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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合作方式單一。保險公司與銀行之間的合作主要是“多對一”或“對”一對多“的銷售模式,即一家銀行多家公司的產品,單一的合作模式,加劇了保險公司之間的不正當競爭。
第二,產品缺乏創新。目前,銀行柜面上銷售的多為投資分紅類產品,各公司在開發新產品時,不是立足于市場導向和客戶需求,而是把目光盯在了同業公司的產品上,在一些“細枝末節”上稍作修改,重新包裝,即推出新款,導致產品設計、保險責任、投保方式等方面趨同,種類單一,缺乏特色,難以滿足客戶的多方面需求。
第三,營銷意識淡薄。由于我國銀保市場剛剛起步,有待于在發展中不斷成熟和完善,在銀保渠道的開辟上,應該從基礎工作入手,著眼于提升銀行保險隊伍素質、管理素質和服務水平,對已有的渠道和網點重點搞好維護,防止流失。而現在多數保險公司只注重短期行為,對銀行各層次均采取公關的方式,靠走關系、付回扣、請吃送等辦法,與銀行開展溝通、交流,市場占有得快,流失得快,致使業務大起大落,忽高忽低,缺乏發展后勁。
第四,同業競爭無序。銀行的信譽、網點、客戶資源優勢以及廣闊的發展前景,使多數公司在競爭壓力面前,只看重短期利益,不惜犧牲利潤,增加成本,依靠盲目提高基本保險金額、抬高手續費等方式,與同業展開無序競爭。有的公司甚至在產品和服務上,在同業公司之間歪曲事實,互相詆毀,不擇手段。這樣做的結果,不僅讓銀行輕易地賺取了中間收入,更為嚴重的是增加了成本,降低了效益,加大了投資回報壓力,給保險業的長遠發展埋下了隱患。
2我國銀行保險發展的對策建議
第一,創新經營模式,強化合作意識。目前我國的法律尚不允許銀行和保險資本的相互滲透,銀行保險的經營模式基本上屬于銷售聯盟的形式,銀行和保險公司的合作只能停留在操作層面,無法進入資本層面,相信隨著法律環境的逐漸寬松,隨著金融體化的加強和宏觀環境的改善,銀行和保險公司的合作將進一步向縱深發展,銀行保險的經營方式將不斷創新,比如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通過其在香港的保險子公司迂回進入國內保險市場。更進一步的合作是銀行和保險公司的相互兼并和收購或是銀行組建自己的保險公司。
第二,創新產品體系,樹立品牌意識。目前各保險公司在產品開發上缺乏后勁,研發能力不足已成為共性,各公司應立足于市場導向和客戶需求,提高研發能力,與銀行精誠合作,不斷創新,積極開發新產品,創品牌。首先,應培養建立一支高素質的產品研發隊伍,能準確把握市場信息,進行科學的市場預測,及時了解客戶需求的變化,并結合銀行的業務,進行產品創新,提升產品內在的吸引力和競爭力,突出以貼近消費者日常生活需求的、更具人文關懷的、更能體現自身品牌特色的服務。如國外常見的信用卡透支保險、個人消費貸款還款保險、目標存款保險、以及投保火險贈送壽險等,都是適合于銀行銷售的新險品。比如可以考慮將住房信貸保證保險與家庭財產保險、房屋保險、家庭責任保險等捆綁式銷售給客戶;在汽車分期付款保證保險中,將機動車輛保險和第三者責任險一同向客戶推介。其次,加強與銀行的信息交流,充分利用銀行的信息優勢,根據銀行詳細的客戶資料,拓寬銀保合作的范圍,增加產品品種,實現產品的多樣化,以滿足客戶的多方面需求。像長期儲蓄型壽險、退休金計劃、養老金和保險基金管理等都是銀行保險雙方在未來很有潛力的合作點;
第三,創新營銷方式,強化服務競爭意識。這首先要加大各種推介活動的投入,重視廣告媒體的助推力,重視視覺傳媒的滲透力,樹立全新的營銷理念,同時要調動銀行的營銷積極性,做好柜臺銷售;其次,在積極做好產品營銷的前提下,還應該給客戶提供更多更好的有特色的額外服務。在金融服務一體化加深以后,服務競爭的重要性將日益凸現出來。國外保險公司在擁有了銀行的強大網絡支持以后,早已擺脫價格手段的初級競爭了。很多國家的壽險保單都附加了很多的額外服務。如日本生命保險公司和第一生命保險公司已擁有ATM和CD系統網絡(ATM指現金自動借款提款機,CD為現金提款機),并發行壽險磁卡,與銀行提款卡一樣,憑卡即可提取現金,并可查詢保單的可貸金額及紅利累積余額,自動辦理保單貸款,壽險磁卡還可用來購物消費。再比如,國外很多保險公司的客戶都能得到額外的救助服務,被保險人(持有急救卡)在遇到意外事故需要緊急救助的時候,可以得到最快的救助服務。因此在未來能否保持良好的服務是能否贏得市場的關鍵因素。
[關鍵詞] 銀保合作 發展 監管
一、我國銀行保險業務發展現狀及存在問題
1. 我國銀行保險業務發展現狀
20世紀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銀行保險表現在行業業務中,且業務量不大,合作是零星和局部的。20世紀90年代末銀行保險進入起步階段,國內所有保險公司基本上都與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建立了銷售保險合同關系,這一階段銀行和保險公司停留在松散的委托關系上。2001年到2005年迅猛發展階段,銀保合作向戰略方向發展。但是2004年因為手續費和業務推動費越來越高使銀保合作出現低潮。2005年至今從低潮轉入快速發展階段,經過保險公司對銀行保險業務的調整,使銀行保險業務的保費收入成為保險公司核心渠道之一,兩者實現了雙贏。
2. 我國銀行保險業務發展存在的問題
(1)銀保合作松散
國內銀行和保險公司的合作水平普遍較低,銀保合作方式還主要是銷售協議形式。而市場激烈競爭的結果是現在銀行與保險公司采取的都是“多對多”的松散合作模式,這種合作模式導致雙方都處在合作伙伴過多、變化太快的狀態。銀行更多地根據手續費來選擇合作伙伴,很多銀行沒有未來戰略發展的目標,僅僅把銀行保險作為一種是否有利可圖的交易,或新合作者提供更有競爭力的合作方案,銀行就轉而與其他保險公司合作。
(2)銀保產品結構單一
國內保險公司大多選擇現有的保險產品委托銀行銷售,而較少專門針對銀行客戶特點設計開發真正的銀行保險產品。這些產品形式單一,絕大部分為簡易分紅型人身保險產品,特別是一些年金型的人壽產品,由于其預定利率與儲蓄直接相關,引起客戶在保險產品中進行比較,結果導致銀行主營業務與保險業務的直接沖突。
(3)銀行合作意愿不突出
國外銀行保險是以銀行為主導,銀行因為市場競爭壓力而主動參與到銀行保險中,是處于“主動”的地位;而國內的銀保合作,銀行處于“被動”地位。盡管由于近年來銀行利率的持續走低導致銀行希望通過銀行保險的費增加自己的中間業務收入,但是規模較小的手續費收入以及對保費擠占儲蓄的擔心,使得銀行對銀行保險業務并沒有很大的熱情。
(4)銀行中廣泛存在著尋租問題
目前各家保險公司推出的銀行保險產品沒有顯著的差異,各保險公司自身的品牌影響力差別也不大,造成銀行各級掌握網點資源分配權的人員可以無風險地選擇任何保險公司的產品銷售,輕松完成保險費收入的指標。保險公司必須拿出相當的費用額度或潛在費用的優惠條件來滿足這種無風險的尋租。
二、制約銀行保險業務發展的原因分析
從本文的第一部分可以看出,我國銀行保險業務發展過程中存在很多問題。那問題背后深層次的原因是什么呢?只有找出病因,我們才能對癥下藥。
1.銀行和保險公司對銀行保險的重視程度不夠
很多經營主體對銀行保險的認識仍然停留在“銀行保險就是銀行銷售保險”的水平上,沒有從廣義上對銀行保險的內涵準確把握,沒有從共同合作開發和提供高層次的復合型的高附加值金融產品和服務的高度認識銀行保險。即使部分保險公司重視銀行保險業務,也僅僅是出于“向銀行保險要規模”的目的來相對重視的。
2.銀行保險業的客體即金融產品消費者對銀行保險業的認識滯后
在我國保險業發展期比較短,保險還沒有廣泛成為消費者進行風險管理的習慣性選擇,因而在消費者當中保險意識薄弱是一個普遍問題。在我國目前發展銀行保險,主要是發展銀行銷售保險產品,但是在消費者保險意識不強的條件下,保險產品對消費者還缺乏吸引力。銀行銷售保險產品,雖然從理論上講可以利用銀行的品牌形象促進產品的銷售,但在我國消費者對于通過銀行購買保險產品這種新的金融服務形式認識仍然不足。
3.技術基礎設施發展落后
銀行保險的發展作為一項具有融合性質的金融創新,本身對技術基礎設施有比較高的要求,如果沒有高效網絡和技術平臺作為支持,那么銀行保險業務可能面臨低效率和高出錯率的問題,會影響到銀行保險業在消費者心目中的印象,影響到銀行保險業的擴張。目前我國銀行業和保險業的網絡設施建設和數據庫管理能力相對較弱,不能提供銀行網點的保單自動查詢、保單更改和保單自動貸款等服務項目,無法實現銀保聯網和實時管理的現代化,使得銀行保險業的便捷性大打折扣。
三、 銀行保險業務發展對策思考及監管建議
面對銀行保險業務發展中存在上述制約因素,銀行和保險公司只有從轉變觀念,開拓創新,強化營銷,控制風險,創新產品服務,完善激勵機制和客戶關系管理等多方面入手,才能加快產險業銀行保險業務的健康發展。具體建議如下:
1.深化銀行和保險公司合作
從國外的發展經驗來看,股權融合是我國銀保合作的現實選擇。事實上,銀行保險在國外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它順利實現了從產品合作、渠道合作向資本合作的轉變。在這種一體化程度較高的模式下,銀行和保險公司合作的穩定性和長期性得到加強。通過合作雙方的競爭力得以增強,未來的盈利基礎更為牢固,盈利預期和利潤機制更加明確,大大減少了雙方的博弈成本,更利于實現雙贏和長遠發展。其形式可以是參股保險公司,控制保險公司或者直接設立銀行保險公司等等。只有通過股權融合才能使銀行和保險公司根本利益一致。也只有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銀行和保險公司才能長遠發展,才能共享客戶資源,共同參與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實現電子網絡的一體化。
2.豐富銀行保險產品的品種
在目前的銀保合作中,保險公司設計保險產品,銀行負責銷售,并沒有考慮到銀行客戶的需求。銀行與保險公司應該加強溝通與合作,研究銀行客戶的需求,根據銀行各個銷售渠道的特點,開發出適合各類客戶需求以及各類銷售渠道銷售的銀行保險產品。通常購買銀行保險產品的客戶具有如下特點:以儲蓄投資為主要目的,風險厭惡型,信任銀行,年齡偏大。考慮到客戶去銀行的目的是購買低風險的銀行相關產品,銀行保險產品應該定位于面向普通客戶的在資產保值增值基礎上提供保障的銀行相關增值產品。
3.拓寬銀行保險的營銷渠道
銀行應該努力開辟新的保險銷售渠道,順應客戶需求多元化趨勢,實施多元化分銷策略,將銀行保險傳統的網點柜面的銷售渠道拓展到理財中心、電話銀行等分銷渠道。一些具有投資理財功能的銀行保險產品,如投資連接產品等,可納入銀行理財體系,擴種銀行的理財產品險,與存款、基金、貸款等其他金融產品一起,整合包裝成產品組合,通過理財中心推介給中高端客戶,滿足其保障和投資的雙重需求。還有,隨著消費者行為的變化、技術的革新以及法律規定的突破,使得新的銷售模式被創新開發出來。如職業人模式、專家顧問模式、薪金人模式、銀行柜臺人員模式、新建或并購公司或經紀人公司模式、直接購買模式、互聯網模式、網絡經紀人模式等。
4.提高銀行保險的運行效率
銀行和保險公司應該加大對信息技術的投入,加強在信息技術領域的合作,加快電子化建設的步伐,充分運用網絡技術,廣泛地使用銀保溝通系統和自動核保系統,在有效防范風險的基礎上盡快實現聯網操作,加快業務的處理速度,為銀行保險的深層次合作奠定技術支持和保障。銀行與保險公司實現網絡互通,可以實現保險公司和銀行電子商務系統的鏈接,使雙方客戶能直接從網上獲得包括銀行、保險及證券在內的全方位個人理財服務;可以加強保險公司內部自動核保系統、投保信息管理系統、結算體統與銀行的合作,開發出適合銀行保險需要的業務處理系統,從而為客戶提供方便的購買支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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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伴隨國家對發展農村經濟的重視程度逐漸加大,其經歷過一段起點低、速度快、成效大的發展歷程。當下我國的農村金融機構體系主要由農村商業性金融機構、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和其他金融組織形式等部分組成,農商行是農村金融體系中重要組成部分。要想發展農村經濟,支持區域發展,在新農村建設、扶助區域中小企業發展、區域商業商貿等方面要加大力度,而農商行就為此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在當前市場經濟環境下,雖然已經看到農村商業銀行的整體發展成效,然而我國農村商業銀行還存在很多問題,發展狀況不平衡、經營中也面臨諸多風險和其他外部不確定因素,所以研究農商行的發展模式及成長性影響因素,對保持農商行的積極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二、農商行發展模式
1.維持本土經營模式。本土經營模式可以描述為,在農村商業銀行的注冊地借助本地資源堅持開展經營活動是指農村商業銀行堅持在注冊地所在縣(市)域開展經營活動,依托本地資源,結合轄內經濟發展特點及客戶需求,開發適合本地城鄉經濟不同層次需求的金融產品,全力打造“接地氣”的銀行。這種模式的好處在于農商行可以在尚未飽和、還具有很大發展潛力的本地市場充分發揮自身熟悉的地緣、人脈、口碑等等優勢,同時在充分調研市場的基礎上,深挖客戶需求,優化整合資源,得以在擴大資產規模的同時控制經營風險,最終實現地方的經濟發展與自身的體量擴張達到共同發展的雙贏狀態。
2.設立異地分支機構。銀監會頒布的《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行政許可實施辦法》逐漸放寬對農村商業銀行跨地域經營的監管限制,在制度上打開了農商行設立異地支行的大門。這種模式的好處在于降低了農商行的經營風險,使農商行實現了服務區域多樣化和地域客戶所屬行業的多元化,并能根據當地經濟特點推出特色產品吸引更多優質客戶。
3.直接參股模式。直接參股模式可以描述為,農商行直接向異地農村金融銀行機構投入資金,通過參股的方式輸出管理,與被投資農村金融銀行機構以股權合作為基礎逐步平穩開展有序經營工作,實現了跨地區經營。這種模式的好處在于農商行可以借助被參股、控股機構在當地成熟的各項資源迅速融入當地金融市場,擴大業務輻射范圍,并能較短時間內打開品牌知名度。然而這種模式更適合具有較強資本實力和資本補充能力即大而強的農商行,從而實現長期持續的股權合作模式。
4.兼并重組模式。新設合并模式是我國目前農村商業銀行兼并重組模式的主要實踐手段,該過程中注銷原有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法人資格,申請共同組建一家新的農村商業銀行,同時被注銷機構的股東(社員)所持股份按照清產核資確定的各方凈資產,比照合并后新設農村商業銀行股金每股凈資產的一定折算率轉換為新設銀行的股份從而成為新銀行的股東。好處是通過兼并重組,原有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尤其是資質相對較差達不到銀監會組建農商行的機構,可以迅速實現在整合區域內的跨越式發展,做大做強。
5.發起設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模式。設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可以有效拓展異地農村金融機構市場,并且借助銀監會和政府的地方性支持力度較大,較之設立村鎮銀行跟容易實現。相對于直接設立異地分支機構來說,發起設立村鎮銀行比較容易,因為有銀監會和各地政府的政策支持。對于農商行來說,發起設立村鎮銀行可為將來發展為控股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金融控股集團積累經驗。然而村鎮銀行的設立是一個新的考驗,農商行需要考慮設計有利于日常管理的股權結構。
三、農商行成長性影響因素
1.政府宏觀政策。由農村信用社改革而來的農村商業銀行,與政府及政策導向息息相關,最初的定位就是服務“三農”。所以在農商行發展的過程中,政府起著重要的作用。然而隨著農商行的改制,農商行也加入到市場競爭中,自然有任務和利益之間的矛盾,同時,政府的過度干預和過度的優惠政策對農商行造成的依賴性會讓其失去獨立性,進而失去其自有的成長動力,制約其發展。
2.資本因素。農村商業銀行是特殊的金融組織這一實質決定了對農商行資本約束的必要。資本約束的核心是資本充足率的監管,同時銀行的風險管理能力也決定了銀行的資本規模和質量,風險貫穿銀行的資本及其經營和成長。所以為了確保農商行持續健康穩定的成長,要有必要的風險管理和資本約束。
3.金融創新。商業銀行在自身領域內通過重組創新變革經營涉及的各種要素,做出包括調整、變革、發展、創造和引進在內的一系列金融活動,為使自身利潤最大化即金融創新。金融創新能夠幫助提高農商行的市場競爭力,可以開拓新的市場和業務范圍,其次,通過創新的金融產品幫助農商行有效的規避和分散風險,從而增加其?營的安全性。因此,金融創新對于推動農商行成長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4.管理能力和人力資源。管理能力是企業成長保持長青的基石。管理能力與其他推動農商行成長的資源相互關聯,只有整合在一起才能發揮更大的效用,幫助農商行提高市場效率和發揮優勢。而人才是每個企業的核心,人力資源管理讓人力資本得到更好的配置,讓組成的每一位員工都能得到自我發展從而帶動銀行發展,為農商行提高競爭力。管理能力和人力資源管理都是企業內部資源,這具有獨特性,不可復制性,同時具有可持續發展性,能為農商行的成長發展提供不斷地推動力。
四、對策建議
1.明確市場定位,爭取政策支持。農商行的核心優勢在于“三農”,應始終堅持為“三農”服務,從而構建自身核心競爭力。農商行在明確市場定位時要重新定義“三農”:從支持傳統農業到支持農業創業及現代農業;從支持農民到支持中小企業、大農戶甚至大型農業企業;從支持傳統農村到支持新農村建設等。同時農商行要積極爭取包括財政補貼、減免稅、監管優惠政策、獲得政策獎勵等在內的政府支持,從而提高自身資金配置效率,促進成長,更好發揮功能。
2.強化全面風險管理。強化全面風險管理,需要做到:建立風險管理治理結構,成立風險管理組織或風險管理委員會,并建立獨立的風險評價、監督及決策機構;建立健全風險管理制度,農商行可以先熟悉各個部門的業務從而制定風險管理的方案,并建立風險考核制度;建立風險評價體系,提高風險衡量、管理技術,農商行可以建立風險信息數據庫,同時加強與銀監部門的溝通,并且提高風險管理的技術水平;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建立銀行風險文化,農商行要將風險防范意識凝聚成每一位員工的價值觀,深入到每一個業務細節中;加強風險管理專業人才的培養。
3.加強金融創新。從農商行的現實情況來看需要加強金融創新:金融產品的創新,農商行要通過對市場的詳細調研分析,研發推廣更適合市場和客戶需求的金融新產品,比如多功能的銀行卡等;金融服務創新,服務以客戶為中心,探索更新的服務方法,從而提高客戶滿意度,如設施的升級等;經營理念創新,農商行要立足商業本質,解放傳統思想,重點支持農業產業化、農村城鎮化、農業集權化等方向;建立長效創新機制,要不斷地探索新的創新模式,讓創新成為一種常態,并且堅持以人為本的創新體制,從而推動農商行的不斷成長。
4.完善管理機制,建設員工隊伍。改制后的農村商業銀行必須建立符合現代商業要求的經營管理機制,加強內部控制,提高管理經營效率,需要依照農商行自身特點和風險管理要求,建立全面的管理機制并不斷完善;在管理過程中,要職責分明,規范操作,同時保證管理的透明度;制定管理評價系統,對管理結果反饋并總結修正。同時農商行應堅持以人為本,引智引才,提高員工素質,強調后備干部儲備,加強員工內部輪崗制,推行全員的績效考核,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并對員工實行分級培訓的制度,從而加強員工隊伍的建設,推進銀行發展。
[關鍵詞]村鎮銀行 西部地區 金融服務
[中圖分類號]F832.3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5349(2011)10-0143-01
引言
為了解決我國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覆蓋率低、金融供給不足、競爭不充分等問題,自2006年12月以來,中國銀監會相繼出臺了一系列鼓勵政策,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積極支持和引導境內外銀行資本、產業資本和民間資本到農村地區投資、收購、新設包括村鎮銀行在內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作為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主力軍,村鎮銀行在服務西部地區“三農”的過程中理應發揮重要作用,本文提出了如下的調研結果及建議。
一、西部地區村鎮銀行發展狀況、問題及原因
(一)股權結構制約
2007年銀監會的《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中要求,村鎮銀行的發起金融機構必須是法人金融機構,資本充足率達到8%以上。由于農業貸款單位貸款成本高、回報率低、風險相對較高等原因,大型商業銀行對西部地區參股成立村鎮銀行普遍缺乏動力;本土的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近年來加大擴張力度,資本充足率等各項指標極少能達到《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要求,也缺乏參股一家與自己競爭的村鎮銀行意愿。
(二)服務經營定位不明確
目前已經開業的村鎮銀行,相當一部分都設在經濟比較發達、金融服務并不貧乏的縣域和大城市郊區;相反,在最需要村鎮銀行的鄉鎮和農村,尤其是經濟相對比較落后地區的鄉鎮和農村設立村鎮銀行很少。市場定位上,絕大多數村鎮銀行都以所在縣域的企業客戶為主,很少主動下鄉,那些真正急需貸款的農戶實際上很難獲得貸款。客戶的選擇上存在“放大放小、嫌貧愛富”的現象,逐利動機是導致“村鎮銀行不村鎮”的最主要原因。
(三)公信力與吸儲能力弱
村鎮銀行屬于新生事物,品牌和聲譽相對較弱,服務網點少業務辦理不方便,再加上民眾對村鎮銀行及相關政策缺乏了解,增長存款幾乎為零,多數人仍然愿意將錢存在國有銀行和農信社。
(四)支付結算網絡不暢
目前人民銀行還未允許村鎮銀行以直接參與者身份加入支付系統,只能采取方式,多通過手工票據傳遞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客戶的資金匯劃速度。多數村鎮銀行沒有加入央行大小額支付系統和支票影像交換系統,也沒有加入銀聯,不能發行銀行卡,無法印制票據,不能實現銀行間的直接匯兌,致使其不具備現代銀行結算功能。
(五)經營缺乏政策支持
村鎮銀行得到的政策扶持不及農信社。中西部信用社暫免征收所得稅,其他地區減半征收,營業稅3%;而多數村鎮銀行執行所得稅25%,營業稅5%的稅率標準。與其他銀行機構的存貸款業務結構相比,村鎮銀行往往筆數多、額度小、服務半徑大,服務成本偏高,進一步陷入高成本的經營狀況。
二、促進村鎮銀行發展建議
(一)采取激勵有效、風險可控、協調配套的扶持措施
一是財稅政策支持,村鎮銀行可比照農信社享受免征所得稅和減免營業稅的優惠政策;二是建立涉農貸款補貼制度,鼓勵加大對“三農”的投入,滿足農村多層次金融需求。
(二)探索在西部地區開展利率市場化改革
允許村鎮銀行根據不同客戶對象靈活浮動利率,保證為“三農”領域提供信貸服務的整體可持續;實行差別存款準備金政策,對村鎮銀行在場域內吸收的存款,比照農信社繳納存款準備金;同時對村鎮銀行給予支農再貸款支持,增強其支農資金實力。
(三)放寬村鎮銀行發起人必須為銀行的限制條件
允許資本雄厚、財務狀況良好的資產管理公司、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中外非銀行金融機構作為發起人,真正吸引各類資本。
(四)完善支付平臺系統
核準村鎮銀行的行名、行號,批準村鎮銀行印刷支票,允許村鎮銀行參加同城票據清算和大、小額支付系統,允許村鎮銀行開立對公結算賬戶,同意村鎮銀行其發起銀行的借記卡,暢通支付網絡,提高匯劃速度。
綜上所述,由于村鎮銀行處于初創階段,不可避免地面臨一些經營運行和發展的問題,這些問題主要表現為發展的環境問題,涉及政府及有關政策。地方政府和金融政策制定部門應加強對村鎮銀行的資金支持并綜合運用財稅杠桿和貨幣政策工具,發揮存款準備金率、支農再貸款、利率等貨幣政策工具的作用,定向實行稅收減免和費用補貼,引導村鎮銀行延伸和發展針對農戶的金融服務,同時推動和支持擔保機構介入,加強對涉農小微企業和“三農”貸款的擔保,因地制宜創新擔保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分散村鎮銀行的信貸風險。
【參考文獻】
關鍵詞:商業銀行 中間業務 對策建議
商業銀行的業務按照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劃分,可分為負債業務、資產業務和中間業務。所謂中間業務,是指商業銀行不需動用自己的資金,依托業務、技術、機構、信譽和人才等優勢,以中間人的身份客戶承辦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項,提供各種金融服務并據以收取手續費的業務。由于中間業務具有成本低、風險小、收入穩定等特點,成為商業銀行未來競爭的焦點。特別是隨著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推進,外資銀行的陸續登陸、企業融資方式的調整、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和國家金融宏觀調控的要求及銀行自身經營的需要,大力拓展中間業務是我國商業銀行發展的必由之路。
一、我國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發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我國商業銀行長期以來形成以存貸款利差收入為主的收入結構,對中間業務的發展不甚重視。但隨著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和經濟發展對金融需求的推動,國內各商業銀行逐步認識到加快發展中間業務的重要意義,開始積極拓展中間業務領域。使中間業務的品種、規模和收入都得到了一定的發展。目前,國內商業銀行中間業務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在10%左右,中間業務收入的年增長率約為30%,中間業務對商業銀行功能和收益的貢獻度在逐步提高。但與西方發達國家銀行的中間業務相比,無論在規模上還是質量上都有較大的差距。
(一)品種少,層次低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由于受分業經營所限,只能從事傳統商業銀行業務,其業務主要集中在代收代付、結算、結售匯等籌資功能強、操作相對簡單的勞務型業務上。很少能利用其信息、技術、人才等優勢從事諸如代客理財、為企業并購或資產重組提供項目融資等高層次的智力型業務。
(二)規模小、盈利能力差
據統計資料顯示,美國銀行業中間業務收入占其總收入的比重1980年就達到了22%,1996年上升到了39%;2006年,該比重平均達到50%左右,一些大銀行如花旗銀行竟高達80%以上。而我國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收入占銀行全部經營收入的平均比率為10%左右,中間業務收入水平明顯偏低,盈利能力不強。
(三)科技服務手段相對滯后,精通中間業務的人才匱乏
西方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科技服務手段程度很高,銀行正逐漸從傳統的實體經營發展模式向虛擬的網絡經營發展模式轉變。而我國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技術服務手段盡管也建立了電子聯行、電子清算中心等支付結算系統,但系統覆蓋面有限,速度也有待提高;支付系統尚未聯網,客戶服務系統滯后。中間業務需要大批懂業務、會管理、善營銷的復合型人才,而我國商業銀行在此方面人才儲備不足。
(四)市場競爭尚處于無序狀態
我國商業銀行的現代企業制度和金融業的法律、法規體系還不完善,所以中間業務市場競爭自律性與監管性不強,中間業務市場競爭秩序較為混亂,比如把中間業務當作吸收和穩定存款的手段而非一種相對獨立的創利途徑,從而競相壓價,個別地方甚至出現銀行為爭奪中間業務辦理權而為客戶倒貼費用等異常現象。
二、制約我國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發展的主要因素
(一)外部環境不成熟
分業經營管理制度的局限,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中間業務的服務領域。如與保險、證券業相關的代客理財及金融創新工具等收益較高的新興中間業務產品研發范圍有限。商業銀行只能經營傳統銀行業務,因此難以設計開發出跨領域、綜合性、多方位的中間業務產品,難以提高業務的集約水平和檔次。因此與外資銀行品種繁多的中間業務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二)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健全
盡管《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暫行規定》的出臺填補了我國商業銀行關于中間業務管理的一項空白,但相關的法律、法規還不健全,監管機制還不完善。此外,還存在信用機制不健全等問題。
(三)思想認識不到位,經營理念存在偏差
由于長期受計劃經濟體制和傳統信貸管理體制的影響,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大多數商業銀行把中間業務作為拓展銀行傳統業務的輔助手段,在人、財、物上投入少,起步慢。制約了中間業務的發展。經營理念上對金融創新、發展中間業務的思想認識不明確,市場定位存在偏差,往往把主要創利點放在資產負債業務上,把中間業務作為附加業務,置于次要地位。
(四)同業惡性競爭,市場培育不夠
商業銀行惡性競爭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中間業務的健康發展。銀行間競爭目標的趨同性,在當前市場環境下,導致的后果之一便是中間業務少收費和不收費。巨大成本投入而產生低收益的現象,使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盈利性不強,這種情況反過來又使各商業銀行缺乏進一步開發和完善中間業務創新的源動力,從而進入了一個惡性循環當中。由于銀行對中間業務的宣傳力度不夠,影響了社會公眾對銀行中間業務的了解程度,再加上中間業務被當作可口的“免費餐”的不正常市場消費現象,抑制了中間業務市場的正常快速發展。
(五)硬件和軟件建設水平有待提高
中間業務的發展必須依托強大的電子化網絡和資金清算系統。商業銀行在這方面的投入仍顯不足。由于員工遠離信托業、證券業。缺乏從事投資銀行業務、財務顧問的專業經驗,衍生金融工具業務的人才則更加缺乏。人才培養機制還不完善,
三、商業銀行加快發展中間業務對策建議
(一)轉變經營觀念,調整經營戰略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仍然把存貸款作為最重要的業務來發展。各種資源優先配置在存貸款業務領域。今后,隨著國內金融生態環境的不斷發展,必須對中間業務給予高度重視,把發展中間業務提升到保證銀行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高度來看待,在財務和人力資源上予以大力扶持,使中間業務成為商業銀行提高盈利水平、改善客戶結構、增強銀行核心競爭能力的重要手段。處理好資產負債業務與中間業務的關系,使三者的發展相得益彰。形成良性循環。
(二)加大新產品研發力度。分步發展中間業務
發展中間業務,要結合我國市場經濟發展水平和各商業銀行的實際情況,緊跟經營形勢變化。挖掘市場需求。適時開發業務新品種,擴大中間業務領域,增加收入來源。但考慮到我國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短期內不可能達到西方發達銀行的水平,因此必須明確發展方向,分步進行。首先,應大力發展無風險或低風險的中間業務,如匯兌結算、業務、銀行卡業務等。在研發中間業務產品時,要以客戶為中心、市場為導向,實行差異化競爭戰略,充分挖掘市場潛在需求,細分客戶群體,樹立自己的品牌。其次,可為企業和居民個人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投資理財服務,積極參與企業收購、兼并、資產重組策劃及項
目融資、信息咨詢、基金托管等。再次,隨著金融市場的發展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發展信用性、融資性等帶有一定潛在風險的中間業務,積極培育特色產品,同時控制好風險。
(三)規范同業競爭,加強行業自律
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競爭應摒棄“價格戰”這一粗放的經營方式,樹立以產品取勝、以服務取勝的經營理念。對于資源共享過程中產生的利益沖突,以最有利于未來發展的原則去協調,實現雙贏。《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暫行規定》對最敏感的收費標準問題未做出明確規定。建議充分發揮銀行同業協會的作用。明確收費管理權屬,堅持統一管理,有限浮動的指導原則。在對市場、客戶、風險、成本等因素綜合研究的基礎上制定統一的中間業務基本收費標準,允許商業銀行根據上述因素有限浮動,既防止惡性競爭,又能體現中間業務成本、風險、收益的相互關系。從而促進商業銀行中間業務市場的健康發展。
(四)加大有償服務觀念宣傳力度
雖然從銀行卡的年費開始,普通居民對銀行產品及收費的接受程度日益提高,但商業銀行的收費工作仍面臨較大的困難。商業銀行應加大有償服務宣傳力度,逐步培養社會群體對中間業務收費的認知度。培養收費觀念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其中既需要銀行業通過不斷提高服務能力,提高客戶的滿意度、忠誠度來實現,同時銀行自身也要改變回報客戶綜合貢獻的方式,以增值的服務而不是通過減免費用的方式贏得客戶。
(五)加大技術投入,注重中間業務人才的培養
中間業務的競爭,說到底是技術裝備和人才的競爭。商業銀行應加大技術投入,力求建立起先進的電子化網絡和資金清算系統。在人才培養方面,可通過國內培訓與國外培訓相結合、理論研修與實務培訓相結合、國內培養與國外引進相結合等方式,加強對中間業務從業人員的培養,特別是對從事比較復雜的中間業務開發和交易的高級人才的培養,以適應中間業務發展的需要。
【關鍵詞】村鎮銀行 經營發展 問題與建議
1.村鎮銀行成立背景及優勢
長期以來,農業發展一直面臨著有效投入不足、農村金融市場體系改革滯后等一系列問題,嚴重制約著農村地區經濟發展,國家扶持“三農”政策也得不到有效落實。以忻州地區為例,當前,除農業銀行外,各大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的金融網點主要集中在市區,農村金融網點覆蓋率低,基礎設施建設不足;農戶貸款方面現階段只有農信社和郵儲銀行在經營,而郵儲銀行貸款又很少,與農民的需求相比有較大差距。這不僅導致全社會直接用于“三農”的金融資金份額占比小,甚至出現農村資金外流,用于城市工商業發展的不正常現象。因此,發展村鎮銀行是大勢所趨。
2006年12月,國家出臺了《關于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更好地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調整和放寬了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門檻。2007年1月的《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為村鎮銀行進入農村金融市場提供了制度保障。截至2009年上半年,全國已先后設立了100家村鎮銀行,實收資本超過40億元,存款余額130多億元,貸款余額超過90億元,累計發放農戶貸款50多億元,累計發放中小企業貸款70多億元,多數村鎮銀行已經實現盈利分紅。在這種形勢下,陽泉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作為發起人,與各股東融資共計5千萬元人民幣作為注冊資本,在忻州市成立了山西匯民村鎮銀行,位于原平市,是該轄區唯一一家坐落在市區內的村鎮銀行。
村鎮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相比,有其自身優勢:一是擁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屬于一級法人機構,決策鏈短,程序簡潔,在貸款審核、發放方面具有一定的優勢。二是發起條件較寬松,根據《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在縣(市)設立村鎮銀行,注冊資本不得低于300萬元,在鄉(鎮)設立村鎮銀行,注冊資本不得低于100萬元,相對于商業銀行最低要求的“設立農村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五千萬元”,村鎮銀行設立的條件顯然更為寬松。三是沒有不良背景,村鎮銀行一般由優質的商業銀行發起,產權明晰,無歷史債務和遺留問題,運作靈活輕巧。
2.村鎮銀行經營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2.1吸收公眾存款困難,資金來源渠道單一
第一,村鎮銀行作為新生事物,由于成立時間短、宣傳力度不夠等原因,社會公眾對其缺乏了解和認可,認為將存款放在村鎮銀行有風險,不如其他銀行安全,造成吸收社會公眾存款困難。第二,村鎮銀行經營規模小、網點少、人員及經費有限,同時缺乏現代化金融服務手段,對儲戶的吸引力較小。第三,村鎮銀行面對的客戶主要是鄉鎮小企業和農戶,這些單位和個人本身收入水平不高,閑置資金較少,客觀上制約了存款的增長。另外,由于目前村鎮銀行還不能直接進入銀行間市場進行資金拆借,向其他銀行進行場外拆借的成本又相對過高,因此,目前村鎮銀行資金來源主要依賴股東企業的存款,社會公眾存款短缺現象相對嚴重,制約了村鎮銀行的發展及其對農村地區的支持力度。
2.2農村地區固有特性造成村鎮銀行經營風險增大
第一,農村生產經營存在高風險,農業歷來屬于弱質產業,基礎設施落后,技術水平低,受自然條件和市場供求影響大,許多不確定的因素都會直接影響貸款的歸還。第二,由于國家法律制度的約束,農村的土地和房屋不能作為抵押品,農戶普遍缺乏有效的擔保和抵押物品,單純的信用貸款將使得客戶違約后的強制執行沒有保障。第三,涉農金融機構的農戶信用資料不健全,缺乏科學統一的信用登記評定標準等。這些因素造成村鎮銀行對農戶貸款的回收風險增大,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村鎮銀行的經營發展。
2.3產品和服務創新不足,功能不完善
第一,金融產品較單一,村鎮銀行目前開辦了存、貸款和結算三大類業務,受網絡系統建設影響,如匯民村鎮銀行辦理的結算業務量較小,中間業務諸如代銷基金、債券,理財產品銷售,保險等暫時沒有開展。第二,在貸款風險識別上,由于缺乏有效的擔保和抵押物品,村鎮銀行“篩掉”了許多有迫切貸款需求的農民。第三,擔保和抵押手段創新不足,不能有效解決農民缺乏有效擔保和抵押物的現狀,從而不能滿足農民的融資需要。
2.4政策支持不足,稅負較重
第一,政府雖然出臺了一些針對存在銀行的扶植政策,如提供一次性開辦費和風險補助金、免收注冊登記費等,但沒有得到有效落實。第二,村鎮銀行的稅收負擔與信用社相比較重,如匯民村鎮銀行營業稅稅率為5%,所得稅稅率為25%,而農村信用社營業稅為3%,所得稅稅率為17%。第三,由于村鎮銀行成立時間較短,一些指標如發放農戶貸款的占比等,沒有達到人民銀行發放支農再貸款的要求,因此農村信用社享受的支農再貸款、貼息貸款等優惠政策,村鎮銀行并沒有途徑獲得。政策支持力度不大及稅負和優惠政策的不一致,使得村鎮銀行的利潤空間受到擠壓,嚴重缺少競爭優勢。
2.5人才儲備不足,專業能力較弱
受村鎮銀行成立時間短和自身特點的制約,在現有條件下,并沒有吸引大批優秀的人才加入。以千山金泉村鎮銀行為例,包括高管和普通員工在內共有員工37人,其中本科學歷2人,有銀行工作經歷的8人,有專業技術職稱的7人,與其他金融機構相比,存在專業不對口、專業能力不強、經驗欠缺等問題,在提供優質服務、開拓客戶資源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
3.村鎮銀行經營發展的對策建議
3.1拓展資金來源渠道
一是利用各種媒體和平臺加強宣傳,人民銀行充分利用在社會公眾的威信,對村鎮銀行進行扶持,引導公眾充分了解并認可村鎮銀行,增強大家在村鎮銀行存款的信心。二是支持村鎮銀行在適當的條件下,根據自身業務發展需要增設分支機構,擴大儲蓄資金來源。三是適當放開“發起人”的制度限制,引導有實力的投資者注入資本。四是明確村鎮銀行的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資格,增加資金補充渠道。
3.2完善監管體系,防范風險
一是人民銀行要指導村鎮銀行建立嚴格規范的貸款準入制度、資產分類制度和資本補充、約束機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和審計制度。二是建立審慎的運營監管制度,考慮到村鎮銀行經營的高風險性和抗風險能力不強的特點,在資本充足率標準、貸款流動標準和流動性比率等方面應采取更為審慎的原則。三是發展農業保險,實現風險分擔,減少村鎮銀行貸款風險。四是建立統一標準的農戶信用等級評定機制。
3.3加強經營創新
一是加大產品創新,實現與其他金融機構的差異化定位,探索具有自身特點的發展道路。二是加強與其他銀行機構的戰略合作,達到資源共享,提高自身的服務范圍和能力。三是采取更為靈活的擔保方式和擔保品,引導農戶開展聯保貸款,有效解決農民融資需要。
3.4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方面人民銀行應在支農再貸款、貼息貸款方面給予支持,允許村鎮銀行在利率定價方面有更大的自。另一方面在村鎮銀行發展初期,財政、稅務部門應在政策上給予優惠,在稅負方面給予一定的減免。
3.5加強人才培養
1.網絡銀行的概念和特點
1.1 網絡銀行的概念
自20世紀60年代起,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的傳統銀行已開始著手電子化服務建設,他們將計算機技術引入客戶服務和公司管理。經過數十年的發展,目前已經業務和管理的電子化管理,建成了全方位的電子化銀行體系。網絡銀行的闡述應從兩個方面進行:一是從機構的角度,指銀行基于互聯網和消費者客戶端開辦業務;另外,從產品和服務的角度來看,傳統銀行或者新興金融企業通過互聯網提供金融服務,不僅包括傳統的銀行服務,也包括互聯網創新帶來新的金融業務。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我們對網絡銀行更多的認識是基于業務的角度,即網上銀行服務。
1.2 網絡銀行的興起原因
筆者認為,網絡銀行的產生并取得發展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1.2.1市場競爭需要企業創新。由于經濟和貿易的迅速發展,銀行和企業客戶,個人客戶,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之間出現大量的、經常性的聯系,這些量大面廣,重復繁瑣的交易操作,繼續采用人工方法使銀行的運營成本高企,運營效率降低,而且容易出錯,從而導致金融交易的失敗。
1.2.2科技的發展。隨著信息化時代的到來,加速了計算機技術,網絡技術的發展和互聯網的普及,同時引發生活和經濟活動方式的變革,這些都給銀行服務的傳統服務帶來了很大的影響。充分利用現代科學技術成果,最大限度地滿足客戶的要求,為客戶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金融服務,并占領市場是銀行的必然選擇。
1.2.3消費者消費習慣的演變。隨著上網用戶數量的大幅增長,通過網購平臺足不出戶購物的宅男宅女使得網絡消費成為了一種重要的消費習慣。甚至總理也以“消費時點”來形容網絡的影響力。
1.3 網絡銀行的基本特點
現在網絡銀行的發展與互聯網、互聯網公司和社交網絡存在眾多聯系。其特點歸納來說有以下幾點:
1.3.1差別化服務。網絡銀行能夠提供互動式的溝通方式,客戶訪問網絡銀行辦理業務時,可以提出具體的業務需求或購買一個具體的金融解決方案,網絡銀行也一直在互動方面進行努力。
1.3.2業務辦理更高效。客戶可以通過互聯網去完成賬戶查詢,資金轉賬,現金存取和其他銀行業務,享受在線銀行優質,快捷,準確,方便的服務,實現了通過電腦、手機等互聯網終端的快捷支付。
1.3.3衍生新的金融產品。網上銀行能夠集中利用其價優勢和互聯網豐富的信息資源,提供企業信用評級,財務信息,投資分析等服務創新,不斷改進,提高附加值信息,加強銀行信息中介職能。
2.網絡銀行的發展現狀
2.1 網絡銀行的業務概況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不斷發展,網絡銀行提供的服務種類、服務深度都在不斷地豐富、提高和完善。大體上,網絡銀行提供的服務一般包括兩大類:一類是傳統業務,這類業務只是把傳統銀行的業務從現實中的柜臺搬到了網上辦理。另一類是完全針對互聯網多媒體能夠實現互動的特性來設計提供的創新金融產品和業務品種。這類業務以客戶為中心、以科技為基礎,真正體現了按照市場的要求“量身定做”的個特色。
截至目前,網絡銀行已經開辦的網上銀行業務多達上百種,下面簡單列舉幾家銀行的網銀業務:
2.1.1北京銀行:查詢賬戶信息、查詢境外交易、查詢網上購物記錄、短信天使服務、收款人名冊管理、繳納水費、供暖費、手機話費、網上基金、網上貴金屬業務、網上國債、電子雜志等。
2.1.2民生銀行:個人金融業務、小區金融業務、小微金融業務、公司金融業務、同業金融業務、直銷銀行業務等等。
2.1.3交通銀行:理財、基金、繳費、黃金、外匯、保險、網上購物等等。
2.2 發達國家的網絡銀行發展現狀
在發達國家,網絡銀行發展迅速。和20世紀后許多新鮮事物一樣,美國是網絡銀行的誕生地。20世紀90年代,在克林頓總統的強力推動下,美國信息高速公路系統的建設和網絡進入普通家庭的普及,為網絡銀行的出現奠定了基礎。1995年10月,美國建立了第一家網絡銀行SFNB,據統計,在1997年5月27日,美國網絡銀行家數僅為26家,到2000年3月14日,這個數量達到了1930家,到2010年底美國的互聯網用戶達到了4200萬。在亞洲,新加坡、日本等國家的網絡銀行也正發展到一個,并仍已相當的速度繼續發展著。
2.3 我國網絡銀行的發展現狀
在互聯網時代,中國擁有著后發優勢,從2013年起,騰訊、阿里巴巴、蘇寧易購申請涉足銀行業務的消息就已經盡人皆知。支付寶、微信也開通了理財服務,高過一般金融機構的收益率在很短的時間內就積累了上億的用戶。
就在2014年7月,銀監會披露了近日已正式批準三家民營銀行的籌建申請的消息。這三家民營銀行分別是由騰訊、百業源公司、立業集團為主發起人設立的深圳前海微眾銀行,由正泰集團、華峰氨綸為主發起人在設立的溫州民商銀行,由華北集團、麥購集團為主發起人設立的天津金城銀行。我們注意到,騰訊成為了這批獲準進入真正意義上的銀行業的互聯網公司,這無疑實現了中國互聯網行業進軍銀行業的夢想。我們相信,接下來會有更多實力雄厚的互聯網公司進入銀行業。一直以來,互聯網公司對用戶體驗的關注以及提供差別化服務的能力都是令其他行業望其項背的。
銀監會表示,上述三家試點銀行將在發展戰略和市場定位等方面各具特色。如深圳前海微眾銀行將辦成以重點服務個人消費者和小微企業為特色的銀行,溫州民商銀行定位于主要為溫州區域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小區居民、縣域三農提供普惠金融服務,而天津金城銀行將重點發展天津地區的對公業務。
3.網絡銀行目前存在的問題
從國外經驗來看,國外購車者中平均60%是靠消費信貸,美國高達80%,而去年中國購車者中僅有約10%的人能貸到款,因此中國汽車市場最嚴重的問題是少了消費信貸的鼎力支撐。
從國外汽車消費信貸市場成功的經驗來看,主要受益于國外成熟的市場:(1)完善的社會信用和法律體系;(2)完整的市場營銷、風險管理和財務分析體系;(3)完善的汽車金融業務監管體系:在政府有限監管下良好的產業自律、行業自律、金融體系自律和市場自律;(4)先進的數理統計理論為基礎的分析辦法和工具。
但分析我國的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目前處于調整發展階段,市場是不成熟和不完善的:第一,個人征信系統不完善。盡管我國已經建立了個人征信系統,但僅僅是個人在銀行的貸款以及信用卡記錄,個人及家庭的收入狀況不透明,個人的現金收入支出、個人的債權債務的情況、個人的社會誠信等沒有系統的信息記錄。同時,目前的征信系統缺乏一整套科學嚴密的個人信用評估程序和相應的評估模型,各家銀行對其使用標準各不相同,而其他金融機構未能使用該系統,個人在其他金融機構發生的貸款記錄也未能體現。因此,銀行在發展汽車消費信貸時會出現惜貸慎貸現象,或者汽車消費信貸質量不穩定等情況,從而制約銀行發展汽車消費信貸緩慢。第二,汽車消費信貸相關法律有待完善。盡管目前我國現行的法律、法令和相關的政策文件,如《汽車金融管理條例》、《個人消費貸款指導方針》、《汽車金融管理辦法》、《汽車貸款管理辦法》,為汽車消費信貸業務的開展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政策框架,使之具備了基本的可操作性,但這些法律法規缺乏相關的配套法律法規,其縝密性和完備性不足,針對性也不夠強,使得汽車消費信貸缺乏法律保障,同時,《擔保法》的相關規定也造成汽車信貸的擔保抵押的使用范圍有限,可操作性不強,特別是對于進口車的抵押登記必須等待機動車輛登記證出來才生效,而國內的進口車的抵押登記手續繁瑣,起碼需要辦理1個月時間,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約了商業銀行發展進口車消費信貸業務。第三,貸款回收保障制度不完善。盡管銀行或者汽車金融公司在發放貸款時成數控制在7成以下,但由于我國的二手車市場的發展剛剛起步,對于二手車的估價還是不規范,且市場的接受范圍較小,加上我國的程序較漫長,一筆貸款的到執行預計至少要3個月到半年,銀行的貸款一旦發生不良,其收回貸款的時間和收回款項是難以預計的,這也是制約商業銀行發展汽車消費信貸業務的原因之一。第四,國內汽車消費環境有待改善。汽車價格的不穩定以及購車的高稅費嚴重影響了國內的汽車消費市場;復雜的貸款手續嚴重制約了汽車消費貸款的發展,一筆汽車消費貸款在我國至少需經過6個機構,包括生產商、經銷商、銀行(金融機構)、保險公司、車管所及公證部門,從文件準備到銀行發放貸款一般需要7在~10天,進口車貸款的時間更長,辦理車輛抵押登記時間一般需要1個月,而在美國,一般只需要30分鐘就可以把車開走。第五,銀行的規章制度也制約著汽車消費貸款的發展。由于銀行能夠獲取申請人的信用資料不齊全,且汽車屬于動產,即使辦理了抵押登記,銀行也難以預料汽車的折舊程度,銀行沒有一套健全的個人信用評級系統,等等因素,致使銀行將汽車消費貸款設為較高風險的貸款品種,在貸款對象的要求上有一定程度的苛刻,在審批流程上有一定程度的拖長,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汽車消費信貸的發展。
因此,從中國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的發展現狀出發,筆者認為,銀行金融機構的汽車消費信貸業務可以發展以下模式:
1.直接面對消費者的“直客式”模式
該模式主要是面向銀行的中高端客戶推出。銀行的網點多,信貸資金充裕,這是汽車金融服務公司難以比擬的優勢。該模式可以選擇以下的客戶群體:第一,收入穩定的客戶;第二,銀行的存量貸款客戶:人行征信記錄良好的、原貸款金額在50萬元以上的客戶;第三,對銀行效益貢獻度大的客戶。商業銀行可以根據這些客戶群體的具體情況先給予授信額度,在其申請汽車消費貸款時在審核消費者提供的購車合同和首付款發票(或收據)及必要的貸款資料符合條件后可給予不超過汽車車價的7成且不超過該授信額度的貸款額度,貸款直接發放到汽車經銷商的賬戶,貸款的擔保方式為車輛抵押。
2.尋找誠信度好、實力強的汽車經銷商合作的“間客式”模式
關鍵字:村鎮銀行 金融抑制 金融創新 政策建議
中圖分類號:F8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1770(2011)01-040-05
當前,我國農村金融改革已進入到一個全新的階段,大部分的農村金融問題都是圍繞如何向“三農”提供促進其發展的金融服務而展開的。然而現有的農村金融機構越來越無法滿足“三農”對資金和服務的多樣化需求,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在于監管部門對農村金融市場實行過度管制,農村金融市場準入門檻過高,新的金融機構無法進入,導致農村金融市場高度壟斷,金融服務嚴重滯后于三農發展的實際需要,供需不平衡的矛盾日益突出。
村鎮銀行作為新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主要試點機構和我國農村金融體制的一項重大創新,擁有機制靈活、依托現有銀行金融機構等優勢,自2007年以來取得了快速的發展,對激活農村金融市場、完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搭建農村金融供給新渠道和改進農村金融服務己經產生了積極影響。但作為新生事物,由于受到各種內外部因素的制約,村鎮銀行在發展中不可避免的遇到了許多具體問題。理清村鎮銀行發展中面臨的各種問題及內外部制約因素,才能促進其可持續健康發展,進而發揮應有的功能。
一、村鎮銀行發展的背景
自1979年開始以來農村金融改革,我國農村基本上形成了以國有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和農村信用合作社為主體的正規金融體系。與此同時,民間借貸也悄然萌發,形成了一套在法律約束之外的非正規金融系統,與正規金融體系并存。1997年以來,受商業利潤最大化的驅使和基于對入市后市場競爭加劇的考慮,中國工商銀行等各大國有商業銀行逐漸從農村撤出。目前,我國農村地區金融體系以農信社為主體,農村金融市場呈現出金融網點覆蓋率低、金融供給不足的局面。據統計,截至到2003年,國有商業銀行一共撤消了31000多個縣級以下營業網點,農村金融網點覆蓋率越來越低。而1994年成立的政策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其業務以支持糧棉油的流通為主,很少涉及農業基礎建設方面,對我國農村金融市場的影響相對較小。因此,目前我國農村金融市場主要以農村信用合作社、農行和郵政儲蓄銀行為主體,他們成為當前農村金融機構的核心力量。然而,隨著中國農業銀行不斷收縮其在農村的金融業務,郵政儲蓄只開展存款業務,因此農村信用合作社實際上逐漸形成了在農村金融市場上的壟斷地位。然而為了追求利潤和加強風險控制,農信社的資金存在著向城市和大型鄉鎮企業流動的趨勢,其經營業務“非農化”的傾向相當明顯。
目前我國新農村建設正在如火如荼開展,城鎮化進程正在穩步推進。相應地,農村金融需求日趨上升并呈現出多樣化的趨勢。隨著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和農村生產經營方式的改變,農村金融需求不只是為簡單的農業生產服務(如購買化肥、農藥等),而逐漸轉向資金需求更高的專業化和大規模生產上。同時,城鎮化進程的加快,使農民對教育培訓、住房、醫療衛生等服務的需求上升,相應的農民需要更多的資金支持和金融服務。
從上述兩個方面來看,我國農村金融市場上,一方面需求上升,一方面供給不足,供需矛盾突出。此外,在這種長期的金融抑制條件下,為了從金融領域內獲取高額利潤,大量的民間資金以“灰色”身份參與各種形式的地下金融活動,難以尋找到正規的發展渠道,這不僅在一定程度上擾亂了國家的金融秩序,也為資金的所有者帶來了巨大的風險。可見我國農村現有的金融體系已經不能滿足農村建設和發展的需求,農村金融改革非常必要和重要。因此,在引導商業性、政策性金融機構重返農村的同時,大力發展和培育適合“三農”特點的村鎮銀行,發揮其經營靈活、運營效率高等優勢,以有效增強農村地區金融服務的能力,切實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同時也為民間資金提供了一條正規化發展的合理渠道。國際經驗也表明,解決農村金融發展難題的途徑之一就是廣泛設立為農村中小企業和農民提供金融服務的諸如村鎮銀行之類的微型商業金融機構。
二、發展村鎮銀行的現實意義
首先,從根本上改變了原來對農村金融體系存量改革的思路。由于多種原因,相對于城市金融而言,我國農村金融改革啟動遲、進展慢,還存在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存在的網點覆蓋率低、金融供給不足、競爭不充分等問題,已經成為制約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瓶頸。具有低門檻、多元化資金來源、靈活多樣的股權與治理結構的村鎮銀行進入農村金融市場,不但為農村金融市場引入增量因素,增加了對農村金融供給的新渠道,而且村鎮銀行從成立之始,就對其設立條件、股權設置、治理結構、經營管理、內控機制及監管方面都做出了嚴格的規定,對股東在財務狀況、經營管理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更形成了對機構經營者的優勝劣汰,這必將推動農村金融的不斷發展,緩解農村金融的“貧血癥”。
其次,有利于競爭性農村金融市場的構建。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農村金融供需的矛盾。長期以來,農村金融改革的重點始終圍繞著農村信用社這一存量機構展開,可是從結果看,無論是規范合作制,還是提供多種模式的改革嘗試,效果都不甚理想,改革后的農信社的經營狀況并未得到根本改變,效率低下、形式單一等問題依然存在。深究其原因,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就是農信社在農村金融市場上處于近乎壟斷的地位,造成農信社本身缺乏改進的動力,而村鎮銀行的建立,無疑將會與農信社形成一定程度的競爭,在促進其改革與發展的過程中,逐漸促成競爭性的市場環境。
三、村鎮銀行的發展現狀
我國村鎮銀行的發展是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大背景下進行的。2006年12月,銀監會了《關于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更好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首次對包括村鎮銀行在內的農村金融機構的準入條件、設立方式、監管措施等進行了原則性闡述,并確定了四川、青海、甘肅、內蒙古、吉林、湖北6省(區)的農村地區作為首批試點區域。
2007年3月1日,南充市商業銀行發起成立了我國首家村鎮銀行――四川儀隴惠民村鎮銀行。此后,各類商業銀行紛紛加入到發起設立村鎮銀行的行列中。特別是2007年10月銀監會將試點范圍擴大到全國31個省市(區)后,村鎮銀行在全國各地如雨后春筍般涌現。2007年底,全國開業的村鎮銀行僅19家,且全部集中在首批6個試點省(區)。截至2010年6月末,全國已開業村鎮銀行數已增至214家,并覆蓋全國30個省市(區)。根據銀監會的規劃,到2011年底,我國村鎮銀行數量將超過1000家。從發起行來看,雖在具體策略上,不同主體又各有側重,但大型國有銀行、中型股份制商業銀行、區域性銀行機構、外資銀行在內的四類商業銀行均已參與發起設立村鎮銀行,其中區域性銀行仍為村鎮銀行發起主力。
四、村鎮銀行目前所面臨的問題或困難
第一,市場定位偏差,偏離辦行宗旨。
村鎮銀行試點的目的是“解決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覆蓋率低、金融供給不足、競爭不充分等問題”,即按照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己經富裕起來的群體扶持弱勢群體的指導思想適時組建村鎮銀行,是以服務“三農”為根本宗旨。但由于村鎮銀行是“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的獨立企業法人,各發起人或出資人必然會把實現利潤最大化作為自身最大的追求目標,村鎮銀行在利益的驅使下很難實現“從一而終”的既定經營理念,從各地村鎮銀行的實際運營來看,一些村鎮銀行的市場定位與政策性目標的差異性突出,紛紛把資金投向能盈利的優質項目,并未全部服務于農村中弱勢群體的資金需求,發生在農村地區的國有商業銀行信貸資金“農轉非”現象將不可避免地在村鎮銀行重現。村鎮銀行市場定位偏差,究其原因,一是村鎮銀行現行制度安排使然。村鎮銀行從其資金來源看,包含了國內外的銀行資本、國內的產業資本以及民間資金,這些資金所追求的無一不是利潤最大化。二是從村鎮銀行的股權設置看,雖然民間資金參與了新設的村鎮銀行,但是受制于發起人制度的限制,村鎮銀行仍然不能脫離現有金融機構獨立存在。商業銀行長期“做大”的信貸方式,難以主動去適應農村金融需求的小額、分散的特點。
第二,籌集資金困難,運營成本相對較高。
村鎮銀行設立于我國廣大的農村貧困地區,雖然是農民自己的銀行,是“窮人的銀行”,具有一定的本土優勢,但由于這些地區受地域自然條件和開放程度等限制,居民收入水平不高,農民和鄉鎮企業閑置資金有限,客觀上制約了村鎮銀行儲蓄存款的增長。其次,村鎮銀行成立的時間較短,農村居民對其缺乏了解,與國有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農村信用社相比,農村居民對村鎮銀行的認可程度大打折扣,而其自身資金實力雖較其他兩類新型金融機構相對殷實,但與農業銀行等動則千百億資產的傳統金融機構相比,仍顯單薄,這也必將增加社會對其風險的擔憂。再次,村鎮銀行網點少,現代化手段缺乏,缺乏對絕大多數農村居民的吸引力,部分居民將錢存到村鎮銀行,其初衷主要是為了獲得村鎮銀行的優惠貸款。吸儲困難已導致試點中的村鎮銀行出現流動性問題。數據顯示,一些村鎮銀行的貸存比已經超過了監管紅線75%,個別銀行甚至超過了100%,有的甚至開始動用資本金發放貸款。
銀行運營成本往往使用“收入費用率”作為重要依據,即經營費用占收入的比率,其一般與銀行規模成負相關,即銀行規模越大,收入費用率越低,反之亦然。一般,國有銀行和股份制銀行的收入費用率通常為15%左右,農村信用合作社通常為22%~30%,而村鎮銀行則高達40%以上。而在貸款管理方面,農產貸款通常為小額貸款,客戶管理方面單位成本較高,加之村鎮銀行信貸人員多為在當地招聘經簡單培訓便予以上崗,人員素質問題必然造成貸款管理成本的增加。村鎮銀行盡管是主要起著支農作用,但其仍為商業性機構,有贏利性要求,一旦盈利無法保證必然影響其持續經營。
第三,御險能力較差,風險控制任重道遠。
在信用風險方面。村鎮銀行信貸支持的主要對象為弱勢產業――農業,弱勢群體――農民,農業和農民對自然條件的依賴性很強,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弱,在農業保險體系不健全的情況下,村鎮銀行的信貸資金存在嚴重的風險隱患。首先,改革開放以來,為支持“三農”經濟的發展,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惠農政策,農民得到了很多實惠,因而也使一些農民對政策產生了很強的依賴心理,他們一定程度上認為,在村鎮銀行獲得了貸款就等于在財政部門拿到了補貼,可不用考慮歸還,加之村鎮銀行發放的貸款多以信用貸款為主,極易形成信貸的道德風險;其次,金融生態環境還有不盡如人意之處,在我國經濟欠發達的農村地區,一些借款戶信用意識、法律意識淡漠,欠賬不還,簽字不認,逃、廢、賴債之風在不同程度存在,信貸資金安全面臨很大挑戰。相對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等農村金融機構,村鎮銀行內控和安防能力相對薄弱,應對農村市場錯綜復雜的社會治安形勢能力不夠。
在操作風險和流動性風險方面。就村鎮銀行的人員配置而言,大多村鎮銀行除董事長、行長等少數幾人由出資參股銀行金融機構選派,其他均在當地招聘,簡單培訓便予以上崗,人員素質相對較低,由其兩三人組成的部門難免會使經營治理制度流于形式,增加操作風險。且其在業務初期,重營銷輕管理,業務盲目擴張必然會產生貸款不良率上升等風險。此外,村鎮銀行由于其經營對象農業的弱質性,其經營周期多為春種秋收,相對貸款即為春貸秋還,貸款發放時間上集中度也較高,在村鎮銀行相對傳統金融機構吸收存款方面處于劣勢的情況下,許多村鎮銀行由于存款不足甚至動用資本金放貸,如吉林東豐誠信村鎮銀行等,使得村鎮銀行流動性風險增大。
在系統性風險方面。在大多數農村地區,小農經濟是農村經濟的主體,農戶生產比較分散,抗風險能力也較低,持續發展能力不高,而且就某一特定地區來說,產業結構比較單一。這會對以微小企業和農戶為主要服務對象的村鎮銀行產生明顯的產業風險,若某一產業的發展環境惡化,出現大范圍內的衰退,那么相關地區的經濟發展就會受到限制,農戶或企業的還貸能力無法保證,違約的情況很有可能會發生。同時,若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控因素,農戶經濟承受能力低,也會影響其信用水平。而銀監會政策規定村鎮銀行不能面對區域外的客戶,只能貸款給本縣或本鄉的農戶,更是加大了出現以上情況的可能性。一旦出現地區性型自然災害或市場波動,村鎮銀行缺乏有效的對沖與規避風險能力,便會造成其整體風險的巨大損失。
五、政策建議
第一,村鎮銀行的設立應遵循“因地制宜,穩步推進”的原則。
從已設立的村鎮銀行來看,都是在各省各地區較為貧困的鄉鎮,對在哪設立村鎮銀行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因為我國各個地區間在生活水平上還存在很大的差異,一個東南沿海的富裕地區的貧困鄉鎮對比西北地區可能相對來說就很富裕了,設立村鎮銀行可能就根本不在考慮之列,因此各地區應該根據自己的經濟條件、金融特點、生產力水平優先在符合條件的鄉鎮設立村鎮銀行,然后穩步推進,逐漸擴展開來。在經濟發達地區,對資金的需求量相對較大,可以考慮設立多種所有制的村鎮銀行,注冊資本可以適當提高,促進較大規模的村鎮銀行的發展,村鎮銀行同其他商業銀行比較,可以說是小巫見大巫,雖然相對比較靈活,但也不是越小越好,在有條件的地區,適當建立規模較大的村鎮銀行不但能夠有效抵御各類風險,而且還為以后村鎮銀行分支機構的發展打下了基礎,每家村鎮銀行從成立到營業到完善乃至成熟不但要經過較長的時間,而且成本也是很高的,發展壯大的村鎮銀行再到別的地區開立分支行就能夠避免此類問題。而在經濟欠發達地區,應該鼓勵設立小型化的村鎮銀行,適度降低準入門檻。
第二,明確村鎮銀行的市場定位以實現差異化服務。
村鎮銀行成立初并沒有明確指出村鎮銀行具體的市場定位。村鎮銀行只有準確進行市場定位才能抓住機遇,更好地為新農村建設提供金融支持,才能更好地規避和防范各種營運和監管風險,從而可持續地發展下去。村鎮銀行應以服務“三農”為宗旨,將市場定位于滿足當地農產和農村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需求,通過金融創新,提供個性化服務,與傳統涉農金融機構展開錯位競爭。首先,村鎮銀行應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情況細分金融市場,本著彌補市場空檔的原則,結合自身優勢,大力挖掘與培育一批優質客戶群。其次,村鎮銀行在開展信用審查時,除了審查財務數據外,更應關注借款人的性格特征、家庭構成、日常開銷特征等個性化因素對還款能力的影響;在進行信貸審批時,要能更好地理解農戶和農村中小企業在經營中可能遇到的困難,并能為他們提供個性化的融資和咨詢服務。最后,村鎮銀行要堅持市場化原則和商業化運作模式,在成本可測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積極創新符合當地客戶合理需求的金融產品。
第三,應給予村鎮銀行一定的政策扶持力度。
為促進村鎮銀行更好服務“三農”,除在農業保險方面對其給予支持外,在政策上也應加大扶持力度。監管部門和地方政府要發揮國家政策的激勵和引導作用,綜合運用財稅杠桿和貨幣政策工具,發揮存款準備金、支農再貸款、利率等貨幣政策在鼓勵農村金融發展中的作用,定向實行稅收減免和費用補貼,引導村鎮銀行延伸和發展針對農村和農戶的金融服務。在存款準備金方面,目前給予村鎮銀行與農村信用社相同標準,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再行降低標準。對村鎮銀行的再貸款方面也應予以支持,同時適時開放同業拆借市場增強其資金實力。利率可根據村鎮銀行所在的農業實際經營情況、鄉鎮實際經濟情況、農產對利率實際承受能力給予調整,給予更為靈活的定價機制。降低結算準入門檻,使村鎮銀行可加入大小額支付系統和支票影像交換系統,以提高其結算效率。此外,寧夏、四川、浙江等地的人民銀行已經開始對當地的村鎮銀行發放支農再貸款,緩解了村鎮銀行可貸資金不足的問題,這也值得推廣。另外,要支持村鎮銀行抓住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的良機,積極參與農村養老保險金的發放,提高村鎮銀行的知名度和影響力。監管部門要將村鎮銀行支農業務的情況納入考核體系,結合稅收優惠政策的調整,引導村鎮銀行開展農戶聯保貸款、農業產業鏈互助擔保貸款和林權抵押貸款等業務,增加支農信貸投放,大力改善支農服務,支持農業發展和新農村建設。
第四,引導村鎮銀行建立嚴密的風險防控機制。
針對村鎮銀行經營風險較大的問題,首先應在村鎮銀行內部建立有效的風險評估體系,對信貸風險審批流程制訂嚴格的規章制度,避免因信貸人員素質或主觀性評估而造成的信貸風險。在操作中還可引進一些銀行的成功模式,如孟加拉國格萊珉銀行的農產聯保模式,增強風險防控。
為了解決在發放貸款過程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可以考慮利用農村資產、信用較好的涉及商業服務職能的農戶、工商戶來為村鎮銀行提供信息。村鎮銀行可以建立“村鎮銀行-貸款服務中心(信貸員)-金融服務站(村)-農民貸款小組”的四級市場網絡。其中,貸款服務中心由村鎮銀行的信貸員或者客戶經理管理;村級金融服務站依托村委會協助村鎮銀行了解農民的金融需求和經營狀況,進行貸款管理和收回;農民自發成立的貸款小組不僅對成員貸款承擔風險連帶責任,還進行生產購銷方面的合作。為了便于控制信貸風險,村鎮銀行在發放貸款時,可以將三名客戶經理劃分為一組,實行三人客戶經理小組制,分別負責貸前調查、貸款審查、貸款跟蹤等職能。其中,調查崗的職責是對農戶的基礎信息進行調查,包括農戶的貸款用途和個人信用度的調查等;審查崗主要負責對農戶貸款手續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查;貸款跟蹤檢查崗負責對借款人的貸款使用情況進行跟蹤檢查。三個崗位在對貸款風險進行控制的同時,也承擔貸款清收的連帶責任,依次承擔40%、40%和20%的責任。
此外,還需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加強對員工培訓,建立風險問責制,增強其識別風險的能力和防范風險的意識,加強貸款信用風險防范,使村鎮銀行遠離高風險行業。應建立對村鎮銀行從業人員教育培訓的支持機制,切實提高經營管理水平。針對村鎮銀行單個法人開展教育培訓成本高的問題,應從外部積極為其創造條件,提供良好的培訓教育平臺。同時村鎮銀行應加強貸款信用風險的防范。要做好貸前工作和貸后跟蹤,與貸款客戶保持經常聯系。要借鑒國內外經驗,盡快建立符合實際的信用風險預警系統和信用內部評級體系,有效預測風險。對村鎮銀行貸款客戶的資信狀況和信用額度實行按年考核、動態管理的原則。對于無實物抵押的信用貸款農戶,可以采用聯保制度或其他擔保制度控制信用風險;對于需要擔保的農村中小企業貸款,要認真審核擔保品和擔保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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