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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設工程;施工監理;工作內容;控制
1工程施工監理的工作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三十二條:“建筑工程監理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的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設單位實施監督。工程監理人員認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的,有權要求建筑施工企業改正。工程監理人員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或者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應當報告建設單位要求設計單位改正。”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可以看得出,我們監理的工作是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設單位實施監督。我們監理的工作是監督。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適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的安全生產,工程監理單位不屬于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應該說不適用于本法,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六十四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均有權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或者舉報。”所以對工地出現的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是我們監理的工作。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四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我們監理的工作是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
從法律、法規中可以看得出,我們監理的工作是對施工過程中質量、進度、費用和安全生產實施監督。什么是監督?漢語詞典解釋為“察看并督促”,所以我們監理的工作不是生產經營,而是監督。如何做好監督工作?也就是說要做好工程施工的監理工作,必須從質量、進度、費用和安全生產四個方面著手。
2工程施工質量控制的監理工作
任何產品的質量問題都會給使用者或多或少帶來損失或傷害,一般產品都是在交付時對質量進行檢查驗收,而工程項目如果也是在交付時對質量進行檢查驗收,是不現實的,也不可行,一是工作量大,二是很多隱蔽的內容無法檢查,但工程項目的質量問題會給使用者造成更大的損失或傷害。因此,我國在1988年推行了建筑工程監理制度。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監理機構就應該介入,對工程項目施工整個過程的質量,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的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規定進行監督。特別是對施工單位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的監督。因為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在實效上與法律、法規等同,具有法規文件的屬性。也就是說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本身雖然不是法規,但是在《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得到了明確的法規性質。對條文不執行就要受到處罰;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必然要追究相應的責任。要做好工程項目施工質量控制的監理工作,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2.1要求施工單位嚴格按照批準的(或經過修改后重新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組織施工。
2.2專業監理工程師現場查驗放線精度是否符合規范及標準要求,施工軸線控制樁的位置、軸線和高程的控制標志是否牢靠、明顯。
2.3專業監理工程師對承包單位白有試驗室或外委試驗室按規定進行審核。
2.4專業監理工程師必須對施工單位報送的擬進場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報審表及其質量證明資料進行審核,并對進場的實物按照委托監理合同約定或有關工程質量管理文件規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檢驗或見證取樣方式進行抽檢;對未經監理人員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監理人員必須拒絕簽認(否則將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和刑事責任),并應簽發監理工程師通知單,書面通知承包單位限期將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撤出現場,并對撤出過程實行監督。
2.5定期檢查施工單位直接影響工程質量的計量設備的技術性能狀況。
2.6監理人員經常地、有目的地對施工單位的施工過程進行巡察和檢測,對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較大質量問題或質量隱患,采取照相或攝影等手段予以記錄。
2.7對未經監理人員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序,監理人員應拒絕簽認,并禁止施工單位進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8監理人員嚴格按照國家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檢查分項、分部及單位工程質量。
2.9對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質量缺陷,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及時下達監理工程師通知,督促施工單位整改,并檢查整改結果。
2.10監理人員發現施工存在重大質量隱患,可能造成質量事故或已經造成質量事故時,通過總監理工程師及時下達工程暫停令,督促施工單位停工整改;整改完畢并經監理人員復查,符合規定要求后,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簽署工程復工報審表;由于監理人員是代表建設單位實施監督,所以下達工程暫停令和簽署工程復工報審表,事先向建設單位報告。
2.11對需要返工處理或加固補強的質量事故,總監理工程師責令施工單位報送質量事故調查報告和經設計單位等相關單位認可的處理方案,并對質量事故的處理過程和處理結果進行跟蹤檢查和驗收。
3工程施工造價控制的監理工作
施工合同中有關條款的不明確,施工圖紙中存在的問題,建設單位資金、材料設備及施工圖紙不到位,都會產生額外的費用,增加不必要的建設投資,所以要做好工程項目費用控制的監理工作,就要注意以下幾點。
3.1專業監理工程師找出工程造價最易突破部分(如施工合同中有關條款不明確而造成突破造價的漏洞,施工圖中的問題易造成工程變更、材料和設備價格不確定等)以及最易發生費用索賠的原因和部位(如建設單位資金不到位、施工圖紙不到位,建設單位供應的材料、設備不到位等),從而制定出防范性對策,書面報告總監理工程師,經其審核后向建設單位提交有關報告。
3.2總監理工程師從造價、項目的功能要求、質量和工期等方面審查工程變更的方案,并在工程變更實施前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協商確定工程變更的價款。
3.3專業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報送的工程款支付申請表進行審核時,會同施工單位對現場實際完成情況進行計量。
3.4專業監理工程師及時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統計表,對實際完成量與計劃完成量進行比較、分析,制定調整措施,并在監理月報中向建設單位報告。
3.5專業監理工程師及時收集、整理有關的施工和監理資料,為處理費用索賠提供證據。
3.6未經監理人員質量驗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規定的工程量,拒絕計量和該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請。
4工程施工進度控制的監理工作
工期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已明確,它涉及到建設單位能否按時投入使用,對經濟效益產生很大的影響,因此建設單位對工程進度非常重視,如何做好工程施工進度控制的監理工作,應注意以下幾點。
4.1專業監理工程師依據施工合同有關條款、施工圖及經過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制定進度控制方案,對進度目標進行風險分析,制定防范性對策,經總監理工程師審定后報送建設單位。
4.2專業監理工程師檢查進度計劃的實施,并記錄實際進度及其相關情況,當發現實際進度滯后于計劃進度時,簽發監理工程師通知單指令施工單位采取調整措施;當實際進度嚴重滯后于計劃進度時及時報告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與建設單位商定采取進一步措施。
4.3總監理工程師在監理月報中向建設單位報告工程進度和所采取進度控制措施的執行情況,并提出由于建設單位原因導致的工程延期的預防措施及相關費用索賠的建議。
5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監理工作
監理單位是工程咨詢、服務單位,不是生產經營單位,因此,安全生產要監理單位來做是不對的。我國法律、法規賦予監理單位對工程項目施工的安全享有監督權和舉報權,利用這兩個權利,從以下幾點來做好監理工作。
5.1在監理規劃中,明確安全監理的范圍、內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員配備計劃和職責等。
5.2針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監理實施細則,明確安全監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點,以及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案。
5.3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要求。
5.4檢查施工單位在工程項目上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監管機構的建立、健全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情況,督促施工單位檢查各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建立情況。
5.5審查施工單位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是否合法有效。
5.6審查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具備合法資格,是否與投標文件相一致。
5.7審核特種作業人員的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是否合法有效。
5.8審核施工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防護措施費用使用計劃。
5.9監督施工單位按照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及時制止違規施工作業。
5.10定期巡視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危險性較大工程作業情況。
5.11核查施工現場施工超重機械、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和安全設施的驗收手續。
5.12檢查施工現場各種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并檢查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情況。
5.13督促施工單位進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對施工單位自查情況進行抽查,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