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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綜合整治專項行動時間為:2015年4月25日至2013年9月25日。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綜合整治工作順利推進,根據市委、市政府綜合整治專項行動工作要求,我鎮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鎮黨委副書記、人大副主席任組長,鎮黨委委員、副鎮長、鎮綜治辦專職副主任、司法所長、交警五中隊隊長任副組長,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各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為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綜治辦,兼任辦公室主任。整治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此次專項行動的策劃、部署、動員、協調、督導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宣傳發動階段
各相關單位、各村要著重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全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傳發動工作。
1、認真動員部署,切實提高認識。鎮黨委、政府召開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專項工作會進行動員部署,提高各相關單位、各村和廣大人民群眾對從嚴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重要性的認識,切實統一思想、行動,迅速掀起整治行動。
2、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各村、各相關單位要結合各自實際,拓寬宣傳渠道,采取設立宣傳欄、懸掛標語橫幅、派發宣傳資料等形式加大對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運輸法律法規的宣傳。各網格長要利用網格優勢,深入網格區域,在廣大群眾中宣傳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為此次綜合整治專項行動營造良好的氛圍。
3、深入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底數。各村、各相關部門、各網格長要加強協調配合,對混凝土運輸車、渣土車(垃圾車)、校車、旅游車、客車、公交車、出租車、貨運車、危險品運輸車輛等機動車及機動車駕駛人員進行全面排查摸底,逐一建立臺賬。鎮網格辦也要建立臺賬,對各村的客貨運車輛和駕駛員進行登記造冊。同時,加強對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的集中排查,對在建施工道路及施工期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況、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對排查出的危險路段、隱患點段進行登記,摸清底數,為綜合整治工作有效開展提供依據。
各村、各相關單位對排查出的問題,要認真研究,歸屬各自職責權限的,要拿出針對性措施開展整治工作。不屬各自職責權限的,要及時向鎮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
(二)集中整治階段
整治專項行動期間,各村、各相關單位在各司其職的同時,要加強協調配合,強化重點車輛的源頭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整治,切實做好路面管控和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深化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對駕駛員隊伍進行集中教育整頓,促使社會各界自覺支持集中整治行動的開展。
交警五中隊:加大對混凝土運輸車、渣土車(垃圾車)、校車、旅游包車、客車、危險品運輸車等重點車輛檢查力度,嚴管、嚴查、嚴處疲勞駕駛、超速超載、酒后駕駛、吸毒后駕駛、闖紅燈、闖禁行、故意遮擋號牌、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和農用車非法載人以及主干道、重點區域、停車場周邊道路上機動車違法停車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教研中心:組織各中小學、幼兒園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加大對校車安全的管理和督導,確保校車安全。
村鎮建設發展中心:加大對道路交通工程設施的投入,完善道路隔離、防護等交通安全設施。對農村道路、在建施工道路和交通復雜路段進行隱患排查,增設警示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
黨政辦:組織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公務用車的管理。
各村、各網格:深入開展交通安全“五進”(進農村、進機關、進工廠、進學校、進家庭)活動,使“五進”宣傳始終貫穿集中整治活動之中。
(三)完善提升階段
各村、各相關單位要對集中整治活動進行全面系統總結,著力研究建立綜合整治長效機制,鞏固專項治理工作成果,防止反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村、各相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到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強化組織領導,加強統籌部署,迅速掀起治理。
為深刻吸取“2.23”道外區陶瓷小區連廊雜物火災和“2.25”南崗區征躍小區樓梯間雜物火災事故教訓,認真貫徹落實兆力書記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全市城鎮住宅小區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設施專項整治“回頭看”工作方案》(哈安發〔2021〕5號)要求,··委、區政府高度重視,結合雙城區近期城鎮住宅小區火災發生的情況,為進一步鞏固2019年以來全區城鎮住宅小區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設施專項整治成果,杜絕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區政府決定在全區開展城鎮住宅小區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設施專項整治“回頭看”工作。
一、召開會議,全面安排部署專項整治“回頭看”工作
3月30日、5月10日雙城區委、區政府在會展中心中會議室分別組織召開了全區城鎮住宅小區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設施專項整治“回頭看”工作會議。會上,印發了《雙城區城鎮住宅小區消防通道和消防設施專項整治“回頭看”工作方案》,要求各鄉(鎮)、各街道辦事處、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回頭看”工作,按照任務分工,逐一明確治理重點和治理責任,將此項工作納入日常工作中,按照方案的要求認真組織全面排查、建立清單、落實整改、隱患消號等工作,同時結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認真開展自查自糾,針對“回頭看”中發現的問題和2019年專項整治中出現的反彈現象,逐一落實整改措施,確保此次“回頭看”工作取得真正實效。
二、迅速行動,全面開展“回頭看”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全區城區內共有283個小區,1139棟樓,5253個單元,自從全面排查整治工作開展以來,全區共排查隱患2493處,其中占用堵塞封閉樓梯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2376處,占用消防連廊的85處,經督促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畢。發現占用消防車道隱患32處,對其進行了行政處罰,補劃消防車通道黃線90個小區。全區共印發消防設施和消防通道宣傳畫冊4萬份。深入小區開展消防宣傳100余次。主城區三個街道辦事處(永治、承恩、承旭)牽頭,組織消防、城管、規劃、住建、轄區派出所、社區不間斷地開展住宅小區消防通道和消防設施專項整治工作。各部門聯合明察暗訪3個街道,35個住宅小區,87棟樓,351個單元,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消防安全隱患,普遍存在著消防通道,消防走廊被占用,小區內亂停亂放車輛,消防設施設置不符合標準等問題。因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占用疏散通道、堵塞消防車通道的問題,消防救援大隊共計處罰10.81萬元。
三、存在主要問題
專項整治行動開展以來,各鄉(鎮)、各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結合老舊小區改造、一類、二類小區修復補建工作發現雙城區存在很多沒有消防設施的老舊小區、小區院內亂停車輛、樓道內和小區院內消防通道被占用、小區物業消防責任意識不強等問題。針對這些問題,專項整治領導小組進行了專題研究討論,因為此次專項行動針對的是小區物業和居民百姓,居民百姓普遍存在著消防意識較差,多年養成習慣形成的占用消防車道、占用消防連廊等隱患,如果不落實整改資金、整改時限、整改責任人、整改責任部門、整改措施,很難將問題整改到位,并且問題反復出現,難以達到徹底整改的效果。
四、下步工作措施和打算
一是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把此次專項整治“回頭看”工作作為全區一項重大的民生工程,下大力氣狠抓整治反彈問題,建立長效機制,開展網格員和樓長制度建設工作,為此項工作的常態化治理奠定基礎。一類、二類小區修復補建工作住建部門已進入招標階段;其他住宅小區與老舊小區改造同時完善消防設施補建工作。
二是進一步加大“回頭看”宣傳力度。各鄉(鎮)、各街道辦事處、各相關部門一定要以此次驗收為契機,利用網絡、媒體發放宣傳單等手段營造宣傳氛圍,讓廣大民眾人人知曉,自覺參與社區管理這項活動。進一步采取多種形式全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強化常態化宣傳,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增強全民的逃生自救能力。
三是加強執法力度,消防救援大隊和公安派出所要配合街道、社區對拒不整改行為嚴厲打擊,對物業企業不能履職盡責的,物業管理部門對其采取懲戒措施,行為嚴重的要強制其退出經營市場,取消其經營資質。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城中村”綜合環境整治,使“城中村”的綜合環境面貌得到明顯改善,亂搭建、亂堆放、亂停車、亂設攤、亂倒垃圾等不文明現象得到有效整治,綜合環境長效管理機制得到進一步加強,居民集聚區綠化率進一步提高,居住環境進一步改善。
二、整治范圍
集中整治縣城區周邊5個農村社區:城橋社區、城東社區、車站社區、西項社區、莊港社區。共整治各農村社區的32個居住小區和自然村,分別為城橋社區1個,城東社區5個,車站社區9個,西項社區6個,莊港社區11個。其中列入重點整治小區的有12個,分別為城橋社區的城橋小區,城東社區的張家橋小區、城東小區、安樂橋小區、陳家浜小區,車站社區的野師庵浜、日暉橋下北、善東花苑、城河灘,西項社區的上南浜小區、南楊浜小區,莊港社區的茅草新區。其中城橋小區和張家橋小區列入重點示范整治小區。
三、整治重點
1、加大違章建筑清理力度。在摸清底子的前提下,積極研究清理違章建筑方案,做到黨員干部違章先拆、對一些有安全隱患的違章必拆、沿路沿河違章必拆,妨礙建設違章必拆,公共用地違章必拆,切實改善城中村的環境面貌。
2、加大生活小鍋爐整治力度。加強集中排查力度,整治一批影響居民生活、焚燒有毒有害垃圾、焚燒物堆放雜亂的小鍋爐。加強日學巡查和宣傳,定期開展聯合執法行動,進一步鞏固整治成果。
3、加大廢品收購點的整治力度。開展沿線、沿路和小區內廢品收購點的集中整治力度,取締一些臟、亂、差,影響小區環境衛生的廢品收購點,加強日常巡查,鞏固整治成果,進一步美化小區環境和居住環境。
4、加大小區經營戶、攤點整治力度。各農村社區會同相關執法部門要加強經營戶的長效管理力度,進一步發揮好小區管理員的作用,加強日常巡查,取締店外占道經營和無證經營戶以及臨時流動攤點。
5、開展環境衛生集中整治。各農村社區要組織人力,集中力量對轄區內的環境衛生進行一次集中整治,全面清除道路、房前屋后、河道的垃圾,全面清理亂堆放,清除衛生死角,做到轄區內無衛生死角,雜物堆放有序整齊,小區干凈整潔。加強對轄區內農貿市場、商鋪等公共場所進行集中整治,落實管理責任,改善環境衛生和公共秩序。進一步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和市場化運作的監督檢查,提高保潔質量。
6、加大河道保潔和綠化力度。組織人員開展河道漂浮的打澇和清淤工作,加強對城邊、小區內的河道落實專人分段負責河道保潔工作。以小區主干道、進村入口、房前屋后、公共活動場所以及河岸邊的綠化為重點,進一步提高綠化覆蓋率,做到小區綠化成蔭、河清岸綠,切實改善小區居民生活環境質量。
四、實施步驟
本實施方案分前期準備階段、集中整治階段和鞏固提升三個階段,從2013年5月下旬開始到7月底基本結束。
1、前期準備階段(2013年5月31日前)。街道與相關職能部門在前期試點整治的基礎上,制定城中村環境集中整治實施方案,成立領導小組和專項整治小組,做到分工明確,落實職責。做好宣傳發動,積極營造良好的集中整治工作氛圍。
2、集中整治階段(2013年6月1日-7月20日)。各農村社區根據街道的實施方案,對照整治標準和要求,制定相應的整治目標任務,全面開展城中村環境集中整治行動。要針對整治中的重點和難點,積極與街道相關部門和縣級有關執法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在50天的集中整治行動過程中要形成有力聲勢,確保整治行動有序推進。
3、鞏固提升階段(2013年7月21-31日)。加強環境整治工作監督檢查,落實整改措施,鞏固提升整治成果。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總結經驗,建立健全綜合環境長效管理各項機制,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五、職責分工
此次農村社區環境集中整治行動,由各農村社區具體根據街道的總體要求組織實施,并按照各項整治工作做好調查摸底工作,并制定相應的整治工作方案。為把整治行動順利推進,街道專門成立領導小組,并分4個專項整治小組,組織實施、統籌協調整治行動各項工作任務,相關部門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各整治小組與各農村社區要加強日常的巡查和對接,加強與縣級各責任部門的溝通和聯系。
六、工作要求
1、強化領導,形成合力。各專項整治小組和農村社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落實人員,明確職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根據“三改一拆”行動和城中村環境集中整治行動的工作要求,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做到措施有力,確保整治行動的順利推進。
自污染防治攻堅、河長制工作開展以來,國省考斷面達標整治一直是各級關注的重點,2018年以來我鎮對水污染防治攻堅、水環境整治工作一直十分重視,在開展鎮域水環境全面治理的同時,努力查找重點污染源,并制定水生態環境月督查、考核制度,以考核通報的方式促進鎮級、村級河長充分履職,現將我鎮水環境整治工作匯報如下:
一、2018年主要整治內容
(一)、污染源排查整治
1.栟茶運河排污口專項調查
我鎮栟茶運河沿河無企業排口,沿河管道排口共9處:(1)十里橋村原磚瓦廠處老排口,現為豐產溝下水,采取保留。(2)中天村繆元鳳處排口,雨水生活排口,采取保留。(3)中天村馮希友處排口,雨水生活排口,采取保留。(4)中天村錢錦山處排口,雨水生活排口,采取保留。(5)中天村七里缺東河西側兩處排口,居民雨水生活排口,采取保留。(6)關口村楊建處排口,雨水生活排口,采取保留。(7)關口村孫海如處排口,雨水生活排口,采取保留。(8)關口村徐希付處排口,雨水生活排口,采取保留。
2.全鎮范圍河道排污口調查
污染防治攻堅及河長制工作以來,我鎮對規模企業(含小微規模)、居民集中區、敬老院、學校、醫院、飯店、畜禽養殖河道排口進行了調查,共排查企業31家、居民集中區13處、南美白對蝦養殖6家、酒店浴室5家、學校9家、醫院3家、畜禽養殖戶10家。根據排查結果,各村居及環保、建設、教辦、衛生部門分別對污染源提出了整改措施,畜禽糞污整治辦牽頭各村居對養殖戶開展“百日整治”行動,通過建蓄糞池、漏糞板、生物發酵床等方式進行整治,實行與污分離,對直排口進行了封堵。環保加強對工業企業的檢查,排污限期達標整改,未能做到達標排放的進行查處和封堵,目前企業排口已完成達標整治。畜禽養殖直排口已完成整治、封堵。南美白對蝦養殖場已完成拆除平整。學校、醫院通過建沉淀池的方式落實整改。
(二)、水環境整治應急工作
我鎮2018年新建污水管網5km,位于新鎮區人民路與古井路。九月份以來對照“十個必接”單位,對栟茶運河沿線及延生支流開展排查,對照應急方案,落實應急措施,通過建設蓄糞池、沉淀池、實行雨污分流的方式落實整改,定期收集運輸廢水。
(三)、強制減排方案
根據關于印發《如東縣改善重點斷面水質強制污染減排工作方案》的通知東水治辦〔2018〕9號文件精神,我鎮實施減排的企業為:如東縣海宇纖維制品有限公司。根據強制減排政策,實行減半排放,企業采取的減排措施為設備改進、中水回用及削減生產量的方式,目前日排污量控制在500噸以內。
(四)、畜禽糞污整治“百日行動”
對全鎮范圍畜禽養殖戶進行排查整治,共排查90戶有直排行為的養殖戶,各村居組織人員封堵排口,并對已污染溝渠進行清理,對雨污分流不到位、糞污露天堆放等行為要求養殖戶限期整改,采取異味發酵床、漏糞板、硬質化蓄糞池的方式整改,杜絕水沖糞。同時全鎮范圍實行減量控制,全鎮生豬整體控減率為6.28%,控減情況仍在向全面8%的目標任務努力。
(五)、河道整治工程
1.2018年河道疏浚工程共疏浚河道6條,4.66km,疏浚土方2.83萬方,已按期完成工程施工,完成鎮級縣級驗收。
2.2018年二期黑臭河疏浚4條,3.63km,土方2.5萬方,已按期完成工程施工,完成縣級驗收。
3.江紅河采取分段清淤與壩頭壩埂水下吸漿的方案進行治理,清淤長度800米,共投入11.64萬元,現已完成施工,水質明顯好轉,通過鎮驗收組驗收。
4.對新北二河采取先疏通公路涵洞再修建擋土墻的方案,公路涵洞已疏通,擋土墻已修建完成,對河道內垃圾及學校生活排污口進行清理整改,對新北二河西段采取水下挖機清理,清除河道建筑垃圾、岸坡出新,新北二河整治工程共投入10.44萬元,現工程已完成施工,通過鎮驗收組驗收。
5.對栟茶運河沿線重點9條支流四級河采取水上挖機進行了清理,共投入18.94萬元。清理的同時,村居人員再次對支流河道排口進行核查,杜絕畜禽養殖、工業企業及小作坊污染直排,目前9條河道已全部完成清理,河道環境明顯提升,水系暢通,水質良好,通過鎮驗收組驗收。
6.樣本河道打造:2018年我鎮級樣本河道為宏偉河,采取整治方式為岸坡雜物及堆積物的清理,清除河道生活、建筑垃圾,主要清理河段為立新橋居委會及烈士陵村,雙港村主要做好長效管護,共投入經費約6萬元,現宏偉河整治已完成,其他村級樣本河道也由各村參照宏偉河樣本河打造方案自主實施,現全鎮10條樣本河道均已完成打造任務。
二、2019年工作計劃及目前進展
1、鎮河源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目前上海電氣公司正與縣住建部門對接,擬由其進行回購。
2、污水收集臨時管控措施:目前鎮已落實污水臨時清運措施,運轉正常,定期清運。
3、污水管網建設計劃:2019年鎮計劃新建污水管網2km,目前正在項目設計階段。
4、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鎮按住建部門建設計劃,兩年內將完成13座村莊小型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目前正在流轉土地階段。
5、沿河工業企業雨污分流整治與排口監管:鎮按照2018年整治模式,繼續由環保部門加強對工業企業督查檢查,進行雨污分流改造,結合現有污水管網覆蓋范圍,2019年6家企業進行雨污分流改造,納入污水管網,河源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出水水質好于地表水五類標準。
6、碼頭與船舶污染防治:鎮栟茶運河沿線碼頭共1處,為陳玉林碼頭,目前已完成落實配套的污水存儲及轉運服務體系。對非法碼頭研究制定清理拆除計劃,2019年計劃拆除徐希連、顧國林、張學建、蔡守渠、叢啟軍、繆建萍、許波全共7處吊機碼頭。
7、河道疏浚清淤:2019年鎮河道綜合整治計劃為17條,18.6km,生態河建設1條,1.5km,目前項目已完成工程方案編制,正在招投標中,計劃整治完成時間為5月30日前。
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以人為本,堅持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并重,以改善水環境質量、保障群眾健康為目標,通過全面整治工業企業污染、畜禽養殖企業污染、水庫水質污染、河道采砂污染、農村生活垃圾污染和推進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進一步推進重點流域環境綜合整治,切實保護好、流域水環境。
二、整治目標
將、沿線所有污染源全部納入監管和整治范圍,嚴厲打擊各類向河內及其支流非法排污的行為。通過實施重點流域環境綜合整治措施,全縣水環境得到進一步改善,達到《省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說明及管理規定》飲用水源二類標準以上,斷面水各項指標達到三類水質標準。
三、工作任務
(一)工業企業污染整治。
一是全面排查,重點整治。對流域沿線涉水企業進行排查,并列出涉水企業的名單,建立沿河、沿溪涉水企業監管臺賬,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檢查;重點整治醫藥化工、造紙、國控污染源、涉重金屬等企業,特別是加強對危險廢物產生企業的檢查管理。二是跟蹤查處小無企業。對全縣竹涼席生產等小型無證無照無環評審批手續的經營企業,按照《縣竹涼席生產企業環境污染整治實施方案》要求進行整治。三是嚴厲打擊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對全縣未批先建且選址不當、不符合產業政策、不符合行業準入條件的企業,一律依法關停取締。四是嚴肅查處超標排放行為。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廢水的企業限期治理;對擅自停運環保設施,不正常使用污染物處理設施、私設排污口、私設暗管等違法排污行為,直排、偷排工業廢水的企業,一律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對嚴重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的企業,一律責令停產、關閉。(責任單位:環保局、工業園區管委會、工信委)
(二)畜禽養殖企業污染整治。
一是嚴格緊抓落實。制定《縣2016年畜禽養殖企業污染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時間安排,工作任務,將畜禽養殖污染整治任務落實到相關責任人,督促養殖企業進一步建設和完善污染防治設施,對畜禽廢物進行有效處置,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二是明確責任分工。按照屬地原則,鄉、鎮(場)是第一責任單位,鄉、鎮(場)長為第一責任人。縣畜牧水產局負責牽頭,聯合環保、財政等部門開展全縣畜禽養殖企業污染整治和檢查驗收工作。三是建立獎補機制。為調動養殖戶自覺治污的積極性,對于按照規定時限內自行關閉治理的養殖企業,縣政府將按下列標準落實以獎代補政策:(1)禁養區內自行關閉、拆除欄舍的養殖企業按照120元/平方米的標準實行以獎代補;(2)在限養區和可養區內建設符合規定標準的沼汽池的養殖企業按150元/平方米的標準實行以獎代補。(責任單位:畜牧水產局、環保局)
(三)水庫水質污染整治。
對水庫承包養殖情況進行清查,確保小(二)型以上水庫全面禁止肥水養殖,實行人放天養。按照《縣規范水庫養殖行為加強水庫水質保護實施方案的通知》(銅府辦發〔2014〕5號)要求,對定江流域飲用水源水庫養殖行為進行全面整治,重點整治使用無機肥、有機肥、生物復合肥等進行養殖的行為,確保飲用水源水庫全面實行人放天養;拆除或關閉違規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等。檢查非水源水庫庫區內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畜禽糞便、污水收集、貯存、清運等情況,打擊水庫禁養區的養殖行為,整治限養區違規養殖,規范可養區養殖方式。(責任單位:水務局、畜牧水產局)
(四)河道采砂污染整治。
全面貫徹、落實《市河道采砂管理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切實做好河道采砂、水政監察等工作。確保、流域水質。推行河砂采掘定量化政策,由水利部門核發采掘指標。實行河砂采掘“黑名單”制度,將有超采、過采和損毀河床行為的采掘采砂船列入“黑名單”,直至吊銷采掘執照。開展河道巡查,規范河道秩序,嚴厲打擊河道非法采砂行為,及時查處水事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水務局)
(五)農村生活垃圾污染整治。
重點做好“一提升、二整治”。一是提升農村垃圾處理工程。以“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為標準,采取“戶分類、村收集、鄉轉運、縣處理”的城鄉垃圾一體化處理模式,加快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完善重點流域沿線鄉鎮集鎮和村莊的生活垃圾暫存、中轉設施,落實垃圾清運和集中處理、處置措施,并安排專人負責清理;二是開展“村居庭院大整治”活動。重點整治集鎮街道亂擺亂停、占道經營、農村房前屋后亂搭亂建、雜物亂堆亂放、垃圾亂丟亂扔、污水亂潑亂灑、車輛亂停亂放、墻面亂涂亂貼等現象。三是開展“河塘水庫大整治”活動。全面清理打撈河道水庫池塘的各類垃圾、廢棄漂浮物,包括生活、工業、建筑垃圾,農業廢棄物以及漂浮的水葫蘆雜草、枯枝爛葉等,確保河道兩岸無垃圾。(責任單位:農工部)
(六)推進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加快城市污水管網的建設進度,明確時間節點,確保2016年新建管道如期完成建設、盡早投入使用;加強污水處理廠的日常監管,定期對污水處理廠進行檢查,及時妥善處理出現的問題,督促污水處理廠穩定運行、達標排放;加強對鄉鎮污水處理站的監管,落實鄉鎮負責人,不定期對鄉鎮污水處理站進行抽查,確保各鄉鎮污水處理站正常運行、達標排放。(責任單位:城管局、環保局、各鄉鎮)
四、時間安排
(一)準備階段(3月至4月)。縣環保局會同縣直有關部門對、水質現狀開展調查,掌握污染企業名單,查清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方向,制定綜合整治實施方案,明確目標,落實責任。成立縣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二)集中整治階段(5月至12月上旬)。對重點環境污染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對滯后的工作加緊推進,確保綜合整治取得實效。
(三)檢查驗收階段(12月下旬)。開展驗收,總結經驗,查找問題與不足,提出改進措施,并將有關綜合整治工作情況向縣政府報告。
五、保障措施
1.加強領導,統一部署。成立縣重點流域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組。綜合整治工作組下設辦公室于縣環保局,由縣環保局局長擔任辦公室主任。工作組職責:統籌研究產業結構和產業布局調整、淘汰落后產能、重點行業治理、畜禽養殖治理、水庫水質治理、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和推進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等重大問題;協調各地各單位落實實施方案。
為整頓規范漢江流域流水段采砂市場秩序,依法嚴厲打擊河道非法采砂行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宜城市《關于砂石料市場供應秩序及非法旱采整治推進會會議紀要》會議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維護正常的采砂管理秩序為目的,按照“規范有序開采,合理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確保行洪安全”的要求,堅持“全面整治與重點整治結合,依法治理與規范管理結合”的原則,嚴厲打擊各種違法違規采砂行為,加強和規范持證開采活動,保證河道行洪安全,保護耕地和生態環境,促進全鎮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二、主要目標
通過砂石開采專項整治活動,依法打擊非法采砂行為,規范采砂經營管理秩序,有效防范安全、環保事故發生,維護社會穩定,使違法違規采砂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采砂秩序得到規范,保護生態環境,保證防洪、供水安全,促進人水和諧的目標。
三、整治范圍
流水鎮境內漢江流域流水段
四、工作措施
(一)開展宣傳教育活動。組織鎮黨政班子成員、沿漢江各村兩委班子成員,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湖北省襄陽市漢江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依法行政和治理能力。通過在沿漢江村召開會議,在沿漢江村懸掛打擊非法采砂標語,在進砂石場道路旁樹立警示牌等形式宣傳,營造非法采砂行為“人人喊打”的濃厚氛圍。
(二)建立巡查與值守機制。組建由公安、水利、自然資源等有關部門組成的工作專班定期與不定期開展巡查工作,沿漢江有砂石采點的村安排專人進行盯防與值守,發現盜采行為及時向“兩非”辦報告,同時組織人員配合市“兩非”辦開展聯合執法行動。
(三)搗毀盜采路段。采砂點一旦發現盜采行為,組織所屬村搗毀盜采路段,禁止拖砂車輛通行。
(四)保障農民自建房砂石料需求。流水鎮指定曾灣村二組旱采點為農民自建房唯一采購點,農戶建房按程序向城建、自然資源部門申報,審批后由城建部門核定砂石料用量,憑所屬村出具的證明到曾灣村二組旱采點限時限量購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打擊非法旱采盜采砂石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長擔任,分管水利工作的領導擔任副組長,專班人員由水利、公安、自然資源等部門工作人員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水利站。
為進一步優化全鎮人居環境,更快、更好地推進全鎮新社區建設,根據縣委、縣政府統一部署和縣農村新社區建設領導小組《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意見》文件精神。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在全鎮范圍內組織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廣大群眾對當前農村人居環境中所反映垃圾、污水等問題為重點,以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治理為抓手,從“美化、凈化、綠化”農村人居環境入手,進一步優化農村整體生活環境,努力把全鎮農村建設成為設施完善、生態良好、環境優美、文明進步的社會主義新農村。
二、整治重點
⒈生活垃圾清理。按照“戶集、村收、鎮運、縣處理”的農村垃圾處理要求,全面組織開展農村生活垃圾集中大清理活動;積極探索農村生活垃圾處理市場化運作、專業化保潔機制,逐步實現日常保潔由專人保潔向專業保潔轉化。
⒉生活污水治理。按照“戶改廁、村建池、鎮進網”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快農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處理和小型集中公廁改造步伐,積極普及水沖式衛生公廁,著力提升農村衛生改廁水平。
⒊河道環境整治。按照縣“清水工程”水清、流暢、岸綠、景美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深化河道清草市場化保潔監管,切實加強對工業廢水排放監管,全面開展農村河溝池塘的疏浚整治,著力提升全鎮主要流域的水質。
⒋鎮容秩序整頓。堅決打擊各類違法違章建筑,對嚴重影響規劃或群眾反映強烈的,堅決予以拆除;對主干道路兩側占道經營、車輛亂停亂放要切實加強監管,特別是群眾反響強烈的尹大線、福漓線和南復線沿線木材市場及二手車市場進一步落實長效機制,切實做到規范有序。
⒌村莊綠化改造。把“添綠”作為這次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重點之一,結合生活、建筑垃圾清理和一些“死角”集中清理,各村(居)要以多種樹、多添綠為重點,在廢棄地、荒蕪地、閑置地開展村莊綠化活動。
三、工作安排
總體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5月31日前)。按照縣委、縣政府統一部署,因地制宜擬定好全鎮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進一步突出重點,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組織召開全鎮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動員大會,對全鎮農村環境整治這項工作進行全面部署。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6月30日前)。重點對道路沿線、鐵路沿線及村內道路兩側的環境衛生,居民區花壇、綠地、綠化隔離帶的環境衛生,河道、河坡、溝渠的環境衛生,居民區房前屋后、公共場所、集貿市場等環境衛生,村莊里亂堆亂放的雜物進行大清理。按照“屬地管理”和“誰負責誰清理”相結合的原則,村莊內環境整治工作,由各村(居)包干負責,積極發動群眾組織開展整治;南復線、尹大線、福漓線、容山線、樹漓線、趙家坂公路等鎮內主干道路及沿線木材市場、二手車市場和村莊、企業之間連接道路整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由鎮、村(居)、企業聯動集中開展整治。
第三階段:機制完善階段(7月30日前)。進一步健全“戶集、村收、鎮運、縣處理”的農村垃圾收集處理機制,按照“誰有積極性就支持誰”的原則,由鎮政府牽頭協調,村(居)為主體,自愿與引導相結合的方法,由村(居)提出申請,鎮政府有重點逐步推行市場化保潔運作機制和整村(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進一步加快環衛設施、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道路交通設施、綠化、村莊立面改造、文化設施等建設;進一步落實長效衛生保潔機制,做好鎮村、村村、村廠結合部的長效保潔管理。
為認真貫徹落實__市政府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會議精神,徹底改善我縣境內水質,結合我縣各流域實際,制定__縣水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實施“生態立縣、工業強縣、旅居興縣”戰略,結合“三邊三化”、“雙清”行動,以保護源頭地區水質和改善跨境交界斷面水環境為目標,加強污染控制與生態保護,改善全縣各流域水質,保持跨境交界斷面水質穩定達標。
二、工作目標
通過水環境整治,全流域各交界斷面水質總體達到水功能區要求,跨行政區域河流交界斷面水質考核良好以上。其中與東陽市交界的臺口斷面水質穩定達到Ⅲ類,梓譽斷面水質穩定達到Ⅱ類,與天臺縣交界的里石門水庫上游斷面、與新昌縣交界的夾溪大橋斷面、與仙居縣交界的沖背斷面、與縉云縣交界的上東岸斷面保持Ⅱ類水質以上。其口斷面高錳酸鹽指數濃度≤6毫克每升,化學需氧量濃度≤20毫克每升,總磷濃度≤0.2毫克每升,氨氮濃度≤1.0毫克每升;其他斷面高錳酸鹽指數濃度≤4毫克每升,化學需氧量濃度≤15毫克每升,總磷濃度≤0.1毫克每升,氨氮濃度≤0.5毫克每升。
三、工作重點
1.開展全縣制砂行業整治,確保各流域水體清澈。
2.加強畜禽養殖場治理,促進畜禽養殖場污染防治水平進一步提高。
3.全面開展存在廢水企業執法檢查,確保行業整治通過上級考核驗收。
4.繼續開展清理河道清潔鄉村專項行動。對病死動物、河面廢棄漂浮物、河岸垃圾、河道障礙物、農村垃圾、農村污水坑臭水溝等進行全面清理。
5.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城鎮污水處理率,確保出水達標率。
四、實施步驟
(一)集中整治階段(2013年7月-9月)。抽調相關人員對全縣水環境現狀進行調查摸底,制訂水環境整治行動方案,分解任務,明確責任,全面開展集中綜合整治。
1.全面開展制砂行業整治。由縣國土資源局、水務局牽頭,對砂場進行調查摸底,根據不同情況采取相應的整治措施。工作要求:
(1)設立禁止取砂、洗砂、制砂、采石區域。禁止范圍為秀美鄉村、集鎮建設規劃區范圍;旅游風景區、自然保護區、生態公益林區、森林公園和珍貴樹林等需要特別保護區域;主要河道兩岸邊界300米區域內、其它支流100米內,距離敏感點300米范圍內;以及其它不適宜的區域。禁止區內已有取砂、洗砂、制砂、采石企業,原則上一律關停。
(2)規范管理和限期治理現有洗砂、制砂企業。對有證、有照、有設施但達不到環保要求的采、制砂場開展限期治理,治理后達不到標準要求的,收回有關證照,責令關閉、關停。對無證、無照、無設施的采、制砂場,在集中整治階段達不到治理標準要求的一律責令關閉,達到整治要求的,于8月30日前向所在地鄉鎮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地鄉鎮簽署同意意見,上報縣水環境綜合整治辦公室。整治辦及時召集相關職能部門現場查勘,明確初審意見后,由鄉鎮負責委托環評機構評估,由各職能部門依法依規按程序給予規范管理。
(3)規范管理公路建設中廢渣利用的臨時制砂點。廢渣利用,自產自用的臨時制砂點,要合理選點,廢水不得流入溪流,產生的粉塵不得影響居民生活。
集中整治期間,縣供電部門對采、制沙場先斷電,采、制砂場按標準治理后,由縣府辦牽頭,國土資源局、水務局、環保局、工商局、供電局等單位進行聯合驗收,驗收合格后,才可以恢復供電。
2.深入開展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治理。由縣農業局牽頭,以推進生態養殖、提高畜禽養殖排泄物綜合利用率為目標,集中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和整治。完成全縣年存欄50頭以上養豬場排泄物治理工作,完善沼液后續利用,工作要求:
(1)設立禁養區、限養區。水源保護區、準保護區、秀美鄉村及集鎮建設規劃區范圍、旅游風景區等環境敏感區以及距主要河道村莊500米以內的畜禽養殖場要限期實施搬遷、關閉。
(2)限期整改。對現有的規模養殖場,雖有排泄物處理設施,但是污水沒有達到零排放或者排放不達標的必須在9月30日前完成治理。
(3)對限期內未按要求實施搬遷或限期內整治未達標的養殖場,實行強制關停。
3.大力開展企業污染治理。由縣環保局牽頭,開展環保公安聯合執法“零點行動”,嚴厲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對以直排廢水,通過暗管、裂隙和滲井滲坑偷排廢水,嚴重超標排放等方式向水體排放或傾倒危險物質污染飲用水源等環境違法行為進行重點查處。工作要求:
(1)對未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評和 “三同時”制度的企業,要限期補辦和整改,并依法進行查處。
(2)對未按環評及批復要求建設水污染物處理設施便投入生產的,責令停產整頓,并予以處罰,整改后經環保部門同意方可恢復生產。
(3)對擅自拆除、閑置或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處理設施,污水超標排放,廢水未經處理直排、偷排、漏排等環境 違法行為,責令限期整改,并進行立案查處;嚴重污染環境的企業,責令其停產治理,逾期未治理完成的,實施關閉。
(4)對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私設排污口或者暗管的,責令限期拆除,并予以罰款。排污口設置不規范的,責令限期整改。
(5)對存在滲井、滲坑排放,或者利用無防滲漏措施的溝渠、坑塘等輸送或者貯存污水的,要責令企業立即停產,消除污染,并從嚴、從重進行處罰。
(6)對未按規定建立污染防治設施(包括自動監控設施)操作管理規程及操作運行記錄臺賬,要責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進行查處。
(7)對環保意識淡薄、環境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企業,實施掛牌督辦,相關職能部門聯合執法。
4.加快環保設施建設。臺口垃圾滲漏液處理尾水接入污水處理廠;__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投入運行;繼續開展城區污水納管情況調查,對生活污水還沒有納入城區排污管網的農戶及居住小區,提出納管建設計劃,分步進行實施。
(二)鞏固提高階段(2013年10月-2014年月12月)。
1.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提升水環境集中整治成果,健全切實可行的責任考核與激勵機制,進一步明確水務、國土、建設、環保等相關部門及各相關鄉鎮在水環境綜合整治與管理中的職責,確保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2.強化工作監管。深入開展減排重點項目的執法檢查,加大對未經批準擅自建設和生產企業的執法監管力度。強化全過程監管,依照準入把關、現場監管、監測監控、處罰整改的流程,建立健全事前防范、事中查處、事后整改的執法監管體系。
3.提升污水收集率。加快老城區污水管網改造,特別是做好重點區域、用水大戶等污水收集納管工作;加快云山度假區污水管網建設,加快新城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深入實施農村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項目,建立健全后續管理制度;加快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建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由陳蕾妍縣長任組長,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陳海明、副縣長陳新森、徐妙芳任副組長,縣府辦、督查局、國土資源局、水務局、環保局(生態辦)、農業局、建設局、工商局、經商局、公安局、安監局、林業局、供電局、財政局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水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生態辦)。各鄉鎮、有關部門要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確保水環境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落實縣委十屆十三次全體(擴大)會議精神,以構建文明和諧城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以解決影響環境的突出問題為著力點,堅持突出重點、標本兼治、齊抓共管、治建并重、著眼長效,明顯改善全縣城鄉整體面貌。
二、整治時間
2011年6月15日至7月15日。
三、整治范圍
全縣范圍內的主次干道、街巷溝河、物管小區、城郊結合部等路段和重點部位。
四、整治目標
通過城鄉環境集中整治活動的開展,實現商貿秩序更加規范,環境衛生、整潔,保潔水平進一步提升,衛生無盲區、無死角;車輛停放整齊有序,車輛營運秩序、道路交通秩序實現明顯好轉,城市管理水平明顯提升。
五、整治重點
對從縣城區到集鎮鄉村,從主次干道到小街小巷,從地面到空間,開展一次全方位、立體式的環境集中整治。
一是整治經營秩序。徹底根治“店外店”和占道經營,堅決取締便道商店、便道攤點、便道停車場、便道倉庫,一律實行進店經營、攤點歸市;加強市場管理,嚴格禁止在城區慢車道擺攤設點,切實做到劃行入市、場內經營,保持市場環境整潔。此項工作由縣城管局負責,工商局、公安局、建設局、衛生局、伊山鎮、侍莊鄉、東王集鄉配合。
二是整治城區交通。規范交通秩序,查糾機動車違章行車、隨意停靠等交通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對“四無”車輛的查處力度;完善交通標志線,徹底整治縣城主次干道及兩側、廣場周圍和公共場地機動車、自行車停放秩序,規范人力(電瓶)三輪車通行秩序和殘疾車運營秩序。此項工作由縣公安局負責,城管局、建設局、交通運輸局配合。
三是整治違章建筑。整治違章建筑、影響市容的破舊建筑,徹底解決亂搭亂建現象,對現有占壓道路紅線的殘墻斷壁、破舊平房、活動板房等違規建筑,一律依法拆除,確保道路暢通,并適時進行綠化美化;及時發現、制止近來新出現的違章建筑并依法拆除,堅決遏制違章建筑反彈現象。此項工作由各鄉鎮負責,縣建設局配合。
四是整治公共設施。改造整修破損路面,對已經損壞的便道、路緣石、下水道等公共設施,要集中進行整修,確保路面平整無坑槽、排水管網無堵塞、下水井蓋無缺損;改造、新建一批公廁和垃圾房;整改提升背街小巷自來水、道路、路燈等公用設施。此項工作由縣建設局負責,縣城管局、伊山鎮、侍莊鄉、東王集鄉配合。
五是整治道路環境。在國省干道及縣鄉道路沿線,開展以安全、暢通、整潔、美觀為主要內容的集中整治行動,完善交通設施,強化臨路村莊、交叉道口等危險路段的安全整治和監管,增設道路交通標志牌,嚴厲查處破壞防護設施、占路擺攤行為,拆除交通干道兩側有礙觀瞻的破舊廢棄建筑。此項工作由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各鄉鎮配合。
六是整治鄉容村貌。以鎮村主要街道及居民區為重點,集中開展硬化、綠化、凈化、亮化整治,規范農貿市場,基本消除路面破損、排水不暢、設施殘缺、亂搭亂建、占道經營等現象,建設垃圾集中收集處理設施,主要街道做到一日一清掃,徹底改變部分村鎮“臟、亂、差”的現狀。此項工作由各鄉鎮負責。
七是整治河道環境。重點整治縣城區小鴨河、山前河、樹云中溝水體污染及水面漂浮物清理、沿河綠化景觀設施管護問題,認真做好重點河段清淤、換水工作;完善城區污水處理系統,整治全縣工業及生活污水集中處理問題;落實水源地保護措施,確保城區生活用水安全無污染。此項工作由縣水利局負責,城管局、環保局、交通運輸局、各鄉鎮配合。
六、工作安排
1.集中整治階段(6月15日-6月30日)。在縣集中整治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單位,根據縣下達任務,進一步細化分解,制訂具體實施計劃表,報縣城鄉環境集中整治辦公室,按計劃執行。首先,由各牽頭單位或任務包干單位按區域和任務分工自行組織實施。其次,由縣城管委辦公室牽頭,工商、公安、建設、交通等部門共同配合,開展聯合行動,強力規范,攻堅克難,著力解決難點問題。
2.檢查驗收階段(7月1日-7月15日)。集中整治結束后,由縣城管委牽頭負責,有關部門參加,對照整治目標和任務,逐項進行檢查驗收和評比,通報結果,對未完成任務或不達標的單位,要求其限期整改。適時邀請縣人大、政協部分代表、委員視察指導。
3.長效管理階段(全年)。集中整治活動結束后,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要對整治活動中發現的易反彈、易反復的重點問題,納入單位工作重點,迅速建章立制,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制定考核和獎懲辦法并嚴格執行,確保存在的問題徹底解決。年底,縣城建指揮部對長效機制建立和落實效果進行檢查驗收。
七、任務分工
1.城管委辦公室:負責此次集中整治活動的具體組織、指揮、協調和督導;定期編制活動簡報。
2.城管局:牽頭組織對砂石場和廢品收購站點聯合執法行動;負責沿街店面經營秩序、店招店牌、戶外廣告的整治工作;負責規范縣城主次道路非機動車停放秩序;負責責任區域內垃圾房、公廁、雜草清理,提升重點路段的保潔水平;添置更新果皮箱等環衛設施;負責建(構)筑物及公用設施立面“小廣告”清理、違章建(構)筑物拆除;對渣土運輸管理進行整治。
3.建設局:負責公共綠地、道路綠帶、綠池、行道樹等城市綠化養護,做到無雜草、無缺株、無枯死;負責路牙與路面各類坡面清除及損壞的人行道路牙、面磚的修補;負責道路隔離欄(墩)清潔、完好、整齊;牽頭負責管線規范化工作;牽頭負責物業小區內衛生、秩序整治。
4.公安局:勘定機動車臨時泊位并施劃泊位線,在禁泊限行區域醒目處設立標志標識;查處整治機動車輛闖禁、亂停;嚴厲打擊無牌照機動車;負責治安秩序的維護;牽頭做好殘疾人運營機動車規范整治工作;會同交通部門對公路打谷曬場進行整治;會同城管部門做好渣土運輸管理整治。
5.工商局:查處無證照或超范圍經營違法行為;依法吊銷或變更清理整治對象的證照或經營地點;取締查封非法經營的物品;負責集貿市場內外經營秩序整治;會同城管等部門依法取締露天非法經營攤點、做好廢舊收購站場的清理整治工作。
6.交通運輸局:負責做好客運車輛營運秩序整治;嚴格按規定規范公交車站點和運營線路;會同相關單位做好殘疾人運營機動車規范整治工作;負責對公交站亭等客運設施上的非法廣告、亂貼亂畫進行徹底鏟除、清洗和對破損的客運設施進行修復更新工作;負責城鄉結合部公路路面和邊坡、路基、防護設施的集中整治工作;牽頭對公路打谷曬場進行整治。
7.水利局:對縣城區河道內漂浮物等垃圾進行清理,在山前河、小鴨河等重點河段做好清淤、換水工作。
8.文廣體局、新聞中心:負責整治期間的督查曝光和跟蹤宣傳報道工作。
9.文廣體局、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負責信號線桿的規范化整治工作。
10.供電公司:清理整治用電電源及私拉亂接用電行為。
11.環保局:對亂倒亂排廢棄物、污水的行為進行清理整治;協助做好廢品收購站點的整治工作。
12.教育局:做好在校學生的衛生和安全教育工作。
13.各鄉鎮:負責本鄉鎮規劃建設,嚴格按規劃開展各項建設活動,嚴禁各鄉鎮違規批準各項建設;負責轄區內違章建筑的制止和拆除,溝塘水面雜物清除,河岸垃圾雜草清除;負責社區內廁所、垃圾池打掃清運工作;治理背街小巷“小廣告”、雜物、垃圾等環境衛生問題;負責轄區內砂石貨場清理工作;對公路打谷曬場和秸稈焚燒進行專項整治。
14.大伊山旅游經濟區:負責景區內綠化養護;對違章建筑制止和拆除;對景區內擺攤設點進行整治,保持景區整潔衛生、車輛停放有序。
15.臨港產業區、經濟開發區:根據本工作方案,制定園區環境整治工作方案,報縣城建指揮部并積極實施。
八、措施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為切實加強這次城鄉環境集中整治活動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縣長陸永軍任組長,副縣長吳洋任副組長,各相關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縣城管委辦公室具體負責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指揮和協調工作。各單位要成立相應機構,明確一名分管領導牽頭具體抓,要精心組織,集中力量,齊心協力,緊緊圍繞整治目標和任務,切實承擔起整治責任,確保在限定時間內高標準、高效率、高質量地完成各項整治任務。
2.加大宣傳,深入發動。要充分利用各種形式和媒體,宣傳整治工作的目的、意義,為整治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縣電臺、電視臺、新聞中心要做好跟蹤報道工作,大力宣傳在整治工作中的先進典型,對行動不力、成效不大、問題整改不明顯的單位及時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