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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是一門實驗性課程。學生只有通過實驗操作才能將理論與實際結合起來。但是,化學實驗具有危險性。化學實驗室的中心工作就是確保儀器、設備、藥品的狀態正常,安全可靠,以滿足實驗教學需要。因此,化學實驗室的安全管理與師生生命、學校財產的安全息息相關,不容忽視。化學實驗室安全事故的發生具有一定規律性,不是偶然和難以預料的,往往由人、物、環境三個方面的因素造成。我們對安全問題絕不能存僥幸心理,應針對化學實驗室安全管理的現狀,深入探究事故隱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確保萬無一失。
一、加強建章立制,依靠信息化手段規范安全管理
1.運用制度化手段加強安全管理
建章立制是化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規范化的前提條件。加強建章立制,首先要確保化學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為此,學校要制定并實施《化學實驗室管理制度》、《化學實驗室學生實驗規則》、《化學實驗室安全守則》、《儀器和試劑的立賬登記制度》、《儀器損壞賠償制度》、《化學試劑使用規則》、《借用儀器制度》、《化學實驗室開放制度》、《危險化學品使用管理制度》、《治安防范規章制度》等。同時,還要制訂、填寫《學生實驗通知》、《學生實驗記錄表》、《演示實驗記錄表》、《學生實驗進度安排表》、《藥品器皿使用損耗登記表》、《儀器損壞記錄表》和《危險品使用記錄表》。通過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填寫表冊,對危險品室、儀器室、藥品室、實驗準備室、學生實驗室實行技防、物防及人防相結合的立體式安全防范措施,使化學實驗室的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按章辦事。
2.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安全管理
為了實現化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規范化,提高效率,消除隱患,在工作上,應引入信息化管理手段。化學實驗室安全管理信息化手段是利用先進的計算機系統技術將實驗室中設備、儀器、藥品、資料等各種涉及安全的資源進行信息化處理的輔手段。在該系統內,建立實驗室明細賬,按總賬及儀器編號順序一物一頁記賬,詳細登記儀器的品名、規格、產地、來源、數量和金額。同時,在計算機上實驗指導書、掛圖等材料,播放一些耗時長、不易成功的實驗錄像。這樣,既簡化了安全管理工作,又為師生開展實驗教學提供便利,提高效率。
二、存放儀器試劑,講究安全、有序、合理、美觀
擺放儀器、試劑的總要求是:分室存放、安全有序、科學合理、整齊美觀。
1.安全有序、科學合理、整齊美觀地存放儀器設備
1.1在儀器、設備保管方面,應在結合性能、高矮、大小、輕重等方面實際情況的基礎上,遵循分類編號、依類定柜、依號定位、柜內分層、層上定點、每柜設卡、縱橫整齊、存放有序、取用方便等九項原則,進行合理分類、編號,按總賬順序依類分柜科學存放。對于特殊儀器,實行專柜存放。
1.2兩種定位標簽張貼于儀器柜上。一是柜門定位標簽。在用碳素墨水書寫,張貼于柜門上方左或右側的定位標簽上,要注明柜內儀器的名稱、數量、規格、編號。二是分類定位標簽。國家教育部要求把儀器分成9大類:0—計量儀器;l—通用儀器;3—模型;4—標本;5—掛圖;6—玻璃儀器;7—藥品;8—其他實驗材料和工具。入柜的儀器要按上述分類,用較明顯的分類定位標簽固定在儀器柜上方。通常是從上到下、從左到右陳列,一經定位不得輕易變動。擺放時要做到:同一品種縱向排,不同品種橫向擺,附件跟著主件走,前端整齊后不齊。同層放同一種儀器不可堆疊擠壓,須呈梯狀排放在一起。
2.安全有序、科學合理、整齊美觀地存放試劑藥品
管理人員應按以下三個要求貯存種類繁多的化學試劑藥品:一是按貴重品、腐蝕品、易揮發品、易爆品、易燃品、劇、麻醉品等方面屬性,嚴格區別化學試劑藥品的性質。二是先按固體、液體試劑藥品分類,后按有機物、無機物、危險品、低溫貯存品等方面屬性再次分類,分別按類按序整齊排列,造冊登記。三是主動地根據各自性質采取差異性措施,科學、合理地把各類化學試劑藥品存放在由耐腐蝕、避光、防塵材料制成的貯存柜。貯存柜應擺放在遠離明火且消防器材、設施完備的安全位置。首先,使用具有密封塞或加蓋后蠟封的容器保存易受潮、易揮發、易氧化、易變質、易失水風化和易吸收二氧化碳的試劑。其次,避光保存見光易氧化、分解、變色的試劑。再次,在遠離火源、陰涼通風的位置分別專柜單獨存放腐蝕品、易燃品、劇、爆炸品等,同時,對于這類藥品中的危險品,應內存于保險柜,雙鎖管理,建立一覽表和領用登記冊,嚴格控制取用量,并回收和保管好剩余部分;在低溫干燥的位置保存高活性試劑。值得注意的是,不得把滅火、防護方法與化學性質相互抵觸的化學危險物品存放在同一柜或儲存室內。實驗室操作臺上,只能放置規定數量的化學試劑,不許超量存放,多余的試劑須在規定的貯存柜中貯存,用剩余的試劑不得倒回原試劑瓶。
三、按規程嚴管理,規范地推進化學實驗教學過程
1.精心做好實驗前準備工作
1.1實行崗位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的事故防范能力。應通過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講座、事故案例分析會、外出參觀學習等方式,加強對教師教輔人員的培訓,建立一支具有安全意識和責任心、業務素質高的教師隊伍。教師教輔人員應明確實驗工作中的職責范圍或行為規范,熟悉實驗和安全器材的名稱、規格、構造原理、使用方法、維護保養要求以及實驗的名稱、目的、步驟,不斷提高自身的安全事故防范技能和實驗操作能力,為指導學生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科學實驗,確保實驗安全創設前提條件。
1.2先編號,后排位,確定實驗器材和各組各個同學在分組實驗時的位置。
1.3實驗室安全管理以預防為主,要把事故的隱患消除在實驗進行之前。因此,實驗開始前,教師教輔人員應組織學生認真學習《關于學生損壞教學儀器賠償的規定》、《實驗室一般性傷害的應急措施》、《學生實驗守則》、《化學實驗室安全操作規程》和《實驗室管理規則》等各項規章制度,充分了解安全注意事項和實驗操作規程,增強規范、安全操作和愛護儀器的意識。同時,要求學生服從指導,不得隨意改變實驗計劃、步驟和試劑用量等。若要改變,須征得同意。另外,指導學生檢查儀器是否完整無損,裝置是否正確穩妥,并做好記錄。
2.按規程進行實驗并做好應急措施
為杜絕安全事故發生,教師要精心組織,上好每一節化學實驗課。教師教輔人員首先要熟練利索地進行操作演示。在演示時,既要有條不紊地按規程操作,又要簡明扼要地講解,引導學生觀察實驗現象,在讓學生對實驗裝置、操作步驟、實驗現象與初始狀態進行對比思考,獲得深刻印象的同時,確保實驗安全。為此,應設立教師演示實驗和學生分組實驗儀器專柜。教師演示實驗用的自制教具、試劑、儀器和學生分組實驗所需的試劑、儀器分開存放,并分別貼上相應標簽。在進行有可能發生危險的實驗時,師生都要采取戴手套、面罩、防護眼鏡等方面的安全措施,經常注意裝置有無破裂、漏氣和化學反應情況等。如果發生意外事故,應立即報告并及時處理。實驗中所用的有毒、易爆、易燃物品不得隨意丟棄、失散。
3.實驗后物歸原處
在做完實驗后,應及時把所用各種儀器等如數收齊,放回原處,以備再用。這樣,就能相對延長教學儀器的使用壽命,避免浪費。
參考文獻
[1]國家教育部.中學化學教學儀器配備目錄. 2000,(6) P1—P24
關鍵字:實驗室;安全管理;桌面演練;應急預案
中圖分類號:G647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4)46-0280-04
實驗室是高等學校科學實驗和實驗教學的基本場所,隨著高校辦學規模不斷擴大,學生數量不斷增長,為了滿足科研教學的需求,高校實驗室資源開放度日益提高,實驗室流動人員數量不斷增加,以及實驗室場所的研制,給實驗室安全工作帶來越來越多的挑戰,提高實驗室安全這一課題迫在眉睫。
一、實驗室安全桌面演練的目的和特點
桌面演練是一種圓桌討論或演習活動,演練人員針對演練情景中的相關問題,以無時間壓力的口頭討論方式說明應對辦法,目的是各級應急部門、組織和個人在較輕松的環境下,明確和熟悉應急預案中所規定的職責和程序,提高協同配合及解決問題的能力。虛擬訓練的優勢是完成在實際訓練中無法執行的訓練任務,訓練成本低廉,可進行重復訓練,訓練過程安全,訓練形式生動逼真,可調動訓練積極性,為非消防人員提供了有效的訓練手段。
(一)組織開展桌面演練的目的
1.評估新制(修)定的應急預案或程序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檢驗應急組織之間的接口是否有效銜接,信息渠道是否順暢,提高應急人員的信息處理能力;
3.檢驗應急人員對應急響應職責和程序的演練程度,提高應急人員的溝通協調能力;
4.讓演練工作組熟悉應急預案,讓參演人員熟悉應急程序,為功能演練和綜合演練做準備。
(二)桌面演練的特點
1.操作簡便,易于組織。桌面演練主要是各級指揮與協調人員參加,協助演練的其他參與人員不多,因而組織工作比較簡便容易,準備時間比較短。
2.影響面相對較小,桌面演練一般在室內或相對封閉的空間內進行,而且由于不需要實際調動應急力量,所以其對社會公眾的影響較小。
3.成本低、風險小。桌面演練需要準備的演練器材比較少,其需要花費的經濟成本和社會成本相對較低,出現意外風險的可能性也較小。
二、實驗室安全桌面演練的內容設計
實驗室安全桌面演練內容設計要體現培養注重實驗室安全的態度與價值觀,養成注意安全的習慣。切實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需要通過完善實驗室安全制度建設,加大安全教育宣傳力度,讓安全管理貫徹教師和學生在校工作、學習的始終。
(一)內容設計范圍
根據實驗室的性質不同,結合高校的具體實際情況,完善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則和制度的建設,注重實驗室的硬件配套設施,制定嚴格的儀器設備操作規程,使各項制度行之有效。
(二)基本安全知識要求
1.事故現場應急工作原則:“生命第一”,以救援人員優先、以防止事故擴大優先、以保護環境優先。在事故未發生時充分做好預防工作;在事故發生后,立即營救受傷人員,組織撤離或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的其他人員,控制事故危害和范圍。
2.事故第一發現人職責:
(1)在確保自身安全情況下,立即以大聲呼叫方式向現場人員報警,并馬上通知本單位實驗室主管領導、校園110及社會急救電話,報告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情況、人員受傷情況等;
(2)在保證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及時控制住當前局勢,防止事故繼續惡化,及時疏散現場無關人員撤離現場。
(3)應急電話:校園110、86836110、報警110、火警119、急救中心120。
3.事故單位及各職能部門職責:依據《實驗室安全應急預案》應急響應,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及處置工作。
三、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桌面演練參考內容設計
(一)填空題
1.學生傷害事故應急預案中的四大工作原則分別為(誰主管誰負責)、(快速反應)、(生命安全第一)、(各方面無條件配合)。
2.學生意外傷害事故一旦發生,重癥需搶救者首先撥打(120)急救電話,同時撥打(校園110),隨后立即上報(校領導)或(值班校領導)或(值班中層干部),值班室電話為(86834415),該領導負責前期指揮和處理。
3.中心處置突發事件中,其中第三條原則為:明確責任、分級控制。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維護安全穩定的第一責任人。
4.中心火災事故緊急處置預案中,對于報警方法,除裝有自動報警系統會自動報警外,根據條件可分別采取下列方法報警:①(使用室內消防箱內的火災報警啟動按鈕報警)、②(使用電話校內報警86836110)。
5.撥打119報警需說明(起火單位)、(起火物資)、(火勢大小)、(有無人員被困)、報警人姓名及電話。
6.中心配備的滅火器為(干粉)滅火器。
7.對于電氣火災可使用(二氧化碳)、(1211)、(ABC干粉)等滅火器材。
8.對于撲滅油料庫的火災可以使用(二氧化碳)、(1211)、(ABC干粉)、(沙、土)等滅火器材。
9.發生火災時,如果樓梯已著火,但火勢并不十分猛烈時,可以裹濕(衣褲或濕被)從(樓梯)快速沖下。
10.發生火災時,如各種逃生之路均被切斷,應退居室內,關閉門窗,有條件時(可向門窗上灑水),以延緩火勢蔓延,同時發出(求救信號)。
(二)判斷題(2分/題)
1.觸電事故類型分為電擊事故和電傷事故。(對)
2.空氣干燥的情況下觸電事故比較多。(錯)
3.多個大功率儀器不得共用一個接線板;不得多個接線板串接;空調必須有專用插座,不得通過接線板連接使用。(對)
4.電氣檢修時,應在配電箱或開關處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對)
5.在潮濕或高溫或有導電灰塵的場所,實驗時應該降低電壓供電。(對)
6.靜電有三大特點:一是電壓高;二是靜電感應突出;三是尖端放電現象嚴重。(對)
7.電器著火時,必須立刻使用干粉或氣體滅火器滅火。(錯)
8.在充滿可燃氣體的環境中,可以使用手動電動工具。(錯)
9.二氧化碳滅火器適合撲滅鉀鈉鎂鋁等物質的火源。(錯)
10.身邊有人嚴重觸電,應當首先切斷電源,然后進行緊急搶救如人工呼吸,并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對)
(三)選擇題(2分/題)
1.當流經人體電流大于(C)時,人體將會產生危險的病理生理效應,并隨著電流的增大、時間的增長將會產生心室纖維性顫動,乃至人體窒息(“假死”狀態),在瞬間或在三分鐘內就會奪去人的生命。
A.1mA B.5mA C.10mA
2.下列哪種滅火器不適于撲滅電器火災?(C)
A.二氧化碳滅火器 B.干粉滅火器
C.泡沫滅火器
3.下列哪些是預防電氣火災的基本措施?(D)
A.禁止非電工改接電氣線路,禁止亂拉臨時用電線路
B.做電氣類實驗時應該2人及以上在場
C.從工作現場清除易燃易爆材料
D.以上都是
4.使用電氣設備時,由于維護不及時,當什么進入時可導致短路事故?(A)
A.導電粉塵或纖維 B.強光輻射
C.高溫環境 D.潮氣
5.任何電氣設備在未驗明無電之前,一律認為:(C)
A.無電 B.也許有電 C.有電 D.也許無電
6.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下列哪個措施不正確?(A)
A.使用靜電防護毯 B.帶防護手套
C.使用漏電保護器 D.穿絕緣鞋
7.安全電壓是指保證不會對人體產生致命危險的電壓值,工業中使用的安全電壓是多少以下?(B)
A.25V B.36V C.50V D.110V
8.實驗時,電源變壓器付邊輸出被短路,會出現什么現象,直至燒毀?(D)
A.電源變壓器有異味 B.電源變壓器冒煙
C.電源變壓器發熱 D.以上都是
9.電線接地時,人體距離接地點越近,跨步電壓越高;距離越遠,跨步電壓越低。一般情況下距離接地體多少,跨步電壓可看成是零?(B)
A.10m以內 B.20m以外
C.30m以外 D.50m以外
10.以下有關實驗室用電的注意事項中,不正確的是(C)
A.實驗前先檢查用電設備,再接通電源;實驗結束后,先關儀器設備,再關閉電源
B.工作人員離開實驗室或遇突然斷電,應關閉電源,尤其要關閉加熱電器的電源開關
C.電源或電器設備的保險絲燒斷后,可以用其他金屬導線代替
D.不得將供電線任意放在通道上,以免因絕緣破損造成短路
11.機床、鉗臺照明,不得超過的安全電壓是(B)
A.24V B.36V C.110V D.220V
12.氧氣瓶與明火的安全距離是(C)以上
A.2M B.5M C.10M D.15M
13.下列情形中,屬于工傷范圍的是(D)
A.因醉酒導致傷亡的情形
B.自殘或者殺的情形
C.因犯罪或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情形
D.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14.因事故導致較重的外部出血時,應(C)
A.清洗傷口后加以包裹
B.用藥棉將流出的血液吸去
C.用布料直接包裹,制止出血
D.直接涂上止血劑,不用包裹
15.火場中,防止煙氣危害最簡單的方法是(B)
A.跳樓或跳窗逃生
B.用毛巾火衣服捂住口鼻,低姿勢沿疏散通道逃生
C.大聲呼救 D.鉆到閣樓、床底、衣柜內避難
16.消火栓分為室內、室外兩種,顏色為(D)
A.綠色 B.黃色 C.桔紅色 D.紅色
17.使用干粉滅火器時,人應站在(A)
A.上風向 B.下風向 C.無一定位置
D.根據個人喜好
18.為防止高溫中暑,多飲以下哪種飲料最好(D)
A.純凈水 B.碳酸飲料
C.白開水 D.淡鹽水
19.被困在電梯中,首先應(C)
A.將門扒開脫險
B.從電梯頂部脫險
C.電話求救或高聲呼喊
D.不要發聲,保持體力,等待救援
20.對電擊所至的心搏停病人實施胸外心臟擠壓法,應該每分鐘擠壓(A)次。
A.60―80 B.70―90 C.80―100 D.100以上
(四)簡答題(10分/題)
1.如何將低壓觸電者及高壓觸電脫離電源?如何對觸電者進行現場急救?在發生觸電后實行救護措施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2.請問,距離你所在工位最近的滅火器在什么位置?是哪種滅火器?如何使用?
具體化實驗室安全桌面演練設計在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理應急預案中一定要有細化的具體應急措施,這樣才能避免失真,才具有可操作性,才能讓人看了后知道為什么要做,怎么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誰負責做什么,何時做等。實驗室安全桌面演練與更新通過桌面演練,能夠提高師生的理論素質和實戰技能,并在實際演習中找出不足和缺陷,進一步完善實驗室安全應急預案,保持實驗室安全預案的先進性和科學性。實驗室安全應急預案也要定期評審,并根據各項可能發生的重大突發事件的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及時修訂。
四、結束語
高校實驗室安全工作是學校平安校園工作的重要部分,也是高校實驗室安全管理的重點工作。筆者認為高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珍惜生命,以人為本”的原則基礎上,加強桌面演練,提高實驗室安全管理,提高師生預防和處理事故的能力,預防和減少實驗室安全事故,是高校發展的重要保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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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Computer is a tool to foster student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practice. And computer experiment course is a strategically method for fostering students’ practice ability and creative spirit o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Therefore, present educational reform and education for all-round development need the implementation of networking management for all laboratories and experiment education, which can screw up managerial effectiveness and qualities. Through analysing the university computer laboratory equipment and experimental teaching networking management’s situation and significance, probe into the design of networking management system function module, consequently summarize a set of efficient and scientific management methods which is Web-based.
關鍵詞: 計算機實驗室設備;設備;實驗教學管理;網絡化管理
Key words: facility in computer laboratory;equipment;management of experiment education,;networking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TP39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0)20-0153-02
0引言
計算機實驗室不論在現在或將來在高校教學、科研中都是不可缺少的。而計算機實驗室的設備與實驗教學管理又是實驗室管理中的最重要的基本任務,設備管理的好壞直接影響到教學科研的順利進行。實驗教學的科學管理,又能起到對設備合理使用、充分利用,提高設備的投資效益。但經對一些高等院校計算機實驗室設備及計算機實驗教學管理現狀問卷調查發現,現階段計算機實驗室的設備及實驗教學管理存在很多問題,管理狀況不盡人意。對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發現,造成問題的原因有很多,但主要原因是由于管理模式陳舊(還用傳統的管理模式),管理手段落后形成的。這種陳舊的管理模式,已既不能適應當前信息化管理的要求,也不能適應素質教育,培養學生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的要求了。因此,高校計算機實驗室設備及實驗教學應實行網絡化管理,以此提高設備與實驗教學的管理質量、效率,為當前的教育改革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促進教育改革的順利進行。
1高校計算機實驗室設備及實驗教學管理現狀
計算機實驗室是高校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的重要場所,也是教師開展科學研究的重要場所,因此,各高校為了滿足教學、科研的要求,非常重視計算機實驗室設備(計算機實驗室設備主要是計算機)的更新及增加,設備的管理工作越來越繁重,但管理模式還是以傳統的重行政輕技術的管理模式。經對廣州市內及周邊的高等院校(調查對象:211高校3所,一般本科高校3所,專科院校5所,共計11所)的計算機實驗室設備的常規、技術、經濟、網絡管理問卷調查發現,設備的常規管理、技術管理、經濟管理效率較低,還沒有實現網絡化管理的占75%,管理質量不盡人意。如很多高校的計算機設備的臺帳登記不夠詳細,設備相互調劑時,帳目不做調整或調整不詳細,使用、維修維護情況不做記錄,不建立技術檔案,設備的維修維護情況缺乏監督,設備的使用信息無法及時向師生、社會。在設備生命周期內由于信息資料的短缺、材料整理困難,難于對設備進行評價、監控,造成設備的投資效益較低。
在對一些高等院校計算機實驗室設備管理現狀調查的同時,也對這些高等院校計算機實驗教學的管理現狀進行了問卷調查(調查內容是:實驗教學的組織、實施、質量管理等),調查結果顯示62%的高校的計算機實驗教學管理還沒有完全實現網絡化管理,以至實驗教學的組織、實施、質量管理過程中,由于信息不能共享,資料的缺少,存在很多不盡人意的問題,已影響到實驗教學的順利進行了。根據調查顯示,實驗教學每學期教學任務與實驗教學的安排大部分學校都是由教務處來安排,每位任課教師在每學期開學前都已知道所承擔的課程、上課時間、上課地點,但很少知道實驗室設備的軟硬件環境指標,很多任課教師是在每學期開學上課時才發現所需的軟硬件不符合實驗課程的需要,而要求重新安裝軟件。軟件的安裝或更新是需要時間的,而計算機實驗室又有別的教學任務,不能隨說隨裝。因此,由于任課教師與實驗室技術管理人員溝通的延遲,至使實驗室設備的管理不到位影響到實驗教學的順利進行。
傳統的管理模式難于做到設備管理部門與使用部門之間,與教學管理部門之間,與師生之間,進行信息共享,難于實現對設備及實驗教學管理的“監督”,減少設備資源的浪費,提高設備的利用率,提高實驗教學的質量。隨著計算機網絡技術的高速發展,各高校已建立了校園網,高校計算機實驗室設備及實驗教學管理的網絡化管理所需的硬件條件已具備,因此,只需考慮開發一套管理系統軟件,通過校園網就能實現設備及實驗教學的網絡化管理了。
2高校計算機實驗室設備及實驗教學網絡化管理的意義
高校計算機實驗室設備及實驗教學網絡化管理是基于計算機網絡技術的管理,由于計算機網絡技術具有不受時空限制及具有人機交互的特點,而且能把學校內部的各部門實時聯結在一起,互通信息,避免信息的延誤,使各管理部門及師生們隨時隨地掌握設備管理與使用及實驗教學信息的動態,因此,設備的網絡化管理,可實現設備的靜態實物數據(如設備的臺帳等)、動態使用數據(如實驗名稱、內容、專業、機時(學時)、使用時間、維修記錄、完好情況、設備利用率等資料)等在網上實時交互,保證了實物數據與使用數據的準確性、完整性,為設備的效益評價提供了充分的信息資料,實現了對設備的實時監督,充分發揮計算機實驗室設備在教學、科研中的重要作用。實驗教學的網絡化管理可實現教學信息、教學資源的共享,使教師、學生及實驗管理技術人員隨時了解到實驗教學的管理、實施及實驗室的動態信息,并及時做出反饋,從而有效地提高實驗教學管理的效率及質量,促進實驗教學水平的提高,提高學生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的培養,實現素質教育具有現實意義。
3高校計算機實驗室設備及實驗教學網絡化管理系統模塊功能的設計
由于各高校的校園網已開通,計算機實驗室設備及實驗教學網絡化管理系統應作為子系統并入校園網,使學校各職能部門聯結在一起,以便互通及反饋信息,互相監督,共同發展。系統的設計應考慮到系統維護、修改、擴充的方便及互不影響,因此,本系統設計為模塊化,總結構如圖1所示:
3.1 計算機實驗室設備管理部分各模塊的功能
3.1.1 設備的常規管理包含有:設備實物數據、使用數據管理兩部分的內容。實物數據的管理包括有靜態及動態數據。靜態數據:設備的名稱、型號規格、單價、生產廠家、購置日期;動態數據:設備的購買申請、購買論證、驗收及保修文件,設備的放置位置、調整及報廢手續辦理等。使用數據管理包括有:實驗名稱、內容、專業、機時(學時)、使用時間、設備的評價及利用率等。靜態數據及使用數據由設備管理部門填寫。動態數據由設備使用單位及設備管理部門共同填寫。通過本模塊的管理,有效地保證計算機實驗室的設備的賬、卡、物相符,做好設備實物數據及使用技術檔案的記錄,準確、及時地接受、處理和反饋信息,確保各數據的獨立完整性、動態準確性,完成設備管理系統工程中時間跨度最長、工作最繁雜的一環,為其他層次的管理夯實基礎。
3.1.2 設備管理的規章制度包含有:固有資產管理辦法、設備管理人員職責、實驗室主任崗位職責、實驗技術人員及一般值班人員工作崗位職責、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則、實驗室環境衛生管理規則、學生實驗守則、教師實驗守則、校外人員實驗守則。“規章制度是一個集團為了實現共同目的,要求它的成員必須共同遵守的規則、法則,也是這個集團按一定程序辦事的章程,它具有一定的約束力和強制性。”[1]可見規章制度具有一定“法”的性質,因此,這些規章制度應是在學校領導的主持下,由設備管理與使用部門根據國家和上級領導部門的方針、政策、規定,結合本校的具體情況共同協商制定,以達到在設備和實驗教學的管理中,“發揮著授權、定責、協調、控制、監督、獎懲等管理職能的作用。”[1]對實現設備和實驗教學的科學管理,完成計算機實驗室的各項任務具有重要的作用。
3.1.3 實驗室的軟硬件環境包含有:各實驗室的計算機的硬件指標介紹、所有軟件名稱及版本介紹、軟件預約安裝等。本模塊信息由實驗室技術管理人員填寫。本模塊的信息為實驗課程的安排提供了依據。由于每門計算機實驗課程對設備的硬件、軟件環境的要求不一樣,因此,實驗課程安排人員可依據設備的軟硬件信息,合理地安排各實驗課程,合理地安排各實驗室的使用,使每門實驗課程的教學都得到最佳的軟硬件環境支持,保證了實驗教學的順利進行,并取得較好的效果。同時,本模塊的信息有助于師生科研、計算機技能訓練等設備的選擇,使師生們易于找到適合自己工作、學習的設備,充分發揮了設備的軟硬件性能,提高了設備的性價比,提高了設備的投資效益。
3.1.4 設備的維修維護情況包含有:設備正常運行記錄、損壞記錄、預計維修維護完成時間等。本模塊的內容由設備技術管理人員填寫。設備技術管理人員每天可根據“設備的使用日志”及“教學日志”模塊中提供的信息,進行對設備進行檢修,判斷設備的好壞程度,并及時處理,把檢修情況記錄在案,以便師生們根據設備運行情況選擇設備上機,以便上級管理部門及師生們對管理工作的監督,從而有效地促進設備技術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提高設備正常運行時數,保證教學、科研的順利進行。
3.1.5 設備的使用日志包含有:各實驗室的值班及技術管理人員在崗的時間表、實驗室設備每天的運行情況及環境衛生情況的登記等。值班及技術管理人員在崗時間表由實驗室主任安排,如有變動,及時更改,這有利于師生們在遇到實驗室不能正常開放,設備不正常運行時,知道找誰解決。實驗室設備每天的運行時間及情況、環境衛生情況由值班人員登記,這些信息有助于對實驗設備的管理質量評價、效益評價。
3.2 計算機實驗教學管理部分各模塊的功能
3.2.1 實驗教學任務包含有:各專業計算機實驗課的教學任務指導書、每學期全校計算機實驗課的課程表、各計算機實驗室的任務安排表、調課及預約管理等。這些信息由教務處與計算機實驗室管理人員提供。師生們通過游覽這個模塊的教學任務指導書、課程表,了解到各專業自入學到畢業整個學習期間所開設的計算機實驗課及各課的開課時間、地點、時數、任課教師等,使師生們盡早做好教學、學習計劃。
3.2.2 實驗教學資料包含有:各計算機課的實驗教學大綱、多媒體課件、電子教案、電子教材、素材、作業、實驗報告、教學動態信息等。模塊中的教學大綱、多媒體課件、電子教案、電子教材、素材、作業布置、教學動態信息是由各實驗課程的任課教師提供。學生完成作業、完成實驗任務后撰寫的實驗報告分別提交到作業、實驗報告子模塊中。教學資料、信息的網上,使教師和學生不受時空的限制,隨時隨地查閱、學習。作業、實驗報告的數字化、網絡管理,有助于教師的實時批改及信息反饋,學生及時糾正錯誤,從而有效地提高學習效率。同時有助于教學管理部門對實驗教學的內容、組織、質量進行監督、評估、督促,從而促進計算機實驗教學水平的不斷提高。
3.2.3 上機管理包含有:班級信息管理、上機實時管理。班級信息管理子模塊中的學生個人信息先由技術管理人員錄入,并要求學生在入學后,以班級為單位辦理上機證,在每位學生的上機證中貼上條行碼,班級在上機實操時,對每位學生的上機證的條行碼進行掃描,就能把學生本次上機的信息錄入,如學生的考勤、所用機就能登記在冊,從而完成學生考勤的實時管理、計算機實時運行情況的管理。上機實時管理子模塊是對師生課余時間上機的管理。師生課余時間上機時通過擦上機證,可把本次上機的始止時間及使用的計算機登記在冊,如學生需付費,系統會自動扣除上機費用(上機前先把費用預付)。從而實時、準確地完成班級上機信息及師生課后上機信息的管理。
3.2.4 教學日志包含有:教學信息登記,如:此次實驗課的應上課時、實上課時、缺上課時、缺上原因、補救方法、實驗內容、機器運行情況、機房環境情況等。這些信息均由實驗課程任課教師填寫。這個模塊的實時信息,有助于教學管理部門對計算機實驗課任課教師的工作態度的了解,起到對教師工作態度的約束,促進其工作態度的認真、負責。
3.2.5 師生之家在一模塊里,師生可以在“留言”板進行留言;以學生身份注冊的用戶可以在“答疑”欄提出學習中的問題,而以教師身份注冊的用戶則可以對問題進行答疑;在“討論”欄中,學生與教師之間,教師與教師之間可以實時、盡情地討論、交流。
4結束語
高校計算機實驗室設備及實驗教學全面地實現網絡化管理是高校工作管理的發展趨勢,是高校提高設備及實驗教學管理水平必須應用的方法手段,但新的管理方法如何更有效更科學地實現,需要我們的不斷探索完善才能形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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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又能掌握熟練的操作技巧的“雙師型”教師,是高校各類專業實踐教學實施的必要保障。提高實踐教學質量要有一支實踐技能過硬的專業教師隊伍。各高校要鼓勵實踐教學指導教師積極參加國內相關職業技能培訓,通過各種技能培訓獲取職業資格證書,如國內律師資格職業證書、會計資格職業證書、高級護理師資格職業證書等。實踐教學指導教師還要力爭通過權威認證機構授權的國際證書考試,并獲取證書。如美國CISCO的CCNA、CCNP認證考試、加拿大注冊會計師認證考試(CGA-Canada)、美國項目管理專家認證考試(PMP)等。各高校要增加實踐教學指導教師,使教師能有時間手把手地指導學生,提高學生動手實踐能力。鼓勵高水平教授參與實踐教學并對實踐教學教師、實驗技術人員進行培養和指導,提高他們的技術水平。
2加強實踐教學的硬件建設
實踐教學的硬件建設應從實驗條件方面(包括實驗室建設、實驗室開放、實踐教學基地建設等)、實踐教學方面(包括課程實驗、課程設計、專業實習、畢業設計(論文)等)。
2.1實驗條件方面
實驗條件的完善、實驗設備的齊全是保證實踐教學的必備條件之一。完善的實驗條件要注意加強實驗室建設、實驗室開放、實踐教學基地建設等幾個方面。(1)實驗室建設各高校要重視實驗室的整體規劃、實驗室建設任務。實驗室建設得好壞將直接影響到學校的辦學水平、辦學層次,最終影響到學校的發展和招生情況。學校領導要從思想上高度認識實驗室建設任務,加大對實驗室投入的力度。高校分管實驗室的校(院)領導要親自抓,認真做好實驗室建設調研工作,傾聽實踐教學指導教師的意見,哪些實驗室應該建,哪些實驗室不應該建,要充分論證,做到科學規劃、合理布局、不盲目建設。高校實驗室的建設經費應向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以及實驗設備利用率較高的實驗室傾斜,下撥的資金不能挪用。以重點實驗室和重點學科建設為突破口,并為重點學科實驗室購置知名廠家的一些高端儀器設備,從而提升實驗室的整體實力。要整合各學院(系)相近學科實驗室,該合并的實驗室一定要合并,實現資源共享,提高實驗室設備利用率[4]。(2)實驗室開放實驗室的開放是一種新的實驗教學模式,是高校實驗室改革發展的大趨勢。實驗室的開放能夠有效地提高儀器設備的利用率,有利于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有利于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學習潛能[5]。實驗室的開放需要有強有力的保障措施,首先,制訂一系列不斷完善實驗室開放管理和運行制度,(如《關于實驗室開放管理辦法》、《實驗室開放安全管理規則》、《實驗室開放的儀器設備管理及使用方法》、《事故責任與損壞、丟失賠償制度》等等),以確保實驗室開放秩序和規范管理。其次,學校應增加開放實驗室運轉資金的投入,用于儀器設備維護、補充開放實驗所消耗的材料,以及指導教師和實驗技術人員補貼等。實驗室也要利用自身的條件和資源對外開放,獲得一些經濟效益,來緩解實驗室經費不足狀況。再次,對現有實驗指導教師及時提供進修和培訓的機會,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保證實驗室開放正常順利地進行。學校還應從政策上保證實驗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實驗指導教師待遇。(3)實踐教學基地建設實踐教學基地是承擔實踐教學、實現實踐教學各個環節的重要場所,又是提高教學質量和增強學生動手實踐能力、創新能力的根本保證,是實踐教學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高校要加大對實踐教學基地的建設投入力度,依照制定的建設規劃,有計劃地加強校內和校外實踐教學基地建設,實踐教學基地建設的成功與否,直接關系到實踐教學的質量。校內實訓基地,是培養學生實際動手能力,加強各單項實訓與部分綜合實訓的第一場所。校外實踐教學基地,必須采用校企互利互惠、雙向受益的“雙贏”合作機制建設,進行有組織、有章程的管理,走共同建設、共同發展的道路[6-7]。學校應積極主動尋求校外大型國有企業、私營企業和科研機構等企事業單位作為共建教學基地,校外實踐教學基地實行掛牌制,與合作單位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
2.2實踐教學方面
要充分認識實踐教學在大學生人才培養中的地位,認真做好大學生在課程實驗、課程設計、專業實習、畢業設計(論文)等實踐教學環節的管理并要建立實踐教學量化考核標準。(1)課程實驗課程實驗是配合理論教學而設置的,大學生除了具有扎實的專業理論知識,還要具備嫻熟的實驗技能和嚴謹的科學精神。課程實驗應及時地把新儀器設備、新操作規范、新實驗步驟及新技術等反映到實驗教學中來,通過開設各種不同類型的課程實驗,培養大學生實驗技能,提高大學生課程實驗熟練程度及實驗技巧,增強大學生的學習動力。課程實驗應包括實驗名稱、實驗目的、實驗設備、實驗步驟、結論等,要盡量減少單一性、演示性、驗證性的實驗,增加綜合性、設計性、創新性的實驗[8-9]。例如,計算機操作系統這門課程“不同Windows操作系統互訪的實驗”,首先要查找資料,通過查找資料知道不同操作系統不能互訪的主要原因有哪些(如:Guest來賓用戶被禁用、相關網絡服務未啟動、操作系統自帶的防火墻沒有關閉等),找到原因后設計、制定課程實驗方案,根據實驗方案完成儀器設備的連接、設置等實驗操作步驟。(2)課程設計課程設計是在理論教學和課程實驗完成后,根據課程的內容、特點及要求設計出的綜合性創新實驗,是學生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課程設計應用。課程設計這類實驗要注意培養學生的綜合應用能力、實踐能力、創新意識能力和參與科研的能力,經過這種全過程的課程設計鍛煉,大學生的動手能力、設計能力和創新能力都有很大提高。比如園林效果圖制作設計,在完成這一設計任務的過程中,首先到現場進行實地考察、測量,跟業主進行交流,征求業主意見,看業主有什么特殊設計要求等,第一手資料收集回來后,進行數據整理、歸納、構思,查找有關園林設計資料等,用畫筆勾畫出園林效果草圖,拿出設計方案,最后在計算機上用CAD、Photoshop、3dsMax等3個制圖軟件進行相互配合畫圖,一幅精美的園林效果圖就呈現在眼前。(3)專業實習專業實習要結合本專業課程教學,定期組織安排學生到實習基地實習。讓學生帶著本專業的任務、要求參加實習活動,實習任務結束后要求每一個學生都要寫出一份實習報告,總結實習后的收獲體會。實習報告的內容要包括:實習題目、實習目的、實習內容等,任課教師要給每一個實習學生寫出評語,點評學生實習情況及實習報告內容不足之處,讓學生珍惜和重視專業實習。通過專業實習能鞏固學生的專業理論知識,提高學生動手實踐能力和技能。專業實習基地建設的面要廣,要充分體現該專業的應用和對口,如:園林專業學生要到園林綠化公司或到城市規劃設計院實習,法律專業學生要到律師事物所或到司法局實習,計算機專業學生要到計算機硬件、軟件開發公司等相關部門去實習。(4)畢業設計(論文)畢業設計(論文)是完成全部教學計劃達到該專業培養目標的一個重要環節,是大學生在大學期間完成學業對所學專業知識去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檢驗[10]。畢業設計(論文)的質量能體現學生的專業知識扎實程度、知識面寬窄、思維方式等方面,它對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具有重要的作用。選畢業設計課題(論文)應注意以下幾點:①要體現本學科的特點,和本專業要有緊密的聯系。②選畢業設計(論文)題目要和指導教師及時溝通,征求選題建議。③選題要圍繞本學科的理論、發展和最新的話題去研究、去探討寫論文,寫出亮點來。④選題要便于學生發揮,突出主題,進而達到畢業設計(論文)的要求。在畢業設計(論文)的過程中,學生要查閱大量的資料,要對資料進行分析和綜合優選。畢業設計(論文)完成后指導教師要組織學生進行論文答辯,查找不足,及時糾正。
3結語
一、問題的提出
“安全”①,在各類辭典中通常解釋為平安、保護、保全、穩定、無危險、不受侵擾、不發生事故等義。有學者綜合公共管理學、法學、社會學、哲學等學科理論,將“安全”概括為“生活在特定自然、社會環境中的人的各種權利,特別是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受到保護,尤其是法律保護的平安、無危險狀態;其危害因素能夠得到抑制、消解;其權利受到侵犯,能夠得到救濟;其侵犯行為能夠得到處罰、矯正;安全是法律的基本價值之一”。[1]根據這一灼見,筆者將“校園安全”定義為:在校園這一特定公共環境中學習、研究、生活、工作的學生與教職員的權利(尤其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和以法人形態運行的學校②的權利(主要是財產權利),不受威脅、危害、侵犯,從而得到實現的穩定狀態。換言之,安全是將主體的法定權利轉化為現實權利的進路。顯而易見,學生安全在高校校園安全中居于核心位置:一則學生是高等教育事業的立足點,二則學生群體在學期間生活在校園之內。
高校以提供專科以上層次的全日制高等教育為目的,具有規模大(校園面積廣、師生人數多)、開放性強、管理復雜等特征,時時刻刻面臨著校內外各種不利因素的威脅。筆者將其概括為以下四種:一是高校在管理上的漏洞甚至嚴重的失職;二是高校校園作為一種特殊的公共場所與公共設施,不可避免要面臨由校外滲透、侵入的隱患和威脅;三是學生安全教育不足,憂患意識和法律意識缺失;四是社會整體治安惡化所造成的沖擊,我國當前處于社會轉型時期,部分地區治安狀況不容樂觀,對校園造成了波及。
誠然,學生安全管理活動是實現高校教育、科研職能的重要前提,亦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一項重要實踐。然而,我國相應的法律資源卻不容樂觀:一方面,由于立法進程緩慢,③直接針對校園安全的立法成果僅上海市2001年制定的地方法規《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未涉及高等教育階段)、四川省政府2002年制定的地方規章《學校安全工作管理辦法(試行)》④、教育部2002年制定的部門規章《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寥寥幾部地方法規和行政規章⑤,以全國性、高位階性為特征的專門法律和行政法規缺位;另一方面,雖然《侵權責任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民事、行政法律、法規中亦有部分規范可供適用,但是因為其分散性、間接性,并不足以應對紛繁復雜的現實所需。一言以蔽之,制定一部專門的《校園安全法》勢在必行,高校學生安全管理則理應是其重要篇章。因此,筆者將對高校學生安全管理活動進行法理分析,然后在這一基礎上嘗試完成相應制度的建構。
二、高校學生安全管理的行政法理分析
(一)學生安全管理活動的公共行政性質
1.學生安全屬于公共安全范疇
“公共”,含有不特定(或多數)、共同性、社會共享性等要素。通常認為,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或者多數人的生命、健康、財產安全,重大公私財產安全,重大生產安全,公共生活安寧以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安全”[2]。顯然,高校學生安全符合這一界定,屬于公共安全范疇。有學者深刻地指出,“公共安全就是秩序的一種良性狀態”[3]。而“秩序(order)”,是指“在自然進程和社會進程中都存在著某種程度的一致性、連續性和確定性”[4],與“無序(disorder)”、“混亂(chaos)”相對應。眾所周知,秩序由制度來進行設定與維系。因此,安全對秩序的依賴性從根本上決定了學生安全管理對制度資源的需求。
2.學生安全管理屬于公共行政范疇
公共行政是“不以營利為目的,旨在有效地增進與公平地分配社會公共利益而進行的組織、管理與調控活動”。[5]公共行政的特性在于以下五點:[6]一則以公共權力為基石,二則指向公共事務,三則目的是為了實現公共利益(亦即具有社會共享性的共同利益),四則具有公開性與程序性,五則具有服務性與非營利性。一言以蔽之,提供公共產品是公共行政的旨趣,管理是公共行政的發揮功能的路徑——行政從本質上來說正是組織(社會共同體)為達成共同目標而進行的組織與管理活動,此點在法學界以及其他社會科學學科中得到廣泛承認。具體而言,學生安全管理活動是政府、高校以法律、法規、行政規范性文件、高校內部規章為準據,為維護學生群體的人身、財產等各種權利,所采用的各種措施之總和。依據大陸法系對公共行政的分類,學生安全管理活動屬于秩序行政(德語ordnungsverwaltung),而秩序行政是“最典型、最傳統的行政類型。這種行政是在維持社會之秩序、國家之安全及排除對公民及社會之危害”[7]。
此處的難點在于對高校行使行政權力的理解。在我國,行政主體既包含國家行政機關,也包含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高校雖然在《民法通則》中被明確為事業單位法人而非機關法人,但是因為其行使著來自《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其他法律、法規、規章所賦予的行政管理權力,所以是一種授權行政組織,從屬于行政主體范疇。高校在行使這些行政職權時,處于行政主體的法律地位,此時所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屬于行政法律關系性質。最高人民法院的行政審判指導案例[8]也明確支持了這樣一種定性。考察世界范圍內的立法和法律實踐,將高校作為行政主體實為普遍。例如,大陸法系國家和地區通常將高校(尤其公立高校)定性為公營造物。而公營造物(德語anstalt,簡稱“營造物”,亦譯為“公務法人”、“公法設施”、“公共機構”等)是國家或地方為達成一定的公共目的,依據法律或由法律授權,結合人與物,使其能持續提供一定給付而設立的一種組織體。其通常具備法人身份,屬于公法人⑥中的一種,在行政法律關系中自然享有行政主體資格。
故此,將學生安全管理活動定性為公共行政實屬必然。換言之,學生安全法制位于行政法系統中,有關學生安全管理的法律問題可運用行政法原理進行詮釋。
(二)學生安全管理活動中的權利義務關系
以校園為平臺,并依據主體的不同,運用行政主體——行政相對人模式,可將學生安全管理活動中的各組權利義務關系⑦提煉如下:
1.高校與學生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1)高校與學生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實質。學生被某一高校錄取后,取得該校學籍,在此基礎上以學生身份⑧與該校所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被總稱為在學關系。高校基于安全保障的需要,對學生實施管理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無疑是在學關系的重要部分。大陸法系普遍認為,在學關系是一種營造物利用關系,從屬于特別權力關系范疇。“特別權力關系”是源于19世紀時德國的一項著名公法理論,意指基于特別的法律原因(如軍人之于軍隊,囚犯之于監獄等),在一定范圍之內,行政主體對行政相對人享有概括命令的權力,而行政相對人則具有高度服從義務的一種法律關系。具體而言,傳統理論將“特別權力關系”與“一般權力關系”相對應,后者是公民與國家之間行政法律關系的常態,以公權力行使受到法治原則控制為特征,而前者則與此相反,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之間形成的是一種“緊密型持續關系”,既排除法律保留原則,又剝奪司法救濟手段,行政主體還可以通過內部規則的方式對行政相對人的自由權利做出限制乃至實施懲戒,行政相對人的義務具有不確定性。可見,傳統的特別權力關系中的“特別”二字,絕非特別優待反倒是特別限制之意。該理論對日本、我國臺灣地區均產生了深遠影響。對我國大陸地區教育行政領域而言,雖無特別權力關系之名,卻有特別權力關系之實。
二戰之后,由于各國不斷踐行實質法治國的原則,特別權力關系被認為是“法治國的裂隙”而被修正,呈現出三方面的改變:[9]一是范圍縮小;二是涉及基本權利者,必須有法律依據(亦即,承認法律保留與法律優先的原則);三是許可提起行政爭訟。然而,在學關系仍應當認為是一種特別權力關系,而非一般法律關系。因為“其所調整的社會關系與一般行政關系相比畢竟有著特殊之處,該領域中權利主體與相對人之間的緊密程度比較高,雙方之間存在的‘緊密型持續關系’是客觀事實”[10],所以我們并不能對客觀事實視而不見而全盤否定之。當然,對于學校行為涉及學生基本權利或者重大利益的,應當遵循法律保留、正當程序、司法救濟等原則。這樣一種修正后的特別關系理論為國內外許多著名學者所贊同,并被改稱為“特別法律關系”、“特別公法關系”等[11]。
經過修正的特別權力關系理論可以為規范我國高校和學生的法律關系起到指明進路的作用。華東師范大學郭為祿教授將在學關系中高校對學生的行政管理關系區分為學籍管理關系與日常管理關系:[12]前者是涉及學生身份等重大權益的管理,即高校根據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以行政法為依據,對學生實行學籍管理行為而形成的管理關系;而后者是不涉及學生重大權益的管理,即學校為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不同情況制定學校的規章制度,由此形成的高校與學生之間的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筆者贊同這樣的劃分,并且進一步指出學籍管理關系的實質是高校教育權力⑨與學生受教育權之間的關系,而日常管理關系的實質則是高校行政權力與學生的其他權利之間的關系,這些權利處于受教育權的輻射地帶。雖然,歸根結底“受教育權以外的其他權利”并不是源于學生的受教育者身份,但是因為受教育權的影響,在相較于其他公民時仍會有所區別。在這樣的語境之下,高校與學生所發生的安全管理關系理應屬于日常管理關系中的一種,在特殊情況下亦可與學籍管理發生聯系。需要指出的是,特別權力關系理論并不否定在一定情況下,學校與學生之間可以形成民事法律關系。例如,學生利用學校的食宿、洗浴設備,在學校經營的商場超市內購物消費等。因為此時學校并非以行政主體的身份出現,而學生也完全是基于普通公民的身份而不是受教育權主體的身份與之發生關系,兩者處于平等地位,所以是一種民事契約關系,并不屬于筆者所說的在學關系范疇。
(2)高校的職權與職責。根據《教育法》第28條,學校有權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和對受教育者進行學籍管理,實施獎勵或者處分之規定,筆者提出以下見解:
第一,高校擁有根據學校章程,制定關于學生安全管理的規則并且貫徹執行的職權。并且,學校在制定規則以明晰雙方權利義務時,應集思廣益、尊重廣大學生的參與權,遵循正當程序。
第二,當學生嚴重違背本校安全管理規則,從而危害學校、同學、教職員工的人身、財產權利時,甚至達到嚴重違法、犯罪程度時,高校對其有聯結學籍管理、課以處分的職權。但是,開除學籍、勸其退學的實施應當審慎,并且不得與法律相沖突,以免侵犯公民的受教育權這一重要的憲法權利。
第三,職權二字對學校而言,既意味著權利(權力),也意味著是不可放棄的義務——因為職權與職責是一枚硬幣的兩面。
(3)學生的權利與義務。第一,在本領域內,學生擁有的實體權利主要是人身權與財產權,這兩者都是憲法、民法上予以確認和保護的重要基本權利。財產權無需贅述。人身權是與公民人身有關的各種權利的總稱,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兩大類,具體而言有生命權、健康權、人身自由權、人格尊嚴權、住宅不受侵犯權、通信自由與通信秘密權。前述六項人身權利與校園安全的密切關聯并不難以理解,此處需要強調的是通信自由與通信秘密。我國高校往往以傳達室的方式來進行信函傳達,學生的信件往往會先經過學校傳達室,再轉至寢室樓或者所在教學單位,管理紊亂、程序復雜,今后宜加強相應管理,保護學生通信方面的安全。
第二,既然高校有制定安全規則,并且在此基礎上有對違規學生進行懲戒、乃至與學籍管理進行聯結的權力,則學生也必須擁有下述相應的程序性權利:一方面是參與安全規則制定的權利;另一方面是對于學校所作的懲戒有獲得救濟的權利,不涉及學籍關系的懲戒有權提起校內申訴,涉及學籍關系的懲戒則既可進行申訴還應當有權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第三,基于前述,學生還應履行遵守法律、法規,以及學校管理制度的義務,這也是《教育法》第43條所明確規定的。
2.其他各組權利義務關系
(1)政府與高校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政府對高校的學生安全管理工作依法行使監管職權。此時,政府居于行政主體地位,高校居于行政相對人地位。政府所作的監管,可以通過抽象行政行為、具體行政行為、行政事實行為⑩三種路徑來實現。總之,高校對于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的監管行為,負有接受、配合之義務。例如,公安消防部門對高校的校園消防設施、消防狀況進行檢查、指導。
(2)政府與學生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對學生實施安全管理的主要是駐校派出所。作為行政主體的駐校派出所通過戶籍管理和日常治安維持而與學生發生權利義務關系,對于違反法律規定危害校園秩序的學生,派出所有進行行政處罰的職權。
(3)高校、政府與來訪人員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目前,我國高校的治安管理工作由學校保衛處與駐校派出所合作完成。二者可以依職權采取登記、檢查、守衛等措施,防止校外不良分子進入校園。外來人員在學校開放時間、履行相關手續后方可入校,進入校園后應遵守法律和學校安全管理規定。
三、高校學生安全管理的主要機構及其制度建構
(一)主要機構
目前,校內負責學生安全管理的主要機構為保衛部門與學生工作各部門;校外負責學生安全管理的主要機構為政府警務部門。詳細而言,保衛部門是我國高校專為保障校園安全而設立的部門,校內與之配合的是由學生處(學工部)、院系黨團組織(含學生輔導員)所共同構成的學生工作部門系統,校外與之協同的則是政府警務部門。因此,如何優化組織模式、厘清各機構職權與協作關系是《校園安全法》中所應完成的制度建構。
(二)制度建構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是事前預防機制、危機處理機制與責任追究機制的結合,這是《校園安全法》所應體現出的三個層次。機構問題正是機制問題的源頭。
1.建立健全學生安全教育與輔導制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條與《消防法》第6條分別課以了學校組織交通安全教育和校方安全教育的義務。秉持這樣一種安全教育精神,《校園安全法》既要與有關法律、法規相銜與深入,還應在其他方面進行拓展。筆者認為以下內容不可或缺:
第一,應以建構校園安全文化為一項重要原則,學生安全教育是其實現路徑。可將保衛部門明確為高校安全工作的核心機構,強制要求各校通過章程以及其他管理規則的方式,對本校的學生安全教育事項進行規劃,具體包含機構、時間、場合、方式、內容、次數下限等。
第二,有關治安、消防、自然災害等的教育,由學校保衛部門負責,會同政府警務部門進行。有關公共衛生(包含急救)的教育,由學校保衛部門組織,安排校醫院(設立醫學院的學校可安排醫學院或附屬醫院)或會同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進行。有關文體競技的教育,由學校保衛部門組織,安排體育、舞蹈院系進行。有關教學科研安全的教育,由學校教務部門負責。
第三,健全學生輔導制度,特別是心理輔導制度。由學生處(學工部)負總責,對因遭遇困難而產生心理問題的學生進行積極干預,避免違法、犯罪、自我傷害事故的發生。
2.建立健全校園警察與保衛制度
據中國高等教育學會保衛學專業委員會2001年對全國58所特大規模高校(3個校區以上、管轄人口3萬人以上)的統計資料[13]顯示,這58所高校共發生刑事、治安案件l1725起,平均每校202起,查破刑事治安案件4986起,占立案數87%。其中公安機關查破573起,占立案數l0%,有3l所高校,公安機關的破案率為0。高校保衛部門查破4413起,占立案數77%。公安機關破案率與高校保衛部門的查處率為1:8。這一資料揭示出現行校園治安管理體制無法勝任實踐:一方面,我國長期存在著警力不足的困境,實踐中廣泛設立駐校派出所,然而派出所的警力編制與高校師生人數、校園面積相形見絀;另一方面,雖然高校保衛部門承擔的職責基本同于公安機關,但是保衛部門并無公安機關那樣的執法權(尤其是刑事案件)和專業技能,導致違法、犯罪得不到及時有效的打擊。因此,筆者提出以下立法建議:
第一,建立專門的校園警察機構,增強校園警力。具體而言,在大學城、規模較大的高校直接設立專門的公安分局,原各校區設立下屬派出所,并在重要地點設立警務室。同時,鑒于我國《刑事訴訟法》中派出所行使的刑事偵查權較小,《校園安全法》可對校園派出所的刑事偵查權進行必要擴大。
第二,厘清高校保衛部門與校園警務部門之間的權責和協作關系。高校保衛部門的職能為:負責學校安全教育,負責聘用和管理校園保安隊伍,負責校園安全檢查、排除安全隱患,代表學校、師生聯系溝通校園警察部門。校園警察則擁有校園及周邊地帶的執法權,可以采取安全措施預防、制止、處理校內外發生的各類不法侵害。
第三,出于彌補警力不足的必要,為聘用校園協警提供制度保障。校園協警的門檻設定應較校外協警的門檻為高。協警并無獨立執法權,而是校園警察的輔助力量。
四、高校學生安全管理的具體維度及其制度建構
從人身權利與財產權利的角度出發,可將學生安全從本質上劃分為人身安全與財產安全兩種維度。這種劃分固然滿足了邏輯上的周延問題,但失之抽象,不能直接聯結影響學生安全的現實因素,對于解決實際問題較為不利。考察實踐,學生安全主要與學校活動、寢室生活、校園設施設備、校園交通、校園衛生五者相關。因此,可暫將學生安全劃分為學校活動安全、寢室生活安全、校園設施設備安全、校園交通安全與校園衛生安全五種具體維度。盡管這樣的劃分在邏輯上并不周延、也無法涵蓋全部現實問題,然而對其進行探討并總結出相應的制度建構策略,無疑具備“重點突破”的積極意義。
(一)學校活動安全及其制度建構
1.問題分析
學校活動分為教研活動和課外活動兩種。兩者均直接涉及學生的人身安全:
教研活動是高校提供高等教育資源、完成行政給付任務,實現公民受教育權與學術自由的直接體現。在教研活動中,存在著因參與者違規、失誤而引發安全事故、造成人身傷亡的可能性。教研活動安全的重要性,對具有實驗危險性的各類自然科學專業和體育、舞蹈專業學生不言而喻。2012年2月15日,南京大學化學實驗室便發生了一起甲醛泄露事件11。
學校所組織的課外活動,雖非學生作為受教育者的本職,卻對繁榮校園文化、促進學生人格完善意義深遠。由于課外活動本文由收集整理以文體競技為普遍形式,學生傷害事故發生的風險不容忽視。目前實施的《學生安全事故處理辦法》為解決這類糾紛提供了一定思路。該《辦法》第9條規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四)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預見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第12條規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五)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然而,在實踐中如何認定一項課外活動是否由學校組織,并藉此厘清學生與學校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實屬不易。現通過一個典型案例12進行解讀:
某醫學院的臨床醫學系組織“迎新”籃球賽,由臨床醫學系負責比賽場地和比賽管理事宜(包括聘請精通籃球運動的學生擔任裁判),在比賽過程中一名球員因搶球意外遭受重傷。事后,高校主張本次學生傷害事件不屬于校園安全事故,理由為:首先,籃球運動屬于對抗性、風險性的體育競賽;其次,臨床醫學系本身并不同于體育系或公共體育教學部,籃球運動不屬于其教學內容;再次,迎新球賽屬于學生與學生之間聯誼的文娛活動,高校學生作為成年人,應自己作為民事主體,承擔比賽造成的民事侵權責任;最后,臨床醫學系所起的作用是提供場地、后勤和組織觀眾的服務,并且已盡到管理職責,何況球員受傷純屬意外而非另一球員惡意違規造成。故此,學校只愿意提供人道主義的補償,而不承擔賠償責任。傷者不服,現提訟,要求學校承擔賠償責任。依賴目前的《學生安全事故處理辦法》,該校主張雖有過分為自身開脫責任之嫌,卻并非于法無憑、毫無可取之處。
2.制度建構
(1)教研安全制度建構。立法授權相關組織制定出可操作的專業規范(特別是實驗規范、實踐規范),明確學校、教師、管理人員、學生的各自職責,特別是對教研事故發生時的處理措施要有詳細規定。任何學校均負有貫徹執行規范的義務,教育行政部門也應負有檢查監督的義務。前述實驗、實踐規范本身雖然不屬于“法”的范疇,但是法律卻課以相關行政相對人遵守的義務和行政機關保障實施的義務。同時,立法還應賦予各高校根據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專業規范,通過本校內部規章進行相應細化補充的權責。高校所作的細化補充規定不得與前者相沖突,補充規定的內容應包含學校如何組織有關教研的紀律教育活動,包含時間、場合和方法等,既針對學生也針對教職人員。教研活動的開辦過程中,以此強化教師、實驗人員崗位責任感和建構學生的教研活動安全文化。
(2)課外活動安全制度建構。根據前述案例,筆者提出三點立法建議:
第一,學校組織的課外活動并非學生意思自治的個人行為,而是體現著學校意志,應與教研活動同等對待。該受傷學生并非由于自行約定的體育鍛煉行為而致傷。其比賽由院系組織(實踐中可表現為院系的團總支、學生會),帶有明顯的“官方”色彩,應認定為學校活動。學校組織的課外活動作為教研活動的拓展,學校須承擔相應的安全管理義務和責任。原因在于,高校是實現公民發展和人格完善的公共機構,開辦第二課堂、組織課外活動是興學的必要,而課外活動也是考察一所高校辦學狀況的重要指標,在實踐中無法避免且應當鼓勵。本案中的體育活動雖非臨床醫學系的辦學內容,但仍系學校活動之一環、符合高等教育宗旨,如完全由學生承擔風險,既不公平也不利于學校和教育事業的發展進步。學校確實無過錯的,承擔無過錯責任,對學生所遭受的損害進行較低限度填補即可;由受損學生以外的其他學生、第三人惡意造成損害的,應由他們承擔侵權責任。
第二,《學生安全事故處理辦法》中的所謂“學校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學校已履行相應職責”過于原則性、抽象性,所以《校園安全法》的法律條文在吸收其要旨的同時,還應進一步具體化,要求此類群體性課外活動應經過學校嚴格的籌備、組織工作,并得到學校相關職能部門的審批。像本案中的籃球賽,還應強制要求必須聘請體育系或公共體育教學部的專業師生擔任裁判,并且應有校醫和指導老師在場,活動前還應進行安全檢查和安全教育。
第三,對于學生純粹出于私人意思而使用學校設施、設備進行課外活動的,如網球場、田徑場、游泳館及其設備,學校也應在開放時間安排工作人員值班進行安全監管,否則仍應承擔相應的不利法律后果。
第四,對“校園”的解釋應適當延伸。教研活動和學校組織的課外活動有可能發生于本校校園以外,此時應將“校園”的范圍進行適當延伸,而非針對狹隘的地理空間。
(二)寢室生活安全及其制度構建
1.問題分析
寢室生活既涉及學生的人身安全也涉及財產安全。在我國,學生在高校校園內通過集體住宿方式生活(較為例外的是博士研究生,他們的寢室一般為單人間)——寢室既是學生的個人空間,又帶有一定的公共色彩。較常見的問題有公寓管理人員或學生違反學校寢室管理規定私自接納外來人員造成財產被竊,以及學生在寢室內進行飲酒等禁止性活動從而引發斗毆等。
2.制度建構
雖然學生寢室缺乏作為私人獨立空間的色彩,但是將其視為臨時住宅、予以保護卻十分必要。住宅不可侵犯,乃是公民神圣的憲法權利。提升到這樣的高度,將有利于實踐中制止其他學生、教職員工、外來人員的不當闖入。誠然,高校強制分配宿舍、禁止學生在學期間校外居住在實踐中屬于常態。然而,此點對于基本上是成年人的高校學生群體,尤其對于學校離家很近的學生以及年齡較大的研究生群體是否必要?竊以為,離家較近的學生應當有選擇住家的權利;對于年齡較大的學生而言,強制住校則很可能會沖擊他們的婚育權。因此,在《校園安全法》中應當明確規定:學生有權自主選擇住校與否,高校擁有對住校生實施寢室安全管理的職權并承擔提供寢室安全保障的職責。
(三)校園設施設備安全及其制度建構
1.問題分析
高校是一個濃縮的社會。無論是教學樓、公寓、運動場等公共設施,還是教研用的儀器、設備,都與學生安全密切相關。消防安全是設施設備安全中的一項重要內容。鑒于國家已為各種校園設施、設備設立了詳細標準,同時,《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9條第1、2項也規定了學校對維持設施設備所承擔的義務和責任。故此,筆者不再贅述,將筆墨集中在其未作詳細規范的一類特殊情況上:校園施工所引起的安全問題。
校園施工者大都是從校方的建筑招投標中中標后承包下來的,作為施工者的承包方和發包方高校之間存在一個建設工程合同,但這一合同法律關系僅對合同雙方具有約束力,承包方與學生之間并沒有直接的法律關系,但承包方因施工侵犯高校學生的合法權益時,施工方與學生之間就發生了侵權法律關系,此時的學校是否需要對施工方的侵權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依據《侵權責任法》第88、89、91條有關物件損害責任的規定,學生因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受到侵害時,有權要求施工方承擔侵權行為帶來的法律責任。但是,實踐中的困難在于現實中,施工方與承包方往往不是同一個主體,并且學生對學校建筑工程的相關信息難以了解。此時,作為與侵權法律關系雙方中“橋梁”的高校理應有所作為。
2.制度建構
應規定高校在校園施工期間負有以下義務:
首先,學校有義務將工地設為,防止學生進入。建筑材料也應放到學生難以接觸的固定位置;其次,有危險性的工程,應避免在教學期間進行,而是利用寒暑假進行;再次,如果發生學生受損事件,學校必須作出積極回應,及時與承包方聯系。學校有義務為學生提供承包方的必要信息,避免學生無法找到適格的侵權主體,從而無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四)校園交通安全及其建構
1.問題分析
隨著我國高校校園的開放性日益增強,在校園中穿行的學校公車、教職工與學生私車、途經校園的城市公交車、校外來訪車輛所帶來的交通安全問題也日益突出。尤其在陰雨天氣、上下課期間,道路轉彎處和食堂等地點。2010年河北大學校園內發生的李啟銘交通肇事案13是一個典型的事例。
2.制度建構
第一,設立財政專款,用以加強校園交通硬件設施的投入和改造。該工作由學校會同交通部門和城市建設部門來完成。內容包括:拓寬人行道、劃分機動車道、自行車道與人行道,設定各道路時速限制;設置警示標志和校內紅綠燈;在十字路口、教學樓、食堂、廣場等人流量大的地段設置斑馬線、減速帶和人行天橋,必要位置可實施單行道和道路封閉。
第二,基于前述校園警察與保衛制度的建構,由校園警察和保衛人員切實承擔校園內的交通管理,在一定路段設置交通崗亭,并對停車場和校門實施重點管制。同時,各校必須根據自身情況依法建立一套校園交通事故處理的應急處置機制。
第三,鑒于目前我國對中小學校車安全的重視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高校也應予以同樣注意,此點對擁有多個校區的高校尤為重要。
(五)校園衛生安全及其制度建構
1.問題分析
校園衛生安全包含食品、藥物、醫療、疾控四個方面。食品安全??映的是校園食堂和校園商店,食堂、商店依據與學校簽署的協議而進駐校園,在經營過程中還受到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管理,因此受到合同和法律的雙重規制;而藥物、醫療和疾控則??映的是校醫院。隨著高校后勤社會化過程的不斷推進,校園衛生安全監管的兩大難題也日益顯現:
一是食物中毒事件不時發生。由于資本具有逐利性,學生食堂如果管理不善,極易發生學生群體食物中毒事件。例如2010年3月30日,安徽外國語職業技術學院43名學生在本校第三食堂內面館吃完面條后,有39人出現不同程度的中毒現象14;二是校醫院運行狀態堪憂。校醫院廣泛存在著規模小、經費少、技術和物資差強人意的現象,然而,校醫院在實踐中卻往往承擔著本校學生醫療保健、衛生檢查和疾控工作的重任。2003年初,我國爆發的“非典”疫情,更是對該問題提出了挑戰。
2.制度建構
在本領域,我國制定了《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三部法規與規章。因此,《校園安全法》中所需的立法工作是整合這些立法成果,并與《食品衛生法》、《藥品管理法》、《公共事件應急條例》等衛生法律、法規進行銜接和補充。具體建議如下:
第一,根據行政區劃,高校的衛生安全監管工作應列為相應衛生行政部門的工作重點,可以考慮為行政檢查次數設立下限。
第二,通過立法為各高校校醫院的運行提供制度保障。按照校區數量、校園面積、師生人數,對校醫院的規模特別是醫務人員編制設定下限,其中多校區的高校可設立數個校醫院,針對地理位置偏僻、本區域內醫療條件較差的高校還應增高其校醫院的設立門檻;授權各校根據自身情況進行本校的醫務資源配置,包括校醫院位置、診所和醫務點地規劃,規劃應報教育行政部門和相應的衛生行政部門備案,并接受二者的監督管理;明確校醫院進行疾病防控與組織校園衛生檢查(含學生寢室和開放性場所)的職能,以及在突發校園傷害事故時緊急救治傷員的職責,對于設有醫學院、附屬醫院的學校,還應實現校醫院與它們的銜接。
第三,賦予學校后勤管理部門一定的食品衛生監管職責,包括聽取學生意見、與食堂、校園商店的運營者進行磋商、溝通衛生行政部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