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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盤盈固定資產 新舊會計準則 會計處理
一、新舊會計準則下盤盈固定資產會計處理的差異
舊會計準則下,盤盈的固定資產應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科目進行核算;新會計準則下,作為前期會計差錯處理,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進行核算。具體差異如下:
舊會計準則下,企業發現盤盈的固定資產,在向上級部門報經批準前,應按上述確認的入賬價值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科目,在報經批準后或期末結賬前,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新會計準則下,企業發現盤盈的固定資產,應根據《企業會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規定用追溯重述法進行更正。即把發生盤盈固定資產的會計事項作為前期重大差錯來進行會計處理。具體操作步驟如下:第一步,分析確定前期差錯影響數,編制相應會計分錄。在向上級部門報經批準前,分析確定引起的前期重大差錯影響數,并編制三筆會計分錄進行調整。第一筆:按入賬價值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第二筆:按應交納的所得稅,借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科目;第三筆: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賬戶的差額結轉到留存收益,借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科目。第二步,調整財務報表的相關項目。第三步,應當在附注中披露與前期差錯更正有關的信息。
二、新舊會計準則下盤盈固定資產會計處理差異的重新思考
由上述可知,新舊會計準則的處理有本質的區別,但筆者通過多年的教學經驗及實務經驗,認為新舊會計準則下盤盈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各有千秋。
(一)舊會計準則下,將盤盈的固定資產作為“營業外收入”,違背了會計真實性原則
舊會計準則認為,固定資產盤盈應計入當期損益。其會計處理較為簡單,便于操作及理解,但容易被企業當作調增利潤的手段,造成企業利潤波動較大,會計信息失真,違背了會計真實性原則。因為在會計實務中,固定資產是企業會計核算的重點內容之一,由于客觀因素如自然升溢等造成固定資產盤盈發生的概率極小或甚至是不可能的,一旦出現盤盈,大多數是企業發生財務舞弊行為,即出于人為虛增利潤的目的而造成的。
例1:2012年12月28日,東方曉旗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年底財產清查,發現了2011年未入賬的八成新的一臺生產用的機床,該機床的市場價格為100 000元,該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按凈利潤的10%計提法定盈余公積金。假定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與計稅基礎相等,發行股票數額100 000萬股。舊會計準則下的會計處理:
1.盤盈固定資產,報經批準前:
借:固定資產 80 0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 80 000
2.盤盈固定資產期末結轉(報經批準后),轉為營業外收入: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
80 000
貸:營業外收入 80 000
營業外收入作為損益類賬戶到期末時要結轉到“本年利潤”中,是企業總利潤的一個組成部分。當企業實現利潤時,要在國家、企業的所有者和企業法人之間進行利潤分配,形成國家的所得稅收入,分給投資者的利潤和企業的留成利潤(包括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等不同項目。最終將導致企業所有者的財產損失,顯然不符合資本運作規律。
(二)新會計準則下,將盤盈固定資產一律視為前期會計差錯,有點差強人意
新會計準則把盤盈固定資產視為前期差錯,認為應通過調整前期留存收益來處理,其會計處理比較復雜。按前例,新會計準則下,盤盈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分3個步驟:
1.固定資產盤盈時:
借:固定資產 (100 000×80%)80 0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80 000
2.計算調整應交納的所得稅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0 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20 000
3.調整留存收益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60 000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60 000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6 000
貸:盈余公積 6 000
新會計準則下的上述做法,筆者也心存困惑。
困惑一:
眾所周知,前期會計差錯即前期差錯,是指由于沒有運用或錯誤運用信息(準則中有明確的規定),而對前期財務報表造成省略或錯報。
在設計財產清查的會計處理時應當遵循持續經營基本假設。當假設企業每年都能夠進行嚴格的盤點清查時,就意味著上年度也進行了嚴格的盤點清查,上年所有的實物盤盈都被發現并且已經進行了適當的處理,本年發現的實物盤盈與上年度沒有關系,全部是本年發生的,該假設對固定資產盤點盤盈盤虧也應一樣均適用,如果從這一點來考慮的話,固定資產的盤盈不應計入上年,而應計入當期。
困惑二:
追溯重述法適用于重要性的前期差錯更正,對于非重要性的前期差錯采用未來適用法進行更正,前期差錯是否具有重要性,應根據差錯的性質和金額加以具體判斷。
如果企業發現盤盈的固定資產價值較小,屬于不重要的前期會計差錯,根據會計信息質量要求的重要性原則,則不需進行追溯調整,應當將盤盈固定資產的價值計入當期損益,但究竟如何進行核算新準則和應用指南上都沒有明確規定。筆者認為,其賬務處理可參照舊會計準則的規定,以反映清查處理的過程。
(三)盤盈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的確定,有爭議
舊會計準則規定,盤盈的固定資產按同類或類似固定的市場價格,減去該項資產的估計價值損耗后的所得,作為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如果同類或類似固定資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項固定資產的預計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入賬價值。
新會計準則沒有對盤盈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做出明確的規定,但眾多會計專家認為,由于新會計準則更注重公允價值、現值等計量屬性在資產計價中的運用,而舊會計準則規定的入賬價值正體現了這一做法,因此,新會計準則下盤盈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可以參照原來的規定處理。
上例,舊會計準則下,固定資產盤盈時的會計處理:
借:固定資產 80 0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
80 000
上例,新會計準則下,固定資產盤盈時的會計處理:
借:固定資產 80 0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80 000
爭議:
筆者在教學過程發現相當一部分教材認為以上盤盈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不是太合理,認為“固定資產”科目反映的應是固定資產取得的原值,應當用原值作為入賬價值,即按同類或類似固定的市場價格作為“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如果有磨損,應把該項資產的估計價值損耗記入“累計折舊”科目里進行反映。比如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方正生教授編著的由中國市場出版社出版的《會計學基礎》的P240中例13-14的做法。
這樣,上例中的固定資產應是100 000元,累計折舊應是20 000元。詳細做法如下:
上例,舊會計準則下,固定資產盤盈時的會計處理:
借:固定資產 100 0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
80 000
累計折舊 20 000
上例,新會計準則下,固定資產盤盈時的會計處理:
借:固定資產 100 0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80 000
累計折舊20 000
三、總結及建議
總之,筆者認為新會計準則盤盈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相對比較合理,能為信息使用者提供更相關、可靠的信息。但需要說明的是,企業在使用新會計準則處理盤盈的固定資產時需注意兩點:
第一,判斷差錯造成的所屬期間。如果當期差錯造成的,應在當期改正,既不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處理,也不計入營業外收入,而是根據具體情況調整錯誤的科目;如果確定屬于前期差錯的,根據前期差錯的處理辦法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即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來處理。
第二,判斷是否屬于重要的前期差錯。如果盤盈的固定資產屬于重要的前期差錯,必須按新會計準則下規定的追溯重述法進行調整,即采用三步驟會計處理方法,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進行核算;如果企業發現盤盈的固定資產價值較小,屬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錯,則不需追溯調整,應當將盤盈的固定資產價值計入當期損益,其賬務處理應同舊會計準則的規定,以反映清查處理的過程,即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科目進行核算。
(注:本文系河南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項目編號:122400440132)
參考文獻:
1.王玉曉.現行會計準則下固定資產盤盈之會計處理[J].財會月刊(上旬刊),2009,(10).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會計處理;建議
《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分別自2013年1月1日和2014年1月1日正式施行了,針對“現金盈余或短缺、實物資產盤盈”,“對外捐贈、無償調出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兩種會計制度分別規定了不同的會計處理,但筆者認為,依據相關法規,兩者會計處理應當趨同。針對“短期投資、長期投資盤盈、無形資產盤盈盤虧”,會計制度中并沒有相應的會計處理規定,筆者提出了解決方案。
一、現金盈余或短缺、實物資產盤盈
發生現金盈余或短缺,盤盈的實物資產這類經濟業務時,行政單位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核算,1、當現金盈余時,借:庫存現金;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查明原因報經批準后,借:待處理財產損溢;貸:其他收入(屬無法查明原因的部分),貸:其他應付款(屬應支付有關單位和個人的部分)。2、當現金短缺時,借:待處理財產損溢;貸:庫存現金。待查明原因報經批準后,借:經費支出(屬無法查明原因的部分),借:其他應收款(屬應由責任人賠償的部分);貸:待處理財產損溢。3、當實物資產盤盈時,借:存貨、固定資產、政府儲備物資;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報經批準后,借:待處理財產損溢;貸:資產基金―存貨、固定資產、政府儲備物資。
事業單位在發生現金盈余或短缺時并沒有通過“待處置資產損溢”科目核算,1、當現金盈余時,借:庫存現金;貸:其他收入(屬無法查明原因的部分),貸:其他應付款(屬應支付有關單位和個人的部分)。2、當現金短缺時,借:其他支出(屬無法查明原因的部分),借:其他應收款;(屬應由責任人賠償的部分);貸:庫存現金。3、當實物資產盤盈時,(1)存貨盤盈,借:存貨;貸:其他收入。(2)固定資產盤盈,借:固定資產;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
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核實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財政部門批復、備案前的資產盤盈(含賬外資產)可以按照財務、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暫行入賬,待財政部門批復、備案后,進行賬務調整和處理;財政部門批復、備案前的資產損失和資金掛賬,單位不得自行進行賬務處理,待財政部門批復、備案后,進行賬務處理。因此筆者建議,事業單位現金盈余或短缺、實物資產盤盈時,在財政部門批復、備案前,先通過“待處置資產損溢”科目核算,待批復、備案后再進行賬務調整和處理。
二、對外捐贈、無償調出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對外捐贈、無償調出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事業單位通過“待處置資產損溢”科目核算,1、報經批準前,借:待處置資產損溢,累計折舊,累計攤銷;貸: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2、報經批準實際捐出、調出時,借:其他支出(對外捐贈、無償調出存貨),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非流動資產基金―無形資產;貸:待處置資產損溢。
而行政單位并沒有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核算,1、對外捐贈、無償調出存貨,借:資產基金―存貨;貸:存貨。2、對外捐贈、無償調出固定資產,借:資產基金―固定資產,累計折舊;貸:固定資產。3、對外捐贈、無償調出無形資產,借:資產基金―無形資產,累計攤銷;貸:無形資產。
根據《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行政單位處置國有資產應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處置。因此筆者建議,行政單位在申請對外捐贈、無償調出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時,應先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 進行過渡核算,報經批準后再進行賬務處理。
三、短期投資、長期投資盤盈,無形資產盤盈盤虧
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核實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資產盤盈是單位在資產清查基準日無賬面記載,但單位實際占有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貨幣資金盤盈、存貨盤盈、有價證券盤盈、對外投資盤盈、固定資產盤盈、無形資產盤盈、往來款盤盈等。資產損失是指單位在資產清查基準日有賬面記載,但不歸本單位占有、使用或喪失使用價值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貨幣資金損失、壞賬損失、存貨損失、有價證券損失、對外投資損失、固定資產損失、無形資產損失等。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沒有規定短期投資、長期投資盤盈,無形資產盤盈盤虧會計處理,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也沒有規定無形資產盤盈盤虧會計處理。因此筆者建議,1、事業單位短期投資、長期投資、無形資產盤盈,將盤盈結果上報時,借:短期投資、長期投資、無形資產;貸:待處置資產損溢。報經批準后,借:待處置資產損溢;貸:其他收入、非流動資產基金―長期投資、非流動資產基金―無形資產。事業單位無形資產盤虧,將盤虧結果上報時,借:待處置資產損溢;貸:無形資產。報經批準后,借:非流動資產基金―無形資產;貸:待處置資產損溢。2、行政單位無形資產盤盈,將盤盈結果上報時,借:無形資產;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報經批準后,借:待處理財產損溢;貸:資產基金―無形資產。行政單位無形資產盤虧,將盤虧結果上報時,借:待處理財產損溢;貸:無形資產。報經批準后,借:資產基金―無形資產;貸:待處理財產損溢。(作者單位:南京市城市建設檔案館)
參考文獻:
[1] 財政部.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財會[2012]22號,2012年12月19日
[2] 財政部.行政單位會計制度. 財庫[2013]218號,2013年12月18日
【關鍵詞】新會計準則;固定資產;處理變化
**年2月15日財政部頒布了包括1個基本準則和38個具體準則在內的新會計準則體系,并要求上市公司于**年1月1日起率先執行,中央國有企業于2008年年底之前全面執行。新準則在固定資產的確認、計量、核算等方面發生了較大的變化。本文通過新舊會計準則對固定資產會計處理的比較,來分析新會計準則下固定資產會計處理的變化,以期對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進行更加準確的操作。
一、固定資產的定義發生了變化
**年11月21日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以下簡稱舊準則)對固定資產所下的定義是: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資產:(1)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需要而持有的;(2)使用年限超過一年;(3)單位價值較高。而**年2月15日財政部的〈〈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以下簡稱新準則)對固定資產的定義則改為: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資產:(1)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壽命超不定期一個會計年度。新準則對固定資產的定義有以下兩點變化:
1.1不再強調單位價值較高
這一修改變更了原制度中關于生產企業非生產經營主要設備需達到單位價值2000元以上,行政事業單位設備單位價值需達到500元以上的價值量判斷的硬性標準,將更多的判斷自交給企業。更有利于發揮企業管理資產的能動性。
1.2使用時間要求發生了變化
新舊準則的“使用壽命”均是指企業使用固定資產的預計期間。但兩個文件的區別在于:新準則將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由原來的“超過一年”變更為“超過一個會計年度”。這也就意味著,有些設備雖然使用壽命未到一年整,但跨過了一個會計年度的,也可以納入固定資產的核算范圍。例如,某企業某年八月一日購入一臺設備,按舊準則規定,它的使用壽命需達到或超過一年,即至少到下一年的八月一日止才能將這臺設備列入固定資產核算,但按新準則規定,這臺設備的使用壽命只需超過當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即可列入固定資產核算。
二、固定資產核算范圍發生了變化
在新準則里面,固定資產的核算范圍變小了。新準則第一章第二條規定,作為投資性房地產的建筑物,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生產性生物資產則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5號---生物資產》。也就是說,在舊準則里面納入固定資產核算范疇的這兩類資產在新準則里面不再納入固定資產的核算范疇。所以我們認為,較之舊準則,新準則在固定資產的核算范圍上是縮小了的。
三、固定資產價值的確認發生了變化
固定資產價值的確認,可分為初始確認和再確認兩個方面。初始確認是指取得固定資產時入賬價值的確認;而再確認則是固定資產取得后對后續支出、重估價等的確認問題。這里所說的固定資產計價,只是指對固定資產初始價值的確認。固定資產原則上應以原值計價,即以取得固定資產并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依據。我們說固定資產價值確認發生了變化主要體現在取得固定資產投資方面。在舊準則中,對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的原值,要求按照評估確認或者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計算。但新準則對此的規定則是,如果有公允價的,按公允價值入賬,只有在沒有公允價的情況下,才能按照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入賬。
四、固定資產折舊的范圍和方法發生了變化
在新準則里面,固定資產的折舊范圍變大了。固定資產折舊,是對固定資產由于磨損和損耗而轉移到產品中去的那一部分價值的補償。固定資產磨損和損耗包括固定資產的實物損耗、自然損耗和無形損耗。舊準則規定需要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具體范圍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工具、工具器具;季節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資產。根據舊準則的這一規定,不用的機器設備是不提折舊的。但新準則規定,機器設備不管用或不用,均提折舊。此外,舊準則規定固定資產的壽命及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改變,但新準則強調會計期末對固定資產的預期壽命、凈殘值和折舊方法重新估價,必要時可予以調整。
五、固定資產的核算發生了變化
新準則對固定資產的核算變化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5.1舊準則對棄置費用未充分考慮
但新準則對某些行業的固定資產預設了棄置費用,并計入負債。棄置費用通常是指根據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國際公約等規定,企業承擔的環境保護和生態恢復等義務所確定的支出,如核電站核設施等的棄置和恢復環境義務等。舊準則原來對這一類固定資產取得時的賬務處理為: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新準則在考慮棄置費用的前提下對這一類固定資產取得時的財務處理為: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和“預計負債---預計棄置費用”科目。要特別強調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企業都能考慮預計棄置費用,只有電廠等特殊企業才能考慮預計棄置費用并計入負債。wWw.gWyoO
5.2固定資產盤盈的會計核算也發生了變化
舊準則對固定資產的盤盈在批準轉銷前通常是計入“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科目,批準轉銷后則從該科目轉入“營業處收入”科目。按新準則規定,固定資產盤盈應作為前期差錯記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而舊準則是作為當期損益。之所以新準則將固定資產盤盈作為前期差錯進行會計處理,是因為固定資產出現由于企業無法控制的因素而造成盤盈的可能性極小甚至是不可能的,企業出現了固定資產的盤盈必定是企業以前會計期間少計、漏計而產生的,應當作為會計差錯進行更正處理,這樣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人為的調解利潤的可能性。企業在盤盈固定資產時,首先應確定盤盈固定資產的原值、累計折舊和固定資產凈值。根據確定的固定資產原值借記“固定資產”,貸記“累計折舊”,將兩者的差額貸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其次再計算應納的所得稅費用,借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接著補提盈余公積,借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貸記“盈余公積”。最后調整利潤分配,借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舉個例子:某企業于**年7月8日對企業全部的固定資產進行盤查,盤盈一臺6成新的機器設備,該設備同類產品市場價格為100,000元,企業所得稅稅率為33%。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s].**.
財政部2012年2月頒布新修訂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以下簡稱“新《財務規則》”);2012年12月頒布了新修訂的《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以下簡稱“新《會計準則》”)、《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以下簡稱“新《會計制度》”);2013年1月印發了《新舊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有關銜接問題的處理規定》,作者就以上準則及制度的變化及部分業務中會計處理淺談自身幾點看法。
一、新舊財務準則、財務制度主要變化
總括新舊《財務規則》、《會計準則》、《會計制度》相比的變化,主要體現在:
(一)引入權責發生制
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實現制,部分經濟業務或者事項采用權責發生制核算的,由財政部在會計制度中具體規定。行業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采用權責發生制的,由財政部在相關會計制度中規定。
(二)建立了“費用”要素
考慮行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有些采用權責發生制,有些采用收付實現制,且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也非純粹的收付實現制,為增強準則統馭性,新準則將舊準則中的“支出”要素修改為“支出或費用”。
(三)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確認與后續計量的管理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物價水平的普遍提高,原規則固定資產標準明顯偏低,新規則將普通固定資產價值標準由單價500元以上提高到1000元以上,專用設備由800元提高到1500元。新準則首次引入了折舊和攤銷要求,新制度創新設計虛提折舊和攤銷,即在計提折舊和攤銷時沖減非流動資產基金,而非計入支出。這一處理促進事業單位落實“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結合”的資產管理理念和原則,為事業單位進行內部成本核算提供會計數據支持。
(四)基建及財政投入的核算
新規則、準則在資產構成中增加了“在建工程”項目,新制度要求事業單位對于基建投資,在按照基建會計核算規定單獨建賬、單獨核算的同時,將基建賬相關數據定期并入單位會計“大賬”。這一規定有助于提高事業單位會計信息的完整性,為事業單位全面加強資產負債管理、防范和降低財務風險發揮會計信息支撐作用。新制度重新界定了財政補助收入的核算口徑,要求在“事業支出”科目下單獨對財政補助支出進行明細核算,增設了“財政補助結轉”、“財政補助結余”兩個凈資產科目,對于財政補助收入、支出情況以及財政補助結轉和結余的形成過程設計了清晰的賬務處理流程。
二、部分經濟業務的思考
(一)新會計制度對資產損溢的會計處理
1.“待處置資產損溢”只核算存貨、固定資產盤虧,而盤盈并不通過該科目核算。即當存貨、固定資產盤虧時,應先轉入待處理資產:借:待處置資產損溢;貸:存貨―材料 、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借:待處置資產損溢、累計折舊;貸:固定資產。經批準予以處理時,借:其他支出;貸:待處置資產損溢;借: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貸:待處置資產損溢。當存貨、固定資產盤盈時,則借:存貨―材料;貸:其他收入;借:固定資產;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
“待處置資產損溢”應該既包括“損”也包括“溢”。 新《會計制度》增設的“待處置資產損溢”科目核算的是待處置的財產價值和損溢,處置的財產既然包括盤虧,那也應該包括盤盈,因為只要清查財產時發現賬實不符(不論是盤盈或是盤虧) ,就應該先對賬面數字進行調整, 然后盡快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即存貨盤盈時 借:存貨―材料(產成品);貸:待處置資產損溢―材料(產成品)。
查明原因經批準作相應會計處理,如無法查明原因,經批準可借:待處置資產損溢―材料(產成品) ;貸:其他收入;固定資產盤盈時,借:固定資產;貸:待處直資產損溢―固定資產,待查明原因作相應賬務處理,如無法查明原因經批準借:待處直資產損溢―固定資產;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
2.“待處置資產損溢”只核算存貨、固定資產盤虧而庫存現金的余缺并不通過該科目核算。“待處置資產損溢”中的資產應該既包括存貨、固定資產,也包括庫存現金。即貨幣資金盤盈時借:庫存現金;貸:待處置資產損溢―現金溢余。待查明原因作相應賬務處理,如無法查明原因,經批準作借:處置資產損溢―現金溢余;貸:其他收入。貨幣資金盤虧時,借:待處置資產損溢―現金短缺;貸:庫存現金,待查明原因作相應賬務處理,如無法查明原因,經批準,借:其他支出;貸:待處置資產損溢―現金短缺。
(二)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入賬價值
關鍵詞:資產清查;審計;管理
為全面規范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提高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效益,進一步推動財政預算管理制度改革,財政部組織開展了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本次資產清查以2006年12月31日為清查基準日,資產清查工作2006年12月—2007年7月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這次資產清查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全面摸清行政事業單位的“家底”,為編制部門預算和建設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提供真實可靠的數據基礎,推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財務管理相結合,進一步促進和深化部門預算改革,同時,針對在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不斷完善資產管理制度,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公共財政需要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
對于這次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中暴露出來的資產管理問題,資產盤盈、損失形成的歷史原因和存在問題,以及出現的會計差錯調整情況,我們進行了認真分析研究,以提出改進建議,探討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有效途徑和方法。
一、資產損益原因分析
(一)資產盤盈原因分析
第一,購置時只列費用支出,未計入固定資產。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核算不規范,賬務處理不到位,忽視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缺乏規范的購置、驗收、保管和使用制度。購置后只列費用支出,不能及時登記固定資產的臺賬、卡片賬,或一些單位根本沒有設置固定資產臺賬、卡片賬,本次資產清查中實際盤點數大于賬面數,造成資產盤盈。
第二,政府及上級部門劃撥、配置的固定資產未入賬。在資產清查審計中發現,政府無償劃撥的土地長期未入賬,這種情況在鄉衛生院中尤其突出,鄉衛生院多成立于五六十年代,衛生院占用土地多為成立時無償劃撥,多年來未估價入賬;上級部門劃撥、配置的電腦、打印機、汽車、家具用具、變壓器等在收到實物時未做賬務處理,未及時計入固定資產賬,造成賬面未登記而實物已在用。
第三,自行建蓋、接受轉讓的固定資產未入賬。部分行政事業單位自行建蓋的辦公樓等固定資產已交付使用,由于未進行決算或未取得發票等原因未計入固定資產。在資產清查審計中還發現有部分事業單位自行建蓋的房屋、圍墻、伙房等固定資產建蓋時未計入固定資產,支付的工程款長期掛在往來賬中,本次資產清查時才發現這些固定資產已被拆除或重建,由此可見其資產管理的混亂。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取得轉讓的固定資產所有權后,未辦理過戶手續,也未入賬。
第四,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未登記入賬。部分行政事業單位接受捐贈的家具及電子設備等在受贈時未計入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管理人員也不對這些資產進行管理。
(二)資產盤虧原因分析
第一,已報廢毀損資產未做賬務處理。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對使用年限較長,已無修復價值或已損壞無法修復的汽車、電腦、傳真機、打印機等電子產品及無法使用的軟件、儀器儀表、家具用具等資產,長期未進行清理、申報報廢并進行賬務處理。本次資產清查中實際盤點數小于賬面數,造成資產盤虧。
第二,已轉讓、出售資產未做賬務處理。部分行政事業單位轉讓、出售汽車等固定資產,轉讓、出售收入已入賬,固定資產未做減少的賬務處理。本次資產清查中實際盤點數小于賬面數,造成資產盤虧。
第三,已被拆除資產未做賬務處理。部分行政事業單位房屋因鑒定為危房已拆除,或因新建房屋拆除原建筑物,單位未作減少固定資產賬面值的賬務處理。本次資產清查中實際盤點數小于賬面數,造成資產盤虧。
第四,劃拔資產及對外捐贈資產未做賬務處理。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劃拔給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的資產,實物已調走,單位未作減少固定資產賬面值的賬務處理;贈送給扶貧點或其他單位的電子產品及家具用具,實物已調走,單位未作減少固定資產賬面值的賬務處理。本次資產清查中實際盤點數小于賬面數,造成資產盤虧。
第五,其他原因。部分行政事業單位電腦等資產被盜,或人員調動帶走電腦,單位未作減少固定資產賬面值的賬務處理。本次資產清查中實際盤點數小于賬面數,造成資產盤虧。
二、資產清查中出現的會計差錯調整情況
第一,已進行房改的職工宿舍未進行賬務處理。本次資產清查審計中發現,有兩個事業單位已進行房改的職工宿舍,產權已屬于職工所有,固定資產未作減少的賬務處理。資產清查審計中作為會計差錯進行了調整。
第二,固定資產重復入賬。本次資產清查審計中發現部分行政事業單位設備、房屋等資產重復計入固定資產。資產清查審計中作為會計差錯進行了調整。
萬平: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審計第三,歷年清倉盤盈掛賬未進行賬務處理。本次資產清查審計中發現事業單位存貨項目出現會計差錯,存貨清倉盤盈及進銷差價多年未作處理,本次清查出現較大金額的存貨盤盈;或者歷年清倉盤盈掛賬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中長期不作處理。以上情況主要出現在鄉衛生院。
第四,收入長期掛賬未進行賬務處理。本次資產清查審計中發現,部分事業單位的事業收入或房租收入掛賬在其他應付款中,長期未進行賬務處理。資產清查審計中作為會計差錯進行了調整。
第五,賬表不符。本次資產清查審計中發現,部分事業單位賬面上事業結余為負數,在年終決算報表中將事業結余反映為零,同時空增其他資產項目,造成賬表不符。資產清查審計中作為會計差錯進行了調整。
第六,未能規范使用會計科目。本次資產清查審計中發現,部分事業單位未能規范使用會計科目,例如向銀行、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的貸款計入了“其他應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未按規定計入“借入款項”科目核算。
三、在資產清查審計工作中提出的有關改進建議
第一,鑒于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對各種資產存續狀態的動態管理存在一定的缺陷,對資產的現狀掌握的信息滯后,建議每年年末對資產進行清查盤點,以及時掌握本單位資產的實際情況。
第二,由于在實際工作中經常出現漏記固定資產及固定基金的情況,建議在“事業支出”科目中設置“設備購置”明細科目用于專門核算固定資產的購入,便于在年末及時查對賬目,避免固定資產出現漏記。
第三,在資產清查專項財務審計工作中發現部分行政事業單位未辦理有關的房產證、土地證,或房產證、土地證不齊全,這種情況在鄉級行政事業單位特別突出,建議單位應及時辦理有關土地及房屋的產權證書以便于明晰產權,更好地明確本單位的不動產狀況。
第四,對上級配給或外單位捐贈的實物,應建立同時向財務部門報備的機制,及時將此類資產納入管理;建議在今后對劃入劃出固定資產,應完備劃轉手續,根據相關文件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第五,對已完工建設項目及時辦理決算手續,對已交付使用固定資產及時根據相關結算手續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第六,現行行政單位財務制度規定了固定資產的核算起點標準,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為固定資產。對于單位價值雖未達到標準,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列為固定資產管理。建議在今后會計處理中嚴格劃分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對符合固定資產入賬條件的資產,及時計入固定資產。
第七,通過本次資產清查以后,建立并完善固定資產卡片制度,落實資產管理責任制度,加強對各科室固定資產的管理,確保管理責任落實到人。建議今后對資產進行嚴格管理控制,該入賬、該報損的資產,要及時處理,做到賬實、賬帳相符。
第八,有些單位往來款項較多,有些款項賬齡較長,本次清查審計中未能取得所有往來詢證回函,建議今后清理往來款項,對掛賬時間較長款項及形成壞賬損失的款項及時取得發生損失的相關證據,報財政部門申報損失處理。
第九,對損毀固定資產及時報財政部門作損失處理,建議在今后會計處理中對已報廢損毀的固定資產應及時取得報損材料及批復文件做賬務處理。
參考文獻:
[1]閆向軍.從清產核資看行政事業單位的不良資產[J].中國農業會計,2006,(01).
[2]劉國根.當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建議[J].財政與發展,2006,(05).
關鍵詞:資產清查;審計;管理
為全面規范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提高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效益,進一步推動財政預算管理制度改革,財政部組織開展了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本次資產清查以2006年12月31日為清查基準日,資產清查工作2006年12月—2007年7月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這次資產清查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全面摸清行政事業單位的“家底”,為編制部門預算和建設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提供真實可靠的數據基礎,推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財務管理相結合,進一步促進和深化部門預算改革,同時,針對在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不斷完善資產管理制度,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公共財政需要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
對于這次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中暴露出來的資產管理問題,資產盤盈、損失形成的歷史原因和存在問題,以及出現的會計差錯調整情況,我們進行了認真分析研究,以提出改進建議,探討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有效途徑和方法。
一、資產損益原因分析
(一)資產盤盈原因分析
第一,購置時只列費用支出,未計入固定資產。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核算不規范,賬務處理不到位,忽視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缺乏規范的購置、驗收、保管和使用制度。購置后只列費用支出,不能及時登記固定資產的臺賬、卡片賬,或一些單位根本沒有設置固定資產臺賬、卡片賬,本次資產清查中實際盤點數大于賬面數,造成資產盤盈。
第二,政府及上級部門劃撥、配置的固定資產未入賬。在資產清查審計中發現,政府無償劃撥的土地長期未入賬,這種情況在鄉衛生院中尤其突出,鄉衛生院多成立于五六十年代,衛生院占用土地多為成立時無償劃撥,多年來未估價入賬;上級部門劃撥、配置的電腦、打印機、汽車、家具用具、變壓器等在收到實物時未做賬務處理,未及時計入固定資產賬,造成賬面未登記而實物已在用。
第三,自行建蓋、接受轉讓的固定資產未入賬。部分行政事業單位自行建蓋的辦公樓等固定資產已交付使用,由于未進行決算或未取得發票等原因未計入固定資產。在資產清查審計中還發現有部分事業單位自行建蓋的房屋、圍墻、伙房等固定資產建蓋時未計入固定資產,支付的工程款長期掛在往來賬中,本次資產清查時才發現這些固定資產已被拆除或重建,由此可見其資產管理的混亂。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取得轉讓的固定資產所有權后,未辦理過戶手續,也未入賬。
第四,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未登記入賬。部分行政事業單位接受捐贈的家具及電子設備等在受贈時未計入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管理人員也不對這些資產進行管理。
(二)資產盤虧原因分析
第一,已報廢毀損資產未做賬務處理。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對使用年限較長,已無修復價值或已損壞無法修復的汽車、電腦、傳真機、打印機等電子產品及無法使用的軟件、儀器儀表、家具用具等資產,長期未進行清理、申報報廢并進行賬務處理。本次資產清查中實際盤點數小于賬面數,造成資產盤虧。
第二,已轉讓、出售資產未做賬務處理。部分行政事業單位轉讓、出售汽車等固定資產,轉讓、出售收入已入賬,固定資產未做減少的賬務處理。本次資產清查中實際盤點數小于賬面數,造成資產盤虧。
第三,已被拆除資產未做賬務處理。部分行政事業單位房屋因鑒定為危房已拆除,或因新建房屋拆除原建筑物,單位未作減少固定資產賬面值的賬務處理。本次資產清查中實際盤點數小于賬面數,造成資產盤虧。
第四,劃拔資產及對外捐贈資產未做賬務處理。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劃拔給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的資產,實物已調走,單位未作減少固定資產賬面值的賬務處理;贈送給扶貧點或其他單位的電子產品及家具用具,實物已調走,單位未作減少固定資產賬面值的賬務處理。本次資產清查中實際盤點數小于賬面數,造成資產盤虧。
第五,其他原因。部分行政事業單位電腦等資產被盜,或人員調動帶走電腦,單位未作減少固定資產賬面值的賬務處理。本次資產清查中實際盤點數小于賬面數,造成資產盤虧。
二、資產清查中出現的會計差錯調整情況
第一,已進行房改的職工宿舍未進行賬務處理。本次資產清查審計中發現,有兩個事業單位已進行房改的職工宿舍,產權已屬于職工所有,固定資產未作減少的賬務處理。資產清查審計中作為會計差錯進行了調整。
第二,固定資產重復入賬。本次資產清查審計中發現部分行政事業單位設備、房屋等資產重復計入固定資產。資產清查審計中作為會計差錯進行了調整。
萬平: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審計第三,歷年清倉盤盈掛賬未進行賬務處理。本次資產清查審計中發現事業單位存貨項目出現會計差錯,存貨清倉盤盈及進銷差價多年未作處理,本次清查出現較大金額的存貨盤盈;或者歷年清倉盤盈掛賬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中長期不作處理。以上情況主要出現在鄉衛生院。
第四,收入長期掛賬未進行賬務處理。本次資產清查審計中發現,部分事業單位的事業收入或房租收入掛賬在其他應付款中,長期未進行賬務處理。資產清查審計中作為會計差錯進行了調整。
第五,賬表不符。本次資產清查審計中發現,部分事業單位賬面上事業結余為負數,在年終決算報表中將事業結余反映為零,同時空增其他資產項目,造成賬表不符。資產清查審計中作為會計差錯進行了調整。
第六,未能規范使用會計科目。本次資產清查審計中發現,部分事業單位未能規范使用會計科目,例如向銀行、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的貸款計入了“其他應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未按規定計入“借入款項”科目核算。
三、在資產清查審計工作中提出的有關改進建議
第一,鑒于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對各種資產存續狀態的動態管理存在一定的缺陷,對資產的現狀掌握的信息滯后,建議每年年末對資產進行清查盤點,以及時掌握本單位資產的實際情況。
第二,由于在實際工作中經常出現漏記固定資產及固定基金的情況,建議在“事業支出”科目中設置“設備購置”明細科目用于專門核算固定資產的購入,便于在年末及時查對賬目,避免固定資產出現漏記。
第三,在資產清查專項財務審計工作中發現部分行政事業單位未辦理有關的房產證、土地證,或房產證、土地證不齊全,這種情況在鄉級行政事業單位特別突出,建議單位應及時辦理有關土地及房屋的產權證書以便于明晰產權,更好地明確本單位的不動產狀況。
第四,對上級配給或外單位捐贈的實物,應建立同時向財務部門報備的機制,及時將此類資產納入管理;建議在今后對劃入劃出固定資產,應完備劃轉手續,根據相關文件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第五,對已完工建設項目及時辦理決算手續,對已交付使用固定資產及時根據相關結算手續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第六,現行行政單位財務制度規定了固定資產的核算起點標準,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為固定資產。對于單位價值雖未達到標準,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列為固定資產管理。建議在今后會計處理中嚴格劃分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對符合固定資產入賬條件的資產,及時計入固定資產。
第七,通過本次資產清查以后,建立并完善固定資產卡片制度,落實資產管理責任制度,加強對各科室固定資產的管理,確保管理責任落實到人。建議今后對資產進行嚴格管理控制,該入賬、該報損的資產,要及時處理,做到賬實、賬帳相符。
第八,有些單位往來款項較多,有些款項賬齡較長,本次清查審計中未能取得所有往來詢證回函,建議今后清理往來款項,對掛賬時間較長款項及形成壞賬損失的款項及時取得發生損失的相關證據,報財政部門申報損失處理。
第九,對損毀固定資產及時報財政部門作損失處理,建議在今后會計處理中對已報廢損毀的固定資產應及時取得報損材料及批復文件做賬務處理。
參考文獻:
[1]閆向軍.從清產核資看行政事業單位的不良資產[J].中國農業會計,2006,(01).
[2]劉國根.當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建議[J].財政與發展,2006,(05).
【關鍵詞】 新會計準則;固定資產;會計處理
一、固定資產的定義發生了變化
2001年11月21日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以下簡稱舊準則)對固定資產所下的定義是: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資產:(1)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需要而持有;(2)使用年限超過一年;(3)單位價值較高。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的《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以下簡稱新準則)對固定資產的定義則改為: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資產:(1)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2)使用壽命超不定期一個會計年度。新準則對固定資產的定義有以下兩點變化:一是不再強調單位價值較高。這一修改變更了原制度中關于生產企業非生產經營主要設備需達到單位價值2000元以上,行政事業單位設備單位價值需達到500元以上的價值量判斷的硬性標準,將更多的判斷自交給企業。更有利于發揮企業管理資產的能動性。二是使用時間要求發生了變化。新舊準則的“使用壽命”均是指企業使用固定資產的預計期間。兩個文件的區別在于:新準則將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由原來的“超過一年”變更為“超過一個會計年度”。
二、固定資產核算范圍發生了變化
在新準則里面,固定資產的核算范圍變小了。新準則第一章第二條規定,作為投資性房地產的建筑物,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生產性生物資產則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5號――生物資產》。在舊準則里面納入固定資產核算范疇的這兩類資產在新準則里面不再納入固定資產的核算范疇,較之舊準則,新準則在固定資產的核算范圍上是縮小了。
三、固定資產價值的確認發生了變化
固定資產價值的確認,可分為初始確認和再確認兩個方面,初始確認是指取得固定資產時入賬價值的確認;再確認則是固定資產取得后對后續支出、重估價等的確認問題。固定資產原則上應以原值計價,即以取得固定資產并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依據。固定資產價值確認發生了變化主要體現在取得固定資產投資方面。在舊準則中,對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的原值,要求按照評估確認或者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計算;新準則對此的規定則是,如果有公允價,按公允價值入賬,只有在沒有公允價的情況下,才能按照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入賬。
四、固定資產折舊的范圍和方法發生了變化
在新準則里面,固定資產的折舊范圍變大了,固定資產折舊,是對固定資產由于磨損和損耗而轉移到產品中去的那一部分價值的補償,固定資產磨損和損耗包括固定資產的實物損耗、自然損耗和無形損耗。舊準則規定需要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具體范圍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工具、工具器具;季節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資產。根據舊準則的這一規定,不用的機器設備是不提折舊的。新準則規定,機器設備不管用或不用,均提折舊。舊準則規定固定資產的壽命及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改變,新準則強調會計期末對固定資產的預期壽命、凈殘值和折舊方法重新估價,必要時可予以調整。
五、固定資產的核算發生了變化
1.舊準則對棄置費用未充分考慮。新準則對某些行業的固定資產預設了棄置費用,并計入負債。棄置費用通常是指根據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國際公約等規定,企業承擔的環境保護和生態恢復等義務所確定的支出,如核電站核設施等的棄置和恢復環境義務等。舊準則原來對這一類固定資產取得時的賬務處理為: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新準則在考慮棄置費用的前提下對這一類固定資產取得時的財務處理為: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和“預計負債――預計棄置費用”科目。要特別強調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企業都能考慮預計棄置費用,只有電廠等特殊企業才能考慮預計棄置費用并計入負債。
2.固定資產盤盈的會計核算也發生了變化。按新準則規定,固定資產盤盈應作為前期差錯記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企業在盤盈固定資產時,首先應確定盤盈固定資產的原值、累計折舊和固定資產凈值。根據確定的固定資產原值借記“固定資產”,貸記“累計折舊”,將兩者的差額貸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其次再計算應納的所得稅費用,借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接著補提盈余公積,借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貸記“盈余公積”。最后調整利潤分配,借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參考文獻
(一)管理制度不健全
部分企業對制度的執行沒有切實的保障,使得去也固定資產的管理不規范,嚴重的甚至會發生資產盤虧、流失等現象。企業如果不能對資產進行定期的盤點,資產不能按計劃來采購,資產臺賬得不到建立,調撥手續得不到完善。以至于資產的修理、維護、報廢沒有確切的規章制度可循,管理中的問題得不到及時的發現,就容易滋生腐敗現象。對資產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如果沒有責任追究制度,就會使固定資產的管理長期混亂,影響企業的整體效益。
(二)缺乏清查盤點
由于傳統體制的影響,很多企業較為重視固定資產的使用,而對固定資產的管理控制工作比較忽視,沒有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和盤點的制度。有一部分企業對清點對賬的工作長期缺乏,沒有有力的監管措施,賬面資產與實物無法對應,有物無賬、有賬無物的情況都比較多。而且某些閑置的資產得不到充分的挖掘和利用,不能發揮固定資產的最大效益。
(三)缺乏科學的核算機制
對固定資產的日常核算,主要體現在按月進行計提折扣之上,其核算方法一般采用的是直線核算法。這種方法對于一些已經發展的較為成熟的企業來說,具有簡單明確、易操作的優點,然而對某些剛剛興起的高新技術企業而言,這種方法無法把該企業固定資產運行的成本和現狀準確的反映出來。因為高新技術企業在初期投入的資產較多,其技術和設備的更新換代比較快,使用傳統的直線核算法來進行計提折舊會出現很多弊端。
(四)內部審計和監督力度不夠
有效的審計和監督機制,可以保證企業固定資產的完整和良好運行,使企業固定資產管理的各項制度運行的更加有效,以保障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然而目前有很多企業沒有重視企業內部的監督審計工作,缺乏健全的內部監督審計機構。其審計缺乏執行的力度,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得不到保障,其審計人員也存在著業務水平較低的情況,對固定資產的監督審計工作的進行無法保證。
加強企業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一)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采購審批制度。企業在采購一般資產時,要依據共開招標的采購制度來實施,采購大型設備還需要應用采購論證制度在購買之前,設備的使用部門應該進行當地市場的調研工作,測算本量利,然后對固定資產的管理者提交可行性的報告,管理領導小組應該對其進行認真的研究,從性能、效益等各個方面對購買此大型設備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進行論證,盡量做到盲目采購的杜絕。
2.出入庫驗收制度。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應該進行固定資產的分類管理,配備人員實行專職管理,責任到人。還應該建立固定資產的保管賬,對出入庫單制度要嚴格執行,對資產的增減及時反映。財產的調入、購置等均要登記在入庫單上,資產的領用、出借、調用都應經過相關領導的審批,憑借單據領取資產。對于資產的出入庫,保管人員應及時登記在賬目之上,一堆固定資產的變動情況進行反映。
3.日常維修維護管理制度。固定資產日常維修制度的建立,是企業進行設備經濟管理工作的中心環節。企業應該建立健全的資產維修制度,以制度為根據進行日常的保養維護,把設備的修理和維護結合起來,利用好企業有限的財力人力物力,來對更多的設備做好修理維護。這樣既能保證設備的運轉正常,又可以減少修理的支出,使企業的經濟效益得到提高。
4.盤盈盤虧處理制度。有的企業由于其固定資產使用部門無專人保管,使得財產被當作廢物丟棄或者流失,造成資產盤虧。有的企業在入賬之時只把盤虧的固定資產入賬,而在資產盤盈之后不入賬,造成了收支結余的減少。因此企業應該制定明確的盤盈盤虧制度,出現資產的盤盈盤虧之后,應該對原因予以及時的查明,對不同的原因和情況作出針對性處理。
(二)注重折舊管理
固定資產的折舊是企業對固定資產進行更新改造的手段之一,固定資產的折舊手段較為多樣化,有產量法、平均年限法、加速折舊法、工作小時法等方法。平均年限法是目前大多數企業所采取的折舊方法,其優點為核算簡單,一目了然。然而對于一些有條件的企業,加速折舊法是一種很有效率的方法,使用加速折舊的方法,可以增加成本費用,起到稅收擋板的作用。在固定資產投入使用的初期,其有較高的生產效率,應該多提些折扣,增加企業的生產成本,以對固定資產的投資實現加速收回。固定資產使用了較長的時間之后,隨著效率的降低,其產生的效益也減少,應該減少其固定資產折舊費。這樣能夠符合收入與成本實現配比的原則。
(三)強化清查力度
企業應該做到對固定資產的定時清查,至少做到每年盤點,確保賬、物的相符,以便對資產的運營效果進行客觀的分析。通過對資產的清查,來及時發現和填補管理工作中的漏洞,發現虧損和盈余等問題應該及時對原因進行查明,作出妥善處理并進行改進。在實際的工作中,因為企業的人手不足、資產分布面廣、工作任務較為繁重等原因,對企業固定資產進行盤點的工作容易流于形式,這也是為什么企業固定資產管理中違規現象得不到發現的原因。因此企業必須重視固定資產的盤點工作,領導應該對盤點工作參與指導,對各方面的關系進行協調,落實制度的要求,注意到細節。對過去遺留下來的問題進行清除和整改,保障固定資產的完整和安全,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益。
(四)加強審計和監控力度
審計工作為企業健康和持續發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審計部門既要負責監督固定資產的清查、購置工作,還要負責對企業的固定資產進行審計,以提高資產營運的收益。做好對固定資產是否充分利用、有無賬外資產、有無固定資產流失現象的審計工作。要切實解決企業的固定資產賬實不符、保管不善、浪費閑置等問題。必要時,可以邀請第三方審計機構來進行審計工作。
摘 要 固定資產準則的頒布,對財會工作有了很大的影響,給會計職業判斷帶來了新的挑戰, 對會計核算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們一定要重新樹立準則的管理意識,注重準則的整體布局,掌握會準則操作規則,把握準則的變化趨勢,以期更好的適應當前的財務工作。
關鍵詞 固定資產 準則 財務影響
當前實施的《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是固定資產領域內必須遵循的準則,它對固定資產的確認、初始計量、后續計量、處置、披露等進行了全面、細致的規范,對固定資產會計信息質量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對財務工作產生了影響,必須引起我們高度重視,積極應對。
一、固定資產會計信息的功能
企業管理和財務管理的最重要對象和內容就是固定資產管理,固定資產作為企業生產經營最重要的勞動資料,支撐企業價值的創造。企業的生產規模、生產能力是通過固定資產顯現的,是企業可以長期使用的不改變其實物形態的主要勞動手段。固定資產的核算,除設置 “固定資產”賬戶外,還設置“累計折舊”賬戶、“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賬戶,分別用以反映固定資產損耗的價值,以及固定資產減值情況。固定資產價值體現在現有其原值與折舊、減值準備的差額,體現了固定資產可收回金額及其客觀存在的價值,因而在資產負債表中以賬面價值標示出來,確保提供真實可靠的價值信息。
二、準則主要變化
較先前適用的《企業會計制度》相比,準則有顯著的變化,具體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1.確認。準則取消了對單價的規定。將固定資產重新定義,取消了不合理的將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論文格式過2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的規定。對固定資產確認進一步細化,界定了單項固定資產認定方法,同時首次將符合固定資產定義和確認條件的備品、備件以及維修設備等納入固定資產范疇。
2.初始計量。準則在遵循固定資產計量的實際成本原則下,引入了公允價值計量,將公允價值作為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增加了棄置費用資本化的規定,對于企業在資產廢棄時承擔的環境保護、生態恢復義務的支出,以現值計算確定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金額。3.后續計量。增加折舊年限的限制,將法律或者類似規定對資產使用的限制納入折舊工作當中。細化后續費用的確認,對于新改造支出、修理費用等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計入固定資產原值,否則計入當期損益。對于固定資產減值一旦提取,在該固定資產處置前不得轉回。企業至少應當于每年終,要對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進行定期復核。
4.處置。在調整固定資產盤盈的處理上,可將固定資產盤盈作為前期差錯處理同時對細化固定資產被替換部分的終止確認。
5.披露。準則新增加了信息披露的內容,除了披露有關固定資產確認條件、原價、折舊、 減值等常規的信息外,還要披露準備處置的固定資產名稱、賬面價值、公允價值、預計處置費用和預計處置時間等事項。
三、對財務工作影響及對策
新的準則的變化,對會計職業判斷帶來了挑戰,對會計核算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們必須強化學習,認真應對。
1.確定標準,界定范圍。固定資產單價標準的取消,以及一項固定資產中的主要組成部分符合固定資產條件的,可以分拆列作單項規定資產的規則。在單價標準上,應堅持生產經營中主要勞動資料的原則,會同管理部門聯合確定;在固定資產分拆上,應堅持不同組成部分壽命、提供經濟利益方式的差異原則,必須會同管理部門、技術部門等聯合確定。
2.體現使用價值,明確入賬價值。固定資產使用價值主要體現為生產能力,是固定資產的原值。固定資產增加的來源不同,其原值的確定方法和內容也不盡相同,但主要是實際成本與公允價值兩類,后者又主要是棄置費用的現值、融資租入固定資產中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未來棄置固定資產使用年限與棄置費用折現率成為其中的難點。對此,在準則允許范圍內,可以聯合有關技術部門、管理部門確定初步方案,再咨詢有關金融專家予以確認。
3.調整賬面價值,提高判斷水平。固定資產原值確定后,折舊、減值以及定期復核成為影響賬面價值的三個直接因素,均涉及到會計職業判斷。可收回金額又有公允價值減處置費用的凈額與未來現金流量現值兩種計量方法。在方法選擇上,應遵循凈額法優于現值法原則, 以盡量提高減值計量的可靠性;在所選擇方法的操作上,凈額法中公允價值的確定,更多的需要相關專業人員或機構的參與,現值法中各期現金流量與折現率的估計,更多需要企業管理層的支持;在所選擇方法的影響上,應著重關注減值提取后不得轉回對企業業績、風險、 形象、發展等方面的影響,在堅持客觀性基礎上提高會計信息的披露質量。
4.鑒別后續支出,計量當期損益。固定資產后續支出的確認與計量直接關系到當期損益的計量。更新改造比較容易鑒別,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計入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固定資產修理費用通常是為了保持固定資產使用價值,一般應該費用化。而有些支出則要遵循原則是,增加該固定資產未來現金流入量或提高固定資產使用價值的支出,應該予以資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