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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是伴隨著中國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改革的進程產生并發展起來的,是政府為加強管理和監督,防止和治理而采取的重要措施。與常規審計相比較,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具有受托性、專一性、事后性等特征,加上審計環境污染等因素,其風險較高,如何正確認識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并采取有效的措拖加以防范,已成為審計必須關注的問題。為此,筆者將從內、外兩方面分析審計風險的成因及表現,并有針對性地提出相應的防范措施。
1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成因
隨著改革開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審計環境日趨復雜化,審計風險已成為一個無法回避的問題,尤其經濟責任審計的特殊性決定其審計的風險尤為突出。了解、認識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成因,才能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進行有效的防范,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
1.1產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內在因素
(1)審計程序的實施不合理。審計機關出于各種主觀或客觀的原因,導致審計機關要在各個階段、各個單位合理分配技術力量,審計人員嚴格實施審計程序進行審計產生一定的困難。一旦簡化了審計環節,減少了必要的審計力量,就會導致審計風險的產生。
(2)審計材料不規范。審計材料不規范,條理混亂,語言不清,詞不達意,不能如實反映客觀存在的問題,或語言絕對化、含義模糊等,都會造成經濟責任審計產生風險。
(3)審計證據不充分、復核不嚴謹。審計復核,也就是后續審計,是審計結果進行的復核和再次檢查,是一種亡羊補牢的補漏措施。而審計復核只是走走過場,相關人員工作態度不端正,工作作風不嚴謹,導致加大審計風險產生的可能。
(4)審計人員綜合素質低。經濟責任審計涉及面廣,要求審計人員不僅要具備查賬能力,還要熟悉宏觀經濟管理知識以及相關的政策法規,具備綜合判斷分析能力等,但是目前大部分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不夠全面,嚴重制約和影響審計工作的質量。
1.2產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外在因素
(1)審計對象的復雜性。隨著經濟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化,經濟結構的不斷調整,經濟活動日益復雜,而經濟責任審計的難度加大,風險也就隨之增大。在我國人們受到幾千年封建思想的影響,法制觀念淡泊,被審計單位或領導復雜的社會關系可能會阻礙正常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社會關系復雜,審計風險就越復雜。
(2)被審計單位內控制度不完善。各單位內部規章制度的建立與執行程序是否嚴格、清晰、有條理影響到該單位所提供的資料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對經濟責任審計產生一定的影響。
(3)審計技術方法的局限性。審計工作本身在不斷發展,審計技術為了適應審計工作也隨之不斷發展,然而目前的審計技術方法弊端突出,已遠遠不能適應現代審計的要求。
(4)審計法律法規制度的不完善險。改革開放以業,我國的審計法律法規不斷建立健全,但仍然不能形成一套完全適應當前經濟形勢和經濟活動的完善的法律法規體制,這就給審計人員的審計工作帶來困難,產生了一定審計風險。
2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防范對策
防范和控制經濟責任審計風險關鍵是提高審計工作質量,避免和預防引發事件,堅持“積極穩妥,量力而行,提高質量,防范風險”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指導原則,采取各種措施對審計質量進行有效的控制,才能提高審計檢查質量和評價質量。通過責任審計風險成因的明確,我們要想防范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就必須采取有力的措施和對策。處理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應從預防階段開始。
2.1建立健全各項法律法規、制度、避免審計風險
經濟責任審計是一種監督領導干部經濟管理行為的有效手段。隨著《審計法》的假改,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確立,經濟責任審計將從由政策推動轉化為法制推動。但是,仍需制定和健全各項法律法規和指標體系,使得經濟責任審計有法可依,執法必嚴,由其重要的是完善審計評價指標體系,這樣才能提高并逐步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實踐的規范性,從而使經濟責任審計成為一項對于領導干部的強有力經濟監督形式。
2.2履行相關審計程序,減少審計風險
嚴格的審計程序是確保審計行為合法和審計質量可靠的前提。在審計準備階段,審計立項必須有受托依據,審計方案的編制必須詳細、認真,做好事前調查,深入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下達審計通知書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經濟責任審計法規的日期要求;在審計實施階段,應貫徹”雙向承諾制度”;在審計終結階段,形成審計意見和出具審計報告前,要征求被審計單位及其領導千部的意見,允許提出異議,并把好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結論的復合關。
2.3有效利用社會審計、內部審計的工作成果
部分工作委托給社會審計執行,以彌補國家審計資源不足的缺陷。利用社會審計的結果資料。國家審計機關應當與相關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聯系與溝通,在了解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獨立性及專業能力的基礎上,進一步實施針對性的審計程序,以證實并獲得客觀可靠的審計證據。超級秘書網
2.4加強教育和培訓,增強審計人員風險意識
經濟責任審計要求審計人員具良好的綜合素質、政治修養和道德品質。各級審計機關要提供必要的職業培訓,開展后續教育,組織審計人員進行審計理論研討,審計部門還應培養審計人員良好的審計風險意識,提高其在復雜的審計中靈活、有效的控制各種誘發的能力,正確地對待自各方面的干擾和壓力,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2.5加強審計風險的理論研究,完善審計手段
各級審計機關應該充分認識到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審計人員對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認識和理解,從理論上為預防和控制審計風險提供指導;同時,鑒于當前審計手段的落后狀況,要因地制宜、因時制宜進行審計方法的不斷創新,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真正做到國家審計與內部審計、社會審計相結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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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是中國特有的審計監督形式,是對黨政主要領導的經濟權力運用的制約和監督的監督。被審計對象位高權重責任大,由于審計環境和審計內容的復雜性,審計的廣度、深度、難度以及審計結果影響的重要性都大大高于傳統的財務審計,面臨著較大的審計風險,對審計風險的防范顯得尤為重要。現代風險導向審計作為前沿的國際先進的審計方法技術,以重大錯報風險評估為導向,使審計資源向高風險領域傾斜,以降低審計風險,這種審計理念和審計目標與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目標要求是一致的。將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應用于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有利于有效的防范和應對審計風險,合理配置審計資源,提高審計質量和審計效率;是改革傳統審計模式,創新審計理念和審計技術方法的需要,是經濟責任審計發展的必然趨勢。
一、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審計模型及主要特征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型為: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審計風險取決于重大錯報風險和檢查風險,在審計風險水平一定的情況下,重大錯報風險和檢查風險處于此消彼長的關系。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主要特征,一是基于戰略系統觀,強調對重大報風險的評估,審計重心前移,從以審計測試為中心轉移到以風險評估為中心。二是審計方法從“自下而上”到“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從了解內外部環境、運行風險入手,評估重大錯報風險,從而將審計重點直接指向易出現重大錯報的領域。三是擴大了審計證據的內涵。審計證據重點向外部證據轉移。四是審計人員的專業知識重心轉移,由原來以會計、審計知識為中心轉為以管理知識和行業知識為中心。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主要技術方法有:分析性復核、數據挖掘技術、比重分析法、風險集中度分析法、逐級累進分析法、定期匯總分析法等。在審計測試中還可以運用抽樣法、觀察法、調查法、證實法等傳統的審計方法。
二、現代風險導向審計在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應用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戰略核心是將風險將至可接受的水平。要以重大錯報風險的識別、評估和應對為審計的主線,并貫穿于整個審計工作過程,以此確定審計應對措施。
(一)突出審計重點,關注高風險審計領域和重大風險點,特別是舞弊風險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型引入了“重大錯報風險”的概念。經濟責任審計要借鑒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理念,構建以重大風險評估和應對為導向的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模式。一是要引入“重要性”概念,關注高風險審計領域和重大風險點,特別是舞弊風險,突出審計重點。二是要將審計起點前移至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情況和戰略上,“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根據風險的重要性水平和發生的可能性,確定重點審計內容。從普通和異常的信息中發現背后隱藏的重大問題和深層次問題。三是在經濟責任審計中要實施重大風險評估程序,并將其貫穿于整個審計過程,識別和評估經濟責任的重大錯報風險。在在對被審計單位的環境充分了解和評價的基礎上,判斷、分析被審計單位的風險所在及其風險水平分布,通過審計風險模型對風險進行量化,把??計資源集中于高風險領域,合理設計并有效執行審計程序,提高審計效率,控制檢查風險。
(二)應用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創新領導干部經濟責任技術方法
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內容涵蓋面廣要求高,要改革以查賬為主的傳統審計模式和技術方法,創新經濟責任技術方法。
1.注重宏觀因素分析以及對腐敗、舞弊等特別風險的評估。準確評估重大錯報風險是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和難點,也是風險導向的經濟責任審計能否發揮功能的關鍵,風險評估的結果決定了高風險審計領域和重點、審計項目、審計資源的分配、審計證據的性質和數量。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更加注重宏觀因素分析,如被審計單位所處的行業狀況、法律環境與監管環境以及其他外部因素;被審計單位的性質;被審計單位的目標、戰略以及相關經營風險等。要注重對特別風險的識別和評估,特別是對腐敗、舞弊行為的識別和評估,通過評估腐敗風險因素,改變擬實施的審計程序,時間和范圍,增強審計過程的不可遇見性。
2.以分析性復核方法為中心,大量運用分析性程序。風險導向審計從風險評估到最終審計結論的確定均可使用分析性程序。要以分析性復核方法為中心,從零散走向結構化,提高審計的效率。分析程序的大量運用能夠更好地發現經濟責任的重大錯報,當使用分析程序比細節測試能更有效的將認定層次的檢查風險降至可接受的水平時,分析程序可以用作實質性程序。
3.審計證據重點向外部證據轉移,擴大了審計證據的內涵和范圍。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下,由于風險評估是實施審計的基礎,而且宏觀因素對重大錯報風險影響的分析是重要的環節,因此審計人員需要從外部獲取證據來證明風險評估結果的恰當性。此外,被審計領導干部舞弊是經濟責任重大錯報的一個主要因素,經濟責任審計僅依據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證據來得出有關結論顯然是不可靠和不現實的,必須通過充分的外部證據是獲取相關線索重要途徑。必須擴大審計證據內涵,更加注重外部證據。
4.構建大數據審計工作模式,加強計算機數據審計和計算機輔助審計。在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要根據被審計對象的特點,以及審計工作的需要建立風險數據庫,做好數據積累工作,為開展風險評估和以風險為導向的經濟責任審計提供數據支持。
三、應用現代風險導向理念,科學合理安排審計資源,提升審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控制檢查風險
根據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型和審計理念,在審計風險水平一定的情況下,重大錯報風險和檢查風險處于此消彼長的關系。檢查風險是審計人員的責任,可以通過合理設計并有效執行審計程序以控制檢查風險。
(一)創新審計組織方式,優化審計資源配置,應對和防范審計風險
一是采取“上審下”、“異地交叉”審計等方式,排除人情干擾和外在壓力,保持審計的獨立性。二是將經濟責任審計制度與巡視制度有機結合,協調安排;或者在審計前或審計中,紀檢監察、組織人事部門派人提前介入,協同工作,彌補審計機關職權有限,信息不對稱,審計手段不足的困難,增強監督威力和效率。四是在審計質量控制方面,審理部門進入審計現場,復核把關質量監督關口前移,加強審計現場的監控和管理,確保審計質量,提高審計效率。五是將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財政決算審計、績效審計、重大項目和重大資金審計等同時安排,“1拖N“,大兵團作戰與單兵作戰有機,集中力量,重點突破,提高審計效率。
(二)合理安排審計力量,應對審計風險
檢查風險是指如果存在重大錯弊風險,但審計人員實施審計程序后沒有發現這種錯報的風險。如果審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不足,就極有可能導致審計無效率或審計失敗。因此應根據重大風險評估的重要風險領域和風險點,合理配置審計資源,將專業勝任能力較強,審計經驗豐富的審計人員分配到具有重大錯報風險較高的領域進行審計,而一些理論和實踐較為不熟悉的人員分派到風險較小的領域。還可以利用信息技術、評估、精算等行業方面專家的工作,使得整個經濟責任審計團隊具備足以應對經濟責任復雜業務的專業水平和經驗。
(三)優化經濟責任審計人員結構
目前審計機關經濟責任審計人員結構基本上是以會計、審計專業人員為主,熟悉的是審計、會計的業務,很多對經濟管理管理、工程技術、法律法規等方面不甚了解,缺乏符合現代風險導向審計要求的復合型人才。因此一是要選派既有審計專業能力和職業經歷,又有經濟、管理等崗位的實踐經驗的知識能力復合型人才充實內部經濟責任審計隊伍。二是有效利用外部的人力資源,建立相關經濟領域專家庫,聘請專家參加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對專業技術性較強的經濟領域、建立專家庫,根據工作需要聘請具有與經濟責任審計事項相關專業知識的專家參加審計業務或者提供技術支持、專業咨詢和專業鑒定。
關鍵詞:風險導向;經濟責任;運用
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1-0-01
風險導向審計模式是在賬項審計模式和制度審計模式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是以被審計單位存在的重大錯報風險為導向,對可能引起重大錯報的內、外部風險因素進行評估,以此確定審計范圍和重點的一種審計模式。針對經濟責任審計特殊性,將風險導向審計模式運用到經濟責任審計中,不僅有利于降低審計風險,而且有利于提高審計效率。
一、經濟責任審計中運用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的必要性
1.適應當前經濟環境的需要。近年來,我國進行了一系列的經濟體制改革,財政投入不斷加大,公共資金管理和使用關系到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設,而公共資金管理使用中決策失誤、損失浪費和腐敗行為屢見不鮮。為適應外部環境的變化,經濟責任審計中引入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可以有效發揮審計對權利運行的制約和監督作用。
2.有效控制審計風險的需要。在制度審計模式下,在強調內部控制系統是關注重點時,不自覺地忽略了其他風險要素,審計風險相對較大。而風險導向審計要求審計人員首先對被審計對象及其環境進行了解,將風險評估與審計程序緊密的聯系起來,并將審計資源合理地分配到高風險領域,有利于審計風險的控制,審計質量的提高。
二、創造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在經濟責任審計中運用的條件
1.完善法律環境,建立完整的審計規范體系。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的操作規范,以法律法規的形式將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引入到經濟責任審計之中,通過細化審計程序、質量控制方法,規范內部控制制度、被審計對象評價標準等措施,使審計人員能夠有章可循。完善的法律環境,既可以對審計人員起到保護作用,也可以對審計人員起到監督作用。
2.提高風險意識,增強審計人員職業判斷能力。要適應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在經濟責任審計中的運用,首先,要求審計人員時刻保持風險意識,要意識到風險貫穿審計全過程,保持高度職業謹慎態度;其次,要增強審計人員職業判斷能力,特別是風險評估和風險控制方面的能力,提高發現重大錯報的概率。審計人員素質的提高是風險導向審計模式運用的前提條件。
3.創新審計方法,提高審計效率和審計質量。風險導向審計模式是在制度基礎審計模式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的審計方法并沒有脫離制度基礎審計模式下的審計方法。傳統的審計方法和分析工具仍然適用,如調查審閱、核對分析等。而隨著計算機技術的應用,被審計對象的管理方式發生了變化,充分運用計算機技術輔助審計十分必要。結合傳統的審計方法與計算機審計方法,創新多種分析方法,便于進行分析測試和風險評估,準確找到審計中的風險控制點,可以提高審計效率和審計質量。
三、風險導向模式在經濟責任審計中的運用
1.充分做好審前調查,防范審計計劃風險
審前調查是審計計劃階段的重點工作,是防范審計計劃風險的重要屏障。在經濟責任審計中,首先要了解被審計對象個人的基本信息,如任職期間、分管工作范圍等,其次要對被審計對象任職單位的情況進行了解,如職責范圍等,同時還需要了解與被審計對象內部控制制度及相關的宏觀經濟政策等情況。在此基礎上,審計人員應運用自身的職業判斷能力,進行重大錯報風險分析和評估。在識別并評估各種風險厚,以風險為導向,科學合理地分配審計資源,編制審計工作計劃。
2.多種分析方法運用,控制審計證據風險
在經濟責任審計中,為有效控制審計證據風險,需采用多種分析方法,實施內部控制測試、分析性測試與詳細的余額測試。在經濟責任審計中,首先采用會計環境分析法,即通過對財務人員素質、內控制度等形成會計環境的重要因素進行分析,評價控制風險。如審計調查了解到財務人員素質不高,且更替頻繁,則財務管理工作帶來一定的風險,則應由抽查法改為詳查法來進行審計。其次運用關聯分析法,對相關聯的事項進行深入分析;運用對比分析法,通過同一科目的橫向、縱向對比,從中挖掘審計線索;還可適當運用調查詢問等方法。
3.審計評價客觀公正,規避審計報告風險
撰寫審計報告是審計報告階段的主要工作,相對應的報告風險是審計全過程的最后風險環節,這個環節的主要控制點是要嚴格依據充分的工作底稿編制審計報告,使審計報告有堅實的證據基礎。由于經濟責任審計的特殊性,對被審計對象的評價是審計報告的關鍵部分。影響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的風險主要有審計人員未能發現財政財務賬目中存在的舞弊和錯報風險,對審計對象評價不恰當風險等。因此,在進行審計評價時,要以審計工作底稿、審計證據表為基礎,以客觀謹慎的態度,對被審計對象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最終撰寫恰當的審計報告。
參考文獻:
[1]李金華.審計理論研究.北京: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出版,2005.
消防部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是消防部隊審計部門依法對團級以上單位、機關部門負有經濟責任的領導干部,以及負責專項經濟工作、保障性企業以及有償服務單位的領導干部履行經濟管理職責情況進行的審計監督。作為支隊級財務審計部門,依據當前規定,沒有直接的審計權限,需要經總隊級審計部門進行相應的審計授權,才能進行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而為了加強審計工作,體現審計工作的權威性,本人認為,支隊級財務審計部門需要進行審計延伸,不但對大隊軍政主官、直屬單位主官進行經濟責任審計,還需要延伸到中隊軍政主官以及其他負有經濟責任的項目負責人。
因此,近幾年,隨著《公安邊防消防警衛部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等制度的相繼出臺,消防部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不斷向前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對于在正確評價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提高領導干部當家理財能力,強化部隊財經管理,提高部隊的經濟管理水平;對拓展對領導干部監督的渠道,完善干部監督管理機制;對強化領導干部廉潔自律,促進部隊的廉政建設等諸多方面發揮了相當重要的作用。
一、當前存在的問題
1.審計計劃性不強,審計的廣度和深度不夠。從近幾年實踐看,支隊機關部門、大中隊干部交流頻繁、范圍大,且多集中在同一時,一次需要進行多個經濟責任審計任務,財務、審計部門被動接受任務,造成審計項目過于集中,時間緊、任務重,況且當前支隊審計力量嚴重不足,難以做到查深查透,很多時間等于走形式,審計監督的質量和效果難以保證。
2.審計方法傳統單一,審計結論比較籠統。目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依然還是停留在就賬查賬的基礎上,一些現實中的問題不能從經濟社會發展的角度出發,造成審計結論內容比較籠統、形式單一。
3.審計評價不規范,經濟責任難以界定。當前所謂的審計評價主要體現在財政財務收支基本情況的評價上,而對單位資產負債、揮霍浪費、擠占挪用專項資金、違反決策程度造成重大損失浪費以及個人存在的違規違紀問題缺少對比分析,評價不夠深入。
4.審計成果滯后,落實整改問題難。對領導干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其結果本來是作為紀檢監察和組織部門考察、選拔、任用和監督管理干部的重要依據之一,理應充分利用審計結果,堅持“先審計,后離任”、“先審計,后提拔”的原則。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由于干部人事工作的特殊規律,絕大多數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都是先有命令再部署審計工作的,形成事實上的“先離任,后審計”、“先提拔,后審計”。審計結果對領導干部任用難以產生直接影響,進而影響審計成效,也沒有體現審計工作的權威性。另外,通過審計盡管明確了領導干部任期內負有的經濟責任,分清了是非,但落實審計結果的責任需要由繼任者承擔,造成在實際執行工作中,繼任者往往推諉,不愿承擔糾錯改錯或接受處理的責任,致使許多應該處理的問題,到最后無法處理,甚至不了了之,削弱審計監督效果。
5.審計人員素質不高,審計風險難以控制。經濟責任審計,黨委、干部部門以及被審計對象都比較關注。因出發點不同,在一定程度上,該項工作是將領導干部與相關部門或人員間的矛盾集中轉移到了審計部門。而當前,對于支隊級審計部門而言,受編制所限,要么有部門沒人員,要么既沒部門又沒人員。很多情況下,審計工作都是財務科在操作,因審計力量不足,素質參差不齊,而審計任務繁重,特別遇到班子換屆時,集中委托,突擊審計,短時期完成,質量難以保證,加大了審計風險。比如:在責任界定上,只要是所管轄范圍內的部門或單位出了問題,都籠統定性為主管責任,過于模糊,造成主管責任等同于沒有責任。
二、幾點建議
1.突出審計重點。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應緊緊圍繞領導干部的權力運行來實施,在實施審計時,應該把經濟決策權、經濟管理權、資金使用權、個人廉政情況等作為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看決策是否合法、科學、合理、民主,有無盲目決策;看單位財產管理是否規范,有無違法違紀;看公務消費是否超出“合理”范疇,津貼、福利發放是否超標;看廉政紀律規定有無嚴格執行等。
2.強化任中審計。為克服“先離后審、先升后審”帶來項目集中、時間緊迫、應付審計、質量不高的問題,要強化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即推行對領導干部任期內職責履行情況進行事中監督,變“離任審計”為“任中審計”,將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關口”前移,先審計,后離任。嚴格按照《公安邊防消防警衛部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規定,好好把握需要進行審計的幾種情況。這樣不但便于組織人事部門及時掌握領導干部的經濟業績和責任,也便于審計部門獲取各種審計資料,對經濟活動情況查深查透。同時,被審計單位配合主動性也較高,有利于審計問題的及時糾正和審計決定、意見的及時落實整改。
3.運用靈活方法。為適應黨委對經濟責任審計的關注和要求,作為審計部門人員,需要不斷總結經驗,改進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審計質量。一是要堅持多種審計方式相結合。如:將經濟責任審計與常規財務收支審計相結合,合理利用財務收支資料,節約審計成本,提高審計效率;離任審計與任中審計相結合,將審計關口前移,把問題解決在初始階段,及時處理和防止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二是要延伸審計。如要對領導干部能施加作用的單位和下屬單位延伸,檢查財務管理可能存在的轉移資金、轉嫁負擔等行為,從而更加真實、全面、準確地反映領導干部經濟履行情況和應承擔的責任。
4.提高審計成果的運用。審計的最終目的不是為審計而審計,而應該是將審計結果進行有效的運用,將審計結果發揮最大效能。為此:一是加強對審計結果的反饋。及時報送到黨委、紀檢、組織、人事等部門,使其及時掌握被審計人員的履行經濟職責情況;二是作為考核任用干部的依據。審計報告應進入干部檔案,在任用干部時,要把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作為一項重要參考依據,從而杜絕邊審計、邊提拔,或審計歸審計、提拔歸提拔的“兩張皮”問題;三是依據審計結果進行責任追究。對于審計發現的嚴重違法違規問題,應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黨紀政紀責任或法律責任。四是經濟責任審計是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應將經濟責任審計整改落實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制考核,促進被審計人員和單位整改糾正問題,使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真正成為純潔干部隊伍、懲治腐敗、促進廉政建設的手段。
一、離任審計的內容
(一)獨立核算單位負責人離任審計主要內容
具有法人資格的子公司負責人離任審計的內容按常規進行,一是目標責任書執行情況;二是會計法執行情況。主要審計以下內容:
1、經濟責任執行情況。按公司下達的年度“經濟責任制”的考核項目指標,逐項核查指標完成情況。
2、財務會計法規執行情況。(1)查看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各項開支是否按規定程序和權限報經審批。(2)會計報表、賬簿、憑證等會計資料是否真實、合法。賬套是否完備,是否賬賬、賬證、賬實相符。財務管理基礎工作是否規范。(3)銀行賬戶是否按規定嚴格管理,有無違反規定將流動資金作儲蓄存款或公款私存問題。有無出租、出借或轉讓銀行賬戶問題。(4)現金、支票和有價證券是否按規定管理。有無超限額庫存現金、白條抵庫、坐支現金和違反規定購買有價證券和其他投資等問題。(5)往來款項是否真實、合法并及時清理,有無長期掛賬和資金被其他單位或個人占用問題。有無利用往來賬戶隱瞞收入、直接列收列支、擠占成本、白條入賬、套取現金濫發錢物和違反規定對外投資、私自借貸資金等問題。
3、固定資產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況。(1)固定資產臺賬是否健全、有效。有無固定資產不入賬、賬目核算不合規,賬實不符等問題。(2)財產、物資的采購、收發、使用、報廢、調撥、轉讓、變賣等各環節手續是否完備,有無擅自購置、報廢、調撥、轉讓、變賣國有資產問題,有無保管不嚴、丟失短缺、損失浪費的問題。(3)國有固定資產有無被無償占用和損失浪費的問題,占有國有固定資產的受益是否按規定分配使用、上繳等問題。
(二)車間離任干部審計主要內容
1、除結合實際情況按獨立核算單位執行外,重點放在會計基礎規范和是否堅持民主理財,重大經營支出是否集體研究等職工較敏感的問題上。
2、確定考核指標。主要有:(1)崗位工資支出率;(2)職工福利支出率;(3)經營費用支出率,(4)勞務費用支出率。
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的程序
(一)審計準備階段
審計部門接受董事長委托后,就要進入審計準備階段。主要有以下內容:
1、了解基本情況。被審單位的人員定額、隸屬關系、離任干部任職時間、任職期內主要經濟指標、經濟責任完成情況。
2、收集有關資料。包括被審單位必要的規章制度、承包協議、內部文件、年度計劃、會計報表,以往年度審計結論、年終工作總結及其他有關說明材料,以供審計實施時參考。
3、制定審計方法。通過搜集有關資料,了解和分析情況,確定審計重點。制訂方案包括步驟、內容、時間安排、審計方法及人員分工,以及確定送達審計或就地審計。同時,與組織人事部門及時溝通,得到他們的支持和幫助。
4、擬寫《審計通知書》。其內容有:審計時間、審計范圍,被審計單位財務部門應作的準備工作以及被審人提供的材料,如離任述職報告等。
5、下達審計通知書。準備工作完成后,向委托人做簡要匯報,請委托人在審計通知書上簽字。審計部門在實施審計前3個工作日(個別情況例外),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必要時,抄送被審計的領導干部本人。
(二)審計實施階段
1、審計組進點。由組織部門主持召開審計進點會,講明審計目的和要求,聽取領導干部有關情況介紹,了解上個審計期間意見、決定的落實執行情況,并要求被審計單位對所提供的有關資料作出承諾。
2、審計查賬階段。這個階段就是收集和鑒定證據的過程。審計方法同其他專項審計一樣,可以采取審閱、核對、核算、調節、盤點、調查、函證、分析等手段。審計人員既要進行賬面審查,還要注意收集賬外證據,以便客觀地反映被審計單位的整體經濟事項。發現問題及時向財務總監、組織部門匯報,得到他們的支持進行現場整改。
(三)出具審計報告
審計實施結束后,審計部門應向委托人及有關部門出具審計報告。審計報告的內容及要素和其他審計項目雷同。這里重點強調對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的評價事項,因為這部分內容,被審計單位和離任人是比較敏感的,也是審計成果的綜合體現,所以必須引起審計人員的高度重視。第一,評價的范圍要明確。只局限在經濟責任范疇,這也是防范審計風險的關鍵所在。第二,評價要客觀。一切從實際出發,以有關的法規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實事求是地作出評價。第三,突出重點。抓住主要問題,不事無巨細,否則會影響審計報告效果。第四,劃清四個界限。即:領導干部任期內和任期外經濟責任界限;集體決策和個人決策的界限;直接責任和主管責任的界限;主觀原因和客觀原因的界限。第五,評價不宜過長,用詞要得體,注意用數字指標對比評價。
審計報告在送達之前應征求被審計的領導干部所在單位和個人的意見。審計部門對審出的違反財經法規的問題,認為需要給予處理、處罰的應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向主管部門提出處理、處罰意見,同時向董事長提交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報告書,并抄送組織人事部門、紀委、工會和離任人。
(四)后續審計
對問題較多的單位要擬訂后續審計計劃。檢查整改事項的落實情況。
三、建議與思考
1、盡管離任審計已經得到廣泛開展,但仍有一部分領導干部不能從根本上認識其重要性,更不能從深層次認識到離任審計是一種制衡作用,是保護、愛護干部的一種手段。因此,在離任審計中有時會遇到一些阻力,有的領導、會計還會出現抵觸情緒,不積極配合。因此,切實加大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的宣傳力度很有必要,讓公司員工都了解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的意義、內容,使這項工作能夠順利開展。即使審不出問題,審計的目的也達到了。
2、成立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交流情況,進行審計通報,加強指導、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3、目前,領導干部的調整多數集中在年度或換屆前后,調整時間相對集中,調整面較寬。因此審計面臨人員少、任務重的矛盾較為突出。這就要求我們加強年度審計力度,把審計關口前移,功夫下在平時,以達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同時要量力而行,突出重點。
關鍵詞:風險導向;審計;實務;探索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對能源的需求不斷增加,煤炭作為我國的第一大能源,具有重要的地位。同時,我國進入了新一輪煤礦開發建設期,一大批煤礦、煤化工、電力、鐵路、煤炭深加工項目,相繼開工建設并投產。煤炭產量迅速增長,煤礦、煤化工板塊投資愈來愈大,煤炭企業所涉及的風險領域也愈來愈廣泛,包括安全風險、經營風險、法律風險、人力資源風險、建設項目投資風險及財務風險等。在煤炭企業內部探索開展風險導向審計工作就顯得尤為重要。做好這項工作,要在對煤炭企業外部環境和經營活動進行全面分析的基礎上,運用審計風險模型,積極而有效地采用分析性審計程序,以規避風險。在企業內部開展風險導向審計,相對于傳統內部審計而言,不但擴大并提升內部審計的關注點,而且內部審計人員通過全面、深入地梳理企業面臨風險及其管理流程,更有效地監督并幫助企業相關部門不斷改善管理制度。下面通過筆者對開展風險導向審計的研究,探討風險導向審計在煤炭企業風險管理中的應用,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
一、風險導向審計的內涵及作用
風險導向審計作為一種重要的審計理念和方法,是在賬項基礎審計和制度基礎審計上發展起來的一種新審計模式,是指審計人員在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充分了解和評價的基礎上,判斷、分析被審計單位的風險所在及其風險程度,制定審計策略和采用積極而有效的分析性審計程序,以規避風險、提高工作效率的審計模式。其彌補了傳統審計方法的諸多缺陷。可以說,風險導向審計方法是審計技術在系統理論和戰略管理理論上的重大創新,代表了審計方法發展的趨勢。
過去,審計人員經常運用良好的職業判斷、常識、來關注高風險領域,而不需要太多的審計分析,現在的審計人員要運用前后一致的方法來理解和評估審計風險,包括與單個被審計 機構有關聯的風險以及整個組織所面臨的整體風險。煤炭企業可運用風險管理的方法和程序,通過審計長期規劃與年度計劃的實施,定期識別、評估剩余風險、高風險,使全面風險管理步入持續監督和改進的常態化工作軌道,在全面風險管理戰略中發揮作用。
1.風險導向審計為煤炭企業提供了一種既能降低審計風險又能提高審計效率的新思路。它要求在評價煤炭企業的控制環境、考慮財務報告發生重大錯報風險的基礎上建立審計目標,然后根據審計目標確定實施審計的范圍,可避免低風險審計項目的審計過量和高風險審計領域的審計不足的問題。在風險審計模式中,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研究與評價、分析性復核等均屬于效率較高的審計方法,可以有效地降低審計風險,減少效率較低的細節測試工作。
2.開展風險導向審計有力地促進了煤炭企業內部控制體系的完善。內部控制是管理現代化的產物,內部控制的產生與發展促使審計技術和方法體系從查錯糾弊審計發展成為以內部控制評審為基礎的抽樣審計。當代主流的制度導向審計模式及其最新發展——風險導向審計模式,都與內部控制緊密聯系。內部控制活動始于風險評估,通過評估識別企業各業務單元、重要業務流程及各項重大經營活動風險,并針對評估結果采取適當的控制活動。隨著煤炭企業規模的不斷壯大、業務的不斷更新,煤炭企業內部控制體系的不完整性和失效性日益顯現,風險評估有助于完善煤炭企業內部控制體系。
3.開展風險導向審計有助于煤炭企業有效控制風險。通過對企業風險的識別、評估、預報、應對和控制風險,在對相關信息采集、整理、加工、提煉后,及時揭示傾向性問題,特別是揭示反映體制、機制、制度等方面存在的共性問題,為從根本上解決提供資料數據。及時揭示苗頭性問題,切實做到見微知著,為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提供整改建議。及時揭示潛伏性問題,關注其發展、影響,使企業做到心中有數,儲備應對預案,增強工作主動性。
二、風險導向審計在工程項目、經濟責任等審計業務中的應用
為了抵御來自內部、外部的各種風險,提升審計效能,提高審計工作效率,我們在工程項目、經濟責任審計等方面開展風險導向審計工作,進行了一些有益的實踐和探索,已逐步收到一些效果。
1.在工程項目建設領域開展風險導向審計,以規避基建投資失敗風險。建設項目具有投資大、風險大、不可逆轉等特點,特別是煤炭企業投資煤化工項目,還面臨著技術、人才風險。對此,我們選擇一些重大工程項目,實施全過程跟蹤審計,從設計、立項、施工到初驗、終驗全過程參與。重點關注以下風險:一是設計審計關注設計方案比選失誤的風險、設計變更控制風險、設計錯誤的質量風險;二是招標審計關注分解工程項目、規避招投標等違規操作的法律風險;三是合同管理審計關注合同簽訂及執行中違反法律、施工方資質及違約的信用風險和重大設計變更風險;四是工程造價審計關注工程造價信息不對稱、工程造價確定與控制背離市場導致投資失控、超計劃風險;五是竣工決算審計關注付款流程不完善、未及時轉資、財務信息失真等風險。
2.為降低任用領導干部風險,在經濟責任領域開展風險導向審計,可有效提高審計效率。由于多數企業長期存在經濟責任審計業務量大,審計人員不足的矛盾,我們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中,開展風險導向審計,在審計過程中,我們關注高風險領域和環節,確定審計重點和范圍,進一步完善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體系,推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從事后監督向事中監督轉變,促使審計關口前移,加大對企業負責人履職情況的監督力度,促進負責人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提高審計效率。
三、現階段風險導向審計實踐的難點或遇到的主要問題、解決對策
近年來,我們在實踐中不斷探索風險導向審計,著力推動內部審計由事后監督向事前防范轉變,充分發揮了企業內部審計的咨詢、服務、監督職能,有效降低了運營管理中的風險。但也存在著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1.企業內部全面風險管理才開始起步,大家對風險管理的一些概念、風險的識別、評估等等還比較陌生,離建立全面風險管理體系還有相當距離,培育企業風險文化尚需時日。這對開展風險導向審計工作的外部環境而言,具有不小的難度。
2.雖然我們在審計理念上較早地引入了風險的意識,也參加了相應的培訓,在開展風險導向審計工作中進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我們內部審計的現狀是:內部審計方法比較落后,內審人員理念未能及時轉變 ,內部審計方法模式仍以賬目基礎審計方法為主,風險觀念比較淡漠,較少考慮審計風險控制因素;抽樣技術的運用更多地憑借內審人員的主觀判斷和經驗,統計抽樣技術的運用十分欠缺;缺乏對審計方法和經驗的總結和提煉。 離全面實施風險導向審計工作,形成一套科學、規范、行之有效的審計程序和方法,還要做大量艱苦細致的學習和探索。
3.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理論尚不完善。在具體運用過程,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尚存在問題:一是自身尚未形成嚴密、科學的體系,缺乏必要的理論支撐。風險基礎審計模式仍存在一些過于主觀而非客觀的工作標準;二是在審計實踐中還缺乏有力印證。
4.內部審計人員的素質還無法適應風險導向審計的要求。風險導向審計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不僅要求審計人員擁有管理、財務、營銷和會計等多方面的專業知識,還要有較高的風險分析能力、專業判斷能力和豐富的執業經驗。而事實上,內部審計人員大多仍習慣按傳統查賬方式進行審計,缺乏風險導向審計方面的專業培訓和實踐經驗,往往無法對被審單位的經營風險和舞弊風險做出正確評估,如果在風險判斷上出現方向性錯誤,就不能搜集到充分有力的證據證明其審計結論,極有可能導致審計無效率或審計失敗。這種高素質人才的相對缺乏,已成為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廣泛開展的瓶頸。
針對上述難點和主要問題,提出如下解決對策。
1.不斷推進企業風險預控體系的建設,廣泛宣傳風險管理的理念、方法,組建風險管理的機構,搭建風險管理的框架,借助建立風險管理體系的東風,改善風險導向審計的外部環境。
機制不完善是影響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的直接原因
高校的內部經濟責任審計不是獨立存在的一項活動,它與審計委派人、被審計人等都存在著十分緊密的配合關系,從而形成了一個有機的審計配合機制。但是,在實際工作中這種配合機制并不完善,有些方面矛盾十分突出。經濟責任審計配合機制上的矛盾主要表現是:
(一)審計主體關系不明
在實際工作中,審計部門與審計委派人的關系主要是指審計部門與組織人事、紀律檢查等部門的關系。在處理這方面的關系上,一些組織人事、紀檢部門對于委派審計部門進行審計并無規范的操作流程和檢驗標準,各高校委派審計辦法和形式也不盡相同,并且目標并不十分明確。
(二)審計查證不易落實
經濟責任審計查證配合包括:1.被審計單位配合、被審計人本人的配合以及審計機關與其他執法機關的配合。目前,由于高校對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認識不夠以及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不恰當,致使被審計人認為經濟責任審計就是找問題,而不是對他們的經濟行為進行指正、保護被審計者,被審計單位和被審計人本人無論是否有問題,都不愿積極配合審計工作。一些部門在提供資料方面,能推則推,能拖則拖;有些甚至不愿交出一些重要的、關鍵的資料。2.審計部門與其他執法機關配合,包括紀檢、監察以及公、檢、法機關的配合。由于學校審計的內部性決定了要取得這些部門的配合更是難上加難;還有就是在經濟責任審計中,對于發現的一些重大違法違紀的問題,往往是由審計部門向其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移交,移交后紀檢監察部門是否及時查處,其查處結果如何,并未向審計部門及時通報。
行為不規范是影響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原因
(一)權力集中、不利審計
高校實施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是要保證審計的有效性,即通過經濟責任審計促使學校經濟活動運行實現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的要求。這也是學校領導及全體教職工對經濟責任審計的期望和要求,實質上,經濟責任審計的目標是整個學校內部控制體系的目標。經濟責任審計的目標就是為了完成學校的內部控制目標服務,通過審計及時發現并糾正內控體系在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最終保證學校整個經濟管理體系及學校內部控制目標的順利完成。高校由于其事業單位的身份性質決定了其內控體系沒有企業健全,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也沒有企業的剛性強。在實際工作中,學校的內控體系是薄弱的,因而,對經濟責任審計難以形成有力的支持和配合機制。在某種意義上說,審計工作就是為了審計而審計,很難發揮其應有的效用。主要表現在:首先,管理控制體系中權力過分集中,導致整體功能的削弱和下降。主要反映在單位管理控制系統中主要領導干部個人手中權力過分集中,而在管理環節本身無法得到有效監控。其次,管理控制體系中缺乏統一的協調機制,導致了管理目標的偏離。在我國高校現行管理體制中,缺乏有效的統一協調機制,也是造成管理控制體系脆弱的一個方面。從形式上看,整個經濟管理體系實行統一領導、各級二級院系分級管理的基本原則。但是在實際工作中這一原則并沒有真正落到實處,一些高校二級院系或產業部門存在各自為政的狀況,一些部門往往從自身利益角度出發不考慮整個學校發展的大局,造成整個學校上下不能形成統一的整體,缺乏協調機制,導致了學校整體管理目標的偏離。經濟責任審計有效性與學校內控體系薄弱性的矛盾的存在,實質上是學校內控體系與學校經濟管理目標要求不相適應的問題,而經濟責任審計是學校整體工作中的一部分,是保持學校經濟活動健康、持續發展的最后一道防線。
(二)法制滯后、無章可循
現行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即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高等教育發展到一定時期的產物,其發展模式也是仿照政府審計的模式來進行的。特別是隨著國家教育體制改革的深入,績效審計也被引入高校經濟責任審計中。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的產生,主要是由于高校社會經濟活動的日益增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的履行最容易受市場經濟運行機制和規則不完善的制約和影響,社會亟須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有一個客觀公正的評價機制。這也充分說明了經濟責任審計產生的適時性和超前性。高校經濟責任審計作為一種社會經濟監督活動,也必須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到目前為止,我國對經濟責任審計的立法建制工作遠遠落后于審計實踐的發展。經濟責任審計法規建設的滯后性,主要表現在立法觀念、立法形式、立法內容滯后等方面。而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系統建設的滯后性主要表現在評價指標體系的完整性、科學性、針對性、實用性滯后等方面,從而使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與法律規定、評價系統建設滯后性也存在一定的矛盾。
(三)功能局限、期望過高
經濟責任審計作為一種審計方式,是對學校領導干部履行其職責行為的經濟監督功能。從其本質上說,這種監督是一種行政性監督,它與學校內其他經濟管理及監督部門相比,具有明顯的局限性。這種局限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監督手段的局限性。經濟責任審計是運用檢查評價等手段達到監督經濟活動的目的。其局限性主要在于審計監督無法對領導干部履行責任的行為進行直接干預,無法對不稱職的領導干部進行組織處理。第二,查證方法的局限性。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運用對領導干部所在單位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的檢查,對財產實物的盤點以及經濟活動的一般性調查等方法進行。審計人員無法向司法人員那樣對當事人采取強制措施或到現場實地搜查。審計查證方法無論是從搜集證據的查證力度上和技術措施上都無法與司法部門相比。第三,查證內容的局限性。經濟責任審計不僅要對領導干部的決策、管理、財務收支、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合理性、有效性進行審計,而且還要對領導干部任職期間有無失職瀆職、貪污受賄及其他經濟犯罪進行審查。領導干部貪污受賄行為,往往不會在所在單位的會計資料、財產實物中反映出來,而審計檢查則主要是圍繞著被審計單位的相關資料和財產實物進行,對于有些貪污受賄案件,審計人員無法進行查證。盡管經濟責任審計在技術、方法、內容等方面存在著諸多局限,但是學校領導及職工對經濟責任審計的期望卻過高,人們不僅將經濟責任審計作為查證領導干部全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主要方法,而且也將經濟責任審計作為查證違法犯罪活動的重要方式;人們不僅將經濟責任審計作為有效維護學校經濟秩序的重要手段,而且也將經濟責任審計作為反腐倡廉的一項重要舉措。這顯然對經濟責任審計期望值過高。
關鍵詞:工程造價;審計風險;種類;防范對策
1、工程造價審計工作的意義
工程審計是對工程建設活動實施有效監控的一種重要手段。工程造價審計是由獨立的審計機構,依據相關法規和法律,對建設項目所花費的各項費用進行的監督與審核。從工程技術的角度,它是一種對固定資產的投資活動的效益性、合法性、真實性實施檢查、公證和評價的監督活動。加強工程造價審計與監督,可以保證投資項目造價的準確性、真實性與編制方法的合法性。
工程造價審計是實施工程造價控制的一種重要途徑,它是一個復雜、綜合的過程,它構成了我國審計監督體系的主要組成部分。工程造價審計與人們的生產生活密切相關,做好它能促進我國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近年來,我國對工程造價審計日趨重視,先后采取了許多措施來提高或改善我國工程造價審計水平,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總體而言,在工程造價審計方面我國與部分發達國家仍存在較大差距。
近年來,我國的工程建設存在著較大的投資膨脹現象,從而產生施工工期延長、索賠變多、工程造價變高的現象大量存在。因此,必須要采取各種切實有效的工程造價管理與控制措施,從而確保工程造價處在合適的范圍之內。而做好工程造價審計工作是有效控制工程造價的重要基礎和保障。因此,為了做好工程造價審計工作,必須要加強并做好工程造價審計工作。
2、工程造價審計風險的種類
注重并加強工程造價審計風險防范是做好工程造價審計工作的重要前提,在工程造價審計實際工作過程中,必須要注意相關風險的防范。目前我國在工程造價審計方面存在較大風險,工程造價審計風險受審計人員自身素質、審計內容、審計技術、審計環境等多方面因素影響。按照工程造價審計風險的成因,在工程造價審計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幾種工程造價審計風險。
2.1審計單位內部缺乏嚴格的內部質量控制制度,管理體制不健全帶來的審計風險
在審計之前,部分審計人員沒有把調查、查證等前期準備工作做充分,沒能把審計資料進行及時的整理、收集和歸檔,沒執行三級審核制度,沒能做好審計記錄等,這些都可能是工程造價審計風險發生的誘導因素。由于管理體制不健全,工程項目管理不規范,在實際操作工程中,部分內控制度執行力度明顯不夠,多數是為了應付外部檢查,這都會給工程造價審計帶來風險。
2.2審計人員素質普遍較低,會增加工程造價審計風險
部分審計人員的工程審計業務技能不高,執業經驗缺乏,一般而言,知識面廣、經驗豐富的審計人員能夠降低審計風險。部分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欠缺、工作責任心不強,有時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知情不報或視而不見,這也會給工程造價審計帶來風險。基層審計機關的專業審計人員缺乏,大多人員充當多面手,當遇到復雜問題時,審計人員往往會較難做出合理、準確的判斷,這些會帶來工程造價審計風險。
2.3工程造價審計方法欠合理,增加工程造價審計風險
目前我國的工程造價審計主要依賴送審資料,偏重于事后審計,部分業主報審的資料不完整、不真實、不合法,對有關工程造價的設計變更不及時報審和簽證,工程造價計價規范不斷修改,從而導致工程造價審計的結果與工程實際造價存在較大偏差,這會直接影響到工程造價審計的工作質量。通常施工方與建設方利益沖突,施工方為了獲得較高的利潤,建設方為了降低建設成本,雙方會對合同及相關簽證的理解不一致,從而導致審計方對問題作出錯誤的認識與計算。這些都會帶來工程造價審計風險。
3、工程造價審計風險的防范對策
由于我國工程造價審計工作起步較晚,加之工程建設項目的復雜性和特殊性,以及我國經濟、科技、技術水平的制約,我國的工程造價審計發展水平還不是很高,同時工程造價審計風險大量存在。近年來,工程造價審計在我國逐漸受到重視,且我國在工程造價審計方面也積累了一些經驗,但目前我國在工程造價審計方面仍存在許多風險。要想做好工程造價審計工作必須要加強工程造價審計風險的防范,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3.1建立合理有效的內部運行機制,加強審計項目的質量檢查力度
推動審計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進程,充分調動廣大審計人員工作的主動性與積極性,建立健全審計過錯追究制度與執法責任制度。建立并完善審計質量的檢查制、工程合同審簽制度、主復審制度、送審資料承諾制、對審計審計情況全面匯報制、集體審定制、考核制等相關制度體系。規范化的制度是提高工程造價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的重要保證。
3.2加大工程造價審計風險防范宣傳,提高工程造價審計人員的整體素質
工程造價審計人員的素質包括政治素質、業務能力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相關主管單位要鼓勵先進,對職業道德敗壞者要進行懲罰,通過學習先進人物的先進思想、光輝事跡等方式來提高審計人員的道德素質。對審計人員進行審計風險防范等相關專業知識培訓,通過專業、政治教育等方式來提高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政治素質。為了適應新形勢的發展要求,工程造價審計隊伍除了要配備必要的財會審計專業人員,還要把部分工程專業技術人員充實進來,從而提高審計隊伍的整體素質。根據工程造價審計工作的實際需要,要有計劃地組織相關業務培訓,樹立終身學習的思想,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
3.3提高工程造價審計全過程的風險防范意識,加強對工程造價審計考核力度
工程造價審計相比其他審計項目風險更大,因此在進行工程造價審計時,一定要認真仔細。建立有關委托社會中介組織審計的管理制度,對委托審計的工程造價項目,一定要加強對其監督并簽訂《審計業務約定書》,明確雙方責任且在正式委托前,要對擬聘請對象的誠信度、技術力量、執業資質等情況做詳細調查。把審計結論的準確性納入目標管理考核指標,從而提高審計人員的責任心并加強審計風險的防范。在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要與被審計單位的現場管理人員取得有效溝通,加強管理控制與協調,以取得最真實有效的現場施工信息,從而進行相應審計風險的防范。
4、結語
綜述所述,工程造價審計是實施工程造價控制的一種重要途徑,它是一個復雜、綜合的過程,它構成了我國審計監督體系的主要組成部分。加強工程造價審計風險防范是做好工程造價審計工作的重要前提,在工程造價審計實際工作過程中,必須要注意相關風險的防范。審計工作人員要切實履行審計監督職能,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及時了解有關的新法規、新工藝,努力學習先進施工管理辦法,掌握相關的政策與業務知識,經常深入現場,獲取原始工程資料,不斷豐富自己的審計經驗,從而及時發現并加以防范各種潛在的工程造價審計風險,提高我國工程造價審計工作質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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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企業內部;審計風險;管理;防范;分析
科學技術飛速發展的過程中,企業規模也隨之不斷擴大,而且經濟業務變得日趨復雜化和多樣化,此類現象出現,使得企業開始關注內部控制機制。需要注意的是,企業內部審計是企業內控制度中重要一環,現已受到高度重視,與此同時,因為經濟環境變化多樣,不確定性因素出現,這些狀況都要求企業務必做好內部審計風險的有效管理和防范。
一、原理分析
企業內部審計風險的基本原理,其主要是指企業財務報告出現錯誤報備、漏項報備過程中出現的相應缺陷和不足,但是企業內部審計工作人員卻錯誤的將其視為合法有效的,使得錯誤審計意見出現且不受約束,這與外部審計時相同的。一般情況下,大眾認為企業內部審計風險之所以出現,是有審計機構錯誤判斷和審計人員錯誤判斷所導致的,從實際角度而言,審計風險貫穿于之審計階段的各個環節之中,值得關注。
二、企業內部審計風險成因分析
(一)制度薄弱
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完善程度,是審計監督是否合理進行的有力前提與恒定標準,假設沒有合理內部控制制度進行企業行為約束,那么勢必會帶來嚴重后果,此時的審計可靠性會不斷降低,加之企業經營方式現已呈多樣化發展趨勢,企業管理層次便會不斷增加,此種狀況出現,表示企業內部審計難度會不斷的增加,隨之帶來的就是企業內部審計風險增加。
(二)業務漏洞
企業業務范圍日漸擴大的過程中,審計業務工作量度也隨之加大,企業內部審計工作可謂是苦難重重。假設企業審計業務不進行拓展,審計業務類型局限性明顯。假設各種金融衍生工具介入,那么后續會計結構系統便會變得更加多變及復雜,隨之而來的則是審計工作難度持續增加;企業審計范圍擴大,其實不僅僅是單方面的企業財務成本審計擴大,企業運營能力評估工作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等都被列入日程之上,企業審計工作人員職業能力水平和理論知識,二者務必達到要求,負責審計工作的工作人員若提出錯誤審計意見,便會滋生諸多審計風險,后果不堪設想。
(三)模式單一
企業內部審計體制不健全方面,核心體現即為審計模式單一,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合理的質量控制結構體系,企業內部審計技術方面較為落后,仍舊沿襲以往審計模式,賬項基礎占據主導地位,查缺補漏是主要功能。另外要提到的一點是,企業內部審計模式中,審計手段相對落后,財務部門計算機發展步伐和網絡技術發展步伐遠超內部審計部門,使得企業內部審計效率持續降低,那么后續企業內部審計成本便會不合理增加,上述內容也是企業內部審計過程中的主要風險。
三、企業內部審計風險的管理與防范
(一)獨立性保障
防范內部審計風險首要一點就是要進行企業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保障,西方國家企業內部審計機構設置上具有一定先進性和可借鑒性,企業內部審計機構設置上十分嚴格,分別是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這些機構可以直接把信息進行上報,決策者會第一時間接收到準確信息。
只有企業內部部門具有獨立性,才能有效規避審計風險,要將審計機構與監事會統一設置,目的就是為了穩步提升組織部門的基礎性工作效率。企業內部審計部門,務必具備相對獨立性,避免受到消極因素影響與干擾,全方位、多角度的保證審計報告信息準確性,滿足各方所需。
(二)風險評估
日常工作中,按時進行企業內部審計風險評估,之后在此基A上制定出合理、積極的企業內部審計辦法。具體審計工作初始進行階段,務必要對內控制度要素和經營管理要素以及企業經濟效益要素等予以合理考核和透徹審計,在及時發現問題的時候一定要及時予以詳細調查和深度分析,對面臨的審計風險實施科學恒定與評估。
企業內部審計通常情況下是將大風險單位視為審計工作難點和重點,所以企業內部審計工作人員要在基礎性審計方案制定階段,合理確定審計時間信息,隨之最大限度上將所有要素考慮完備,從根本上降低企業審計風險。
(三)方法改進
企業內部審計風險需要被合理控制,那么其中最為重要的一環就是企業內部審計模式改進和方法創新,可以將制度基礎審計方案視為整個操作方案的核心,以抽樣審計方法和詳細審計模式為輔助操作方案,然后逐步向風險導向審計過渡。當前經濟發展是以市場經濟為主的,企業外部環境相對來說比較復雜,還有就是企業內部管理科學化發展趨勢明顯,內控制度建立健全、不斷完善前提下,制度基礎審計已具備基礎和必要性。
合理使用制度基礎審計方案最為重要,需要從實際角度出發,對重點內容、難點內容和疑點內容等濟寧透徹、詳細的操作與審計,接著就是深入調查和循序漸進的分析取證操作,旨在獲取有力證據來有效支持審計意見,對不是審計重點的內容操作要以抽樣審計為主,目的則是為了對樣本量加以詳細確定,之后在此基礎上給予準確的審計判斷,綜合提升企業內部審計控制質量和控制效率,合理的防范審計風險,促進企業各個方面的長期、有效發展。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企業審計風險之所以產生,大多數情況下均是由各類因素所造成在,主要分為客觀因素和主觀因素兩種,因此企業內部審計風險是可以控制的。但我們還要深刻的意識到,它是不可能被完全消除的,所以若想達到規范化操作目的和制度化操作目的以及專業化操作目的且有效降低審計風險,就需要建立健全制度,加強審計工作的獨立性保障和強化風險評估,不斷的進行審計模式創新和改進,身為審計人員,更要以身作則,全身心的投入到企業審計工作之中,為審計風險防范和管理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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