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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國農村留守兒童現狀
目前中國有近5800萬的農村留守兒童,其中八成以上是14歲以下的兒童。這支龐大的留守兒童隊伍中的很多孩子或生活在由母親一人撫養的“單親家庭”里,或過著由祖父母、親戚代為撫養的“寄人籬下”的日子。由于家庭生活和教育的缺陷,無法享受正常的親情關愛,他們就像小草一樣,在復雜的社會環境中自生自長。目前我國農村留守兒童存在以下一些問題:
1.1數量眾多
僅在安徽、河南、四川等農村勞動力輸出大省,每年在外的農民工總數都在1000萬人以上。按照保守估計,留守兒童在農村不會少于千萬。據中央教科所教育發展研究部在江蘇、甘肅、河北、河南、湖北等省進行的農村留守兒童抽樣調查的數據顯示,農村留守兒童人數占總樣本數的47.7%,也就是說,農村留守兒童幾乎占農村適齡兒童的一半。
1.2教育缺失
留守兒童中,大部分是上代監護或隔代監護的模式。監護人限于自身文化水平等原因,難以為留守兒童提供學習上的輔導,只能更多的關注留守兒童的衣食住行和人身安全等物質的方面。加上留守兒童本身就處于經濟不發達地區,教育資源并不十分充裕等原因,于是漸漸地,由于缺乏了學習上的幫助和監督,久而久之,留守兒童對于自己的學習產生了無所謂的態度甚至是厭倦的態度,把本應該放在學習上的精力轉移到其他方面上,從而導致了行為的偏差等不良現象的出現。
1.3心理偏差
處在學習和成長關鍵期的兒童,由于長期與父母分離,缺少了父母的關愛,生理上與心理上的需要得不到滿足,往往出現消極情緒。留守兒童家庭是事實上的“單親家庭”或“無親家庭”。由于父母長期不在身邊,留守兒童得不到正常的親情關愛,生活中的煩惱無法向親人傾訴,成長中的困惑無法得到父母正確的鼓勵和引導,情感交流和情緒釋放途徑的缺失,使留守兒童性格會變得自卑、沉默、悲觀、孤僻或表現得任性、暴躁、冷漠、內向、極端。同時部分家庭出于對孩子的歉疚,物質上過度溺愛孩子,也助長了孩子消極性格的形成。另外,在留守兒童道德觀和是非觀的形成階段,由于父母長輩的教育缺失、社會環境的復雜和學校教育的缺陷,使他們心理抵抗能力較低,易受外界不良因素干擾,染成許多不良的行為習慣,如吸煙、喝酒、賭博、偷摸等惡習。在歷年的刑事犯罪中,留守兒童也占到相當的比例。研究調查表明,留守兒童群體出現道德全面滑坡的情況,這種趨勢將對留守兒童的長遠發展帶來極大隱患。
1.4安全問題嚴峻
公安部門統計數據顯示,被拐賣兒童群體中,第一位是流動兒童,第二位是留守兒童。留守兒童的父母長期在外打工,對留守兒童的照料和引導不夠,監護人對留守兒童的照顧僅限于低層次的物質生活,父母的缺位以及與監護人溝通的欠缺,使得未成年人容易在同齡人中尋找情感依托和安全保護。在某些情況下,留守兒童容易被不良團體所引誘,走上歧路。
2留守兒童健康成長的對策和建議
留守兒童問題歸根結底是農村經濟發展問題,導致留守兒童大量存在且不斷增加的根本原因在于農民家庭經濟條件不佳,大量農民因無法從農業所得維持家庭生計而被迫離開自己的田地、家鄉而進城務工。但就此所產生的留守兒童問題同時又不僅是經濟問題,而是涉及到社會、政策、教育等多個方面的綜合性問題。在留守兒童問題的解決辦法上,不能只專注于經濟方面,要考慮從各個角度著眼,結合當地社會具體情況以及學校、家庭與留守兒童家庭三個方面制訂解決該問題的對策。
2.1發揮政府的職能作用
2.1.1打破戶籍束縛,建立和健全關于農民工及其子女的相關政策法律首先,要打破戶籍制度的束縛,給進城務工的農民以城市居民待遇。打破城鄉二元戶籍制度的束縛,使流入城市的農民享有與城市人口平等的權利和社會權益,逐步實現以戶籍制度改革為中心,拆除就業、醫療、住房、教育等制度壁壘,徹底打破維系多年的城鄉二元經濟體制,給予農民工及其子女以城市居民待遇,使其在收稅、社會保障,特別是子女入學等方面享受優惠政策,并確保留守兒童跟隨父母到達城市后有學上,上好學。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農村留守兒童結束遠離父母的留守生活。其次,要將關于農民工子女教育的政策落到實處。自90年代末期以來,中央和各級政府先后制定和頒布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規,部分解決了農民工子女在城市就學的問題。各地政府特別是教育部門應該進一步加大對學校的監督機制,確保農民工子女教育政策落實,從根本上改善農民工子女在城市學校就學的社會政策環境,確保對農民工子女的教育“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制公辦學校為主”政策的落實和實施,幫助一些有條件攜帶子女到城市讀書的農民工解決孩子留在家鄉的后顧之憂。
2.1.2加強政府各職能部門之間的配合
“留守兒童”教育保護工作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僅靠教師的責任心、婦聯的愛心難以整合社會資源共同參與,必須依靠政府行政力量組織實施。政府主要職能部門應權責相稱,能夠協調相關部門行動一致統籌實施“留守兒童”教育保護工作。在當前,已經形成了留守兒童教育的社會支持網絡。這一網絡有國家、群體和個人。涵蓋司法、婦聯、教育、工商、文化、物價、公安、民政等,這些社會支持系統之間的協調尤為重要,需要政府來進行協調,從而達到對留守兒童教育綜合治理的目的。
2.1.3積極采取各種針對留守兒童的保護措施
政府可以采取的保護措施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①政府應爭取對加強“留守兒童”教育的輿論支持。留守兒童教育是當代中國農村“流動中的希望工程”,只有引起全社會的廣泛關注和重視,尋求廣泛的社會支持,才有可能全面推動并落到實處。各級政府有關領導機關應將留守兒童的規模、學習生活狀況、支持留守兒童教育的先進事跡、奮發圖強的留守兒童典型事例等等.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大眾傳媒加以宣傳。這樣不僅有利于提高社會的認識,使人們對留守兒童教育關心、重視、一視同仁,而且也有利于提高流動人口自身的認識,使其重視子女的教育,并為其子女接受教育成為社會有用人才出錢出力、盡心盡力。
②促進農村教育的整體改革與發展。以解決農村“留守兒童”教育保護為契機,促進農村教育的整體改革與發展。“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與農村教育尤其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緊密結合在一起的。“留守兒童”身上出現的問題,“非留守兒童”也可能發生,針對“留守兒童”教育保護的諸多措施也適用于“非留守兒童”,我們建議以“留守兒童”教育保護為切入點,以社會主義新農村教育為藍圖,整合“留守兒童”教育保護及農村建設中的諸多資源,對農村教育發展做出整體規劃與部署。
③建立農村“留守兒童”數據庫。通過建立農村“留守兒童數據庫”來全面把握“留守兒童”教育保護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國家用于農村建設和“留守兒童”教育保護的資源是有限的,而農村“留守兒童”將是一個長期存在的現象。用有限的資源解決長期存在的問題,必須明確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可依據農村“留守兒童”的基本信息及存在的問題,對“留守兒童”群體進行分類,針對問題相對集中的“留守兒童”分布情況及表現特點,采取相應的措施。要做到分類實施和重點突出,需要通過較大規模的數據采集和統計調查。
④設立農村“留守兒童”教育保護專項經費。經費不足是農村“留守兒童”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一個問題。建議設立“留守兒童”教育保護專項資金,可采取以政府財政資金為主、社會資金為補充的方式,用于改善“留守兒童”的就醫、就學和生活條件。同時對基層開展的針對農村“留守兒童”教育保護的試點和科研工作給予資助,推動農村“留守兒童”教育保護工作的順利開展。
⑤發展社區教育,加強對外出務工人員的教育和相關法律的宣傳。一方面需要加強對外出打工家長的輔導和培訓,增強他們對子女監護的責任意識,并幫助發展他們的遠程監護能力(如對子女學習、生活指導及與子女的溝通技能等),這需要在勞務輸出地和輸入地積極發展針對外出打工父母的社區教育和援助中心。另一方面,要加大《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和執行力度,對侵害“留守兒童”合法權益的責任人、尤其是家長應追究責任,切實保護好“留守兒童”的權益。
2.2充分發揮學校作為主要教育機構的作用
學校對于留守兒童的影響是巨大而不可替代的。對留守兒童進行必要的、有針對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具有極大的意義。留守兒童長期生活在“非正常狀態”中,容易導致思維方式、感知覺和意志品質改變而喪失自身控制感,構成種種心理問題和行為問題。而作為對留守兒童教育的主陣地,學校對留守兒童心理健康教育要充分發揮積極向上的引導作用,所以,我們認為學校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解決問題。
2.2.1教師要有愛心、耐心,抓住短暫的與家長溝通的機會
關鍵詞: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問題;教育管理
目前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農村留守兒童的數量也在持續不斷地增長。雖然國家在新農村建設、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等方面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但是由于相關措施落實不到位、相關理念和思想沒有得到更新,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管理仍然存在很多的問題。不對這些問題進行有效解決,不僅會影響留守兒童的健康發展,而且也會給社會主義建設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
一、農村留守兒童教育管理現狀
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管理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主要方面。首先,農村家庭教育管理的能力比較弱。祖輩的教育監護存在很大的誤區和盲區,嚴重影響了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效果。大部分的祖輩教育監護人文化水平都不高、無法為留守兒童進行有效教育輔導,導致留守兒童缺乏管理和教導。其次,農村學校教育經費比較緊張,學校教育比較落后。師資力量不足、教學資源較差和教學硬件條件較差等問題嚴重影響了農村留守兒童的學校教育效果,教師無法對學生進行有效的教學活動,無法與家長進行有效溝通,為了提升農村學校的升學率,教師將有限的精力和資源都運用到學習比較好的學生身上,那些學習能力一般的學生則無法得到教師的重視。另外,農村兒童教育管理的社會關注度不夠,沒有適用于留守兒童的公益性教育設施設備或者是文化教育傳播區域,農村內僅有的文化書屋和文化活動室被成人所利用,并且這些公益性項目內的相關書目比較落后,也不適用于現代教育的需要。除此之外,農村留守兒童還面臨著巨大的安全風險,農村留守兒童很容易成為社會侵害的對象,由于缺乏有效的管教和約束,社會上很多不良風氣和行為會對留守兒童產生負面的影響,對留守兒童未來的發展產生極為不良的影響。
二、農村留守兒童教育管理優化和提升的對策和措施
1.強化留守兒童的家庭教育管理農村家庭要高度地重視留守兒童的教育管理工作。首先,外出的農民工要將留守兒童委托為比較可靠的監護人,受委托的監護人能夠承擔得起留守兒童的教育管理工作,掌握留守兒童的心理、學習和思想發展狀況,并及時地采取措施進行管教和約束。其次,家長要與留守兒童保持緊密的聯系。現達的通信手段為家長和兒童之間的溝通提供了有利的條件,與兒童聯系過程中不僅要關心學習情況,而且要對兒童的心理狀態進行了解和關心。聯系的方式是多樣化的,除了通電話,還可以通過短信、書信等與兒童進行心與心的交流。2.學校要強化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管理學校要從教學環境、教學方式以及教育管理創新等方面強化留守兒童的教育管理工作。首先,學校要通過多種渠道籌集資金,對學校的硬件教育設施,如圖書館、閱覽室、學生宿舍等進行完善,保證學校文化活動、體育活動場所,為留守兒童創造良好的學習環境。其次,學校教育工作者也要注重留守兒童的心理健康教育管理,結合留守兒童的實際情況開展教育,選擇合適的教育方式。班主任要主動承擔起留守兒童的教育管理工作,要與家長保持緊密的聯系,另外,在留守兒童的節假日和雙休日,教師也要對其進行輪流管理,做到處處有人管、時時有人管,強化教育管理工作。3.社會各界要行動起來支持和關心留守兒童的教育管理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管理問題需要社會各界部門和團體的大力支持和關心。首先,政府要對學校周邊的環境進行整治,對違法的游戲廳、網吧等進行嚴厲查處,封堵不健康信息的傳播,為留守兒童創造一個優質的活動環境。其次,婦聯、共青團部門要積極開展幫扶活動,通過發揮社會各界婦女的特殊作用以及團委青年志愿者隊伍的骨干作用,對留守兒童開展結對幫扶活動。另外,其他相關社會團體要積極籌集資金,改善留守兒童的教育條件。農村留守兒童教育管理問題的出現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已經成為影響留守兒童正常、健康發展的重要問題。不論是家庭、學校,還是相關部門和社會團體,都要從多個角度思考留守兒童的教育管理問題,力所能及地采取措施,共同改善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管理,促進留守兒童的更好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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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留守兒童教育 教育政策 學校教育 家庭教育
2010年7月29日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以下簡稱新綱要)四次出現“留守兒童”一詞,并在第三章“學前教育”、第四章“義務教育”和第二十一章“重大項目和改革試點”三個章節專門論述了留守兒童教育,體現了黨和政府對留守兒童教育的高度重視。所謂留守兒童是指由于父母外出打工而被留在家鄉或寄宿在親戚家中,長期不能與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兒童。留守兒童主要是農村留守兒童。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加快,流動工作人口特別是農村流向城鎮的工作人口不斷增多,留守兒童也隨之增加。近幾年來,留守兒童教育已成為社會問題,引起了廣泛關注。
一、留守兒童的基本情況分析
留守兒童問題自古就有,但我國留守兒童教育成為社會問題是近幾年的事。分析留守兒童規模等基本情況,是分析留守兒童教育問題的前提。
1.留守兒童規模。我國目前有多少留守兒童,還沒有精確的全國權威數據。近年來,一些學者和機構對留守兒童規模進行過分析,但結果不一,差距較大。根據羅國芬評述,農村留守兒童規模龐大是有共識的,然而,由于統計口徑不一,具體版本較多,如2004年5月31日,教育部召開留守兒童問題座談會,提到農村留守兒童已近1000萬人,這里的留守兒童是指16歲以下的兒童;段成榮、周福林估計,我國0~14歲農村留守兒童有1981.24萬人;國家統計局城調總隊組織河南省城調隊對河南魯山、葉縣4個鄉鎮的4所學校500名學生進行調查的結論是,留守兒童比例為33%。而段成榮、楊舸的研究結論是,全國17周歲及以下的農村留守兒童規模高達5861萬人,其中6~14周歲義務教育階段的農村留守兒童總規模為3264萬人;農村留守兒童規模增長迅速,2000年至2005年間增長了140%。根據對赤壁市神山鎮的調查統計,全鎮在校中小學生1598人,其中留守學生達613人,占在校學生總數的38.36%,這個數據與上述33%的比例接近。因此,可以認為農村九年義務教育學生大約三分之一是留守兒童。
2.留守兒童分類。目前,多數研究者將留守兒童分為單親監護型(父親或母親)、隔代監護型(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上代監護型(親友)、同輩監護型(哥嫂姐)或自我監護型等。實際上,留守兒童主要有二種:一是隔代監護型,即由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對留守兒童進行監護。父母對這種監護比較放心,但監護人大多對孫輩過于溺愛,生活滿足較多,寬容放任過多,管束引導較少;祖孫年齡差距大,代溝明顯,溝通困難,祖輩往往以他們自己的成長經歷來教育孫輩,觀念保守,方法簡單,而孫輩見多識廣,喜歡新潮、刺激和創新,做事不拘一格等,對祖輩的思想觀念和教育方法難以接受。另外,老人歲數大,健康欠佳,精力不濟,監護力不從心。二是上代監護型,即由父母同輩人如叔、伯、姑、姨、舅等親友進行監護。由于監護對象并非自己兒女,監護人有所顧慮,不敢嚴格管教,導致上代監護也多屬物質型和放任型,容易養成留守兒童的任,對較為敏感的留守兒童,則易產生寄人籬下的感覺,形成怕事、孤僻、內向的性格。
二、留守兒童教育存在的問題
留守兒童與非留守兒童相比,雖然在生活自理等方面有一定優勢,但由于發生長時間的親子分離,其教育問題已成為基礎教育的重大問題。
1.學習滯后問題。由于監護人對留守兒童學習監護不力,與學校教育配合不夠,導致留守兒童學習滯后。特別是在隔代監護情況下,監護人文化水平偏低,加上存在重養輕教傾向,致使留守兒童學習得不到有效輔導、督促和引導。同時,有些打工父母工作不順,怨天怨地,對留守兒童不聞不問,使留守兒童的幼小心靈承擔著很大的精神壓力,嚴重影響了正常學習;還有些打工父母認為“能讀就讀,讀不好打工也能掙錢”,甚至認為“讀書無用”,對留守兒童的學習沒有明確要求,甚至帶來負面影響。留守兒童與非留守兒童相比,整體上學習滯后,且男生學業失敗的風險大于女生,具體表現為:學習自覺性較差,遲到早退較多,上課不專心聽講,作業草率了事,紀律性不強,沒有形成良好的學習習慣,成績顯著下降,個別甚至產生厭學逃學輟學情況。
2.心理健康問題。親子關系作為一種重要的教育因素直接影響兒童身心健康,特別是心理健康。由于留守兒童長期缺乏正常的親子互動,很少有機會向父母表達自己的心理感受,父母也很少有機會直接傳達對子女的關愛,導致留守兒童在日常生活中缺乏健全的關愛和溝通,遇到困難不能從父母那里找到親情支持;出現問題得不到及時幫助、引導,久而久之,會使父母與子女產生心理隔閡,使留守兒童喪失基本的心理歸屬和心理依戀,形成心理問題,產生心理障礙。觀察表明,由于親情長期缺失,留守兒童心理健康狀況整體上不如非留守兒童,主要表現為:內心封閉,親情淡漠,行為孤僻,缺乏愛心,自信心不足,性格變化明顯,人際交往困難,不主動與人交流,壓抑、苦悶與孤獨感嚴重,有些甚至沖動易怒、常為小事與人發生糾紛。
3.德行失范問題。家庭是兒童成長的搖籃,父母擔負著對兒童的養育責任。養育不僅僅是撫養,更重要的是教育兒童遵守社會道德規范,習得正確行為習慣,為長大成人奠定基礎。由于留守兒童監護人缺乏必要的監護能力,對其學習、生活監護尚且困難,更談不上德行教養。正是缺乏有效的德行教養,有些留守兒童是非不分,不能正確地看待問題,容易受社會負面因素影響,養成不良習慣。觀察表明:有些留守兒童經常說謊、愛說臟話、不服管教、悄悄拿同學的東西;有些由于家庭經濟有所改善,零花錢較多,養成花錢大手大腳的習慣,個別甚至利用零花錢沉溺于網吧玩游戲等。雖然留守兒童與非留守兒童的德行表現整體無顯著差異,但留守兒童德行缺乏必要約束,分化明顯,個別留守兒童違法亂紀嚴重,成為留守兒童教育的難點問題。
4.安全保障問題。如前所述,留守兒童的監護人多數是隔代監護人,由于年齡偏大、健康欠佳以及勞動負擔重等影響,導致其安全監護能力不足;留守兒童作為未成年人,缺乏自我保護能力,容易引發安全問題。留守兒童面臨玩耍、勞動、生活中的安全問題,與非留守兒童相比,更易遭欺負,交通安全威脅比較大,安全事故發生率相對較高,此外,還面臨三種安全隱患:一是學校布局調整后,多數留守兒童上學較遠,沒有監護人接送,安全隱患較大,特別是女孩的安全隱患更大。二是臨時監護人不住一起的留守兒童,有的獨守一棟房子,存在侵擾、盜竊等安全隱患。三是臨時監護人缺失時,留守兒童生病了,在學校有老師、同學們關心,回家便無人照顧,如果在家突發疾病,安全就更無保障了。
三、加強留守兒童教育的對策
解決留守兒童教育問題,加強留守兒童教育,要落實新綱要的要求,充分發揮政府、社會、學校和家庭的作用。
1.政府落實政策。各級政府特別是基層政府要高度重視留守兒童教育問題,以新綱要為依據,標本兼治、統籌兼顧、多管齊下,落實留守兒童教育政策。一是落實農村學前教育政策。采取多種形式擴大農村學前教育資源,充分利用中小學布局調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師舉辦幼兒園,著力保證留守兒童入園。二是鞏固義務教育普及成果。堅持以輸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確保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落實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辦法。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動態監測機制。加快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優先滿足留守兒童住宿需求。三是加快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加大投入,改擴建勞務輸出大省和特殊困難地區農村學校寄宿設施,改善農村學生特別是留守兒童寄宿條件。
2.社會積極參與。政府有關部門要鼓勵社會積極參與留守兒童教育,動員社會力量齊抓共管,形成留守兒童教育合力,為留守兒童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婦聯、團委、少工委等組織要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解決留守兒童教育難題;村鎮組織要要創新管理模式,考慮以村、組、鎮為單位,創辦托管中心,配備專人,負責留守兒童學習、生活和安全;積極組織青年志愿者和大中專學生參與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工作,以多種形式為留守兒童提供教育支持;組織社會愛心人士與留守兒童結對子,引導他們健康成長。在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幫助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成長的同時,基層黨委和政府、村黨支部和村民委員會,要把關心留守兒童作為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社會的一件大事來抓,切實幫助解決留守兒童教育問題。
3.學校加強教育。學校要在留守兒童教育中發揮主導作用,在做好日常教育工作的同時,積極探索行之有效的措施,促進留守兒童德智體全面發展。一是制定留守兒童教育規劃。將留守兒童教育納入學校主要議事日程,健全教育管理制度,定期召開專題會議落實。二是建立留守兒童檔案。建立“鎮村組”和“鎮校班”兩線三級調查網絡,通過多種形式全面掌握留守兒童情況,建立留守兒童信息庫。三是全面推行家長制度。發動廣大教師爭當家長,為每個留守兒童確定一位學校臨時監護人,重點加強“問題”留守兒童的轉化教育。四是解決留守兒童實際困難。認真落實生活補貼政策,改善住宿環境,開展互助活動,解決留守兒童實際困難。五是建立家長聯系制度。在學校建立留守兒童家長聯系花名冊,開通親情熱線和師長熱線,方便家長與留守兒童電話聯系,讓老師隨時與家長取得聯系。利用春節召開留守兒童家長會,強化家長的家庭教育責任感。六是加強留守兒童身心健康教育。配備生活和心理輔導教師,加強留守兒童的生活指導和心理輔導,定期進行體檢,傳授健康知識,促使他們健康成長。
4.家庭主動配合。學校要組織監護人認真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提高監護人的家庭教育意識。家庭要主動配合留守兒童教育,強化監護意識,盡量避免雙親同時外出;外出后要經常與留守兒童進行電話和書信交流,詢問其學習、生活、安全、健康情況;利用節假日定期回家探望,寒暑假可接孩子到自己身邊團聚,讓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溫暖;父母雙方均外出時,要委托責任感強的監護人,否則,如果為了打工賺錢而放棄對孩子的教育,那就本末倒置了。留守兒童父母教育責任缺位導致的家庭教育缺失,是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問題產生的直接原因。“解鈴還須系鈴人”,解決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問題,需要家庭主動配合,營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圍,強化家庭教育在整個教育體系中的基礎作用;充分發揮監護人的教育功能,促使他們切實承擔家庭教育作用,確保留守兒童健康成長。
參考文獻:
[1]羅國芬.農村留守兒童的規模問題評述[J].青年研究,2006,(3).
【關鍵詞】留守兒童 問題 對策
【中圖分類號】G5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3089(2015)06-0047-01
我國勞動力人口流動不斷加劇,特別是中西部農村地區經濟發展水平較低,就業機會少,農村勞動力不得不離開家鄉到發達地區去務工,子女不得不留在家里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成為當前我國教育的一大難題。
一、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存在的問題分析
1.家庭教育缺失
農村留守兒童缺乏家庭教育是當前留守兒童教育存在的一大問題,留守兒童存在著比較強烈的心理訴求問題。根據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大部分人群都具備生理需求、歸屬需求、安全需求、自我實現以及受人尊重、需求。留守兒童吃穿住現在都不成問題,然而父母不在身邊,他們最需要的是心理需求,是對親情的依賴。很多農村留守兒童長期缺乏母愛父愛的滋潤,沒有安全感,隔代溺愛造成了留守兒童矯情和脆弱。留守兒童往往會遭到其他同學的嘲笑或者譏諷,容易受到其他學生的歧視和欺負,有一種非常強烈的自卑心理,他們更渴望自父母能夠在自己身邊,沒有心理歸屬感和安全感。當前很多農村留守兒童的父母為了掙錢他們,缺乏和孩子進行相處和交流的時間,這些兒童基本上遠離父母的關愛,他們得不到應有的溫暖,長此以往,就會給學生形成自卑心理,性格變得較為古怪,不愿與他人交往,缺乏與人溝通的基本意識和能力,不僅影響農村留守兒童的學習,甚至影響他們的生活及未來發展。
2.學校教育缺失
農村教育和城市教育有著很大的不同,最主要的一個原因是農村學生和城市學生的家庭環境、生長環境有著非常大的差異。城市兒童一般情跟隨父母長大,他們不缺吃穿住用,更不缺家庭的溫暖和關愛;而農村留守兒童父母不在身邊,他們缺少父母的關愛與呵護,他們更需要得到心靈的慰藉,他們需要安全感,需要不斷增強自信心,在父母關愛呵護的陽光雨露下更好地生活和成長。但是,農村學校課程設置城市全一樣,沒有兼顧到農村學生的實際,不能針對學生的心理訴求和發展需要開展相關課程,他們需要配備專門的心理老師來心理輔導,而這樣的課程較少機會。因為受到經濟條件制約,農村中小學一般情況下僅僅有必備的基礎科目,缺少各種心理健康教育,同時,由于生活條件、工作待遇等方面的原因,很多農村學校師資力量非常薄弱,能力較強、教學經驗豐富的老師通過各種途徑轉入到城市,造成農村中小學教學資源嚴重流失。盡管也采取了一些措施,通過特崗等招收了一部分大學生,但是,她們缺乏教學經驗和閱歷。農村留下來的中學教師也只能滿足基本的教學任務。
3.社會環境因素給留守兒童的成長教育帶來極大的不利影響
由于學校規模招生規模以及生源地不同,國家對農村教育的投入遠遠趕不上城市教育發展,使得很多農村中小學教學設備緊缺,教學管理模式較為落后,同時缺乏經驗豐富的師資隊伍。學校就沒有能力對農村留守兒童給予更多的關照,使得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越來越嚴重。另一方面也與我國嚴格的戶籍制度有關,當前的城市和農村的二元結構導致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存在不少問題,很多的農村留守兒童不能夠到教育資源豐富和教學方式比較先進的學校去接受教育,農村留守兒童不能享受其他先進地區、發達城市應有的教學資源。
二、解決當前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問題的對策分析
1.注重實施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是兒童教育的基礎,家庭教育在整個教育體系當中舉足輕重,從整體上來看,學生的學習成績、發展及綜合素質的提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家庭教育。解決當前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務必重視家庭教育,這就需要村委會創建當地農村留守兒童檔案,對他們的學習和生活整理歸類,引導兒童積極主動有意義的活動。尤其是在節假日給予他們更多的幫助和關懷,充分發揮當地村委會、婦委會的作用,送禮一定的小禮物,或者組織他們參加一定的活動,讓他們得到更多的心靈慰藉,給予他們心理安全感,讓他們得到更多的家庭溫暖,感受到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溫暖。第二,針對勞務輸出大省,倡導父母對兒童更多的監護,讓每一個留守兒童的父母真正認識到自己應該承擔的照顧教育子女的責任和義務,利用多種形式更好地引導兒童和家長溝通和交流,強化父母對子女的教育義務。第三,充分利用各種媒體教育宣傳,給留守兒童監護人提供更好的兒童教育方法,讓農村的留守兒童得到更多的心理安慰,讓他們更有安全感,促進他們更好地生活成長,塑造他們完美的心靈。
2.充分發揮學校的教育作用
學校應該根據留守兒童實際,組織實施法制平安講座,幫助兒童更好的自我防護,降低減少各種安全事故,不斷增強他們的安全感,設置心理健康課程,對他們進行心理疏導,排解各種疑慮,給予他們更多的心靈關愛,減少和排除各種心理問題,開展豐富多彩的學校活動,讓兒童農村留守兒童有更多的交際溝通機會,得到更多的關愛和幫扶。深入留守兒童家庭,了解他們的生活情況,關注這些留守兒童的學習、生活、心理、情感等問題,教師實施角色轉變,讓留守兒童不僅從老師那里得到知識能力,還能夠找到更多的家的溫暖,能夠得到更多的父母般的親情。
3.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
針對當前農村留守兒童教育所存在的問題,切實改變農村留守兒童的生活、學習和教育狀況,政府應該發揮主導作用。第一,政府加大對教育投入,針對當前農村學校基礎設施落后的現狀,完善基礎設施,建設寄宿制學校,給予農村學校更多的教育投入,引進較為先進的教學設備,不斷豐富教學資源。第二,農民工集聚城市建設農民工子弟學校,讓這些留守兒童能夠留在父母所在城市或地區接受義務教育,這樣就能夠解決我國農村留守兒童家庭、學校的雙重教育問題。此外,我國各地公立學校應該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接受更多的農民工子女接受教育,并且在教育過程中,讓他們得到更多的溫暖,消除他們的心理問題,給予他們更多的激勵,促進他們健康的生活學習和成長。
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問題是一項較為復雜的綜合性問題,充分發教學校、政府、家庭等方面的綜合作用,針對問題提出更多的解決策略,給予農村留守兒童更多的關愛,能夠讓他們得到更好的教育,促進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成長和發展。
參考文獻:
關鍵詞:西部;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困境;對策;
中圖分類號:G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3520(2015)-09-00-01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經濟發展迅速,伴隨而來的是農村剩余勞動力大規模的外出務工,而把自己的子女留守在農村,這樣一來就產生了一個社會問題,那就是農村留守兒童。并且隨著剩余勞動力不斷向城市發達地區的轉移,進城務工的農民工將會越來越多,隨之而來的是農村小學留守兒童數量逐年增多,居高不下,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關系著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步伐,也影響著我國國民素質的提高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進程,因此,我國應積極采取應對措施,有效解決西部地區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和學習困境,幫助留守兒童健康成長。
一、西部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問題及學習困境
(一)家庭教育缺失。家庭教育是在家庭生活中由家長對其子女及其他年幼者實施的教育和影響,它是教育系統中無可替代的首要環節。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和積極、向上的家庭氛圍是培養孩子健康身心的搖籃。在地處偏遠山區,一些監護人未接受過正規教育,家庭教育僅局限于淺層關懷――吃飽穿暖。西部地區農村的留守兒童與父母多通過電話溝通,但談話時間一般較短,多集中在生活和學習方面,較少關心孩子的情緒和內心感受,這對孩子的成長會產生很大的負面影響。在和一些農村留守兒童平時的交流中發現,他們很希望父母能在自己的身邊,爺爺奶奶或者其他監護人懂的知識不多,因而不能輔導他們的學習,最終導致學習成績下降。
(二)學校教育缺位。目前,留守兒童是教育缺乏針對性。另外部分教師只重視學生的共性教育,對共性中的個性教育往往忽略,使得農村留守兒童得不到應有的發展。還有由于農村留守兒童的臨時監護人與科任教師,與班主任,與學校不能及時溝通,缺少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的合力教育,導致留守兒童這部分特殊的社會群體的教育令人擔憂。
(三)學習上缺乏輔導和監督。正處于學習的黃金時期兒童,理應在良好的環境中接受完整的教育,但部分留守兒童往往因缺少父母有效地監管,會因為貪玩而對學習不感興趣,不完成家庭作業、逃學、輟學等現象時有發生。一方面,父母對孩子的學體期望值較低,缺乏必要的監督和指導。另一方面,監護人對留守兒童學習介入過少。父母外出務工后,對留守兒童學習上的輔導很大程度上出現了缺位現象。由于西部農村地區,文化素質普遍不高,有的甚至是文盲、半文盲,加上很多監護人對留守兒童的學習輔導也不夠重視,這必然導致留守兒童學習輔導上的缺位,對留守兒童學習產生消極的影響。
二、解決西部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問題及學習困境的對策
(一)加強日常管理,促進農村留守兒童形成良好的學習習慣。由于家庭關愛和教育的缺失, 西部地區農村留守兒童一般內向、自卑,性格比較脆弱,學習習慣不好。這對農村留守兒童的發展是極為不利的,因此,我們應加強對留守兒童的常規管理,幫助留守兒童形成良好的學習習慣。首先,排除一些潛在的不利影響,讓留守兒童把心思放到學習上來,在日常管理中想方設法切斷一切不利于學生學習的影響源。比如,學校要做好電腦的使用教育工作,讓學生真正學會使用電腦,學會用電腦學習,而不是只知道用來玩電腦游戲。加強上網引導,讓留守兒童學會用網絡學習知識。其次,教師應加強課堂紀律管理,幫助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然后,可以通過開展班級活動,在實踐中引導學生認識到良好學習習慣的重要性。
(二)建立健全學校關于西部地區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制度。學校要根據校情和西部的地域特點,建立校內留守兒童教育工作機制,成立以學校分管領導為組長,班主任為副組長,科任教師為組員的領導機制,營造良好的西部地區農村留守兒童教育的氛圍,讓這部分特殊群體感受到學校的溫馨和師生的關懷,在留守兒童的生活上和學習上都應該給予幫助。
(三)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擴充相關教學內容。教師是留守兒童接觸最多的人群之一,是學校政策的實踐者。教師的思想道德水平、業務素質、個人修養等都對留守兒童影響很大。因此,學校要加強對教師的培訓力度,提高教師的思想道德素質和教學水平,在教學中,教師要有意識地增加安全意識、思想品德、心理健康和生存技能等方面的教學內容,重視對兒童心理的輔導,提高兒童的各方面能力。
(四)合理選擇委托管理的對象。家長在外出務工之前,應當選好委托管理的對象,鑒于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年齡較大,同時知識文化水平不高,在教育孩子方面有心無力,不建議作為首選的委托管理對象。如果同族中尚有較為年輕的長輩留在當地,建議將孩子委托給其管理,盡量還原家庭的溫馨氣氛,同時還能在孩子的學習上給予一定的輔導和幫助。同時,父母也要通過電話多與孩子進行溝通,關心其學習與生活情況,向其灌輸正確的思想道德觀念,幫助孩子健康成長。
綜上所述,目前我國西部地區農村留守兒童教育方面還存在很多問題,留守兒童在學習也存在一些困境。因此,我國政府和社會必須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問題的重視,留守兒童家長和教師也應對此提起關注,重視對留守兒童心靈上的關懷和學習上的指導,從而幫助留守兒童健康成長。
參考文獻:
[1]唐延任.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問題分析--以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留守兒童教育為例[J].求知導刊,2015,(2):112-112.
(一)留守兒童教育管理自身存在的問題
1.心理問題驟增
由于缺少情感和心理關懷,缺少和父母相處、交流的機會,很多留守兒童沒有傾訴和尋求幫助的對象,與外界接觸較少或不愿意接觸。他們常常表現出情感冷漠、行為孤僻、悲觀消極、不善于表達等自閉傾向,存在不同程度的性格缺陷和心理問題,有的自卑懦弱、多疑敏感,有的性格怪異、暴躁叛逆,有的憂郁焦慮、自暴自棄,嚴重的甚至有輕生傾向。長此以往,這些兒童將很難樹立正常的自我價值觀。
2.學習興趣減低
由于家庭監管的缺失和學校教育的疏忽,多數留守兒童學習較為困難。在平時的學習生活中,他們有的經常課堂違紀,有的撒謊逃學,有的很少參加集體活動,對于學校和學習的興趣大大減低,個別留守兒童甚至對學校和學習產生抵觸情緒,學習成績下滑較為明顯,輟學現象比較嚴重。
3.道德意識淡漠
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留守兒童在情感上得不到足夠的關心,在行為習慣和價值觀念上也難以得到父母的引導和幫助,缺乏道德養成教育和紀律約束,容易偏離主流的道德價值觀。一些留守兒童出現了道德意識、道德情感、道德行為的偏差,養成了自私自利、好逸惡勞、亂花錢、擺闊氣等陋習,有的還染上吸煙、酗酒、打架斗毆等不良嗜好,甚至走上了犯罪道路。
(二)留守兒童家庭教育存在的問題
1.留守學生的父母:教育認識上的錯誤
家庭教育和父母關愛在孩子成長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但父母卻沒有這樣的認識,他們許多根本就沒有意識到自己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不清楚家庭教育的缺失對孩子會有什么樣的后果,也不懂得家庭教育的真正涵義,把教育問題只理解為學校教育,也只寄希望于學校、推托與學校,大部分人對孩子的關愛只停留在物質層次,忽略了孩子必不可少的情感心理關環、品行和道德培養。
2.留守學生監護人:重養不重教,難當教育管理的責任
監護人通常是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稱為隔代監護。他們大都把孩子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吃飯穿衣,但求物質、生活上對孩子的滿足,而其它方面,農村老人自己文化水平就不高,想管也管不 單親監護人的勞動負擔都很,過重的勞動負擔讓他們無暇顧了重及孩子,對孩子的照料和教育也會缺乏耐心;其他的親戚之類的監護人,也對孩子深不得,淺不得,唯恐其因父母不在而感覺寄人籬下,各方面不敢苛責,從而降低了對孩子的要求
(三)學校層面存在的問題
留守學生是伴隨農村人口大規模流動而產生的,這要求傳統的農村學校教育適應時代變化,對留守學生的教育問題有應對之策。然而,很多農村學校的教師和領導并不認為這是很要緊的問題也就不那么重視,顯然他們還未意識到留守學生教育問題的嚴重性。只是認為留守學生難教難管,也對此類問題抱著習以為常、抱怨、推托的態度。教師對此問題受精力、能力和傳統觀念等因素的限制,而農村學校則是因為經費嚴重短缺,而且教育編制緊張而無力顧及。
(四)政府層面存在的問題
在時間上,農村留守學生比流動學生出現的稍微早一些或幾乎同時出現,但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進城務工的農民子女和流動人口子女單指流動兒童,解決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問題主要成了解決流動兒童的教育問題,而對地處偏遠農村的留守學生卻極少關注。流動兒童身處城市,因為媒體關注而獲得輿論的支持,才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視,而農村留守學生困難進入媒體的視野,還缺乏社會表達途徑,得不到輿論的支持,因而很難成為政府的議題。但即使在這個問題日益凸顯的今天,政府也沒有就農村留守學生教育問題采取實質性的的措施,缺乏相關的指導政策和經費保障。
二、新時期農村留守兒童教育管理存在問題的原因
(一)社會層面支持動力不足
1.社會支持力度不夠
社會方面對農村留守兒童的關注越來越多,但還是主要停留在對他們生活條件等物質基礎上的關心,而對農村留守兒童心理健康、安全守護等精神層面關注的少,對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存在的問題也尚未引起廣泛重視。調查發現,長期以來,社會對農村留守兒童的認識,存在著狹隘認識誤區,表現在認為農村留守兒童的關心重點是生存權利、生命安全的保障,忽視了對農村留守兒童的管教和全面發展需求。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問題的解決需要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參與來共同互動應對。社會組織發展度不高,沒有發揮出政府減壓閥和調節器應有的作用。
2.社會環境的不利影響
社會是人成長成才的重要場所,農村留守兒童正處于成長階段,需要良好的社會環境。對正常家庭而言,父母充當了阻擋不良社會風氣的第一道防線,對農村留守兒童而言,當生活在復雜混亂的社會環境中,缺少父母的言傳身教,容易受到各種不良社會風氣的侵害,教育上面臨著嚴峻挑戰:地區網吧、臺球廳等游戲攤點成為農村留守兒童課外娛樂的主要場所,加之農村地理位置偏遠監管力量薄弱,嚴禁未成年人進入的制度規定執行不好,使農村留守兒童沉溺其中,并增多了沾染打架、賭博、抽煙等不良習氣的社會風險。
(二)學校方面沒有力行教育管理全部職能
1.學校素質教育工作滯后
教育主管部門一直大力推行素質教育,加大學校素質能力拓展,但是以考論英雄的方式沒有改變。農村學校辦學思想依然存在應試教育的偏差,出現了重智育輕德育,忽視對學生道德素質及心理素質等方面的干預,使學校缺少提升素質、培育德行的良好環境,使孩子成長過程中一味的學習書本知識,素質教育形成了歷史欠賬,在成長中很難彌補。對非農村留守兒童來說,家庭或多或少為提高孩子的素質采取各種補救措施,如培養業余興趣、開發智力等,但是這受到家長的自身認識和受教育程度的制約,對農村留守兒童來說,本身就缺少家庭教育的第一道關口,當學校德育工作的缺失,不良道德行為習慣的形成也在所難免。
2.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聯系不緊密
學校與家庭對農村留守兒童教育中能否有效銜接,對解決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工作意義重大。農村留守兒童因家庭教育缺失引起的各類問題,如性格上的、心理上的、社交上的等等,需要學校和家庭間的有效銜接,以求學校教育中彌補家庭教育的缺失。從調查看,學校和家長、監護人之間溝通聯系不密切,尤其是受父母在外打工的影響,不具備實現兩者溝通客觀條件,學生家長不能參與到學校教育中,錯過了把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有機整合的有效途徑。這無疑加劇了學校和家庭間脫節現象的發生。學校與家庭是孩子成長過程中最重要的兩個環境,當兩者間溝通不暢,學校教育中缺少對留守兒童真實情況的了解,失去了知識教育外培養的針對性,使農村留守兒童教育管理問題不可避免的出現并放大。
三、新時期農村留守兒童教育管理策略
(一)家庭層面
1.父母要提高認識,轉變家庭教育觀念
父母對孩子的愛是教育,生活的教育,做人的教育。若父母一方甚至雙方缺席,都會在孩子的人格上形成某種障礙,影響他們今后成為一個健全的社會成員。因此,隨著流動兒童在城市受教育環境的不斷改善,外出務工父母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盡可能地把自己的孩子帶在身邊。小學至初中這個年齡段的孩子一般說來更需要父母的關愛,不要僅僅以滿足他們的物質要求,來彌補親情的缺失。
2.提高家庭教育責任感,積極配合學校教育
作父母的外出之前務必做好孩子的安排,要考慮孩子的教育環境,慎重選擇孩子的監護人,而且盡可能選擇有精力和能力乃至素質高一點的監護人照顧孩子的學習和生活;要協調好監護人、孩子和學校之間的關系,囑托監護人積極主動配合學校教育,盡量經常的與孩子交流各方面的情況,積極營造完整、和諧的家庭氛圍。
(二)學校層面
1.學校需要介入家庭教育指導
學校應充分發揮教育的優勢功能,加強家庭教育指導,提高他們的教育水平,給家長及孩子監護人傳授正確的家庭教育技能和方法。可以通過印制家庭教育指導手冊,剪貼各種有關家教的資料等,使家長懂得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喚醒對子女全方位教育的責任,或在可能的情況下常回家看看,或常用電話與在家的孩子及其老師多溝通,讓子女感受到父母的關懷、家庭的溫暖。引導家長處理好家庭各項職能之間的關系,對外出務工和教育孩子應作全而考慮,慎重對待。
2.加強寄宿制學校管理
第一,任課老師和班主任要對班級里的留守學生要關注、鼓勵和幫助。第二,學校應在政府的支持下盡量改善學生寄宿條件或開辦專門的留守兒童宿舍,給這些孩子提供比較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第三,配備專門的生活教師,加強寄宿制學校的口常管理。同時,學校應有專門的機構和人員來承擔與留守兒童家庭的聯系,建立起學校與監護人的溝通渠道。第四,重視心理健康教育。針對留守學生品德行為偏差和心理障礙問題,學校要定期開展思想、情感教育,開展心理齊詢、心理輔導工作。第五,多開展豐富多彩的有益身心的活動來吸引學生。
(三)政府層面
1.加大對農村教育的投入和關注
政府要加強農村寄宿制學校的建設,而且加大建設力度,不斷完善其基礎設施,要盡量為農村留守學生提供較好的生活、住宿條件;針對學校周圍的游戲廳、網吧、出租小說的書屋、小餐館以及游戲娛樂場所,出臺強制性的措施,以凈化校園周邊環境;重新制定合理的教師編制標準,要增添專職生活輔導教師的配置;整合社會力量,鼓勵社會資本投入農村教育,支持社會力量舉辦民工子弟學校。
一、S鎮留守兒童教育模式
為了深入了解S鎮留守兒童接受學校教育情況,筆者選定了S鎮其中兩個村(SS村和SE村)、三個幼兒園(JZ園、JF園和NG園)和3所小學(JY小學、JX小學和鄉村NE完小)為考察點,通過實地調查得知,目前S鎮針對留守兒童教育的主要形式有如下三種:
1.公立學校教育所謂學校教育,這里指由政府組織和認可的教育機構,對留守兒童實行的有目的有計劃的正規教育,它包括公立幼兒和公立小學設立的學前班及公立小學教育。學校教育又分為“非寄宿制”學校教育和“寄宿制”學校教育。“非寄宿制”學校學習。農村留守兒童在非寄宿制學校學習,并不能得到學校及老師們特別關注和特殊愛護。留守兒童按照學校規定,白天在學校接受課堂教育和管理,即“早去晚歸”式的上學形式。學校正規教育,也不可能將“留守”和“非留守”兒童分類分班進行特殊教育。(假設有某所學校按“留守”和“非留守”分別給予學生授課,那必將會引起社會有關“公正與否”的爭議)。因此,學校教育,其主要活動不可能對留守兒童采取特殊的教育形式。也就是說,農村留守兒童在學校接受正規教育,與“非留守”兒童相比,是沒有任何區別的。但是,留守兒童長期缺失父母的關愛,在學校一般情況下是得不到任何補償的。況且小學教師每天的工作非常繁重,農村過多的留守兒童,老師精力和愛心也是有限的。近些年來,在政府和各級教育部門的要求和號召下,各地基礎教育已經開始關注留守兒童這一特殊的群體。全國各地基礎教育倡導關愛農村留守兒童。這種關愛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學校層面的關愛活動。全國各地教育部門,號召和組織黨員教師與家庭困難的留守兒童結對進行幫扶,輔導他們的學習,關心他們的生活;學校為留守學生設置專用電話室,供留守兒童定期與在外務工的父母通話,溝通感情。二是以班主任為主體的教師個體對留守兒童的關心。教師個體對那些家庭困難、學習成績波動較大的留守兒童給予較多的關懷。但這種關心,僅僅是教師的個人行為,關心的方式、頻率取決于教師的個人意愿,不具有長期性和計劃性,關心的內容也多停留在淺層次的生活關心,缺乏針對性。在非寄宿制學校讀書的留守兒童,一旦放學回家,由于父母長期不在身邊,祖輩疏于管教或不服管教,他們就有可能處于一種自由散漫甚至是無人管教的境地。“寄宿制”學校學習。所謂“寄宿制”學校,學校保障從上周日晚到下周五下午吃住學習都在學校的學生其基本生活、學習和安全的全天候管理的學校。“寄宿制”學校,既解決了偏遠山區農村兒童上學難問題,又是彌補留守兒童缺失家庭教育的一種有效方式。筆者實地考察了S鎮“寄宿制”學校二種兒童教育形式:一是(3-6歲)兒童學前教育;二是(7-12歲)學齡兒童小學教育。S鎮學前班兒童教育存在“低齡化”問題。由于該鎮地廣人稀、生源較少且經濟發展落后,全鎮76個自然村,僅2個自然村有民辦幼兒園,其他自然村,都是以村小附設的學前班為主要形式,其入校兒童含3—5歲的幼兒。該鎮學前班存在嚴重的“幼兒化”問題。而在教育問題上,學前班又存在著嚴重的“小學化”傾向。教學內容以算術、認字等知識學習為主,教師均為非幼師專業。在教育內容和方式上,對“寄宿”在學前班內的“幼兒”沒有任何的“低齡”關照。S鎮在寄宿制小學學齡兒童教育現狀。多數寄宿制小學,針對農村留守兒童都采取了一定的關愛行動。白天課堂學習,留守兒童與“非寄宿”兒童一樣,學校并未給予他們過多的關照。而在晚間,針對“寄宿”在學校的留守兒童,學校有時會組織教師對他們進行一定的情感教育和自強不息等心理輔導活動。對留守兒童更多的是常規生活管理和晚間學習作業輔導。然而,農村寄宿制學校還存在著不少辦學困難:一方面,缺少基本設施和教育管理人員,沒有學生食堂、學生浴室和戶外活動設施。鄉村小學師資不足,一線教師除正常的教學工作外,還要負責寄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寄宿教育過于強調秩序和集體目標。學校為規范寄宿生活,便于管理,減少安全隱患,通常安排兩節晚自習,要求寄宿生統一在教室學習,重復白天的學習內容,這無疑增加了他們的學習壓力,使寄宿學生易生厭學情緒。尤其對于留守兒童,這種強調紀律秩序和集體目標的寄宿生活,扼殺了小學生活潑好動的天性,使他們覺得生活沉悶無趣。這些都不利于少年兒童身心的健康成長。
2.民營托管教育所謂民營托管教育,就是留守兒童父母將留守兒童委托給“受托方”的一種教育形式。隨著農村務工經濟的快速發展,農村留守兒童越來越多,其教育托管問題也成為農村亟須解決的現實問題。在此背景下,地方一些有經濟頭腦的人,以盈利為目的而自發地辦起了一些針對留守兒童的托管機構。筆者為了區別于寄宿制學校,不妨將這類“受托方”通稱為“民營托管教育機構”或“民營托管機構”。根2013年S鎮工商所和教育部門摸底統計,在集鎮小學及幼兒園周邊已經有50多家“民營托管機構”。筆者于2013年對集鎮JY小學、JX小學4—6年級部分班級共121名留守兒童進行問卷調查時發現:兩所小學約有43%的留守學齡兒童已經住在了民營托管機構,還有部分學前留守兒童也進入了民營托管教育機構。托管教育機構的類別,目前S鎮自發產生了三類民營托管教育機構:第一類為社會人士舉辦的托管個體戶或者由一人牽頭、多家合辦的托管教育機構。這些托管機構多為居住在學校周邊的居民構成,他們利用居家地理位置優勢,以營利為主要目的,其教育軟硬件條件普遍較差,只能維持留守兒童基本生活要求。第二類為幼兒園附設的托管部。S鎮6所民辦幼兒園均設立了托管部,托管部不僅面向本幼兒園,還對外招收需要托管的留守兒童。托管的留守兒童可共享幼兒園的活動設施和教師等教育資源。與第一類托管機構相比較,第二類托管機構其教育環境相對較好一些。第三類為集鎮學校的在職教師兼職舉辦的托管機構。在托管機構兼職的教師,由于長期從事教育工作,積累了豐富的教育經驗,能及時地發現留守兒童問題。這些教師通常富有愛心,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了解兒童身心發展的基本規律,能為留守兒童提供較好的學習指導、心理輔導和行為教育等。但是,由于地方教育部門禁止在校教師從事校外盈利性教學輔導活動,這類機構屬于教育主管部門明令禁止的民間教育組織。上述三類民營托管機構,盡管其教育質量和管理水平不盡如人意,但它作為一種伴生于農村勞動力轉移而產生的新生事物,的確對于支持農村剩余勞動力外出務工發揮出了重要作用,也得到了外出務工人員及當地部分干部群眾的肯定和歡迎。這種托管機構的應時而生,也說明了它具有生存的必要性和實用性。盡管武陵民族地區S鎮民營托管教育機構數量在不斷的增多,也能為農村外出務工的年輕父母解決兒童寄宿撫養或教育管理問題,然而,民營托管教育機構本身存在著許多難以解決的問題。民營托管教育機構存在的問題:第一,民營托管教育機構身份的合法性問題。這些托管機構沒有得到地方行政部門和教育主管部門的認可,屬于無證經營,不受行政法規保護。因此,它們只能在“地下活動”,還常常會受到地方惡勢力的敲詐勒索,也隨時存在著因為效益或社會問題而自生自滅的風險。當前,地方政府寄希望于這些托管機構幫助解決農村留守兒童監管問題,但是,由于這些民營機構沒有合法身份,不便直接出面予以保護和支持,致使這些民營托管機構生存尤艱。第二,監督和評價機制缺失問題。托管機構由于是自發成立的,所以它的性質界定、責權劃分、資質審核、監管評價等機制還處于空白狀態。目前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還未將這類機構納入其工作監管范圍。只是當這些民營托管機構出現突發事件或意外安全事故時,地方政府或教育部門才進行事態干預和過問處理。所以說,這些民營教育托管機構目前尚處于無政府監管和無序競爭狀態。第三,缺少教育管理質量評估標準。現有的托管機構自身對留守兒童的教育管理質量沒有統一的評估標準。民營托管機構本身以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為目的,機構本身缺少主觀積極的服務意識和動力,部分由教師主辦的托管機構,對其托管的兒童,只滿足于督促孩子們完成作業,而缺乏對托管兒童的情感關懷。絕大部分托管機構以盈利為目的,僅僅負責留守兒童的飲食、住宿、安全等一些最基本問題,忽略了留守兒童的情感教育需求。托管機構大多室內活動空間狹小,因害怕承擔安全風險,限制托管兒童戶外活動。創辦者和從業者個人素質普遍偏低,沒有從教經驗,不了解留守兒童的心理特征和學生的身心發展規律。尤其是對于3—6歲的留守幼兒,心理發展還十分敏感和脆弱,在最需要得到父母關愛的時候,卻長期遠離父母,更無法在托管機構得到情感的補償,這些對于他們日后的性格發展和人格養成都將產生許多負面影響。
3.家族親屬兼管式教育所謂“家族親屬兼管式教育”,是指父母外出務工后把孩子交由男女雙方的某一親族(包括留守兒童的祖輩和其他家族親屬)代管、代教,故而稱之為“兼管式”。這一“兼管”形式,在民族地區農村比較普遍。筆者實地調查看到,未進入學前教育和托管機構的兒童,主要是托付給家族親戚代管代教;入學了的學齡留守兒童,放學回家后,也是需要家族相關親屬兼管的。就是上了寄宿制學前班和接受了小學教育的兒童(包括托管機構里的兒童),他們到周末也是要“回家”的,這個“家”,實際上就是家族親戚兼管式的“家”。因此,家族監管式教育仍然非常重要。家族兼管式教育主要有如下三大類:第一,直系祖輩兼管教育。我們把外出務工人員將留守孩子交由其親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代為管理教育形式稱為直系祖輩兼管教育。這類兼管方式,其優點在于留守兒童能得到祖輩或家族親情的呵護,兼管者的權威性和責任心以及其教育耐心都比較高,因此,留守兒童能得到“家”的溫暖和親情(當然,祖輩的親情是不能替代父母的關愛)關懷。同時,家族親屬兼管,其缺點也是十分明顯示的。在民族山區,家族兼管者大多數屬于年老力衰、體弱多病的老人,他們只能滿足留守兒童吃飽穿暖等基本生活需求,且多數兼管者是文盲或半文盲,無法輔導孩子們學習,有的對孩子還過分溺愛,致使留守兒童養成許多不良習慣。第二,旁系祖輩兼管教育。有些家庭由于多種原因,其直系祖輩無法兼管留守孫輩,外出務工人員只好將孩子托付給血緣關系較近,平日來往較親密的非直系祖輩代為監管教育,我們把這種情況稱之為旁系祖輩兼管。這種情況與上面所說的直系祖輩兼管差別較大,孩子離開了自己原有的家,既離開了父母,又要到一個陌生“新家”生活,加上旁系祖輩的權威性、耐心程度、應有的義務性以及對孩子性格了解等,也遠不如直系祖輩。留守兒童過去很少與這些旁系祖輩共同生活,兼管者就像是孩子們心中的“熟悉的陌生人”。加之“兼管者”對寄養在家的留守兒童,多數抱有臨時“代管”思想,對留守兒童也不愿過多過嚴地管教,除保證留守兒童基本生活需求和安全外,極少有教育措施。第三,其他親族的兼管教育。還有一部分外出務工的父母是把孩子寄托給其他親族,如兄、弟、姑、舅、姨等家,請他們代管代教。一般情況下,這樣寄托兼管的時間比較短,當務工父母條件一有好轉,他們就會將孩子接到自己的身邊或者另想辦法,如送到前面所提及的民營托管機構。綜上所述,公立學校寄宿教育、民營托管教育和家族兼管式教育,已構成了目前S鎮留守兒童接受寄宿教育的三大形式。盡管這三大教育形式各自存在著明顯不足,然而,它們為解決農村外出務工者代為撫育孩子的問題,為解決留守兒童教育監管問題,確實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事實上,也為地方政府解決了有關留守兒童托管方面的社會難題,分擔了部分社會責任。
二、民族地區留守兒童教育存在的現實問題
只有深入調查和研究我國民族地區農村留守兒童教育的實際情況,才能發現留守兒童教育存在的問題和找到解決問題的基本途徑。筆者認為,民族地區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民族地區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問題雖然已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但是,仍未納入各級政府議事和處事的工作日程農村勞動力轉移“浪潮”已出現了20多年,帶來了農村務工經濟的大發展,也支持了國家城市化和工業化建設。與此同時,由此而產生的“流動兒童群體”和“留守兒童群體”的教育生存問題,已逐步成為政府高度重視的社會問題。近些年來,流動兒童的相關問題已經得到了勞動力輸入地的一系列政策支持與幫扶,有關城市“流動兒童”問題,已經得到了基本解決和改善,并出現了好的前景。然而,有關農村留守兒童問題,在勞動力輸出地卻沒有實質性的進展,所有的工作仍然是“漫步”在領導報告號召范圍中。既沒有出臺解決農村留守兒童的相關規劃和方案;也沒有保障農村留守兒童享受親情教育的有效途徑。針對留守兒童教育存在的現實問題,教育行政部門既沒有制度性的要求,也沒有納入地方教育主管部門的考核評價體系,當然,就更不可能進入地方各級政府工作議事日程。因此,民族地區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雖然已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但最終卻沒有取得解決問題的實質性成效。隨著第二代留守兒童的數量不斷增大,有關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問題如果不能得到根本性的解決,那么,這必將會影響“三農”問題的解決,進而將會影響民族地區現代化建設的進程。
2.民族地區農村留守兒童監管教育“市場混亂”,缺乏應有的基本規范和監控措施S鎮是武陵民族地區最大的鄉鎮之一,常住人口近6萬人。隨著農村市場經濟意識的加強,在S鎮存在大量留守兒童需要教育托管的背景下,當地某些經濟頭腦靈活的人,紛紛辦起了接收留守兒童托管的私營教育機構。且隨著托管機構的增多,加之政府對這類民營機構缺乏監督,久而久之,兒童托管“市場”必定會出現“無序”競爭之“亂相”,有些地方甚至還發生了兒童意外事故。每當重大事故的發生,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不得不對這些民營托管機構進行“整治”。如此反復的“整頓”,托管機構私營者人心惶惶,只好轉入“地下”,有的干脆停辦。兒童托管機構你停我辦,“地上停”“地下辦”,且各個私營機構價格各異,辦學托管條件沒有統一標準,教育管理方式“五花八門”。對于這些民營兒童托管機構的“混亂”問題,政府既不能阻止其產生,也不敢對其實施關停。因為,政府沒有解決留守兒童教育管理問題的有效辦法,而現實社會又迫切需要這些民營機構接納這些農村留守兒童。盡管這些托管機構存在許多問題,但它的存在,確實緩解了政府的壓力,解決了部分家庭對留守兒童的監管困難。于是,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只能是今天有事管,明天又不管,睜只眼、閉只眼,任其自由發展,自生自滅。對于農村兒童托管機構市場的“混亂”,這不能不引起當地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門的高度關注。
3.有關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在教育內容和教育方式上缺乏針對性和有效性留守兒童是一個特殊的群體,與農村其他兒童相比,他們父母不在身邊(至少有一方不在身邊),長期缺乏父母的親情教育。然而,這種親情教育對于3—12歲的兒童來說是特別重要的。親情教育對于這個年齡段兒童來說,可能會產生如下4個方面的影響:第一,親情教育能培養和提高兒童的情商。兒童在家庭日常生活中,眼見父母與親友的交往,父母在家庭“紅、白”喜事的操辦過程中,會有意無意地把人間親情、友情、恩情等傳遞給自己的孩子,孩子們在家庭和睦的氣氛中輕松自然地接受了這些人間溫情,因此,他們會天性地信賴父母、依存父母。3—12歲的兒童是從開始說話能表達自己的基本所需中逐步完善語言的。因此父母在身邊和不在身邊大不一樣。第二,親情教育能增強兒童自信心和安全感。父母在身邊,兒童有一種自然的安全感。在他們的心目中,只要父母在身邊,無論遇到什么情況,他們都是安全的。第三,親情教育能增強兒童集體觀念。3—12歲兒童,如果父母常在身邊,他們能逐步體會和形成“家”的概念;7—12歲開始,他們便能比較和判斷“別人家”與“我的家”有什么不同,并漫漫形成家庭“好”與“壞”等概念。這就是最初的“集體”概念。第四,親情鼓勵能增強兒童學習自信心。孩子上小學初期學業成績的優劣,與父母及時鼓勵和指導有著很大關聯。因為孩子初入學,突然間端坐在教堂內,不自由的感覺會油然而生,如果父母不及時地給予糾正和指導鼓勵,很可能就會有厭學情緒產生。只有在父母和老師共同引導和指導下,孩子才能度過入學適應期。上述有關兒童的親情教育,對于當前農村大批留守兒童來講,由于父母在外務工長期不在身邊,在他們身上或多或少存在著親情教育缺失,這也許會在他們幼小的心靈上留下些許遺憾甚至是陰影。所以說,對于這些父母長期不在身邊的留守兒童,在教育內容和教育方式上,教師要有針對性和特殊性,給予他們更多的親情關愛和溫情補償,努力培養他們積極向上的人格魅力和開朗性格。然而,目前S鎮現行的公立學校寄宿教育、民營托管機構教育、家族親屬兼管式教育,三種托管教育模式都忽視了對留守兒童親情教育的重視,導致留守兒童得不到親情補償和教師的特別關懷。而農村民營托管教育機構、親屬兼管教育,多數都是停留在兒童吃飯、睡覺、衛生、安全等基本生活教育管理上。針對農村留守兒童,其教育內容和教育形式與非留守兒童相比較,缺乏教育的針對性、有效性和特色性。
三、民族地區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問題的對策思考
基于前面的調查研究和分析,筆者認為解決民族地區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問題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民族地區留守兒童教育問題必須引起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要將其納入解決農村民生問題之中,這是實現“中國夢”的基礎性工作之一留守兒童問題既是民族地區農村社會問題,也是關乎民族地區農民工生存和發展的大問題。留守兒童問題如果解決不好,既影響農村剩余勞動力外出務工,也會影響我國工業化和城鎮化建設的進程,進而將會使“民工族”代代循環,民族地區社會建設和文化建設難以得到根本好轉。留守兒童是民族地區未來的主人,培養好農村下一代是和諧社會的百年大計。在社會快速轉型期,我們更應該關心這一特殊的群體,切實做好農村留守兒童的各項管理及教育工作。這一特殊群體,他們需要在學習和生活上得到幫助和關愛,他們需要一個快樂的童年,我們應該給予他們更多的社會溫暖和關懷。各級政府必須高度重視留守兒童的教育管理問題,拿出有力措施和方法,切實地解決好農村留守兒童的有關問題,要像對待義務教育工作一樣,下大力氣解決好農村留守兒童教育監管問題。
2.建立政府主導、市場運行、社會參與式的兒童管理機制,完善民族地區留守兒童教育體系有關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問題,地方政府應給予政策支持與財力扶持。政府應發揮主導作用,全面統籌解決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基于此,筆者認為,首先,政府應出資在民族地區農村辦一批示范性的幼兒園,解決好農村幼兒托管問題。其次,在市場自發辦起了不少“民營托管教育機構”并得到了社會認可的同時,地方政府應充分發揮市場運行優勢,對于“民營托管教育機構”進行正確引導與規范,并給予政策扶持,促使其成長為一支解決農村留守兒童教育管理的生力軍。政府保護性地指導“民營托管教育機構”的健康發展,讓它們按要求和規范履行其職責,加強對“民營托管教育機構”的督導和評價,使它們在合法的前提下,在地方政府的政策扶持下得到健康的發展。第三,政府可將“家族親屬兼管式教育”與農村社區治理工作結合起來,加強兒童的安全性和生活保障性,使“家族親屬兼管式教育”得到社區的扶持、監督和協助。譬如,湖北秭歸縣的“幸福村落”建設,將留守兒童教育管理工作納入“幸福村落”建設中,實行村民自治和互助,已經取得了較好的效果。這些成功經驗,值得各級地方政府借鑒。
3.豐富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內容,提高民族地區留守兒童教育管理水平在完善了各類留守兒童教育體制后,重要的問題是如何保障和提高農村留守兒童教育教學及管理水平。筆者認為:首先,教育部門應有針對性地設計和規范留守兒童的教育內容和教育管理方式,突出“情感教育”和自立教育,設計有關留守兒童教育評價標準,使教育工作者真正關心留守兒童身心的健康成長。其次,應將民族文化、地方文化融入留守兒童教育管理活動中,讓孩子們潛移默化地熱愛民族文化,逐步成為民族文化的傳承者。第三,尤其要重視留守兒童的心理教育、開朗自信教育和集體觀念教育,培養留守兒童的健康人格。第四,教育主管部門要把留守兒童的管理問題、檢查評價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切實將留守兒童教育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關鍵詞】農民工子女;教育研究;范式
【作者簡介】肖慶華,貴州財經大學教育管理學院教授,貴州貴陽550004
【中圖分類號】G40-05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434(2013)03—0226一04
近20年來,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已成為學界研究的熱點。為了推進農民工子女教育研究。有必要從研究范式的視角來梳理與反思農民工子女教育的相關研究。因為研究范式是對農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價值取向、目標、內容和方法的深入揭示。研究范式的揭示與反思有利于農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推進,有助于改善農民工子女教育的現狀。
一、農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三種范式
研究范式作為從事某一學科的研究群體所具有的共同信念、基本理論、研究方法和行為方式。是由美國學者庫恩·首次提出來的。他認為,研究范式是“研究群體所共同接受和遵循的一組假設、理論、準則和方法的總和,這些要素構成研究群體從事相關研究的共同信念,對研究共同課題使用大體相同的語言和規則,以及解決問題的標準方式”。在社會科學中,范式更替的模式與庫恩所說的自然科學并不完全相同。自然科學家相信一個范式取代另一個范式代表了從錯誤觀念到正確觀念的轉變。而在社會科學中,“理論范式只有是否受歡迎的變化,很少被完全拋棄。范式本身并沒有對錯之分;作為觀察的方式,它們只有用處大小的區別”。經過社會科學家的改造,范式的內涵更為寬泛,其表征意義更強。
不同的研究范式有不同的研究框架、研究對象、研究范疇和研究方法,這是一種研究范式區別于另一種研究范式的本質特征。范式研究可以對相關研究中的各種信念、認識成果、研究方法進行整合和深化,進而獲得對相關研究的全新理解,并找到相關研究的創新點和生長點。因此“范式是存在于某一科學論域內關于研究對象的基本意向。它可以用來界定什么應該被研究,什么問題應該被提出,如何對問題進行質疑,以及在解釋我們獲得的答案時該遵循什么樣的規則”。農民工子女教育的相關研究雖沒有明確表明各自的研究范式,但研究范式卻表現于其中,從價值觀、方法論和研究范疇等方面規約著農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目標、內容和方法。已有的農民工子女教育研究大致可分為思辯、實證和解釋這三種研究范式。
自20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大量農民從農村到城市務工,這個時期農民外出務工的特點是單獨外出。對于一方或雙方外出務工的農民來說,其子女留在家鄉而處于留守狀態。最初只是農村教育現象,后來逐漸成為農村教育問題,并且由教育實踐問題逐漸演變成學界關注的問題。對于農村留守兒童教育的研究側重于思辯研究范式。因為這個時期的留守兒童教育研究主要是基于個人經驗的研究與判斷,以及對于相關概念的辨析。在價值取向上反映留守兒童的教育現狀與問題,要求為留守兒童的健康成長營造一個良好的教育環境:在研究目標上是要向學校及教育行政部門呈現留守兒童的教育狀況。并提出相應的改進對策與建議,為改善留守兒童教育現狀提供政策支持;在研究內容上強調對于留守兒童的身體、營養、衛生、安全、品德和學習等方面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是采用觀察法和歸納法,即通過觀察和總結的方式來呈現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現狀和問題。
自21世紀初開始,農民外出務工呈現出“舉家外遷”的新特點。農村流動兒童的教育成為研究的焦點。農村流動兒童的教育問題主要表現在城市就學和城市適應這兩個方面。隨著國家“兩為主”教育政策的逐步落實。流動兒童的就學問題在逐步得到解決,目前的突出問題是流動兒童在城市學習、生活、交往等方面的適應問題,以及由此引發的心理問題。這些方面的研究側重于實證研究范式,主要是由于流動兒童心理現狀和問題的研究不能基于簡單的經驗判斷。而是要基于事實的描述。事實描述只有通過實證研究才能完成。從價值取向來看,是要通過實證研究來改善流動兒童的心理狀況,消除心理障礙,為流動兒童的健康成長營造一個良好的心理環境;從研究目標來看,是要揭示流動兒童心理問題的原因、表現和危害。其目的是要為改善流動兒童的心理狀況提出相應的心理干預措施;從研究內容來看,流動兒童的研究集中在流動兒童受歧視所帶來的心理現象與問題、學習適應困難和人際交往困難所導致的心理現象與問題、城市生活適應困難和城市文化適應困難所引起的心理現象與問題;從研究方法來看,流動兒童的研究主要是一個提出假設與驗證假設的研究過程,通過問卷來收集數據與資料,使用心理統計的方法來分析數據,在驗證假設的基礎上提出對策與措施。
目前學界主要關注農村留守與流動兒童教育的比較研究。同樣是農民工子女,但他們在教育方面既有共同性,也有差異性。農村留守與流動兒童教育的比較研究側重于解釋研究范式,農民工子女教育現象與問題并不是農民工子女本身造成的,也并不完全是學校教育所造成的,主要是由于社會變遷使農民工子女處于留守或流動狀態所造成的。由此需要從社會變遷的時代背景去解釋農民工子女教育現象與問題。從價值取向來看,要從整個社會背景來看待農民工子女教育現象與問題,為農民工子女的成長與發展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從研究目標來看,主要是通過社會變遷及相關理論來探究農民工子女教育現狀與問題的社會原因,從而提出改善農民工子女教育狀況的社會干預措施;從研究內容來看,主要包括留守與流動兒童在學習、生活、安全、品德、營養、衛生等方面的比較研究,具體的研究范疇包括留守與非留守兒童教育的比較研究、城市當地學生與流動兒童教育的比較研究、留守與流動兒童教育的比較研究;從研究方法來看,主要是采用問卷法和訪談法,深入到農民工子女中間去了解由于社會變遷而對他們所造成的教育影響,從宏觀層面對農民工子女教育現狀進行社會剖析。
二、農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范式轉換
農民工子女教育研究包括思辯研究范式、實證研究范式和解釋研究范式。研究范式的轉換并不是后一種研究范式優于前一種研究范式,而是因為不同的研究范疇需要選擇相應的研究范式。
留守兒童教育的思辯研究范式是從教育內在發展規律來思考與反思留守兒童教育現狀與問題,要求學校與教育行政部門在學校管理、教育目標、課程體系、教學方法和教育方式上作出相應的改革以適應留守兒童身心發展的需要,通過教育改革來改善留守兒童的教育環境。思辯研究范式為留守兒童教育研究提供了豐富的直觀經驗、感性認識和價值規范。但思辯研究范式也有其局限性:一是思辯研究范式是建立在推測基礎上的研究,通過觀察所得到的留守兒童教育現象與問題,既是表面情況,也是不全面的情況,在此基礎上進行推測來建構改善留守兒童教育現狀的體系。其科學性不足;二是思辯研究范式往往是就某個地方的留守兒童教育現狀與問題來進行相應的推斷,并進而尋求教育政策的支持,這種建立在個體直觀經驗上的推論只代表研究者個人的觀點和價值判斷;三是思辯研究范式局限于從教育領域來解決留守兒童教育問題,留守兒童教育問題不僅是教育領域的事情,而且也是整個社會的事情,局限于教育領域無法完全解決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
流動兒童教育的實證研究范式,是以事實為依據來描述流動兒童的心理狀況與問題,對于認識流動兒童的心理問題提供有說服力的證據,對流動兒童的心理狀況具有較普遍的解釋力,是對流動兒童心理現狀與問題的深度描述,為流動兒童心理的健康發展提供了可供借鑒的解釋模型和干預措施。但實證研究范式也存在著局限性:一是實證研究范式主要是針對流動兒童群體的心理狀況描述。這容易忽視流動兒童不同個體的心理狀況和心理特征;二是實證研究范式是建立在流動兒童是問題群體的基礎上。但流動兒童的心理問題并不等于是流動兒童本身的問題,而是處于流動狀態下所出現的心理問題。而且并不是所有的流動兒童都存在著心理問題;三是實證研究范式所提出的是干預性措施,這有助于解決流動兒童臨時出現的心理問題,但并沒有從預防的視角來建構流動兒童心理健康的長效機制。
農民工子女教育的解釋研究范式。為理解農民工子女教育產生的原因、現象與問題提供了一個理解性的理論框架,以社會變遷理論和結構功能理論為解釋路徑,為農民工子女教育的健康發展指出了有益的研究思路。但農民工子女教育的解釋研究范式也存在著局限性:一是解釋研究范式只為理解農民工子女教育現象與問題提供了一個宏觀的社會背景。容易忽視具體的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二是只局限于從社會理論來解釋農民工子女教育現象與問題。存在著學科上與方法上的局限性。不利于全面理解和深入解釋農民工子女教育現象和問題。
農民工子女教育的三種研究范式是不可或缺的,對于農民工子女教育研究具有方法論的意義,但這三種研究范式也存在著兩方面的不足。一方面,這三種研究范式都是干預性的研究路徑,并非預防性的研究路徑。干預性的研究路徑是針對所出現的問題而言的,采取的是補救與矯正措施;預防性的研究路徑是針對有可能出現的問題而言的,把問題的出現盡量減少到最小程度。另一方面,這三種研究范式都是圍繞著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來開展相應的研究,側重于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的研究。容易忽視農民工子女本身的發展。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與農民工子女本身發展是有本質區別的,我們應該把研究重點放在農民工子女本身發展上。基于這三種研究范式的局限性,有必要轉換研究范式(但并不是要拋棄這三種研究范式),建立以促進農民工子女發展為本的研究范式,即農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人文范式。
三、農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人文范式
人文研究范式關注研究過程中的各種價值沖突和矛盾,關心常人的生活世界和意義世界,分享人生經驗和展示人性本質。農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人文范式是以促進農民工子女本身的發展為價值取向:以建立農民工子女關心關愛服務體系為研究目標:以滿足農民工子女發展需求為研究框架;在方法上以訪談法和田野調查法為主,多方面、多層次和多維度地反映農民工子女教育的整體情況。
第一,人文研究范式要以促進農民工子女的全面發展為本。人文研究范式要在實踐層面和現實生活中促進農民工子女的全面發展。這種全面發展包括三方面的內容:一是農民工子女的一般發展。農民工子女作為人類成員,他們需要得到作為人類成員的一般發展,即人格的成長、人性的發展、社會性的豐富和個性特長的發展,使自己具有作為人類成員的基本素質。教育研究與實踐的目的是要通過教育來促進農民工子女作為人類成員的一般發展。二是農民工子女的共同發展。農民工子女作為所有兒童的組成部分,他們具有所有兒童的共同特征。無論是農村留守兒童,還是農村非留守兒童。抑或城市當地學生,他們都需要在相應的年齡階段上得到生理、心理、學習、品格等方面的共同發展。教育研究與實踐要滿足農民工子女作為兒童的共同需要。三是農民工子女的特殊發展。農民工子女在心理、學習和品格等方面的發展又不同于其他兒童,他們具有特殊的發展要求,以此來彌補他們與其他兒童之間的發展差距。教育研究與實踐要在機制、內容與方法等方面為促進農民工子女的特殊發展提供有益的幫助。
關鍵詞:留守兒童;家庭教育;心理
中圖分類號:G7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2)02-0191-03
0 引言
最近20多年來,大量青壯年勞動力從農村走向城市,在很多流出人口比較集中的地區,普遍出現了“留守家庭”問題,特別是“留守兒童”問題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所謂“留守兒童”,是指父母雙方或一方流動到其他地區.孩子留在戶籍所在地并因此不能和父母雙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兒童。根據權威調查,中國農村目前“留守兒童”數量超過了5800萬人。而廣東省就有留守兒童95.08萬人。農村留守兒童問題是中國農村目前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也是中國社會面臨的一個嚴峻的問題。“留守兒童”長期得不到父母的關愛和照料,對兒童正常社會化過程會產生非常不利的影響,往往會引發兒童的生活、學習、心理、行為和安全等一系列問題。
1 全國農村留守兒童現狀
目前中國有近5800萬的農村留守兒童,其中八成以上是14歲以下的兒童。這支龐大的留守兒童隊伍中的很多孩子或生活在由母親一人撫養的“單親家庭”里,或過著由祖父母、親戚代為撫養的“寄人籬下”的日子。由于家庭生活和教育的缺陷,無法享受正常的親情關愛,他們就像小草一樣,在復雜的社會環境中自生自長。目前我國農村留守兒童存在以下一些問題:
1.1數量眾多僅在安徽、河南、四川等農村勞動力輸出大省,每年在外的農民工總數都在1000萬人以上。按照保守估計,留守兒童在農村不會少于千萬。據中央教科所教育發展研究部在江蘇、甘肅、河北、河南、湖北等省進行的農村留守兒童抽樣調查的數據顯示,農村留守兒童人數占總樣本數的47.7%,也就是說,農村留守兒童幾乎占農村適齡兒童的一半。
1.2教育缺失留守兒童中,大部分是上代監護或隔代監護的模式。監護人限于自身文化水平等原因,難以為留守兒童提供學習上的輔導,只能更多的關注留守兒童的衣食住行和人身安全等物質的方面。加上留守兒童本身就處于經濟不發達地區,教育資源并不十分充裕等原因,于是漸漸地,由于缺乏了學習上的幫助和監督,久而久之,留守兒童對于自己的學習產生了無所謂的態度甚至是厭倦的態度,把本應該放在學習上的精力轉移到其他方面上,從而導致了行為的偏差等不良現象的出現。
1.3心理偏差處在學習和成長關鍵期的兒童,由于長期與父母分離,缺少了父母的關愛,生理上與心理上的需要得不到滿足,往往出現消極情緒。留守兒童家庭是事實上的“單親家庭”或“無親家庭”。由于父母長期不在身邊,留守兒童得不到正常的親情關愛,生活中的煩惱無法向親人傾訴,成長中的困惑無法得到父母正確的鼓勵和引導,情感交流和情緒釋放途徑的缺失,使留守兒童性格會變得自卑、沉默、悲觀、孤僻或表現得任性、暴躁、冷漠、內向、極端。同時部分家庭出于對孩子的歉疚,物質上過度溺愛孩子,也助長了孩子消極性格的形成。
另外,在留守兒童道德觀和是非觀的形成階段,由于父母長輩的教育缺失、社會環境的復雜和學校教育的缺陷,使他們心理抵抗能力較低,易受外界不良因素干擾,染成許多不良的行為習慣,如吸煙、喝酒、賭博、偷摸等惡習。在歷年的刑事犯罪中,留守兒童也占到相當的比例。研究調查表明,留守兒童群體出現道德全面滑坡的情況,這種趨勢將對留守兒童的長遠發展帶來極大隱患。
1.4安全問題嚴峻公安部門統計數據顯示,被拐賣兒童群體中,第一位是流動兒童,第二位是留守兒童。留守兒童的父母長期在外打工,對留守兒童的照料和引導不夠,監護人對留守兒童的照顧僅限于低層次的物質生活,父母的缺位以及與監護人溝通的欠缺,使得未成年人容易在同齡人中尋找情感依托和安全保護。在某些情況下,留守兒童容易被不良團體所引誘,走上歧路。
2 留守兒童健康成長的對策和建議
留守兒童問題歸根結底是農村經濟發展問題,導致留守兒童大量存在且不斷增加的根本原因在于農民家庭經濟條件不佳,大量農民因無法從農業所得維持家庭生計而被迫離開自己的田地、家鄉而進城務工。但就此所產生的留守兒童問題同時又不僅是經濟問題,而是涉及到社會、政策、教育等多個方面的綜合性問題。在留守兒童問題的解決辦法上,不能只專注于經濟方面,要考慮從各個角度著眼,結合當地社會具體情況以及學校、家庭與留守兒童家庭三個方面制訂解決該問題的對策。
2.1發揮政府的職能作用
2.1.1打破戶籍束縛,建立和健全關于農民工及其子女的相關政策法律首先,要打破戶籍制度的束縛,給進城務工的農民以城市居民待遇。打破城鄉二元戶籍制度的束縛,使流入城市的農民享有與城市人口平等的權利和社會權益,逐步實現以戶籍制度改革為中心,拆除就業、醫療、住房、教育等制度壁壘,徹底打破維系多年的城鄉二元經濟體制,給予農民工及其子女以城市居民待遇,使其在收稅、社會保障,特別是子女入學等方面享受優惠政策,并確保留守兒童跟隨父母到達城市后有學上,上好學。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農村留守兒童結束遠離父母的留守生活。其次,要將關于農民工子女教育的政策落到實處。自90年代末期以來,中央和各級政府先后制定和頒布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規,部分解決了農民工子女在城市就學的問題。各地政府特別是教育部門應該進一步加大對學校的監督機制,確保農民工子女教育政策落實,從根本上改善農民工子女在城市學校就學的社會政策環境,確保對農民工子女的教育“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制公辦學校為主”政策的落實和實施,幫助一些有條件攜帶子女到城市讀書的農民工解決孩子留在家鄉的后顧之憂。
2.1.2加強政府各職能部門之間的配合“留守兒童”教育保護工作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僅靠教師的責任心、婦聯的愛心難以整合社會資源共同參與,必須依靠政府行政力量組織實施。政府主要職能部門應權責相稱,能夠協調相關部門行動一致統籌實施“留守兒童”教育保護工作。
在當前,已經形成了留守兒童教育的社會支持網絡。這一網絡有國家、群體和個人。涵蓋司法、婦聯、教育、工商、文化、物價、公安、民政等,這些社會支持系統之間的協調尤為重要,需要政府來進行協調,從而達到對留守兒童教育綜合治理的目的。
2.1.3積極采取各種針對留守兒童的保護措施政府可以采取的保護措施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①政府應爭取對加強“留守兒童”教育的輿論支持。留守兒童教育是當代中國農村“流動中的希望工程”,只有引起全社會的廣泛關注和重視,尋求廣泛的社會支持,才有可能全面推動并落到實處。各級政府有關領導機關應將留守兒童的規模、學習生活狀況、支持留守兒童教育的先進事跡、奮發圖強的留守兒童典型事例等
等.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大眾傳媒加以宣傳。這樣不僅有利于提高社會的認識,使人們對留守兒童教育關心、重視、一視同仁,而且也有利于提高流動人口自身的認識,使其重視子女的教育,并為其子女接受教育成為社會有用人才出錢出力、盡心盡力。
②促進農村教育的整體改革與發展。以解決農村“留守兒童”教育保護為契機,促進農村教育的整體改革與發展。“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與農村教育尤其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緊密結合在一起的。“留守兒童”身上出現的問題,“非留守兒童”也可能發生,針對“留守兒童”教育保護的諸多措施也適用于“非留守兒童”,我們建議以“留守兒童”教育保護為切入點,以社會主義新農村教育為藍圖,整合“留守兒童”教育保護及農村建設中的諸多資源,對農村教育發展做出整體規劃與部署。
③建立農村“留守兒童”數據庫。通過建立農村“留守兒童數據庫”來全面把握“留守兒童”教育保護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國家用于農村建設和“留守兒童”教育保護的資源是有限的,而農村“留守兒童”將是一個長期存在的現象。用有限的資源解決長期存在的問題,必須明確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可依據農村“留守兒童”的基本信息及存在的問題,對”留守兒童”群體進行分類,針對問題相對集中的“留守兒童”分布情況及表現特點,采取相應的措施。要做到分類實施和重點突出,需要通過較大規模的數據采集和統計調查。
④設立農村“留守兒童”教育保護專項經費。經費不足是農村“留守兒童”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一個問題。建議設立“留守兒童”教育保護專項資金,可采取以政府財政資金為主、社會資金為補充的方式,用于改善“留守兒童”的就醫、就學和生活條件。同時對基層開展的針對農村“留守兒童”教育保護的試點和科研工作給予資助,推動農村“留守兒童”教育保護工作的順利開展。
⑤發展社區教育,加強對外出務工人員的教育和相關法律的宣傳。一方面需要加強對外出打工家長的輔導和培訓,增強他們對子女監護的責任意識,并幫助發展他們的遠程監護能力(如對子女學習、生活指導及與子女的溝通技能等),這需要在勞務輸出地和輸入地積極發展針對外出打工父母的社區教育和援助中心。另一方面。要加大《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和執行力度,對侵害“留守兒童”合法權益的責任人、尤其是家長應追究責任,切實保護好“留守兒童”的權益。
2.2充分發揮學校作為主要教育機構的作用學校對于留守兒童的影響是巨大而不可替代的。對留守兒童進行必要的、有針對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具有極大的意義。留守兒童長期生活在“非正常狀態”中,容易導致思維方式、感知覺和意志品質改變而喪失自身控制感,構成種種心理問題和行為問題。而作為對留守兒童教育的主陣地,學校對留守兒童心理健康教育要充分發揮積極向上的引導作用,所以,我們認為學校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解決問題。
2.2.1教師要有愛心、耐心,抓住短暫的與家長溝通的機會對留守兒童自身來說,他們缺少愛和關注,因此殷切希望得到更多人的關注。教師要時刻關注他們的思想變化,對他們多一份關心、愛護和照顧;對他們的偏激行為給予理解、寬容和耐心教導,用自己的愛去彌補他們所失去的愛,讓他們感受到學校就是他們學習、成長的家。留守兒童因缺少關愛,多少有些自卑,教師關心留守兒童不應只停留在表面,而要用真心換取他們的信心。減少留守兒童心靈的孤獨和寂寞,使其保持活潑開朗的學習和生活態度。同時,學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或春節家長回家的時機,召開留守兒童家長會,與家長交流,建立起家校合作的制度,使學校內外對兒童的影響產生合力效應。
2.2.2學校應重視留守兒童的心理健康,加強對留守兒童的心理輔導針對“留守兒童”內向、自卑、敏感、性格脆弱的特點,我們應該舉辦各種課外活動,豐富學生的課余生活,如辦手抄報、音體美興趣小組等。通過活動的開展填補學生心靈的空白,讓他們覺得學校生活是他們生活中美好充實的一部分。這些學生的父母在外打工,為彌補對孩子情感的虧欠,經常往家里寄錢,而孩子對金錢的自理能力不強,再加上爺爺奶奶或叔叔嬸嬸的嬌寵溺愛,便養成一種亂花錢,甚至逃學、自暴自棄的惡習,形成自私、孤僻、暴躁、蠻橫的性格。我們應該循循善誘,讓他們知道節儉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讓他們養成節儉的生活習慣,體會到父母在外務工的艱辛,知道金錢的來之不易,知道父母在外務工不是不愛他們,而是為了讓他們生活得更好。
2.2.3學校應改善教育機制建立以校長為核心、班主任為主導、全體教師參與的校內教育機制。建立留守兒童跟蹤管理檔案,學校要結合農村留守兒童實際,組建留守兒童俱樂部、參加各種學習興趣小組活動,辦好留守兒童家長學校,設立留守兒童心理咨詢室。讓每一位留守兒童都快樂的生活。要實行“親情式”管理,經常關心他們的生活、學習及身心健康狀況,幫助他們糾正思想和行為方面的偏差,經常與教師交流互動,指導留守兒童每月定期以電話、見面、書信等形式與父母聯系,給予留守兒童母親般的關愛,并做到知道留守兒童的個人基本情況、家庭基本情況、班級和任課教師情況,多與留守兒童談心、多組織留守兒童參加集體活動、多到留守兒童家里走訪;定期與留守兒童父母、托管人、任課教師溝通,交流情況,解決困難。
2.2.4學校應該在課程設置上大膽創新在為所有兒童提供良好的知識教育的同時,也要關注留守兒童的身心健康發展,在課程教學中加強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強化留守兒童自尊、自立,幫助他們了解知法、守法的知識技能;有條件的學校可成立心理咨詢機構,開設針對青少年身心發展規律的心理課程,專設心理教育教師,共同對兒童的顯性和隱性的心理壓力進行疏導,為留守兒童排憂解難,引導兒童走過人生發展的關鍵時期,幫助兒童健康、和諧發展。
2.2.5增強對留守兒童的法制教育,強化其自我保護意識學校與教師應該在關注學生的興趣與學習質量的同時,加強對“留守兒童”的思想品德教育,增強學生的法制觀念。大多數“留守兒童”由于缺少父母的監管,自制力差,再加上脾氣暴躁,往往會因為一件小事而和同學大打出手,甚至干出違法的事情,嚴重威脅著其他學生的人身安全,造成極壞的社會影響。所以作為老師,應該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讓學生知道如何來保障自身權益。
2.2.6學校應加強對留守兒童的管理,組建幫扶隊伍學校要加強對”留守兒童”的管理,建立“留守兒童”成長檔案袋。檔案資料應全面反映“留守兒童”的各方面情況,包括“留守兒童”姓名、年齡、道德品質、行為習慣、興趣愛好、智力水平、性格特征、學習動機和態度、學習能力和方法,與代管人的融洽程度,與打工父母的溝通情況等,此外還應包括監護人的基本情況和父母的基本情況。以便校方能隨時與家長和監護人聯系,在發現不良表現時多方面進行及時教育。另外,還可以組建“幫扶”隊伍。為使“留守兒童”學習生活各方面得到保障,需要建立“一對一”幫扶機制,組建一支“幫扶”隊伍。這里的幫扶
不僅包括教師對“留守兒童”的幫扶.還包括成績好、思想品德好、熱心助人的同學以及退休老教師、老干部等。幫扶的內容不僅僅限于學習,還可以是經濟支持、心靈關懷、精神慰藉、情感交流等等。
2.3加強留守兒童的家庭教育①父母在委托監護人之前。應該慎重考慮被委托人是否具備監護能力,如身體、經濟、思想品德等狀況。如果被委托者年齡很大,身體欠佳,本身的行為能力有限。那么這種委托不但沒有意義,甚至有害。②父母應該利用多種方式和途徑對留在家鄉的孩子的學習、生活等各個方面加以關心、教育和指導,例如多打電話給孩子及委托人、老師等,并向其詢問孩子的基本情況。③如果條件允許,盡可能的將孩子帶到自己務工的地方上學,讓孩子在自己的身邊成長。④父母應善于將自己在外務工的經歷以適當的方式對孩子進行教育。
2.4建立留守兒童教育與心理健康輔導的合作網絡僅憑政府或學校或社區單方面的力量,是無法很好地解決留守兒童的問題的,應該建立行之有效的政府、社區和學校聯動的運作機制:政府要加大對留守兒童關愛的宣傳力度,培養全社會關注留守兒童的良好氛圍:學校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強對學生的抗挫折和困難的教育,增強他們的心理承受能力;村委會應建立農村鄰里管護網,做到每個留守兒童均有人照看,使留守兒童充分感受到社區的關懷。
同時,應調動社會各方面的力量,為農村“留守兒童”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要加強農村鄉鎮文化建設,大力整治校園周邊環境,打擊違法經營的網吧、電子游戲室等,根治各種精神污染對孩子的毒化,讓農村中小學生在良好的環境中接受教育和熏陶。目前我國正處在社會快速轉型時期,社會環境越來越復雜,多種文化對孩子均有影響,要使孩子健康成長,需要社會各方面的參與,建立一個相互依托、優勢互補的系統,才能發揮全面、積極的作用。研究表明,在家庭功能缺失的情況下,強有力的社會支持往往是兒童健康成長的重要支撐,比如修建留守兒童之家之類的福利機構。
3 結論
“留守兒童”的問題是隨著我國經濟發展、社會轉型、城市化程度加深,青壯年勞動力由農村流向城市所帶來的一系列的家庭問題中的一個部分。經過調研,筆者對如何解決“留守兒童”的家庭教育與心理健康的問題提出如下的建議:首先,發揮政府的職能作用。包括打破戶籍束縛,建立和健全關于農民工及其子女的相關政策法律,加強政府各職能部門之間的配合,積極采取各種針對留守兒童的保護措施等等。其次,應該充分發揮學校作為主要教育機構的作用。教師要有愛心、耐心,積極創造與留守兒童的家長溝通的機會;學校應重視留守兒童的心理健康,加強對留守兒童的心理輔導,改善教育機制,在課程設置上大膽創新,同時增強對留守兒童的法制教育,強化其自我保護意識,并且加強對留守兒童的管理,組建幫扶隊伍。最后,應該加強留守兒童的家庭教育,并且建立留守兒童教育與心理健康輔導的合作網絡。
參考文獻:
[1]容中逵.當前我國鄉村留守兒童教育的特征、問題及解決思路[M].現代教育論叢。2010(1):7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