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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科研經費; 信息化管理; 校園網絡平臺
近年來,隨著我國科教興國發展戰略的實施和高等教育事業的蓬勃發展,高校承擔的科研項目和籌措的科研經費呈現出大幅增長的趨勢。高校科研經費來源渠道出現了縱向多層次、橫向多元化的新格局,科研經費已經成為高校重要的收入來源之一,其規模也逐漸成為一個大學實力的象征,然而高校目前的管理模式已不適應科研經費的管理需要,迫切需要搭建高校科研經費管理信息網絡平臺,實現高校科研經費的信息化管理。
一、科研經費管理現狀及存在問題
(一)管理機制落后,信息共享難,造成科研經費使用和管理上的混亂
目前高等院校的科研經費管理基本是由學校科研處、財務處和項目負責人分級管理的機制。科研處負責科研項目管理和合同管理,主要管理科研經費預算、大額支出審核、結題決算審核等,并依據國家相關方針政策制定本校的具體管理辦法。財務處負責到校經費的財務管理和具體核算,為有科研經費的教師、科研人員建立科研項目經費賬號,開設“科研項目經費使用本”,對科研經費使用的合法性進行審核。科研經費的課題負責人負責科研經費的申請和預算編制,按相關規定管理和使用項目的到賬資金,及時辦理科研項目的結題事宜。
在這樣的管理體制下,科研處只偏重于組織和爭取項目并提取管理費,對科研經費的使用情況和項目的收益關注不夠;財務處只負責科研經費的入賬、使用報銷合法合規,并沒有參與科研項目預算的編制;課題負責人也不向財務處提供完整的項目資料與信息,客觀上存在“管項目的不管錢”“管錢的不管項目”“管預算的不管開支”“管決算的不管預算”等現象。由于科研經費涉及部門多,溝通協調難,細化管理更難,由此造成了科研經費管理的人為割裂,部門間缺乏系統的配合、協調和溝通,科研項目的預算信息、進展信息和財務開支信息在校內各部門之間未能做到及時、全面共享,容易造成經費使用和管理的混亂。
(二)管理制度不健全,高校對科研經費的認識在不同層面上存在誤區,使得科研項目開支與預算背離
科研經費按經費的來源不同可分為學校內部科研經費與校外科研經費。高校內部科研經費是指學校財務預算安排的科研項目經費、科研啟動費和科研配套費等;校外科研經費按取得的渠道不同可分為縱向科研經費和橫向科研經費。縱向科研經費主要是指各級政府職能部門下達的科研項目經費,包括國家、省、市的科技部門、教育部門、政府決策咨詢機構、行業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等下撥的科研經費;橫向科研經費是指高校承接校外企事業單位科研項目,由企事業單位撥給的科研經費。與此相應,高校的科研經費管理辦法劃分為縱向課題、橫向課題和校級課題三類。核算經費支出時,橫向課題和校級課題執行學校的管理辦法,縱向課題同時遵循該類課題上級相關管理規定。但實際執行過程中,各項管理辦法定性內容多,量化指標少,哪些費用能報,哪些費用不能報,哪些費用能報多少,都很難把握。
在這樣的管理制度下,缺乏有效的信息溝通平臺,課題負責人在預算中擬定的預算項目可能與科研管理部門、財務部門相應的經費統計口徑不一致,致使科研項目開支與最初的科研項目預算相背離。
(三)缺乏有效的成本核算制度,科研經費擠占教育經費和其他經費
高校的科研與教學是很難分開的,大部分高校在科研經費到賬后,只提取少量科研管理費,不提取資源使用費,科研活動占用學校資源所產生的房屋使用費、水電費、實驗設備折舊費、科研人員工資福利等均未列入科研支出,擠占了本就捉襟見肘的教育事業費。部分高校在相關科研項目上給予科研配套費支持重點學科和課題的研究,但相關支出未進入該科研項目成本中;部分科研項目負責人同時還負責大量教育經費和其他經費支出審批權,致使科研成本轉嫁到教育經費及其他經費中。
由于科研經費缺乏有效的成本核算制度,往往使得科研人員產生錯誤認識――學校已經就相關課題經費提取了管理費,那剩余的科研經費就是自己的了,課題負責人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而科研管理部門也認為提取的科研管理費是本部門的“創收”,并未用來彌補科研工作所擠占的學校教育事業費支出,這就進一步助長了“科研經費屬于個人”的錯誤認識。財務人員在這種背景下,對于明知不是很合理但又合乎相關科研、財務管理制度的開支只能放行,否則將會背上“妨礙教學與科研事業發展”的罪名。
(四)缺乏有效的資產管理信息平臺,科研資源共享難,科研經費購置的固定資產管理落后
由于課題負責人對自己負責的課題擁有獨立的經費使用審批權,但對其他課題經費的使用情況又不了解,往往個人認為需要購置什么資產,預算中有就去購置,有時該資產可能其他科研項目也曾購置且使用完畢,但由于信息不對稱,不同課題之間資產無法調配使用,造成同樣資產重復購置,浪費了可以共享的資源。
二、科研經費推行信息化管理的設想
針對科研管理中的問題和漏洞,為進一步加強高校科研經費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完善科研資產管理平臺,確保科研工作健康發展,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完善。
(一)借助數字化校園網絡平臺的建設,大力推進科研經費管理信息化
目前的科研經費管理模式已不適應管理需要,科研信息化管理必須借助數字化校園網絡平臺的建設,建立科研管理、財務、院系部門、課題負責人互聯互通一體化的科研管理系統。通過共享的信息管理網絡平臺,連接財務、課題管理、審計和課題負責人等相關職能部門,將與科研有關的各項業務實現網絡化管理,形成一個動態監督管理體系。首先由科研處將科研項目名稱、項目性質、項目完成期限、項目預算、項目組成員、項目協作單位、項目合同經費、項目所在院系等科研信息錄入課題負責人名下。財務部門負責將收到的每筆收入、發生的每筆支出明細錄入到每個課題中,對合同需要預算管理和控制的項目,財務部門通過預算信息進行額度控制,通過校園網絡管理平臺實現科研經費相關信息與財務的對接,對接后財務處能夠實時獲取每個項目的相關情況,從源頭上規范科研經費的管理。項目負責人可以在網絡上看到自己的科研經費使用情況及結余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各職能部門通過信息平臺可及時快速獲取準確的科研項目信息,實現科研管理由事后控制轉變為事前和事中控制,由被動式管理轉變為主動式管理。
(二)通過校園網絡平臺,大力宣傳科研管理制度,并不斷完善科研管理制度體系
我國目前對科研經費管理沒有一套統一的管理制度,高校在科研經費使用上各行其是,隨意性極大。各高校應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一系列符合學校科研經費管理的財務制度,并不斷進行完善。同時科研管理部門應通過校園網絡平臺,做好國家科研經費管理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工作,使學校科研人員熟悉國家、學校相關的科研經費管理制度,正確認識科研經費的性質,從而規范科研經費管理程序。同時在科研項目預算時就指定專業財務人員參與預算的制定,使得科研項目預算更加嚴謹,日后再根據科研項目預算嚴格控制開支標準,從而避免科研支出中出現隨意性,提高科研資金使用效益。當然,在科研項目運行的全過程中,充分的信息溝通尤為重要。
(三)完善科研成本核算體系,對科研項目提取科研管理費之外的資源使用費
科技部、財政部、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于2001年12月20日聯合的《關于國家科研計劃實施課題制管理規定》中明確指出:課題研究費支出預算以課題及子課題為預算對象,預算內容包括與課題研究有關的所有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直接費用是指課題研究過程中使用的可以直接計入課題成本的費用,一般包括:人員費、設備費及其他研究經費等。其中,人員費是指課題組成員的工資性費用。課題組成員所在單位有事業費撥款的,由所在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事業費中及時足額支付給課題組成員,并按規定在課題預算的相關科目中列示,不得在國家資助的課題專項經費中重復列支,國家另有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間接費用是指為實施課題而發生的難以直接計入課題成本的費用,一般包括:支付依托單位課題服務的人員費用和其他行政管理支出,現有儀器設備和房屋的使用費或折舊費等。
高校應完善科研成本核算體系,對科研項目提取除科研管理費之外的資源使用費,同時借助網絡平臺,明確科研經費成本開支范圍、標準,合理分攤課題使用學校資源發生的間接費用,讓課題負責人了解資源使用費計提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轉變以往的錯誤認識,進一步明確高校取得的各類科研經費,不論其資金來源渠道,均為學校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集中核算,并確保科研經費專款專用。科研經費絕非課題負責人個人所有,不是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四)相關課題結題后,通過校園網絡平臺,定期公布可調配使用的資產名錄,提高科研資金使用效益
高校應盡可能地完善固定資產、低值資產等相關管理,特別是清算與移交制度。國家有關文件對此有明確規定,凡使用科研經費購置與形成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均屬于國有資產,統一納入學校資產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隱匿、私自轉讓,非法占有或謀取私利,其處置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科研課題結題后,科研負責人應配合高校相關部門做好這些資產的管理、清算以及移交工作。相關資產管理部門應及時公布閑置資產名錄,供其他科研項目及教育事業部門選擇,從而實現科研資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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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吳春.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初探[J].會計之友,2009(17).
[關鍵詞]醫院科研經費;管理現狀;科研事業發展;科研經費管理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4)48-0053-02
隨著國家對科研工作的大力支持、醫院對科技創新工作的日益重視,科研經費的規模也日益龐大起來。隨之,醫院不斷加強了對科研經費的管理,使科研經費的管理工作越來越顯得重要。只有建立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制定科學有效的科研經費管理辦法,才能提高科研經費的使用效率,才能促進醫院科研工作的發展。
1 目前醫院科研項目經費的管理現狀
科研管理制度不完善,相關部門之間缺乏溝通,導致科研項目的管理、科研經費的使用,都出現了一些不規范的現象。
1.1 科研項目的資料不共享,管理混亂
(1)目前,北京地區醫院及研究所的科研課題項目名義上由其科研部門管理,但是實際上課題的申報工作卻由不同部門去做,如:“優秀人才”類課題由黨委辦公室申報,“首發基金”由人事部門申報,“科研類”課題由科研處申報。在課題項目申報成功后各部門也未能到科研管理部門留檔,只有資金到位后才通知科研部門,造成課題項目的預算書、任務書等資料不全面,科研課題項目管理無法展開。
(2)科研部門負責科研項目的立項、申報、結題驗收、向上級單位匯報等工作,忽視了對項目經費的使用范圍、使用情況、使用進度的管理。財務部門負責項目經費的會計核算,監督課題經費支出的合法性,掌握課題經費的使用進度。但因不能掌握課題經費的具體預算分配方案,而不能有效的控制課題經費的開支范圍、經費支出的合理性。缺乏對科研項目經費的使用管理指標、結題時間的綜合管理和有效監督。
1.2 科研經費的管理不規范,管理辦法不明確
(1)醫院科研項目負責人在課題項目進行中,只注重課題任務的完成程度,而忽視了課題經費的使用情況。對課題經費的開支范圍不是很清楚,導致在課題結題審計時才發現經費使用率低或經費使用不當。如:在項目任務書申報時并無測試費預算,卻發生了付基因芯片測試費的情況。又如:勞務費使用不合規,存在課題組人員領取勞務費的現象。這與《北京市科技項目經費使用辦法》中“第九條 項目(課題)經費支出范圍(九)勞務費的規定不相符。
(2)科研經費的開支范圍審核控制不嚴格,經費用途是否與科研課題有關,是否符合科研項目經費的預算,科研處與財務處均缺乏有效監督與控制,導致有的課題項目負責人負責多個課題,為了結題或者課題檢查,多個課題經費集中在某一個課題突擊支出,致使科研經費支出無序隨意。而在醫院醫療成本支出中又包含課題研究中使用的水、電、儀器設備等科研成本,無法按實際理清,從而增大醫院公用成本支出。
(3)醫院現階段課題結題后出現兩種情況:第一種是課題負責人在課題結題后繼續使用剩余經費,報銷與該課題無關費用。第二種是該課題經費長年掛賬,我院在課題清查中發現有13個科研項目三年以上未有收支,余額累計幾十萬余元,未及時進行清理。造成課題結題,科研經費結題不結賬的現象。
2 加強科研經費管理是科研事業發展重中之重的工作 現在,科研經費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已經引起許多北京負有科研任務的醫院及相關研究所的關注。為了促進醫院的經濟發展,保證醫院科研事業的展開,提高醫院科研經費的使用效率,就必須要完善科研管理制度,制定明確的科研經費管理辦法。
2.1 完善醫院科研經費管理體制,制定明確的科研經費管理辦法 醫院要把科研項目經費管理好,就要按照國家有關科研管理規定,結合醫院實際情況,建立一個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制定一個合理有效的科研經費管理辦法。課題經費根據經費來源分為國家級、省級、局級、所級、橫向合作課題,這些課題經費雖有各自的經費管理辦法,但我們應根據它們的相同點和不同點來定制出適應于本單位課題經費管理辦法和內控制度,明確科研項目經費的分配方法、經費的開支范圍、經費的使用情況以及結題經費的使用情況。同時,還應明確醫院科研、財務、審計等相關部門及項目負責人在科研經費使用與管理中的職責和權限。
2.2 建立科研管理信息平臺,實現科研管理的有效共享
現在,我們進入了一個現代化信息管理的時代,隨著計算機網絡的發展,醫院應根據科研管理工作的需要,建立一個良好的信息溝通平臺,實現信息化、網絡化管理。平臺的建立有利于在項目執行過程中,各部門之間及時溝通與反饋信息,實現科研管理的有效共享。有利于科研管理部門對科研經費的使用情況和使用進度的掌握,有利于財務部門及時掌握課題經費的預算方案,使科研經費由事后控制轉化為事中控制。有利于課題負責人隨時查看課題經費的使用情況和結余情況,有效地實現了醫院科研管理信息的傳遞與溝通,提高工作效率。
2.3 強化科研經費預算管理,提高預算執行控制力
加強項目課題預算管理工作,使項目預算經費科學化,合理化。在科研項目立項時醫院領導負責指導、科研部門負責審核項目、財務部門負責課題預算編制,這樣可以使科研課題經費預算更具有可行性、操作性。在課題實施中財務科定時告知科研處與課題負責人課題經費預算支出進度,科研處與課題組及時與財務處進行經費問題溝通,實現科研經費的動態管理,在項目課題結束時按照項目課題經費管理規定進行結算。提高科研人員在項目執行過程中預算意識,按預算批復支出科研經費,提高預算控制力。
2.4 加強科研經費財務管理工作,提高項目經費使用效率 2012年實施新的《醫院會計制度》和《醫院財務制度》的中強化科教經費管理,專門設置“科教項目收入”、“科教項目支出”以及“待沖科教基金”科目,明確規定科研項目經費納入收支管理,使科研經費管理更加規范化。財務部門嚴格按照科研經費管理制度規定,認真稽核實施過程中課題經費的支出,根據課題開支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核算。劃分項目之間的費用,相互之間不得挪用,對超范圍、超預算支出及時與課題負責人、科研處及時溝通調整,做到專款專用,單獨核算,共同督促項目經費使用。
2.5 加強科研經費監督和控制,保障科研經費的資金安全 在課題管理中完善內控審計制度,審計處應對科研經費管理和使用進行不定期審計或專項審計。使科研課題經費使用和簽訂合同與協議全部在監控中,及時發現科研經費使用中的問題,及時糾正違紀違規問題。財務驗收是進行課題驗收的前提,財務審計是財務驗收的重要依據,增強審計制約性和控制力,從而保證課題經費健康運行。
2.6 制定課題結題管理方案,避免出現結題不結賬、長期掛賬現象 針對醫院科研項目在結題后,結余經費的使用不規范以及長期掛賬的問題,科研管理部門應該制定一個方案來進行處理。有結題審計報告的,要嚴格按照審計報告中規定的結余經費使用范圍和使用額度來使用結余經費。再有就是規定一個結余經費使用期限,如在規定期限內還未使用完,科研部門將按照科研經費管理辦法規定進行收回處理。
2.7 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科研經費管理工作
醫院的科研經費管理工作不是由財務部門來單獨完成的,它需要各部門的配合。財務部門負責科研經費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科研管理部門需要為財務部門提供課題名稱、課題編號、課題負責人、課題經費預算、課題經費來源及金額等相關資料,協助財務部門做好科研經費管理工作。物資部門、藥房根據科研管理部門提供的課題編號設立課題庫,以便財務部門在做出入庫時能清晰地與醫院大賬分別進行核算。課題負責人需要在按合同約定如期完成科研項目的同時,嚴格按照有關財經法規的要求,合理使用科研經費。設立專人負責課題經費的報賬工作,建立經費使用登記本,隨時與財務部門進行核對,確保課題經費不會超支。科研管理部門、財務部門、課題負責人以及相關部門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科研經費管理工作。
醫院科研項目經費的管理工作任重而道遠,只有建立科學、有效的科研經費管理機制,不斷加強科研經費管理,不斷摸索新的管理方法,才能使醫院科研經費的使用更合理化、才能提高科研經費的使用效率,才能使醫院的科研事業得到發展。
參考文獻:
關鍵詞:高等院校;科研經費;管理制度;改革;創新
一、科研經費使用支出程序復雜
黨的十提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來,國家、地方及社會高度重視科技創新工作,充分發揮科技創新的引領作用,不斷加大科研經費的投入,高等院校承擔的科研項目和科研經費逐年增加。但是,科研經費的管理和使用過于嚴格,項目負責人必須嚴格按照資金開支范圍和標準辦理支出。即使項目預算內的經費調整,亦應履行一定的審批程序,辦理一定的手續,而且有些預算類別禁止調整。比如,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隨著研究工作的開展,需要改變原來的技術路線,調整變更大型儀器的購買計劃,增加經費的,依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15〕15號)第二十一條之規定,不得調整。如果需要調整的,應當報自然科學基金委審批。在項目執行過程中,亦要接受頻繁的審計和財務檢查,導致科研人員將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花費在經費審計、檢查和使用支出等方面。1.科研人員沒有科研經費支配權科研經費是科技創新的核心要素之一,高等院校應當管好、用好科研經費,防止科研經費的濫用和國有資產的流失。目前,無論是縱向項目還是橫向項目經費,項目負責人沒有一定的經費自主支配權。比如,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即使在項目預算總額內進行經費調整,依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15〕15號)第二十一條之規定,亦應當由項目承擔單位審核批準。再比如,橫向科研項目經費,高等院校一般規定按照技術合同約定經費預算進行使用支出。但是,實際執行時,高等院校不按相關管理規定和技術合同約定辦理經費使用支出,項目負責人無權依據技術合同預算自主使用支出經費,尤其是技術合同中約定的勞務費較高時。例如,2013年,武漢某高校承擔的一項行業課題,批準的計劃任務書中明確規定勞務費支出20萬元,項目已按時結題驗收。至今,項目課題組人員不能獲得該項勞務報酬,仍在等待學校層層審批。極大挫傷了科研人員的創新熱情,漠視科研人員科技創新的勞動價值。
2.科研經費管理制度錯位
高等院校科研經費主要來源于國家及地方政府的科研計劃項目經費,以及與法人、自然人、其他組織通過簽訂技術合同獲取的科研經費。其中國家及地方政府的科研計劃項目經費屬于公共財政開支范疇,高等院校及項目負責人應當按照計劃任務書管理和用好該經費。可是,橫向科研經費是高等院校作為市場主體參與市場經濟活動,服務國民經濟建設,與市場平等主體通過簽訂技術合同,獲取的經費,是科研人員及其團隊代表高等院校履行技術合同的價值體現。在使用支出該類經費時,應當依據雙方技術合同約定進行,并充分體現科研人員的自。目前,高等院校在管理橫向科研經費時,嚴格比照縱向項目經費管理規定。尤其在勞務費、會務費、交通費、業務招待費等方面的使用支出,限制科研人員自主支配權。比如,科研人員在履行技術合同時,需要提供所謂的一函三單,其做法完全違背了市場經濟規律。其性質屬于用約束公權力的管理制度限制高等院校和科研人員的市場行為和民事權利行為,導致科研經費管理制度的錯位。嚴重傷害、限制了廣大科研人員參與市場經濟建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不利于我國科技創新事業的發展。
二、高等院校科研經費管理制度的改革與創新
1.科研經費的分類管理
高等院校是我國科技創新的主力軍之一,每年承擔大量的縱向和橫向科技項目,科研經費逐年增加,是高等院校事業經費的重要補充。目前,國家沒有制定出臺關于科研經費管理的法律、法規,各高等院校主要依據或比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15〕15號)、國務院的《關于改進加強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1號)、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加強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意見》(教財〔2012〕7號)等規章、文件精神,自行制定科研經費管理辦法。絕大多數高等院校雖然對縱向科研經費、橫向科研經費進行了分類管理,但是,缺乏合理性、科學性和具體操作性,不利于調動科研人員的積極性,不利于科技創新活動。因此,高等院校應當制定科學、合理的科研經費管理制度。縱向科研經費,是指來源于國家或者地方財政撥款的科研項目經費。經費使用支出必須嚴格按照計劃任務書的預算執行,缺乏靈活性,過于嚴格。因此,國家應當制定更加科學、合理的管理制度,給予科研人員自主創新、自由研究的空間,同時賦予科研人員一定的經費自主支配權。只要在經費預算總額范圍內,國家應當允許項目負責人自主使用、調整科研經費,同時提高間接費用和科研人員勞務費支出比例,不應當禁止項目負責人及課題組人員獲得一定的勞務報酬。高等院校亦不應當另行限制項目負責人使用科研經費的自,包括勞務費、差旅費、住宿費等的報銷支出。橫向科研經費,是指高等院校與法人、自然人、其他組織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技術合同而獲取的項目經費。其性質不同于國家、地方政府資助的項目經費,不屬于公共財政預算撥款,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有償技術交易活動,是高等院校及科研人員智力勞動價值的體現,屬于市場行為。其科研經費的管理、使用應當有利于技術合同的履行。第一,技術合同有明確經費預算規定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使用支出相關費用,充分體現意思自治原則,亦是國家法治建設的基本要求。即使雙方在技術合同中約定的勞務費、差旅費較高,高等院校應當嚴格遵守雙方簽訂的技術合同,允許項目負責人及其團隊人員在技術合同約定的額度內自主發放津貼和勞務費并負責繳納個人所得稅。高等院校不得背離契約精神,予以限制。第二,技術合同沒有約定經費預算的,高等院校應當制定相關規定,參照技術合同的學科、領域、性質、類別、金額等,體現科研人員自主創新的勞動價值,明確劃出一定比例的經費額度,由項目負責人自主支配。比如,大數據、計算、分析、設計、咨詢、人文社科、純數理類的科技項目,其經費構成主要包括勞務費、交通費、會務費等,一般沒有設備儀器、試制、加工、材料等經費開支。因此,應當允許項目負責人大比例自主支配勞務費,才能充分發揚科研人員的主人公精神,使廣大科研人員發揮積極性。
2.科研結余經費管理
結余科研經費是指高等院校承擔的縱向或者橫向科研項目結題或者驗收后剩余的經費。縱向項目結余經費的管理,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15〕15號)以及《財政部、科技部關于調整國家科技計劃和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若干規定的通知》(財教〔2011〕434號)之規定,課題結余經費應當按原渠道收回科技部或相關主管部門,由科技部或相關主管部門按照財政部關于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但是,該規定過于絕對,缺乏科學性,采取一刀切,不符合科學研究的客觀規律。首先,相關主管部門應當聘請專家組,對照項目(計劃)任務書,對科研項目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評議,得出客觀公正的評估、評議結論。其次,依據評估、評議結論,決定是否收回結余資金。第一、取得重大原創性成果或者有重大理論創新的項目,需要繼續開展研究工作的,不應收回結余資金,而應當實施滾動計劃,繼續追加經費支持。第二、對于完成任務目標較好的,其結余資金全部留歸項目承擔單位使用。第三、因客觀原因導致研究項目失敗,應該寬容科研失敗,只收回其結余經費;第四、因項目負責人主觀原因,導致項目不能結題或者不達標,其結余經費應當收回,同時作不良誠信記錄。橫向項目結余經費的管理,高等院校主要依據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加強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意見》(教財〔2012〕7號)等文件規定,納入學校事業性收入,并由學校財務統一管理和核算。項目負責人及其團隊使用支出結余經費,比照縱向項目結余經費管理,規定過于嚴格,限制過多,支出報銷程序繁雜,科研人員沒有自和支配權,挫傷了科研人員的積極性。因此,高等院校應當對橫向項目結余經費切塊管理,按照切塊的比例和額度使用支出。首先,鼓勵科研人員利用結余經費購買科研儀器設備,增強和改善科學研究活動的物質條件。其次,支付參與科研活動的研究生、博士生以及聘請的技術人員的勞酬。再次,按照結余經費總額,劃出一定比例的經費,由科研人員自主支配,不附加任何前置和限制條件。例如,2016年5月,武漢大學出臺的《武漢大學橫向科研經費管理辦法(試行)》文件明確規定項目結題后,由學校科研管理部門對結題情況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向課題組發放不超過結余經費70%的績效獎勵。該文件的出臺是全國高等院校科研經費管理制度的重大突破,亦是科研經費管理制度改革的積極探索。
3.建立健全科研經費的監督管理機制
目前,高等院校管理科研經費,主要實施事前管理,依據國家相關科研經費管理制度和文件,制定嚴格的經費管理使用辦法,尤其在差旅費、會務費、業務接待費等方面,簡單比照國家機關和公務員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而且設置各種限制條件。因此,高等院校迫切需要制定有利于科學研究、科技創新以及調動和發揮科研人員創新積極性、體現其智慧勞動價值的監督管理機制。第一,無論縱向項目還是橫向項目,只要計劃任務書或技術合同中有經費預算的,在預算范圍內,項目負責人可以自主調整、使用經費,不得以內部規章制度進行限制。第二,計劃任務書或技術合同中沒有經費預算的,劃出一定比例的經費,由科研人員自主支配,使用支出范圍包括勞務費、績效酬金、差旅費、燃油費、接待費、會務費、學術交流費等,單位只對票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核,只要在該經費比例額度內,不得設置禁止性規定。比如,有的高等院校明文規定禁止科研人員自駕車從事科研活動,對其交通費、燃油費不予報銷。該禁止性規定,無視我國已進入汽車社會時代,不符合市場經濟的效率原則,混淆了科研人員的科研活動與公務員的公務活動。其實質是將科研人員的民事行為等同于公務員的行政行為。第三、科研經費的外撥,計劃任務書或技術合同規定外撥經費的,依據其規定。按照規定的外撥經費額度、撥付方式、開戶銀行和賬號等條款辦理。計劃任務書或技術合同沒有規定外撥經費,但是,確實需要其他單位予以配合完成的,應當按照審批程序,簽訂技術合同;超出一定額度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合作單位。避免通過簽訂虛假合同等方式將科研經費轉撥、轉移到利益相關的單位或個人,損害國家利益和高等院校的合法權益。目前,高等院校科研經費管理制度已落后于科技創新時代的發展潮流,不利于科技創新、科技成果轉化,不利于科研人員發揮創造性勞動。因此,高等院校科研經費管理制度應當進行改革和創新,改變管理觀念,改變管理方法,由事前管理,轉變為事中事后管理。積極主動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充分發揮市場配置科技要素的決定性作用,賦予科研人員對科研經費的自主支配權,尊重科研人員的主體性價值,努力開創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新局面。
作者:江世國 余楊 單位:武漢大學科學技術發展研究院
參考文獻:
1.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15〕15號.
《上海市科研計劃專項經費巡查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改進加強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干意見》(國發﹝20xx﹞11號),進一步加強上海市科研計劃專項經費(以下簡稱“科研經費”)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科研經費管理與監督制度體系,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依據《國家科技計劃和專項經費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科發財字﹝20xx﹞393號)、《上海市科研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滬財教﹝20xx﹞67號)及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科研經費巡查是指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市科委”)對歸口管理的科研經費使用情況組織開展檢查的工作。
第三條 科研經費巡查的主要對象是承擔科研計劃項目(課題)的單位(以下簡稱“承擔單位”)。為了核實相關情況,巡查可延伸至其他相關單位。
第四條 科研經費巡查的主要任務是對巡查對象執行國家及本市有關財經法規和科研經費管理規定、管理和使用科研經費情況等進行指導督促;宣講科研經費管理政策,為巡查對象提供政策咨詢;圍繞當年巡查工作關注的重點,深入了解情況,排查風險點,指導巡查對象規范使用科研經費;了解一線科研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的困難和需求,為改進和完善科研經費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五條 科研經費巡查工作在市財政局、市審計局等相關部門的指導下,根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按照依法、客觀、公正、透明的原則組織開展。
第六條 市科委制定年度科研經費巡查工作方案,確定當年巡查的對象和重點內容,向巡查對象下達《科研經費巡查通知書》,明確巡查的時間、目的、范圍、程序、需要協助的具體事項及注意事項等。
第七條 巡查對象應根據《科研經費巡查通知書》的要求,對本單位法人責任落實情況和科研經費管理使用情況進行自查,按照規定格式編寫自查報告,報送市科委。
第八條 市科委根據自查報告,選取部分項目(課題),組織巡查組進行現場檢查,巡查組成員由財務、技術及科研管理等專家組成。巡查組通過聽取匯報、召開座談會、個別談話、資料查驗等多種方式,全面檢查承擔單位在貫徹科研經費管理制度、建立內部管理機制、執行科研經費預算等方面的情況。
第九條 巡查組開展現場檢查之前應召開啟動見面會,向巡查對象的相關人員通報巡查的內容、要求和工作紀律等,宣講科研經費管理政策,聽取相關人員對于科研經費管理工作的意見建議。巡查對象分管科研、財務的領導以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有關科研人員應當參會。
巡查對象的相關負責人匯報自查情況和被抽查的科研項目(課題)實施和預算執行情況,提交單位內部科研經費管理相關制度文件以及被抽查的科研項目(課題)的財務資料等,并簽訂承諾書,對相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條 巡查組開展現場檢查工作期間應詳細填寫《巡查工作記錄表》,作為出具《科研經費巡查監督意見書》的重要依據。現場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法人責任落實情況,包括內部管理制度建設與國家及本市科研經費管理政策的銜接情況,內部審核監督、信息公開等內控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等;
(二)貫徹落實有關間接費用、績效支出的政策,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方面的情況;
(三)科研經費單獨核算以及有關項目(課題)經費支出的真實性、相關性、合理性情況,重點關注預算調整及外撥經費、現金發放和大額采購、測試化驗加工費管理使用、勞務費和專家咨詢費發放等情況;
(四)科研經費購置固定資產的管理、使用和開放共享情況;
(五)核實巡查對象和被抽查項目(課題)的基本信息,查閱被抽查項目(課題)的財務支出明細帳、會計憑證、合同等資料,了解巡查對象的各項制度是否得到有效執行,被抽查項目(課題)的經費支出和會計核算是否規范、有效;
(六)以前年度科研經費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第十一條 巡查組在完成現場巡查工作程序和任務后,應將巡查的匯總情況與巡查對象進行當面溝通,并由巡查對象在《巡查工作記錄表》上簽字確認。
第十二條 巡查組應根據《巡查工作記錄表》記錄的檢查情況,向巡查對象出具《科研經費巡查監督意見書》,作為巡查對象進行整改的依據。
現場檢查遇有重大或特殊情況時,巡查組可作出暫不向巡查對象出具《科研經費巡查監督意見書》的決定,但應向市科委作出說明。
第十三條 巡查對象應在《科研經費巡查監督意見書》下達后30日內,向市科委報送書面整改報告。
第十四條 巡查組應在規定時間內整理、分析和總結巡查對象的自查報告、《巡查工作記錄表》、《科研經費巡查監督意見書》及整改落實的情況,上報市科委,并對需要另行處理的問題提出處理建議和依據。
第十五條 巡查組在巡查中發現下列違規行為的,應在《巡查工作記錄表》中詳細記錄并收集相關證據,在總結中向市科委報告:
(一)利用虛假項目騙取專項經費;
(二)提供虛假財務資料、挪用專項經費;
(三)利用虛假或不實合同、協議套取專項經費;
(四)使用虛假不實票據騙取專項經費或以虛假不實票據列支專項經費;
(五)向其下屬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或存在關聯關系單位違規轉撥專項經費;
(六)自行增加預算外單位、違規外撥專項經費;
(七)虛報冒領勞務費、專家咨詢費或勞務費、專家咨詢費發放不規范;
(八)使用現金大額采購或現金發放數額較大;
(九)列支與科研任務無關的個人消費性支出;
(十)不執行《科研經費巡查查監督意見書》,逾期不提交整改報告、整改落實不到位或虛假整改;
(十一)其他違規行為。
第十六條 巡查組成員在巡查過程中應當客觀、公正地發表意見,對現場檢查過程中獲得的未公開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巡查組成員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取消其參與科研計劃專項經費巡查工作資格;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十七條 對于現場檢查中發現的違規違紀疑點,巡查組因收集證據困難或不完整,暫時無法做出現場判斷和結論的,應將客觀情況在《巡查工作記錄表》中如實記錄,供市科委根據工作記錄表及收集的相關材料進行分析、研究,確定是否組織力量進行深入核查。需要進行深入核查的,市科委按照科研經費違規違紀調查處理工作程序開展后續工作。
第十八條 對巡查中發現的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的,市科委依據有關管理規定,采取包括約談單位法定代表人、通報批評、暫停項目(課題)撥款、不通過財務驗收、終止項目(課題)執行、追回已撥項目(課題)經費、取消項目(課題)承擔者一定期限內項目(課題)申報資格等處理措施,并可向社會公開處理結果。
對涉嫌違紀的行為,移送所在單位或主管單位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對涉嫌犯罪的行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九條 市科委對在科研經費巡查工作中發現違規違紀的單位和個人,記入科研信用記錄;嚴重不良信用記錄者將記入“黑名單”,階段性或永久取消其申請科研項目(課題)的資格。
關鍵詞: 科研;課題;項目; 經費管理
高校是我國開展科學研究的一支重要力量。科研經費收入是指高校通過承接政府基礎研究或應用研究項目取得的縱向科研收入和為企業、事業單位服務取得的橫向科研經費的收入。近年來,隨著高等教育事業的蓬勃發展,高校承擔的科研項目和籌措的科研經費均呈現出大幅增長趨勢,科研經費已成為高校重要的資金來源之一。科研經費收入占學校總經費收入比重的高低,也是學校綜合實力的反映。
一、科研經費管理的現狀
在科研經費的管理和使用過程中,絕大部分高校能根據財政部、教育部等部委的要求,加強管理,合理使用,保證了科研項目的順利實施。但從近幾年審計、檢查的結果看,也有部分高校對科研經費管理重視不夠,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制度執行不嚴格,致使學校在科研經費管理方面出現了一些問題,影響了正常的科研工作。當前高校科研經費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
(一)科研經費支出不規范。部分學校科研經費沒有預算、虛列預算或者不按照預算安排支出;從事科研使用的房費、水電費、固定資產使用費、科研人員工資等支出不計入科研成本,而是在教育事業費中列支;高校科研經費轉撥行為不規范;科研經費報銷混亂;科研項目管理費提取比例不恰當;超比例提取津貼酬金非常普遍等等。
(二)科研項目結題不結賬。從2004年審計署對18所重點高校的審計結果看,共發現13所高校共有17397個課題結題未結賬,賬面結余資金3.69億元,仍滯留在各項目上未發揮效益,有的還在違規提取管理費、評估費等等。
(三)資產管理不善。購置的固定資產不入賬,有的固定資產即使入賬了,卻公私不分。還有的科研負責人片面地認為科研經費購置的物品不是學校資產而是個人用品,與學校沒有關系。高校對科研成果形成的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版權、軟件等自創的無形資產尚未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科研管理部門只對部分專利進行記載,沒有對全部的無形資產進行管理,學校沒有將科研成果、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入賬管理,其價值的確認沒有規范處理,形成浪費和流失。
(四)尤其是橫向課題存在問題較多,如:課題經費體外循環,存放在校外或校辦企業代管;科技開發合同不規范,學校承擔無限責任;科研成果轉化率低;科研成果鑒定與業績評估不規范;科研經費的使用沒有監督檢查機制。
二、加強科研經費管理的措施
科研經費是保證科研課題順利實施的基本條件,是高校社會聲譽、學術地位、人才培養等各項事業的根本保證。針對當前高校在科研經費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為進一步加強高校科研經費管理,明確經濟責任,提高項目管理水平和資金使用效益,確保科研工作健康發展,教育部和財政部于2005年6月26日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提出了12條意見,教育部辦公廳2005年12月15日轉發了科學技術部《關于嚴肅財經紀律,規范國家科技計劃課題經費使用和加強監管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2006年8月21日轉發了財政部、科技部《關于改進和加強中央財政科技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根據上述意見和通知的有關精神,我認為應采取以下措施加強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工作:
(一)科研經費應納入學校綜合預算。
高校取得的各類科研經費,不論其資金來源是橫向渠道還是縱向渠道,均是學校收入,必須全額納入學校綜合預算編制中,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集中核算、課題編號、專款專用。
(二)加強科研經費支出管理。
首先高校要明確學校科研、財務等部門及項目負責人在科研經費使用與管理中的職責和權限,建立健全科研經費管理責任制。學校科研部門負責科研項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并配合財務部門做好科研經費管理的有關工作;財務部門負責科研經費的財務管理和日常會計核算,指導項目負責人編制項目經費預算,審查項目決算,監督、指導項目負責人按照項目立項書或合同約定,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在其權限范圍內合理使用科研經費;項目負責人負責編制科研項目經費預算和決算,并按規定使用經費。項目負責人應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科研項目結題及結賬手續,并對科研經費使用的真實性、有效性承擔經濟與法律責任。科研部門、財務部門和項目負責人應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做好科研經費管理工作。[1]
其次要強化科研經費的支出管理。項目管理費、人員經費、業務費等支出是科研經費支出的主要組成部分,高校應通過逐步建立和完善成本核算制度,明確規定科研經費的支出范圍要嚴格按照批準的預算執行,重點加強對項目管理費、勞務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協作研究費、項目自籌配套經費等支出的管理;規定科研經費的審批和報銷程序;制定科研管理費及科研津貼提取的標準;明確科研結余經費的分配辦法。其中,項目管理費可根據各類項目的管理辦法或項目合同規定的比例由學校統一提取,統籌使用;項目管理辦法或項目合同沒有明確規定的,按照學校制定的管理辦法辦理,原則上,項目管理費提取比例最高不得超過項目經費總額的10%。人員經費、業務費等其它各項支出,高校應根據科研項目管理辦法或項目合同的要求據實列支,不得預提,也不得超比例提取科研津貼。
再次,嚴禁違反規定自行調整預算和擠占挪用科研項目經費、嚴禁各項支出超出規定的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嚴禁層層轉撥科研項目經費和違反有關規定將科研任務外包。[2]
(三)加強科研項目結余經費管理。
結題不結賬是高校科研項目結余經費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之一。針對此問題我認為:高校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結合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和財政部結余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先制定出校內科研經費結賬管理辦法,明確課題結賬的時間和結余經費的用途。科研項目結束或通過驗收后,學校科研管理部門應及時通知財務部門已結題課題的相關信息。原則上,項目負責人應在結題六個月內根據學校制定的科研經費結賬管理辦法辦理項目經費的財務決算工作。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結賬手續的科研項目,學校有權按照校內科研經費管理辦法進行處置。科研項目結余經費,不得留歸項目組成員所有、長期掛賬,嚴禁用于發放獎金和福利性支出。
(四)規范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管理
除科研項目管理辦法或項目合同中另有規定外,凡是運用科研經費購置的固定資產,與學校用其他經費購置的固定資產一樣均屬于學校的國有資產,必須納入學校資產統一管理。高校還應加強對科研成果等無形資產的管理和保護工作,除項目管理辦法或項目合同另有規定外,科研成果推廣應用、轉化轉讓應由學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成果轉化法》和《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執行。
(五)完善科研經費的監督檢查體系
首先,高校應根據財政部制定的有關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建立健全科研經費使用和管理的監督約束機制,規范科研合同的訂立行為,對科研項目負責人使用科研經費實施有效監督,做到手續完備,賬目清楚,核算準確,監督有力,確保科研項目資金安全并合理使用。
其次,高校要加強對科研經費使用的內部審計與財務驗收工作,建立高校科研經費的內部審計制度,明確項目經費的審計內容包括項目合同完成情況、項目研究開發取得的成果情況、資金落實與使用情況等三方面。高校還要逐步建立科研經費使用的績效考核制度,完善科研項目的績效考評機制,指導和規范科研經費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對內部審計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提醒及督導項目負責人,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再次,高校要加強與主管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分工負責;自覺接受并積極配合財政部、教育部、審計署等有關部門和科研經費提供方或其委托的社會中介機構,依據國家相關法規和科研合同對科研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的檢查監督。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糾正。對弄虛作假、截留、挪用、擠占項目經費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應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人員給予處罰。
參考文獻
[關鍵詞]高校;科研經費;審計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13.08.007
[中圖分類號]F239.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3-0194(2013)08-0014-03
近年來,隨著國家對高校科研經費投入的逐步加大,社會企事業單位與高校科研合作和創新不斷加強,高校科研項目及經費逐年增加。如果對科研經費不嚴格監管,可能導致經費投向失策、使用失控、效用失利,甚至出現。如何從內部審計角度有效規范、科學使用有限的科研經費,提高科研經費的使用效益,直接影響著科研質量、科研水平和科研人員的積極性以及高校科研事業的發展。
1 現行高校科研經費內部審計管理原則和程序
1.1 科研經費管理原則
縱向科研經費實行預算管理,執行國家相關經費管理辦法,嚴格按照項目主管部門批復的預算范圍及開支比例規范使用科研經費。
橫向科研經費實行合同管理,必須嚴格按照項目合同書中約定的經費使用用途、范圍和開支標準,執行國家和學校相關辦法,合理、規范使用科研經費。
1.2 科研經費審計的一般程序
課題組負責人在科研課題完成時應根據項目委托方要求填報項目結題資料,向科研管理部門提出結題申請。科研管理部門向內審部門出具科研項目經費審計委托書,高校內審部門接到科研項目經費審計委托書及相關項目結題資料后成立審計小組進行審計。在規定時限內,內審部門向科研管理部門提交科研項目經費審計報告,并在向委托方報送的科研項目結題資料上簽署審計意見。
1.3 科研經費全程審計程序和重點
2 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現狀及內部審計存在的問題
2.1 科研經費來源多元化,管理與核算難度增大
高校科研經費的申報有多種渠道,①教育主管部門和各行業主管部門下撥的縱向科研經費,如:國家級科研經費,包括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計劃、 863 計劃、973 計劃等;②學校與社會其他部門及企業進行科研合作、科技咨詢或科研成果轉讓所獲得的橫向科研經費,由于項目合作的內容不同,對經費的核算也不同;③高校自籌的配套科研經費。
由于科研經費來源渠道的多元化,科研經費的提供部門對經費使用沒有明確統一的規定,各個渠道的科研項目使用要求不同,這就帶來了科研經費管理和核算的復雜性,加大了經費管理及監督的難度。
2.2 科研經費成本核算不規范,意識薄弱
由于高校目前采用的是事業單位預算會計制度核算方法,即以“收付實現制”原則為核算基礎,沒有采用“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成本核算,所以高校的科研經費無需進行項目全成本核算,只包含部分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一般包含部分的材料費、設備費、辦公費、勞務費、差旅費以及高校提取的管理費等必要的費用,而課題實驗所耗費的現有房屋、水費、電費、儀器設備使用費等間接費用,科研人員的工資、獎金等直接費用并沒有在課題經費里分攤,卻直接列入事業經費支出。在資金的使用過程中,沒有嚴格區分教學業務支出與科研項目支出,科研經費與事業經費的支出相互滲透。高校的科研經費成本核算方法不規范,核算內容不完整,導致高校的科研項目成本只是部分從科研經費收入中得到補償。高校普遍對科研經費成本核算意識薄弱,項目支出未按照經費管理辦法的規定按比例進行控制,未對科研經費進行成本核算。
2.3 科研經費管理不嚴密,監督少
目前在高校普遍推行課題制科研經費管理模式,項目負責人負責全程管理課題的立項、組織經費使用、項目驗收及項目所形成的資產和成果。有些高校只關注如何爭取經費,而對科研經費的使用情況及效益性不予以重視;有些財務管理缺乏規范有效的監督手段,出現對已有的財務管理制度執行不嚴格,從而致使學校在科研經費管理方面出現了不同程度的問題,影響了科研工作的開展和科研效益的提高。
高校老大難問題——科研項目結題不結賬。審計過程中發現,科研項目和財務賬務存在多個環節脫節,有些從立項申請到項目驗收結題等環節均沒有詳細的檔案資料,審計中往往難以取證,致使科研經費管理也難以規范。
2.4 績效評價指標的缺乏
開展科研經費績效審計需要對效率性、效益性、效果性進行評價,其中效益性評價包括經濟效益、技術效益和社會效益3方面。技術效益的評價往往超出審計人員的專業范疇,社會效益評價以定性描述居多,使審計評價如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很難操作。切實可行的績效評價指標空白導致無法有效地開展科研經費績效審計,這也是制約其向深層次發展的主要原因。
3 提高高校科研經費審計質量的措施
3.1 統一認識,明確職責,完善科研經費管理內部控制制度
不斷加強對科研人員使命責任、科研道德和法規制度以及廉政監督規定等內容的學習,切實澄清科研人員思想上存在的各種模糊認識,讓每個科研人員明白哪些是違規、不合理的經費開支項目。同時,進一步加大利用網絡、電視廣播等媒體,有組織、有機會、有針對性地進行科研經費管理政策的宣講,不斷強化依法借鑒和規范使用科研經費的觀念,真正把每筆款、每分錢管住用好,花出效益來。
不斷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充分發揮好科研、財務、紀檢、審計等職能部門的監管作用。年初,科研部門下達的新立項與續研項目計劃表應及時通知財務部門,使財務部門能夠及時掌握當年立項和在研的全部科研項目,方便經費的管理與核算。財務部門要堅決把好審批報銷的關口,嚴格科研項目經費的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加強票據審核把關,對收據、自制票據等非正規發票要從嚴控制,不符合規定的堅決不予報銷;紀檢、審計部門要切實把好大型科研儀器設備和耗材購買的關口,嚴格按程序招標采購,防止暗箱操作。年底,在結題項目完成審核驗收后,科研部門應及時將信息通知財務部門,出具項目結題通知書,財務部門依據通知及時對結余經費進行賬務處理,從而提高科研費的管理效率。同時注意拓寬群眾參與監督渠道,構建立體監管網絡,對結題的項目經費及成果,在職能部門嚴格審計評估基礎上,采取網上公示等方式接受專家和群眾監督檢驗。
3.2 重視科研項目立項調整和預算
前移審計關口,在科研部門嚴格立項審查和立項調整審批的基礎上,審計部門應密切配合科研部門和財務部門,嚴把預算關。對通過科研部門立項審批的項目經費預算進行審計,審計其可行性和合理性,使科研經費管理既要重視立項也要重視預算,從而使科研經費預算更加科學合理真實。
3.3 加強科研項目成本意識
各級領導應充分認識科研經費成本核算的重要性,加強科研經費的成本核算,提高科研經費的使用效率。研發、使用專門的科研經費核算軟件,在系統中提前輸入課題相關的明細預算信息,包括項目名稱、經費預算、開支范圍、開支標準、有效期限及各類管理規定的限制性要求等條件。當課題經費支出不符合預算信息或限制性規定時,系統能夠自動提示,經費支出無法通過,從而形成經費支出與項目預算、規定要求相聯動的控制機制,增加科研經費的管控力度,切實保證科研項目經費按預算、按標準、按開支范圍規定支出,實現科研項目經費管理的科學化和信息化。
3.4 選擇性地開展績效審計
開展科研經費績效審計,可以避免科研經費自的濫用,為國家節省科研經費。審計部門可以通過對科研項目完成率、有效資金率、科研效益、成本效益率、科研經費節約率、成果應用率、科研成果得獎率等指標的權衡和計算,對科研經費的使用效益進行綜合分析評估,對實施科研項目的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進行綜合考核和評價,確保其經濟性、適用性和效果性。
3.5 完善獎勵制度和落實責任追究制度
在科學編制預算、嚴格預算執行的基礎上,采取獎勵等方式鼓勵科研人員節省經費,例如:將課題結余經費中的10%劃入課題負責人所在科室,作為留用經費專項用于該課題負責人科研開支,剩余的90%由學校統籌用于次年的科研經費安排使用,但課題負責人對此項經費擁有優先申報權,從而有效調動課題負責人的科研積極性,提高科研經費的使用效益。同時,應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對違法違規行為,必須嚴肅處罰,以震懾和教育潛在違規者,高校科研管理部門可以會同財務、紀檢監察等職能部門,對科研經費違法行為進行周密的統計調查分析,制定針對性強的制度規章,以便在處理違法違規問題時真正有法可依、有規可查。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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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楊燕華. 對高校科研經費效益審計的探討[J]. 福建財會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11(1).
一、醫院科研經費財務管理存在問題
1.科研經費財務管理不到位
對科研項目的管理通常是由課題組、科研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完成,工作各有側重,并相互支持配合。課題組主責立項和研發工作,科研管理部門主責課題申報、中期審核、結題評估等組織工作,財務部門主責對科研經費的管理。實際工作中,各單位普遍存在著更重視課題立項和研發成果,對經費的管理還停留在按財務規定進行賬面收支。財務部門只是單純的記賬,缺乏對科研項目運行的了解,雖然能保證經費的使用符合財務規定,但卻不知道經費的使用是否合理,更無法控制經費的使用進度。在經費預算編制、成果效益分析等環節,財務管理更是空白。財務部門對科研經費沒有做到全過程管理。
2.科研經費預算編制不合理
醫院科研工作多實行項目負責制,經費的預算編制主要由課題組完成,課題組成員多為醫學研究人員和醫學技術人員,對科研經費管理辦法及財務規章制度缺乏了解,不能對經費做詳盡的分析和精確計算,多是以申報課題為目的,編制經費預算時,常會出現:①預算缺項,通常只對課題需要的設備、材料、試劑等有形的物資購置,以及會議、論文等常規費用做出估算,而對固定資產折舊,公用水電等一些間接費用卻少有考慮;②重復預算,對醫院整體設備資源不了解或為使用方便,重復購置設備,造成設備資源與科研經費的浪費;③放大預算,為回避一些支出項,有意放大設備和材料等的費用。這些都給預算的執行帶來困難,導致科研經費的使用與預算編制出入較大,失去了預算對經費使用的約束作用。
3.科研經費會計核算不夠細化
2012年的新《醫院會計準則》對醫院科研經費的會計核算科目作出統一規定,把科研經費按類別分為:材料費、設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燃料動力費、會議費、勞務費、差旅費、專家咨詢費、出版費以及相關后續支出等科目。但在實際操作中,很多醫院沒有或不完全按照上述方法進行分類。對科研成本的核算,往往只注意到科研項目發生的直接費用,忽略了與項目相關的間接費用。如房屋、設備等固定資產的折舊,水電氣等公用資源的攤銷,人員費用的支出等,在科研經費的核算中幾乎沒有體現,這些費用通常被混計到了醫院的醫療支出。造成了醫療業務成本增大,科研經費則有大量余額掛賬。另外在科研經費預算和決算兩個階段,也不能做到比較全面的成本核算。經費預算對間接成本的產生考慮不足,經費決算缺少對不合理經費及經費投入產出比率做出分析。
4.科研項目相關部門溝通不夠
科研經費管理出現問題,主要原因是科研課題相關各方信息不對稱。對科研經費的管理,課題組、科研管理部門、財務部門的關注點有所不同,課題組只關注經費的使用,不考慮使用的是否合理合規。科研管理部門重視的是項目申請,對經費的使用關心較少。財務部門只有在科研經費到賬后才對課題有所了解,并只注重科研經費使用在財務層面的合理合規。由于三方疏于溝通,工作中經常出現,部門間課題編號及名稱不統一,經費渠道記錄不一致,導致記賬科目混淆,調賬頻繁;在科研經費的使用上,監控力度不夠,致使經費使用隨意性大,導致不合理使用經費增加,經費支出超標或結余過多。
二、醫院科研經費財務管理思考與建議
1.健全科研經費財務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科研經費使用和管理的監督約束機制,提高科研人員及科研管理人員的財經法律意識,建立切實可行的科研經費內部控制制度,防止套取、挪用科研經費等違紀行為。建立科研經費使用管理制度,明確科研經費的開支范圍、開支標準和審批權限,規范科研經費使用和報銷,對科研項目中的勞務費規定上限。建立科研經費會計核算制度,對科研經費實行單獨建賬,統一核算,分類管理。建立科研經費使用審計制度。在科研經費財務管理上,做到以項目為對象進行全額預算、過程控制、成本核算,嚴格把握科研經費使用的合理性,提高科研經費的使用效益。
2.完善科研經費預算管理
加強財務部門在科研經費預算管理中的作用。科研經費預算的編制要在課題組、科研管理部門和財務管理部門共同參與下完成,這樣才能使經費預算既適應研究工作的需要,又符合財務管理規定,保證經費預算的可操作性。科研經費預算應在財務部門備案。在經費預算執行過程中,財務部門應對科研經費的分配和使用做充分研究,既要保證科研經費報銷票據的真實性,也要充分發揮財務部門對科研經費使用是否合理的監督職能。財務部門還應定期對科研經費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并反饋給課題組和科研管理部門。對預算執行中需要調整的費用由三方共同協商確定。
3.加強科研經費會計核算
加強部門間的工作協作與信息溝通,保證會計核算基礎信息的準確。按照《醫院會計準則》要求設置會計核算科目,并根據醫院科研工作及具體科研項目需求,設置二級科目。根據資金來源的不同,對縱向經費、橫向經費、配套經費等進行分別管理。會計核算應統一數據歸集口徑,并要明細到具體科研支出項目。對科研成本的核算,應做到全成本核算。科研和醫療、科研項目之間共用的資源,可以分攤形式核算成本,使用公共實驗室和設備,可按租賃形式核算成本。核算條件受限單位,也應盡可能的細分成本。
4.搭建科研經費管理信息平臺
摘 要 科研經費為科研單位順利開展項目研究工作提供了物質保障,高質量的科研管理水平取決于高質量的科研經營管理水平,目前我國科研經費管理制度還不成熟,其科研單位在正確運用科研經費管理制度上還存在著很多的誤區,不能夠更好的做到科研經費質量以及數量“兩手抓”,因此,為保證在新時期下科研管理工作高效的進行,應先立足于我國科研單位經費管理制度中所存在的問題,運用科學,努力尋求解決之道,使其不斷的完善與發展,從而,為科研單位創造出更好的經濟以及社會效益。
關鍵詞 事業單位 科研經費管理
當前,事業單位科研課題和課題經費管理基礎薄弱、內控制度不健全且執行不到位、隨意支出及課題預算控制力薄弱等問題已影響到課題經費的使用效益,應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
一、事業單位在科研經費管理上所存在的不足之處
1.經濟預算與經濟支出不一致。首先,沒有制定合理的科研經費管理編制,在進行制定合理的科研經費管理編制時,項目課題組人員沒有預先對該項目進行科學的考查、認真的分析以及合理的判斷,而是僅憑自己的以往經驗以及 主觀意識就草草的對其做出編制,以至于導致實際支出費用與預算費用相差甚大,致使經費預算編制形同虛設;其次,不能夠有效的對預算支出進行控制,事業單位在科研經費管理上實行課題負責人制度,通常事業單位收到課題經費后先扣除留成部分,剩余的部分交由課題組自行支配,當財務部門在進行實際核算時,由于不了解項目整過程中的預算支出,因此,不能夠全面的掌握整個項目的經費使用狀況,造成實際費用與預算支出差別比較大。
2.各部門之間缺乏整體統一性,不能夠做到統籌兼顧。當前我國事業單位在科研經費管理上的現狀是各部門之間只做與本項目有關的事情,在進行具體實施時,只考慮部門的利益,完全忽視了本部門的實施是否對其他部門造成影響,有甚者,為本部門的利益不惜損害其他部門的利益,不利于增強團隊精神,嚴重的制約了事業單位科研經費的使用效率。
3.缺乏完整的管理結構組織結構。伴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不斷進步事業單位所面臨的環境也越來越復雜以及變化越來越迅速,原始的垂直式的組織i結構雖能能及時準確的對各部門做出掌控,但不利于各部門之間進行協調統一,不能夠及時的對市場的變化做出解決。
4.科研單位工作人員思想覺悟低,缺乏與時俱進的思想。某些科研單位工作人員始終把工作過失推卸于別人,從不尋求自身原因,以此,便形成一種惡性循環,同時,各科研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夠緊跟時展潮流,缺乏深刻落實先進思想的精神,不利于增強團隊的競爭能力。
5.科研項目結余經費管理不到位。目前,科研單位科研項目結余經費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結題不結賬。各單位應根據事業單位實際,制定校內科研經費結賬管理辦法,明確課題結賬時間和結余經費的用途。科研項目結束或通過驗收后,事業單位科研管理部門應及時通知財務部門已結題課題的有關信息。原則上,項目負責人應在六個月內根據事業單位制定的科研經費結賬管理辦法辦理結賬手續。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結賬手續的科研項目,事業單位有權按照校內管理辦法予以結賬。
二、加強我國科研經費管理采取的措施
1.不斷完善科研經費管理體制。由于原始的垂直式的管理組織結構已不能夠滿足當現代事業單位的管理需求,以此,需建立有效的科研經費管理制度,一定要高度重視科研經費管理。加強科研經費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是單位科技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基本保證。各單位的黨政主要領導,特別是作為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的校長必須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投入足夠時間和精力,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科研經費管理,進一步提高科研經費的使用效益。分管財務、科研工作的校級領導必須對科研經費的管理和使用負責。
2.不斷完善事業單位科研經費管理制度。各單位要針對當前科研經費使用和管理中出現的問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事業單位實際情況不斷完善事業單位科研經費管理制度。特別應針對當前橫向科研經費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建立和完善校內橫向科研經費管理辦法,切實加強橫向科研經費的管理。橫向科研經費的收支必須規范,經費的使用要依據科研活動的實際需要、符合有關法規制度的要求。在橫向科研活動中,為個人牟取私利、損壞事業單位聲譽或給事業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必須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觸犯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3.加強對項目管理費、人員經費、業務費等支出的管理。項目管理費、人員經費、業務費等支出是科研經費支出的合理組成部分,各單位應通過逐步建立和完善全額成本核算制度,確定項目管理費、人員經費、業務費等支出的合理水平。其中,項目管理費可根據項目管理辦法或項目合同規定的比例由事業單位安排使用。
4.加強科研經費轉撥管理。各單位必須嚴格規范科研經費轉撥行為。所有轉撥的科研經費,必須由事業單位科研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審批。申請轉撥經費的項目負責人應向事業單位科研、財務部門提供科研項目批復、項目合同和其他必要的資料,否則不予批準。項目負責人不得借協作科研之名,將科研經費挪作它用,或轉入與項目負責人有直接經濟利益關系的關聯單位。違反規定者,一經發現,必須嚴肅處理。經費轉撥業務必須由事業單位財務部門統一辦理。財務部門依據經費轉撥批件、項目合同、協作單位的合法有效財務憑據辦理轉撥手續,不得將款項轉入非協作單位或個人的銀行賬戶。財務部門設立外撥經費支出科目核算科研經費的轉撥業務。
5.規范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管理。除項目管理辦法或項目合同另有規定外,凡使用科研經費購置的固定資產,均屬于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必須納入事業單位資產統一管理。各單位要加強對科研成果的管理和保護,除項目管理辦法或項目合同另有規定外,科研成果推廣應用、轉化轉讓應由事業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成果轉化法》和《高等事業單位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執行。
6.加強科研合同管理。科研合同是單位和資金提供方權利義務的法律約定,各單位要制定相應管理辦法,設立專門崗位,管理科研合同。必須建立科研合同的審查制度和授權簽字制度,未通過審查的科研合同,項目負責人不得承接科研項目。審批通過的科研合同,必須由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代表事業單位簽訂,未經授權的單位和個人一律無權代表事業單位簽署科研合同。
7.逐步建立科研經費績效考核制度。事業單位要逐步建立科研經費使用的績效考核制度,完善科研項目的績效考評機制,對科研項目所取得的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進行考核和評價,提高項目管理水平和資金使用效益。必須加強科研經費的監督檢查工作。各單位要加強對科研經費的監督和檢查,根據財政部制定的有關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建立健全科研經費使用和管理的監督約束機制,對科研項目負責人使用科研經費實施有效監督,做到手續完備,賬目清楚,核算準確,監督有力,確保科研項目資金安全并合理使用。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弄虛作假、截留、挪用、擠占科研經費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對科研經費使用中的違規行為,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參考文獻:
[1]黃英.加強事業單位科研經費管理的思考.湖南農業科學.2006(05).
一、科研經費管理使用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近幾年來,隨著科學事業高速發展,科技經費的逐年遞增,國家和地方政府以及經費管理部門對科研經費的管理愈來愈重視,并制定了一系列規章制度,各項經濟活動有章可循,爭取經費的能力進一步加強,經濟實力和經營效果業績顯著。但是,科研經費使用部門在經費管理方面還存在一些需要解決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缺乏合理的預算。有些單位在申請課題時,為了爭取到更多的經費,往往對課題研究工作中的經費支出情況不能客觀地予以分析和估算,而是盡量增加申請經費支出類別和數額。如國家火炬計劃環境建設項目,不需要進行試驗,卻出現了試驗費等;當項目立項后,科研部門不可能完全按照其申請數量下撥經費,而是往往少于申請經費數額,致使原預算經費與下撥項目經費差距較大,進而導致在實際的報銷中出現許多不合理的開支類別或不符合實際情況的支出。
(二)地方匹配資金不到位,項目資金被擠占挪用。很多科研經費立項審批后,都要求地方政府匹配資金。由于地方經濟困難,財政收入薄弱,多數項目匹配資金不能到位。信譽好一點的課題承擔單位,上級批多少錢干多少事,信譽差一點的課題承擔單位,課題經費一到,就用于補充單位經費不足、用于人員開支、購置固定資產、改善辦公條件等項與課題無關的支出。
(三)財務管理不嚴格。對爭取來的科研課題,存在輕管理,資金管理上存在沒有專帳核算,資金來源渠道分不開,與其它資金有混合的現象;有的課題經費在多個銀行戶的現象;有白條開支、大額現金支付等現象;有無計劃列支管理費現象;有財務發票把關不嚴的情況等等。
(四)科研經費監督管理失控,轉移科研經費。一些課題承擔單位以“聯合開發”等名義將課題經費轉至其他所屬公司,由課題組隨意支用,用于非正常用途。有的采取虛構經濟事項簽訂合法技術合同的方式轉移課題經費,將橫向課題經費轉至與課題負責人有關聯或自己控制的私營公司,經費使用脫離單位財務監督。
二、產生問題的原因
(一)科研項目預算不同于工程項目預算,工程項目國家有一套成熟的計算方法和規范,科研項目不確定性和沒有成熟的可以參照的數據藍本,給編制準確預算帶來了較大困難。
(二)一些課題承擔部門的領導法制觀念淡薄,對財經法律法規知識學習較少。在管理和使用本單位承擔的課題經費方面隨心所欲,容易滋生這樣那樣的腐敗現象和違規違紀行為。
(三)現存的監管體系不健全,對課題經費的管理和使用規范作用不強。由于受時間、人力、物力、財力等各種因素的限制,并非是每發生一筆經濟業務都能夠對其進行“跟蹤問效”。
(四)經濟管理責任和風險認識不足。部分單位領導對課題依托單位的監管責任以及單位法定代表人的任期經濟管理責任和風險認識不足。部分課題承擔單位的領導片面認為課題組長負責制,就是課題組長全面責任,而忽略課題依托單位對課題執行的日常監督管理職責,對課題經費管理工作重視不夠。
三、對策與建議
(一)加強科研經費項預算管理
細化經費預算內容。編制項目預算時,科研和財務部門應協助項目負責人共同編制預算,使預算既適應研究工作的需要,又符合財務的各項規章制度,保證了預算的嚴肅性,增加了可操作性。在項目申請階段,合理制定支出預算,細化預算編制,做到預算不合理、不科學的項目,一律不予立項;項目立項后,項目負責人要與科研部門簽定協議書,嚴格按預算支出經費,從源頭和過程兩個方面嚴格把關,確保有限的經費發揮最優的經濟效益。。
(二)建立科研經費支出績效評價制度
目前我國主要注重的是科研結果的評價,而對科研投入與產出的對比關系、科研支出目標的實現程度,很少有人將其納入其中進行評價。對于那些不太明確是否必要的項目支出缺乏科學的決策依據,而對于確實必要的支出往往又缺乏事后的評價制度,難以判定支出的效果。因此,我國可以在借鑒國外先進的科研評價制度的基礎上,探索一條適合我國國情的科研經費評價體系和相關制度。
(三)建立切實可行的資金“跟蹤問效制”,嚴防違規違紀問題的發生。對每一筆科研經費,有關部門(包括資金監管部門和項目主管單位)都要進行事前、事中、事后監控與“跟蹤問效”。盡可能地對每一筆科研經費從審批、撥付到使用各環節上都進行“跟蹤問效”。及時杜絕資金浪費和項目不實等現象的發生。
(四)規范報帳流程、加強財務監管。在科研項目實施階段的經費管理,要按照會計法規和項目合同對經費使用的具體規定,各項支出應當符合項目合同的約定及有關科研政策規定,有關票據及清單應當符合財務管理規定。批準使用的項目經費,須由該項目負責人和另一主要參加人員簽字證明。
財務部門除了做好經費決算工作和盈余經費的合理分配和合理使用外,更要加強財務監督,一是財務制度執行情況。二是貨幣資金和財產物資的安全檢查。在檢查中如發現有濫用經費、挪用經費等不合財務規定的情況,要采取必要的行政和經濟制裁措施。
(五)發揮內部審計作用
實踐證明,審計監督是最容易發現并糾正經濟上的違規現象,我們應發揮內部審計在加強基礎管理、建立各類風險預警系統的積極作用。通過審計,發現單位的風險或漏洞,改進管理,增加效益。我們在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的改革時期,必須加強內審工作,提高資金管理水平,從而提高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1] 李梅、廖彩優,關于科研經費監督管理問題的若干思考2006年11月6日. 廣州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