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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TM7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98X(2014)07(a)-0036-01
電網建設工程外部環境風險管理是電網建設工程安全性的根本保障,唯有確保電網建設工程的安全才可以使人們的生活與生產用電得到保證[1]。電網建設工程是一項非常復雜的項目,其外部環境主要包含了電網建設時的申請環境、策劃環境、投資環境以及政策環境等。電網建設中外部環境形成的風險主要是電網建設工程管理中處在客戶與施工單位合同以外的電網企業或者施工單位不可完全控制的外部環境風險,而且這些風險因素大部分都是與電網建設有關的地方政府與企事業實體社區居民等利益上存在矛盾與沖突引起的。在我國電網建設過程中,需要面臨外部環境風險非常多。經過分析與研究,提出電網建設項目外部環境風險的防控體制與應對策略。
1 電網建設項目外部環境風險的識別
1.1 風險識別流程
實際上,電網建設項目外部環境風險識別在現實做中是很難區別的,主要由于界限難以界定[2]。因此,可以將電網建設工程外部環境風險識別分成多個環節,但是最重要的是要列出電網建設過程中要面對的所有外部環境風險,并且要詳細的整理出各個外部環境因素形成的具體原因,進而可以制定相對完整的電網建設項目外部環境風險的數據庫。也就是說電網建設項目外部環境風險數據庫的建立是電網建設項目外部環境風險因素識別流程的重點內容,對于識別出來的每種外部環境風險與具體原因要進行合理歸類,并且以文字形式節進行描述記錄,能夠為電網建設項目外部環境風險因素管理打下良好基礎詳細的電網建設項目外部環境風險因素識別流程。
1.2 風險識別的方法
對于風險的識別可以選用分解分析法,把復雜的與難以識別的比較大的系統劃分成多個相對簡單的與易于識別的較小系統,進而識別有可能存在的風險和潛在損失的一種方式。在電網建設外部環境風險識別過程中,可以選用引發外部環境風險的相關因素與電網建設工程結構進行分解[3]。因為電網建設工程外部環境的風險因素種類多種多樣,所以要依據外部環境風險因素的種類選擇各種各樣的風險識別方法,圖1為某個電網建設工程外部環境的風險因素識別方法。
除此之外,還可以選用流程圖法。流程圖主要是依據電網建設施工過程或者是電網建設某一方面管理流程,進行羅列,并且再結合電網建設工程的實際情況,對電網建設工程外部環境風險進行識別的方法,這是一個動態的分析方式。其最為突出的優點就是不僅能夠識別非技術風險,還可以識別技術風險,能夠將一個問題分成許多小問題進行管理,比較有利于工作的開展,而且僅僅需要一幅流程圖,相關風險管理人員很方便就會了解某個環節是否存在風險,降低了大量閱讀風險資料的時間。
2 電網建設項目外部環境風險管理策略
2.1 電網建設項目外部環境風險管理策略
聯系外部風險控制措施,在電網建設與風險控制的三個環節來看,事前環節的策劃與審批等階段上,關系到的主體主要有政府、專業主管部門與電網企業策劃部門等。可以利用風險預防與轉移以及自留方式的外部環境控制措施,其內容主要是在系統設計中加強電網規劃部門與政府相應部門的策劃協調責任,加強政府相應部門的審批與協調責任。與此同時還要加強電網建設相應部門擔負策劃與設計以及工程管理的責任,利用激勵的方式促進各個主體之間組成協調關系。
2.2 電網建設項目外部環境風險管理策略的選取
依據電網項目建設外部環境形成的風險等級以及造成的損失程度和放生的頻率把電網建設項目外部環境風險分成了四個類型,如圖2所示。
針對偶發性與危害性比較小的外部環境風險,利用日常的環境掃描儀器進行常規監測就可以,而針對發生頻率高與危害性比較大的外部環境風險,一定要在電網項目建設的外部環境風險處理系統中進行重點監控,并且要及時依據評估出的結果對電網建設的整個項目外部風險管理系統進行調整,以能夠及時的應對電網建設過程中可能形成致命損害的外部環境風險因素[6]。電網建設項目的外部環境風險一般具備5個特性,即是風險發生的概率與風險發生的損失以及風險的可預測性和風險可控制性與轉移性。對于風險的可控制性與可轉移性以及可預測性,在電網建設過程中與應對措施有著非常密切的關系。而對于風險的預測與控制以及轉移已經逐漸的成為了風險管理非常重要的應對措施。
3 結語
電網建設的飛快發展,使電網建設項目的外部環境越來越復雜,形成的外部風險也就越來越明顯,不管是高壓輸變電工程,還是配網技術改造與大修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著隱患,并且這些現象越來越突出,給項目建設帶來了一定的損失。因此,一定要引用先進技術對電網建設項目外部環境風險進行管理,以確保電網工程的質量,保證人們的生活與生產用電。
參考文獻
關鍵詞:經濟危機銀行監管
一、經濟危機下加強銀行內部監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銀行經營面臨各種各樣的風險。
銀行風險是指銀行在經營過程中,由于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影響,而使其資產和預期收益蒙受損失的可能性。
銀行風險主要包括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國家風險、聲譽風險、法律風險、戰略風險類。
信用風險,信用風險又稱為違約風險,是指債務人或交易對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或信用質量發生變化,從而給銀行帶來損失的可能性。對大多數銀行來說,信用風險幾乎存在于銀行的所有業務中。信用風險是銀行最為復雜的風險種類,也是銀行面臨的最主要的風險。
市場風險,市場風險是指因市場價格(包括利率、匯率、股票價格和商品價格)的不利變動而使銀行表內和表外業務發生損失的風險。
流動性風險,流動性風險是指無法在不增加成本或資產價值不發生損失的條件下及時滿足客戶的流動性需求,從而使銀行遭受損失的可能性。流動性風險包括資產流動性風險和負債流動性風險。資產流動性風險是指資產到期不能如期足額收回,不能滿足到期負債的償還和新的合理貸款及其他融資需要,從而給銀行帶來損失的可能性。負債流動性風險是指銀行過去籌集的資金特別是存款資金由于內外因素的變化而發生不規則波動,受到沖擊并引發相關損失的可能性。
聲譽風險,聲譽風險是指由于意外事件、銀行的政策調整、市場表現或日常經營活動所產生的負面結果,可能對銀行的這種無形資產造成損失的風險。
法律風險,法律風險是指銀行在日常經營活動中,因為無法滿足或違反相關的商業準則和法律要求,導致不能履行合同、發生爭議/訴訟或其他法律糾紛,而可能給銀行造成經濟損失的風險。
戰略風險,戰略風險是指銀行在追求短期商業目的和長期發展目標的系統化管理過程中,不適當的未來發展規劃和戰略決策可能威脅銀行未來發展的潛在風險。主要來自四個方面:銀行戰略目標的整體兼容性;為實現這些目標而制定的經營戰略;為這些目標而動用的資源;戰略實施過程的質量。
其次,經濟危機進一步加劇了銀行風險。
由美國次貸引發的經濟危機,在全球范圍內殃及各行各業,而金融行業—尤其是銀行業,是受到經濟危機影響最為嚴重的行業之一,經濟危機使銀行在經營過程中面臨的各種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風險的影響程度均加大,如銀行面臨的主要風險之一—信用風險,在經濟危機中會加劇,經濟危機使借款企業經營停滯甚至破產,而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惡化,會使銀行產生大量呆壞帳,加劇了銀行的信用風險;另外,經濟危機使國際金融環境發生惡化,造成匯率、股市大副波動、投資企業經營停滯甚至破產,加劇了銀行的市場風險;由于外部環境的變化,可能使銀行內部工作人員受到影響,可能會加劇銀行的操作風險。
最后,商業銀行內部監管比外部監管有優勢。
一般來說,我國商業銀行受到的監管主要來自兩個方面:外部監管和內部監管,外部監管主要指銀監會、人民銀行、審計署、外部審計機構等監督檢查部門的監管;內部監管主要指銀行管理層、內部審計部門等的監督檢查。因此其監管具有及時性、全面性,這也是內部監管有別于外部監管的重要特點之一。另外,內部監管來自銀行內部,監督檢查人員一般對銀行風險、銀行業務流程比較了解,一般能夠提出對銀行的經營具有增值作用意見和建議,商業銀行內部監管比外部監管具有無法替代的優勢。
綜上,經濟危機下銀行不能僅依靠外部監管防范銀行風險,而應該加強內部監管,銀行內部監管不僅是重要的也是必要。
二、經濟危機下我國商業銀行加強銀行內部監管的應對措施
在經濟危機下,我國商業銀行該如何切實有效的應對經濟危機帶來的影響,如何有效的防范銀行風險,筆者認為,以下幾點供參考。
1.重視銀行內部監管
銀行經營管理層必須正確認識銀行內部監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經營管理中,必須始終貫穿科學健全的內部監管制度是商業銀行安全穩健運營的前提和基礎的思想,把加強銀行內部監管作為促進業務發展的寶劍,而不是認為銀行加強了業務發展會阻礙業務發展,只有這樣,才能使內部監管真正起到為業務發展保駕護航的作用。
2.了解你的員工
銀行操作風險來自銀行內部員工,在經濟危機帶來外部環境惡化的情況下,近期,各家銀行發生案件的勢頭有所上升,分析這些案件的發案原因,大部分都是有銀行員工參與的內外勾結的案件,這類案件在內部審計監管中很難發現,如何應對這類銀行風險,筆者認為,目前銀行類金融機構在為客戶提供各類金融服務時,一般遵循“了解你的客戶”的風險控制原則,此條原則同樣適用于銀行各層管理者對下屬的日常管理中,即“了解你的員工”,一名合格的銀行管理者,在日常的內部控制中除了通過加強培訓學習,提高員工職業道德素質外,對員工的了解不應僅限于八小時內,應該對員工八小時外的情況也做到合理的掌握,即如員工是否參與賭博、其消費是否明顯與其收入不匹配等。
3.提高銀行內部監管從業人員專業素質教育
隨著金融環境的變化,我國商業銀行經營的業務品種、業務范圍也不斷的有所創新;隨著高科技的應用,商業銀行業務流程也不斷發生變化,銀行面臨的銀行風險發生的原因也多種多樣,無形中加大了銀行內部監管的難度,一名合格的銀行內部監管從業人員,只有不斷的學習提高,學習先進的內部審計理念,學習銀行業務專業知識,只有這樣,其在日常的檢查中才能提出具有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才能真正體現其增值的作用。
本文在介紹我國銀行發展衍生品必要性、我國銀行衍生品發展現狀的基礎上,分析了我國銀行衍生品風險管理現狀和存在的主要問題。本文主要從法律法規、風險管理體系兩方面論述了我國銀行衍生品風險管理現狀,并分別從內外兩個方面研究了我國銀行衍生品風險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選用了一個適合我國銀行衍生品風險管理體系的內部控制框架。結合我國銀行的實際,提出了內部控制的具體方案。同時,以內部控制為重點,輔以外部管理。
關鍵詞:金融衍生品;風險管理;內部控制
一、我國銀行金融衍生品的發展狀況
2008年,由住房貸款抵押證券衍生品引發的金融危機席卷了全球各地。衍生品從最初的風險規避工具到現在金融危機的引發者,其中經歷了一個曲折的過程。我國處于這個特定的國際金融形勢之下,銀行衍生品的發展即受到國際金融環境的影響,同時也具有自身的發展特征。金融危機不僅給我國銀行衍生品的發展提出了巨大的挑戰,而且提供了一個千載難逢的發展機遇。
從我國銀行發展金融衍生品的必要性考慮,主要有銀行自身發展的需要和客戶的金融服務需求。其中,銀行自身發展的需要包括規避風險的需要、轉移贏利點、增強市場競爭力等。在中國衍生品市場不斷發展、完善的同時,投資者對衍生品業務的需求也不斷擴大。投資者的需求主要分為兩類:來自機構投資者的需求和來自個人投資者的需求。
二、我國銀行金融衍生品風險的內部控制
在國際金融危機這個特定背景下,通過對我國銀行衍生品風險管理所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不難發現,解決現存問題的關鍵是銀行衍生品的內部控制的改進。
我國銀行衍生品的內部控制關鍵點主要有以下幾點:
首先,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內部控制制度是風險控制的關鍵。現在衍生品業務起步較早的國家,已經形成了一套完善的風險內部控制體系。這套體系中不乏有我國銀行借鑒的地方,但我國銀行的組織結構、崗位設置、業務范圍等都與國外銀行存在著極大的差異。如果不假思索,直接把國外完備的內部控制體系,照搬過來,非但不能控制風險,反而會不利于風險控制的實施。各大銀行應該先結合自身現有衍生品品種、高級管理層的衍生品業務知識、特定環境,設定適合自己的一套內部控制制度。
其次,內部控制制度衍生品的創新,而不斷更新是風險控制的準則。對銀行而言,金融衍生品可謂日新月異。相應的,衍生品對內部控制的要求也是不斷變化的。衍生品需要一套可隨著衍生品的不斷變化而更新的內部控制體系。高級管理層應該在銀行衍生品風險有充分認識的基礎上,設計出一個動態循環的內部控制體系。
最后,考慮到內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成為風險控制的障礙。在設計內部控制制度時,要避免內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成為風險控制的障礙。內部控制會有幾個固有局限會限制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在內部控制設計過程中,應充分考慮到這幾個因素,盡量避免局限性給內部控制的設計和運行帶來障礙。
三、我國銀行衍生品風險的外部監管
目前,我國銀行衍生品風險的外部監管還不完善,還存在著眾多問題。要為銀行衍生品市場的發展提供一個高效的外部監管機制。要從外部監管的關鍵點和具體對策兩方面著手。
我國銀行衍生品風險的外部監管關鍵點:
首先,要確立外部監管安全和效率并重的外部監管目標。
銀行衍生品風險的外部監管安全只有在整個銀行體系效率提高的基礎上才能長久實現。因此,要確立衍生品風險監管安全與衍生品市場發展效率并重的金融監管目標,從而確保銀行衍生品業務在有效的外部監管下,高效發展;建立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促進銀行衍生品市場的規范;構造衍生品創新與衍生品監管良性互動機制,建立透明、公開的創新監管規則和程序。
其次,要加強銀行衍生品風險的外部監管的部門協作。
在實行以銀監會為主的統一的監管模式下要加強金融監管部門之間的協調合作,加強溝通與交流。因為衍生品業務不僅是在銀行范圍內,更是在證券、保險等都有很大的市場。所以可以考慮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的獨立監管之上建立總體協調監管機制,為實現集中監管奠定基礎。從長遠看,建立一個綜合金融管理、統一制定協調政策和監管標準的衍生品監管委員會,還是必要的。
再次,促進信息共享,建立信息共享平臺。
為了減少信息不對稱現象,確保各監管機構之間有效協作,中國銀監會要在提高信息供給的充分性、準確性、規范性制度安排方面做出協調統一。如建立統一的會計體系或制度,保證信息的準確性;規范市場中介機構發展,保證信息的客觀性;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增強金融機構的經營透明度,保證監管部門及時發現問題,防患于未然;完善監管信息系統,在條件成熟時建立監管信息中心,專門從事監管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和公布等,保證信息共享的穩定性,提高金融監管效率。
最后,客戶監管中以機構客戶監管為主要監管對象。
目前,我國銀行衍生品機構投資者普遍存在著內部專業人員不足、境外金融機構轉移風險大、風險提示透明度低等問題。因此,外部監管的力度應主要面向機構投資者。針對目前存在的問題,外部監管中應進一步明確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責任和義務,規定衍生品交易中的透明度,禁止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非自主營銷和背對背交易。
縱觀國際衍生品外部監管歷史,同時結合國際金融危機的經驗教訓,本文結合我國實情和銀行現狀提出了從兩個方面對我國銀行衍生品外部監管提出了具體的對策。
第一,建立統一的外部監管模式。我國銀行衍生品的外部監管現在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分層監管所帶來的監管無序和混亂。因此建立統一的外部監管模式,是加強外部監管的首要選擇。在一個統一的金融監管模式內,由專業分工的管理專家和相應的管理程序對金融機構的不同業務進行金融監管。統一的監管模式可以提高管理的協調性,及時處理管理中的盲點,容易判斷金融機構資產組合總體風險。
第二,加強國際監管合作。當前,國際上已經就建立全球性和區域性的國際金融風險管理體系問題達成共識。我國加入wto,外資金融機構涌入中國,國際游資流動性加大。在全球范圍內有效防范控制金融風險,要求各國監管當局開展有效的雙邊和多邊合作,進行經常性的交流與磋商,完善信息交流平臺,建立國際間金融監管體系。建立對國際短期資本流動進行監測管理的機制。通過國際合作和經驗、技術借鑒,進一步提高監管能力,使我國金融業在融入金融全球化進程中,降低金融風險,確保金融秩序的有序運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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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銀行治理;風險信息披露;歐洲銀行
一、風險信息披露的理論背景
金融風險信息的披露是提高市場效率的一個重要機制,另外巴Ⅱ中也強調了信息披露對市場約束的重要性。許多文獻顯示披露更多綜合風險信息的銀行具有更高的資本緩沖和更低的違約風險。在全球金融危機之后,銀行的風險披露被強調作為一種避免銀行危機的有效工具。早先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風險報告質量中銀行的規模、杠桿率、基本風險、盈利能力以及資本充足率等因素的效應,并沒有研究銀行治理、管理、監督對風險報告質量的直接和聯合影響的文獻。然而理論、管理者壁壘、合法性理論、資源依賴理論以及利益相關者理論都說明了銀行部門強大的管理和嚴格的監督以及銀行治理水平都可以影響管理者披露風險信息的決定,
因此,本文應用這些理論進行了理論推導。本文的主要貢獻在于給出了銀行的利益相關者、管理者、監督者、和其他相關的政策制定者推進市場效率和市場約束的方法,即應用宏觀層面和微觀層面的治理機制加強銀行的風險信息披露。
二、銀行治理、管理、監督和風險信息披露的相關性分析
本文通過一連串理論來解釋銀行業中銀行治理、監管、監督如何影響風險信息披露質量。在下文中,我們將從組織社會理論(即合法性理論,資源依賴理論,利益相關者理論)的角度來解釋銀行業中風險信息披露問題。
1.銀行準入限制
實行嚴格要求才能獲得銀行牌照,可能會阻止新的國內和外資銀行進入國內銀行業從而緩解當前和預期的銀行業競爭(巴特等,2001)。因此,競爭越小,銀行利用外部金融的成本更低。從而促使銀行管理者加強風險信息披露的質量的激勵減少。此外,在銀行業運用組織社會理論,我們發現競爭強度的降低可能會進一步削弱銀行管理層采用風險披露來支持本銀行聲譽的激勵。
2.外部董事占比與第一大股東持有股比例
資源依賴理論認為,外部董事有專業知識,聲望和使能夠使他們公司與外部環境聯系起來。此外,理論也認為外部董事在監督管理層行為上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有更高比例的外部董事有可能產生有效監管以及增加企業的信息透明度。
公司披露的市場估值和業績與股東獲得財富相關聯,大股東有較強的激勵監督管理機構和管理層的效率。在銀行業中,在第一大股東持強投票權是很容易影響銀行經理所采取的戰略決策和投資項目。因此,如果現任銀行經理并沒有切實履行職責,那么第一大股東可能會激活他現有影響力的投票權,并改變低效率的銀行管理。在某種意義上,具有較強投票權的第一大股東代表有效監控外從而迫使銀行管理層提供更高質量的風險披露。
3.高管持股和政府持股占比
鑒于銀行業內部和外部復雜度和高的信息不對稱性,管理防御理論在解釋銀行高管風險披露決策的理論研究具有重要的意義。管理防御理論認為管理者可以有效地利用外部監控,集中股權可能對公司長期市值適得其反。因此,管理者更有可能通過減少披露最大化私人利益。審計委員會對提高財務報告質量、打擊財務報造假、加強自愿性信息披露質量方面相當重要。此外,主動審計委員會能夠更有效地履行其治理和監督責任。另外,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2006年)強調了審計委員會在銀行的有關的信息披露質量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根據組織社會理論,銀行監管,最大股東和政府的大股東都可能被看作是銀行管理者信息披露決定的外部監管者。 因此,他們是最有可能在加強銀行風險披露質量中起著重要的作用。此外,銀行監管者作為外部監管者和有影響力的利益相關方能夠更好地減輕銀行高管減少風險披露水平的激勵。
三、結論
研究表明擁有較高比例外部董事、較低的高管持股、集中的外部非國有股,以及活躍的審計委員會和符合規章制度促進銀行競爭的操作(也就是說放松銀行準入標準)的銀行可以提供更高的操作風險披露質量的證據。同時發現銀行監督者提高ORD質量的程度是與高管持股的交叉作用成正相關的,與銀行外部非政府持股的集中度成負相關的,研究結果建議可以通過加強銀行監管者的獨立性和政府權力(比如說成立獨立的專業的國家委員會或者任務小組來對支柱三的披露進行監督以及提供建議 ),或者通過雇傭外部董事以及提高審計委員會的活躍程度來提高ORD的質量,建議銀行監管者應該將他們的注意力集中在提高高管持股比例以及分散外部非政府投票權方面。同時結果支持銀行和監管機構進行合作,從而進行更有效率的監管,也支持降低銀行準入要求,以提供一個更加公平和透明的競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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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思考
一、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發展趨勢
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是銀行業務發展和人們對金融風險認識不斷加深的產物。最初,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主要偏重于資產業務的風險管理,強調保持銀行資產的流動性,這主要是與當時商業銀行業務以資產業務,如貸款等為主有關。20世紀60年代以后,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重點轉向負債風險管理方面,強調通過使用借入資金來保持或增加資產規模和收益,既為銀行擴大業務創造了條件,但也加大了銀行經營的不確定性。20世紀70年代末,國際市場利率劇烈波動,單一的資產風險管理或負債風險管理已不再適用,資產負債風險管理理論應運而生,突出強調對資產業務、負債業務的協調管理,通過償還期對稱、經營目標互相替代和資產分散實現總量平衡和風險控制。80年代之后,銀行風險管理理念和技術有了新的提升,人們對風險的認識更加深入。特別是銀行業競爭的加劇、存貸利差變窄、衍生金融工具被廣泛使用,市場環境的這些變化都顯現出原有資產負債風險管理理論存在的局限性。在這種情況下,表外風險管理理論、金融工程學等一系列思想、技術逐漸應用于商業銀行風險管理,進一步擴大了商業銀行業務的范圍,在風險管理方法上更多地應用數學、信息學、工程學等方法,深化了風險管理作為一門管理科學的內涵。1988年,《巴塞爾資本協議》正式出臺并不斷完善,標志著西方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和金融監管理論的進一步完善和統一,也意味著國際銀行界相對完整的風險管理原則體系基本形成。
80年代至今的20多年,是國際銀行業風險管理模式和內容獲得巨大發展的時期,回顧20多年來銀行風險管理理論和實踐的發展歷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理論與實踐成果幾乎都凝結在《巴塞爾資本協議》當中。因此,對于商業銀行風險管理來講,《巴塞爾協議》的誕生和完善,是國際銀行界風險管理革命性的成果。尤其是巴塞爾委員會先后于1999年6月和2001年公布了《新巴塞爾資本協議》征求意見稿(第一稿)和(第二稿)。新巴塞爾協議全面繼承以1988年巴塞爾協議為代表的一系列監管原則,繼續延續以資本充足率為核心、以信用風險控制為重點,著手從單一的資本充足約束,轉向突出強調銀行風險監管從最低資本金的要求、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和市場紀律約束等三個方面的共同約束。
可以說,新巴塞爾協議充分體現了國際銀行業風險管理理念的發展方向,如果說在巴塞爾資本協議誕生前的銀行競爭還屬于無序競爭的話,那么在巴塞爾資本協議規范下的銀行競爭將是以風險識別、度量、評價、控制和風險文化為內容的銀行風險管理能力的競爭。這對于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是我國商業銀行參與國際競爭的基礎和標準。
二、目前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存在的不足
與國外銀行相比,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在內部管理和外部環境等方面都存在著較大的差距:從外部來看,銀行風險管理所需要的外部環境還不成熟。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信用體系尚未健全是重要的原因。此外,外部監管和市場約束的作用還遠遠沒能充分發揮,在我國,銀行業信息披露還很不規范和不完備,外部監管部門的監管措施還相對簡單,市場對銀行的外部約束作用還有待加強。
從銀行內部來看,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在觀念、技術、方法等方面也與國外先進銀行存在著較大的差距。主要體現在:第一,在風險管理認識上存在差距。在國外銀行,十分重視風險——收益匹配的原則,把控制風險和創造利潤看做同等重要的事情。但在我國商業銀行中,對風險管理和業務發展的關系認識還有差距。第二,風險管理理念上的差距。具體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全面風險管理的理念還不到位,仍以信用風險管理為主,對市場風險、操作性風險等重視不夠。二是在風險管理的過程中缺乏差別化的理念,忽略了不同業務、不同風險、不同地區之間存在的差異,不僅不能管理好業務風險,反而容易產生新的風險。第三,風險管理方法上的差距。與國外風險管理方法相比,風險管理量化分析手段欠缺,在風險識別、度量等方面還很不精確。第四,風險管理體系上的差距。體系的健全和獨立是確保風險管理具有超前和客觀的分析能力的關鍵。但在我國,一些銀行的風險管理體系往往還不健全,風險管理受外界因素干擾較多,獨立性原則體現不夠。第五,信息技術上的差距。目前,我國商業銀行改善風險管理方法最大的障礙是風險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嚴重滯后,風險管理所需要的大量業務信息缺失,無法準確掌握風險敞口,直接影響到風險管理的決策科學性。
三、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任務及要求
現階段,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基本任務可以分為兩部分,從商業銀行內部看,風險管理的基本任務是通過建立嚴格的內控制度和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最大限度的防范風險和確保銀行業務的健康發展,從而實現銀行股東價值的最大化。從商業銀行外部看,風險管理的基本任務就是通過加強商業銀行監管,進行金融體系的改革和完善,從根本上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
為了實現風險管理的基本任務,盡快提高我國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水平,必須滿足三個方面的要求:
第一,要適應業務發展要求。商業銀行是以盈利和股東價值最大化為核心的企業,業務發展是商業銀行的根本任務,沒有發展本身就是風險。不顧風險的發展和不顧發展的“零風險”都是不對的,風險管理并不是杜絕風險,而是在資本配比的范圍內實現風險和收益的合理匹配。
轉貼于
第二,要適應外部監管要求。隨著銀行業的不斷發展,外部監管越來越嚴,巴塞爾新資本協議將監管部門的監管作為三大支柱之一。外部監管對商業銀行來說,是合規經營的外在力量,也是加強風險控制的內在需求。監管法規是金融競爭中的“游戲規則”,銀行風險管理只有與外部監管相適應,才有機會在平等的市場競爭中取勝。
第三,要適應國際先進銀行風險管理發展趨向的要求。隨著國際銀行業的不斷變化,風險管理的方法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而且這種變化仍將繼續。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產生時間還很短,與國際先進銀行還有很大差距。因此,我國商業銀行必須緊跟國際風險管理的發展趨勢,及時掌握銀行風險管理的先進技術和理念,以適應日益激烈的競爭需要。
四、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商業銀行風險管理能力
按照國際先進銀行風險管理的理念和經驗,結合我國商業銀行的特點和要求,筆者認為,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發展方向應努力做好五個方面的轉變,以提高風險管理能力。
第一,風險管理內容由信用風險向信用、市場、操作性風險轉變。隨著銀行業務的不斷復雜化,銀行的風險由原來的信用風險為主發展到多種類型風險共同作用。與此同時,國際銀行業對各種類型風險的認識程度和管理能力也在逐漸提高,風險的管理由管理單一風險到管理多種風險,體現了現代銀行風險管理的發展方向。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不僅要對信用風險進行管理,而且應更加重視市場、操作性、法律等各類風險的管理。
第二,風險管理方式由直接管理向直接、間接管理相結合轉變。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方法和手段還比較簡單,一些銀行風險管理還主要以直接管理為主,如審批授信項目、清收不良資產等。但從未來風險管理的發展趨勢看,要進一步發揮間接風險管理的作用。
第三,風險管理對象由單筆貸款向企業整體風險轉變,由單一行業向資產組合管理轉變。目前,隨著經濟活動的變化,企業經營特征、資本運作的形態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以審核企業的資產負債表為主要內容的信用風險管理方法已經不能適應防范風險的要求,子公司、關聯公司、跨國公司等復雜的資本運營模式使風險的表現形式更為復雜和隱蔽,這就要求風險管理要由對單筆貸款的管理向對企業的整體風險轉變,不僅要對財務情況進行審查,還要關注企業的經營管理、股權結構、對外投資以及全部現金流。同時,要把風險管理的視角從一個企業擴大到整個行業、市場的變化,在微觀分析的基礎上強調系統性風險的研究。在這些工作的基礎上,最終過渡到資產組合的風險管理和資本制約下的組合模型的管理。
Abstract: Financial service outsourcing has become an increasingly important way for commercial banks to enhance their competition, but the various risks hidden in the service outsourcing activities will affect the outcome greatly; therefore it poses a question for the decision-makers of commercial banks to be aware and take effective measures to avoid the risks. The paper discusses the origins and forms of the risks from the four sides: the employers (banks), the clients (suppliers), interaction between them and external surroundings, on the basis of which countermeasures against risks are discussed about internal management and external supervision in service outsourcing of commercial banks.
關鍵詞: 商業銀行;服務外包;風險;對策分析
Key words: commercial banks;service outsourcing;risks;analysis of countermeasures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3)02-0171-03
0 引言
近年來,隨著金融行業競爭的加劇、服務外包業快速發展,中國商業銀行的服務外包業務也加快了發展速度。自90年代商業銀行服務外包業務開始發展至今,目前我國五大國有商業銀行的軟件開發、技術研究、支持推廣業務均外包給了隸屬于總行的軟件開發中心,其他中小商業銀行則多采用將信息技術服務外包給專業公司[1]。然而目前國內商業銀行服務外包基本限于IT服務外包,另外后勤服務屬于商業銀行的傳統服務外包業務,業務形式單一。同時,由于中國商業銀行受制于體制弊端、不健全的風險管理控制體系、尚待完善的法律監管等,其服務外包業務在開始后便出現了一個外包業務面狹窄和發展緩慢的狀態。
《金融服務外包征求意見稿》將金融服務外包定義為:“受監管實體在持續經營的基礎上,利用外包服務商來實施原由受監管實體進行的業務活動。”[2]目前,針對金融服務外包風險管理的研究可歸結為定性和定量為主兩大類。定性研究著重分析金融服務外包風險類型和相關對策建議,而定量分析更多側重于風險評價與度量。
定性研究方面:曹淑艷[3]分析了常見的四大金融服務外包業務中存在的風險,并認為四大風險主要來源于:外包合同、商業銀行業務變更、銀行機密信息外泄、產生依賴性。陳福明[4]針對金融服務外包中存在的外包失敗風險、外包收益分配的不確定性風險、信息不對稱誘發的道德風險等提出了:提升自我防范、外包商信用評級、完善配套法律框架、利用合同控制外包風險、改善法律制度環境的五大策略。曾康霖[5]認為在外包過程中有3個環節需要注意,即選擇外包業務、選擇外包商、管理外包雙方的伙伴關系,并對健全我國金融服務外包監管制度提出政策建議。
定量研究方面:蔣歡[6]運用戰略風險的理論與方法構建了風險評價指標體系,并利用風險矩陣分析法對具體風險事件的重要性進行排序,以此進行風險管理。J·P·Morgan[7]運用風險值測定法,將風險對項目的影響分為5個等級。通過定量化的調查,對服務外包過程中的具體風險事件的影響程度和發生概率進行加權平均,得出各項指標的風險發生概率和損失大小,以此控制風險。劉小軍等[8]建立了基于完全信息的金融服務外包靜態博弈模型,強調了完善金融服務外包配套法律框架及健全相應的監管制度對控制金融服務外包風險的重要性。江暢等[9]運用結構方程模型(SEM),通過因素分析與路徑分析相結合的統計方法,對商業銀行服務外包過程中存在的風險與績效之間的關系進行了研究,最終根據所得的風險與績效的相關性數據,確定主要風險,進行風險管理。
綜合以上文獻可見,由于中國金融服務外包起步較晚,且仍處于發展階段,在服務外包風險管理的研究方面以定性研究居多,且多是基于巴塞爾委員會歸納的十種風險進行研究的;定量研究雖較為嚴謹,但對風險的測量結果仍然難以準確量化,對實際的服務外包活動的參考作用有限;同時,已有研究對金融機構內部治理鮮有涉及,而成功的金融服務外包需達到戰略、戰術、運營、人員等多方面的融合,其風險管理必將涉及內部治理層面。本文基于不同的風險來源對風險進行分類,進而探討商業銀行如何通過機構內部治理進行風險防范與管理。
1 商業銀行服務外包的主要風險來源
巴塞爾聯合論壇在《金融服務外包》文件中將金融服務外包的主要風險歸納為以下十種:戰略風險,聲譽風險,合規風險,操作風險,退包風險,信用風險,國家風險,履約風險,監管障礙風險,集中和系統性風險。同時,巴塞爾新資本協議指出了銀行業的三大風險(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的內容,對各國對銀行服務外包風險的界定有著深刻影響。然而,存在的弊端是,巴塞爾協議是從監管者角度定義三大風險的內容的,因此更多地滿足了監管當局的實際需要,但不能完全滿足銀行自身對風險管理的需求。筆者根據商業銀行服務外包風險的不同來源,總結出存在于商業銀行服務外包中的主要風險,以便進一步有針對性地進行風險防范對策研究。
來自銀行的主要風險:戰略風險。它是指銀行在決定是否要開展服務外包及選擇服務外包內容的決策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具體引起該風險的因素有:商業銀行未準確定位合適的金融服務外包業務,商業銀行與外包商的戰略目標不一致,商業銀行對外包商的了解、檢查和監控不力等。
來源于外包商的主要風險:操作風險,信用風險,履約風險。操作風險是外包商因技術故障、操作差錯、內控不嚴導致客戶資料保密性受損或無充足的財力來完成外包工作。信用風險是主要由外包商信譽不佳或者經濟環境變化等原因引起的外生性風險。履約風險是外包商完成服務外包的能力強弱在銀行服務外包執行階段存在的風險。
來源于雙方交互過程的主要風險:合規風險,退包風險。合規風險是指在服務外包的制定、履行合同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具體的風險因子包括合同條款的準確度(對歸責等情況說明準確)、合同條款的完善度(對違約情況等說明完善)等。退包風險是指銀行綜合考慮評估后決定中斷外包服務的風險,具體風險因子包括繼續外包的成本增加、外包商違約中斷等。
來源于外部環境的主要風險:監管障礙風險,法律風險,國家風險。監管障礙風險是指由于國家缺乏專門的監管機構監管金融服務外包的各交易環節或其監管力度不夠,導致銀行在交易過程中存在的風險。法律風險是指由于國家相關金融服務外包法律法規不健全不完善,致使銀行在交易過程中存在風險。國家風險是指由于外部市場環境影響,導致商業銀行在決策、交易過程中存在風險,具體包括債務國政治、經濟、金融及社會環境發生變化,從而可能給債權國金融機構權益造成損失的風險等。
2 我國商業銀行服務外包風險規避與管理對策
2.1 完善商業銀行服務外包的內部治理
2.1.1 識別最合適的金融外包業務 識別最合適外包的業務,確定自身業務經營的核心產品和核心市場,是實現業務外包的前提和基礎。商業銀行在進行外包決策時,應結合自身機構的現狀,包括商業銀行的核心競爭力、自身業務水平等,綜合考慮銀行信息安全、外包商信譽等風險因素,權衡利弊,選擇合適的業務進行外包,在保證信息安全、外包商與銀行自身都保持正常運作的狀況下,求得利益最大化。
2.1.2 合理地選擇服務商 外包商的業務水平直接關系到外包活動的成敗,因此服務商的選擇對商業銀行的管理層來說至關重要。服務外包決策者應聽取來自內部或外部法律、人力資源、財務專家的意見,結合自身的業務需求,通過市場調研對外包商信用及技術水平、管理水平評級,做出最優選擇。此外,加強與外包商的溝通,使其能正確理解了商業銀行的需求,同時管理外包雙方的伙伴關系。通過對商業銀行與供應商關系的有效管理,同時充分考慮到外包商的利益,促進金融機構與外包商結成穩固的、有彈性的伙伴關系,達到雙贏。
2.1.3 設立專門的服務外包監管委員會 COSO的報告、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Australian Stock Exchange)及相關文獻指出了內部控制、公司治理與風險管理三者間的關系:內部控制是公司治理的基礎,而風險管理包含內部控制;公司治理是內部控制的環境要素之一,是內部控制的前提,而風險管理包含內部控制;內部控制與公司治理是嵌合關系,而風險管理包含內部控制;風險管理是公司治理的核心,二者相互制衡。筆者認為,風險管理是公司治理的重要部分,應加大風險管理的力度,成立專門的服務外包監管委員會,同時,讓董事會了解金融機構風險管理的質量信息,以達到有效的內部控制。
服務外包監管委員會應明確其自身的以下職責:分析外包環境,識別風險因素;對外包商信譽、管理水平、技術水平等進行全面評估;對服務外包過程的各個環節進行監督控制以求在源頭上對風險進行識別和控制;掌握與金融服務外包相關的法律條文,保障自身的權益;隨時掌握市場的相關信息,并以此及時對外包服務策略進行調整。
2.2 加強商業銀行服務外包的外部監管 商業銀行在實施服務外包中,不僅受自身特殊性和內部環境影響,外部環境也將在外包服務中產生關鍵風險,阻礙金融服務外包的發展。在本文對商業銀行服務外包過程中風險分析可以了解到,法律風險和國家風險是兩個主要外部影響風險,下文將具體對這兩項風險提出相關規避對策和建議。
2.2.1 建立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在外包過程中,金融機構將自己的部分或全部信息提供給外包服務商開發、運行和管理,其間外包服務商及其員工有獲準接觸金融機構秘密及機密資料的權力,這樣金融機構的商業秘密及其相關信息就極有可能會泄漏給競爭對手,從而使金融機構面臨著戰略泄漏和知識產權糾紛風險。以歐盟為例,其于1995年通過了《個人數據資料處理和自由轉移的命令》(即95指令),使得歐盟會員國紛紛按照該指令對個人資料保護立法進行修訂[10]。鑒于此,筆者認為,國內相關部門也應建立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防止信息泄露、合同糾紛和知識產權糾紛等事件,具體需要做到:對商業銀行信息資料保密做出具體、嚴格的規定,如加大泄露信息人員的具體刑責處罰力度,防止銀行內部和外包商違背職業道德,泄露信息造成雙方物質和聲譽的損失;完善商業銀行服務外包相關《合同法》規定,使銀行能夠在如服務質量標準、外包執行程序、款項支付、知識產權規定、后續合同延續等合同內容引起糾紛時受具體的法規保護。
2.2.2 建立安全網絡并建立危機處理機構 從上文的風險分析中我們可以知道,商業銀行服務外包過程中也將面臨外部市場環境的影響。市場環境的不確定性,如國家風險:由于債務國政治、經濟、金融及社會環境等發生變化,以至其不愿意或無力償還債權國金融機構的貸款本息、國際結算款項,或使投資收益無法匯回國內,而給債權國金融機構權益造成損失的風險[10]。因此,面對在外包過程中,因市場環境變化而產生的突發、偶發事件,如造成商業銀行財務風險,國家應采取適當的財政措施,同時建立一個危機處理機構,幫助銀行度過危機。上文的內部控制對策中提到,相關部門應掌握市場的實時信息,這不僅僅可以幫助管理者隨時做出外包服務的決策,還可以輔助國家危機處理部門提前防范可能發生的風險。
此外,國家應提出相關政策,鼓勵商業銀行和外包商雙方培訓內部人員的風險管理、風險應對技能。外部環境存在不確定性,防范風險的同時,相關部門更應該培訓能夠處理風險、面對風險的人才,配合相關培訓機構,共同改善金融服務外包的整體環境。
3 結束語
金融服務外包行業目前正處于行業生命周期的高速成長期,商業銀行服務外包雖然有利于提高商業銀行的核心競爭力,但也會帶來失敗。因此,加強商業銀行對服務外包的風險防范與治理有著深刻的理論背景和現實意義。本文根據商業銀行服務外包中存在的風險的不同來源,對風險進行了分類,進而將責任歸集,認為商業銀行內部治理在服務外包風險管理體系中占據責任主體地位,商業銀行應通過識別最合適的的外包業務、選擇信譽度高、技術水平高的外包商來做出最有利于銀行發展及盈利的戰略決策,同時建立銀行內部的服務外包監管委員會對金融服務外包的市場環境進行分析、識別風險因素進行全要素全過程的風險管理,及時傳達風險管理的質量信息給銀行董事會,更好地進行內部控制。同時,本文對商業銀行服務外包的外部治理提出了幾點建議包括建立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建立安全網絡并建立危機處理機構以促進形成良好的金融服務外包發展氛圍。總而言之,商業銀行服務外包風險管理應將內部治理與外部治理緊密聯合,使商業銀行和外包商能夠相互制衡同時互利共贏,這為金融服務外包風險管理的研究提供了一種新的思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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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網絡信息技術的引入和網絡金融業務自身特性
導致網絡金融風險類型具有多樣性。互聯網金融的風險包括來自網絡技術安全和技術選擇的技術風險以及網絡金融業務自身存在的業務風險。互聯網金融業務和風險控制主要依托電腦程序和軟件系統來實現,技術本身的安全性和穩定性成為制約網絡金融運行的最為重要的技術風險,一旦存在風險隱患,容易受到來自網絡外部的黑客攻擊或者病毒破壞,互聯網金融中的安全風險是一種系統性風險,其影響普及范圍最廣。同時,在互聯網金融發展初期,網絡技術標準尚未建立,在網絡技術的選擇上存在風險,如果投入運營當中的技術本身存在選擇失誤,將對整個網絡金融系統造成巨大經濟損失。互聯網金融的業務風險包括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支付與清算風險、法律風險以及其他風險等,這些風險在傳統金融業務中也存在,但由于互聯網具有充分開放、管理松散和不設防護等特點,使得互聯網金融在延續融合傳統金融風險的同時,放大了網絡金融業務風險。依托互聯網平臺和移動終端技術開展的網絡金融業務,涉及到的參與主體存在差異,且通過接入網絡,任何人都有進入網絡金融系統的可能性,存在著潛在的網絡安全風險。
(二)互聯網金融外部效應的放大提高了網絡金融風險識別與預警難度
不確定性程度高。金融系統自身具有公共品的外部性,而網絡信息技術的引入使得網絡金融的外部性比傳統金融更為嚴重,這種外部性一方面能通過網絡結構的放大降低網絡金融的邊際成本,使網絡金融具有邊際收益遞增的效果,另一方面網絡平臺使各個主體之間的聯系更為緊密,一旦發生風險,風險也將通過網絡平臺而無限放大。網絡的外部性使得網絡金融風險的識別與預警難度加大,并且由于互聯網金融的創新程度高,業務鏈條較為復雜,虛擬化程度高,使得網絡金融的風險具有隱蔽性和擴散性。網絡本身具有一定的脆弱性,對網絡關鍵節點的依賴性較強,一旦關鍵網絡節點發生風險,容易引發網絡金融系統的崩潰。如以P2P網貸平臺為核心的網絡金融業務鏈條上,網絡平臺公司是整個業務鏈條的中心,一旦網絡平臺公司出現經營困難、信用危機等問題,將波及到整個借貸鏈條,投資人利益無法保障。網絡金融風險的成因較為復雜,金融風險在何時、何地發生,風險程度和影響范圍難以進行事前估計,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
(三)網絡的虛擬化與快捷化使網絡金融風險程度提高
波及范圍更廣,復雜性提高。互聯網金融的虛擬性使網絡金融的交易能夠突破空間限制,成為一種全球性的金融活動,網絡金融活動的運營依賴于遠程通訊實現,網絡金融活動的參與者不需要通過面對面的接觸,這為識別參與者的真實身份與信用情況、分辨客戶的善意等問題難以進行準備評估,使網絡金融機構承擔更大的信用風險。網絡的快捷性對投資者而言,可以在全球范圍內選擇資金滿意的網絡金融機構,并且隨時可以在不同的金融機構之間進行轉移;對網絡金融機構而言,金融機構能夠通過持續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吸引更多的客戶,強化了金融機構之間的競爭,使得金融機構為了維持穩定的客戶群要付出較高的成本,且客戶的流動性增大將導致金融機構資產負債情況的大幅度變化,這為金融機構自身經營狀況評估帶來困難,容易發生流動性風險。同時網絡的實時結算要求金融機構保證足夠的資金儲備以應對客戶的兌付,否則容易導致擠提風險,其擴散程度更廣,危害更大。網絡的虛擬化、快捷化和信息化等特性,使得網絡金融風險具有特殊性,多種風險交織在一起,提高了其復雜程度和監管難度。
二、互聯網金融監管框架的構建
(一)互聯網金融發展初期金融監管要把握適度原則
我國網絡金融處于初期快速發展階段,對網絡金融的監管要在兼顧網絡金融風險防范的同時兼顧網絡金融的創新發展。由于網絡金融發展初期的監管相對滯后,市場準入門檻較低,互聯網企業、電子商務公司、傳統金融機構及其他主體對于加入到網絡金融行業具有較強的積極性,且網絡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創新不斷涌現,這對于激發參與主體的創新活力,通過市場機制營造競爭氛圍,促進整個網絡金融業態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因此,對網絡金融的監管不能過于過度,否則容易扼殺市場主體的積極性,限制了參與主體的準入,不利于網絡金融創新,限制網絡金融行業的發展。這一時期的監管,要同時兼顧風險防范與創新發展,要把握好監管的“度”,監管的藝術在于既不限制市場的創造力,又能敏銳地嗅到新的市場風險而防患于未然。
(二)網絡化和虛擬化特征使得監管內容具有復雜性
由于網絡金融的虛擬易,網絡金融機構主要通過無紙化操作進行交易,使得整個交易無憑證可查,監管當局難以收集到相關資料做進一步的JRYJJ稽核審查。同時網絡金融交易的電子記錄可以隨意進行修改,難以對交易真實性進行有效確認以保障網絡交易的安全性。這些因素導致監管部門對金融機構所從事的網絡金融業務無法核查,監管數據無法真實、準確反映金融機構的實際運行情況。網絡金融系統的安全性成為網絡金融監管的重要內容之一。同時,由于網絡化對于金融創新的影響較大,當前互聯網金融模式花樣繁多,主流機構包括第三方支付、P2P貸款平臺和網絡信貸機構,網絡金融模式的多樣性也導致了監管內容具有復雜性。
(三)互聯網金融監管的主體具有多元性和協同性
網絡化促進了金融業的混業經營趨勢,網絡金融產品創新上也更加注重不同金融產品之間的融合,這就要求網絡金融監管向著全面性的綜合化監管轉變。但由于當前我國仍采用分業經營的監管體制,綜合化的統一監管難以在短期內實現,對于網絡金融的監管應在監管主體多元性的前提下,更加注重監管主體之間的協同性。此外,由于網絡金融涉及到參與主體眾多、金融領域和產品范圍較為廣泛,且是虛擬化的運營方式,難以由單一外部監管主體實現對某一網絡金融機構的全面監管,因此,在具體監管過程中應調動網絡金融運營機構的積極性,將其納入到監管主體的范疇,作為金融機構內部監管的重要內容,充分依賴金融企業和市場的自我管理與規范,構建內部監管與外部監管相結合監管體系。監管部門要承擔起網絡金融發展合作者、促進者和協調者的角色,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金融信息溝通、提供積極的服務,才能在這一過程中實現其管理的職能。
(四)注重風險識別、防控與事后處理的全程監管
由于網絡金融風險的多樣性、不確定性和復雜性,網絡金融風險一旦發生,通過網絡的擴散效應,風險的波及范圍和影響程度將難以預測,將會對整個經濟社會體系造成不良影響。因此,網絡金融監管不同于傳統的監管,重在事后處罰,處罰本身不是監管的目的,對于網絡金融監管來說,事前的風險識別、防控和監測更為重要。當然,監管部門不但要提高識別和發現金融風險的能力,還應當提高金融風險處置能力和風險發生后的救濟能力,使網絡金融監管目的、監管手段、監管效果相互一致,最終實現維護金融秩序,維護社會公眾利益,促進金融創新和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有機統一。
(五)互聯網金融監管創新向自由化和國際化方向發展
隨著網絡信息技術的應用不斷普及,金融產品的延伸、金融服務信息化和多元化以及各種新金融產品銷售渠道的建立,使網絡金融業務將不斷向著綜合化、混業經營的趨勢發展,且跨國化的網絡金融交易規模也將不斷擴大,這將導致網絡金融監管呈現自由化和國際合作兩方面的特點。一方面,傳統金融監管中的分業經營模式和防止金融壟斷的監管政策將會被網絡化背景下的開放、融合、自由的綜合化監管模式所替代。另一方面,隨著網絡化和全球化趨勢的不斷深化,互聯網將極大地縮短空間距離,使得跨國的網絡金融交易成為可能,且交易量將呈現不斷上升的趨勢,這種背景下,跨國的全球范圍網絡金融監管的合作與聯動成為必要,監管政策的制定上要兼顧不同國家和地區政策的一致性與協調性,構建跨區域的網絡金融風險防范體系。
(六)構建完善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制度體系和政策體系
網絡金融的健康發展依賴于良好的制度環境,要建立健全各種相關的網絡金融法律和措施并確保其能夠有效實施。其一,建立嚴格市場準入機制,金融業是一個高風險的行業且具有強外部性,各國金融監管機構對金融業的市場準入均有嚴格控制,由于網絡金融的業務手段、運行方式的擴展,使得網絡金融的市場準入問題應更加嚴格,否則,容易引發網絡金融風險。其二,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當前我國社會征信體系建設滯后,對網絡金融業態的發展和監管造成困難。構建引導互聯網金融業健康發展的社會信用體系,保護金融消費者的信息安全,為金融體系創新以及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其三,積極完善關于網絡金融的法律法規,為了使網絡金融迅速順利發展,必須加快關于網絡金融的法律制度建設,有利于使當地的虛擬金融服務市場得到一個被法律有效保護的發展空間。其四,制定相應的行業性激勵機制,促使網絡金融正常運作。相關經驗表明,僅僅依靠法律和法規難以有效地對網絡金融進行監管。因為網絡金融是虛擬的金融活動,這使傳統的金融監管方式如現場稽核的方式不再適用,增加了金融監管當局進行監管的難度。因此,制定相應的行業性激勵機制是維護金融秩序的好方法。
三、結束語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 監管 必要性 核心原則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逐漸加大了對快速發展的互聯網金融的關注度。總理提出:“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和“互聯網金融監管”是促進其良好發展的前提條件。但是,在現階段,如何有效實現互聯網金融的有效監管,尚沒有完善的法律法規來引導,因此我們有必要對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必要性進行分析,并互聯網金融監管的核心原則進行深入探討。
一、實現互聯網金融監管的特殊性和必要性分析
(一)實現互聯網金融監管的特殊性
互聯網金融有兩個十分明顯的風險特征,因此實現互聯網金融監管有其特殊性。
1.信息科技風險
作為在互聯網金融十分突出的風險,信息科技風險包括電腦黑客攻擊、金融釣魚網站、支付安全、計算機病毒、客戶資料的外泄及身份信息被篡改或盜用等。
2.“長尾”風險
互聯網金融為很多不被傳統金融覆蓋的人群,有著一些特殊的風險特征:1)服務人群的金融知識、風險識別能力的欠缺,易遭受不公平待遇;2)其投資額比較分散,“搭便車”問題突出,市場紀律已失效;3)集體非理性和個體非理性更易出現;4)由于涉及人數眾多,故在發生互聯網金融問題時,負外部性更大。
(二)實現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必要性
1.互聯網金融中的個體行為可能不理性。盡管P2P網絡貸款的投資分散,個人信用貸款仍帶有高風險,單個人投資者未必能意識到這一點。
2.市場紀律不能保證有害風險承擔行為的控制。目前我國存在很多隱形或顯性擔保行為,人們也習慣于“剛性兌付”,故而風險定價機制并未完全發揮效用。
3.互聯網金融機構涉及用戶量龐大,一旦出問題,很難用市場出清的方式解決。
4.互聯網金融消費中欺詐和非理在所難免。金融機構可能會開發和銷售高風險性的產品,而消費者也可能會購買一些自己不了解的金融產品。
因此,在鼓勵互聯網金融創新的同時,有必要進行監管,促進互聯網金融的健康快速發展。
二、互聯網金融的功能監管
(一)行為監管
對互聯網金融的行為監管主要體現在對其基礎設施、機構以及相關參與者行為的監督和管理,行為監管的初衷是保證互聯網金融的安全、公正有效,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人們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關部門也有必要加強行為監管的力度,以優化其運行方式。行為監管主要包括以下幾點內容:
1.加強對互聯網金融機構的審查力度,保證其有健全的組織、規章制度以及完善的風險管理措施,必須要求其擁有符合國家標準的營業場所、相關基礎設施以及相應的安全保障措施。
2.加強對機構股東和管理者的監管力度,禁止有不良記錄或能力不足的人員參與公司的管理,同時,防止控股人和管理者非法占用公司資產。
3.加強對資金、證券的交易、托管以及清算系統的監管,有效隔離客戶與金融機構的資金,降低操作風險,提高工作效率。
(二)審慎監管
控制外部性、保障公眾利益是審慎監管的主要目標。現階段進行審慎監管的主要方法是,以風險識別為基礎,引入相應的監管手段,實現互聯網金融機構負外部性及風險承擔行為的有效控制,最優化外部。
1.針對流動性風險的外部監管
一些互聯網金融機構進行了期限轉換或流動性。首先一旦遭受流動性危機,很可能對交易對手及債權人的流動性造成影響。其次,易使有相似風險或業務的債權人及交易對手對自己所在機構的流動性產生懷疑。此外,金融機構遭受流動性危機后,往往會采用資產出售的方式來回收資金,這容易造成資產價格的下跌。因此,可以采用類似于銀行業的監管方式,通過對投資者在貨幣市場大幅波動等情形下的資金贖回進行估算,并以此為依據限制貨幣市場基金的頭寸,確保足夠比例的高流動性頭寸。
2.針對信用風險的外部性監管
一些互聯網金融機構擔任了信用中介的角色。該類機構的破產容易使交易對手、債權人的利益受到損害,進而產生信息傳染效應。因此,有必要借鑒銀行業的監管方法,將部分平臺劃撥部分收入到風險準備池,用來對投資者本金進行保障。從而在發生金融風險時,保證投資者的本金利益不受損害或受損害程度最小。
(三)金融消費者保護
顧名思義,金融消費者保護就是保護消費者在互聯網金融交易中的合法權益。這一行為在金融交易中顯得十分必要,因為機構與消費者之間的利益并不完全相等,即使互聯網金融機構能夠健康發展,消費者的利益也不一定能夠完全得到保障。
在現實交易中,金融消費者不一定有著專業的金融背景,他們難以全面了解各種金融產品的成本、收益以及風險等信息。因此,金融機構在一定程度上掌握著主導權,他們常常利用消費者的知識劣勢發展業務,謀取利潤,這就造成了對消費者的欺詐行為。
通常來說,金融機構處于強勢地位,而消費者又缺乏低成本的維權渠道,所以欺詐行為難以杜絕。為了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政府應當制定相關措施規范互聯網金融機構的運行:1)為消費者提供正常維權渠道,完善訴訟和賠償機制;2)加大互聯網金融機構的信息透明度,明確交易條款以及收益和風險的關系;3)及時維護并修補其監管漏洞。
三、結束語
本文對互聯網金融監管的特殊性和必要性進行較為深入的分析,并探討了互聯網金融監管的核心原則。旨在實現快速發展中的互聯網金融得到有效的監管,促進互聯網金融的健康成長。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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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現代審計與現代金融審計
傳統觀點認為,審計就是通過檢查賬務的方式進行差錯防弊。這種簡單的目標定位隨著現代經濟的不斷復雜化,已經無法滿足要求。學者們對現代審計的定義是,它作為一種特殊的經濟控制機制存在,其根本目標在于確保受托經濟責任的全面履行。除了這種本質性的功能作用之外,現代審計因為受托經濟責任的內容和要求的不同而呈現出不同的具體功能特點。
現代金融審計是現代審計的重要內容,作為一種重要的政府職責而存在和發展。其本質性的功能與現代審計保持著一致性,即實現受托經濟責任的全面履行。但是其具體的功能則取決于國家的受托責任方向。對于中國來說,一方面,通過全面發展經濟,人民的生活水平已經大大提高;但是另一方面,各種社會問題也層出不窮。因此,國家的職責其受托經濟責任內容已經由簡單的經濟效率監管轉變為經濟效率和經濟安全的并重。尤其是在金融危機爆發之后,對社會經濟安全的要求越來越高,導致政府審計已經往風險免疫審計方向不斷發展。因此我國的現代金融審計的具體功能就在于,通過增強金融領域的免疫力,保障金融安全,最終保障國家的經濟安全和社會安全,實現國家的受托經濟責任。
二、免疫視角:現代金融審計與現代金融監管的關系
現代金融審計承擔著促進國家金融安全的重要職責。而“免疫系統觀”下的現代金融審計通過將國家審計提高到更為宏觀的角度,而使之區別于傳統的查賬、監督、控制職能。在免疫系統觀下,現代金融審計更強調整個政府審計對整個社會的宏觀經濟責任,涉及到國家經濟安全的問題成為審計的重點內容。而且,審計本身的職能也在不斷拓寬,更加強調發揮綜合信息優勢,增強風險預警和政策評價功能。也就是說,現代金融審計的重要作用在于有效推動宏觀經濟調控,防范風險。
隨著金融危機的爆發性影響,國家對于金融監管的關注度不斷提升。而另一方面,金融審計對于協同促進金融監管的職能也有重要作用。在免疫系統觀下,現代金融審計和現代金融監管的關系可以概括為差異分工,協同監管。
在現代的金融系統當中,金融組織內部治理、金融監管、金融審計是三大治理主體。金融組織內部治理重視內控,而金融監管則重視外部直接控制,而金融審計則從內部和外部同時影響內部治理和外部監管。就外部監管來看,金融監管和金融審計存在著重要的協同作用。這種協同作用主要表現在,金融監管以被審計后的財務真實性為基礎,而金融審計則依靠金融監管的原則來作為評價的依據。另一方面,金融審計對金融監管具有重要的修復作用。通過加強對金融組織內部和外部的監控和風險預防,能夠大大降低金融監管的風險。而且通過開展績效審計,對金融監管主體進行監督,可以有效評估金融監管運作有效性,推動監管主體行為的規范性,提高監督效率。
從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金融監管是對于金融外部環境的直接控制,而金融審計則是通過獨立的監督與預防,同時降低金融組織內外部的風險水平,另一方面,金融監管推動金融審計有效評價金融政策的效果。二者相互補充和促進,推動監管體系的完善,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國家經濟宏觀層面的風險水平。
三、現代金融審計功能的作用機理
現代金融審計對金融監管起到了重要的補充與促進作用,共同降低經濟風險水平。而現代金融審計的具體作用機制主要體現在它的免疫能力,以風險為導向作為審計開端,最終落腳到對于風險的預防上。
風險導向審計是審計免疫系統理論發展的重要基礎。它強調審計通過采用現代審計模型,以被審計單位的風險識別為基礎,判斷出影響審計風險的具體因素,然后對各種因素進行全面的考量和評估。隨著審計環境的不斷復雜化,新的審計將同時強調風險導向和績效導向,也就是同時注重經濟性和風險發生的可能性。
在我國的國家審計中,以風險為導向意味著要擴大審計范圍,注重對于整個營運整體的風險水平的評估,關注公共風險,延長審計鏈條,改善審計方法和程序。這種風險導向的審計對于發現、揭示和預防相關風險具有重要意義,因而它也成為了一種重要的金融免疫系統。它的免疫功能主要由預防表現出來,因為能夠提前感知風險,進而可以迅速采取法定職權,抵御侵害,推動社會經濟系統的安全;另一方面,通過有效評估決策的風險程度,可以發現制度缺陷,不斷完善制度本身,強化管理。
總之,現代金融審計的作用機理最核心點在于它的免疫能力。而這種免疫能力的具體發展則是通過及時識別與判斷風險,然后利用綜合平臺信息對風險進行有效評估,最后按照監管法則對政策進行最終評價,以不斷地改進審計效果,協同監管職能,最終保證國家金融安全。
四、現代金融審計免疫機制的構建:金融審計監管機制
通過對現代金融審計的探討,筆者對其進行了重新定位,尤其是對其宏觀層面的經濟職責做出了更多的強調,同時說明其對于金融監管的協同促進作用。在免疫系統觀下,明白了金融審計的重要機制在于以風險為導向,最終實現對于風險的及時預防。那么,在這種作用機理之下,需要進一步探討在我國的背景條件下,為什么以及如何構建金融審計免疫機制。
(一)構建金融審計免疫機制的迫切性 (1)金融監管存在嚴重缺陷。我國金融監管的問題非常突出。這種缺陷主要表現在金融監管實務過程中,監管法律不完善,很多法律法規不夠具體,因此缺乏有效的約束力。而與此同時,地方政府出于自己的利益考慮,經常利用政治權力干預地方銀行,加大了商業銀行的風險水平,擾亂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從范圍來看,又忽視了非金融機構的管理,缺乏相應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從道德風險來看,當前金融機構的腐敗犯罪行為日漸猖獗,犯罪主體的職位越來越高。而針對金融創新行為的監管也非常匱乏,很多金融創新因為其技術復雜性,風險并發性,導致不易監管卻極其容易引發高風險,因此成為當前監管的重要漏洞。(2)審計職責功能不完善。當前我國政府審計并沒有被納入到金融監管體系當中。在整個金融監管改革過程中,雖然國家審計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國家審計部門與人民銀行及有關分支機構的溝通并不順暢。而且從另一方面來看,監管當局對金融機構進行的金融稽核缺少對審計專業技術的運用。由于缺乏審計專業技術的運用,導致抽查的樣本零散不連貫,不能對金融金融機構形成持續的監管效力。最后,金融機構的經濟責任審計缺失。審計機構并不關心經濟責任的履行程度,而只是關心其合規性和風險性,導致對風險的控制水平大大降低。
(二)構建金融審計免疫機制的可行性 (1)金融審計應對金融風險的比較優勢。本文在總結金融風險特點、金融監管缺失的基礎上,對比金融審計的特點,找出金融審計應對金融風險的優勢。
(2)金融審計免疫機制能夠完善金融監管體系。以預防為立足點,面向提高金融系統自身抵御風險的能力,金融免疫系統能夠與金融監管相互配合,從而實現一種自我免疫與外部監管相互促進的監管效果。免疫系統在理論的指導下,能夠有效明確金融審計的定位,避免審計與監管相互混淆導致的監管過度或者監管不足,能夠有效地完善金融安全網絡。這種作用的實現主要表現在,首先,金融審計免疫機制能夠實現對金融機構的再監督,而且因為層次劃分清晰,能夠形成更為系統有效的監管體系;其次,以免疫系統觀對金融機構管理績效的審計,有助于金融審計拓寬審計面,達到對金融運行各個方面的監督效果,防范金融風險,保障安全,優化監管體系,完善安全網。
(三)構建金融審計免疫機制的具體措施 在了解了構建金融審計免疫機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之后,還需要詳細探討如何真正地打造我國金融審計系統免疫機制,以真正有效地實現其預期的理論效用。(1)明確不同的審計主體,打造金融審計“合力”。從監管的具體過程來看,社會獨立審計應該占據金融審計的主題地位,國家審計在特殊事件中發揮其重要作用。立足于我國的背景,可以建立以國家審計為主導,社會審計和內部審計相互促進的整體金融體系。通過加大社會審計的參與范圍,提高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水平,都可以有效地發揮風險防范的作用,使其審計結果能夠為社會審計和金融監管起到參考作用。最終降低監管成本,提高效率。在構建合力的過程當中,還應當能夠有效整合各類審計資源,實現金融審計監管的綜合優勢。也就是說要發揮金融審計的組織優勢,內部審計的信息優勢,社會審計的技術優勢,最大程度地實現資源配置的優化,發揮各個方面的協同作用,從而降低總體風險。這一綜合的最終效果體現在組織的統一性,資源的集中性以及控制范圍的全面性等各個方面。(2)構建金融審計監管機制的“硬件結構”。為了切實打造審計合力,我們認為需要從組織結構上對不同審計進行恰當定位,并通過充分的信息流動實現不同審計主體之間的相互促進,形成協同效應。如圖3所示, 組織結構設計特點是,三個運作層級不同層級之間可以實現信息流動的雙向性。第一個層級主要是金融風險監管委員會,從行政管理的角度實現統一性。第二層級是政府審計主導的審計監督系統,該層級是核心部分。第三層級是內部風險監管部門。這里,主要說明一下第二層級的運作機理。審計合力的形成,需要實現全方位的金融風險監控管理。國家審計因為具有較高的法律效力,因而其在金融風險防范方面具有重要地位。通過確保國家審計的獨立性,能夠增進整個金融機構的客觀性。其作用的具體層面是,第一,通過加強審計行業規范,實現對內部審計的指導;第二是促進社會審計和內部審計的信息傳遞;第三是將政府審計發出的風險信號傳遞到金融監管機構和金融機構內部。通過三個層級的雙向互動,可以最終構建一個良性的運作系統,從而搭建起有效的審計合力硬件平臺。(3)構建金融審計監管機制的“軟件平臺”。監管機制的真正建立不僅需要組織結構的調整,還需要制度創新的保證。通過有效地提供制度基礎,能夠使得相應的硬件結構更好地發揮組織職能。如果組織結構是硬件平臺,那么制度基礎就是軟件平臺。當前對審計監管機制的制度基礎研究主要集中在對于法律、技術、人才等三大方面。通過不斷地挖掘各種相關的審計資源,實現審計行業整體的效益最大化。也就是說,為了構建良好的審計監管制度基礎,需要確保法律制度、人才選拔制度、技術開發制度等方面的發展,而且法律制度在其中占主導地位。以外,還應該加強一些其它方面的信息保障,包括提高審計信息質量,從而提高審計效率和效果。另一方面,推動非現場監管的制度的試行,比如說加強報告制度。最后是可以通過加強金融組織內部的風險控制。如果內部建設良好,那么會帶來外部監管成本的降低。
本文通過重新定位金融審計,探討其對于防范金融風險的重要優勢所在,提出應該充分利用免疫系統理論,構建我國獨特的金融審計免疫機制。尤其是通過硬件組織和軟件平臺的構建,共同打造國家審計、社會審計、內部審計的合力,最終充分突出現代金融審計對于國家宏觀經濟層面的正面影響力。筆者相信,現在對于建立更為完善的金融審計機制是非常必要而且可行的。
參考文獻:
[1]黎仁華:《政府審計維護國家金融安全的實現機制》,《管理世界》2010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