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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安徽省衛生計生委通過在官網發文的形式,背書該省蚌埠、蕪湖兩地的藥品帶量采購符合省級藥品采購政策,此舉被一些業內人士視為是對國家發改委的回應。
8月26日,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同樣通過官網,《關于建議糾正蚌埠市衛生計生委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有關行為的函》,這是國家發改委首次對醫藥行政壟斷行為進行干預,因而引人矚目。
國家發改委的函件,所指是2015年上半年進行的蚌埠市藥品帶量采購招標。所謂“帶量采購”,是指在藥品招標采購中約定采購數量,通過“以量換價”的方式達到降低藥價目的。
但蚌埠衛生計生委“以量換價”的動作幅度過大。4月至5月間,蚌埠市衛生計生委分三次藥品招標公告。其中一份公告不僅確定了30種藥品的品種、規格和劑型,還直接向選定的生產企業詢價,并要求企業降價25%。在另外兩份競爭性磋商公告中,蚌埠市衛生計生委還對本地和外地經營者設置了不同的資質要求。
國家發改委認為,蚌埠的這三份文件,不僅排除和限制了同種藥品不同生產企業之間的競爭,不利于通過市場競爭形成合理價格,還排除了外地潛在投標者,不利于促進相關市場充分競爭。
對于國家發改委行政壟斷的認定,蚌埠方面并不認可。該市衛生計生委主任劉雪潔通過媒體回應稱,目前正在準備回復材料,“國家發改委來函內容是比較片面的論斷,未對蚌埠的相關政策進行全面論斷。”
新醫改啟動以來,安徽省一直充當“排頭兵”角色,被列為醫改四大試點省份。根據各省已經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文件,安徽省藥品新一輪采購經驗正被多地借鑒。蚌埠的帶量采購改革在時間上走在安徽最前面,在本地醫藥企業中更有“全國看安徽,安徽看蚌埠”的說法。
正因如此,圍繞蚌埠此次藥品招標采購的爭議,引發業界的強烈關注。 強力壓價25%
2015年3月,蚌埠市衛生計生委等6部門聯合發文,成立蚌埠市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藥品、耗材及設備集中采購工作辦公室(下稱采購辦公室)和全市公立醫療機構采購聯合體(下稱采購聯合體)。其中,采購辦公室設在蚌埠市衛計委;采購聯合體由全市94家公立醫療機構組成。
4月10日,蚌埠正式啟動藥品集中采購,并先后三份采購公告,其中一次為單品種帶量采購;兩次為打包帶量采購。
單品種采購公告對30種單品種藥品進行詢價,確定采購總金額1.004億元,規定中標人資格為“在本次單品種帶量采購范圍內的生產企業”,并要求“單品種讓利幅度不得低于25%”,即藥企必須在省級中標價的基礎上降價25%以上。
打包采購公告分別針對33家市區醫院和60家縣級醫院,要求投標供應商整體打包報價,最終市區醫院藥品招標有12家藥品配送企業參與投標,10家中標;縣級醫院藥品招標共有18家藥品配送企業參與投標,12家中標。中標企業中,本市和外地企業各占一半,但是分組競標。
直接要求特定品種大幅降價,并向特定企業“詢價”。這樣的招標方式以前并不多見。
過去省級藥品采購一般都是列出通用名、品規、劑型信息,愿意投標的不同生產企業進行自由投標,再由招標方根據報價進行遴選。
蚌埠市采購辦公室一位不愿具名的負責人介紹,招標信息剛發出去的數天內,一部分企業聯系采購聯合體,咨詢帶量采購信息,并有企業口頭承諾可以接受25%的降價空間。
然而隨著開標時期臨近,情況發生了變化,上述負責人稱,4月17日,有十多人“沖擊”采購聯合體辦公室,“辱罵”工作人員。
4月19日,采購聯合體方面得知,參與投標的數家企業在合肥召開“財務會議”,其中涉及到蚌埠招標事宜。在采購聯合體方面看來,這意味著這些企業是要聯合抵制“帶量采購”,甚至涉嫌“串標”。
于是,采購聯合體采取行動,迅速召集幾家醫院的負責人開會,并于4月19日下午發出了一封措辭嚴厲的“公開信”。
“公開信”稱,“列入單品種目錄范圍內的藥品其降幅未達25%的,其生產企業所有藥品永久性不得在蚌埠市所有公立醫療機構銷售。”對于未達到25%降幅的單品種生產企業,“由市醫療機構藥品帶量采購聯合體上報安徽省醫藥采購平臺,申請記入不良行為記錄一次,同時上報省醫改辦和國家醫改辦,申請以企業不良行為備案。”
在中國醫藥創新促進會(下稱中國藥促會)會長宋瑞霖看來,蚌埠此舉是想借助公立醫院在醫療市場的支配地位逼迫企業降價。
4月24日,蚌埠市公布單品采購最終結果,共有21個品種中標,廣藥白云山、葛蘭素史克等8家企業9個品規的產品,因不愿降價而落選。
一位業內人士解釋,之所以有企業不愿降價,主要是擔心如果在先行招標的蚌埠降價幅度太大,其他的省級招標參照之下,可能形成連鎖降價反應,這并不符合企業利益,因此它們寧愿放棄蚌埠市場也要保住價格。
隨著“8家企業永遠退出蚌埠市場”的消息不脛而走,相關醫藥企業并未公開發聲,醫藥行業協會則開始反擊。
5月5日,中國藥促會文章《安徽蚌埠公立醫院采購聯合體藥品采購行為洞穿法律底線》,指責蚌埠藥品招標“公然以行政手段干預藥品采購談判,人為設置市場交易障礙,實屬強買行為,涉嫌違反我國《合同法》和《反壟斷法》”。
藥促會在文章中指出,“蚌埠市此次藥品采購在設計上看是想讓醫療機構作為采購主體,但在實際操作中卻又保留了強烈的行政色彩。”
在此文發表之前,中國藥促會已聯合其他藥品行業協會組織法律研討會,并將舉報材料遞交給國家發改委,提請反壟斷調查,舉報信同時還抄送給國家衛生計生委等部門。 行政壟斷爭議
據了解,國家發改委在接到舉報之后,曾經到蚌埠市衛生計生委進行現場調查,蚌埠市衛生計生委也曾經到國家發改委進行解釋。
8月26日,國家發改委辦公廳向安徽省政府發出《建議糾正蚌埠市衛生計生委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有關行為的函》。
國家發改委認定,在單品帶量采購中,蚌埠市衛生計生委不僅確定了30種藥品的品種,而且還直接確定了每種品種的規格、劑型和生產企業。這一行為排除和限制了同種藥品不同生產企業之間的競爭,不利于通過市場競爭形成合理價格,違反了《反壟斷法》第三十二條“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限定或者變相限定單位或者個人經營、購買、使用其指定的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第三十七條“行政機關不得濫用行政權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規定”要求。
在打包帶量采購中,蚌埠市衛生計生委對市外投標企業和本市投標企業作出不同要求,前者的年銷售額標準竟然是后者的25倍-50倍。
同時,在外地和本地相關經營者數量明顯存在巨大差別的情況下,兩次招標均明確規定外地和本地同樣數量的經營者中標,保護本地相關經營者的意圖明顯。
國家發改委認定,這樣的行為涉嫌違反《反壟斷法》第三十四條“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以設定歧視性資質要求、評審標準或者不依法信息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經營者參加本地的招標投標活動”和第三十七條“行政機關不得濫用行政權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規定”要求。
因此,國家發改委建議安徽省政府“責令蚌埠市衛計委切實采取措施,糾正違反《反壟斷法》的有關行為”,并對全省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存在的類似行為予以清理和規范。
此外,國家發改委還對政府藥品采購提出了三點建議,包括:在藥品集中采購中不得對本地和外地經營者設定歧視性的資質要求和評審標準,不得對本地和外地經營者中標的數量進行限定;對可以形成市場競爭的藥品,在采購中不得指定具體的藥品生產企業;采取必要措施,消除之前藥品集中采購中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的后果。
蚌埠的案例只是一個縮影,藥品招標的“地方保護”并不鮮見。
安徽省2014年藥品集采結束后,部分本地企業就通過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提出意見,國內外入圍企業1020家,安徽入圍企業只有40家,“藥品采購方案設計不僅需要考慮企業規模、行業排名,也要充分考慮省內醫藥企業上繳稅收、提供崗位、優化產業結構等因素”。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晨光指出,反行政壟斷雖然在《反壟斷法》中有專門章節,但是實際上應用并不多,尤其是在醫療衛生領域。
另據知情人士透露,國家發改委在醫療衛生領域的反壟斷調查正在醞釀之中。此次向蚌埠衛生計生委“開刀”,亦是呼應其今年5月與六部門一同推出的《推進藥品價格改革的意見》。
“我認為這是一件挺好的事情。”常年研究藥品招標政策的九州通集團營銷總顧問耿鴻武表示。在他看來,放開藥品定價后,國家發改委開始在藥品價格監督上乏力,這是其第一次在藥品招標采購方面發聲。
在國家發改委發函之后,蚌埠市衛生計生委遭受到來自輿論的壓力。
不過,因為蚌埠招標畢竟屬于安徽省帶量采購第一家,國家衛生計生委機關報《健康報》8月28日刊文指出,“藥品采購涉及多個利益主體錯綜復雜的利益關系,下結論應該更加謹慎。”
盡管國家發改委認為單品種采購指定廠家涉嫌行政壟斷,但是蚌埠市采購辦公室負責人指出,他們注意到自己在公文、辦公室選址、采購用章上存在的一些問題。但同時,他也解釋,指定廠家并沒有排斥可替代品種,可替代品種則在打包采購中,醫院依然可以采購;而且指定廠家的品種,降價幅度反而更大,高達25%,可替代品種則為15%。
而且,上述負責人還強調,他們并沒有讓前述8家企業的品種永久退出蚌埠市場;安徽省衛生計生委將會代替蚌埠方面向國家發改委進行進一步解釋。 藥品價格應回歸市場
藥品價格問題在中國醫改中,一直和“看病貴”問題牽扯在一起。在藥品銷售收入占醫院收入高達45%的大背景下,降低藥品價格被看作是降低醫療費用的手段。
通過多種形式降低藥品價格,破解“以藥養醫”,儼然已成為各地醫改追求的共同目標。
身為醫改試點重鎮的安徽也積極嘗試找到降低藥價的方法,有意在全省公立醫院推行藥品零差率政策,即醫院按藥品進貨價銷售,不再直接賺取藥品利潤,希望通過讓利給消費者,降低整體醫療費用。
然而,問題隨之而來,醫院收入大部分來自于藥品和醫療器械銷售,零差率后如何彌補醫院收入?
安徽采取的一個主要的配套措施即是授權以地市為單位進行“帶量采購”。醫院以地市級為單位建立醫院聯合體,在省級集中招標價格基礎上進行再次議價,兩者的差額歸醫院,用于補償其因零差率而損失的收入。
這樣一來,目前的安徽藥品價格形成機制分為兩個層級。
第一個層級,是通過省級層面進行藥品準入和限價談判,確定省級招標采購價格,這一價格將成為未來的醫院零售價。中標的藥品生產企業通過招標獲得市場準入資格。
此后,在省級招標的基礎上,再由地市級進行帶量采購,通過“以量換價”的方式,壓低藥品采購價格。這一次采購形成的價格則成為醫院的進藥價,低于省級集采價,兩者價差就屬于醫院,彌補醫院因零差價形成的收入缺口。
按照安徽省要求,“醫療機構通過帶量采購節約的費用,用于支持醫療機構提升服務能力、加強藥事服務、指導臨床用藥等,納入醫療機構綜合預算,實行財務統一管理。”
蚌埠是安徽“帶量采購”最先啟動地區,接下來安徽其他地區都得跟進“帶量采購”。其他一些省份也有可能借鑒安徽模式。這也是蚌埠此次藥品招標遭遇藥品生產企業強烈不滿的原因。
實際上,從中央到地方的文件,盡管最近兩年一直在提倡“分類采購”、“聯合采購”、“帶量采購”的原則,以試圖控制藥價。但在實際上,這些宏觀原則還需要通過博弈落地為切實可行的新規則。
雖然蚌埠的此次招標試圖讓醫院組成采購聯合體,讓藥品買賣雙方直接議價,但在實際操作中又保留了強烈的行政色彩。比如,采購辦公室和采購聯合體的辦公地點處于市衛生計生委同一間辦公室內。從實際操作來看,其并未改變一直以來“政府點菜、醫院埋單”做法:醫院需要使用的大部分藥品品規,政府招標遴選出若干家供應企業,并確定采購價格;醫院只能從中標名單中進行選擇,并按既定的價格支付費用。
一直以來,藥品的集中招標采購都是由政府主導,似乎總是能把藥品價格壓低。但需要看到,藥品集中采購并沒有從根本上減輕看病負擔。如果醫療服務價格調整無法到位、醫保控費能力不夠、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持續缺失,以藥養醫機制就無法破除。這樣的話,單純的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改革,無論降價用力多猛,只是在以藥養醫機制下的“拆東墻補西墻”。
近年來,由于藥品生產企業的維權意識崛起,與政府相關部門的沖突不斷。企業因為不滿招標結果和招標程序,已經多次將衛生部門和招標機構告上法庭,企業協會的集體維權行動呈現明顯增多的趨勢。
2015年春節前夕,湖南藥品招標過程中,一些企業抱怨招標壓價過程不透明,直接到政府部門上訪,提出自己的訴求。
在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制度實施多年以后,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公立醫院主動使用低價藥,杜絕藥品濫用,才是控制醫藥費用的關鍵。
2015年全國“兩會”期間,醫藥界代表委員再一次提議政府廢除藥品集中采購,賦予醫院完整的藥品采購權,表達出對于集采制度的不滿。
此次蚌埠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的爭議,揭示出中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制度的先天缺陷,繼續通過行政手段對藥品價格進行管制,注定會走入死胡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招標人名稱)(以下簡稱“招標人”)為一方和_________(投標人名稱)(以下簡稱“投標人”)為另一方按下述條款和條件簽署。鑒于招標人為獲得以下藥品和伴隨服務而進行集中招標采購,并接受了投標人對上述藥品的投標。本合同在此聲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詞語和術語的含義與合同條款中定義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與本合同一起閱讀和解釋:
(1)投標人提交的投標函和網上投標報價;
(2)藥品需求一覽表;
(3)合同條款;
(4)招標機構發出的《中標通知書》。
3.投標人將獲得以下藥品在招標周期內的供貨資格,并委托_________為配送單位。
4.投標人在此保證將全部按照合同的規定向招標人提供藥品和服務,并修補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藥品名稱為:
6.招標人在此保證,將在收到投標人配送的藥品_________日后,向投標人支付貨款。
招標人(蓋章):_________ 投標人(蓋章):_________
招標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投標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在原有的信息管理模式基礎上,增加了功能模塊,包括從藥品基本信息、常規使用量、分配庫存單位、合理用藥配對以及醫保分類等。信息的前期維護雖然繁瑣,對后期藥品管理起到基礎性作用,從藥品的采購計劃發送、驗收、入庫、領取、發放等。通過我院2013年全年藥品采購數據分析,根據不同藥理作用、不同標期采購、是否基本用藥分類、藥品金額統計等合理安排采購數量,運用信息化手段節省了醫院和醫藥公司的重復性工作,只需一次接入便可同接入平臺藥品配送供應商交換數據,網上實時傳送的數據經系統自動核對導入HIS訂單,保證了數據的準確性。相比傳統的手工發票錄入方式,藥品采購訂單分發服務系統的應用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證了數據的準確性,降低了差錯率。
2PASS數據庫系統
PASS系統不僅可為臨床合理用藥提供處方審核,同時也方便采購人員提前對所采購藥品的說明書進行查詢,及時核對用藥信息是否正確,無需等藥品到庫才能看到說明書以確認是否是本院所需用藥。并且病人越來越強烈的身體健康的要求,對藥品的需求越來越高,從原來的只聽醫生開藥、服藥到現在的認真細致看說明書,有疑問不僅對醫生提問,還對藥師提出自己的疑惑,通過PASS數據庫系統可以提前對病人所用藥品進行核對,是否就是病人所需,滿足個體化用藥。
3對藥品信息管理的展望
(1)改進藥品信息管理,減輕采購工作人員工作量,快捷方便地從繁瑣的千萬種藥品數據中尋找需要的藥品。藥品采購并不像其他商品采購一樣隨意性大,可變性強,藥品的專業性、特殊性要求采購必須經藥事委員會通過的藥品采購目錄中采購。通過醫院藥品管理系統HIS的藥品管理子系統,藥品管理系統字典管理過,各種信息維護,包括基本的藥品信息外,對抗菌藥物分級,劑量限制處方使用量,限制使用科室,銷售包裝限制,藥品分發單位配置等等。
(2)藥品采購信息更加豐富、更加合理化的個體化用藥,將來治療方式應該是患者個體化用藥,對藥品的品種選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針對不同患者對不同藥品的規格要求,不宜口服藥物的患者選擇注射劑劑型,兒童患者對藥品色澤、外觀、口感的要求等等來選擇同一藥品的不同劑型。通過福建省藥械集中采購網的醫療功能模塊登錄進行新增藥品,對使用過程中容易出現的幾個問題進行分析如下。
①對藥品的匹配不準確造成醫藥公司收到訂單與醫院訂單有誤,這種情況多出在現在采購量比較大的三甲醫院,采購品種少的醫院可以通過增加中標藥品目錄添加,藥品目錄多的醫院通過編碼配對正確選擇藥品信息,配送醫藥公司的更正,如醫院訂單導入時因沒有對藥品進行配對,造成網站對數據全部以非中標統計,最容易出現有問題是非中標藥品,備案藥品,以及低價藥品的采購對照,它們的價格未參加招標,但臨床又必須使用,容易出現價格浮動,而采購網的數據更新,往往需要醫院整理上報衛生局,再上傳至采購中心進行調整,存在滯后性,為了保證采購數據的正確性,可采用取消對照來正確發送采購訂單,我們保證采購網數據正確性。
②采購網對于中草藥以及品采購未來采購中心將加以維護更新,現階段正常情況下同醫藥公司電話聯系,容易出現藥名、數量、價格錯誤等,同樣我們也可以利用采購網進行訂單發送,這部分藥品在藥品編碼對照進行標注為非集中采購藥品目錄中,而不影響采購數據統計。
③生物制品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人凝血因子等這些藥品都是市場上基本處于供不應求的狀態,經常斷供,這類藥品又屬于臨床必需,物價委有最高零售價,醫院和醫藥公司對峙基本處于弱勢,零售價往往接近于購進價,甚至零利潤銷售。為了保證用藥,多通過幾家醫藥公司聯系對比競價,限制臨床使用范圍等手段進行調控,滿足臨床搶救用藥,呼吁國家進一步調控血液制品供應不足問題才是根本。
(3)加速無線、無紙化辦公,在現有的技術條件下,已經不是問題,長遠而想節約成本提高工作效率。通過手持PDA能夠讓藥品采購更加規范化、便捷化,也能讓臨床藥師隨時隨地為病人查詢可采購用藥的藥品信息,更好地為臨床醫師提供更合適患者用藥的藥品,并對患者進行用藥指導。
(4)包括對采購藥品的網絡查詢功能,各醫院用藥有自己的目錄并不是統一的,而對醫院數據與外網進行無縫對接,可根據病人姓名、病歷號,對自己病人用藥信息進行查詢,可以體現詳細的用藥信息,防止時間過長遺忘,病人異地續診提供用藥信息網上云服務,隨時隨地可以查看自己已往用藥情況。
(5)采購用藥一定更加貼近臨床,通過每年采購信息分析,對臨床用藥信息情況進行收集,古話說的好,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對臨床實際用過程中碰到的各種問題收集,提供好米給臨床的巧婦們。
4總結
1、醫院藥劑科是唯一授權從事醫院藥品采購業務的部門。其他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從事藥品采購業務。
2、采購藥品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等有關規定審核經營(生產)企業的相關證照,不得從無經營資質的企業購進藥品。
3、藥品采購渠道必須經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審批確定。
4、醫院藥品網上采購必須經過《山西省藥械采購平臺》進行采購。
1、成立以所領導、醫務室、財務室共同參與的藥品采購小組。
2、采購藥品必須從采購小組集體研究決定的單位采購藥品,采購藥品必須向證照齊全的生產、經營批發企業采購,選擇藥品質量可靠、服務周到、價格合理的供貨單位。
3、藥品采購合同由藥品供應方提供合同初稿及藥品報價表,交由藥品采購小組共同審核后,由所長與藥品供應單位簽訂合同。
4、每月藥品采購計劃由醫生根據全所用藥實際情況科學制定,每月21日前上報下個月藥品采購計劃,經所領導審核批準后方可進行采購。
5、采購必須嚴格執行質量驗收制度,由醫生、醫保專干、會計共同驗收,對藥品的品名、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廠家、注冊商標、有效期限、外觀包裝情況進行驗收、核對。發現采購藥品有質量問題要拒絕入庫,對質量不合格的藥品要停止采購。
6、醫保專干必須做好藥品出入庫登記工作,藥品入庫登記后將入庫單交由財務一份,醫務室留底存檔一份;出庫必須由醫生開具處方,交由醫保專干進行出庫登記。
7、財務室做好藥品結賬工作,每月憑藥品入庫單和發票與藥品供應單位結賬。
針對這不同兩階段應用的不同治療方式,比較其年采購金額、次數、周期、種類,以及安全庫存周期、周轉率、均值,盤點工作量、斷貨率。
1.4統計學處理
采用Epidata對數據進行處理,用SPSS21.0統計學軟件分析觀察、研究全部數據,0.05為檢驗標準,組間比較用t表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為P<0.05。
2結果
2.1對比藥品庫存和盤點兩個階段的情況
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的庫存均值、盤點工作量,在實施CVA分類管理法之后,較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已經顯著減少,因此對比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斷貨率明顯降低、庫存周轉率明顯提高、安全庫存周期明顯縮短(P<0.05)。
2.2對比藥品在兩階段的采購情況
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的年采購藥品種類,在實施CVA分類管理法之后,較2015年1月至年12月顯著增多,年采購次數及金額顯著減少,且周期明顯縮短,因此對比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
3討論
針對這不同兩階段應用的不同治療方式,比較其年采購金額、次數、周期、種類,以及安全庫存周期、周轉率、均值,盤點工作量、斷貨率。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的庫存均值、盤點工作量,在實施CVA分類管理法之后,較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已經顯著減少,因此對比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斷貨率明顯降低、庫存周轉率明顯提高、安全庫存周期明顯縮短(P<0.05);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的年采購藥品種類,在實施CVA分類管理法之后,較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顯著增多,年采購次數及金額顯著減少,且周期明顯縮短,因此對比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綜上所述,針對醫療機構西藥藥品采購及庫存管理,采用CVA分類管理法,可降低斷貨率,提高醫院西藥庫的庫存周轉率及其工作效率,具有臨床應用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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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藥品管理法》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為依據,進一步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藥品流通規范管理,實行依法監督,強化服務,提高效益,降低藥品成本,保證藥品質量為目的,努力開創藥事工作新局面。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領導,成立渝水區規范藥品、醫療器械、體外診斷試劑定點采購領導小組,區政府分管副區長為組長,區政府辦副主任、區衛生局局長為副組長,區監察局、區衛生局、區食品藥品監督局、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物價局、區工商局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衛生局,區衛生局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協調各成員單位工作,每季通報采購情況。各衛生院要按照全區統一布置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體外診斷試劑集中采購工作。
三、工作職責
各成員單位按職能分工,依照法律法規對全區藥品等定點采購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受理各方當事人對違規違紀行為的投拆和舉報,并核實處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1.區監察局:依照《行政監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協調各有關部門對藥品、醫療器械、體外診斷試劑定點采購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受理有關檢舉和控告;對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全區醫療機構定點采購活動中履行職責,執行法律、法規和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依法對違規違紀行為進行處理。
2.區衛生局:負責組織外購內調等協調工作,主要職責是依法進行藥品、醫療器械、體外診斷試劑定點采購,規范購進渠道,加強藥品、醫療器械、體外診斷試劑采購管理,檢查合理用藥情況,督促各醫療機構加強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報告工作。降低藥品成本,使群眾用上放心藥和價格低廉的藥品,解決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
3.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對參加全區醫療機構藥品、醫療器械、體外診斷試劑定點采購活動的生產商、經銷商的資質審核及其生產經營的藥品進行全過程的日常監督管理。
4.區物價局:負責對全區醫療機構藥品、醫療器械、體外診斷試劑定點采購活動中有關價格、收費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5.區財政局:負責組織實施相應的財政監督。
6.區工商局:負責對參加全區醫療機構藥品、醫療器械、體外診斷試劑定點采購活動的生產商、經銷商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7.區審計局:負責對各醫療機構實行相應的審計。
四、具體措施
1.認真執行國務院和省政府有關藥品價格政策的規定。一是降低藥品“虛高價格”。各醫療衛生單位要在實際購進價格的基礎上規定差率制定銷售價格。二是醫療單位從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采購藥品,必須實行明碼標價,按照實際交易的價格如實開具發票。三是凡在藥品實際購進之外進行折扣或變相提高藥品、醫療器械、體外診斷試劑價格的,要依法進行查處。
2.加強藥品、醫療器械、體外診斷試劑采購管理,實行定點采購。由區衛生局組織藥品、醫療器械、體外診斷試劑定點采購,本著節約、實惠、價廉的采購原則,以大中型證照具全的醫藥經營企業為采購的主渠道。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藥品、醫療器械、體外診斷試劑定點采購,同時建立、健全定點采購的監督機制。按同等的質量比價格比服務,堅持程序公開、公平競爭,科學評估,集體決策,統一采購,增加藥品、醫療器械、體外診斷試劑采購工作的透明度,制止采購中不正之風,進一步完善和健全藥品、醫療器械、體外診斷試劑定點采購制度,減少腐敗的發生;大型醫療設備按政府招標相關制度執行。
3.積極穩妥地推進藥品定點采購的綜合管理。由區衛生局藥事股牽頭組織,衛生院提供采購計劃,采購工作在定點單位網上開票采購或與供銷商談價,購進質量好、價格優,合理配送,減少中間環節,降低藥品成本,減輕群眾醫藥費用中價格虛高的不合理負擔。
4.強化藥品經營使用的日常監管。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加強對定點采購供貨單位的日常監督,并加大對供應的藥品、醫療器械、體外診斷試劑的監督性抽驗,讓群眾用上放心藥品、醫療器械、體外診斷試劑。
五、運作方式
藥品是醫院正常運營的物資基礎,藥品的質量與患者生命健康有直接的關系,對醫院整體的形象也具有很大的影響,而藥品的成本則直接關系到醫院整體的經濟效益。因此,在藥品采購過程中,應該加強內部控制,加強醫院藥品采購內部控制的重要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通過藥品采購內部控制,能夠有效的降低藥品的采購成本,在很大程度上就能增加醫院整體的收益,并且降低了醫院醫療費用水平,有助于提高醫院的接診率,對提高醫院整體的形象也具有很重要的意義;二是加強藥品采購內部控制,規范藥品采購,符合國家相關政策要求。國家出臺了一系列針對藥品采購規范的政策,能夠促進藥品采購途徑的合理性,避免在藥品采購過程中出現牟取私利、等現象,為醫院運行創建了一個良好的市場環境,同時也為患者提供了一個低消費高質量的治療機會。所以,加強醫院藥品采購內部控制是保證醫院醫療活動的基礎,能夠為醫院長期運營提供穩定的前提;三是在市場經濟運行環境下,醫院的種類繁多,醫院之間的競爭力越來越大,除了醫療設備、醫療團隊素質等因素外,保證醫院藥品采購的規范合理性,提高藥品質量,降低醫院藥品采購成本,有助于提升醫院的競爭力,幫助醫院樹立公信力度。
二、醫院藥品采購內部控制中存在的問題
醫院藥品采購是醫院正常運營的基礎,對醫院整體的經營效益具有直接的關系,然而現階段,醫院藥品采購內部控制中還存在一定的問題,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部門醫院在藥品采購過程中存在盲目現象。藥品采購部門沒有嚴格的遵守藥品采購計劃,過早采購或采購滯后,導致醫院藥品積壓、脫銷等問題。有些新進入的藥品,也缺乏控制措施,導致醫院藥品品種多又濫。引起藥品盲目采購問題,主要是因為醫院相關業務水平相對較低,或者是藥品采購人員存在私心,,導致醫院資產大量浪費。二是醫院藥品的質量關系著患者的生命健康,在藥品采購過程中,必須選擇質量好、價格適中的產品。如果在醫院采購一些違規的藥品,藥品的質量難以保障,同時也會增加藥品的采購價格,從而增加了患者的醫療費用。一些醫院沒有進行集中招標而進行私自采購以獲取回扣;另外有關的監管部門沒有履行自我職責,在藥品采購過程中沒有實行有效的監督管理。三是現階段,部分醫院雖然也設置了藥品采購的審計單位,但在設置上相對簡單,審計人員甚至不具備專業的藥品檢測知識,不能對藥品采購做出準確的評價,也不能做好對藥品的防護工作。有些醫院為了省事,甚至濾過了書面請購環節,僅僅靠采購員口頭確定,給藥品采購內部控制工作造成很大的困難,同時也增加了藥品采購內部控制的成本。四是藥品驗收是藥品質量檢測最為關鍵的環節,一些醫院沒有設置專門的藥品驗收人員,藥品驗收也是由采購部門完成。在驗收過程中,工作人員僅僅能夠確認藥品的數量,卻很難保證藥品質量。同時,對藥品驗收的監管制度不夠嚴密,也會出現藥品數量、批號報錯等問題。五是付款是藥品采購業務中最后環節,同樣需要對其進行嚴格的內部控制,如果付款過程中出現問題,會直接影響采購內部控制的效果。一般來說,藥品采購付款方式為現金支付,但是這種方式的憑據、申請等都較為原始,醫院財務部門的出納、會計沒有保持合適的內部關系,與國家相關的財務管理條例不符;六是現階段,大部分醫院進行藥品采購時,都是采用賒賬的方式,與供應商之間存在一定的債務關系,需要定期對相關的賬目進行核對,保證相關款項對實際相符,在核對確認后,相關人員需要進行簽名,對賬目的核對工作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加強醫院藥品采購內部控制的有效途徑
關鍵詞 : 公共支出;藥品采購;規模經濟理論;
一、研究背景
公共支出和公共收入是公共部門經濟行為的兩大重要支柱。政府部門參加及調節經濟社會的功能主要是通過公共支出來促成,支出金額反映了政府部門介入經濟生活的規模及深度。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整體進步,我國人民對政府角色和生活需求發生轉變。政府在簡政放權的同時積極建設“服務型政府”,國家財政支出大幅向民生領域傾斜。根據我國近年來的財政支出結構來看,社會保障領域和醫療衛生領域的支出增長最為迅速。從最新頒布的《國家衛生健康統計年鑒》來看,“2019年中國衛生總成本中,政府部門衛生開支180.95億元,占全年財政支出的7.54%”,呈持續增長趨勢。藥品費用支出占醫療總支出的30%以上,數額不容小覷。
為了更好地滿足人民的醫療需求,做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2009年起我國開始實施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簡稱“新醫改”)。藥品供應作為五大任務之一,先后展開了藥品加成改革、藥品集中采購等一系列工作。2018年11月開展的國家集中藥品采購試點(“4+7帶量采購”)是我國在原有藥品采購政策基礎上進行得新一輪探索。本文從規模經濟理論中有關成本的內容出發,分析“4+7帶量采購”的原理,并從控制藥品費用的長遠角度出發總結存在的不足,為進一步完善藥品采購提出相應的建議。
二、基于規模經濟理論的藥品帶量采購分析
(一)規模經濟理論簡述。
規模經濟簡單來說就是企業的成本會隨著商品產量的增加而減少。主要來源于生產理論,反映的是生產規模和經濟效果之間的關系。表明企業生產規模擴大會帶來規模報酬遞增即規模經濟現象,此時單位產出成本下降、銷售量增加,企業具備擴大生產規模的充分條件。規模經濟理論在經濟學領域意義非凡,體系龐大。本文主要采用規模經濟理論中有關平均成本和交易成本的論述。
亞當·斯密是古典經濟學派的代表人物,在《國富論》開篇中闡述過規模經濟的相關內容。而第一個發現規模經濟并對其進行準確論述的是英國經濟學家馬歇爾,《經濟學原理》一書中他以制造業為例論述了大規模生產的好處。古典經濟學和新古典經濟學派都認為在一定假設下,企業規模的擴大,產量的增加會帶來平均成本的下降。科斯提出交易成本的概念,被后世作為影響企業規模大小的因素之一,在本文中主要指政府和企業在藥品采購、流通中所支出的不必要花費。
(二)“4+7帶量采購”現狀分析。
我國從1993年開始實施藥品集中采購,有近三十年的歷史。2014年12月上海市《上海市醫療機構集中帶量采購公告》,藥品開始明確數量由統一部門集中領導進行招標采購。以此為背景,國家在2018年開展“4+7帶量采購”試點,以我國4個直轄市(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和7個省會或計劃單列市(沈陽、大連、廈門、廣州、深圳、成都、西安)的公立醫院機構為主體,組成采購聯盟,集合區域內藥品的需求和力量來提高藥品談判議價能力。
首先,此次帶量采購試點嘗試發揮規模經濟的效用,降低現有招標企業藥品的價格。從企業的長期生產成本曲線中可以得知,除了平均固定成本曲線是呈不斷下降趨勢外,其他成本曲線都呈“U”形。也就是說將產量控制在一定區間內,所有的生產成本均呈遞減趨勢,成本會隨著產量的增加而降低。“4+7帶量采購”整合了11個城市對于某種藥品的需求量,相比原來的單個城市采購量上升,該種藥品的產量增加。在保持總體利潤不變的前提下,廠商在此區間內增加產量必然會使成本降低,規模經濟發揮效用,企業從生產環節降低成本,從而可以提供更低價格。
其次,帶量采購簡化了藥品的流通環節,進一步減少了藥品企業的交易成本。以往的藥品由生產出廠到上市流通會經歷多級公司,到達患者手中可能經歷過六七個環節的加價。此次帶量采購直接與藥品生產企業進行招標談判,在縮減了中間商的同時減少了流通環節的灰色利益。帶量采購的周期一般為一年,確保了企業短期內的藥品生產量,企業不用因為季度銷售量再與醫院、醫生進行過多接觸,“吃回扣”與醫藥代表等交易成本也因此減少。藥品企業為了能夠中標成功,占領較大份額的市場,可以把更多節省下來的交易成本讓渡給政府和人民,進一步降低藥品價格。
最后,科技是第一生產力,“4+7帶量采購”在運行過程中不僅考慮到需求量對藥品價格的影響,同時也注重藥品研發技術對于降低價格的重要作用,大力推動仿制藥的替代使用。我國以往藥品采購的藥物多為原研藥,核心技術掌握在外國制藥企業手中,研發成本和專利等使藥品價格居高不下。電影《我不是藥神》中白血病患者的救命藥—格列寧,其科研成本高致使售價高昂,患者不得已開始依靠印度仿制藥。仿制藥是原研藥的一種仿制品,兩者在劑量、活性成分、安全性和效力、適應癥等方面相同,但售價相對低廉。此次藥品帶量采購中,仿制藥經過全國質量一致性評價后可以獲得招標采購資格。我國現行的藥品帶量采購的招標名單中,仿制藥中標占比居高,大幅降低了我國藥品采購的價格。
自2018年開始正式實施“4+7帶量采購”試點以來,中標藥品價格大幅下降,11個城市的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效果比較顯著。據國家醫保局2019年11月數據顯示,中標藥品比原先平均降價52%,個別重大疾病用藥降價90%以上。但現有“4+7帶量采購”試點還存在一些問題,需加以重視和解決。
三、現行帶量招標采購可能存在的問題
(一)產量過大引發規模不經濟。
“4+7帶量采購”在“以量換價”的基礎上可以使藥品價格降低,但卻忽略了產量過大會使邊際成本不降反增,進一步引發企業的規模不經濟。由藥品企業的長期生產成本曲線我們可以得知,企業在產量處于邊際成本最低點時,各項成本也屬于遞減趨勢。但當企業的產量無限擴大,超過各項成本曲線的最低點時,所有的成本都會遞增,企業的生產成本提升。因此,在進一步實行帶量采購時,需要注意在一定區間內需求量的增加會使藥品價格降低,不能一味地追求擴大需求量和企業談判低價格。
(二)中標企業擠占藥品市場份額。
大型企業生產規模大、資金鏈完善、風險抵御能力強,在帶量招標采購中優勢明顯,可以進一步搶占市場份額,此舉會使得眾多中小企業發展前景薄弱,逐漸被吞并或退出市場。從長遠發展的角度看,帶量采購會影響藥品企業市場格局,行業發展在向集約化、規模化、整齊化發展的同時,“大產量低價格高技術”也容易形成企業寡頭和行業壟斷,不利于市場經濟的發展。
(三)試點地區經濟發達代表性不足。
現行帶量采購試點工作主要在11個經濟發達城市展開,經濟實力雄厚,人口眾多,藥品需求大。需求量整合后它們的藥品市場規模約占全國藥品市場總規模的30%,可以形成對企業更有吸引力的生產量,價格談判具有優勢。但從全面降低藥品價格,向其他省份推廣的角度來看,不發達地區由于人民的經濟承受能力低,人口數量少,可能達不到藥品生產企業最低報價所要求的需求量。部分省市實現不了“以量換價”,藥品價格相差過大會引發人民的不滿,藥品和人員的流動會進一步加大,不利于社會的穩定和政府的管理。所以,現行的藥品集中采購試點地區不夠有代表性,談判獲得的價格會給其他地區患者帶來低價的心理預期。
四、對策建議
從降低藥品價格的角度出發,應堅持“以量換價”基礎上的“4+7帶量采購”工作。在有關理論指引下解決現有問題,進一步完善、推廣帶量采購制度在全國實行。
(一)擴大帶量采購試點范圍,整合需求量達到互補。
在邊際成本遞減規律的指引下我們知道:隨著藥品需求量的增大企業生產成本并不會一直降低,合理的藥品降價有一定的區間,產量不是越大越好。所以從經濟運行和公平性角度出發,國家可以整合相鄰地區的藥品需求量,使需求量大的地區和需求相對小的地區結成采購聯盟,達到每種招標藥品企業最低價格所需要的數量。在保證藥品企業利潤的前提下,降低價格,縮小城市間的差距。
(二)建立動態價格調整機制,加大企業的政策優惠。
定量采購的周期是一年,在這一階段內,中標企業在藥品生產中可能會經歷許多突發事件,如原材料價格上漲或疫情突發導致的成本上升。在原有中標價格基礎上銷售可能會導致企業虧損,引發企業棄標或供給量中斷。因此,政府在招標過程中,應對藥品市場價格進行全面預估和計算,在中標企業生產受到波動時,給予適當補貼或政策優惠來盡可能調整價格偏差。此外,應該加大對國內藥品企業研發技術的支持,重視規模經濟理論中技術對于降低成本的重要作用。
(三)出臺文件明確落實分工,建立規范統一的采購流程。
國家應該明確有關醫藥衛生部門的職責,尤其是各省份地區職責存在交叉或不明確的應該適量精簡,建立統一的采購流程,方便各省份跨區域聯合采購時的部門對接,減少行政成本。此外部門職責清晰、流程統一有利于群眾監督,減少中標后“二次議價”或“灰色交易”的出現。從政策上保障區域聯合采購的權益,加大實施的可行性。
五、結語
從目前新聞媒體、政府官方公布的數據來看,現行的藥品集中采購試點切實降低了我國大部分藥品的價格,擴大了藥品目錄中的藥品種類,降低了患者的負擔。我國應繼續圍繞藥品采購、供應、質量等重點環節推進藥品領域改革。在全國范圍內嘗試逐步有序地推進“4+7”采購模式,在滿足人民醫療需求的前提下降低相應支出。在適應市場經濟規律的前提下,優化藥品采購,推動構建全國統一開放的藥品生產流通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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