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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內部控制 財務報表審計 整合
1.整合審計的依據分析
對企業內部控制的審計可由企業聘請注冊會計師單獨進行,也可將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兩項交由聘請的注冊會計師進行整合審計,此為我國現行法規規定所允許,也是整合審計的政策依據根據國外的內部控制審計的實踐及研究成果,高成本制約著內部控制審計的發展進程。如果對兩者單獨進行,可能存在以下問題:由于不同注冊會計師的業務水平和思想認識不同,對同一企業內部控制的評價認識上可能出現不一致;不同的注冊會計師由于所確定選擇的審計范圍和審計方法不同以至于形成不同甚至相互矛盾的結論;不同的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兩者工作得不到互相對接和印證。另外還造成工作量疊加,重復勞動等不利結果,這樣勢必影響內部控制審計的質量以及效果和效率,這為兩者的整合審計提供了必要性。
因此,應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進行必要的整合,提高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質量和效果,節約審計資源,為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合理保證,為財務報告的可靠性提供支撐,促使內部控制審計在我國的順利實施,為經濟發展保駕護航。
2.審計計劃階段的整合
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都需要編制計劃,但由于審計的具體目標不同,計劃的內容會各有所側重。風險評估、公司經營的規模及相對復雜程度、利用相關人員工作等方面是注冊會計師在計劃內部控制審計時所要主要關注的。而在計劃財務報表審計時則要考慮被審計單位行業狀況、風險評估程序、擬實施的審計程序的性質、范圍和時間等。
由于是同一會計事務所對同一被審單位進行進行兩項審計,盡管兩者審計的審計計劃內容存在差異,但是在制定計劃時考慮的內容有很多相同之處,因此可以對審計計劃進行整合,編制一份審計計劃,對不同的部分分述,相同或相關的部分進行整合列示。比如在計劃中都要說明被審計單位的概況,確定的審計范圍、重大錯報風險的領域、關于相關人員的利用以及擬依賴程度、確定相同的重要性水平等,對上述方面可整合列示進行。
3.審計實施階段的整合
3.1審計方法的整合
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采用的審計方法策略不同,分別采用是自上而下審計方法和風險導向審計方法,但是兩者都在重大錯報風險的識別、評估和應對審計工作中發揮作用。自上而下的方法要求注冊會計師首先應了解并測試企業層面控制、業務層面控制、然后引導其找出可能會導致財務報表發生重大錯報的賬戶、列報及認定上,也體現了風險導向的特點。財務報表采用的風險導向審計最主要的特點是突出了對重大錯報風險評估,并以此為基礎開展剩下的審計工作,可見兩者都貫穿了風險導向的審計理念。內部控制審計中對內部控制的識別和測試,為注冊會計師在財務報表審計中所進行的風險評估提供了佐證依據,而財務報表審計中所作的風險評估,使注冊會計師在內部控制審計中強化了對內部控制深入了解。
3.2審計程序的整合
在內部控制審計中,注冊會計師通常需采取識別企業層面控制、業務層面控制、與舞弊風險相關的控制,識別錯報的可能來源 、控制測試、評價控制缺陷等程序。注冊會計師進行的財務報表審計程序分為風險評估程序、控制測試和實質性程序三方面。從以上論述可見兩者的審計程序在風險評估和控制測試方面相重合,可以進行必要的整合。比如,針對風險評估方面,兩者都要進行,但評估結果滿足兩者的不同需要,內部控制審計可以根據評估結果,確定重大缺陷的高風險領域,關注重要的賬戶及認定,確定對相應控制的測試,決定針對特定控制所需收集的證據;財務報表審計則根據評估結果,確定重要性水平,識別和評估財務報表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識別需要特別考慮的領域,設計和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
3.3審計證據的整合
為了合理保證審計目標的實現,支撐兩種審計得出結論,注冊會計師必須獲取充分、適當的證據。采取有效方式收集相關審計證據,無論是對于內部控制審計還是對于財務報表審計都是其工作的核心環節。盡管兩者在審計證據收集的方法、時間方面有重大區別,但并不影響兩者在審計證據方面的整合,工作成果的相互利用。
進行內部控制審計,需要對期末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因此,傾向于獲取時點的證據,注冊會計師往往在接近管理層內部控制評估日,測試內部控制,采用檢查記錄、觀察、詢問、穿行測試等方法,收集必需的審計證據。
在財務報表審計中,審計證據的收集方法包括盤點、審閱、觀察、詢問、函證、分析性程序、重新執行和重新計算等。財務報表審計收集的是期末整個時段的證據。
4.完成審計工作的整合
在完成審計工作階段,注冊會計師應當取得企業的書面說明,通過對各種來源的證據的分析評價,得出審計結論。
注冊會計師在出具審計報告前,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都需要就有關事項進行必要的溝通,對此時段的工作可以進行必要的整合。在溝通過程中,注冊會計師可用充分的證據,說明企業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內部控制無論是設計失效還是運行失效都會影響到企業的發展,影響到財務信息的可靠性,使企業對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有清晰、透徹的了解,認識到內部控制的重要與必要性,為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保障。這樣也兼顧考慮了社會效益和注冊會計師的長遠利益,樹立注冊會計師經濟衛士的良好形象。
綜上所述,合理保證會計報表的公允性是財務報表審計目標,合理保證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是內部控制審計的目標,只因他們有著的共同目標:為了報表使用者獲得可靠的財務信息,促進企業戰略目標的實現,兩者的整合才具有了廣泛的意義。兩者的關聯性,為整合審計提供了可能。整合能夠節約審計資源、降低成本,為整合審計提供了必要性。但我國剛剛實行注冊會計師內部控制審計,有很多問題需要探討,而整合審計更有待進一步的實證檢驗過程。
參考文獻:
[1]張龍平、陳作習.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的整合研究(上)[J].審計月刊.2009(5):10-12
(一)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同等重要(一)提高審計從業人員的專業技能和職業素養內部控制審計主要是通過對審計從業人員的識別能力情況進行監督控制,對其在列報、識別財務資料以及相關審計業務方面的操作方法進行科學的審計,并且及時對相關從事人員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或者失誤進行公正的評價,同時能夠給予科學合理的內部控制審計方面的建議。財務報表的審計過程中,審計從業人員則對財務報表的實際情況進行有效檢驗,根據自身會計專業能力對財務報表中的每一項內容存在的問題或者細節失誤進行嚴格的審計。所以,內部控制的審計和財務報表的審計工作都是針對財務報表的內容進行審計,對其重要性的審核判斷開展工作,兩者在審計過程中同等重要。(二)測試內控效果所運用的方法相同(一)提高審計從業人員的專業技能和職業素養內部控制審計過程要求審計從事人員要對內部控制的工作設計存在的合理性和時效性進行有效判斷,并且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對所存在的問題提出相關審計意見。在財務報表審計過程中,審計從事人員則需要對整個財務工作過程和其他相關的經濟業務等方面內容進行充分的了解,在此同時,要對其內部控制效果進行合理測試,以此基礎作為最終審計意見依據。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都需要通過詢問、檢查以及測試等方式對于內部控制設計的合理性與有效性進行判斷和分析,并都需要取得相關的審計證據,最后通過審計流程和系統的審計方法相結合,對內部控制運行結果進行審計。所以,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對進行內部控制有效性測試的時候所運用的方法是存在相似性的。(三)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都具有風險導向理念(一)提高審計從業人員的專業技能和職業素養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都具有風險導向理念,財務報表審計在對審計企業進行評估的時候會用風險導向理念審計模式,在對財務報表審計大體掌握基礎上,對財務報表情況會出現錯誤的風險進行審計,如審計從業人員沒有按照設計好的流程對重大事項錯誤風險判斷,整體上采取的相應措施就未能降低審計風險。內部控制審計采取內部系統化的審計方式,由審計從業人員對于內部控制的風險進行有效評定,從財務報表的系統層面出發,結合企業的整體運行情況,對整體經營情況進行有效評定,最后確定財務的問題或者錯誤產生的根源。內部控制的審計也是通過模擬測試形式,對企業財務進行控制表現出了風險導向理念,和財務報表審計一樣都存在風險的導向理念。
二、內部控制審計的理論基礎及其制度規范
(一)內部控制審計的相關理論基礎主要有聲譽理論、受托責任理論、信息不對稱理論(一)提高審計從業人員的專業技能和職業素養聲譽理論主要是反映個別主題的信息質量的傳播信號,是各企業歷史演變沉淀積累而成的,通過不同路徑在公眾中進行傳播,致使企業擁有了自身獨特的評價特征。在不同的領域里,學者們對于企業的聲譽問題看法不一。有的學者認為,企業聲譽關乎著企業的發展,是企業發展壯大的主要因素之一,也是企業發展看不到的而擁有無形資源。一方面,良好的聲譽會給企業帶來很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而不良的聲譽則會使企業在經濟發展上受到一些阻礙。經濟專家在資源整合及信息收集的過程中,發現聲譽對于一個企業的經濟發展有多方面的影響,在市場經濟中發揮重要作用,因此對聲譽如何形成機制進行研究,從而慢慢形成了聲譽理論。由于聲譽的信息會在不同的利益市場的相關方或者多方之間傳播,為防止企業信息在傳播中信息的真實性被他人扭曲,更利于企業信息的透明化,更能明確信譽對企業在發展中的長期影響,多數國家企業在內部控制管理信息的披露上,實行強制性的審計制度。在此制度管理控制下,內部控制管理好的上市企業更愿意選擇實力較強、規模較大的會計事務所來進行審計。另一方面,能提高公司在經濟市場的聲譽,還能提高向公眾和監督部門披露的內部控制信息、財務信息的可信度,作為受委托專業會計審計單位也能證明自身擁有專業聲譽影響力,審計人員對審計工作會更加細心和謹慎,工作態度會更加端正,避免因審計工作質量與企業實際財務狀況有所出入而導致聲譽受到損失。所以,聲譽的機制設立從雙方的利益以及內部控制審計質量考慮都有利于其理論發展。(二)受托責任理論經營權與所有權分離的產物就是受托責任理論。當公司財產所有人不再直接從事管理以及相關經營活動但依然擁有此財產的所有權時,所有人為了能夠使資產保值、增值,將經營管理權全權委托他人,就導致公司的所有權與經營權分別在不同的利益相關人員掌控中,因此這種委托與受委托經濟責任關系形成現代企業治理的主要受托責任理論基礎,這也是受托責任理論的核心。其根源是委托方與受托方利益目的不同,委托方讓企業資產保值和增值,受委托方實現經營績效利潤最大化和經營成本最少化,只要雙方利益不沖突,雙方就不會出現矛盾或者糾紛。公司財產所有人將其資源交付于委托方進行經營管理,要按照法律、法規和合約明確雙方義務和權利。受委托方應按照規章制度科學有效經營管理委托方財產資源,并定期向委托方進行經營業績和財務報告,要維持好雙方委托責任關系,就必須從外部審計角度對財務進行檢查和監督。只要企業不斷完善治理、正常合法經營、資金鏈完整,受委托方責任就會向外不斷延伸,審計業務就要不斷改革創新,推動審計方法向更多發展。隨著市場經濟發展壯大,企業存在的問題會受到公眾更多關注,公眾對于傳統的財務報表審計披露的信息采信度更高,僅從受委托責任關系來了解公司財務狀況是不夠的,還要對內部控制信息全面了解,再對財務審計和內部控制信息進行全面有效管理,才能使企業最大程度展現出全面經營狀況,防范企業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三)信息不對稱理論(一)提高審計從業人員的專業技能和職業素養隨著企業的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企業經營利益出現偏差,企業的經營者與企業的所有者所獲取的信息出現不對稱。作為企業所有權人的權益者,能夠制定相關運營政策、管理模式、經營思路,對委托企業內部進行高效管理與控制,在獲取企業信息上占有絕對的優勢,但企業的所有者只能獲取人所報告的間接信息,處于劣勢,因此就會在企業利益分配中出現欺詐或者偽造情況。要解決這個信息獲取的優劣失衡和利益分配不均的情況,就通過第三方對公司內部控制設計和執行的效果進行監督和審查,并將審查鑒定的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真實性的信息及時披露,有效防止人對企業經營狀況存在的問題進行掩蓋、偽造或者是欺詐。并要促使第三方保證內部控制審計、監督中保持公正、公允和真實。由于存在這種內部控制信息不對稱性,促使內部控制審計的產生和發展壯大。
三、由內部控制審計提高財務報表審計質量的建議措施
審計從業人員的專業技能以及職業素養的高低,直接決定內部控制審計的質量,也間接與企業財務報表的審計有很大關系,為了保證財務報表的審計質量,整體提高相關審計從業人員的專業技能和職業素養是必不可少的。要提高內部審計從業人員的專業技術和職業素養,首先要選聘系統學習過相關專業技術知識和具有豐富工作經驗的從業人員,要對相關審計工作人員的專業知識進行考試,對其進行面試,綜合選取優秀人員。其次,進行針對性的專業技術和職業素養培養。會計師事務所除對審計從業人員進行相關的專業知識教育外,還要進行職業道德和從業素質兩方面教育,通過培訓后再投入審計工作,并要在審計工作中不斷積累經驗。對于工作疏忽或者出現審計失誤的,要對其進行正確指導和工作失誤記錄,防止今后再次發生。對內部控制審計工作要做到有目的性、嚴謹性和邏輯性。在審計工作期間,還要不定期進行系統知識與職能素養的鞏固培訓,提高審計從業人員自身分析能力、判斷能力和執行能力。不僅要在審計效率上要有所提高,而且在審計質量上做到精準無誤;不僅要提高自身審計工作的業務能力,同時要更好促進內部控制審計工作的發展。
四、完善企業內部控制審計的政策規章和業務流程
從當前內部控制審計工作的相關政策、規章來看,還存在一些問題,還欠缺完整性,特別是《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相關政策對于內部的審計工作的范圍權限不夠明確,少數企業的企業內部控制審計工作只是簡單財務報表以及相關的內部控制工作,對于內部控制審計范圍、界限是模糊狀態。另一方面,企業內部制定的內部控制審計相關的規章、政策只是形式上的,對于實際情況和現實的內部操作根本無法有效實施控制。因此,完善當前企業內部控制審計的規章、政策是很有必要。一方面,要提高企業領導層對于內部審計工作性質的全面認識,減少其在沒有完整的內部控制審計規章、政策的規范下出現偽造、隱瞞情況,提高領導層對企業真實經營情況進行如實報告的責任;另一方面,企業應積極系統完善內部審計工作的規章、政策,合理科學地進行經營管理,為全面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而不斷努力。
五、合理規劃內部控制審計的范圍和人員安排
對審計從業人員在工作期間的執行效率以及工作態度進行評估,對于能力較強的給予獎勵措施,而對于效率較低和工作態度不積極的審計從業人員給予適當的批評糾正,再結合內部審計從業人員的能力,合理規劃其審計工作范圍、審計對象,使得從業人員之間在配合上發揮最大的工作效率,提高內部審計質量。對于原來留存的工作,審計人員之間也要詳細和謹慎地辦理完交接工作,保證企業內部的控制審計工作準確、真實、有效。
六、科學測評內部控制審計從業人員工作效率
審計從業人員在進行內部控制審計工作時,都需要按照基準日對從業人員的工作有效性實行評估,不僅對財務審計報表的整體內部控制的效果提出有效合理建議,而且還要對于整個內部控制審計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科學合理解答分析,找尋出問題的根源所在。在內部控制審計工作期間,審計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工作測試,同時還要提出相關的工作意見,并且能有效實施執行,保證企業審計工作質量有明顯提高。
總之,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經濟發展顯現多樣化和復雜化,對于內部控制的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的質量要求的不斷提高。而作為市場的主體企業,所面臨的市場經濟競爭壓力不斷加大,面臨的融資渠道也越來越廣。企業在面對高競爭力的經濟市場,要不斷加強自身技術創新,提高自身產品質量與服務水平,也要對內部加強管理與控制,提高財務報表審計質量,以保證企業未來快速、穩定健康發展,得到市場的肯定。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兩者存在著許多共同性,因此兩者間的相關性是緊密的。在內部控制審計相關理論基礎上會發現,財務報表的審計質量直接受到內部控制審計的影響,而本文所重點提出的相關措施建議,正是當前企業內部控制審計問題的根源所在。
作者:李進 單位:長沙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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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子騰.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質量的相關性研究[D].武漢:湖北工業大學,2016.
關鍵詞:審計風險準則 風險導向 重大錯報風險 風險評估 審計證據
一、前言
2006年財政部頒布了《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標志著我國在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順應國際趨同新形勢的道路上邁進了一大步。為了更好地指導注冊會計師有效地識別、評估和應對審計風險,準則框架體系全面滲透著風險導向審計的理念,要求注冊會計師將風險導向審計的觀念貫穿于審計全過程。傳統審計方法的主要缺陷在于注冊會計師重視被審計單位的內部環境,但忽視其所處的外部環境;重視審計單位的控制風險但忽視其固有風險。事實上我國注冊會計師面臨的情形是被審計單位及其所處環境的日趨復雜。行業狀況、法律環境與監管環境以及其他外部因素,都會對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產生重大影響。在復雜環境下或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不健全時,如果繼續采用傳統審計模式,局限于控制測試和實質性測試,把審計的主要資源集中在具體交易事項和余額細節測試上。極易引發審計風險。因此,新執業準則要求注冊會計師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內外部環境,同時注重檢查風險和固有風險(即重大錯報風險),重點關注存在重大錯報風險的領域,達到避免觸發審計風險的目的。新執業準則體系的核心內容為以下準則,簡稱審計風險準則,分別為:《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第1101號――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和一般原則》(以下簡稱第1101號準則,下同)、《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第1211號――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并評估重大錯報風險》、《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第1231號――針對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實施的程序》、《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第1301號――審計證據》。
二、審計風險準則修訂的主要內容
(一)第1101號準則 第1101號準則是在借鑒國際審計與鑒證準則第200號的基礎上,對原《獨立審計準則第1號――會計報表審計》進行修訂而形成的。其主要內容有: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審計的目標、審計范圍、職業懷疑態度、審計風險及模型。(1)明確區分注冊會計師的責任,公司管理層和治理層的責任。新準則規定,對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是注冊會計師的責任;在被審計單位治理層的監督下,按照適用的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財務報表是被審計單位管理層的責任。此外,準則條款還特別強調了財務報表審計不能減輕被審計單位管理層和治理層的責任。(2)明確財務報表審計目標。新準則規定,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是注冊會計師通過執行審計工作,對財務報表的下列方面發表審計意見:財務報表是否按照適用的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財務報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這個規定與原有的規定沒有太大區別,但是新準則中明確提出,財務報表審計屬于鑒證業務,注冊會計師的審計意見旨在提高財務報表的可信賴程度。(3)修訂審計范圍的定義。新準則指出,財務報表的審計范圍是指注冊會計師為實現財務報表審計目標,根據審計準則和職業判斷實施的恰當的審計程序的總和。在確定擬實施的審計程序時,注冊會計師應當遵守與財務報表審計相關的各項審計準則。恰當的審計程序是指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是恰當的。一是審計程序的性質指審計程序的目的和類型。目的包括:通過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識別、評估重大錯報風險;通過實施控制測試,明確內部控制運行的有效性;通過實施實質性程序,發現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類型則包括檢查、觀察、詢問、函證、重新計算、重新執行和分析程序。二是審計程序的時間是指注冊會計師何時實施審計程序,或指審計證據適用的期間或時點。三是審計程序的范圍是指實施審計程序的數量,包括抽取的樣本量,對某項控制活動的觀察次數等。審計范圍受到限制是指由于客觀原因或者被審計單位施加的限制,注冊會計師未能實施根據審計準則和職業判斷應當實施的審計程序,從而未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4)要求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始終保持職業懷疑態度,并明確在財務報表審計中注冊會計師只能提供合理保證。新準則要求,在計劃和實施審計工作時,注冊會計師應當保持職業懷疑態度,充分考慮可能存在導致財務報表發生重大錯報的情形。新準則指出,注冊會計師按照審計準則的規定執行審計工作,能夠對財務報表整體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由于審計中存在的固有限制影響注冊會計師發現重大錯報的能力,注冊會計師不能對財務報表整體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絕對保證,即只能提供合理保證。(5)引進新的審計模型。新準則對審計風險模型作了重大改變,將原審計風險模型修正為: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x檢查風險,審計風險取決于重大錯報風險和檢查風險,是兩者的綜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要求注冊會計師站在風險的高度上把握審計過程,以風險為導向進行審計,強化了風險意識,注冊會計師對于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貫穿于審計的整個過程。改變后的審計風險模型使得注冊會計師從更高的層次上把握重大錯報風險,要求注冊會計師必須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包括內部控制),以充分識別和評估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并針對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設計和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包括控制測試和實質性測試),以降低注冊會計師的審計風險。在目前經濟不確定性增大的環境下,顯然新的審計風險模型更能滿足風險控制的要求,并且可操作性較強。
(二)第1211號準則 第1211號準則是在借鑒國際審計與鑒證準則第315號基礎上出臺的新準則,將取代我國原有的《獨立審計準則第21號――了解被審計單位情況》、《獨立審計準則第9號――內部控制與審計風險》和《獨立審計準則第20號――計算機信息系統環境下的審計》,以克服舊準則相互分離、缺乏有機融合的缺陷。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和一般原則》要求,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應當貫徹風險導向審計的理念,圍繞重大錯報風險的識別、評估和應對,計劃和實施審計工作。其中如何識別和評估重大錯報風險,構成了注冊會計師應對重大錯報風險的前提。注冊會計師如何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了解哪些具體的內容,了解后如何對重大錯報風險進行評估,如何將了解和評估的過程、結果與管理層和治理層進行溝通,在審計工作底稿中應當對哪些內容進行記錄,本準則對這些問題做了明確規范,其修訂的主要內容有:(1)注冊會計師審計的總體要求: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是必要程序;了解的目的是識別和評估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設計和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了解的程度應當足夠實現了解的目的。與獨立審計準則中的規定不同,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內外部環境是注冊會計師審計過程中必須實施的程序,
也是風險導向審計的核心。(2)風險評估程序的概念及項目組內部討論的要求。風險評估程序是指為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而實施的程序。風險評估程序包括:詢問被審計單位管理層和內部其他相關人員;分析程序;觀察和檢查。注冊會計師在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的整個過程中,結合了解的內容和被審計單位業務的特點運用相應的風險評估程序,并利用風險評估程序所獲取的信息評估重大錯報風險,并可能隨著不斷獲取審計證據而作出相應的變化。如果通過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獲取的審計證據與初始評估獲取的審計證據相矛盾,注冊會計師應當修正風險評估結果,并相應修改原計劃實施的進一步審計程序,實施風險評估程序之后項目組內部必須進行討論。注冊會計師通過風險評估程序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后,需要對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進行評估,評估重大錯報風險需要運用專業判斷,必須由項目組內部討論來完成,項目組內部討論可以有效降低審計風險。在原準則中,評估固有風險、控制風險也需要專業判斷,但并沒有需要項目組共同討論的規定。一是討論的目標。項目組通過討論可以使成員更好地了解在各自分工負責的領域中,由于舞弊或錯誤導致財務報表重大錯報地可能性,并了解各自實施審計程序的結果如何影響審計的其他方面,包括對確定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的影響。二是討論的內容。項目組應當討論被審計單位面臨的經營風險、財務報表容易發生錯報的領域以及發生錯報的方式,特別是由于舞弊導致重大錯報的可能性。三是參與討論的人員。注冊會計師應當運用職業判斷確定項目組內部參與討論的成員。項目組的關鍵成員應當參與討論,如果項目組需要擁有信息技術或其他特殊技能的專家,這些專家也應當參與討論。項目組的討論不要求所有成員每次都參與討論,參與討論人員的范圍受項目組成員的職責、經驗和信息需求的影響。四是討論的時間和方式。項目組應當根據審計的具體情況,在整個審計過程中,持續交換有關財務報表發生重大錯報可能性的信息。項目組在討論時應當強調在整個過程中保持職業懷疑態度,警惕表明舞弊或錯誤導致的重大錯報可能已經發生的信息或其他跡象,并對這些跡象進行追蹤。通過討論,項目組成員可以交流和分享在整個審計過程中獲得的信息,包括可能對重大錯報風險評估產生影響的信息或有關針對風險實施的審計程序的信息。(3)注冊會計師應盡到的相關職責。對注冊會計師應當從哪些方面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作了詳細的定義:行業狀況、法律環境與監管環境以及其他外部因素;被審計單位的性質;被審計單位對會計政策的選擇和運用;被審計單位的目標、戰略以及相關經營風險;被審計單位財務業績的衡量和評價;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這些內容是新準則的重要內容,值得注意的是對被審計單位的了解不僅局限于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對以上新準則中有相應的章節進行具體的闡述,使得注冊會計師思考的是究竟哪些方面去了解被審計單位,而不像原有準則中是比較模糊的概念,這樣做可以有效防止了解的不徹底影響審計工作,低估重大錯報風險。(4)明確了注冊會計師了解內部控制的定位。注冊會計師需要了解和評價的內部控制只是與財務報表審計相關的內部控制,并非被審計單位所有的內部控制。因為注冊會計師審計的目標是對財務報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錯報發表審計意見,注冊會計師考慮與財務報表編制相關的內部控制,但目的并非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5)明確了注冊會計師評估兩個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在對重大錯報風險進行識別和評估后,注冊會計師應當確定識別的重大錯報風險是與特定的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列報的認定相關,還是與財務報表整體廣泛相關,進而影響多項認定。某些重大錯報風險可能與特定的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列報的認定相關。如被審計單位存在復雜的聯營或合資,這一事項表明長期股權投資賬戶的認定可能存在重大錯報風險。又如被審計單位存在重大的關聯方交易,該事項表明關聯方及關聯方交易的披露認定可能存在重大錯報風險。某些重大錯報風險可能與財務報表整體廣泛相關,進而影響多項認定。如在經濟不穩定的國家和地區開展業務、資產的流動性出現問題、重要客戶流失、融資能力受到限制等,可能導致注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的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又如管理層缺乏誠信或承受異常的壓力可能引發舞弊風險,這些風險與財務報表整體相關。(6)提出了特別風險的概念,需要特別考慮的重大錯報風險即為特別風險,并根據風險的性質、潛在錯報的重要程度和發生的可能性判斷風險是否屬于特別風險。如風險是否屬于舞弊風險;交易的復雜程度;風險是否涉及重大的關聯方交易等。(7)提出了對僅通過實質性程序無法應對的重大錯報風險的處理方法。僅通過實質性程序獲取的審計證據無法將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注冊會計師應當評價被審計單位針對這些風險設計的控制,并確定其執行情況。在被審計單位對日常交易采用高度自動化處理的情況下,審計證據可能僅以電子形式存在,其充分性和適當性通常取決于自動化信息系統相關控制的有效性,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僅通過實施實質性程序不能獲取充分、適當審計證據的可能性。如果認為僅通過實施實質性程序不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依賴的相關控制的有效性,并對其進行了解、評估和測試。(8)將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過程中獲得的信息記錄與工作底稿中。此類信息包括項目組對由于舞弊或錯誤導致財務報表發生重大錯報的可能性進行的討論,以便得出的重要結論;對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各個方面的了解要點、信息來源以及實施的風險評估程序;在財務報表層次和認定層次識別、評估出的重大錯報風險;識別出的特別風險和僅通過實質性程序無法應對的重大錯報風險,以及對相關控制的評估。
(三)第1231號準則 第1231號準則是在借鑒國際審計與鑒證準則第330號的基礎上出臺的一個全新的準則,將取代原有的《第21號――了解被審計單位情況》、《第9號――內部控制與審計風險》和《第20號――計算機信息系統環境下的審計》。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和一般原則》的要求,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應當貫徹風險導向審計的理念,圍繞重大錯報風險的識別、評估和應對,計劃和實施審計工作。其中《第1211號――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并評估重大錯報風險》規范了注冊會計師通過實施風險評估程序,識別和評估財務報表層次以及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列報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注冊會計師針對已評估的財務報表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如何確定總體應對措施,針對已評估的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如何設計和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范圍如何確定和實施,如何評價實施審計程序收集的審計證據的充分性和適當性,在審計工作底稿中將對哪些審計工作進行記錄等,對這些問題的明確規范是第1231號準則的核心內容。其修訂的主要內容有:總體要求、針對重大錯報風險的總體反應、審計程序的不可預見性、總體方案和進一步審計程序、控制測試的相關要求、實質性程序及相關要求、審計的相關要求、審計工作記錄。(1)明確提出了對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兩個總體要求:審計程序的總體要求,注冊會計師應
當對評估的財務報表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確定總體應對措施,并針對評估的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設計和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職業判斷的總體要求,注冊會計師在確定總體應對措施以及設計和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時應當運用職業判斷。(2)首次提出了注冊會計師應當針對評估的財務報表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確定下列總體應對措施:向項目組強調在收集和評價審計證據過程中保持職業懷疑態度的必要性;分派更有經驗或具有特殊技能的審計人員,或利用專家的工作;提供更多的督導;在選擇進一步審計程序時,應當注意使某些程序不被管理層預見或事先了解;對擬實施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作出總體修改。(3)強調審計程序的不可預見性要求。注冊會計師針對評估的財務報表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確定的總體應對措施中強調增強審計程序的不可預見性,因此,注冊會計師在設計擬實施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時,為了避免既定思維對審計方案的限制,避免對審計效果的人為干涉,從而使得針對重大錯報風險的進一步審計程序更加有效,注冊會計師要考慮使某些程序不被審計單位管理層預見或事先了解。(4)首次提出了兩種總體方案和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概念。兩種總體方案分別為實質性方案和綜合性方案,實質性方案是指注冊會計師實施的進一步審計程序以實質性程序為主;綜合性方案是指注冊會計師在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時,將控制測試與實質性程序結合使用。而所謂的進一步審計程序是相對風險評估程序而言的,是注冊會計師針對評估的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列報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實施的審計程序,包括控制測試和實質性程序。(5)重新界定了注冊會計師實施控制測試的兩種情形,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控制測試:在評估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時,預期控制的運行時有效的;僅實施實質性程序不足以提供認定層次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6)強調了實施控制測試獲取審計證據的重要性。即認為僅實施實質性程序獲取的審計證據無法將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降至可接受水平,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相關的控制測試,以獲取控制運行有效性的審計證據。(7)增加了“重新執行”的控制測試取證方法。根據第1301號審計證據準則,注冊會計師獲取審計證據的具體程序中將六種具體的取證方法修改為八種,即檢查記錄或文件;檢查有形資產;觀察;詢問;函證;重新計算;重新執行;分析程序。其中增加了“重新執行”控制測試的取證方法。(8)嚴格限制了注冊會計師無限期或過長時間內不實施測試的做法。如果擬信賴的控制自上次測試后未發生變化,且不屬于旨在減輕特別風險的控制,注冊會計師應當運用職業判斷確定是否在本期審計中測試其運行有效性,以及本次測試與上次測試的時間間隔,但兩次測試的時間間隔不得超過兩年。(9)首次明確區分“控制運行的有效性”與“控制是否得到執行”。注冊會計師在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時需要實施風險評估程序。注冊會計師在確定控制是否得到執行而實施的某些風險評估程序可能提供有關控制運行有效性的審計證據。注冊會計師可以考慮在評價控制設計和獲取其得到執行的審計證據的同時測試控制運行有效性,以提高審計效率。兩者的區別如(表1)所示。(10)首次明確期中進行控制測試的考慮。如果注冊會計師在期中實施控制測試程序,即使注冊會計師已獲取有關控制在期中運行有效性的審計證據,仍然需要考慮如何能夠將控制在期中運行有效性的審計證據合理延伸至期末,以確保針對期中至期末這段剩余期間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如果已獲取有關控制在期中運行有效性的審計證據,并擬利用該證據,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下列審計程序:首先,獲取這些控制在剩余期間變化情況的審計證據。針對期中已獲取過審計證據的情況,如果這些控制在剩余期間沒有發生變化,注冊會計師可能決定信賴期中獲取的審計證據;如果這些控制在剩余期間發生了變化,注冊會計師需要了解并測試控制的變化對期中審計證據的影響。其次,確定針對剩余期間還需獲取的補充審計證據。針對期中已獲取過審計證據的情況,如果這些控制在剩余期間發生了變化,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下列因素:評估的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的重大程度。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對財務報表的影響越大,注冊會計師需要獲取的剩余期間的補充證據越多;在期中測試的特定控制。如對自動化運行的控制,注冊會計師更可能測試信息系統一般控制的運行有效性,以獲取控制在剩余期間運行有效姓的審計證據;在期中對有關控制運行有效性獲取的審計證據的程度。如果注冊會計師在期中對有關控制運行有效性獲取的審計證據比較充分,可以考慮適當減少需要獲取的剩余期間的補充證據;剩余期間的長度。剩余期間越長,注冊會計師需要獲取的剩余期間的補充證據越多;在信賴控制的基礎上擬減少進一步實質性程序的范圍。注冊會計師對相關控制的信賴程度越高,通常在信賴控制的基礎上擬減少進一步實質性程序的范圍就越大。在這種情況下,注冊會計師需要獲取的剩余期間的補充證據越多;控制環境。在注冊會計師總體上擬信賴控制的前提下,控制環境越薄弱(或把握程度越低),注冊會計師需要獲取的剩余期間的補充證據越多。(11)明確了實質性程序概念和內容。實質性程序是指注冊會計師針對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實施的直接用以發現認定層次重大錯報的審計程序。包括對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列報的細節測試以及實質性分析程序。(12)明確了對于特別風險的專門應對程序。如果認為評估的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是特別風險,注冊會計師應當專門針對該風險實施實質性程序;如果針對特別風險僅實施實質性程序,注冊會計師應當使用細節測試,或將細節測試和實質性分析程序結合使用,以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13)首次提出了是否在期中實施實質性程序。注冊會計師如果在期中實施了實質性程序,仍然需要消耗進一步的審計資源使期中審計證據能夠合理延伸至期末,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是否在期中實施實質性程序。(14)指明了財務報表審計是一個累計和不斷修正的過程。隨著計劃的審計程序的實施,如果獲取的信息與風險評估時依據的信息有重大差異,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修正風險評估結果,并據以修改原計劃的其他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15)明確了注冊會計師應當針對評估的風險設計細節測試。如在針對存在或發生認定設計細節測試時,注冊會計師應當選擇包含在財務報表金額中的項目,并獲取相關審計證據;針對完整性認定設計細節測試時,注冊會計師應當選擇有證據表明應包含在財務報表金額中的項目,并調查這些項目是否確實包括在內。(16)明確了審計工作記錄要求。注冊會計師應當針對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實施的程序進行充分的審計工作記錄。包括記錄:對評估的財務報表層次重大錯報風險采取的總體應對措施;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與評估的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的聯系;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的結果。
(四)第1301號準則 第1301號準則是在借鑒國際審計與鑒證準則第500號的基礎上,對我國原有的《獨立審計準則第5號――審計證據》進行修訂而形成的。此次重大修訂的內容有:(1)拓展了審計證據的內涵。原審計證據準則將審計證據定義為“注冊會計師在執行審計業務過程中,為形成審計意見所獲取的證據”。原審計證據準則對審計證據的內涵界定比較窄,注冊會計師收集
的審計證據更多體現的是與財務報表會計記錄相關的信息。修訂后審計證據準則將審計證據定義為“注冊會計師為了得到審計結論、形成審計意見而使用的所有信息”。新審計證據準則對審計證據的內涵要寬泛得多,不僅包括與財務報表會計記錄相關的信息,還包括其他信息。如(圖1)所示。
其中,第一類審計證據是“財務報表依據的會計記錄中含有的信息”。會計記錄中含有的信息是最基本信息。構成了財務報表最主要的內容,一般包括對初始分列的記錄和支持性記錄,如支票、電子資金轉賬記錄、發票、合同、總賬、明細賬、記賬憑證和未在記賬憑證中反映的對財務報表的其他調整,以及支持成本分配、計算、調節和披露的手工計算表和電子數據表。第二類審計證據是“其他信息”。其他信息是用來印證會計記錄中含有的信息是否真實、完整,指導注冊會計師如何識別、評估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一般包括:注冊會計師從被審計單位內部或外部獲取的會計記錄以外的信息,如被審計單位會議記錄、內部控制手冊、函證函的回函、分析師的報告、與競爭者的比較數據等;通過詢問、觀察和檢查等審計程序獲取的信息,如通過檢查存貨獲取存貨存在性的證據等;自身編制或獲取的可以通過合理推斷得出結論的信息,如注冊會計師編制的各種計算表、分析表等。(2)引進了“認定”的概念。原審計證據準則未將“認定”寫進準則,整個審計準則體系對“認定”概念重視不夠,新審計證據準則引入“認定”概念,并要求注冊會計師詳細運用認定指導具體審計目標,根據具體審計目標來設計和確定進一步審計程序。(3)將獲取審計證據的程序區分為總體程序和具體程序。原審計證據準則只列了六種具體的取證方法。修訂后的審計證據準則將注冊會計師獲取審計證據的程序區分為總體程序和具體程序,總體程序增加了風險評估程序,即包括風險評估程序、控制測試和實質性程序;具體程序中將六種具體的取證方法修改為八種,具體包括的內容前文已述及。其中,將“監盤”程序進行細分,因為“監盤”是“檢查記錄或文件”、“檢查有形資產”、“觀察”等具體審計程序的復合程序;增加“重新執行”具體程序;將原來的“計算”和“分析性復核”分別修改為“重新計算”和“分析程序”。(4)新增風險評估程序。根據風險導向審計準則體系的要求,注冊會計師應當通過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識別重大錯報風險,并針對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設計和實施進一步的審計程序,因此,在修訂后的審計證據準則中增加“風險評估程序”,以此為手段通過了解情況作為評估財務報表層次和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的基礎。但風險評估程序并不能識別出所有的重大錯報風險,雖然它可作為評估財務報表層次和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的基礎,但并不能為發表審計意見提供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為了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注冊會計師還需要實施進一步程序,包括實施控制測試(必要時或決定測試時)和實質性程序。(5)新增“重新執行”的具體審計程序。重新執行是指注冊會計師以人工方式或使用計算機輔助審計技術,重新獨立執行作為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組成部分的程序或控制。如注冊會計師利用被審計單位的銀行存款日記賬和銀行對賬單,重新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并與被審計單位編制的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比較。
三、審計風險準則對注冊會計師的影響
(一)對注冊會計師審計理念的影響注冊會計師審計的主線始終是對重大錯報風險的識別、評估與應對。注冊會計師為了實現審計目標。在計劃和實施審計工作時,應當保持職業懷疑態度,充分考慮可能導致會計報表發生重大錯報的情形。在審計和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時,注冊會計師應當將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及范圍與識別和評估的風險相聯系,以防止機械利用程序表從形式上迎合獨立審計準則對審計程序的要求。注冊會計師必須針對重大的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列報和披露實施實質性測試。注冊會計師對重大錯報風險評估是一種判斷,并且內部控制存在固有限制,無論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結果如何,注冊會計師必須針對重大的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列報和披露實施實質性程序,不得將實質性測試只集中在例外事項上。
一、國際審計風險準則的最新發展
按照IAASB工作計劃,三個新國際審計風險準則生效后,原IAS310“了解被審計單位情況”(Knowledgeofthebusiness)、ISA400“風險評估與內部控制”(Riskassessmentsandinternalcontrols)、ISA401“計算機信息系統環境下的審計”(Auditinginacomputerinformationsystemsenvironment)和ISA500“審計證據”一并作廢。與以前準則相比,新國際審計風險準則主要有以下八個方面的重大發展和實質性變化。
(一)引入“重大錯報風險”概念,重建審計風險模型
原國際審計風險準則認為,審計風險包括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審計風險模型為: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并要求根據該模型來計劃和執行財務報表審計工作,最終將審計風險降低至可接受的低水平。從理論上看,該模型不存在不妥,但實務操作面臨很大的問題和困難。比如:(1)原準則要求,在編制總體審計計劃時,注冊會計師應當對財務報表整體的固有風險進行評估;在編制具體審計計劃時,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固有風險的評估對各重要賬戶或交易類別的認定所產生的影響,或者直接假定這種認定的固有風險為高水平。由于假設不存在相關內部控制的條件下去具體單獨評估認定的固有風險有顯知的難度,再加上直接假定認定的固有風險為高水平被公認為穩健的做法,這樣極容易導致不少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不重視對固有風險的評估,使其流于形式。(2)盡管原準則明確指出,由于控制風險與固有風險相互聯系,注冊會計師應當對兩者進行綜合評估,并據以作為檢查風險的評估基礎。但實務中,很容易人為割裂兩者的內在聯系,而只依賴對內部控制風險所作的粗放型評估來直接、大致確定檢查風險水平,再據此規劃實質性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這樣做難以合理保證財務報表不存在重大錯報。(3)最為重要的是,原審計風險模型將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并列,沒有抓住財務報表審計工作的“牛鼻子”,也沒有抓住事物的本質和核心東西。其實,這兩種風險,就是客戶風險(clientrisk),即客戶財務報表審計前存在重大錯報的可能性,均為被審計單位所造成和掌控,注冊會計師只能評估而不能改變。從注冊會計師角度看,只抓住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作為審計工作的起點和導向,而不直接明確地以評估重大錯報風險為起點和導向,有舍本求末,隔靴搔癢,只見樹木不見森林之感。
新國際審計風險準則正式引進“重大錯報風險”概念(重大錯報風險是指財務報表在審計前存在重大錯報的可能性),將審計風險模型重構為: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這不是簡單地將固有和控制風險并稱為重大錯報風險,而是重大的實質性改進。不僅明確規定了審計工作以評估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作為新的正確起點和導向,抓住了審計工作的“牛鼻子”,而且與現行審計目標責任定位緊緊相扣,有利于履行審計責任,實現審計目標。眾所周知,按國際審計準則要求設計審計工作就是為了合理保證財務報表整體不存在重大錯報。新風險模型的構建更直接有助于導引注冊會計師,時刻緊緊圍繞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來設計和執行審計程序,以最終實現合理保證財務報表整體不存在重大錯報。
(二)改進審計業務流程,增強實施審計程序的效果
原準則依據審計風險三要素模型,把審計業務流程和程序分為四大塊:(1)了解被審計單位情況(為評估固有風險);(2)了解內部控制;(3)(必要時)控制測試(均為評估控制風險);(4)實質性測試(為降低檢查風險)。第(1)塊由原IAS310“了解被審計單位情況”來規范,第(2)、(3)、(4)塊則由原ISA400“風險評估與內部控制”來規范。
新國際審計風險準則依據審計風險二要素模型,把審計業務流程和程序分為三大塊:(1)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包括內部控制(目的是為評估財務報表總體層次和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本塊審計程序稱為“風險評估程序”(riskassessmentprocedures),(2)(必要時)控制測試(目的是為了測試內部控制在防止、發現和糾正認定層次重大錯報方面的有效性,并據此一并評估重大錯報風險),(3)實質性測試(目的是為了檢查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新準則把第(2)、(3)塊程序統稱為“進一步審計程序”(furtherauditprocedures),并指出風險評估程序不足以為發表審計意見提供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注冊會計師還應當設計和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包括控制測試和實質性程序。還指出應當以對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的相關評估結果(包括實施風險評估程序的結果和必要時執行控制測試的結果)為基礎,并考慮既定的審計風險水平,來確定可接受的檢查風險水平,再據此計劃和實施實質性程序。在既定的審計風險水平下,可接受檢查風險水平與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結果成反向關系。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越高,可接受檢查風險越低;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越低,可接受檢查風險越高。檢查風險取決于實質性程序設計和執行的有效性。注冊會計師應當合理設計實質性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并有效執行,將檢查風險降至可接受的水平。第(1)塊由ISA315“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并評估重大錯報風險”來規范,第(2)、(3)兩大塊則由ISA330“針對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實施的程序”來規范。由于重建了審計風險模型和改進了審計業務流程,IAASB相應地修訂了原ISA500“審計證據”。
審計業務流程作上述改進后,要求注冊會計師全程關注財務報表的重大錯報風險,并將風險評估作為整個審計工作的先導、前提和基礎。注冊會計師應首先花大力氣去識別和評估重大錯報風險,再據此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合理保證財務報表不存在重大錯報。評估重大錯報風險的失當,必將導致整個審計工作的失敗。看來,能否合理評估客戶財務報表的重大錯報風險,將成為評價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專業勝任能力、考驗審計質量及效果的關鍵性尺度與決定性因素。
(三)區分評估的財務報表整體層次和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采取不同應對措施,力保所獲取審計證據的充分、適當性
選取了2012和2013年報財務報表審計意見數據,從理論和部分樣本數據角度,研究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對財務報表年報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影響因素,分析兩者之間的相關作用關系,尤其是探討公司內部治理結構的弱有效性導致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因素研究,并據此提出規范完善內部治理結構的措施,進而降低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可能性的對策。
關鍵詞:
上市公司;內部治理結構;獨立董事;非標準審計意見
中圖分類號:
F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4)23001901
1 引言
為了實現企業價值的最大化,為股東等相關利益者以及社會公眾謀求最大的利益,公司必須實現其最佳的經營業績,而要達到這一目標,公司治理結構起著相當重要的作用。隨著經濟的發展,公司組織形式的多樣化,公司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導致的必然結果就是委托關系占據主導地位,公司所有者要基于信托責任關系,建立健全一套相互制衡的結構性制度安排或體系。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的有效性與財務報表及內部控制年報審計意見有一定的相互作用關系,公司治理情況越好,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可能性越小。
2 上市公司內部治理結構與非標準審計意見相關性分析
2.1 我國上市公司治理結構與非標準審計意見現狀分析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根據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上市公司的組織機構主要由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組成。狹義公司治理其主要是指“內部治理”,即建立由股東大會、董事會(尤其是獨立董事)、監事會及高管層面所構成的公司治理結構。廣義的公司治理,包括的范圍不僅僅是企業內部自身的監控和制衡機制,而是涉及到更寬泛的外部相關者。諸如第一大股東的性質、資本市場、經理市場、產品市場、社會公眾、輿論和國家法律法規等外部力量對企業管理行為的規范與監督。
審計報告是注冊會計師向委托人提交的最終產品,具有一定的鑒證、保護、證明作用。而審計意見又是審計報告中最核心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是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是審計工作結果最為集中、凝練的表達。本文所指的非標準審計意見是指除了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之外的其余所有意見類型。即包括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帶強調事項段的保留意見、帶其他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
截止2014年4月,2534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其中,標準審計報告2450份,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57份,保留意見審計報告22份,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5份。在2450份財務報表審計報告中,非標準財務報表審計報告84份,占3.31%。非標報告的數量和比例都較2012年(89份,比例為3.60%)有所下降。
截止2013年4月,2471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其中,標準審計報告2382份,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71份,保留意見審計報告15份,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3份。在2471份財務報表審計報告中,非標準財務報表審計報告89份,占3.60%,非標報告的數量和比例都較2011年(115份,比例為4.87%)有所下降。從近幾年我國上市公司公布的審計報告情況來看,滬深兩市的上市公司被出具為非標準審計意見數量上和比例上都呈現出逐年下降的趨勢,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影響因素有很多,本文主要從公司內部治理結構探討與非標準審計意見的相關性。
2.2 股權的性質和結構與非標準審計意見的相關性
我國上市公司股權結構呈現出明顯的股權集征,股東權利不均衡排在前五位的大股東之間持股比例懸殊。除控股股東以外“一股獨大”幾乎是所有上市公司的詬病,也是我國公司治理的一大頑疾。雖然經歷了股權分置改革,但因為股改企業的前身大多是國有制,所以股改后國有股仍在上市公司股本總額中所占的比重較大,這也是我國上市公司股權結構的突出特點。這種過于集中的股權結構,必然會導致監督機制的有效性削弱,少數股東的權益可能遭到損害,顯然不利于公司治理,通過對相關樣本的實證研究發現,股權結構的合理性與非標準審計意見呈現負相關關系。即股權結構越合理性,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可能性越小。
2.3 董事會特征與非標準審計意見的相關性
我國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具有絕對的控制權,進而導致董事會的獨立性較弱。雖然《公司法》近幾年來修訂時弱化了法定代表人模式,允許公司通過章程約定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經理擔任,但對于法定代表人的職權范圍并沒有弱化,實際控制人還可以通過直接擔任董事長的方式控制上市公司。通過對滬深兩市研究樣本的測算,約有35%的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直接擔任董事長,55%的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擔任董事長并兼任總經理,只有不到10%的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完全不擔任董事長和總經理。通過對滬深兩市相關樣本的研究發現,董事會的獨立性與非標準審計意見呈現負相關關系。董事會的獨立
性越強,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可能性越小。
2.4 監事會特征與非標準審計意見的相關性
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與董事會并立。是為了保證股東大會的決議能夠在董事會與管理層正確決策和執行,防止其,損害股東與相關者的利益,必須建立一套約束機制。為了保證監事會的獨立性,監事不得兼任董事和經理。其性質構成比較合理。但同時規定了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并對董事會會議事項提出質詢或建議,監事會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從法律規定不難看出監事會對董事會只有建議、質詢的權利,并無一定的決定權,也就意味著其獨立性很弱。監事會的監督職能主要集中在業務層面和財務層面,及時糾正董事會和高管的不合理行為,使其發揮應有的作用。然而,要提供有效的監督保障就必須具有較高的獨立性,從某種程度上而言,監事會或監事的獨立性代表著監督的力量和能力,有效的監督可以減少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可能性。
3 對策與建議
3.1 改善股權結構,構建對實際控制人的監控制衡機制
積極改革國有股一股獨大的不合理股權結構,均衡股東權利,上市公司雖然制定了董事會制定,但是董事會由控股股東一手操縱,制度就成了紙上談兵。可借鑒科華生物的股權結構,其控股股東為三位自然人,分別持上市公司股份的7.47%、7.30%、8.12%,沒有一個股東可以取得優勢控股地位。塔牌集團公司實際控制人為三位自然人,合計持有上市公司廣東塔牌集團股份有限公59.25%的股權,但三人股權差異微弱,分別為18.375%、22.50%、18.375%。加強股票市場的流通,對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進行分類監管,讓市場成為遏制實際控制人的重要工具。
同時,完善《公司法》和相關行業配套監管規范,建構對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監管制度,另外,賦予監事會獨立的法律地位,使其以超然的立場履行監督權。
3.2 建立健全審計委員會制度
獨立性是審計的靈魂,在上市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這一組織機構十分必要,我國上市公司審計委員會制度的發展歷程較短,但是獨立性和專業性是其能夠發揮其重要作用的關鍵性指標。審計委員會的獨立地位和其財務專家的數量會對內部控制產生積極而有效的影響,進而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可能性就大大地降低了。
3.3 健全董事會機制,加強獨立董事制度
董事會作為公司治理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承擔著解決上市公司出現的違規問題,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質量等重要責任。改革董事會結構,董事長和總經理兩職分設,提高董事會中獨立董事的比例,并加強其對公司決策的參與度,完善董事會的激勵制度,抑制管理層的機會主義,保護外部投資者利益。健全的董事會機制必然會提高公司的治理能力和信息披露的質量,從而減少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可能性。
3.4 推進管理層持股,協調激勵機制
股東與管理層的高度一致可以很大程度上緩解內部人控制問題,解決股東與管理層利益不一致的有效方法就是提高薪酬和股權激勵,后者最為典型。股權激勵的類型有很多,包括管理層持股,股票期權、業績股票等,管理層持股是指讓管理層持有一定比例的本公司股票。其形式可以是公司無償贈與,也可以是補貼購買。通過加強對管理層的控制與激勵,使其利益與所有者利益捆綁在一起,致力于提高企業的真實績效,改善企業經營狀況和治理結構,對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
參考文獻
[1]周榮,褚冰茜,夏昱等.內部控制質量與公司治理結構研宄[J].行政事業資產與財務,2011,(2):130163.
關鍵詞:公司治理結構;非標準審計;對策建議
為了實現企業價值的最大化,為股東等相關利益者以及社會公眾謀求最大的利益,公司必須實現其最佳的經營業績,而要達到這一目標,公司治理結構起著相當重要的作用。隨著經濟的發展,公司組織形式的多樣化,公司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導致的必然結果就是委托關系占據主導地位,公司所有者要基于信托責任關系,建立健全一套相互制衡的結構性制度安排或體系。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的有效性與財務報表及內部控制年報審計意見有一定的相互作用關系,公司治理情況越好,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可能性越小。
一、上市公司內部治理結構與非標準審計意見相關性分析
(一)我國上市公司治理結構與非標準審計意見現狀分析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根據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上市公司的組織機構主要由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組成。狹義公司治理其主要是指“內部治理”,即建立由股東大會、董事會(尤其是獨立董事)、監事會及高管層面所構成的公司治理結構。廣義的公司治理,包括的范圍不僅僅是企業內部自身的監控和制衡機制,而是涉及到更寬泛的外部相關者。諸如第一大股東的性質、資本市場、經理市場、產品市場、社會公眾、輿論和國家法律法規等外部力量對企業管理行為的規范與監督。
審計報告是注冊會計師向委托人提交的最終產品,具有一定的鑒證、保護、證明作用。而審計意見又是審計報告中最核心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是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是審計工作結果最為集中、凝練的表達。本文所指的非標準審計意見是指除了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之外的其余所有意見類型。即包括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帶強調事項段的保留意見、帶其他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
截止2014年4月,2534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其中,標準審計報告2450份,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57份,保留意見審計報告22份,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5份。在2450份財務報表審計報告中,非標準財務報表審計報告84份,占3.31%。非標報告的數量和比例都較2012年(89份,比例為3.60%)有所下降。
截止2013年4月,2471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其中,標準審計報告2382份,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71份,保留意見審計報告15份,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3份。在2471份財務報表審計報告中,非標準財務報表審計報告89份,占3.60%,非標報告的數量和比例都較2011年(115份,比例為4.87%)有所下降。從近幾年我國上市公司公布的審計報告情況來看,滬深兩市的上市公司被出具為非標準審計意見數量上和比例上都呈現出逐年下降的趨勢,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影響因素有很多,本文主要從公司內部治理結構探討與非標準審計意見的相關性。
(二)股權的性質和結構與非標準審計意見的相關性
我國上市公司股權結構呈現出明顯的股權集征,股東權利不均衡排在前五位的大股東之間持股比例懸殊。除控股股東以外“一股獨大”幾乎是所有上市公司的詬病,也是我國公司治理的一大頑疾。雖然經歷了股權分置改革,但因為股改企業的前身大多是國有制,所以股改后國有股仍在上市公司股本總額中所占的比重較大,這也是我國上市公司股權結構的突出特點。這種過于集中的股權結構,必然會導致監督機制的有效性削弱,少數股東的權益可能遭到損害,顯然不利于公司治理,通過對相關樣本的實證研究發現,股權結構的合理性與非標準審計意見呈現負相關關系。即股權結構越合理性,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可能性越小。
(三)董事會特征與非標準審計意見的相關性
我國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具有絕對的控制權,進而導致董事會的獨立性較弱。雖然《公司法》近幾年來修訂時弱化了法定代表人模式,允許公司通過章程約定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經理擔任,但對于法定代表人的職權范圍并沒有弱化,實際控制人還可以通過直接擔任董事長的方式控制上市公司。通過對滬深兩市研究樣本的測算,約有35%的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直接擔任董事長,55%的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擔任董事長并兼任總經理,只有不到10%的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完全不擔任董事長和總經理。通過對滬深兩市相關樣本的研究發現,董事會的獨立性與非標準審計意見呈現負相關關系。董事會的獨立性越強,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可能性越小。
(四)監事會特征與非標準審計意見的相關性
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與董事會并立。是為了保證股東大會的決議能夠在董事會與管理層正確決策和執行,防止其,損害股東與相關者的利益,必須建立一套約束機制。為了保證監事會的獨立性,監事不得兼任董事和經理。其性質構成比較合理。但同時規定了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并對董事會會議事項提出質詢或建議,監事會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從法律規定不難看出監事會對董事會只有建議、質詢的權利,并無一定的決定權,也就意味著其獨立性很弱。監事會的監督職能主要集中在業務層面和財務層面,及時糾正董事會和高管的不合理行為,使其發揮應有的作用。然而,要提供有效的監督保障就必須具有較高的獨立性,從某種程度上而言,監事會或監事的獨立性代表著監督的力量和能力,有效的監督可以減少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可能性。
二、對策與建議
(一)改善股權結構,構建對實際控制人的監控制衡機制
積極改革國有股一股獨大的不合理股權結構,均衡股東權利,上市公司雖然制定了董事會制定,但是董事會由控股股東一手操縱,制度就成了紙上談兵。可借鑒科華生物的股權結構,其控股股東為三位自然人,分別持上市公司股份的7.47%、7.30%、8.12%,沒有一個股東可以取得優勢控股地位。塔牌集團公司實際控制人為三位自然人,合計持有上市公司廣東塔牌集團股份有限公59.25%的股權,但三人股權差異微弱,分別為18.375%、22.50%、18.375%。加強股票市場的流通,對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進行分類監管,讓市場成為遏制實際控制人的重要工具。
同時,完善《公司法》和相關行業配套監管規范,建構對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監管制度,另外,賦予監事會獨立的法律地位,使其以超然的立場履行監督權。
(二)建立健全審計委員會制度
獨立性是審計的靈魂,在上市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這一組織機構十分必要,我國上市公司審計委員會制度的發展歷程較短,但是獨立性和專業性是其能夠發揮其重要作用的關鍵性指標。審計委員會的獨立地位和其財務專家的數量會對內部控制產生積極而有效的影響,進而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可能性就大大地降低了。
(三)健全董事會機制,加強獨立董事制度
董事會作為公司治理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承擔著解決上市公司出現的違規問題,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質量等重要責任。改革董事會結構,董事長和總經理兩職分設,提高董事會中獨立董事的比例,并加強其對公司決策的參與度,完善董事會的激勵制度,抑制管理層的機會主義,保護外部投資者利益。健全的董事會機制必然會提高公司的治理能力和信息披露的質量,從而減少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可能性。
(四)推進管理層持股,協調激勵機制
股東與管理層的高度一致可以很大程度上緩解內部人控制問題,解決股東與管理層利益不一致的有效方法就是提高薪酬和股權激勵,后者最為典型。股權激勵的類型有很多,包括管理層持股,股票期權、業績股票等,管理層持股是指讓管理層持有一定比例的本公司股票。其形式可以是公司無償贈與,也可以是補貼購買。通過加強對管理層的控制與激勵,使其利益與所有者利益捆綁在一起,致力于提高企業的真實績效,改善企業經營狀況和治理結構,對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
【參考文獻】
[1]思麗妮.關于加強企業經濟效益審計的思考[J].凱里學院學報,2007(04)
[2]黃輝.論企業經濟效益審計的重點和方法[J].銅業工程,2007(02)
[3]張宗亮.企業經濟效益審計初探[J].(工會論壇)山東省工會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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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黃淑玲.淺談企業經濟效益審計[J].湖南科技學院學報,2006(08)
關鍵詞:內部控制;財務報表;信息質量
引言
根據中國現實情況反映,近年上市公司市場頻繁爆出了財務造假的情況,造假事件以三鹿乳業為主,財務信息等各方面都需要各個監管部門加強內控制度。中國的內部控制審計于2010年開始發展,國家財務部明確規定了上市企業于2011年開始必須嚴格強制執行內控審計,2014年上市公司應當全面執行內控審計,進行各種審計信息的披露。為了加強企業的內控,企業需進行內部控制審計的完善,使財務報告更加真實有效。
1內部控制審計的概述
內部控制審計是通過對被審計單位的內控制度的審查、分析測試、評價,確定其可信程度,從而對內部控制是否有效作出鑒定的一種現代審計方法。內控審計關注的一方面是當日的內控,另一方面是企業長期間內的內控設計、運行。內控是審計范圍,是企業為確保財務報告的真實完整而設計出的內部控制。企業如果單單關注了財務報告中的內部控制,則不利于全面實施內控。內部控制審計首先是內部控制制度的特殊組成部分,是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中其他各項控制的再控制。根據現代控制論的原理,各項控制是否得到有效執行,必須靠信息反饋裝置來檢驗,通過反饋裝置將執行情況及時反饋到控制中心,以便及時修正,保證實現控制目標。通過對所制定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合法性、協調性、合理性、經濟性、有效反饋性和全面性的審查,基本上可以了解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嚴密,但嚴密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有效執行,能否真正起作用、發揮效益,還需要進行進一步審計。企業對外出具內部控制報告,審計部門對企業內部控制報告出具審計意見,加重了企業管理部門及內部審計的責任,而責任一旦加重,企業管理部門出于減輕自身責任及企業長期利益的考慮不得不在內部審計的協助下真正關注內部控制的缺陷,實實在在地不斷健全與完善企業的內部控制,內部審計也會為降低自身的風險而督促企業改進內部控制。這樣就帶來了另一方面的效用,既降低企業營運的風險,提高企業營運的效率和效果,進而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同時提高企業對外出具的財務報告及其他披露信息的可靠性,增加企業經營市場及其他資本市場的透明度和有效性[1]。
2內部控制審計對財務報表信息質量的影響
企業內部的會計信息是審計工作的關鍵,一旦審計工作委托給第三方來進行操作,會計信息就成了雙方合作的核心環節,也成為了雙方聯系的紐帶,能夠有效監督企業的財務執行情況。由于近些年企業內部財務時常出現問題也使得企業越來越清楚地意識到單純地看重財務報告是不夠的,必須要從制度上入手,從源頭上建立起財務報告真實性機制,才能有效保證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因此在具體的內部控制審計中,首先要建立起財務報告真實性的監督機制,并將其作為市場監管范疇,以期規范會計信息的產生過程,保證會計信息的產生質量。一切企業在內部控制中也趨向于把會計信息透明化,在審計中披露更多的信息。這樣的行為使外界可以了解到企業內部的內控情況,尤其能夠讓一些投資者客觀地審視企業的運行狀況,并重新審視和調整自己的投資策略。同時也能夠督促企業及時完善內部制度,提升內部管理水平。另外,中國的資本市場雖然發展較快,但較西方國家起步較晚,在高速發展中暴露出很多問題,市場機制也不健全。這種不健全體現在企業內部的資金運行中,企業內部的管理層往往就自己利益的考量對內部信息進行優化處理再披露給投資者,這就造成了投資者與企業管理者的信息不對等,相對來講投資者面臨著更大的風險,而對企業的管理者來說,所面臨的訴訟風險較小,并且代價低。因此很多企業的管理者在對投資者披露信息時都會進行加工,其財務信息并不具有可靠性,這也就踐踏了投資者對公司運營情況的知情權。當企業這種加工過的財務信息越來越多的時候,市場難以測定出企業內部控制審計的效果,從而也難以對企業提出建設性意見。在這種前提下企業不得不選擇一個可靠的機構來進行內部控制審計,以期提高會計信息質量[2]。
3通過內部控制審計提高財務報表信息質量的對策
3.1宏觀對策
3.1.1完善內控法律制度
二十一世紀以來,國家開始重點實施企業的內控工作,相繼出臺了各個系列的法律法規,對注會的審核以及內控情況進行了具體的規定。內控制度中的很多法則是針對上市大公司的,對于小企業的關注不多,不利于在全國范圍內進行內控工作,因此應加快中小企業的內控法則。
3.1.2進行內部控制審計工作的監管
經濟的健康發展離不開政府對市場經濟的監管以及控制行為,內控審計業務要想充分落實,需要政府相關部門的把控與監控。內控信息制度擁有著公共產品的屬性,若不能足額生產,會導致企業的使用者與披露者的信息不對等、資源的不合理配置。內控審計可以強制約束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提高內控信息的真實可靠[3]。
3.2微觀對策
3.2.1大力推行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的整合
由于這兩項審計的目標是一致的,即審計的最終目的都是為企業外部的信息使用者們提供高質量的、具有較強可信度的會計信息,內部控制審計作為從財務報告審計中分離出來的單獨的系統,更加專業化、系統化,在進行財務報表的審計中,注冊會計師需要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進行了解和評估,將財務報告審計和內部控制審計進行整合,不僅可以避免重復審計,還能減少被審計單位的檢查負擔,在降低審計成本的同時提高審計的可靠性和專業性。在對財務報表審計和內部控制審計的過程中,不僅僅局限于審計的幾個階段,在整個審計的過程中都必須充分利用風險評估的程序,對審計單位及其所處的環境進行充分、詳盡地了解。在對被審計單位及其所處的環境進行了解時,對內部控制了解的深度和廣度應以能夠正確識別和評估財務報表中存在的重大錯報風險作為基本的衡量標準,對于內部控制的審計與執行的效果也是了解和評估的對象,因此,整合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應以內部控制審計為主線[4]。
3.2.2提高內部控制審計能力
內部控制審計作為中國的新型業務,各方面的法規對于審計的措施與方法提出了較高的要求,也強化了審計的責任。事務所的審計人員應當重視專業能力的培養,提升自己的業務能力,保證完成內部控制審計的工作。審計人員在事務工作中要重視經驗的交流與積累,多動腦,學會分析判斷,多和其他審計人員溝通,豐富自身的能力。
3.2.3培養事務所的行業專長
事務所為更好執行內控審計工作可以培養事務所的行業專長,在企業經營日趨復雜的今天,注會只有充分了解了企業的競爭環境以及經營的特點后,才能有效進行企業的內部控制審計。當前中國的審計環境并不樂觀,長期的發展與完善仍然需要社會各界的配合,規范工作質量。
4結語
質量審計是審計中重要的生存基礎,內控審計作為注冊會計師審計中的新興業務,其業務保證了審計的質量。內控的審計與財務報表質量有著一定的相關性,但是相關性并不明顯,且內控審計的實施并不能提高報表的質量。內控審計的發展時間尚短,相關的法規與政府的監控仍亟待完善,使得內控審計對財務報表的審計作用并不明顯。中國的內部審計發展時間不長,審計人員的職業力還需要進一步提升,抑制了內控對報表審計的正面效應。在未來,中國需要進一步推行內控審計中的強制披露要求,完善信息的披露,提高信息的質量披露。
參考文獻
[1]石貴泉,王凡林.現代內部審計理論與實務[M].濟南:山東人民出版社,2005:46-50.
[2]池國華.基于管理視角的企業內部控制評價系統模式[J].會計研究,2010(10):55-61.
[3]吳秋生,楊瑞平.內部控制評價整合研究[J].會計研究,2011(9):55-60.
根據中國現實情況反映,近年上市公司市場頻繁爆出了財務造假的情況,造假事件以三鹿乳業為主,財務信息等各方面都需要各個監管部門加強內控制度。中國的內部控制審計于2010 年開始發展,國家財務部明確規定了上市企業于2011 年開始必須嚴格強制執行內控審計,2014 年上市公司應當全面執行內控審計,進行各種審計信息的披露。為了加強企業的內控,企業需進行內部控制審計的完善,使財務報告更加真實有效。
1 內部控制審計的概述
內部控制審計是通過對被審計單位的內控制度的審查、分析測試、評價,確定其可信程度,從而對內部控制是否有效作出鑒定的一種現代審計方法。內控審計關注的一方面是當日的內控,另一方面是企業長期間內的內控設計、運行。內控是審計范圍,是企業為確保財務報告的真實完整而設計出的內部控制。企業如果單單關注了財務報告中的內部控制,則不利于全面實施內控。
內部控制審計首先是內部控制制度的特殊組成部分,是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中其他各項控制的再控制。根據現代控制論的原理,各項控制是否得到有效執行,必須靠信息反饋裝置來檢驗,通過反饋裝置將執行情況及時反饋到控制中心,以便及時修正,保證實現控制目標。通過對所制定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合法性、協調性、合理性、經濟性、有效反饋性和全面性的審查,基本上可以了解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嚴密,但嚴密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有效執行,能否真正起作用、發揮效益,還需要進行進一步審計。企業對外出具內部控制報告,審計部門對企業內部控制報告出具審計意見,加重了企業管理部門及內部審計的責任,而責任一旦加重,企業管理部門出于減輕自身責任及企業長期利益的考慮不得不在內部審計的協助下真正關注內部控制的缺陷,實實在在地不斷健全與完善企業的內部控制,內部審計也會為降低自身的風險而督促企業改進內部控制。這樣就帶來了另一方面的效用,既降低企業營運的風險,提高企業營運的效率和效果,進而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同時提高企業對外出具的財務報告及其他披露信息的可靠性,增加企業經營市場及其他資本市場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2 內部控制審計對財務報表信息質量的影響
企業內部的會計信息是審計工作的關鍵,一旦審計工作委托給第三方來進行操作,會計信息就成了雙方合作的核心環節,也成為了雙方聯系的紐帶,能夠有效監督企業的財務執行情況。由于近些年企業內部財務時常出現問題也使得企業越來越清楚地意識到單純地看重財務報告是不夠的,必須要從制度上入手,從源頭上建立起財務報告真實性機制,才能有效保證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因此在具體的內部控制審計中,首先要建立起財務報告真實性的監督機制,并將其作為市場監管范疇,以期規范會計信息的產生過程,保證會計信息的產生質量。一切企業在內部控制中也趨向于把會計信息透明化,在審計中披露更多的信息。這樣的行為使外界可以了解到企業內部的內控情況,尤其能夠讓一些投資者客觀地審視企業的運行狀況,并重新審視和調整自己的投資策略。同時也能夠督促企業及時完善內部制度,提升內部管理水平。另外,中國的資本市場雖然發展較快,但較西方國家起步較晚,在高速發展中暴露出很多問題,市場機制也不健全。這種不健全體現在企業內部的資金運行中,企業內部的管理層往往就自己利益的考量對內部信息進行優化處理再披露給投資者,這就造成了投資者與企業管理者的信息不對等,相對來講投資者面臨著更大的風險,而對企業的管理者來說,所面臨的訴訟風險較小,并且代價低。因此很多企業的管理者在對投資者披露信息時都會進行加工,其財務信息并不具有可靠性,這也就踐踏了投資者對公司運營情況的知情權。當企業這種加工過的財務信息越來越多的時候,市場難以測定出企業內部控制審計的效果,從而也難以對企業提出建設性意見。在這種前提下企業不得不選擇一個可靠的機構來進行內部控制審計,以期提高會計信息質量。
3 通過內部控制審計提高財務報表信息質量的對策
3.1 宏觀對策
3.1.1 完善內控法律制度
二十一世紀以來,國家開始重點實施企業的內控工作,相繼出臺了各個系列的法律法規,對注會的審核以及內控情況進行了具體的規定。內控制度中的很多法則是針對上市大公司的,對于小企業的關注不多,不利于在全國范圍內進行內控工作,因此應加快中小企業的內控法則。
3.1.2 進行內部控制審計工作的監管
經濟的健康發展離不開政府對市場經濟的監管以及控制行為,內控審計業務要想充分落實,需要政府相關部門的把控與監控。內控信息制度擁有著公共產品的屬性,若不能足額生產,會導致企業的使用者與披露者的信息不對等、資源的不合理配置。內控審計可以強制約束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提高內控信息的真實可靠。
3.2 微觀對策
3.2.1 大力推行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的整合
由于這兩項審計的目標是一致的,即審計的最終目的都是為企業外部的信息使用者們提供高質量的、具有較強可信度的會計信息,內部控制審計作為從財務報告審計中分離出來的單獨的系統,更加專業化、系統化,在進行財務報表的審計中,注冊會計師需要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進行了解和評估,將財務報告審計和內部控制審計進行整合,不僅可以避免重復審計,還能減少被審計單位的檢查負擔,在降低審計成本的同時提高審計的可靠性和專業性。
在對財務報表審計和內部控制審計的過程中,不僅僅局限于審計的幾個階段,在整個審計的過程中都必須充分利用風險評估的程序,對審計單位及其所處的環境進行充分、詳盡地了解。在對被審計單位及其所處的環境進行了解時,對內部控制了解的深度和廣度應以能夠正確識別和評估財務報表中存在的重大錯報風險作為基本的衡量標準,對于內部控制的審計與執行的效果也是了解和評估的對象,因此,整合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應以內部控制審計為主線。
3.2.2 提高內部控制審計能力
內部控制審計作為中國的新型業務,各方面的法規對于審計的措施與方法提出了較高的要求,也強化了審計的責任。事務所的審計人員應當重視專業能力的培養,提升自己的業務能力,保證完成內部控制審計的工作。審計人員在事務工作中要重視經驗的交流與積累,多動腦,學會分析判斷,多和其他審計人員溝通,豐富自身的能力。
3.2.3 培養事務所的行業專長
事務所為更好執行內控審計工作可以培養事務所的行業專長,在企業經營日趨復雜的今天,注會只有充分了解了企業的競爭環境以及經營的特點后,才能有效進行企業的內部控制審計。當前中國的審計環境并不樂觀,長期的發展與完善仍然需要社會各界的配合,規范工作質量。
本文選擇天立環保進行具體分析,對天立環保上市公司審計風險的產生的原因進行總結,對其他的上市公司在財報審計提出相應的對策,為上市公司財報審計提出了有益的建議,豐富和完善已有審計報告影響因素的相關研究。
【關鍵詞】
財務報表審計;審計風險評估;審計質量
上市公司的商業風險極大程度地影響著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風險,天立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停牌是商業風險的極至表現形式,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承擔著較大的財務報表審計風險。
一、銷售收入
銷售收入是指一個公司的經營收入,是主要衡量一個上市公司價值和股市狀況的標準。通常一些上市公司為了防止股市下跌,不實增加經營收入的金額,虛增銷售收入,常用的手法有:利用會計期間的不當劃分或者會計原則適用錯誤來提前確認銷售收入;虛列一些沒有發生的交易事項,以增加利潤,例如雙方虛擬交易,A公司將價值200萬的存貨以350萬元銷售給B公司,A公司便增長了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然后甲公司以350萬再購買B公司價值200萬的一批產品,這能使A公司的財務報表看上去增加了銷售收入。
銷售收入舞弊通常與應收賬款相聯,天立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利用重大錯報風險的存在,把虛構的應收賬款歸入無法收回的壞賬來誤導欺騙眾人。還有利用政府的優惠政策虛增收入,一些公司濫用政府的優惠政策,比如利用有關出口貨物優惠政策,來增加收入;還有一些上市公司將原來不屬于銷售科目核算的業務核算到內以調整公司的銷售科目核算。在銷售收入上舞弊的方法可謂各種各樣,上市公司為了盈利,為了上升股價,千方百計的虛構公司的銷售收入,提高銷售收入成了他們舞弊的重要途徑。
二、分公司、子公司管控
天立環保上市以來,不斷延伸產業鏈,發展迅速,從2004年成立至2013年第三季度,該公司共有十家子公司及兩家分公司,隨著其規模的逐步擴大,其取得子公司的現金凈額這一科目的金額從0升至9850.97萬元,對分子公司管控風險應當引起注意。
如今,由于子公司受到監管的難度較大,審計師審計難度也較大,使得上市公司利用子公司進行舞弊的案例較多,國內外的很多公司,無不是利用子公司進行大規模的舞弊。因此子公司收到過多的投資回報或銷售收入的不正常、不穩定的增加,都可能會是會計舞弊的征兆。為了掩蓋公司的虧損提高公司的聲譽,一些大公司就利用子公司作為非法轉移資金的載體和工具進行舞弊,以掩人耳目,讓大家還以為這個公司一直在盈利,以出售更多的股票。公司通過不存在的銀行戶頭來虛假還款等各種途徑進行舞弊。目前不僅這一個公司使用這種手段,這也是國內不少會計信息舞弊案件的做法,比如銀廣夏就是通過其天津分公司進行舞弊,對收入以及利潤進行大肆捏造,利用投資者的信任大肆欺騙。
三、市場競爭風險
任何一個行業,從長期來看都存在著很多不可預見的不確定性。從二零一三到二零一四年,世界與中國經濟發展都面臨諸多不確定性,宏觀經濟環境與微觀經濟環境隨時都在變動。對于不斷上漲的能源價格,節約能源消耗已經成為一項基本國策。環保行業市場在不斷擴大領域尋求謀生之路的同時,市場競爭風險也日益增大。在這樣的風險下,天立環保開始以爐窯密閉生產技術為核心加快發展新材料產業鏈,但是,在這青黃不接的轉型時期,舊的行業未徹底告別,而新的產業又尚未成形。并且,對于是否轉型股東意見不一致,同時導致股東矛盾日益明顯。在“保理風波”中,公司內部未執行重大事件的匯報制度,也內控制度不完善凸顯。
在過去的兩個季度中,天立環保的營業利潤率從15.5335直降到0.5772,如此過山車式的下降,反應出較大的商業風險。由于天立環保的傳統產業領域受到國家宏觀調控,電石、鐵合金、鋼鐵行業經營狀況惡化,導致公司在上述老產業領域的新增訂單減少和已簽訂訂單執行延期,因此預計20122013報告期內公司盈利能力下降。報告期內,預計的非經常性損益對利潤的影響金額約為287.19萬元。
四、非常交易
非常交易是指公司轉經營權、讓出部分股權、土地使用權或取得政府的財政補貼等,以此發生非常銷售業務從而迅速獲取非常收益,以迅速改變公司虧損的尷尬的處境,提升公司業績。天立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由于連續虧損,為了避免虧損的信息外漏或為達到規定的配股條件,存在采用非常交易,來增加公司的收入的風險。為了提升公司的地位與價值實現股票的穩定,現在很多公司都采用這種方式來避免公司的尷尬地步。
近年來,我國的會計師事務所在國家政策鼓勵下良好發展,通過合并的方式向更大更強的目標進軍,但是合并時間很短,合并之后的整合方式也還不成熟,暫沒形成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導致內部的控制管理的成本十分高,這反而使得注冊會計師審計的效率降低了。所以要想從根本上減少并控制財務報表審計風險的出現,不僅需要國家的相應政策也需要上市公司的自我管理自我監督,兩者缺一不可,這有兩者結合才能相得益彰地有有效促進我國上市公司的發展,同時帶動我國的經濟更好發展。
參考文獻:
[1]李一嬌.現代風險導向審計下審計風險對審計意見影響的實證研究,2013
[2]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