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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保交所為什么首發鎖定在保險資產登記交易平臺?的首批產品是什么?
首批產品總規模78.8億元
早在掛牌之初,根據上海保交所的規劃,到2020年建設成全國性乃至國際性的保險交易市場組織,建成具有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的大型風險和巨災風險分散中心、保險產品交易中心、保險再保險定價中心、保險服務創新中心。
保險產品交易平臺就是其中之一。
據悉,上海保險資產登記交易平臺首批用戶包括壽險公司、產險公司、養老保險公司、保險資管公司、銀行等金融機構20余家。
長江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成為首批在平臺發行產品的產品管理人,首發了長江養老―太平洋壽險保單貸款資產支持計劃、太平―上海建工都江堰市濱江新區基礎設施(PPP)項目債權投資計劃共兩只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發行注冊總規模78.8億元,首期合計發行及登記規模16億元。
其中,長江養老―太平洋壽險保單貸款資產支持計劃,是以保單質押貸款為基礎資產,通過循環購買而設立的資產證券化創新產品。注冊規模50億元,首期發行10億元,期限一年。產品結構上分為優先A、優先B及次級三檔。
太平―上海建工都江堰市濱江新區基礎設施(PPP)項目債權投資計劃,總規模28.8億元,期限5年,用于四川省重點項目配套工程都江堰市濱江新區基礎設施(PPP)項目的建設,投資計劃評級AAA。該項債權投資計劃首筆發行金額6億元,當日通過保交所交易平成對招商銀行、興業銀行、太平洋人壽、招商信諾人壽等4家金融機構的發行認購。招商銀行認購金額為3億元,占比居4家金融機構之首。太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擔任管理人。
兩單均為業內“第一單”
為什么上海保交所的“第一槍”會選擇這兩只產品呢?
上海保交所董事長曾于Z此前曾表示:“保險在經營過程中會形成大量的資產,通過上海保交所的交易可以將沉淀的資產盤活,為市場提供流動性。”
據《中國經濟周刊》記者獲悉,這兩只產品分別為業內第一單循環購買保單貸款資產證券化產品和業內第一單以PPP項目為底層資產的債權投資計劃產品。
據悉,近年來,保單質押貸款規模逐年提高,截至2015年末,行業規模已突破2000億元。保單貸款期限短、小額分散,同時以現金價值為質押非常安全。但該類業務的發展也帶來了保險資金資產負債匹配難的新問題。目前市面上可實現大批量資產循環購買模式的資產證券化產品可謂鳳毛麟角。
何為循環購買的保單貸款資產證券化產品?上海大學經濟學教授王時芬告訴《中國經濟周刊》記者: “循環購買就是保險公司在購買資產管理公司理財產品后,再有新的保險。‘燙平’先前資產管理產品收益帶來的波動。因為循環購買,可以不斷有新的收益,使收益平穩。”
“長江養老―太平洋壽險保單貸款資產支持計劃”,通過資產證券化方式服務于保險主業,協助壽險公司為保單持有人的流動性需求提供資金支持,優化了壽險公司的資產負債管理,促進了保單衍生業務。
“太平―上海建工都江堰市濱江新區基礎設施(PPP)項目債權投資計劃”的落地是《保險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項目管理辦法》正式頒布后保險機構投資PPP項目的首次嘗試。
近年來,政府推動PPP項目的支持政策不斷出臺,也為保險資金投資PPP創造了良好環境。2016年7月,保監會頒布《保險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項目管理辦法》,明確保險機構可投資PPP項目。PPP項目投資規模大、回報周期長且收益穩定,符合保險資金風險偏好,能夠有效化解部分資產負債匹配風險。
太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認為:“此項投資計劃不僅是太平資產聯合戰略合作伙伴上海建工集團在PPP領域做出的重要探索和突破,有助于保險資金助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成本’的實施和推進,也契合了保監會鼓勵保險資金擴大投資范圍的導向,為多元化社會資金支持西部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保交所要穩定運行至少要3到5年”
曾于瑾曾為保監會資金運用監管部主任,這讓一些業內人士推測,上海保交所可能將保險資管產品的登記交易和流轉作為初期的發力點。如今,一語中的。
2013年,保監會將解決保險資管市場的流動性問題提上了議程,于當年籌建的中國保險資產管理業協會(下稱“保險資管協會”),其功能便是建立保險資產管理產品上市交易的制度規則和細則、評價體系、公共機制等,推進保險資管產品上市交易,為保險資管機構打造一個注冊、登記與交易的平臺。根據其構想,未來將與外部交易所進行交易對接。
保險資管協會自2014年9月成立以來,目前已擁有273家會員單位,來自13個類別的會員單位覆蓋了保險資金運用全流程。
保險資管協會最新統計數據顯示,截至今年10月底,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累計發起設立各類債權、股權和項目資產支持計劃614項,合計備案(注冊)規模15680.21億元。
根據之前媒體報道,未來保險資管協會的資產交易平臺,將有可能合并到上海保交所的保險資管產品登記交易平臺上。
近年來我國不斷加強保險資金運用制度建設,拓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但與保險業發達的國家相比,我國保險資金運用渠道仍舊偏窄。與此同時,在現有運用渠道中,保險資金投資結構也不盡合理,投資行為短期化。據保監會統計,截至2010年8月末,保險資金運用余額達到4.30萬億元,其中銀行存款占29.7%,債券投資占50.5%,權益類資產占16.9%,其他投資占2.9%。2010年8月初,保監會下發《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下簡稱“《險資運用辦法》”),又于9月頒布《保險資金投資股權暫行辦法》(下簡稱“《險資股權投資辦法》”)將險資從事股權投資政策放開,將為強化保險資金運用、實現多元化資產配置起到促進作用。
根據“險資運用管理辦法”,可用于股權投資的保險資金,是指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以本外幣計價的資本金、公積金、未分配利潤、各項準備金及其他資金。隨著我國保費收入和保險資產規模的增長,保險資金的運用額度也有較大幅度的提升。截至2010年8月,我國保險公司資產總額達4.75萬億元,按照這一規模計算,可用于股權投資的保險資金約為2,375.00億元。此外,“險資投資股權辦法”也允許上一會計年度盈利,凈資產不低于5.00億元的保險資產管理機構運用資本金直接投資非保險類金融企業股權。同時,“險資投資股權辦法”也對不同投資方式可運用的資金類型做出了規定。
“險資投資股權辦法”允許保險資金直接或間接投資企業股權。所謂直接投資,是指將保險公司以出資人名義投資并持有未上市企業股權;間接投資,是指保險公司投資股權投資管理機構(下稱“投資機構”)發起設立的股權投資基金等相關金融產品(下稱“股權投資基金”)。由于“險資投資股權辦法”要求保險公司參與直接股權投資必須達到“上一會計年度末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0%,并且上一會計年度盈利,凈資產不低于10.00億元人民幣”的門檻,將部分中小型保險公司擋在了門外,預計部分大型保險公司將先行獲得股權投資資格。
保險公司如果采取間接投資的方式,“險資投資股權辦法”在可選擇的股權投資基金方面提出了比較嚴格的要求,例如:基金管理機構的注冊資本不低于1.00億元,已完成退出項目不少于3個,以及管理資產余額不低于30.00億元,股權投資基金募集或認繳資金規模不低于5.00億元。這意味著,在目前國內股權投資市場發展情況下,險資若想以間接方式參與投資,可供選擇的股權投資基金與投資機構將相對有限。因此,預計未來一段時間保險資金從事股權投資將以直接投資方式為主。
“險資投資股權辦法”出臺后,國內各保險公司紛紛就如何開展這一業務展開了討論,也對負責股權投資管理的部門設置提出了各種設想,例如:另行設立直接股權投資部、投資公司、或通過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開展相關業務,類似平安保險等已搭建起綜合金融平臺的公司還可以通過旗下信托、證券公司間接參與。(見表)
雖然保險資金投資股權方面的政策今年才正式出臺,但近年來關于監管部門將放行保險資金參與股權投資的消息不斷傳出,部分大型保險公司于幾年前已經啟動了對相關業務的部署,開始了項目儲備以及制度、流程、決策評價體系、風險管理體系的建設。據知,此前中國人壽、中國人保、中國平安和泰康人壽等行業巨頭都曾向保監會提交成立PE投資公司的申請。但是,保監會副主席楊明生在講解“險資投資股權辦法”時已明確表示,保險公司不能出資設立私募股權(PE)公司,不能對外投資參股PE公司。多家保險公司已經開始了內設的直接股權投資部門的籌備以及相關人才招募工作。
銀行理財、信托、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業務(以下簡稱"券商資管")、基金公司資產管理業務(以下簡稱"基金資管")、保險公司資產管理業務(以下簡稱"保險資管")分別都在中國資產管理行業中占據一席之地。經過數年的發展,五大渠道發展到今天有強有弱,有大有小,現在總體而言仍然處于共同發展的藍海局面,但隨著對資管市場價值的真正認識和對資產管理技術的熟悉,紛紛摩拳擦掌、攻城略地,盡力擴大自己在這個市場上的版圖,短兵相接已時有發生,真正激烈的競爭也會不可避免的到來。中國資管行業真正現狀是什么樣?行業格局將會發生哪些變化?未來發展趨勢將是怎樣?本文將對此展開討論。
一、資管行業諸侯割據的多元格局
目前,我國已經形成了各種金融機構共同競爭的資產管理市場,截至2013年三季度末,信托資產管理規模約為10.1萬億元、銀行理財資金余額約為9.92萬億元、保險資產管理規模已經超過6.83萬億元、券商資產管理規模約為3.89萬億元、基金資產管理規模約為2.87萬億元。
從絕對規模來看,券商資管、基金資管仍較弱小,而信托、保險資管和銀行理財各得一分天下,且后三者規模遠遠大于前兩者。由于保險資管所管理的資產主要來源于保險資金,故在真正面對市場受托管理資產的渠道中,銀行與信托是當之無愧的"大戶"。
從增速上來看,有關數據顯示,近10年保險資管和基金資管的復合增速約為36%左右,信托近5年的復合增速約為56%左右,銀行理財產品缺乏歷史可比數據,估計增速應在40%以上。券商資管雖然近5年的復合增速也較高,并不低于信托,但是由于政策限制其錯過了早期發展壯大的黃金時機,其增長基數較小,所以其規模一直無法趕上其他渠道。
二、領先者的領先之道
綜合規模和增速,目前的資產管理市場中,銀行與信托的現狀及發展成績最為突出。究其原因,可以列出很多的理由,例如銀行的網點優勢、信托公司全領域投資的制度優勢等,但是從宏觀上來說,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的原因:
1、融資類業務貢獻巨大
銀行理財與信托公司在融資類業務方面的合作是銀行理財與信托資產管理規模爆發式增長的第一功臣。以2010年為例,據有關資料顯示,2010年年末銀信合作產品余額約為1.66萬億,占單一資金信托余額的73.13%,占信托資產總額的54.61%。其中融資類銀信合作產品無論從產品數量,還是產品規模上,占銀信合作產品的比重在2010年幾乎一直維持在50%以上,一度曾超過70%。融資類銀信合作產品在銀信合作關系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成為繞開監管、變相放貸的通道。
融資類銀信合作產品銀信合作規模的過度擴張,成為影響貨幣政策執行效果的一個不穩定因素,因此融資類銀信合作業務逐漸被嚴格監管乃至在一定程度上被實際叫停,信托公司業務規模開始呈整體下降的趨勢。這樣的監管措施也反映了監管導向,即銀監會鼓勵信托公司培育自身資產管理能力,發展自主管理業務。因此,這也是長遠的發展方向,由此可以看出,融資類業務前景暗淡,銀行理財與信托公司擴大規模的一大法寶將失去。
2、監管力度較小
五種資產管理渠道中,信托公司的審批、備案工作較為快捷、程序較少。僅在一些特定類別的信托產品中需要向監管部門報批或報備,其次為銀行理財業務。而與此相比,其他三種渠道則需承擔較多的此類工作。
除了在程序上銀行理財與信托面對著較小的監管力度,在對投資范圍、投資限制等產品本身的監管上,其他三者也遠為嚴格。信托產品的投資范圍遠遠超過其他資管產品,而投資限制卻遠少于其他產品。銀行理財雖然不允許投資高風險產品,但是通過銀信合作,其投資范圍大大擴張,投資限制也有很多被規避。
然而,這種監管套利將被嚴管,跨市場、跨機構套利將難以繼續進行。十二五規劃明確指出"減少監管套利,彌補監管真空"、"防范跨行業、跨市場風險"。從某種程度上說,銀行理財、信托公司依靠監管差異所獲得的政策紅利將越來越少,乃至消失。
三、資管行業格局充滿變數、落后者趕超希望巨大
目前,盡管銀行、信托、保險等管理機構已經獲取了大部分市場份額,而券商、基金資管規模在整個市場中占比較小,但競爭格局尚未穩定下來并正在快速變化,而且監管政策的不斷變化也使得資產管理行業的變局充滿變數。例如,政策對券商資管的進一步傾斜將會為其帶來一個再次蓬勃發展的契機;而銀行資管計劃的推出將使銀行獲得直接對接資產的資格,從而將對"通道"業務產生重大影響;證監會出臺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在收費限制的取消、份額有條件轉讓、投資限制放寬等許多方面實現了突破;保險資管監管在投資范圍放開、委托投資渠道的開放方面出現了變化。總之,每位參與者仍有機會在中國拓展資產管理業務。
近兩年以來,在這眾多的監管變化之中,證監會對券商資管的監管創新力度最大,這也將給整個資產管理行業的格局帶來新的變化。
自2012年年中以來,券商資管的定向資產管理業務投資范圍獲得了極大拓展,由當事人通過合同約定即可。而對于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總的投資范圍和投資限制都大為放松,并且允許集合計劃在投資者之間有條件轉讓,允許券商發行分級產品。另外,券商資管的專項資管計劃提高審批效率或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的呼聲也越來越強烈,一旦實現,將帶給券商資管更大的發展潛力。
松綁之后的券商資管業務更加靈活多樣,其未來的角色將和目前信托公司類似,在多種業務的開展上也將與信托本質并無區別,這將擠壓現有的銀行理財和信托市場。
另外一方面,資管行業渠道與網點優勢十分重要,管理資產規模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渠道能力。銀行、保險具有自身的銷售渠道,信托和基金公司基本沒有自己的獨立渠道。券商雖有自身的渠道,但是在資管業務上其并未發揮這一優勢。證券公司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積累了大量的直接客戶,經紀業務和投行業務積累的客戶將成為資產管理業務先天的客戶資源,一旦其努力發掘自身的渠道網點優勢,并將渠道與好的產品結合,就能在短期內迅速做大資產規模。
證券公司的另外一個重大優勢是其極為突出的投研能力,這使得其在資管行業中可以在專業性與投資能力方面脫穎而出,并為其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獲得持續性的技術支持。
總之,資管的放松、政策的支持、先天優勢的發掘,再加上券商現在對資管業務的重視與加強此方面業務的決心,已經使券商資管業務有了較大的發展,其前景一片大好。
四、中國資管行業的發展趨勢
1、資產管理行業將走向趨同化
我國的金融資管行業,由于監管的不同,導致本質相同的資管業務之間因為渠道不同而差異仍較大,這種同質性業務不同監管的問題是我國金融分業監管下所產生的特殊問題,其對金融資管的參與者來說是不公平的,會帶來監管套利,已經引起了越來越多的關注。證券資管、基金資管、保險資管的新一輪的監管放松,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證券、保險、銀行、基金、信托之間的競爭壁壘,使資產管理行業進入全面競爭時代,資產管理模式逐漸趨向大一統,并呈現相互交融的格局。因此,從長期來說,差異監管的問題會逐漸消失。
從金融監管的視角來看,由于我國實行分業監管,故資管業務的趨同化是否有違此監管原則?在這里,本文并不擬討論分業經營與混業經營本身的合理性問題,而是認為即便在我國分業監管的大前提下,分業經營也僅應當針對表內業務。資產管理業務屬于表外業務,不存在分業監管的問題。且分業監管與資產管理行業客戶綜合需求之間存在矛盾。資產管理業務以客戶需求為核心,客戶需求的多樣性必然要求資產管理機構提供跨產品、跨市場、跨機構的綜合服務。但在分業經營體制下,我國不同的資產管理機構提供的產品服務的局限性很明顯。因此,在資產管理行業不應當實行分業監管。
監管障礙破除之后,不同金融機構提供的具有相同本質的資產管理業務,將會逐漸趨同,一直以來各自為政的資產管理行業將由分割走向融合。
2、資產管理業務的信托化
上文提到,我國整個資管行業發展趨勢是趨同化,因此其未來依托的將是共同的制度,那么這種共同的制度將會是什么呢?
從國際金融資管經驗來看,發達國家的資管行業所依托的制度是信托制度,信托制度在金融發達國家經過數百年的延續,為社會的發展提供具有長期性、穩定性和巨大彈性空間的資產管理制度,已發展成為一項世界性的財產制度安排。因此,從應然角度與優勝劣汰的市場競爭的角度來看,信托的無可比擬的制度優勢無疑是各種資管最優選擇。
例如,信托制度中的信托財產獨立性就值得整個資管行業自覺和有意識地去借鑒。信托概括地說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財",它的一個根本特征是:委托人要將自有財產的所有權轉到受托人名下(我國《信托法》并未規定所有權上的轉移,此處是就應然角度而言),形成獨立的信托財產。信托財產與委托人的其他財產、受益人的自有財產、受托人的固有財產相獨立。當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遭受破產風險時,信托財產及其收益不在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的債權人的追及范圍,從而可以有效保全客戶的資產安全、隔離風險,能夠實現與各個信托當事人自身風險的隔離。
從我國現實狀況來看,各種資管都或多或少借鑒了信托制度的許多內容,例如,《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第第四十二條規定"證券公司辦理集合資產管理業務,應當保證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資產與其自有資產、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資產與其他客戶的資產、不同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資產相互獨立,單獨設置賬戶、獨立核算、分賬管理。"這就是券商資管對信托制度中的信托財產獨立性的借鑒。當然,這種借鑒大多是不完全和片面的,而這也帶來了許多問題。在券商資管業務中,客戶的委托財產并沒有與客戶真正獨立出來,而是仍作為客戶的財產對待的。這樣,一旦出現財產損失,各方責任將無法得到清晰地解決。因此,分業經營體制下,我國其他資產管理業務尚無法真正實現委托財產的風險隔離保護功能,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其發展。
因此,應當梳理資產管理業務的定位與發展,明確資管業務的信托法律關系本質,按照信托制度的標準創設制度和產品,信托制度不再是信托公司的專屬優勢,在法律定位上,將信托制度作為理順資產管理業務法律關系的重要依據,并以此為立法基礎,明確銀行、證券公司、信托公司等機構開展的各種資管業務是信托行為,應受信托法的規范和調整。
信托制度應在資管行業中發揮基礎性作用,應通過立法層面的推動為各種資管業務參加者參與市場競爭創造公平的條件,以信托的制度優勢促進中國資管行業的發展。
3、資產管理機構在細分領域將更加專業化,主動管理能力與創新能力將進一步增強
資產管理業務參與機構增多,競爭將越來越激烈,而從近期的監管思路來看,通過監管套利的空間越來越小,在業務趨同化背景之下,各個資管之間的競爭將不再是依托制度或特有的金融牌照的競爭,而是在相對公平的環境中在開放的市場中以自身實力爭取客戶的競爭。
首先,應著重于滿足客戶需求,在細分領域為客戶提供更專業的金融服務。應為客戶量身定制差異化金融產品和服務,產品設計上要更趨于精細化,服務上更加個性化、貼身化。
其次,應強化自主管理能力。要形成穩定的盈利模式,必須加強主動管理。如果僅僅發揮平臺作用,就會一直成為其他金融機構的附庸。另外,只有加強主動管理,才能有效控制業務風險。
最后,資產管理機構應加強創新能力。創新能力的提高是更好地滿足客戶需求,提升自主管理能力的基礎。
4、資產管理服務將更為系統化、綜合化
未來資管行業發展的趨勢不僅要求資產管理機構在細分領域要專業化,同時也要為客戶提供系統化、綜合化的金融服務。資產管理業務要以客戶需求為中心。客戶需求是多樣,如果僅僅只能滿足客戶的部分需求,只能提供部分金融產品,則為客戶所提供的金融服務是不完全的,那么就無法與客戶建立真正緊密的關系。要按照客戶需求研發金融產品,利用多種金融工具,采用多種解決辦法,為客戶提供解決問題方案,實現真正一站式、一攬子服務,以豐富的金融產品滿足客戶多方面的需求。這一方面需要資管機構增強綜合的資產管理能力,鋪設較為全面的產品線,另外一方面也考驗資管機構對項目和渠道的整合能力。
一、加強運用財產保險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電力企業的資產范圍較廣,資產規模較大,所以在實際企業經營管理工作中,風險出現的頻率要遠遠大于一般企業,很多電力企業一旦發生事故損失往往十分巨大,不僅影響企業的資產效益,同時對社會經濟運行也產生重要影響。電力企業在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社會生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隨著社會不斷發展,電力企業電網運行往往處于滿負荷高負荷的狀態,如果電力企業運行出現風險問題,就會導致電力供應和社會發展出現影響,而且電力企業風險往往較大,風險帶來的危害也很大。由此也可以看出電力企業進行資產保險的重要性,在電力企業出現風險進行資產保險,所獲得的保險賠付款可以幫助電力企業進行全面恢復重建,有效緩解財產風險對電力企業運行帶來的巨大危害,所以為了有效規避和減少風險危害,必須要對電力企業資產進行資產保險,確保企業長足健康發展。
二、制約財產保險管理工作的若干因素
(一)保險管理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
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對企業財產進行保險,企業的資產保險費并不是一種額外支出,而是企業在正常經營發展過程中有計劃有針對性的對預防未來潛在風險的一種投入,當前形勢下部分企業仍然將保險費當做一種額外支出,企業管理者的資產保險意識還不夠,所以需要不斷提高企業管理者的保險意識和企業管理責任心,實現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二)資產管理協調難度大,進而加大財產保險管理工作難度
一般來說,電力企業的資產往往涉及到多個方面,在企業資產管理工作中企業資產管理難度較大,一些實物資產和固定資產的規模較大,另外一方面企業資產管理往往與多個業務部門之間的聯系不緊密,企業進行資產管理和組織調度難度較大,這種資產管理和財產保險的限制,影響了企業管理部門之間的溝通,很容易導致企業資產管理中出現賬實不符的情況,最終會影響資產管理和資產投保的數據真實性,導致后續的資產理賠和管理范圍存在出入。
(三)缺乏有效的財產保險管理信息系統
當前形勢下,企業進行資產管理和資產保險涉及到的方面較廣,企業的資產保險信息化管理水平往往千差萬別,部分企業在進行資產投保和索賠等具體保險業務依然采用的是手工收集數據,這種工作方式大大降低了企業資產管理和保險的效果。所以企業加強財產保險的信息化系統建設是十分必要的。部分企業的資產管理系統往往難以適應新時期企業發展的需要,導致資產管理和保險業務工作開展受到較大限制。在加上資產信息化管理系統專業性較高,部分企業內部并不具備這種專業性技術團隊,影響了資產管理的實際效果。
三、加強企業財產保險管理防御資產風險重點分析
(一)選擇適合企業的財產投保方式
電力企業資產涉及規模較大,電力管網和電力設施以及電力企業固定資產都屬于企業資產范圍,所以在進行資產投保過程中,要選擇數家保險實力強的保險公司共同承保,這樣可以保證當企業出現資產風險時,可以有效減少風險事故帶來的損失。另外在進行投保過程匯總要保證不得超過其實有資本金加公積金總和的實力的保險公司進行共保,更好的緩解和轉移風險。一般來說,財產保險機構和公司眾多,在選擇投保方式中要積極對各個投保公司的經營狀況進行考量,通過對保險公司的服務情況進行對比分析,擇優選擇,更好的控制資產風險帶來的損失,也可以確保保險費率的合理性,讓電力企業在實際的經營管理中獲得更大的效益,實現更大的財產保障。
(二)正確分析企業風險,確保保險條款符合企業實際需要
電力企業進行資產保險要結合企業經營實際,對企業經營管理中可能出現的潛在風險進行正確和系統分析,針對電力企業的技術和企業經營所處的內外部環境進行綜合分析,結合電力企業經營資產,制定符合企業實際的保險條款,從而有效為后續的資產保險打好基礎,同時在資產保險中要包含可能出現的一切風險,比如電力運行險和機損險以及機損險和供電責任險,制定這些覆蓋面廣的保險條款,可以確保企業資產保險投保更加契合自身電力企業發展需要。
(三)建立健全財產保險管理制度
電力企業進行資產投保要結合企業自身資產建立健全資產保險管理制度,尤其要對企業子公司和各個組織職能部門的資產進行歸檔管理,將企業資產保險落實到各個職能部門和協管部門。企業進行資產保險要結合專業職能進行明確職責主體,不斷完善企業資產保險制度基礎,結合企業具體經營業務規范企業經營業務流程,有效從自身出發,強化企業的資產風險防御能力。同時還設定大面積災害保險服務應急預案,從自身出發規避和緩解風險給企業帶來的災害影響。
(四)充分利用信息化技術
企業資產保險工作要結合企業資產規模和資產狀態不斷借助信息化技術完善資產管理系統,借助先進的信息化技術,并有效利用企業資產信息數據庫資源,對企業資產風險進行科學合理索賠,重點跟進企業索賠,有效縮短資產風險索賠時間。對此企業要在每個月或每個季度召開相關的企業資產理賠協調組織會議,借助信息化手段對資產風險理賠進行綜合分析,有效發現資產風險理賠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組織專家和技術人員研討解決方案,積極跟進風險理賠情況,尤其要加強與承保公司之間的聯系,在各個索賠階段進行跟進,確保把企業資產風險帶來的影響降到最低。
(五)抓好財產保險的防災防損檢查工作
一、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對保險業發展的意義
2003年保監會工作會議傳出重要消息,鼓勵支持有條件的保險公司成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國內眾多保險公司紛紛響應。此舉是對業界呼吁多年的改革現有保險資金運用體制的實質性推動,對解決當前困擾保險業的諸多問題是一項重大利好,對于加快保險業發展、提升保險業在金融業乃至整個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具有重大意義。
1.在產、壽險分業的基礎上,將投資這一保險經營的重要環節實施專業化經營,對于改善保險公司償付能力指標、進一步提升專業化管理水平具有現實意義,并因此改善保險業的監管環境。
2.有利于保險公司加強對投資風險的嚴格控制。保險公司作為從事風險經營的企業,面臨資產風險、產品定價風險、利率風險及其它政治、法律、技術等各類風險,不同風險的特點和管控模式各不相同,成立專業資產管理公司,有利于從法人治理、內控機制等方面對于資產風險進行嚴格控制,防止保險投資的過度風險。
3.成立專業公司,建立起不同法人之間的資金防火墻,有利于加強資金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小不同風險之間的相互影響。
4.專業資產管理公司,除了接受母公司保險資金的委托管理之外,還可以憑借其強大的資金實力和投資管理能力,接受社會保障基金、慈善福利基金等機構和個人的資產委托管理,從而大大增強保險集團的資金實力,對于提升保險公司的聲譽和地位,提高償付能力有深遠的意義。國際上大型保險集團的受托管理資產規模都相當大,如AXA保險集團2001年擁有保險資產4000億歐元,其受托管理資產達到5096億歐元。
5.從長遠看,成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拓寬投資渠道,有利于盡快提高保險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影響力。在西方發達國家資本市場上,保險資金都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如美國資本市場,保險資金占總資金量的20%以上,日本則占到40%以上。
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設立門檻和業務范圍
根據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法律地位,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組織形式宜采取有限責任公司形式,主要股東為相關保險公司,還可以吸收1~2家內資或外資的證券公司、信托投資公司作為戰略股東,提供相關技術保障。
關于資本規范,最低門檻宜設10億元。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作為以受托管理資產為主要業務的法人實體,由于受托管理的保險資產規模都相當大,因此,對其自有資本應有較高要求。設置這一門檻意味著自有資本在20億元以下的保險公司就不具備設立資產管理公司的條件,有利于從源頭加強監控,規范資產管理公司的運作。
關于業務范圍,現行《保險法》對保險投資的限制仍然很嚴格,成立資產管理公司最重要的就是要突破現有業務范圍和業務模式。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可以從事以下幾類業務:
1.資產業務。除現有保險公司可以從事的投資業務之外,還應逐步放開實業投資及其它金融投資業務。
(1)直接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和股權投資。放開股票投資,可以充分發揮巨額保險資金在股票市場上的“定海神針”的作用,監管機構對股票投資總額及單個股票投資比例進行限制,防止過度風險。允許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對有發展潛力的國有企業進行收購、兼并和重組,對國有資產戰略性重組本身是一種重大支持,同時也使保險資產享受重組帶來的增值收益。
(2)基礎設施項目投資。伴隨我國經濟長期穩定增長,道路交通、市政、環保等基礎設施建設相當活躍,這些項目具有回報穩定、收益期限長、投資風險小的特點,保險資金投入這些項目,可以獲得長期穩定的收益,有效解決負債和資產期限嚴重不匹配的問題。
(3)金融租賃業務。我國居民消費結構升級,購置不動產和汽車等大件商品日益成為消費主流,公司完全可以憑借保險業務所掌握的大量客戶資源,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從事這類融資租賃業務。
(4)收購及處理金融業不良資產。保險業由于歷史原因也積累了大量不良資產,受托管理資產中也包含此類不良資產,公司可以通過債務重組、資產置換、轉讓、債轉股、資產證券化等各種手段處理不良資產,積累一定經驗后,還可以主動去收購和處置銀行、證券等行業的不良資產,提供增值服務。
(5)外匯交易和境外投資。大型保險公司都有一定數量外匯,隨著國際政治、經濟的動蕩,匯率風險隨之增大,應允許公司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鎖定匯率風險;允許購買高信用等級的外國政府債券;隨著我國人世之后與國外保險市場對等開放,還應允許有實力的公司打人國際保險市場,甚至到國外資本市場購并國外同業。
2.負債(信托)業務。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資產業務逐步放開之后,公司運作人資金的投資管理能力將會在實際操作中不斷增強,應允許公司面向社會接受資產委托管理,可以接受社會保障基金、慈善福利基金及其他機構的委托資產管理。另外,還應允許公司根據需要發行金融債券,擴展公司的資金來源渠道。
3.中間業務。利用公司所掌握的強大的投資信息網絡和人才優勢,廣泛開展中介業務,如開展投資、財務及法律咨詢、項目融資、資產及項目評估。
對以上資產、負債和中間業務應根據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投資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采取初步放開的方式。隨著我國保險資產每年以30%以上的速度增長,必將快速提高保險資產在資本市場乃至整個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對提高保險公司償付能力也會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三、組織運作模式和風險控制體系
保險公司是專業經營風險的企業,保險資產是公司應對各種賠付和給付的資金保障,資金的安全性是第一位的。隨著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業務范圍的擴大,如何建立和完善風險控制體系就顯得尤為重要,要在法人治理、內控制度和資產負債管理等三個方面加強公司的風險控制體系。
1.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即建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相互制衡機制。一是股權結構優化,以保險公司為主,吸收具有豐富的證券投資和項目投資管理經驗的證券或信托投資公司作為戰略股東,有利于吸收它們的管理制度和技術、方法,高起點打造公司資產管理能力。二是加強董事會治理,設計合理的董事會結構,即優化董事會成員的專業結構、年齡結構、人數結構,以保證充分行使董事會的職能,保證決策的合理化及監控的有效性。從專業結構上看,要有一定數量的精算專家、財務審計專家、投資管理專家。三是完善董事會的工作機制,如建立重大決策委員會制度、引入董事違章追溯制度等,以保證董事會決策的科學性。四是建立完善的經理層薪酬激勵和制約機制。薪酬激勵機制要長短期結合,在一般年薪中加入一定比例的股權或股票期權激勵,使經理人注重公司的發展的連續性,避免短期行為;同時,還要建立經理層的硬性約束機制,要設定一個解聘經理人員的明確標準,對達不到標準的經理人員要毫不留情的予以免職。
2.投資管理體系和內控機制保險資金的運用面臨著許多風險:利率風險、道德風險、操作失誤、市場風險、信用風險等。為提高自身的競爭能力,保險公司必須高度重視資金運用的各種風險,建立安全有效的投資組織管理體系和內控機制。
保險投資管理體系的建立,主要體現在投資的前后臺分開。為了有效的防范風險,前臺投資操作部門應該與后臺投資績效評估與風險監控部門嚴格獨立開來。前后臺的分工,在風險控制上應該體現在事先預防、事中監控、事后監督上。事先預防是指前后臺部門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共訂投資規則;事中監控就是后臺對前臺操作進行實時監控,動態掌握情況;事后監督要求后臺監控部門組織定期檢查,以防止違反投資政策的行為發生。
健全有效的內控機制,主要體現在:(1)資金要集中管理、統一使用。下屬部門按核定限額留足周轉金后備,其余資金應全部上劃到公司,做到集中管理、統一使用,減少風險產生的環節,實現資金的專業化運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率。(2)嚴格授權、順序遞進、權責統一。在投資管理過程中,嚴格按額度大小,明確決策和使用權限。決策要自上而下、計劃和執行應自下而上,權責清晰、責任明確,每一層級都要對權限內的決策和使用結果負責。(3)分工配合、互相制約。業務部門和崗位設置應權責分明、互相牽制,并通過切實可行的互相制衡措施來消除內部控制中的盲點,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4)建立健全各項業務管理制度。制度的缺位必然帶來許多實際操作中的問題,進而滋生風險。因此,必須建立各項業務管理制度,如資金劃撥管理制度、集中交易管理制度、賬戶管理制度、會計核算管理制度等等,使各環節的操作程序化、規范化。
3.建立資產負債管理體系,全面控制投資業務風險
[關鍵詞]保險市場;保險資金;第三方托管
日前,有壽險公司宣布,該公司與某銀行達成全面合作協議。尤為引人注目的是,此種全面合作實現了傳統銀保業務的“升級”,即今后該壽險公司所有的保險資金將集中到某銀行,由其全面托管。由此,中國保監會提出的“保險資金管理引入獨立第三方托管”政策落到了實處。
一、我國保險資金第三方托管及其現狀
(一)保險資金托管
托管人制度是資產管理的一種方式。保險資金托管就是引入第三方獨立托管機制,把對保險資金的管理職能和保管職能分開,從而保護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利益的一種制度安排。實施托管后,托管人履行保險資金的保管、清算、核算和監督職能,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和有關專業投資管理機構負責保險資金的管理及運用。
根據《關于開展保險資金全托管工作的通知》,保險資金托管具體可以分為全過程托管和全金額托管。全過程托管是從保費收取開始,按照不同保險產品,分別開設賬戶、快速上劃資金,歸集到總公司托管賬戶,做到統一資金調度、統一資產配置、統一投資運作、統一收益分配的過程。全金額托管是將保險公司總部統一歸集的資金,包括已經委托和尚未委托投資的全部資產,實施第三方獨立托管的過程。
(二)保險資金托管政策實施歷程
2004年以前,由于我國對保險公司資產管理業務的監管較為嚴格,各大保險公司委托基金公司進行理財的方式便是第三方資產管理的雛形。2004年9月,中國保監會主席吳定富在全國保險資金運用工作座談會上指出,要建立保險資金托管機制,逐步在保險資金運用中推行托管制度;2005年2月17日,中國保監會聯合中國銀監會下發了《保險公司股票資產托管指引(試行)》,明確規定了托管人資格、職責、程序、托管協議與監管;2005年10月,中國保監會又下發了《關于開展保險資金托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中明確規定“保險資金托管是必須實行,并要達到規定標準的一項工作。”
(三)保險資金托管實施情況
按照《通知》中“堅持分步推進”的政策原則,目前,部分保險公司的股票、基金、債券等資產已交由托管銀行托管,有的保險公司已實現保險資金的全金額托管。但據統計,目前已經參與全金額托管試點的保險機構,僅有30多家。顯然,這與當初設想在2006年底力爭覆蓋所有開展業務的保險公司的目標,仍然存在一段距離。
二、我國保險業引入第三方托管的背景
(一)我國保險業已經具備一定規模
我國保險業從上世紀80年代恢復辦理國內保險業務以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走上了一條穩健發展的道路,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市場主體增加,競爭市場逐步形成。截至2006年10月,我國共有保險法人機構96家,其中包括保險公司82家(中資保險公司42家,外資保險公司40家),保險集團(控股)公司6家,資產管理公司8家,初步形成了國有控股(集團)公司、股份制公司、政策性公司、專業性公司、外資保險公司等多種組織形式,多種所有制成分并存、共同發展的格局。二是我國保險總資產規模不斷擴大。 2006年1—10月,我國保費總收入達到4 700.25億元,同比增長14.01%,2006年全國保險總資產已突破2萬億元。
(二)保險資金運用政策日益放寬,資金管理難度加大
我國保險資金運用與保險業的發展一樣也經歷了從無到有再到規范管理的過程。我國具有真正意義上的保險資金投資始于1995年的《保險法》,但《保險法》對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作了嚴格的限制性規定,隨著保險市場主體增加,競爭加劇,保險業界越來越意識到保險資金運用的重要性,因此,自從1998年11月中國保監會成立以來,特別是近兩三年,國務院和保監會出臺了一系列文件,逐步放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目前,我國保險資金運用已涉及到了債券、股票、海外投資、基礎設施、銀行、不動產等多種領域。與此同時,我們應看到,保險資金運用的拓寬也增大了保險資金運用的風險,增加了保險資金管理的難度。因此,要建立保險資金運用風險防范的長效機制,引入第三方托管機制是一個較好的選擇。
(三)保險資金出現外部“存管”危機
按照《保險法》和《保險公司資金運用風險控制指引》等有關規定,保險公司資金不得進行委托理財,在券商處的賬戶只能存管。在這些問題上,有的保險公司雖一直宣稱保險資金屬于存管性質,但純粹的資金存管為什么有的會出現無法收回的局面呢?當中的問題值得思考。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保險資金的外部存管有風險。
(四)實施第三方托管是改革保險資金管理體制的需要
當前,保險資金實行的是多賬戶、多層次管理,這樣會導致一些保險公司開設賬戶的隨意性較大,致使保險資金有較多出口,存在一些問題和風險,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保險資金運用的效率和效益。實施保險資金第三方托管后,由保戶交納保費開始到中間資金流轉再到投資去向,全部進入銀行的托管賬戶,由托管銀行對實際的資金劃撥進行操作,這樣,可以促使保險公司根據保險資金的性質、來源實行分賬管理,有助于保險公司完善資金歸集管理制度,從而達到從源頭上控制資金運作風險的效果。
三、引入第三方托管的意義及作用
(一)有助于保險資金運用風險的防范
托管人制度的引入,目的是引入托管人的責任,建立保險資金運用中的風險分擔機制,保證保險資金運用中的安全有效性。
保險資金第三方托管有關規定要求:托管人應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內部稽核監控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具備投資監督和績效評估能力;應安全保管托管資產;開立專用賬戶;及時辦理托管資產的清算交割;監督保險機構的投資運作;負責托管資產的估值;托管人不得挪用托管的資產;不得將托管資產與自有資產混合管理;不得將不同保險公司托管的資產混合管理等。
保險公司實行資金托管后,保險資金存放在托管銀行,保險公司或者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只有投資決策權,托管銀行收到保險公司或者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投資指令后,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投資指令進行審核,然后執行,保險公司或者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不能直接調用資金。再者,保監會對托管人資格也作了相關規定,保證了第三方托管的實施,這些都有助于防范保險資金的運用風險,保護投保人利益。
(二)有助于提高保險資金的投資收益和使用效率
保險公司引人保險資金第三方托管使得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和托管銀行之間分工明確,托管銀行負責保險資金的歸集、保管、清算與核算,這樣保險公司或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可以投入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在如何選擇保險資金運用方向和最優的投資組合上,進而在相同的金融市場和投資環境下,獲得最大的投資收益。
(三)有助于增加托管銀行收益,促進銀保深層次合作
根據行業經驗數據,托管手續費一般為托管資產總額的 0.25%,考慮到保險資金規模的日益增大,托管銀行無疑將獲得一筆可觀的托管手續費收入。同時,銀行托管保險資金打破了銀行銷售保險產品這一單一的銀保合作模式,是我國銀保合作模式的突破。目前,我國銀行與保險已呈現出混業經營的趨勢,已有多家銀行提出設立保險公司的申請,保險資金托管為商業銀行設立保險公司提供了深層次接觸保險的機會,促進銀保合作的步伐。
(四)有助于中小型保險公司的發展
從世界保險業發展情況來看,保險資金管理有三種模式,即內設投資部運作模式、資產管理公司運作模式和第三方資產管理模式。實踐表明,內設投資部運作模式需要保險公司花費很高的成本,另一方面,隨著保險資金規模的擴大,保險投資渠道的拓寬,保險公司面臨內部資產管理人員匱乏的局面。因此,內設投資運作模式越來越不能適應保險公司的發展。2004年4月,中國保監會公布《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暫行規定》,于是有很多保險公司都紛紛上報成立資產管理公司的方案。然而,事實上成立專業的資產管理公司需要保險公司擁有強大的經濟實力,并不是所有的保險公司都具備這樣的能力,到目前為止,已經開業和獲批開業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也只有中國人保、中國人壽、平安、華泰、中再、泰康、新華、太平和太平洋等9家,所以對于一些資金量較小的產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和小型壽險公司而言,選擇具有專業化的第三方資產管理是他們明智的選擇。因為,他們不用花費大量的人力資源成本便可以得到專業的資產管理服務,并且這種資產管理模式能夠保全資產、降低投資風險和損失,起到了防范風險的作用。
(五)有助于保險、金融及資本市場實現共同的健康、穩定的發展
眾所周知,保險業是一個涉及范圍很廣的行業,隨著我國保險業發展水平的提高,保險的經濟補償、資金融通、社會管理職能越能充分地得到發揮,從而起到社會“穩定器”和經濟發展“助推器”的作用。而隨著社會的發展,新的風險也隨之出現,今后越來越多的風險將通過保險機制來轉移,如果保險風險不能得到及時有效地防范和化解,將會影響到整個金融市場乃至資本市場的發展,因此,保險業的風險控制不僅對保險業本身而且對整個金融業和資本市場的發展都十分重要。引入保險資金第三方托管機制,使保險市場分工進一步專業化,可以有效控制保險資金投資過程中的風險,提高資金運用的安全性,增強保險業的整體償付能力,也使得保險業有更多的資金注入資本市場,因此,可以說引入第三方資產托管模式標志著我國資本市場的進一步完善。
四、我國保險業實施保險資金第三方托管的對策
(一)加快推進
目前,我國保險市場上實施保險資金第三方托管的公司還不多,與《通知》中計劃的“到2006年底基本覆蓋到已經開展業務的保險公司”還有很大的差距,與保險業發展成熟的發達國家相比也存在很大差距,對此,保險公司應當根據保險資金托管的要求,積極參與托管試點。保監會也應鼓勵保險公司參與試點,并對積極參與的公司給予多方面支持。
(二)自愿實施
商業銀行對保險資金的托管是有償的,即銀行根據托管資金的多少收取一定比例的托管費,這筆托管費用對保險公司來說,增加了成本,況且銀行是無須承擔任何風險的。因此,《通知》中規定的“保險資金托管必須實行”有不妥之處,托管人制度應采取自愿實施措施。
從美國保險資金第三方托管經驗來看,并不是所有的保險公司都把保險資金外包出去,實施第三方托管的保險公司也并不是一定要把資產全部外包。對那些本身就擁有自己的資產管理公司的保險公司來說,子公司(資產管理公司)在進行資產管理時欺騙母公司(保險公司)的可能性很小,如果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完全有能力管理好保險資產,保險公司就沒有必要再專門花一筆費用雇傭第三方來監管子公司的行為。因此,第三方托管制度應該有針對性,對于子公司托管母公司的保險資金時,可以自愿采取該制度。
(三)拓寬托管主體
按照《保險公司股票資產托管指引(試行)》對托管人資格的規定,目前,在我國市場上達到要求的只有中、建、工、農、交五家銀行,而在美國,除了商業銀行之外,充當托管人的還有資產管理公司、投資公司等多種機構,加大了托管人之間競爭的程度,能夠使托管人真正地當好“管家”。因此,在保證使保險資金安全的前提下,讓更多的機構加入托管人行列不啻為很好的一種選擇。
(四)出臺配套制度
引入第三方托管能夠防范風險,但并不能完全消除風險,在美國保險市場上,也有很多保險公司不愿意把資金交給“外人”管理,基于此,對于實行外部托管的保險資金,要求受托人適時(建議每周)進行資金運用的信息披露,托管人要對披露信息進行核實并負責其真實性。同時,監管機構向保險公司發出指引,提醒保險公司在選擇存管機構時,應對其信用狀況、清算能力、賬戶管理能力、風險管理能力和績效評估能力等進行嚴格的考核,以控制存管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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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不斷發展,在企業財產和居民財富不斷積累的背景下,金融資產管理業務不斷發展。尤其是2012年以來,金融管理部門逐步放松了證券、基金、保險等行業在投資范圍、投資門檻等方面的管制,非銀行業金融機構也相繼開展了金融資產管理業務。其流動性風險是指作為特殊目的載體(SPV)的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因現金流中斷而無法兌付的現象。在當前剛性兌付前提下,一旦資產管理產品未達到預期收益水平,為確保投資者實現預期收益率,受托金融機構不得不使用自有資金或從金融市場、其他金融機構借入資金,來彌補收益缺口,由此就可能將金融資產管理產品的流動性風險引到金融機構自身。如果各類金融資產管理產品之間相互關聯,這種流動性風險就會在鏈條上傳導。 資管產品“野蠻生長”
截至2015年3月末,各類金融機構受托管理總資產規模達到61.3萬億元,已經超過了同期全國人民幣個人儲蓄存款總額。即使剔除受托資產中互相持有的重復部分,目前國內金融資產管理業務的總規模也達到35萬億-40萬億元。
金融資產管理產業鏈上各類型金融機構具有不同制度優勢和資源稟賦。商業銀行的優勢在于豐富的客戶資源和強大的資金募集能力,以及龐大的融資客戶群體,但投資方式相對單一,能夠直接為客戶提供財富管理的方式相對有限。信托公司雖然是唯一能夠綜合運用債權、股權以及組合等多種方式,實現跨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和實體領域投資的金融機構,但客戶資源和銷售渠道較為狹窄,目前主要還是依靠銀行和第三方理財進行銷售。保險公司具有成本低、期限長的優勢,但是,資金的運用能力和投資經驗相對有限,在資產配置上需要借助其他金融機構的優勢。券商和基金公司在資本市場的投資經驗豐富,對實業領域投資和風險管理的經驗相對缺乏。
正是上述各類機構在制度優勢和資源稟賦上的差異,使得金融資產管理產品在規模快速增長的同時,呈現出資金來源多元化、資金運用跨市場和業務交疊度不斷加大的趨勢。 產品關聯風險較高
各類金融資產管理產品之間的合作,體現在資金來源和投資范圍的交疊滲透上,可分為以下三類:
(一)無關聯式金融資產管理產品
此類產品的特點是,資金由金融機構主動募集,委托人主要是個人和機構投資者,所募集資金主要配置在某一類型金融資產上。比較典型的產品有:部分商業銀行的理財產品、部分融資類資金信托、公募基金、券商和基金公司的部分定向金融資產管理計劃。
無關聯式金融資產管理產品的流動性風險隱患主要在于,產品自身作為獨立的SPV,可能存在著資產負債期限錯配現象。為提高盈利水平,金融資產管理產品在設計與運作過程中普遍加大了資金運用端與資金來源端的期限錯配,強化了主動性、短期性資金來源運作。以理財產品為例,為了追逐超額利潤,金融機構往往在資金來源端通過滾動發行短期產品募集低成本資金,而在資金運用端配置流動性較差的高收益長期資產。這類產品運作的前提是短期資金持續供給的可能性。如果這種可能性因受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操作變化、資金持有機構或個人風險偏好調整等因素影響,而發生中斷或者逆轉,出現諸如投資者集中減少購買或退出理財產品等現象,就有可能出現資金鏈斷裂,引發流動性風險。
(二)交疊式金融資產管理產品
根據資金來源端和資金運用端的構成,交疊式金融資產管理產品可分為以下三類。
一是串聯式資產管理產品。在這個鏈條上,商業銀行理財資金購買單一信托計劃,后者購買證券公司定向資產管理計劃,定向資產管理計劃再去購買基金子公司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后者投資于某個建設項目。
二是并聯式資產管理產品。具體包括三種類型:
“多對一”式產品。這種產品的特點是,資金來源端多元化,而資金運用端配置相對單一,主要投向某一類型金融資產。比較典型的產品有:某些投資于單項金融資產的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券商和基金公司以及基金子公司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一對多”產品。這種產品的特點是:資金來源端相對單一,資產運用端則是囊括多種資產在內的一籃子金融工具。比較典型的產品有:部分理財產品、公募基金、財富管理類信托產品等。
“多對多”產品。這種產品可以看作是前兩類產品的組合。但是,由于資金運用端與資金來源端都是組合模式,交易結構更為復雜,導致此類產品管理難度更大、要求更高。
(三)通道式金融資產管理產品
通道業務可以視作一種特殊的交疊式金融資產管理業務,是指商業銀行或銀行集團內各附屬機構作為委托人,以理財、委托貸款等資金或者利用自有資金,借助證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險公司等銀行集團內部或者外部第三方受托人作為通道,設立一層或多層金融資產管理計劃、信托產品等投資產品,從而為委托人的目標客戶進行融資或對其他資產進行投資的交易安排。通道業務借助于各類型金融機構在金融資產管理業務上的監管成本“比較優勢”,在實現了資金向實體經濟的流動與輸入的同時,也拉長了金融中介的鏈條,增強了流動性風險的傳導效應。
在上述三類業務中,交疊式產品由于涉及較多的金融機構,更有可能傳導流動性風險,對金融系統穩定性形成更大影響。 流動性風險易傳導
隱蔽性較強。交疊式金融資產管理產品涉及多家不同類型金融機構,交易結構設計較為復雜。在復雜的交易模式和多重資金鏈條下,信用風險和流動性風險狀況可能被掩蓋,金融管理部門可能無法全面掌握跨市場交易結構全貌。例如,商業銀行從同業市場拆入資金,投資于某個資產管理計劃,在季末、年末考核時點將其轉讓給理財資金或是其他資產管理產品持有,考核時點過后再由商業銀行購回。這種行為不但使金融統計數據無法準確反映流動性風險程度,還可能加大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季節性波動。
期限結構錯配相對普遍。目前,部分商業銀行管理理財產品的模式是,先建立理財產品資產池(包括標準化資產、非標準資產),然后再從資產池中為理財資金配置資產。由于非標準資產主要是期限為一年以上中長期項目融資,而通過發行理財產品募集的資金大多在一年以內,因此,部分商業銀行往往通過滾動發行理財產品的方式來對接非標準資產融資,這就導致了期限結構錯配。一旦持續滾動發行出現困難,這種產品的流動性風險將會明顯上升。
商業銀行負債穩定性降低。在利率市場化和存款脫媒過程中,資金的逐利性增強、穩定性降低。存款資金一直是商業銀行賴以存在的根基和傳統優勢,在利率上限管制條件下,存款產品相比于高收益的理財產品、信托產品及其他資產管理產品,在收益率上處于劣勢,因此,商業銀行存款資金越來越面臨著來自高收益的資產管理產品競爭。而資產管理產品普遍實行的剛性兌付制度,又進一步加劇了這種競爭。存款流失將導致商業銀行最重要的流動性補給渠道出現部分阻塞。
貨幣市場流動性需求趨于復雜。近年來,隨著金融資產管理業務的迅猛發展,證券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理財產品、信托計劃、資管計劃等產品都逐步進入貨幣市場。同時,在同業拆借、債券回購交易中的占比亦逐漸提升。參與主體的增加,使得流動性需求更為多元化。同時,部分資產管理產品為博取更高收益率,從貨幣市場融入短期低成本資金作為配資,形成杠桿。這類資產管理產品對貨幣市場高度依賴,為保證實現剛性兌付,有可能以高出Shibor較多的報價從貨幣市場融資,并可能形成流動性需求沖擊。
進入資本市場的理財產品面臨市場波動風險。商業銀行理財資金進入資本市場,主要有幾種情形:理財資金購買以資本市場為投資標的的信托計劃、定向或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理財資金購買以新股認購為標的的資產管理產品;理財資金為結構化產品提供優先級配資或所謂的傘型信托產品等。目前,這類以優先級配資方式存在的理財資金較為普遍,而且其中不乏以短博長的期限錯配型安排。資本市場瞬息萬變,一旦市場價格出現大幅度下行,某個環節或某個金融機構出現流動性風險,將會迅速波及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金融體系整體流動性風險的上升。
流動性風險上游傳導與下游傳導并存。從資金來源端看,理財產品、信托計劃、資產管理計劃和基金公司專戶產品都可以發揮籌集資金的作用,而且這些資產管理產品可能以串聯或并聯方式存在。例如,理財資金購買信托計劃,后者再購買基金公司專戶產品。這種環環相扣的資金安排,一旦某環節出現流動性風險,勢必影響其他產品。這種資金來源端的傳導可以稱為上游傳導,直接影響到該產品投資人的資金流動性安排,如果一環環扣得比較緊,將引發大面積的流動性緊張甚至恐慌,而且,由于涉及金融機構較多,一旦產品流動性出現問題,容易對貨幣市場資金交易的數量、價格產生影響,改變貨幣市場流動性預期。
從資金運用端看,資產管理產品的復制性、同質性較強,很多資產管理產品在資金配置結構和方式上存在相似甚至相同之處。一旦某類產品出現流動性問題,“物傷其類”,市場上同類產品的變現能力也可能遭遇困境。這種資金運用端的風險傳導,可以稱為下游傳導。 如何治理流動性風險傳導
一是金融資產管理產品應回歸代客理財的本位。本位是指金融資產管理業務應遵循投資者風險自擔的原則以及由此形成的金融資產管理產品風險相對隔離的狀態。回歸本位,金融資產管理產品就不應存在預期收益率和剛性兌付,這將抑制金融資產管理產品流動性風險向外部傳導。
二是充分披露金融資產管理產品交易結構,降低流動性風險隱蔽性。應要求金融機構定期披露每項資產管理產品的交易結構、資金來源、投資標的以及投資經理的專業能力和業績。對于交疊式資產管理產品,受托金融機構必須公開跨市場業務合作的具體方式,以及遵循金融管理部門有關跨市場業務相應規定的具體情況。對于通道式資產管理產品,作為通道的受托金融機構必須向投資者披露實際承擔資產運營和風險控制責任的主體。后者應向投資者公開交易結構、投資過程和風險。現存的以規避信貸管理、降低資本消耗為目的的金融資產管理產品應逐步消化,歸入授信業務,并且不允許發生新業務。
三是嚴格限制期限結構錯配類資產管理產品。應要求金融機構根據資產管理產品投資標的的流動性狀況,分別設定短期負債占長期資產的比例上限。投資標的的流動性越強,該比例可以越高,反之亦然。但是,該比例最高不得超過25%。最高比例只適合投資投標的為國債或金融債券的金融資產管理產品。
四是應將部分證券公司作為短期流動性工具的操作對象。自2012年以來,證券公司被批準進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債券回購市場,而且部分證券公司開始發行短期融資券、公司債。這些都是證券公司的負債業務。除用于支持融資融券業務、股票質押融資業務之外,有一部分負債與證券公司的結構化分級型資產管理產品的配資相關。應該看到,作為建立了負債體系的較大金融機構,證券公司對貨幣市場的流動性已經產生影響。當個別大型證券公司因資產負債管理失當出現兌付風險時,必然需要從貨幣市場上以高出Shibor較多的價格從貨幣市場融資,從而可能對貨幣市場流動性形成沖擊。當前,人民銀行已經以SLF和MLF等短期流動性工具對法人商業銀行開展流動性支持,并建立了“利率走廊”,穩定了法人商業銀行對貨幣市場資金價格的預期。隨著證券公司負債業務的擴大,越來越有必要將證券公司作為短期流動性工具的操作對象。
五是嚴格規范理財資金進入資本市場。商業銀行理財資金一般通過投資信托計劃、資產管理計劃等方式,間接進入資本市場。應要求商業銀行按照“穿透”原則,定期披露理財資金的投資標的。對于所籌集資金最終投向資本市場的理財產品余額,應以法人商業銀行為考核對象,要求其占全部理財產品余額不得超過10%。
六是嚴格限制各類金融資產管理產品串聯和并聯的數量,防范流動性風險上游和下游傳導。各類金融資產管理產品串聯和并聯的數量越多,交易結構越復雜,產品風險透明度越低,流動性風險傳導越遠,系統性風險越重。應要求金融機構披露所籌集資金的最終投資標的,以及由初始籌集到投資標過程中所經歷的各個中間環節,中間環節總數不得超過兩個;同時要求無論是資金來源端,還是資金運用端,并聯的資產管理產品不得超過兩個。
立法與監管
上世紀80年代,英國曾出現過個人養老金計劃中大多數受益人的預期退休收入明顯減少的情況,后經監管機構“證券與投資委員會(SIB)”調查,發現保險公司管理成本過高以及存在誤導性銷售等問題。SIB后責令保險公司賠償110億英鎊。
1995年,英國制定了《養老金保障法》,依此法設立的養老金管理署,負責對養老基金信托的監管,對養老金市場中的管理不當和欺騙等擁有調查權和一定的司法權。管理署還可以依法對養老金資產管理公司和機構的資格進行審查和認定,有權命令一項養老金計劃終止或由另一項計劃取代。
英國《養老金保障法》還禁止雇主提供的企業年金計劃用于自我投資比例超過5%或對雇主放貸,也禁止雇主為規避債務而轉移資金于企業年金計劃,違者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英國曾一度執行過“排他性”養老金計劃,即參與了某項計劃后,就不得再參與其他養老金計劃,1995年的《養老金保障法》取消了“排他性限制”,使受益人可以在多種計劃中獲得最大的收益。
美國在國家社保基金(OASDI)為主體的構架下,也有許多補充性養老金計劃,如雇主給職員提供的“401K計劃”等,形成了全國社保求“保值”的保守立場,而補充性養老金計劃則追求“增值”的進取立場。2006年美國出臺了《2006年養老金保護法》,促進養老金對股票、基金的投資,允許401K計劃受托人或投資管理人,根據員工個人家庭和經濟情況定制投資資產配置模式。美國為了鼓勵養老金入市,在監管上采取“放松政策”,美國養老金在資本市場上的收益一度達到相當可觀的水平,完全達到“增值”的目標。
英美國家擁有“信托”文化傳統,受托人依“誠信原則”為受益人謀利和有效管理資產,英美等海洋法系影響的國家,均在養老金入市方面做得很成功,這與其法律大環境有關。在一個不能保證受托人會誠信管理受托資產的國家里,最好的辦法,還是把養老金等資產只存放于固定收益率的國債市場或定期存款項目下。
以法國為例,法國在養老金計劃方面主要采取的就是“長期積累”和“代際補償”辦法,其保值或增值的資金支持,來自下一代的稅金提前開支。法國等大陸法系國家,多數采取這樣的方法,其好處是養老金體系比較穩定,對資本市場的“托市和救市”角色比較淡,資本市場比較健康,資產泡沫少。中國從法傳統上看,屬大陸法傳統,從商文化上看,中國至今也未形成信托精神,資產管理者是否能夠良善管理受托資產,仍然是個大大的問號。所以,對于中國而言,或不是養老金入市后的市場風險,而是管理人的道德風險,才是中國養老金入市面臨的最大的風險。
規避市場風險的若干經驗
美國養老金入市后曾創造了長達20年的牛市,但終于在2008年的金融危機“系統性風險”面前,全線敗陣,美國要不是出手“國有化”AIG公司,這個握有美國養老金40%資產管理權的公司,有可能就此倒閉,如果倒閉,美國的整個養老金體系就告崩潰。
系統風險全面爆發之時,除了國有化的方式進行拯救外,真的無其他良策。2008年阿根廷也宣布養老金計劃完全收歸國有。
金融危機之后,美國又陷入了債務危機的另一個“系統風險”中,目前美國養老金賬面浮虧萬億美元。
這說明,“系統性風險”面前,所謂的分散投資等傳統規避風險辦法,都是無能為力的。近年來,加拿大、日本、韓國等國家,不斷把養老金資產投資于新興市場國家的股市,中國A股市場也成了他們躲避“系統風險”的選擇之一。地域分散化或國際化,是應對系統性風險的一個有力辦法。
澳大利亞有自由和便捷選擇資產管理人等制度,養老金受益人可以便捷地辭退不滿意的資產管理人,重新與另一家資產管理人訂立合同。這一制度的基礎就是允許有多個管理公司,龐大的養老金基金,就可以分散在眾多管理人中,避免把龐大資金交付于少數資產管理人,從而被他們所綁架。
美國還有一個辦法就是“入市”并不只局限于入資本市場。美國允許少部分基金用于購置還未證券化的固定資產,如購置房產、收購有前途的企業等。只是這一補充投資辦法,其弊端也是顯然的,變現能力差,在風險來臨時,幾乎無應對之策。
【關鍵詞】國有企業 資產管理 措施
根據國家的相關標準,國有企業資產主要分為固定資產、流動資產、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固定資產主要包括企業不能移動的廠房和設備,流動資產主要包括企業生產經營中材料、成品等所需要的資金,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主要是表達國有企業當前資產的存在形態,例如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則屬于無形資產,而有形資產主要體現在廠房、設備等實物形態資產方面,加強國有企業資產管理,從而促進整個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
一、當前我國國有企業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國有企業出資人制度不完善
國有出資人制度是指國有資產管理制度,當前,我國大多數國有企業的資產管理制度尚未健全,受資產管理多元化的影響,目前大多數國有企業資產在形成上存在渠道多頭,資產管理分散的現象,也存在政出多門的現象,甚至企業需要向多個政府部門負責匯報,但是,大多數企業相關部門在工作上缺乏協調,真正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負責的部門很少,這在一定程度上嚴重影響了國有資產規章制度的建立。
(二)國有資產執法力度不夠
當前,受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影響,企業國有資產缺乏法律保障,同時立法和執法也存在不完善的現象,其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國有資產管理法規不夠健全,國有資產的法規大多數都是屬于企業部門的規章制度,并且大多數法規都是以暫行規定的形式存在的,導致建立的國有資產管理法規在實踐操作中缺乏執行力度,在2008年,我國就出臺了《國有資產管理法》,但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該法規已遠遠不能滿足當前國有企業的發展需要,該法規在經濟業務上缺乏法律保障,導致大多數國有企業的經營者只注重企業內部組織部門、主管部門的管理,卻忽略了資產管理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的重要性;第二,國有資產監督也存在執行不夠的現象,責任主體也不明確,在國有資產管理經營中,通常需要強有力的法律監督體系作為支撐,我國國有企業資產監督體系主要由國有資產管理機構、注冊會計師、審計機構等外部監督體系和監事會、董事會等內部監督體系構成,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我國國有資產存在外部監督體系執行力度不夠的現象,例如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常常出現作假驗證證明的現象,這嚴重影響了國有資產的經營管理。另外,受政府的約束,大多數國有企業的產權都歸政府所有,但是,政府主要是采用分別行使管理職能的方式,其管理職能主要分散在財政部門、中央企業工委等部門中,進而形成了多頭管理的資產管理,由于政府的行政管理職能沒有和政府的出資人職能分開,各部門的責權也不明確,并且政府時常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干預,導致國有企業資產在管理中面臨的問題日益凸顯。
(三)國有資產使用效率不高
受資產重復購置和配置不合理的影響,當前,我國大多數國有企業存在國有資產閑置的現象,甚至資產閑置的比例已達到了26%以上,資產使用率不高,尤其是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這嚴重影響了國有企業資產的經濟效益。
二、完善國有企業資產管理的措施探討
當前,我國國有資產管理存在政企不分、政府對國有資產多頭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不完善、固定資產使用效率不高的現象,針對當前國有企業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政府和國有企業應引起高度重視,通過完善國有資產管理制度監督體系和資產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機構和規范改革改制行為,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從而推動我國國有企業資產管理改革。
(一)完善我國國有企業資產管理監督體制
在建立國有資產管理和監督體制上,第一,應將政府的管理職能和國有出資人的職能分開,從而解決當前國有企業資產管理上存在政企不分、企業不能成為市場主體的問題,這就要求國家需要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建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分別行使管理職責,包括政府、政府組建的專門機構和國有資產管理機構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對于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其不能行使政府的社會公共管理職能,國有資產管理機構應代表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能,但是政府及其他部門不能履行出資人職能;第二,建立的國有資產管理機構應切實維護所有者的權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應依法履行國有企業出資人職責,根據我國頒布的《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做好對國有企業資產的監督管理,并維護所有出資企業在市場經濟主體的各項權益,以保證所出資企業的經濟效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對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時,應根據財務管理制度、資產評估制度等來進行監管,避免資產流失而影響所出資企業的經濟效益,同時所出資企業享有企業的經營自,這樣不僅切實維護了企業與國家利益的一致性,也充分調動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積極性;第三,正確處理好國有資產管理機構與所出資企業之間的關系,根據現代企業制度的原則,國有資產管理機構是國家的代表,其依法享有企業出資人和選擇經營者的權利,從而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另外,國有資產管理機構也應切實維護企業作為市場主體的各項權益,國有資產管理機構應確保企業法人地位的獨立性,只有讓企業具有經營自,才能提高國有企業的經濟效益。雖然國有資產管理機構需要依法對所出資企業進行監督管理,但是,其主要體現在產權上的監管,而不是行政性監管,因此,理順國有資產管理機構和所出資企業之間的關系,建立健全的國有資產管理和監督體系,從而實現國企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
(二)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機構,明確各個部門的責權
根據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應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注重產權明晰、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科學管理等內容,建立董事會、股東大會、監事會及規定各個部門的權利和義務,并根據法律法規建立規范的內部管理機構,對于股東會的職責,應做好經營方針的決策,并能夠完成企業的投資計劃;做好董事會、監事會的報告批準;審批企業財務預算方案和決算方案等;對于董事會的職責,應負責召集股東會,向股東會做好報告工作;做好企業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等;對于監事會,其主要由企業職工代表組成,主要職權有檢查公司財務;對董事會、經理等行為進行監督管理等,但是,在建立企業法人治理機構上,應根據不同企業的情況來建立法人治理結構,以保證企業各個部門之間相互協調和發展,從而建立高效運行的管理機制。
(三)規范國有企業資產管理改革
為了加強國有企業資產管理,防范資產流失,在國有資產管理中,第一,應規范國有資產管理改革改制程序,做好企業的清產核資,國有資產管理機構應對改制企業資產進行審計,并清查企業的各項財產損失,根據《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方法》對改制資產進行評估,以保證防止資產流失;第二,建立國有產權交易制度,規范產權交易行為,以防止國有企業資產流失,因此,在企業該組轉制的程序中,應確保企業職工公開,做好對企業產權交易的監督管理,在公開的產權交易市場中,應采用競價的方式進行交易,堅持公開、公平、透明的原則,從而規范交易市場行為;第三,建立健全的社會保障體系,進行經營機制轉換過程中,應通過建立健全的社會保障體系為企業職工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不僅有助于推動國有企業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同時也是國有企業最基本和最關鍵的管理工程,因此,在國有企業資產管理體制改革中,應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如養老保險金、工傷保險等,從而減輕國有企業的人員負擔,為了加強國有企業資產管理,應做好失業救濟、再就業工程的結合,通過政府的指導和扶持,提供下崗職工的再就業能力,并開展再就業培訓工作,對職工子女采用免學費等措施,從而讓職工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另外,對于低收入的退休人員來說,應建立退休人員生活保障制度,尤其是對于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應加快醫療保險的改革,確保退休人員的醫療費用得到保障,從而提高國有企業資產管理水平,以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現象發生。
三、結束語
國有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在當前國際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情況下,應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國有企業資產管理制度和監督體系,明確各個部門的職責,并完善法人治理機構,提高國有企業資產管理水平,進而提高國有企業的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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