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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稅收分析目標取向需要調整擴大現代意義上的稅收分析,是全方位和多角度的分析。實際工作中,在收入導向型的組織收入觀念和任務考核機制還較為突出的背景下,還沒有完全突破因循守舊的思維舊框,沒有跳出簡單地就稅收看稅收的舊思維,往往更關注稅收與稅源、稅收與經濟分析,缺乏由單一需求向著滿足多維度要求轉變的意識。對諸多因素影響稅收變化的深度揭示反映不充分,帶有規律性、特殊性的分析模型或指數等還沒有充分建立,一些分析評估借鑒意義不強。尤其是在對稅收收入質量分析、稅收政策效應評估、征管主觀努力程度評價、稅收景氣指數制定等方面還存在不足。
(二)稅收分析工作機制需要不斷完善稅收分析工作屬于分層級分部門管理體制,系統化、全局化能力要求較高,需要各層級和各部門之間縱向與橫向協同配合。從目前工作狀況看,稅收分析縱向運行相對順暢,稅務總局基本能夠指導或協同省級稅務機關開展各項工作。但由于市級以下稅務機關及基層單位的稅收分析基礎工作仍顯薄弱,現代化分析理念和手段運用不足,分析方式方法不多,缺乏應有的深度,不能很好地適應上級工作安排,對全局性工作任務有時產生不力影響,削弱系統上下整體聯動稅收分析工作力度。橫向協作稍弱,部門合作意識有待強化。根據部門職責定位,稅務機關業務部門各有分工,開展的工作各有側重,但都屬于稅收工作整體一部分,相互之間存在有機聯系。由于當下部門之間還不同程度存在著狹隘的部門意識,形成的界限隔閡使得部門之間、各業務環節之間未能有效銜接融合,沒有形成很好的分工協調機制,統一性、統籌性不足,造成稅收分析數據平臺分散,數據龐雜,共享程度較低,分析內容既有重復也有遺漏,缺乏深度應用等問題。
(三)稅收分析的數據基礎建設亟待加強近年來,稅務部門通過信息化建設,以及一系列征管改革舉措,積累了海量的涉稅數據信息,形成稅務部門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數據資源優勢。但從現行稅收分析數據管理和應用狀況看,還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稅收分析指標體系不健全,未形成一個科學、系統嚴密的數據體系。一方面,數據指標項目設置不全、數據統計不夠完整。目前稅收征管工作的一些內容未完全納入數據收集體系,部分基本數據項目缺失,特別是統計數據分類分項目劃分不夠細致,還不能做到最小化,難以獲取稅收管理所需的完整信息,影響綜合分析效應。另一方面,用于分析的數據項目之間缺乏有機結合,其具有對應關系的具體項目數據往往采集不全,使各指標之間的對應關系斷裂,不能做到前后呼應,彼此銜接。二是數據質量管理不嚴,數據不準。由于各部門數據需求多樣,數據指標口徑不統一,采集標準要求不一,存在數據需求過多過散過亂的問題,形成一些數據指標同名異義、同義異名,數出多門、口徑不一的局面,影響了稅收分析的質量和效率。三是由于稅務系統全國數據大多集中整合不夠,數據管理機制落實還不到位,數據監管技術系統尚未健全,數據的非正常扭曲現象尚存,都會影響到稅收統計數據的真實性。
(四)稅收分析人才隊伍建設需要加大力度目前,稅收分析隊伍人員不足、素質不齊等問題比較突出。稅收分析作為一項綜合性業務,需要集稅收業務知識、計算機技術應用能力、數據分析應用技術于一身的高素質稅務人員。就當前稅務系統來說,具有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的稅收分析人員普遍缺乏,特別是基層分析隊伍的專業化和綜合程度總體與需要存在較大差距。另外,專業化人才的培養和激勵機制尚未建立健全,隊伍活力不足,亟待強化專業知識、業務技能培訓和健全隊伍建設機制。
二、建立健全稅收分析機制的建議
進一步深入推進稅收分析工作,既需要立足稅收自身,圍繞稅收現代化建設的總體要求,做好稅收分析工作,更需要跳出稅收之外,開拓思路,打破常規,創新方法,建章立制,逐步建立科學的稅收分析機制,不斷提高稅收管理水平。
(一)開拓思路,樹立全面稅收分析思維樹立稅收經濟思維。從稅收角度觀察和反映經濟運行狀況,把握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進程,折射經濟社會發展中值得關注的問題,為各級領導決策服務,為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服務。樹立稅收風險思維。通過對稅種、行業、地區等維度的差異性分析,查找收入風險點,提升堵漏增收水平。樹立開放性思維。拓寬稅收分析視野,從稅收角度觀察世界經濟形勢,跟蹤國外宏觀調控走向,準確分析國際經濟政治態勢對我國經濟稅收發展的影響。樹立大局意識。破除狹隘的部門意識,樹立整體觀、大局觀,形成部門之間、系統上下、單位內外通力合作的稅收分析工作格局。
(二)創新方法,突破稅收分析手段限制一是要不斷健全稅收分析指標體系,注重收集和整理稅收經濟分析工作中已經采用的分析指標,豐富和完善適應各類稅收分析新要求的稅收分析指標,科學組合各指標之間的對應關系,形成一個科學、嚴密的邏輯體系。二是要建立科學的稅收分析模型,提高分析模型的可讀性、開放性和實用性,形成稅收分析精品。三是要掌握先進稅收分析工具,在不斷完善和改進傳統分析工具的基礎上,尤其應盡快掌握數據挖掘分析技術,提高對稅收大數據金山銀礦的開采能力,豐富稅收分析的內容和深度。
(三)明確分工,建立稅務系統稅收分析聯動機制深入推進稅收分析工作,要樹立全系統一盤棋思想,通過在系統范圍內的整體性安排,建立起各層級各部門橫向互動、系統上下聯動的稅收分析運行機制,充分發揮各層級和部門的優勢。同時,明晰部門崗位任務,構建職責明確、協同緊密的稅收分析工作運轉體系。一是建立縱向分層管理機制。明確各級稅務機關的數據應用管理職責和分析重點。省局級以上著重宏觀稅收經濟分析以及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分析,負責開發系統性的分析應用軟件,確定制度規范和業務流程等工作。市局以下著重基礎數據資料的采集,開展中微觀稅收稅源分析,查找征管漏洞和薄弱環節,負責相關計算機系統維護工作以及上級稅務機關布置和推送的工作任務。二是建立橫向分工協作機制。明確各職能部門具體分工,部門間既有分工側重,又需通力合作,形成分析合力。尤其加強規劃核算、相關稅種管理、稅源管理三大稅收分析工作主體的橫向聯動。三是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渠道。通過搭建共享平臺、廣開渠道的方式,提高各類稅收分析工作的交流力度和應用成效,促進系統上下共同進步、共同提高。
(四)建章立制,完善稅收數據管理體系一是從源頭抓好數據質量。在稅收數據采集管理方面,規范數據采集標準,明確數據定義和來源,統一數據指標口徑,確保數據準確,概念明確,口徑統一。二是在數據質量管理方面,從數據采集、數據傳輸、數據應用等各環節,對數據進行審核,建立信息系統異常數據檢查、清理的工作機制,實現數據的完整和準確,切實提升數據質量。三是整合數據分析應用平臺。由稅務總局層面開發界面友好、操作方便的數據綜合查詢平臺,在保證數據安全的基礎上,開放擴大查詢使用權限,以充分發揮大數據優勢。四是進一步整合目前各級單位和部門購買或掌握的第三方數據,及時整理上傳,一并放在數據綜合查詢平臺,供全系統使用,推進數據的共享共用。
(五)注重培養,加強稅收分析專業隊伍建設一是要注重培訓提升和實踐鍛煉。進一步健全培訓機制,建立多層級培訓體系,充分利用系統內外資源,擴大培訓規模,提高培訓質量,提升稅收分析人員的專業理論素養。稅收分析工作不僅需要理論知識,還強調分析應用的實際工作能力。注重實踐鍛煉提升,給予稅收分析人員在不同崗位鍛煉機會,提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二是合理配置人才資源。根據稅收分析工作中不同管理層級和工作目標需求,做好人員整合與分工。通過人力資源優化配置,形成合理的專業人才分級使用機制,切實加強業務核心部門力量,進而提高稅收分析專業隊伍整體工作能力。
1.利用業務開展,實現信息化稅收管理建筑體系中國稅收信息化實現的瓶頸是信息化應用方面的障礙,這種障礙限制了信息化稅收管理體系的構建。因此解決此類問題,就要通過業務開展,實現信息化。中國目前的稅收管理,存在著模式、業務經營單一的特點。打破這種格局,就要開展多種多樣的業務,讓業務的構建成為信息化開展的重要保障。例如浙江省的國稅局根據市場中經營某些商品的企業每年、每季度、每月的營業收入、出貨量、材料成本等的分析,制定出相應的稅收管理體系,形成了186個行業或者商品的稅源監控評估模式。這種利用信息化技術所構建的稅源監控評估模式,可以有效地避免行業間不公平的納稅、漏稅等現象的發生。這種信息化應用方向的發展,正是解決信息化只是停留在數據應用方面的不利條件,將信息化產品應用到稅收管理工作當中去,正是稅收信息化的重要目標。
2.業務打造高效電子稅務格局通過對上述信息化應用到業務當中去的探討,我們可以發現信息化業務可以打造高效的電子稅務格局,解決稅收過程中存在的諸多問題。業務打造高效電子稅務格局,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構建信息化業務平臺:信息化業務平臺是通過應用信息化技術手段,對收稅工作中的相應業務進行結合,形成高效的業務處理、審批體系。例如在納稅人進行登記、稅務稽查以及納稅人的審核等業務上,可以采用信息化處理平臺,實現信息的公開化、透明化,以防止租稅以及等現象的產生。二是構建信息化服務平臺:信息化服務平臺是對信息進行快速的錄入、審核以及批準的過程,同時解決納稅人所存在的困難。稅務服務的中心是納稅人的稅務管理工作,因此要以客戶為中心,形成良好的服務態度與高效的服務體系。
二、合理建設稅收管理部門,積極建構現代化管理組織機構
中國目前稅收部門大大小小有很多,并且諸多小的稅收管理部門建立在鄉鎮,存在兩個突出的問題。一是稅收管理人員專業素質低:稅收管理人員是稅收工作的真正實施者,對稅收工作科學、規范的開展起到非常大的作用,然而目前鄉鎮小的地方稅務部門,招收的稅務人員文化水平、專業素質較低,大多數都是中專、大專畢業的。二是稅收管理工作出現不規范化、違規的操作:對于鄉鎮的小的稅務部門,往往出現將稅收管理工作下放到當地的“地皮”手中,這些人員承包稅收工作后,開始對集市進行納稅,納稅的標準由他們自己定,并且經常出現打架流血事件。針對上述兩個突出問題,必須采取及時、有效的措施。首先要引進專業性、高水平的工作人員,提高業務辦理的整體素質,對于人員聘用實現公開透明化招聘,防止內部人們自用的局面出現。其次規范工作,防止違規操作。稅收管理工作尤其是鄉鎮部門的管理工作要做到由專門的人員進行管理,并且通過信息化技術將稅收具體的工作全部錄入到計算機中,實現信息的共享,防止他人在其中謀取私利。
三、通暢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多方信息共享與稅收信息增值
中國稅收目前存在的諸多弊端,其中最關鍵的解決措施就是實現信息的公開化。可以通過以下三方面通暢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多方信息共享與稅收信息增值。一是建立稅收聯網體系。稅收聯網體系的建立基礎是對信息化技術的有效應用,該體系的建立可以避免信息的不公開、租稅、漏稅以及征收納稅兩者的不一致等現象的發生,實現信息的共享。這種聯網不僅局限于大的稅務管理部門,還要拓展到小的鄉鎮稅務管理部門,真正實現全國稅務管理的一網通。二是公開稅收信息服務體系。中國目前出現的很多稅務部門的租稅、現象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稅務部門信息的不公開,導致缺少對其的監督、管理,因此加大信息公開的力度與廣度,讓廣大群眾對稅收工作進行監督。三是實現稅收信息增值。稅收信息增值主要體現在將稅收信息進行應用,減少偷稅、漏稅現象的發生,還可以利用稅收風險評估,對納稅團體或個人進行風險評估與預防,實現稅收信息的增值。通過上述三種方法,對于實現通暢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多方信息共享與稅收信息增值產生重要的推動作用。
四、以信息化為基礎,支持中介機構并建立以客
戶管理為中心的納稅服務體系目前中國的納稅服務體系并不健全,存在著服務態度差、審批手續繁雜、征納稅不一致等現象。對于此種現象,應該采取以下幾種措施:一是支持中介機構的建立。中介機構即第三方,獨立于納稅人,也不屬于稅收管理部門。中介機構在其中起到調節的作用,尋找征稅、納稅之間存在的問題,并提出合理的解決措施,而中介機構的成立是以信息化為基礎的,享有多方面的信息資源,并且能夠根據信息作出及時反饋、調節。二是以客戶管理為中心。客戶是納稅的主要承擔者,中國由于稅務管理部門隸屬與國家,因此在納稅服務上疏于管理。很多的工作人員服務態度差,不能對客戶出現的問題及時、有效地解決,因此,解決這一問題,首先要樹立為客戶服務的理念,客戶既是納稅人同時也是服務對象,因此要樹立對客戶負責的態度。其次要改革傳統的考核制度。對員工的工作采取量化的方式,根據員工服務態度、客戶反饋、員工業績等方面進行評估。最后是優化資源配置。對不同的稅收機構,進行科學、合理的安排工作人員,提高辦事效率。
五、結束語
一、我國依法治稅與稅收計劃管理的現狀
我國稅務系統一直在強調要依法治稅,但是只要實事求是地分析我國當前稅收工作的實際情況,就不難發現,稅收任務仍然是一切稅收工作的“指揮棒”。衡量各級稅務機關工作質量如何,收入任務是否完成及超額多少始終是擺在第一位的指標。
現行的稅收計劃管理體制出現了兩個不適應:一是與市場經濟的建設和發展不適應,二是與依法治稅的原則不適應。由此導致了在稅源充裕之年,稅務機關考慮來年稅收計劃的完成,往往會打埋伏;而在稅源較緊時,稅務機關就有可能收“過頭稅”,增加企業負擔。完全以稅收計劃為中心的治稅方針將破壞稅收法治,損害稅法的嚴肅性、權威性,助長人治思想和風氣,體現不出公平稅負的原則,削弱稅收宏觀調控的職能,從而影響到市場經濟的正常發展,給強化稅收征管、推進依法治稅帶來極大的阻力。
二、正確處理稅收計劃與依法治稅的關系
依法治稅是稅收工作的靈魂,要求稅務部門必須具有法制觀念,按照法制的要求,規范稅收運行的各個環節,將各項稅收工作納入法制的軌道。總之,稅收的基礎在于其法治性,要求稅務部門必須依法治稅。
(一)依法治稅與稅收計劃是對立統一體
表面上看,二者是矛盾的。依法治稅要求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但由于我國現行財政實行一級政府一級預算,稅收計劃編制是各級政府財政預算的重要內容,而財政預算考慮的主要因素是一定經濟增長和財政支出的需要,這使得稅收計劃與實際稅源之間往往存在不小的差距,這種情況在經濟欠發達地區尤其突出,形成“寅吃卯糧”或人為的“蓄豐補欠”等種種與依法治稅精神背道而馳的現象。但從二者的實質來看,依法治稅與稅收計劃的對立只是表面上的對立,依法治稅離不開稅收計劃,稅收計劃起著促進依法治稅的積極作用;而正確的、對經濟的持續發展起積極引導作用的稅收計劃必須始終貫穿依法治稅的稅收工作靈魂,因此,二者是對立的統一體。
首先,從計劃的重要性來說,依法治稅離不開稅收計劃。計劃是對未來行動的事先安排。“人無遠慮,必有近憂”。稅收工作千頭萬緒,內容紛繁復雜,但組織稅收收入始終是稅務部門的一項中心工作,是全部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這是由稅收的職能所決定的。要做好組織稅收收入工作,稅收計劃是重要的前提。這是由計劃工作的性質決定的。按照管理學的理論,稅收計劃的性質可以概括為五個方面,即目的性、首位性、普遍性、效率性和創新性。每一個稅收計劃都是旨在促使稅務部門的組織收入這一中心工作的完成,因此具有鮮明的目的性;稅收計劃的首位性在于相對于其他稅收管理職能而言,稅收計劃處于首位,而且,它影響和貫穿于組織工作、人員配備、指導和領導工作以及監督和控制工作;稅收計劃的普遍性體現在它是各級稅務人員的一個共同職能,只是隨著稅務人員職責分工的不同而具備不同的特點和內容;稅收計劃的效率性體現為正確的稅收計劃起著指導稅務人員“做正確的事”以及“正確地做事”的促進作用;稅收計劃是對稅收管理活動的設計,是針對未來可能發生的新情況而作出的,因而是一個創造性的管理活動的設計。
其次,“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的依法治稅要求,是稅收計劃存在的內在因素。這是因為,第一,我國稅法仍不夠完善,稅收立法層級不夠,造成了稅收剛性的弱化。目前我國經過人大立法的稅收法規、條例只有《稅收征管法》等4個,仍有20個稅種是以國務院的條例和暫行條例形式頒布的,其中不少稅收規定已經難以適應快速發展的經濟形勢,有的條例甚至已經沿用了40年而沒有修訂。第二,我國現階段稅收征管實踐中存在征收與稽查脫節,應收不收或少收,責任不明。第三,稅務人員整體業務素質、法制觀念尚不盡如人意,稅收“人治”觀念仍未能被“法治”觀念完全替換。因此,加強稅收計劃管理,用具體的計劃性任務,督促稅務人員恪盡職守,強化稅收的剛性,在當前及相當長的時期內,有利于保證稅收的應收盡收,實現依法治稅。
再其次,稅收執法環境欠佳是稅收計劃存在的外在因素。勿需諱言,目前一是我國公民依法納稅觀念不強,社會誠信納稅的氛圍不夠,偷稅現象嚴重。二是由于納稅人的信息資源未能實現有效共享,工商、銀行等社會公共部門與稅務部門之間,甚至稅務部門的國、地稅機關之間未能進行有效的聯系和配合,對納稅人經濟活動的監控手段比較落后,同時由于我國目前實行的是生產型增值稅,由于其在稅制設計方面的缺陷,未能涵蓋生產的全過程,再加上目前我國實行的增值稅未能覆蓋整個經濟領域(如涉及增值稅進項抵扣的交通運輸業征收營業稅,大量購進建筑材料的建筑業征收營業稅等),客觀上形成了增值稅抵扣鏈條的脫節,為不法經營者謀取不法利益提供了可乘之機。為了實現依法治稅,達到應收盡收的目標,我國的現實情況決定需要一個收入指標去約束征納雙方的行為。此外,社會上各職能部門依靠職權收取的名目繁多的各種費用嚴重地侵蝕了稅基,實行稅收計劃管理,有利于抵制非稅收入,有利于“費改稅”的進一步深化。
由此可見,稅收計劃有其存在的理論基礎及現實需要,是實行依法治稅的重要輔助手段,但如不能正確擺正稅收計劃在稅收管理中的位置,過分倚重稅收計劃來保證財政收入的實現,則不可避免地出現稅收計劃與依法治稅的稅收工作原則的沖突。因此,在實際稅收管理工作中,要正確處理二者的關系,趨利避害,充分發揮稅收計劃對依法治稅的促進作用,使稅收工作既有條不紊地開展,又嚴格實行依法行政,依法治稅。
(二)正確處理二者之間的矛盾,促進依法治稅
稅收計劃與依法治稅的對立是既對立又統一的關系,二者互為補充,互相促進。二者的沖突是客觀存在的,不容忽視的,處理不好二者的關系,會極大地損害依法治稅的稅收工作靈魂,甚至出現與依法治稅背道而馳的結果。要處理好二者之間的矛盾,需要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1、提高全民素質,營造誠信征納的氛圍,實現依法治稅。依法治稅內涵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納稅人誠信納稅,二是稅務人員依法誠信征稅,實質上是通過自然人的誠信行為實現依法治稅的目標。因此大力提高社會全員的素質,提高納稅人對稅法的遵從度,提高稅務人員的法治意識,營造誠信征納的氛圍,有利于實現納稅人應繳盡繳,稅務機關應收盡收,實現依法治稅。
提高人員素質需與制度建設雙管齊下,用制度來保證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一方面要建立和健全稅務征管考核機制,大力推行人機結合,提高計算機在稅務征管中的運用程度,并加快建立稅收監控機制,在稅務、工商、銀行、海關等各職能部門實行納稅人經營情況的有關信息共享,從稅源產生的不同階段、不同環節實施監督,盡量減少稅收征管中的人為因素,實現由“人治”向“法治”的徹底轉變。另一方面要建立和健全處罰機制,通過提高稅務稽查人員的綜合素質,實現有偷必能查的目的,增大偷稅被發現的概率,增大違法風險,同時用完備的處罰制度約束征納雙方,實現納稅人應繳盡繳,稅務機關應收盡收的依法治稅的要求。
2、改革現行財政預算體制。由于我國現行財政實行一級政府一級預算,稅收計劃編制是各級政府財政預算的重要內容,而財政預算考慮的主要因素是一定經濟增長和財政支出的需要,這使得稅收計劃與實際稅源之間往往存在不小的差距。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可以實行中央大預算,即地方財政支出由中央財政全額撥付,從而解決地方實際稅源與地方財政支出出現缺口的矛盾。但這種辦法一方面不利于調動地方政府發展經濟的積極性,容易形成小進則滿,安于現狀,停滯不前的局面,這既與時展的要求格格不入,而且實質上并未解決稅收計劃與實際稅源發生偏差的問題。因此,這種方法既缺乏現實基礎,又不能解決實質問題,只是將問題上交,將矛盾集中體現于中央財政。
3、提高稅收計劃的科學性。稅收計劃與實際稅源不一致,除了上面所說的財政預算因素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是我國當前的稅收計劃編制方式不夠科學。長期以來,稅收計劃的編制一直采取“基數×(1+系數)+特殊因素”的方法,這種編制方法帶有深厚的計劃經濟體制烙印,為了保證稅收計劃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滿足依法治稅的要求,應考慮實行“零基”稅收計劃編制法,而且稅收任務應隨著經濟形勢的變化進行必要的調整。同時應改進稅收征管業績考核指標,改變過去片面地強調稅收任務完成的“一票否決制”,將考核的重點放在是否應收盡收上。在現行稅收計劃的編制方法不變的情況下,要改變稅收計劃與經濟的發展存在較大偏離的客觀實際,迫切需要提高稅收計劃的科學性,減少計劃編制中的人為因素,降低稅收計劃的目的性,杜絕隨意性。要提高稅收計劃的科學性,一方面要求計劃編制必須立足于調查研究,開發行業稅負測算軟件,以科學的預測為基礎,另一方面要建立納稅人稅務信息資源的共享制度,全面、徹底地實現稅源監控管理,再次要建立和完善事中、后續監督體系,從而充分發揮稅收計劃對依法治稅的促進作用,避免不科學的稅收計劃的負面影響。
三、確立稅收計劃管理新思路
由于稅收計劃自身的特點,稅收計劃管理作為國家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要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客觀上不是要取消稅收計劃形式,而是在相當長一段時期內更好地發揮稅收調控作用和稅收計劃管理作用。目前,稅收計劃管理改革,一個重要的思路就是實行指導性計劃,取消指令性計劃。事實上,一項計劃是否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以及執行的實際效果是否與計劃預測相符,都是取決于計劃制定時是否科學合理。稅收收入計劃管理必須尊重客觀經濟規律,符合從經濟到稅收的財政理論,使稅收收入目標決策科學化、規范化。
(一)做好稅源調查和稅收分析,提高稅收計劃的準確率。稅收計劃的編制必須借助于經濟稅源信息的準確、充分,它是稅收計劃管理的基礎,計劃的執行也是在及時有效地掌握和解決稅源信息所反映的問題的基礎上,才能真正得以順利實施。全面、完整、連續的經濟稅源信息系統是稅收計劃管理水平不斷提高的重要保證,它使計劃管理不僅具有事后分析功能,而且具備可靠的前瞻性。
(二)開展稅收預測,建立科學的收入預測模型。當前我國稅收計劃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稅收計劃的編制缺乏科學依據。其原因是由于我國財稅體制是以支定收,稅收計劃是根據財政部的收入預算制定的,而且在征收中稅收收入計劃必須完成,所以長期以來,在稅務系統一直未開展稅收收入的預測工作。缺乏稅收預測而編制的計劃,往往帶有較大的盲目性和主觀隨意性,不利于稅收計劃管理乃至整個稅收管理工作的開展。而通過稅收預測的計劃,能夠使計劃中模擬的稅收環境和經濟稅源變化趨勢更加接近客觀實際,使稅收計劃更具有科學性和可行性。
(三)用“GDP稅收負擔率法”取代“基數法”的計劃編制分配方法。通過對大量的有關稅收與GDP數據進行的實證分析表明,稅收收入的增長與GDP的增長存在著密切的關系,為制定科學合理的稅收計劃提供了有利條件和基礎。GDP稅收負擔率相對穩定,又不受價格因素的影響,在橫向上,可以反映各地產業構成對稅收的影響程度和各地的征管水平,還可以進行不同國家和地區之間的稅負比較;在縱向上,可以將各個時期的稅負進行比較,以反映一定時期內稅負變化趨勢。
采用GDP稅收負擔率法編制稅收計劃,代表了稅收計劃編制方法改革的方向。但目前在實際工作中,尚未完全采用這一方法,而是將之與基數法和彈性系數法結合起來,綜合測算編制稅收計劃。隨著外部環境的改善和這一方法本身的進一步完善,在不久的將來,GDP稅收負擔率法將徹底取代基數法,成為我國稅收計劃編制方法的主流。
(四)取消稅收計劃指標下達時層層分解的做法。當今社會經濟活動紛繁復雜,對每個納稅人進行準確的稅收預測幾乎不可能。在一個小的地域內,納稅戶少,個別納稅戶的經營變化都可能對整體稅收帶來很大的影響。因而稅收計劃是相對宏觀的概念,稅收計劃分配不應層層下達,甚至落實到人。如澳大利亞的稅收指標就只保留在聯邦稅務局總部,不下達于各聯邦稅務局。
(五)優化和完善稅收征管質量考核體系。長期以來,在巨大的稅收收入壓力下,收入任務完成情況成了評價稅務機關工作和領導干部業績的惟一標準。在完成收入任務的耀眼光環下,往往掩蓋了許多征管工作問題。推進稅收征管質量考核將會克服過去“一俊遮百丑”,只重視完成計劃任務、不重視稅源稅基全過程監控的現象。稅務機關的工作中心將會圍繞提高征管質量,抓漏征漏管、抓申報管理、抓稅款入庫、抓案件查處。
四、完善和加強稅收計劃管理的幾點設想
稅收計劃管理作為我國稅收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對調動各級稅務部門組織收入的積極性,促進征管水平的提高,確保完成國家財政收入任務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稅收計劃管理中也長期存在著一些問題,甚至對稅收管理產生了一些負效應,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稅收政策的貫徹實施。改革稅收計劃管理,提高其合理性、科學性已成為當務之急。
(一)實事求是,增強計劃管理的科學性。稅收計劃的制定,除了參考國民經濟宏觀發展計劃和國家預算收入外,更應從經濟稅源的實際出發,緊密結合市場變化,遵循從經濟到稅收、積極可靠和留有余地的原則,以“發展變化”的總觀點來預測分析經濟稅源,使稅收計劃盡量與實際稅源相吻合。為做到稅收計劃的科學管理,要切實抓好涵養稅源建設,通過加強對重點稅源地區、重點稅源行業和重點稅源企業的管理,培植現有稅源,發展潛在稅源,形成梯級稅源,努力實現從經濟到稅收的良性循環。應按稅款100萬元、5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級次分別建立省、地、縣、分局(所)四級重點稅源信息網絡。為確保計劃制定和分配的科學化、合理化,一要根據不同行業、不同所有者結構確定相應的調查方法和參數依據,為科學編制稅收計劃奠定基礎;二要在具體編制計劃過程中,采取因素測算法與抽樣調查法進行綜合驗證,合理科學地確定每一因素,避免簡單推算,提高計劃準確度;三要開發設計出稅收計劃信息管理軟件,建立縱向可與各級稅務部門聯系的征管數據庫,橫向可與各部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互相交流的反映市場動態的數據庫,并科學地將這些信息分類、解釋、分析、轉換成編制、分配稅收計劃的正確依據。
(二)完善會計改革,保證計劃執行的準確性。現行稅收會計核算辦法雖以申報應征數作為核算起點,建立了基層征收機關分戶分稅種明細賬,但由于諸多方面原因,在基層會計實踐中,除入庫數額外,其他數據一定程度上缺乏真實性、完整性,影響了稅收計劃利用會計資料來計算稅收增減因素、測算稅收負擔和稅收增減幅度、預測稅源及其變化趨勢。必須進一步完善和加強稅收會計改革,進一步提高計算機在計會領域的應用水平,全面真實準確地反映稅源和稅收收入以及欠稅情況。
風險:是在特定環境下、特定時間內,發生某種損失的概率,也就是損失發生的可能性。換句話說,就是人們所期望達到的目標與實際出現的結果的不確定性,稱之為風險。
風險管理:是指有關風險主體(本文風險主體主要是指各級稅務機關)對風險進行識別、衡量、分析,并在此基礎上有效地處置和規避風險,降低由風險帶來的損失的處理方法。簡單的說就是通過管理風險達到降低風險的目的。
稅收風險管理:這里是說稅務機關在對所管轄的各個納稅人進行日常稅收管理的基礎上,通過對納稅人的各項經濟和納稅指標進行分析、比較、評估,以此建立一套有效的防范機制,來保障國家稅收不會因納稅人的各項違法行為而流失。同時也規范和監督了稅收執法人員在稅收執法過程中的執法行為,最大限度地降低征收成本、最大限度的降低征稅對納稅人生產經營的消極影響,提高納稅人的滿意度。
二、稅收風險管理涉及的主要內容
稅收是支撐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方式。從2008年至今,稅收已占國家財政收入的95%以上,.稅收變得越來越重要。但隨著時代的發展,經濟的迅速增長,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之間的沖突越來越多,主要表現在:一是稅收征收管理標準沒有隨著稅源的急劇擴大而提高;二是納稅人對現有企業的稅負不滿意,影響了稅收管理工作的開展。在這種情況下,各級稅務機關如果按照傳統的稅收管理制度來實現依法征收、應收盡收,顯然是不太可能的。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引入更科學有效的稅收管理模式,也就是要在現代稅收管理制度下開展稅收風險管理,因為只有對不同的納稅人采取科學合理的指標風險分析,才能確定其應納稅款實現的風險程度,才能按照風險程度的高低對企業進行分類分級管理。簡單的說,只有在現代稅收管理制度下充分考慮了稅收風險,稅務機關才能實施有效的稅收管理,才能避免國家稅款不必要的流失。究其本質,稅收風險可以分為兩種:一是稅源管理風險,二是稅收執法風險。
1.稅源管理風險
稅源就是納稅人上交國庫的稅款。稅源管理風險,就是稅務機關如何保證納稅人足額上交稅款所面臨的風險。雖然稅法對納稅人的義務規定的已十分詳盡,但在實際生產經營中納稅人出于各種原因,規避甚至是逃避稅收,而這些都是稅收管理中的潛在隱患。為了消除這些隱患,稅務機關、稅務人員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進行研究并尋找對策,以便強化稅源管理,糾查偷稅行為,而這些隱患就是客觀存在的一種稅源管理風險。
2.稅收執法風險
稅務機關(相關稅務機關工作人員)在稅收執法過程中,如果違反稅收法律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就會造成違法執法,主要表現為:稅務人員業務水平不高、政治素質不強、稅務人員的吃,拿,卡,要,稅務人員的、,、粗暴執法等等。這些行為都會直接或間接對納稅人造成傷害,激化稅企之間的矛盾,從而影響國家正常的稅收工作。但隨著整個社會法制建設不斷完善,納稅人法制觀念的不斷增強,稅務機關稅收執法風險會逐漸的降低。
三、如何開展稅收風險管理
在當前稅務系統既要求強化管理、又要求優化服務的前提下,只有有效的實施稅收風險管理,才能實現依法征收,應收盡收、才能最大限度的規避稅收執法風險,有效提高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具體如何實施稅收風險管理,主要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加強稅源風險管理
稅務機關不但要加強現有的稅源管理,而且還要把潛在的稅源轉化為現實的稅收。稅務機關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不斷的改進征管手段,利用自身職業敏感和專業能力,對其所管轄的納稅人進行稅源管理。對納稅人所需繳納的稅種、稅負、以及納稅能力、經營狀況要做到了如指掌。要定期對納稅人的納稅信譽進行評級,重點關注那些信譽低下的企業;結合行業的特點對企業進行必要的納稅評估,通過納稅評估進一步掌握企業實際的盈利能力,以便作為重點稅源管理的依據。
2.降低稅收執法風險
稅收征管工作除了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等工作之外,還包括稅收管理、稅務稽查、稅務審批與減免、稅務處罰等與稅務機關行使執法權有關的工作。由于個別稅收執法人員綜合能力存在問題,(如:因政治素質產生的、,、問題;因個人業務能力產生的不作為、違規執現代稅收管理制度下如何開展稅收風險管理法、政策理解偏差以及自由裁量權的運用帶來的問題。)會帶來稅收執法風險,如何消除此類風險,筆者認為要從以下幾點來開展工作。
(1)加強對各級稅務機關及各級稅務人員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其自身政治素質和專業能力。
(2)加強現代稅收管理制度的建立,加強稅收信息的管理,特別是加強計算機在稅收管理中的應用。
(3)完善各種監督機制,不但要完善各級紀律和監察部門的監督,更重要是要使納稅人參與其中,只有這樣才能使各級稅務機關更好的行使自已的執法權利。
四、理想的稅收風險管理的設計
實際工作中,稅收風險管理已經滲透到稅源管理和稅收執法工作的每一個細節。稅收管理人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的各種評估、驗證和分析工作都只是一種簡單的風險管理。在此情況下,如何建立一種適當的風險管理機制,使之更加系統化和規范化,能更好地發揮指導作用,是稅收風險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設想完善的稅收風險管理模式主要應包括以下三項內容:
1.重視和強化稅收分析
稅收風險管理中,風險控制標準的制定和執行成為風險管理體制有效運轉的重要保證。而加強對稅收風險點的識別和定位,對稅收風險點進行詳細分析則是有效識別和定位稅收風險,構建合理稅收風險管理系統的核心基礎工作。
2.風險管理控制
對于通過稅收分析確認的稅收管理風險點,稅務機關應該對不同風險級別的企業,結合納稅信譽等級管理,通過制定企業管理辦法、建立行業管理模型進行監控。
3.保障有效監督
在實施強化稅收分析、風險管理控制的過程中,對稅收征管工作全過程進行有效監督是風險管理機制正常運行的有效保障。
(一)稅源管理薄弱是導致我國稅收流失的主要原因
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征管模式的確立,實現了由管戶向管事的轉變,使征納雙方的權力和義務更加明確。但這要求稅務機關必須有現代化的征管手段,納稅人必須有較強的納稅意識,各有關部門必須有較強有力的協稅護稅監督制約機制。由于不具備這些條件,加之取消專管員直接管戶制度后,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之間傳統的聯系紐帶被割斷,稅務機關相當一部分人員只能在辦稅服務廳內坐等納稅人上門申報,忙于將納稅人的申報材料輸入計算機,忙于把納稅人申報的稅款收繳入庫,不能主動到納稅人的生產經營場所去調查了解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開展經常性、專項性的稅源戶調查,對納稅人的基本情況、經營狀況、涉稅信息缺乏及時準確的掌握。與此同時,在納稅人征管檔案資料不全不實的基礎上,忽視人的主觀能動性,過分依賴計算機,企圖以電腦代替管理,結果計算機軟件開發和工程技術人員業務素質跟不上,使計算機未能充分發揮作用。稽查系列的重點稽查職能目前又主要放在對稅務案件和稅務違章行為的查處上,對稅源戶的日常稽查缺位,加之社會監控網絡又尚未完全建立,因而,稅源監控措施十分有限,稅收征管基礎非常薄弱。管戶不清、稅源不明、一證多攤(點)、無證經營、虛假歇業、“空殼戶”的大量存在,使漏征漏管戶大量出現,稅收流失的問題相當普遍。據一項調查表明,我國每年被偷逃的稅款約占同期入庫稅款的20%左右。問題最嚴重的是個人所得稅,其有效征收只達到50%,而且90%左右都是靠履行代扣代繳義務的單位征收上來的。其他稅種的征收雖較個人所得稅理想,但也普遍存在跑、冒、滴、漏、偷現象。
(二)近幾年稅收流失有所遏制也主要是因加強稅源管理所致
據有關資料顯示,我國稅收收入在2000年增幅明顯的基礎上,2001年繼續呈良好增長勢頭。如2001年前九個月就累計完成11208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22.7%,增收2074億元。
稅收收入緣何能增長?業內人士認為:“稅收收入的高速增長除了經濟增長的因素外,主要來自于加強征管轉化為增收的成果”,“如果說收入仍有空間,今年的稅收收入增長潛力仍然是加強征管,堵塞漏洞”。
加強征管,堵塞漏洞,主要表現在稅源控管上。全國稅務系統先進典型——青島市國稅局在總結解決“疏于管理,淡化責任”通過加強管理、實現稅收增收的經驗時指出,“抓大不放小,實施分類管理”,通過專人負責或駐廠員管理,及時掌握納稅人的動態經營信息,對企業的存量稅源、增量稅源、潛在稅源摸清摸透;同時通過貼近式管理,寓服務于管理之中,結合納稅人的實際需要,提供優質服務是實現稅收增收的關鍵。國家稅務總局在總結近幾年我國在石油行業、出租車行業稅收增幅成效顯著時指出,推廣使用稅控裝置,有效控制稅源是這些領域稅收增收的關鍵所在。也正是因為如此,國家稅務總局才強調指出:依法治稅,責任在領導,主要靠基層;通過強化稅源監控,推動征管改革目標的實現。同時指出:納稅人應當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
二、進一步加強稅源管理應采取的對策
加強稅源管理需要在機制上、制度上解決好稅源控、管的弱化問題。為此,稅務部門必須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強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配合,促進納稅人依法辦理稅務登記
解決實際管理工作中許多企業和個人在辦理工商登記后,不辦理稅務登記就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以致工商登記的戶數遠遠大于稅務登記戶數的弊病,需要稅務機關加強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配合,即稅務機關要定期或根據需要從工商管理部門了解登記注冊、核發營業執照的情況,以核實納稅人是否依法辦理了稅務登記。如果發現納稅人有不辦理稅務登記的,就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執照,并沒收非法所得或處以罰款。有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此項工作中應履行的職責,在這次新出臺的《征管法》中已有明確的規定,督促納稅人依法辦理稅務登記的成效如何,關鍵在稅務部門。一些地方推行“工商稅務聯合發證”的辦法,效果不錯,值得借鑒。
(二)按照分類管理原則,解決好稅源管理初始環節的薄弱問題
實行分類組織與管理,是目前國際上較為推崇的征管組織形式。針對征收、管理、稽查專業化分工后,在稅源管理上出現的“管戶”與“管事”、“管稅”相脫節等管理環節薄弱問題,不少基層稅務機關按照納稅人經營規模和類型的不同,在“申報納稅、查管分離”的前提下,推行專管員、聯絡員和駐廠員等“劃片監管”、“駐廠管理”等直接深入納稅戶的方式,因地制宜地加強管理環節,取得了明顯成效。另外,不少稅務機關在“集中征收、重點稽查”之下,按照“屬地原則”在基層再設專司稅源戶管理的機構,以切實加強稅源管理的做法,事實上也是一種分類管理的形式。分類管理作為對傳統專管員管理制度的“否定之否定”,不僅適應了實際需要,而且是對新的征管模式的完善。因此稅務部門必須切實抓好分類管理,以加大對稅源管理的力度,把弱化的管理再強化起來。
(三)建立稅源戶管理責任制度和目標考核制度
稅源管理責任到人,誰管理,誰負責到底。為加強對失蹤戶、漏征、漏管戶的控管、打擊和清理,基層稅務部門可專門設置由三人左右組成的清查小組實施該項工作。同時為確保責任人制度的落實,必須強化目標考核制度,建立一套嚴密的目標考核指標體系,包括:(1)稅務登記準確率(包括漏管戶考核率);(2)納稅申報率;(3)征期入庫率;(4)催收催報率;(5)發票核查率;(6)稽查處罰率;(7)強制執行率;(8)舉報案件查結率;(9)查補入庫率;(10)撤消(復議)率。對考核成績突出的個人,給予獎勵,對不達標的,從嚴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進一步加大對稅源戶的稽查力度
轉變觀念,樹立大稽查意識,將對稅源戶的稽查納入日常稽查范圍,把工作做在平時。堅持管稅與管票結合,通過對納稅人發票使用情況的監督,為稽查提供監控依據。樹立“重點稽查”的意識,對連續三個月未申報,又確實難以查找的非正常戶進行重點稽查。同時加大對漏征、漏管戶的打擊力度,對漏征、漏管戶,一經查處,都必須進行補稅和罰款;對觸犯刑律的,必須移交司法機關懲處,絕不能以補代罰或以罰代刑,嚴控稅源流失。
(五)建立稅源管理部門協調機制,完善協稅、護稅網絡
在稅務機關內部建立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的管理監控體系的基礎上,逐步實現有關部門計算機聯網,實現稅源戶信息資源的共享。在實際工作中,應加強與工商、銀行、公檢法、技術監督等部門的配合及國、地稅之間、部門內部門的合作,對具體內容和要求都應有明確的規定,對作為和不作為的法律責任做出明確、硬性的要求。同時,充分發揮輿論宣傳和監督的作用,對無證經營和偷、逃稅行為;該公告的要公告,該曝光的要曝光,并鼓勵廣大公民積極舉報,在全社會形成對無證經營和偷、逃稅行為人人喊打,使其無藏身之地的聲勢,為稅務機關開展清理漏征、漏管工作贏得社會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六)抓好納稅申報管理,推行“納稅信譽等級”辦法
加強納稅申報工作,首先要簡化納稅申報手續。浙江紹興等地實行軟盤申報、PC卡
申報等方式值得借鑒。這類方式最大的優點是取消了原來納稅申報中的幾種附表,減輕了辦稅員的工作量,但其需要相應提高辦稅員操作技術和軟件性能。其次要采取各種納稅申報方式,即要充分發揮計算機的功能,開辟利用電話申報、因特網電子郵件申報和郵寄申報等途徑,以方便納稅人。此外,還要穩定各種辦稅程序,即對涉及到納稅人辦理的各種事項,無論是何種表式和資料,都要統一固定,一般情況下不要變動。對每年進行的稅務登記驗證、一般納稅人年檢等工作,要盡量合并,集中安排在當年的某個月份內,以方便納稅人辦理。對出臺的各種稅收政策措施,在實施中盡可能簡化手續,減少辦稅人的來回奔波。
積極推行“納稅人信譽等級”辦法,即根據納稅表現把納稅人分為三類,分別使用三種不同顏色的申報表,同時開辟三種不同的納稅通道。在此基礎上采取三條保證措施:一是強化依法納稅的責任,解決納稅人不報、逾期申報和申報不實的問題。對申報違章的,必須依法給予處罰。二是強化納稅申報的審核,解決納稅申報質量不高的問題。對納稅申報表填寫不全、數字邏輯關系不符的,必須要求納稅人重新填報;對申報無收入的,必須進行動態稽核。三是加強監督檢查。凡通過檢查發現納稅人報送的申報表不符合稅法要求的,主管稅務機關又未對其進行處罰的,不僅對納稅人進行處罰,還要追究稅務機關原審核人的責任。
(七)規范基礎建設,進一步完善稅源管理的手段和方法
1.加強稅收基礎信息的收集、調查、整理、錄入、歸檔,建立納稅人電腦化管理的檔案。完善納稅人稅務登記資料管理系統(掌握登記、變更、注銷、非正常戶、失蹤戶情況等),發票購領、使用、查尋系統,電子申報納稅、欠稅催繳系統和稅源監控分析系統等,為利用計算機網絡進行申報質量的分析與監控、檢(稽)查的選案以及稅源的跟蹤管理提供較為完整準確的依據。
2.抓好發票的管理,推行“以票管稅”的辦法。現在的稅務部門把主要精力投到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上,而忽視了普通發票的管理。一些納稅人采取不開、少開、拒開、虛開普通發票的行為,進行偷稅。為了防止稅款流失,實施稅收源泉控制,應推行普通發票“以票管稅”的辦法,凡銷售方向購貨方開具白條或非法報銷憑證的,購貨方可憑其開具的白條或非法報銷憑證向稅務部門舉報,一經查實,舉報人可享受開具金額一定比例的獎勵。
3.實行稅源調查制度,最大限度地限制、打擊“地下經濟”。稅源調查可以由各個基層稅務機關按街道、路段、片區設置調查員,監控區域內的稅源情況,及時發現“地下經濟”,并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理。同時開展稅源預測分析,推行納稅評審機制。通過對企業的納稅申報資料和生產經營狀況進行預測、分析、評審,對重大疑點問題進行調查,確保稅源清楚、準確,稅款及時、足額入庫。
4.建立企業法人代表終身碼,保證納稅人戶籍的相對穩定。即以企業法人代表的身份證號作為統一識別碼,輸入計算機管理網絡。當其發生變動時,計算機系統可以自動識別并向有關部門提供相應信息,稅務機關可以據此及時處理。為了保證企業法人終身碼的有效性,在國家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可以對其有關聯關系的人員進行相同的監督,避免納稅人利用直系親屬易名易地經營,逃避納稅。
5.逐步推廣使用稅控裝置,加強稅收監控。從國外許多國家加強稅收征管的經驗看,推廣使用稅控裝置,可以大大降低稅收征收管理成本,加大稅收征收管理力度,保護消費者權益,打擊偷、逃稅行為。近年來,我國在石油行業、出租車行業推廣稅控裝置后,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據悉,長沙市在出租車行業推廣稅控裝置后,稅收收入增長50%以上。同時,新《征管法》也明確規定“納稅人應當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
6.加強對納稅人銀行賬戶的管理,以有效監督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活動。目前,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在金融機構多頭開戶的情況嚴重,有的開戶多達幾十人。稅務機關不掌握納稅人開立賬戶的情況,就難以檢查納稅人的稅收違法行為。因此,稅務機關必須加強同金融機構的聯系,通過其在金融機構所開立的賬戶加強對其進行控管。以前,有的稅務部門對銀行重視、利用的不夠,有的借助金融機構發現了稅收違法行為,卻無法采取稅收保全措施和強制執行措施。令人欣慰的是新頒布、實施的《征管法》對金融部門所應承擔的職責作出了明確的規定:“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應當在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賬戶中登錄稅務登記證證件號碼,并在稅務登記證件中登錄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賬戶、賬號”,“稅務機關需要了解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開立賬戶的情況時,有關銀行和其它金融機構應當予以協助”。
7.嚴格執行新《征管法》有關從嚴控制延期納稅、確保國家稅收優先、企業重組繳稅辦法等規定。即:“納稅人因重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者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稅務機關征收稅款,稅收優于先普通債權;權納稅人欠繳的稅款發生在納稅人以其財產設定抵押、質押或者納稅人的財產被留置之前的,稅收優先于抵押權、質權、留置權;納稅人欠繳稅款,同時又被行政機關決定處以罰款、沒收非法所得的,稅收優先于罰款、沒收非法所得”。“納稅人有合并分立以及其他重組情形的,應當向稅務機關報告,并依法繳清稅款。納稅人合并時未繳清稅款的,應當由合并后的納稅人繼續履行未履行的納稅義務;納稅人分立時未清繳稅款的,分立后的納稅人對未履行的納稅義務應當承擔連帶責任”。稅務機關要嚴格執行上述規定,及時掌握納稅人合并、分立以及其它重組情形,防止重組企業拒絕履行納稅義務,重組后的企業拒絕承擔前企業欠繳的稅款。至于納稅人應承擔的相應職責,新《征管法》已有明確規定,這里的關鍵是稅務機關要發揮好執法主體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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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生活中,信息不對稱現象廣泛存在,不對稱信息可能導致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逆向選擇是事前發生,指在信息不對稱情況下,參與交易的一方可能隱藏自己的私有信息,借著提供不真實的信息以求增加自己的利益,但是這種行為卻損害了另一方的利益。道德風險是事后發生,指在信息不對稱情況下,參與交易的一方在雙方簽訂契約后會作出某種選擇,一旦契約中所包含的刺激設計不佳或是沒有考慮到信息不足的缺陷,極可能會引起一方渾水摸魚,致使另一方權益受損。例如在同質的情況下,花巨資廣而告之的商品因為比不做廣告或少做廣告者提供了更多的信息,所以它們更容易為消費者接受;在“囚徒困境”中,囚犯互相不知道同伴是什么樣的選擇,因而選擇坦白交待;產品市場上著名的“檸檬市場”(次品市場),賣主比買主擁有更多的關于產品的信息,從而產生了較大的信息差價,逐漸地買方會刻意壓價,而賣方通常會選擇以次充好,形成惡性循環。信息不對稱理論是信息經濟學的核心,信息經濟學就是研究在不確定、不對稱信息條件下如何尋求一種契約和制度來安排規范當事者雙方經濟行為的理論。
二、稅收征管工作中的信息不對稱現象分析
稅收領域中的信息不對稱具體表現在政府與稅務機關、稅務機關與其他部門、稅務機關內部、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本文主要研究征納雙方以及稅務機關內部不同層級、不同部門以及稅務工作人員之間的信息不對稱。
(一)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
稅收信息本身的多樣性和不確定性、稅收法規的復雜性以及納稅人作為“經濟人”追逐利潤的本性,決定了征納雙方信息不對稱現象的天然存在。
1.從稅收政策方面看,稅務機關是信息優勢方。
稅務機關作為稅收法規的參與制定者和解釋者,其對稅法的了解和掌握程度必然高于納稅人。同時,納稅人經濟能力與知識水平的不同也會影響其對稅收法規的掌握與理解。如果納稅人長時間地不能獲取充分信息,就會對稅務機關缺乏信心,對納稅行為產生抵觸,導致納稅遵從度和納稅人滿意度的降低。由于信息的獲取和處理需要付出成本,因此在獲取稅收政策方面投入大的納稅人比投入少的納稅人掌握更多的信息,這時不對稱信息可以被看作是對信息成本的投入差異。具有信息優勢的一方可以憑借信息優勢獲利,這些納稅人利用掌握的信息進行稅收籌劃,少繳稅款正是為了補償先前付出的信息成本,是利用信息投入差異獲取利潤,實質上是資本的獲利性在另一種層面上的體現。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這種行為可以激發其他納稅人學習稅法的積極性,同時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稅法的完善,促進整體稅收征管水平的提高。
2.從納稅人生產經營方面看,稅務機關是信息劣勢方。
稅務機關獲取納稅人的信息主要通過要求納稅人申報的各種報表及相關資料,一方面由于納稅人稅收知識的欠缺,可能會存在非主觀錯報的情況;另一方面有些納稅人為了少繳稅款,可能會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稅務機關掌握的信息越少,就越難發現納稅人的偷漏稅行為,納稅人違法成本很低,在利益驅動下這些納稅人傾向于提供更少的信息,以獲得更多的收益。這種行為不僅造成國家稅款源流失,而且嚴重破壞了公平公正原則,降低了依法納稅的納稅人的市場競爭力,由于稅務機關很難區分誠信納稅人與非誠信納稅人,久而久之,越來越多的納稅人會選擇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出現阿科爾洛夫在《檸檬市場》中描述的“劣幣趨良幣”現象,造成納稅人整體質量的下降和誠信納稅人的減少,這就是信息不對稱引起的納稅人逆向選擇。
(二)稅務機關內部的信息不對稱
在稅務機關內部,由于不同層級、不同部門、不同人員掌握的資源不同,也會出現信息不對稱現象。
1.從不同層級方面來看
上級稅務機關掌握本地區的宏觀數據,但是不能完全掌握某下屬地區的經濟發展狀況和稅源分布情況,同時也不能完全了解下級稅務機關征稅的努力程度。這種信息不對稱會造成下級稅務機關從本位主義出發,出現應征未征或者收過頭稅的現象。
2.從不同部門方面來看
稅收管理部門掌握納稅人的基礎資料,收入規劃核算部門掌握納稅人的繳稅情況,稅政部門掌握稅收政策,信息部門雖然掌握的數據比較全面,但是缺乏稅收業務知識。這種信息不對稱會造成信息利用效率降低,有時還會存在多頭采集的現象,加大稅收成本,也會造成納稅人的不滿。
3.從稅務機關與稅務工作人員方面來看
稅務工作人員更加了解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納稅情況,同時稅務機關不可能完全了解稅務人員的家庭情況以及工作能力。這種信息不對稱會引發稅務人員的“道德風險”,具體表現在稅務人員不努力工作,或者利用信息優勢尋求信息租金。
三、解決稅收征管工作中信息不對稱的對策建議
(一)建立良好的信息傳遞機制
1.主動對外提供信息。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斯蒂格利茨認為:掌握更多信息的一方可以通過向信息貧乏的一方傳遞信息獲益。所以稅務機關應該率先共享信息,加強稅法宣傳,創新納稅服務手段,以此來換取更大的納稅遵從。例如可以對納稅人進行分類,根據納稅人經營規模、行業、性質的不同,提供不同形式、不同內容的稅收專業服務,有針對性地解決困擾納稅人的稅收難題。
2.減少信息傳遞環節。
在信息科學研究領域,著名的美軍傳遞有關哈雷彗星命令的案例說明信息在一級級傳遞的過程中,從上到下不斷發生變化,最終得到一條面目全非的信息。也就是說信息傳遞的環節越多,出現消減、誤差或者變形的概率就越高,減少信息傳遞環節是實現信息準確傳遞的關鍵要素。所以在稅收征管體制上可以嘗試進行機構扁平化改革,合并內部機構,減少中間層級,重點抓住兩頭,即基層工作人員的信息采集和總局、省局的信息。
3.加強信息共享。
整合不同部門掌握的信息,消除信息孤島,特別要重視整合后的信息應用,讓所有部門共享統一信息。統一操作標準,規范流程,努力將一線稅務工作人員掌握的納稅人信息全面納入管理系統作為征管依據,同時還可以防范信息不對稱背后隱藏的道德風險。
4.加強培訓。
通過對納稅人和稅務機關數據采集人員進行培訓,強化數據質量意識,減少由于非主觀因素形成的信息不完整和不準確。
(二)設定合理的獎懲機制
1.建立納稅信用等級制度。
對失信納稅人采取在社會上公告、增加檢查頻次等方式,引導和提升納稅人信用意識,營造誠實、自律、守信、互信的社會信用環境。對信用等級較高的納稅人,開辟綠色申報通道,享受更多的納稅服務和一定的稅收優惠,簡化辦理涉稅申請的手續。這樣一方面可以提高納稅人申報納稅的積極性,確保申報資料的真實、準確;另一方面稅務機關也減少對他們的稅務檢查力度,降低征稅成本。
2.建立考核機制。
主要針對稅務機關內部,包括信息質量考核、績效考核、風險點考核等。例如:對按照規程操作,數據采集質量高的工作人員給予獎勵,反之則進行教育與處罰;對稅務人員執法過程中容易出現風險的關鍵點定期審核、公布,防患于未然。對稅務人員的激勵考核機制應以鼓勵稅務人員努力工作為目標,同時防范道德風險。
(三)加快信息化建設
推行征管手段現代化、全程化,建立涵蓋稅收各項工作,貫穿數據采集、審核、加工、分析、應用各個環節的信息系統;為納稅人提供多渠道、便捷、高效的辦稅系統,提高納稅人獲取、申報信息的能力;使用先進工具簡化信息采集,例如建立電子影像系統,保證信息一次采集,永久使用;建立規范統一的數據交換標準和平臺,積極獲取第三方信息,加快全社會的信息共享。
(四)強化信息甄別
運用審計技術對納稅人信息進行分析審核,包括兩個方面:
1.對稅務人員采集信息的審計,測重于審核采集信息的完整性、準確性和及時性。
根據數據采集標準,對不完整信息進行提示或,根據數據內在邏輯,查找可能不準確的數據,根據工作規范要求,排查超過時限未辦結的任務。例如:稅務人辦理稅務登記后,在一定時限內要求稅務管理人員對其進行納稅限定,可以定期對超期未限定的納稅人進行篩選,防止漏征漏管。
2.對納稅人申報信息的審計,側重于審核申報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實性。
通過對納稅人申報的各種資料,如納稅申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基本信息表等進行比對,尤其是要和第三方信息進行核對,如從工商部門獲取的股權轉讓信息、國土部門獲取的土地信息、建交部門獲取的立項信息等,同時還要對本地區相似企業進行橫向對比,甄別納稅人申報信息的真實性。
四、結語
關鍵詞:非稅管理;非稅收入;財政收入
前言
非稅收入的運作模式基本上采取“單位開票、銀行代收、財政統管、政府統籌”的方式,以非稅收入管理處(局)為主、其它科(局、股)室為為輔,分類操作、歸口管理。繳入財政的各項非稅收入除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外,全部納入財政專戶管理。但非稅收入的具體操作中,筆者認為部分地方還未嚴格遵循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財政部門對非稅資金的總體概貌和規模不清、管理意識不強、監督力度欠缺,表現在:
一、征收力度不大,應收盡收不到位。
1、缺乏過硬的征收手段,征收成本大,效果差。如: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和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因執收主體自已征收效果甚微,只能采取委托代征方式,按征收數超額累進支付代征手續費,代征手續費一般要超過國家規定標準。
2、行政干預大,隨意減免。執收單位未按規定程序越權減免基(資)金收入,有的由領導出面批條子,隨意減免或緩交,導致應收不收或少收。再加上各地政府為招商引資,確保重點項目而頒布的一系列規費減免的非稅優惠政策,收入流失較大。
3、征管部門不重視、不跟蹤問效,導致非稅收入流失。部分征管部門對改制、轉制和國有股本投資等國資企業無償占有專營權、經營權及其他無形資產,擅自處置國有資產、降低國有股權比例、不同股同利分紅等現象不及時關注、跟蹤問效,致使國有資產和國有資源收益流失較大,有的甚至還將國有資產經營收益任意處置,謀取小集體利益。
二、票據使用不規范。
1、混用票據。少數單位對收費(基金)票據和內部往來結算收據的使用規定的政策界限分不清楚,收費不開具規定的收費(基金)收據,而是用內部往來結算收據和地稅部門的服務性統一結算收據收費,人為混用、串用票據。
2、自印票據。個別單位收費不按規定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而是自印票據或從市場上買來的收款收據收費。
3、票據填列不全。經抽查,相當部分票據未列明收費項目、代碼、性質、標準等基本要素。
三、統計工作未建全,非稅收入核算過于籠統。
1、未建立非稅收入統計報告制度。財政部門對種類繁雜、管理分散的非稅收入統計工作還未啟動,沒有形成專門的統計報告反映非稅總體征管情況,對非稅收入的總體概貌不清。
2、對非稅收入核算不具體,欠科學。目前開發的非稅收入管理核算模塊,對非稅收入的核算沒有分清具體的收入性質、管理方式及收費明細項目,從數據庫中無法識別某個單項收費的入庫及管理情況,整個非稅收入核算體系比較籠統、粗放。
四、資金管理分散,方式未定型。
1、統管范疇不清,資金管理分散。由于財政部門對非稅資金的統管主要采取分類操作、歸口管理的方式,有些管理人員對非稅收入管理的總體概念不清晰,整個非稅資金未完全納入財政預算及專戶管理的總盤子,相當部分非稅資金游離于歸口部門或直接坐支。
2、預算資金人為調劑。財政部門對國家規定要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不是依據資金性質劃分確定管理范圍,而是根據財政預算總規模和稅負比重來確定非稅收入的預算入庫額,有意識地調劑非稅收入預算管理規模。五、使用結構不合理,專款專用落實不到位。
1、用于投放生產性支出比例小,用于單位經費比例相對較高。所征收入基本用于養人,投放生產項目的比重很小。
2、人員經費擠占了專項基(資)金。按規定,專項基(資)金應設專帳,專款專用,但有些單位人員經費和專項基(資)金捆梆使用,人為地擠占了專項基(資)金。
以上現象,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筆者認為最重要的還是要引起政府有關部門的重視和支持,從以下幾方面著手,進一步完善非稅收入制度,規范資金管理行為:
(一)強化措施,進一步加大征收力度。
1、加大宣傳力度。各執收單位要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非稅收入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在全社會形成共識,進—步增強繳費義務人的繳費意識,為依法執收創造良好的環境。
2、全面推行非稅網絡信息化管理系統。執收單位與市財政、銀行聯網,對非稅收入征收過程中的票據填開、資金繳存、劃解國庫或財政專戶的全過程,實行計算機網絡管理,實現財政部門與銀行、執收單位之間的數獲據共享和信息交換,以加強對非稅收入征收監管,確保依法征收,應收盡收。
3、規范執收行為,從嚴減免。嚴格執行國家政策法規,依法征收、依標準征收,規范非稅收入緩減免審批程序,明確減免權限,堅決禁止隨意減免、越權減免和收“人情費”、“關系費”的行為。未經財政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批準,執收單位不得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未經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執收單位不得減免政府性基金。
4、對改制企業及重點項目進行一次專門的非稅收入清理活動,對國有股權及資產進行評估確認,既要體現政策優惠,又要避免財政性資金流失,對惡意賤估國有資產價值的行為進行糾正,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改進非稅收入核算管理系統,進一步規范核算行為。
1、建立健全項目管理庫或統計臺帳、報表制度。按照《<湖南省非稅收入管理條例>釋義》規定的分類口徑,把稅收之外的財政性資金都納入非稅收入管理范疇,完善項目管理庫和統計報告體系,提高收入統計信息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2、改進非稅收入管理核算系統。通過系統升級,全面實現非稅收入收繳、撥付、核算的信息化和具體化管理,改進收入明細核算和對賬辦法,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質量,確保非稅收入安全、公開、透明。
3、進一步規范非稅收入票據使用與核銷的日常管理,票據的開具必須規范、字跡清楚、項目齊全、內容完整,嚴把票據核銷關,及時糾正票據使用中的違規行為。
4、加強非稅收入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技能鍛煉,熟悉國家政策法規,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核算水平。
(三)改進非稅收入管理方式,進一步強化財政部門統管力度。
1、將目前分散在財政部門內部各職能處(科、股)室管理的非稅收入逐步歸口集中非稅收入管理處(局)統一核算管理,提高資金管理效率。
2、對照非稅收入的有關政策法規,按規定要求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要嚴格實行預算管理,未明確納入預算管理的要逐步納入預算管理。
3、結合部門預算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改善“誰收誰用、多收多用、多罰多返”的分配格局,統一編制部門預算和財政預算、統一支出口徑和標準核定單位支出,將財政專戶直接返撥逐步轉為國庫集中支付,由國庫按使用計劃或進度撥款,真正做到繳撥分離。
(四)合法使用專項資金,切實做到專款專用。
1、理順財政體制,實行人事改革,定編定崗,將單位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部門預算管理并予以保障,從根本上解決因財力不足,“以費養人”運行現狀,預防征收單位合理擠占、挪用專項資金。
2、加大專項資金生產性支出投放比重,規范資金使用審批程序和審批權限,政府性基金統一由預算安排調配、按項目及其進度核撥,將資金真正用到實處。
關鍵字:稅收管理員執行力目標管理團隊作業質量循環管理責任感
所謂稅收管理員的執行力,是指稅收管理員貫徹稅收政策、法律、法規,完成預定工作目標的操作能力。本文通過分析影響稅收管理員執行力的主要因素,提出目標管理、團隊作業、質量循環管理和強化責任感來提升稅收管理員的執行力。
一、當前影響稅收管理員執行力的主要因素
1.職務內容多,管理的重點不明確。目前基層稅收管理員承擔的職務內容非常多,戶籍管理、資格認定管理、發票管理、納稅申報管理、稅款征收管理、稅收分析、納稅評估和納稅服務以及上級布置的各類事項性工作,所謂“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稅務部門幾乎所有的工作事項和涉稅行政責任都向基層管理員傾泄。同時,基層單位稅收管理員普遍緊缺,動輒人均管理幾百戶納稅人,同一業務重復處理量也很大。因此,我們經常發現稅收管理員手上同時在處理十來件毫不相干的不同事情,不知道該以哪一件事情為重,最后應付了事,影響了執行力。
2.人員素質參差不齊,信息化管理的手段難推進。以信息化為依托的稅源管理是我們的發展方向。由于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知識結構和職業技能偏單一,在征管一線的一部分稅收管理人員已無法滿足稅收管理員制度的要求,雖然后續培訓不斷在加強,但管理員隊伍年齡趨于老化,缺乏工作的激情和熱情,不思進取、安于現狀、無功無過心態的人仍然存在,在日常工作中表現為隨波逐流,應付心理強。目前稅收管理員中能應用信息化手段進行稅源分析并進行納稅評估的不多,能熟練操作計算機并查賬的,僅占稅收管理員總數的40%;兩者都不具備的占20%;余下的40%稅收業務水平都不高,多數人不具備應用信息化系統進行稅收管理工作的能力。
3.績效評價機制不完善,自由裁量權過大和激勵措施不足現象并存。目前基層稅收管理員的績效考核存在以下問題:一是評價內容過于籠統、量化的績效考核少;二是考核的方法不夠科學,目前稅收征管系統、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設置的多項考核指標和過錯行為,只能解決稅收執法中的程序、時限、權限問題,不能有效地反映稅收執法過程的全貌,在現實的稅源管理過程中,特別是納稅評估等深度管理過程中,稅收管理員仍擁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三是考核激勵先進的效果不明顯。考核結果只對個人經濟起一點很小的作用,與職位升降、評先評優掛鉤不明顯,稅收管理員對考核結果不重視,一些考核采取“扣分制”,甚至出現多干多錯的反激勵現象。
二、強化稅收管理員執行力的建議
1.實施目標管理,突出管理員工作重點。(1)目標管理的概念。目標管理(ManagementObjectives,簡稱MBO),它是美國管理學大師德魯克提出的一個很有影響力的管理學概念,他認為管理首先必須確定目標,管理人員應該而且能夠在目標的指引下控制好自己的成就。目標管理的最大特點在于它能使人們用自我控制的管理來代替受他人支配的管理,激發人們發揮最大的能力,把事情做好。(2)目標管理的優點。目標管理與傳統管理方法相比有很多優點,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權力責任一目了然;二是有利于管理員找到工作重點;三是有利于調節人們的工作強度。(3)目標管理的具體應用。目前,縣(區)局對基層稅源管理單位已有目標考核,我們認為必須將基層稅源管理單位的目標進行有效分解,轉變成各管理員團隊以及每個管理員的分目標,基層稅源管理單位可依據分目標的完成情況對管理員團隊或管理員個人進行考核、評價和獎懲。例如稅收計劃任務、征管質量指標、依法治稅水平指標都可以按照各管理員片區的稅源構成進行分解成分目標,按年下達,分季考核。
2采取管理員團隊作業,融合不同素質管理員的共同力量。鑒于以下原因,本文認為管理員應采取團隊作業:一是現行管理員隊伍年齡趨于老化,一部分年齡較大的稅收管理員不具備應用信息化系統進行稅收管理工作的能力;二是新充實到管理員隊伍的大學畢業生缺乏實際的管理經驗;丈是自由裁量權等行政執法權在團隊作業時能夠相互制約。(1)團隊的人員組成。團隊中應該包含多少位成員?人員結構如何配比?按照國際管理經驗,團隊人數通常最多不超過五六個人,三到四個人效果最佳(管理的實踐),結合工作實際管理員團隊可以采用人制:1個稅收分析員和3個片區管理員。(2)團隊成員的職責劃分。將現行稅收管理員的工作職責做進一步細化分工:稅收分析員負責轄區內稅收分析管理和納稅評估管理,并對組織分配的事項性任務按片區進行分解落實和匯總上報;片區管理員負責轄區內戶籍管理、資格認定管理、發票管理、納稅申報管理、稅款征收管理、稅源分類管理和納稅服務等日常性管理,并對轄區內稅源的納稅評估負協辦責任。(3)團隊的運作方式。每一位團隊人員都對團隊的目標任務負責,大家集思廣益,但負責的領域各有不同。稅收分析員應加大綜合征管軟件V2:0信息資源的應用,加強對稅源監控分析和稅收征管質量深度分析。通過開展稅負、稅收彈性和同比、環比等趨勢分析,研究地區稅源發展情況以及稅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解決對策。
3引人質量管理的“戴明環”,強化管理員的7一作質量監控。PDCA循環是能使任何一項活動有效進行的一種合乎邏輯的工作程序,在質量管理中得到了廣泛的應用,PDCA四個字母所代表的意義如下:(1)P(PLAN)計劃。計劃包括確定方針和目標以及制定活動計劃。(2)D(DO)執行。執行就是具體運作,實現計劃的內容。(3)C(CHECK)檢查。檢查即對改進的效果進行評價,用數據說話,看實際結果與原定目標是否吻合。(4)A(ACT)處理。對總結檢查的結果進行處理,肯定成功的經驗并予以標準化,或制定作業指導書,便于以后工作時遵循;也要總結失敗的教訓,以免重現。對于沒有解決的問題,應提出給下一個PDCA解決。
PDCA的特點是大環套小環,企業總部、車間、班組、員工都可進行PDCA循環,找出問題并尋求改進;階梯式上升,第一循環結束后,則進人下一個更高級的循環;循環往復,永不停止。
論文摘要:為防止惡意攻擊,文章從稅控信息加密、稅控軟件系統在線升級、異常情況處理等方面闡述了進一步提高稅控收款機安全性的設計方法
論文關鍵詞:稅控收款機;信息加密;軟件在線升級;異常情況處理
稅控系統由于涉及信息的敏感性,自然成為黑客的攻擊目標。為防止惡意攻擊,并保證稅控收款機在諸如掉電、異常拔卡等異常事件發生時的信息安全,根據信息技術安全性評估準則(GB/T18336—2001)的要求,稅控收款機必須達到以下信息安全目標:應用軟件的維護、升級應嚴格授權管理;稅控收款機應保證存儲數據的完整性;當異常事件發生時,應保證存儲數據的一致性;能夠記錄任何對稅控收款機的訪問、操作;稅控收款機保留的所有接口必須受控,不允許留有通用調試接口,不允許留有隱蔽通道;對于嵌入式操作系統,應只提供與稅控收款機業務相關的功能;確保稅控IC卡與稅控收款機間的數據一致性。鑒于篇幅所限,且有關稅控收款機掉電保護方面的信息安全設計之前已撰文論述,以下只從稅控信息加密、稅控軟件系統在線升級、異常情況處理等方面闡述進一步提高稅控收款機的信息安全性的設計方法。
l稅控信息加密
為防止黑客攻擊稅控收款機的信息系統,稅控收款機采用MD5加密算法進行數據加密,為稅控收款機的信息安全提供了多重保護。
1.1MD5加密算法簡介
MD5算法是一種著名的Hash算法。MD5的全稱是Message-DigestAlgorithm5(信息一摘要算法),在20世紀90年代初由MitLaboratoryforComputerScience和RsaDataSecurityInc的Ronald1.Rivest開發,經MD2、MD3和MD4發展而來,如今它在技術上更加成熟,安全性也更高。Hash算法(也稱雜湊函數或雜湊算法)是把任意長的輸入消息串變化成固定長的輸出串的一種算法。這個輸出串稱為該消息的雜湊值。一個安全的雜湊函數應該至少滿足以下四個條件:
(1)輸入長度是任意的;
(2)輸出長度是固定的;
(3)對每一個給定的輸入,計算輸出即雜湊值是很容易的;
(4)給定雜湊函數的描述,找到兩個不同的輸入消息雜湊到同一個值是計算上可行的,或給定雜湊函數的描述和一個隨機選擇的消息,找到另一個與該消息不同的消息,使得它們雜湊到同一個值是計算上不可行的,這樣就保證了加密數據的安全。
1.2稅務申報數據加密
本機軟件系統的稅控密鑰(包括主控密鑰、數據加密解密密鑰、稅控數據鑒別密鑰、發票管理密鑰、外部認證密鑰等)、軟件升級、電子簽名、通訊口令等都采用了MD5加密方式。
本機軟件系統存放和校驗經過加密的數據,防止因為口令丟失而給用戶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稅控收款機內置大容量稅控存儲器,保存每筆交易記錄。每筆交易記錄包含的信息有;發票流水號、開票時間、交易金額、稅額、稅種、稅率、記錄號等。這些信息應以MD5密文方式存儲,防止篡改數據。
稅控收款機開出的累計發票或退票金額以及近期稅務申報數據同時保存在稅控IC卡中。稅控IC卡中累計發票金額和稅務申報數據應與稅控存儲器保存的數據一致,這樣可以有效地防止篡改、刪除記錄。
2稅控系統軟件在線升級的信息安全設計
為了確保嵌入式系統軟件在線升級的安全性,系統采用地址向量跳轉的方式來指向不同的系統軟件程序。所有系統程序的人口地址保存在NandFlash的一個指針向量表中,這個向量表正常運行期間不能改變且地址固定。
系統上電后,通過BootLoader建立系統的運行環境,接著到指針向量表中讀取向量指針;然后跳轉到向量指針所指的地址讀取數據,即將NandFlash中的系統程序復制到Sdram中;BootLoader把控制權交給操作系統,系統開始運行;然后嵌入式系統根據網絡數據來決定是否升級;軟件升級執行完畢后,修改指針向量表中的向量指針,使之指向新的系統模塊。
本機稅控軟件的在線升級,應該遵循《XX信息軟件產業集團有限公司一稅控事業部一軟硬件和升級細則》。
研發部開發的硬件產品,經過ESD和EMI等測試合格以后,形成正式版本,交由信息安全管理辦公室登記備案。經過測試和安全評估的新版軟件,連同信息安全內部測試和評估報告,一同提交信息安全管理辦公室,經過確認以后,形成本稅控收款機嵌入式軟件的正式版本。信息安全管理辦公室再進行加密處理
(如圖2,軟件在線升級加密流程),并在公司產品庫里登記,登記完成的新版軟件才可以通過各種媒介向工廠和產品商。信息安全管理辦公室應確保將與新版本配套的軟硬件下發給工廠安裝及生產。本機軟硬件版本號為18位ASCII碼,包括:1/0(1為硬件,0為軟件)+公司代碼(3位)+公司產品型號代碼(3位)+此產品型號的版本(2位)+“一”+軟硬件的日期(8位,YYYYMMDD)。本公司所有軟硬件維護人員,包經過培訓后的商的維護人員都在公司數據庫中注冊,這些在冊人員只有憑借其注冊密碼才能獲取公司的維護許可派工單。維護人員只有使用本公司開發的專用下載軟件才能對稅控收款機進行如升級程序等操作。
在圖3的第2步中,工作內容是可選擇的,如升級軟件程序等;工作密碼就是派工單上面的校驗碼。在圖3的第3步中,“下載軟件”可根據其選擇的工作內容,開放不同的工作程序供其操作。下載軟件與稅款收款機中的稅控專用BIOS通訊必須使用加密校驗機制,防止非法下載。
下載軟件應該記錄所有的通訊記錄,形成日志文件。稅控收款機中的稅控B10S也應該記錄部分重要的通訊記錄,如升級程序等,形成日志文件。記錄的內容應該包括:下載人員ID和下載時問等。這樣做到每一次下載都有記錄可循、有人可查,確保下載升級軟件過程中的信息安全。
3異常拔卡情況下信息安全保護的硬件及軟件設計
3.1異常拔卡保護設計需求
如果在與IC卡交換數據的時候,IC卡被拔出,將會導致通訊異常,導致稅控數據出錯。所以在稅控收款機設計過程中,應該充分考慮這種異常情況,特別針對用戶卡,因為其更容易被拔出。
3.2異常拔卡保護的硬件設計
(1)稅控卡拔卡保護的硬件設計。稅控卡采用PLUG—IN型IC卡卡座,此卡座無插卡檢測功能。可以在卡座上貼“鉛封”,防止人為地惡意拔卡操作,保證稅控數據的完整。
(2)用戶卡拔卡保護的硬件設計。用戶卡采用ID一1型IC卡卡座,其引腳CRD_DET能夠檢測IC卡是否插入,將其接入CPU的一個I/0口,卡座內無卡的時候,此引腳為高電平;卡插入后,產生低電平。通訊查詢CPU此I/0口狀態,可以得知IC卡是否存在。
3.3異常拔卡保護的軟件實現
拔卡保護的軟件實現主要考慮用戶卡被拔出的異常情況。與用戶卡通訊屬于可逆轉事件,
4其他異常情況下的信息安全保護的軟件設計
其他異常情況是指在與卡進行稅控數據交換的時候出現的除系統異常掉電和異常拔卡以外的異常情況,如卡錯誤、RAM錯誤等異常情況。其他異常情況通常是由不可預測的硬件錯誤導致。通常只能在軟件設計上采用容錯設計,與系統硬件設計無關。其他異常情況的軟件處理從兩方面考慮:不可逆轉事件和可逆轉事件。
4.1不可逆轉事件的軟件處理
對于不可逆轉事件只能執行一次,如果出現異常后重新再執行一次,則可能導致數據出錯,所以需要先把數據備份,再執行不可逆轉事件。
Step作為一個全局變量,保存在存儲器中,保證了步驟信息不會丟失,掉電重啟后不會重復已完成的步驟。如果不可逆操作過程出現異常,不能未經任何處理繼續執行下面的步驟,否則數據A可能已經被更改,成為臟數據。等異常消除后,重新執行該步驟,因Step不變,則臟數據A不會影響數據B,數據A將會被數據B還原為一塊干凈的數據后再執行此操作,那么執行結果將不會發生錯誤。
4.2可逆轉事件的軟件處理
在可逆轉事件處理過程中出現異常,不會導致數據紊亂。可以等異常消除后,再執行一遍,軟件無需作過多的處理,只需對異常錯誤作簡單提示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