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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國金融租賃的創新和未來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發展進入了新常態,金融租賃行業也出現了新的發展特點。首先,金融租賃行業服務實體經濟的特點越發明顯。其次,金融租賃行業的創新能力不斷提高。不僅包括機構的業務創新,還包括監管部門的監管創新。
(一)充分認識金融租賃行業的戰略定位,大力提升對金融租賃的社會認知度
金融租賃是與實體經濟結合最為緊密的融資方式之一,歷史上看,它的產生是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后的金融市場深化的自然產物,是對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一種積極響應。從國外發展情況看,金融租賃在發達國家經濟工業化、現代化過程中起到了加速器、劑的作用。在當前中國經濟“新常態”背景下,傳統的金融服務方式面臨一些挑戰,應該充分把握利用金融租賃對于推動當前經濟結構轉型升級的特色優勢。金融租賃基于資產的實物屬性,打破了傳統信貸過于依賴借款人主體信用的模式,開拓了全新的金融服務市場空間,為實體經濟中各類設備使用人特別是中小微企業提供了新的融資方式。金融租賃可以與制造業深入融合,加快企業盈利模式轉型創新,促進擴大企業技術升級改造,能夠發揮金融杠桿作用,在中國當前轉型升級的大背景下,金融租賃更可有力地助推打造中國經濟“升級版”.尤其是當前我國經濟面臨下行壓力,通過金融租賃,可以有效盤活企業存量資產,幫助企業轉移消化過程產能,改善企業流動性、提高風險抵御能力,增強融資和設備改造升級能力。金融租賃行業這一特殊性,已經在美國2008年金融危機后的經濟轉型升級和設備更新方面顯現出重大推動力。
(二)準確把握融資租賃業務金融屬性,完善監管體系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融資租賃業務是一種資本密集型業務,擁有橋南工大的金額屬性。融資租賃與傳統租賃業務的不同之處在于很大程度上發揮了企業融資的作用,它在本質上是一種經營資金的金融業務。它與其他金融業務一樣存在著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流動性風險等各種風險。雖然它不直接吸收公眾存款,但是融資租賃業務的杠桿作用和金融市場作用,具有與吸收公眾存款同樣的特性。一點爆發風險,對金融體系和整個行業的發展都有很強的傳染性。政府要將租賃業務作為一種金融行為加以管理和監督,從而積極推進金融租賃公司監管和評審工作的發展。根據評級情況合理配置監管資源,建立健全引導行業科學發展的正向激勵機制。這樣才能在中國這個大環境下,租賃資產質量才能得到有效提高,監管內容針對性的和有效性才能得到提高。
(三)加強市場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優化行業發展的外部環境
統籌研究金融租賃的財稅政策,從國際經驗來看,很多國家都曾利用金融租賃作為一種稅收調控工具,成功地刺激了國內投資,從而對國家的投資結構和國內生產總值產生實質性影響。美國及歐洲一些國家市場滲透率達到20%、30%,稅收方面的政策發揮了重要支撐作用。在我國,對于出租人和承租人“由誰計提折舊”,稅務和會計上采用同樣的分類標準,不利于發揮金融租賃的稅收調控作用。從長遠來看,由于金融租賃降低了企業的融資成本,促進了企業技術進步和設備更新,培育出更多具有市場潛力的納稅企業,從而能擴大稅源,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另一方面,是要大力推進擴大租賃公司投融資渠道建設。進一步推進拓寬租賃公司在各類市場發債、資產證券化乃至上市等籌資渠道,建立健全金融租賃資產存量轉讓交易體系。
(四)加強機構的自身建設,實現差異化發展
金融租賃公司的利潤來源大致可以分為三類,對應不同的產品和服務。第一類是利差收益,通過資金成本與租息收益的差額獲取收益。這是我國金融租賃公司目前主要的收入來源,在當前利率市場化改革、金融機構競爭加劇的背景下,利差收入的空間受到擠壓。第二類是余值收益,通過對到期租賃物處置后獲得的價差收入,這是國外金融租賃平均利潤率通常高于銀行貸款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我國由于二手設備交易市場不成熟,交易價格形成不合理,公司專業化能力有待提高,此類業務尚未廣泛開展。第三類是服務收益,通過滿足客戶多元化需求獲取服務性收入,如現金流匹配、服務便利、財務優化、稅負均衡、后續市場服務等。目前,后兩類盈利模式尚有較大的提升空間。
(五)提高風險管理能力
金融租賃是以資產為基礎的一種金融服務,應重視實物資產對于風險敞口的緩釋能力,同時也要尊重金融行業固有的規律,在風險管理、指標體系、運營流程等方面保持金融機構的傳統優勢和成熟經驗。如果金融租賃公司在實物資產管理能力相對欠缺、二手設備交易市場沒有成熟的情況下,又放棄了金融機構在風險管理實踐中被證明為行之有效的做法,比如風險分散原則、資本約束、關聯交易控制等,行業風險會逐步積累甚至最終爆發。
二、結語
放眼未來,經濟發展對金融租賃這個“新高地”提出了新挑戰。在金融市場不發達,高度依賴銀行間接融資的中國市場,銀行和租賃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之間,在融資方面存在事實上的雙軌制,這極大的限制了租賃公司的發展空間。而稅收、法律、監管和行業法規相對于租賃業發展的滯后,制約了租賃公司的創新和發展。積極開展行業合作和業務創新,才能推動稅收和法律監管環境的完善。在錯綜復雜的世界經濟形勢,才能實現金融租賃行業的長期健康可持續發展,才能在已有發展基礎上創造新的,更大的輝煌。
參考文獻:
關鍵詞:金融;租賃;會計處理方法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6-0-01
金融租賃,顧名思義就是以金融作為現如今租賃的一種信用形式,要進行租賃的人不但可以使用設備,還可以通過租賃信用進行資金的融通。租賃信用因為它的出現有了一個質的改變,不僅如此,金融租賃會計處理也得到了規范。
一、金融租賃業會計規則的修訂
1.重新整頓金融租賃業的會計準則的理由。從本質上來講,金融租賃業是對資產的所有權的轉移。根據現行的會計準則,對承租人來說,融資租賃業務的出租物直接計入資產負債表中資產項目中;但是這筆資金對于經營租賃業來說,并不在資產項目中。正是這些問題的存在,國家才要重新修改金融租賃業的會計準則,在盡量使信息透明化的前提下,使它變的簡單明了,使其更注重實質而不是形式。
2.修改金融租賃業會計準則的影響。新會計準則的發展變化,對金融租賃行業影響深遠。對出租人來說,新會計準則的修改使得金融租賃資產的保留權存在隱患。雖然出租人因租賃設備而獲得了資金,能減少未履行的負債,但是他不能將此項資金填在資金負債表中,也不能得到相應的資產折舊費用,只有在終止確認資產,履行合同時,這筆資金才能夠被確認。而融資租賃行業的承租人要把租賃交易的全部資金在財務報表中顯示出來,結果就會造成必須在租賃的時間內對租賃資產進行直線攤銷,而且還要對租賃交易的全部資金的使用權和在這個時期的利息進行檢查計算,這會造成承租人的資產和負債明顯增加,阻礙企業的經營發展。不斷變化的新會計準則對承租人在債務履行上也產生了影響,它不能充分的表現金融租賃業務的實際意義,不僅導致企業租賃的成本持續上升,而且也阻礙了企業的正常運營,對企業利潤產生消極影響。承租人之所以在賬務處理中遇到很多困難,就是因為金融租賃交易的會計賬務太過復雜。
二、金融租賃會計實務在處理時遇到的問題
1.受財務報表比率影響而產生的問題。根據國內現行會計財務處理的準則可以發現,金融租賃資產的攤銷以及利息費用的攤銷會受到承租人對它們的影響而產生影響。同時企業利潤表的內容,又會直接影響承租人的償債能力,例如內容中包含的重要財務比率指標的計算,即資產負債率的上升、流動比率降低等;再譬如,承租人資產管理能力和營利能力分別受到企業資產周轉率和回報率的影響。這些現象會給金融租賃業中承租人的財務和經營帶來不利的影響,結果就會使一部分承租人減少了對租賃資產的獲取。
2.我國商業信用環境及技術水平對金融租賃業的影響。多種多樣的因素導致金融租賃行業出現諸多問題。比如信用問題,而對于屬于信用銷售行業的金融租賃行業來說,信用問題又極為關鍵,信用的好壞直接影響了金融租賃行業的租賃業務的成功率。
同時金融租賃業也受到技術水平高低的影響,如果技術水平相對較低,就會很難控制租賃業務受到的風險。現如今,許多金融租賃行業的投資人,在進行投資之前都要進行嚴格的考察工作,不會輕易的給予租賃業務以資金支持,所以,技術水平的高低也直接影響著金融租賃業規模是否能繼續擴大。
3.出租人直接費用的會計處理問題。現在實施的會計準則中,對承租人而言,金融租賃屬于融資行為,而對于出租人而言,則屬于投資行為。承租人的總收入就是租賃期內的租賃價款和直接費用,這種融資行為以收回租金為標志,最終實現收回全部投資額的目標,而在這個過程中,出租人已經充分考慮了該業務的整體利潤。所以,在對投資款項進行計算時,重復計算了初始費用,同時在租賃的全過程中,承租人依據約定按時支付租金,并對沒有完成的租賃收益進行確認。在業務結算過程中,有可能導致應收融資款項出現余額,這樣就不符合會計核算的原則。
三、針對金融租賃會計實務處理中的問題提出建議
1.改進金融租賃形式的界定標準。在不同的法律認定中,金融租賃業務有著不同的性質,而在不同的業務范圍內,金融租賃業務也有著不同的定義。現階段,在國內的立法中,金融租賃業的界定仍然存在爭議。在租賃業務中,處于主導地位的是承租人,所以在對金融租賃業務進行標準劃分時,要從承租人的角度考慮問題,規范租賃的性質,從而使企業進行會計核算時,可以免于因為界定爭議而帶來的問題。
2.為金融租賃業會計處理問題尋找新方法。國內金融租賃業應該根據市場的變化對出租的物品做出合理的價格,通過找到新方法來增加自身的盈利利潤;不斷的完善金融租賃業的種類,發展租賃的新品種,努力提高金融租賃業的認知度和服務能力,通過創新與世界接軌,使自己在競爭中處于有利地位;堅持金融租賃信用第一的原則,實施對固定資產所有權的控制,從而使我國的經濟在金融租賃業的影響下不斷發展。
3.完善金融租賃行業的會計核算體系。為了迎合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們需要完善金融租賃行業的會計核算體系,將金融租賃的售后回租業務納入會計核算工作,提高對資產的評估計算,從各個方面使會計核算制度得以完善,以提高控制風險的能力。
四、結語
國內金融行業所處的環境已經有了很大的改變,企業會計準則逐步與世界接軌。為了金融租賃行業能夠更好的適應當今經濟的發展,我國應繼續給予該行業高度的重視,努力提高金融租賃業的財務專業技術水平,規范金融租賃交易,鼓勵企業與其他機構合作,實現資金、資源上的共享,從而使我國金融租賃業在國際競爭中處于有利地位。
參考文獻:
[1]財政部會計司編寫組.企業會計準則講解[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商學院,江蘇 無錫 214153)
摘 要:中小企業由于信用評估較難和抵抗風險能力較弱,一直存在著融資難的問題。本文結合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和融資租賃業務發展現狀,從融資租賃業務的創新、融資租賃的資金來源和財稅政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建設等方面提出了粗淺的建議。
關鍵詞 :融資租賃;中小企業;創新
中圖分類號:FF271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000-8772(2014)31-0088-02
收稿日期:2014-10-20
作者簡介:傅琳(1979-),女,漢族,江蘇省徐州市人,講師,研究方向為金融證券。
融資租賃指由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請求,按雙方的事先合同約定,向承租人指定的出賣人,購買承租人指定的固定資產,在出租人擁有該固定資產所有權的前提下,以承租人支付所有租金為條件,將一個時期的該固定資產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權讓渡給承租人。這種租賃具有融物和融資的雙重功能。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現狀
近年來,我國中小企業快速、健康和持續發展,對經濟增長的貢獻越來越大。有關資料表明,目前我國中小企業數量約占全國企業總數的99.6%。截至20013年底,我國中小企業創造的最終產品和服務的價值占國內增加值的60%,社會零售額占61%,上繳稅收占45.2%,提供就業機會占75%,出口額占全國出口的68%。在從事跨國投資和經營的3萬戶國內企業中,中小企業占到80%以上。與此同時,我國中小企業由于社會服務體系不健全、信息不對稱、企業管理水平低、市場競爭能力弱、整體素質有待提高等原因,導致中小企業通過傳統渠道融資困難,制約了中小企業的快速發展。以2012年廣東省中小企業資金來源為例:四大國有銀行和股份制銀行占57%、中小金融機構占31%、同業拆借和民間借貸占7%、其他(信托、典當)占5%。尤其在最近幾年出現錢荒的背景下,中小企業不得不通過民間借貸和典當行來緩解資金的壓力,但同時也承擔了高額的融資成本,目前部分典當行月息普遍在 1.5-2分,折合年利率達18%,民間借貸利率月息高達 2-3分[1]。高額的融資成本促使了該行業風險被放大,從2013年開始各地不斷爆發民間借貸資金鏈崩潰的報道。
二、我國融資租賃發展現狀和存在的問題
融資租賃兼具融物和融資的雙重功能,既可以解決中小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金額大的問題,又可以促使中小企業加強它的流動性管理,因為如果中小企業因為流行性不足而沒有按期償還租金,根據合同出租人可以收回出租的標的物。2012年召開的第四次金融改革會議強調了金融為實體經濟服務的精神,未來一段時間,在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拓展融資渠道、發展中小銀行、以及引入風險偏好程度較高的多元化投資主體等方面,預計會有具體的落實政策出臺。其中,發展中小金融機構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的步伐加快成為2012 年金融改革的主要看點。而融資租賃是能夠在此背景下發揮其優勢的金融服務模式。金融租賃將發揮其相對企業信用更看重資產質量和經營能力,可針對不同客戶需求設計不同產品的優勢,為中小企業開辟出一條更加便捷、經濟的融資融物渠道。
隨著金融改革的深入,我國金融租賃行業也出現了蓬勃發展。截至2013年底,全國在冊運營的各類融資租賃公司(不含單一項目融資租賃公司)共約1026家,比年初的560家增加466家,增長83.2%。其中金融租賃23家,增加3家;內資租賃123家,增加43家;外商租賃增加較多,達到約880家,增加約420家。如表1
通過表1可以看出,租賃企業增長最快的是外資租賃,是由于2013年外商投資租賃企業審批權的繼續下放所致。在其期間,不僅租賃企業大幅增加,租賃業務也增長迅速。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國融資租賃合同余額約為21000億元人民幣,比上年底15500億元增加約5500億元,增長幅度為35.5%。其中:金融租賃,合同余額約8600億元,業務總量約占全行業的40.9%;內資租賃,合同余額約6900億元,業務總量約占全行業的32.9%;外資租賃,合同余額約5500億元,業務總量約占全行業的26.2%。雖然我國融資租賃行業快速發展,但也存在種種不足,比如行業認知問題致使行業發展不均衡,在1026家企業中,絕大部分仍集中在東部沿海一線,在內蒙、黑龍江、寧夏等省區尚無組建融資租賃公司的信息。在2013年中國融資租賃企業50強排行榜中,共100家企業入圍,其中京津滬三個城市就占了67家,為總數的67%。行業定位不明確,導致融資租賃企業和銀行金融機構在稅收方面差別不大。除此之外還有售后回租業務屬性問題、不動產租賃的市場準入問題、風險防范問題等從不同方面制約著我國租賃行業的發展。
三、促進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租賃業務發展的建議
與國外市場相比,我國租賃業在增值稅抵扣、出口退稅、進口關稅、外匯核銷、外債管理等方面[2],還面臨許多政策障礙,交易成本較高,難以與國外同業處于同等的競爭地位。同時,在資產證券化、設立資產投資基金、資產轉讓交易等方面,市場條件還不夠成熟,對租賃業還存在一些進入門檻。這些都需要融資租賃業加強調查研究,形成解決方案,并積極配合相關政府部門研究解決。為此,我們提出以下政策建議:
(一)多渠道解決資金來源及融資管理
資金來源是金融租賃公司生存發展的根本問題之一,母行的資金實力應該是銀行系金融租賃公司的主要經營優勢所在。因此,建議允許銀行系租賃公司在一定比例的限制下從母行融資,如融資控制線設為租賃公司負債總額的30%~60%。嘗試通過發行次級金融債和辦理股東貸款等方式加強金融租賃公司資本管理能力,次級債和股東借款可計入附屬資本,滿足租賃公司長期發展的需要。降低商業銀行持有金融租賃公司債權風險權重;擴大應收租賃款受讓對象,從商業銀行拓展到更多金融機構。建議在天津率先開展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試點,允許金融租賃公司以自有資金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國債、央票、政策性金融債、商業銀行金融債等低風險票據,允許金融租賃公司為對沖風險參與遠期外匯交易、利率掉期、貨幣互換、匯率套保等衍生品業務,豐富流動性、市場化管理手段。
(二)健全與租賃有關的財稅政策
在企業融資租賃發展過程中,特別是企業融資租賃發展初期,稅收優惠是不可缺少的基礎性措施。如果沒有融資租賃發展初期的優惠稅收政策,企業融資租賃就不能充分體現其自身獨特的優勢,也就不會有企業融資租賃蓬勃發展的今天。我國目前企業融資租賃的稅收優惠極少,同時也沒有專門的針對企業融資租賃稅收的優惠政策。對我國處于初步發展階段的融資租賃業來說,稅收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我國企業融資租賃的發展,因此制定專門的企業融資租賃稅收優惠政策成為一種必需。包括制定專門的稅收法律來規定融資租賃稅收政策、制定有差別的營業稅政策、制定合理優惠的所得稅政
(三)提升中小企業自身建設
目前限制我國融資租賃企業向中小企業提供服務的原因有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不完全,從而使融資租賃企業無法準確評估其信用等級和風險。另外中小企業對于融資租賃認識不足,缺乏相關專業的人才,無法對租賃項目未來風險準確評估。所以,一個方面要建立完善的中小企業的信用評估體系,促使中小企業提升其自身競爭力,改善其信譽度狀況,建立其完善的財務制度,使其財務報表真實、準確,反應其真實的經營狀況。另一個方面通過廣泛宣傳,使中小企業了解多樣化的融資方式,同時培養相關專業人才,豐富其融資手段和融資能力。
(四)推動租賃登記制度建設
目前要做的就是如何摒棄部門利益,整合資源,改革現有的動產分別登記模式,例如從我國目前租賃物登記的實際情況出發,可探討將工商系統和人行征信中心融資租賃登記系統聯網對接。建議以法律的形式明確融資租賃登記制度,建立全國性動產登記平臺,設立專門機構統一行使動產登記職能,并將融資租賃登記納入其中,明確登記的法律效力,保障融資租賃物權。通過制度的改進和完善來保障出租人的合法權益,同時降低資源耗費,節省承租人的交易成本,為我國融資租賃業的健康發展奠定基礎。
(五)大力開展融資租賃業務創新
目前我國融資租賃業務經營模式比較單一,全行業基本以售后回租業務為主,融資租賃淪為“銀行資金二道販子”的特點越來越明顯。所以應更多結合承租人實際情況,開展多樣化的融資服務。比如:轉租賃、杠桿租賃、委托租賃、結構化共享式租賃、風險租賃、捆綁式融資租賃和結構式參與融資租賃等模式,使租賃企業能夠根據企業實際需要提供個性化的融資方案。這樣不僅可以給中小企業提供更好的服務,同時也使租賃企業降低自身風險。
參考文獻:
關鍵詞:A2P模式;融資租賃;投資風險;風險控制
中圖分類號:F832.3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8-4428(2016)05-85 -02
互聯網金融作為傳統金融業與現代信息科技相結合的產物,自出現之后便得到了廣泛的關注和相應的政策扶持。其促進了金融業的創新發展,也有利于我國經濟的可持續性發展。A2P模式作為互聯網金融新常態下的一種創新,通過融資租賃債權或收益權轉讓實現了資產與資金供給方的對接,優化了社會資源分配,使得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方向得以進一步細化。A2P模式將融資租賃與互聯網相融合,順應了“互聯網+”的發展要求,有利于推動建設我國國民經濟發展的新形態。但是作為一種新生的事物,還存在著諸多的問題,制約了其進一步的成長。因此有必要對A2P模式的風險控制問題做出系統化的研究,這對于推動互聯網金融領域的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A2P模式的介紹
A2P模式是指融資租賃公司將其應收賬款轉讓給投資者,公司提前收回資金,是一種實體資產證券化或資產金融化。它通過互聯網平臺來發展融資租賃業務,是互聯網金融發展過程中的一種衍生形態。其中A2P模式的核心環節是融資租賃業務,融資租賃是指融資租賃公司依據承租人的租賃物需求,自行出資購買租賃物,轉而將租賃物出租給承租人,融資租賃公司對租賃物具有所有權和租金收益權,承租人只具有合同期限內租賃物的使用權。根據《2015年中國融資租賃業發展報告》顯示,截至2015年底,我國融資租賃合同額達到4.44萬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38.8%;融資租賃企業達4508家,同比增長104.7%。由此可見,將互聯網金融與融資租賃相融合的A2P模式發展前景廣闊。目前,國內A2P模式具體存在兩種形態:
一是,A2P債權轉讓模式。該模式是指融資租賃公司通過網貸平臺將自身擁有的債權轉讓給投資者,投資者從承租人處定期獲得租金,而融資租賃公司則提前收回資金,提高了自身的資金經營周轉速度。在此模式中還包括網貸平臺和第三方資金管理機構。網貸平臺作為中介的角色,一方面要債權轉讓信息,另一方面要對承租人和融資租賃公司盡職調查;資金管理機構則負責資金的運轉和托管環節,保障資金的安全性。該模式中,投資者取代了融資租賃公司的債權人地位,直接承擔承租人違約的風險。
二是,A2P收益權轉讓模式。該模式是指融資租賃公司通過網貸平臺將租賃物的收益權轉讓給投資者,在該種模式中投資者依舊定期獲取收益金,融資租賃公司也提前收回了資金,第三方資金管理機構負責資金的運轉和托管環節。但是融資租賃公司的債權人地位沒有改變,如果承租人發生違約情況時,融資租賃公司必須將承擔向投資者還本付息的責任,為此網貸平臺將重點對融資租賃公司盡職調查。該種模式中投資者承擔的風險較小,收益保障程度更高。
二、A2P模式的投資風險分析
(一)法律風險
A2P模式存在的法律風險主要是網貸平臺的非法集資和非法吸收存款,表現為網貸平臺構建虛假項目,進行虛假宣傳,非法吸收投資者的資金以用于其他目的,此類行為是嚴重的違法行為,也將危及投資者資金安全和行業前景。此外,在A2P債券轉讓模式中,債權是一種法律權利,我國合同法規定債權可以進行合法的轉讓。但是,將一份債權拆分轉讓給數量眾多且不特定的投資者在法律上尚無具體的規定和限制,此方面存在著風險性。最后,在A2P收益權轉讓模式中,收益權既非物權,也非債權,作為一種新生的轉讓模式,其在法律上沒有明確的界定,存在著一定的法律風險。
(二)資金風險
資金風險分為資金無托管風險和托管風險。因為資金托管成本高,大多數交易平臺無資金托管,資金無托管導致投資者的資金直接進入了網貸平臺的賬戶上,資金缺乏第三方托管機構來進行管理,平臺一旦跑路投資者的資金將遭受重大損失,無托管平臺交易風險很高。在有托管交易中,一般由第三方支付公司進行托管和資金交易活動,而我國第三方支付公司托管業務能力較低,管理比較混亂,難以確保資金安全;在托管中網貸平臺也可以通過虛假項目等手段將資金從設立在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賬戶上轉出。因此,有托管交易的資金安全也不能得到十足的保障。
(三)平臺合規性風險
網貸平臺的定位應該是一個純粹的信息中介,不應參與具體的資金交易。但是,目前網貸平臺大多已經突破了中介的性質,普遍充當起資金管理機構的角色,本身盡職調查職能被忽視,信息披露不計算,不利于維護投資者的權益和金融市場秩序。由于平臺經手資金容易形成資金池、自融、關聯擔保和虛假項目等一系列違規問題,嚴重者甚至涉嫌非法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根據網貸之家的《2015年中國網絡借貸行業年報》顯示,截至2015年底,網貸問題平臺896家,問題平臺占平臺總數的34.5%,比去年同期暴增了326%。網貸平臺的合規性風險阻礙了A2P模式的發展步伐,對整個行業的發展前景也產生了嚴重的負面影響。
(四)承租人違約風險
A2P模式的承租人違約風險是在承租人無力償付租賃物租金的情況下所發生的。在A2P債權轉讓模式中,投資人直接承擔了違約風險。雖然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屬于投資者,但是租賃物由于折舊、資產減值等原因導致其出售價值不足以抵付投資者的投資金額,從而造成投資損失。在A2P收益權轉讓模式中,承租人違約后融資租賃公司將承擔兌付投資者資金的義務,如果租賃物涉及金額較大,融資租賃公司資金不足以及時兌付投資者,投資人仍將面臨一定的風險,但是風險性較債權轉讓模式低。
三、A2P模式風險控制的對策
(一)加強平臺合規性建設
加強平臺合規性建設首先需要平臺明確自身中介的性質,通過對承租人和融資租賃公司的盡職調查來確保項目的安全性,然后才將融資租賃轉讓信息在平臺上,及時披露相關信息,加強對資金運行的監管,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職業務。其次,2015年底國務院頒布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明確要求網貸平臺不得經手資金、不可以對外提供擔保、不得設立資金池和自融等,堅決杜絕非法集資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以此來確保自身的獨立性和安全性。最后,平臺還需要對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進行評估,對投資項目和投資對象進行分級管理,保證承租人、融資租賃公司和投資人三方的信息暢通,保障投資者的一切合法權益。
(二)實現資金第三方托管
資金的第三方托管可以交給第三方支付企業,目前較為成熟的第三方托管公司包括匯付天下和雙乾支付,兩者都實現了賬戶分離、獨立存放,將投資平臺和資金剝離開來,保障了投資人資金的安全性。國內采取第三方托管的網貸平臺大多數都運用此種方式,但是該種方式由于專業性不強、風險意識差和違規經營等原因導致風險依舊較高。更為安全的第三方托管方式是銀行存管模式,《互聯網金融指導意見》和《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中都要求互聯網金融平臺選擇合適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專業業務能力強,管理制度完善,投資者資金的安全保障程度較高,但資金存管成本也較高。為此A2P模式中運行的資金應該直接轉為銀行存管或過渡到銀行存管模式,金融機構也要為資金存管提供更多的便利。
(三)建立全面的監管體系
一是,創新監管思路要把握好監管與創新的關系。對A2P模式的監管需要保持足夠的彈性,在風險可控的原則下,為其健康發展培育一個良好的環境。形成松緊結合的管理方式,盡量將風險消除在基本環節,實現風險的可控性,達到監管創新的要求。
二是,加強立法監管。國家有必要對其開展相應的立法研究工作,適時推出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法律制定應該以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互聯網金融業健康有序發展和降低行業系統性風險為目標。以法律來明確互聯網金融的性質、準入規則、經營范圍、業務模式和風險防范等一系列內容,確保行業發展的規范性和合法性。
三是,強化行政管理。國務院應當制定相應的行政法規來明確互聯網金融監管主體、監管對象、監管范圍,根據業務屬性明確互聯網金融企業對應的監管部門。有關行政部門要制定詳細的規章制度,加強對互聯網金融平臺的監管力度,防范風險的集中發生。
四是,建立行業自律。互聯網金融行業需要加強行業自律,建立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不定期的進行行業內部合作交流,共同管控行業風險,促進行業的快速發展。建立行業自律規章,要求行業內公司充分的披露相關信息,加強貸前調研和貸后管理和監控,及時承租和擔保公司的消息,保障投資者的知情權,從而進一步降低投資風險。
(四)健全融資擔保的架構
A2P模式最大的特點就是本身具有物權抵押的性質,但是物權由于折舊、價格變動等因素可能導致其抵押額不足以覆蓋融資額度,所有有必要引入擔保和保理機構。該模式中應當引入大型的擔保公司,為投資項目提供擔保,保證一定的擔保額度和擔保能力,構建風險擔保防護體系以期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同時也需要建立切實有效的保理機制,吸引有能力的保理公司來參與債權或收益權的受讓,保證投資者的投資安全。由此構建了物權+擔保+保理的三層融資擔保架構,為A2P模式的進一步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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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邢偉健,男,安徽廬江人,安徽財經大學學生,研究方向:互聯網金融;
【關鍵詞】融資租賃;融資能力;融資模式
融資租賃公司是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的選擇,出資購買租賃物,租給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的投資機構,其專門從事租賃物的購買、投資和租賃資產的管理。在我國由于批準機構不同,融資租賃公司可以分為三類:第一類為經人民銀行核準,銀監會監管的金融租賃公司;第二類為經商務部外資司批準的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第三類為商務部市場建設司批準的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截至2011年底,我國有金融租賃公司20家,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約200多家,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66家。
一、融資能力是融資租賃公司持續發展必須要具備的核心能力
融資租賃發源于美國,目前是發達國家非常重要的一種融資方式,幾乎滲透了所有的行業,成為僅次于銀行信貸的第二大融資方式。根據倫敦金融集團2007年全球租賃報告中的統計,在2005年美國、德國、日本的租賃公司總數約有5000多家,租賃規模達3300億美元,租賃滲透率分別為26.9%、18.6%、9.3%。我國融資租賃公司最早成立于1981年,在初始階段投資者多為國內外著名機構,發展迅速,但是后來由于社會轉型和相關法律的缺失,租賃公司經營中出現很多壞帳問題。尤其是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后的匯率巨變,使租賃業進一步受到打擊,銀行全面退出租賃行業,租賃公司進入清理階段。隨著200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融資租賃法》(草案)的草擬,允許外商獨資的成立融資租賃公司,內資融資租賃公司開始選擇企業進行試點,融資租賃行業開始再次發展。2007年銀行開始重新參與到融資租賃行業,有了銀行的支持,租賃行業進入到了一個飛速發展階段,租賃規模由2005年的40多億美元增長到2010年的約1000億美元,但租賃滲透率仍僅有5.7%,距發達國家仍有不小的差距,具有很大的發展空間。面對如此廣闊的市場,僅依靠我國融資租賃公司的現有資本金進行運作顯然遠遠不夠,大部分租賃項目往往具有3~5年的回收期,一旦融資租賃公司的資本金使用完畢,將面臨無法繼續進行新業務的尷尬局面,因此對外融資將是融租賃公司不得不進行的重要事項。根據我國政策規定,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風險資產一般不得超過凈資產總額的10倍,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的風險資產不得超過資本總額的10倍,金融租賃公司的資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可放大的杠桿倍數較大。假定在業務充足、風險可控的情況下,融資租賃公司的融資能力,即可融資金額的多少、融資利率的高低,將大大影響其業務規模和收益率水平,因此融資能力是融資租賃公司持續發展必須要具備的核心能力。
二、我國融資租賃公司現有的融資模式
(1)資本金。顧名思義,即由原股東增資或引入新的股東增資。如果股東資金實力較強,則該方法最為快捷方便。此外融資租賃公司的資本金數額是其基本實力的體現之一,對于后續融資具有相當影響力。目前金融租賃公司由于門檻較高,股東實力背景雄厚,往往具備高額資本金,多則達幾十億元人民幣,而內資試點和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資本金則相對較小,一般在1~5億元之間。資本金不需要承擔融資成本,但僅靠資本金投入額度終歸有限,不是解決融資租賃公司融資的根本辦法。(2)境內銀行借款。向境內銀行申請貸款,這是我國企業最常見的一種融資方式。融租賃公司向銀行貸款金額的多少、利率的高低,取決于自身的經營和信用狀況以及能提供的擔保情況。一般情況下銀行對貸款有內部控制標準要求,一旦資產負債率超過70%以后將很難繼續新增貸款,雖然成本不高,但可融資的金額有限。(3)金融機構同業拆借。該模式在我國僅適用于金融租賃公司,即金融租賃公司可以向有金融許可證的同業金融機構拆借資金,外商投資和內資試點的融資租賃公司則不適用。目前我國金融租賃公司數量較少,雖然利率成本較低,但同業拆借一般時間較短,且受到銀監會監管,不適用于長期項目,僅適用于短期周轉。(4)境外借債。即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根據外方股東的持股比例可以擁有一定外債額度,可以向境外市場借外債匯入國內。由于境內外的利率差,該模式目前成本較低,但我國外匯監管較為嚴格,審批周期長或比較難以批準,案例較少,且要承擔一定匯率風險。(5)發行股票。即向公開市場發行股票募集資金,該模式可以募集資金量較大,但上市條件要求苛刻,周期長難度高。目前我國僅有天津渤海租賃有限公司在A股借殼上市以及遠東國際租賃有限公司在香港上市兩個案例,一般的融資租賃公司較難實現。(6)租賃保理融資。租賃保理融資是指融資租賃公司將融資租賃服務產生的未到期應收租金轉讓給銀行的基礎上,銀行為租賃公司提供應收賬款賬戶管理、應收賬款融資、應收賬款催收和承擔應收賬款壞賬風險等的一系列綜合性金融服務,該模式是目前我國外商投資和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的主要融資模式。租賃保理融資分為有追索和無追索保理兩種,雖然都可以實現融資的目的,但這兩種保理模式對于融資租賃公司的實質意義區別很大。在有追索保理情況下,當租賃債權發生償還風險的時候,銀行保留對融資租賃公司的追索權,租賃資產將仍在融資租賃公司資產負債表內,實質相當于融資租賃公司向保理銀行借款;無追索保理則相反,銀行放棄對融資租賃公司的追索權,租賃資產將剝離出租賃公司的資產負債表,實質相當于融資租賃公司將租賃收益權提前賣斷給銀行,融資租賃公司可以提前收回成本和部分收益,不承擔風險。目前隨著我國銀行對租賃行業的參與度逐漸增高,該兩種保理模式都很常見,其中五大商業銀行中大部分案例為有追索保理,地方城市商業銀行則以無追索案例較多。(7)租賃資產證券化。租賃資產證券化是以設備租賃應收款為基礎資產的資產證券化,是屬于資產證券化中的一種。它具體是指融資租賃公司(發起人)將用途、性能、租期相同或相近且未來能產生穩定現金流的租賃債權(租金收取權)集合起來,通過一系列的結構安排(信用評級、信用級等),將其轉換成在在金融市場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租賃資產支持證券的融資過程。租賃資產證券化本質上就是一個以租金收益權為支撐發行證券,融通資金的多主體、多環節的運作過程。對于融資租賃公司來說,資產證券化過程完成后,實質相當于租金收益權被出售,租賃資產從融資租賃公司資產負債表中剝離,租賃公司無需對租賃資產承擔追索責任。目前美國由于其金融市場極為發達,租賃資產證券化非常常見,是融資租賃公司融資的主要手段之一。我國則由于過去相關法規條文不夠完善,證券和債券市場不夠開放等原因,目前所知僅有遠東國際租賃有限公司的“遠東租賃資產支持收益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一起案例。
三、對我國融資租賃公司融資模式發展方向的建議
綜上所述,我國目前的金融體制為融資租賃公司提供了多種可以選擇的融資模式,由于不同融資租賃公司在方式的選擇上都是在一定市場環境背景下進行的,所以應依據自身的特點,比較各種融資渠道的利弊,選擇具體融資渠道。但總的來說,不承擔債務追索將租賃收益權出售的融資方式應是融資租賃公司未來融資模式的發展方向,這樣融資租賃公司不會有債務負擔的增加,才可放開手腳提高周轉率,實現可持續發展。目前我國出售收益權的模式有無追索保理和租賃資產證券化兩種,其中無追索保理需要占用銀行信貸規模,總額度有限,而租賃資產證券化則是面向廣大公眾市場,潛力巨大,且租賃資產的特性、我國目前的法律制度發展和市場需求三方面的實施條件均是基本可行的,應是未來的主要發展方向。
參 考 文 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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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融資租賃 光伏發電 能源
中圖分類號:F42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98X(2016)06(a)-0095-03
1 光伏行業現狀
無論是從世界的角度還是從中國來看,常規能源,如煤炭、石油、天然氣,都是很有限的。隨著人類社會的不斷壯大發展,這些常規能源已漸漸滿足不了人類的需求,同時,常規能源如煤炭,還會對環境造成污染,種種原因都導致了人們開始不斷探索、發展新型能源技術,而太陽能就是典型的新型能源。
太陽能是屬于可再生能源,具有很多特性:如清潔性、廣泛性、充足性等,是人們探索、發展新型能源中的重要分支,而利用太陽能發電的光伏發電技術又是其分支上的重要領域。與常規能源發電系統相比,光伏發電的優點主要體現在:(1)可再生;(2)無污染;(3)利用方式較靈活,可利用建筑屋面;(4)較大型發電站相比,占地較少,適用于小型場所等。
光伏發電是利用半導體界面的光生伏特效應而將光能直接轉變為電能的一種技術。光伏發電上游為原材料硅片制造、中游主要是太陽能電池板組件的生產,下游是太陽能發電站或分布式太陽能建筑物。其中中游電池板組件的主要原材料分為三種:單晶硅、多晶硅及薄膜,三種原料的太陽能轉換率不同。
光伏發電的類型主要分為集中式光伏電站及分布式光伏發電。集中式光伏電站就是利用太陽能發電的電站,太陽能組件將太陽光照射產生的光能轉為直流電,然后直流電再經過并網逆變器轉換成符合市電電網要求的交流電,從而直接匯入公共電網;而分布式光伏發電,一般是利用建筑物,將太陽能組件與建筑物相結合,如屋頂太陽能裝置(圖1為屋頂光伏發電裝置),將太陽能組件裝置在屋頂上,當太陽光照射在屋頂安裝的電池板上時,太陽能系統將光能轉為直流電,然后逆變器再將直流電轉化成交流電匯入電網系統,由于薄膜材質的柔軟性,特別適用于這種建筑物光伏發電設備。這種裝置投資相對較小、建設周期較快、占地面積小、可利用建筑物自身資源以及政策支持力度大(電網補貼)等優點,是目前光伏發電的新趨勢。
目前,光伏發電產業在我國蓬勃發展。截至2015年底,我國太陽能光伏發電累計并網容量達到4 158萬kW,同比增長67.3%,約占全球的1/5,成為世界光伏第一大國。2015年國家電網公司累計受理申請光伏并網戶數23 360戶,累計受理容量575萬kW;累計并網戶數20 312戶,累計并網容量473萬kW,其中華東分布式光伏累計并網容量302萬kW,占并網總容量的64%。2015年,全國累計光伏裝機容量超過100萬kW的省區達到11個。西部省區重點建設集中式光伏發電,甘肅、新疆、青海裝機容量超過500萬kW;而中東部地區重點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江蘇、浙江、山東、安徽分布式光伏規模超過100萬kW。“十二五”期間,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年均增長177%。
2 光伏行業相關政策
在政策引導和市場驅動下,我國光伏產業發展將會繼續向好,這幾年政府不斷出臺各種有利于光伏發電產業發展的相關政策。詳見表1光伏行業政策表。
3 光伏行業與融資租賃相結合
由于光伏發電行業多涉及大型發電設備,即使是分布式光伏系統,也會涉及光伏裝置,所以特別適用于融資租賃進行融資。融資租賃是一種包含出租人、承租人、供貨商三方的融資形式,它的模式主要分為直租和售后回租兩種:(1)直租是指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融資租賃合同,出租人從承租人指定的供貨商那里買入指定的設備,再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享有設備的占有權,使用權及收益權,待租賃期限結束后,承租人可選擇以約定價格買入設備或停止繼續租入。在與光伏發電企業合作中,出租人從設備制造商處購買電站組件,制造商將電站組件交給承租人,由工程承包商進行施工建設,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按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2)售后回租是指承租人將自有設備轉賣給出租人,同時再與出租人簽訂融資租賃合同,將該設備從出租人處租回的模式。運用這種模式,可以優化承租人的資產負債結構,將承租人本身擁有的固定資產賣給租賃公司,賣出的金額轉為承租人的銀行存款,而負債增加的部分為每期應付給租賃公司的長期應付款,這部分負債以每期租金的形式支付給租賃公司,并且企業還可以跟租賃公司協商具體的租金支付計劃,以減輕企業一次性還款的壓力,從而使企業現金流增加,解決企業資金緊張的局面。在與光伏企業合作中,這種模式適用于項目公司已建成,電站設備已處于在建狀態或建成狀態,項目公司將電站出售給租賃公司,租賃公司根據電站的實際運營情況以及投資總額確定融資額度,項目公司作為承租人再從租賃公司租回電站,項目公司每期向租賃公司支付租金。
目前我國融資租賃公司分為3類:(1)由銀監會監管的金融租賃公司;(2)由商務部監管的融資租賃公司;(3)由商務部監管的外資融資租賃公司。截至2015年,我國金融租賃公司共有49家,非金融租賃公司共有4 459家,分布最多的城市為北京、上海、廣東、天津、江蘇、浙江。
融資租賃與光伏發電相結合,已經發展為光伏行業一種較為成熟的融資方式。由于自2013年起,光伏行業被銀行定為產能過剩行業,大部分光伏企業很難再從銀行那邊得到新增授信,因此更多的光伏企業轉向了融資租賃公司尋求幫助。在各個租賃公司的博弈中,由于金融租賃公司擁有較低的成本、較多的資金,因此在大型電站融資租賃方面具有較多的優勢,目前國銀金融租賃、華夏金融租賃已在光伏行業融資租賃這塊大蛋糕上切出了一大部分,而2016年初,中信金融租賃也與江山控股簽署協議,為其建設光伏電站提供100億元的授信。小型電站由于自身信用狀況較差,加上光伏發電建設周期較長,回款較慢等原因,較難得到融資。
4 新模式的探索
在融資租賃的模式上,我們也在不斷探索學習,如美國SolarCity公司的太陽能租賃模式。在這種模式下,SolarCity出租其光伏發電系統的裝置,為用戶提供其設計、安裝和維護全過程的服務,再通過收取客戶的租賃費,以及政府補貼,在未來20年內獲得持續穩定的現金流。用戶可選擇首付款的金額,首付款的金額越高,今后的租金就越少,而租金包括了系統平時的維護費用,在租約期滿后,用戶可選擇停租、續租或購買設備。對于用戶來說,通過這種模式能以較低成本獲得光伏發電系統產生的電能,從而減少日常電費開支,用戶和SolarCity得到雙贏局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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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信托租賃資產收益權信托
一、融資租賃制度與信托制度
融資租賃在實質上為融資與融物的集合,在西方發達國家,融資租賃與銀行信貸、證券同被稱為三大金融工具。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并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并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后,租賃物件所有權即轉歸承租人所有。融資租賃交易實質上是一種價值和使用價值分離、所有權和使用權相分離的交易方式。融資租賃行業的本質決定了交易金額巨大,資金需求量極大。而面對大量的資金需求讓一些中小型融資租賃公司甚至是某個單獨的大型融資租賃公司去僅靠一己之力支撐資金壓力存在困難。縱觀國際市場融資租賃行業發展趨勢,融資租賃公司能否獲得充足的資金來源直接關系到公司生存與否,同時也關系到融資租賃行業的生死。因此,構建一條穩定、持續的融資渠道成為融資租賃業快速發展的必然要求。
當前,中國信托業正步入良性、快速、可持續的發展軌道,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局面。中國信托業的快速增長,源于快速增長的中國資產管理市場,以及信托制度在資產管理市場中的獨特制度優勢。信托公司可以提供靈活的融資解決方案,發揮中長期資金融通功能,憑借信托制度的靈活性特點,可在滿足投融資需求、規避風險的同時,達到保值增值的效果。
將融資租賃與信托結合,能夠發揮信托籌資能力強大及渠道廣闊的優點,且企業也能集中精力在融資租賃業務中發展。另一方面,融資企業可以利用增加企業固定資產流動性的方式增加融資額度。當然從投資者角度考慮,信托制度最重要的就是起到“隔離”作用,由多方承擔資本風險,提高安全系數。因而,可以說是多方得利的良好選擇。
二、我國融資租賃制度與信托制度結合的模式
(一)信托借貸模式
信托借貸模式,是指信托公司通過發行信托計劃籌集到資金,再將資金借貸給融資租公司適用。本文所說的信托借貸模式包括以下兩種:
1.信托公司與租賃公司合作模式
融資租賃公司和信托公司互相合作,各自發揮優勢,融資租賃公司擁有專業的經驗、優秀項目的客戶資源,信托公司對外發行融資租賃集合信托計劃,然后將籌得資金作為商業借貸給融資租賃公司使用,融資租賃公司以借得的資金繼續開展融資租賃業務,以租賃公司歸還借款的本息作為投資者收益的保障。在這種模式下,信托公司能夠發揮自身募集資金和體現其相較于融資租賃公司資本雄厚的優勢,通過金融借貸獲取收益,而租賃公司通過信托公司獲得貸款融資增加企業現金流,緩解了中小融資租賃公司的融資困難問題。
2.信托公司與銀行、租賃公司合作模式
信托公司依托銀行的客戶資源,通過與銀行的合作,由銀行對客戶發行信托公司開發的融資租賃理財產品,信托公司以此募得資金設立單一信托計劃,通常在這種種模式下,是由銀行指定融資租賃公司,信托公司將該信托計劃中的信托資金借貸給融資租賃公司,信托公司憑收回的本息保障投資人獲取穩定信托收益。
這兩種信托借貸模式不同于簡單的兩種制度的相加,過程中信托公司會發行信托產品,在實質上來講,其基礎法律關系是金融借貸法律關系,金融借貸有其依據的現有法律規定和限制性的條文,是一種極為重要的融資手段。
(二)資產收益權信托的模式
資產收益權信托的模式是指信托公司受讓融資租賃公司的應收租金,并將募集到的資金作為轉讓款交付給對方使用,即資產收益權轉讓。融資租賃租金資產收益權信托(以下簡稱:租賃資產收益權信托)是融資租賃公司選褚桓齷蚨喔鋈謐首飭尷钅靠墑杖〉淖飩鶚杖牘鉤扇謐首飭拮飩鶚找嬡ǎ信托公司通過發行資產收益權信托計劃,以募得的資金受讓租金收益權,大多該種受讓是以一定折扣的方式體現,一方面保障了信托公司擴大金融杠桿取得效益的作用,另一方面也是融資租賃公司縮短資金占用期間的代價,待信托期限屆滿,一般會約定由融資租賃公司回購融資租賃租金資產收益權,以保證投資者獲得信托收益。其實質是租賃資產收益權的轉移。
1.租賃資產收益權受讓集合信托模式
融資租賃公司擁有租賃物,信托公司可以利用這個優勢將一個或連續多個租賃項目預期可能產生的租金收入作為租賃資產的收益權進行受讓,信托公司以此對外發行資產收益權信托計劃。受讓收益權的資金就是信托籌得資金,信托計劃完結后,融資租賃公司可通過回購的方式取回資產收益權,由此來保障投資者的收益。
2.租賃資產收益權受讓單一信托模式
這種模式是建立在資產收益權信托和依仗銀行籌資渠道基礎上建立,銀行利用客戶資源對外發行理財產品,交由信托公司設立單一信托計劃受讓租賃資產收益權,該信托資金受讓租賃資產收益權。信托期完結后,租賃公司以回購收益權的方式保證信托收益的安全。
(三)信托制度下租賃資產證券化模式
租賃資產證券化信托的基本模式由融資租賃公司作為發起人,選擇租賃資產(債權)構成資金池出售給作為SPV的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委托專門中間機構完善交易。另外,信托公司還將委托評級和采取措施增加信用評級。承銷團隊銷售完成后,信托公司以募集的資金向融資租賃公司支付購買租賃資產的對價。信托能實現資產證券化真實出售的目的和風險隔離的需要,最終保障投資者的投資利益。租賃資產證券化信托的模式較租賃資產收益權模式主體較多、法律關系較復雜,尤其是證券化的過程,信托公司能否發債這仍是個問題。此種模式下資產證券化與信托緊密相連,將融資租賃的預期收入加以證券化,然后借助信托制度“風險隔離”的功能,充分調動市場資本,進行流動,但是根據我國現有的情況,此種模式有待于進一步規范。
三、租賃資產收益權信托的合法性、合理性分析
(一)租賃資產收益權信托的合法性分析
近幾年,金融行業追求創新帶動行業發展,新的金融產品不斷的呈現,其中國內金融實踐中“收益權”這一事物被作為金融創新產品被廣泛使用,各大金融機構都設計開發了多種資產收益權的金融產品。我國租賃資產收益權信托適用的法律基礎是當前我國法律并未對收益權信托做限制與禁止,而是通過《信托公司管理辦法》第18、19條的規定予以鼓勵。
設立信托,必須有確定的信托財產,并且該信托財產必須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財產。在融資租賃與信托制度的結合過程中,設立信托的財產是預期產生的利益,并且有書面的合同作證,所以應屬確定的財產。資產收益權信托是指基礎資產權利主體將所持資產中收益權轉移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根據信托協議為了特定目的而進行管理、運用并處分的行為。資產收益權作為一種財產性的權利,其可以為信托公司所用,進行流轉。融資租賃公司與信托公司簽訂租賃資產收益權轉讓的合同,由信托公司向融資租賃公司支付信托Y金作為對價,融資租賃公司將租賃資產的租金收益權轉讓給信托公司,但這不代表租賃物的所有權和占有權轉讓給信托公司,僅僅是債權的轉讓。
(二)租賃資產收益權信托的合理性分析
金融產品都存在一定的風險,金融產品收益與風險必然是呈一定正向的比例,在租賃收益權信托產品中,我們要追求的是以最小的風險去贏得最大的收益。融資租賃租金的債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其作為一種財產上的權利具有不可撤銷性和完全清償性,租賃資產收益權與融資租賃公司針對租賃物有權收取租金的債權本質屬性一致。作為信托產品的基礎資產在信托設立之前,租賃資產的租金及其他收益己經處于穩定正常的狀態,通常會有專業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佐證。融資租賃公司通過其專業的判斷去技術性的選取一系列融資租賃項目,將該項目的租金收益權作為信托財產,則可以彼此消化行業風險、政策風險和資產風險。
信托公司對融資租賃公司提供的資產經過一定的謹慎審核,對融資方進行充分調查以及對項目進行嚴格審核,所有的審核通過后,信托公司設立租金收益權的信托計劃。通過信托公司的專業審核,可以判斷租賃資產收益權屬于一款較有安全保障的信托產品,且平均收益率也并不低,因此,在我國沒有明確司法解釋的情況下,信托公司依托信托制度優勢與融資租賃公司進行合作,充分利用各自的平臺資源優勢,將是最佳的雙贏途徑。對投資者而言,個人和機構可以通過信托投資租賃業,融資租賃和信托投資組合可以使投資人獲得的收益比一般銀行存款和債權投資收益要高,風險比股票投資要小。而這正是信托業與融資租賃業合作后,能夠成為促進企業發展和拉動社會投資的、拉動固定資產投資的、新的有效投融資渠道的原因。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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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是一種以融資與融物為一體、帶有商品銷售性質的借貸活動,既是企業籌措資金的一種新方式,也是一種集信貸、貿易和技術更新于一體的新型金融產業。“十二五”時期加快發展融資租賃業,對于順義區提升產業金融核心競爭力、打造北京東北部區域金融中心,促進經濟發展方式加快轉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順義區融資租賃業的發展優勢
一是區位優勢。順義區依托首都機場----亞洲第一、全球第二大國際樞紐型機場。首都機場的發展壯大,將進一步推動客流、貨流、信息流在順義的匯集,進而為以航空產業鏈為重點服務領域的融資租賃業及其他行業的發展提供強大的動力。二是產業優勢。順義區產業基礎雄厚,擁有空港和林河經濟開發區、北京汽車生產基地、空港物流基地、國門商務區等14個產業功能區,造就了現代服務業、現代制造業、高科技產業、都市工業和現代農業五大產業集群,“十二五”期間,還將打造汽車制造和航空業兩個千億元產值以上的產業集群,這些產業的發展為融資租賃業提供了龐大的客戶群。三是政策優勢。以《順義區關于進一步優化臨空經濟區發展政策環境的若干意見》為統領,構建包括總部經濟、金融、企業上市等方面在內的一系列具體優惠措施,為區內產業和產業金融發展構建一個堅實的政策保障,為融資租賃業的健康發展構建了一個良好的政策環境。
三、順義區進一步推動融資租賃業發展面臨的問題
一是整體上對融資租賃的認知程度不夠。雖然已有單筆飛機租賃業務成功開展,但社會各界對融資租賃仍不夠了解,其作用還遠沒有發揮出來。二是政策扶持力度不足。融資租賃業是需要在稅收、財政補貼、信貸、保險、風險防范等方面大力扶持的行業,但目前順義甚至北京市在這些方面的政策還不成體系,在樹立行業形象、拓寬業務領域和金融產品創新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不足,對促進融資租賃業發展的作用并不明顯,阻礙了區內融資租賃業的進一步發展。三是行業內法律法規和監管體系仍不健全。多頭管理易造成融資租賃企業在市場準入、業務范圍和監管內容等方面存在著較大的不同,關于融資租賃業的法律、法規多是片面性的對行業進行規范,影響行業的健康發展。四是社會信用環境差。由于在融資租賃領域還沒有明確的制度約束, 從而導致承租企業拖欠租賃現象嚴重, 給融資租賃企業的資金流轉造成了影響。
四、進一步推進順義區融資租賃業發展的舉措
提高對融資租賃業的認知度。加大對融資租賃業的宣傳與理論研究, 提高企業領導者對租賃業重要性的認知, 讓人們認識到融資租賃不僅只有融資功能, 還帶有產品促銷與理財功能。
強化融資租賃市場主體培育。大力發展具有金融機構背景和廠商背景的融資租賃公司,引導融資租賃企業實行錯位競爭。有銀行的介入,融資租賃公司得到銀行的支持, 便可以迅速擴大業務范圍,開展大型設備租賃業務。
提高政府法律保障力度。一是在財政補貼政策方面,加大對優質融資租賃企業在業務創新、產品創新等方面的獎勵力度,加大對相關金融支持融資租賃業發展的獎勵力度,以降低供需雙方的融資成本,提高經濟效益。二是在信貸政策方面, 鼓勵區內有實力的企業投資入股融資租賃公司,通過增加注冊資本金提高企業的資金實力。三是在保險方面, 鼓勵區內保險機構對租賃設備進行必要的保險, 這樣可以將不定的損失轉化為固定的費用,保證租賃經營的順利進行。
建立完善的信用體系。通過設立行業協會的形式,建立區級融資租賃業行業自律體系;通過設立租賃物產權登記中心和產權交易中心的方式,確保提高合同履行的安全系數。
【關鍵詞】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企業 風險管理 方式
一、融資租賃基礎概念的廓清
(一)融資租賃內涵的恰當理解
隨著我國金融業態的豐富與發展,金融市場進一步細分,融資租賃在銀行信貸之外的非正規金融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尤其對中小企業而言,融資租賃已然成為企業獲得生產設備、工具的重要途徑。融資租賃作為一種新興的交易形態,企業以租賃的形式達到融資的目的,既規避了銀行信貸的嚴格監管,使得企業融資更為便利,又具備節稅優勢,優化了企業財務報表。融資租賃的制度優勢所在,使得其已然成為企業獲得信用支持的又一大渠道。[1]
目前國內關于融資租賃相關法律制度的研究已具備一定的基礎,且從多個角度對融資租賃的租賃物登記、監管問題、稅收等問題進行系統論證,然而,大多忽略了對融資租賃基礎理論的研究。從融資租賃的界定來看,融資租賃的內涵有進一步豐富的趨勢,筆者結合學界對融資租賃定義及特征的研究,結合融資租賃行業的新發展,對融資租賃的內涵進行分析界定。在學界來看,關于融資租賃的定義不一而足。例如有的學者認為融資租賃是指在出租人與承租人達成租賃意向的基礎上,由承租人按自己的意愿對租賃物及其供應商進行選擇,由出租人提供資金向承租人選定的供應商購買承租人所選定的租賃物,再將該租賃物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并承擔租賃物風險的一種以融物方式融通資金的交易模式。[2]也有的學者認為融資租賃的內涵還包含租期屆滿后,租賃物件所有權歸屬問題的處理,具體由哪一方以何種方式取得等問題,而融資租賃企業的風險識別與管理甚至超越了融資租賃業務本身,還隱含著企業自身的管理及其員工的風險識別能力等。[3]筆者認為,融資租賃內涵不僅涉及企業融資的問題,還涉及企業管理、法律構造、交易安全等相關問題,應從融資租賃的基本架構中輻射到管理、法律、風險、稅收等具體的內容上,從而全面、動態地把握融資租賃的內涵。
(二)融資租賃風險的界定
融資租賃是負責的融資活動,同時具備融資和融物的雙重功能,因此為大量初創企業運用,上市公司、大型企業集團、金融類公司等也紛紛布局融資租賃業。但各路資本紛紛涌入融資租賃金融業態的同時,也相應的產生各種不同的風險。融資租賃風險,是指,交易各方在實踐融資租賃活動的過程中可能遭遇的交易活動其他方面帶來的負面因素,并因此對各方造成效益的潛在損害。風險,意味著利益處于不確定狀態,是指時間及其可能性的組合,而融資租賃企業的風險是指融資租賃企業在營業過程中所面臨的負面因素,包括企業內部管理風險、項目管理風險、合同履行風險等使得企業面臨或然損失的因素。
二、融資租賃企業風險分析與管理研究綜述
(一)國外研究現狀
國外對金融租賃風險的研究并不多,在外文文獻中,也僅在有關手冊或教材中見到對金融租賃風險的介紹,如國際上最著名的租賃教育和咨詢機構Amembal & Associates(2000)出版的《國際租賃完全手冊》專門辟出一章介紹國際租賃中的基礎風險―政治風險、商業風險、貨幣風險、稅收風險和翻譯或語言風險,并對風險的轉移和分享問題作了討論。[4]此外,還有一些文獻則是針對比較具體的問題進行研究的。如在PeterK.Nevitt與Frank J.Fabozzi(2000)合著的《設備租賃》一書中,較為詳細地介紹了對承租人信用風險的管理,提出了通過事前評估、租賃期間密切關注以及租賃設備到期處理全鏈條控制承租人的信用風險。[5]約翰?B?考艾特、安東尼?桑德斯等人提供了信用風險的計量模型,主要有結構法和縮減法。[6]其他的一些學者,主要關注的是市場風險。如羅伯特?A?克蘭、安東尼?G?科因和杰斯?萊德曼(1999)研究出一種用來對評價和管理利率風險的分析框架;而匯率風險方面,國外對這方面的研究主要從對風險的識別、風險的分類等風險特征方面轉換到風險計量來計算和控制匯率風險。[7]
在風險管理控制方面,Ansley和Cleverley(1983)認為風險控制也要是系統工程,應結合租賃物本身特性及金融業的特性考量,防范于未然。[8]Ambrose和Yildirim(2008)指出結構性信貸風險模型經常遭受一個常見的批評,那就是公司的資產價值的評估過程是不可觀測的。而開發一個簡化型的信用風險模型,可以避免出現資產評估過程中不可觀察的情況,數據分析表明,承租人信用風險對租賃期限結構具有實質影響。[9]
(二)國內研究現狀
國內研究對融資租賃風險的界定、特征的概括、管理手段的研究都相對比較多,對融資租賃風險的類型及控制的研究也較為深入。
在融資租賃企業風險特性方面,龐躍華(2014)認為,融資租賃用途復雜性決定出租方風險管理的多樣性和特殊性,多樣性和復雜性所引起出租方的風險性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分離性、復雜性、長期性、低流動性。[10]在風險類型方面,李宗勇(2015)將我國融資租賃公司面臨的風險概括為信用風險、戰略風險、運營風險、市場風險、法律風險風險等。[11]而范長河(2014)則將融資租賃的主要風險劃分為內部風險和外部風險,前者包括違約風險、技術風險;后者包括市場風險、政策風險、政治風險和自然災害風險等。[12]此外,也有實務界人士認為,我國融資租賃公司面臨的風險包括:信用風險、匯率風險、利率風險、政治風險和技術落后的風險等。[13]
在風險管理與控制方面,我國學者分別從宏觀管控、風險類型、區分項目、當事人視角等方面進行風險管理控制研究。王箏(2015)認為,應根據融資租賃的風險特征,建立“資產+信用”的風險管理模式,總結、抽象出衡量實物資產好壞的關鍵因素和指標,建立起一整套租賃資產的風險評級體系。[14]高雅潔(2015)則根據行業發展現狀,提出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完善細化相關財稅優惠政策、同意行業監管、拓寬資金來源、加強人才培養和引進的管理建議。[15]李家洛(2015)以出租人角度提出,首先在對出租人所有權風險的保護上應當建立公示制度防范所有權風險,應變更添附原則來控制風險;在針對出租人債權風險的保護上,則應增大懲處力度、擴大解除合同權適用范圍并健全取回權制度。[16]
融資租賃企業作為出租人,串聯租賃資產原所有權人與承租人,由此承擔著最大的風險。若無相應的風險分析與管理措施,出租人的正常運營將面臨困境。
三、融資租賃企業風險分析及其管理
(一)關于融資租賃企業風險的分析
融資租賃業務的核心在于“融資+融物”,而相對于承租人而言,租賃物的使用權取得是核心目的,這也是融資租賃融資方式區別于金融機構信貸業務的本質區別。基于此,融資租賃業務不僅須面對一般金融風險,也須面對租賃業務的具體風險。筆者認為,對于融資租賃企業風險的分析,應當根據不同維度對融資租賃企業的風險進行分類識別,以便管理風險對癥下藥。從總體上來看,融資租賃企業面對的風險主要包括:信用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市場風險、資產風險、法律風險、稅收風險等。
首先,以主體的差異來分析,融資租賃的主體主要包含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貨商。針對于出租人而言,其面臨的風險主要有:租金違約風險、租賃物損耗或滅失風險、承租人無權處分風險、合同法律風險、取回權行使障礙等或可主觀避免,或只能降低損失的風險;針對承租人而言,其面臨的風險主要有:市場風險、租賃物故障風險、出租人未按約定支付價款風險、租賃物不符合約定的風險、出租人的違約、不可抗力風險、其他違約風險;針對供貨商而言,其面臨的風險主要有:瑕疵擔保責任、經營環境風險、信用風險等。[17]
其次,從具體的項目類別上分析,不同的類別隱含的風險也不盡相同,應當采取的管控措施也因此相異。例如,以高速公路項目融資租賃的視角進行風險分析,主要隱含的項目風險有:融資租賃業發展的配套制度不健全、公路收費標準調整的風險、政策風險、經營性風險(公路運營風險、經濟周期風險)、流動性風險、政府違約風險、不可抗力風險等。以船舶租賃項目的視角進行風險分析,主要隱含的項目風險有:
融資租賃的發展存在兩大隱憂:一方面,融資租賃風險控制(簡稱“風控”)薄弱,成為其發展的障礙,其中信用風險是各種融資租賃風險中最重要的風險;另一方面,人才的缺乏也成為其發展的短板,這也導致員工控制在融資租賃信用風險防控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二)關于融資租賃風險管理的方式
融資租賃風險管理應當從多維度進行考察,例如,從風險自身特征、企業內部管理、宏觀風險管理等方面進行管理。
1.內部管理維度的風險管理。出租人企業內部管理是企業獲得持續發展所必不可少的系統工程,而融資租賃企業的內部管理,是其防范風險的重要路徑。根據巴塞爾新資本協議,建立融資租賃企業內部風險控制的體系架構,在具體的實施細節上,提出建立項目風險跟蹤控制、強化資產監控機制、設計多樣化資產處置方式等。融資租賃企業的內部管理必須滲透到融資租賃企業業務流程的各個階段。第一,在交易發起階段,項目負責人應當盡職盡責,應對所負責的項目實施終身負責;第二,在交易實施階段,項目負責人應當保持與承租人的持續溝通交流,密切關注承租人的現金流流向,預防信用風險發生;第三,在交易終止階段,應當完善結算程序,若因非正常原因終止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應及時通報公司資產管理部門,商定補救措施。第四,完善內部事前防范、事中監控和時候處理機制;對承租人的欺詐行為及時采取法律手段進行維權。[18]出租人應當在事前控制債權風險,積極采用保險等方式轉嫁租賃物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此外,在項目相關合同中約定租賃物質量瑕疵責任的索賠權,并通知供貨商,以降低出租人承擔租賃物質量瑕疵責任的風險。
2.針對項目特征的風險管理。在各類專項融資租賃項目風險管理上,應當有針對性的完善風險管控方式。例如,船舶融資租賃項目中,應重視船舶損耗或滅失的風險,有針對的增加保險險種及保險額度;在汽車融資租賃中,應當結合汽車銷售、貸款、保險等系統的特征,由銀行、經銷商、中介、保險公司及汽車制造企業共同分擔風險;在高校融資租賃項目中,應當準確計算高校現金流量,精確預測租賃物的未來狀況及市場價格的變化等;在大型機械設備的融資項目中,應當完善質押抵押的制度規范,完善取回權的設置等內容,以此完善項目風險管理。
3.宏觀風險管理。當前整體經濟下行的情勢下,融資租賃企業應加強宏觀經濟方面的風險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在業務選擇方面,應著重選擇若經濟周期行業;第二,探索各種新型融資渠道,提高資金流動性;第三,進行實質風險分析,以小額分散為原則,規避信用風險;第四,完善業務流程的內控制度體系,明確權責,防范操作風險;第五,提升風險識別能力,建立風險預警機制等。
四、結語
融資租賃是推動實體經濟發展的重要途徑,但目前融資租賃行業同樣面臨著風險高及融資困難的問題。據統計,2014年年底,新增融資租賃企業比例為75%,而融資租賃合同余額增幅僅為50%,由此來看,融資租賃業務仍有較大進步空間。伴隨發展的同時,新生企業應當加強融資渠道的拓新,并加強融資風險的管控,由此在推動實體經濟發展的同時,推進自身的發展壯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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