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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G641 文獻標識碼:A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performance Evalu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based on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Ji Chao,Xie Jianjun
(1.Zhejiang Ocean University Donghai Science And Techbology College;
(2.Zhejiang Ocean University Marine and Fisheries Research Institute,Zhoushan 316022,China)
Abstract:This thesis takes the managemen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s the object of study. On the basis of deeply research and analysis,we screen out the main influencing factors of university intellectual property by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and fuzzy mathematics methods,and set up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dex system, also considering the weight of the evaluation index, then establish the evaluation model . Subsequently, three universities in Zhejiang province were selected as evaluation objects for example analysis. This paper maybe provide an effective way for the objective evaluation of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Key words: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tellectual property Evaluation System Management performance Evaluation
“世界未淼木赫,就是知識產權的競爭。”國家在《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2008―2020)》中提出把我國建設成為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較高的國家。建立有效的高校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可以激勵教師涌現出更多的發明創造,進行技術轉讓和培育新技術應用環境,從而更快地促進國家知識資產的增長。本文借助于層次分析法和模糊數學的方法,探索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評價體系。
一、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片面追求數量而忽視質量
《Intellectual Asset Management》曾撰文批評我國低質量的專利申報,指出在我國存在為申請專利而申請的現象。專利的市場價值與其維持時間成正相關。國內大多數專利維持年限小于5年,占總專利數的54.3%,只有4.8%的專利維持年限超過10年,在國外專利維持年限超過10年的卻高達24.7%。無效專利的產生與國家的政策導向密切相關:專利的申請量和授權量在高校評價中占有權重較大,項目合同對專利的申請數量有專門的指標,項目經費中允許列支專利申請費。國家對地方政府有專利申請數量上的要求,各級政府為了完成考核,將其作為硬性指標攤派下去,并用財政經費支付專利申請費用。
(二)缺乏專門的機構和人員
據統計,設立專利事務管理事務在科研處內部的高校占59.9%,設立專門的專利事務管理部門的高校只占25.6%。由于缺乏專門管理機構和人員,專利管理上多局限在專利費用結算,專利獎勵和專利統計等層面上,缺乏對本校知識產權的通盤考慮,更沒有在科研項目立項環節進行科技查新。在我國,尚有60%以上高校沒有制訂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已出臺相關政策的高校,也存在修訂不及時,內容上重專利的申請和授權,輕專利的應用和推廣等問題。
(三)激勵制度尚未發揮成效
根據最新修訂的《專利法》中“職務發明創造的報酬與獎勵”對職務發明有獎勵的最低標準,但大多高校對職務發明的獎勵僅參照最低標準,此外還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導致政策的激勵作用大打折扣。教師考核中,專利成果的權重也不高。高校還未普遍設立知識產權專項基金,也影響了專利的保護和經營活動。
二、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的評價指標體系
該體系主要對高校知識產權的創造、管理、保護和經營進行評價,為保證高校知識產權管理能得到中肯的評判,制定的評價指標體系,見表1。
三、建立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評價模型
我們采用層次分析法,建立高校知識產權工作評價模型,將模型的層次結構圖分為三個層次:目標層O,對高校知識產權工作進行評價;判斷層C,高校知識產權工作的主要評價因素;指標層P,對判斷層進一步細化,設立更為具體的評價指標。
(一)建立評價指標集
根據表1的評價指標體系,我們將判斷層設定為C,指標集設定為C = {C1 , C2 , C3 , C4 } ;
指標層為P,指標集為pij = { pi1 , ―, pin } i = 1,2, ―, 4; j = 1, 2, ―, n.
(二)設定指標權重的確定和評分
組織相關專家對高校知識產權管理情況按指標體系進行打分,在評價中專家的意見可能存在偏差較大,采用聚類分析中的歐幾里德距離判別法,去掉偏差較大的點集后,構造判斷矩陣,確立各指標的權重,見表2。C1權重為0.35,C2權重為0.3, C3權重0.1, C4權重為0.25。
(三)計算結果處理及一致性校驗。
按照層次分析法得到評價結果Z,Z在0~100之間,為高校知識產權工作的最終分數,分數越高,表明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越好,反之,則不盡如人意。
四、實例分析
對浙江的三所高校進行問卷調研,計算出3所高校的知識產權工作的最終得分。通過統計形成最終結果。從表3中可以看出:在這3所高校中,知識產權工作綜合指標優秀的是W高校,最終結果83.6分;良好是Y高校,最終結果75.3分;合格的是Z高校,最終結果64.25分。該結果和實際相一致,體現了該指標體系具有較好的信度和效度。
五、結束語
隨著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高校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變得日益重要,本文通過對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存在的問題剖析,明確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的影響因素,進一步對其評價體系進行初步的探索,對全面推進高校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提升知識產權創造、管理、保護和經營水平也有直接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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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高等院校,第二軍醫大學對知識產權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從鮮有人知到深入人心,管理工作從隨意、臨時到規范、長效,是一個漸進的過程。自1986年成立“第二軍醫大學專利事務所”起至1995的10年間,申請各類專利僅46項,年平均不足5項;“九五”5年間專利申請數達到了56項,“十五”期間申請數則為312項,授權155項,并榮獲2項國家專利金獎。學校還獲得了2001年上海市發明創造專利獎實施效益獎、2002年全國專利工作先進單位,并于2007年進入上海市衛生系統首批知識產權試點單位。
本文主要結合第二軍醫大學知識產權工作的實際經驗,對高校知識產權工作的管理策略進行初步的探討。
強化知識產權意識是做好專利工作的基礎
做好知識產權工作首先要做好廣大科技人員和管理人員的思想認識工作,要讓他們通過學習了解知識產權的概念,從根本上認識到專利保護的重要性和侵權的嚴重后果。可以采取講座、授課和培訓等多種形式。
定期舉辦專題講座,讓知識產權專家用深厚的專業知識及精彩的實例剖析來啟迪和震撼科技人員的心智,對強化知識產權意識將起到積極而深遠的影響。針對當前研究生在高校科研工作中的作用愈來愈重要這一特點,組織開設專利知識課程,讓研究生在正式從事科研工作前就掌握專利知識,培養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可謂從源頭抓起的一種有效手段。此外,對知識產權管理干部進行必要的法規講解和專業培訓,提高專業素養,才能更有效地發揮管理職能。
調動科技人員積極性是做好知識產權工作的關鍵
知識產權工作依靠的是廣大科技干部的實際參與,他們的積極性是工作成敗的關鍵。調動科技人員積極性需要建立獎勵和督促機制。
高校可以設立專利基金,對專利申請、審查及授權后的有關費用予以資助,并對授權專利的發明人實施現金獎勵。在給予經濟資助和獎勵的同時,建立督促機制也是非常必要和有效的。如將專利工作納入項目管理,作為申請立項、中期考核和結題驗收的重要依據之一;或將專利工作列入人事考核范疇,作為科技人員任期考核與職稱晉級評審的指標。
加強機關服務是做好知識產權工作的有效手段
專利申請專業性強,且過程復雜、周期較長,如果缺乏好的中介則既會影響科技人員專利申請的積極性,也會影響到專利申請的效率和質量。加強機關的服務與指導正是解決上述問題的有效手段。
管理部門可以通過深入調研了解,將業務水平高、管理規范的機構以及熟悉相關科研領域的人向科技人員做針對性的推薦,并通過合作逐步與其建立起穩定的業務關系,甚至可以在校內(分校區)設立服務網點,請有關人固定時間來校上門服務。為切實方便廣大科技人員,第二軍醫大學由專人負責統一交納各項專利費用,對獲得授權的專利證書在堅持由學校統一歸檔管理的同時,考慮到科技人員的需求,會將證書復印和掃描,交科技人員留存。
規范過程管理是做好專利工作的重要保證
首先建立歸口管理、分級負責的管理機制。
知識產權管理是高校的一項重要工作,應明確歸口管理部門,實施分級負責制。以第二軍醫大學為例,科研部為全校知識產權歸口管理部門,具體負責申請登記、備案歸檔、資助、獎勵等事務。各下屬單位的科研科(辦)為基層管理部門,配備專職人員。基層單位將對材料的真實性和發明人的署名及排序情況做出核實,由校科研部統一辦理委托、費用減免或經費資助等手續。專利申請以及審查、授權過程中產生的相關文件均由校科研部統一登記歸檔,確保了資料的完整齊備,便于檢索查找。
其次建立科研過程審查把關制度。
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審查把關制度,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學術交流前的審查。為了強化科技人員的專利申請和保護意識,避免無意的公開導致創新技術因喪失新穎性而無法獲得專利保護情況的發生,高校應對參加各類學術交流及論文投稿發表實行技術審查,由業務機關對科技人員進行及時提醒并請相關領域專家幫助把關,從而切實做到對能夠申請專利的科研成果首先申請專利保護。
二是對合作研發及專利申請的審查。不同單位(機構)間的科研合作是當前科技飛速發展的必然趨勢,應當鼓勵但同時也要正確處理好由合作而可能產生的一系列問題。知識產權歸屬就是一個重要而敏感的問題。學校與外單位或個人的合作,應簽訂書面合同,合同中要求訂立具體條款以明確合作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在有外單位作為共同申請人申請專利時,應要求提供合同或者證明文件,經所在單位審查同意后報學校審批。這種事先約定、申報時審查的制度可有效保護合作各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三是對短期研究人員的離校審查。當前高校研究生規模快速擴大,來校進修或進行合作的人員數量也在不斷增加。這些短期研究人員均處在科研工作的前線,且流動性很大。對他們參與科研工作所取得成果的管理是一個不小的難題。筆者認為首先應從制度上明確:“有協議約定的除外,在本校學習、進修或者開展合作項目研究的學生、研究人員,在校期間參與由導師承擔的研究課題或者承擔學校安排的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及其他技術成果權利歸屬學校。”在上述人員離校時,應進行必要的審查。如要求其將在校從事科研工作獲得的實驗記錄、技術圖紙、表格、軟件、芯片等全部技術資料交回。
重視質量效益是做好知識產權工作的主要動力
一是在保持數量的同時強調質量。解決好專利數量和質量的矛盾是大家一直都在關心的問題。普遍的看法是我國專利意識尚處在初級階段,應以鼓勵申請為主;同時,專利技術的前景具有不確定性,廣播種未嘗不是一個避免損失金種子的好方法。隨著高校知識產權氛圍的濃厚和專利申請數量的不斷提高,結合第二軍醫大學科研的特點和辦學目標,筆者認為應在保持數量的同時對追求高質量專利加以引導。所謂的高質量專利有兩方面含義:一是指發明專利;二是指切實有應用價值,有必要進一步投入以實施轉化的發明創造。通過宣傳、課題驗收、差別獎勵等政策的引導,目前第二軍醫大學的發明專利比例已占到70%以上。
二是積極拓寬成果轉化的渠道。目前國內高校的科技成果轉化率低是一個不爭的事實,轉化渠道不暢是制約成果轉化的原因之一。就目前而言,高校可以尋求政府的支持,如與技術產權交易所、科技促進會、知識產權服務中心或知識產權園等政府背景的專業機構合作,借助其平臺,通過網上掛牌、會議展覽、專利拍賣等多種形式宣傳推廣自己的專利技術。另一方面高校必須加強與企業的合作,力爭與大企業建立長久而親密的戰略合作伙伴關系。穩定的經費支持和市場消化能力既能使科技人員安心從事高水平的科研工作,也能幫助他們將研究成果進一步深化形成產品走向市場,實現科技創造的社會價值。
關鍵詞:高等學校知識產權管理體系
2005年3月28日,國務院總理在全國科學技術獎勵大會上宣布,要把我國建設成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創新型國家。而建設創新型大學是建立創新型國家的必然要求。因此,知識產權的管理工作就顯得尤為重要。但目前,我國高校尚未建立一個系統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知識產權管理存在諸多問題,高校知識產權侵權屢見不鮮。這大大阻礙了高校知識產權的發展和創新型大學的建立。所以,高度關注并完善高校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成為當務之急。
一、高校知識產權管理概述
(一)知識產權管理
在現代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產權不僅是一種經法律確認和保護的財產權利,更是一種能為人力所控制,并帶來巨大財產性利益的經濟資源。然而這種經濟資源只有通過系統、有效的管理才能充分發揮其價值。知識產權管理就是一個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乃至國家對其所擁有的知識產權資源進行有效的計劃、組織、領導和控制,以實現最佳經濟效益和提高國際競爭力的過程。
知識產權管理根據管理對象的不同,可以分為專利權的管理、商標權的管理、著作權的管理、商業秘密的管理。根據管理主體的不同,可以分為政府知識產權行政管理、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高等院校及科研機構知識產權管理。根據管理的工作階段,可以分為知識產權的獲取管理、知識產權的維護及應用管理、知識產權的保護管理。
知識產權管理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知識產權獲取,即知識產權的申請與獲得。2.知識產權實施,即自有知識產權的商業性利用,以發放許可證、簽署有關合同的形式授權他人使用自有知識產權。3.市場監控,即通過對相關市場的分析,確認存在知識產權侵權的可能性。主要包括市場上是否存在對自有知識產權的侵犯;本單位即將或正在進行的科研項目是否失去獲得知識產權的可能性,已完成的有關項目是否存在侵權因素等。4.合同管理。這里的合同主要包括兩類:職務發明的發明人和其所在單位的合同,權利人與使用人、受讓人之間的合同。管理工作包括合同的簽署與合同的保管、技術資料的檢索等。5.有關法律事務與糾紛處理,即對涉及以上三方面的法律問題的處置與解決。
(二)高校知識產權管理
根據國家教育部1999年4月8日實施的《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的第三條規定,高校知識產權包括:專利權、商標權;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著作權及其鄰接權;高等學校的校標和各種服務標記;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依法由合同約定由高等學校享有或持有的其它知識產權。
高等學校作為一個自由的科學園地,以其為主體的知識產權管理不同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和政府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有其獨有的特點。
1復雜性。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的復雜性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即知識產權對象的復雜性和權利主體的復雜性。高校專業學科門類齊全、結構層次豐富,各學科之間相互交流與滲透,產生新的學術思想和科學成果。這些成果以各種形式體現出來,包括:學術論文與著作、計算機軟件、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等著作成果,也有以新產品、新材料、新生產工藝、流程、技術等形式的專利技術與技術秘密。這些智力成果的誕生,除了依賴于發明人的智力勞動外,還需要大筆的資金、設備的投人。而一項成果的產出,往往參與人眾多,資金、設備的來源也多重,發明人之間、發明人與所在單位之間、各單位之間的關系復雜難辨。這些因素都導致了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的復雜性。
2.綜合性。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的復雜性使得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涉及面廣,涉及各種不同學科及其相互組合,這就決定了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必然帶有綜合性的特點。因此,高校知識產權管理人員應具備多種學科的知識背景,除了掌握法學基礎知識外還應當能夠理解文、理、工、醫、經、管等等學科的基本原理和前沿、動態,是多學科全面發展的復合型人才,這也是綜合性的一方面表現。
3.非營利性。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目的在于獲得最大利益,是以營利為根本目標的。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則不同,其目標在于建立起與知識產權制度相適應的,適合高校特點的管理體系,通過規劃指導、組織落實和管理模式達到防止知識產權流失,避免知識產權糾紛,提高科研起點,提高自主知識產權的數量和質量,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促進成果轉化和知識利用,促進學校發展和社會發展,是不具有營利性質的。
二、中國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現狀與不足
調查已發生的高校知識產權糾紛可知,專利權和高校的校標和各種服務標記(以下簡稱為“高校標記,’)最易引發各種爭議和沖突。因此,對這兩部分的管理就顯得格外重要,下文也主要針對這兩部分展開論述。
高校標記主要包括:高校的校名、校訓、校徽、專用的圖形或標志,以及一些與高校特定歷史文化背景相關的非正式名稱,如高校標志性景點、建筑名稱、圖案等。其中,校名又包括校名的全稱、簡稱,中文、漢語拼音以及外文形式。近年來,侵犯高校標記的案件層出不窮,嚴重侵犯了高校的名譽和經濟利益,造成了惡劣的影響。全國大部分高校也逐漸意識到標記保護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于是紛紛選擇以申請注冊商標的方式來保護自有的知識產權。目前我國高校申請注冊商標時,選擇類別有所不同,主要分為以下三種情況:1.大部分高校只在有關教育培訓和科研服務的41,42類進行注冊。2.有的高校除了41,42類外,還會根據學校需要、辦學特點、專業傾向,在和學校教學活動密切相關、學校的優勢項目等方面有關的類別上進行注冊,如清華大學在9,11,16,35,37,41,42,44等類別注冊。3.有的高校則選擇了45類的全類注冊,如浙江大學、北京大學、同濟大學、復旦大學和鄭州大學。呈現出明顯的高校標記商標注冊登記不均的現象。
同時,我國自1985年實施《專利法》以來,各高校也相應地開展了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近年來,高校專利申請量和專利授權量呈明顯上升趨勢。1999年以前,我國高校專利申請量一直在2000件以下小幅度徘徊。2000年始,專利申請量呈明顯遞增趨勢,2005年達19921件,是1986年的18.83倍。(2J(P133)專利申請量的日益提高,不僅是我國高校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重視和知識產權意識提高的結果,同時也是一些政策和制度的引導、激勵和強化所致。
首先,部分高校制定了知識產權激勵機制,鼓勵發明人申請專利的積極性。以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為例,其設立專利資助與獎勵基金,用于資助職務發明創造的專利、獎勵授權專利等。由學校委托的、以學校為第一申請人的國內發明專利,每項補貼費2001)元,國內實用新型專利每項補貼費500元,授權國內發明專利每項獎勵4000元;由學校委托的、以學校為第一申請人的國外發明專利每項補貼1500元,授權國外發明專利每項獎勵5000元。并規定在學校將職務發明創造、職務技術成果或其他知識產權轉讓給他人、許可他人使用、技術人股或產業化的,從收人納稅后提取不高于60%的比例,作為項目完成人的報酬。其次,目前很多學校都將教師、科技人員的專利申請數量作為其職稱、晉級、獎勵的重要指標,而各個高校之間也將專利申請數量作為教育質量、創新和科研成果重要的評價依據。學校在審批、調撥科研經費時一般需要教師或科研人員出示其相關項目的專利申請文件。
從上述可知,我國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已取得一定的進展。但由于諸多條件的限制,仍存在許多問題和不足,還需進一步的改善。
(一)知識產權管理機構不健全
目前我國高校對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的設置主要采取兩種模式,即掛靠式和獨立式。在掛靠式管理模式下,知識產權管理機構一般掛靠在科研成果主管機構內,沒有專門的知識產權辦公室或專業管理人員。高校只對管理機構的職能進行簡單的分工,知識產權屬于多個機構管理,其職能的形式是分散的。而在獨立模式下,高校設立獨立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由專業管理人員從事管理工作,并配備必要的設備和一定的經費。目前,就全國范圍來看,只有36.4%的高校設置了知識產權辦公室或者在學校科研處下設專利科。45.5%的高校明確學校科研處為知識產權管理機構。而18.8%的高校既無專門的專利管理機構,也無專人管理專利工作。[6}可見,我國高校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的設置普遍采取的是掛靠式。由于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具有復雜性和綜合性,而科技主管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兼顧科技成果的鑒定、獎勵事宜下很難有足夠的精力投人知識產權的管理工作。同時,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涉及諸多法律問題,而科技主管機構的工作人員一般不具備這方面的專業知識,很難有效的進行知識產權的管理工作。
(二)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國關于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的全國性文件,僅有教育部1999年《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2002年科技部、教育部《關于充分發揮高等學校科技創新作用的若干意見》以及2004教育部、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知識產權工作的若干意見》三部。而全國10%的高校尚未制定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已有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設計不周全、不嚴密,更多的只是在重復一些法律條款,在智力成果的歸屬問題、專利的申請與維持、利益的分配等問題上還不完善,缺乏可行性,不能切實有效地保護高校知識產權。
(三)知識產權各環節管理失衡
1.知識產權獲得管理階段
首先,在智力成果研究之初,缺乏調研,忽視專利文獻檢索,造成重復勞動。專利文獻是科研重要的參考資源。全世界每年出版的100多萬份專利文獻中,記載了全世界95%的新發明、新技術,而且專利文獻提供的技術信息,要比其他媒體的報道早5-10年。在研究工作的各環節,充分地利用專利文獻有利于了解相關領域的最新動態,啟迪開發新思路,節約研究時間、降低研究成本,減小風險。但我國大多數高校在研究課題立項時,忽視專利文獻檢索,造成重復立項、低水平研究,新技術開發成效低。
其次,在智力成果完成時,缺乏嚴格的制度調節,發明人優先導致智力成果喪失新穎性而無法申請專利。目前我國許多高校在制定教師、科技人員和管理人員的業績考核、獎勵和職務聘任等業績標準時,較少考慮到專利問題。發明人投人巨大的智力勞動,申請專利所獲得的收益卻不如在不同級別期刊上獲得的獎勵。投人和產出遠遠不能匹配,導致發明人申請專利的積極性不高。并且,申請專利需花費一筆不小的申請費,而高校的知識產權管理中缺乏相應的激勵機制,僅有45.5%的高校設立了職務發明專利申請費資助,額度為1000~4000元,這又進一步加劇了失衡結果的發生。
最后,在申請專利時,利用我國專利審查制度的缺陷,進行重復申請。或將同一成果拆分申請,或將同一成果更換名稱多次申請,或將同一成果用同一名稱同時申請專.利和實用新型,更有甚者進行惡意申請、惡意搶注。這不僅造成高校資源的浪費,更致使我國專利審批和管理系統遲緩。
2.知識產權維護及應用管理階段
首先,無效專利多。我國《專利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而近年來大部分高校專利權因提前終止而失效,其原因主要是由于資金的缺乏。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科研單位與高等院校知識產權情況調查報告》顯示,選擇因繳納不起年費而放棄專利權的有33%,認為專利市場前景不好的占37%。高校專利的維持費一般是由該項目的科研經費來維持,而該項目一旦完成,專利的維持就難以繼續。對一些有前景但利益的體現需要一段時間的項目而言,如果因為缺乏維護資金而失效,導致其成為公有技術,就會造成高校財產的流失。
其次,專利實施率低。知識產權何以成為具有財產利益的經濟資源,主要體現于知識產權的實施上。而目前我國高校專利轉化率低,呈現出“成果多、轉化少、推廣難”的現象。一方面是由于高校課題項目側重理論研究,專利的核心技術比較粗糙,缺乏成熟性和穩定性,經不起復雜的現場條件檢驗:另一方面是由于高校側重于對知識產權的考核與評價,忽視知識產權的現實轉化,高校的大多數專利只是階段性成果,缺少二次開發。的成熟性,造成專利轉化風險增大;還有一方面是專利轉化機制的缺乏,使得高校和市場需求相脫節。
3.知識產權的保護管理階段
這一階段的管理失衡主要是指高校知識產權的嚴重流失。《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的現狀及對策研究》的調查數據表明,近30%的高校反映有科技成果流失現象,其中外單位竊取流失占40%,化公為私占10%左右,隨人員調配占20%。目前,高校中技術開發、合作研究、技術轉讓、技術投資等科技合作活動越來越頻繁,在這一過程中高校知識產權流失現象也越來越嚴重,主要表現為:技術轉讓時作價過低;高校投資人股創辦合資企業或對學校的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時,知識產權往往不計價或評估價值偏低;在和企業合作開發研究中,企業方因提供資金、設備等條件而獲得知識產權造成學校知識產權流失。
造成以上這些現象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其一,知識產權意識淡薄。作為權利人的高校缺乏自我保護意識;發明人缺乏知識產權法律意識,認為自己研發、完成的技術成果應當歸自己所有,可以隨意支配。其二,缺乏對侵占高校知識產權行為的可實施的約束機制。其三,激勵機制不健全。我國高校長期存在“重成果鑒定、重報獎、重論文、輕專利、輕商業秘密”的現象,發明人投人了巨大的智力勞動,而只獲得遠小于投人的產出,導致發明人申請專利的積極性不高。而我國大部分高校規定的獎勵數額甚至低于法定的最低線,遠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無法真正發揮獎勵的效果。大部分高校規定在專利實施后給予發明人或設計人的利益分配較低,沒有實現學校與發明人間利益的平衡。
三、中國高校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的完善
高校應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努力探求解決之道,不斷完善高校知識產權管理體系。
(一)加強知識產權普及教育
從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現狀可知,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缺位是造成諸多問題的根本原因。因此,加強知識產權普及教育,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就成為首要任務。首先,可以通過校內網絡、廣播、校報、校刊或在校內張貼宣傳畫冊等方式,使廣大師生員工對知識產權的相關概念有一個基礎性認識。其次,將知識產權納人《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的授課范圍中,普及知識產權法律的基礎知識。再次,可開設知識產權法律的公開課或培訓班,系統地傳授知識產權方面的知識。最后,還可通過舉辦講座、開展知識產權知識競賽、舉辦知識產權宣傳周等校園活動,擴大知識產權在廣大師生員工中的影響,強化知識產權意識。將知識產權納人學校的普法教育計劃,通過多種形式和渠道在全部師生員工中普及知識產權法律知識,逐步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為學校知識產權工作的開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健全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
鑒于掛靠式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的不足,高校應設立獨立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形成人員、場所、經費三落實和管理人員專業化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借鑒國外大學的相關經驗并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可建立兩層結構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上設“知識產權領導小組”,作為學校知識產權重大事件決策機構,統籌管理全校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由校各職能部門領導組成,主管學術研究的副校長任責任人。下設“知識產權辦公室”,作為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并具體負責知識產權的日常維護工作。學校可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聘請2名以上的專業人員或利用校外的知識產權機構完成此項工作。
高校也應在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根據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要求和本校的實際情況制定科學性、系統性、可執行性強的規章制度,完善知識產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組織機構、技術秘密審查、專利申請及保護、產權歸屬、檔案管理、人員流動、獎勵、人員培訓等。如浙江大學制定有《浙江大學科技成果知識產權保護若干規定》、《浙江大學專利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浙江大學專利基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建立了一套較為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三)落實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的具體措施
1.重視信息檢索工作。首先,高校應嚴格課題項目申請審批工作,強制施加項目申請人信息檢索的義務。要求項目申請人在提交的申請報告和階段報告中附加信息檢索報告書。這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申請人的工作負擔,但有益于及時了解相關領域的最新動態,啟迪開發新思路,節約研究時間,也有益于及時終止那些失去獲得知識產權可能的項目,節約研究成本,降低風險。其次,高校可開設信息檢索與利用相關課程,指導科研人員高效地進行信息檢索工作。
2.設立知識產權專項基金。高校應設立知識產權專項基金,用于支付商標注冊申請費和維持費、職務發明的專利申請、維持等相關費用,以改善高校標記商標注冊登記不均的現象和無效專利多的問題。但對于職務發明的發明人而言,這種資金支持不是無條件的,而是要與專利的實施許可結合起來。高校可規定,在專利得到實施后,從專利實施的收益中抽取一定的比例金額作為學校的管理費用。如,中南大學規定,專利使用費的10%進人學校的專利基金,20%作為報酬直接發給發明人或者設計人,70%撥入相關科研課題的賬戶。專項基金的來源除了上述的專利實施收益外,還包括高校一定數額的經費撥款、政府有關部門的資助、社會公眾的捐款、商標授權使用費等。
3.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首先,改善我國高校長期存在的“重成果鑒定、重報獎、重論文、輕專利、輕商業秘密”的現象。在科研人員評定職稱、業績考核時,較多考慮專利問題,并視專利的申請、授權和轉化實施階段的不同給予不同的考量。其次,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相應獎勵政策,有助于扼制高校知識產權流失現象,促進知識產權的轉化實施。對于職務發明申請專利的,給予發明人一定數額的獎勵。對于專利轉化實施的,從轉化實施所得的凈收人中,提取一定的比例對發明人及對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給予獎勵。對于以專利投資人股或以專利為基礎成立公司的,可將報酬或獎勵折算為公司的股份份額或出資比例,發明人及有關人員依據其所持有的股份或出資份額獲取收益。應注意的是,高校在制定獎勵數額與獎勵比例時,應充分考慮課題難易程度、所取得的成果、市場前景等諸多方面的因素,加大獎勵的力度,使獎勵金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否則無法真正發揮激勵的效果。
4.完善專利轉化機制。首先,構建專利轉化服務體系。設立一些為專利轉化實施所需環節服務的中間機構和組織,如知識產權評估機構、技術交易保險機構、融資服務機構等,客觀、公平、科學地評估高校知識產權,減小轉化風險。其次,搭建專利轉化平臺,充分提供中介咨詢服務,定期舉辦知識產權交流會、技術博覽會等,使得高校和市場需求相互連接,為轉化提供機遇。再次,政府制定產業政策,鼓勵和引導知識產權轉化工作。如實施稅收優惠政策,企業轉化實施高校知識產權的,享受一定的稅收減免;對知識產權轉化周期長、風險大的項目,政府向高校提供一定的經費資助,或是提供向金融機構融資的渠道或服務。
高校應高度重視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致力于建立一個科學、完善的高校知識產權管理體系,保護各方的合法權益,促進知識產權的發展,使高校發揮創新園地的作用,為建立創新型大學奠定基礎。
盡管筆者曾有過二十余年的高校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工作經驗,但是對高校無形資產尤其是知識產權的認識仍局限于理論中,實踐中幾乎從未接觸過對知識產權的財務管理工作――日常會計核算工作中,“無形資產”會計科目幾乎從未使用過;年終參加省屬高校財務決算會議,打開各高校的資產負債表,無形資產一行的數字幾乎無一例外都是零;在資產管理部門的日常工作中,知識產權的管理也基本上是空白,無論是資產明細賬還是資產臺賬上,都沒有知識產權的影子。總之,各高校“對無形資產的管理觀念相對淡薄,核算與評估體系相對薄弱,占有、處置、收益和分配等責任相對不明確。”是當下高校無形資產尤其是知識產權財務管理工作的普遍現實。
造成知識產權財務管理工作處于上述尷尬境地的原因主要有三個:
第一,知識產權沒有具體的資產實物形態,不容易引起財務管理部門和資產管理部門的關注,甚至一些高校壓根就不認為知識產權是一種財產權利,不把知識產權納入單位的資產范疇。與有形資產不同,知識產權的對象是“不含物質實體的思想或情感的表現形式,是客觀存在,卻是非物理的虛擬的‘物’”。它的外觀表現通常只是一紙證書(有些甚至連證書都沒有,比如非專利技術),而除了專業的科研人員,很少有人能將這一紙證書和它背后的財產價值聯系起來。
第二,知識產權價值形成過程及價值確定不同于有形資產,導致對其的財務管理工作給高校帶來很大的困惑。由于有著科研人員眾多,科研力量雄厚等天然優勢,高校擁有的知識產權通常都是自行研發的。根據《高等學校會計制度》,高校自行開發并按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照依法取得時發生的注冊費、聘請律師費等費用確定成本。依法取得前所發生的研究開發支出,應于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支出但不計入無形資產的成本。筆者認為,該條規定的實施將導致高校自創知識產權的價值嚴重失實。試舉一例:一項科研經費上百萬的課題研發出的具有巨大工商業應用價值的專利技術,和一項幾萬塊錢的課題研發出的沒有多少實用價值的專利技術,取得時發生的注冊費、中介服務費、律師費等相差無幾,由此導致這兩項知識產權在資產負債表上顯示的價值相當,顯然,這樣的處理結果遠遠不能反映高校知識產權真實的資產價值。而事實上,即使有了這樣的規定,多數高校也并沒有將知識產權取得時發生的費用予以資本化,更沒有像管理有形資產那樣為知識產權建立資產臺賬或資產卡片。
第三,知識產權價值的發揮途徑與有形資產價值發揮途徑的巨大差異,導致對其的財務管理工作困難重重。知識產權價值的發揮,通常體現在對外轉讓或對外投資過程中,由于高校科研管理部門、財務部門、資產管理部門及科研團隊、科研人員、甚至學校與院系等各方利益出發點的不一致,以及在科研項目選題、立項、實施、結題等過程中各項管理工作的不規范,很容易導致高校在知識產權對外轉讓或對外投資過程中利益受損。一直以來備受各界詬病而高校似乎無計可施的一種現象是,許多科研人員繞過學校,利用研究過程中掌握的技術對外進行各種形式的經濟合作,賺取經濟利益,造成事實上的國有資產流失。此外,“應有償使用的作品和專利無償化”、“可實施專利閑置化”等現象,也在不同程度上造成了高校知識產權的流失,使得國家投入巨額人力財力研發出的成果不能充分發揮其在高校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在這些過程中,僅憑高校財務部門的一己之力很難實現對知識產權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上述問題的產生,固然與高校財務部門的職能嚴重缺位有關,更與高校長期以來形成的固有觀念有關。針對這些問題與困惑,筆者結合自身工作經驗,嘗試提出如下三點解決措施,以供有關高校加強知識產權財務管理工作,發揮知識產權重要作用之參考。
第一,高校應牢固樹立起知識產權是一項重要無形資產的意識,加強對知識產權的財務管理工作。傳統的高校財務管理者在開源方面傾向于爭取國家撥款和社會捐助、加大學費住宿費收取力度、以及爭取金融機構貸款等,在知識經濟日益發達的現實環境下,高校管理者尤其是財務部門應充分認識到知識產權作為一項重要的無形資產可能給高校帶來的經濟利益,從根本上轉變重有形資產輕無形資產的思想,加強對知識產權的資產管理和財務管理工作。
在知識產權取得階段,財務部門應及時與科研管理部門和科研人員溝通,取得知識產權價值確定的相關資料。為了彌補前述《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對無形資產入賬價值規定的缺陷,筆者認為高校資產管理部門或財務部門可以通過建立知識產權輔助賬的形式,將發生在知識產權研發過程中、應該予以資本化的科研經費支出全部計入知識產權價值,或者通過委托相關中介機構、企事業單位、專家學者評估的方式對知識產權的價值加以確定,以使高校知識產權價值得到更加科學合理的反映。
在知識產權使用和處置階段,高校必須在充分調研、論證,廣泛征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出一套科學合理、行之有效的知識產權收益管理辦法,以處理好各方面利益關系,確保相關涉事主體都有維護學校知識產權的動力,從而達到防止知識產權流失,發揮知識產權應有作用的目的。在這一過程中,至關重要的一點是,針對職務作品或職務發明創造,學校應依據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給予相關研究人員充分的利益保障,比如經濟報酬或作為職務職稱晉升等的重要參考。大量的知識產權流失現象的根源就在于利益分配的不合理,高校財務部門在根治這一現象的工作中理應有所作為。
論文關鍵詞:民辦高職院校;質量保障體系;知識產權;風險管理;現狀分析
我們浙江廣廈建設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于2001年6月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由中國廣廈控股公司獨家投資5億多元創辦,具有獨立頒發國家承認大專文憑資格的全日制高職學院。學院位于東陽市江北新區,占地1000畝,建筑面積32萬平方米,下設5個二級學院,開設27個專業;在校生12000余人,教職工800余人。筆者白2006年起,擔任學院人事處處長。從中認識到,作為人事管理人員,特別是中層領導,工作當中應重視知識產權管理,特別是化解其中風險。時經多年的積累與思考,擬就此作些議論,粗略地表達自己的管窺所見。
一、民辦高職院校知識產權現狀分析
知識產權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其智力勞動成果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處分和收益的專有權利。它是一種財產權,受國家法律的保護,任何人不得侵犯。主要包括發明專利、商標以及工業品外觀設計等方面組成的工業產權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以及文學、音樂、戲劇、繪畫、雕塑、攝影和電影攝影等方面的作品組成的版權(著作權)等兩個部分。自1980年中國成為世界產權組織的成員國以來,相繼頒布了《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逐步形成了較完善的知識產權體系。
高校所涉及的知識產權主要包括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計算機軟件登記以及專有技術,等等。涉及面幾乎涵蓋了科技活動的所有領域。而民辦高職院校知識產權風險管理,作為其中的一部分,又有其自身的特點及局限性。
(一)重視專利申報
高職教育是以社會需求為基本目的,是為當地區域經濟社會服務的。例如我們學院的機械設計與制造專業,在市場調查的過程中,根據當地席草生產的需要,研發了“雙頭并列式自動席草搓繩機”,極大地提高了席草加工的效率,獲得了專利發明權。民辦高職院校在專利申請過程中,一是可以利用自身機制的靈活性獲得較大的經濟價值;二是可以提高自身的專業建設,更加貼近市場需求;三是可以進一步提升學院的社會影響力,取得社會對學院工作的支持與合作,為學院的發展壯大奠定更為堅實的社會基礎。
(二)重視維護教工著作權
高職教育培養的是生產、建設、管理、服務等第一線的高素質技能型人才,強調“工學結合”、“校企合作”和“教學做”一體化。根據市場需求對專業進行整合,強調基礎理論知識以“必需、夠用”為度,突出對動手能力的培養,因此,會有大量與企業一起編寫的自編教材、校本教材及教學創新成果問世。比如我院教師編寫的《高職語文》、《建筑工程測量實訓指導書》、《建筑工程計量與計價》等,大家都會非常認真地對其“著作權”進行保護。同時,也堅決反對學術腐敗,特別是在職稱評審中加大對論文的審核、相關信息的審查,加強學院有關部門管理與監督功能。
(三)突出品牌效應
我院辦學大體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上規模,求生存;第二階段,上檔次,求發展;第三階段,上水平,創品牌,最終創辦一所“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同”的廣廈學院。為此,對校名、校標、校訓,學校的辦學理念、管理模式、校園文化等建設,都特別注重形成自己的特色,并進一步提煉與鞏固,加以保護,突出品牌效應。
(四)能正視其局限性
一是對民辦高職院校教育活動中各種形式的知識產權,認識還不夠完善,不夠到位;二是還沒有形成專門的有關知識產權維護的組織,亟待設置;三是還沒有針對民辦高職院校知識產權方面的教育,特別是對于學生在知識產權方面的教育,目前還幾乎為零。
二、民辦高職院校知識產權風險管理
現代信息通信技術和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使傳統學校教學資源受到嚴重沖擊。多媒體教室的建立,打破了傳統教學方法,大量電子版本的課程、教案、課件、試題、論文等在逐步取代傳統的紙制資料,這在為師生提供諸多方便的同時,也會產生知識產權維護方面的潛在風險。例如,教師制作課件時未經授權使用互聯網資料、學生隨意下載作業、教師學術研究及學生論文中作弊以至剽竊等現象。民辦高職院校在規模擴展過程當中,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專任年輕教師所占比例普遍偏大,生源及學生質量相對偏低較差,在知識產權管理上顯得任務重大。學校必須對自己學校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出現的負面后果進行系統分析,進行風險登記(見表1),建立符合民辦高職院校知識產權保護實際的質量保障體系。我校領導非常重視這項工作,所以也就有所收獲。下表為我院人事處根據有關理論,借鑒兄弟院校經驗,在反復試行的基礎上設制出來的。整體來看,其項目較齊全,等級較客觀,使用起來較為方便。
三、建立民辦高職院校知識產權質量保障體系
我們認為,民辦高職院校知識產權質量保障體系的建立,要堅持“全員、全程、全方位”的原則,包括學校、教師、學生及社會等四個層面。
(一)學校層面
就學校層面而言,一是要認識知識產權對學院管理工作的作用,設立專門的管理組織,制訂相應的規章制度;二是要加大對知識產權知識的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師生認識,引起師生重視,促使師生自覺實施其中有關規章制度;三是加大要對學術腐敗如剽竊等不當行為處罰力度,營造誠實、信任、公平、尊重的學術研究氛圍,并從中有所收獲、有所創新,為創建民辦高職院校知識產權質量體系有所作為;四是要使知識產權保護成為學院日常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成為學校一項重要工作,促進學校教改與科研的發展與進步。
(二)教師層面
一是要樹立正確的學術觀念,提高職業道德修養,堅守“為民而研”,提高自己的科研能力與水平;二是要在平時科研工作中不斷提高發現剽竊行為的能力,并從中做到端正學風,為逐步消除學術領域的腐敗現象而努力;三是要積極參加發明創造、課程建設、專業比賽等活動,并對相應成果要有自覺保護意識;四是要在日常教學工作中,結合專業實際,對學生進行必要的知識產權方面的教育,做到到從學生抓起。
(三)學生層面
要做到端正思想,認真學習,提高技能,從中加強職業道德修養,杜絕抄襲、剽竊、重復使用作業及偽造參考資料等現象,力爭德能雙收,德才兼備。
關鍵詞:知識產權文化 文化建設 必要性
據有關統計,迄今為止影響人類生活方式的重大科技成果70%源于高校[1]。隨著我國高等教育事業的蓬勃發展,高校通過自身的努力和建設亦取得了顯著成績。高校的科研工作在不同程度上有了長足的進步和跨越式的發展,高校的科研已成為我國科技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和生力軍,是我國高新技術的重要生長點和輻射源,也是我國知識創新體系和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但由于高校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制度缺失、法律法規不健全,加之高校管理人員和科研人員知識產權意識普遍淡薄,導致高校在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中存在諸多問題。因此,在高校中貫徹和實施知識產權制度是學校發展的需要,同時也是市場經濟的客觀使然。而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實施離不開相應的知識產權文化,知識產權文化是實現知識產權法律功能的基礎。建設知識產權文化,應當成為知識產權事業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基礎工程。故而,加強高校知識產權文化建設,對完善高校知識產權制度,加強高校知識產權管理,推動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1.知識產權文化
2003年5月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在《2004-2005年計劃和預算草案修訂案》中首次明確提出“知識產權文化”這一新概念,并把創建知識產權文化作為WIPO工作的一項重點計劃,還希望各國都建立一種明達的知識產權文化[2]。所謂知識產權文化,是指人類在知識產權及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影響知識產權事務的精神現象的總和,主要是指人們關于知識產權的認知、態度、信念、價值觀以及涉及知識產權的行為方式[3]。知識產權文化的內在結構應該劃分為兩個層面:一是觀念形態的知識產權文化,包括知識產權學說、意識、習慣等;二是制度形態的知識產權文化,包括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及規范、管理制度及組織機構、設施等方面[4]。而知識產權文化建設是社會發展的重要助力,WIPO認為建立一種充滿活力的知識產權文化是各國的共同需要,可以讓所有的利益相關者在一個相互聯系的戰略整體中發揮各自的作用,形成知識產權作為促進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有力手段的潛力。隨著對知識產權文化研究的深入,人們越來越認識到知識產權文化的建設對于我國經濟、文化、社會發展的重要性,知識產權文化的構建成為知識產權事業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加強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的必要條件。
2.高校知識產權文化建設的現狀
我國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及其法律體系已經有20多年的歷史,知識產權法律體系基本涵蓋了當今科學技術研究各領域。我國知識產權法律體系的建立和具體實施,一方面,不僅保護了高等院校科研人員在科研工作中的創造發明、技術改造、技術創新;另一方面,也使得科研人員付出的辛勤勞動得到了社會的承認和尊重,科技人員也獲得了相應的精神權力和豐厚的經濟回報。但是,相對于知識產權制度的不斷完善,知識產權文化建設在我國仍處于起步階段,特別是作為我國科技工作生力軍的高校,普遍存在知識產權意識薄弱、創新文化不足、忽視或弱視產權保護的現象和問題,知識產權文化氛圍更是有待于進一步提高。
2.1知識產權意識薄弱
知識產權意識文化是一種觀念文化,指人們對知識產權的基本知識、認同程度、所持態度的綜合反映,體現了人們關于知識產權的思維方式和價值體系。知識產權意識是知識產權工作的思想基礎,知識產權意識的強弱直接關系到知識產權事務的發展和事業的成敗。
我國高校普遍存在知識產權意識薄弱,導致知識產權流失時有發生,這嚴重影響了我國高校科學研究的迅速發展。據統計我國每年取得的國家級科技成果達4萬多項,能夠轉化為生產力的只有三分之一左右,其中大量的科技成果沒有申請任何專利保護,對保護知識產權帶來很大的困難。這是由于長期以來,我國高校科研管理體制形成“重成果,輕專利”這種政策傾向所導致的。在許多課題完成時,科技工作者只看重其在學術水平上的評價和立項部門對其完成情況的認可,沒有考慮該成果能否申請專利保護并占領市場取得經濟效益。另外,在高校職稱評定中,也是以承擔項目數以及科研經費、數量和質量作為評定參數。所以許多科技成果都以論文的形式發表,結果造成科技成果的資產和權利流失。
2.2創新文化不足
知識產權文化的本質屬性在于創新,一切知識產權的產生本質上都是創新的結果。創新文化就是有利于創新的文化,即這種文化可以促進體制創新、科技創新和文化創新。創新文化是先進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縱觀中國發展的落后,從某種意義上講,就在于我們缺乏創新文化,這也是一種文化上的落后。而當前我國高校在科技自主創新方面,尚存在著不少較突出的問題,這些問題使得高校喪失了寬松民主、愉快舒暢的科技創新氛圍,嚴重地制約著高校科技自主創新功能的充分發揮。
首先,功利化傾向較為突出,當前高等教育規模的快速擴張使得高校間的競爭日趨激烈,為提升學校檔次,不少高校都在爭項目、爭資金、爭人才。在科研方面,也都在比論文、比鑒定成果、比獲獎數量等。一些教師和科研人員從事科研活動,也是受到職稱評定或相關利益的驅動,即從事科研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晉升職稱或獲取相關利益,在這種導向的背后,實質上是部分教學科研人員科學探索精神和抵御名利等外部誘惑能力的缺失。
其次,科研活動缺乏協作,在許多高校中,科技研發活動還普遍停留在低投入、單學科、小范圍甚至單兵作戰的基礎上,缺乏跨學科、跨專業的寬廣視野,缺乏團隊和集群的協作,缺乏多學科、多專業的聯合攻關機制,缺乏高校間乃至高校與科研院所、高校與企業間的科技合作平臺,因而局限性很大,難以承擔大項目,產出大成果。
2.3管理文化不健全
目前我國高校知識產權制度的建立仍處于起步階段,知識產權管理文化仍不健全。一方面,知識產權管理機構設置不全,大部分高校沒有設置知識產權保護機構,沒有配備相應的管理人員,而是把這項工作并入科技處管理,即使設置了也還缺少完整的制度和政策。知識產權管理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產物,其業務性、法律性都很強,管理范圍廣,如果沒有一個專門機構全面負責學校的知識產權工作,當發生知識產權糾紛時,就不能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爭取法律救濟,維護學校和教師的合法權益。
另一方面,科技管理與知識產權管理結合不緊密。科技創新在技術上表現為進步,在市場上表現為獨有,在法律上就應當表現為一種權利。因此,科技管理制度與知識產權制度應當是一個有機整體。但是目前高校科技管理制度與知識產權管理脫節的現象依然存在,其主要表現:一是缺乏完善的發明創造申報、審核制度以及權利形式的選擇決策制度。如當科研項目取得一定成果或完成后,課題組應向單位的主管部門申報,以便學校及時了解和審核科研成果情況,確定是申請專利還是選擇其他權利形式加以保護等等。但在實踐中許多學校沒有這方面的規章制度,自然就無履行這方面的職責。二是目前許多高校現行的成果管理仍在沿用鑒定、評獎模式沒有將專利等知識產權與成果管理有機地結合起來,使得一些本應尋求知識產權保護的技術成果以不適當的形式公之于眾喪失了潛在的技術權益。
3.加強高校知識產權文化建設的必要性
3.1高校在國家知識產權戰略中具有重要地位,是知識產權教育的主要陣地
高校是知識經濟中知識創造和服務社會的中心,也是知識產權戰略制定和實施的重地,是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重要參與者和實踐者。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是一個完整的體系,不僅有知識產權的保護,也有知識產權的創造、管理、實施,還有知識產權人才的培養。其中,知識產權的創新是戰略的核心,而培養懂法律、經濟、管理、科技、外語的知識產權人才是自主知識產權產生的源泉和動力,是知識產權得以有效保護、積極實施、正確管理的保障和前提。高校的職能和理念決定了它是培養知識產權人才的重要場所,對我國廣大青年大學生而言,高校是進行知識產權教育的重要陣地,是培養知識產權人才誕生的搖籃,是推行知識產權文化建設的主導力量。所以,高校在全社會知識產權文化大普及的浪潮中,將又一次擔起重擔。高校知識產權文化的培育,對全社會知識產權文化的培育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3.2人才和創新成果集中的高校需要加強知識產權文化建設
高校生產知識,創造知識,已成為知識產權的“增長點和輻射源”。高校擁有一支龐大的富有創新精神的研發人員,包括教師和博士生、研究生、本科生等各種層次的學生。他們是科學技術和知識生產的重要主體,擁有眾多的著作權、專利權和商標權等知識產權,是我國創新體系的最重要組成部分之一。據報道,全國高校從事科技活動的人員為28.6萬人,共有兩院院士450人,占全國院士總人數的33%;“973”項目高校首席科學家有45人,占總人數的40%;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和講座教授444名,教育部跨世紀優秀人才711名。研究人員眾多的高校也是科技創新的主力軍,據統計,全國高校共有研究機構5090個,國家重點實驗室106個,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48個,已有或正在啟動建設43個國家大學科技園。這些數字表明:高校已成為我國原始性創新的主力軍、科研開發的生力軍。
眾多的科研人員和創新成果集中的高校,相應的應該具有較好的知識產權文化氛圍。而現狀卻并非如此,目前高校知識產權文化建設還僅處于起步階段,現階段我國高校知識產權流失嚴重的狀況與此是有密切的關系的。由此,我們有必要將知識產權文化培育的起點和重點放在高校,特別是研究型的高等院校。以最貼近智力創新人群的方式,培育知識產權文化的成長,在最短的時間內建立科研人群中的知識產權文化。
3.3高校的知識產權文化現狀需要加強知識產權文化建設
如上所述,我國高校普遍存在知識產權意識薄弱、創新不足、管理制度不健全、科研成果保護不力等問題,其癥結在于高校知識產權文化的缺失。首先在制度層面的知識產權文化上,由于缺少相關知識產權制度或者制度的不完善,使得高校科研人員缺少創新的動力和激情,即使出了成果,也多是了事,而不是去申請專利,進而進行成果轉化。學校也沒有知識產權保護的組織機構,從而導致知識產權的大量流失,而不是對知識產權進行有效的促進、保護和利用。而在觀念層次上,眾多的科研人員缺乏知識產權的基本知識,無法有效的利用知識產權制度,更沒有創造、保護和利用知識產權的習慣。因此,知識產權文化的建設是改變目前高校存在的知識產權體系缺失和紊亂的一劑良藥。
4.結語
建設符合中國實際的知識產權文化,應當成為我國知識產權事業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應是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基礎工程。而高校作為我國高新技術的重要生長點和輻射源,必須加強和完善知識產權的保護體系,做好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營造良好的知識產權文化氛圍,為促進高校科技進步、健康發展,爭取我國經濟獨立自主的快速發展做出貢獻。
參考文獻:
[1] 凌申坤.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今日科技, 2004, (2):41-43.
內容摘要 :西部高校知識產權戰略是我國知識產權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但目前西部高校知識產權意識淡薄、管理落后,有必要構建西部高校知識產權戰略框架。本文將主要從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及管理方面論述西部高校知識產權戰略。
關鍵詞:西部高校 知識產權 戰略框架
構建西部高校知識產權戰略的必要性
(一)西部高校知識產權發展現狀
當今社會,知識產權已成為決定一個國家與地區經濟發展的重要戰略資源, 但是在高校這個擁有集中智力資源、推動國家科技發展的重要部門,近幾年對知識產權的管理顯得尤為不足。主要體現為專利申請數量偏低(見表1)、科技轉化力度較弱。
與此同時,就全國高校來看,西部高校的知識產權保護水平亟待提高。據中國校友會網大學評價課題組正式的《2008中國大學評價研究報告》顯示,自中國專利獎設立以來,國內僅有23所高校獲得33項中國專利獎金獎,而且集中在清華、北大、復旦、浙大等知名院校,“2008年中國高校中國專利獎金獎排行榜” 中只有西北農林科技大學一所西部高校榮獲三等獎。
因此,無論是從國家發展戰略,還是知識產權的實際管理來看,西部高校都應加強對知識產權的管理意識,充分認識到西部高校知識產權對國家、社會以及院校自身發展的重大意義。
(二)知識產權對西部高校發展的戰略意義
知識產權是高校的無形資產。高校知識產權是指高校教職工及學生的職務專利權、職務專有技術成果權、職務作品著作權(包括計算機軟件)、學校企業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注冊商標專用權等,這些都是以其經濟特性而顯示其存在的資產,雖然沒有具體的物理形態,但卻能為其擁有者獲取權益和特權,并且通常都會帶來相應的收益,因此高校知識產權應屬于高校無形資產范疇。但也正是因為這種無形性特征,高校尤其是西部高校往往對知識產權不夠重視,普遍存在重有形資產(固定資產)而輕無形資產的情況,導致學校知識產權被低價轉讓或無償使用,白白流失了學校的應得權益。
知識產權是重要的辦學資源。加強知識產權管理對于學校發展具有戰略意義。首先,專利、商標、著作等知識產權都凝聚了學校教職工的大量心血,體現了最新的科技動向,這對于相關學科、專業具有指導意義,代表了新的研究方向。第二,學校對知識產權的重視將帶來整個學術氛圍的活躍,教職工在實現個人利益的同時工作成就感大大增強,有利于辦學質量的提高。第三,隨著科技轉化力度的不斷深入,高校的社會影響力不斷擴大,良好的校譽將會對生源、就業帶來積極的正面效應,使辦學得以良性循環。第四,學校也會憑借以往的科研成果爭取到更多的政府撥款,大大改善西部高校的資金狀況。
知識產權推動高校服務于社會。高校應當肩負起為社會輸送優秀人才、提供智力支持的重任。高校知識產權政策的激勵將推動學校科研人員、在校學生積極投入研究社會急需解決的問題。
西部高校知識產權戰略框架的構建思路
(一)知識產權創造戰略
注重知識產權意識。西部高校知識產權創造較為滯后,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對知識產權認識不足,沒有正確認識到知識產權是高校寶貴的無形資產,是能夠創造巨大社會價值和經濟財富的源泉,是高校發展的核心競爭力。這樣就導致在專利申請、商標注冊等知識產權問題上缺乏鼓勵政策,專利既不能給教師帶來精神榮譽也不能變成現實的經濟收入或者說影響不大,西部高校從內部機制上失去了知識產權創造的動力。因此,西部高校領導層應樹立知識產權意識。
培養知識產權文化。西部高校要大力宣傳知識產權,通過多種渠道推進知識產權文化的傳播。必要時可聘請專業的知識產權律師,特別是具有相關專業領域教育背景的知識產權律師,這樣就能更好地與專業技術人員溝通,敏銳地發現創新點、專利點,更有效地保護學校的知識產權。
建立個人激勵機制。學校對于在知識產權創造方面有特殊貢獻的教職工應給予政策傾斜,在職稱評定時應設立相應級別的加分優惠,同時當知識產權轉化為生產力時,建議保障專利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取得相應的股權。另外,精神榮譽也是鼓勵再創造的重要因素,工作成就感不容被忽視。
加強二級學院主動性。目前高校的知識產權申請基本上都是自下而上的,即由個人向主管部門層層申報,這樣就有可能導致個人不申請學校就沒有專利的局面,為了變被動為主動,高校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應改變管理理念,參照專利申請大戶企業的管理模式,采取層層分派任務的方式,明確下級學院的專利申請任務,并以此作為二級學院撥款的重要依據,積極尋求知識產權創造。
(二)知識產權運用戰略
加強與企業聯系。從地域上來說,高校應充分利用本地信息、資源優勢,有針對性地研究區域問題。首先開展與本地企業合作,打入本地市場。形式上可借鑒大學科技園的模式,依托高校科技創新資源,推進高校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轉化,孵化科技型企業;其次應加強與相關行業合作關系。
鼓勵教職工創業。目前,西部高校普遍擁有自己的校辦企業,但整體上看產品附加值不高,知識經濟優勢不明顯,缺乏像北大方正、清華同方這樣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占據一定市場份額的強勢企業。西部高校除加強與外單位的合作以外,也應鼓勵校內科技人員以自主知識產權科技成果作價入股創辦高新技術企業。以知識產權作價入股的,作價金額和所占股份比例由投資各方約定,職務發明者或技術團隊所占股份比例,由投資各方按學校有關規定辦理,學校可適度在場地租用、學校冠名、人員設備調劑上給予一定的扶持。
搭建交流平臺。互聯網時代,數字化平臺的搭建是不可或缺的。西部高校要順應時代潮流,適時開展網絡化辦公。建議開通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網站,一是對專利文獻進行全方位檢索和調研,以避免低水平重復研究別人早已申請專利的技術,提高研究起點;二是將學校現有的知識產權信息、合作意向等資源及時上網,積極向社會謀求合作者。
(三)知識產權保護戰略
完善規章制度。知識產權保護是西部高校與企業合作的前提條件,學校要深入學習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聘請行業專家聯合相關責任人在制度上制定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辦法、專利申請管理辦法、專利基金使用辦法、校標管理和使用辦法、申請國外專利基金使用辦法等規章制度,切實保護本校資產,堅決杜絕竊取科研成果、私自交易、變相交易等損害本校教職工利益的情況發生。
簽訂保密協議。對于掌握關鍵技術的人員,高校應效仿企業簽署項目研發期間及后續有效期內的保密協議,對重大科研項目進行追蹤調查,嚴格禁止在科研成果未轉化前在相關學術刊物、網站、會議等公開場合最新研究信息,在人員流動時要將職務科技成果和非職務科技成果劃分清楚,防止屬學校所有的職務智力成果被個人占有。
加大獎懲力度。高校應明確產權主體和產權的界限,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堵塞在人才流動、人事調動、人員跳槽、兼職、私下交易、技術貿易等過程中可能造成的學校無形資產流失的種種漏洞,對于違規人員應追究其責任。同時,政策激勵是知識產權轉化的重要條件,可采取設立專利申請基金、幫助科研人員申請專利、增強科技獎勵力度、提高科技人員的收入、鼓勵教師和科技人員在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化過程中擁有個人股份等方式加大個人鼓勵力度。有條件的高校還應盡可能對科技人員的科技成果進行管理和推廣,加快知識產權轉化的步伐,增強無形資產的效益性。
(四)知識產權管理戰略
西部高校應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具體管理職能主要包括:一是申請知識產權。對學校無形資產實行帳務管理,組織開展知識產權(包括標志性名稱、商標、專利、著作、校名、校譽等)的申請、評估、登記和注冊。同時,設立知識產權保護基金,由學校提供費用,用于支持發明創造和專利的申報維護費用,改變專利費用由發明人或課題組承擔、專利的申請與放棄由發明人決定的局面。二是保護知識產權。知識產權的評估必須做到規范化和科學化,當新增資產或資產發生轉移時,學校應當委托專業的資產評估機構對其進行科學評估,防止無形資產被低估;對科研人員及時跟蹤監控,掌握項目進度,保證項目安全;掌握市場行情,對知識產權溢價、折價及時調整,確保學校利益不受損害。三是推廣知識產品。利用一切渠道,大力宣傳知識產品,加強與外單位聯系,加快科技轉化步伐。四是追究相關責任。一旦發生損害學校知識產權的事件,應結合國家、學校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認定犯罪事實。
參考文獻:
1.高校專利技術轉化機制需創新.科技網
2.2008中國高校中國專利獎金獎排行榜出爐.中國校友會網
1.大學生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識不強根據高校的相關抽樣調查,雖然對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在內的知識產權了解的人員占45%,但是能進一步對知識產權保護的立法、執法過程,以及利用法律武器和手段保護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的發明創造和合法權益的不足10%。這種淡薄的知識產權意識致使目前高校成果轉化過程中知識產權流失已成為普遍現象。另外,大學生對專利保護的申請認識不足,高校對大學生的新發明和新創造向來都是重視獎勵,但是卻忽視了對科技成果轉化中知識產權的保護。
2.高校知識產權保護成本較高科技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成本是多方面的,它主要有知識產權的開發、取得、交易、使用和訴訟等方面的活動給個人或單位所帶來的社會成本。在我國,尤其是高校,對科技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取得的成本較高,知識產權的所有人若對產權進行相關的處理,則需要支付相當高的經濟成本以及相當長的時間成本。若要在我國申請相關的專利,申請的過程較為繁瑣,而且每個過程都會花費一定的費用,另外,科技創新成果的專利審批還需要很長的時間,少則一年,多則三年。專利的過高專利費用及過長申請時間抑制了科研人員從事技術發明和創造的積極性。
3.知識產權權屬不清知識產權控制的核心是權利人控制他人利用其成果的保護。在大學生科技成果轉化的環節中,激勵作用是否充分發揮,直接影響科技成果產出的數量、質量及轉化進程。我國專利法規定,職務發明創新成果的專利權利歸屬于雇主,這不僅使得職務發明創新成果的專利歸屬于雇主,而且發明創新成果專利的申請人也是雇主。雖然職務發明創新成果的發明人也能享受到專利效益的分配權利,但是在實際中,各高校都在強調專利是歸屬于高校單位所有,而沒用相應的激勵制度以回應專利發明人。僅強調專利的歸屬權而不注重專利利益的分配權,其結果導致發明人將職務發明非職務化,以規避法律的約束,使得高校非職務發明的專利申請遠高于職務發明專利申請的比例,造成重大發明少、專利的技術層次和實施率、高校職務發明比率都較低的現象。
二、對大學生科技成果轉化中知識產權保護的建議
1.政府層面(1)發展高校知識產權資產評估事業。要想將大學生科技成果中的知識產權進行很好的轉化,就要在高校中搭建相應的轉化平臺,建立一系列嚴格的資產評估體系。有了這種評估系統,才能有效地保護大學生的知識產權,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從而不斷完善我國的知識產權體系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2)加大專利保護的投入力度。目前,我國企業贊助的高校科研經費比例很少,絕大多數經費是由政府贊助的,而且經費的額度也有限。歐美一些發達國家的科研投入經費的額度已超過了3%,而我國的科研經費的比例不到2%,遠遠落后于發達國家的一般水平。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其本質上也是對社會經濟發展與科技進步動力的保護,其結果是為社會發展服務的,是把科技成果能夠轉化為生產力的一種主要途徑,使得科研成果的價值能夠得到應有的體現。因此,我國政府應加大對專利保護的投入力度。
2.高校層面高校的科技創新是國家科技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當前科技成果轉化率低,存在巨大的浪費和損失。高校作為專利知識產權管理的主體,承擔著社會服務的功能,有責任推進科技成果的轉化。因此,高校應加快知識產權向生產力的轉化,將無形資產轉化為有形資產,將技術優勢轉化為經濟效益。(1)將科技成果轉化納入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核心。高校在知識產權管理中,針對老師涉及對科研項目的績效考核,同時也應加強對學生科技成果的考核。對大學生知識產權成果科研管理來說,應將專利的轉化環節納入高校科研管理的職能中。(2)培養知識產權全過程的保護理念。在高校的科研過程中,學校的相關領導、項目的管理人員、科研人員在知識產權的保護方面都應有較強的保護意識。一項科研從申請立項到完成計劃直至轉化到實際生產后,中間的每一個過程都應納入知識產權的范疇,因此,高校應將知識產權管理的理念貫穿于科技管理的各個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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