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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最高人民法院2009 7月30日公布,9月1日實施了《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房屋租賃解釋)。本文從優先購買權制度的性質、行使要件、行使順序和對其的限制幾個方面對解釋本身予以評析。
一.解釋21條將優先購買權確定為一種請求權對優先購買權的性質界定不科學
(一)將房屋優先購買權界定為債權,不利于保護承租人的居住權。
房屋優先購買權制度創設初衷是為了保障無房屋者的居住權這一基本人權。法律應當首先保證弱勢者的居住權。就應該把推進法律關系的主動因素分配給弱勢者,這就決定了將優先購買權定性為形成權更為科學。如果把優先購買權界定為形成權,同等條件下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買賣關系的成立與否只需承租人一人之意思表示即告確定,更有利于保障承租人的居住權。
(二)將優先購買權界定為法定強制締約請求權,有混淆強制締約與形成權之嫌疑
相關學者將解釋21條的規定解釋為債權性質的強制締約請求權,對應的出租人就負有強制締約義務。強制締約是對合同主體自由原則的限制,但就合同內容卻是協商一致所達成的。承租人只能和出租人為買賣行為,更重要的是合同內容也已經確定,標的為特定房屋,“同等條件”等。這兩部分作為買賣合同主要的內容卻是經由承租人一方行使優先購買權而告確定。此種經一人之意思表示即宣告法律關系產生的權利應該是形成權。
(三)將優先購買權界定為債權請求權,無法解釋其行使期限法律性質分析。
解釋24條第三款規定了承租人15日的憂慮期間。此意味著在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15日內為優先購買權的有效存續和行使期間。那么此15日法律性質是什么?其實為不變期間,即不可中止、中斷和延長,這具有典型的處斥期間的特征。而制約請求權的是訴訟時效,適用中止、中斷和延長,兩者相悖。
二.對優先購買權的行使要件規定不完備
優先購買權的行使有四個要件,即主體要件;啟動要件:出賣方式;實質要件:同等條件;對行使期限作出界定。解釋22、23和24條處分方式和合理期限都作了明確。然而,就完善優先購買權行使要件而言,解釋也有其不足之處。沒有對優先購買權的行使主體和實質要件作出規范。尤其是其中的實質性要件——同等條件這一規范的構成要件要素。司法解釋沒有能夠明確界定“同等條件”這一構成要件是本次解釋最大的缺陷之一。
三.解釋24條第一款規定房屋共有人的優先購買權優先于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這一規定是科學合理的。
(一)符合物權優先與債權的基本法理。
房屋共有人的優先購買權依附于共同所有的物權關系。承租人對租賃房屋的優先購買權依賴于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其基礎關系為債權。根據物權優先于債權的一般法理,房屋共有人的優先購買權的基礎關系優先于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的基礎關系,所以共有人的優先購買權應當優先于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
(二)共有人優先購買權優先有利于房屋的管理和利用,有利于共有人之間的和諧。
共有人優先購買權優先行使不僅有利于維護共有人之間的密切聯系和人身信任,增加社會的信任感和親和力,使其關系更加和諧。而且有利于簡化共有關系,減少共有人數量,對于共有物的管理處分更以達成一致意見,利于共有物的管理和利用。如果承租人優先購買權優先,則意味著承租人會加入共有關系。這樣會打破原有的密切聯系,使共有關系復雜化擴大化,不利于共有物的管理與利用。
四.對優先購買權的限制是恰當的。
(一)根據《解釋》第24條第2款的規定,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承租人不得行使優先購買權。如此規定既符合中國的實際國情和中國的歷史傳統。中國是靠親情和人情為紐帶聯系起來的熟人社會。熟人社會是中國市民社會的基本特征。法律尊重這種既定的社會特征,更加有利于法律調整作用的發揮和維護法律的威信。親屬先買權是中國的不動產交易的歷史傳統。中國古代的不動產交易以親、鄰優先權為核心。不少地方甚至有不允田宅賣出本族的,有“倒戶不到族,倒族不到宗”、“業不出戶”、“同族不斷業”等法諺。
(二)根據《解釋》第24條第4款的規定,第三人由于不知情而經交易取得所有權后承租人不得再行使優先購買權。如此限制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是為了維護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和交易安全。以善意取得制度的效力舉重明輕,此處承租人當然的不能在享有優先購買權。有學者認為《解釋》24條第4款是善意取得,這是錯誤的。出租人出賣租賃物的行為是有權處分,因此第三人盡管善意受讓也不適用善意取得制度。雖然不適用善意取得制度,但是根據善意取得制度的效力,通過舉重明輕的解釋,第三人仍取得所有權。善意第三人已經取得所有權,出租人再主張優先購買權已經沒有法律意義。善意第三人已經取得所有權,出租人沒有權利處分房屋了。承租人再向原出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權又有什么意義呢?
五.規定了出租人損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的救濟途徑——承租人損害賠償請求權。
承租人此處的損害賠償責任的性質
《解釋》21條規定的出租人對承租人所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在性質上屬于一種侵權責任。首先,因為優先購買權是合同法賦予房屋承租人的一項法定權利,出租人具有通知義務也是法定義務。對法定權利的侵害和對法定義務的違反只能是侵權。其次,這一項法定權利在內容上表現為民事財產權益,屬于侵權客體。
第一條為加強市級機關出租房管理,維護房屋租賃的正常秩序,明確租賃雙方的責任,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市級機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市級機關的產權房、代管房、臨時配套搭建的其它房屋的出租。
第三條房屋租賃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等價有償的原則。
第四條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以下簡稱機管局)是代表政府管理市級機關房屋租賃的主管單位,對所屬房屋實行統一的租賃管理。
第二章租賃管理
第五條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制度,出租方、承租方應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并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房屋出租方應有下列證明文件:
1、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合法的權屬證明
2、出租單位的合法性及其證明;
3、代管房還應提交房屋產權人委托代管的委托證明。
第七條房屋承租方應提交下列證件:
1、承租方為個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2、承租方為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的,提交有關單位或組織的有效證件;
3、承租方屬越城區范圍外的從業人員,應提交當地鄉一級政府的計劃生育證明;
4、承租方應提交租房使用內容證明,對經營性生產加工的,不予租房。
第八條對符合房屋出租條件的,出租方應持租憑合同、有關證明文件到機管局審批,批準后方能出租。
第九條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出租:
1、無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合法的權屬證明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如辦公用房、住宅用房進行出租的);
3、已列入城市規劃拆遷范圍,準備拆遷的;
4、屬于違法建筑的;
5、不符合房屋安全標準,影響使用安全的;
6、有其他依法禁止出租的。
第十條出租房主管單位應根據市場行情,及時調整出房屋租金。
第十一條出租單位出租房屋,應按法律、法規規定,交納有關稅款。
第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租賃房屋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從事違法經營或其它犯罪活動。
第十三條出租方和承租方應服從公安機關對租憑房屋的治安管理,嚴格遵守工商、稅務、衛生等部門的管理規定,自覺服從管理。
第三章合同內容
第十四條租賃合同應具備下列內容:
1、出租、承租雙方的姓名或單位名稱及住所、承租方的身份證號碼;
2、房屋坐落地點、面積;
3、租賃房屋用途;
4、租賃期限;
5、租金金額及交款方式;
6、房屋維修的約定;
7、水、電費支付的約定;
8、違約責任;
9、其它。
第四章出租方承租方的責任
第十五條出租方具有下列責任和權利:
1、按約定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2、出租方應負責合同規定外的房屋維修責任;
3、出租方租賃期間內對房屋進行改建、擴建、翻建等,應提前一個月通知承租方;
4、租賃期滿,未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的,出租方有權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房屋;
5、出租方應監督承租方按規定做好門前“三包”。
第十六條承租方具有下列責任和權利:
1、承租方應按合同約定交付租金;
2、承租方應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用途;
3、承租方因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承租房屋及其設施的,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4、承租方需要對承租房屋進行維修以外的裝璜、裝修,應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
5、承租方不得將承租房屋的一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
6、承租方因租賃房屋出現破損而影響正常使用的,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破損擴大,并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7、租憑期滿,承租方應按期將房屋退還出租方。
第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未經主管單位批準,擅自將辦公用房改作出租房出租的,除恢復原狀外,出租費全部由主管單位收回。
第十八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一經發現,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停止租房。
第十九條主管機關的管理人員有、行為的,按行政管理權限給予行政處分。
商鋪出租意向協議書范本一
出租方: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租憑合同,并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洪梅汽車站商鋪 間租個乙方作為 合法經營場地,商鋪位于 編號為 建筑面積 平方米。
二、租憑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續租,但必須提前一個月與甲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否則視為放棄優先權。
三、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免租期,每月租金按建筑面積40-50元/平方米計算,每月計付租金 元。租金采用按月支付方式,并于當月5日前繳清,逾期按每日2%計付滯納金,第二年做適當調整。
四、管理費按人民幣2元/平方米/月,合計為 元。(此費用包括治安管理費、衛生綠化、公共設施等)管理費在免租期內不得減免,并于當月5日前交清。
五、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在當月內向甲方交納租憑商鋪押金 元人民幣(每個鋪面),押金用以保障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期滿后不計利息如數退還,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沒收押金作為違約金,并負責賠償甲方的損失。
六、乙方經營期內所有的費用或按有關規定應付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以上所收的一切費用都不含稅,甲方收取后應向乙方出具收據。乙方所用的水費按 元/噸,電費按 元/度。
七、本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約的或者合同期間終止合同關系的,乙方須在10天之內將鋪面交還甲方,交還時應當恢復原貌(如間墻、門窗、管道等),否則應當支付恢復原貌的費用,同時乙方負責自行清理所有雜物,并搞好衛生,租憑物內的裝修材料(包括水管、電線、隔樓、門窗等)無償歸甲方所有。
八、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如建、翻修、不得改變原建主體結構和面局。租憑期間由乙方負責維修、保養,乙方必須配備防火器材,消除安全隱患。
九、乙方簽訂本合同后,因經營需要裝修店鋪的,須向甲方有關部門登記備案,執行并遵守甲方的有關部門規定(如統一制做招牌、用電安裝等),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完成裝修,并于 日必須正常開門營業,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沒收押金,收回商鋪。營業期間非特殊情況不得連續三天關門,否則視為違約。
十、甲方可以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證照,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乙方應該按照約定時間繳納各項費用,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對乙方的供水供電等,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甲方下達書面催繳通知后仍不履行的,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無償收回商鋪及附屬的設施設備及裝修材料,且押金不予退還,并保留追收滯納金的權利。
十二、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一年之內不得將物業轉讓,以后如確需要轉讓租憑權應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由甲方收取500元的轉讓手續費后方可辦理轉讓手續,否則視為違約,則按違約處理。
十三、合同期內,乙方必須依法經營,遵守法律法規及《x治安管理條例》等,必須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否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整改或終止合同并不作任何賠償。
十四、本合同如有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法律法規為準,不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或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鋪出租意向協議書范本二
編號: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經過實地考察后,特誠意預定甲方經營管理的坐落于_________的______商鋪,商鋪面積預計為_______平方米,現一次性繳納租賃意向金rmb_______元。
2、本珍珠城一樓平均租賃價格為rmb____元/天/平方米;二樓廳房平均租賃價格為rmb____元/天/平方米;二樓柜臺按每月rmb____元/個起租。
3、在乙方繳納租賃意向金后,甲方將對乙方的相關資格進行審查,乙方應積極配合甲 方的審查并如實提供必要的資質證明。
4、一旦乙方通過甲方的審查,則甲方將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通知乙方辦理簽訂租賃合同的相關手續。屆時,上述意向金將沖抵乙方應繳納的部分租金,租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繳納。
5、如果乙方未能通過甲方的審查,乙方所繳納的意向金將于____年____月份被全額退還,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任何的利息費用以及乙方因配合甲方對其進行資格審查所支付的任何費用。
6、倘若乙方在上述資格審查期間內欲撤回本租賃意向,則應及時通知甲方。屆時,甲方將在____年9月份無條件退還全額意向金,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任何的利息費用以及乙方因配合甲方對其進行資格審查所支付的任何費用。
7、甲方將于____年____月前完成對乙方的資格審查,并書面告知乙方審查結果。如果乙方未能通過甲方的審查,則乙方須服從甲方的審查不通過決定,對審查結果沒有任何異議。
8、乙方收到甲方資格審查通過的書面通知____天內沒有提出書面撤回租賃意向的請求 (該請求必須有甲方的有效簽章才能生效),則被視為對審查通過的結果沒有異議,甲乙雙方簽訂正式的租賃合同,實際的商鋪區域、位置、面積及租賃單價以正式合同為準。若乙方收到甲方資格審查通過的書面通知____天后才提出撤回租賃意向的請求,則甲方有權不予退還上述意向金。
9、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0、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人): 法人代表(或人):
身份證號:
日期: 日期: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商鋪出租意向協議書范本三
合同雙方: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 營業執照號: 注冊或居住地址: 郵編: 電話: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 營業執照號: 注冊或居住地址: 郵編: 電話:
甲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m2(使用面積__________m2)
第二條 租期_____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乙方每 個月繳納一次租金。 乙方可以支票或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開戶銀行:
收款人名稱: 帳號:
2.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交納相當于 個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煤氣,電話等相關費用后,甲方即可退還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房屋和相關設備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
第四條 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清潔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 管理費:甲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 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3. 電話費: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4. 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引致租賃物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租賃物內家私、家電設備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后,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職責:
1. 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為實欠租 %。如拖欠租金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不退還乙方押金。
2. 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3. 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范措施,保護租賃期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
4. 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表負荷的任何設備、儀器或機械,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賃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系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并有權訴之法律。
8.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9. 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關資料原件和給乙方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產權證、房屋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和出租許可證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對出租房屋主張權利,使乙方無法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應賠償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損失。
甲方在租賃期內:
(1)對本合同約定期內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包括 ;
(2)對本出租房所屬的大廈或小區的安全和管理負責;
(3)負責租賃房屋的結構性維修。
(4)甲方保證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合法經營不受干擾。
第七條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第八條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雙方同意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無法修復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甲方須將所有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九條甲方配備的室內電器、家具的數量、型號和裝修的標準,以附件確認為準。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個人房屋出租協議書。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號的房屋______棟______間,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類型______,結構等級______,完損等級______,主要裝修設備______,出租給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個月或空置____月的。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稅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執行:
1.有關稅法和鎮政發(90)第34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 個人房屋出租協議書的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范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款辦法處理:
承租方: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的房屋___棟___間,建筑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類型___,結構等級___,完損等級___,主要裝修設備___,出租給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個月或空關個月的。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稅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款執行:
1.有關稅法和鎮政發(90)第34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范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范圍,由甲方出資并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范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并組織施工,竣工后,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后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
工料費由___方承擔( );
所有權屬___方( )。
第五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承租方: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濟南租房合同模板。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的房屋___棟___間,建筑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類型___,結構等級___,完損等級___,主要裝修設備___,出租給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個月或空關個月的。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稅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款執行:
1.有關稅法和鎮政發(90)第34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范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范圍,由甲方出資并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范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并組織施工,竣工后,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合同范本《濟南租房合同模板》。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后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
工料費由___方承擔( );
所有權屬___方( )。
第五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后,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宜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并報有關部門備案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托人:(簽名) 委托人:(簽名)
地址: 地址:
開戶
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出租方: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的房屋___棟___間,建筑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類型___,結構等級___,完損等級___,主要裝修設備___,出租給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個月或空置__月的。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稅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款執行:
1.有關稅法和鎮政發(90)第34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范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范圍,由甲方出資并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范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并組織施工,竣工后,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 .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后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
工料費由___方承擔( );
所有權屬___方( )
第五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 .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___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后,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宜
1.……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并報有關部門備案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托人:(簽名)
委托人:(簽名)
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承租方: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的房屋___棟___間,建筑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類型___,結構等級___,完損等級___,主要裝修設備___,出租給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個月或空置__月的。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稅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款執行: 1.有關稅法和鎮政發(90)第34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范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范圍,由甲方出資并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范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并組織施工,竣工后,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后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工料費由___方承擔( ); 所有權屬___方( )
第五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___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后,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宜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并報有關部門備案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托人:(簽名)
委托人:(簽名)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號的房屋______棟______間,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類型______,結構等級______,完損等級______,主要裝修設備______,出租給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個月或空置____月的。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稅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執行:
1.有關稅法和鎮政發(90)第34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范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范圍,由甲方出資并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范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并組織施工,竣工后,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后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
工料費由______方承擔( );
所有權屬______方( )
第五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______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后,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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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并報有關部門備案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個人租房合同書樣本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托人:(簽名) 委托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