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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人民銀行 財務管理 風險
一、人民銀行財務風險的特點
1.人民銀行財務風險隱蔽性強。人民銀行的財務工作主要是系統內部資金的劃撥和經費開支的管理,屬于內部基礎性工作,外顯性不強,而且只是整個會計核算的一部分,對財務報表的影響比較小,不涉及人民銀行外部宏觀調控的各項數據,因此很難引起外界關注,具有較強的隱蔽性。
2.人民銀行財務風險危害性大。財務工作雖然屬于基礎性工作,但其影響面廣,危害性很大。如由于人民銀行經費緊張導致的財務風險,可能發生工資發放困難,影響人員隊伍的穩定性;如果基層行求助當地財政部門,則直接損害到人民銀行自身的獨立性。
3.人民銀行財務風險易發性高。人民銀行雖然制定了較為完善的內部制度,但迫于基層行人員老齡化嚴重、知識儲備更新緩慢等一系列客觀因素,制度執行上往往大打折扣,為財務風險的發生埋下隱患。同時,外部財務監督的力量依然薄弱,一般只有上級行每年例行的財務檢查,這就容易造成各地基層行在財務操作上“各自為政”的混亂局面。
二、財務風險點及成因
1.崗位設置風險。由于基層人民銀行財務部門人員結構老化,新生力量不足,財務會計工作崗位設置較多等因素,致使一人多崗、兼崗現象普遍,難以達到“不相容職責應相分離”的規定,強制輪崗制度形同虛設,崗位職責不清的現象普遍存在。當前基層行財務人員平均年齡在45歲以上,同時由于財務崗位任務重、責任大,新進員工對財務工作存在一定抵觸情緒,致使財務崗位更新速度慢,而老員工長期從事相同工作,易產生厭倦情緒,思想上容易麻痹大意,對新業務缺乏學習的積極性。
2.預算外資金“侵入”風險。近幾年,由于人民銀行系統各項經費指標日益趨緊,基層行的壓力尤為突出,為了滿足人員工資的正常發放及日常業務的開展,各行紛紛尋找“開源”的渠道。如向地方財政申請資金援助,向商業銀行貸款,向政府部門求助等等。針對這些預算外資金如何進行賬務處理,目前沒有明確的規定,各行之間的處理方式也是千差萬別。由此引發的財務風險,不容小視。
3.賬務處理不規范的風險。前幾年正式上線的財務綜合管理系統極大地緩解了財會人員會計核算的復雜過程,減輕了財會人員的手工勞動,使其能夠投入更多的時間進行會計控制和監督,強化了會計人員的管理職能,提高了會計信息的質量。但是,由于基層人民銀行財會部門普遍存在人員結構老化、學歷不高、人員不足等問題,以及財務綜合管理系統(FIMS)自身設計上的一些缺陷,致使其使用過程中存在許多不規范的地方。如收入類科目未加以使用;現金和銀行存款賬與實際不符;暫收、暫付等過渡性科目沒有合理使用等。
4.突破“預算約束”風險。人民銀行的人員工資計劃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核批計劃數,而人員經費指標則是由財政部統一核批。自2009年以來,人社部根據物價水平等因素不斷提高人民銀行工資計劃數,但財政部門卻沒有相應增加人員經費指標數,這就造成了近幾年人民銀行系統普遍存在的人員工資計劃數與人員經費指標數不一致的現象。部分基層行為了完成工資計劃數,保證人員工資足額發放,將公用經費和行政事業類經費用于人員工資支出,為了防止超指標,而進行硬性調賬,致使部門預算形同虛設。
5.現金管理風險。由于現金結算的“自由度”較高,而且人民銀行容易從商業銀行提取現金,因此基層行普遍存在現金結算占比較高、未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現金管理暫行條例》,以及現金管理混亂等現象。現金流動性最高,且基層行一般由出納一人保管現金,沒有嚴格的定期或不定期現金盤點制度,容易產生現金被盜或貪污的風險。
6.規章制度老化風險。目前,人民銀行執行的財務制度仍然是財政部2000年1月1日頒布實施的《中國人民銀行財務制度》,距今已有十多年,其間人民銀行經歷了全賬戶管理的廢止、部門預算的實施、財務綜合系統的上線等一系列重大財務變革。人民銀行的管理和服務職能無論從范圍、方式或深度等方面也都發生了比較大的變化。但財務制度內容沒有根據外部情況進行及時修正和完善,因此,現行的人民銀行財務制度建設已嚴重滯后于業務發展,部分內容已不能適應人民銀行當前財務工作需要。
三、對策及建議
1.完善制度,強化內控。規章制度是指導業務操作的理論基礎,內部控制是防范風險的基石。人民銀行要堅持用科學發展觀來指導自身的財務管理工作,創新和完善工作機制,構建科學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首先,人民銀行各級領導對財務風險應引起足夠的重視,為建立科學的財務風險防范機制創造良好的管理環境。其次,明確職責,劃分好各自權限。在與時俱進、逐步完善相關財務管理制度的前提下,應明確財務工作各崗位的職責,分清彼此權限,完善崗位責任制。最后,加強培訓,提高財務人員業務素質,單位要積極為職工提供良好的學習機會和學習環境,使各崗位員工具備勝任工作的能力。
2.改善人民銀行部門預算。當前部門預算并沒有完全適應人民銀行履職的需要,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出現了很多問題,究其原因是由于人民銀行無論是自身性質還是履行職責都有其特殊性,因此應逐步探索建立基于人民銀行履職成本的預算管理體制。依據人民銀行不同類型的業務,對其成本進行劃分。進而對于不同性質成本采取不同的預算方式,如:經營成本屬于經營業務性支出,不具有預算的必要性,可以據實列支,收支相抵;管理成本具有可控性和可測性,能夠較好地進行預算控制,適合部門預算管理,則繼續實行部門預算;業務成本可控性和可預測性較差,支出往往波動性強,預算編制難度很大,則應采取較為彈性的獨立預算方式。
3.積極推行公務卡制度。公務卡制度是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制度設計。公務卡制度的實施,不僅可以大量減少現金的使用頻率,避免現金管理中出現的各種問題,而且有利于加強行政經費管理,規范賬務處理流程,提高資金支出的透明度。基層人民銀行應結合自身情況,積極落實公務卡制度。在資金結算時,盡量采用轉賬和公務卡等非現金結算方式,嚴格執行《中央預算單位公務卡管理暫行辦法》。
4.開源節流,緩解經費壓力。為了緩解由于各項經費緊張而形成的預算外資金“侵入”風險,突破預算指標風險等一系列風險點,基層人民銀行應及時轉變思想,積極探索其他渠道,緩解經費壓力。除財政預算資金外,基層行應及時向上級行反映自身實際情況,爭取由上級行以實撥資金的形式,下撥部分資金緩解經費緊張壓力。同時,可以參照其他地方行政單位做法,探索開展一些行政服務項目的收費辦法,如:審批開立賬戶、賬戶年檢、貸款卡審批和征信記錄查詢等,用于彌補相關職能的費用開支。爭取形成三條資金來源:一是財政部批復的經費指標;二是人民銀行內部下撥的實撥資金;三是自身行政服務費用收入。
(作者均為碩士研究生)
參考文獻
[1] 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預算管理的規定[S].財商字〔1997〕344號,1997-08-13.
一、當前我國農村商業銀行財務管理現狀
1、財務管理體制落后
近年來農信社改制農商行的步伐加快,農商行分布范圍不斷擴大,網點增設隨之展開,農商行的財務管理借鑒了現代商業銀行的運行模式,然而各農商行網點的財務管理體制相對來說仍比較落后,沒有認識到其區別于商業銀行的特殊性,主要問題有:①預算管理滯后――過于形式化,僅根據傳統的制定經營計劃工作進行預算編制,且預算編制質量參差不齊,預算編制得不到有效執行、預算編制執行分析不到位。②重算輕管,尚未建立專門的獨立核算、產品利率定價制度,嚴重阻礙了銀行的迅速發展和分支的擴大,同時削減了銀行盈利,不利于我國農村商業銀行的長遠發展。③成本管理分散在企業的多個部門,財務部分僅負責提供費用的預算,并負責控制、分析預算的執行情況和調整,其他部門負責相應的業務,這種分散的管理機構必然導致成本預算的混亂。
2、信息化水平不高
農商行中涉及到的成本管理、資產負債管理等都是在管理信息系統的支持下進行的,而由于地域的限制,很多農商行在信息化方面發展緩慢,跟不上網絡信息變化的腳步,很難實現信息資源的共享。農商行現有的核算系統,與先進系統相比,存在技術落后,系統分散,數據不全,交互性差等不足,而目前農商行管理人員尚未正確認識到建設和開發財務管理系統的重要性,將更多的注意力放在開發新產品方面,沒有先進的財務管理系統做支撐,就無法及時獲得最新資料,難以實現成本收益的實時監控[2]。
3、財務管理人才缺乏
根據對現有銀行從業人員的調查發現,銀行財務管理人員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難以滿足崗位需求,會計基礎薄弱,這與他們的學歷不高有一定的關系,因部分人員是“半路出家”,沒有接受過財務管理系統全面的專業知識與技能培訓,在工作中全靠耳濡目染的經驗,跟不上最新的財務管理理論,不能完全適應現代商業銀行發展對財務管理人才素質的要求,是限制農商行長遠發展的一個制約因素。
二、提高農村商業銀行財務管理水平的策略
1、完善財務管理體制
在我國,大部分商業銀行通常采用的是垂直管理以及雙線負責制的管理體制,這兩種管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商業銀行的發展,近年來隨著對西方發達國家的先進體制的研究和學習,結合我國的特色,對傳統體制不斷完善和發展,促進銀行的利益最大化。另外增設除財務、出納和會計以外的財務崗位,如:財務數據分析員、電算信息管理員等。調動全部財務人員投入到財務管理中去,認真的進行預算、分析、控制和核算,制定科學細致的財務管理流程,細化管理方法,規范具體操作細則。
2、改進財務管理模式
從當前階段的農商行財務管理現狀來看,我國農商行財務管理模式混亂,必須進一步提高農商行的經營成本意識、規范費用開支行為,根據實踐以及市場需求大力推進實施財務精細化管理模式:一是加強財務指標考核,通過合理核定全年財務經營指標的考核項目,努力增收節支,嚴格控制各項費用開支。二是應全面實施費用預算制度,增強費用開支的計劃性和科學性,年初網點及聯社本級編制財務費用開支預算,并將預算指標根據網點錄入財務管理系統,從而實現費用預算人機同步控制。三要嚴格財務收支審批手續,嚴格財務收支的審查,如收支的范圍是否符合有關財務制度,審批程序是否完全履行等等。
3、加快信息化建設
信息化已成為當今時代的標志,信息的重要性也體現在行行業業,有些商業銀行已經認識到這一點,并且在自身長遠規劃和統籌中,已經考慮到將現代化技術手段如會計電算化,運用到銀行信息庫的建設中,借助網絡的便利,優化商業銀行財務管理系統。農商行起點較低,科學規劃和構建財務管理信息系統是當務之急。要根據財務管理的目標,更加重視財務管理系統的開發升級,采取多元化的科技手段,注重財務管理系統的實用性及可拓展性。首先要確定統一的標準,將農商行內部的客戶信息系統與決策支持系統有機結合起來,建立科學的數據模型以及統一的信息標準,有利于信息資源的吸收整合和分門別類。其次是開發財務管理信息系統,靈活加工基礎信息,為農村商業銀行分析、管理提供迅速、高效、準確的決策所需要的各種指標數據。第三是要加強網絡建設,加快系統內部信息傳遞速度,加大各級分支機構賬務處理和經營結果的監督力度,使財會工作在規范化、科學化方面邁上新臺階。
一、進一步建立健全會計崗位責任制
為加強財政總預算會計內部管理,一是對會計崗位設置、撥款印鑒管理、資金撥付程序作出具體規定。二是結合實際,建立完善的總預算會計崗位責任制,崗位責任落實做到“依崗定責、依責定人”,設置了會計主管、核算、撥款、稽核等崗位,明確了各崗位職責,保證了相互間既有配合,又有制約和監督。目前,全省以總預算會計崗位、責任設置為主,學歷專業、專業職稱為補充的總預算會計人員管理信息系統正在建設之中。三是完善內部檢查制度,定期組織人員進行內部核查。四是實行印鑒分離保管、使用、交接制度,防止了資金審核、撥付環節的越位和缺位。
二、制定資金撥付、調控等管理機制
制訂了《江蘇省財政資金撥付管理暫行辦法》。資金管理堅持“統與及時”、“常規與特殊”、“安全與效益”兼顧的原則,實行了總預算會計資金統一管理,確保重點支出和預算單位及時用款、各級財政資金調度正常化和及時化。針對一些應急等特殊事項的資金需求,在手續完備、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采取相對靈活的處理方式加以解決。在保證單位及時正常用款的同時,力爭財政專戶資金的保值增值。
三、以信息系統為依托加強總會計核算
第一,按照《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及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后的會計核算有關補充規定,為加強和規范對財政各項資金的核算,搭建了總預算會計管理信息系統平臺。根據財政部“金財工程”的要求,嚴格執行部里關于信息系統技術開發的有關標準,結合實際,自行開發了具備自主知識產權的預算執行管理信息系統,并在全省財政國庫系統內全面推廣使用。該系統包括收入管理模塊、用款計劃模塊、賬戶管理模塊、撥款支付模塊、會計核算模塊、資金運行模塊、執行分析模塊。系統實現了與預算單位、銀行以及預算指標管理系統的對接,不僅能及時提供執行動態情況,而且能自動生成靜態數據表式,充分滿足了國庫管理尤其是總預算會計各項工作的需要,促進了管理水平的提升。由于信息系統的建立,解決了我省國庫管理制度改革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加快了改革推進的速度。
第二,建立了嚴格的資金對賬制度,規范履行對賬確認手續。內部主要與結算中心、各業務處室進行對賬,外部主要與人民銀行、各商業銀行、稅務、預算單位、上下級財政部門對賬。通過這種多角度的對賬方式,確保了財政資金核算的完整、準確、無誤。
第三,建立了總預算會計信息報告制度。在記賬、對賬、結賬的基礎上,編制總預算會計相關報表,按月上報各級領導以及相關業務處室,為財政管理、領導決策提供了決策依據。
四、財政系統內部賬戶管理“三統一”
我們將各項財政資金都納入總預算會計集中管理,實行“統一調度、統一收付、統一核算”。財政部門存在的銀行賬戶開設過多、資金管理分散的問題嚴重影響了財政資金安全、高效、規范的運行,也不符合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的有關要求。按照財政部的要求,2004年我廳狠下決心,把在國庫機構成立后仍未移交國庫的有關業務處室的銀行賬戶全部收歸國庫統一管理,并且制訂了《江蘇省財政廳內部銀行賬戶管理辦法》:一是要求財政國庫部門統一歸口管理財政各部門資金賬戶。二是清理、歸并資金賬戶。撤銷無效賬戶、減少低效賬戶、合并重復賬戶,盡可能減少賬戶數量。三是嚴格控制新增銀行賬戶。堅持可開可不開的堅決不開,堅持分賬不分戶。除國務院規定或經財政部、省級政府批準開設的財政部門銀行賬戶外,財政部門處室無權開設新的財政部門銀行賬戶。四是明確審批程序,各級財政部門因管理特殊業務確需開設新的財政資金專戶時,必須經財政國庫部門審批同意。此外,我們根據此辦法下發了指導性的意見,要求各地國庫部門比照省財政做法,采取積極有效措施,爭取領導的支持和各業務處室的理解,加快這項工作的推進。目前各地這項工作成效顯著,大部分地區已做到了“三統一”。
五、加強對政府會計改革的研究和培訓
總預算會計與預算單位會計核算管理的客體均為財政資金,兩者在核算體系、核算原則、財務管理方面有著內在的密切關系。總預算會計作為公共財政管理下政府會計體系的龍頭,背負著統領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與會計管理的重要任務。
近年來,我們一方面從現行預算會計制度存在的不適應性角度出發,圍繞調整會計核算原則,拓寬會計核算內容,建立科學合理的會計科目系統,完善財務報告制度為主要內容,加強了政府會計改革的課題研究,探索既符合國際慣例又適合我國國情的政府會計管理模式。并針對目前總預算會計預算內外、社保基金等分賬核算的模式,初步提出了符合政府會計改革方向的整合方案。男一方面,采取多種方式,加大對財政總預算會計及區域內預算單位會計的培訓與指導力度,提高財務管理能力。(1)加大對預算單位會計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省財政以國庫部門為主,組織多方力量,抽調精兵強將,聯合中介機構,分批對省級所有部門預算單位進行了一次以會計基礎工作為重點的檢查,檢查完畢出具了較為規范詳細的檢查報告,對發現的問題下發整改通知書。通過這種拉網式的檢查,省級預算單位的會計基礎工作有了較為明顯的提高。對于省以下財政總預算會計工作,我們結合一年一度的國庫工作考核,由省廳帶隊,采取跨地區交叉檢查的方式組織核查。(2)多層次的定期組織培訓。聘請財政部專家、高校教授或行業能手,從最基本的職能拓展預算會計人員視野,提高理財水平。(3)成立業務指導聯絡組。抽調有代表性的預算單位及財政部門的骨干作為聯絡組成員,定期研究探討問題,不定期地開展一些專門性的現場指導工作。
六、建設高素質的總預算會計隊伍
隊伍建設不在于人多而在于精干。多年來,我們牢固樹立“總預算會計無小事”的觀念,加強總預算會計職業道德、服務意識、創新意識建設,培養和樹立總預算會計愛崗敬業、勤政廉潔精神,確保總預算會計“能干事、會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為此,在選人用人上,我們充分考慮總預算會計的工作特點,盡量把政策意識、服務意識、創新意識、自律意識強,嚴謹、誠信、可靠的優秀同志選拔到這一重要崗位。在能力培養上,盡量多創造學習和鍛煉的機會,鼓勵總預算會計開拓創新。正是在國庫工作繁雜、改革任務繁重、工作時效性極強、人力資源相對緊張的情況下,廣大總預算會計工作者知難而進,團結奮斗,鍛煉成了國庫管理上作中的“多面手”、“能手”和“快手”。全省上下打造了一支政治過硬、業務過關具備一定戰斗力的財政總預算會計隊伍。
七、加強與財政內部各部門的溝通與協調
一是加強國庫管理職能在財政內部的宣傳解釋工作。國庫處成立初期。我們經常通過廳長辦公會議、處室協調會議、業務交流會議等方式,宣傳我們的職責和改革的內容,讓他們認識國庫改革工作給財政管理甚至他們本身的管理工作所帶來的好處。
二是加強工作程序上的銜接,發揮業務部門在每一環節的重要作用。不論是從預算單位用款計劃的報批到資金的核撥,還是從總預算會計賬務核算到部門決算的編制,我們均將業務部門的共同參與納入國庫有關工作的重要環節,在體現他們權威的同時,提高他們的積極性,發揮他們的作用。如我們目前的部門決算工作,均邀請各業務部門為這項工作的重要成員單位,決算的布置、初審、會審、分析工作都是共同商量、共同研究、共同完成。對省級預算單位會計工作的監督檢查工作,國庫部門也是積極邀請各業務部門共同參加,檢查成效顯著。
三是主動配合做好預算執行工作,及時反饋有關信息。盡量幫助解決預算執行中的一些政策銜接、技術處理等難點問題,并及時反饋我們在預算執行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有助于改進預算管理工作的意見與建議。如我省的用款計劃結余的處理問題,我們一方面提出了省級采用權責發生制的方案,另一方面對這些資金的下年使用情況進行定期的跟蹤分析,督促業務部門加強對這部分資金的管理。
八、加強與預算單位的溝通與協調
一是加強對預算單位國庫改革精神的宣傳。為消除預算單位對國庫改革存有的“改革就是收部門權力”等顧慮,我們每年召開一至兩次座談會議,一方面加強我們改革精神的宣傳,宣傳改革的成效以及對部門帶來的方便和利益。另一方面是聽取他們對我們工作的意見,不斷改進我們的服務。
二是建立預算單位國庫業務聯絡員制度。聯絡員主要為各預算單位的業務骨干,通過定期的業務交流與聯系,完善工作程序,規范操作流程,確保了改革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是加強對預算單位的服務與指導。除每年召開一次業務培訓會外,平時對于預算單位在改革中遇到的一些問題,我們均給予熱情解答,口頭解答不能解決的,我們就上門服務指導。為方便預算單位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會計核算工作,我們正在開發統一的省級單位會計核算系統,屆時將供預算單位免費使用,幫助預算單位實現從用款計劃上報到會計核算業務的全程電子化。
九、加強與信息技術部門的溝通與協調
建立了良好的信息交流的互動平臺,并實行系統管理部門對應、模塊管理個人對應的管理協調機制。在業務需求不確定和信息技術不穩定的情況下,能及時溝通,相互查找問題,互相提供比較準確的信息。
十、加強與征收機關、統計機關、人民銀行、監督檢查機關、商業銀行的溝通與協調
一是在日常性溝通接觸的基礎上,建立了季度、年度的財、稅、計、庫聯席會議制度,加強相互溝通交流,實現了信息的共享,促進了我們在預算執行分析方面的工作。
關鍵詞:區鎮;國庫集中支付;資金安全;會計核算
中圖分類號:F2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4428(2016)11-85 -02
海安縣從2006年起在縣直行政事業單位全面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經過這十年的探索和實踐,國庫集中支付改革成效顯著。目前,縣直預算單位已全部實行了網絡化國庫集中支付,有效加強了財政資金管理,提高了對預算單位的服務質量,確立了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在財政財務管理中的基礎地位,切實增強了財政監管能力。
然而各區鎮由于分散化、差異化等原因,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并未得以深入。為了進一步規范區鎮財政資金支付,確保區鎮財政運行安全和高效,提高區鎮財政財務管理科學化、精細化水平,我縣決定從2016年起推進區鎮的國庫集中支付改革。
一、區鎮推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必要性
(一)進一步強化預算執行
踐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區鎮所有財政性資金都必須按照規范的程序在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內運行,支出必須根據預算指標,提出申請,辦理支付。超出預算范圍或不按預算用途使用的資金無法支付,從而強化了預算約束,細化了對每筆支出的控制。各區鎮逐步建立起統一、規范的預算資金申請與撥付體系,牢固樹立依法理財觀念,使預算執行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監督相結合,減少了預算執行的隨意性,保證了預算的嚴肅性。進一步強化了預算執行和監督,維護了財經紀律。
(二)進一步保證資金安全
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后,區鎮財政預算內資金、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預算外資金以及其他財政性資金均納入單一賬戶管理,由國庫直接支付給收款人,減少結算環節,規范財政收支行為,增強了政府的調控能力。并且所有程序均在財政一體化軟件上操作,實現了對財政資金的全程監控,杜絕了部門預算單位違規違紀支出和擠占、挪用、截留財政資金現象的發生,保證了財政資金的安全。
(三)進一步提升服務效能
為確保國庫集中支付改革成效,各區鎮勢必重視服務平臺建設,各預算單位編制本部門用款計劃、直接支付申請,區鎮財政局所審核支付申請,編制支付憑證,辦理財政直接支付業務,采取一站式服務模式,提高服務效率,方便辦事人員,切實完善了服務機制。
二、我縣推行區鎮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主要做法
(一)加強溝通,統一思想
今年,我縣財政局農財科召開專題動員會,向區鎮宣傳,動員部署。明確了我縣區鎮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指導思想和原則。積極主動、努力推進、統籌規劃、穩步實施。以我縣縣級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的管理成果為依托,結合區鎮目前銀行賬戶管理、預算收支管理等規范制度,借鑒外地改革的成功經驗,建立適合我縣的區鎮國庫集中支付模式。在現行的區鎮財政預算管理框架下,不改變預算管理權、資金所有權、資金使用權和會計核算權。結合財政信息系統一體化的已有成果開展有關工作,避免系統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在不影響改革成效的前提下盡量降低改革成本。
(二)出臺區鎮國庫集中支付會計核算暫行辦法
第一,明確區鎮集中支付流程。
經辦人支付時,填制資金撥付審批表,由經辦人、單位會計、總預算會計、局所長、單位負責人簽字后,送至總出納處支付。總出納根據審批后的資金撥付審批表,錄入支付憑證并打印,然后傳遞至總預算會計。總預算會計根據傳遞過來的紙質支付憑證及資金撥付審批表,在系統中審核支付憑證,同時發送銀行,并在紙質支付憑證上蓋印鑒章,然后交用款人至銀行轉賬。銀行根據支付憑證核對電子信息后付款,并在支付憑證相應聯次上蓋章,留下銀行記賬聯,其余聯次依序存放。當日終了,銀行匯總當天的付款情況,發送匯總清算單電子信息至財政部門。總出納根據電子匯總清算單,核對銀行傳遞來已經支付的憑證,然后在系統中進行確認操作。并將支付憑證及資金撥付審批表整理好,分別交總預算會計和單位會計記賬。
第二,明確區鎮集中支付崗位設置。
總預算崗位負責指標的錄入、用款計劃的錄入、支付憑證的審核蓋章并發送銀行,以及總預算的賬務處理工作。單位會計崗位負責各單位日常,在資金撥付審批表上簽字,不涉及系統中的支付流程。總出納崗位負責審核支付申請,支付憑證錄入、打印,核對銀行匯總清算信息并確認支付憑證,同時負責集中支付賬戶與銀行的對賬工作。
第三,統一總預算會計處理程序。
總預算會計在資產類增設會計科目“財政零余額賬戶存款”,按預算單位設立明細賬。對收付中心發生的每筆支付資金都應進行相應賬務處理。對直接支付的資金,根據銀行次日傳遞的清算賬戶與財政零余額賬戶清算憑證和支付匯總表核對無誤后,減少清算賬戶存款。對縣財政局或上級部門代扣、代支款項,憑縣財政局的扣款(支付)憑證直接編制撥款支付憑證扣減指標、賬務核算。
第四,統一支付中心會計處理程序。
通過增設預算內外直接支付額度、預算內外直接支付用款計劃會計科目,核算預算內外資金支付。并根據銀行零余額賬戶流水賬,登記財政專戶存款情況。
第五,明確單位預算、部門會計業務處理。
增設財政直接支付額度、財政直接支付用款計劃會計科目,用于核算預算單位支出用款額度增減變化情況和用款計劃收支情況。預算單位建賬會計科目的設置按現行會計制度執行,嚴格對應科目記賬,不得隨意調整。
三、區鎮國庫集中支付改革中遇到的問題
(一)財政預算編制不夠細化
某些鄉鎮部門預算編制不夠細、不夠實,改革后將會給預算指標錄入和年終結轉帶來一定難度。部分項目預算沒有細化到具體項目,實際支出通過無計劃撥款,造成預算追加頻繁,影響項目的如期實行。
(二)對改革的認識需進一步到位
區鎮國庫集中支付改革,有效規范了財政收支行為,進一步加強了財政的監管職能。或有區鎮對改革不了解而產生畏難情緒,建議與區鎮領導積極交換意見,爭取區鎮主要領導的理解和支持,廣泛征求區鎮意見,制定符合實際情況的改革方案,為延伸改革把關服務。
(三)財政集中支付存在的資金風險
財政部門根據預算單位提出的用款申請,審核后,向銀行簽發支付令,銀行通過國庫單一賬戶,將資金直接撥付給供應商或收款單位。收款人、收款賬戶是否真實難以核實,預算單位用款申請的合理性很難確定,財政部門授權給預算單位后,監督余地相對縮小,給預算單位套取或挪用財政資金提供了便利,導致財政資金風險的存在。
(四)會計人員業務水平有待提高
國庫集中支付對區鎮的會計人員來說,是一項新的工作課題,收支方式、票據管理等都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會計人員的業務水平直接影響會計核算的準確性和操作工作的流暢性。在業務操作中,一方面由于人員業務水平參差不齊,難免出現誤操作現象;另一方面,部分單位和人員不嚴格按照操作流程各司其職,甚至存在某些單位一個人完成所有流程,省略了相互審核的過程,進一步增加了誤操作的可能性。
四、完善區鎮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幾點建議
(一)細化預算編制
區鎮實施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后,財政資金的管理以預算指標為龍頭,預算單位的用款計劃必須依據預算指標下達,因此改革對部門預算提出更高的要求。收入預算項目要全面完整,項目支出要真實準確,凡是列入政府采購目錄的商品,如部門預算未列入實施范圍,資金將不能支付。切實做到收入積極可靠、支出真實準確、預算科學合理。
(二)加大宣傳力度
區鎮國庫集中支付改革涉及面廣、影響性大,涉及各部門單位的利益與職責。財政部門作為主要職能部門,必須加大宣傳力度,加強指導,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消除一些部門可能存在的疑慮,調動各方面參與改革的積極性,減少改革的阻力。
(三)加強賬戶監管
區鎮財政、紀檢、審計等部門應定期對各預算單位的銀行開戶、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杜絕小金庫現象,嚴格財經紀律,從源頭上預防腐敗的發生。對零余額賬戶實行限額支付,財政直接支付中10萬元以上的支付申請視為大額直接支付申請,必須經區鎮集中支付審批小組審批后方可支付,區鎮集中支付審批小組成員由財政、審計部門負責人,分管財政負責人及單位負責人擔任。紀檢、審計部門應對財政資金事后監控、績效評價,發現問題及時查處。同時,積極推進公務卡結算,減少單位的備用金借款,使用公務卡消費,有刷卡記錄,有據可查,可最大限度地控制預算單位的現金提取和使用,規范財務報銷。
(四)嚴格執行內部控制制度
建立財政部門與預算單位、銀行之間的定期對賬制度,健全相互制約和糾錯機制。財政部門、預算單位以及銀行內部要完善和嚴格執行各自的內控制度,做到職責分離,相互制約。
(五)規范銀行管理機制
加強對銀行的監督檢查,遵循規范、統一、高效、精簡的原則,實行財政專戶統一管理,統一開戶,統一核算,杜絕收款單位與額度通知書上的單位名稱不一致、直接支付支出科目與實際用途不相符、清算銀行戶名與賬號不正確等情況發生,銀行及時向財政報送對賬單,財政定期到銀行實地核查,切實控制銀行風險。
(六)加強業務培訓和學習
建議上級主管部門不定期地對區鎮會計人員組織業務培訓,指導各崗位會計熟悉財政政策、會計業余以及必要的計算機實際操作技能,更好地適應國庫集中支付的工作要求,確保改革持續穩步推進,不斷提升區鎮財政精細化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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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加強和規范財政專戶的管理,堵塞財政專戶資金安全管理漏洞,根據《財政部關于清理整頓地方財政專戶的通知》(財庫[]1號)、《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制度規定切實加強財政資金管理的通知》(財辦[]19號)和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省財政資金專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庫字[]1166號)相關規定,結合財政專戶清理整頓中發現的問題,現就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財政專戶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充分認識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財政專戶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加強財政資金管理是財政部門的核心基礎性工作,是有效發揮財政職能作用、提高財政政策效率、維護財政資金安全的重要保障。而財政專戶是有效管理財政性資金的重要載體,是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財政專戶管理是否規范直接影響資金運行的安全性、規范性和有效性。近年來,各級財政部門通過清理規范、強化管理等措施,加強和規范財政專戶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在財政專戶管理中仍然存在專戶過多、過亂,隨意設置財政專戶,會計基礎薄弱、核算不規范,不按規定設置會計崗位,沒有嚴格的內控制度等問題,這些問題一定程度上給財政資金的安全帶來了很大隱患,甚至出現了貪污、挪用案件的發生。不僅直接影響到財政工作的有效開展,而且對財政部門乃至政府形象帶來了嚴重的負面影響。因此,各級財政部門要進一步充分認識加強和規范財政專戶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思想上高度重視,始終把資金安全管理作為財政管理重中之重,要牢固樹立財政資金安全壓倒一切的意識,認真履行職責,堅決克服重分配輕管理的思維慣性,時刻繃緊財政資金安全管理這根弦,切實把財政資金安全管理擺到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確保財政干部和財政資金的兩個安全。
二、嚴格按規定審批和開設財政專戶
各級財政部門應嚴格遵循“規范、統一、高效、精簡”的原則設置財政專戶,并按照“集中管理、分賬核算、統一調度”的要求管理財政專戶。自清理整頓后,財政專戶的開設、變更、撤銷要嚴格按照以下要求進行審批。
(一)財政專戶的開設。各級財政部門對需開設財政專戶核算的專項資金,必須具有國務院、財政部、省級人民政府和省級財政部門的文件依據,沒有以上四類有效文件依據的,一律不準開設財政專戶。
(二)財政專戶開設、變更、撤銷審批程序。各州(地、市)、縣(市、區、行委)對需要開設財政專戶的(不包括財政零余額賬戶,下同),實行自下而上逐級審核、審批。州(地、市)財政部門新開設財政專戶需報省財政廳審批。縣(市、區、行委)級財政部門新開設財政專戶需向州(地、市)財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后報省財政廳審批。上報的開設財政專戶申請需附文件依據等相關資料。凡未按照規定程序辦理或履行規定程序而未得到批準的,一律不得開設新的財政專戶,擅自開設財政專戶的,要追究財政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各州(地、市)、縣(市、區、行委)財政部門對于變更、撤銷財政專戶的,要逐級上報進行備案。每年1月底前,各州、地、市財政部門要對本地區財政專戶管理情況進行統計,向省財政廳報送本地區財政專戶管理年度報告。
三、財政專戶實行統一歸口財政國庫部門管理
各級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財政專戶統一管理的要求,實行統一歸口財政國庫部門管理。目前還沒有設置財政國庫部門的,要積極創造條件,盡快設置國庫科(股),特別是州(地、市)財政部門,還沒有設置國庫部門的,要在年底前全部設置機構,配備必要的人員,實現財政專戶的歸口管理。縣(市、區、行委)財政部門已設置國庫部門的,要充實人員,在年底前實現財政專戶的歸口管理。沒有設置國庫部門的,要盡快采取措施,爭取早日健全機構,并先對財政專戶統一歸口預算科(股)進行管理,嚴禁分散在其他業務科(股)管理,確保財政專戶的規范化管理。
四、按職責分工加強財政專戶內部管理
各級財政部門財政專戶統一移交國庫部門管理后,要進一步明確職責,切實加強管理,形成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相互監督的管理機制,并按以下職責分工做好財政資金的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一)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處(科、股)職責。各級財政部門內部各預算管理處(科、股)作為財政資金分配和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財政專項資金年度預算的編制和執行中預算的調整、項目單位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核,以及項目資金預算下達;負責財政專項資金的執行、使用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和績效考評;負責向上級財政和相關部門報告資金使用情況;負責專項資金使用單位財務的監管和有關決算的審核和批復;負責與國庫部門專項資金會計報表的審核與對賬。
(二)財政專戶管理(科、股)職責。各級財政部門國庫(科、股)作為財政資金的專戶管理和會計核算的職能部門,負責按照相關規定依據對財政專戶的開設進行審核、報批和統一開設財政資金專戶的日常管理;負責按照《會計法》等相關會計管理制度辦法,管理財政專戶,做好會計基礎規范工作;負責財政專戶資金的收繳、撥付和會計核算;負責與各預算管理處(科、股)、開戶銀行、預算單位的定期賬務核對;負責向上級財政和相關部門上報會計報表,自覺接受審計等監督檢查部門的監督檢查。
五、按規定程序收繳和撥付財政專項資金
各級財政部門預算管理和國庫處(科、股),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收繳和撥付財政資金。財政資金收繳要按照非稅收入收繳相關規定,由非稅收入管理處(科、股),及時督促部門按照“單位開票、銀行代收、財政統管、政府調控”的辦法及時上繳國庫或財政專戶。國庫管理部門按照系統數據和銀行進賬及對賬單進行賬務登記;財政專項資金的撥付要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各預算管理處(科、股)下達財政專項資金預算指標文件。通過財政專戶撥付的資金,由各預算管理處(科、股)對項目單位專項資金使用計劃申請進行認真審核后,報經財政部門主管領導審定后,下達預算指標文件。文件中要明確用款單位名稱、資金性質和用途、支出功能和經濟科目名稱等。預算指標文件必須為財政部門正式文件,用款單位名稱應為全稱。對于需分期撥付用款單位的資金,由預算管理處(科、股)在指標文件中注明分月或時限撥款金額。對于緊急情況下的撥款,由預算管理處(科、股)書面請示財政部門領導批示同意后,通知國庫部門進行撥款,事后預算管理處(科、股)要補辦下發正式文件。
(二)國庫處(科、股)辦理財政專項資金撥付手續。國庫處(科、股)根據下達的預算指標文件,以及單位填制的《財政專戶資金用款申請書》進行審核,在審核環節中,要對照指標文件,對用款單位名稱、賬戶進行認真核對,并要經審核人員和國庫處(科、股)負責人簽字后,方可開具資金撥款憑證。
六、定期核對相關賬務
各級財政部門國庫處(科、股)要對財政專戶資金與各預算管理處(科、股)、開戶銀行、預算單位進行定期賬務核對。每月按處(科、股)、資金類別向預算管理處(科、股)提供財政專戶資金“資產負債表”、“資金收支情況表”,預算管理處(科、股)核對后及時向國庫處(科、股)反饋對賬信息;每月與財政專戶開戶銀行進行對賬,按開戶銀行、賬戶類別分別編制對賬情況表,向國庫處(科、股)負責人報告;每年與預算單位分上半年和年終進行財政專項資金指標兩次對賬,其中上半年要在7月份、年終在12月份對賬完畢,并將對賬情況提供預算管理處(科、股)和國庫處(科、股)負責人。
七、科學設置財政專戶管理崗位
各級財政部門應根據財政國庫管理制度要求和財政專戶會計業務需要,設置財政專戶會計崗位,配備專職人員。設置財政專戶會計崗位應遵循精簡、高效、制衡原則,科學合理設置工作崗位,做到資金撥付和記賬人員按崗分設,建立符合內部牽制的崗位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與人員分工,各崗位人員應認真遵守財經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各司其職、相互制約,確保財政專戶會計管理規范和高效運行。財政專戶會計基本工作崗位應包括:會計主管、會計核算、資金支付、資金審核管理等。
(一)會計主管崗位(可由財政國庫機構負責人兼任)。負責組織和領導財政資金的審核撥付及財政專戶會計管理工作;及時組織對財政資金往來款項的清理;組織編制本級財政專戶會計報表;組織檢查本級和下級財政專戶會計工作;組織實施財政專戶會計人員學習培訓、接受繼續教育,不斷提高會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政治素質;協調財政部門與人民銀行、稅務部門及各銀行之間的業務關系;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監督檢查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
(二)財政專戶會計核算崗位,負責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建立會計賬冊,進行財政專戶資金各項收支的會計核算和會計報表;負責與財政內部相關處(科、股)和預算單位、銀行及總預算會計進行賬務核對;負責“預算收入繳款書”和“財政專戶資金用款計劃”的管理;負責會計檔案保管(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告、以及其他作為會計核算依據的文件資料、有關電子數據等),定期將歸檔的會計資料移交本部門檔案室。
(三)財政專戶支付崗位,負責對財政專戶用款單位的計劃及用款申請書等進行審核,確保各項撥款事項真實并符合規定,按文件和規定程序及時撥付資金;配合財政專戶會計做好對賬工作。
(四)資金審核崗位。負責依據預算和財政專項資金指標文件,對用款單位提交的用款計劃、支付申請和撥款憑證等內容的合規性和合理性進行審核,按進度及時批復用款計劃;依據當年預算指標和總預算會計的賬務,及時與預算單位核對財政資金的下達及撥付情況;負責預算和財政專項資金指標文件的登記、保管。
各級財政部門可根據財政國庫機構人員配備情況和國庫業務實際需要進行調整,可一人多崗或一崗多人,但崗位設置必須符合內部牽制的要求。資金支付崗位人員不得兼管資金審核、會計核算、會計檔案保管和信息系統管理工作;信息系統管理人員不得兼管財政專戶會計具體業務操作。財政專戶會計崗位人員在保持相對穩定的基礎上,應有計劃地定期輪崗(一般不得超過5年)。因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離職,需通過離崗(離職)審計方能辦理移交手續。
八、規范銀行選擇方式
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集體決策、公平公正、確保安全、廉政高效”的原則,擇優選擇銀行。財政專戶開戶銀行的選擇,要綜合考慮銀行資質、償債能力、盈利能力、運營情況及內部控制水平、信息化管理水平、服務水平等因素確定,在選擇銀行選擇上,要實行財政部門領導班子集體決策制度,增強公開性和透明度,有條件的地區可實行招投標方式。
九、嚴格管理印鑒和票據
各級財政部門要建立嚴格的印鑒和票據內控制度。撥款印章實行專人負責、分人分印管理。支付專用印章不得隨意更換,因部門人員調整或主管領導變動等確需更換印章時,要報經主管領導批準,并相應辦理更換預留印鑒手續。新印章一經啟用,原印章需及時上交封存。遇印鑒保管人員出差、休假或請假時,由財政部門負責人指定臨時代管人保管,任何人員均不得以任何理由統管、代管全部支付印章。財政資金繳撥款憑證實行專人管理,按程序領用,建立領用憑證明細冊,詳細記錄領用人、領用數量、憑證編號、交銷和作廢情況,按月進行核對,不得隨意存放,不得缺失,做到賬實相符。同時,財政部門要對每位保管印章、票據的人員配置單獨的保險柜等設備,并做到人走柜鎖,確保印章和票據的規范管理。
十、加快財政管理信息化建設
各級財政部門要適應財政管理工作的新形勢,充分發揮國庫集中支付系統的管理作用,建立以總賬為核心,包含指標、計劃、資金收付、賬務等的全流程控制體系,將所有財政性資金收支納入信息系統管理,充分運用現代電子信息技術,實現資金收付各環節之間有效制衡,提高資金運行安全性和透明度。
商業銀行的預算行為就是為了更好的發揮財務管理的功能,讓商業銀行在金融競爭之中能夠更好滴規避風險,立于不敗之地。但是,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在自身的發展過程中忽視了風險預算的控制,因為缺乏有效的風險偏好框架,未能有效識別其面臨的所有風險,并根據其風險承受能力設置風險容忍度描述其風險輪廓。商業銀行的綜合客戶核算也尚未起步,沒有根據不同的公司客戶、按收入水平劃分的零售客戶群進行成本核算,導致商業銀行成本核算不能真正反映實際情況,財務管理工作缺乏事前的分析與規劃,沒有充分發揮商業銀行內部審計和管理會計的職能。
2完善商業銀行預算管理的有效措施
2.1應對競爭局勢的變化商業銀行的預算管理要積極應對競爭局勢的變化,首先,要完善自身的發展,要在預算過程中考慮到商業銀行自身的發展空間,對發展狀況作出明確的預算,制定有關預算管理的政策、規定、制度等相關文件;組織企業有關部門或聘請有關專家對目標利潤的確定進行預測;審議、確定目標利潤,提出預算編制的方針和程序。其次,要應對競爭局勢,對網絡內容的經營進行全面預算。分流銷售渠道,加速銀行業的金融脫媒,對零售銀行的業務沖擊非常明顯。目前第三方支付公司全面介入互聯網支付、移動支付領域,在移動支付市場表現尤為搶眼。商業銀行也要考慮到這些經營項目的預算,特別在預算過程中要考慮到這些新興業務流動性強、安全性高但盈利能力弱,預算工作必須從現實出發,統一協調尋求最佳的均衡點,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
2.2落實預算管理制度對預算管理制度的落實要推行責任制,首先要明確商業銀行各個部門的預算要求,以商業銀行作為集團發展的核心與基礎,各個業務網絡內都要制定預算指標,例如:銀行的利息成本和貸款成本等都要做出明確的預算;各類金融產品也要進行預算控制;投行、基金、保險、投資、租賃等業務預算更要明確。然后,要從注重規模增長向強化利潤導向、提升銀行價值與股東回報轉變,這樣整體的預算落實工作才能夠與商業銀行內部的所有團體、組織和個人結合起來,這樣就能夠更好地適應商業銀行的管理變化,通過預算的應對措施發揮多元化平臺的協同效應,為客戶提供全面優質的金融服務,提升商業銀行的盈利效益。
2.3注重風險預算的完善商業銀行風險預算要有效開展合規檢查和督查工作,嚴格執行合規風險報告制度;積極做好反洗錢工作;全面開展信貸經營和審批責任認定工作;完善風險防范的機構體系、制度體系、監督體系;建立以經濟資本約束和經濟增加值為主的業績考評體系。然后,通過完善經濟資本分配、業績考核和內部轉移定價等工作機制,確保銀行戰略能夠及時、有效傳遞到各個業務條線和所有員工。要求每個崗位的工作人員都有明確風險預算的意識。
關鍵詞: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問題;解決辦法
中圖分類號:F812.2;G64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8-0-01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是指在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的基礎上將所有財政性資金都納入其中進行管理,支出直接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支付,收入也直接繳入國庫和財政專戶的一種國庫管理制度。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財政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它的推行不僅加強了財政對各單位預算支出活動的實時控制,而且使資金的操作變得透明和快捷,更有利于規范資金使用行為,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對于從源頭上堵塞支出漏洞和治理腐敗也具有重要意義。
目前所有高校都實行了國庫集中支付制度,這樣有利于規范高校財務管理,降低財務風險,提高財務工作信息化進程。但是,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作為一項創新的制度,在實施過程中必然會出現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為了更好地探討和解決這些問題,筆者進行了一系列的調查和研究,對這些已存在的問題提出了相對應的措施,希望能以此解決高校在這項改革措施當中遇到的問題。
一、高校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時存在的問題
1.資金運作方式受到限制。國庫集中支付是由財政部門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采用財政直接支付或財政授權支付,將財政性資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單位賬戶。高校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后,財政部門根據已批復的部門預算和用款計劃,直接向指定給高校的零余額賬戶下達用款額度。實際上,財政部門撥給高校的只是一個用款額度,所有的資金都集中在國庫單一賬戶中。因此,高校只有部門預算和用款計劃額度的使用權,而沒有資金的調度權。
2.兩套系統軟件科目代碼設置不統一。目前,高校的財務管理系統中的會計科目代碼設置主要是為了簡化日常會計核算中大量憑證的錄入工作、方便單位財務核算,與國庫集中支付操作系統中的科目編碼不一致。由于兩套操作系統數據處理口徑不一致,大量的支付數據在單位會計核算工作中已經手工錄入一次,到國庫集中支付操作系統中又要按另一套編碼重新分類、計算。這樣不但不利于預算控制,而且重復勞動多、工作量大,降低了工作效率。
3.崗位設置不科學。由于崗位設置的原因,預算編制人員與國庫支付人員不可能是同一個人。很多高校國庫集中支付崗位沒有參加高校的財務預算管理,不了解預算編制的過程與具體內容,憑空使用各項預算指標,容易造成預算和支出不一致。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下,財務預算的執行要通過國庫集中支付系統來體現。如果對指標的應用沒有按照預算進行,就失去了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意義和目的。
4.網絡有效操作時間短、速度慢。高校國庫集中支付系統是在單位的財政內網上進行操作。國庫集中支付系統網絡啟用時間以財政部門的時間為準,還受銀行當天票據交付時間的影響,因此高校真正能進行國庫集中支付網絡操作的時間非常短,有時想利用周末的時間進行加班,但財政局未啟用財政內網的服務器,那各學校就不能進行網上操作。再加上網絡擁堵(如上班期間通過網絡公告通知、傳輸數據等),導致網絡操作速度太慢,使國庫集中支付工作不能正常開展,嚴重影響工作效率。
5.業務模式存在一定的缺陷。由于國庫集中支付方式處理每一筆支出均需要由預算單位主動發起,所以對于諸如銀行代扣代繳業務(稅款、電話費、水電費、物業費)的扣繳等被動扣款業務還難以運用目前的業務模式進行處理,否則委托代收的“零余額”賬戶就會出現“負余額”,滯納金的問題隨機產生,致使需要保留一些預算單位的基本賬戶。并且現有的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規定下一年的經費的撥付指標參照本年度資金的使用情況,這樣容易導致預算單位年終大量支取零余額賬戶資金,把不該財政用款的支出也用財政經費支出或者采用提取現金方式、轉儲大額定期存單以及向本單位其他賬戶劃撥資金的方式使年終零余額賬戶不會出現結余,以避免財政會因本年度的資金未用完而減少單位下一年度的經費。
二、如何解決高校在實行集中支付制度上存在的問題
1.盡量形成統一的科目代碼,提高工作效率。高校在嚴格執行《高等學校財務制度》和《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的前提下,會計科目及代碼的設置應盡量同國庫集中支付操作系統相匹配,會計核算指標按國庫集中支付的要求進行控制。這樣,高校財務管理系統會計科目代碼與國庫集中支付系統的科目代碼達到一致,財務預算指標也能一一對應,最終使這兩套系統統一,既可以減少重復工作量,又能提高國庫集中支付的效率。
2.加強會計人員輪崗培訓,提高其業務水平。各高校財務部門應不定期實行會計人員輪崗培訓和業務交流,總結工作中碰到的問題,探討解決方法并達成共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適應實際工作需要。
3.加強網絡建設,提高支付效率。網絡建設是國庫集中支付工作的技術支撐,高校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必須建立一個能夠與財政支付信息系統和銀行日常支付信息系統兼容的現代化管理信息系統。高校在國庫集中支付系統中提出支付申請,通過網絡及時傳輸到國庫集中支付中心,并能在系統中自動反饋支付中心是否收到信息以及審核意見,縮短網絡重復傳輸信息的時間,提高國庫網絡支付效率。同時,還要建立和完善現代化銀行支付系統和銀行清算系統。此外,要加強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管理,配備專門進行國庫集中支付系統操作的寬帶網絡和電腦,保證網絡暢通。
4.加強校銀合作,試行銀行墊付資金制度。為解決教職員工報銷提取現金不方便這一問題,高校應加強與銀行的聯系。高校先從有貸款的商業銀行基本賬戶中墊付資金給教職員工,在每日業務結束后,高校憑財政直接(授權)支付憑證由國庫銀行同商業銀行結算,將資金劃轉至商業銀行。這樣可以保證財政結算賬戶的零余額和商業銀行基本賬戶資金的正常運轉,為教職員工開展日常經濟業務提供方便,增強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在現實操作中的可行性。
總之,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作為一種新的制度,要有個適應過程。各高校應該積極探索和積累經驗,解決工作中碰到的問題,不斷完善這一制度,保證它在高校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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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必須建立和完善企業貨幣資金內部控制制度,提高會計管理水平。
關鍵詞:企業貨幣資金;內部控制;制度。
貨幣資金是企業流動性較強、控制難度較高的資產。在實際工作中,由于常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執行不到位而造成貨幣資金管理發生失誤
甚至被貪污或挪用的現象。因此,必須建立和完善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制度,確保貨幣資金安全。內部控制制度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設計。
一、收款環節
1、收據控制制度,即利用收據編號的連續性,核對收到的貨幣資金與金額是否一致,以確保收到的貨幣資金全部入賬。在現金收款過程中
,簽發現金收款票據與收款不得由一人辦理,一般由稽核人員簽發、出納員據以收款、會計人員據以記賬。在此基礎上,利用票據編號的連續性
,由內部審計人員或財務部門主管人員,負責對票據的存根聯與入賬的記賬聯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核對工作。
2、銀行存款控制。第一,所有銀行存款戶的開設和終止,必須履行正式批準手續。對銀行賬戶的開立、管理等要有具體規定,不能在同營
業網點開立賬戶,或者同時跨行開戶、多頭開戶、隨意開戶,也不能將單位公款以個人名義私存,以防有人在開設銀行存款戶中為個人謀取私利
。第二,負責銀行對賬單調節和銀行存款賬面余額的職員不能同時負責現金收入、現金支出或編制收付款憑證業務,以防止應記但未記入企業收
入賬或支出賬的不正當行為再次被掩蓋起來。第三,負責銀行往來賬調節的職員應直接從銀行取得銀行對賬單,并就銀行存款賬同銀行對賬單進
行核對調節。核對時,不僅要對每筆未達賬進行核實,還應注意到銀行對賬單的日期。
二、付款環節
1、對貨幣資金業務建立嚴格的授權審批制度。授權又分為一般授權和特殊授權。一般授權是指日常狀況下對正常經濟業務事項的授權,具
有一定規律性和穩定性。特殊授權是指特殊、緊急情況對正常或非常經濟業務事項的特別授權,常為應急所用。這種控制方法要求單位明確規定
設計會計及相關工作的授權批準的范圍、權限、程序、責任等內容,單位內部的各級管理層必須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和承擔責任,經辦人員也
必須在授權范圍內辦理業務。這種授權方式具有一定靈活性,但也常常蘊含較大的風險,一般都較謹慎。此外,對于重要的貨幣資金支付業務,
應當實行集體決策和審批,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有效防范貨幣資金被貪污、侵占、挪用。
2、資金預算控制。資金預算控制,是對企業一定時期貨幣資金的流入和流出進行統籌安排。資金預算編制是否準確、直接影響到企業貨幣
資金流轉是否暢通,甚至影響企業的生產經營。因此,要加強貨幣資金預算的可靠性控制,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貨幣資金預算編制完畢,財
務主管應認真監督預算的執行,定期比較經營過程中實際收支與預算的差異,對重大差異仔細分析。由于差異的分析需要逐日、迅速和精確的收
支數目,所以預算控制可幫助資金控制效率的發揮。
3、結算方式控制。經費支出的結算方式主要分為銀行結算和現金結算。國家和企業的財務制度明確規定了現金的使用范圍,經費支出時,
要嚴格按國家規定的用途使用現金,并盡可能使用轉賬支付。同時要不斷推廣完善集中支付手段,并充分利用網上銀行等先進的結算方式。
三、存儲環節
1、建立崗位責任制,確保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這種控制方法要求單位按照不相容職務分離的原則,合理設計會計及相關工
作崗位,明確職責權限,形成相互制衡機制。以貨幣資金支付會計控制環節為例,貨幣資金支付的授權批準、實際辦理、會計記錄、稽核檢查及
與該項貨幣資金支付直接有關的業務經辦等崗位必須相互分離、相互制約,出納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
賬目的登記工作。
2、賬實盤點控制,即通過定期或不定期對貨幣資金進行盤點,以確保企業貨幣資金安全。賬實盤點按盤點的時間分為定期盤點與不定期盤
點,不定期盤點的主要特點就是突擊性強,會給貨幣資金相關崗位產生一種無形的無時無刻不存在的壓力,控制效果通常比定期盤點好。
3、庫存限額控制,即利用核定每日貨幣資金余額并將超過庫存限額的貨幣資金送存銀行,從而降低貨幣資金安全性控制風險。
4、實物隔離控制,即采取妥善措施確保除實物保管之外的人員不得接觸實物。同時還應采取選擇合格的保險箱、選擇安全的場所等保障措
施,以確保貨幣資金實物安全。
5、往來賬核對控制,即通過定期與往來方核對往來賬余額,及時發現挪用、貪污企業貨幣資金等違法行為,以評價清欠貨幣資金是否及時
入賬或貨幣資金還欠是否真實。
四、其他方面
1、定額備用金控制。企業對一些頻繁發生的日常小額零星支出,可建立定額備用金制度加以控制。其基本要求是:確定應建立哪些定額備
用金,確定每筆備用金的金額。備用金多少應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來確定。確定備用金的保管人。各備用金的保管人不能同時負責其他備用金、
現金收入和支出的審批以及該項備用金的補充和支付記錄。備用金的使用必須有發票等原始憑證來證實該筆支出。
2、財務印章控制。一是保護財務印章的安全。對保管印章的人進行備案,并對每一次使用都作記錄,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要的全部
印章,嚴禁未經批準在票據上簽章。二是在不使用時,印章必須與支票分開存放。
一、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內部控
制規范建設的原則基層財政部門國庫集中支付內部控制規范建設要緊緊圍繞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堅持依法理財和科學理財的理念,充分考慮國庫集中支付業務特點和實際操作的需要,對國庫集中支付全程風險進行防范和管控。因此,在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時,應遵循五個方面的基本原則:
(一)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貫穿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活動的決策、執行和監督全過程,實現對預算指標、用款計劃、支付申請、資金清算的全面管理與審核,對財政資金支出活動的全過程實行全面監控。
(二)重要性原則。在全面控制的基礎上,內部控制應針對國庫集中支付業務處理過程的關鍵崗位及風險點加以特別防范,制定更加嚴格細致的控制措施,確保財政資金支出風險降到最低。
(三)制衡性原則。內部控制不僅應當在財政部門、人行國庫、預算單位和銀行等相關部門形成相互制衡機制,更應在國庫集中支付執行機構的崗位設置、職責分工和業務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約和相互監督機制。
(四)適應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符合《預算法》、《會計法》和《內部控制規范(試行)》有關規定,并隨著計算機信息技術等外部環境的變化、上級財政部門對基層國庫集中支付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斷修訂和完善。
(五)制度性原則。內部控制應堅持科學系統的制度建設,通過細化措施,明確標準,形成制度,使內部控制更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真正發揮出靠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權、按制度撥款的作用。
二、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內部控制規范建設的目標
基層財政部門國庫集中支付內部控制體系應當具有健全的制度環境、規范的工作程序、正確的目標職責、合理的信息披露和及時的跟蹤問效,財政部門應通過制定制度、實施措施和執行程序,合理保證實現以下幾個方面的目標。一是財政資金支付安全與完整。內部控制應建立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業務職務分離制度和授權審批制度,確保一切財政資金支出活動必須經過合規的職務分離及授權審批程序才能進行,以堵塞漏洞、消除隱患,防止并及時發現舞弊行為,切實維護財政資金支付安全與完整。二是財政資金支付及時與準確。內部控制應充分利用“金財工程”系統,建立實時監控技術平臺和系統預警應急處理機制,著力于國庫集中支付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實現對財政資金全程實時監控,確保財政國庫資金支付及時與準確。三是財政支出信息透明與真實。內部控制應建立科學合理的信息評價體系,加強對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信息分析和運用,確保為政府決策層提供真實、可靠的決策數據,為外部監督和內部管理提供透明、可用的財務信息。四是有效防范舞弊和預防腐敗。內部控制應建立反腐敗、反舞弊的長效機制,將制衡機制嵌入到國庫集中支付內部控制建設之中,將事后懲治與事前預防相結合,強化“關口前移”作用,為財政國庫資金裝上“安全鎖”和“防盜門”。
三、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內部控
制風險點識別與控制措施基層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內部控制整體框架包括:關鍵崗位設置及職責分工、預算指標管理、用款計劃審批與下達、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財政統發工資、資金清算和會計核算等基本要素,其核心內容是風險點識別與風險控制措施。
(一)加強關鍵崗位設置及職責分工。按照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的原則,合理設置國庫集中支付內部控制關鍵崗位。各關鍵崗位分設AB崗,A崗和B崗形成相互制衡、相互監督的機制。各關鍵崗位風險點識別與風險控制措施如下:1.審核崗。風險點:預算單位用款計劃是否經國庫科審批,財政直接支付申請是否合規,財政授權支付額度是否合規,支付憑證內容是否合規,紙質申請與電子數據是否一致。風險控制措施:審核用款計劃、財政直接支付申請和財政授權支付額度合規性;復核確認財政直接支付憑證合規性,加蓋財務章;復核確認財政授權支付額度通知單合規性,加蓋財務章;復核紙質與電子數據,核對一致后同時傳遞銀行。2.支付崗。風險點:財政直接支付憑證與財政直接支付申請是否一致,財政授權支付額度通知單與財政授權支付用款計劃匯總單是否相符,支付憑證是否逐筆登記領用、作廢核銷,財政零余額賬戶、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與國庫賬戶是否及時清算。風險控制措施:復核財政直接支付申請,開具財政直接支付憑證和簽收單;復核財政授權支付用款計劃額度,開具財政授權支付額度通知單和簽收單;逐筆登記領用支付憑證,核銷作廢憑證;T日電子對賬,T+1日紙質確認,確保零余額賬戶與國庫賬戶及時清算。3.會計崗。風險點:財政直接支付憑證及相關單證是否加蓋財務章,銀行回單與財政直接支付匯總表和財政授權支付匯總表(電子數據)是否一致,總賬、分類賬和明細賬是否相符,國庫科、支付中心、業務科室、銀行、預算單位賬務是否相符。風險控制措施:復核蓋有財務章的支付憑證及相關單證后加蓋預留印鑒(私章);復核財政直接支付憑證、財政授權支付匯總清算單等銀行回單編制會計記賬憑證,并按規定登記總賬、分類賬和明細賬;月度終了后5日、季度終了后10日、年度終了后15日內與相關單位進行紙質對賬,簽字蓋章確認。4.工資崗。風險點:財政統發工資專戶資金余額是否充足,財政統發工資人員增、減卡手續是否合規,財政統發工資調整、變動審批表是否合規,財政統發工資款項與部門預算指標是否匹配。風險控制措施:優先安排財政資金用于工資發放;統發工資人員增、減卡必須提供縣編辦、人社局、財政局和預算單位共同簽署意見的機關(事業)工作人員工資變動審批表;嚴格按照人社局審批的財政統發工資調整、變動審批表維護工資數據庫;除工資福利支出和離退休費外,其他任何經濟科目不能用于財政統發工資支出。
(二)加強預算指標管理。預算指標是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的源頭,處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其內部控制規范與否直接影響國庫集中支付的質量。預算指標管理應體現預算指標的合法性、真實性和完整性,同時還應考慮與用款計劃、支付申請、統發工資、政府采購的有機結合,確保財政支出預算的有效執行。風險點:部門預算編制系統與國庫集中支付系統是否有效融合,預算指標是否真實、完整、準確地反映部門財政支出預算的內容;指標管理是否包括功能科目、經濟科目、預算類型、經費類型、指標用途、指標金額、指標來源等基本要素;政府采購支出是否納入預算管理,采購預算指標編制是否細化。風險控制措施:優化公共財政預算執行系統,有效融合預算指標管理、國庫集中支付、財政統發工資、政府采購等預算執行模塊;建立預算指標的錄入、審核、審批的授權控制程序,設置職務分離機制,確保預算指標真實、完整、準確地反映部門預算;區分基本支出、項目支出和政府采購,設置零基預算控制基本支出、績效考評控制項目支出、采購預算控制政府采購等系統控制流程。
(三)加強用款計劃審批。用款計劃的審批涉及到財政國庫資金的合理調度,其內部控制規范與否直接影響國庫集中支付的效率。財政部門應對預算單位申報的用款計劃進行匯總、分析,統籌安排,科學合理地調度國庫資金。風險點:是否存在超預算審批用款計劃的現象;是否區分支出類型,科學合理地審批用款計劃;是否按“輕重緩急,有保有壓”的原則審批用款計劃。風險控制措施:嚴格執行預算指標控制用款計劃操作流程,杜絕超預算撥款現象發生;基本支出按序時進度、項目支出按完成程度、政府采購按采購流程審批;準確測算預算收入完成情況,按照“保工資、保運轉、保民生”的財政支出原則審批用款計劃。
(四)加強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支付申請與資金支付是財政國庫資金流出的最后一關,其內部控制規范與否直接反映國庫集中支付的安全程度。財政部門應切實加強風險意識管理,筑好財政資金“防火墻”,將國庫集中支付風險降到最低限度。風險點:支付用途與用款計劃是否一致,支付申請額度是否控制在用款計劃內,支付方式是否符合計劃審批方式,項目支出是否經領導審批,財政直接支付比例是否合理,政府采購資金是否籌集到位,支付憑證與財務印鑒章是否分別保管。風險控制措施:財政直接支付申請的資金來源、預算科目、經濟科目、支出用途、摘要等要素與用款計劃的內容必須一致,財政授權支付匯總清算單內容與用款計劃的內容必須一致;設置系統控制流程,確保超用款計劃申請不予支付;嚴控財政授權支付額度,不斷提高財政直接支付比例;項目支出必須經分管領導審批,500萬元以上大額支出和臨時性支出必須經主管領導審批;政府采購資金專款專用;支付憑證、財務章和印鑒必須由支付崗、審核崗和會計崗分別保管。
(五)加強財政統發工資管理。財政統發工資既是國庫集中支付改革重要的一環,也是“保民生,保運轉”重要且有效的舉措。財政部門應根據細化部門預算的要求,按照“編辦核準編制、人事核定工資、財政核撥經費、銀行到人”的原則,準確及時地進行工資統發。風險點:預算單位上報工資數據是否與工資變動審批表相一致,是否存在“吃空餉”人員,是否未經批準隨意增加工資代扣款項;財政統發工資預算指標是否足額下達,工資直接支付憑證是否與用款計劃科目相匹配;銀行是否安全接收統發工資數據,工資是否及時、準確到達個人賬戶。風險控制措施:建立編制、人事、財政和紀檢等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加強財政統發工資監督檢查,用制度管住“吃空餉”問題;建立人事、財政和銀行統發工資數據接口,形成公開透明、互相監督的陽光工資發放機制;除社會保險金、個人所得稅、住房公積金外,其他應由個人繳納的款項必須報財政審批,未經批準一律不準在統發工資中代扣;當月20日前,系統形成統發工資電子數據和直接支付憑證,電子數據經三級加密后傳遞銀行,直接支付憑證復核無誤后加蓋財務印鑒章送銀行。銀行復核無誤后,確保20日財政統發工資進入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