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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對于實習的認識。實習是一種對用人單位和實習生都有益的人力資源制度安排。對接受實習生的單位而言,是發展儲備人力資源的措施,可以讓其低成本、大范圍的選擇人才,培養和發現真正符合用人單位要求的人才,亦可以作為用人單位的公關手段,讓更多的社會成員了解用人單位的文化和理念,從而增強社會對該組織的認同感并贏得聲譽。
對學生而言,實習可以使每一個學生有更多的機會嘗試不同的工作,扮演不同的社會角色,逐步完成職業化角色的轉化,發現自己真實的潛力和興趣,以奠定良好的事業基礎,也為自我成長豐富了閱歷,促進整個社會人才資源的優化配置。所以我們想要更清楚的認清自己,認清自己的方向,實習就是非常有必要的一段過程。
對于我們學生,我想學習的目的不在于通過結業考試,而是為了獲取知識,獲取工作技能,獲取在社會上生存的能力。換句話說,在學校學習是為了能夠適應社會的需要,通過學習保證能夠完成將來的工作,為社會作出貢獻。然而步出象牙塔步入社會是有很大落差的,能夠以進入公司實習來作為緩沖,對我而言是一件幸事,通過實習工作了解到工作的實際需要,使得學習的目的性更明確,得到的效果也相應的更好。
從小學到大學,每個不同的階段,我們所扮演的角色就會不一樣,雖然我們一直都在不斷的成長。工作后不再像在學校里學習那樣,有老師,有作業,有考試,而是一切要自己主動去學去做。只要你想學習,學習的機會還是很多的,老員工們從不吝惜自己的經驗來指導你工作,讓你少走彎路;集團公司、公司內部有各種各樣的培訓來提高自己,你所要作的只是甄別哪些是你需要了解的,哪些是你感興趣的。只有有了方向,我們人生的那搜船才能順利的到達成功的彼岸。
編者按:本文主要要提高認識;要把握要求、結合實際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三提升”活動為我們鞏固提升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提供了具體抓手,為我們延伸拓展作風建設成果提供了具體載體,更為我們推進紀檢監察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撐、以素質建設工程為抓手,進一步提升干部隊伍的履職能力、開展“三提升”活動是全面提升紀檢監察干部素質的迫切要求。我們干部隊伍的自身素質影響著紀檢監察工作職能的有效發揮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今年,全縣各委局機關深入開展“三提升”活動,“三提升”即“提升能力、提升標準、提升效率”,開展“三提升”活動對鞏固和擴大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成果,繼續深入推進干部作風建設年活動具有深遠而重大的意義,“三提升”活動是對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和作風建設年活動成果的延伸和鞏固。我認真參加了“三提升”學習,認為有以下幾點心得體會:
一是要提高認識。開展“三提升”活動是延伸和鞏固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和作風建設年活動成果的重要舉措。“三提升”活動為我們鞏固提升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提供了具體抓手,為我們延伸拓展作風建設成果提供了具體載體,更為我們推進紀檢監察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撐。開展“三提升”活動是新形勢下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現實需要。在反腐倡廉嚴峻形勢面前,我們要認識到目前還有許多不適應工作需要的地方,這就要求我們在“三提升”活動中必須全方位提升工作能力、標準和效率,適應形勢發展需要。開展“三提升”活動是全面提升紀檢監察干部素質的迫切要求。我們干部隊伍的自身素質影響著紀檢監察工作職能的有效發揮。“打鐵還需自身硬”。因此,我們要自加壓力,以強烈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高標準、嚴要求,積極參加到“三提升”活動中來,努力以個人的全面提升帶動委局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是要把握要求、結合實際。以素質建設工程為抓手,進一步提升干部隊伍的履職能力。干部在“三提升”活動中,要通過個人自學、集中學習、輔導講座等多種形式,加強對政治理論、政策法規、業務知識以及與自身工作緊密聯系的相關知識的學習;通過崗位練兵等形式,開展對機關干部在執法執紀、文字處理、調查研究、綜合協調和計算機網絡應用等方面的能力培訓鍛煉;通過建立和完善領導班子成員聯系基層蹲點調研、機關干部雙向掛職鍛煉等制度,使委局干部貫徹科學發展觀自覺性有新的增強,干部隊伍素質能力有新的提高,反腐倡廉建設有新的突破,服務更好更快發展有新的成效。以“對標定位、創優爭先”為核心,進一步提升紀檢監察工作標準。對標,就是要瞄準一流標準;定位,就是要明確努力方向。他要求要把紀檢監察工作放到全縣工作大局中來思考和、來謀劃,找準工作的切入點和著力點,做到在謀劃中找準定位、在兼顧中把握關鍵、在開拓中創出特色、在協調中促進發展,真正形成了“比、學、趕、超”的良好態勢;要通過對照群眾意見查不足、對照一流標準找差距、對照專家建議找問題,剖析落后的原因,提出切實可行的操作措施,著力解決制約委局工作成效的“瓶頸”問題,從而進一步提高我們的效率。繼續抓好干部作風建設,進一步提升紀檢監察工作效率。通過“三提升”活動的開展,切實在解放思想中轉變觀念、開拓創新、雷厲風行、有所作為、提高效率,力爭形成與時俱進的思想觀念,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團結和諧的干事氛圍,規范嚴明的工作機制,使委局機關成為人民滿意的機關,委局干部成為人民滿意的干部,以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實際成果取信于民。充分發揮紀檢監察職能作用,全力推動全縣“三提升”活動落到實處。開展“三提升”活動的關鍵是要解決問題,問題解決得越好,成效越明顯,發展水平越高,人民群眾就越滿意。因此,在“三提升”活動中,縣紀委監察局不僅要帶頭搞好抓好,走到全縣前列,起到表率作用;還要緊緊圍繞縣委“開放創新、全民創業、特色創優、富民強縣”總思路,按照“保增長、調結構、強基礎、惠民生”總要求,充分發揮紀檢監察職能作用,全力推動活動取得實效。一要牽頭抓總,大力深化行政權力運行監控機制。特別是對機構變更和掌控人權、事權、物權的重點單位和部門,繼續查找易發風險的關鍵節點,建立權力行使過程中的風險提示制度,做到關口前移。二要督促有關部門繼續深化“服務窗口亮起來”工程。三要認真開展集中整治行動。要以整治少數部門和公務人員“亂收費亂罰款”行為、整治公務人員利用職權“吃拿卡要”行為、“治懶治庸”和整治“鋪張浪費”行為為重點,通過明查暗訪、督查督辦等形式,加大監督檢查和查辦案件力度,狠剎不良風氣。同時,要繼續加大對中央、省、縣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強農惠農政策,節能減排、環境保護、土地管理和房地產縣場調控等方面的監督檢查力度。
結合當前工作需要,的會員“ouyuana”為你整理了這篇學習《人民日報》文章《善待你所在的單位》心得體會范文,希望能給你的學習、工作帶來參考借鑒作用。
【正文】
2月18日,寶雞市水土保持工作站召開新年伊始的第一次全體干部職工大會,會上認真學習了《人民日報》文章《善待你所在的單位》,學完此文后令人感觸頗深。
新時代是擔當者、奮斗者的時代。“講擔當、促作為、抓落實”是黨和人民對新時代黨員干部的基本要求和殷切期盼。講擔當、促作為、抓落實,要有矢志不渝的奮斗精神、精益求精的答卷精神、無私無畏的奉獻精神。
工作的落實,工作的開展,把規劃藍圖變為美好現實,是我作為一名黨員干部的基本職責,也是對我事業心、責任感和執行力的考量。工作落實不力,必然影響形象、貽誤全局。抓好工作落實,要始終保持三股勁。主要是保持咬定目標、奮力求成的干勁。改革開放30年來的實踐也告訴我們,要實現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這個前無古人的偉大目標,沒有任何捷徑可走,只有緊盯目標,撲下身子,真抓實干,一步一個腳印地缶前推進。一個地方落后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黨員干部沒干勁,沒有干事創業抓落實的氛圍。我作為一名黨員干部既要善于集思廣益,科學決策,定好發展目標,更要善于凝聚人心,匯集人氣,調動方方面面的積極性,圍繞一個目標干,朝著一個方向走,不因外部環境變化而松懈干勁,不因條件困難而退縮不前,以時不待我、只爭朝夕的良好精神狀態,堅定不移地實現發展目標。其次是在抓工作落實上要發揮帶頭作用,少說空話、多干實事、少一點應酬,真正把精力集中到解決實際問題、推進工作上,以此帶動基層干部職工齊心協力干好本職工作、共謀中心發展。
當前社會中有一些干部對工作馬馬虎虎、敷衍塞責,一事當前先講條件,面對困難束手無策;有的干部功夫全在嘴皮上,匯報工作頭頭是道,天花亂墜,抓落實則軟弱無力,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侵害了群眾利益,這些都是與黨的宗旨和工作方法相違背的。改革開放進行到今天,已經步入深水區,許多表面的,淺層次的、易解決的問題已經隨著經濟社會的迅速發展得到解決。我們要對各類矛盾和問題,要分類梳理,深入剖析,認真查找根源,仔細研究辦法,采取對路措施加以解決,真正將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的過程,轉化為推進工作,做好落實到具體,保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的韌勁。
最后,我作為一名黨員干部對待工作時刻感到有責任、有壓力、有動力,自覺做到責無旁貸,抓緊不放、跟進指導、不見成效不撒手,初見成效不讓步,推進中心工作向更高層次邁進。
一、事業會計與基建會計并賬是新準則和制度的客觀要求
新的《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要求一個預算單位為一個會計核算主體。同時《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對事業單位會計信息質量提出了全面性的要求,準則第十三條規定,事業單位應當將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或者事項統一納入會計核算,確保會計信息能夠全面反映事業單位的財務狀況、事業成果、預算執行等情況。通過基建會計并賬,可以使事業單位提供的會計信息更加清晰明了,有助于會計信息使用者理解和使用,事業會計與基建會計并賬是新準則和制度的客觀要求。
二、財政改革為事業會計與基建會計并賬奠定了基礎
新的政府收支分類在支出經濟分類科目中新增了“基本建設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科目。在公共財政體制下,財政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深入,事業單位收支實行“大收入、大支出”的管理,國庫單一賬戶管理已全面推廣,部門預算、部門決算相互對應,為事業會計與基建會計并賬打下了堅實的基礎。部門決算體系的構建,可指導事業會計與基建會計并賬的整合工作,目前比較成熟的部門決算已成功將基本建設資金和行政事業資金完全融合到一套報表中,能夠完整、真實地反映預算單位的財務收支活動。會計信息化的實施,能夠滿足資金管理的需求隨著會計信息技術處理的現代化,使行政事業單位為滿足其各項管理的要求,從同一套會計賬簿中獲取各種會計信息成為可能。將基建會計納入事業會計已具備了充分的技術基礎。
三、基建會計與事業會計并賬的操作規程與方法
新制度對“根據基建賬中相關科目的發生額按月并賬”的具體賬務處理未作規定,在《新舊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有關銜接問題的處理規定》中,也只對2012年12月31日基建賬中相關科目余額并賬業務作了具體說明。
按月并賬,涉及基建賬和事業賬相關科目處理,情況較為復雜,很多事業單位在會計處理中存在疑惑,本文通過交通部門實例對基建按月并賬業務進行梳理,以供參考。
將2012年12月31日原基建賬中相關科目余額并入事業賬: 假設2012年底××市公路處大中修項目基建賬各科目余額如表1(明細科目名稱前面標注橫杠“——”)。
(一)若大中修項目完工交付使用后按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將基建賬“交付使用資產——固定資產”附竣工驗收相關手續轉入事業賬的“固定資產”科目
借:固定資產——××資產 8000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 8000
注:若大中修項目完工交付使用后不按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基建賬中“交付使用資產——固定資產”則不并入事業賬的“固定資產”科目不必做以上分錄,在基建賬核銷項目相關的收支即可(如上例借:基建撥款——以前年度撥款 8000 貸:交付使用資產——固定資產 8000)。
(二)將2012年底在建工程結轉至事業賬
(1)結轉在建工程成本:(包括建筑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預付工程款等本分錄類似于事業單位驗收固定資產時借:固定資產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
借: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建筑安裝工程投資 6000
——待攤投資 3000
——預付工程款 400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基建工程 9400
(2)結轉基建賬“交付使用資產”及其對應收入科目以外的其他資金占用和資金來源科目:
借:非財政補助結轉——基建工程2013年以前支出(基建賬2013年以前資金安排的支出) 8000
事業支出——項目支出——基建工程——財政補助支出(注:假設此部分支出為2013年財政補助資金安排的支出)
1400
銀行存款——基建賬戶 1600
其他應收款——基建工程 1000
貸:非財政補助結轉——基建工程2013年以前基建撥款
(注:基建賬2012年底的基建撥款2013年以后收到的基建項目撥款據實計入“財政補助收入”或“上級補助收入”等科目) 6000
長期借款——基建工程 2000
應付賬款——基建工程 2700
其他應付款——基建工程 1200
——基建工程留成收入 100
(三)2013年以后每月按照基建賬各科目的借、貸方累計發生額按上述分錄格式分別計入事業賬的相關科目
假設2013年1月基建賬收支情況如表3:
每月按照基建賬的各科目情況填制上表作為并入事業賬的依據,按照銜接年初余額時的分錄格式錄入事業賬以保證事業賬相關科目的余額與基建賬保持一致。如本例作分錄如下
(1)結轉在建工程成本:
借: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建筑安裝工程投資 500
——待攤投資 200
——預付工程款 100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基建工程 800
(2)結轉基建賬“交付使用資產”及其對應收入科目以外的其他資金占用和資金來源科目:
借:事業支出——項目支出——基建工程——財政補助支出 (注:假設此部分支出為2013年財政補助資金安排的支出) 800
其他應收款——基建工程 300
其他應付款——基建工程 2 00
貸:銀行存款——基建賬戶 400
財政補助收入——項目支出 600
應付賬款——基建工程 300
注:(1)本例為簡化每月的并賬分錄按基建賬一級科目累計發生額的借、貸方差額并入事業賬。這種方法只保證了事業賬與基建賬對應科目的余額一致若主管部門要求兩套賬的明細科目和借貸發生額也要保持一致則按上表的明細科目和借、貸方發生額分別并入事業賬即可。(2)基建賬的交付使用資產已于年初并賬時記入事業賬的固定資產科目故上表“交付使用資產”和“基建撥款”8000萬元的借、貸方發生額不必再記入事業賬。(3)按照基建制度規定每年年初將“基建撥款——本年撥款”轉入“基建撥款——以前年度撥款”科目因年初并賬時事業已記入“非財政補助結轉——基建工程2013年以前基建撥款”故上表“基建撥款” 6000萬元的借、貸方發生額不必再記入事業賬。
(四)項目完工后事業賬核銷項目收支、在建工程等科目 假設部分在建工程完工時其他應付款為建設單位扣的質量保證金等留成收入200萬元尚未安排基建賬各科目的余額如表4:
基建工程并入事業賬后對應的各科目如表5:
(五)事業賬核銷分錄
(1)核銷已完工項目的收支:
借:非財政補助結轉——基建工程2013年以前基建撥款
6000
財政補助收入——基建工程 5000
其他應收款——銀行借款安排的基建工程建設缺(注:若按相關規定此資金缺口由事業單位的事業基金彌補則此“其他應收款”科目改為“事業基金”科目借方2000萬元償還銀行借款時借長期借款 2000 貸:銀行存款 2000) 2000
貸:非財政補助結轉——基建工程2013年以前支出
8000
事業支出——項目支出——基建工程——財政補助支出
5000
(2)核銷在建工程的收支:
借:財政補助收入——基建工程 3600
貸:事業支出——項目支出——基建工程——財政補助支出
3600
(六)核銷相關收支后基建賬和事業賬各科目余額
參考文獻:
[1]財政部:《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68號),2012-02
-07。
[2]財政部:《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財會[2012]22號),2012-12
0 引言
在改革會計制度的過程中,在新制度的助力下,事業單位相關工作的開展變得更加順利,同時,會計要素、核算基礎等更加有效更加完善,對單位的財務管理、財務會計等新制度的程序更有序有效的實施。新制度的實施改善了舊制度明顯存在的一些問題,對于事業單位而言,新制度的修訂更為系統化、科學化地體現了其預期目標、現有成績、財務狀況等,有力地推進了財務管理水平的提升,對事業單位的健康的發展具一定的意義。
1 新舊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對比
1.1 制度的出發點更加具體
相比于舊制度,新制度提出了更具體的制度出發點。在事業單位、公共財政體制持續調整的今天,新制度對事業單位的會計活動提出了更加規范的要求,具有更加理想的適應能力,對于事業單位績效評價、會計信息質量的提高,以及資產、財務、預算等的優化管理來說,均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實施的目的在于給事業單位的會計工作提供指導基礎和理論依據,規范事業單位特定行為的合理性、預期性、有序性。新制度進一步明確目的,新制度的會計核算更規范,會計信息質量更好更及時更有效的發展,可以更好的促進事業單位的相關會計準則實施,這一點從新制度的第一條規定中就能看到。
1.2 財務報表體系更加規范
新制度的財務報表體系更加規范,收入支出表對收入類和支出類科目的日常核算有了更高的要求。對財政補助收支表進行了規劃,以針對事業單位特定會計時期,對財政補助結轉、收支情況加以體現,這一在事業單位會計報表體系中新增的會計報表,能夠從多個方面,如預算及財務管理,對事業單位的信息需求加以滿足。此舉豐富了財務報表體系的構成,有效改善了財務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實用性。同時,規范了會計報表附注,借助文字、表格等形式,詳細說明了會計報表已列示及未列示的各個項目,它是事業單位會計報表的有機組成部分。為事業單位采用相應的會計政策提供了幫助,對事業單位財務狀況和運營成果的特殊事項及事業單位的重大事項進一步說明,對于無法表達的情況進行補充說明。
1.3 會計科目體系更加完善
會計科目體系要求??計科目的設置保持相對穩定,會計科目總體上保持完整,會計科目的名稱要標準化。新制度完善了舊制度中事業單位使用的會計科目體系,對其相關的會計科目進行了新增、修改和取消,并說明會計科目的期末余額方向及會計賬戶所反應的內容。首先,新制度中加大了事業單位資產的管理與預算及資產的配置定項和定額,明確新制度對資產的概念界定和特征要求。從概念角度對資產進行了補充,并將資產管理部分內容納入其中,嚴格界定了對外投資活動。比如在舊制度中的長期投資,在新制度中按照時間的長短劃分為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其次,新制度中擴充了原有的會計科目的概念,以項目支出、基本支出兩方面,規整了事業單位支出,同時,納入了事業單位全部相關項目,如保障支出、公積金等。最后,新制度中的事業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級財政撥款,強調了同級的重要性。這樣是為了更有效規避對非同級財政部門撥款的重復計算問題,給財政撥款帶來不必要的核算問題;將原有的各類事業經費改為各級財政撥款,舊單位的附屬單位的繳款也更改為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因此,更改后的會計科目針對賬務處理的細化和規范、計量確認準則、核算內容等,提出了更具系統化的方案,從全面性、實用性等角度,對事業單位會計科目體系進行了優化。
2 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存在的不足
2.1 對同類業務未能形成統一的處理辦法
事業單位的資產按其流動性劃分為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兩大類。當他們發生同類業務時,他們的會計核算的方式是不同的。新制度中對于流動資產中庫存現金清查發現溢余時無法查明原因的,短期投資的取得與持有的,存貨清查的盤盈、無償調入或接受捐贈的等,批準后,要計入“其他收入”科目;反之,庫存現金清查發現缺失的,無法查明原因的,出售和到期收回的短期投資的,批準后計入“其他支出”科目。而對于非流動資產中的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轉讓的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產清查時發生無法查明原因的、盤虧毀損報廢的、無償調出的、對外捐贈的與流動資產不同,非流動資產要沖減到“非流動資產基金”處理。這里要注意,非流動資產與流動資產的不同,對于發生同樣的額外增加或額外減少的業務,都不用進行會計核算,這明顯違背了會計準則中規定的可比性原則和明晰性的要求,使事業單位的會計準則沒有效的實施,原則性的作用沒有得到發揮,同時也能反映會計準則在實際運用中存在問題。
2.2 會計報表的編制不完善
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財政補助收入支出表,這三大會計表報是新事業單位的會計報表的核心也是編制財務報表的重要依據,會計報表附注也是事業單位財務報表的組成部分。目前,現金流量表在大部分事業單位中,均未得到應用,盡管在資金運作方式及管理方式上,事業單位也不像企業那么頻繁和復雜,但是實際生活中出現事業單位運用資金不到位、不合理的情況。事業單位在實際工作中的收入與支出越來越多,它們是密不可分的。事業單位得現金流動性和作用越來越明顯,由于沒有編制現金流量表,事業單位管理者對現金的運行情況管理就會變得很被動,無法了解真的資金變動情況,對已制定好的或正在制定的決策出現了不良的情況,當會計信息使用者不能完全了解事業單位現金的真實情況,會對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者做出不合理的決策,對事業單位現金的收支編制起到阻礙作用。這些問題的存在,反映了新制度在會計報表方面存在不足和缺陷。因此,事業單位的現金流量表的具有特殊的作用,也有將現金流量表編入會計報表的必要性。
2.3 資產管理相對比較混亂
事業單位的資產管理因為沒有完整的、科學的、合理的管理體系,所以會出現資產管理比較混亂以及資產的賬實不符、弄虛作假的情況發生。資產的管理體系不完善不到位是一方面原因,另一方面是事業單位的不健全的清查制度,管理者的權責不分也導致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在固定資產方面的管理,真正落實的效果不理想,沒有達到預期成果。事業單位中發生了嚴重的資產價值虛增問題,再加上具?w應用時,未能嚴格按照資產管理制度開展工作的現象屢禁不止,事業單位的會計工作出現很多問題,對國家的經濟,單位的管理,決策的使用造成不好的現象和影響。
2.4 資金利用率低,管理有漏洞
事業單位都是必須遵循會計制度的規章制度來編制資金預算的,而在執行過程中會出現資金調度慢,預算資金到達上下級單位的時間有拖沓不及時的現象發生,使資金預算無法有效的快速的用到實處,從而導致事業單位的項目的實施產生困難,不得不在執行項目過程中出現追加預算。而且這種現象在事業單位越來越普遍了,甚至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給某些不法分子挪用公款、鋪張辦事等創造便利條件,助漲了這種不良的社會風氣,使國家的財政資金的利用效率變低。同時,一些事業單位確實存在內部的財務會計和出納人員沒有嚴格分崗分責,會出現相互交叉工作的情況,會計人員沒有各盡其責,各守其職,沒有嚴格區分崗位職責極易造成挪用公款、鋪張浪費、國家財務流失的現象,這對事業單位內部的財物安全形成巨大隱患。所以,事業單位無法在單位內部統一實施大項目預算的會計管理,普遍都是為了方便事業單位資金的正常運轉及上級檢查的表面工作,導致了單位內部的資金管理漏洞越來越明顯,使事業單位的資金實際情況不能及時掌握,會計信息質量有了降低,破壞了事業單位的對資金管理,影響了事業單位的相關決策的實施。
3 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存在不足的對策
3.1 科學處理對同類業務未能形成統一處理辦法的問題
為保持事業單位會計在發生同類業務時的會計處理方法同一,便于會計信息使用者閱讀理解,對非流動資產中的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轉讓的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產清查時發生無法查明原因的,在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現相關變動,如盤盈、無償調入、收到捐贈等的情況下,進行核算時,應以其他收入相關要求為準。在每個周期結束后,以其他支出對沖額外收入,向相應非流動資產基金科目中,轉入所受到的捐贈非流動資產價值,這意味著在其他收入的貸方,無形、固定資產等科目的借方,轉入盤盈、無償調入、收到捐贈的資產。對于非流動的資產,清查時發生盤虧毀損報廢、無償調出、對外捐贈,要注意是否是在當年發生,若在當年發生的,要計入“事業支出”科目,并進行詳細的會計核算;若在以前年度發生的,必須增設“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還要根據具體情況別作不同的會計處理。因此,事業單位的非流動資產中的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發生時,除特別注意事項,其他的業務的會計處理可以統一。
3.2 科學完善會計報表的編制
事業單位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其經營性也越來越明顯,對現金的運用和管理也在不斷的變化。事業單位的會計報表應該與企業的會計報表一樣,發揮它的經營性,真實有效的反映事業單位的現金流向。在設計會計報表時,事業單位不妨對企業的做法加以參考,將它們相同的部分也就是收入與支出,可以將這部分內容省去。主要以資產、負債、凈資產為主要的依據來編制新的會計報表。因為現金流量表就是以現金為編制基礎的會計報表,它能夠反映事業單位會計期間內發生的三大活動等等,編制現金流量表后可以看到真實的現金流動情況,切實反映了事業單位的財務狀況,可以使會計信息的有效性、及時性、合理性得以發揮作用,對現金的流入與流出產生的重要作用。為會計信息的使用者提供科學的依據,提出適合事業單位會計的相關決策,加強對事業單的現金的管理。所以,隨著經濟的發展,事業單位也在適應這種變化,事業單位以后可以在會計報表里增編現金流量表,這樣才能夠更科學的評價事業單位的財務狀況,提高對事業單位的有效管理。
3.3 提高資金利用率,強化資金管理
從事業單位的角度看,應以相關規章制度作為一切會計活動的指引,對于所規定的財務會計的職責,會計工作者應切實地予以履行。資金預算要有效合理的運作,資金要及時并用到實處,為項目的順利實施提供保障。對事業單位會計的資金預算與項目審核要統一編制,找到科學并切合本單位實際的資金管理辦法,對于正在使用的財務管理體系中有明顯問題的或不適用決策實施的,會計人員可以提出質疑和相關的解決對策,防止事業單位的資金管理出現漏洞。事業單位的出納人員就做好本職工作,做到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出納人員要重點核實資金的預算是否切實用到該用的項目上,不要出現資金的移花接木的情況。對單位內部的所有出納資金都盡可能的有效利用和及時運行和流通,事業單位盡量不再依賴國家政府的財政撥款,實時確保內部資金的有效運作。
關鍵詞:新舊;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銜接問題;處理規定
中圖分類號:F2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4-0-01
隨著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從2013年1月1日起所有的事業單位將執行新制度,新舊制度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如何更好地適應新制度需要從出臺形式、會計科目、賬務處理、報表等方面進行深入理解,從而達到學習領會,掌握運用之目的。筆者結合自身的學習經驗,對新舊事業會計制度差異進行了分析比較,權作拋磚引玉,以饗讀者。
一、負債類
1.“借入款項”科目。
新制度將事業單位的借入款項劃分為短期借款和長期借款,相應設置了“短期借款”、“長期借款”兩個科目,兩個科目的核算內容與原賬中“借入款項”科目的核算內容基本相同。即期限在1年內(含1年)的各種借款余額轉入新賬中“短期借款”科目,將剩余余額轉入新賬中“長期借款”科目。
2.“應交稅金”、“應繳預算款”、“應繳財政專戶款”科目。
舊制度設置了“應交稅金”、“應繳預算款”、“應繳財政專戶款”科目。新制度設置了“應繳稅費”、“應繳國庫款”、“應繳財政專戶款”科目,其核算內容基本相同。
3.“應付工資(離退休費)”、“應付地方(部門)津貼補貼”、“應付其他個人收入”科目。
舊制度設置了“應付工資(離退休費)”、“應付地方(部門)津貼補貼”、“應付其他個人收入”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其核算內容涵蓋了原賬中上述三個科目的核算內容,并包括應付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舊賬在“其他應付款”核算)等,這與企業、醫院等單位相一致。事業單位應在新賬中該科目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明細科目。轉賬時,應將原賬中“應付工資(離退休費)”、“應付地方(部門)津貼補貼”、“應付其他個人收入”科目的余額分別轉入新賬中“應付職工薪酬”科目的相關明細科目,并對原賬中“其他應付款”科目的余額進行分析,將其中屬于事業單位應付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的余額,轉入新賬中“應付職工薪酬”科目的相關明細科目。
4.“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應付票據”、“預收賬款”科目,其核算內容與原賬中上述相應科目的核算內容基本相同。新制度設置了“應付賬款”科目,其核算內容與原賬中上述相應科目的核算內容基本相同,但不包括償還期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應付賬款,如跨年度分期付款購入固定資產的價款等。轉賬時,應當對“應付賬款”科目進行分析,將償還期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應付賬款的余額轉入新賬中的“長期應付款”科目;將剩余余額,轉入新賬中“應付賬款”科目。
5.“其他應付款”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其他應付款”科目。該科目的核算范圍比原賬中“其他應付款”科目的核算范圍小,不包括事業單位應付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償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應付款項,如以融資租賃租入的固定資產租賃費等,相應內容轉由新制度下“應付職工薪酬”、“長期應付款”科目核算,將剩余余額,轉入新賬中“其他應付款”科目。
二、凈資產類
1.“事業基金”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事業基金”科目,但取消該科目下設置“一般基金”、“投資基金”明細科目,其核算范圍也較原賬中“事業基金”科目發生變化,不再包括財政補助結轉和財政補助結余。轉賬時,應將原賬中“事業基金――投資基金”明細科目的余額分析轉入新賬中“非流動資產基金――長期投資”科目,并對所屬“一般基金”明細科目的余額(扣除轉入新賬中“非流動資產基金――無形資產”科目數額后的余額)進行分析:對屬于新制度下財政補助結轉的余額轉入新賬中“財政補助結轉”科目;對屬于新制度下財政補助結余的余額轉入新賬中“財政補助結余”科目;將剩余余額,轉入新賬中“事業基金”科目。也就是說新制度下“事業基金”科目要扣減“非流動資產基金――投資基金”、“非流動資產基金――無形資產”、“財政補助結轉”、“財政補助結余”這四項。
2.“固定基金”科目。
新制度取消了“固定基金”科目,但設置了“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科目,核算事業單位長期投資、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非流動資產占用的金額。轉賬時,應將原賬中“固定基金”科目的余額(扣除轉為存貨的固定資產對應的固定基金數額后的余額)轉入新賬中“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科目。
3.“專用基金”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專用基金”科目,轉賬時,應將原賬中“專用基金”科目的余額分析轉入新賬中“專用基金”科目的相關明細科目。
4.“經營結余”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經營結余”科目,其核算范圍與原賬中“經營結余”科目的核算范圍基本相同。轉賬時,如果原賬中“經營結余”科目有借方余額,應直接轉入新賬中“經營結余”科目。
關鍵詞:會計制度;會計科目;會計核算;資產折舊
中圖分類號:F2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10-00-01
一、資產價值的計量存在問題
1.長期投資與短期投資的初始計量存在問題。新制度中規定對短期投資與長期投資的計量中沒有設置應收利息、應收股利等科目。這種處理方式有可能因為利息的錯誤計價而導致成本偏高,因而影響事業單位的資產總額。并且新制度規定,在長期投資、短期投資持有期間內,確認投資收益的標準是實際收到的利息金額,卻未將各種股權或債權的投資收益依照受益期分別進行確認和核算。這樣進行處理,將會導致在各個不同會計期間之內,事業單位的投資收益不可比。
2.長期投資的后續計量存在問題。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規定的長期投資后續計量的內容來看,均應按成本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不論是否控股,均不考慮權益法核算。在國有資產保值的前提下,獲得對外投資收益,這是大多數事業單位進行對外投資的真正目的,但是很多聯營合營企業在實際運營中存在不分配利潤、延遲分配利潤,甚至還有一些根本就是虧損,如果事業單位投資這些企業還是以成本法核算的話,事業單位的資產價值將不能被準確的反應,所以本人認為事業單位亦可嘗試在適當情況下使用權益法來核算長期股權投資,如果受資企業的所有者權益有所變化,事業單位也應當作出適當調整。
二、折舊的計提存在問題
1.折舊年限的統一存在問題。新修訂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首次加入了“累計折舊”和“累計攤銷”科目,這是新制度的一大亮點,這樣一方面不會影響到單位的正常支出預算,另一方面,這也在一定程度上體現出了事業單位在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結合的方面邁出了新的一步,但是這是通過“虛提”來實現的,不采用列入支出的方式,而是通過沖減非流動資產基金虛提折舊和攤銷,以此來反映隨著使用的損耗和時間的推移,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造成的價值消耗。如此則改善了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實際價值與賬面價值相背離情況,但是,在新制度中只是規定了事業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自行確定折舊年限,即使有規定限制,還是賦予了事業單位比較廣泛的權利,而且相同的固定資產在不同的單位中的使用情況是不一樣的,折損的速度也是不一樣的,這就需要政府部門普遍化的成立資產評估機構,這樣可以使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價值和預計使用年限得到準確的判斷,在制度上對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進行統一,使會計信息更加具有公平性和真實性。
2.累計折舊與修購基金的選擇存在問題。在新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有規定,事業單位是要提取修購基金的,按照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按照50%的比例在固定資產的修購項目中列支或者轉入,但是規則還指出,如果是計提折舊的單位就不用再提取修購基金了,折舊和基金只能二選一。事實上,這二者并不存在矛盾或者重復,如果某事業單位需要繳納增值稅,那么是計提折舊還是計提修購基金就有影響了,如果計提修購基金,可算入當期支出,如果計提折舊,那么沖減非流動資產基金,不計入支出,這樣計提修購基金就比計提折舊交的稅少,所以,建議規定所有需要繳納所得稅的事業單位都要計提折舊,以此來保證同類事業單位會計信息的可比性。
三、經營虧損和事業虧損的結轉存在問題
1.事業虧損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反映存在問題。在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中,如果發生了事業虧損,且事業基金尚不夠對事業虧損進行彌補的,那么事業虧損在會計期末要留在“非財政補助結余分配”科目,而這一科目在資產負債表上不進行列示,那么在資產負債表上就不能反映出事業單位的事業虧損情況。所以,建議在資產負債表上可以增加相應的科目來表示出事業虧損的數額,使報表信息更加完善。
2.經營虧損的期末結轉存在問題。在實際的工作中,也可能出現經營虧損,但經過了納稅調整之后,經營結余為正,需繳納所得稅,所得稅的核算是需要通過“非財政補助結余分配”來進行核算的,這樣一來就造成了事實上的事業結余彌補經營虧損的情況。建議在未來的制度修訂中將經營收入或虧損直接在“經營結余”科目中進行核算,不再轉入“非財政補助結余分配”,或者結合稅法的要求對納稅調整前后經營狀況不一樣的情況作出統一的規定。
四、固定資產的量化指標存在問題
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提高的固定資產的價值標準,一般固定資產入賬的價值標準是1000元,專用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標準是1500元,有些資產如果是大批的購入,且使用年限超過一年,即使單位資產沒有達到入賬價值的標準,也應該作為固定資產進行核算和管理。首先,“大批”這個概念只是個模糊的范圍指標,不同事業單位之間可能產生較大差異,其次,如果已經大批購入某項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資產,并已按固定資產入賬,那么下次再購入少量同類資產,是否還按照固定資產進行入賬處理?這些問題都沒有詳細規定。再例如新制度規定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較少的單位可不計提修購基金,那么“較少”又是怎樣的標準?這些模糊的指標都會影響事業單位會計信息的準確性,所以建議在未來的修訂中,應該考慮現實狀況對制度中指標進行具體的量化,執行統一的標準,這樣使會計信息的計量和管理更加方便。
為解決以上問題,本人認為新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在未來的修訂和發展中,應該注意一下四個方面:
1.《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在未來的修訂中應當注意多多吸取企業會計制的優點,事實上這一點已經初步表現出來了,比如此次修訂中對資產負債表的修改,以及部分會計科目的重新設置,很多內容都和企業會計制度有了趨同性。
2.要調整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適用性,在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的具體規定上再進行把握,在引入權責發生制時,要充分考慮自身單位的實際情況,比如用于專項財政撥款的部分可繼續采用收付實現制,其他盈利性的活動可以嘗試采用權責發生制等,制度的完善不是一蹴而就的。
3.對資產的管理要更加嚴謹與精細,累計折舊、固定資產入賬價值上調等新內容在施行初期或許存在一些漏洞,比如之前已提到的折舊年限問題,以及在固定資產確認的方面,量化指標要針對現實問題不斷進行完善和改進,在制度上加以統一的規定。
通過以上改革,幫助事業單位會計為事業單位內部管理提供真實可靠的信息,保證財政資金的安全合理的使用,健全財務管理體制。
參考文獻:
關鍵詞:新《軍工科研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軍工科研事業單位 會計核算
一、新《軍工科研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對軍工科研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產生的影響
(一)完善的核算體系
在新《軍工科研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軍工科研事業單位的基本建設投資在遵循國家相應規定的基礎之上,進行獨立建賬和核算,同時以月為單位進行并賬處理。這使得單位的基建支出脫離大賬的現狀得以改變,且賬務的核算體系也得以完善,與國家預算體制的改革精神相符。
(二)國資的管理被加以強化
國家財政部36號令中提到,“國家統一所有,政府分級監管,單位占有使用。”在新制度中也提出“加強資產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資產,防止資產流失”, 并且作為了財務管理的重點目標。例如,在其中規定對于國資管理上要采用收益和支出完全分離的管理方式;國資若出售,所有收入在扣除對應稅費后,所得凈收入必須上繳國庫;把長期股權歸入待處理資產損益進行核算,而相應的基金方面的減少則上繳國庫。
二、新《軍工科研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存在的一些問題
(一)新會計制度使報表列示里的事業結余和收支的勾稽關系不明晰
新會計制度針對上繳國庫部分集中支付的問題做了較大規模的改動,形成了一套新的財政資金的管理和核算的體系。對于財政資金的補助在做結轉和結余過程中新制度規定,對政府專項撥款的補助,比如大型基礎設施的維護費用等,在入賬時直接規劃為轉接結余。這樣會使財政補助資金收入在做結算時因為未經過事業收入的扣減支出而變相成為事業結余的增加,因而事業結余的核算口徑被無形增大,也使得隨后在報表列示里的結余和收支的勾稽關系不明晰。
(二)將財政的補助款項的結轉余歸屬于凈資產的核算對反映軍工科研事業單位負債水平會產生不利的影響
新會計制度增添了財政補助結余和財政補助結轉兩項,以此作為資金的項目完結結余和資金核算時階段性的結余,另規定了資金的結轉和結余兩項的處理方法。其中指明,資金的結余視具體狀況而上繳國庫的存在性;資金的結轉應在隨后年份作為開支繼續使用。從財政的結算角度分析,財政補助結余和財政補助結轉這兩項應歸于負債類,但從會計制度的角度來看,這兩項卻被歸屬于凈資產的類別。這樣會出現凈資產在跨年度之間出現大幅增減的可能性。另許多以前基礎建設的技術改革資金作為專項的應付款項掛賬,現在只作為凈資產類別在報表中列示,也會使軍工科研事業單位的資產負債率產生較大變化。
(三)新會計制度只是側重解決軍工科研事業單位在現實中出現的突出問題,并沒有給予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相應的指導作用
在制度中只是側重解決在現實中出現的一些具體的問題,比如將財政的集中支付的核算和基礎建設項計進大賬,但并沒有在原先的模式、體系、理念上有所完善。尤其在軍工科研事業單位以腦力勞動為主,而腦力勞動在核算上面無法精準體現其價值,這一長期影響單位成本計價的突出問題在新修訂的制度規則中依然沒有被合理解決。
三、對新《軍工科研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若干想法
(一)會計制度在腦力勞動計價和核算上應有所突破,分級分類形成人力定價模型
腦力勞動成本不像一般的人工成本,不能被簡單地計入項目的直接成本,因為腦力勞動成本無法用數字計量。若根據各軍工單位的項目難易程度和各科研單位級別的高低來制定一個全新的人力定價模式,將會更有效地解決問題。這會較為有效地處理會計核算和項目投入成本兩者之間的微妙關系。
(二)國家財政部應根據對事業單位改革不同的任務和性質,在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制度上做出區分和給出合理有效的指導方向
目前中國的各類事業單位,也包括軍工科研事業單位都在逐步進行改革改制過程中,之后軍工類科研事業單位將有可能被分為不同的類別。而類別不同,相應的經營運作模式和單位在國家建設過程中的作用也自然會不盡相同。因此,不同類別的事業單位尤其是軍工科研事業單位,國家財政部也應該根據分派的任務和性質,結合各單位不同的特點,對其在會計核算的制度和方法上有所區分,并給出合理有效的指導方向。
(三)從大局著想和統籌,做出一個能夠權衡各個利益部門之間需求的統一而又實用的標準
國家對于科研事業單位各類核算和考核上,各方面如計價和核算以及審計等都存在嚴重脫節。比如在事業單位核算,經營業績考核以及科研經費管理等等這些都是分別受各大中央機關所管轄,本著為自身利益著想,各部門缺乏在實際工作中的有效銜接,這無疑會影響各類科研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工作
因此,制度再重新修訂時,期盼國家能夠從全局著想,制定出一個能夠權衡各個利益部門之間需求的統一而又實用的標準。
參考文獻:
[1]高政華.軍工科研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及會計核算幾個問題的探討與建議[J].中國總會計師.2010
[2]張育明,張欣,石洪焱等.軍工科研事業單位現行財務會計制度改革研究與建議[A].2007年度中國總會計師優秀論文選[C].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