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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社會分層 社會流動 政治經濟學
政治經濟學視角下的社會分層和社會流動,將社會分化過程中的經濟因素視為造成社會分層的主要因素。換句話說,馬克思認為,對社會資源占有的不同從根本上決定著不同的人群歸屬于不同的階層。由于這種占有的不同,使市場在物質生產最大化的同時并不能實現各階層人員流動的最大化。一部分占有社會資源的人總可以在參與分配的過程中處于優勢地位,而那些不占有生產資料及生產要素的人,則不得不出賣勞動力來維持自己的生活。隨著資本有機構成不斷提高,勞動力這種要素在參與分配的過程中越來越趨于劣勢,剩余價值在社會各個階層間的分配愈發趨于不平等,進而產生巨大的社會貧富差距。
社會分層和社會流動的政治經濟學分析框架
李強教授(2011)在《社會分層十講》中,結合馬克思韋伯的三元分層理論和馬克思的政治經濟學理論,將判斷我國現階段社會分層的標準歸結為對三種社會資源占有的不同,即對組織資源,文化技術資源和經濟資源占有的不同。本文將繼續沿用李強教授所提出的社會分層標準劃分我國現階段的社會分層。另外,在此基礎上,用政治經濟學視角研究社會各階層間的流動。其關注點在于在使物質增長最大化而推動人類社會發展的同時,如何使社會資源能更公平地在社會成員間良好地分配,從而更好地促進人類自由而全面的發展。若這些社會資源在這些階層間實現相對較公平的分配,就意味著處于較低的階層可以通過自身的努力上升到較高階層,則社會流動是比較暢通的,反之則比較阻塞。這種以對社會資源占有的不同來作為分層標準、研究社會資源在各個階層間流動、來判斷社會流動是否通暢的研究視角便是社會分層與社會流動的政治經濟學分析框架。
為了更好地測量和把握社會分層與流動的現狀,本文主要以國際標準職業社會經濟地位指數量表,以下簡稱ISEI量表作為主要測量工具。之所以使用ISEI量表作為主要測量工具,是因為此類量表將職業聲望,經濟收入等社會經濟指標綜合起來,從而可以更全面進而準確地測量我國一定時期內一定群體的社會地位及在社會中所占的比重大小及其變化。相對于政治經濟學而言,此類量表既考慮到其中占主導地位經濟因素,同時也兼顧到了其他社會因素,因而是一種可以廣泛通用的量表(李強,2011)。
政治經濟學視角下的社會分層與社會流動現狀
(一)我國現階段社會分層現狀
根據上文列舉的對三種社會資源占有的不同,可將我國現階段社會分為十大階層。這十大階層按照對三種資源占有的多少及對社會的影響大小排列為:國家與社會管理階層;經理階層;私營企業主階層;專業技術人員階層;辦事人員階層;個體商戶階層;商業服務業員工階層;產業工人階層;農業勞動者階層以及城鄉無業、失業、半失業階層。其中,國家與社會管理階層主要占有組織資源,經理階層占有文化資源或組織資源,私營企業主階層占有經濟資源,專業技術人員擁有文化技術資源,辦事人員階層擁有少量文化資源或組織資源,個體工商戶階層占有少量經濟資源,而商業服務業員工階層,產業工人階層及農業勞動者階層則均占有很少的三種資源,而城鄉失業、半失業及無業者階層則基本不占有任何資源(李強,2011)。
根據對社會資源占有的不同而進行社會階層劃分,可以看出,占有社會資源多的階層處于社會的上層,而居于社會底層的階層占有的三種資源很少,甚至不占有三種資源,最終不得不回歸體力勞動維持其最基本的生存。這一方面佐證了政治經濟學的“對社會資源占有的不公是造成人與人之間差別的根源”的正確性;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勞動力要素現作為一種生產要素,在參與社會資源的分配過程中居于劣勢;而其他階層憑借對社會資源的占有,在參與分配的過程中處于優勢地位。伴隨著生產的發展和分工的細化,優勢會繼續擴大,這在一定程度上阻礙底部階層的人群向更高一級階層的自由流動。
那么,這十大階層在社會中所占的比重是多少,我國的社會結構呈現出何種形態,這種社會結構的變動趨勢是如何呢?李強教授在2005年將我國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數據與ISEI量表相結合,對我國社會分層及社會結構現狀做了許多深入的研究,具體研究數據呈現如表1。
由表1數據可以看到,2000年時我國社會各階層人數的大致分布概況。其中,23-25分組占全部就業者的64.2%,組成該分值的職業群體基本為普通農民,具體包括從事稻田、棚架等農作物的種植人員,農副產品加工人員,家禽家畜飼養人員及清潔工,以收垃圾為生者等。基本上是以簡單體力勞動為生的農業勞動者階層。
29-32分組占全部就業者的9.8%,主要由依靠勞動力要素參與分配的初級產業工人、小個體工商戶階層以及商業服務階層構成。具體包括建筑工人、土石方施工工人、混凝土配置工人、地質勘探工及裝運搬運工等初級產業工人階層;小個體工商戶及商業服務人員等。這類群體相對于23-25分組而言,多為從農民而轉化來的農民工,其實際生活水平與農民相比無較大差異。
33-40分組占全部就業者總數的11.2%,主要由公路、道路、鐵路、水上等交通運輸人員,商業服務業普通營業員,餐飲業服務人員,機電產品裝配員等藍領工人階層組成,相對于初級工人而言,這類群體占有相對更多的社會資源,因而介于中產階層與藍領階層之間的位置。
43-45分組占全部就業者總數的2.9%,主要由辦事人員階層及個體工商戶階層構成。具體包括普通行政業務人員,辦公室職員,企業職員,護士,小學教師,推銷展銷及商業服務人員等。
65-69分組占全部就業者的4.5%,主要由掌握一定經濟、文化、技術資源的中產階層構成。具體包括從事生產、銷售、服務等各類企業的經理、負責人,科技專業人員,電子、電力、廣播、交通工程等技術人員,規劃設計人員,以及中等教育人員等構成,相應歸屬于專業技術人員階層、私營企業主階層以及經理人員階層。
85-88分組占全部就業者的0.5%,主要由醫生、律師、銀行、證券企業經理等高級專業人員及黨群組織國家機關負責人等人員構成。歸屬于國家與社會管理者階層及經理人員階層(李強,2011)。
通過上述可以看到,ISEI分值越高,其代表的人群所掌握的社會資源越多,反之則越少。這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不同人群由于對社會資源占有的不同在社會中的實際地位也千差萬別。尤為突出的是居于劣勢的勞動力要素,集中分布在我國社會底部階層,體現出我國社會分層的尖銳現狀。李強教授及其課題組根據研究數據得出,2000年我國的社會結構呈現“倒丁字形”,社會底層所占比重過大,而中產階層比重嚴重不足,社會分化現象不容樂觀。如圖1所示。由圖1可以看出,我國2000年時社會結構呈現的“倒丁字形”結構分布,一定程度上呈現出我國嚴重的社會分化。64.2%的人群處于一個十分低的分值位置,反映出我國在2000年時的社會結構距離理想的“紡錘形”社會結構依然存在著很大的差距。完全依照市場這只“無形的手”調節社會資源在廣大人群中的分配,并不能從真正意義上解決絕大多數人的發展問題。這無疑是威脅我國社會經濟穩定與發展的巨大隱患,需要引起重視。
(二)我國現階段社會結構及社會流動現狀
李強教授及其課題組所用的數據來自國家統計局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因而反映的是2000年之前的社會現狀。隨著時間的推移,如今中國的改革開放已經步入21世紀的第二個十年,那么自2000年到現在,我國的社會結構及社會各階層間的流動又出現哪些新的情況呢?自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公布至今,國內鮮有以此視角為基礎,研究和分析我國的社會結構及社會各階層間的流動現狀。因此筆者從李強教授的研究成果出發,沿用李強教授的社會分層標準及分析測量工具ISEI量表,將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用ISEI量表進行測量和評分;用政治經濟學視角,從整體上把握2000年至今我國的社會結構變遷及社會各階層間的流動狀況。
所用數據為國家統計局公布的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16歲-64歲之間的抽樣統計數據。通過用ISEI量表測量與評分,結果如表2(詳細數據略)。
通過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分析,相對于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而言,23-25分組占總人口的比例由第五次普查數據的64.2%下降為第六次普查數據的56.32%;同比下降7.88%。29-32分組占全國總人口的比例由9.8%上升為12%,同比增長3%。33-40分組由過去的11.2%上升為15.8%,同比上升4.6%。43-45分組由過去的2.9%上升為5.86%,同比上升2.96%。65-69分組由過去的4.5%下降為3.17%,同比下降1.33%。85-88分組中,數據由過去的0.5%上升為0.67%,同比上升0.17%。按照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及ISEI測算的我國社會經濟地位結構圖如圖2所示。
由此可以發現自2000年至今的十多年時間中,我國“倒丁字形”的社會結構正在逐漸向著“紡錘形”社會結構緩慢地發展。具體表現為,從2000年至今,處于社會底層的農業勞動者階層比重不斷下降,而產業工人階層,商業服務業員工階層,專業技術人員階層,辦事人員階層及個體工商業等階層的比重均有上漲,這說明,我國底部階層比重正在不斷減少,中產階層比重正在不斷上升,社會整體結構正在不斷向“紡錘形”社會結構緩慢發展。
然而,從整體上看,雖然十年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我國的社會結構有了明顯的進步,但是卻并沒有從根本上改變我國“倒丁字形”的社會結構。最突出的特征仍是,社會底部階層所占比重過大,中產階層比重很小,社會資源在社會各階層間的的分配依然有待進一步的完善。一方面雖然底部階層的比重正在逐步減小,但其占總人口的比重仍然過大;56.32%農業勞動者階層意味著,我國至今仍有一半以上的人群處在23-25分的低分階層中。即使今后每十年均按照7.88%的比例下降,將這一群體的比重下降到合理水平還需要近四十年時間。另一方面,處于中間位置的中產階層比重遠遠小于合理的水平,并且增長速度還有待進一步加快。通過對比數據我們可以發現,43-45分組的比重同比增長了2.96%,但其在總人口中所占的比重只有5.86%,加上廣大藍領階層及商業服務業員工階層,這一比重也仍然不及總人口比重的四分之一,遠遠低于合理比重的要求。從這一點上來說,雖然我國現階段的社會發展取得了很多突出的成就,但我國現階段已然顯露階層固化的端倪,社會各階層間的流動雖然在不斷進行,但距理想的“紡錘形”社會結構依然還存在相當大的差距。這無疑會給未來中國的經濟發展及社會的穩定帶來嚴峻的挑戰。
關于我國現階段社會分層與流動現狀的建議與反思
政治經濟學認為,對社會資源占有的不同決定人群歸屬于不同的階層,因而保持良好的社會結構及社會流動的關鍵在于如何使社會資源在社會各階層間得到真正公平合理的分配。我國目前在很多領域存在社會資源分配嚴重不公的現狀,使我國在經濟高速發展的同時,社會結構呈現出兩極分化的極端不平衡的格局。這在某種程度上助長了階層固化以及社會貧富差距的擴大。例如,我國的城市和農村之間存在著嚴重的社會資源分配不平衡現象,一方面,城市的發展要遠遠高于農村,城市生活的居民占有的社會資源要遠遠多于農民所占有的社會資源,城鄉之間收入分配存在著嚴重問題。另一方面,我國戶籍制度的存在,使農民由農村向城市流動的進程受到了極大地限制。即便農民可以進城打工,也只能處于次級勞動力市場;在福利、收入等方面遠遠低于城里人。從而使我國56.32%人群,至今依然被束縛在社會的最底層,社會問題屢見不鮮。因此,推動我國社會結構轉型,最關鍵的問題是如何使社會資源在各階層間得到合理公平的分配。政治經濟學認為,只有真正做到社會成員對社會資源占有的公平,才能從根本上消除社會各階層間的差距,實現社會各個成員間的真正平等。
由于我國生產力發展水平比較低以及上世紀五六十年代過分平均而得到的經驗教訓,使我們不可能在現階段的分配過程中達到絕對平均的理想狀態。因此,在一次分配中無法實現絕對的占有自由,那么就需要在二次分配的過程中更加注重公平。其中最重要的是在分配過程中盡力做到機會公平、程序公平和結果公平,從而打破社會階層固化的尷尬現狀。這就要求政府要盡自己最大的努力為社會各階層向更高一層的流動掃清障礙。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生產力發展水平有了極大程度的提高。然而,各類社會問題也隨之而來。社會貧富差距拉大,社會資源在各階層間的分配存在嚴重不公等問題日益成為每個中國人關注和討論的焦點。目前,中國的人均GDP即將突破4000美元大關,步入中等收入危機高發的危險門檻。中國能否解決好中等收入危機,將對我國能否順利建成小康社會有著重要的影響。采取有效措施推動社會資源在各階層間的公平合理的分配,加快我國社會結構的轉型迫在眉睫。因此,一個合理、公正、和諧的社會,一定是社會結構良好,社會資源分配公平,社會各階層間通暢流動,公平公正的社會。這不僅是筆者對未來中國發展的希望和追求,同時也是黨和國家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經之路。
1.李強.社會分層十講[M].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1
2.李強.社會分層與社會空間領域的公平、公正[J].中國人民大學學報, 2012(1)
3.亞當·斯密.國富論[M].陜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6
一、現狀產生的原因
中職德育課程的教材內容與現代社會的內容不接軌,內容落后,時代感不強,學生上課不喜歡,有些案例用的素材還是20世紀90年代的,出生在20世紀90年代的學生壓根不理解、不明白,導致上課不帶勁。
教學方法單一,如果只是采用傳統的案例教學法,那么教師在備課時所做的準備就會相對少許多。然而一味地填鴨式教學已經不能滿足學生的需要,所以導致德育課在學生的心目當中是枯燥無聊的政治理論課。
教師自身的原因,教學思維觀念不能及時更新,以生為本不能夠做到,擔心學生問的問題自己回答不出來,所以希望用傳統的講授式上課,甚至連互動都很少。
二、合作式教學的內涵
我們所講的合作式教學,其一應該是教師創設一個情境,然后拋出問題,學生在這之中創造,最后共同達到教師教學設計中的這一個環節的意義,這是教師與學生的合作。其二應該是學生與學生之間的合作,合作式教學講究將一個班的學生分成小組,然后小組間進行溝通與合作,在這個過程當中,培養學生的思考、溝通以及合作的能力。
三、合作式教學法在《經濟政治與社會》這一學科中的運用
1.問題情境創設的重要性
教師應創設符合學生實際的問題情境。在上課的過程中發現,教師拋出一個適合學生的問題,那么學生的參與度、活躍度會得到空前提高。所謂適合學生的問題,即教師在備課時應充分考慮到這個班學生的文化程度、年齡層次、性格特點以及結合生活實際。因為太復雜的問題,學生沒有思考的動力,而簡單些的問題,學生又會覺得幼稚,不愿作答。所以創設問題情境時,教師應“投其所好”。
學生在情境中所要思考的問題來源,可以是普遍學生身上存在的現象,歷屆畢業生及低年級的學生;可以結合社會熱點,假設問題的存在;可以是教師的自身經歷;更有甚者是就在本堂課當中所發現的問題。
2.創設情境,開展合作式教學
我們拋開這樣一種教學模式:上課鈴聲一響,教師開始照本宣科地講授本節課的相關知識點。在《經濟政治與社會》這一本書當中,例如第一課“商品的交換與消費”。教師可先創設問題情境:“同學們平時都喜愛去哪里購物呢?所購之物是不是都可以稱之為商品呢?”在學生做出初步思考并回答之后緊接著引出知識點:“什么是商品?”然后結合知識點幫助學生解決之前所提出的兩個問題。
接著根據已經分好的小組,提出需要進一步探討的問題:“買了之后的東西還是不是商品?”“請同學舉出這個教室里面能稱得上是商品的東西。”“錢、腎、人都是不是商品呢,為什么?”
在這個過程中,學生有對知識點不理解的情況可以向教師請教,激發了學生主動發現問題并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在這樣一門課程當中感受到思考所帶來的喜悅。教師也可在這個過程中發現合作式教學法在與本班學生接觸時所產生的問題,從而能夠及時找到解決的方法。這也是合作式教學法中學生與學生合作的一個意義所在。
四、合作式教學法的意義
學生需要在游戲中,在與教師、同學的互動中得到對自己的一種肯定。
德育課程應該是讓學生參與進來,在參與過程當中學會思考,學會溝通與合作。而不是做一個旁觀者,因為如果是旁觀者的話,他可以隨時離場。
對教師教學能力的進一步提升。合作式教學要求教師創設情境,引導學生進行思考與合作,也就要求教師在做教學設計時,一定要合理并精彩。
[關鍵詞]公平;效率;個性自由;社會發展
[作者簡介]李西杰,蘇州大學管理學院博士生,江蘇科技大學人文社科學院助教,江蘇鎮江212003
[中圖分類號]B82-05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2728(2008)04-0021-03
市場需要秩序,市場經濟需要完善的制度安排。改革開放三十年來,中國在政治、文化、意識形態和社會生活等諸領域逐步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框架。對于規則和制度的理性分析與設計,“我們不應只滿足于聽任市場在合同自由的普遍原則下發展出恰當的制度”,國家有必要經過深思熟慮設計出各種制度安排(法律、政策、規章制度等),來實現種種社會秩序的完善以及人的自由發展。
一
制度安排或者說制度建設、制度設計主要是指人們或組織按照一定的理性原則,通過制度的設計、選擇、創新以有效地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和秩序。制度安排是一種規則或規范及其運作方法或操作程序的設定,是人類的一種理性選擇。這種設定和選擇的過程,既包含著社會制度的進化和變革,又反映著創新的價值追求和倫理意蘊的考量。
制度安排具有規范行為方式、維持社會秩序的工具理性特征。現代社會由于利益多元化導致人們價值追求的多元化,存在著各種不同的生活方式,道德相對主義盛行,從而導致了現代社會道德領域的倫理危機和社會領域的各種意識行為混亂。這種危機與混亂的出現并不在于人們道德“斗爭意識”或自主意識的增強,而在于缺乏一種旨在達到主體間“在理性論證基礎上的共識(程序共識)”的交往程序。從功能主義角度而言,“制度減少了人類關系的不確定性。它們規定了正當行動的范圍,這就是,一個游戲的規則規定了一種結構,在其中選手可運用特定的角色和地位的資源來自由地追求戰略運動”。在制度框架內的社會行為方式與交往實踐總具有某種“策略和準則”,這種“合理的策略準則立足于對允許的行動的一種分析,這些允許的行動是個人和集體按照對自身利益、信仰及相互計劃的推測決定的”。因此,面對當代社會種種危機,“不能僅僅強調個人的正當的行為,而是還更應強調正當的結構。道德應不再是作為對個體行為的評判標準,而應被視為在一個對所有市場參與者都有約束力的條件中起作用的重要因素”。
制度安排作為一種工具理性的“程序共識”同時具備基本社會價值理性。保障社會制度體系和社會生活有序、和平地運行,有賴于政治體系及其政治制度能夠獲得社會成員的普遍支持,即制度所內蘊的價值被真正理解,從而使制度安排獲得普遍的價值認同。政治體系和政治制度的穩定的決定性因素不是來自于政治機構或政治制度本身,而是來自于社會成員在這些基本的規范和制度框架中活動,遵循這些基本規范和制度(其中主要以法律為形式)確立的標準和秩序,從而表現為社會生活的穩定性和秩序性。缺乏這種穩定性,制度的合法性即缺乏一種內在價值理念支撐,從而造成制度的自發性變遷。韋伯認為,一項統治的合法性有賴于人們對統治正當性的認同,即任何形式的統治,只有當它被人們認為是具有著“正當”理由的時候,才為人們所服從,并從而具有合法性。只有當制度所彰顯的新的價值系統轉化為人們的普遍思維、日常行為方式、對各種事物習慣性的及時反應時,它方才真正獲得人們的自覺認同。唯其如此,制度規范才能發揮應有的效率或者說效力,同時也減少不必要的成本支出,節約社會成本和制度成本。
二
制度安排的合理化配置,一方面在于追求一種社會公平形態的產生與維持,從而達到一種道德的社會秩序目標;另一方面,效率是制度安排獲得價值認同的一個重要根源,或者說制度設置的目的在于社會生產、生活效率的優化。制度的效率主要體現在對社會行為的規范力度。制度安排存在著制度績效問題,即“與制度相關的政治交易費用”。按照諾斯的認識:“政治市場的效率問題是問題的關鍵。如果政治交易費用較低……其結果就是有效的產權,但是政治市場的高交易費用及行為者的主觀偏好,往往導致產權無法誘導經濟增長,組織也不能作為創造更有生產率的經濟規則的激勵。”也就是說,無論如何取得效益最大化的行為準則對國家社會意義重大。所以具有一個好的行為準則對一個社會來說是至關重要的,實際上要想取得交易成本低的經濟市場和有效的政治市場。也需要這種誠實的、合乎理性的、好的行為準則。從效率角度評價制度的合理性意味著,只有在給定有效資源條件下改善績效的專業化水平才有助于效率提高。“檢驗一個國家的制度實施機制是否有效主要看違約成本的高低。”也就是“現實的制度”(所謂現實的制度是制度的兩個方面之一。羅爾斯指出:“一種制度可以從兩個方面考慮:首先是作為一種抽象目標,即由一個規范體系表示的一種可能的行為形式;其次是這些規范指定的行動在某個時間和地點,在某些人的思想和行為中的實現。”的實施成本問題。
制度安排上的效率與公平標準具有雙重價值考量。首先,由于制度在政治倫理視閾中被理解為通過一定程序設計制訂出來并依靠政治力量硬約束于社會的正式制度。因此,制度安排本身必須能夠保障政治力量作用的有效發揮。也就是這種制度自身品質合乎公平與效率并重原則。制度尤其是政治制度的目的是維護社會秩序,為社會發展提供一個良好的社會制度環境,“制度減少著協調人類活動的成本,因而它對于理解人際交往具有重要價值”。一種具有合理性的制度能夠更加有效地促進個人在制度環境中的適應性。阿馬蒂亞?森指出:“即使最終沒有一個人有直接的理由去關切正義和倫理,正義和倫理因素還是可能對經濟成功具有工具性意義。并且可以通過這種優勢,比它們的對手更好地在社會行為規則中生存下來。”即一方面,制度安排具有合法性效力,它以制度實質合理性為追求;另一方面。通過善惡等價值標準或程序標準來實現對其品質的評價,它不涉及體系外在的社會問題以及其他制度體系和人的基本問題,這種制度品質包括諸如個人免受恐懼和強制的自由、公正、安全、和平、經濟福利、宜人的自然環境和人工環境等普適價值理念;同時,從制度安排的效能來講,良好的制度規范會鼓勵人們自覺地“抑惡從善”,而不健全的社會制度則為“從惡”提供方便,甚至會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行善”的愿望和動機。民眾的道德狀況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社會為其所提供的社會結構方式,以及社會調控手段的內容和方式,這不僅需要有善的價值引導與精神塑造,更需要有合理的社會結構及其在整個社會,尤其是在公共領域,建立公正有效的社會行為規范,在制度中體現道德的精神。
其次,該項制度的社會目標必須明確。現代多元民主社會的制度社會目標在于追求一種“多元價值體系內的相互依賴性”,也就是實現多元交往的程序共識。制度安排不僅構成利益調整、權力(權利)配置的基本社會力量,也是提升社會成員道德素質的必要條件。從價值論角度評價制度安排,它的標準是公平與效率的統一。這種統一在社會資源配置、秩序維系上意味著社會秩序的制度化、可操作化,而在道德建設上意味著人的利益可感受性的平衡與完善。制度安排必須定位于道德與社會政治之關系形態基礎之上,即現代制度安排意在確立何種道德體系在整個社會治理體系中的意義、作用、價值等。
制度的正義是制度效率發揮的前提或基本保證。就社會而言,“一方面,社會越是公平,每個人的貢獻與所得便越一致,每個人的勞動積極性便越高;社會越不公平,每個人的貢獻與所得便越背離,每個人的勞動積極性便越低,從而效率也就越低。另一方面。社會越公平,人們損害社會或他人與損害自己便越相等,人們損害社會和他人的傾向便越小,從而社會活動的總體效率便越高;社會越不公平,人們越是利己,人們損害社會和他人的傾向便越大,從而社會活動的總體效率便越低”。制度系統之所以建立,是因為一個社會的成員要在一起過共同的社會生活,而這種社會生活就像一個巨大的社會游戲,需要由一定的規則來加以構成和調節。從道德的角度來辯護,要求制度規范體系符合正義原則;從技術的角度加以辯護,要求制度規范體系符合效率原則。制度本身蘊涵了正義與效率兩個目標,衡量其優劣最終是看它在多大程度上實現了公平與效率的統一。恩格斯說:“社會的公平或不公平,只能用一種科學來斷定,那就是研究生產和交換的物質事實的科學――政治經濟學。”判斷一個社會的政治制度的合理性在根本上要看這種制度是否促進生產力的發展。“如果一個體系由于無效率和生產不足而不能滿足人的根本需要或不能實現人的潛能,維護它就不僅是不合理的,而且是不道德的,至少是不人道的。”效率與公平既是制度合理性評價的一個基本標準,也是修正制度的內生力量,制度創新就是在圍繞平衡公平與效率之關系的實踐中達致統一。
三
對公平與效率的價值追問最終指向于社會正義問題。社會正義包括兩個向度:人的個性自由和社會進步,個性自由一方面意味著社會能夠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為社會成員的自由、平等發展。經濟自由、道德上承認個人人格對自由的本質依賴關系必須通過政治上基本權利的保障,也就是由傳統的專制統治向現代民主政治轉變。“正義是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正象真理是思想體系的首要價值一樣。”評價制度的道德尺度是公正(公平和正義),正如羅爾斯所說的那樣,“適用于制度的原則決不能和用于個人及其在特殊環境中的行為的原則混淆起來”。正義的主要問題是社會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權利和義務,決定由社會合作產生的利益之劃分的方式。
人的個性自由發展的根本意義就在于人真正認識到自身的價值,認識到自身的需求。全面開放的市場日益強化著國家之間、民族之間、部門之間、生產經營單位之間以及人與人之間的交往與合作,從而使人在平等的多層次的交往中形成較為豐富的社會關系,同時獲得了自由發展的機遇。這正如馬克思所指出的:“如果說經濟形式、交換,確立了主體之間的全面平等,那么內容,即促使人們去進行交換的個人材料和物質材料,即確立了自由。可見,平等和自由不僅在交換價值為基礎的交換中受到尊重,而且交換價值的交換是一切平等和自由的生產的、現實的基礎。作為純粹觀念,平等和自由僅僅是交換價值的交換的一種理想化的表現;作為在法律的、政治的、社會的關系上發展了的東西,平等和自由不過是另一次方的這種基礎而己,而這種情況也已為歷史所證實。”人的自主本性決定了自由是人的永恒和最高追求。
[關鍵詞]社會組織;政策參與;公共政策
[中圖分類號]D6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2426(2010)09-0016-03
近幾十年來,非營利組織在世界范圍內迅猛發展,引發了一場全球“結社革命”,上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的社團革命也悄悄展開,發展到今天,星星之火已成燎原之勢。社會組織是指獨立于政府和企業,具有非營利性、非政府性、公益型、志愿性等特性的組織形式,它主要包括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三大類。截至2008年底,全國共有社會組織41.4萬個,其中,社會團體229681個,民辦非企業單位182382個,基金會1597個。[1]社會組織的數量不僅逐年快速增多,整體質量、服務能力和社會影響力也在不斷增強。目前,我國社會組織已成為社會建設的重要載體,在滿足社會需求、提供公共服務、參與社會管理、均衡群體利益、協調社會關系、積累社會資金、化解各種危機、加強溝通交流等各個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黨和政府非常重視社會組織的發展和它對社會建設的重要價值,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把社會組織建設擺到了“四位一體”的突出位置并進行了多方面論述,如“重視社會組織建設和管理”,“發揮社會組織在擴大群眾參與、反映群眾訴求方面的積極作用,增強社會自治功能”,等等。因此,深入系統地研究社會組織相關問題是理論和實踐的雙重要求。
一、社會組織參與公共政策的必然性
1.社會組織進行政策參與是擴大公民有序參與,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徑
實現民主政治是世界各國政治發展的方向和目標,黨的十七大報告首次提出了“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的新命題,并把民主理念擴展到了“從各個層次、各個領域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的新高度。可見,公民以社會組織的方式進行政策參與具有正當性和合法性,是民主政治的產物,同時又是現代民主在政策領域的體現。
2.社會組織進行政策參與能夠保證決策信息的充分性,實現決策過程的民主化、科學化
政策學家邁克爾•豪利特和M•拉米什認為:“政策制定是一個信息高度密集的過程,擁有信息的人通常會扮演重要的角色”[2],而由于“完全信息”的不可實現,作為公共政策制定與執行的核心主體的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時面臨的最大難點是如何全面、準確、充分地搜集信息以提供決策的依據,而作為決策次主體的社會組織能夠反映社會各種利益要求,可以為政府制定公共政策提供更多的有效信息,而且,社會組織還參與政策執行、反饋過程,在一定程度上監督了政府的行為,從而保證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
3.社會組織進行政策參與能夠保證公共政策的公共利益取向,實現和擴大公共政策體系的合法性基礎
公共政策的核心問題就是實現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制定公共政策的過程就是利益相關方的博弈過程,但公共政策具有公共性,它不能只為少數人服務,必須代表大多數人的利益,這樣才能擴大公共政策的合法性基礎,但由于政府的“自利性”,政府某些時候會借社會利益之名行機構私利之實,對社會資源作傾向性分配,而社會組織作為反映、表達和代表各種利益要求的利益表達主體,可以通過有計劃地向政府反映公民的利益訴求來協調社會各方面的利益關系,監督政府的行為,保證政策的公共利益性,增進公共利益和社會福利,從而加強公眾對政策體系的認同和忠誠。
4.社會組織進行政策參與能夠緩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最終實現社會公正
社會組織是聯系政府和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是公民行使“話語權”的主要方式,社會組織進行政策參與的方式是溫和的,安全的,積極的,可以防范或減少容易影響社會安定的利益表達方式,例如,而且社會組織非常重視可持續發展的戰略目標,特別關注社會邊緣階層、弱勢群體以及少數人的需求,這在一定程度可吸納和緩沖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可持續發展,并最終實現公平正義。
二、我國社會組織參與公共政策的現狀分析
1.目前我國社會組織政策參與的主要方式
(1)部分地區、部分類型的社會組織的政策參與具有一定的制度化通道。在涉及制定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公共政策時,中央政策規定了要公開聽取意見的原則。例如,2008年3月21日國務院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的《國務院工作規則》中第十九條規定,國務院在作出重大決策前,要根據需要通過多種形式,直接聽取派、社會團體、專家學者、基層群眾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3]根據中央政策精神的指導,一些地方政府、特別是經濟發達省份,已經積極探索、出臺了關于社會組織參與公共政策的制度規定,為社會組織參與公共政策提供了制度保障。例如,深圳市提出,要健全政府與社會組織的溝通協調制度,建立雙方聯系溝通的常設平臺。對于行業協會、商會等經濟類社會組織,無論是國家,還是地方,基本都有保證其參與公共政策的相關規定。
(2)社會組織以多種方式直接參與公共政策。社會組織可以為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供有翔實資料作支撐的提案,或向政府決策部門提交專業性較強的調查報告。例如,2006年,在民間力量連續3年的推動下,376名代表在全國人代會上聯合提交了關于加快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議案,成為當年會議聯名人數最多的議案。
(3)社會組織以間接形式影響公共政策。社會組織通過組織論壇、會議,邀請包括政府智囊在內的人士參加,聯合媒體公開呼吁或發行出版物等方式間接影響公共政策的制定,參與并監督公共政策的執行。例如,2009年12月全球哥本哈根氣候大會召開之前,國內有較大影響力的民間環保組織共同起草了《2009年中國公民社會應對氣候變化立場(草案)》并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大會召開期間,十多家民間環保組織自發參會。不能否認,近十幾年,我國民間環保組織對環境政策的出臺和環保工作的開展起了很大的推動作用。
2.目前我國社會組織政策參與存在的主要問題
(1)渠道。雖然部分地區和某些類型的社會組織參與公共政策有了一定程度的制度保證,但總體來說,社會組織的政策參與仍缺乏普遍意義的、廣泛的制度保證,而且目前的制度設計多帶有宏觀性,落實困難,導致大多數的政策參與活動具有短期性、不確定性、偶然性,多流于形式而沒產生實效。例如,由于教育公益組織與教育部之間缺乏制度性聯系渠道,民辦教育企業家、學者和公益人士為了影響公共政策只能在相互合作的基礎上“各顯神通”,或者依靠私人關系直接向領導反映情況,或者通過新聞媒體制造輿論引起公眾和相關領導的關注等方式進行非制度參與,這些參與能否及時有效及影響的程度如何都帶有極大的不確定性。
(2)信息。政策參與與信息公開密不可分,翔實的信息是有效參與的前提,雖然我國從上世紀90年代以來各級政府逐步推行信息公開,但由于政府的“自利性”,各級政府仍存在壟斷與自身利益密切相關信息的現象,導致社會組織所獲得的政策信息的缺乏和失真,從而使社會組織政策參與缺少必要的前提,也使有效的政策參與缺少必要保證。
(3)組織。由于我國社會組織發展的歷史較短,仍處于起步階段,所以大部分社會組織自身建設存在諸多問題。例如,許多社會團體官辦色彩濃厚,對政府有較強的依賴性、志愿性,非政府性較弱;部分民辦非企業單位盈利色彩濃厚,非營利性較弱;一些基金會的組織機構不健全,董事會制度形同虛設;大部分新社會組織的組織化程度較低,自身缺乏凝聚力和政策參與的能力等等。
3.現存問題的原因剖析
(1)“官本位”的傳統行政文化是阻礙社會組織政策參與的思想根源。“官本位”思想是中國幾千年封建社會的政治文化的代表,它指的是以社會的掌權者、統治者、管理者為中心位置。在封建社會,整個社會納入國家行政系統的控制之下,所有的人和部門之間有著明確的上下級關系,并最終服從最高的統一的行政控制,這種龐大精密的官僚體系,既促成了“官本位”思想的根深蒂固,也是“官本位”思想反作用力的最好體現。“官本位”思想培養的都是“順民”,社會成員習慣于政府的統治,對高高在上的政府“心存敬畏”并“敬而遠之”,所以,對由政府以外的組織來承擔公共管理職能不接受,也沒有積極主動的參與社會管理的習慣。“官本位”思想還導致了對社會組織一定程度的誤解,例如,認為社會組織具有“民反官”的意味,某些類型的社會組織敏感性較強,是社會的不穩定因素等,這些錯誤認識都阻礙了社會組織的政策參與活動的開展。
(2)政府職能轉變滯后。我國行政體制改革的關鍵是轉變政府職能,真正實現政企分開、政社分開。所謂“政社分開”就是不應由政府管理的事項和可由社會組織承擔的職能要轉移出來,交給社會組織承接,減緩政府的壓力,而在計劃體制向市場體制轉型過程中,由于政府和社會組織的職能不明晰,政府職能轉變相對滯后,很多社會事務的發起、運行和管理仍由政府來承擔,這樣勢必會侵吞社會組織的活動空間。
(3)社會組織的發展長期缺乏制度保障。社會組織的政策參與能力與社會組織的自身發展程度密切相關。近幾十年來,雖然國家和政府越來越重視社會組織問題,為加強社會組織的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但總的來說,我國有關社會組織的制度建設落后,許多制度不符合社會組織發展的客觀要求,某些社會組織發展急需的制度仍處于空白狀態。一是現有的社團、民非、基金會三個條例立法層次低,缺少《社會組織法》等具有較高立法層次的基本法律,社會組織的設立、性質、地位、作用等仍沒有進一步明確的規范。二是目前實行的由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機關進行雙重管理的體制,對社會組織獲得合法身份設置了較高的門檻,很多活力較強的民間組織只能處于尷尬的“非法”境地。三是社會組織在稅收減免、工資福利、社會保障等方面缺少系統配套的政策,限制了社會組織的生存和發展空間。四是由于缺乏必要的信息公開制度、監管制度和評估制度,社會組織的自身建設缺乏外部推力。
(4)我國公民社會的發展僅處于初級階段。社會組織是公民社會的載體,社會組織的發展程度取決于公民社會的發展水平。公民社會是上世紀90年代初從西方語境下引入過來的概念體系,所以,現代意義的公民社會在我國發展的歷史并不長,總體來說,我國民眾仍不具備作為成熟的公民社會成員所必需的“公共精神”、“公民意識”、“公民人格”,所以,社會組織的發展及政策參與活動也不可能達到理想狀態。
三、解決我國社會組織政策參與問題,發揮公共政策最大效應的具體路徑
1.領導干部要樹立社會治理理念
隨著“小政府,大社會”管理模式的提出,領導干部不僅要擺脫傳統封建“家長制”的束縛,變“管理”觀念為“服務”觀念,更要盡快樹立社會治理理念。治理理念本質上是一種參與型、合作型管理,它要求政府與公民對公共生活進行合作管理,公共行政的主體不僅僅只有政府,還有市場和社會,三者在透明、協作的基礎上相互拾遺補缺,形成共同治理的良好格局。社會組織的政策參與權利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不是政府的“恩典”,政府沒有權力壟斷公共信息和公共政策的決策權。領導干部只有切實的樹立起治理理念,才能根本認識社會組織政策參與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才能積極的面對以及創造條件保證政策參與的實現。
2.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構建政府與社會組織的新型伙伴關系
明確政府的“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的步伐,不僅要在確認社會組織承接能力的前提下把屬于社會組織的職能歸還給社會組織,還要切實下放權力,鼓勵社會組織積極獨立的政策參與。此外,要正確定位政府與社會組織的關系,構建政府與社會組織的對話合作模式,建立二者的“伙伴”關系,我們可以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特別是英國的經驗,“通過法律、合作框架協議、備忘錄等形式建構公共合作行政的框架結構”[4],從而調動、整合資源。政府還要以購買公共服務的契約方式大力扶持社會組織的發展,為其發展提供資金支持并進行資源監管。
3.加快建立和完善有關社會組織政策參與的法律體系,拓寬參與渠道并提供制度保證
健全的法律體系不僅能夠使社會組織的各項日常活動有法可依,而且能夠明確社會組織在政策參與中的合法地位與責任,加強社會組織對政府活動的監督,所以從法律法規或制度設計層面保證社會組織政策參與的權力是實現其有效參與的根本途徑。對于這樣一項浩大的艱巨工程,我國應從國情出發,在不同層次上逐步完善社會組織的法律體系,特別要盡快完成與政策參與相關的法律和制度的增補、調整和修改工作。例如,可通過中央或地方法規,賦予一定資質的社會組織旁聽會議、發言、環評論證的權利,并制定操作性強的實施規則和辦法。
此外,要拓寬社會組織政策參與的渠道,不僅重視政策的制定,還要完善加強社會組織在決策、執行、監督和評價反饋中的作用。雖然近幾年各地試行了政務公開、信息等各項制度,但有關決策效果的評估制度并沒有建立起來,因此,有必要就決策的評估標準、方法、程序、結果的反饋等方面,對社會組織的參與作出規定并形成制度化的渠道。
4.加強社會組織的自身建設,提高政策參與能力
加強社會組織的自身能力、完善內部治理是拓寬其政策參與的必要條件,所以社會組織要富有使命感和責任心,加強自身的組織建設。例如,社會組織要多方吸引人才、加強培訓,提高組織的專業素質;轉變以往對政府“等、靠、要”的依賴思想,通過宣傳自己擴大知名度拓寬籌措資金渠道;健全組織機構、建立法人治理結構,規范組織行為;建立強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和評估制度,通過構建多元立體的全方位自律和他律機制,提高社會組織的公信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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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邁克爾•豪利特,M•拉米什.公共政策研究:政策循環與政策子系統[M].龐詩譯.北京:三聯書店,2006:99.
[關鍵詞]工業化進程;工業化;城市化
[中圖分類號]F2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2426(2010)09-0030-05
準確把握遼寧經濟社會發展的階段性特征,在新的起點上實現科學發展、創新發展、和諧發展,打造更具競爭力的產業優勢,更具影響力的創新優勢,更具吸引力的環境優勢,是全省人民對遼寧“十二五”時期的新期待,也是全面振興遼寧老工業基地的新使命。
一、遼寧總體上已進入工業化后期
工業經濟替代農業經濟成為國民經濟中占主導地位的經濟形態,被稱為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工業化進程階段,它是現代化進程的必經之路。按照國際上通用的評價標準,對工業化進程采用人均GDP、三次產業結構、工業內部結構、就業結構和城市化率等5個指標進行綜合評價。
1.人均GDP水平
人均GDP是衡量國家或地區經濟發展狀況的指標,也是劃分工業化發展階段的重要依據。按照錢納里的工業化發展階段研究成果進行比對,工業化進程以人均GDP水平劃分為6個發展階段。
錢納里的結論是在美國上世紀70年代的數據基礎上得出的。因此,需要將現在的人均GDP數值換算成1970年的人均GDP數值。2009年遼寧省人均GDP為34898元,折成美元大約為5100美元。參考其他相關研究成果,考慮匯率、人民幣實際購買力及通貨膨脹率的影響,2009年的人均GDP5100美元大致相當于1970年的1900美元。從這一指標判定,遼寧處于工業化中期后半階段。
2.三次產業結構
西蒙•庫茲涅茨等經濟學家的研究表明,工業化演進階段可通過產業結構的變動過程表現出來。在工業化初期和中期,產業結構變化的核心是農業和工業之間“二元結構”的轉化。工業化起始一產比重較高,二產比重較低;隨著工業化的推進,一產比重持續下降,二產和三產比重相應提高,當一產比重降低到20%以下并且二產比重上升到高于三產時,工業化進入中期階段;當一產比重降低到10%左右,二產比重上升到最高水平,工業化進入后期階段,此后二產的比重轉為相對穩定或有所下降。
2009年遼寧省三次產業比重為 9.4:51.9:38.7。第一產業比重已經降到10%以下,從這個指標判定,遼寧已經進入工業化后期階段,第二產業的比重會逐漸轉為相對穩定或下降。
3.工業內部結構(產出結構)
衡量工業化發展水平的工業內部結構狀況指標,依據制造業增加值占總商品生產部門增加值的份額來劃分。總商品生產增加值大體上相當于第一產業、第二產業增加值之和,制造業增加值占總商品增加值的比重在20%以下為前工業化階段,20%-40%為工業化初期,40%-50%為工業化中期,50%-60%為工業化后期,60%以上為后工業化階段。
遼寧省相關統計資料顯示,近兩年制造業增加值占總商品增加值比重在65%左右,已經超過了60%的分界點,據此判定遼寧已經進入后工業化階段。
4.就業結構
就業結構反映了一個國家或地區對勞動力資源的利用狀況以及經濟發展水平。參考中國社科院研究成果,采用第一產業就業比重作為就業結構的衡量標準。
2008年,遼寧一、二、三產業就業比例為31.9∶27.5∶40.6。就業結構顯示即將結束工業化中期階段,進入到工業化后期階段。
5.城市化率
城市化率在工業化中期階段應該達到60%以上。據相關部門統計,遼寧的城市化率為60.5%,基本處于工業化中期與后期分界線上,已經達到了工業化后期階段指標要求。
對遼寧人均GDP、三次產業結構、工業內部結構、就業結構和城市化率5個指標的分值,按照不同的權重,經過加權平均,得出綜合評價指數,遼寧2009年工業化綜合指數為70,已經進入工業化后期。在中國社科院2005年《中國工業化進程報告》的研究成果中,遼寧工業化水平綜合指數為63,位列上海、北京、天津、廣東、浙江、江蘇、山東之后,居第8位,處于工業化中期后半階段。經過4年的努力,遼寧工業化綜合指數大幅提高,現已進入到工業化后期階段。
一般來說,在工業化后期,二產業比重接近最高水平,“重工業化”明顯,即重工業或資本品工業的比重顯著上升。工業化中后期是由工業高速增長向服務業高速增長的轉折時期,產業動力則以高加工度工業和現代服務業為主。引領產業升級的主要因素從由資本和勞動的投入轉向技術要素投入,科技創新開始成為推動產業升級的主要動力。在各類需求中,生產需求、投資需求的增長是總需求增長的主角。資本投入仍然是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對經濟增長的貢獻最大,但趨勢逐步下降。消費作用逐漸增強,消費結構中,服務消費增長加快,交通、通信、文化娛樂等消費需求在居民消費支出結構中的比重不斷增長。
二、“十二五”期間遼寧的階段性特征
依據遼寧進入工業化后期的基本判斷,結合國際國內的發展環境以及后危機時代經濟發展的特點,“十二五”期間將是遼寧經濟發展的高速增長期,也將是各類矛盾的凸顯期。新舊體制相互交織,互為作用,經濟轉型和社會轉型的過渡特征更為明顯。
1.新一輪經濟高速增長期
從經濟總量和增長速度看,遼寧已駛入高速發展的快車道。自2003年中央提出振興東北戰略以來,全省經濟總量一直保持了兩位數的增長。2009年遼寧GDP超過15000億元,財政收入1600億元,固定資產投資13000億元,利用外資150億美元,人均GDP超過了5100美元,經濟發展的某些方面已大體同中等發達國家水平相當。
從發展趨勢看,遼寧已經站在了一個高增長的歷史新起點。近年來,國家振興東北政策的支持,遼寧自身發展戰略符合實際,措施到位,不僅主要經濟指標相繼跨上新的臺階,而且經濟發展協調性增強,經濟運行質量提高,經濟結構逐步優化,民生狀況持續改善,呈現出又好又快的發展態勢。未來幾年,投資拉動效應還將繼續推升遼寧經濟的快速增長。從2008年起全省固定資產投資超萬億,今年預計接近2萬億。如此強勁的投資拉動必將帶來相關行業的跟進發展,提升全社會的整體發展水平。
遼寧是工業大省,具有雄厚的工業基礎。隨著經濟結構不斷優化升級,現代裝備制造業和高加工度原材料工業逐步成為“主流”,過去曾是短腿的現代服務業和縣域經濟呈現出高速增長態勢。憑借厚重的重化工產業優勢和良好的產業素質,以及國家積極的宏觀經濟政策,在未來一個時期遼寧還將得到長足發展,這個勢頭不會減弱。按照遼寧多年來實施的“兩個不低于”奮斗目標,“十一五”末期GDP有望實現17000億元,“十二五”期間將會實現30000億元的新跨越,人均GDP將超過10000美元。
2.沿海指向與城鄉一體的發展格局
近年來,通過實施一系列的振興戰略和全省上下的不懈努力,遼寧的整體經濟發展格局伴隨著經濟總量的躍升,與數年前相比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
一是遼寧沿海經濟帶上升為國家戰略后,對東北乃至東北亞地區經濟發展的輻射和帶動作用不可小覷,將為遼寧老工業基地的振興增添新的引擎。遼寧沿海港口是東北亞面向亞太地區最便捷的出海通道,“轉身向海”的發展戰略使遼寧沿海經濟帶形成投資洼地。一批臨海臨港產業基地初步形成,大批項目落地,這都將在未來幾年為遼寧經濟再次躍升提供基礎保障。通過挖掘及整合沿海港口資源,遼寧以港航為基礎的綜合物流水平將邁向全國一流行例。
二是沈陽經濟區作為全國最大的城市集合體,已經成為國家級新型工業化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上升為國家戰略。城市集聚、資源整合與區域協調效應又將是遼寧經濟快速發展的有力支撐。按照沈陽經濟區未來發展目標,5-10年后將建設成國家新型產業基地重要增長區,老工業基地體制機制創新先導區,資源型城市經濟轉型示范區,以新型工業化帶動現代農業發展的先行區和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和諧發展的生態文明區。沿海經濟帶與沈陽經濟區雙雙上升為國家戰略,形成沿海與腹地互動的嶄新經濟布局,這對遼寧的發展有決定意義。
三是縣域經濟的強勁發展勢頭在“十二五”期間還將延續。2008年,省委、省政府提出“3年倍增計劃”,實施縣級擴權改革等措施,縣域經濟呈現跨越發展之勢。2009年全省44個縣(市)地區生產總值達6703.6億元,比上年增長26%,比全省平均增速快了1倍。縣域財力兩年翻了一番,總量達到209.6億元,增長42.4%,高于全省平均增幅25.1%。縣域經濟占全省經濟總量的比重為44.5%,比上年提高了5.4%。
3.結構調整引領發展方式轉變
在人均GDP超過5000美元之后,消費快速擴張,服務業迅速崛起,“消費主導――服務業推動”的組合逐漸成為新的增長動力。“十二五”期間,以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為引領,投資驅動的發展模式將逐漸向創新驅動轉變,技術創新逐步成為經濟發展的主要驅動力。新能源、節能環保、高技術和信息產業,很有可能成為遼寧新的支柱產業。
今年伊始,省委、省政府提出了以增量調結構,在調整中擴增量,著力發展新興產業、提升傳統產業、淘汰落后產業,形成更具競爭力的產業體系的發展方向。按照這一目標,遼寧未來的新興產業要在全國有競爭力,在世界有影響力。服務業尤其是生產業被確定為未來發展的重點,第三產業在全省經濟中的比重將有大幅提高。夯實農業發展基礎,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形成城鄉一體化發展的新局面,也將在“十二五”期間成為遼寧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主要任務。
4.城市規模膨脹和城鎮化建設提速
“十二五”期間,遼寧城鎮化將呈現出“發力加速”的新態勢。遼寧沿海經濟帶依托現有區域中心城市,重點建設大連、營盤、錦葫和丹東4大都市區。作為遼寧沿海經濟帶的核心,大連市提出了“全域城市化”的宏偉藍圖。營口市要在沿海1600平方公里的區域內推進城市化,打造百里濱海生態城。錦州的白沙灣行政生活區、盤錦的濱海新城和葫蘆島的北港工業區等也都在加緊建設之中。遼寧面向大海加快規劃建設城市,一個功能完備、環境優美的沿海城市帶,正與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沿海經濟帶一起成長。
沈陽經濟區城際連接帶上數座新城密集崛起,新市鎮建設如火如荼。為統籌城鄉發展,推進城鎮化,省政府決定在沈陽經濟區城際連接帶上規劃建設33個新城和新市鎮。其中新城人口規模在10萬人以上,新市鎮人口規模在5萬人以上,并且實現行政體制、用人機制、政府服務機制、投融資機制、土地管理機制等方面的創新,使其成為綜合配套改革的示范城和示范鎮。
5.要素制約問題日漸突出
“十二五”期間,隨著遼寧沿海經濟帶、沈陽經濟區的開發推進以及工業化進程的加速,對土地、資源、人才等的需求都大大增加。
能源和礦產資源的供求關系漸趨緊張,受到儲量、生產能力的限制,其對外依存度會逐步提高,外部調入比例將持續增加。如2008年遼寧進口的鐵礦砂及其精礦已相當于2000年的10倍,并且進口礦石的價格也在不斷攀升,直接導致生產成本的增大。
遼寧土地資源相對短缺,人均土地面積、人均耕地面積均低于全國平均水平。盡管目前遼寧工業用地和城市規劃用地與沿海發達省份比,相對略為寬松,但隨著沿海經濟帶和沈陽經濟區開發開放的快速推進,土地緊缺的制約很可能會在“十二五”期間顯現,要提前做好規劃。
隨著產業結構調整、產業不斷升級,人才需求結構也在迅速變化,對高素質勞動力和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也將是空前的,遼寧現有人才供給結構還不能很好地適應這些新變化。
遼寧的高能耗、高污染產業相對較多,重化工產業和產品的結構特征決定了對資源環境的依賴和影響比較大。盡管近年來有了很大改善,但與其他省市相比,仍屬于污染相對較高地區。產業結構的轉變是個漸進的過程,“十二五”的經濟高速增長,規模繼續擴張,仍離不開現有產業優勢。單位能耗污染可能會有所下降,但能耗污染總量仍將持續增大,環境保護任務更加繁重。
6.各類社會矛盾集中顯現
做大經濟總量仍將是遼寧“十二五”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任務。廣東、江蘇、山東等沿海省份的經濟總量已經具有了相當的規模,主要任務是調結構、轉方式,而我們的總量不大,結構也有問題。在今后的特定時段里,遼寧經濟發展仍然擺脫不了以投資驅動為主的趕超型發展模式。這就可能帶來一些發展的矛盾,比如發展速度與發展質量問題,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間的矛盾,地區間發展不平衡、分配結構不合理、貧富差距和城鄉差距擴大等等,這些都會帶來一系列社會問題。
根據國際經驗,“十二五”期間,很可能是遼寧各類社會矛盾比較集中顯現的時期。尤其是征地拆遷、土地流轉、環境整治、企業改制、就業和再就業等方面的矛盾糾紛會不斷顯現,導致社會治安壓力加大。利益格局的調整也將導致社會階層的分化和各階層的利益沖突,給社會穩定帶來較大隱患。
按照國家政策方向,“十二五”要重點改善民生,大力改善居民的社會保障、就業、生活水平、生活環境等等,現實壓力和歷史問題都要集中在這段時期逐步化解,保增長和保穩定這對矛盾,對遼寧的未來發展提出了嚴峻的挑戰。
三、遼寧“十二五”發展的主要動力
“十二五”遼寧經濟社會發展應以工業化和城鎮化為動力,實施“雙輪驅動”。通過提升工業化水平,實現產業和產品的結構升級,為社會創造更多更有效的供給;通過提升城鎮化水平,實現社會結構的轉變和消費結構的升級,使城鎮化釋放出來的需求成為拉動“十二五”遼寧經濟社會發展的內生動力。
1.城鎮化是遼寧實現新跨越的重要引擎
“十二五”時期,遼寧將繼續加快推進城鎮化,城市建設和功能完善都將提速,這不僅會產生巨大的投資需求,而且將由此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城鎮化又使更多的農民家庭從農村向城鎮聚居,從而有效地促進城鄉居民消費需求擴張,擴大市場空間,助推遼寧經濟持續快速增長。
(1)以城際連接帶建設為平臺推進大沈陽都市圈發展。逐步形成以沈陽為核心,以周邊大城市為依托,以中、小城市和中心鎮為基礎,以交通干線為主軸的集聚發展形態,城鎮等級規模結構和產業空間布局漸趨合理,構建起組合有序、優勢互補、整體協調、持續發展的城鎮體系,提高都市圈的整體功能。
沈陽經濟區內各市要按照沈陽經濟區一體化、同城化和城鄉統籌協調發展的要求,加快推進新城、新市鎮規劃建設,統籌考慮人口集聚、土地集約、產業集聚和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因素,提高新城、新市鎮綜合承載能力。逐步使農民向新城、新市鎮集中,工業向園區集中。
(2)以產業園區為依托建設遼寧沿海城市帶。遼寧沿海經濟帶既是一個新的經濟增長空間,也是一個新的城鎮化空間。加快推進遼寧沿海經濟帶城鎮化是遼寧沿海經濟帶建設的題中應有之義,既符合沿海地帶城鎮化的發展趨勢,也有利于推進區域開發和結構調整。遼寧沿海經濟帶具有良好的區位條件、基礎設施和人口承載能力,城鎮化加速發展的客觀條件已經具備。圍繞38個產業園區推進城區建設,完善城市功能,吸引人口集聚,將形成新興沿海城市帶發展格局。
(3)以人口城鎮化為目標探索統籌城鄉發展的政策安排。城鎮化必然要建立在大量農村人口向城市轉化基礎之上。通過調整城鎮化政策,將會有效改善資源配置狀況,為遼寧經濟持續較快發展提供巨大的結構調整支撐。一要探索農地的交易、流轉和抵押貸款等政策,把農民從土地中解脫出來。二要對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的戶口遷入完全放開,鼓勵農民到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購房和落戶。三要進行城鄉統一的社保改革試點,要為進城農民提供基本的社會保障,建立面向所有非農產業就業人員的失業保險、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四要建立城鄉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完善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加強技能培訓,引導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五要逐步實現農民工在公共教育、社會救濟、公共衛生等方面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2.新型工業化是遼寧實現新跨越的源動力
(1)加速工業結構優化升級,強化特色產業競爭力。突出裝備制造業的核心地位,推進先進裝備制造業基地建設。圍繞裝備制造業的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集中資金加大對骨干企業、主導產品的扶持力度,促進一批重大項目的實施建設和建成投產,提升整個行業的技術裝備水平和產品研發能力,鞏固遼寧裝備制造業的競爭優勢和地位。突出技術創新,支持一批擁有核心技術企業的技術改造。注重技術改造與技術開發、技術引進與消化吸收的結合,鼓勵企業自主創新,增強核心競爭力,用科技創新引領企業技術改造。突出擇優扶強,做大做強一批企業。優先扶持一批重點企業,支持企業優化產品結構,實現生產能力倍增和經濟效益大幅度提升,成為拉動地區經濟增長的骨干力量和促進行業發展的龍頭企業。
(2)加速特色產業集群培育,建立新型產業基地。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增量調結構、在調整中擴增量,著力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大力培育特色產業集群,在改革開放中加快新型產業基地建設。以市場為導向,以主導產業和產品為依托,利用遼寧雄厚的工業基礎,拓展和完善產業、產品鏈,培育一批功能定位明確、配套能力強、區域特色鮮明的產業集群。堅持以科技要素引領集聚各類生產要素,將科技政策、科技攻關、成果轉化、產學研合作等各種資源和手段綜合集中,引導和吸引資本、技術、人才等生產要素匯聚基地。在生物醫藥、新能源、先進裝備制造、電子信息等領域形成一批達千億規模的新興產業和高技術產業集群,使之成為遼寧區域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
(3)實施創新驅動,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十二五”期間實現經濟發展模式由資源依賴型向創新驅動型的轉變,是加快遼寧全面振興的必然選擇。用科技創新對低效益的重化工產業結構進行優化和升級,使之延長產業鏈條,擴大精深加工度,提高產品附加值。加快發展包括電子信息、新材料、生物產業等高技術產業,促進結構升級,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要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緊緊抓住技術裝備更新、工藝創新、產品創新等關鍵環節,盡快改變傳統工業以中低檔加工為主的現狀,推進傳統產業的信息化進程。通過規范和明確政府部門在支持企業技術創新、市場導向和服務方面的職能,推動技術創新成果的轉化、推廣和應用,完善技術創新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加快人才培養和引進步伐,構筑引領遼寧經濟社會發展的高精尖人才隊伍。
(4)瞄準國際市場,打造世界級裝備制造業基地。遼寧的裝備制造業不但要在國內領先,更要瞄準國際市場。未來一個時期,遼寧要把出口大型裝備制造業產品、成套設備、核心零部件等作為提升工業大省地位的目標,努力開拓國際市場,實現外向型經濟的新跨越。重點發展以機床、軸承為代表的基礎裝備產業,以石化、輸變電、重型裝備為代表的成套設備制造業,以汽車、船舶、城市軌道交通為代表的交通運輸裝備,以集成電路、現代通訊、數字多媒體、新型元器件、半導體照明為代表的電子信息裝備產業。
四、構筑遼寧“十二五”的保障機制
完善的經濟社會發展機制是實現科學發展、創新發展、和諧發展的保障。“十二五”時期要重點在利益分配機制、社會保障機制上進一步改進和完善,讓人民群眾共享改革成果,實現和諧社會的建設目標;要轉換經濟發展方式,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長效機制;要著力破除城鄉二元結構的制約,構建一體化的城鄉協調發展機制。
1.調整收入分配格局,完善收入分配機制
完善的收入分配機制是經濟社會和諧發展的基礎,是調整社會經濟結構,轉變經濟社會發展模式的前提條件。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構建完善的收入分配機制的具體思路包括兩個方面:
第一,調整收入分配結構,提高居民收入在GDP中的比重。一是控制政府財政收入不合理增長。進一步完善財政收支制度,財政預算透明化,強化人大監督職能,最大程度控制行政成本,逐步縮小財政收入在GDP中所占比重,減輕稅負,還富于民,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二是強化公共服務職能,增加公共產品、服務的供給,著力推進城鄉間、區域間、不同群體間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三是提高工資收入水平,出臺相關政策,完善企業工資協商機制,保證勞動者在工資協商中的話語權。建立最低工資與經濟增長和物價水平聯動機制,促使企業利潤更多地轉為職工收入,扭轉勞動報酬比重下降、資本收入比重上升趨勢。
第二,調整收入分配差距,提高中低收入群體的收入水平。一是通過轉移支付、提高社會保障覆蓋面和水平、增加就業等渠道,大力提高低收入群體的收入水平。二是通過提高勞動者素質、大力發展第三產業、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等,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比重。三是通過嚴格稅收管理、懲治腐敗,限制高收入者部分過高收入。
2.轉變發展方式,形成經濟增長長效機制
向“消費+投資+出口”協調拉動的經濟增長模式轉換,是形成經濟增長長效機制的必然選擇。這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是國際金融危機的倒逼,二是經濟發展階段的驅動。2009年末,遼寧人均GDP已超過5000美元,根據國際經驗,這個階段由于消費快速擴張,服務業迅速崛起,促進經濟增長的動力、源泉和增長模式將發生根本性轉變,在拉動經濟增長的“三駕馬車”中,消費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將逐步上升,與投資拉動并駕齊驅,成為拉動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之一。
有效啟動消費既要通過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消費能力,也要注重完善社會保障,解除消費之憂;既要增加公共產品供給,推動消費升級,也要注重加強消費設施建設,改善消費環境;此外,還要探索創新信貸體制模式,擴大消費規模。
擴大投資規模的同時要注意改善投資結構。包括圍繞優勢產業抓項目建設;著力提升產業競爭力;鼓勵發展與制造業相配套的現代服務業;大力培育中小企業,促進民眾創業等。
出口對遼寧經濟的拉動作用不可忽視。利用毗鄰日韓地處東北亞中心的區位優勢,利用遼寧制造業基礎雄厚的產業優勢,利用“沿海經濟帶”和“沈陽經濟區”兩個國家戰略的政策優勢,實行出口升級戰略,力推成套設備出口。
3.破除二元結構,構建城鄉發展協調機制
城鄉二元結構的不良后果主要表現為:農業與二、三產業相比,產業化、現代化水平落差較大;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明顯滯后于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農民持續增收難度較大,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進一步擴大;城鄉社會事業、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發展極不平衡;二元戶籍制度嚴重阻礙城鄉一體化就業機制的形成。
為保障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根據《北京市2000年調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關待遇標準的通知》,現將調整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自2000年7月1日起,在再就業服務中心期間,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如下:
(一)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由原286元/月人調整為296元/月人;
(二)門診醫藥費原待遇標準不變;
(三)符合享受獨生子女費條件的下崗職工原待遇標準不變;
(四)各項社會保險繳費調整如下:
養老、失業保險以本市2000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繳納,大病醫療統籌的繳費基數按照本市1999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標準的70%比例繳納,具體標準如下:
1.養老保險費:由原100元/月人調整為103元/月人;
2.大病醫療統籌費用:按照本市1999年度職工平均工資13778元/年70%的標準繳納,為:由原50.16元/月人調整為56.26元/月人;
3.失業保險費:由原6元/月人調整為8.24元/月人;
各項社會保障費由原156.16元/月人調整為167.5/月人。下崗職工在再就業服務中心第一年期間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標準為:538.5元/月人。
目前,全國各級政法機關正在開展社會主義法制理念教育,深化“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2006年,中央政法委決定對全體政法干警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這是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促進政法干警公正執法,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的治本之策。
我們作為天天與老百姓打交道的公安交警,通過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教育學習,有力地促進了公安機關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提高公安交警的執法水平和工作效率、消除長期以來交警身上久治不愈的“冷、硬、橫、推”和“四難、”的疾癥,改善和加強警民關系,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取得了階段性的明顯成效。我們的主要做法和經驗是:
一是領導重視,組織機構得力,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在各項階段性工作中,大隊領導始終高度重視,指派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大隊長負責,并由大隊教導員牽頭,各中隊負責人組成專門工作機構,抽調得力、經干的工作人員,認真抓好各項工作的開展和落實。
二是認真開展學習宣傳,進行全員培訓,促進全體民警對依法行政的認知、理解、掌握和運用。自支隊統一分期分批有序地開展聲勢浩大的社會主義法制理念集中進行學習、培訓和考試后。魚峰交警大隊以“規范執勤執法示范活動”為平臺,進一步展現執法為民良好形象。一是規范路面執勤標準。以大隊為單位,每周利用一天時間對民警進行執勤動作、普通話、日常執法用語訓練和交通疏導、糾正違章等業務技能培訓,做到疏導合理,站位得當,糾違行為正規。二是規范民警執法行為。大隊建立了民警個人《執法考核檔案》和電子執法臺賬,對民警執法行為進行全過程監督檢查。按照“誰辦案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崗位執法責任主體,對有過錯案件逐一倒查,嚴格追究責任。同時,由一名副大隊長兼職的法制員,對大隊民警的執法情況進行監督,強化廣大民警依法執法意識,進一步樹立了良好執法形象。
2、加強內務管理,進一步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一是認真落實持證上崗制度。在認真搞好政策法規、業務知識、操作技能培訓基礎上,對民警進行執法資格認證考試,實行持證上崗,以增強違法處理民警的責任感。二是提高窗口服務水平。按照“便民、利民”和“微笑、高效”的工作要求,著力在提升服務質量上下功夫。增加了窗口服務的協警員,確立了駕駛員交通違法處理“一站式”服務工作站,方便了群眾,提高了效率。通過法制理念教育、規范執法行為和服務意識得到了增強,服務措施不斷完善,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普遍好評,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三、“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中,對不規范的執法行為認真進行盤查、整改和建章立制。
1、牢固樹立依法管理交通、依法行政和以人為本的思想。在交通管理執法活動中,多年來,交警在道路執勤中,少數民警我行我素思想不同程度存在,糾正和處罰道路交通違法,對人不對事、感情用事的情況時有出現。比如,同樣的交通違法,當事人經濟條件也相當,處理結果不一樣。暫扣車輛、證照不開憑證,扣留的證照私自保管,導至當事人東奔西跑,找不到地方處理。
2、打牢執法為民的思想。交通管理的目的是什么?交警究竟是在為誰執法?這個問題有的交警至今還在含糊不清,以至他們在道路執勤、執法工作中抓不做重點,主次不分,方法不但,和老百姓、和交通參與者糾纏不休,費了不少口舌,犧牲了大量時間,,又激化了矛盾。比如,一企業的一輛非營運小客車忘帶行駛證,執勤民警的確又清楚該車有合法的行駛證,該車系市內短途行駛而確有急事,就不要逼著駕駛人非倒回去拿證來才給以處理不可。外地車輛走錯了路或停錯了車。又如,一輛核載五座的小客車超座1人,核算起來是超過20%,但是這種情況仍然按客運車超員20%的規定處罰顯然就不夠公平了,要舉的例子還有很多。所以通過認真學習,使我們公安交警進一步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的思想,處處多為民著想,多為民服務。從而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更加明確執法的目的,把管理的重心放在消除重、特大事故隱患上,對營運性客車嚴重超員、對低速載貨汽車(農用車)貨廂載客,對無證開車、“黑車”非駕、彎道超速、超車等等這些事關千家萬戶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嚴重違法行為,堅決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上限處罰,決不能掉以輕心,因為它事關千千萬萬人民的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
3、在道路交通管理執法活動中,能夠把公平與正義準確的付諸于實踐,從而減少交通參與者、交通違法者對執法交警的一些誤解和不滿。比如,有兩個駕車人出現相同的一起交通違法行為,被執勤交警查獲,按法律規定應處200元罰款,但張三是企業老板,經濟條件很好,200元錢對他來說毫無半點影響,而李四是下崗工人,每月僅靠400元基本生活費維持家庭生活,李四拿出的200元和張三拿出的200元錢顯然價值懸殊就太大,所以對張三處罰200元、對李四處罰50元都屬于執法上的公平和正義,不能視為法律上的不平等。過去在道路執勤中常常遇到這樣的情況,一些不理解的群眾弄得交警很難處理。
4、增強交警識大體、顧大局的觀念。過去,交警在強化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考慮單一的保暢通、保安全多,對老百姓的利益、老百姓的一些特殊情況、企業發展的艱難以及加快區域經濟快速發展思考得少,對道路交通管理的最終目的和方向不夠明確,沒有從根本上認識到交警工作的最終點和落角點是為社會經濟發展服務、為人民大眾服務,為經濟建設保駕護航。
5、進一步增強民警工作責任心和責任感。培養民警養成不拈輕怕重、不損人利已、遇到困難和矛盾不回避,遇事不推諉、勤奮好學的好作風,進一步規范民警的言行舉止,保障民警文明執法、禮貌糾章、熱情服務、助人為樂、吃苦耐勞一以貫之,盡心盡職完成好各個時期上級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總之,堅持社會主義執法理念,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是我們公安機關每一個民警義不容辭的職責,我們要從“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深入社會主義法制理念,全面深化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在實際工作中自覺認真貫徹執行,并在執行中邊學邊用,邊領會邊整改,為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職能,提高執法水平,推進我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行政、更好地規范執法行為。真正把促進執法公正作為執法活動的基本準則,做到嚴格執法、高效便民、誠實守信,真正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落到實處。
××*交警大隊副大隊長
根據國務院的《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等社會保險制度規定,社會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各級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經辦機構)不得從社會保險基金中提取任何費用,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撥付。現就經辦機構經費保障等問題通知如下:
一、從1999年1月起,經辦機構經費,包括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和專項經費,由同級財政部門根據人事(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人數核撥。其中:人員經費原則上參照現行事業單位工資制度等有關規定并考慮經辦機構的實際情況核定;公用經費和專項經費根據經辦機構工作需要,分別按定額和定項辦法核定預算。
二、經辦機構經費原則上由同級財政安排。實行社會保險省級或地級統籌的地區,可以由省級或地級財政統一安排統籌區域內各級經辦機構經費,也可以由省級或地級財政安排適當的專項經費,對下級財政予以補助,專項用于經辦機構開展業務工作。具體辦法由省級財政部門會同勞動保障部門制定。
三、經辦機構的財務管理執行財政部頒布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試行)》及《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財政部頒布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財務管理辦法》、《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會計核算辦法》同時廢止。
各區縣財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的通知》(財社字〔1999〕60號)精神,現將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收入戶和支出戶在銀行開戶的具體規定通知如下:
一、各區縣財政局社保科的財政專戶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收入戶和支出戶均應在本區縣工商銀行同一分理處開設。
二、現各區縣財政局社保科的財政專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收入戶和支出戶只經辦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失業保險基金的收入、支出。
三、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銀行存款帳戶的設置此次暫不作規定,待實行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時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