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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轉型期,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問題,對策
隨著高校校內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的深化,高校對內部審計工作提出了更多的要求。為了適應高校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上新的變化和需求,內部審計亟需轉型。高校內部審計工作應由原來只重視監督轉變為監督與服務并重,由原來只重視查賬轉變為查賬與管理并行。正如劉家義審計長指出的“內部審計不僅是現實資產的保護者、財務報表的復核者、會計核算的勾稽者,更是強化管理的促進者、提高效能的推動者、價值增值的倡導者”。因此,處于轉型期的高校內部審計應積極開展以提高辦學效率、效益和效果以及促進高校內部科學管理為目的的績效審計、管理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等審計工作,在原有“監督”職能的基礎上重點突出“服務”和“管理”的職能。
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經過十幾年的實踐發展,在對加強高校干部監督管理、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發揮了一定的作用。隨著高校管理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尤其是隨著中層領導干部的定期輪崗、學校組織部門委托經濟責任審計的制度化,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逐漸成為高校內部審計的工作重點。
因此,筆者認為在內部審計的轉型期,我們有必要積極發現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結合高校內部審計工作“監督、服務、管理”的職能深入思考解決這些問題的對策
一、轉型期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經濟責任審計委托流于形式,審計成果的利用程度不高
目前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立項一般都形成了一套較規范的程序:由學校組織部門或其他部門向內部審計部門提出委托,審計部門再報分管校領導批準后實施審計。但大多數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委托的時效性較差,幾乎都是“先離后審,先任后審”。組織部門往往是在領導干部離任、調任或提拔后才提出審計委托,形成了審歸審、用歸用的現象。這一現象導致了審計成果的利用程度不高,審計結論和評價并沒有作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經濟責任審計報告也僅作為干部檔案中的一份“手續”材料而已。
(二)經濟責任不明確,被審計對象抵觸情緒較大
首先目前大部分高校雖有制定所謂的經濟責任制等規章制度,但由于條例制定部門宣傳不到位、干部任用部門對新上任領導教育不夠、新上任領導自身不夠重視等原因,大多數領導干部對自身所承擔的經濟責任并不明確。甚至有的領導干部缺乏必要的經濟責任意識,覺得自己沒有承擔什么經濟責任,沒有必要審計。其次,經濟責任制的相關條例內容制定的也不夠具體,內容比較空泛,相關領導干部或審計人員難以參照執行或進行考核評價。另外,大多數領導干部對審計認識也有偏差,認為審計就是來挑毛病、找麻煩的,對審計抵觸情緒較大。
(三)法規制度滯后,審計評價指標不健全
經濟責任審計的最終結果是要對被審計對象進行審計評價,供組織、人事部門參考。要做出較全面、客觀的審計評價,就要有科學的審計評價指標及合理的指標評價標準作為參考。然而,目前相關的法規制度中涉及指標這塊的內容還比較少,而且由于目前高校財務核算方面的缺陷和領導干部任期目標不明確等原因,審計人員獲取形成相關的審計評價指標和評價標準所需的數據比較困難,導致審計評價指標的不健全。由于審計評價指標的不健全增加了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難度與風險。
(四)審計方法與內容比較單一,審計風險大
目前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方法主要還是審查賬面資料,審計內容也主要是側重于財務收支的合規、真實性,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性以及個人行為是否廉潔等。由于目前高校的經濟活動日益復雜和豐富,很多經濟活動并不完全在賬面上反映出來。審計方法果只審查賬面資料,不注重對經濟活動過程的調查、了解及分析,審計內容如果不相應的擴展到包括領導干部的經濟決策是否科學、內部管理是否有效、資金使用是否合理等方面,經濟責任審計就無法準確了解被審計對象對經濟活動的真實影響以及應承擔的責任,也就無法對其做出全面準確的評價,加大了審計風險。
(五)審計部門自身因素影響經濟責任審計質量
首先,目前多數高校的內部審計部門與紀檢、監察合署辦公,受到編制所限,專職內部審計人員少。當面臨大面積領導干部換屆輪崗時,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多、時間緊、任務重。因此,在時間較短、人手不足的情況下,內部審計人員在做經濟責任審計時就會出現應付了事、走過場的情況,影響了審計質量。其次,目前高校的專職內部審計人員多為財務出身,知識結構比較單一。而經濟責任審計特殊的審計內容和審計方法,要求審計人員要有較高的綜合業務水平和一定的分析判斷能力。但就目前高校內部審計人員的自身素質而言,勢必影響經濟責任審計質量。再次,由于審計成果利用程度不高,也一定程度影響了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審計人員在做經濟責任審計時也往往流于表面,對發現的問題不予深究,審計報告中反映的問題也避重就輕,提出的審計建議也泛泛而談,嚴重影響了審計質量。
二、轉型期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發展的重點
從目前經濟責任審計發展的情況來看,經濟責任審計僅僅初步發揮了評價、監督的作用,對促進學校財經、干部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的作用發揮的還不夠。因此,筆者認為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今后應積極適應內部審計轉型的要求,重點朝著為組織考核、評價干部做參考,為領導了解學校基礎單位的財經狀況提供信息,為學校加強科學管理出謀劃策,突出經濟責任審計建議的“建設性”,以及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免疫”功能等的方向發展。
(一)加大宣傳,轉變觀念,改善經濟責任審計環境
首先,高校內部審計部門應加快相關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制定或修訂,并對相關法規制度進行大力的宣傳和教育。通過宣傳、教育等活動,讓校領導、相關單位和被審計對象,重新認識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不僅具有“監督”職能,更具有“服務”和“管理”的職能。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應該是為組織等部門考核、評價干部做參考;為領導了解學校財經狀況和基層單位管理情況提供信息;為學校完善內部控制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科學管理出謀劃策;為被審計對象及其所在單位提高管理水平、規范經濟行為服務。通過宣傳、教育等活動,轉變領導、群眾的觀念,積極消除被審計對象的抵觸情緒,努力形成一個“領導重視、群眾支持、被審計對象歡迎”的良好審計氛圍。
其次,貫徹落實“聯席會議制度”,建立起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組織、執行及監督體系。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一般由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組成,據剛出臺的《內部審計實務指南第4號—高校內部審計》有關內容規定,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責是制定并通過年度經濟責任審計計劃;指導、檢查、協調本年度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交流和通報經濟責任審計情況;研究、解決經濟責任審計中的困難和問題等。通過這一制度的貫徹落實,能有計劃的安排年度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改善“先離后審”的情況。同時通過相關部門的全方位參與,使其加深對經濟責任審計重要意義的認識,了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具體難處,能積極給予配合,并且能切實提高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的利用程度。
(二)改進審計內容與方法,控制經濟責任審計風險
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審計內容應從目前的側重于對包含被審計對象所在單位財務收支的合規、真實性、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性以及個人行為是否廉潔等內容的財務收支審計、法紀審計,擴展到包含績效審計、管理審計等內容。通過對以上內容的審計,真正實現經濟責任審計為學校完善內部控制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科學管理出謀劃策;為被審計對象及其所在單位提高管理水平、規范經濟行為服務等目的。
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方法在傳統審計方法的基礎上應更加重視調查、分析等審計手段和方法的運用。通過聯席會議制度以及審前的公示制度、座談會等制度與方法,收集來自各方面的信息,分析其中可能出現的問題,確定審計的關注點;通過對被審計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簽訂的經濟合同及會議紀要等資料的查閱,結合賬面資料,掌握被審計單位經濟活動的決策及執行等情況。通過以上方法的運用,首先可彌補以往僅限于審查賬面資料的不足,對被審計對象能做出較全面、客觀的評價,從而較好的控制審計風險;其次可全面的了解被審計對象所在單位的情況,能為其提出更加科學、合理的改進管理、規范經濟行為的審計建議
(三)明確領導干部任期目標,逐步建立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
首先,內部審計部門應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高校新任領導干部的任前培訓。培訓內容可包括:與學校有關的財經法規制度,單位內部控制的重要意義和構建,領導干部在經濟決策中的地位和作用,各個崗位的領導干部應承擔的經濟責任等。通過培訓,讓即將上任的領導干部明確自己即將承擔什么經濟責任,以及如何提高管理水平。其次,要進一步明確崗位任期經濟目標,對每一位新上崗的領導干部提出具體明確的任期經濟目標,以便年終或任期結束時對領導干部進行考核、評價,同時也為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提供依據。
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要客觀、公正的對被審計對象完成經濟責任的情況做出評價,有賴于制定出一套科學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指標體系的建立應充分考慮高校的行政管理體制、財務管理體制,并結合高校具體的財務數據指標,采用定量指標、定性指標、對比性指標和分析性指標并用的模式。剛出臺的《內部審計實務指南第4號—高校內部審計》提到了一些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定量評價的指標,但這些指標還比較分散、不夠系統,且這些指標可參照的標準值是多少還不是很明確。因此,要形成一套科學、實用的評價指標體系不僅要依靠理論研究者,還要依靠每一位高校內部審計工作者在審計實踐工作中不斷的總結、歸納。
(四)重視審計建議的質量,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的“免疫系統”功能
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一方面是通過審計對被審計對象完成經濟責任情況、遵紀守法情況進行評價,另一方面還應通過審計發現基層單位在經濟活動、內部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與漏洞,為基層單位預防和規避可能出現的問題、進一步規范經濟行為、提高管理水平,從專業角度提出建議。對于內部審計而言,一份包含中肯審計意見和建議的審計報告會比一份只是挑毛病、做出不痛不癢的審計評價的審計報告更受到學校領導、被審計對象及其所在單位的歡迎和重視。
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能在審計報告中提出高質量的審計建議,為學校的發展提出“建設性”意見,將會進一步提高審計報告的的質量,大大的促進審計結果的利用程度,也是對內部審計作為“強化管理的促進者、提高效能的推動者、價值增值的倡導者”的最好體現,發揮了內部審計的“免疫系統”功能。
(五)加強審計隊伍的建設,切實推動經濟責任審計的科學發展
首先,要提高現有審計人員的專業素質,豐富引進審計人員的專業類型。注意對審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內容的選擇,改善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進一步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業務水平和分析判斷能力。其次,注重開展審計人員之間的工作經驗交流,對審計中出現的問題和特殊情況進行討論、分析,開拓思路,實現共同提高和進步。再次,要增強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意識,強調審計人員應該遵守“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廉潔奉公、保守秘密”的職業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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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校 經濟責任審計 問題 對策
在高校領導干部考核評價的過程中,經濟責任審計報告是一項重要的依據,是以領導干部的有關經濟活動和財務收支情況為基礎,對領導干部遵守法律法規、廉潔自律的情況進行審計核實,是有效防止領導干部腐敗行為以及加強對權力運行監督制約的一項重要手段。目前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在實施過程中,還存在著方方面面的許多問題,因此必須進行完善和規范。這不僅關系到學校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的公平公正,為學校選好領導干部,保持領導干部的清正廉潔,也是推進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完善審計監督制度,確保學校教育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
一、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的特點
高校經濟責任審計是內部審計的一個重要分支,不僅具有內部審計的一般特點,還有其特有的要求。
(一)接受任務的被動性
在高校內部,審計部門對一名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必須是得到上級部門的書面委托后,才能開展這項工作,具有非常明確的指令和授權的性質,是一種被動的審計行為,因此,高校經濟責任審計接受任務具有被動性。
(二)必須熟悉政策
經濟責任審計是對領導干部的個人廉政情況以及重大經濟事項的決策權、執行權、管理權、監督權等進行評價和審計,監督并審計領導干部權力運行情況是否規范,這就要求審計人員必須熟悉政策,具有較高的理論水平,才能發現其中存在的問題,并針對所發現的問題能夠恰當的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審計對象的特殊性
經濟責任審計的審計對象,和工程項目審計、財務收支審計等其他審計工作有所區別,工程項目審計的對象是一項工程,財務收支審計的對象是一個單位,均是對事不對人。而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目的是對領導干部在任期內的經濟職責履行情況進行評價,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對人的審計,因此,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具有特殊性。
(四)審計的內容綜合性較強
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具有多樣性,有學校的領導干部,黨政負責人,也有校辦企業的領導干部,下屬經濟體的主要負責人等。審計對象所處的崗位不同,職責也不一樣,所以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比較多樣化,包括財經法規、財務收支和經濟效益等。同時,還要對領導干部在個人的任期內廉潔自律的情況進行評價,另外,還包括廉政建設等審計內容。因此,經濟責任審計在內容和方法上具有較強的綜合性。
(五)具有較為嚴格的時效性
高校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對領導干部任職期間的經濟活動和履職情況進行檢查評價,審計時間是領導干部任職的時間段內,審計的內容是任職期間的相關內容,任職期間之外的事項不屬于審計的范圍。另外,根據相關規定,經濟責任審計的審計報告將歸入領導干部個人檔案,作為其考核、任免的重要依據,作為評價依據的審計結果,在運用的時間上,也具有很明顯的時效性。因此,經濟責任審計對時間范圍的界定較為敏感,具有嚴格的時效特征。
(六)具有一定的風險性
領導干部的任職時間較長,很多達到七至八年,某些領導干部的任職時間甚至能到十年以上。這就導致了對這些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時間跨度很大,需要查閱的資料多。而且和經濟責任審計相關的經濟管理資料、會議資料等本身就比較多,有些資料因為時間太過久遠,根本就已經遺失或者無法查詢。再加上目前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報告并沒有統一的標準,因此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的公正性和客觀性達不到理想的高度,從而使經濟責任審計的行為具有一定風險。
二、高校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的問題
(一)審計缺乏獨立性,機構設置有待完善
根據高校內部審計有關文件的規定,高校應設置獨立內部審計機構,內部審計人員的數量也應該達到一定的要求。但實際上,多數高校的內部審計機構,都是與紀檢監察部門合署辦公,能夠獨立運行的不到50%。偏遠地區的地方院校以及高職高專等,設置獨立內審機構的更少,甚至連內審機構都沒有設置。由于機構上的不完善,審計人員數量不足,對內部審計的作用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同時,高校內審部門是學校的內設機構,受到學校領導的直接管理,人、財、物權都受到學校的控制,審計部門的工作人員會不自覺的受到學校內部的人際關系影響,因此高校內部審計缺乏一定的獨立性。
(二)評價指標不統一,評價體系不健全
當前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的相關制度還不完善,相應的評價體系也不健全,經濟責任審計的法規尚處在研究階段,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指標不統一,缺乏明確的依據。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不同,層次也不一樣,所處的崗位更是多種多樣,不同的崗位經濟運行的方式不一樣,因此對其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方法也不一樣,評價指標當然不會完全相同。而且大多數高校沒有對領導干部任期內的經濟責任進行明確,與其簽訂責任狀,使得審計人員無法明確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高校的經濟活動越趨復雜,領導干部承擔的經濟責任越來越多,沒有健全的體系和統一的評價指標,要準確的界定和評價比較困難,達不到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的目標。
(三)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不能滿足工作的需求
高校的審計人員大多數是財會專業畢業,在知識結構上比較片面,缺乏工程預結算、計算機運用以及合同法律法規等方面的知識,能熟練掌握與經濟責任審計相關的多種專業知識的復合型人才更少。而且高校內部審計人員的編制有限,配置較為“精簡”,使得高校內部審計隊伍的力量不強。如果遇上學校領導干部整體換屆,大批領導干部的離任審計集中進行,審計任務更加繁重,必然會使審計力量不足的缺點更加突顯。這必然導致對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缺乏足夠的覆蓋面和深度,對領導干部履職情況的評價不夠全面,影響了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
(四)部門之間缺少配合,不能全面運用審計成果
根據有關規定,各級黨政領導應當加強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支持,組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分別由紀檢監察、組織人事以及審計等部門組成,協調好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的相互關系,強化經濟責任審計力量,發揮聯席會議中各部門的優勢,形成合力,解決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的各種問題。目前,國家審計的聯席會議制度運行良好,有效地協調了各部門在經濟責任審計中的作用。但是很多高校并未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審計部門在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很少與其他部門溝通,沒有將資源進行共享,互相配合較少,基本處于獨立審計的狀態,降低了經濟責任審計的力量。另外,經濟責任審計的成果報告,一般只在組織人事以及被審計人員的部門內公開,范圍有限,導致審計意見和建議不能完全發揮作用,審計成果被削弱,沒有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
三、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的對策研究
(一)創造良好工作環境,完善相關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高校應該為內部審計部門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制定完善相關的的審計制度,明確審計部門的權力與義務,規范審計流程,提升審計部門的獨立性,確保每一項審計工作都能夠順利進行。另外,高校的主管部門還應該大力支持內部審計的工作,從人員的編制、經費的使用以及機構的設置上積極配合,盡量滿足審計部門工作的需要,加強審計的力量,提升審計的質量,使內部審計能夠充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二)完善評價體系,規范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標準
每一項經濟責任審計的證據搜集工作完成后,該如何準確評價被審計對象,如何妥善的作出審計報告,一直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一個難點。要做好這項工作,不僅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認真負責,還應該具有一個規范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根據學校的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評價指標,并且隨著學校的發展,不斷進行修改和完善,為準確評價學校領導干部提供科學的依據。另外,學校應根據各部門的權力和職責,與各部門的負責人簽訂任期內的經濟責任書,明確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范圍,提高他們的責任危機意識,為日后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開展打下堅實的基礎。此外,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一定要科學嚴謹,把握“質量第一、評價準確、妥善總結、降低風險”的原則,抓住經濟責任審計的主題,評價的對象要與審計的對象一致,審計到什么范圍就評價到什么范圍,沒有確鑿證據或者超出職責范圍的事項,堅決不予評價。
(三)不斷建設審計隊伍,提高審計人員綜合素質
高校內部審計質量的高低,與審計人員的業務能力、思想政治水平、職業態度等綜合素質息息相關。隨著我國教育事業的不斷發展,新的形勢對高校內部審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就要求審計人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以及精通的業務能力。因此,高校內部審計部門必須重視對審計隊伍的建設,改善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加快知識的更新,提高知識的層次,并加強審計人員思想道德教育,使審計人員具有德才兼備的綜合素質。根據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具體需要,派遣審計人員參加有針對性的后續教育,提高審計人員的業務水平和溝通協調能力,使審計人員能夠更有針對性的獲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相關知識。同時,審計制度建設、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也必須同步推進,規范審計過程,加強審計質量的監督,嚴格執行審計復核制度,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能夠做到按制度辦事、按法律法規審計。
(四)加強配合,促進審計成果運用
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包括編制審計計劃、實施審計項目、審計成果運用等方面,它屬于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多個部門配合完成。這就要求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將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審計及其他相關部門組織在一起,發揮協同作戰的能力。因此,通過加強與紀檢監察、組織人事等部門的溝通,制定合理的審計工作計劃;建立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制度,提高審計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協調和處理審計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促進各部門的密切配合,齊抓共管,整體有效地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及審計成果的運用。
隨著高校不斷加大經濟建設步伐,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出的要求也不斷提高,經濟責任審計和反腐倡廉建設的關系日益密切,使其成為具有中國特色的一種新型的綜合審計項目。因此,通過不斷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加強對重點崗位的審計監督,對促進高校經濟建設健康發展,保障我國教育事業穩步推進具有重要的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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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校;績效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策略
近年來,績效審計受到各級管理部門和監管部門的重視。國家審計署在《2008年至2012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中提出了開展績效審計的要求。隨后,教育部辦公廳提出結合財務收支審計、預算執行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積極開展績效審計的指標。高等教育的內部審計監管部門提供上述要求的目的在于從管理、決策等方面入手查找缺乏有關經濟效益的突出問題,并根據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從而推動高校及高等教育監管部門逐步形成績效管理機制。在高校經濟責任審計中運用績效審計思路已成為當前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的新嘗試和新趨勢。
一、在高校經濟責任審計中運用績效審計思路的必要性
1.運用績效審計思路提高審計質量
高校審計人員在慣性的審計思路中容易把審計的重點放在財務信息分析和財政資金使用有無違法上,重點評價會計經濟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卻忽略了考查對被審計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的績效和效果。運用績效審計思路進行經濟責任審計,能夠使審計人員在夯實對被審計人員任職期間經濟事項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審查的同時,又密切關注被審計人員在重大決策、內部控制、專項投資、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方面的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的經濟責任,從而避免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片面性,也使被審計領導干部的績效責任履行情況得到更為完整和全面的評價。
2.運用績效審計思路優化審計結果
高校審計評價普遍存在缺乏統一評價標準、責任界定難度大等問題,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不易量化,難以對被審計領導干部進行綜合、全面評價。將績效審計思路運用到經濟責任審計中,高校審計人員可逐步科學合理量化審計證據,提供更加客觀、合理的審計評價;同時,高校黨委和組織部門在進行人事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等決策時,也可以適當參考績經過量化的審計結果。
3.運用績效審計思路強化干部履職
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主要針對領導干部德、能、勤、績、廉等五個方面進行評價,運用績效審計思路就是要將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目標與績效審計中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相呼應。運用績效審計思路,一方面有利于強化高校領導干部對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重視,增強領導干部成本效益意識,從思想上促進領導干部積極履行績效責任,促進領導干部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另一方面有利于強化對領導干部權力的監督和制約,深化黨風廉政建設,減少因決策失誤或管理不當造成的損失和浪費,避免有國資產的流失。
4.運用績效審計思路提高治校水平
中央教育科學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中心采用國際通行慣例,于2012年對72所教育部直屬高校的投入與產出情況進行評價,發現投入與產出的絕對評價得分與績效評價得分不存在關聯性,表明單純依據傳統的絕對評價方法難以對高校的投入與產出實際情況進行客觀的評價。在經濟責任審計中運用績效審計思路對被審計領導干部績效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查,有助于從客觀實際角度剖析被審計領導干部所在部門的運行情況,發現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實際問題,并針對問題提出科學合理的改進建議;同時,績效審計中對效益及效率的考量有利于促進學校和部門合理配置資源,加強高校內部管理,降低辦學成本,提高資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高校經濟責任中運用績效審計思路的難點
我國高校績效審計起步較晚,大部分的高校審計工作仍以財務收支審計為主,只有在基建專項資金中嘗試以績效審計方式對項目資金進行審計評價。近年來,各高校逐步嘗試將績效審計運用到經濟責任審計當中,但在實踐中績效審計并未發揮其最大的效果,制約績效審計實施的原因以及高校績效審計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主要有以下3個方面:
1.缺乏運用績效審計思路評價經濟責任的意識
一方面,高校作為非盈利性的教育機構,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高校管理層業績時,并未將績效情況作為評價內容之一,對高校各部門各單位運行中的經濟性、效益性、效果性的重視程度不夠,給績效審計思路在高校經濟責任審計中的推行帶來困難;另一方面,績效審計作為一種新的審計理念,更強調的是對財務信息以外的其他綜合信息的分析,這就要求審計人員不僅需要熟練掌握財會相關專業理論,而且還需要對經濟學、統計學、社會學、公共管理學等非財會專業學科知識也有所涉獵,但由于審計人員多為財會專業出身,對非財會專業學科理論的學習不夠重視,導致審計人員在運用績效審計思路進行審計判斷時,因缺乏相關知識無法進行準確判斷。
2.缺乏符合高校實際的經濟責任績效審計評價指標
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主要為學校任命或聘任的系、部、處、館、所、工會、團委及校辦企業等負有經濟責任的領導干部。由于各單位和部門負有的職責不同,影響被審計單位績效的因素也不同,要制定統一的指標標準有難度。同時,高校績效審計更多關注的是教學、科研、人才培養方面的社會效益,而審計人員很難從客觀角度對社會效益進行評價,使得高校績效審計評價具有主觀性、模糊性的特點。在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建立績效審計評價體系的難度較高,一定程度上阻礙了高校審計人員在實際審計過程中對績效審計思路的運用。
關鍵詞:高校內部管理領導干部 經濟責任審計 評價指標體系
一、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構建
(一)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及評價指標體系設置內容
1.審計對象。本文所指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對象為學校內部管理領導干部,是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學校內部管理的,包括負有經濟責任事項的二級學院、系部、內設機構、直(附)屬單位的正職領導干部(含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職領導干部)以及學校資產經營公司等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高校領導干部在任期內、任期屆滿或任期內辦理提任、調任、免職、辭職、退休等事項的,都應接受經濟責任審計。
2.評價內容。根據被審計領導干部的崗位特點、職責及其所在部門類型、職能等情況,確定以部門科學發展情況、權力運行公開化、資源配置市場化、操作行為規范化、廉潔從業情況五個維度為評價內容。主要包括:(1)被審計領導干部任職期間所在單位總體發展、規劃目標完成情況;(2)遵守財經法律法規以及單位內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執行情況;(3)“三重一大”決策程序的規范性、決策內容的合法性以及決策執行和效果情況;(4)貨物、工程和服務采購情況以及合同管理情況;(5)支出的真實、合法、預算執行和效益情況;(6)國有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情況;(7)收入的依法組織、預算完成情況;(8)以前年度審計整改情況;(9)對下屬單位的監管情況;(10)被審計領導干部遵守廉潔從政(從業)規定情況。
(二)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的建立
1.評價指標的選取。《浙江省高校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操作規程(試行)》與《浙江省高等學校內部管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這兩個制度,制定依據相同,評價內容相近,而且,內部管理領導干部的權限與職責可視為黨政領導干部權限與職責的下延和細分,因此本文以“浙江省高校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為基礎,結合學校實際情況,采用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相結合的評價方式,確立了以部門科學發展情況、權力運行公開化、資源配置市場化、操作行為規范化、廉潔從業情況5個一級指標、15個二級指標和根據部門職責特點設定三級指標為高校內部管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在實際運用中,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的選取,應當隨著環境的變化做適時的調整,使指標體系能夠起到客觀公正的評價。
2.指標計分設置。加分項一級指標為“部門總體發展情況”,最高可以加滿20分。下設二級指標2個。扣分項一級指標包括四大方面,基準分共80分。下設15個二級指標。三級指標每一項分為優、良、中、差四檔計分,分別按照該項分數的1、0.8、0.6、0的系數計分。
3.指標評分權重的設置及注意事項。高校內部部門由于部門職責、崗位性質和承擔的經濟責任不同,這對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側重點也應有所不同,指標評分權重的設置也有所不同。因此,要對審計對象實行分類管理。高校應結合部門的實際情況,賦予各部門領導三級評價指標不同的內容和不同的評分權重。
在實際工作當中,有些部門的評價指標可能會沒有設置此項內容,如部門沒有下屬單位,就造成這些指標的缺項,對于這些項給滿分或0分均不適合,因此,在實際評分時,就要將這些指標權重,按照所在層級內的其他指標權重進行比例再分配,以實現相對公平。
4.評價等級的確定。根據綜合得分,將高校內部管理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評價為A、B、C、D四個等級。A等:90分以上(含90分)的,評價為履行經濟責任優秀;B等:75分以上(含75分)90分以下的,評價為履行經濟責任較好;C等:60分以上(含60分)75分以下的,評價為履行經濟責任一般;D等:60分以下的,評價為履行經濟責任較差。
被審計領導干部因廉政問題被移送司法處理或已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再進行具體評分和評級。
5.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結果運用。審計部門對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過程中存在問題所應承擔的直接責任、主管責任、領導責任,應本著“權責對等”原則、區別不同情況做出界定。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應作為干部考核、獎懲、后續管理等的重要依據。
二、實例分析
學校內部的不同職能部門,其工作流程和特點都不相同,因此,在設計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時應當區別不同的重點和責任。現以財務處處長為例,對其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構建進行探討。
學校財務處是學校經濟活動的中樞,財務處長管理著學校全部資金的收和支,如何合理選擇財務處長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財務處長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關鍵。
(一)財務處長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
1.財務處長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及指標量化(見表1)。
2.財務處長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評價要點和評價檔次說明。
(1)總體發展情況。評價要點:被審計者任期內推出的重大改革發展措施,并對部門的發展產生重大正面影響,進而取得突破性成績,如在獲得全國性、省級重大獎勵,在爭取財政性資金方面取得實質性突破等。評價檔次說明:由被審計者提供情況,審計組對這些經濟舉措的合理合法與創新性進行認定,并在比較部門自身發展后酌情加分,加滿10分為止。
(2)規劃目標完成情況。評價要點:被審計者任期內規劃目標完成情況。評價檔次說明:由被審計者提供情況,審計組核實后根據建設目標的難易程度、對學校發展推動作用大小,酌情加分,加滿10分為止。
(3)決策程序規范性。評價要點:是否健全部門辦公會議事規則、財務公開制度;重大事項決策、重要項目安排、重大人事安排、大額資金的使用,是否都通過民主討論、集體決策程序,是否都有會議記錄。評價檔次說明:“優”為有健全制度,且納入集體決策范圍的事項全部按照規范流程進行民主討論、集體決策的;“良”為有制度,極少數事項未經集體決策,但無潛在嚴重后果的;“中”為有制度,多項事項未經集體決策但還未產生不良后果的、或會議記錄不全的;“差”為有制度,但大多數事項未經集體決策、或某項事項未經集體決策且已經造成不良后果或者有潛在嚴重后果的,或沒有建立制度的。
(4)決策內容合法性。評價要點:決策的內容是否合法合規。評價檔次說明:“優”為全部決策內容都合法;“良”為有1項經濟決策內容違反國家財經法規,情節不嚴重的;“中”為多項決策內容違反國家財經法規,但情節不嚴重的;“差”為有決策嚴重違法的。
(5)決策執行及效果。評價要點:決策是否得到認真執行;執行決策后的經濟效果和社會效果,是否存在因決策不善影響資金使用效益、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情況。評價檔次說明:“優”為全部決策都按計劃執行,并且無不良后果;“良”為有決策未按照計劃執行,或者少數決策造成了輕微的損失;“中”為多項決策未執行或者執行后有較大損失;“差”為有個別決策執行后產生嚴重后果或重大損失的。
(6)國有資產管理情況。評價要點:資產是否全部入賬,有無賬外資產,如用科研經費購置的固定資產有無入賬,資產是否及時登記、定期盤點,賬賬、賬實是否相符,領用是否規范;資產有無因管理不嚴造成損壞、偷盜等損失情況等。
(7)國有資產使用情況。評價要點:資產出租、對外投資和擔保是否履行審批手續,資產處置是否履行審批手續。
(8)政府采購政策執行情況。評價要點:應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的項目是否全部納入政府采購;限額以上自行采購的項目是否實行招投標。
(9)合同管理情況。評價要點:應簽訂合同的經濟活動是否訂立合同,是否違規簽訂擔保、投資和借貸合同。
(10)下屬單位監管情況。評價要點:是否建立對下屬單位的監督管理制度并有效執行;是否存在將有關資金轉移到下屬單位或以各種名目違規在下屬單位列支費用現象。
(11)內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況。評價要點:內部分工與牽制、現金管理、票據管理、預算管理、收費管理、采購管理、招投標管理、資產管理、科研經費管理、專項經費管理、基本建設項目經費管理、對下屬單位管理、會計檔案管理等主要財務管理、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評價檔次說明:“優”為制度全面完善;“良”為有個別制度缺失,缺陷不嚴重;“中”為有多個制度不完善,但無重大缺陷;“差”為有重大制度缺陷,或者重要制度未建立。
(12)內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評價要點:各項制度是否嚴格執行;執行制度后取得的實際效果,是否存在因不嚴格執行制度而造成損失浪費的。評價檔次說明:“優”為全部制度嚴格執行;“良”為存在個別制度執行不到位,但尚無實際后果及損失浪費;“中”為存在多個制度執行不到位,但無實際后果及損失浪費;“差”為有制度執行不到位而造成實際后果及損失浪費。
(13)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情況。評價要點: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資料是否完整,往來款項結算、清理是否及時,有無利用往來賬隱瞞收入或直接列收列支,代管款項核算是否合規等。
(14)預算完成情況。評價要點:有無編制赤字預算;預算項目是否完整、真實、細化,各項收入是否納入預算管理并在法律規定賬戶核算,有無隱瞞收入、設立賬外賬的情況。
(15)預算執行情況。評價要點:各項支出是否按照預算執行,有無超預算、超標準現象;有無虛列支出、轉移資金問題。
(16)收費政策執行總體情況。評價要點:是否按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收費范圍和收費標準收費,有無自定項目、超范圍超標準收費;所使用的收費票據是否合法、合規;有無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規定。
(17)支出的真實、合法情況。評價要點:各項支出是否符合預算、是否符合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公務卡結算等有關政策規定;是否按規定標準提取;獎助學金的發放是否及時、足額、規范,是否存在擠占挪用現象,或結余較大;是否采用虛假或不符合要求的票據報銷。
(18)專項經費使用總體情況。評價要點:是否專款專用,有無存在虛列支出、擠占挪用情況;專項經費的使用績效,有無損失浪費。
(19)審計整改情況。評價要點:審計發現的問題是否已整改。評價檔次說明:“優”為全部整改;“良”為有個別問題沒整改,但性質不嚴重;“中”為有多個問題沒整改,但性質不嚴重;“差”為整改不到位,且性質嚴重。
(20)領導利用職權行為。評價要點:領導是否存在利用職權和職務便利牟取不正當利益的情況,主要包括是否存在違反決策程序直接干預重大經濟事項,是否在收入分配、經費開支、資產使用等方面未遵守有關規定兩方面。移送司法處理或已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再具體評分。
(21)領導個人行為。評價要點:領導是否存在一些與職務無關、但違反廉政規定的行為,如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
(22)所在部門干部、職工廉潔從業情況。評價要點:所在部門班子成員有無因與職務有關的廉政問題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被追究刑事責任;其他職工有無因廉政問題被查處。評價檔次說明:“優”為未發生上述情況;“良”為有個別職工因廉政問題被查處的;“中”為有個別班子成員因廉政問題被查處的;“差”為有多名班子成員因廉政問題被查處的。
(23)所在部門財務清廉情況。評價要點:部門是否存在私設小金庫,并在一定范圍內私分財物的。
其中對(7)、(8)、(9)、(10)、(13)、(14)、(15)、(16)、(17)、(18)、(20)、(21)、(23)指標的評價檔次說明:“優”為未發現問題;“良”為發現個別問題,但性質不嚴重且金額較小;“中”為發現多個問題,但性質不嚴重且涉及金額較小;“差”為發現存在性質嚴重或者涉及金額較大的問題。
(二)財務處長經濟責任審計量化評價評分表(見表2)
(三)綜合評價
根據計算結果的分值,確定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對象財務處長最后達到的等級。財務處長經濟責任審計綜合評價分值為91.08,對照上述評價等級可知,該財務處長評價為履行經濟責任優秀。
參考文獻:
關鍵詞:中小學校長;經濟責任;審計;深化
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11-0-01
中小學教育是教育體系的基礎,是每個人接受文化知識的起點,對于當今國民素質的提高、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都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隨著社會經濟文化的快速發展,國家對義務教育的日益重視,群眾對高質量的中小學教育的需求提高,中小學教育受到社會的持續關注。中小學校長的工作是中小學教育重要的環節,其工作的成果直接影響到教育目標的實現。如何深化中小學校長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促進中小學教育的健康發展,成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重要課題。
一、中小學校財經環境的變化趨勢
(一)中小學教育階段政府政策不斷出臺。國家在普及了城鄉免費義務教育之后,繼續采取多種措施加強學校標準化建設,縮小城鄉、區域差距,均衡合理配置教師、設備、圖書、校舍等資源,提高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積極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同時政府出臺多項措施規范中小學收費行為,強化學校代收費行為監管,加強對中小學教育發展的督導評估工作。
(二)財政管理制度改革不斷深化。近年來,財政管理制度改革不斷深入,公共財政管理體制不斷完善,國家相繼出臺了以部門預算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購制度、轉移支付制度、非稅收入管理、政府收支分類等政策,這些都對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產生了直接影響,在相關方面提出了具體的要求。
(三)中小學教育經費連年增長。國家一直高度重視教育事業,教育經費投入連年增長,中小學校經費總量、結構和財務管理任務都發生了很大變化。2000年—2011年,全國中小學校公共財政預算教育經費每年以超過20.8%的速度遞增,2011年中小學公共財政預算教育經費達到1.15萬億元,占中小學校教育經費總投入的80%。教育經費投入的增長,推動了中小學教育的發展。
(四)財務規則和核算要求的不斷完善。2012年4月《事業單位財務規則》進行了修訂,規范了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活動。2012年12月,《中小學校財務制度》進行了修訂,明確中小學校校長作為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強化了中小學校長在財務管理中的主體作用,加強了財務監督。中小學校要按照新的要求加強財務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快教育事業的發展。
(五)學校核算形式的不斷規范。目前多數地方的學校,由學校的單獨核算改為了實行“集中記賬,分校核算”,由教育部門確定的會計核算機構統一辦理區域內中小學校的會計核算,學校設置報賬員,校長管理學校的財務活動,但是統一在會計核算機構報賬核算。“集中記賬,分校核算”制的實行,對規范學校的會計核算行為,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加強監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對于學校收入的完整性、支出的真實合理性和資產管理處置等方面的監管存在薄弱環節。
二、深化中小學校長經濟責任審計的途徑
中小學校長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是對中小學校長任職期間履行經濟責任情況作出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評價,促進其全面履行職責,提高依法治校能力和財經管理水平;強化中小學領導干部管理和監督,為考核、任免干部提供參考依據;促進中小學校加強經濟管理,嚴肅財經紀律,保障中小學教育事業健康發展。只有從多個途徑不斷深化中小學校長經濟責任審計,才能實現審計的目標,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
(一)經濟管理職責履行和重大經濟決策情況。任職期間是否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履行了經濟管理職責,任期目標考核指標是否實現;任職期間重大經濟事項的決策的程序是否民主、科學,是否遵循了決策程序,執行效果如何,有無重大失誤,決策實現的效益情況。
(二)學校預算收支管理情況。一是學校各項收入是否嚴格遵循“收支兩條線”的原則納入預算管理,由單位統一核算,收入是否真實、合法、完整。合法審查專項資金是否做到專款專用,專項核算、捐贈收入是否納入核算管理。嚴禁出現設置賬外賬、“小金庫”等違法違規行為。二是關注學校收費管理,強化收費監督檢查。檢查學校是否嚴格按照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和收費辦法進行收費,各項代收費用的收取工作是否符合相關部門規定,票據的使用和保管是否嚴謹規范。嚴肅查處各級各類學校的不正當收費行為。三是各項支出的效益如何,有無重大違紀違法和損失浪費問題;教育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情況;任職期間學校債權債務的增減變化情況,關注賬外債務、或有負債問題,對任期內消化歷史債務情況應給予重點關注。
(三)學校資產管理處置情況。審查學校是否規范資產管理工作,定期核對賬目。特別是完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是否及時錄入固定資產信息。檢查是否存在因被侵占、損毀造成的浪費或流失現象,有無擅自購置、報廢、變賣學校資產的現象。
(四)學校工程建設情況。關注建設工程項目是否納入計劃管理,是否按照批準的計劃開展工作,有無自行改變建設項目或擴大標準的行為;關注工程招標、對外簽訂的承包合同及建設工程材料物資采購合同等是否符合規定程序,手續是否完備、合法;關注建設工程經費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規定,有無截留、挪用現象;關注竣工項目是否按期交付使用、并辦理相關手續,工程竣工決算是否真實、合法。
(五)個人遵守廉政規定情況。任期內配發的辦公物是否登記清楚或辦理移交手續,本人及其親屬有無長期借用公款不歸還以及長期占用本單位和下屬單位資產的問題;有無公款裝修個人私房及超標準購車的問題,有無從下屬單位領取報酬和補助等問題。
參考文獻: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省、市審計工作會議和區委全會精神,堅持“依法審計、服務大局、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求真務實”方針,緊緊圍繞共創“中心、第一城區、善治”的目標,不斷拓展和加強“人、法、技”建設,積極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為全區經濟社會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二、審計內容
(一)財政財務審計
1、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審計。關注預算編制、執行、調整、決算和公開等環節,特別是預算編制的科學性、追加調整的規范性和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增強預算的公開透明度;關注財政支出的流向、重點項目資金以及法定支出情況;了解區與街、鎮體制結算情況;關注有預算分配權的部門職責履行等情況。整個工作將在6月底完成。
2、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加強對部門單位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效益情況審計,重點檢查部門綜合預算編制、執行,以及非稅收入征繳、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和政府性資產管理情況。
3、街鎮財政財務收支審計。以規范街鎮財政分配行為、提高依法理財水平為目標,計劃對煙墩、望湖街道財政財務收支進行審計,促進街鎮嚴格執行國家財稅法規政策,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二)專項審計和效益審計
1、民生類專項資金審計(調查)。開展對社會保障資金的聯動審計(審計調查)。審計對象涉及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民政局、區衛生局、區財政局等管理部門。摸清社會保障制度建設運行情況、社會保障資金收支余規模和管理情況;反映社會保障制度不斷健全完善,在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效;揭示和反映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政策執行、業務管理和資金籌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并深入分析問題形成原因,提出加強管理、保障資金安全、深化改革、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的意見和建議。
2、效益審計和聯網審計。結合我區實際情況,進一步深化效益審計的發展思路。計劃安排1—2家行政事業單位為效益審計試點單位。同時,為進一步創新審計思路,提高審計效率,2012年計劃參照市局經驗,探索聯網審計。
(三)重點項目和重大投資項目審計
1、舊城舊村改造審計。計劃重點服務的主要有南二環沿線和山路、新村、水安宿舍、燈泡廠、省軍區、省教院、王大郢、葛大店等群眾關心的項目。
2、竣工決算審計。主要括:片區綠化、國道綠化項目;校安工程中新建鐵四局、48中等學校的決算以及加固工程的決算項目;農業示范園、金葡萄科技園的竣工決算項目;區“三館”建設、功能區綜合服務中心項目的竣工決算審計以及小街巷改造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等。
3、在建和續建工程的跟蹤審計。主要括:城市支路網建設、美丹家園、京華世家、鎮賈大郢復建點等項目。
(四)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繼續按照“積極穩妥、量力而行、提高質量、防范風險”的經濟責任審計方針,重點圍繞領導干部遵紀守法、履行經濟決策和管理職責情況,客觀界定其個人應承擔的經濟責任,不斷完善街鎮黨政負責人經濟責任捆綁審計、加大任中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力爭在審計的深度和質量上有新的突破。根據區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要求和區委組織部門的委托,計劃對煙墩街道、望湖街道、區人社局、區招商局、區行管局、區城管局等6個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的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計。
內部審計作為內部治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對推動依法治校和簡政放權發揮著重要作用。本文基于內部審計增值的角度,在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不斷深化的背景下,探討內部審計對完善高校綜合改革發展的路徑。
關鍵詞:
綜合改革;內部審計;增值路徑
基金項目:
中國教育審計學會2015-2016年度教育審計科研課題,內部審計在高校工程管理中的職能與定位研究,編號:JY20152206。
一、引言
依法治校和簡政放權是我國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的兩個指導性方向。在教育體制改革的過程中,特別是校院兩級管理模式的推行過程中,校院分權和管理重心的下移,迫切的要求建立健全高校的內部控制機制,完善內部治理結構,實現大學權力的合理制衡與內部監督。內部審計作為內部治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對推進依法治校和簡政放權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新修訂的內部審計準則,將內部審計定義為一種獨立、客觀的確認和咨詢活動。它通過系統化、規范化的方法,審查和評價組織的業務活動、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適當性和有效性,其目的在于促進組織完善治理、增加價值和實現目標。[1]內部審計的職能轉變將使其逐步參與到高校改革發展的管理決策和建設規劃中,并保障高校綜合改革的發展穩定。本文從內部審計為學校發展增值角度來探討內部審計對完善高校綜合改革發展的路徑。
二、內部審計在促進高校改革發展中發揮作用的途徑
1、完善制度建設,規范管理活動
校院兩級管理改革之前,大部分的基礎院系并未建立院系內部的規章制度,多為參照學校制度管理執行相關事務。權力下放后,學院作為一個擁有相對完善自力結構的體系,需要建立一套適應自身發展的制度,包括行政管理類、科研管理類、財務管理類發展規劃與學科建設類等。審計部門在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對院系的制度建設有了較為全面的了解,熟知學院在參照學校制度執行過程時,存在哪些管理漏洞與薄弱環節,以及哪些類別的管理制度應該在學校制度基礎上細化或進行個性化的制定。如部分院系由于課程設計,需購買、保管大量移動設備,則該院系應建立對移動設備進行備查登記或辦理相關調撥手續的制度;部分院系下設多個實驗室,則應建立實驗室管理辦法,并對實驗室的使用、管理、耗材等作出相關規定。對新制定或修訂的院系管理制度,在其實施過程中,審計同樣應給出相應的建議,幫助院系不斷完善其制度體系。
2、搭建內部控制體系,建立分權制衡,規范權力運行
內部控制是單位制定的組織計劃和相互配套的各種方法和措施。內部控制的設計本身是一種權責劃分,內部控制的運行體現為監督與制衡。由于高校過去“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權力結構,使得基礎院系的內部控制體系長期以來不夠健全和規范。權力下放后,需要進一步理順學校與院系間的責、權、利關系,形成決策、執行、監督互相分離、互相制衡的局面,使學校與學院間的內控制度能“承接到位、體系嚴密、執行有效”。高校內部審計可以通過自身的專業優勢,幫助院系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單位層面和業務層面的內部控制體系。對于院系單位層面的內部控制可協同參與設計,并結合內部控制的五要素,主導內部控制審計工作;對于院系內部控制業務層面的內部控制,幫助其建立可行性強、操作性高的業務操作指南規范。同時,審計需對院系內控體系的健全性、有效性進行總體評價,關注內部控制缺陷可能導致的潛在風險,從內部控制的薄弱環節入手,深入開展審計業務活動。對內部控制審計發現的問題,及時查找內控設計與內控運行方面的問題。通過內控制度的建立和內控審計的評價,不斷完善各基礎院系的內部控制體系,推進其運行有效。
3、利用信息優勢,協調各部門的發展,為領導決策和學校發展服務
高校內部審計是高校治理不可或缺的一個子系統,它的存在有助于高校完善內部治理體系中克服內部治理部門化、碎片化和職能體系分設產生的管理盲區,促進各子系統從破碎走向協調和整合,為高校教育綜合改革實現整體治理、改善職能部門無縫隙運行發揮增值作用。[2]審計部門對其他部門各項經濟政策、管理運作有較為全面的了解,既可以利用信息優勢對學校的各項管理決策提供咨詢與建議,又能從專業角度防范潛在的決策風險,同時還能在決策執行過程中做好監督工作。通過審計咨詢參與學校發展建設,可統籌整合各部門的資源,并平衡各部門協調發展。高校內部審計具有審計范圍廣、審計方式靈活、審計方法多樣和審計監督常態化的特點。在高等教育改革過程中,內部審計可以充分發揮其特性,創造性的開展適應改革發展的審計業務。針對改革過程中的政策推進和簡政放權,探索開展政策跟蹤審計和審計政策措施貫徹的總體情況,及執行政策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針對權力結構重建后,權力集中的部門和崗位,以部門職能和崗位職責清單為依據,將經濟責任審計與內部控制審計相結合,開展廉政審計;針對改革過程中新出現的一些熱點、難點問題,開展針對性強、時效性高的專項審計調查,覆蓋常規審計盲點,為高校領導層的宏觀管理和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4、加強審計結果利用,建立審計結果公開機制,促進高校改革發展建設公開化和透明化
隨著政府向高校放權,以及企業、社會對高校投融資參與程度不斷加強,信息公開是高校辦學的必然要求。信息公開既是完善高校治理的重要措施,也是強化政府、社會、公眾對其監督的有效途徑。而審計結果公開是高校信息公開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校務公開的良好補充。審計結果公開是審計部門根據本部門職責和權限在審計項目完成后,以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公開審計的主要結論。由于審計項目涉及學校各個下屬單位的重大事項決策情況、重要經濟管理活動,涵蓋人事、財務、制度、科研、資產等各方面的有效信息,因此審計結果公開有利于將學校各下屬單位的行政行為、履職能力和實施效果向廣大師生,滿足其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審計結果公開應根據公正性、重要性和謹慎性原則,合理建立相應的公開機制和公開渠道,根據需要分類別、分秘級進行公開。主動公開廣大師生關心的熱點問題,包括預算執行與決算的審計結果、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職情況的審計結果、科研經費的綜合審計結果、工程項目的審計結果,以及專項審計情況等;依申請公開涉及國家、學校或集體秘密的有關內容,并明確依申請公開的申請方式、受理程序和答復機制。審計結果可通過會議通報、書面刊印、網站公告等多種形式在校內公開,并逐步向社會公開。
三、從改革內部審計發展方向入手提升內審增值功能
1、優化內審組織形式,形成審計聯動新架構
2015年2月9日,教育部的《教育部關于加強直屬高等學校內部審計工作的意見》(教財〔2015〕2號)指出“要切實加強內部審計的組織領導,學校主要負責人應直接領導內部審計工作,定期聽取審計工作報告;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機制。”內部審計若要切實發揮對高校發展的最大化作用,需要健全、優化內部審計組織機構,以管理和指導內部審計工作。通過建立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內部審計與組織、人事、財務等相關部門在審計方面重大問題的會商溝通與協調配合,發揮相關部門的專業咨詢作用,進一步規范內部審計程序,保證審計質量,并加強對審計結果的有效利用。應將討論確定年度審計計劃、交流和通報學校經濟責任審計情況、研究審計工作的重大問題等確立為審計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責。
2、轉化內部審計職能,創新審計工作方法
首先,完善常規審計的方式方法。如建立完善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指標,除將財務狀況、內部控制、學科發展、服務社會等維度的指標納入評價指標體系外,還應結合發展規劃部門、人事部門、財務部門等相關部門的評估開展審計工作;逐步開展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將任中審計和離任審計相結合,協同實施,及時跟進學校綜合改革、機構調整涉及的部門和單位,有計劃、有重點的實現審計全覆蓋;加強審計結果的利用,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作為干部考核、任免、獎懲的依據,將其他審計結果作為領導決策、完善制度的重要參考;將審計結果以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公開,完善對審計結果的監督機制。其次,創造性的開展新型審計業務類型。探索開展資產管理審計、績效審計、內部控制審計、決策審計和政策跟蹤審計,根據需要開展專項審計調查。重點加強大宗物資、大型儀器設備的購置與使用績效審計、無形資產的管理和使用審計;建立健全內部控制監督評價指標體系,開展單位層面和業務層面的內部控制審計,幫助下屬單位完善內部控制體系。除開展對下屬單位政策執行情況的審計外,還應對下屬單位建設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重要決策開展審計業務。
3、強化審計手段,加快審計信息化建設
審計信息化建設,是推動審計工作形成全局協調、數據管控、質量把關、過程管理、決策支持的重要工程。通過審計信息化對審計工作基礎實現徹底革命,達到以下目的:一是提升審計效能,將審計關口前移,變事后審計為事前審計和事中審計,變靜態審計為動態審計,及時發現、處理和糾正問題;二是提高審計質量,規范審計程序和嚴格審計處理權限,加強審計業務質量控制,同時運用信息平成數據的采集、加工、整合,解決由于信息不對稱問題而導致的審計結論偏差;三是提高審計人員業務素質,要求審計人員審計業務能力與信息技術能力的同步提升,促進其運用信息技術手段完成審計信息的整合、分析和處理;四是信息化平臺為審計提供數據和信息支持,提升審計業務的覆蓋面和審計層面的高度。具體地,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化建設,應從建立常規審計的審計模塊入手,逐步拓展到新的審計類型和審計程序中,探索查賬、實時監督、風險抽樣等各種審計方法的信息化實現手段,逐步實現審計與學校各個部門的信息對接,擴寬審計信息挖掘的廣度和深度。
作者:陳秋云 單位:中山大學審計處
參考文獻
高校內部審計要踐行促進高校法制建設的增值路徑,首要任務就是建章立制,推進內部審計工作的規范化建設。首先是要建立健全與審計業務直接相關的各項管理制度,高校審計部門緊緊圍繞學校中心開展工作,因此要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各項審計業務管理制度,如重要審計項目審計方案外部“論證”和內部“會診”制、審前調查操作規程、審計組長崗位目標責任制、委托社會審計相關辦法等。同時要建立高校審計聯動機制,一是要建立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保障審計部門與被審計部門和相關部門的信息反饋渠道暢通,促進審計方案制定的科學性、審計實施順利及審計結果運用。二是要建立審計公告制度,規范審計公告的程序、形式和內容,真正履行審計監督與服務并重的職能。三是要建立跟蹤審計整改落實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形成督查機制。四要建立內部審計輪審制度,每年有計劃地開展對若干下屬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在一定年限內完成一輪審計,實現審計對象全覆蓋。
二、優化高校內部審計資源配置
高校內部審計資源是高校內部審計正常履行職能、提供增值服務的基礎保障,在總量稀缺的客觀條件下,審計要有所為有所不為,統籌考慮風險、重要性水平和審計目標等因素,對審計資源科學有效地加以配置,促進高校內部審計價值實現。高校內部審計機構要依據風險分配審計資源,運用各種方式、方法去識別學校各部門、領域的風險系數,根據高風險高配額的原則分配審計資源,將審計力量集中在高風險領域和關鍵控制點上,放棄低風險環節得以釋放審計資源,減少審計成本。高校內部審計機構也要依據重要性水平來分配審計資源,審計人員靠專業判斷科學合理地對各個被審計事項的重要性水平進行確定,包括性質、涉及金額、牽涉面等,確定審計資源的配置。高校內部審計機構還要依據審計目標來分配審計資源。按審計目標分主要有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審計。財務收支審計、預決算審計等側重于真實性、合法性審計目標,一般不能直接增加經濟效益,一定程度上促進規范管理;內部控制審計、管理效益審計、風險管理審計等則側重于效益性審計目標,能直接增加經濟效益,促進被審計單位和學校可持續發展。可以說等量的審計資源投入,效益性審計為高校增加的經濟效益一般要大于真實性、合法性審計。
三、加強高校內部審計質量控制
高校內部審計質量是內審機構發揮增值功能的本源條件和籌碼,其控制可從機構質量和項目質量兩方面上下功夫,確保高校內部審計質量能滿足內審增值服務職能的要求。
1.高校內部審計機構質量控制。
實現獨立機構的設置,實行向校長報告的工作負責制,配置合理數量、合理知識結構及綜合素質過硬的專職內審人員,提供系統性長期性的后續教育和培訓機會,使得內審人員的能力和資質與內審工作的要求相匹配。利用高校特有的學術優勢,建設“研究式”內部審計組織,可以使審計人員能夠站在一定的高度,以科學的理論指導審計,以先進的技術實施審計,以專家型的審計隊伍創新審計,理論研究“從實踐中來、到實踐中去”,形成良性循環。
2.高校內部審計項目質量控制。
審計質量是審計工作的生命線,要確立“質量至上”的理念。針對高校機構運行特點,合理選擇內部審計增值點,加強貫穿審計準備階段、審計實施階段和審計完結階段的質量控制。在審計準備階段,要加強對審計項目立項和審計計劃編制的質量控制。要建立和執行審計立項相關制度,圍繞高校中心工作,提高審計立項的科學性,可行性、合理性和針對性;成立可勝任的審計小組;備足審前功課,抓住關鍵節點,編制操作性強的審計實施方案;明確審計目標、審計范圍和審計內容,細化審計步驟,合理組織、分配審計資源。在審計實施階段,要加強審計證據、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復核的質量控制。善于解剖易麻雀,堅持查深查透,靈活應用觀察、詢問、函證、監盤、審核、計算、分析性復核等方法收集和整理充分有效的證據,適時做好延伸審計、追蹤審計,并設置審核環節,落實審計承諾制度,在此基礎上形成客觀的審計評判;要規范審計工作底稿編制的格式和內容,建立多級審查機制。在審計完結階段,要加強審計報告、審計檔案管理的質量控制。可出具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在相關范圍內限期征求意見,正式的審計報告要求事實清楚、重點突出、證據充分、表述完整、評價客觀、定性準確,審計建議切實可行;確保審計信息資料歸檔的及時性、完整性、延續性,為日常工作提供檔案保障;要加強后續審計,切實抓好審計意見書的整改落實,提升審計結果運用水平,確保審計價值的最大化。
四、內部審計工作向廣度深度拓展
高校內部審計為學校提供增值服務,這種增值型價值可分為批判型、建設型和防護型三種形式。在各種審計形態中,財務收支審計、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側重于批判型,內部控制審計則側重于建設型和防護型。高校內部審計職能的設置上不能僅僅考慮就事論事式的財務審計或專項審計,要強調制度層面的干預,將制度的完善視為起點,也視為歸宿。同時也要從“物本審計”延伸到“人本審計”,將審計內容和著力點從貨幣財產收支等物性的標準轉移到人及其經濟行為的合規性、經濟性、效益性以及其行為產生的經濟價值。高校內部審計價值最大化的路徑之一便是拓展其廣度和深度。
1.加強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
全面推進高校領導干部、學院二級單位(部門)、下屬企業的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關注領導干部“一觀三化一廉”即決策是否符合科學發展觀,權力運行的公開化、資源配置的市場化、操作行為規范化以及個人廉潔自律。實務操作中,緊緊地圍繞內部管理領導干部崗位職責,檢查單位(部門)的預算執行、國有資產采購和管理、內部控制建立和執行等情況,關注領導干部有關目標責任完成、重要經濟事項決策及個人廉潔自律情況。加大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力度,建立和推行離任經濟事項交接實施辦法,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規范性和有效性。
2.加強高校基建工程重點領域的審計。
高校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加大對基建工程重點領域的審計監督。對建設工程項目從立項、竣工到交付使用各階段經濟管理活動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監督、評價。著力做好重點環節的跟蹤審計,加大工程量清單審核力度,促進在源頭上有效控制工程造價。整合審計資源,適當依托社會審計開展建設項目全過程審計的經驗,對受托中介機構審計質量進行評價,努力提高基建工程審計質量。
3.拓展專項資金審計和審計調查。
高校設有多個職能部門和學院,以及各個經濟實體,可說是一個社會的縮影,高校內審部門要為各個組織提供監督、簽證、咨詢、評價等增值服務,必須實行借助專項資金審計和審計調查的方式,掌握被審計對象的信息,為做好審計項目打好基礎。專項審計調查的特點是針對性強,時效性高,代表性突出,因此確立專項審計項目必須遵循高校內審項目立項制度,關注學校師生關心的熱點、高校管理工作的難點、學校發展的關鍵點等方面,比如各類學生活動專項經費審計調查、科研經費審計調查、學科建設經費審計調查、實驗室建設經費審計調查、研究生培養經費審計調查、對外投資審計調查等。
4.著力抓好審計整改落實。
高校內部審計開展的每一項審計,都要通過邊審邊改、下發審計整改通知、典型問題通報、審計整改跟蹤檢查回訪等方式,確保審計發現的每一個問題都能全部整改到位。努力做到審出一個問題,完善一項制度,堵塞一個漏洞。盡量避免做無用工,對反復出現、屢審屢犯的問題,切實地將任務分解到位。
5.探索構建信息系統審計。
探索搭建高校內部審計信息系統,對于資料管理、功能應用、系統設置等進行合理的功能設計與功能組合,建設在審計管理體制、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質量、審計項目管理、提高人員素質和加強審計工作自身監管等方面進一步加強管理,以達到“整合審計信息資源、夯實審計結論,加強審計質量監督、促進審計管理,實現審計工作規范、推動方法創新,提升審計業務能力、提高工作效率,拓寬審計范圍領域、實現過程監督,保障審計成果利用,加強資源共享”的信息平臺。相關部門利用好網絡資源,搭建暢通有效的信息資源收集方式和渠道,讓信息資源得到充實、完善和豐富。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共享,消除“信息孤島”,實現各子系統之間的資源整合。
五、有效管理審計沖突
審計主體和客體之間目標沖突的客觀存在,是橫亙在審計人員和被審計單位之間的鴻溝。高校內部審計管理要在強調審計監督職能的同時,更重視服務、咨詢職能,構建和諧審計環境。首先是要轉變觀念,從過去單一的監督審計,向管理審計、效益審計等多方面、多領域的審計過度;加強審計雙方的互動溝通,可采用“參與式審計”,與被審單位開展座談、反饋會、審計聯席會等形式,及時分析存在的問題,商討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與方法;要充分考慮被審計單位的意見,在溝通的基礎上,注重平衡報告審計結果,不僅要將審計查出的問題客觀公正地陳述在審計報告中,也要對合規合理效益性審計事實做出正面評價;要建設審計人員兼容心理,要學會換位思考,分析被審計部門的主觀動機,注重合作性人際關系的建立,避免審計工作陷入人際困境,創建和諧審計環境,這是實現內部審計價值最大化的人文條件。
六、構建高校內部審計績效評價體系
關鍵詞:內部控制;審計;反腐倡廉
中圖分類號:G647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3)26-0010-02
高校作為傳承世界文明、服務社會發展的重要組織,是人才成長的搖籃,也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陣地。隨著當前國際各種思想文化的交融,國內經濟多元化的趨勢更加明顯,高校懲治和預防腐敗的任務更加艱巨。高校內部審計是高校風險管理體系和內部控制機制的重要環節,也是學校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本文試就實施高校內部控制審計的相關問題進行初步探討,擬為高校反腐倡廉建設探索一條新路徑。
一、問題的提出
“十二五”期間,高校將迎來不可多得的提升整體實力與核心競爭力的快速發展時期。在加快高校發展的同時,要不斷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加強高校內部控制,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免疫系統”功能,可以督促高校有關部門建章立制,查找監督制度“盲點”和薄弱環節,從而營造風清氣正的和諧校園環境,為高校反腐倡廉建設服務。
二、內部控制審計關注的重點
高校內部審計的目標就是為高校各項事業的發展服務。高校的審計工作要以“強管理、防風險、促發展”為指導,將內部審計工作的關注點從單純的財務審計轉移到內部控制、治理結構、風險管理等方面。重點關注基建項目、科研經費、招生、內部財務、后勤服務公司和校辦企業等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的風險防范和源頭治理工作。實踐中,應將審計關口前移,以事前、事中審計為主,更注重對過程的審計。加強預防,增強風險意識,持續改進和推動管理,使內部審計與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有機結合,促進反腐倡廉深入開展。
1.在“小金庫”專項治理過程中滲透內部控制審計和管理審計理念,不斷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治理小金庫是反腐敗的關口前移,是從源頭上治理腐敗的重要舉措。高校在“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中,要提高認識,滲透內部控制審計和管理審計的理念,推進財務管理體制改革。通過監督審查財務部門及各單位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對全校財務機構和人員進行統一管理,實行一級核算。審計部門應與財務部門進行相關業務聯網,方便審計部門隨時查閱每一筆會計業務,實時進行監督。對已發現的“小金庫”問題及其成因,要進行強化管理,有針對性地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實行標本兼治。建議高校的財務管理采用電子支付方式,減少現金流動,讓“小金庫”無生存的土壤和條件。
2.在工程建設領域引入全過程跟蹤審計,進一步提高風險防范能力。全過程跟蹤審計是近年來出現的一種全新的審計模式。它是指對工程建設項目從項目立項到竣工結算的投資管理活動全過程進行連續、全面、系統地審計、監督、分析和評價工作。在高校新校區建設中引入全過程跟蹤審計,可以防范風險,打造陽光工程、精品工程、廉政工程。①發揮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優質特征,構建和諧的審計環境。全過程跟蹤審計是動態審計,審計的目標由查錯糾弊到為組織增加價值。跟蹤審計在實行監督、服務職能時,要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保持獨立、客觀的前提下,改進審計的方式方法,同建設各方形成合力,確保建設工程的順利進行。在審計實施過程中,與建設部門、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存在不同的意見時,要做好溝通和協調。對一般問題協商不成時,應由審計部門領導負責協調;對重大問題或涉及宏觀管理方面的問題,應由學校主管領導召集審計、工程管理、計財等部門研究解決。②充分考慮審計成本因素,做到突出重點,關注效益。要根據重要性和成本效益原則,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選取不同工程類型的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模式,突出重點,保證審計質量,提高工程審計效益。要重點關注項目決策的科學可行性,減少決策的失誤,避免因管理不善造成效益降低的風險。在建設中重點關注工程招投標、撥付款、變更簽證和結算四個高危風險環節。(1)招投標環節。認真核對招投標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準確性,發現管理漏洞要及時提出管理建議,對審計中發現的內部控制方面的問題,做到早發現、早處理、少損失,把可能出現的問題控制在萌芽之中,加強反腐敗的源頭治理,確保學校安全穩定發展。(2)現場簽證環節。隱蔽工程所占工程造價的比重很大,施工隊伍往往虛報工作量,或者施工材料以次充好、多計差價。因此,跟蹤審計必須關注現場簽證環節,重點關注隱蔽工程部位的規格、工序是否與施工圖、工程量清單內容相符合,簽證工程量是否準確等。并及時做好記錄,必要時還應進行拍攝記錄,為工程竣工結算積累資料。(3)撥付款環節。工程進度款審計可以有效地扼制工程款超付。審計部門可以與財務部門形成聯動機制,使工程款的支付采用“先審計、后付款”原則。在對工程款付款環節進行審計時,重點關注合同約定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比例,現場跟蹤實時施工進度以及撥付款手續是否完整等。(4)結算環節。項目竣工結算環節審計的重點是審計依據是否真實、完整;工程量的計算是否正確、合理;綜合取費情況及相關索賠是否合理等。同時,還應力求從管理著手,對竣工財務決算進行審計,并出具管理建議書,特別是要重點揭示基建管理過程中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包括工程建設的管理體制機制、內控制度、投資控制和風險管理等,提出改進管理的意見和建議。通過全過程跟蹤審計,可以促進學校及相關職能部門增強責任意識和風險控制意識,規范管理行為,進一步提高防范各種風險的能力。
3.在經濟責任審計中注重內部控制和管理審計,逐步提高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在高校中有效地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對于考核高校領導干部以及促進高校改善管理辦法,提高辦學效益和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等都有一定的積極作用。在經濟責任審計中,要針對不同性質的單位審計側重點有所不同。對校辦企業,除了審計財務的真實性、資產的保值增值、任期內經營目標完成情況外,重點關注內部控制、治理結構、風險管理和績效等方面,對企業存在的決策隨意、管理不善、損失浪費等現象,及時提出管理建議,幫助企業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促進企業實施風險管理;對二級院系和職能部門,重點關注管理水平、控制環境和領導管理風格,對部門領導提出客觀、真實的評價,為領導層科學用人提供依據。在審計結束后,除了出具審計報告外,還要對被審單位提出管理建議書,針對問題堵塞漏洞,以促進被審單位完善管理、防范風險。
實施內部控制審計是一個新理念,還需要進一步探索與實踐,使高校內部審計成為高校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高校應在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的基礎上,堅持科學發展,加大制度創新力度,及時總結新鮮經驗,把成功做法上升為制度,更好地促進高校反腐倡廉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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