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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國內外企業逐漸重視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內部控制審計的重要性也顯得日漸突出,部分公眾公司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同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均為必須披露的年度報告,然而兩種審計項目之間既有聯系也有本質區別,審計意見類型也未必一一對應。
關鍵詞:內部控制審計;財務報告審計;審計意見類型
一、研究背景
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及對其有效運行的審計逐步受到重視,基于成本效益原則,整合審計也是目前大多數企業以及會計師事務所的選擇,然而2012年信永中和事務所對新華制藥同時出具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和無保留意見的財務報告審計意見,同時也是我國第一份被出具內部控制審計否定意見的案例,這便引發了社會公眾的議論。基于此背景,筆者將對財務報告審計和內部控制審計進行比較,并淺析兩者審計及其意見的聯系。
二、財務報告審計和內部控制審計的概念
企業財務報告審計,是指企業聘請專業人員對公司財務報告所反映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資金變動情況的合法性、公允性,以及會計處理方法的一貫性進行審計驗證,并以此基礎做出客觀公正的審計意見,以便財報使用者進行正確的決策、監督和控制。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是指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對特定基準日內部控制設計與運行的有效性進行審計,并發表審計意見。
三、財務報告審計和內部控制審計的聯系與區別
(一)聯系
雖然財務報告審計是對該審計期間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及資金變動情況進行審計,內部控制審計是針對某一基準日進行審計,但兩項審計工作都與企業的連續經營密不可分,所以也都需要參考審計年度以及以前年度的企業狀況。
1、兩者最終目的一致。內控審計與財報審計其最終目的都是為了提高被審計單位相關的財務信息質量,讓財務信息使用者及利益相關者得到相關可靠的公告,減少信息不對稱帶來的不利影響,進而幫助其作出相應的規劃和決策。2、兩者均采取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審計人員首先對被審計單位實施風險評估程序,然后識別并評估被審計單位可能存在的風險,根據此在按照相關的流程開展對應的工作。3、兩者均需識別重點賬戶、重要交易類別等重點審計領域。該項工作在財務報告審計中進行的目的是判別是否可能存在重大錯報,在執行內部控制審計工作的時候需要重點注意的是:內控需要讓評價賬戶和相關交易得到覆蓋。4、兩者在重要性水平的確定上相同。在實際工作中,兩項審計工作內容都存在相似甚至相同之處,整合審計之下,則可以避免這部分工作的重復,同時一項審計也可以為另一項審計提供發現問題的突破口,兩者相輔相成。
(二)區別
財務報告審計旨在保證被審計單位三大財務報表以及報表附注的真實、合法、公允,是以數據為中心展開的審計工作,而內部控制審計旨在確保被審計單位日常運行的規范性,以及對披露財務信息和非財務信息可靠性的保障。盡管內部控制審計仍然以財務信息為主,但盡可能地關注被審計單位的非財務信息,并且如果發現非財務信息存在重大缺陷同樣影響內部控制審計意見類型,是財務報告審計缺陷的補充。
1、業務類型不同。財務報表審計是基于責任方認定的業務,內部控制審計是直接報告業務。2、兩者對內部控制了解和測試的目的不同,測試范圍也不同。財務報告審計測試內部控制是為了減少實質性程序的工作量,注冊會計師并非必須對內部控制進行測試,只有在兩種特定情況下才有要求,最終都服務于對財務報表的真實、合法、公允發表審計意見。3、兩者內部控制測試結果需要達成的可靠程度不同。由于在財務報告審計中,對控制測試的可靠性取決于減少實質性程序工作量的程度,所以對于選取測試的樣本量,彈性相對較大。然而在內部控制審計中,注冊會計師最終出具的報告直接與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有效性相關,因而對控制測試結果的要求也就更高,樣本量也就更大。
一般情況下,除內部控制已經影響到財報審計意見類型以外,注冊會計師不會在財務報告審計報告中對外披露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的情況。然而內部控制審計的目的則是評價企業內部控制設計的完整性和運行的有效性,必然會披露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狀況。此外,財務報告共有五種審計意見類型,而內部控制只有四種審計意見類型,不包括保留意見。
四、財務報告審計意見與內部控制審計意見
由此可以看出,企業相關的內控審計意見類型與財務報告審計意見類型不是相互對應的,在執行相關的內控制度的過程中,注會發現企業財務報告中內控制度如果存在重大缺陷,就會出具否定意見;如果此重大缺陷還未引發企業財務報告的重大錯報,注會則出具標準意見的財務報告審計報告。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是確保財務報告可靠的一方面,而非必要條件,并且被審計單位可以根據注冊會計師的意見進行調整,對調整后的財務報告發表合理的審計意見。而如果財務報告被出具否定意見,說明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的編制反映不真實、合法或公允,可以說其內部控制的設計或運行極有可能存在重大缺陷,所以通常情況下也不會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
五、結語
我國對于企業內部控制治理仍然處于探索階段,相對于財務報告審計還存在許多不足,但同時整合審計也為財務報告審計提供了輔助和補充,更全面地為信息使用者、利益相關者等提供企業財務及非財務信息,然而內部控制審計意見與財務報告審計意見之間并不存在直接關聯的關系。(作者單位:西南財經大學會計學院)
參考文獻:
一、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的內涵
所謂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是針對資本市場會計信息真實性與質量較差這一問題,為了保護投資者權益而提出的一種概念,其不僅是對企業財務內部控制與內部審計的延伸,更能夠有效的解決我國當下上市公司中常常出現的財務舞弊問題,所以說上市公司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有著很強的現實意義。在具體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工作中,就是確認、評價企業內部控制有效性的過程。
二、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的目標
上文中提到了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的內涵,在下文中將就其目標進行具體論述。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的目標是對公司在特定時點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審計意見。為實現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的目標,注冊會計師需要通過以下幾點保證目標的實現。
(一)證據獲取
想要較好的進行上市公司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注冊會計師就必須掌握并了解公司內部控制設計是否合理與執行是否有效的證據。在具體的相關證據獲取中,注冊會計師需要通過詢問、檢查、觀察、執行替代程序等手段進行相關證據的獲取,為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目標的實現提供有利依據[2]。
(二)財務報表審計
注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進行審計時,是對財務報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的一種合理保證,其同時包括著對由于舞弊或錯誤導致的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進行的風險評估。在進行風險評估時,注冊會計師還要考慮與財務報表編制和公允列報相關的內部控制,因此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工作中,注冊會計師的財務報表審計工作,不僅關系著財務報表的合法性與公允性,更關系著整個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因此需要對其予以格外重視。
(三)審計思路
在具體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工作中,為了保證相關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相關注冊會計師必須擁有清晰地審計思路,并切實的按照“財務報表初步了解-識別企業內部控制-進行相關賬戶、列表認定-了解錯報來源-執行擬測試控制”這一思路進行具體的設計工作,以此保證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工作功能的正常發揮。
三、加強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的相關策略
上文中我們了解了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的內涵與目標,在下文中筆者將結合自身工作經驗,對加強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的相關策略進行具體分析,希望能夠以此提高我國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工作的效率與質量。
(一)優化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系統環境
想要加強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工作,優化相關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系統環境是一種較為不錯的方法。在我國當下的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內部審計工作中,內部控制不完善與公司治理制度的效率缺乏是其主要面對的問題,而通過優化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的系統環境,就能有效的對其予以解決。在具體的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系統環境的優化中,相關上市公司應通過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進行具體的公司內部控制環境的完善,以此保證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的有效運行,保證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工作的順利展開[3]。
(二)明確內部控制評價規范
想要加強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工作,明確相關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評價規范,是一種較為有效的方式。在2008年我國財政部了《企業內部控制規范-基本規范》,這一規范的提出為我國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工作的展開提供了有力依據。雖然這一規范自身還存在著一定不完善之處,但這一規范的出現對我國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工作的相關發展仍舊發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在具體的評價規范執行中,相關注冊會計師需要依照該規范中提供的相關標準,結合具體審計工作實際,進行具體的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的操作與執行。除了相關規范外,我國財政部還頒布過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等內容的相關條例,這些對于我國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工作來說,都能夠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4]。
(三)優化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
在進行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的優化中,注冊會計師需要從兩個方面進行具體的優化工作。一方面,需要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中采用風險導向審計模式進行具體工作的展開;另一方面,需要將財務報表審計與內部控制審計進行有機結合,只有這樣才能切實提高我國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工作的相關效率。
一、內部審計報告的經濟權威性
判斷單位內部審計報告的經濟信息權威,關鍵在于內部審計的經濟權威。在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建立的情況下,高校經濟活動由單一性向多樣性方面,經濟實力有了較快增長。但是經濟發展需不需要內部審計,答案是肯定的。經濟管理告訴我們,內部審計是單位內控制度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為了內控制度需要而設置的,也是規避經濟活動風險的重要監督環節。因此,如果按照上述認識建立起來的內部審計機構,其在單位內部的經濟權威是毫無疑問的。從另一個角度講,內審人員看重的正是內部審計的權威性,而被審對象懼怕的也是審計的權威性。所以,如果要讓內部審計報告的經濟信息具有價值,首先要規范我們的審計機構,提高審計權威。否則人微言輕,審計報告中的經濟信息價值就難以得到體現。
二、內部審計報告的信息質量
內部審計報告和單位財務報告一樣都存在一個信息質量。我們知道一個單位的財務報告的信息真實與否直接影響到單位的重大經濟決策問題,如果是對外的財務報告信息有誤還會導致投資者的損失。與其一樣,審計報告中所提供的經濟信息真實與否,不僅僅是針對被審計對象的,也不僅僅是是否影響審計權威的問題,關鍵是這個審計報告所提供的經濟信息具有多大的價值,信息質量如何。我們可以想象,如果審計報告所提供的經濟信息真實可靠,含金量較高,那么對經濟管理的推動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不僅領導會認可采納,也使審計報告具有嚴肅性和威懾力。
當然,審計報告的信息質量高低,除了關系到審計人員的業務能力外,信息質量的評判標準也相當重要。在現實工作中,同一份審計報告,被審對象和委托者對于報告中的經濟信息可能會有不同的理解,這是因為他們所處的地位不同決定的。但是,對于任何一方來講,審計報告所反映的經濟業務信息應該是清晰、簡明、易懂,應該客觀、公正、真實,這是最基本的判斷標準,也容易被大家認可和接受。
對于審計報告中的經濟信息評判,審計報告的編制質量顯得尤為重要。在日常審計業務中,象財務收支審計、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重大項目專項審計和經濟效益審計等審計報告中都包含了眾多的有用的經濟信息。在審計實務操作過程中,被審對象所提供的財務資料,審計人員是難以認定其真偽的,這就象上市公司中的造假行為一樣,一時是難以發現的。所以,我們希望審計報告真實,首要前提是假設被審對象所提供的會計資料和其他被審資料真實,否則審計披露的經濟信息就沒有價值。因此,審計人員應該以自己的專業判斷能力,認真加以識別被審對象所提供的財務會計資料的真實性,這是寫好審計報告的前提。
另外,當收集了大量的財務數據后,還有一個確認和分析過程,審計人員出于職業習慣,總希望把所審計內容,以文字加以說明,或以經濟數據加以清晰列示,但是這些文字說明和分析確認的數據,一定是要體現《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或《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行業分類會計、財務制度或其他相關財經制度原則和要求。只要依據充分,分析嚴謹,正確,那么所構思撰寫的審計報告必然會充分反映審計內容,從而就會大大提高審計報告中經濟信息的質量,為被審計對象和委托者接受和利用。
三、單位管理者對審計報告的認識有待提高
微觀學的告訴我們,任何一項經濟活動都有一個成本與效益的關聯,審計活動也不例外。對于每個審計項目,審計人員幾乎都花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其出具的內部審計報告體現的是審計價值和審計成果,精明的管理者是會充分意識到審計報告中的經濟信息價值的,他們會聽取和采納審計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從而去改進單位的經濟管理工作。但是,確實也有不少單位的管理者沒有意識到審計報告中的經濟信息價值,沒有去認真審計報告,更談不上維護審計工作的權威了,如此這樣的局面維持下去,審計成了擺設。這些單位的主要管理者所以會在認識上有偏差,是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具體原因有:
1.所有者主體缺位。我們知道高校的校長或院長,并不是單位資產的所有者,公有經濟下的高校和醫院的資產都是國有資產,他們只不過是受托經營者,這樣的運行體制導致了管理者沒有內在的追求效益的動力。就象包裝上市的股份公司一樣,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經營機制沒有改變,上市只不過是一種圈錢行為罷了。上市公司暴露出來的眾多問題已經說明這種體制下的經營就是缺乏追求長期盈利的內在動力。
2.專家、學者治理。高校和醫院都是知識密集型事業單位,這些具有高學歷、專家型的業務專家,對于、醫療、科研的重視和全身心投入遠遠大于經濟管理。這種“差別服務”導致了他們對于經濟管理缺乏了解,也缺少資產運作能力,他們整天忙于業務,哪有時間坐下來看你寫的審計報告,更不會靜下心來審計報告中的經濟信息了。這種采取行政任命的主要領導當然只能對上級負責了。
關鍵詞:新常態;內部審計;實踐;思考
隨著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如何加強內部審計工作,努力創建國資監管新模式的探索也愈加緊迫。金華市國資委受市政府委托,對市政府授權國有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對加強內部審計工作進行了一些研究與嘗試。
一、內部審計工作與社會經濟發展緊密相連
(一)內部審計工作與當時的社會經濟發展現狀緊密相關
2010年底前,社會經濟發展處于快速增長期的末期,企業經濟增長屬于外部擴張式、外延式增長,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重點更多偏向影響企業外部經營規模擴張的因素。
2011年-2014年,企業經營發展關注的重點與目標轉向了內部擴張式,通過各項管理手段降本增效,提升增長質量,相應地,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重點更多的是偏向影響降低企業成本費用、經營風險的因素。
2015年以后,社會經濟發展開始進入新常態,經濟增長速度有所放緩,經營風險有所增加,企業經營發展關注的焦點轉向加強企業內部管理規范,尤其是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與執行有效性,執行有關規定的情況等。相應地,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重點是企業內部管理的規范性評價。
(二)金華市國資委內部審計工作的開展情況及存在的不足
2007年底,金華市國資委從市財政局正式脫鉤,作為市政府特設機構,對市政府授權市國資委的市屬國有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成立之初,金華市國資委內部審計工作主要是通過查閱企業自行委托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資料為主,以審計報告中披露的事項為線索,查找企業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與風險,并結合定期或不定期的財務專項檢查。此時開展的內部審計工作可以為確定企業資源整合方案提供決策參考作用。但是由于年度財務報告由企業自行委托,難免會存在中介機構為維護客戶關系而應企業要求不完整披露有關事項的風險,客觀性受到了影響,市國資委因未能完全掌握企業實際情況而在決策時容易產生偏差。
為進一步保證社會中介機構的獨立性和客觀性,按照國務院、浙江省政府和金華市政府工作部署,從2011年開始在金華市國資委監管企業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中單獨安排一部分資金專項用于市屬國有企業年度財務報表審計費用支出。為進一步保證審計工作質量,2012年4月,金華市國資委通過公開招標,建立了社會中介審計機構庫,以三年為期,到期重新招標。由市國資委直接委托中介機構對市屬企業進行審計,保證了審計工作的客觀性,并且在審計過程中建立了與審計人員直接溝通機制,有利于市國資委深入了解企業實際經營情況,這一段期間內部審計工作的主要載體為企業年度財務報告、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及工資總額執行情況審計報告,輔之以管理建議書的形式。同時要求企業根據管理建議書中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由于部分資產涉及歷史遺留問題,僅憑企業自身難以解決,因此該類問題久拖未決,嚴重的已影響到企業持續經營。整改反饋也僅是通過企業上報的審計整改報告來體現,未對審計整改再監督,內部審計工作質量與效果也打了折扣。此外,由于分年度財務報告審計、工資總額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審計次數至少兩次,增加了企業應付審計工作的壓力。經濟責任審計與其他審計工作由不同處室分別布置,審計人員往往不是同一批人,加上審計時溝通不暢,造成各項指標數據不一致,對制定國有資產監管決策和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帶來了不良影響。
2015年以來,金華市國資委根據企業現狀及監管需要,對審計模式進行了調整,年度財務報告由企業自行委托審計并支付審計費用,將經濟責任審計、工資總額審計及其他需要了解掌握的審計內容整合至財務專項審計,審計時間安排在企業完成自行委托年度財務報表審計結束后,一般從3月初開始,至4月底出具正式審計報告。一方面對企業自行委托的年度財務報表數據進行復核,另一方面又得到了需要的數據信息,這對金華市國資委加強下屬國有企業審計監督帶來了積極意義。
二、經濟新常態下內部審計制度與模式的創建
(一)內部審計制度聯動機制的建立
為提高審計效率,加強數據口徑一致性及利用率,金華市國資委建立了一套內部審計制度聯動機制。一是建立審計內部聯動機制。由營運監控與統計評價處牽頭,整合產權管理與業績考核處、企業改革與發展處、機關黨委等審計需求,以文字或表格的形式統一數據口徑。二是提高審計過程參與度,建立與主審人員溝通機制。每次審計工作開始前制定審計工作方案,由市國資委有關處室人員擔任審計組組長,負責審計總體事項協調與溝通工作。社會中介機構委派的注冊會計師擔任主審人員,由其負責具體的審計實施過程。三是建立審計組與企業書面溝通機制。由審計組將未能合理確定或有異議的審計事項以簽證單的形式書面反饋至企業,由企業書面反饋至審計組,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審計報告初稿后,書面征求企業意見,以盡量做到審計留痕,增強審計結論的可靠性與客觀性。四是建立審計組與市國資委審計匯報溝通機制。各審計組在完成外勤與資料整理之后,由市國資委相關處室負責人及委領導聽取各審計組審計情況匯報,及時回復審計過程中發現的重大問題或重大事項。五是建立審計溝通交流群。為方便審計溝通交流,建立了交流群。借此,各審計人員可及時了解審計要求,交流審計中發現的普遍性問題。
企業內部審計在本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領導下,為促進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和經營管理的加強,對企業內部的經濟活動進行監督。評價、審計后發表審計意見,出具審計報告。但由于各方面原因,審計意見會出現不恰當或不正確的問題,從而導致產生內部審計風險的可能性。
L、為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大多數大型國有企業在改制、重組中建立了企業集團,包含母公司、子公司和孫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和孫公司在經濟上都實行單獨核算,投資的多元化,經營的多樣化,關聯交易增加,經濟往來日趨復雜,加之內部經濟關系有的尚未理順,內部審計制度不夠完善等,使得內部審計人員判斷問題缺少依據,獲取正確審計意見的難度增加,審計風險加大。
2.內部審計在企業內具有相對獨立超脫的地位,發揮高層次的內部監控作用。內部審計涉及企業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涵蓋的內容廣,審計信息和審計結果應用的層次高,范圍廣。如:某些專項審計結果及審計信息,為企業高層領導提供決策依據;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提交的審計報告,是企業領導及干部管理部門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據;各單位年度經濟責任制考核兌現審計的結果是企業對各單位領導獎懲和子公司經營者的年薪收入及職工工資獎金發放的依據;對二級核算單位的財務收支審計結果是領導及財務部門作為財務檢查和考核的重要依據;基建工程決算審計結果是核實工程造價并作為財務結算的依據等等。審計信息和審計結果應用的層次越高,范圍越廣,審計的影響越大,相應審計風險也隨之增大。
3、內部審計與企業同呼吸共命運,其獨立性和超脫性是相對的,在提出審計意見時既要符合國家利益和政策,又要維護企業合法利益;既要考慮合規性,又要注重合理性,還要考慮企業的經營環境及實際情況等。此外,在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需到外單位進行調查核實時,內部審計缺乏相應的條件和手段。這些都會使發表審計意見不恰當或不正確的可能性增大,形成審計風險。
4.有的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會計核算不規范,發生財務錯弊的可能性增大,在此基礎上提供的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存在問題;內部審計人員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對所有的經濟事項進行全面審查,容易出現審計疏忽和審計遺漏,得出的審計結論容易出現偏差,產生審計風險。
5.企業領導及有關部門對內部審計十分重視,對審計信息和審計結果的依賴程度不斷增強,期望值高,希望內部審計在加強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能提出有價值的審計建議,對被審計單位存在的問題能查清查實,對離任及接任領導的經濟責任能劃分得清清楚楚。總之,對審計提供的審計信息及審計結果要求質量高,可靠性強。而實際工作中很難達到期望要求,因而產生了期望差距,形成審計風險。
6.審計人員如果專業技術能力不強,對復雜的問題就不能作出正確的判斷,對審計事項就不能選擇科學先進的審計方法,運用必要的審計程序完成審計任務。由于審計人員素質的影響,容易出現審計疏忽、差錯審計判斷不正確、審計方法不當及程序不到位等問題,導致審計信息失真及審計意見不正確而形成審計風險。
二、控制和降低內部審計風險的主要途徑
l、內部審計在審計前,必須制定全面、科學、合理的審計工作方案。對被審計單位的情況進行了解,對其內部控制制度、經營管理。經濟效益、財務管理以及以往審計中發現的問題等情況進行分析,對審計風險進行評估。通常經營規模大,經濟關系復雜,內部控制不力,財務管理基礎薄弱,經營管理問題較多,經營效益起伏大,審計次數少的單位,產生審計風險的可能性大。對審計風險大的業務會計師事務所可拒絕接受,避免承擔風險。而內部審計是根據領導批準的審計工作計劃,無選擇地按計劃進行審計。為加強內部管理、特別是對下屬子公司的管理,往往將審計風險大的單位作為審計重點,以期通過審計促進其改進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因此,內部審計人員在評估審計風險的基礎上,對產生審計風險可能性大的單位,在確定主審人選、投入審計人員力量、審計時間安排等方面要予以充分考慮,周密安排,最大限度地減少審計風險。俗話說“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在制定審計工作方案時,注重分析評估審計風險,可起到防范于未然的作用。
2.嚴格執行科學合理的審計工作程序是圓滿完成各項審計任務,降低審計風險的重要手段。從審計任務的下達審計工作方案的編制,到實施審計、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出具審計報告整個工作流程必須有一套規范程序。審計人員應按規范的程序操作,一環扣一環,并且對每個環節進行控制。各項目審計工作應從嚴格執行審計程序上進行控制,將審計風險隱患消滅在審計的各個環節。
3.原始的證據越多,證據的證明力越強越充分,審計的風險也就越小。審計人員應堅持客觀公正的立場和實事求是的態度,收集詳實的審計證據,防止主觀臆斷,保證審計證據的客觀性。對于審計中的難點和疑點,要深入調查,分析取證,既要收集實物和文件證據,又要找人談話調查取得被調查人簽字認可的調查記錄等證據。對審計出的問題必須從各個方面進行驗證,以取得足夠的有充分證明力的證據來支持審計意見,避免因證據不足產生審計風險。
4、防范和控制出具審計報告的風險,應把好審計工作底稿質量關。首先,項目主審在編制審計報告時,必須仔細認真地審查工作底稿,對審計證明材料的充分性和可靠性進行分析,對不符合要求的審計工作底稿要求重寫或補充完善。其次,必須分清審計責任和被審計單位責任,被審計單位要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審計人員僅對出具的審計報告負責。再次,文字表述應持謹慎態度。注意掌握以下幾條原則:不在審計時間范圍的審計事項,審計報告中不出現;審計僅對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資料,在審計后發表意見;對審計結果,要說明是采用某種審計方法計算或分析得出的;經審計核實后,能定量反映的問題定量反映,對無法定量的,以定性的方式反映存在的問題;對確因各種因素所限,無法核實的問題,審計報告也應如實反映,并說明導致對某一問題無法審計查清的原因。
第一條為加強對浙江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省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的內部監督和風險控制,規范企業內部審計工作,保障企業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生產經營符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要求,根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并參照《中央企業內部審計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企業開展內部審計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企業內部審計,是指企業內部審計機構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財務會計制度和企業內部管理規定,對企業及所屬單位財務收支、財務預算、財務決算、資產質量、經營績效、建設項目或者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監督和評價工作。
第四條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照內部審計規定、準則的要求,認真組織做好內部審計工作,及時發現問題,明確經濟責任,糾正違規行為,檢查內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維護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促進企業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第五條省國資委依法對企業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二章內部審計機構設置
第六條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相對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配備相應的內部審計人員,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工作規章制度,有效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強化企業內部監督和風險控制。
第七條國有控股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應當依據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和完備內部控制機制的要求,在董事會下設立獨立的審計委員會。
第八條企業審計委員會應當履行以下主要職責:
(一)審議企業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
(二)監督企業內部審計質量與財務信息披露;
(三)監督企業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的任免,提出有關意見;
(四)監督企業社會中介機構等的聘用、更換和報酬支付;
(五)審查企業內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并接受有關方面的投訴;
(六)審議其他重要內部審計事項。
第九條未建立董事會的國有獨資公司及國有獨資企業,應當按照加強財務監督和完善內部控制機制的要求,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加強內部審計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強化企業內部審計工作,做好內部審計機構與內部監察(紀檢)、財務、人事等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第十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開展內部審計工作,直接對企業總經理負責;設立審計委員會的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接受審計委員會的指導和監督。
第十一條企業所屬單位應當設立相應的內部審計機構;尚不具備條件的應當設立專職審計人員。
第十二條企業內部審計人員應當具備審計崗位所必備的會計、審計等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并取得內部審計崗位資格證書;內部審計機構的負責人應當具備中級以上相應專業技術職稱資格。
第三章內部審計機構主要職責和權限
第十三條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出資人財務監督和企業管理工作的需要,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履行以下主要職責:
(一)制定企業內部審計工作制度,編制企業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
(二)按企業內部分工參與企業年度財務決算的審計工作,并對企業年度財務決算的審計質量進行監督;
(三)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適宜或者未規定須由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年度財務決算審計的有關內容組織進行內部審計;
(四)對企業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財務預算、財務決算、資產質量、經營績效以及其他有關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
(五)組織對企業內設機構及所屬單位的負責人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對發生重大財務異常情況的所屬單位進行專項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七)對企業及其所屬單位的基建工程和重大技術改造、大修等的立項、概(預)算、決算和竣工交付使用進行審計監督;
(八)對企業及所屬單位的物資(勞務)采購、產品銷售、工程招標、對外投資及風險控制等經濟活動和重要的經濟合同等進行審計監督;
(九)對企業及所屬單位內部控制系統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檢查、評價和意見反饋,對企業有關業務的經營風險進行評估和意見反饋;
(十)對企業年度工資總額來源、使用和結算情況進行檢查;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和企業主要負責人要求辦理的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決算的審計質量監督應當根據企業的內部職責分工,依據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保障企業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生產經營符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要求。
第十五條為保證企業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真實和完整,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按照省國資委相關工作要求,對下列特殊情形的所屬單位組織進行定期內部審計工作: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涉及國家安全不適宜社會中介機構審計的特殊所屬單位;
(二)依據所在國家及地區法律規定,在境外進行審計的境外所屬單位;
(三)國家法律、法規未規定須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審計的企業內部有關單位。
第十六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對企業及所屬單位的經營績效及有關經濟活動的評價工作,依據國家有關經營績效評價政策進行。
第十七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加強對社會中介機構開展企業及其所屬單位有關財務審計、資產評估及相關業務活動工作結果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監督,并做好社會中介機構聘用、更換和報酬支付的監督。
第十八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工作應當與外部審計相互協調,并按有關規定對外部審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相關工作資料。
第十九條企業應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完善內部審計管理規章制度,保障內部審計機構擁有履行職責所必需的權限:
(一)參加企業有關經營和財務管理決策會議,參與協助企業有關業務部門研究制定和修改企業有關規章制度并督促落實,召開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會議;
(二)檢查被審計單位會計賬簿、報表、憑證和現場勘察相關資產,有權查閱有關生產經營活動等方面的文件、會議記錄、計算機軟件及其電子數據等相關資料;
(三)對與審計事項有關的部門和個人進行調查,并取得相關證明材料;
(四)對正在進行的嚴重違法違規和嚴重損失浪費行為,可作出臨時制止決定,并及時向企業董事會(或主要負責人)報告;
(五)對可能被轉移、隱匿、篡改、毀棄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與經濟活動有關的資料,經企業主要負責人或企業董事會授權可暫予以封存;
(六)企業董事會或企業主要負責人在管理權限范圍內,應當授予內部審計機構必要的處理處罰權。
第四章內部審計工作程序
第二十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定企業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對內部審計工作作出合理安排,并報經企業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主要負責人審核批準后實施。
第二十一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充分考慮審計風險和內部管理需要,制定具體項目審計方案,做好審計準備。
第二十二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在實施審計前3個工作日,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對于需要突擊執行審計的特殊業務,審計通知書可在實施審計時送達。
被審計單位接到審計通知書后,應當做好接受審計的各項準備。
第二十三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的審計報告應當與被審計單位交換審計意見。被審計單位有異議的,應當自接到審計報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意見;逾期不提出的,視為無異議。
第二十四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的審計報告上報企業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主要負責人審定后,企業應當根據審定意見,向被審計單位下達審計報告(決定)。
第二十五條被審計單位若對企業下達的審計決定書有異議,可以提請企業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省國資委申訴。
第二十六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對已辦結的內部審計事項,應當按照國家檔案管理規定建立審計檔案。
第二十七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每年向企業董事會(或主要負責人)提交內部審計工作總結報告。
第二十八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對主要審計項目應當進行后續審計監督,督促檢查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意見的采納情況和對審計決定的執行情況。
第五章內部審計工作要求
第二十九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內部管理需要有效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加強內部監督,糾正違規行為,規避經營風險。
第三十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的行為及時報告,并提出處理意見;對發現的企業內部控制管理漏洞,及時提出改進建議。
第三十一條對于被審計單位及相關工作人員不及時落實內部審計報告(決定),給企業造成損失浪費的,企業應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于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的,還應當按有關規定向上一級機構及時反映情況。
第三十二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下列工作事項應當報省國資委備案:
(一)企業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報告;
(二)企業所屬單位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報告;
企業內部審計工作中發現的重大違法違紀問題、重大資產損失情況、重大經濟案件及重大經營風險等,應向省國資委報送專項報告。
第三十三條根據出資人財務監督工作需要,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按照省國資委有關工作要求,對企業及所屬單位發生重大財務異常等情況組織進行的專項審計,應當向省國資委提交審計報告。
第三十四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要不斷提高內部審計業務質量,并依法接受省國資委、國家審計機關對內部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五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根據本辦法組織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并對其出具的內部審計報告的客觀真實性承擔責任。
第三十六條為保證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客觀、公正,企業內部審計人員與審計事項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三十七條企業內部審計人員應當嚴格遵守審計職業道德規范,堅持原則、客觀公正、恪盡職守、保持廉潔、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秘密,。
第三十八條企業內部審計人員在實施內部審計時,應當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采用檢查、抽樣和分析性復核等審計方法,獲取充分、相關、可靠的審計證據,以支持審計結論和審計建議。
第三十九條企業董事會(或主要負責人)應當保障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企業內部各職能機構應當積極配合內部審計工作。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對認真履行職責的內部審計人員進行打擊報復。
第四十條企業對于認真履行職責、忠于職守、堅持原則、作出顯著成績的內部審計人員,應當給予獎勵。
第四十一條企業應當保證內部審計機構所必需的審計工作經費,并列入企業年度財務預算。企業內部審計人員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考評、聘任和后續教育,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執行。
第六章罰則
第四十二條對于企業出現重大違反國家財經法紀的行為和企業內部控制程序出現嚴重缺陷,除按規定依法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總會計師(或者主管財務工作負責人)及財務部門負責人的有關責任外,同時還相應追究企業審計委員會相關人員的監督責任。
第四十三條對于、、、泄漏秘密的內部審計人員,由所在單位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十四條對于打擊報復內部審計人員問題,企業應及時予以糾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受打擊報復的企業內部審計人員有權直接向省國資委報告相關情況。
第四十五條被審計單位相關人員不配合企業內部審計工作、拒絕審計或者不提供資料、提供虛假資料、拒不執行審計決定的,企業應當給予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各企業可根據本暫行辦法并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第四十七條各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可參照本辦法,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本地區相關工作規范。
【關鍵詞】內部審計 獨立客觀 服務 增加企業價值
中國內部審計協會2003年開始陸續一系列準則、指南,內部審計發展從財務審計到經營審計,從查錯防弊到提供增值服務,由防護性到建設性,不斷進行著角色轉換。2013年又進行了修訂,至今發展過程中此次修訂最大的變化是從“監督和評價”轉變為“確認和咨詢”,更加注重給公司帶來的增值服務,幫助決策層管理層確認風險,改進業務,提高運營效率。同時同社會審計一樣,風險導向審計理念貫穿整個準則體系。
內部審計對公司管理舉足輕重,怎樣才能做好內部審計工作呢?
一、做好內部審計工作首先應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完善組織架構、提高內審人員綜合素質,搭建好內審工作的基礎
內部審計部門隸屬于董事會,接受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者最高管理層的領導和監督。準則中明確規定內審部門不能掛屬財務部門下面,不能合署辦公。董事會應對內審部門保持足夠的重視,增強其實際工作中的獨立性、客觀性。
內部審計人員應具備專業勝任能力,保持誠信正直、遵循客觀性和保密原則等《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中規定要求。內審人員不光需求財務專業人才,同樣的工程類、業務類、產品質量、法律、信息技術等人才同樣需求,這樣容易破解審計過程中遇到的種種專業問題。無法專職的,可以組成臨時審計小組進行項目審計。在內部審計實際工作過程中,可能受到部分管理層對內部審計的實施、結果等各方面干涉, 要堅持初衷,保持客觀、獨立性和應有的職業判斷。最重要的還是要提高專業勝任能力,不斷接受繼續教育,及時掌握知識、政策的更新變化。
制定完善的內部審計制度、內審工作手冊、實務指南(流程圖、訪談明細、調查問卷等)等,便于規范指導日常工作,以及作為考核工作的標準。
二、嚴格按照準則要求,針對公司特色有的放矢地開展具體審計工作
(1)制定明確清晰的審計計劃:審計計劃一般包括年度審計計劃和項目審計方案。年度審計計劃應依據公司內部審計中長期計劃,配合發展戰略需要,依據風險評估狀況、審計資源配置等,確定具體審計項目及時間安排。年度審計計劃編制完成后應經審計委員會核準,董事長批準后實施。
項目審計方案要對實施具體審計項目所需要的審計目標和范圍、審計內容、審計程序、人員分工、審計時間等作出詳盡安排。進行審計項目前,必須做好審計方案,對審計項目已經有初步的風險評估,需重點確認的內容有哪些,審計目標明確。
確認項目審計方案后,應提前對審計項目進行前期準備,資料搜集,比如可索取ERP、財務軟件、辦公OA等查詢權限,預先對項目相關的預算、會議紀要、工作總結資料進行搜集,對外審評價報告或者結論的利用等。一方面進行基礎的了解及底稿填制,另一方面在審計重點的把握上做到有的放矢。
(2)遞交審計通知書:是指內部審計機構最遲在實施審計三日前,告知被審計單位、部門或者人員接受審計的書面文件。
審計通知書應對審計范圍、具體內容、審計時間,以及需要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資料及其他必要的協助要求等。告知被審計單位或部門應依據要求提前準備好資料,已節約現場時間,提高效率。
經授權,對于出于審查效果考慮需突擊審查的單位或者部門,可不提前下達審計通知書。考慮與被審計單位的關系,采取此做法還需慎重。
(3)內部審計實施階段:采取有效審計程序,索取審計證據,完善工作底稿,出具標準的審計報告。審計程序包括檢查、觀察、監盤、訪談、函證、計算、分析性程序等。進駐被審計單位或部門后,首先要進行深入了解具體情況,觀察實際運作流程,一定要到現場去。必要時可修訂原來的審計方案。檢查審批簽字是否合規,觀察倉庫物品擺放,出入庫流程,對存貨進行監盤,對相關人員進行訪談,對銀行、海關、客戶等第三方進行函證;對報表指標進行分析性程序等,通過各種審計程序來互相驗證。審計證據:應具備相關性、可靠性、充分性。包括書面證據、實物證據、電子證據等。審計過程中應注意審計證據的索取以及保存。
審計工作底稿:執行的審計程序、索取的審計證據、得出的審計結論均應詳細的記錄在審計底稿中。 對于不同性質的審計項目,公司出了統一的標準要求外,可不斷完善底稿模板,績效審計、內控審計等統一設計不同的審計底稿模板,以提高工作效率。工作底稿要符合準則要求,具有法律效力,能保護自己,成為有力證據。
結果溝通:內部審計機構與被審計單位、組織適當管理層就審計概況、審計依據、審計初步結論和審計建議進行討論和交流。取得對方確認,對有異議的,應及時進行核實并給予答復。
審計報告:實施審計程序結束后,應對得出的審計結論、審計意見和建議編制審計報告。并報送被審計單位、部門管理層。審計報告是內審工作成果,是所有工作付出的結晶。對最終審計報告的評價即是對工作成果的評價。好的審計報告言簡意賅,重點突出、邏輯清楚。現象、后果、原因、建議,一目了然。
后續審計: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被審計單位應采取糾正措施合理有效的進行改正。內部審計機構在規定期限內實施后續審計。不然發現問題卻沒有解決問題,依然沒有達到審計的目的。
歸檔:工作底稿、索取的審計資料等均應編制索引、取得被審計單位或部門蓋章,歸檔保存。
(4)有效利用外部審計:提高審計效率。與外部審計多溝通,交流學習審計技巧、彌補法律法規知識,對內控薄弱環節加強管理,對于交叉重疊的審計范圍應避免重復工作。內審與外審相互補充、相互利用。
(5)注意工作技巧、溝通技巧:處理好被審計部門、單位的關系。訪談是溝通的重要環節,訪談對象從一線工人到管理人員到公司高層,拿捏好其中的度對開展工作至關重要。不能太僵,重要信息索取不到,不能太親密,立場不堅定,沒有原則,這樣就沒有公信力。
關鍵詞:強化;健全;內部審計質量;全過程;控制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21.064
近年來,社會市場競爭日漸激烈,企業對風險管理、內部控制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內部審計已成為企業日常運營管理中不可忽視的重要工作之一。對于新時期的企業來說,如何客觀、公正評價內部各部門工作情況,提出更具參考價值的建議、意見始終是難點所在。想要有效解決這一問題,必須從不同角度入手提高內部審計質量,降低企業運營風險,有效防范、化解運營管理中存在的財務風險,減少運營成本,實現最大化的經濟效益。
1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重要性
簡單來說,內部審計質量就是內部審計工程的良好程度,是內部審計工作的生命。想要進一步提高內部審計質量,必須多角度動態控制內部審計質量,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多樣化作用,提高工作人員的工作效率與質量,有效控制內部審計質量是非常必要的。一是:可以提高內部審計質量。從某種角度來說,保證審計質量是國家審計機關、內部審計機構等的核心任務。加強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可以準確把握企業運營中已發生或形成的各影響因素,及時采取可行的措施加以解決,做好風險防范工作,確保一系列審計工作順利開展,確保內部審計質量目標順利實現。二是:可以降低內部審計風險。審計工作質量和審計風險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直接決定了審計風險大小。就審計風險來說,和審計計劃的制定密切相關,比如,審計作業過程、審計人員素質,它是一種不可抗因素,客觀存在的,無法徹底將其消除。內部審計部門必須全方位分析審計風險特點,采用適宜的控制方法,優化調整審計工作,提高自身抵抗風險的能力,避免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
2強化健全內部審計質量全過程控制
2.1內部審計準備階段
在整個內部審計工作中,審計準備階段是其首要前提,做好審計前期準備工作,可以大大降低審計風險、審計成本,縮短審計時間,提高審計效率與質量,為提高審計整體質量奠定堅實的基礎。首先,確定好審計項目組人員。在安排審計人員的時候,企業必須綜合分析審計人員已有的財務會計審計專業知識、計算機基礎知識等,是否具備較高的審計能力、電算化能力,根據工作內容、性質等,明確各審計人員自身職責,有效防止權與責混淆,將審計工作落到實處,避免形式化,相互監督,認真做好審計工作。同時所安排的審計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職業道德素養,審計中能夠做到客觀、公正,規范操作,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其次,將審計前的調查工作落到實處。在開展審計工作之前,審計人員要全方位深入調查審計事項等,客觀分析調查相關信息數據,促使各個重要控制點明確化,看其審計質量控制是否適度,準確估計被審計項目對企業運營造成的影響,確定好審計的核心領域。最后,合理制定審計方案。在制定審計方案過程中,審計人員要進一步細化具體的審計內容,結合事前調查情況,選出更具針對性、代表性的經濟業務事項,促使審計方案內容更加明確化、合理化,具有其可行性。在此基礎上,明確審計重點,完善作業程序,針對工作流程等,提出相關要求,不得隨意更改審計方案,降低審計風險,提高審計整體質量。如果必須更改審計方案,必須得到相關部門的審批,確保所制定的審計方案具有較強的實踐操作性。
2.2內部審計實施階段
2.2.1完善日常工作考核制度,注重現場指導、檢查
在開展審計工作中,必須明確項目組長、審計人員各自的崗位職責,嚴格按照所制定的審計實施方案做好審計工作,確保審計工作目標順利實現。在此基礎上,相關人員必須結合各影響因素,健全日常工作考核制度,認真編寫審計工作日志,確保領導、審計組長等能夠第一時間全方位了解參與審計工作人員的各方面情況,客觀評價審計工作質量,采取可行的措施對其進行動態的控制。還要構建科學化、合理化的審計工作會議制度,審計組長、主審要以定期、不定期形式開展不同形式的審計工作會議,組長審計人員參與其中,確保審計部門各成員更好地溝通、交流,提出更多具有參考價值的措施,提高審計質量。審計部門相關人員要及時全方位了解審計工作開展的具體情況,支持、指導、監督乃至復核審計人員日常工作,認真查看關鍵性審計領域、重要的審計事項,看其是否具備具有說服力的審計證據,要認真審查審計工作底稿,看其是否合理,確保所制定的審計目標順利實現。
2.2.2認真做好審計工作底稿編制、復核工作
就審計工作底稿來說,準確記錄了審計證據收集、鑒定等情況,能夠為審計報告的編寫提供關鍵性的參考依據。在審計質量控制過程中,相關人員必須保證所編寫的審計工作底稿具有其完整性,能夠客觀折射出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所采用的審計方法、實施的具體審計范圍等。同時,所編制的審計工作底稿重點要鮮明,尤其是重大事項,必須在審計工作底稿中詳細列出,為合理編寫審計報告奠定堅實的基礎。在此基礎上,必須明確審計工作編制人員自身的職責,簽字蓋章,審計總負責人必須認真檢查所編制的底稿,做好復核工作。
2.3內部審計報告階段
審計人員必須保證所提交的審計報告客觀、真實。在編寫審計報告過程中,審計人員必須綜合分析一系列的審計證據,尤其是管理、控制方面存在的缺陷,不僅僅是財務信息數據方面,確保所制定的審計報告具有較強的操作性,相關人員可以根據企業日常運營情況,站在內部控制的角度,提出合理化的審計措施,有效解決審計過程中遇到的一系列問題,促使企業可以從根源上加強內部控制管理,有效防范、規避運營過程中存在的風險,減少運營成本,獲取更多的經濟利潤。還要進一步完善審計報告相關標準。通常情況下,審計報告初稿是由審計項目負責人起草的,審計部門負責人要對其進行全方位的審核。在完成好審計報告初稿之后,要認真聽取被審計單位意見,多和他們交流、溝通,優化調整編寫的審計報告,是其更加規范化,并向企事業單位管理當局等提供正式的審計報告。
2.4內部審計后續階段
在內部審計后續階段,內部審計小組一定要對日常審計工作加以總結,根據企業具體運營情況,對其生產、財務管理等各個方面提出針對性、合理性的審計意見,有效解決日常管理中各方面存在的問題,促使內部管理更加規范化、合理化,確保一系列經濟活動順利開展。還要根據審計工作特點,制定可行的責任追究制度等,動態監督內部審計工作,將審計工作落到實處,明確相關工作人員自身職責,一旦審計中出現問題,相關人員必須承擔對應的責任,要進一步完善考核制度,需要審計質量責任融入到日常考核中,使其和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直接掛鉤,增強審計人員的責任感,調動他們工作的積極性,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加強日常審計檔案管理,做好檔案歸檔、管理工作,為企業管理者日后查找相關資料信息提供便利,科學決策,還能在一定程度上檢驗當下內部審計具體情況。此外,企業還需要多層次加強后續審計管理,將內部審計工作落到實處,進一步提高內部控制管理成效。
3結語
總而言之,在社會市場經濟背景下,優化完善企業內部審計至關重要,有利于企業及時發現生產、運營、管理等各個環節存在的問題,加以解決,完善內部管理,促使各部門處于動態網絡體系中,確保一系列經營活動順利開展,有效防范運營風險,動態控制內部審計質量,提高內部資金利用率,不斷增強自身核心競爭力。
參考文獻
[1]鄭志明.強化內部審計質量控制[J].內蒙古科技與經濟,2013,(09):50+57.
[2]劉鳳君.科研院所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研究[D].北京: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2014.
[3]胡秋虹.強化內部審計項目質量控制提升內部審計工作質量[J].現代經濟信息,2014,(11):191192.
1.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制度不健全。內部審計質量評價和控制體系、責任追究制度、考核獎勵機制尚不健全,審計質量評價缺乏統一的量化標準,考核制度難以得到真正落實,內部審計人員的質量控制責任意識比較淡薄。
2.審前準備工作不充分。審計計劃不夠科學,帶有一定的盲目性、隨意性,審計覆蓋面不夠;審前調查不充分,對重要性水平和審計風險未進行初步評估;審計方案制定簡單,審計重點不突出,對審計工作缺乏指導作用。
3.審計手段較簡單。審計方式方法單一、不科學,對內部控制制度測試不重視,抓不住審計重點,憑經驗泛泛而審,對問題查不深、查不透,浪費時間和人力。
4.審計工作標準不高。審計取證方式單一,取證有一定的盲目性,證據的充分性有余,相關性不足;審計工作底稿定性、引規、處理不準確,三級復核制度流于形式;審計建議缺乏針對性、可行性;審計報告的質量和水平不高;審計決定和結論執行不到位;審計問題缺乏深層次的剖析,審計成果利用不到位。
5.審計人員素質不高。一是審計人員敬業精神、責任心不強;二是審計人員業務水平不高。
二、提高審計質量的措施
(一)重視職業能力培訓,提高審計隊伍整體素質
1.建立良好的職業道德規范。強化對內部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及相關審計責任教育,督促內部審計人員廉潔自律,樹立業務精湛、廉潔高效、團結精干、充滿活力的內部審計隊伍形象,增強審計人員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加強對審計人員的業務培訓。由于內部審計業務涉及的知識面廣,更新快,內部審計機構必須抓好審計人員的學習和培訓,定期或不定期的舉辦學習班、請專家授課等多種形式組織內部培訓;選派審計人員參加國家、省及上級審計機關組織的業務知識培訓班,并與兄弟單位加強業務交流;鼓勵審計人員利用業余時間加強自學,提高自身業務素質。
3.加強制度建設,塑造審計良好形象。一是建立和完善統籌配置人力資源的良性機制;二是實行審計輪換制;三是建立黨風廉政建設監督員制度。
(二)規范內部審計工作程序
嚴格的審計程序是審計質量保障的重要依托,在審計項目執行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各個階段,都要嚴格遵守審計工作程序。從制定審計項目計劃、下發審計通知書直至被審計單位整改情況檢查,要在調查分析的基礎上,制定出嚴謹規范的工作程序,審計中嚴格按即定程序、規矩辦事,審計過程透明,與被審計單位容易協調,避免人情關系參雜其中,做到審計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有利于審計工作有序進行,達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三)規范內部審計作業程序
1.抓好審計計劃的制定。一是突出審計重點,抓好經營業績、經濟責任、建設資金管理使用等常規審計項目,做好審計資源優化配置;二是緊密圍繞企業經營管理中的熱點、難點,開展審計調查、專項審計等工作,積極參與生產經營過程,改善和加強企業經營管理;三是嘗試開展效益審計、風險審計,轉變審計思路,豐富和拓展審計內容,最大限度降低管理風險。
2.抓好審計方案的制定。內部審計機構在編制審計實施方案前,應根據審計項目的規模和性質,安排人員對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經營活動等有關情況進行審前調查,在此基礎上制訂周密的實施方案,明確審計目標,細化審計內容,突出審計重點,確定審計程序和方法,合理安排審計時間和審計力量,明確審計組成員的工作職責。審計組長及部門負責人應對審計實施方案進行審核,確保達到審計目的取得成效。
3.抓好審計實施環節
(1)抓好內部控制制度的測試環節。
(2)抓好審計查證環節。
(3)抓好審計工作底稿編制環節。
4.抓好審計報告環節。審計報告是內部審計活動的最終結果,審計組應對實施階段取得的審計資料進行分析研究和加工提煉,對被審計單位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要符合實際,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對涉及重大問題的審計情況,要隨時報告,切實提高報告的針對性和時效性;審計評價中既要反映被審單位存在的問題,也要反映管理中的優點。
5.抓好審計決定整改落實環節。內部審計機構要善于運用審計成果,一是通過綜合分析、提煉,查找規章制度上存在的漏洞,從體制機制上提出審計建議,形成匯總報告或專題報告,引起企業領導的重視,規范經營管理;二是緊盯審計決定的整改落實情況,要對被審計單位決定執行和審計建議采納的情況進行定期回訪,檢查整改情況,對未落實到位的事項,要求被審計單位寫出原因,再次進行批露,繼續督促整改,使內部審計真正起到事后監督和事前防范的作用,切實提高經營管理水平。
(四)建立健全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制度
1.建立審計報告三級復核制 度。建立三級復核制度,要求每一個審計項目的審計報告,按復核程序、復核權限經過審計組長、內部復核組、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復核,對審計目標是否達到、審計證據是否充分、審計依據是否可靠等進行確認,嚴把審計報告質量關,客觀、公正、全面、準確的反映問題,控制審計風險。
2.完善審計工作綜合考評制度。建立健全審計工作分級負責制度和審計責任追究制度,明確審計各個環節審計人員的負責內容、承擔責任事項及責任追究的形式,將審計結果納入月度審計工作綜合考評,激勵大家重視審計質量,提高審計質量控制的責任意識。
3.建立審計工作質量互檢制度。每年由內部審計機構組織成立檢查組,對本級和下級審計部門的部分審計檔案,從審計程序的執行、審計文書的應用與規范、審計檔案資料的歸集三個方面進行檢查,提出存在問題和改進意見,起到互相交流、提高審計質量的效果。
4.建立評先選優制度。內部審計機構應堅持每年開展審計先進個人、優秀審計報告、優秀審計項目評選等活動,激勵審計人員不斷提升審計工作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