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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融資方式 資本結構 最優選擇
長期以來,企業融資一直是企業關注的重要問題,而這一難題卻是制約我國經濟發展的突出因素,尤其是自2010年以來,隨著通脹高漲,銀行信貸逐漸收緊,我國企業融資難問題更加凸顯出來。這一問題受到了世界各界的關注。在2012年召開的全國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上,副主席代表政協第十一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作提案工作情況的報告。他特別強調指出,關于減輕中小企業負擔、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等建議,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等積極采納,加快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落實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新36條,逐步引導和釋放民間資本的市場活力,支持商業銀行提升對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利企業的金融服務水平。但由于信貸配給、信息不對稱等原因,中小企業外部融資的渠道比較單一。同時高成本的民間借貸也使得許多中小企業望而止步。而發債、IPO融資、信托以及股權融資等模式對于中小企業來說門檻較高。
一、企業融資現狀分析
(一)融資結構分析
由于我國特殊的經濟背景,造成我國融資渠道狹窄,以致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結構比較單一。就股權融資而言,在發達國家占據比較重要地位的風險基金和公眾資金在我國發展非常緩慢;就債務融資而言,我國中小企業所得到的信貸資金種類也非常單一;就資本負債率而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結構最明顯的特點為企業的資本負債率總體上高于一般水平,內源融資占全部中小企業股權融資的2/3以上,是中小企業融資的最大來源,而來自于間接融資和直接融資的比例很小,融資渠道單一。
(二)財務狀況分析
首先,資金結構分析。根據中國中小企業2010年抽樣調查報告,我國中小企業對融資的需求比較迫切。在被調查的企業中,35.4%的企業表示有很大的資金缺口,急需融資;38.1%的企業表示略有資金缺口,需要融資;只有26.5%的企業表示沒有資金缺口,無需融資。在需求的資金類型上,中小企業最需要長期投資資金。在被調查的企業中,59.1%的企業表示主要需要長期投資基金,36.3%的企業表示主要需要短期流動資金。
二、企業的融資方式及問題
目前,我國可供中小企業選擇的融資方式多達二十多種,如銀行借款融資、民間借貸、商業信用融資、融資租賃、應收賬款融資、建立擔保公司進行融資等,我們主要討論以下幾種融資方式。
(一)銀行借款融資
銀行貸款是一種最為正規的融資方式。由于中小企業的市場淘汰率遠遠高于大中型企業,銀行貸款給中小企業要承擔更大的風險。因此選擇這種方式來貸款的話可行性不是很大。在這個時候良好的銀企關系可能會提供一定的便利之處。其次,由于銀行貸款手續繁復,審批時間過長,許多中小企業為求發展不得不退而求其次從民間融資。數據顯示,近三分之二的企業從未與銀行發生借貸關系
(二)民間融資
這種籌資方式能夠最大限度的合集資金將其貸放到生產流通領域,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銀行信貸資金不足的壓力。同時其利率杠桿靈敏度高,資金滯留現象少,手續簡便,提高了資金使用率,是一有效集資途徑。但該方式的利率相對較高,一旦企業出現重大的問題使得無法償付時,出現的問題將會是非常棘手的。另外由于其具有“地下”性質,能夠使中小企業在獲得融資的同時保持其經營的私密性。因此民間融資能夠成為中小企業外部融資的一個重要渠道。
三、融資方式的選擇與建議
最優融資方式的選擇是通過融資結構衡量的。融資結構,也叫資本結構,是指企業各種資本的價值構成及其比例,最佳的資本結構就是使股東財富最大或股價最大的資本結構。資本結構反映了企業債務與股權的比例關系,它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企業的償債與再融資能力,決定著企業未來的盈利能力,是企業財務狀況的一項重要指標。在融資方法的選擇中應該注意以下原則:
(一)規模適當原則
企業融資規模受到注冊資本限額、企業債務契約約束、企業規格大小等多方面因素影響。企業要認真分析生產經營狀況,采取一定的辦法,預測資金的需要量,合理確定融資規模和方式。這樣,既能避免因資金籌集不足,影響生產經營的正常進行,又可防止資金籌集過多,造成資金閑置。
(二)籌措及時原則
企業在籌集資金時必須熟知資金時間價值的原理和計算方法,以便根據資金需求的具體情況,合理安排資金的籌集時間,適時獲取所需資金。避免籌資過早而造成資金投放前閑置或籌資滯后錯過資金投放的最佳時間。一般來說,期限越長,手續越復雜的籌資方式,其籌款時效越差。
(三)來源合理原則
資金的來源渠道和資金市場為企業提供了資金的源泉和籌集場所,它反映資金的分布狀況和供求關系,決定著籌資的難易程度。不同來源的資金,對企業的收益和成本有不同影響。因此,企業應認真研究資金來源渠道和資金市場,合理選擇資金來源。
綜上所述,企業無論采用何種方式籌措資金,?都不是“免費的午餐”。對于銀行借款融資方式,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企業可以適當下放中小企業授信審批權限,擴大和健全對實體企業“綠色審批通道”名單和準入,提高效率。對于民間進行的融資活動,我們不宜簡單地禁止,而應加以規范,將其納入正式的金融體系等。如今,商業信用融資也是中小企業外部融資的主要方式。而且比起銀行苛刻的條件和繁瑣的手續,這一融資方式對于經營周期相對較短、企業信息不夠透明的中小企業來說更加有效,值得我們給予更多的關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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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持續國家投資拉動內需的背景下,以及各級政府財政收入的逐年增加,政府投資項目在國家基本建設中所占的比重逐年提高,投資方式也在不斷創新。由于政府投資項目是以政府財政基本建設資金為投資主體的項目,所以它具有與一般投資項目不同的特點。通常理解,政府投資項目應該大多數是為社會提供公共產品,即主要提供非盈利的為社會大眾所需的項目。也會涉及一些雖盈利卻難以收回投資或投資回收期較長的基礎設施項目。如何對政府投資公益項目進行融資,融資方式途徑、渠道方法等的創新,也是擺在不同時期、不同市場環境、不同項目上值得探討的熱點話題。
1.對公益性政府投資項目的界定
1.1政府投資項目的概念
政府投資項目,就是以政府為投資主體對建設項目進行投資的項目。依據項目產品自身的特點及市場環境不同,我國目前政府投資項目可以分成兩類:(1)基礎性項目,即體現在社會經濟領域,包括交通、能源、水利、通訊等設施的建設,這類項目仍屬經營類項目范疇,建設后有長期、持續、穩定的收益,項目自身雖具備一定的融資能力,但由于不能通過市場自行有效調節,所以需要政府參與投資。根據基礎性項目的特點,這類項目在管理上有條件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法人不僅負責項目籌劃、設計、建設實施、還要承擔部分資金籌措、投資控制直至生產經營管理、歸還貸款以及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2)公益性項目,即體現在社會公共領域,包括文化、教育、衛生、黨政機關、政法和社會團體等項目,這類項目是為社會發展服務的,建成后由有關單位無償使用,難以產生直接的回報,所以由政府作為單一的主體投資建設。
1.2公益性項目及公益性政府投資項目特征
1.2.1公益性項目
公益性項目屬于純公共物品,作為純公共品,它不能通過向受益者或使用者收費獲得經營收入,故其建設資金以及建成以后的運行、維護費用,主要來源于政府財政性資金和以政府財政信用為基礎的融資;其投資是非營利性的投資;投資主體為政府,長期以來無論是西方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政府都責無旁貸地擔負起公共物品的提供者的責任。
1.2.2公益性政府投資項目的特征
通常,公益性政府投資項目具有三個方面的特征,即:(1)資金來源基本由財政收入支付;(2)投資不能產生微觀的財務效益;(3)這種投資形成的固定資產在使用上是無償的。這三個特征就決定了公益性政府投資項目的管理方式不同于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
2.政府投資公益項目融資中的實際問題分析
一般來說,公益性項目投資的資金絕大部分來自財政資金,具有無償性的特點;同時,與資金來源的特征相對應,大部分公益性項目的使用也是無償的,免費向全部社會成員提供服務。但是,城市經濟建設的加快使得整個城市往往會對公益性產品的需求大幅上升,而公益性項目的特點又決定了其投資主體只能是政府。從一些城市公益性項目投融資的實踐來看,公共品的生產供給主要以財政融資為主,市場融資所占比例很小,這種融資結構決定了公共物品的生產設施管理不是按照市場機制運作的,而是由政府投資、政府擁有、政府運作的公共事業。以事業性為主體的發展模式,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維護社會公平,防止私人壟斷,但另一方面,由于政府有限的財政資金難以滿足公益性項目的巨大投資需要,而在現行財政體制、金融體制下,政府又不能利用銀行信貸和發行債券來籌集投資資金,公共物品的生產供給嚴重落后于國民需求,導致供需矛盾加劇,嚴重影響社會福利水平的快速提高。而且這種模式缺乏競爭激勵機制,是導致現有公共物品的生產機構運作效率低下、人員冗雜、創新不足、技術革新緩慢、腐敗浪費等問題的重要因素。
以政府財政信用為基礎的融資無論是在融資渠道還是在融資方式上均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這導致一些城市的公益性項目建設中存在一個非常普遍、非常突出的問題,即在項目建設期內政府可用于項目建設的財政性資金(包括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和預算外專項建設資金)往往難以滿足項目建設所需要的資金。
3.政府投資公益項目融資的創新方式
在現在的政府投資公益項目融資的實際中,現實做法是:為彌補公益性項目建設期內的資金需求缺口,改變公共品的生產供給過多依賴于政府財政的局面,政府必須設法以自身的財政信用作保障,在建設期內集中地從其他渠道,如國內外銀行或民間投資者等,籌集建設資金。然后在項目建成后的一段時間內,再用財政資金慢慢地向銀行償還貸款或向民間出資者支付投資回報。
現在,全國各地的政府投資公益項目越來越多,也造成了政府投資公益項目融資方式的多樣性,政府吸引投資的渠道也越來越豐富,本文下面僅僅推舉論述兩種方法,以供交流。
3.1政府項目補償費質押貸款方式
此方法中:(1)定義、特點和適用條件。政府項目補償費質押貸款方式是指在無未來現金流的公益性項目下,政府代替公益性項目的所有使用者向政府性項目建設單位承諾,在一定時期內以項目補償費形式撥付財政性資金給項目建設單位,作為其項目收入,項目建設單位再以政府的項目補償費作為質押擔保向銀行(包括政策性和商業性銀行)申請貸款。其主要特點是:政府沒有直接向銀行貸款,也沒有直接向銀行提供貸款擔保,沒有違反有關國家法律規定,貸款的第一責任主體不是政府,而是項目建設單位。其適用條件包括:項目本身不具備收費條件或不產生未來現金流;項目是一種人人受益的公共工程,尤其是城市路橋,河道改造和治理和城市給排水系統等市政基礎設施;以政府財政資金的撥付作為項目建設開發的收入,項目的建設單位是政府授權或新建的政策性公司或事業機構。(2)該融資方式的理念。政府項目補償費質押貸款方式意味著給無未來現金流收入的公益性項目賦予了經營的理念。政府成立的項目公司雖然是政策性公司或事業機構,但是政府本著經營項目和資產的意識,代替公益性項目的所有受益人以小部分財政資金作為項目的使用費,賦予公益性項目未來現金流,從而使得項目公司能夠以這部分未來現金流申請到銀行貸款,籌集到的銀行貸款資金。而在原來的政府直接投資方式下,政府的投資資金必須全部利用財政資金,而不能利用銀行貸款。
3.2以政府項目補償費吸引民間主動投資方式
此方法中:(1)基本定義和適用條件。①基本定義:在無未來現金流的公益性項目下,政府面向非政府投資主體,采用公開招標或磋商交易等方式確定項目投資主體,項目投資主體在政府授權的經營期限內建設,開發,管理或維護該公益性項目,獲得政府撥付的財政資金作為項目報酬,當授權經營期限已滿,將項目無償轉讓給政府。②適用條件:項目是不具備收費條件或不產生未來現金流的公益性項目;項目投資主體是非政府投資主體,包括國有企業,股份公司,民營企業或外資企業等;項目投資主體不僅承擔項目的投資,還承擔項目的建設、開發、運營、管理和維護等;政府向非政府性的項目投資主體支付財政資金作為項目補償費,以此來獲得非政府投資主體開發經營的公益性項目;非政府投資主體以來自政府財政資金的補償費作為項目建設、開發、運營或維護的收入;必要時政府還得有部分政策優惠或支持,加大吸引民間資本主動投資的激勵。(2)主要特點。①本身的主要特點:對于政府來說,政府不必直接承擔項目建設期的各種風險,也不必以財政資金直接出資,還不必為項目投資總額負債,從而有利于政府降低財政風險。政府只需在授權期限內較為平均地支付補償費,這也有利于政府平衡財政預算和管理預算外資金。對于項目投資主體來說,這種投資方式具有穩定的項目收入,比較適合于穩健型的非政府投資主體,此外,也有利于協調政府和企業的關系。②以政府的項目補償費吸引民間投資主動投資方式與BOT方式的不同點:第一:前者適用于沒有經營收入或不具備收費條件的公益性基礎設施項目,而BOT只適用于經營性或具備收費條件的基礎設施項目,如:發電廠,收費公路和橋梁,城市污水處理等。第二:在前者的方式下,由于項目本身不產生未來現金流,所有項目的建設開發,運營維護等費用最終還是要有政府承擔。在BOT方式下,項目投資主體主要以項目自身資產和未來現金流作為資金償還保證,對政府沒有或者只有有限的追索權。③以政府項目補償費吸引民間投資與政府項目補償費質押貸款的區別。第一,項目建設單位的性質不同。在前一種方式下,項目建設單位是非政府投資主體,但包括國有企業。在后一種方式下,則是政府性質的政策性公司或事業機構。第二:資金來源不同。在前一種方式所吸引的資金是主動投資的民間資本。在后一種方式所吸引的主要是銀行機構的質押貸款。第三:具體環節有所不同。在前一種方式下,還存在非政府投資主體在授權經營期滿后將項目無償轉移給政府的過程。(3)以政府的項目補償費吸引民間主動投資方式的理念探索。能夠推行該種項目投融資方式的重要原因在于政府有了一種基礎設施建設開發的代建和有償回報的意識。政府作為單一投資主體又無力完成投資規模和滿足城市建設發展對公益性項目的需要,解決問題的出路在于引進非政府性的民間投資,由民間投資代建公益性項目,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但是,公益性項目本身并不產生未來現金流,這就需要政府對民間投資的公益性項目付出有償回報。
關鍵詞:中小企業;融資效率;單因素分析;模糊綜合評判;主成分分析
本文受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學重點項目資助(KJ2007A077)和安徽財經大學大學生科研基金項目資助
中圖分類號:F83文獻標識碼:A
一、企業融資效率評價的數學模型
(一)模糊綜合評判模型。總體上,中小企業融資方式分為兩大類:權益性融資和債務性融資。具體而言,權益性融資包括自我積累和股權融資,債務性融資包括銀行信貸、債券融資和民間信貸(武巧珍、劉扭霞,2007)。因此,本文將從上述的六個因素分別對這五種融資方式單項因子的融資效果優劣進行初步排序,得出表1。(表1)
表1列示了各種融資方式單因素下的初步排序,反映的是同一因素下企業的選擇順序。結合表1中的數據,我們給各種融資方式取值,得到表2的不同融資方式的隸屬度。(表2)
已經確定了權重集,計為A=(0.10,0.25,0.20,0.15,0.20,0.10),并且由表2得出了各種融資方式的單因素評價矩陣,將它們分別與權重集進行模糊變換,即得模糊綜合評價模型:B=W×R,運用軟件得到最終排名依次為:企業積累、股票融資、債券融資、民間信貸、銀行信貸。
(二)主成分分析模型。不同融資方式融資效率評價體系中涉及眾多指標,指標間的相關關系會造成評價信息的相互重疊、相互干擾,難以有效、客觀地分析各評價向量的相對地位,使層次分析法計算造成較大誤差。因此,考慮利用主成分分析法,通過對指標值進行正交變換,過濾掉指標間的重復信息,來增加綜合評價的準確性。
1、指標標準化處理并構造實對稱矩陣。該融資問題模糊矩陣中的六個指標屬性一致,需要消除量綱,采用極差變換來對指標進行標準化處理,運用公式Dn×n=Yn×p(YT)p×n構造我們所需的實對稱矩陣。
2、實對稱矩陣Dn×n的特征值、特征向量。Dn×n利用Y=(Y1,Y2,…,YP)T構造的實對稱矩陣,通過主成分方法求解矩陣的特征值和特征向量.依據主成分正交變換的原理,計算獲得的不同融資方式實對稱矩陣的正交系數矩陣。
3、主成分的貢獻率與累計貢獻率。由Var(Yk)=k=tr(∑)Var(Xk)可知,k=Var(Yk)/Var(Xi)描述了第k個主成分提取的X1,X2,…,Xp的總(分散性)信息的份額,稱為第k個主成分Yk的貢獻率,第一個特征值1=10.3162,它的方差貢獻率為90.26%>60%,顯然這個主成分能夠解釋6個評價指標的大部分變差,故把他們當作評價不同融資方式融資效率的主成分。
再用MATLAB求解得表3,各融資方式融資效率按第一主成分得分排序如表3。(表3)
二、模型比較與分析
我國現正處于一個資金相對短缺與資本市場不完善的時期,在這樣的外部環境下,所有中小企業面臨相同的融資難題,但由于中小企業自身的情況存在一定的差異,不同融資因素對其影響程度也不同,因此對各種融資方式不同隸屬度進行一定范圍的調整,使模型得到進一步推廣,調整后的模糊矩陣如表4。(表4)
分別運用模糊評價和主成分分析中的兩種評價方法,對表4進行處理,得到結果表5。(表5)
通過結果的分析比較發現,由于存在主觀賦權,或存在判別規則單一等缺陷,當調整隸屬度,使模糊矩陣在可行范圍內發生變動時,用模糊矩陣判別法所得到的結論發生變動,因此難以在實際評價應用中作為一個統一的、廣泛認可的評價模型。而主成分分析法則表現出了較好的魯棒性,有效地減少了因為個體偏好所引起的偏差,使決策、評價的結果更加貼近客觀實際。
(作者單位:安徽財經大學統計與應用數學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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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中小企業;融資;風險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及融資難的原因
(一)中小企業融資現狀。
雖然中小企業的融資環境正隨著國家的重視以及相關政策法規的出臺而有所好轉,但中小企業的融資現狀依然不容樂觀。作為中小企業主要融資方式的銀行貸款融資、民間借貸融資、債券融資方面的融資難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第一,銀行貸款融資現階段對于中小企業而言是最為主要的融資渠道,然而中小企業因“先天不足”以及家族式管理混亂、財務狀況不透明而使其自身發展具有高風險性,同時因生產經營規模小所貸資金少,這與銀行所追求的穩定性與高收益性相悖,故而難以取得銀行的信任進而獲得貸款。第二,民間借貸融資對于中小企業而言是最為簡單快捷的方式之一,較之銀行貸款融資,民間借貸融資具有較強的操作性,然而在帶來便捷的同時,其高額的利率也給企業帶來了沉重的負擔。第三,債券融資對于中小企業而言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我國的債券發行實行核準制,即先批項目,再批額度,最后才允許發行債券。《證券法》對于債券的發行明文規定了嚴格的程序條件和實體條件。因審批程序過于繁瑣,導致債券融資很少有企業問津。
(二)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
首先,中小企業自身實力不足,抵御經營風險的能力較差,難以獲得金融機構信任。中小企業大多固定資產少、資金薄弱,銀行在審批中小企業的貸款時所耗費成本與其預期收益不成正比,同時面臨企業破產、貸款成為呆賬壞賬風險較大。其次,金融機構的信貸政策失衡、現行管理體制存在缺陷。金融危機后,金融機構加大了監管力度,權利的過分上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中小企業貸款難。最后,我國中小企業擔保機制不完善,法律定位不明確,制約了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中小企業缺乏完備的擔保體制機制,難以為其融資提供堅強的后盾支撐。
二、我國中小企業常見融資方式
中小企業的融資按照資金來源可分為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內源融資主要是指所融資金來源于企業內部,如企業所有者的再投入、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積累的利潤等。外源融資是指資金來自于企業外部,包括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直接融資是指直接進入證券市場通過發行股票和債券的方式進行融資。間接融資是指利用一定的金融中介機構來完成一定金額的融資。
1、銀行貸款融資。
銀行貸款融資,是指中小企業通過信用、提供相應的資產進行抵押作為擔保的情況下取得資金的行為。作為中小企業最為主要的融資方式,銀行貸款融資已幫助我國很大一部分中小企業發展壯大起來。
2、民間借貸融資。
民間借貸融資,即中小企業向社會上不特定的個人或組織集資,并承諾還本付息。民間借貸融資雖程序簡單易操作,卻有很大的法律風險,操作不當容易構成犯罪。
3、股權融資。
股權融資即中小企業通過特定渠道引入風險投資者或戰略投資者,轉讓一定比例的股權進而獲得融資。股權融資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所投資金無需償還且風險由投資者獨自承擔,但投資者有權按照所持股份比例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
4、債券融資。
債券融資即企業通過發行債券取得融資。債券融資在國際資本市場上占據很重要的地位,然而因我國的國情和所施行法律的情況來看,債券融資對于我國中小企業而言是有一定的難度,很難操作實行的。
5、租賃式融資。
租賃式融資是集借貸、租賃、買賣于一體,是將融資與融物結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租賃合同的主體是三方當事人,即出租人(買受人)、承租人和出賣人(供貨商)。承租人要求出租人為其融資購買承租人所需的設備,然后由供貨商直接將設備交給承租人。
三、我國中小企業主要融資方式的法律風險及其防范
1、銀行貸款融資中的法律風險及防范。
我國《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即擔保貸款方式;同時規定:“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即信用貸款方式。然而在實踐操作中,中小企業由于其自身原因,很難取得信用貸款。因此,在一般擔保貸款的情況下就有可能出現下列風險:一是為獲得其他企業提供的擔保而相應地為該企業提供擔保的互保法律風險。為了獲得銀行貸款,中小企業可能會“饑不擇食”,在未調查清楚對方企業資信情況的條件下便同意雙方互保。在承擔自身經營風險的同時還要承擔另一企業的信貸風險。二是抵押擔保自身可能包含的法律風險。銀行在選擇抵押物時,往往會確定價值高于貸款金額的資產來確保自身債權的實現。在這樣的情況下,中小企業一旦發生了不能還款的情形,法律所賦予銀行的優先受償權會加重中小企業的法律風險。三是受迫保證所帶來的法律風險。面對銀行處于劣勢地位的中小企業有時可能會被要求為銀行的某些經營狀況不佳或信譽不良的客戶提供擔保,中小企業為了能夠盡快取得貸款資金而被迫同意。四是因銀行貸款程序的繁瑣復雜,中小企業在融資過程中可能會采取編輯虛假的財務報表、虛報固定資產甚至通過采用虛假的證明文件同銀行的經辦人員相勾結來達到取得融資的目的而帶來的法律風險。為了能夠更加有準備地應對上述法律風險,從宏觀方面來看,首先,國家應進一步完善我國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體系;以政府的扶持為主,兼行市場化的運作規則。其次,應大力發展多類型的中小金融機構,如地方性的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進而帶動中小企業的發展。地方性的中小金融機構與國有大型銀行相比較來說更容易掌握當地中小企業的信息,有利于緩解金融機構與中小企業之間信息不對稱的問題。最后,可以由當地政府主導建立中小企業信息信用管理平臺,提供和披露中小企業的信用信息狀況。確定特定且權威的評判資信狀況的主體,制定評判中小企業資信狀況的規則,由專人按照規定進行資信狀況的評定劃分。從微觀方面來看,中小企業自身應做到以下幾個方面:首先,要在日常的生產經營中重視法律知識的學習和企業法律文化的培養,同時制定相應的風險防范策略;其次,企業內部應設立專業的法務部門,在進行銀行貸款融資時互保或被要求為其他企業提供擔保時應及時了解被擔保企業的資信狀況,同時可要求對方提供反擔保。
2、民間借貸融資中的法律風險及防范。
民間借貸融資是中小企業融資方式中風險最大的一種,因為此種融資方式一旦操作不當,極有可能觸犯法律、涉嫌集資詐騙或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等刑事犯罪。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違反有關金融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詐騙方法進行非法集資,擾亂國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財產所有權,且數額較大的行為。在實踐中,該罪名的立案標準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存款150戶以上的或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在面對上述法律風險時,中小企業所能做的首先是規范自己的融資行為,在融資的過程中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行事,以法律作為行動的標桿。其次,在進行民間借貸融資時,要將取得中國人民銀行的批準作為首要行動。在融資時切記將法律作為一切行為的準繩,時刻約束自己的行為。
四、結語
中小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總會遇到形形的風險與難題,融資問題以及可能帶來的法律風險是中小企業在發展中可能面臨的最為主要的問題,若不正視此類風險可能會嚴重制約中小企業的發展。在這樣的情況下,拓展多渠道的融資方式、正確認識法律風險不僅能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更能在一定程度上帶動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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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本企業基本情況
(一)樣本企業概況
(二)問卷調查情況:企業融資仍以銀行為主導,民間融資發展平穩,金融改革有待提速
通過對25家樣本企業的調查顯示:企業總體資金狀況呈穩中趨緊態勢,對當前資金狀況的選擇中有12家企業認為趨緊,12家企業認為持平,占比各為48%。企業借入資金來源中有23家企業的首選是銀行貸款,占比為92%,有19家企業選擇民間融資渠道借入作為融資的第二渠道,占比為76%。樣本企業中18家企業借入過民間融資,其中借入渠道為股東或內部職工的10家,占比55.6%,僅2家企業選擇從民間融資中介機構融資,占比為11.1%。借入資金用途多為流動資金,借款期限多為1年期以內的短期借款。有8家企業借出過民間資金,借出民間資金為自有閑置資金的占比為87.5%,預防資金損失的方式多為財產抵質押、第三方擔保,占比分別為37.5%、62.5%;借出資金大多能按期償還的占比為87.5%。
企業認為緩解“兩多兩難”最重要的是調整信貸結構,信貸政策向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傾斜,有22家企業將此項作為前三項選擇之一,占比為88%,其中有13家企業將此項作為首選。企業將民間資金管理規范、小額貸款公司牌照的發放、利率市場化的推進和營造管理規范、競爭充分的經營環境作為金融改革的關鍵,占比分別為40%、36%、44%、28%。在推進金融改革中銀行需改進改進的因素集中在信貸準入降低和下放審批權限,占比均為84%。認為規范民間借貸最迫切的工作分別是規范借貸利率至合理水平和規范民間借貸機構的運作及風險治理。72%的調查企業對民間借貸市場化的看法表示肯定。
二、中小企業對金融改革的意見
(一)推進銀行中小企業業務服務方面
調查企業反映:近年來銀行在推進中小企業服務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一是企業融資成本較高。調查5市各商業銀行對小微企業貸款利率普遍上浮20—50%,此外再加上財產保險費、財務顧問費、資產評估和抵押登記費用,企業的融資成本接近15%。同時小型企業貸款議價能力弱,銀行貸款利率定價較高。如:一季度懷化市小型企業95.7%的貸款利率浮區間在10%—50%,而大型企業98%的貸款利率浮動區間在—10%—0%。二是銀行信貸抵押范疇單一。銀行信貸抵押仍以房產、土地等固定資產為主,動產抵押比例偏低,如機械設備抵押比例在20—30%、林權抵押比例在30—40%。
(二)規范民間借貸方面
當前,民間借貸缺乏專門立法,民間借貸合法和非法的界限模糊,民間借貸的保護只能通過私人信用來維護,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較差。此外民間借貸組織結構松散,管理方式落后,缺乏一個統一的登記監測平臺去規范引導。調查企業普遍認為民間借貸較為隱蔽、風險較高,關鍵在于缺乏專門的民間借貸法律規章來規范民間借貸中的“高利貸”、“暴力催債”等不合理行為,規范民間借貸要“法制先行”。
(三)金融組織體系改革方面
近年來中西部地區通過組建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等方式,努力推進金融組織體系改革,但離推進銀行體系改革創新、激活金融市場的目標仍有差距。株洲市調查顯示,由于只能以資本金和經營收益放貸,該市8家小額貸款公司中有6家公司融資比例超過100%,面臨無資金可放的局面;同時小額貸款公司主要投向利潤率較低的個體、三農和小微企業,除去稅費和辦公成本,行業內測算資本年回報率大都低于10%,公司增資擴股、持續經營的積極性不高。此外,民營擔保公司發展遭遇“歧視”政策,和銀行合作難度大。如:懷化市工行在與擔保公司合作中,要求必須是政府投資或控股的擔保公司。
(四)民間資金進入金融領域方面
中西部地區經濟金融發展理念滯后,民間資金進入金融領域仍存在不少問題。一是政策約束,民資進入金融領域的面相對狹窄。調查5市民間資本參股金融主要是地方性金融機構擴股增資和入股新設立的小額貸款公司等準金融機構。二是民間資金進入金融領域門檻高、起點高。如民資農村小貸公司名額受省級金融辦控制并不按地方申請需求和地方融資需求來確定。張家界市農村商業銀行組建擴股,吸收社會資金入股自然人起點是125萬元、法人企業起點是250萬,對普通居民和小微企業而言難度較大。三是現有的民間準金融機構吸納民間資本容量相當有限。湖南省規定:一個縣級行政區設立小額貸款公司不得超過兩家。張家界市2011年4個區縣民間融資總量200億元,小額貸款公司僅2家,吸收民間資本僅1億元。
三、政策建議
(一)對創新金融產品的建議
金融機構要為小企業量身定做信貸產品,可借鑒民間借貸“便捷”的做法,注重對企業和企業法人代表的綜合信用評價,結合征信管理系統推行企業和個人信用評分,在此基礎上開辦對企業和個人的信用貸款。大力發展集合債券、集合票據、集合信托等直接融資方式,吸收民間資金,緩解小企業融資難。
(二)對規范民間借貸的建議
一是成立民間借貸登記管理服務中心,引導民間融資公開登記、并規范其合規經營,適時監測轄內民間融資的總量、利率水平、資金來源及運用情況。二是健全法律法規,規范融資行為。制定《民間融資管理辦法》,對民間金融主體的法律地位、資金投向、融資方式、利率浮動范圍、風險糾紛的處理及收益的稅收調節等方面進行明確規定,賦予民間融資合法地位。三是規范民間金融體系利率定價機制。要充分考慮行業利潤率、企業財務成本,結合利率市場化,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建立科學、合理的利率定價機制。
(三)對金融組織體系改革建議
一是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大對小微企業、農村經濟的信貸扶持。強化對小企業和三農貸款的科學考核機制,結合中小企業和私營業主資金需求“急、少、快”的特征在金融信貸產品創新上有所作為。二是完善民間融資體系。構建多層次的民間借貸供需金融體系,讓民間借貸更透明、更陽光。三是鼓勵民間資金參與地方金融機構改革。在農村信用社擴股增資、組建村鎮銀行中引入民間資本,讓地方法人金融機構股權多元化,增加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在金融領域的話語權。
關鍵詞:微型企業;融資方法;路徑;創新
融資是企業發展的必然渠道,可以說有資金才有實力。而且,融資、發展和規范作為密切關聯的體系。因此,對新時期微型企業融資方法與路徑的創新的探討有其必要性。
一、現階段微型企業融資現狀
在企業的發展過程中,每個企業都需要融資,不僅是中小企業需要融資,對于大型企業而言,同樣需要融資。所謂微型企業融資,主要指小型民營企業。在現階段,我國的銀行等主要的融資渠道,對大型企業、國有企業的融資貸款都有政策。可是對于中小企業來講,卻像是一群被遺忘的孩子,對于微型企業而言,但作為民族企業的一部分,企業在應對外企、跨國企業的挑戰方面也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同時,由于愛到各方面因素的影響,制約微型企業發展的資金融通方面,銀行這些融資機構,遲遲沒有放開融資條件。所以導致,中小企業成為一個備受關注的字眼,當然微型企業也就不例外,中小企業要擴大生產規模,購置先進設備,流動資金不足時都要融資的。
一般而言,微型企業融資難主要表現以下方面:
首先,企業本身的內在因素,大致有四點:一、財務不規范,沒有資金統籌使用計劃,報表失實,直接影響正常生產;二、管理不完善,計劃性不強,架構不穩定,導致外界懷疑是否能夠維持經營;三、稅務管理不規范,存在一定的道德風險;四、容易受到外界影響,由于自身實力的局限性,對外抗變能力較弱。這些為其自身融資帶來很大的影響。
其次,銀行放貸門檻高。通常情況下,在政府-銀行-中小企業這個體系結構中,其最終的決定權在于銀行,企業要想得到融資,必須要銀行放貸才行,否則就達不到最終目的。在現有的經濟環境下,好的企業自然是眾多銀行競爭的對象,而風險大、成本高的企業自然不符合銀行授信準入,銀行沒有必要做高成本低效益的事情。而且,對于銀行來講,每年都有業績指標,累計下來有十幾二十項,雖說現在有個人部、公司部等部門各自分擔,但是每個客戶經理實際需要承擔五個以上的指標任務,在競爭日益激烈的情況下,大部分銀行都采取急功近利的方式,對于中小企業、小項目往往這些項目都要放在最后處理,進而影響到企業的融資。
二、微型企業融資方法和有效途徑
1.政府方面
政府可以出臺一些政策和福利,幫助企業融資,推進企業的快速發展。如在之前,政府部門作為擔保,幫助企業融資,支持和鼓勵企業發展,為此,可以在此基礎上,政府可以適當地撥一部分補貼,在財政允許下,給予經辦銀行或者是采用其他有效方法,確保企業的融資。
2.銀行方面
銀行可以在現有的管理模式下,加強對西方國家的先進管理理念和方法的引進,完善現有的管理模式。目前,我國大多數銀行在貸款審查管理方面,仍舊還沿用90年代的管理模式,在審查時,一切以報表的結構為主要的參照標準,以此來確定企業的還款能力,這已經不能完全適應這個時代的發展需要。因此,銀行要加強對這一點的全面認識,在審查時,對注冊會計師編制的報表進行調查和分析,完全了解企業真實實力,進而保證企業取得融資。
3.企業方面
首先,企業要對自己在市場中的發展有一個明確的定位,做好自己的各項業務;其次,企業要明確自己的市場前景,充分了解自己的市場實力,并且針對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目標和規劃。第三,企業要盡可以地爭取聘請專業顧問,加強對公司的管理,優化企業發展流程,建立和完善公司戰略,構建企業文化,提高企業生產效率,提升自身管理水平,進而為自己融資樹立一個良好的企業形象。
4.民間借貸
企業融資,除了銀行貸款這一主要渠道以外,還有向一些民間機構借貸。比如,企業可以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采用科學有效的方法,爭取國家資金,也可以適當地爭取一些風險投資,進而為企業發展拓寬融資渠道。
此外,除以上措施以外,相關部門要采取一切可行的辦法,解決銀行等經營機構的顧慮。例如:政府可以鼓勵銀行發放有利于中小企業發展的業務(設備按揭、應收賬款等);又比如貸款規模、壞賬占比、剝離、沖銷、容忍度等經營指標性參數,銀行是否可以結合實際需求,獨立設置相關會計科目予以處理、或者中小企業貸款不占貸款規模、政府承擔部分壞賬等,進而從根本上解決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三、新時期企業融資注意事項
首先,要選擇多渠道融資。在目前的經濟形勢下,微型企業要獲得企業發展所需要的資金,必須要采用多渠道融資的方式,也是目前最為可行的一種融資技巧。比如現有的融資公司,通常情況下,會根據企業的需求為企業開拓第二條、第三條融資渠道,如民間資本、海外資本等等,海外融資一般對硫磷企業的發展前景要求較高,而且在融資過程中是以一種股權融資的方式進行的,其中民間資本是一種最為常見的,不論是對于銀行貸款,還是對于海外融資而言,既方便快捷,但是存在的一個問題就是融資成本相對較高。為此,企業還要加強新時期下,新型融資方式的探討,推進企業的更好發展。
其次,作為一個微型企業的老板,最主要的任務是找到資金來經營公司的業務,為此,企業管理者需要做到以下幾點:一、避免常見的錯誤思維,可以從政府和社會機構的補助開始入手;二、銀行和其他貸款機構所列舉的風險因素,企業管理者需要做好適當的準備,業務計劃、經驗、教育、擴大業務的可行性等等,進而為企業獲得貸款;三、提高個人信用記錄,以獲得小企業貸款準備商業計劃書。
總結:
總而言之,在新時期下,融資難是企業發展所要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為此,政府、銀行以及社會各界要加強對企業融資情況的高度關注,采用有效、可行的措施,為微型企業發展獲取資金,促進我國民族企業的發展。
參考文獻:
關鍵詞:大數據時代 小微企業 融資模式
進入二十一世紀以來,在社會經濟穩健發展的大背景下,我國小微企業取得一定的進步及發展。與此同時,為了滿足小微企業的發展要求,小微企業的工作重心逐步向融資模式創新化轉變。其中,小微企業,由我國郎咸平教授提出,指個體工商戶、家庭作坊式企業、微型企業及小型企業的統稱。同時,從稅收角度來看,相較于其他類型企業,小微企業的標準,主要包括:(1)資產總額;工業企業低于3000萬元,其他企業低于1000萬元[1]。(2)從業人數;工業企業低于100人,其他企業低于80人。(3)稅收指標;年度應納稅額低于30萬。
一、大數據時代下小微企業融資模式的現存問題
(一)融資手段落后,融資方法單一
小微企業的融資渠道,主要包括:(1)內源融資;指企業營業積累資金、風險投資資金、借貸資金及自主資金等來源。(2)外援融資;即:間接融資,指以信用社及銀行等金融機構為中介,辦理中長期及短期貸款的融資過程;直接融資,指以債券及股票等形式,公開向社會募集資金,利用租賃公司,辦理融資租賃方式的融資過程。其中,小微企業屬于勞動密集型企業,經營權與所有權高度統一[2]。一般情況下,業主極少采取直接融資方式,以商業銀行貸款、借貸資金及利潤積累為主要融資途徑。同時,受企業規模的限制,會計制度不健全,缺乏資產抵押物,融資時效性強,小微企業的融資模式具有“頻、急、小及短”的特點[3]。值得注意的是,受貸款成本及風險的影響,商業銀行的小微企業貸款發放率低,造成小微企業的融資手段落后,融資方法單一。
(二)融資效率低下,融資成本高昂
從現階段我國小微企業的發展情況來看,受企業規模的限制,絕大部分小微企業的信息統計流程混亂,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僅加大社會對于小微企業經營狀況的管理難度,還阻礙小微企業正常獲取資金支持。同時,小微企業的財務制度不健全,普遍習慣現金交易,缺少銀行流水及月度財務報表記錄,造成商業銀行無法完成信用審核及評級。絕大部分小微企業的抗風險能力差,持續經營的時間段,停業及破產率高,商業銀行考慮以上風險因素,提高小微企業的貸款利率,再加上擔保費、公證費、評估費及登記費等,加劇小微企業的經濟負擔,增加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造成小微企業的融資方向分流,逐步向民間借貸靠攏[4]。其中,民間肩帶,交易及信息成本低廉,融資方式繁多,融資手續簡單,特別是在民營經濟發達的地區,少部分小微企業,以民間借貸為主要資金來源,但是,高額的利息,不僅增加小微企業的負擔,還存在一定的金融風險。
(三)現有的融資體系不健全
從現階段我國企業的融資情況來看,以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為主,對于小微企業融資規模及所有制的重視程度不足,融資體系不健全,嚴重阻礙小微企業的發展。一般情況下,國企與國有商業銀行的屬性相同,普遍傾向于國有企業發放貸款。結合相關統計資料發現,國有大中型企業的貸款壞賬,均得到政府隱性幫助。小微企業,多指個體工商戶及私營企業,一旦貸款存在壞賬,其抵押資產轉為國有資產,核銷手續復雜,核銷流程繁瑣,甚至,經辦人可能承擔相應的借貸責任,造成絕大多數的大型商業銀行減少小微企業的資金投放[5]。同時,受小微企業規模的限制,商業銀行的小微企業貸款發放率低,阻礙小微企業的正常發展。
二、大數據時代下小微企業融資模式的創新措施
(一)大數據融資模式
大數據金融,指以非結構化數據為基礎,以計算機互聯網及云計算等信息化方式為依托,完成專業化的數據分析及挖掘,同時,與傳統金融服務相融合,創新性開展融資的工作統稱,例如:阿里巴巴旗下的阿里小額貸款。相較于傳統商業銀行,大數據融資模式,不以企業資產負債及還款能力為標準,完成放款,而以企業行為數據為標準,準確判斷企業的還款能力,完成放款,其具體流程,主要包括:(1)小微企業提出貸款申請,標明借貸金額,確認還款期限,貸款平臺利用網絡數據模型,了解企業的信用信息,作出信用評估,確定企業的信用額度;(2)實施監測小微企業的現今流向及交易狀況,降低借貸風險;(3)利用互聯網,實時監測小微企業的經營情況,評估其履約有效性。
(二)點對點信貸融資模式
點對點信貸,又稱P2P網絡信貸,俗稱“人人貸”,指企業或個人,利用第三方網絡平臺,完成資金借貸雙方的匹配,再以P2P網絡信貸平臺為中介,借款人公開借放標準,投資人完成競標,屬于個人對個人的直接信貸模式,例如:拍拍貸,不僅明顯減少雙方信息的不對稱度,還有利于小微企業自行選擇貸款利率,減少融資成本,幫助借貸雙方分攤金融風險。
(三)眾籌平臺融資模式
眾籌,指項目發起人,利用互聯網傳播廣泛的特點,以公眾力量,集中公眾資金,為個人或小微企業,完成項目資金援助的融資模式。相較于常規融資方法,眾籌的特點為:大量及小額,融資基礎低,不再以傳統商業價值為核心判定標準。
三、結語
通過本文的探究,認識到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城市規模的不斷擴大,小微企業的數量不斷增多,小微企業的融資模式逐步成熟,為了提高小微企業的融資效率及質量,加快融資模式的變革,及時分析小微企業融資模式的現存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具備顯著價值作用。然而,從現階段我國小微企業的融資模式來看,受傳統因素影響較為嚴重,仍處于粗放型階段,現有的融資體系無法滿足小微企業的發展需求,融資手段落后,融資方法單一,融資效率低下,融資成本高昂,不僅加重小微企業的經濟負擔,阻礙小微企業的正常發展。因此,要求相關技術人員,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結合小微企業的具體情況,轉變傳統理念,逐步發展大數據、“點對點”信貸及眾籌平臺的融資模式,增強小微企業的抗風險能力,落實相應的金融監管流程。同時,不斷增強自身技術水平,積極引進科學的融資理念,逐步轉變工作重心,與現有的融資模式相結合,以便于解決在實際融資過程中所面臨的問題,摸索出具有我國特色的小微企業融資模式,更好的服務于社會,進一步為推進我國小微企業的發展奠定夯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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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王朝崗,男,1982年7月出生,云南經濟管理學院教師,職稱副教授,專業方向網絡工程,任課課程“計算機網絡技術”,“網絡設備配置與管理”。
【關鍵詞】 中小企業; 集群融資; 民間資本
中圖分類號:F276.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5937(2014)35-0037-04
中小企業在現代經濟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表現為其在經濟總量中所占比重、創造就業以及促進技術創新等方面。浙江省是中小企業最具活力的省份之一,為振興地方經濟和促進社會發展,發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然而,自2011年以來,有關“錢荒”、“中小企業倒閉潮”、“中小企業貸款難”的新聞報道頻頻出現。民建中央調查報告顯示,2009年至2011年期間,中國因“貸款難”而倒閉的個體工商戶就高達810萬個。在金融市場上,中小企業的融資地位與其經濟地位不匹配,寧波、溫州許多中小企業在金融危機中倒閉就是例證。
一、中小企業集群與民間融資現狀
浙江省是我國產業集群化發展的典型代表,產業集群是浙江經濟發展和活力的重要原因之一,其具有區域特色的產業集群是源于“一鄉一品”。2010年,浙江省42個產業集群示范區銷售收入18 489.7億元,占全省銷售收入的36.3%,利潤1 045.2億元,占全省比例為34.8%。據統計,浙江省年銷售收入10億元以上塊狀經濟達312個,年銷售收入100億元以上塊狀經濟共有72個,浙江省產業集群不僅數量眾多,實力也非常強大。浙江省具有代表性的集群分布情況如表1所示。
從區域布局看,浙江省產業集群主要集中在環杭州灣和溫臺沿海地區,產業集聚發展特征明顯。從產業結構看,浙江省產業集群主要集中在工業行業,共涉及紡織業、塑料制品業、醫藥制造業、通用設備制造業、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等28個工業門類,其中年產值超過千億元的有5個行業,分別為紡織業、紡織服裝和鞋帽制造業、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業、通用設備制造業、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在批發零售業,浙江擁有眾多全國性專業批發市場和區域性批發市場。其中,義烏中國小商品城、紹興柯橋中國輕紡城年成交額居全國前列。總體來看,紡織和機械是浙江省產業集群的主體。
中國經濟監測中心的景氣指數顯示,2011年第二季度,流動資金緊張的中小企業比重達19.3%,中小企業融資景氣指數僅為97.7,已接近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最嚴重時95.9的水平。當前63%的小企業有融資需求,民間借貸的企業占50%,以銀行體系借款為主的企業僅占21%,銀行信貸遠遠不能滿足企業的需求。浙江的存貸款比例占全國的10%,但是非法融資、民間融資在全國的占比也在10%以上。浙江民間短期借貸的月利率已達5%,甚至高達10%。此外,浙江省中小企業融資需求大但渠道不穩定。
二、中小企業集群融資方式及特點
浙江省中小企業集群常用的融資方式主要有內部融資、銀行貸款、股權融資、商業信用和民間融資,不同的融資方式各具特點。
(一)內部融資
內部融資是指企業依靠內部積累進行的融資,其形式主要有資本金、折舊基金和留存收益。內部融資是企業生存和發展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也是浙江省中小企業集群的主要資金來源。《浙江統計年鑒》顯示,浙江省2011年限額以上非國有經濟分行業投資和資金來源44 675 998萬元,其中自籌資金為27 033 802萬元,占資金來源總額的60.51%;國內貸款5 746 145萬元,占資金來源總額的12.86%;債券5 010萬元,僅占資金來源總額的0.01%;外資等其他資金占26.62%。內部融資的特點:自主性、低成本、低風險,并且可以增強企業的剩余控制權。一般而言,中小企業在初創時期規模小、資金需求量大、經營狀況不穩定,從外部融資比較困難,自有資金成為其首先考慮的融資渠道。
(二)銀行貸款
銀行貸款是指銀行將部分存款暫時借給中小企業使用,在約定時間內收回存款并收取一定利息的融資。當企業的規模達到一定程度以后,企業內部積累難以滿足全部資金需求,需要向外部融資。從融資成本看,銀行利率水平低于黑市融資利率,而且銀行信貸合約一般由銀行和企業直接談判達成。融資成本低、靈活性強的特點使銀行貸款成為中小企業向外部融資的主要渠道。2012年統計年鑒顯示,近五年浙江省非國有經濟來源于國內貸款的比例穩定在15%左右。
但是,由于信息不對稱,中小企業本身抗風險能力差等因素的制約,集群內中小企業難以從銀行獲得貸款。浙江省政協專項集體民主監督調研組“關于優化民營經濟發展金融環境的報告”顯示,中小企業中只有不到20%能夠獲得銀行信貸,部分企業即使貸到了款,銀行也會對小企業基準利率上浮30%~50%,加上支付財務中介費用、搭購相關理財產品、存款回報等,實際的貸款成本接近銀行基準利率的兩倍。
(三)股權融資
股權融資是指融資完成后增加了企業權益資本的融資,如股權出讓、增資擴股、發行股票等。中小企業股權融資的主要方式是私募的股權投資,這是一種新型的投融資方式,不僅能夠為企業提供資金支持,更有能力依靠專家理財和咨詢的優勢,改善公司治理結構和管理水平,在創新型中小企業的組織結構、業務方向、財務管理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持。
2012年底,浙江有119家中小企業在中小企業板上市,但對于目前80多萬中小企業而言,是微乎其微的。近年來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等私募融資在浙江省逐漸得到發展。但對于普通中小企業而言,一方面,稀缺的通道資源成了中小企業上市的一大瓶頸;另一方面,對券商而言,同樣的投入因上市融資規模不一而收益大相徑庭,自然放棄盤子偏小的中小企業。
(四)商業信用
商業信用是指企業在商品交易中的延期付款或延期交貨所形成的借貸關系,其形式主要有賒購商品、預收貨款和商業匯票。相對于其他融資渠道,商業信用融資具有及時、便利、外在風險較小的好處。融資渠道較少或者流動資金短缺、企業負債率較高的中小企業選擇商業信用融資渠道可以借此拓寬融資空間。
然而,商業信用融資也有一定的風險。由于受金融市場的平均利潤、供求關系、融資企業財務風險等因素的影響,商業信用融資成本相對較高。較高的商業信用融資成本使企業風險控制的難度加大。另外,由于受商品市場和資金市場的影響,商業信用融資容易受外部環境的干擾,穩定性較差。
(五)民間融資
民間融資是指個人與個人之間,個人與企業之間的融資,包括借貸、集資和捐贈等形式。民間融資已經成為促進中小企業集群發展的重要資金來源,是中小企業除正規金融機構融資外的有效補充。目前,浙江省中小企業集群進行民間融資的主要形式有:直接借貸、通過中間人借放款、互助會、典當行(寄售商行)等。例如在溫州,當企業無法從銀行貸款時,往往采用向親朋好友借錢的方式解決短缺資金。據估計,浙江民間資金有近萬億元,相當于正規金融機構貸款業務增加額的30%,浙江中小企業的民間融資相當于國有銀行系統融資規模的1/3強。
由此可見,發達的民間融資是浙江中小企業融資的根本出路,其與正規金融形成互補效應,是我國金融體系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但由于民間金融發端于組織化和制度化程度較低的臺會和錢莊等私營金融機構,因此在其發展過程中也暴露出自身的不足和缺陷。比如,民間融資的法律界定模糊,借貸手續不規范,容易引起糾紛,引發一定的社會問題。另外,民間融資的發展加劇了正規金融組織信貸資產的風險,增加了企業的資金成本。
三、中小企業集群民間融資的困境及原因
浙江人極強的投資意識加上資本逐利的本性,讓民間資本的擴張格外引人注目。然而,近年來高息的民間借貸使企業無法生存,非法集資以及攜款外逃事件屢屢發生,溫州89%的家庭、個人和59%的企業都參與了民間借貸。隨著多米諾骨牌效應顯現,這場借貸危機已不僅只限于浙江,還波及了江蘇、福建、河南、內蒙古等省區,并有愈演愈烈之勢。資金供需主體有著共同的發展目標且又有較強的功能互補性,但在實際經濟活動中,中小企業對民間資本的融資交易不僅效率低下而且資金融通的成功率也不高。究其原因,主要是二者之間缺乏相應的對接路徑、方式和一系列相配套的政策、平臺和制度,就全國范圍整體而言,巨額民間資本存量和中小企業融資困境之間仍存在難以逾越的屏障。
民間資本高度的逐利性導致了其流向的集中化,主要有:一是介入私募股權投資,目前僅溫州市就有12家從事該投資的公司。二是參與稀缺資源的投資,浙江民間資本更加關注高收益類品種,房地產、金融、資源性行業成為首要選擇。根據中國銀監會的消息,2012年一季度末,浙江156家地方法人銀行業機構民間資本持股合計487.15億股,占股本總額的74.08%。其中,包括浙江泰隆商業銀行、萬向財務公司在內的40家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為100%民間資本持股。三是民間資本抱團開拓國內市場,積極尋求其他地區收益率相對較高的項目進行投資。四是投資于當地新興產業,促進地區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投資實體經濟的收益率遠低于投資金融市場的收益率,浙江民間資本逐漸向金融市場轉移,這種投資方式對于浙江投資環境、產業結構調整是極其不利的。
中小企業集群融資方式中,內部融資、銀行貸款、股權融資都有明確的界定和相對制度化的融資機制,而商業信用和民間融資則十分復雜。因此,如果要分析中小企業集群民間融資的影響,就必須對中小企業集群民間融資總量進行較為準確的測算。國際上通用的方法是對“未觀測金融”(Non-observed Finance,NOF)的測度即NOF法,利用農戶和私營個體經濟所創造的生產總值與其所獲得的貸款的不匹配程度對浙江省民間融資的規模進行測算。將貸款與GDP的比值定義為“單位GDP貸款系數”。農戶和私營個體經濟與全社會經濟主體平均的單位GDP貸款系數的差值反映產出與融資的不匹配程度,該差值與這部分經濟體創造的GDP的乘積即為民間融資總額。根據民間融資是否以盈利為目的可將民間融資分為互民間融資和盈利性民間融資。對盈利性民間融資規模的測算旨在分析浙江省民間融資的逐利性,考慮到職業化民間融資主要依托中介機構或組織,可根據中介數量比例進行測算,涉及民間融資的中介主要包括擔保公司、投資咨詢公司、寄售商行、典當行等,對浙江省融資中介機構進行調查分析,抽取其中5%~10%的中介機構調查民間融資規模,以估算全省盈利性民間融資規模。一般而言,企業盈利性水平越高,企業自有資金可能越充裕。因此,企業的盈利性水平有可能與企業的民間融資規模呈反相關關系。
四、中小企業集群民間融資“三位一體”的治理對策
2010年,國務院出臺《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即“新36 條”)(國發〔2010〕13號),允許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2011年12月浙江省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強和改進民間融資管理的若干意見(試行)》,旨在拓寬民資投資渠道,明確對民資非禁即入。同期,溫州市政府還下發了《溫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文件對金融辦的職責進行了調整,增加了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申報審核、年度評價,對股權投資公司、民間資本管理服務公司、寄售行等民間金融組織監管,協調處置非法集資、金融突發公共事件等多項職責。實際上,在治理民間融資亂象問題上,政府、金融機構以及中介機構各層面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互為補充協調。
第一,政府層面。在積極完善已出臺的法律法規的基礎上,應結合實際,大膽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逐步放寬金融領域市場準入標準,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小額貸款公司、村鎮銀行以及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等中小金融機構和組織,充分發揮民間金融在經濟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2010年12月,浙江省建立全省首個產業集群融資平臺示范點――南潯木地板產業集群融資平臺,通過“政、銀、企”三方合作,聯合探索和建立適合產業集群發展的融資機制。2012年8月,浙江省篩選推出441個總投資額達11 830億元的重大公共資源性項目,面向民間投資招商推介。項目涉及產業平臺、交通、能源、城建、社會事業等8個類別,總投資額為11 830億元,其中10億元以上項目220個,100億元以上項目26個。從大類看,產業平臺類項目投資額最大,為4 375億元;其次為交通設施類,39個項目總投資額為2 946億元。
2012年3月,設立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4月,溫州民間借貸中心掛牌;7月,溫州中小企業融資服務中心掛牌;11月,溫州金融改革12條實施細則出臺。溫州金融改革取得成效,首先是搭建了一批小微企業的服務平臺,比如小微企業的融資服務中心、再擔保中心等;吸收了一批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比如推出了小額貸款公司招投標制度;出臺了一批直接融資的項目。此外,還籌建了一批地方金融組織機構,創新了一批金融服務產品,形成了地方金融監管體系。同年,衢州市市府辦下發了《關于加強民間融資管理的實施意見》,規范民間融資參與主體的借貸行為。據統計,僅2012年上半年,浙江省民間投資同比增長28.5%,占全省全部投資比重的63.5%,民間投資對固定資產投資的貢獻率達到71.9%。
第二,金融機構層面。金融機構通過靈活運用各種操作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對中小企業集群貸款的風險。金融機構下放了審批權限,提高了貸款審批效率,改變了原有圍繞著“大客戶、大項目”的管理思路,重新設計組織構架、資源配置、風險管理、定價管理等制度,充分考慮了中小企業金融業務“需求旺、時間急、頻率高、額度小”的特點和要求。
比如,建設銀行浙江省分行以省政府確定的42個省級產業集群示范區為重點,加大了對產業集群建設項目、重點優勢企業、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向總行爭取差別化信貸政策,給予浙江多個行業區域差別化信貸政策,允許信貸余額適當增長。例如,杭州、紹興、嘉興地區的合成纖維制造;舟山地區的金屬船舶制造;嘉興、紹興、溫州地區的紡織服裝制造等。對示范區內的龍頭企業、集群企業給予支持,不僅體現在信貸投入的持續和穩定性,且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務。
再比如,中國銀行浙江省分行制定了《中國銀行浙江省分行“轉型升級年”活動實施方案》,支持義烏國際商貿中心產業集群示范區,近三年來累計投放超過164億元信貸資金,并與義烏50強工業企業中的40強建立了戰略合作關系;以投行業務支持重點產業轉型升級,推出海外并購、海外并購保函、資產收購、股權收購、跨行并購等各類并購金融服務業務;推出銀團貸款,已牽頭組建并簽訂合同的銀團貸款項目超過15個,總金額超過100億人民幣;作為參與行參加銀團超過10個,承貸金額超過25億人民幣;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以“碳金融”支持節能環保型企業,支持文化創意產業;創新“信貸工廠”模式重點培育省內中小企業。
第三,中介機構層面。中介機構類型多樣,政策型、商業型、互助型擔保機構并駕齊驅。此外,融資租賃公司、再擔保機構等新型中介機構也在浙江省中小企業集群融資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1年底,浙江省共有融資性擔保機構676家,居全國第三;全省擔保機構已累計為中小企業提供擔保總額3 454.1億元。其中,2011年全省融資新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總額1 131.08億元,同比增長86.08%;年底在保責任余額943.87億元,同比增長60.6%。2012年4月,浙江省首批融資租賃公司在寧波保稅區順利運作,該保稅區已設立5家融資租賃項目公司,并已投入運營,租賃物標的總價近7億元。2012年底,首批納入浙江省中小企業再擔保體系的18家擔保機構與浙江省中小企業再擔保有限公司在杭州簽約,中小企業再擔保業務于2013年伊始正式運作。
由此可見,中小企業集群民間融資不僅需要宏觀層面的金融改革,消除金融抑制和放松金融管制,而且更需要微觀層面的制度創新,發展民營金融機構、擔保機構以及資質評定機構。不僅要加強中小企業集群自身建設,開拓直接融資渠道,而且更需要增加制度供給,積極培育良好的信用制度,確保融資效率和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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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民營企業;融資
民營企業的定義,目前有兩種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民營企業是由民間私人投資,由其經營并享受其投資收益同時承擔經營風險的法人經濟實體。而另一種觀點認為民營是相對國營而言的概念,民營企業可以根據所有制劃分為私有民營和國有民營這兩種。國有民營企業的產權歸國家所有。在我國,廣義上民營企業的概念只與國有獨資企業相對,《公司法》是按照企業的資本組織形式的不同劃分企業類型的,所以除國有獨資、國有控股這兩種形式外,只要企業中沒有國有資本的參與,都屬于民營企業。在狹義上民營企業指的是私營企業或者以私營企業作為主體的聯營企業。資金問題是民營企業發展過程中的瓶頸,如何完善民營企業融資成為研究民營企業發展必須面對的課題。
一、理論分析
在融資方面,企業所擁有的社會資本對于企業的銀行貸款額度有顯著的影響。張敦力和李四海(2012)從社會信任與政治關系論證了這一觀點,他們的研究表明當企業缺乏政府背景或者說與政府的關系資本不密切時,企業獲得銀行貸款的成功率只和社會信任一個因素有關。但當企業通過社會關系網絡取得政治背景時,企業在銀行貸款融資時會更樂意利用自己的政治背景和政府資源。從違約率來看,銀行基于社會信任為企業發放的銀行貸款的違約率顯著的地域基于政治關系和背景而發的貸款。
根據融資約束理論及理性人假設,資本市場中信息不對稱和問題的存在會導致企業外部融資比內部資金融資成本高很多,資本成本的差異會導致公司選擇使用股東出資的方法解決企業資金問題。同時,伴隨著公司的不斷發展,企業的資金缺口會不斷擴大,家族企業的股東無法負擔全部的資金需要,家族企業經營者會為避免因外部融資引起的股權稀釋導致的控制權轉移的風險會首先考慮負債融資,但由于缺乏良好的抵押擔保,家族企業在資本市場借款時會受到一定程度的歧視,家族企業在融資時存在融資難問題(劉微芳、劉靜,2012)。為解決企業擴張面臨的融資難,相較于其他的類型企業,家族企業愿意為構建自身的社會網絡投入更多的資源,從而獲得現有條件下無法取得的支持和保護。目前,家族企業通過送禮和娛樂的支出發展關系型的社會資本,從而有效的減少對潛在融資的信息不對稱性,提高短期負債的額度。而企業也通過社會交際,不斷的提高自己的信用,從而發展出基于信任的社會資本,如家族企業與供應商的社會資本、家族企業與投資方的社會資本等,來提高自身的企業應付賬款期限,為資本的流轉贏取寶貴的時間。
二、我國民營企業融資現狀
我國民營企業目前的融資現狀,主要為以下幾種:
(一)內部融資為主
由于民營企業沒有國家的資金注入,需要自籌資金、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因此民營企業的外部融資渠道很少,所以我國民營企業往往只能依靠自身的留存收益來積累資金,內部籌資所獲得的資金十分有限,這樣嚴重限制了民營企業的發展,根據2016年商務部對民營企業的抽樣調查結果顯示,在所有融資方式中,民營企業的自我融資最常見,比例高達90.5%,銀行貸款其次,但比例僅為4.0%,而非金融機構和其他渠道分別僅為2.6%和2.9%。由此可見,民營企業的發展太過依靠內部資金的籌措。
(二)外部融資困難
股權融資方面,由于我國的資本市場起步較晚,企業上市融資條件十分嚴格,使得我國上市公司數量偏少。債券融資方面,由于民營企業因規模小、信用低,加上一直以來的社會偏見,投資者往往認為這種債券風險過高,不愿意投資民營企業債券,因此債券融資很難實現。
(三)民間借貸唱主角
由于無法從正規渠道獲取融資,因此民間借貸便成為了民營企業的救民稻草,而民g借貸快速、靈活的特性非常契合民營企業融資“急、快、小”的特點,其次是其高收益對于民間資本具有很強的吸引力,特別是在我國物價居高不下,小規模的民間資金缺乏投資方向的時候,供需雙方的意向造就了我國火爆的民間借貸市場。
三、改善民營企業融資途徑
(一)企業方面
1、加強企業信用文化建設。業無信不興,民營企業想要降低自身的融資成本以及獲得更多的資金,首先要做的就是樹立誠信意識,加強企業的誠信文化建設,公開企務賬務,正如上文所言金融機構的融資對象更傾向于3A和2A類企業,加強信用建設除了更容易獲得貸款外,企業還能有效降低自身的成本,據國家統計局統計,在美國信用銷售的比例高達90%,而在我國,這個比例僅為20%,信用銷售有助于加快企業的資金周轉,提高資金的運行效率,對于多數規模不大的民營企業而言這非常重要。抵制非法牟利的誘惑,主動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大力發展企業的誠信建設,把誠實守信提高到戰略發展的高度。
2、建立民營企業協會,降低信貸融資風險。民營企業集群是指從事同一產業的企業和該產業的相關產業以及支持該產業的眾多企業在地理位置上的競爭優勢集合體。東南沿海的長三角,珠三角等民營發達地區就有無數典型的民營企業集群,形成集群后,企業間空間接近可有效地降低區位交易成本,但缺點是這些企業多數規模較小,企業規模小,對于金融機構而言就意味著收貸風險大,業務量小,工作量大,這也是民營融資難的一大成因,而企業集群將是解決這一問題的一個有效途徑。在民營企業集群內,由于其經濟活依賴于地方社會網絡,具有相同的文化背景和一致的價值觀念,因此,集群內的企業之間的信息傳遞效率快,成本低,可信程度高,以此為基礎建立行業協會,吸納一批優質企業進入協會,這樣,一方面,協會內的企業具有一定的信譽,使得銀行向其放貸的風險與成本都將降低,另一方面,協會內的企業以協會為后盾,改變了其長期以來孤立的融資地位,有利于其獲得過更多的融資。但是,此模式由于其門檻過低,因此,風險較高,甚至有可能將整個協會拖垮,為了保持其健康發展,就必須建立監督機構,嚴格審查申請進入的企業,監督其資金的使用情況,此機構最好由政府及第三方機構組成。
3、完善財務制度。健全的財務管理是企業取得融資的一個重要先決條件。首先,建立一套規范的財務制度,明確崗位職責,完善工作流程,為財務工作的有序展開提供有力保障,使得財務活動規范化制度化,其次是建立內部監督體系,以保證制度的有效運行,眾所周知,民營企業財務管理混亂的癥結在于企業主對財務管理的隨意性,因此建立監督體系是十分必要的,最后,將完善財務制度提高到戰略高度,當前我國多數民營企業主并不具備相應的財務知識,這就導致了其對于財務管理工作的不重視,促使其財務管理工作由被動記賬向主動管理轉變。只有如此,才能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為民營企業的成功融資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二)金融機構方面
1、大力發展中小金融機構。中小金融機構的自身的特點決定了其在我國解決民營企業間接融資難的問題中的地位。首先,由于我國獨特的環境,我國大型企業的首選合作對象往往是國有五大銀行,中小金融機構為了自身的生存發展會選擇將民營企業作為突破口。其次,中小金融機構扎根于地方,在為民營企業提供服務具有信息優勢。第三,中小金融機構的經營機制靈活,經營成本低,相應的,也能有效降低民營企業的融資成本。中小金融機構的建設,世界上有很多成功的案例值得我國學習借鑒,在日本有專門提供中小企業信貸服務的金融機構,其中寶庫信貸協會、信用組合、相互銀行、勞動銀行等,在美國,則有社區銀行,其主要提供小微貸款。日美兩國政府對于中小金融機構各有側重。在日本,金融機構在為中小企業進行貸款時能夠得到政府多方面的政策支持,眾所周知,戰后日本的迅速發展其制造類企業功不可沒,上個世紀日本制造業雖然經歷幾次轉型但在國際市場中都一直保持著優勢也與這些金融機構的支持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在美國,由于其資本市場比較完善,大企業傾向于直接融資,因而銀行便開始將業務重點轉向中小企業,而社區銀行憑借其自身扎根社區的優勢脫穎而出,在金融危機時,更是憑借儲戶的信任,迅猛發展。因此,綜合日美的經驗,我們不難創造出一個高效有序的中小金融機構體系。
2、完善資本市場,豐富金融產品。在股票市場上,筆者認為我國完全可以借鑒美國的經驗(美國的納斯達克服務的對象就主要是中小企業和高新科技企業),加快二板市場和場外場的建設,建立一個多層次的市場體系。在債券市場上,如上文所言,由于信譽和長期以來的偏見,民營企業在這個市場上的發展比較艱難,要改變長久以來的偏見需要漫長的時間,國家可以在全國性信用體系建立的同時逐步將優質民營企業引入債券市場并完善市場發行和監督體制。目前市場上面向民營企業的金融產品依然比較單調,以抵押與擔保貸款為主,我國可以借鑒美國的經驗,大力發展存貨以及應收貸款融資,美國經驗已經表明,通過對抵押品與資金流向的監視,能夠很好地降低違約的風險。
(三)政府方面
1、規范民間借貸。如上文所述,民間借貸的的存在具有合理性和廣泛性,因此政府應當正確地引導民間借貸,使其規范化、正規化,而非一味的打壓。要做到正確的引導,需做到以下幾點,一是承認民間借貸的合法性,民間借貸的存在時無法避免的,這一點從西方發達國家民間借貸的發展便可看出,使民間借貸合法化能使其從地下走向臺面,這樣更方便國家對其進行管理和監控。其次,制定相關法律政策,明確其業務范圍,準入門檻,市場定位,糾紛解決方法,對其利率,資金用途等進行規定,強化對非法借貸的制裁措施,而在這方面,日美等發達國家的做法對我們有著非常好借鑒作用,日美等國也曾一度民間借貸混亂,日本的民間借貸利息曾一度高達103%,的年利率更曾高達400%,這些國家經過長時間反復討論與實踐,最終通過“民間金融合法化”將民間借貸引向正途,使其成為整個社會金融體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2、建立信用機制。我國至今尚未建立一個覆蓋全國的信用體系,筆者建議可以先由工商,稅務,環保,公安,法院等政府部T聯合組建組成一個全國企業信用管理機構,導入真實可靠的相關數據,再調用銀行和具有一定規模的擔保機構的的借還款記錄,以此為基礎將全國企業分層分類建立信用數據庫,向社會免費或收取一定費用提供企業信用信息,對于違法違規企業,實時更新企業“黑名單”,同時配合加強媒體對失信行為的曝光力度,使得企業失信成本提高,再對誠信企業進行一定的獎勵機制,如優先貸款權,利息減免等政策,獎懲結合,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信用體系。
3、大力發展各種民營信用擔保機構。從長遠看,民營企業的旺盛的融資需求不是數量有限的政策性擔保機構所能滿足的,因此,發展以民營資本為主的商業性擔保機構才能從根本解決問題,不同于政策機構的低效、繁瑣,商業機構以追求資本回報為動機,有了這種動機,政府只要出臺有效地激勵政策進行引導和扶持,就可以保持其對擔保行業的熱情,這樣一來可以減少政府承擔的風險,使政府部門不會畏首畏尾,又可以避免政策機構的通病,使擔保機構保持其活躍性,當然,為了防止這些機構偏離軌道,政府需要出臺相應的政策法規,并監督政策法規是否得到有效執行。
4、完善政策支撐體系。木無本必枯,再好的方法沒有法律的支持也只是白紙一張,目前我國關于民營企業的法律依然有著很大的空缺,這樣企業在遇到困難時無法可依,只能依照經驗與習慣去解決,只會造成企業融資的混亂,只有通過法律明確民營企業的地位,加強對民營企業的指導,幫助克服在發展過程中所遇到的技術、資金等方面的困境,使民用企業的融資制度化、規范化,這樣才能真正使民營企業走出融資難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