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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細化管理之淺見
企業管理最能保證效率的方法就是精細管理,這也是成功企業的管理之道。但很多時候一些設計精良的精細管理規則,卻難得到良好的實施,原因雖然是多方面的,但問題的關鍵就是在于其操作性設計的得不盡合理,沒有充分考慮執行人的反應,最后導致精細化管理只能停留在紙上、口頭上、表層上。
因此:筆者認為,在實施精細化管理方面需要注意持續發展,把管理看成一項日常而且獨立的工作,從上到下,由粗到細,逐步分解,以最優秀的企業為標桿,保證管理體系本身的領先性。加強動態管理,通過實施檢查、考核、獎勵、處罰等手段引導、培育,推進精細化管理。如果只是一味地要求大家管理精細化,但在考核方面,激勵方面沒有先進一步,與精細化接軌,也必然導致精細化落不到實處。
精細化管理是實施煤炭資源開采低成本,高效益。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途徑,是適應市場經濟要求,完成安全生產經營任務。克服長期存在的粗放管理的需要,因此,我們要把管理創新,實施精細化管理作為降低成本,實現效益最大化和可持續發展的主要措施之一。
—、把精細化管理貫穿于安全生產經營管理全過程
近幾年來,由于實行標準化管理,煤礦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明顯有了提高,但與管理科學的要求相比管理粗放的現象還比較普遍。比如,有的管理單元太多、層次太多,造成管理的不到位,有的考核指標缺乏科學的量化和可操作性,還存在形式主義,大而化之的現象。有的管理主體責權利不統一,導致了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使員工的主人翁地位虛擬化,責任隨著利益的不落實,同樣得不到落實。因此必須狠下決心摒棄粗放管理的思想觀念,思維方式和管理模式,對癥下藥,改革創新,把精細化管理作為實現科學管理的主要措施,貫穿到安全生產和經營管理的全過程。一是細分管理單元,把管理對象盡可能細化到最小工作單元,管理責任具體化、并落實到位,使細化管理單元的過程成為深化管理工作的過程。二是量化考核指標,在不同的管理層次和管理單元,都要有明確的、量化的、科學的,經過努力可以實現的考核指標,把單位的工作目標分解落實到崗位、員工身上,真正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三是管理主體責權利相統一,建立起與管理主體勞動業績掛鉤的分配機制,使每名員工對自己所從事的工作都能根據其責任大小,貢獻多少,取得相應的勞動報酬。激勵廣大員工愛崗敬業多做貢獻。今年以來我區不斷深化精細化管理的思路,并逐步形成了以6s行為的養成4e標準,abcd四卡的管理。“四工”并存為內容的基本框架,把精細化的靜態標準轉化成動態的管理考核,由始至終貫穿到安全生產,利益分配的全過程,營造出了一種人人有壓力,人人有動力的競爭激勵機制,提升了安全生產管理和各項工作落實的執行力。
二、認真落實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和精細化管理要求,著力抓好員工教育培訓,提高員工素質
關鍵詞:煤礦 采礦安全 防范 管理
中圖分類號:X75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0745(2013)06-0437-01
煤炭是我國工業生產和居民生活的主要能源來源,具有巨大的市場需求與豐厚的利潤空間,又因為我國具有較豐富的煤炭資源,我國的煤礦開采業十分興盛。在生產實踐中,由于各種歷史原因,我國煤礦安全事故頻發,不但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與難以彌補的人員傷亡,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我國煤礦開采事業的穩定和健康發展。相比于西方發達國家,我國煤礦開采安全事故的發生次數更多,影響范圍更大,這不僅反映了我國的煤礦開采水平偏低,也說明我國煤礦開采管理水平低下。
1中國煤礦采礦與安全管理中的問題
1.1 煤礦安全生產與管理的資金投入不足
自從國家對產業政策進行調整之后, 煤礦企業走上了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道路,但是煤礦企業的現代化管理水平不高,有些煤礦甚至還存在虧損的狀況, 這就嚴重影響了煤礦安全生產與管理的投入。此外,有的礦主對安全管理認識不足,使煤礦采礦過程中的安全管理都浮于表面,安全措施沒有得到真正的貫徹和落實。
1.2 沒有嚴格的安全生產紀律
有的煤礦企業,尤其是中小型的煤礦,沒有建立起正常的生產秩序,進而導致了生產管理上的混亂,也就很難形成有效的安全管理規則,例如,有的企業生產不穩定,所以只規定員工每月的工作天數,而沒有正常的上班時間和輪休制度,也就無法保證員工遵守基本的安全生產制度。此外,有的企業沒有建立起基本的班組制度,或者是流于形式,未能真正發揮其在安全監督等方面的作用,導致安全生產紀律方面的松弛。
1.3 沒有建立有效的責任機制,違規、違法生產的現象大量存在
據統計分析,很多煤礦安全事故的發生與企業的違法、違規生產有很大的關系,雖然國家三令五申、嚴律禁止,都是很多企業還在利益的驅使下,不顧員工的生命的安全,進行違法違規的生產。企業管理層過多的將精力放在了企業產量和經濟效益的提高方面,對安全生產不夠重視,所以常常造成煤礦采礦安全措施不到位、營救設施不健全、安全生產責任不明確、管理混亂等情況,一旦發生煤礦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失往往是巨大的。
1.4 員工整體素質不高,安全生產的意識不強
目前,煤礦企業在隊伍建設方面存在著一定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煤礦企業的基層管理者,基本都是從一線生產工人中提拔上來的,雖然他們吃苦耐勞,不怕困難,但是對現代安全生產的知識知之甚少,也沒有足夠強的安全生產意識,對安全生產的管理主要是依靠自身長期的工作經驗,這顯然是不夠的;(2)煤礦企業的中高層管理者,沒能真正認識和理解“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政策方針,沒有認真貫徹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沒有能力處理好安全管理與生產效益之間的關系;(3)基層生產工人文化水平降低,沒能認真學習、理解和遵守《安全規程》、《作業規程》等作業規范和標準,甚至把承擔采礦危險認為是理所當然的,只管賺錢,而忽略了自身安全意識的提高。
2 我國實現煤礦采礦的安全對策
煤礦采礦作為一個高危行業,由于生產環境的特殊性、條件多變性和不可知性,發生事故的機率較高,安全工作歷來成為全社會關注的話題。隨著人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珍惜生命,建設安全型煤礦是煤礦企業的職責所在。因此,加強基礎工作,建設安全型煤礦勢在必行。
2.1處理好安全與效益的關系
安全生產管理是企業管理的基礎和組成部分。在具體生產過程中,必須堅持安全第一為原則。一個煤炭企業安全生產情況如何,必然會影響企業的效益。安全是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和基礎,沒有安全就沒有效益。另一方面,安全畢竟不等于效益,安全上去了并不等于經濟效益就能提高。事實證明,效益與安全是煤礦企業的兩項根本性任務。企業領導必須堅持兩手抓,不能顧此失彼,也不能厚此薄彼。如果擺不正兩者的關系,效益一時上去了,安全出了問題,也會前功盡棄。同樣,只抓安全不抓經濟效益,企業沒有經濟實力,安全也不會搞好。
2.2加強基層、基礎“雙基”工作
把安全工作的重心放在基層班組。班組建設是煤礦安全生產的基礎,重產量輕安全,是班組存在的普遍問題,因此要把班組建設納入安全管理總體規劃,徹底扭轉重生產輕安全的不良傾向,夯實安全基礎。建立有效的班組管理辦法和考核機制,給班組提供規范、科學、具體的安全管理平臺,提高班組自身管理水平,將懂安全、會管理,創新能力強、敢于碰釘子、大膽抓的人才選拔到班組長的行列。對班組工作要多指導、多幫助、多關心,積極鼓勵班組自查自糾“三違”現象。建立健全班組安全管理激勵機制,為班組安全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班組要有兼職安全檢查員,確保安全生產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指示指令在煤礦采礦中貫徹到底。從建立標準體系、達標、考核獎懲等環節著手,把安全質量標準化與質量安全管理體系結合起來,建立企業內部全員、全過程的安全質量管理體系。認真實施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嚴格標準,提高門檻;嚴格實行“三同時”制度。把企業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廣泛開展起來,深入持久地堅持下去,夯實煤礦安全工作的基礎。
2.3加強安全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煤礦安全教育是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基礎,把安全教育培訓作為抓安全生產的治本之舉,把提高員工業務技術素質作為安全的基礎工作來抓。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法律法規,加強特殊工種和廣大員工的安全培訓,堅決杜絕無證上崗,實行定期強制培訓制度,把安全理念落實到實處。深化安全培訓,提高職員工安全技術素質。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是煤礦實現安全生產的根本保證。
結論
綜上所述,煤礦采礦的安全性意義重大,安全管理工作任重道遠。在煤礦開采工作實踐中,樹立“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安全管理理念,通過安全管理工作的合理開展,可以實現對安全事故的有效防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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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安全;高處墜落;防范措施
中圖分類號:U673.4 文獻標識碼:A
1 安全生產法的主要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產法包含了: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法律責任。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法》有利于各級政府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有利于安監部門和有關部門加強監督管理,依法行政;有利于依法規范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有利于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有利于制裁各種安全違法行為。
2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內容
2.1 建筑業的施工特點
高處作業多;露天作業多;手工勞動及繁重體力勞動多;立體交叉作業多;臨時用工多。這些特點決定了建筑工程施工是危險大、突發性強、容易發生傷亡事故的生產過程。因此,必須加強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與安全技術措施。
2.2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發生主要有以下原因
2.2.1 建設單位不執行有關法律、法規,不按建設程序辦事。將工程肢解發包,簽訂陰陽合同、霸王合同,要求墊資施工,拖欠工程款,造成安全生產費用投入不足,嚴重削弱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防護能力,致使安全防護很難及時到位,再加上強行壓縮合同工期導致的交叉施工和疲勞作業,最終釀成事故。
2.2.2 監理單位沒有嚴格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認真履行安全監理職責。還停留在過去“三控二管一協調”的老的工作內容和要求上,只重視質量,不重視安全,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和標準還不清楚、未掌握。不能有效地開展安全監理工作,法律法規規定的監理職責和安全監管作用得到發揮,形同虛設。
2.2.3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薄弱,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健全或未落實,目標管理不到位。沒有相應的施工安全技術保障措施或缺乏安全技術交底,有的企業甚至把施工任務通過轉包、違法分包或以掛靠的形式承包給一些根本不具備施工條件或缺乏相應資質的隊伍和作業人員,給安全生產帶來極大隱患。
2.2.4 有的地方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機構人員缺編,沒有經費來源,沒有處罰依據,安監站的安全監督作用未得到充分發揮。
3 安全生產相關案例分析
3.1 工程概況
某辦公樓工程為8層框架結構,總高度28m,建筑面積3800m2。外腳手架采用落地扣件式鋼管腳手架。事發當天下午,混凝土工人被負責人安排搭設三樓腳手架,工人在未系安全帶的情況下,站在自放的鋼模板上操作,該模板長1.50m.寬0.25m,搭在腳手架2根小橫桿上,沒有任何固定。當工人豎起一根6m長、約24kg重的鋼管立桿與扣件吻合時,在腳手板上失去重心隨鋼管從8.4m高處一同墜落,安全帽跌落在2m以外的地方。送醫院后,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
3.2 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類別:高處墜落;事故級別:四級。
3.2.1 直接原因:死者因未經腳手架搭設技術培訓,無操作證上崗,安全意識淡薄,對規章制度遵守不嚴,雖戴安全帽,但高處施工未系安全帶,不按操作規程施工,在搭設過程中對關鍵部位操作要領不清,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3.2.2 間接原因:一是,負責人安全意識差,嚴重違章指揮。負責人明知工人從事的是混凝土工工作,未接受過架子工專業技能培訓.在不具有架子工操作證,未系安全帶和無安全防護的情況下,置安全操作規程于不顧,安排無證人員進行高處腳手架搭設。二是,項目部在與負責人簽訂腳手架承包協議時,只強調必須持證上崗,而未認真核驗特殊工種操作證。三是,工地負責人未發現或發現工人違反操作規程施工,雖口頭指出,但未能嚴厲制止,及時消除隱患,堵塞漏洞,杜絕違章施工。
3.3 違反的相關規范、標準
3.3.1 死者未經腳手架搭設技術培訓。無操作證上崗,違反了《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5306-85)中“4.1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技術培訓。”“5.1特種作業人員經安全技術培訓后,必須進行考核,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證者,方準許獨立操作”的規定。
3.3.2 死者高處作業未系安全帶和無安全防護措施,并站在未固定的鋼模板上操作,違反了《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中關于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有可靠的立足點并系好安全帶的規定。
3.3.3 施工單位未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未認真核驗特殊工種操作證,違反了《建筑法》第36條、第46條規定: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使企業的制度健全落實,工人受到良好的安全教育。
4 結合安全生產法對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的思考
4.1 搭建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管理平臺,建立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三位一體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4.2 實行建設工程安全監理制度,對監理單位及監理人員的安全監理業績實行考評,作為年檢或注冊的依據.規定監理單位必須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監管人員。
4.3 企業必須按照《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筑企業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各自的責任。
4.4 建筑企業在工程開工前應制定總的安全管理目標,包括傷亡事故指標,安全達標和文明施工目標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項目部與施工管理人員和班組必須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并將安全管理目標按照各自職責逐級分解。項目部制定安全目標責任考核規定,責任到人、定期考核。
4.5 施工組織設計中應包含施工安全技術措施,針對每項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事故隱患和可能發生安全問題的環節進行預測.在技術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防范發生事故。
4.6 施工企業建立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內容應包括工作場所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注意事項等,既要做到有針對性,又要簡單明了。
4.7 建筑企業和項目部必須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明確檢查方式、時間、內容和整改、處罰措施等內容.特別要明確工程安全防范的重點部位和危險崗位的檢查方式和方法。
4.8 建議各級主管部門進一步高度重視建設安全生產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解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機構、人員、職能、經費”問題。
4.9 加大建設工程施工機械管理力度,把好入場關。特別是對塔機等起重機械作為特種設備采取備案、準入制度,強化市場管理和現場管理,淘汰不符合要求的起重機械,對起重機械的產權單位、租賃單位實行登記、驗收、檢測制度,使起重機械的管理逐步規范化。
參考文獻
當前,國際社會、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對企業的安全生產的關注已經到了史無前例的高度,每個企業都在安全生產的高壓態勢下進行生產經營管理,尤其在航運這個行業里,安全生產更是成了企業管理中的重中之重。
安全監督員是企業加強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保證職工安全健康和企業財產不受傷害的衛士,是企業領導和部門負責人抓好安全生產的重要助手和參謀,是企業安全管理隊伍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安全監督員身上肩負的責任重大、任務艱巨。由此,要想成為企業里的一名合格的安全監督員,首先應該做到具有獨特的專業知識結構、穩健的管理才能和扎實的工作作風,才能成為一名安全工作的行家里手。
本人結合自己多年來的工作經驗,并從船舶安全管理的領頭人船長轉為一名安全監督員的實際操作,來談一談如何從一名船上的管理級船員到公司機關安全監督管理人員的轉型。
1 現階段安全監督員(體系監管人員)所面臨的學習和工作環境
1.1 層出不窮的新公約、法規給安全監督員帶來壓力和挑戰
隨著社會的進步、科學技術的發展及安全生產地位的提升,新的公約、法規及對現有公約、法規的修正案層出不窮,這就要求安全監督員在第一時間掌握第一手資料,并接受相關主管機關的各級培訓,實實在在地了解相關公約、法規的新動向。對公司接下來所需要如何實施以確保安全生產做一個系統的統籌方案,融合現有的安全體系文件,再將其具體實施到公司的體系(SMS)操作中去,并在體系的實際應用中執行、反饋、修正,以使公司的體系達到滿足各公約、法規的要求、公司及船舶的實際需求。
1.2各船旗國主管機關有著不盡相同的管理要求
各船旗國主管機關針對新公約、法規的變化,以及本國相關需求,以通函或公告的方式相關的行業管理規定,并相應的指南文件,指示相關航運企業或公司的安全操作。這些都需要安全監督人員通曉此類通函或通告的發放方式,并具有敏銳的眼光,收集到影響本公司運作的相關公約、規則的變化,并將此內容納入本公司的體系文件中去,結合公司的實際操作,做好本公司的體系完善工作及安全守衛工作。
1.3 各船旗國具有基本相同的審核發證程序和流程
全球擁有眾多的船級社及海事機構,規則有可能不一致,但是總的大方向都是相同的。涉及公司的運營上來講,公司及船舶的正常運營最基本的就是公司及其所營運的船舶的資格問題,這就涉及發證的問題。盡管如前所述的不同,但是基本的審核發證程序還是有共通點的。對于安全監督員來講,充分地了解和理解相關審核發證的要求、程序、流程,特別關注其不同點是非常重要求的。
1.4 需要對相關人員進行相關的培訓和推進
保持公司的正常運轉,需要體系的完整支持。所以保持公司從上到下的員工,包括船舶員工對體系的熟悉就顯得尤為重要了。針對員工的特點、工作的性質等要素,如何制訂計劃并組織對員工的進行完整的系統的培訓,同時要求各職員工在工作實踐中認真運用。這是一個系統的工程,這對于安全監督員來說,是一個比較容易又非常復雜的事情。
1.5 熟知公約、規則的獲取方式、進展情況等
1)公約及國際規則的獲取方式
對航運企業來說,國際公約的獲取非常之重要。國際公約的制定、通過、生效時都會通知相應的締約國政府,還通過國際海事組織(IMO)的網站(http://)進行。所以其獲取的方式可通過締約國政府和IMO網站來得到相關的公約情況。
2)國內規則的獲取方式
針對本國的特殊要求,政府會通過各種方式(例如公告、政府令等形式)向企業和公眾公告信息,當然也可以通過政府相應的職能網站來查詢。
3)其他的獲取方式
一般情況下,各國的船檢機構會更快更好地來搜集相應的公約和法規,并進行解讀,之后會對其主管的船舶及公司進行,并在其網站上公開(如中國船級社http://. cn/),提供給各類用戶使用。
4) 注意:任何一個公約或規則的產生都有其具體的原因和時代背景。注意地方性法規是對公約的補充要求,有時甚至于要高于公約或規則的要求。
2 作為安全監督員(體系監管人員)所應具備的基本素質
2.1 安全監督員應該具有豐富的航海經驗與專業知識
對于經驗,意大利畫家達·芬奇如是說:“己的判斷,而你的判斷之所以對你發生誤導的作用,乃是由于它根據那種并非借著實驗而產生的經驗來預料的結果。”所以,對于公司的安全管理者來說,需要本行業即航海專業的豐富的經驗作基礎,在管理過程中就可以大大節約時間,并提高工作效率。
2.2 安全監督員應該具有良好的學習能力
鑒于目前航運業的低迷、航運市場的萎縮,航運管理的嚴峻性越來越凸現出來了。科學技術的發展也給航運帶來了開天辟地的變化。對于企業安全守衛者身份的安全監督員來說,學習的一個主要途徑就是結合自己所從事的專業在實踐中學習,向有經驗的人學習,與時俱進地學習。人常說:“處處留心皆學問,人人有才是我師。”學習的另外一個途徑是培訓。接受外界的對新公約、法規的培訓,對新科技的傳達等都能使自身的能力得到從表面到質的提升。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將知識轉化為能力,對知識不但能吸收、消化而且還能更新和創造,通過長時間的刻苦努力,在安全管理的范圍內顯著提升管理水平,最終對公司的穩定發展起到一個堅實的后盾。
2.3 安全監督員應該具備一定的法律、法規方面的知識
航運公司的營運涉及到國際公約、國家規定等與法律法規密切相關的各方面。作為安全監督員,必須要系統全面的維護公司的各方面的安全狀況,要做到“有的放矢”才是對策。如果連自己都不清楚公約、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條款,是不可能在公司的體系文件以及公司的管理中體現出來的,也就給公司的營運管理帶來了無窮的隱患。所以,熟悉法律、法規方面的知識是安全監督員的一個基本功。
2.4 安全監督員應該具有良好的文字組織能力和外文閱讀能力
安全管理體系(safety management system,簡稱:SMS)是一個系統的、清晰的和全面的安全風險管理方法,它綜合了運行、技術系統、財務和人力資源管理,融入公司的整個組織機構和管理活動中,包括目標設定、計劃和績效評估等,最終實現安全運行和符合相關規則和法規的具體要求。體系文件是一種與法律法規、公司管理相關的關鍵性的文字描述,尤其對公司安全管理與監督方面的要求更為嚴格。
在經濟全球化的潮流中,世界各民族之間的交流日益頻繁,不同文化之間的交融不斷深化,在這一背景下,作為某種文化的符號的語言尤其是英語就顯得尤其重要。具體到安全監督員的工作中時,便是更好地了解和學習相關的國際公約、各類國際案例,例如STCW公約(1978年海員培訓、發證和值班標準國際公約)的更新、《2006國際海事勞工公約》的生效執行、涉及船舶的PSC檢查、航運動態等,便可以在第一時間掌握關于航運公司安全管理與營運方面的信息,更好地將其提供到公司的管理中去。所以語言文字的組織能力和外文閱讀能力不僅是安全監督員工作的基本組成部分,而且還是其在學習上、與時俱進的工作上的一扇窗戶。
2.5 安全監督員應該具有良好的計算機能力
隨著社會科技、文化和經濟的發展,特別是計算機網絡技術和通信技術的大發展,隨著人類社會從工業社會向信息社會過渡的趨勢越來越明顯,人們對信息的意識,對開發和使用信息資源的重視越來越強。未來將會使我們越來越走向無紙化辦公。而在這過程中,我們需要利用計算機更快、更好、更便捷地處理我們面臨的問題。簡單化到安全監督員這兒,還包括了公司日常的辦公自動化(Office Automation)、體系文件的編輯與規范化、相關信息的國際互聯網(Internet)搜尋等等。
2.6 安全監督員應該具備融會貫通的能力
安全監督員需要從國際公約、規則內容的學習、理解中,結合自己的經驗,加入自己活潑的想象力,提煉出公約、規則在本公司管理工作中的延伸。具體來說,首先應該對每個相關公約、規則或者某個問題有比較深入的理解,并能從中抽象出共通性的理性知識,進而將其儲存在記憶當中。然后再進行其他門類的學習和思考,進而總結另外的共通性。接著用總結出的東西中具有某種共性的時候,進而就將不同公約、規則領域的知識串聯起來。最后將串聯起來的知識融匯到公司的安全管理中去,就形成了安全管理的合理性。
2.7 安全監督員還應具備憂患意識
“生于憂患,死于安樂。”憂患意識是一種清醒的預見意識和防范意識,是一種危機感、緊迫感、責任感、使命感。這種意識源于對事物發展規律的深刻認識。“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任何事物的發展,都存在著相反相成、相生相克的規律性。安全監督員必須具備憂患意識,其可貴就在于,能夠從安全管理中預見危機,從有利中發現不利,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古往今來,多有哀兵勝利之師,也不乏驕兵慘敗之旅;多有負重奮起之邦,也不乏逸豫覆亡之國。歷史的經驗表明,越是形勢好的時候、越是發展順利的時候,越要增強憂患意識,安全意識。這對航運企業的安全生產的發展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3 安全管理體系監管的目的與重要性
3.1 安全管理體系(SMS)的目標
自《國際安全管理規則》納入1974年SOLAS公約,自1998年7月1日實施以來,航運公司的安全生產的目標性就被明確了:保證海上人命安全、防止人員傷亡、避免對海洋環境造成污染危害以及對財產總成損失。針對這一點,2001年7月12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安全營運和防止污染規則》(即《國內安全管理規則》)也提出了更多的安全要求與方針,具體地提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
3.2 安全管理體系的基本構成
一個合格的安全管理體系的建立通常需要包括以下各項內容:
· 對公司安全管理現狀的評估
·制定公司安全和環保方針
·明確公司的組織機構和崗位
· 編寫安全管理體系文件
·船岸人員安全管理體系的培訓
· 安全管理體系在船岸的運行
通過對上述內容完成,確保安全管理體系在船岸的有效運行,確保公司的安全和環保方針有效實施,通過船舶安全操作標準達到船舶安全和船舶防止污染管理標準。再通過體系的不斷完善,使公司的安全和防污染管理的機制逐步成熟。
3.3 應意識到安全管理的環境因素
1)監控因素:安全體系的監管不僅要有從船舶到公司最高管理層之間的運作系統,同時還應有一個監控環節,即監控系統與之伴隨。
2) 領導重視:高級領導層的介入是決定公司具有良好的安全管理環境的關鍵因素。
3) 全員參與:安全體系的監管應充分認識到,安全管理體系具有系統性和連續性,運行中環環相扣。只有全員參與,才能真正得到良好的實施。
4)重視安全體系的監管效果對企業的反饋:通過反饋,可以使員工安全意識和安全管理技能得到顯著地提高;通過反饋,更好地促進安全和環保工作不斷改善的公司安全文化的形成;通過反饋,可以提高員工的士氣以及客戶的信任度;通過反饋,減少了事故的發生率,充分得到了良好的經濟效益。
4 結語
【關鍵詞】耐火項目 安全控制 危險辨識
耐火項目安全控制措施的范圍包括,對總平面布置及建構筑物方面對策措施、防爆防火方面對策措施、電氣安全及防觸電對策措施、防機械傷害對策措施、特種設備對策措施、消防方面安全對策措施、職業衛生安全對策措施、安全生產管理對策措施、建設施工管理方面對策措施、安全標準化的建議。
一、對總平面布置及建構筑物方面對策措施
(1)設計階段,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應與東北方向靶場單位的安全部門核實該項目與靶場內設施的符合性。(2)建(構)筑的設計、施工要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確保新建建筑物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建筑規范標準要求。建(構)筑物的耐火等級、建筑構件、內部疏散通道等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等標準、規范要求。(3)廠區道路設計、交通標志、安全標志設置等及施工安全要求等可研報告未提及或部分不明確,應在下一步項目初步設計與實施工作中按照相關規范的要求補充完善。(4)在總平面布置中,應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衛生的有關標準、規范,根據工藝生產要求,力求工藝流程順暢、管線短捷,避免存在交叉作業,確保廠內運輸和消防通道暢通。(5)廠區布置和主要車間的工藝布置,應設有安全通道,供人員、消防車和救護車在異常情況或緊急搶救情況下使用。
二、防爆防火方面對策措施
(1)各裝置區按防火規范要求配置相應的滅火裝置;
(2)生產過程必須有可靠的供電、供氣(汽)、供水等公用工程系統。對消防系統應設置雙電源供電或備用電源,對重要的控制儀表應設置不間斷電源(UPS)。
(3)儲罐和空氣壓力管道的材質、壓力等級、制造工藝、焊接質量、檢驗要求必須執行國家有關規程;其安裝必須有良好的密閉性能。
(4)使用燃氣設施的建筑物,必須有良好的通風設施,以防止有爆炸危險氣體的積聚。通排風設施應根據氣體比重確定位置;對局部易泄漏部位應設置局部符合防爆要求的機械排風設施。
(5)燃氣調壓站等危險區域等級和爆炸性混合物的級別、組別配置相應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防爆等級的電氣設備。防爆電氣設備的配置應符合整體防爆要求;防爆電氣設備的施工、安裝、維護和檢修也必須符合規程要求。
(6)使用燃氣的作業區域按規范要求配置相應的可燃氣體自動檢測報警儀、燃氣管道應設緊急切斷閥等安全裝置。可燃氣體報警儀并與通風機聯鎖。在易泄漏的部位(如人孔、法蘭、閥門、機泵的密封點等)都應設置固定式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以隨時監測泄漏情況。當可燃蒸氣在空氣中的濃度達其爆炸下限時,便發出聲光信號報警,以提示盡快進行排險處理。
(7)自動控制系統的自控閥門、操作鍵、調節器等均設置相應的手動裝置,在自動控制裝置出現故障時可隨時啟動手動裝置。
(8)接觸控制的閥門、調節器均設置相應的手動控制,以備自控裝置出現故障時應急手動操作。
(9)工程設計采用可靠的自動控制系統,工程設計要提供可靠精確的工藝控制方案,實現生產過程的正常操作、開停車操作以及生產過程數據采集、信息處理和生產管理的集中控制,并應做實時記錄。對重要的參數設計自動調節以及越限報警和事故聯鎖系統要確保其可靠性,建議采用緊急停車系統等先進的控制技術,確保生產裝置和人身安全。
(10)燃氣窯爐和燃氣管道的儀表控制室和操作工位應設固定式泄漏報管裝置、低壓警報器和快速切斷閥,室內應設滅火裝置。
三、 特種設備對策措施
(1)生產系統和動力系統系統管道應采取防腐和保溫措施,在防腐保溫前應按相關規范要求進行水壓實驗。
(2)儲氣罐、起重設備等特種設備,在選購時應當購買經國家頒發生產許可證專業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應由有資質的廠家安裝;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應當向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監督檢驗,質量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549號)、《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規則》的要求對分氣缸、儲氣罐等壓力容器建立技術檔案并按要求定期進行檢驗。
(3)燃氣系統的檢修應按燃氣使用安全規范的要求,加設盲板、安全轉換等,檢修作業前制定相應的安全作業規范。
(4)儲氣罐等壓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按《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要求,定期進行檢驗檢測。
四、消防方面安全對策措施
(1)根據生產工藝過程、原材料、產品的性質、建筑結構等方面選擇合適的滅火劑。消防用水及滅火劑用量應按消防規范加以配置。
(2)本項目存在發生火災的條件,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將成為減少企業發生重特大事故的關鍵。必須依據建筑物的生產火災類別與耐火等級、消防用水量進行消防設施設計,并通過地方主管部門的專業審核、批準。
(3)健全消防設施使用、檢查、維護、防凍管理制度,按照生產設施納入間專業管理工作,建立相關記錄。火災報警控制系統規范使用、維護、現場檢查要求。每月檢查確認并填寫檢查記錄。
關鍵詞:建筑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Abstract: At present, more and more construction project has investment tremendous, time limit for a project cost is high; various functions, complex system; structure of super high construction difficulty, etc.. And this article mainly aims at the construction sit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in the field of safe and civilized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re studied.
Key words: construction site safety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TU7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1.1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交底制度
(1) 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所有進場施工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經公司、項目、崗位三級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 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質安部門主持技術、綜合部門參加針對現場安全管理特點,分階段組織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培訓。總承包單位及各專業承包、業主另行發包的專業承包單位在專職安全員的組織下堅持每周一次安全培訓,施工班組針對當天工作內容進行班前教育,通過安全培訓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3) 安全生產交底制度
根據安全措施要求和現場實際情況,質安、工程、技術、綜合部門必須分階段對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書面交底,各施工工長及專職安全員必須定期對各分包隊伍進行安全書面交底。
1.1.2安全檢查、驗收制度
(1) 安全檢查制度
質安、工程技術、綜合部門每半月由安全主任、項目副經理、綜合部負責人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各班組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每天對所管轄區域的安全防護進行檢查,督促各班組對安全防護進行完善,消除安全隱患。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落實責任人,定期進行整改,并組織復查。
(2) 安全驗收制度
大中型機械設備安裝完成后,必須經勞動安全部門進行驗收后才能使用;腳手架搭設需進行詳細的載荷驗算,搭設完成后,必須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經驗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1.1.3持證上崗制度
根據廣東省建設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粵建安字[2008]85 號)精神,取得省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書(以下簡稱省廳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1.1.4安全隱患停工制度
專職安全員發現違章作業、違章指揮,有權進行制止;發現安全隱患,有權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時上報公司,并及時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1.1.5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質安、工程技術、綜合部門設立安全獎勵基金,根據半月一次的安全檢查結果進行評比,對遵章守紀、安全工作好的班組進行表揚和獎勵,違章作業、安全工作差的班組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罰。
1.1.6安全例會和安全把關制度
在整個工程施工期間,安全管理機構常駐成員和專職安全員長駐現場,并每周組織一次所有現場工作的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例會,每天至少對現場安全生產現狀進行全面檢查并作好記錄,負責安全技術交底和技術方案的安全把關,負責制定或審核安全隱患的整改措施并監督落實,負責安全資料的整理和管理,確保所有的安全設施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
1.1.7重要危險源和安全隱患管理制度
(1) 在工程施工之前,項目副經理應根據國家行政主管部門、企業現行有關規定,組織有關人員收集和辨識危險源,采用定量評分方法進行風險評價,確定重要危險源列表登記,詳細記錄重要危險源名稱、施工階段和負責監控崗位等,制定控制重要危險源的管理方案。
(2) 在施工過程中,項目總工程師要掌握重要危險源的動態,如實登記重要危險源監控情況,持續地向作業班組警示,監督作業人員做好有效的安全防護,提供滿足安全要求的生產環境,做出控制風險的對應措施,保障安全生產。安全員應監督控制重要危險源措施和安全技術方案的落實。
1.1.8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 從事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作業人員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5306-85)中的規定,并持有有效期內技術考核合格證書,方可從事電氣工作。
(2) 各類電氣工作人員必須掌握安全用電的基本知識和所用機械、電氣設備的性能,熟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
(3) 另外,進場后積極與業主、項目代建單位、監理共同協商制定工地其他安全規章制度。
2.重大危害因素的識別
高層建筑具有施工樓層高,交叉作業工序多,施工機械投入量較多等特點,所以施工過程中,機械傷害、高處墜落和墜物打擊和作業平臺及各類臨時支撐、洞口和臨邊、觸電、火災都是本項目的重大危害因素。
3.文明施工制度
3.1職責
(1) 由項目經理領導,項目副經理監督,生產經理具體負責,對文明施工全面管理,綜合部負責實施。
(2) 各單位要明確文明施工的負責部門。
(3) 建立公司、工地、班組三級文明施工管理網絡。
(4) 啟動試運階段,工程啟動驗收委員會主任委員對現場文明施工負責。
3.2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 開工準備階段
(2) 施工階段
(3) 啟動階段
4.文明施工設施設置
4.1安全警示標志
在易發生傷亡事故(或危險)處設置明顯的、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安全警示標志牌。
4.2現場圍擋圍墻
(1) 現場采用封閉圍擋,高度不小于 2m。
(2) 采用裝配式雙面彩鋼夾心圍板進行圍蔽,高度 2 米。
(3) 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圍蔽的通知》中的要求,砌筑實體墻除保留必須的建設工程公示公告信息版幅外,其它墻面應采用公益廣告美化。采用商業廣告的需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并且其內容、顏色需與周圍環境協調。裝配式鋼圍板上應噴繪“施工給您帶來不便,敬請諒解!”字樣或適合形勢需要的公益性標語,不得采用彩色廣告覆蓋。場地條件允許的,圍蔽外側要同時建設不少于 1 米寬綠化帶;場地條件不允許的,圍蔽外側和硬路面銜接處必須采取硬化鋪裝措施。
4.3六牌二圖
在進門按規定設置公示欄,并在公示欄上懸掛工程概況、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安全生產規定、文明施工、消防保衛、各施工階段危險源公示牌等;施工現場總平面圖,施工現場消防平面布置圖。
4.4材料堆放
(1) 材料、構件、料具等堆放時,懸掛有名稱、品種、規格的標牌;
(2) 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細顆粒建筑材料應封閉存放或采取覆蓋等措施;
(3) 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類存放。
4.5防火
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4.6宣傳欄、安全教育長廊
施工現場主要通道設置宣傳欄、安全教育長廊,用于安全生產宣傳及教育。
4.7場容場貌
(1) 道路暢通,應當有循環干道,滿足運輸、消防要求。
(2) 主干道應當平整堅實,且有排水措施,硬化材料可以采用混凝土、預制塊或用石屑、焦渣、砂頭等壓實整平,保證不沉陷,不揚塵,防止泥土帶入市政道路。
(3) 道路應當中間起拱,兩側設排水設施,主干道寬度不宜小于 3.5m,載重汽車轉彎半徑不宜小于 15m,如因條件限制,應當采取措施。
(4) 工地地面硬地化處理(辦公區,生活區,現場道路,材料堆放、鋼筋加工等場地,外腳手架基礎等)。建筑工地內工地沙土 100%覆蓋、工地路面 100%硬化、出工地車輛 100%沖洗車輪以及拆除工程工地 100%灑水壓塵。場地硬化混凝土厚度應不小于 150mm(含施工通道、材料堆放加工場、辦公、生活區通道等),工地出入口應設置門衛值班室、洗車槽、標準沉淀池和高壓沖洗設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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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的12月,對于孟憲奎一家尤為寒冷難挨,這并非因為月初的寒流藍色預警報告。朔風蕭蕭中,送到醫院門口的孟憲奎之妻鄭華云又追了出來,淚眼婆娑地拉著記者的手哽咽地說:“以后的日子我真不知道怎么過啊……”握著的手許久也沒松開,散亂的發絲在寒風中飄飛。
要不是不斷有好心人的熱心相助,日日面對著已經“癡傻”的老孟,鄭華云可能真的撐不下去了。平日里,孟憲奎總是歪坐在病床前,低垂著頭,那既像是在沉思,更或許只是沒有任何意識的發呆。這讓鄭華云看看就心酸不已。偶爾,兒子會用毛巾給父親擦擦滴下的口水,卻可能遭來孟憲奎的反擊,一邊嘴里還嘟噥著什么。鄭華云說:“一起跑運輸的朋友都說,這事不該發生在老孟身上,他這么忠厚老實的一個人。”
慘劇后 四公司相互推諉
孟憲奎,45歲,安徽壽縣人,是一名奔波于上海與湖南湖北之間跑公路貨運的農民個體戶。10年干下來,雖沒掙上什么大錢,但省吃儉用也夠養活在老家的老婆和仍在讀書的小兒子。尤其是2008年趕上奧運會,生意比往年多得翻了倍,老孟自然是跑得更賣力。然而,4月10日發生的一次突如其來的卸貨事故,將孟憲奎一家的安寧打破了。
像孟憲奎這樣的個體貨運農民工,平日里都在武漢市東西湖君安信息服務部等待得到中外運的轉委托運輸業務。每次運貨他都簽一張印有《武漢君安快運貨物運輸協議書》字樣的單子。這一次單子上寫著委托方中外運,貨物海爾電器,承運方司機孟憲奎,中介方陳衛東,貨物件數352件。從武漢到上海,孟可以賺5500元,起運時收1000元,貨到后憑《青島海爾物流運輸質量反饋單》收剩余的運輸費。這張《青島海爾物流運輸質量反饋單》上寫的收貨單位是“上海配送中心”,承運單位是“中外運湖北有限責任公司”。長途跋涉把貨拉到上海的孟憲奎滿以為跟以前一樣,交了貨就可以順利領到剩余運貨款了。誰料想,上海南匯康橋物流中心(海爾的臨時倉庫)――卻成了他送貨的“最后目的地”――孟憲奎在此次卸貨中從近3米高的貨箱第二層上跌落下來,據在場人員張國軍稱:“這個司機摔到地上后,一動也不動,大概過了十幾分鐘后,他自己慢慢地坐了起來,沒多少時間,120救護車就來了。”
經過開顱手術搶救后,孟憲奎被鑒定為腦部重傷造成二級傷殘、有精神障礙。這對一個安徽農村家庭來說,不亞于滅頂之災,不僅唯一的生活來源沒了,從此還多了個生活無法自理的病人需要照顧。正值高考的次子孟慶賀因此而失學。更禍不單行的是,在孟憲奎剛送進仁濟醫院搶救的當口,從老家籌來的2.8萬元竟然被偷了,這讓鄭華云哭了很多天,更不要說住院期間一張張讓她心驚肉跳的病危通知單了。
事故發生后,青島海爾物流有限公司對事故明確拒絕承擔責任,并拿出了與銳得公司簽訂的《倉儲管理合同》,聲稱“卸貨的責任在銳得公司”。銳得公司也拒絕承擔責任,稱“卸貨是司機的責任”。DHL(金鷹國際貨運有限公司)拿出與青島海爾物流有限公司簽訂的《分租協議》稱:承租方青島海爾物流有限公司是短期租賃,根據合同我們不負責管理,對人身損害我們也不承擔責任。中外運湖北公司也表示印有《武漢君安快運貨物運輸協議書》字樣的單子上已經注明了載貨后車子的長寬高尺寸,因此不存在“貨物超寬”的事實;雖然《武漢君安快運貨物運輸協議書》上面寫著承運方司機孟憲奎,但孟憲奎并非公司的雇員,不能算作工傷。武漢市東西湖君安信息服務部稱其印有《武漢君安快運貨物運輸協議書》字樣的單子上,同時印有不承擔責任的免責條款。
面對如此復雜的物流轉包關系,孟家犯起了“迷糊”,不知究竟該由誰來為這起事故負責。一邊是相互推諉的公司,一邊是急需搶救費的父親,無奈之下,2008年6月,孟國慶扣留了沒有卸完的海爾空調,并將銳得公司、海爾集團公司、中外運湖北公司和武漢東西湖君安信息服務部等四公司作為共同被告,訴至上海市南匯區人民法院,要求四家公司賠償醫療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面臨訴訟,中外運湖北公司和武漢市東西湖君安信息服務部兩被告,各以借款方式支付給孟憲奎家屬8萬元人民幣,供孟憲奎搶救并要求孟國慶撤訴。為了及時籌款給父親急救,2008年7月,孟國慶同意撤訴,等待“稍后”解決,并同意被告之一海爾公司先行卸完剩余貨物,避免其錯過夏季空調熱銷而遭受損失。
然而,一等就近半年過去了,沒有等到任何“說法”的孟國慶只等來了一份“二級傷殘鑒定報告”。2008年10月30日,華東政法大學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上“情感幼稚、癡傻、失認、失語、行為紊亂”等字眼清晰可見。報告顯示,孟憲奎不僅不認識妻兒,連一個正常人的語言、行為能力都喪失殆盡,毫無生活自理能力。
卸貨還是“掀雨布”呢
悲劇發生后,因為沒有現場監控資料,對于當時究竟發生了什么,孟家與被告方的看法并不相同。
2008年4月14日下午,據孟憲奎開顱手術搶救后來到上海市公安局南匯分局橫沔派出所報案的孟國慶稱:“父親在車子左邊卸貨時摔下來的。我在車子后面。別人把貨往車后拉時,車子一晃動,我父親跟著從左邊摔下車了。當時在場的有鄒志宏以及公司卸貨的人。我們只負責裝貨來,貨是公司卸的,那一天我父親在上面卸貨,我叫他下來,他們公司的人不讓我父親下來。”
據之后橫沔派出所民警詢問銳得物流(上海)有限公司在場的工作人員,他們異口同聲地咬定,“當時孟憲奎爬到車頂去掀蓋在貨物上面的雨布(因為車上裝有電器,怕受潮),因踩在超寬的貨物外箱上面而跌落。當問及孟是否在幫助卸貨時,他們稱“肯定是在掀雨布。因為平時司機都不卸貨的,都是把遮在貨上的繩子解開或把雨布拉開,因為我們公司有專門的卸貨工的。”
孟國慶認為,父親孟憲奎從3米高處摔落,不管是主動上去掀雨布,還是被動幫忙卸貨,都是在物流工作流程的環節提供的勞務,那么,被幫助方就應當對事故承擔責任。孟憲奎的法律援助律師認為,根據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為他人無償提供勞務的幫工人,在從事幫工活動中致人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責任。”第十四條,“幫工人因幫工活動遭受人身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顯然,本案被告并未拒絕孟憲奎的幫助,應當承擔相應的人身損害賠償責任。
被告方銳得公司則堅持認為,孟憲奎在訴稱的卸貨過程中因踩到超寬的貨物外箱致使自身受傷,是其自身的過錯。更何況,孟作為承運司機,裝卸貨物是其工作職責,并不存在“幫忙”一說。
孟國慶的法律援助律師認為,且不論孟憲奎的掀雨布行為性質如何界定,作為專業物流企業和倉庫管理企業的海爾物流、DHL、銳得物流等在本案中都負有不可推卸的安全生產作業疏忽責任,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參照《鐵路裝卸作業安全技術管理規則》、《集裝箱港口安全作業規程》中的安全防范核心理念,細數下來被告方至少有“六宗罪”:(1)沒有在卸貨區設置安全提示、警示標志;(2)沒有設置裝卸安全生產隨行監督員;(3)沒有提供如安全帽、手套、防滑鞋等安全防護措施;(4)沒有設置安全防護欄、防跌落軟墊等設施;(5)在沒有前述安全保護措施的情況下,未及時阻止孟憲奎的登高作業高處作業行為;(6)沒有在孟憲奎進行登高作業高處作業時停止卸貨,以防同時作業對孟憲奎形成跌落危險。
本案中,作為普通貨運司機的孟憲奎,只有安全駕駛的專業技能,并不具備裝卸作業和登高作業、高處作業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事發當時孟憲奎已經進入倉庫卸貨區,并且站在熱水器第二層上面,距離地面3米多,早已超出了“高處作業”的2米標準,作為專業物流公司,對本行業的工作各環節應該有危險評估和安全生產管理培訓,對如何防范裝卸及登高作業高處作業的危險負有義務,而正是其過錯使孟憲奎陷入了高度危險境地,最終造成其二級傷殘、精神障礙的不可挽回的嚴重人身傷害,所以被告負有不可推卸的安全生產疏忽過錯。
后記:“哪怕再次走上法庭”
截至記者采訪之日,孟家一家人只能“擠”在上海安達醫院一間病房中。為了省錢,四口人一天只訂一盒飯,餓了就靠粥頂著。晚上則搭張木板簡易床對付,母子三人輪流照顧半身不遂無法自理的孟憲奎。天氣好的時候,孟憲奎的兩個兒子會架著父親去病房外“走走”,靠一段破布條拉著孟憲奎不能動彈的右腿。孟慶賀,這個雖然失學卻并未失去理想的小伙子,談起以后的打算時很有信心,表示要“一邊照顧父親,一邊自學考物流管理”,畢竟這是他多年的夢想。相比較而言,跟隨父親走南闖北多年的長子孟國慶則現實很多,希望“能盡快有個‘說法’,哪怕再次走上法庭。錢不夠的話,就先把貨車賣了”。而目前,孟家正在積極申請法律援助重新打官司,相信不久,法律將給孟憲奎一個說法。■
專家看法
案后:物流安全生產作業,你準備好了嗎
近年來隨著我國物流行業的快速發展,見諸報端媒體的裝卸跌落事故慘劇頻傳。從2003年7月“荊楚在線”報道的《卸貨時從車頂墜下摔成骨折受傷民工為手術款犯愁》、2006年11月《煙臺晚報》報道的《裝卸工跌落2米面粉堆頭皮裂傷胸椎摔骨折》到2008年8月《南寧晚報》報道的《司機高處跌落脊椎錯位損傷》可見,物流公司安全生產作業急須規范。
關鍵詞:粉塵防爆;爆炸條件;改造
中圖分類號: S888 文獻標識碼: A
一、糧筒倉設備發生粉塵爆炸事故的原因分析
1、港口裝卸散糧系統火災事故原因分析
1.1 人為因素。歷年來,港口裝卸散糧系統因使用明火作業不當,防范措施不到位曾發生過多起火災,引起輸送膠帶起火、糧食積塵起火、甚至是粉塵爆燃。1990年,某港散糧系統在使用電氣焊進行維修動火作業時,因動火作業后沒徹底清除殘火,引起糧食粉塵陰燃釀致成災。1991年,某港使用電氣焊進行膠帶機安裝作業,由于施工人員對玻璃鋼的易燃性認識不足,安全防范措施未落實到位,動火時引燃了玻璃鋼防塵罩,造成火災。
1.2 電氣設備故障。1988年某港散糧筒倉膠帶驅動電機故障,造成電機及附近粉塵起火,燒損膠帶。
1.3 設備機械故障。2007年3月,某港散糧裝卸系統膠帶輸送機的重錘張緊托輥部位發生火災,燒毀皮帶0.9 m,造成這起火災事故的原因是:膠帶機張緊機構托輥的緊固螺栓松動,導致托輥移位,使托輥軸根部與軸承座發生強力摩擦,產生高溫,引燃附著糧食粉塵,將皮帶燒斷。另一起火災是由于皮帶機托輥軸承損壞,硬摩擦發熱引起。2011年某港臨時倉儲貨位進行入庫作業,當天氣溫35. 80C,風速18.9m/s(風力7級),倉庫02號臨時倉儲貨位的葦柵因為工作人員思想上的麻痹大意,未做好檢修工作,糧庫作業過程中,皮帶式輸送機在振動狀態下,穿過金屬配電箱的電源導線與配電箱體空洞邊緣產生摩擦,導致導線絕緣皮破損漏電并打火,引燃了可燃的葦柵和麻袋,造成火災。火借風勢,順勢蔓延,糧囤的葦柵和覆蓋物接連燃燒,最后大火引燃了其他36個臨時糧囤。
1.4 靜電引發粉塵爆燃。曾發生過一起集塵器內部由于靜電導致粉塵爆燃。1991年,某港散糧筒倉提升樓集塵罐內部發生爆燃。因爆燃壓力從泄爆門泄出,沒有造成更大損失。
1.5 其它原因。在卸船機頭部料斗曾發生過幾次粉塵火災事故。某港1988
年至1991年,卸船機頭部料斗多次發生著火事故,最嚴重的一次火順流程向上,一直燒到卸船機橫大臂中部,火災原因主要是喂料器中絞進繩頭、磷化鋁袋、鐵器等雜物摩擦發熱起火。
2、散糧筒倉系統發生粉塵爆炸必備條件
散糧筒倉系統發生粉塵爆炸必須具備以下4個條件而且缺一不可。
2.1 粉塵云的形成
當一定濃度和粒徑的粉塵在外部力量的作用下產生移動,經過一定時間形成粉塵云之后,就有可能導致爆炸。如果粉塵的粒徑較大,點火燃燒時,其產生的熱量是逐步釋放的,而且很容易被驅散,其爆炸的危險性比較小;若粉塵的粒徑很小,則其表面積很大,與空氣中的氧氣充分接觸,一旦著火燃燒,在瞬間就可以釋放大量的能量引起爆炸。對于任何粉塵爆炸都必須達到一定的濃度,達到粉塵爆炸的最低濃度,稱為爆炸下限。根據糧食品種的不同,港口散糧筒倉發生粉塵爆炸的下限濃度為40―60g/m³。
2.2 存在具有足夠能量的點火源
粉塵云形成后,即使粉塵濃度達到爆炸下限,也不會自行爆炸,還必須要有足夠的溫度和熱量的火源同時存在。使粉塵云點燃所需的最低溫度稱為著火溫度,或者稱為發火點。大部分糧食產品的著火溫度在400-500℃之間。當溫度達到200℃左右時,會使粉塵冒煙,冒煙的粉塵能導致起火,引起爆炸。粉塵著火后要經過起燃、陰燃和明燃,然后才起爆,這是一個急劇加速的過程。研究證明,粉塵開始爆炸時(原始爆炸)的破壞力并不大。但它爆炸后氣浪攪起附近的粉塵,起始爆炸的火焰作為點火源,引爆了被攪起的粉塵云,這種爆炸稱為二次爆炸。二次爆炸具有很大的破壞力,要絕對避免發生二次爆炸的可能。
2.3充足的空氣(氧氣)存在
粉塵爆炸是由塵粒表面與氧氣發生反應所引起的,只有當空氣中的氧含量達到一定的量時,粉塵才可能燃燒和爆炸。
2.4 密閉的空間
粉塵爆炸地點為一相對密閉的空間,一旦粉塵燃燒,氣體體積發生急劇膨脹,壓力迅速上升,氣體來不及排放,與空間外界形成壓力差,從而引起爆炸。
二、港口散糧筒倉設備防塵防爆工藝及措施
1、基于安全事故預防要求的人因工程設計與應用
人因工程以“人機系統”的一個基本的核心理念,全面注重預防為主而不是事后的補償和修改,它更重視設計階段的分析和準備。充分考慮和重視人在整個系統中的作用,“以人為本”要求環境和工具的設計充分考慮工作人員在生理和心理上的需要。
上述內容己經將儲糧企業的安全事故進行了情況描述、問題識別、不同層次和角度的分析,找到事故發生的相關原因,現在從人因工程的角度進行考慮,可以通過防錯法中的作業環境設計、目視化管理、電子角度監視、燈號音頻警報系統、視覺訊號指出正確物料等方法增加感官多重判斷,在日常安全生產管理中進一步有效預防事故發生的控制方法。
2、警告標識的設計
在糧食倉儲企業中預防安全事故的一個比較有效的措施是使用警告標識。在一些危險的地方,貼一些危險的標志,以提高一線作業人員的警覺。警告標識的內容應該清楚的傳達警告的目的,包括禁止、注意、安全方向等,比如說電器設備上的“小心觸電”和糧倉門口“熏蒸作業,禁止入倉”等等。設計安全標識時要考慮顏色,形狀、亮度、大小等。比如說,使用紅色表示禁止,用綠色來表示安全疏散的反向和急救,黃色表示危險。用圓形表示禁止,三角形表示警告,四方形表示緊急,指引及附加信息等。警告標識的設計形式可以通過文字描述和圖像表示兩種方法來表達。
3、作業中保險或報警等裝置的防護
找出設備日常使用不符合作業人員能力與習慣之處,在緊急狀態時,因為時間緊迫,工作人員主要是根據自己的習慣,而不是思維來行事的。對于那些對人身安全有危險的機器裝置等,應安裝保護設置,安裝電子角度監視、燈號音頻警報系統,增加感官多重判斷,增加防錯設計。如電工操作的安全防錯,將絕緣手套掛在配電柜的門把手上,并在旁邊注明安全標示,避免電工不帶手套操作,導致觸電傷害。另外在入倉扒糧作業中,設置帶有安全繩的防護欄,進行入倉扒糧作業必須配系有效長度的安全繩。
4、降低粉塵產生密閉空間的條件
設備布置盡可能將有可能發生粉塵爆炸的設備布置在開闊的室外,降低產生密閉空間的條件,同時在斗式提升機、埋刮板輸送機、皮帶輸送機及除塵裝置等設備粉塵濃度較大的位置上布置適當的泄爆門。斗提機盡量建在室外,或將泄壓導管伸向室外泄壓。脈沖除塵器泄壓導管伸向室外。
5、儲糧安全事故中危險源的預警及預防信息
5.1 儲糧安全事故中危險源的預警
儲糧企業安全生產危險源是企業風險管控的重點,危險源要及時查找、分析、鎖定、監控。經根據統計數據分析,目前儲糧企業安全生產危險源主要包括生產作業事故危險源、火災事故危險源、儲糧化學藥劑事故危險源等,具體內容如下:
①發生違規操作、防范措施不當、設備維護不及時等,存在事故風險。如:糧食進出倉和港口卸糧作業時,在糧食自流過程中人員違規入倉進場,或糧面接拱時人員違規入倉清理,有可能發生人員被埋事故,導致傷亡;
②糧情檢查、藥劑熏蒸、機械通風、登高作業等工作中,由于人員違反操作規程或機械故障等原因可能會造成人員傷亡;
③進入長期密閉不通風、低氧氣調儲糧的倉房、或熏蒸后的倉房,可能對入倉作業人員造成中毒、休克甚至死亡;
④糧油超裝超儲或作業不規范,有可能引起糧倉墻體傾斜、倉壁開裂甚至倒塌,油罐破裂漏油等事故;
⑤露天堆垛、土堤倉、包裝堆垛儲糧,操作不當,堆碼過程中可能會發生糧堆坍塌傷人;
⑥儲糧倉房、卸糧地坑、糧食清雜整理或加工車間,在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粉塵爆炸;
⑦糧食烘干時,入塔糧食清理不充分,雜質過多,或出塔排糧機械發生故障,都可能導致悶塔事故,損壞烘干塔并可能傷及人員;
⑧油脂、大米、面粉等糧油食品加工企業生產線的違規操作,儲糧設施、儲油設施、烘干設施、生產設備、檢化驗室、糧食熏蒸作業、電氣線路(設施)、違章用火用電、儲糧化學藥劑、自然災害等發生的火災事故。
⑨用電系統老化或違規用電、糧食熏蒸過程中措施不當、設備運行及維修過程中處理不當、違章操作、生產區域違規吸煙或其它火源引發的火災。在儲存過程中,有可能發生化學藥劑泄漏、丟失等事故;在熏蒸過程中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
⑩化學藥劑在廢棄(指藥劑殘渣和包裝物處理等,下同)過程中,有可能發生中毒、環境和水體污染等事故。
5. 2 設施設備事故應急措施
當發生設施設備事故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警處置,組織人員撤離開展搶救工作,并抓緊清除污物,對消耗物資要及時、足量補充。發生火災時,發現者應立即向事發單位消防職能部門或值班領導報警,消防職能部門接警后立即趕赴現場處置,并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對基礎設施受損的要及時安排維修改造或重建工作。
露天堆垛坍塌時,現場負責人應立即組織人員維持秩序并對事故現場進行隔離,有人員被掩埋的要立即組織開展有效搶救。發生火災時,按火災應急預案處置。當發生悶塔事故時,要立即切斷總電源,現場負責人要立即組織作業人員撤離現場。
5.3 粉塵爆炸事故應急措施
立即啟動火災、粉爆聲音報警系統、室內消防系統,并向值班負責人報告。現場負責人要立即組織人員疏散,同時盡可能采取緊急處理措施,防止發生第二次粉塵爆炸。要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搶救并保護現場,同時向消防部門求援。
6、加強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的主要內容有:①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規則,隨著社會的進步,
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工作的質量和安全的標準要求也越來越高;②對安全裝置,勞動保護用具以及其它防護設施作定期的檢查:③安全教育,安全事故多數是由于操作人員的不安全行為和忽視安全的思想引起的。如一項調查表明,美國工廠中發生的75000件意外事故中,有88%的事故是由于不安全的動作造成的,不安全的動作主要有:違反操作規程,未能控制速度,安全裝置不當,誤置,工作姿勢或位置不妥,在移動的設備上工作,不專心,未使用保護裝置。這些事故絕大部分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所以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是十分必要的,積極應用防錯法,將安全教育與對操作人員的培訓結合起來,加強效果;④調查,分析事故的原因,研究制定改進安全的實施對策;⑤在發生事故時組織救護與避難;⑥有關安全的重要事項的記錄和各種安全資料的保存;⑦環境和設備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為了防止事故,也應考慮這方面的因素,如使機器設備安全化,改善工作條件等。
結束語
隨著港口生產的不斷發展及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港口散糧筒倉作業的散糧品種及數量不斷增加,散糧作業的專用設備也不斷地更新,發生粉塵爆炸危險性的點及面也越來越復雜,散糧筒倉的防塵防爆工作也越來越艱難,相關企業必須要加強安全管理,建立預警機制,從根源上降低危險事故發生率。
參考文獻
[1]王影.我國工業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體系研究〔D].哈爾濱工程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8, 6.
(1)建筑工地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施工現場輪流安全值班制,落實安全責任制。施工管理人員必須執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及注意事項。
(2)施工現場必須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平面布置圖,對道路、臨時用電線路布置、倉庫、加工車間作業場地、主要機械設備、辦公地點、生活設施合理安排,布局應符合安全要求。現場必須設置安全宣傳標語牌、安全警示牌。
(3)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平面布置,做到現場材料、構件堆放整齊穩固,堆放不得超過限定高度。嚴禁靠近防護棚、建筑物墻壁堆放。對油漆及有害物品,應存放在通風良好、嚴禁煙火的專用倉庫,做到現場文明整潔。
(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19)安全技術規范,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照明用低壓的確定,并有檢查驗收記錄。
(6)對于腳手下架搭設、塔式起重機、井架的安裝必須有方案并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對安全網拉設、四口、五臨邊防護設施完成后,經項目部檢查驗收,合格方可使用,并經常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7)施工管理人員應經常深入現場,注意和關心所施工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和工人遵章守紀情況發現違章及糾正。專職安全員要深入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組織定期檢查,查制度的落實,查設備完好,查安全設施,查操作行為,查安全三寶使用,查現場文明施工,做到防患于未然。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對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分庫存放,通風良好。對配電室、木工車間、倉庫、施工作業層、生活區域設消防滅火器,專人保管使用,并掛設警示牌。
(9)特殊作業人員,一定要按特種工種作業的安全規定進行施工,特殊作業一定要向安全管理機構部門請示,待方案批準后才能施工。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標準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措施;
二、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交底后方可上崗作業;
三、凡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等)
四、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五、高空作業、動火作業、臨時用電必須辦理相關票證,現場必須按照要求做好防護
六、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必須符合標準要求;
七、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對違反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八、一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立即報告,及時搶救傷者,保護現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九、不得影響正常生產,不得造成電纜損傷。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管理責任制
1、消防負責人防火責任制
(1)制定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組織編制火災的應急預安和落實防火、滅火方案以及火災發生時應急預案的實施。
(2)擬訂項目經理部及義務消防隊的消防工作計劃。
(3)配備滅火器材,落實定期維護、保養措施,改善防火條件,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4)管理本工地的義務消防隊和滅火訓練。
(5)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組織消防知識學習,使職工懂得安全動力火、用電和其他防火、滅火常識,增強職工消防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6)組織火災自救,保護火災現場,協助火災原因調查。
2、義務消防隊防火責任制
(1)模范地遵守和貫徹本單位的防火制度,對違反者進行勸阻。
(2)了解本單位的防火措施,定期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解決,并向領導匯報。
(3)經常維修、保養消防器材設備,保證完好可用,并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需要報請領導添置各種消防器材。
(4)組織消防業務學習和技術操練,提高消防業務水平。
(5)組織隊員輪流值勤。
(6)協助領導制訂本單位滅火的應急預案。發生火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滅火與搶救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7)積極參加本地區的消防聯防活動。
(8)全員達到三懂三會,即:懂得防火知識,會報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3、現場電工防火責任制
(1)電工必須持安全生產監察局核發的《電工安全操作證》上崗操作。
(2)要按照有關規范安裝檢修電氣線路和電器設備。
(3)配合技術人員正確計算配電線路負荷,配電正確,對配電線路指定專人負責和維修,不得擅自增加用電設備,不得隨便亂裝亂用。
(4)嚴禁使用銅絲、鐵絲代替熔絲,按容量正確選用熔絲。
(5)要經常檢查電氣設備運行情況,對超負荷和往年加大熔絲容量等隱患,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整改意見。
(6)積極主動向用電人員宣傳安全用電常識,組織職工進行電器知識講座,制止違章用電行為。
(7)配合義務消防員對電器防火器材進行維護。
(8)要掌握排除電氣故障的方法,并會使用滅火器電氣火災。
4、焊工防火責任制
(1)有《焊、割工種消防專業培訓合格證》,實習員沒有正式焊工在場指導,不準從事焊、割作業。
(2)凡屬一、二、三級動火審批范圍的焊、割作業,未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和落實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3)不了解焊、割現場和周圍的安全情況,不準焊、割。不了解焊、割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準焊、割。
(4)盛裝過可燃、易燃氣體、液體的各種容器、管道、倉間、罐柜等,未經清洗和測爆,沒有安全保障時,不準焊、割。
(5)在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冷卻、隔聲、隔熱、裝飾的部位,未采取切實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不準焊、割。
(6)有壓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準焊、割。
(7)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徹底清理或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8)因火星飛濺、導體傳熱和感應能引起焊割部位毗連的物體、建筑物或爆炸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力。
(9)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情況,不準焊、割。
5、木工防火責任制
(1)禁止在木工間和木工作業場所吸煙。
(2)禁止在木械間使用明火。
(3)在操作各種木工機械前,仔細檢查設備是否完好。
(4)在工作完畢和下班時,清理場地,將木屑,刨花堆放到安全地點,并切斷電源泉并閉門窗。
6、油漆工防火責任制
(1)禁止火種進入工作現場。
(2)禁止使用明火煙葉溫或在密閉狀態下溶解漆料。
(3)禁止亂倒剩余漆料溶劑。
(4)隨領隨用油漆溶劑、剩料要及時加蓋,注意儲存安全。
(5)經常清除工作場地的油漆沉積物,并要注意工作場的通風。
7、倉庫管理人員防火責任制
(1)不準攜帶火種入庫。
(2)不準在庫房內使用電加熱器具和燃氣具。
(3)不準在庫房內設置辦公室和工場間。
(4)不準在庫房內架設臨時電線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熾燈,
使用有鎮流器的燈具,應將鎮流器安裝在庫房外。
(5)不準在庫房內存放倉庫人員使用的油棉紗、油手下套等物品。
(6)要將各類物資分類、限額存放;堆放的物資留出頂、燈、墻柱、堆等防火間距。
(7)認真檢查物資堆放安全情況,離開倉庫時切斷電源,并關閉門窗。
(8)掌握儲存物資性質和防火滅火知識,發現火災后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及時撲救。
(二)消防管理制度
(1)消防宣傳教育能加強公司員工的防火意識,充分認識防火的和重要性,處理火警的原則為必須認為任何火警的信息都是真的,有關人員必須第一時間奔赴現場,進行察看或撲救。
(2)宣傳教育的內容包括消防規章制度、防火的重要性、防火先進事亦和案例等,
(3)宣傳教育可采取印發消防資料、圖片,組織人員學習,請專人講解,實地模擬消防演練等方式進行。
(4)義務消防員的培訓工作由保安部具體負責,各部門協助進行。
(5)保安部全體員工均為義務消防員,其他部門按人數比例培訓考核后定為公司義務消防員。
(6)保安部主管負責擬定培訓計劃,由保安部專案領班協助定期,分批對公司員工進行消防培訓。
(7)消防培訓的內容。
① 了解公司消防要害重點部位:配電房、電工房、保安部、油漆倉、板材倉、下班倉、五金倉、成品倉、飯堂、鍋爐房、宿舍樓等。
② 了解公司各種消防設施的情況,掌握滅火的安全使用方法。
③ 掌握火災時撲救工作的知識和技能及自救知識和技能。
④ 組織觀看實地消防演練,進行現場模擬培訓。
(8)培訓后,進行書面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發給證書,并挑選優秀者給以獎勵。
(9)防火檢查是為了發現和清除火警隱患。本公司須切實落實消防措施,預防火災事故。
(10)防火檢查類別:
① 員工對防火安全的意識和重視程度。
② 各部門安全防火規章制度、操作規范,防火設備。
③ 各部門人員按安全防火規范的程度進行操作。
④ 各種設備、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品)的存放符合防火的安全要求。
(11)公司員工一旦發現有火警,能自己撲滅的,應立刻采取措施,根據火警的性質,就近使用水或滅火器進行撲救。
(12)火勢較大,在場人員又不懂撲滅方法的,應立刻通知就近其他人員或巡查的保安員進行撲滅工作。
(13)若火熱發展得快,無法立刻撲滅時,應立刻通知總機接線生,執行火災處理的撲救管理制度。
(三)防火安全制度
1、總則
(1)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公安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消防法規,結合具體情況制定。
(2)本制度旨在加強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通信設備、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3)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2、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1)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門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分公司防火責任人按有關要求由各部門行政主要領導擔任。
(2)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3)各分公司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而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3、防火安全職責
(1)公司全體員工都應增編輯器消防意識并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2)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3)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
① 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② 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③ 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行為。
④ 協助公安機關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4)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
① 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② 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③ 組織防火安全檢查,
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④ 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5)各施工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門的防火安全措施。
(6)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4、防火安全措施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原則,防患于未然。
(2)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均須嚴格執行國家和市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防火規定,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采取具體措施。
(3)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4)各施工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其他各部門每星期做一次檢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過進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便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5)各辦公大樹原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防龍頭、水管、煙感報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證有效,此外,還應給各施工和要害部門及本部門其他工作地點配置相應的充足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6)對從事電工、燒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格證后方可操作。
(7)施工作業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規定由動力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并按不同級別進行審批。一級動力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安全技術和保衛人員提出意見,經本單位的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保衛室友提出意見,經防火由責任人審核,報總公司保衛部主管審批;三級動力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公司保衛部審核,報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準后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并要在動火前做到八不動火中做到四嚴,動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全體員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一律不許使用電爐等電器。
(8)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妥善保管。
(四)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審批制度
禁火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氣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閉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動火部門填寫動火申請表,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然后提交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后報公司,經公司安全部門主管防火工作負責人審核,在一周前將動火許可證和動火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審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節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由項目施工負責人在4天前填寫動火許可證,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批準后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的審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申請動火者填寫動火申請單,在3天前提出,經焊工監護人員簽署意見后,報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五)工地防火檢查制度
1、項目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間、食堂、腳手下架等為重點部位,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檢查時如有發現,除沒收入器物外,罰款50元。
4、木工間不得吸煙,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下清,如堆積不能及時清運的,處以罰款50元,木工間發現有人吸煙者罰款10元。
5、按規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材處于正常可使用狀態。
(六)特殊重點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總則
(1)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焊、割作業場,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種警告牌、操作堆積牌、禁火標志懸掛醒目、齊全。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于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捉耳光得少于30m。
(4)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小少于5m。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5)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按規定應配置一定數量滅火器,
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6)動火作業前必須執行審批制度,履行交底簽字手續。
(7)嚴格執行獎懲制度,遵守消防規章制度,對未出大小火災事故,能消防火災隱患或勇敢撲滅火災事故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人員視情節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電焊間
(1)電焊間防火安全工作由組長全面負責,對本組作業人員要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增強防火觀念和滅火技術水平。
(2)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做好審批工作,操作時,應帶好兩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動火審批許可證),并配備好滅火器,落實動火監護人,焊割作業應嚴格遵守電焊十不燒及壓力容器使用規定。
(3)作業場內嚴禁煙火,違章按規定罰款處理。
(4)滅火器掛設必須符合要求,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5)各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牌必須懸掛醒目、齊全。
(6)開展經常性防火自我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3、木工間
(1)木工間由木工組長負責防火工作,對本組作業人員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強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術水平。
(2)木工間制作職工對安全防火知識必須有深刻的認識,木工間的落手下清工作必須做好,下班前要隨手下把鋸末、刨花、木頭片等清理出去,保持木工間整潔。
(3)木工間應盡量不堆或少堆木頭,放在露天的木頭應遮蓋,四周清理干凈,堆放木制品的房間要打掃干凈。
(4)木工場地,嚴禁吸煙,冬季嚴禁用電爐,火爐取暖。
(5)刨花、木屑要隨時清理,并做到料完場清。
(6)設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靠牌,做好記火安全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7)木工間非作業人員嚴禁入內,一旦發生人為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4、油漆間
(1)工地油漆間設專職的倉庫保管員。
(2)倉庫保管員應懂得化學危險品的基本性質,工作認真。
(3)嚴禁庫內吸煙,對違者進行嚴格處罰。
(4)建立禁火區動力審批制度。室內電器設備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確配置滅火器材,做好定期檢查。
(6)嚴禁閑人入內。
5、材料倉庫
(1)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由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2)對進入倉庫的易燃物品要按類存放,并掛設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3)經常注意季節性變化情況高溫期間如氣溫超過以上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然起火。
(4)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大于2.4m,電線敷設規范,夜間要按時熄燈。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保持6m以外,并掛設好滅火器。
(6)嚴格檢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檢查工作。
6、機修間
(1)機修間的安全訑火工作由機管員全面負責。
(2)機修間各種防火警告牌必須齊全,各種制度上墻。
(3)機械設備安全放位置選擇合理,電線及配電箱設置規范,做好機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時切斷電源。
(4)油類物品要歸類存放,配備一定數量有效的滅火器。
(5)按規定做好每天的檢查工作,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采取措施。
7、職工宿舍
(1)宿舍內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
(2)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后,禁止他人亂拉亂接。
(3)嚴禁躺在床上吸煙,電扇不得放在床內吹風。
(4)職工宿舍每50m平方米設置一只滅火級別不小于3A的滅火器,定期檢查其使用可靠性,近旮補換藥物。
(5)防火工作負責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經常巡祝生活區域及宿舍,發現危險因素,及時消除隱患。
8、食堂
(1)食堂環境,炊事員應負責天天打掃,物品堆放整齊,堆放的柴火不宜于過多,以燒一天的柴火為宜,每餐燒好后,應整理好柴草,
及時熄滅火種,嚴禁火種引出。
(2)食堂除炊事員外任何不得擅自動用灶火。
(3)每餐生活垃圾,必須當時清理掉,用籮筐倒入垃圾箱內。隊部防火領導小組和生活衛生小組每月作一交次防火衛生大檢查。
(4)對食堂炊事員要及時進行防火知識教育,食堂必須按規范配備安全滅火器,并對全體職工進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知識教育。
(七)可燃可爆物資存放與管理制度
1、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的要求,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分類、單獨堆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范。
2、化學易燃物品和壓縮或燃性氣體容器等,應按其性質設置專用庫房存放。
建設工程內部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積存易燃可燃材料。
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時,必須嚴格執行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4、領用方面:倉庫保管員必須進行登記工作,作業完入庫時進行檢查,以確保以次領用時能做到心中有數。
(八)動火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1、總則
為控制動火作業行為,使之風險降至最低,減少和避免火災事故和其他事故的發生,保障公司的生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定義
(1)動火作業:指在廠區內進行焊接、切割、加熱、打磨以及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電鉆、砂輪等可能產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
(2)易燃易爆場所:主要指涂裝及噴砂場、油庫、氣站、危險品倉庫、材料庫、油品及油漆稀料、前處理劑等化學品儲存及使用場所、液化氣瓶儲存室、變配電室、相互禁忌作業可能引起火災的區域。
3、職責
(1)擔當部門:主要指在公司內進行維修、改造、施工等臨時性作業的部門,如設備管理部、生產技術部等。負責動火申請,《安全作業許可書》辦理,動火現場的清理及監護等;對擔當的承包方,在公司區域內動火時,負責《安全作業許可書》的初審及動火作業狀況監督。
(2)承包方:負責動火作業時的申請,《安全作業許可書》辦理,動火現場的清理及監護等,負責配合、落實擔當部門、管理部提出的安全防范及整改、預防措施。
(3)安全部:接受動火申請,負責批準《安全作業許可證》;檢查動火作業的安全狀況及督促現場改善。
4、動火作業的分類
(1)動火作業分類:公司內的動火作業分為A級、B級、C級三類。
(2)A級動火作業:在易燃易爆場所進行的動火作業,易燃易爆場所指本規程第2款第2條規定的區域。
(3)B級動火作業:在公司區域內除易燃易爆場所外,有關部門或承包方進行的臨時性的維修,改造,施工等動火作業。
(4)C級動火作業:主要指在公司焊接線區域內進行的固定的長期性動火作業。
(5)遇節假日、雙休日或特殊情況時,除C級動火作業外,公司內進行的其他動火作業一律按A級動火作業升級管理。
5、安全操作規程
(1)C級動火作業要求、B級和A級動火作業基本要求
① 動火作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要求,遵守公司相關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焊割工必須具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② 動火作業前,操作者必須對現場安全確認明確高溫熔渣、火星及其他火種可能或潛在噴油的區域,該區域周圍10米范圍內嚴禁存放任何可燃品(化學品、紙箱、塑料、木頭及其他可燃物等),確保動火區域保持整潔,無易燃可燃品。
③ 對確實無條件移走的可燃品,動火時可能影響或損害無條件移走的設備、工具時,操作者必須用嚴密的鐵板、石棉瓦、防火屏等將動火區域與外部區域、火種與需保護的設備有效地隔離、隔絕,現場備好滅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時可不定期將現場灑水浸濕。
④ 高處動火作業前,操作者必須辨識火種可能在潛在的落下區域,明確周圍環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規定確認、清理現場,以防火種油光榮稱號引起火災爆炸事故;室外進行高處動火作業時,遇有5級以上大風應停止作業。
⑤ 凡盛裝過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氣體、其他可燃介質、有毒介質等化學品及帶壓、高溫的容器、設備、管道,嚴禁盲目動火,凡是可動可不勸的火一律不動,凡能拆下來的一定拆下來移支安全地方動粗火,特殊情況下必須動火時,要保證容器、設備、管道處于常溫、常壓狀態,通過切斷、加裝符合要求的盲板等措施保證動火設備或管道與生產系統的物料徹底隔離;動火前必須檢查分析容器、設備、管道中的化學品性質及周圍環境,利用空氣、惰性氣體(氮氣、氬氣)、水蒸氣、水等經過充分的吹掃、清洗、置換后,經反復確認無危險隱患后,方可動火;該動火作業屬于A級動火,擔當部門必須辦理《安全作業許可證》,并派人監火,現場備好滅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時可不定期將現場灑水浸濕。
⑥ 使用焊割動火作業時,氧氣瓶與乙炔、丙烷氣瓶間距不小于5m,二者與動火作業點須保持不少于10m的安全距離,氣瓶嚴禁在陽光下爆曬,氧氣瓶口及減壓閥、閥門處不得沾染油脂、油污,乙炔瓶嚴禁橫躺臥放;運輸、儲存、使用氣瓶時,嚴禁碰撞、敲擊、劇烈滾動,且氣瓶要放置牢固,防止氣瓶傾倒。
⑦ 動火作業前應檢查電焊機、氣瓶(減壓閥、膠管、割炬等)、砂輪、修整工具、電纜線、切割機等器具,確保其在完好狀態下,電線無破損、漏電、卡壓、亂等不安全因素。電焊機的地線應直接搭接在焊件上,不可亂接,以防接觸不良、發熱、打火引發火災或漏電致人傷亡。
⑧ 動火作業結束后,操作人員必須對周圍現場進行安全確認,整理整頓現場,在確認無任何火源隱患的情況下,方可離開現場。
(2)A級和B級動火作業特殊要求
① A級和B級動火作業時,擔當部門必須按規定負責組織辦理《安全作業許可證》,嚴格落實三不動火原則,即沒經批準的《安全作業許可書》不動火,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實不動火,現場無人監護不動火;擔當部門負責組織落實動火監護人,動火監護人要嚴格履行看火職責,及時處理,消除火災隱患。
② B級動火作業由擔當部門或操作人員進行作業前的安全確認,安全環保部根據情況確定是否派人協助確認;A級動火作業須安全環保課進行作業前安全確認,擔當部門或操作人員協助確認經安全環保部確認許可,落實《安全作業許可書》要求及有關防范措施后,操作人員方可進行動火作業。
③ A級和B級動火作業時,必須按規定清理現場,動火區域周圍10m嚴禁旋轉任何油漆稀料、油品、氣瓶、其他化學品等易燃品及包裝材料、木料等可燃品,并明確監火人,現場備好滅火器材及水源,必要時應在動火區域灑水浸濕。動火作業時,火種可能進入涂裝室、油庫及其他高危區域時,應將該區域灑水浸濕。
④ A級動火作業時,擔當部門應組織操作人員(外協承包主)進行危害辨識,制定安全動火方案,落實防火安全措施;A級動火作業現場的通風設施要保持良好,尤其是涂裝場所、油庫、氣站等;在易燃易爆場所揮發性氣體氣味較濃時,嚴禁動火,應打開門窗,保持良好的通風置換,在無明顯氣味時方可動火。
(3)安全作業許可書
① 《安全作業許可書》由擔當部門負責組織操作人員、外協承包方提出動火申請,以擔當部門初審后,到安全部辦理,安全部終審批準《安全作業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