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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制,80分以上合格)
實現目標考核分值
扣分說明
綜治機構建設14分
1、制定年度綜治計劃,將綜治工作納入部門總體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1分)
沒有將綜治工作納入部門總體工作,沒有做到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的,扣1分;沒有制定年度綜治工作計劃的,扣1分
2、將綜治工作列入領導干部任期目標,并作為述職內容之一。(1分)
沒有將綜治工作列入領導干部任期目標,沒有作為述職內容之一的,扣1分。
3、落實綜治工作責任,并層層簽訂責任狀。(2分)
綜治工作責任不落實,沒有層層簽訂責任狀的,扣2分
4、落實綜治工作的主管領導和具體負責的工作人員。(4分)
沒有落實的,各扣2分。
5、綜治工作基礎資料規范、完備。(3分)
不規范、不完備的,扣3分。
6、落實綜治工作經費,健全綜治工作制度。(3分)
綜治工作經費沒有落實的,扣3分;綜治工作制度不健全的扣2分。
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36分
1、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防范能力,不發生刑事案件。對刑滿釋放解教人員登記造冊。(4分)
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不落實,防范能力差,發生刑事案件的,扣3分;沒有對刑滿釋放解教人員登記造冊的扣2分。沒有進行幫教的,扣2分。
2、重要部位、部門不出事。(5分)
發生單位財務室、保險柜被盜或發生易燃、易爆物品、劇毒物品、槍支彈藥、機密文件被盜、被搶以及營業網點、運鈔車被搶的,一次扣5分。
3、單位門衛、值班、現金管理、重要物品及易燃易爆、劇毒物品、槍支彈藥、機密文件管理等制度健全、管理到位。(2分)
單位門衛、值班、現金管理、重要物品及易燃易爆、劇毒物品、槍支彈藥、機密文件管理等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的,任一項扣2分。
4、加強交通、消防、生產安全工作,認真履行安全保衛工作責任,落實隱患整改工作責任、措施,積極整改和消除隱患。(4分)
不認真履行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對綜治部門或其他部門檢查后指出的安全隱患不加整改而發生安全事故的,包括丟失機動車等,一次扣4分。
5、不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5分)
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扣5分。
6、機關、企事業單位的住宅小區內建立守樓護棟制度或確保守樓護棟人員到崗到位的。(2分)
機關、企事業單位的住宅小區內沒有建立守樓護棟制度或未確保守樓護棟人員到崗到位的,扣2分。
7、積極支持綜治工作,配合、支持所在街道社區綜治部門工作。(4分)
不積極支持綜治工作,對所在街道社區綜治部門交付的工作和任務采取應付態度,不配合,不支持的扣4分。
8、出現重大、重大刑事案件,作到如實、及時上報。(3分)
出現重大、重大刑事案件,不及時上報的一起扣3分隱瞞不報或虛假報告的,出現一起扣3分。
9、加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2分)
工作沒有開展的,扣2分,開展不力的,扣1分。
10、做好因公或因私出國人員的教育、管理工作,不發生出逃、偷渡事件、不發生泄密等危害國家安全的涉外事件。(5分)
教育、管理工作不到位的,扣5分;出現公務人員出逃、偷渡事件的,一次扣5分;出現泄密等危害國家安全的涉外事件的,一件扣5。
矛盾調處及內部管理30分
1、做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不發生因調處不力而發的民轉刑案件及越級訪、圍攻本單位或上級單位事件。(5分)
調處工作不力,致使發生民轉刑案件及越級訪、圍攻本單位或上級單位事件的,每一件扣5分。
2、做好刑事解教人員幫教工作,不出現重新犯罪。(5分)
刑事解教人員幫教工作不力,致使出現重新犯罪
的,每一件扣5分。
3、加強本單位及本單位職工對出租房屋的管理。(5分)
單位或單位職工將車間或單位宿舍出租,不到公安機關辦理出租房屋登記手續的;單位或單位職工的房屋出租不督促承租人到公安機關辦理暫住戶口登記手續的,出現任一件次扣5分。
4、教育、管理并確保單位職工不參與“黃、賭、毒”等違法活動。(10分)
單位職工參與“黃、賭、毒”等違法活動,被公安和司法機關處罰的,一人次扣5—10分。
5、不發生單位職工刑事犯罪及其他犯罪和治安案件。重視職工家屬教育工作,關愛職工未成年子女成長,減少未成年人犯罪。(5分)
單位職工因刑事犯罪或其他犯罪被司法機關追究的,一人次扣5分,發生治安案件,被公安機關處罰的,一人次扣3分,未成年人犯罪,被司法機關追究的,一人次扣2分。
本職工作20分
結合本職工作實際,按照《2005年度目標任務書》確定的工作內容開展好綜合治理工作。(20分)
沒有按照按照《2005年度目標任務書》確定的工作內容開展好工作的,視情況扣分。
備注
一、每項扣分,扣完時要倒扣分;
二、采取瞞報或虛報辦法得分的,查實后,查實后對所得分數雙倍扣罰款。
“平安社區”創建考核表準
(100分制,90分以上合格)
序號
創建標準
分
值
扣分說明
1
大力開展社區治安防范,積極開展創建安全文明小區活動;各項工作和管理制度健全,責任落實,居民群眾安全感在80%以上。
10
未開展創建安全文明小區活動或未鞏固安全文明小區成果扣5分;居民群眾缺乏安全感在60%到80%(含80%)扣4分,60%(含60%)以下扣8分。
2
社區治安秩序穩定,8類嚴重刑事犯罪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無黑惡勢力團伙,無火災、傷亡等責任事故;刑事發案數不超過社區實有人口的6%。
15
發生1起惡性案件扣5分,如案件已破,扣3分;有黑惡勢力團伙扣3分;發生1起一般火災或傷亡事故扣1分;重大以上火災或重大責任傷亡事故取消評選資格;刑事發案數超過社區實有人口6%的扣3分,超過7%的扣6分,超過8%以上的扣10分。
2
3
建立專職治安隊伍(每200戶有1名)和群防群治隊伍,防范措施落實,防空能力增強,無失控場所和部位。
10
專職治安隊伍人數達不到標準的扣2分;無群防群治隊伍的扣5分;無警務室的扣3分,無報警電話的扣2分。
4
開展禁毒工作,普及預防知識,積極創建“無毒害社區”。新滋生吸毒人員不超過社區常住人口的0.2%,被轄區外公安機關打擊處理的復吸人員不超過社區吸毒人數的20%。
10
未開展創建“無毒害社區”活動扣2分;新滋生吸毒人員超過社區常住人口的0.2%的扣5分;被轄區外公安機關打擊處理的復吸人員超過社區吸毒人數的20%的扣5分。
5
深化社區依法治理,認真開展法制、國家安全、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提高社區居民法制、國家安全和消防安全意識;社區調委會達到“五有”標準,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堅持情報信息報告制度,有矛盾糾紛信息員;社區內無民轉刑案件;無嚴重影響穩定的群體性鬧事事件。
15
社區內無法制宣傳欄口分;無矛盾糾紛信息員的扣2分;社區調委會未達到“五有”標準的扣3分;調解成功率低于90%扣3分;發生民轉刑案件的扣2分;發生嚴重影響穩定的群體性鬧事事件的取消評選資格。
幫教組織健美全,幫教措施落實,幫教效果明顯。違法青少年和刑釋解教人員(除吸毒人員外)停止犯罪和改好達85%以上;刑釋解教人員幫教率達95%以上、重新犯罪于5%。
12
無幫教組織扣4分;違法青少年和刑釋解教人員(除吸毒人員外)停止犯罪和改好達85%扣4分;刑釋解教人員幫教率于95%扣2分,重新犯罪率高于5%扣4分。
建立社區流動人口協管員隊伍,外來暫住人員辦證率達95%以上、出租人員管理制度落實、工作規范、出租房屋登記備案率達90%以上。
8
無流動人口管員隊伍扣2分;暫住證辦證率于95%扣2分;出租房屋和租住人員管理制度不落實、工作不規范扣2分;出租房屋記備案率于90%扣2分。
敏感時期實現“×××”人員“零進京”、“零滋事”目標和無重點人員進京上訪事件;國家安全人民防線聯絡員工作落實;精神病人防治與監護工作落實。
10
敏感時期未實現“×××”人員“零進京”、“零滋事”目標和無重點人員進京上訪事件;取消評選資格;國家安全人民防線聯絡員工作不落實扣1分;精神病人防治與監護工作不落實扣1分。
9
規范宗教活動。
5
由非法傳教活動的扣3分;有非法傳教點的扣5分;有青少年參加宗教活動的,1人次扣
10
開展無賭博社區活動。
2010年“安康杯”競賽活動優勝企業申報事跡材料
***市煤氣供熱有限公司做為一家集民用液化石油氣儲存、灌裝、供應、液化氣鋼瓶檢驗、危險貨物運輸、汽車維修、車用壓縮天然氣供應、氬氣等工業氣體充裝銷售為一體的國有企業,主要經營產品都是高壓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是企業發展的生命線。多年來,公司積極響應全國總工會、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安康杯"競賽活動的號召,始終將其貫穿于企業安全生產全過程,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職工中大力弘揚“創造安全的生產、生活空間”的安全理念,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建設學習型企業為契機,努力培育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不斷實現安全生產的機制創新和管理創新,加強全過程管理,進一步把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到實處,保障了職工的生命安全,維護了職工的生產安全與健康權,提高了公司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水平,確保了全市居民安全用氣和公司安全生產持續穩定的局面。公司于2005年、2006年連續兩年榮獲自治區“安康杯”競賽優勝企業,自2007年以來,已連續三年榮獲全國“安康杯”競賽優勝企業,公司經理李建斌榮獲全國“安康杯”企業家榮譽稱號,近年來多次被評為***市、燃氣行業安全生產先進單位、特種設備管理先進單位。
2010年,公司在開展“安康杯”競賽活動中,著力突出“加強班組安全建設、強化一線教育管理”的競賽主題,加強管理,積極部署,全員參與,各項工作均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為“安康杯”競賽提供組織保證
一年來,公司黨政工領導將“安康杯”競賽活動作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有效載體,把開展“安康杯”競賽活動作為實現全員安全生產和維護職工安全健康權益的有效途徑,著力加強“安康杯”競賽活動的組織領導。
一是著力健全活動機構。公司根據公司人員的變動情況,及時調整和成立了由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任組長,黨委副書記和副經理任副組長,其他黨委委員、工會主席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競賽活動委員會,各部門又分別成立競賽活動領導小組,將各班組負責人確定為成員,從而保證了全司上下對“安康杯”競賽的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一行動,特別是強化了各班組的責任,為競賽活動的有序開展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是精心制定活動方案。圍繞企業的安全生產目標,本著貼近企業生產,貼近職工實際的原則,將“安康杯”競賽和我司開展的創先爭優活動及“燃氣行業優質服務年”等活動有機結合起來,制定了切實可行的競賽方案與考核標準,明確了活動總體目標,按各廠、部門的生產性質,分別組織開展了“安全生產年”、“消防安全百日大檢查”等活動,建立安全隱患排查制度,使競賽活動真正貫穿于企業安全和生產的每一個環節、每一個層面,形成了全員、全方位參與的競賽體制,從而深入扎實的推進了“安康杯”競賽活動。
三是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圍繞企業年度安全生產任務,制定安全生產目標,在年初召開的表彰大會上,公司領導與基層部門層層簽訂了安全目標責任狀,并將競賽活動納入各部門全年的目標管理考核,通過每月召開安全生產會的形式,及時了解和解決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問題,做到安全生產與經濟責任制考核掛鉤,與年終各類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評比掛鉤,并實施一票否決制,做到了企業安全生產人人心中有數、人人肩上有責任。
二、以“安康杯”競賽為載體,不斷豐富活動內容和方式,進一步夯實企業安全生產基礎
安全生產是企業永恒的主題。一年來,我司以實現安全生產的持續穩定為目標,緊緊圍繞“安康杯”競賽主題,按照競賽活動要求,緊密結合企業生產和經營實際,不斷豐富活動的內容和方式,組織開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活動,推動了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設,提高了全司的綜合安全管理水平。
一是加強安全檢查,及時消除隱患。根據公司安全管理相關規定,每月由安委會全體成員組成的安全檢查組對公司各個基層部門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現的問題,在每月月初舉行的安全生產會上集中通報。問題的整改措施與每月的生產任務同時布置、實施,要求按時完成,并在下一次安全檢查中對上月安全檢查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復查。同時,公司“安康杯”競賽檢查小組堅持每月到各廠、站檢查“安康”競賽措施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通報,下發整改通知書,并堅持復查制度,問題得不到整改不放過,推動了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另外,公司各廠站安全檢查員堅持每天對廠部進行多次巡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解決。截止今年10月底,公司安委會已進行安全生產例行檢查11次,夜間安全檢查12次,專項檢查共7次,對有問題部門發出了隱患整改通知,保證了企業的安全生產。
二是健全以公司安委會為領導核心的安全管理體系。今年,根據公司人員變動情況,公司對公司安委會成員進行了調整,并確定了各成員的工作職責。通過對安委會成員分工,明確安委會成員職責,在各個部門設立專職或兼職安全員,組成由上而下,遍及公司所有主營業務的安全網絡。為了進一步明確各個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和工作目標,公司安委會分別與灌裝檢修廠、供氣管理所、綜合服務中心、氬氣充裝站、金諾商貿公司五部門在年初簽訂了《安全管理責任書》;公司還與司機簽訂了17份《交通安全責任書》;廠區與4個車間、供氣所與9個換氣站和3個加氣站、服務中心與各代銷點共簽訂了32份《部門安全責任書》,做到層層分解安全責任,切實把安全生產責任全面落實到人,這些都對公司各部門安全生產起到了極大鼓勵和督促作用。
三是完善應急預案制度,加強演練。公司把應急演練作為實戰的基礎,每年都根據安全形勢發展情況調整預案,并在去年組織參加全區燃氣行業應急演練中取得良好成績,獲得區市有關領導的肯定。今年初,為了加強規范化管理的力度,公司重新詳細嚴密的編寫事故應急預案,進一步明確了各類人員的應急職責、規范了各崗位的應急行為。并分別于6月18日、23日、24日和9月28日組織進行了加氣站安全消防演練、灌裝廠儲罐區消防演練及公司應急搶險隊緊急集合等專項演練多次,進行了緊急疏散、閥門堵漏、加氣車輛著火撲救等演練項目。在應急演練中,公司職工進一步加深了對消防安全知識和應急預案的了解,進一步增強了職工的消防安全意識,為確保無安全生產事故奠定了良好基礎。
四是做好勞動衛生和保護工作。今年繼續為全體職工辦理工傷、醫療、養老保險,定期發放勞動用品。在灌區聘請保安公司對生產區加強了安全管理,消除了部分安全隱患,確保了職工的安全生產環境。加強生產場所的可燃氣體濃度的監控工作,對灌裝廠、加氣站的可燃氣體濃度報警儀進行定期檢修,對灌裝廠監控系統進行了全面維護保養,將瓶庫的通風工作做為一項日常工作并寫入安全責任制中,這些都對改善勞動條件,保障安全生產起到了積極作用。同時,考慮工作需要,為職工定做了冬、夏兩季的工作服,督促職工上崗前按規定著裝,定期按時發放勞保用品。還在冬夏兩季及時發放防寒、防暑費,發放茶葉、冰糖等解暑用品,有效地保護職工的身心健康。檢修工作計劃中將進入現場的安全防范、勞動保護一起考察、一起布置,安全地完成了各項檢修任務。同時更新、增設了部分安全標志,消防巡查記錄連續完整,加強了灌裝檢修廠基礎資料的完善。對職工安全衛生防護、衛生健康知識宣傳、女職工的四期保護、職工休假都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工會每季進行監督檢查。
五是繼續加大安全投入,確保硬件過硬。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一個重要措施就是要確保“硬件”過硬。公司在資金十分緊張的情況下,對兩個液化氣球罐進行了全面檢驗,堅持對壓縮機、烴泵、消防水泵等設備定期進行維修保養,安全閥、壓力表、液位計等安全附件按期校驗,各氣站能按規定配足和及時更換消防器材,嚴格按照要求及時對液化氣鋼瓶進行檢驗,確保硬件過硬。對到期應檢驗鋼瓶及時檢驗,對報廢鋼瓶及時處理,全年共檢驗鋼瓶14000只;對出入廠、站的鋼瓶進行安全檢漏,落實“四不出廠”制度,確保鋼瓶100%的出站合格率;根據區技術監督局的統一布置,在各加氣站安裝了氣瓶電子標簽、視頻監控系統,堅持對天然氣加氣站進入站區的出租汽車逐輛進行測漏檢查,確保了加氣車輛的安全運行。
三、加強安全知識培訓,積極參加各種與安全有關的活動,確保安全理念深入人心
一是積極參加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今年6月份是全國第九個安全生產月,根據“安全發展,預防為主”的安全月主題,公司于5月底研究制定了實施方案,要求各部門嚴格執行。6月13日,公司組織8名安全技術人員分別在興慶區和金鳳區開展了安全咨詢活動,擺放安全宣傳展板4塊,現場解答前來咨詢的群眾關于安全使用燃氣灶具的問題,并發放燃氣安全使用常識材料近200多份,取得了較好的宣傳效果。同時,各供氣站積極組織開展“安全服務進社區”活動,公司領導親自帶隊,廣大職工深入到5個社區宣傳安全使用燃氣常識,義務為居民維修燃氣灶具40多臺次,得到了廣大居民的好評。公司各廠站根據方案要求,認真開展了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并開展職工消防演練活動,確保安全生產。
二是著力加強職工安全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和技能。年初,公司研究制定了2010年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把“安康杯”競賽活動與“安全生產月”活動有機結合,充分利用安全生產早會、班組安全活動等時間,集中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的教育培訓,認真學習《公司質量安全手冊》《公司事故應急預案》及消防滅火知識等知識,深入班組進行安全生產操作知識的提問及對競賽活動主題和要求的內容抽查,職工培訓率達100%。同時公司積極組織開展“安康杯”競賽演講活動和安全知識答卷活動,以各項活動帶動職工主動投入到學習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技能中去。公司還組織41名職工參加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舉辦的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學習班并獲得了特種設備操作人員證書,為各項安全工作的開展奠定了基礎。
三是認真組織開展“十個一”活動。在今年的“十個一”活動,組織班組員工利用安全活動時間,部室利用政治學習的時間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消防法》,以提高廣大員工的法制意識,用法律和規章制度來規范自己的安全行為。組織各班組結合創先爭優活動,積極開展提合理化建議和技術革新活動,活動共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議27條;查出隱患11項;進行各類安全知識學習培訓60多次。在活動中涌現出了在儲罐檢驗中,不懼高溫酷暑,堅持安全檢驗質量的優秀黨員方立斌;注重修舊利廢,保障安全運行,改善工作環境的優秀黨員季連保;放棄休息,不怕勞累,深夜至加氣站維修設備的優秀黨員苗長青……在他們的帶動下,公司全體職工參與“安康杯”競賽的熱情高漲。公司積極組織開展勞動競賽、創雙優等活動,創建“星級廠站、星級服務窗口”等活動,在加氣站大力推行規范化服務工作,并著力開展服務標兵樹評活動,做到每周考核、每月評選掛牌一次,年終總評表彰,這些活動的開展有效地推動了“安康杯”競賽活動深入開展。
四是加強信息報送,積極宣傳。為營造濃厚的“安康杯”競賽活動氛圍,公司內部建立安全信息網絡,各廠站設立宣傳欄,公司及各部門班組通過召開學習會,并利用黑板報、簡報、傳單等多種形式的安全宣傳活動,及時上報安全信息,努力營造安全文化氛圍,使安全生產意識深入人心,也讓全體職工深入了解"安康杯"競賽活動。目前,公司各部門、班組辦安康杯專題黑板報46期,印發安全簡報33期,報送安全信息達50多條。同時,根據競賽要求,公司加入了“全國安康杯競賽網站”,從中及時了解安康杯活動的各種信息,通過信息平臺的交流,對其它單位安全工作中的經驗進行借鑒,為我公司安全工作服務。
四、搞好群眾監督,形成“安康杯”競賽活動的良好氛圍
一是搞好群眾監督,完善工作體系。在開展競賽活動中,我們按照全國總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三個條例"的要求,加強群眾安全工作組織,健全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網絡,調整了群眾監督組織隊伍,穩步推動競賽活動的開展。根據公司的特點,我們實行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與群眾安全監督檢查小組共同負責的組織形式,設立安全監督檢查員和群眾監督檢查員,分別行使基層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和工會小組勞動保護檢查員職責。
二是建立和完善了監督檢查制度,依法實行群眾監督。公司要求各級勞動保護組織規范管理,明確目標,責權清楚,落實到人。一是把職工安全與集體合同制度相結合,監督合同中有關勞動安全的執行情況。我們連續4年在集體合同中專門制定《勞動安全與衛生》一章,把職工安全工作納入法制化管理軌道。同時每半年對集體合同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及時把檢查情況向職代會通報。二是把職工安全與職工民主管理相結合。公司召開職代會時,報告有關于安全投人費用和使用方案的專題安全生產報告,職工代表以無記名投票形式對這項議案進行表決。三是把職工安全與職工代表上崗檢查制度相結合,監督貫徹執行國家勞動保護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督促解決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問題。工會代表深入一線和重要崗位,上崗巡視安全工作,對查出的隱患,及時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進行落實整改,同時不定期進行復查,然后由工會集中向公司匯報情況。四是把職工安全與行政管理相結合,監督安全工作的部署、工作計劃,公司工會組織主動參加安全生產會和每月的安全大檢查,提出了很好的意見和建議。五是把職工安全與現場管理相結合,監督隱患整改、事故調查和事故責任人的處分情況,參與事故分析,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對達不到教育職工目的的處理,堅決予以糾正。從而過到“橫向到底,縱向到邊”,人人頭上有安全,人人頭上有責任的全員安全管理和爭創“安康杯”優勝企業的氛圍。
通過"安康杯"競賽活動廣泛深入的開展,公司未發生任何安全生產事故,保證了正常的生產。安全工作永無止境,今后,我們將繼續深入開展"安康杯"競賽活動,在總結前幾年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發揚成績,改進不足,為實現公司安全生產無事故的目標,進一步開展安全宣教、管理力度,為實現全面安全、創造更好的經濟利益而努力。
關于印發《鄉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規范化
管理資料》的通知
各鄉鎮綜治辦:
現將《鄉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規范化管理資料》印發給你們。請各鄉鎮結合實際,按照縣XX平安建設推進工作會議的要求,認真抓好規范化管理和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
2008年9月6日
附:《XX縣鄉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規范化管理資料》
XX縣鄉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規范化管理資料
主題標語: 黨政重視 各司其職 齊抓共管
依靠群眾 共創平安 促進發展
鄉鎮綜治辦版面內容(一)
鄉(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規范化管理
一、社會治安邊際協作聯防(區域治安防范)示意圖
(地域圖)
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組織網絡圖
(按瞿河組織體系)
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職責制度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職責
1、貫徹上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部署,制定本鄉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劃,并組織實施。
2、協調、檢查本轄區內各單位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3、指導、幫助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4、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動,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網絡。
5、及時掌握社會治安動態,及時消除治安隱患。
6、依照有關規定確定對本轄區的單位和責任人的獎勵和處罰。
7、辦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其他事項。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職責
1、負責鄉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根據黨委、政府和鄉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部署,提出工作措施和建議意見。
2、組織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重大活動,指導村、社區、單位抓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工作,檢查督促工作措施落實。
3、掌握本鄉各部門各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和社會治安狀況,及時向黨委、政府和綜治委提出整改措施。
4、培養典型,推廣經驗,鼓勵先進,推動后進,開展調查研究,不斷探索適應新形勢發展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新路子。
5、完成鄉黨委、政府和上級綜治辦交辦的其他事項。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制度
鄉綜治工作制度
一月一次綜合治理工作例會;一月一次四防安全督促檢查;
半月一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一年一次綜治目標考核獎懲。
村(社區)綜治工作制度
一月一次不安定因素分析會,一月一次四防安全隱患檢查,
半月一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一月一次道德法制宣傳教育。
單位綜治工作制度
一月一次綜治工作研究部署,一月一次四防安全隱患檢查,
一月一次道德法制宣傳教育,一年一次目標檢查考核獎懲。
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
目標效績
刑事治安案件少(全部刑事案件發案平穩,無重特大案件)
違法犯罪人員少(違法犯罪活動有效遏制,勞釋解教人員重新犯罪不超過3%、5%,青少年違法犯罪明顯下降。)
治安災害事故少(不發生重大特大惡性事故)
糾紛矛盾激化少(糾紛調解率100%,調成率98%以上,無糾紛矛盾轉化為刑事案件,無群體鬧事事件)
見義勇為人員多(及時宣揚表彰見義勇為先進)
領導責任
抓認識動員齊抓共管,抓教育增強法制觀念,
抓防范消除治安隱患,抓重點發動群眾治亂,
抓創建維護一方平安,抓檢查考核獎懲兌現。
工作要求
1、黨政加強領導。層層落實目標管理責任制。定期研究部署、檢查督促、考核獎懲。解決工作中的具體困難和問題。
2、健全工作機制。健全完善鄉、村、社區、單位領導辦事機構,健全完善齊抓共管責任機制、嚴打整治經常性工作機制、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制、考核獎懲激勵機制。加強綜治隊伍教育培訓和管理,充分發揮作用。綜治辦工作規范化、制度化。
3、強化綜治基礎。深入推進整體聯動防范,強化農村"四級"聯防網絡,充實健全聯動聯防隊伍,落實聯防巡邏措施。充分發揮村"兩會一隊一組",村民組"兩組兩員"的作用。廣泛開展"四防"安全互助活動,落實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國家安全人民防線五項專門工作措施。加強社會治安管理,強化公民道德法制教育。積極推進治安管理社會化、專業化、產業化。
4、推動平安建設。廣泛開展平安鄉、平安村、平安社區、平安單位、平安校園、平安企業、平安大道、平安院落、平安家庭等多層次多形式的創建活動和無毒社區創建活動,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
考核獎懲
考核:納入鄉黨委、政府目標任務,半年一查,年終考評。
獎懲:考核結果與領導干部、直接責任人的獎金、評先、晉職晉級掛鉤。先進單位實行年度表彰;未達要求,限時整改;案件事故頻發,追究領導責任,實行一票否決。
五、平安建設規劃
平安建設標準
一、平安鄉鎮
1、社會穩定。不發生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和非法宗教活動;不發生集體上訪和;矛盾糾紛調解成功率達98%以上。
2、治安良好。刑事案件萬人發案率低于全縣平均水平;"兩搶一盜"案件低于同類鄉鎮平均水平;不發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不發生重大治安災害事故;轄區違法犯罪人員下降;突出治安問題得到有效治理,無治安亂點。
3、法治環境優化。公民道德法制觀念增強,平安創建宣傳深入,群眾知曉率、參與率達90%以上。綜治先進、見義勇為人員得到及時表彰。
4、群眾滿意。社會和諧穩定,群眾對治安滿意和基本滿意率達到95%以上。
二、平安村(社區)
1、社會穩定:不發生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和非法宗教活動;不發生集體上訪和群體鬧事事件;矛盾糾紛調解率達100%,調成率達98%以上。
2、治安良好:常年不發生刑事案件;轄區違法犯罪人員減少;無突出治安問題;不發生治安災害事故。
3、群眾滿意:群眾知曉率、參與率達90%以上,對轄區治安滿意和基本滿意率達95%以上。
三、平安單位(企業)
1、內部穩定:不發生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和非法宗教活動;不發生集體上訪和群體鬧事事件;矛盾糾紛調成率達98%以上;
2、治安良好:常年不發生刑事案件;無違法犯罪人員;不發生治安災害事故;
3、群眾滿意:職工知曉率、參與率達95%以上,對內部治安滿意和基本滿意率達到98%以上。
四、平安校園
1、校園穩定:不發生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和非法宗教活動;不發生集體上訪和群體鬧事事件;矛盾糾紛調成率達98%以上;
2、治安良好:常年不發生刑事案件;青少年道德法制觀念強,無在校生違法犯罪;不發生治安災害事故;
3、師生滿意:師生知曉率、參與率達95%以上,對校園治安滿意和基本滿意率達到98%以上。
平安建設工作體系
1、嚴打整治工作體系
2、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整體聯動防范體系
3、矛盾糾紛聯動調處體系
4、社會治安管理體系
5、公民道德法制教育體系
6、社會救助保障體系
7、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組織體系
六、平安建設相關部門工作責任體系(按瞿河體系)
(以上為鄉鎮綜治辦工作規范)
鄉鎮綜治資料管理
(一)記錄簿:《會議記錄簿 》《四防安全檢查記錄簿》 《治安情況記錄簿 》《 糾紛矛盾調解情況記錄 》
(二)表冊:《綜治基層組人員名冊》、《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名冊》、《外出務工人員名冊》、《治安情況統計一覽表》
《矛盾糾紛情況統計一覽表》
(三)檔案歸類(按平安建設工作體系歸類)
七大工作體系資料整理順序:1、相關文件 2、工作紀錄簿3、工作表冊 4、簡報資料 5、其他相關資料(圖片、音像)
村綜治辦版面(二)
主題標語: 依靠群眾 群防群治 同心同德 共創平安
村(社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規范化管理
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網絡圖
(按XX組織體系)
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
綜治工作目標
無刑事治安案件;無治安災害事件;
無違法犯罪人員;無群體鬧事事件;
無矛盾糾紛激化;見義勇為人員多。
綜治責任
落實四防安全檢查督促;落實調解預防糾紛激化;
落實學法號召檢舉揭發;落實幫教減少重新違法。
工作要求
村(四堅持、一深化):堅持真抓實管,堅持規范管理,堅持落實防范,堅持法制教育,深化平安創建活動。
村組(三堅持):堅持巡邏護門院,堅持勸解化成見,堅持知情報案件。
村民戶(兩好):看好房門幫友鄰,管好家人斗壞人。
獎懲考核
1、半年初評,年終統一考核,考核情況與相關責任人的實績和經濟利益掛鉤。
2、未達到目標責任制要求,責任人不評全面先進。因重大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職責制度
村民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1、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教育村民依法履行應盡的義務;
2、建立健全治安保衛組織和人民調解組織,做好本轄區的治安防范工作,調解民間糾
3、協助司法機關查處轄區發生的各種違法犯罪案件;
4、協助司法機關對依法判處管制、緩刑、剝奪政治權利和被決定假釋、監外執行人員的監改、考察和教育;
5、教育有輕微違法犯罪行為的人員;
6、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刑滿釋放人員、解除勞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7、制定村規民約,并監督執行。
綜治辦主任職責
1、在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的領導下,組織宣傳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引導村民依法履行應盡義務;
2、負責組織落實本轄區的治安防范措施,組織開展“四防”安全檢查、治安巡邏和“四防”安全輪流值日活動,調解民間糾紛,化解鄰里矛盾。
3、協助司法機關查處轄區發生的違法犯罪案件,組織群眾制止現行違法犯罪,保護發案現場;
4、協助做好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和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
5、組織開展“平安”創建活動,督促村規民約執行。
6、完成上級交辦任務。
綜治工作制度
一月一次不安定因素分析會;一月一次四防安全隱患檢查;
半月一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一月一次道德法制宣傳教育。
四、群防群治職責制度
治保委員會職責
1、在綜治辦指導下,制定治保工作年度計劃;
2、負責轄區治安保衛,組織治安巡邏,做好“處法”工作,落實治安防范措施;
3、組織開展“四防”安全互助值日活動,堅持每月一次“四防”安全檢查,督促整改隱患,及時上報治安信息;
4、協助公安機關查處轄區內發生的刑事治安案件;
5、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刑釋解教人員和其它違法犯罪人員的監改、幫教工作,防止重新違法犯罪;
6、監督執行村規民約。
調解委員會職責
1、在綜治辦指導下,制定調解工作年度計劃;
2、負責轄區民間糾紛調解和普法工作;
3、堅持每半月一次矛盾糾紛排查,依法公正及時調解矛盾糾紛,防止矛盾激化;
4、及時上報轄區不穩定因素,維護轄區社會穩定。
轄區治安巡邏隊(組)職責
1、按規定佩戴標志;
2、組織夜間治安巡邏,參與整體聯動防范;
3、發現可疑人員主動盤查,組織群眾制止正在作案的違法犯罪嫌疑人,及時報告公安派出所;
4、作好當日治安巡邏記錄。
幫教小組職責
1、協助司法機關對依法被判處管制、緩刑、剝奪政治權利和被決定假釋、監外執行人員的監督、考查和教育;
2、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幫教工作;
3、教育有輕微違法犯罪行為的人員;
4、協助做好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
四防安全互助組職責
1. 中心組長職責:
(1)組織村民參加轄區治安巡邏,制止違法犯罪行為;
(2)檢查四防安全,消除治安隱患;
(3)檢查督促四防安全互助組開展輪流值日活動;組織各組參加院壩聯防、山灣聯防、院落聯防、聯戶聯勤活動。
(4)督促村民參加轄區治安巡邏活動;
(5)及時向上級反映轄區治安問題。
2.互助組職責:
(1)在組長組織下,開展“四防”安全輪流值日活動;參加院壩聯防、山灣聯防、院落聯防、聯戶聯勤活動;
(2)檢查督促不安全隱患整改;
(3)疏導矛盾糾紛,化解鄰里矛盾;
(4)向中心組反映治安情況;
(5)做好值日記錄。
治安調解信息員職責
1、協助公安機關和村綜治辦收集治安信息;
2、協助“四防”互助中心組組長工作,疏導矛盾糾紛,化解鄰里矛盾;
3、對“四防”安全提出工作建議;
4、完成上級領導交辦任務。
四防安全互助輪流值日制度
1、各戶輪流掛牌值日,值日員按規定佩戴值日標志;
2、值日戶認真履行職責,負責組內院落守護,提醒各戶:“防火防盜,來人要報,鄰里關照,文明禮貌”及時向組長報告當日不安全隱患、社情民意;
3、記錄組內來人來客、矛盾糾紛、安全事故和異常情況;
4、值日結束后,于次日上午8:00前將值日牌和記錄、袖標移交下一值日戶;
5、值日情況作為評選“五星戶”條件。
四防安全值日員職責
1、按規定佩戴標志;
2、負責院落守護巡邏和安全檢查;
3、主動盤查可疑人員,組織群眾制止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報告公安派出所;
4、作好當時值日記錄;
五、平安村建設標準
1、社會穩定:不發生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和和非法宗教活動;不發生集體上訪和群體鬧事事件;矛盾糾紛調解率達100%,調成率達98%以上。
2、治安良好:常年不發生刑事案件;轄區違法犯罪人員減少;無突出的治安問題;不發生治安災害事故。
3、群眾滿意。群眾知曉率、參與知曉率達90%以上,對治安的滿意和基本滿意率達95%以上。
綜治資料管理
(一)記錄簿:《綜治活動記錄 》《四防安全檢查記錄簿》 《治安情況記錄簿 》《 糾紛矛盾調解情況記錄 》
(二)表冊:《綜治基層組人員名冊》、《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名冊》、《外出務工人員名冊》、《治安情況統計一覽表》《矛盾糾紛情況統計一覽表》
(社區參考以上要求規范)
村組綜治陣地版面內容(三)
主題標語: 維護治安 人人有責 四防互助 家家平安
四防安全互助組
中心組:組長: 值日戶: 一組:組長: 值日戶:
二組:組長: 值日戶: 三組:組長: 值日戶:
四防安全值日任務
防火 、防盜 、 防矛盾糾紛激化、防案件事故
四防安全互助組職責
1. 中心組長職責:
(1)組織村民參加轄區治安巡邏,制止違法犯罪行為;
(2)檢查四防安全,消除治安隱患;
(3)檢查督促四防安全互助組開展輪流值日活動;組織各組參加院壩聯防、山灣聯防、院落聯防、聯戶聯勤活動。
(4)督促村民參加轄區治安巡邏活動;
(5)及時向上級反映轄區治安問題。
2.互助組職責:
(1)在組長組織下,開展四防安全輪流值日活動;參加院壩聯防、山灣聯防、院落聯防、聯戶聯勤活動;
(2)檢查督促不安全隱患整改;
(3)疏導矛盾糾紛,化解鄰里矛盾;
(4)向中心組反映治安情況;
(5)做好值日記錄。
院落治安巡邏組職責
1、按規定佩戴標志;
2、組織夜間治安巡邏,參與整體聯動防范;
3、發現可疑人員主動盤查,組織群眾制止正在作案的違法犯罪嫌疑人,及時報告公安派出所;
4、作好當日治安巡邏記錄。
治安調解信息員職責
1、協助公安機關和村綜治辦收集治安信息;
2、協助四防互助中心組組長工作,疏導矛盾糾紛,化解鄰里矛盾;
3、對四防安全提出工作建議;
4、完成上級領導交辦任務。
四防安全互助輪流值日制度
1、各戶輪流掛牌值日,值日員按規定佩戴值日標志;
2、值日戶認真履行職責,負責組內院落守護,提醒各戶:“防火防盜,來人要報,鄰里關照,文明禮貌,”及時向組長報告當日不安全隱患、社情民意;
3、記錄組內來人來客、矛盾糾紛、安全事故和異常情況;
4、值日結束后,于次日上午8:00前將值日牌和記錄、袖標移交下一值日戶;
5、值日情況作為評選“五星戶”條件。
四防安全值日員職責
1、按規定佩戴標志;
2、負責院落守護巡邏和安全檢查;
3、主動盤查可疑人員,組織群眾制止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報告公安派出所。
綜治資料
“一牌一表”: 四防安全互助值日牌 四防安全互助輪流值日表(值日記錄)
鄉鎮社會矛盾糾紛聯調中心規范化管理設計
一、主題標語: 忍一時心平氣和 退一步海闊天空
二、版面內容:
(一)調解組織工作網絡示意圖(按瞿河體系)
(二)調解工作流程圖(按瞿河設計)
(三)調解服務范圍
受理發生在鄉內的公民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或其他有關組織之間發生的民事爭議,以及公民、法人或其他有關組織與行政機關之間發生的行政爭議;辦理群眾來信來訪事項;咨詢法律政策。
下列矛盾糾紛不受理:
1、刑事案件;
2、法律法規規定只能由專門機關管轄處理的,或者法律法規禁止采用民間、行政調解方式解決的糾紛;
3、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已經受理或者解決的糾紛;
4、其它不宜由本中心調處的矛盾糾紛。
(四)受理原則
社會矛盾糾紛案件,由糾紛當事人所在地(所在單位)或者糾紛發生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受理調解;村(居)委員會或者企事業單位的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不了的疑難、復雜糾紛案件和跨區域、跨單位的糾紛案件,由鄉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受理調解。
(五)調解原則
平等自愿原則;合法合理原則;尊重當事人訴訟權利原則。
(六)調解程序
1、接待受理;2、分流處理;3、調查核實;4、組織調解5、簽訂協議; 6、結案存檔;7、跟蹤回訪。
(七)、服務承諾
不超范圍受理案件;不進行有償服務,堅持免費咨詢,免費調解;不徇私枉法,坑害當事人;不超時限拖延調解;不接受當事人或與調處糾紛有關的宴請和禮物;不泄露當事人隱私,損害當事人名譽;不以向法律服務人員介紹案源謀取私利,拒絕調解;不舉行無準備、無預案的調解;熱情服務,禮貌待人,公平正義。
(八)矛盾糾紛聯調中心職責制度制度
矛盾糾紛聯調中心職責
1、嚴格執行《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貫徹落實人民調解的方針政策,依法組織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公平正義;
2、研究制定全鄉矛盾糾紛調解工作計劃、工作制度、目標管理和考核辦法;通報全鄉調解工作情況,推廣先進典型經驗;
3、指導、督促村、社區、單位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收集掌握不穩定因素,及時向黨委、政府匯報;主持重大、疑難復雜的矛盾糾紛的調解;
4、接待辦理群眾來信來訪;提供法律政策咨詢;做好矛盾糾紛調解和及分流處理工作,對調解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和考核;
5、負責組織全鄉調解人員培訓;指導、督促
6、做好有關資料的整理、上報、歸檔等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職責任務
1、調解民間糾紛,防止矛盾激化;
2、通過調解工作宣傳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紀守法,尊重社會公德,預防民間糾紛;
3、向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所在單位和鄉鎮人民政府反映民間糾紛和調解工作的情況。
社會矛盾糾紛移送歸口管理責任制度
中心實行“統一受理、集中梳理、分級辦理、限期處理”的歸口管理責任制:
(一)責任分解:
1、涉及群眾的優撫安置、社會救助、婚姻登記、殯葬管理等矛盾糾紛,由民政部門和當事人所在村(居)委、單位負責調處。
2、農村經濟政策、經營和財務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糾紛,由農業部門、單位和當事人所在村(居)委負責調處。
3、有關國家土地法律法規和政策,土地征用和劃撥、土地利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爭議,土地有賞轉讓、宅基地使用,以及反映濫占濫用耕地等矛盾糾紛,由國土、農業等相關部門和當事人所在村(居)委負責調處。
4、涉及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勞動爭議、工傷事故等矛盾糾紛由勞動保障部門、司法所和當事人所在村(居)委、單位負責調處。
5、城鎮建設、城鎮管理、撤遷安置補償等矛盾糾紛,由建設、集鎮管理等相關部門和當事人所在村(居)委、單位負責調處。
6、消費者權益、商品質量糾紛、經濟合同糾紛、城鄉市場監督管理、查處違法經營和個體工商戶的管理等矛盾糾紛,由工商等相關部門負責調處。
7、計劃生育方面的矛盾糾紛,由計生部門和當事人所在村(居)委、單位負責調處。
8、涉及群體性上訪的矛盾糾紛,由辦牽頭組織關部門和相關村(居)委負責調處。
9、涉及家庭、鄰里、刑事解教人員安置和可能引發的自殺事件、民轉刑案件、群體性??斗等矛盾糾紛,由綜治辦牽頭,司法所、派出所和有關部門、相關村(居)委負責調解。
10、涉及多部門或跨鄉鎮的矛盾糾紛,由調處中心組織相關部門,協調有關鄉鎮聯合調處。
11、涉及其它矛盾糾紛,由調解中心負責組織調解。
(二)辦理時限
1、一般民事糾紛,10日內辦結;一般行政爭議,15日內辦結;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時間,但最長不超過兩個月;辦結后要及時向中心報告。不能按時辦結要報告原因。
2、重大復雜民事糾紛或跨部門、跨鄉鎮的民事糾紛,15日內辦結;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時間,但最長不超過兩個月;重大復雜的行政爭議,20日內辦結;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時間,但最長不超過三個月。辦結后要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不能辦結的,要報告原因。
(三)責任查究
1、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不力,導致矛盾激化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追究責任,實行“一票否決”,給予相關人員黨紀政紀處分。
2、接訪、調處人員在接訪受理、分流、調處工作中因工作失職,造成后果的,視其情節輕重,追究責任,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督查回訪制度
1、中心每季度對村(居)委、單位進行一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檢查、指導;對中心分流到部門、單位、村、居委調解的矛盾糾紛案件和辦理的件進行跟蹤了解,提出調處意見。
2、走訪當事人,了解調解協議履行情況,聽取群眾對調處結果的意見和建議
3、定期通報矛盾糾紛的調處情況和處理情況。
調解員守則
1、必須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核準參與調解人員的身份證明;
2、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依法法律為準繩,公平、正義、公開進行調處;
3、調解員與任何一方當事人有利害關系時要主動申請回避;
4、必須尊重事實,講依據,讓當事人充分發表意見;
5、必須完整客觀地做好調解筆錄,雙方當事人陳述完畢,無論達成或達不成一致意見,都必須作好調解小結,請雙方當事人簽字。
調解須知
1、當事人、人經確認后參加調解,其他人員不得任意參與,中途更換當事人、人需經調解主持人認可。
2、調解主持人提問或講話,其他人員不得干擾;當事人或人要發言、申辯時須經調解主持人同意;一方發言時,另一方不得插話。
3、要文明用語,禮貌待人,不得吵架、打鬧或發生其他不文明行為。
4、經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必須在調解書上簽字;未達成協議,當事人不得吵鬧,待調解中心研究后,另行通知進行第二次調解,再次調解仍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原則上調解終止。任何一方當事人可以通過訴訟程序解決本矛盾糾紛。
當事人須知
反映問題,實事求是; 要求明確,合情合理;
提供證據,真實可靠; 舉止端莊,語言文明;
聽從勸導,心平氣和。 相互諒解,化解矛盾。
矛盾糾紛聯調中心資料管理
記錄簿:
1、矛盾糾紛案件受理登記簿
2、矛盾糾紛案件分流調處指派通知
3、矛盾糾紛調解記錄簿
二、表 冊
1、矛盾糾紛調解申請表
2、矛盾糾紛案件分流調處結果反饋表
3、矛盾糾紛案件統計一覽表
4、重大糾紛情況反饋表
三、書證材料
1、調查筆錄 2、調解記錄 3、調解協議書
4、回訪記錄 5、送達回證 6、授權委托書
警民共建平安街設計
店鋪(戶)治安聯勤聯防工作規范化管理
一、街面店鋪聯防網絡(聯動指揮部、警務室)
二、社會治安聯防聯勤中心組(10—15戶)
主題標語:
維護治安 人人有責 聯防互助 家家平安
店鋪聯防值日牌(一)
駐段民警姓名: 聯系電話: 報警電話
聯 防 組
第一聯防組長: 聯防戶(業主姓名):
第二聯防組長: 聯防戶(業主姓名):
第三聯防組長: 聯防戶(業主姓名):
店鋪聯防職責制度
駐段民警姓名: 聯系電話: 報警電話
聯防組長職責
1、組織業主參加治安聯防互助和平安創建活動;
2、檢查聯防組內“四防”安全,消除治安隱患;
3、及時向派出所反映街面和組內治安情況;
4、協調化解鄰里矛盾糾紛;
5、協助居民委員會落實綜治措施。
聯防業主職責
1、看好自己的門,積極參與治安聯戶聯防互助活動和平安創建活動;
2、管好自己的人,教育家庭成員遵紀守法,依法履行義務,誠信友愛;
3、鄰里和諧相處,主動化解鄰里矛盾糾紛,敢于見義勇為。
治安聯防聯勤工作制度
一日一次鋪面安全自查; 一周一次治安梳理匯總;
一月一次隱患整改督查; 一年一次綜治工作評比。
警民聯系制度
每周一次互通聯防情況,每月一次安全檢查通報,
每季一次治安分析評查,每年一次聯防考評總結。
四防值日員提示:
防火防盜 來人要報 鄰里關照 文明禮貌
警民聯系牌(二)
主題標語:
創建平安瞿河 共建美好家園
駐片民警: 聯系電話: 報警電話:
民 警 提 示: 看好自己的門 管好自己的人
文明誠信守法紀 見義勇為樹新風
四防值日員提示: 防火防盜 關門清灶
來人要報 相互關照
民警承諾: 公正執法 熱情服務 接警必出 有呼必應
有情必處 有糾必調
四防值日員提示:
防火防盜 來人要報 鄰里關照 文明禮貌
某 某 街 聯 防 組(三)
主題標語:
維護治安 人人有責 聯防互助 家家平安
版 面:
聯防組長:
組員(業主):
聯防業主職責
1、看好自己的門,積極參與治安聯戶聯防互助活動和平安創建活動;
2、管好自己的人,教育家庭成員遵紀守法,依法履行義務,誠信友愛;
3、鄰里和諧相處,主動化解鄰里矛盾糾紛,敢于見義勇為。
四防值日員提示:
(一)工作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的理念,切實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產業結構,提高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把經濟發展建立在安全生產有可靠保障的基礎上;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加強企業安全管理,健全規章制度,提高企業安全技術水平,夯實安全生產基礎;堅持依法依規生產經營,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和責任追究,為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為實現我市跨越發展提供有力的安全生產保障。
(二)工作任務。以道路交通運輸、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水上交通及漁業船舶、特種設備、雷電防護等行業和領域為重點,全面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要通過更加嚴格的目標考核和責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違法生產行為,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要盡快建立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在高危行業強制推行一批安全適用的技術裝備和防護設施,最大程度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術標準體系,促進企業安全生產技術裝備全面達到國家和行業標準,提高我市安全生產技術水平;要進一步調整產業結構,積極推進重點行業的企業重組和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徹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生產安全的落后產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導,形成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三)工作目標。經過努力,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生產安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明顯下降,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力爭到“十二五”末,全市億元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工礦商貿十萬從業人員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達到全省先進水平。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保障能力進一步增強。
二、嚴格企業安全管理,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
(四)進一步規范企業生產經營行為。企業應當具備法律法規和國家或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依照有關規定取得相應證照,否則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企業必須加強對生產現場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章指揮、違規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
(五)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落實安全生產保障措施,加強企業職業健康和勞動保護工作,消除事故隱患,努力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六)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企業應當根據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按照不的崗位及工藝分別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在生產條件發生變化時及時組織修訂。對實施動火、受限空間、爆破、臨時用電、高空、水上、吊裝、檢修、安裝使用特種設備等危險性作業要制定專項安全技術作業規程、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保障措施,實施作業許可管理制度。
(七)強化生產過程管理的領導責任。企業應當建立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現場輪流帶班制度,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安全檢查,并做好帶班檢查記錄。對該帶班而未帶班的,對有關責任人按擅離職守處理,時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發生事故而沒有領導現場帶班的,對企業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并依法從重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八)企業必須保證安全投入。企業必須依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提取必要的安全費用,在年度財務預算中確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并確保專款專用。非煤礦山、建筑施工、危險物品生產、道路交通運輸等高危行業企業必須足額提取安全費用。
(九)全面排查治理各類事故隱患。企業應當經常性開展事故隱患排查,對排查出來的事故隱患要按照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的要求,及時整改到位,并建立以安全生產專業人員為主導的事故隱患整改效果評價制度。重大隱患要按照規定向企業所在地區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對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隱患,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治理進度、結果等情況。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企業和企業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對停產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復產。
(十)強化職工安全培訓。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按照規定參加培訓并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從業人員必須全部經過培訓合格后上崗,新員工上崗和轉崗員工必須落實崗前安全操作技能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凡存在不經培訓上崗、無證上崗的企業,依法予以處罰,企業用工要嚴格依照《勞動合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合中應當載明職工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十一)全面開展安全達標活動。企業要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要求,深入開展以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為內容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機械制造等行業企業應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內實現安全標準化目標。企業應當加強消除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期火災能力、組織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傳教育能力“四個能力”建設。非煤礦山和危險化學品企業未在規定期限達標的,要依法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停產整頓;對整改逾期未達標的,提請區級以上政府依法予以關閉。
三、加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推進“科技興安”步伐
(十二)加強企業技術管理。強化企業技術管理機構的安全職能,按規定配備安全技術人員,切實落實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技術管理負責制,強化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技術決策和指揮權。鼓勵、支持、推動企業采用先進適用的安全技術和產品,推廣應用先進的安全生產技術和新裝備、新工藝、新標準。因安全生產技術問題不解決產生重大隱患的,要對企業主要負責人、主要技術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給予處罰;發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責任。
(十三)強制推行先進適用的安全技術裝備和措施。運輸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專用車輛,旅游包車和三類以上的班線客車要安裝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于年底前全部完成。重型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出租汽車、校車要安裝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于2012年底前全部完成。在危險化學品槽車充裝環節推廣使用萬向充裝管道系統,涉及危險工藝的危險化學品企業,應當安裝自控聯鎖、自動報警和緊急停車裝置,于2012年底前完成。非煤露天礦山全部實行液壓錘二次破碎和機械鏟裝作業,適宜采用中深孔爆破的非煤礦山實行中深孔爆破。冶金煤氣企業、大型起重機械要安裝安全監控管理系統。44.1千瓦(60馬力)以上的漁船(船舶)要安裝防撞自動識別系統,于2012年底前全部完成。
(十四)加快安全生產技術研發。進一步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20年),加大對高危行業安全技術、裝備、工藝和產品研發的支持力度,鼓勵企業開展安全科技研發。
(十五)應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事故防控能力。加快“金安工程”建設步伐,建立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系統和基礎信息數據庫,加強重大危險源監控和監測預警系統建設。運用先進的信息化技術促進安全生產關鍵技術裝備的改造與升級,引導高危行業提高機械化、自動化生產水平,提高事故防控能力。
四、強化“一崗雙責”,嚴格落實安全監管責任
(十六)嚴格落實各級政府及部門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一崗雙責”規定,認真履行安全監管職責,加強對企業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監督檢查,建立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和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制度,督促、指導企業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措施和責任。加強對境外中資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和管理,嚴格落實境內投資主體和派出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管責任。
(十七)加大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力度。各有關部門要在政府統一領導下,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等行為,以強有力的措施查處、取締非法企業。凡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的,要責令停產停工整頓,并對企業和企業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要依法嚴肅查處運輸車輛超員、超載、超速等違法行為。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和經停產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依法提請區級以上政府關閉取締;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按規定上限予以經濟處罰;對存在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單位,依法責令停產整頓,并嚴格落實監管措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八)建立重大隱患治理逐級掛牌督辦和公告制度。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企業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下達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提請政府掛牌督辦,督促企業及時整改,并按屬地原則實行公告。企業對實行掛牌督辦的重大隱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規從重處罰;拒不整改的,由區級以上政府依法予以關閉。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重大隱患掛牌督辦落實情況加強綜合監督檢查。
(十九)強化企業安全生產屬地監管。各級政府及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對當地企業包括中央、省屬、市屬企業實行嚴格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管理。要建立企業等級評定滾動機制,繼續按照A級抓鞏固、B級抓提高、C級抓整改、D級掛牌督辦的要求,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狀況等級評定,評定結果向社會公開,并向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擔保業等主管部門通報,作為企業信用評級的重要參考依據。確定為C級的,有關部門要督促企業制定整改方案,并暫緩其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審批,取消其評優評先資格;確定為D級的,由所在地區級政府掛牌督辦整改,相關部門暫扣相關證照,取消所有項目審批及評優評先資格,責令停產整頓,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關閉。
(二十)加強建設項目安全管理。強化項目安全設施核準審批,加強建設項目的日常安全監管,嚴格落實審批、監管責任。建設項目核準(審批)部門要督促企業落實安全設施“三時”制度,將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審批情況及時通報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應包括安全監控設施和防有毒有害氣體、防塵、排水、防火、防爆、防雷、防靜電等設施,并與主體工程時設計、時施工、時投入生產和使用。新建的鐵路、高速公路、城鄉道路,港口、碼頭、渡口及其他重點建設、基礎設施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有效落實“三時”措施。建設項目施工單位要按照設計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嚴禁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特種設備進場作業。安全設施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未做到時設計的一律不予審批,未做到時施工的責令立即停止施工,未時投入使用的不得頒發證照,并視情節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的責任。嚴格落實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監管等各方安全責任。對項目建設生產經營單位存在違法分包、轉包等行為的,立即依法責令停工整頓,并追究項目業主、承包方等各方責任。
(二十一)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組織的作用,依法維護和落實群眾對安全生產的參與權與監督權,鼓勵職工舉報各類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進一步暢通安全生產的社會監督渠道,設立舉報箱,公布舉報電話,建立值班制度,及時受理查處各類安全生產隱患舉報,并對舉報有功人員進行獎勵,舉報獎勵經費由各級政府負責落實。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對輿論反映的客觀問題要查明原因,切實整改。
五、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提高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二十二)建設高效的應急救援體系。各級政府應當制定本行政區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開展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資源普查、登記、建檔等工作,做好必要的應急裝備和救援物資保障,加強綜合應急救援能力的建設。年底前建立健全市、區二級生產安全應急管理體系,依托市災害救援中心等專業救援力量,建立危險化學品市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骨干隊伍,2012年底前在非煤礦山和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集中的區建立滿足需要的區域性應急救援隊伍。建立企業應急救援物資儲備調用制度。加快全市安全生產應急平臺建設,2012年底前完成市及重點區應急救援平臺建設,2013年實現市、區應急信息平臺互聯互動。
(二十三)建立企業安全生產預警機制。企業應建立完善安全生產動態監控及預警預報體系,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風險分析,發現生產安全事故征兆,立即預警信息,落實防范和應急處置措施。企業要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評估,建立重大危險源動態、實時監控和管理系統,實現與所在地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重大危險源信息管理系統聯網。重大危險源評估結果及有關安全措施應報當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備案。涉及國家秘密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十四)加強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企業應做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和備案,并定期進行演練。非煤礦山、危險物品等高危行業企業應當依法建立專職或兼職人員組成的應急救援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裝備;生產規模較小的企業應指定兼職應急救援人員,與專職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協議。賦予企業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在遇到險情時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的直接決策權和指揮權。因撤離不及時導致人身傷亡事故的,要從重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因下達停產撤人命令所造成的損失,企業不得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六、嚴格行業安全準入,把好安全生產源頭關
(二十五)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技術標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督促企業認真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執行高危行業從業人員資格標準。
(二十六)嚴格安全生產準入前置條件。新、改、擴建設項目可能影響周邊相關單位或設施安全的,應當主動征求相關單位意見。在實施城區地面挖掘作業時,施工企業要全面摸清項目涉及區域地下管道、線路的分布和走向,制定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安全。把符合安全生產標準作為高危行業企業準入的前置條件,實行嚴格的安全標準核準和高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制度。新建危險化學品企業必須在依法規劃的化工園區或工業集中區內建設,加快推進安全距離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危險化學品企業搬遷步伐。礦山建設項目和用于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評價和安全條件論證,嚴把安全生產準入關。凡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違規建設的,立即停止建設,情節嚴重的,依法由本級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門實施關閉取締。降低標準造成事故隱患的,追究相關人員和負責人的責任。
(二十七)發揮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的作用。建立完善市、區安全生產專家隊伍。依托科研院所,結合事業單位改制,推動安全評價、技術支持、安全培訓、技術改造等服務性機構的規范發展。加強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監管,保證專業服務機構從業行為的規范性、專業性、獨立性和客觀性。專業服務機構對相關評價、監測檢測、鑒定結論應承擔法律責任,對違法違規、弄虛作假的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追究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降低或取消相關資質。
七、加強政策引導,增加安全生產投入
(二十八)制定促進安全技術裝備發展的產業政策。加強安全科研和安全生產基礎學科研究,推進安全生產方面的產、學、研結合。鼓勵和引導企業研發、采用先進適用的安全技術和產品,鼓勵安全生產適用技術和新裝備、新工藝、新標準的推廣應用。用好國家振興裝備制造業的有關政策,把安全檢測監控、安全避險、安全保護、個人防護、災害監控、特種安全設施及應急救援等安全生產專用設備的研發制造,作為安全產業加以培育。大力發展安全裝備融資租賃業務,促進高危行業企業加快提升安全裝備水平。
(二十九)加大安全專項投入。各級政府要扶持非煤礦山安全技改建設,加大安全專項資金投入,落實地方和企業配套資金。支持有效消除重大事故隱患的技術改造和搬遷項目,對因安全距離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業的搬遷在有關政策上給予扶持,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監督檢查。
(三十)制定并用好安全生產經濟政策。依法加強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制度建設,建立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的獎勵與補償機制。制定非煤礦山等高危企業安全風險抵押金與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相結合的制度,積極推行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建立企業安全生產與領導年薪及員工績效工資掛鉤制度,加大高危企業相關人員的獎懲力度。
(三十一)執行工傷事故死亡職工一次性賠償標準。從年1月1日起,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對因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職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調整為按全國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計算,發放給工亡職工近親屬。時,要依法簡化程序,提高效率,確保工亡職工一次性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及時發放。
八、淘汰落后安全技術,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三十二)制定落實安全生產規劃。各級政府要把安全生產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規劃和總體布局,步制訂“十二五”安全生產專項規劃,明確和落實安全生產重點建設項目。企業在制定發展規劃和年度生產經營計劃中要突出安全生產,把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要求落實在企業發展和日常工作中。
(三十三)淘汰落后安全技術產品。按照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要求,對不符合有關安全標準、安全性能低下、職業危害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后技術、工藝和裝備予以強制性淘汰。在政府扶持企業技改的資金中,對符合安全產業政策導向的項目予以資金傾斜,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項目建設和延續。對存在落后技術裝備、構成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要予以公布,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關閉。
(三十四)加快產業重組步伐。充分發揮產業政策導向和市場機制的作用,加大對相關高危行業企業重組力度,進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費資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產能,提高企業安全生產保障能力。
九、嚴格安全目標考核,強化安全責任追究
(三十五)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強化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健全完善全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體系和考核指標體系,加大較大以上事故的考核權重,嚴格落實定期分析、預警通報、約談誡勉、督查考評、履職報告點評等制度,將落實安全生產工作情況納入領導干部年度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對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實行評先評優“一票否決”。合理保障安全生產工作獎勵經費,對實現年度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地區和單位給予獎勵,強化安全生產約束和激勵機制。
(三十六)加大對事故企業負責人的責任追究力度。企業發生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追究事故企業主要負責人責任;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業主要負責人或企業實際控制人的法律責任。發生特別重大事故,除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實際控制人責任外,還要追究上級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責任;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企業實際控制人和上級企業負責人的法律責任。對重大、特大生產安全事故負有主要責任的企業,其企業主要負責人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對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負有主要責任的企業,其主要負責人二年內不得擔任本行業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對非法違法生產造成人員傷亡,以及瞞報事故、事故發生后逃逸等情節特別惡劣的,要依法從重處罰。
(三十七)強化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問責制度。各級政府要按照有關規定和“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組織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一次死亡3—9人的較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在報市政府批復前應先征求省政府安辦的意見,經市政府批復結案后,于10日內向省政府安辦備案。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根據情節輕重,追究負有責任的鎮(街)政府和區相關部門的領導或主要領導的責任,后果嚴重、影響惡劣的,追究區級相關領導的責任。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要根據情節輕重,追究負有責任的區政府及市相關部門的領導或主要領導的責任;后果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追究市級相關領導的責任。發生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三十八)建立企業安全生產信用掛鉤聯動制度。對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或一年內發生2次以上較大事故的企業,以及存在重大隱患整改不力的企業,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有關部門向相關區政府和發改、經貿、國土資源、建設、工商、金融證券部門通報,一年內嚴格限制企業新增的項目核準、用地審批、證券融資等,并作為銀行貸款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十九)對打擊非法生產不力的地方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在所轄區域對群眾舉報、上級督辦、日常檢查發現的非法生產企業沒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處,致使非法生產企業存在的,對區、鎮(街)政府主要領導以及相關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十)建立事故查處督辦制度。對事故查處落實情況實行各級安委會層層掛牌督辦制度,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掛牌督辦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落實;一般死亡事故由市政府安辦掛牌督辦。事故查處結案后,較大事故由市政府安辦予以公告;一般死亡事故由區政府安辦予以公告,接受社會監督。
十、提高安全監管執行力,服務跨越發展
(四十一)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把安全生產工作擺上重要的議事日程,與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時部署、時檢查、時考核,將億元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礦商貿十萬從業人員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定期研究、部署、檢查落實本地區安全生產工作,支持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及時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區、鎮(街)兩級政府安委會主任要逐步調整由政府行政正職領導擔任。要加強區、鎮(街)兩級領導干部和市安委會成員單位分管安全生產領導的安全培訓,保證安全生產分管領導的專業性、連續性,提高基層政府的安全監管能力。
(四十二)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隊伍建設。各級政府要按照機構編制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相匹配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隊伍建設,健全執法機構,充實加強人員力量,配備與安全監管工作任務相適應的人員。鎮(街)應當明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配備與當地安全監管任務相適應的專職監管人員,確保必要的經費、裝備及其他工作條件。村(居)應當確定安全協管員,其待遇不低于計劃生育和綜治協管員的水平。
(四十三)加強安全監管執法能力建設。各級政府要加大安全生產專項經費的投入,提高安全監管執法水平。2012年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完成安全監管監察執法車輛、事故搶險指揮車輛和專業救援隊伍應急救援基本裝備的配備以及現場檢測設備、現場調查取證與分析設備、辦公設備和個體防護裝備的配備。
(四十四)創新安全生產管理方式。積極開展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主要內容的安全工業園區創建活動。各類工業園區、開發區要明確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對園區內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檢查、管理和指導,安全管理力量不足的,可通過服務購買等方式,與安全技術服務機構簽訂安全管理協議,由其代為履行部分工作。各類工業園區、開發區的企業,其安全管理人員達不到規定要求的,應當與安全技術服務機構簽訂安全管理協議,由安全技術服務機構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并明確雙方的相應責任。
(四十五)建立安全生產獎勵制度。各級政府應當建立安全生產獎勵制度。對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生產安全事故、參加事故搶險救援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以及長期從事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工作、并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貢獻或取得顯著成績的個人,給予表彰獎勵,成績特別突出的給予榮譽稱號,按照規定享受相關待遇。
(四十六)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力度,開展多種形式安全宣傳活動,依托企業“職工書屋”、“農家書屋”、鎮(街)文化館、學校圖書館等,建立“安全書屋(書柜)”。認真開展安全社區創建活動,大力推進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創建工作。有關部門應當主動協調或組織新聞媒體,定期開展安全生產公益宣傳。探索建立安全生產領域對臺交流合作機制,拓展閩臺安全生產合作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