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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確保突發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律法規以及《廣東農墾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農場實際,制定《廣東省***農場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下稱《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是廣東省***農場處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基本程序和依據。
第三條 場內發生以下重特大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一、重大火災事故;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險化學品特大安全事故;
四、電力運行安全及觸電事故;
五、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電梯、廠內運輸機械等特種設備、防爆電器、壓力機械、手持電動工具等重大安全事故;
六、重大建筑質量安全事故;
七、重大急性中毒事故;
八、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第四條 場屬各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在農場統一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實施,各司其職。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 農場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由場安委會、綜治辦及事故單位領導組成應急指揮中心。
第六條 指揮中心由下列人員組成:
一、總指揮:安委會主任***場長擔任。
二、副總指揮:由***副場長、事故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擔任。
三、成員:由場安委會、綜治辦有關人員,事故單位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事故單位安全員及其他有關人員擔任。
第七條 成立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擔任,副主任由事故單位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擔任。其他人員為具有相關專業技術知識水平的專業技術人員。辦公室工作地方點設在場安委會或事故現場附近。
第八條 指揮中心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處置重特大事故,統一指揮對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損失的擴大;
二、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以及恢復生產秩序的工作;
三、組織、領導重點防范單位進行應急預案的演練。
第九條 應急處理指揮中心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召開處置突發事故工作會議;
二、與應急處理指揮中心和事故現場指揮部保持聯系,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
三、及時將所了解的情況向應急處理指揮中心領導報告,并將應急處理指揮中心領導的指示及時傳達給有關部門;
四、協調各應急救援單位、隊伍之間關系;
五、研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及應急處理的信息;
六、參與現場處理;
七、組織召開事故現場會議。
第十條 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根據事故情況,由事故單位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的現場指揮由事故單位的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擔任。現場指揮部應設在現場附近,并設置顯著標志。
第十一條 現場指揮部職責
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災和救護工作;
二、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指揮中心領導匯報事故處理進展情況;
三、及時落實應急指揮中心和現場指揮部領導的指示;
四、向外來求援組織領導匯報現場情況,協同求援安排。
五、協同指揮中心安排上級領導視察現場的有關事宜。
第十二條 現場指揮的職責
一、下令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
二、根據事故發生實際情況,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三、負責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和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搶救方案,制訂具體搶救措施,決定搶救人員的出動、支援和輪換,明確各部門和單位的職責分工;
四、根據事故現場需要,設立現場搶險救援工作小組,并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序貫徹執行預案;
五、組織劃定事故現場的范圍,實行必要的或交通封鎖;
六、負責與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聯絡。
七、向外來救援組織領導匯報現場情況,協同組調救援力量。
三、應急搶險和救援
第十三條 為了有效地處置特大安全事故,設立七個應急處理小組。各小組分工如下:
一、警戒保衛小組,由綜治部門負責;
二、搶險救災小組,由事故單位負責;
三、醫療救護小組,由衛生部門負責;
四、善后處理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由場安委會、工會、事故單位負責;
五、后勤保障小組,由事故單位負責;
六、事故調查取證小組,由場綜治辦和安委會負責;
七、信息上報和宣傳報道小組,由場辦公室、安委會負責。
第十四條 在搶險救災過程中需要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第十五條 非搶險救災單位應服從指揮中心的指揮、調度,參加或者配合搶險救災工作。
四、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第十六條 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后,必須做到:
一、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
二、 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三、迅速將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場安委會有關人員:陳**(電話:xxxxxxx 138xxxxxxxx);并撥打110報警(火警打119)。
四、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廣東農墾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寫出事故快報,上報有關部門。
五、事故快報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第十七條 場安委會接到事故報告后,按照下列程序通知有關領導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一、立即報告場領導;
二、立即通知綜治辦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
三、立即派人趕赴事故現場,了解掌握事故情況,協調組織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并將情況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立即通知工會、醫院、辦公室等部門參加事故處理工作。
第十八條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或疏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作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簡圖,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五、特大事故處理與信息反饋
第十九條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有關領導應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廣東農墾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條 事故結案后,應當召開事故現場會,對事故情況進行通報,對關關責任人進行處罰,對在突發事故的搶救、指揮、信息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一條 對在發生事故時遲報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在事故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救災工作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預案》所稱的重特大事故是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由人為過失或自然因素影響造成3人死亡,或4人重傷以上(含4人),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含10萬元)的事故。
一、編制目的
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應急工作,確保在安全事故發生后學校應急處置工作迅速、高效、有序的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的傷亡,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學校依據《突發事件應對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明確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對學校預防和應對安全事故產生實際的指導意義,還要明確提出應對特定安全事故必須遵循的基本思路。
二、學校基本情況
石村初中地處高村鎮石村村,地理位置優越,交通便利。學校下轄高村鎮石村管理區20個生源行政村,人口近2萬余人;學校現有教職工24人,學生130多人,6個教學班,沒有正式的保安人員。
三、適用范圍
交通安全、火災安全、食品衛生安全、危險化學藥品安全、流行性傳染病安全、大型活動安全、外來暴力侵害安全、上下樓梯踩踏安全等。
四、領導小組及主要職責
(一)領導小組:
組長:副組長:
成員:其他全體教職工
(二)主要職責:
組長負責全面工作,統籌調配,布置任務。
根據《安徽省旅游條例》和《漂流旅游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安徽省旅游局曾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地區內漂流旅游活動的審批及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但是根據2011年9月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取消和調整省本級設定的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省政府取消省旅游局審批漂流旅游的權利.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全民健身條例》第二章第十九條明確指出:組織開展全民健身活動,舉辦涉及國家規定的直接關系人身安全、公共安全的體育項目,應當符合國家《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的規定》,并具備相關條件,并向所在地的市或者縣人民政府體育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12].2010年6月省體育局下發規范性文件《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第11部分:漂流場所),規定了漂流場所開放所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和基本技術要求[13].2012年黃山市人民政府印發《黃山市水利旅游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并于7月24日起施行.該辦法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水利部《水利旅游項目管理辦法》(水綜合[2006]102號)等法規和規定,對其適用范圍、項目審批和安全生產監管與保障等作出了具體規定,明確了有關部門行業管理職責,指出縣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水利旅游的行政審批和監督管理;旅游、安檢、體育、海事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做好水利旅游項目的監督管理工作[14].整體來看,安徽省的漂流管理政出多門,安全管理責任不明確,不清晰.
2安徽漂流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分析
安徽是一個以丘陵、山地為主的省份,且河流較多,尤其是中部江淮和皖南山區.而漂流運動正是一項適合在山間水流中開展的一項運動,能給人們帶來很多刺激和歡樂.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安徽省的漂流景區已近40家,而漂流安全事故也是時有發生,表1是2011年在安徽部分景區發生的有據可查的漂流事故.從表1可看出,在這3起漂流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中有一共同點,就是景區在安全管理上存在一定問題.在2011年8月黃山桃花源漂流景區出現溺亡事件后,黃山市委市政府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全市漂流景點即日起全部停止營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安徽省旅游局也緊急發文《關于進一步加強對漂流等項目安全檢查的通知》(皖旅管〔2011〕30號),通知明確指出,凡是沒有通過省旅游局審批的漂流項目,一律停業.通過調查得知,目前通過省旅游局審批的漂流景點只有9家,也就是說全省還有30多家漂流景區沒有通過省旅游局審批.但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9月省政府已取消省旅游局審批漂流旅游的權利.既然旅游局已經不參與漂流景點的審批,那么之前發文要求叫停未審批項目的通知顯然也無法切實執行.這樣就使得漂流運動的安全管理出現真空.
3從安徽省體育局游泳、漂流場所安全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看主管部門的管理
根據省體育局皖體政[2012]5號文件《關于開展對全省游泳漂流場所執法檢查的通知》,2012年7月省體育局組織人員對部分涉及人身安全的游泳、漂流體育經營場所開展執法檢查.通過訪談參與執法檢查的成員,得知漂流項目主要存在以下問題:相當一部分救生員或者安全員沒有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個別漂流景區安全制度未上墻、危險地段安全警示牌不足、應急預案未定期演練.以上執法檢查中遇到的問題所反映出的更深層次的原因便是主管部門的監管不力和體育行政部門的執法尷尬.調查中發現,近幾年主管部門(包括旅游、水利、安檢、地稅、體育等)的例行檢查每年都會進行,個別地方還會復查或者抽查,但不論是例行檢查還是抽查,絕大部分都會提前通知,沒有突擊檢查.這就會使得部分漂流景區負責人會心存饒幸,進一步導致安全防范意識的淡薄.體育行政部門在進行安全執法檢查時,由于沒有漂流項目經營的審批權,即使檢查到問題,也僅僅是勸說提醒,這是體育部門在監管漂流項目經營過程中不得不面臨的一個尷尬局面.
4漂流公共安全服務簡述
公共安全服務是指通過國家權力介入或公共資源投入為公民提供的安全服務[15].現行的漂流經營安全管理是政府主導型的安全管理模式,它主要表現為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對企業的安全條件和安全操作進行監督、檢查和相關管理.主要依靠《水利旅游項目管理辦法》、《全民健身條例》、《旅游安全管理暫行辦法》《重大旅游安全事故處理程序試行辦法》以及地方的《體育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等來進行監管.由于這些規章主要是部門法規或地方性法規,適用范圍較窄,執行效力較低.許多地方的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對企業的違規操作缺乏有效的治理手段,在監管時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據.國家旅游局在新一輪的《旅游安全管理辦法》的修訂中,明確提出要由傳統的監督性管理向服務保障性管理轉變[16],即向消費者提供更多的公共安全服務.漂流運動集體育與旅游于一身,而在開展這項運動時又涉及多個部門,如體育、旅游、水利、海事、安檢等,因此一直以來包括安徽在內的很多地方在漂流項目的管理上政出多門,由此導致在公共安全服務上未能形成一有效體系.
5建議
5.1安徽省政府應盡快制定漂流項目管理辦法
省政府應盡快制定《安徽省漂流項目經營活動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各地市再依據《管理辦法》,并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出符合當地實際的漂流項目管理辦法,從而由上至下形成一系統的管理制度.《管理辦法》中應明確漂流項目經營活動的審批及監督管理的責任部門;明確經營漂流項目的審批流程;明確監管措施、罰則、法律責任等等.
5.2將漂流運動列入高危性體育項目
2011年6月國家體育總局下發《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活動管理辦法(第二次征求意見稿)》[17],并擬列出第一批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目錄.雖然目錄里沒有漂流項目,但結合安徽省漂流運動的實際開展情況,安徽省完全可以將其列入高危性體育項目.漂流運動驚險刺激,頗受現代人喜愛,但同時又容易發生意外,危及生命安全.將漂流運動列入高危性體育項目,并以此加強經營管理,更有利于規范經營和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及人身安全.
5.3審批流程
考慮到漂流運動的開展主要是利用水利旅游資源,因此可由縣級以上體育行政部門來牽頭,體育行政部門、水行政部門、旅游行政部門和環保部門共同負責漂流項目經營活動的審批.在監督管理上則主要由體育行政部門負責,安檢、海事、質檢、消防、衛生、公安等行政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做好漂流項目經營活動及場所的認證及監督管理工作.以工商登記為臨界點,建議將體育等行政部門審批高危性體育項目經營活動作為前置程序,審批程序如圖1所示.
5.4構建漂流公共安全服務體系
根據漂流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和消費者的安全素質水平,建議漂流安全的公共服務體系應在體育行政部門的主管下,從安全信息服務、安全行為引導、應急救援服務、安全保險服務4個核心方向進行構建,如圖2所示.
3.4.1安全信息服務
安全信息服務旨在為消費者提供各種漂流安全信息,消除消費者的信息盲區.體育行政部門在這方面要做的工作主要有:1)檢測、搜集、分析、和漂流安全信息,并建立安全信息數據庫.對發生的漂流安全事故及時進行披露,以形成對違規經營單位的輿論制約,既為消費者的消費決策提供足夠的漂流安全信息,同時又能推動經營單位自覺做好漂流安全保障工作.2)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漂流企業進行安全級別評價,并據此進行安全分級,同時適度披露安全評級信息.體育行政部門在提供信息服務時應利用各種信息溝通渠道,如可以在體育官方網站上專門設立高危體育項目(包括漂流)的安全信息版塊;同旅游部門合作對進入特定旅游區域的手機進行安全信息的短信群發.
5.4.2安全行為引導
各行業管理部門應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各利益相關主體應該對消費者進行安全知識、安全技能、安全經驗等方面的培訓和引導,其任務應包括:1)體育行政部門要協同海事機構、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做好船舶、無動力船只、橡皮艇、木筏、竹排等的質量技術檢查.2)體育行政部門可在漂流地提供漂流安全應急手冊,向消費者提供安全應急預案.3)社會媒體可通過媒介渠道宣傳漂流安全案例、傳播漂流安全知識.4)旅行社應向消費者進行安全知識的簡易培訓,制訂漂流過程中的安全注意須知,培訓基本的安全處置技能.5)漂流景區應在景區內設立安全游覽路線和安全旅游須知.
5.4.3應急救援服務
漂流安全救援需要各種利益相關主體的綜合參與,其任務包括:1)借助旅游、消防等部門的力量(如2012年開工建設的國家旅游應急救援黃山隊項目),建立和推動漂流公共救援體系.2)明確要求漂流企業制定漂流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進行安全救援演練.
5.4.4引導漂流保險體系的建設與發展
備案3年到期
薛國強介紹說,2009年,繼17號令出臺之后,北京市安監局印發了工作方案,對全市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備案提出了要求。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26萬家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26萬份綜合應急預案、34萬份專項應急預案完成了備案。根據17號令規定,應急預案有效期為3年。截止到2012年底,部分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已到有效期,應當依法修訂完善。
基于上述原因,2013年5-6月,北京市安監局分別組織了針對各區縣局和市屬國有大中型企業2個層面的應急預案管理專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論證、、培訓教育、預案演練和備案等。同時,在培訓中對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法律法規和規章標準、落實應急管理主體責任和企業自查、進一步完善修訂應急預案等提出了要求,并對開展應急預案備案專項檢查進行了部署。
暴露問題
薛國強指出,北京市在檢查中發現了部分生產經營單位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的一些問題。比如:部分生產經營單位2009年和2010年報備的應急預案已過有效期,但沒有按規定及時修訂完善和報備;有的企業僅制定了綜合應急預案,沒有專項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種類不全;應急預案的專家評審論證綜合意見內容不全面,評審論證的內容和要素不全;應急預案演練的次數不符合規定要求,或是只開展綜合預案演練,沒有開展專項演練。
對于這些問題,有的企業認為,總公司已經有綜合應急預案,下屬公司就沒有必要制定專項應急預案了。但17號令和GB/T29639—2013《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規定,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危險源辨識、風險分析,編制建立本單位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為什么必須要編制專項應急預案?薛國強解釋說,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生產經營單位某一類危險源和事故風險或某幾類風險制定的,主要是解決此類危險源、事故風險突發狀態下,由誰來應對、怎么應對的問題。通過培訓和檢查,大多數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明白了這個道理,認識到了建立本單位應急預案管理體系的必要性。
北京市安監局在檢查中還發現,部分生產經營單位對應急預案管理不夠重視,認為本單位多年沒發生事故,應急預案制定完成后基本用不上,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這恰恰說明了這些單位應急預案演練不到位。”說起應急預案演練的重要性,薛國強說,自2008年汶川地震后,四川雅安的天全中學每學期都會按照應急預案進行一次疏散演練。2013年4月20日8時2分,全校學生正在上課,突來的地震未讓老師學生慌了手腳,學生們迅速有序地按指定路線集中到了操場,整個過程只用了1.5 min,無一人傷亡。“這個案例充分說明了制訂實用性、針對性較強的應急預案,并按照要求對應急預案進行充分演練的重要性。”
如何改進
應急預案管理包括預案的編制、評審、、宣傳教育、培訓、演練、修訂和備案等內容。生產經營單位編制和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必須貫徹執行《突發事件應對法》《安全生產法》、17號令、GB/T29639—2013《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標準要求。
以綜合應急預案為例,一個完整的綜合應急預案應包括編制目的、適用范圍、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分工、預警與信息報告、應急響應程序和處置措施、信息、后期處置、保障措施等9部分主要內容。“這9部分內容缺一不可,并且要緊密銜接和聯系。”
薛國強表示,此次檢查的目的就是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對可能發生的各類突發生產安全事故,都要制定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特別是工藝比較復雜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一個企業生產經營的危化品品種可能有好幾十種,每一種危化品的事故處置措施也不一樣。這就要求企業要提前進行危險源辨識與風險分析,每一個重大危險源都要按照規定編制一個專項應急預案,一旦發生這類事故,就要知道該怎么辦。”
一些做得比較好的企業,對本單位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的危險源辨識和事故風險分析透徹,制定了綜合應急預案和各種事故專項應急預案,以及現場處置方案,這些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較強,應急預案的要素較全,為有效預防和控制可能發生的事故、最大程度減少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提供了有章可循的預先行動方案。
另外,應急預案的評審工作也十分重要。應急預案的評審論證工作要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嚴格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中明確的評審論證方式、評審要素和內容進行,參加評審的專家必須具備高工以上資質或注冊安全工程師資質等,安全監管部門要對應急預案評審論證過程進行監督。
關于應急預案的演練工作,在本次專項檢查中也對問題單位提出了整改要求: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每年不得少于1次,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年不得少于2次。
檢查成效
方案明確了今年農藥監管與法制建設年的主要任務:
——推進條例出臺,完善配套規章。積極配合國務院法制辦做好《農藥管理條例》修訂工作。抓緊組織起草《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農藥登記管理辦法》等配套規章,確保條例規定的管理制度落到實處。
——加強源頭管理,服務農業生產。開展蔬菜用藥調查,推動蔬菜用藥登記,確保蔬菜用藥安全。加強農藥使用安全事故處置工作,出臺《農藥使用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培訓,指導地方做好農作物藥害事故鑒定,妥善處理藥害糾紛。進一步加強高毒高風險農藥管理,加快出臺百草枯限制性管理措施,減少或避免誤服中毒致死的風險。
——強化市場監管,整頓經營秩序。組織各地對市場上的農藥產品進行抽查,同時結合近幾年監管結果,開展部級農藥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由農業部直接派員到企業抽取樣品,發現生產經營假劣產品的,堅決依法嚴肅查處。組織開展高毒農藥和植物生長調節劑專項治理行動,深入高毒農藥生產企業,檢查1586號公告高毒農藥禁限用措施落實情況。強化農藥經營管理與農業生產用藥的有效銜接,進一步完善高毒農藥定點經營管理制度,積極探索高毒農藥條碼管理,實現產品可追溯。
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精神為指導,深化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理念,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進一步深化漁業安全工作制度建設、隊伍發展、專項整治、督導檢查、宣傳培訓、應急處置和安全保障,夯實安全生產基礎,有效預防重特大事故和減少事故總量,推動全區漁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工作目標
杜絕重大事故,遏制較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
漁業船舶事故死亡人數和較大以上事故起數控制在區政府下達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控制指標內。
工作內容
㈠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1、扎實開展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評。下達2014年漁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進一步強化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確保實現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定我區漁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評辦法,計劃于7月份、12月份開展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評。
2、強化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和漁業船舶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將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每個環節、每個責任單位和每一個人,確保安全生產責任有人擔、有人管。
3、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和“責任落實年”活動,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和“三項建設”,提升漁業安全管理水平。
4、加大事故查處力度。《漁業船舶水上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則》已通過農業部,并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要按照規則要求,及時對每起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依法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及責任人的責任,以強化船東對其所擁有的漁業船舶、船員及設施安全的主體責任和船長作為漁船航行生產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㈡切實深化宣傳教育培訓。
1、舉辦兩期漁業安全生產培訓班,認真學習好、宣傳好、貫徹落實好《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的決定》、《省漁業船舶水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及《省漁業船舶救助專項補助暫行辦法》。
2、圍繞“安全生產月”主題,深入開展好安全生產咨詢、警示教育等安全生產月系列宣傳教育活動,宣傳普及安全知識。
3、充分利用平面媒體、互聯網、手機短信、戶外宣傳欄等各種載體,加大對“打非治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活動宣傳力度,營造濃厚氛圍,推動“打非治違”和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常態化。
4、加強五等職務船員培訓,積極組織漁民參加職務船員培訓,提高漁船持證上崗率。
㈢切實夯實基層基礎工作。
1、根據上級統一部署,繼續推進60馬力以上漁業船舶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6月底前,全區所有漁船達到標準化三級以上水平;對于新造、從外地購置的漁業船舶必須按達標時限要求參加標準化建設活動。
2、繼續做好漁船“小改大、木改鋼”工作。嚴格執行老舊漁船管理辦法,特別是加強對達到限制使用年限的老舊漁船的檢驗,拆解安全隱患多的小型木質漁船,從源頭上解決安全隱患。
3、進一步做好漁船數據庫的清理工作,推進小型漁業船舶手機終端的配備;加強宣傳新漁業船舶登記辦法,注銷一些長期不申請檢驗、登記有效期已滿不申請延續的,船舶已滅失或拆解但不申請注銷登記的漁船。
4、繼續推進海洋與漁業執法中隊盡快履職,加強已設置到位執法中隊的業務指導和日常督查。
㈣切實加強專項執法檢查
1、根據上級統一部署,扎實開展“打非治違”、“護漁2014”等專項行動,進一步規范海上安全生產秩序,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漁業生產經營行為,切實解決影響和制約漁業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堅決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漁業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2、加強港口檢查和海上巡查。指導和督促執法機構認真履職,全面執行上級制訂的港口檢查制度、海上巡查制度,堅決完成上級下達的鋼性指標任務,重點抓漁船編隊生產、值班了望、進出港簽證、職務船員配備、船員持證上崗、船載終端開啟等制度的落實情況,并做好臺帳記錄和報表的統計上報工作。
3、繼續深化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深入排查、治理漁業船舶安全隱患,在重點地區、重點時段、敏感時期適時開展漁業安全監督檢查,排查安全隱患,有針對性地對重點部位、重點環節進行檢查,進一步強化對漁港碼頭、漁船集中停泊點的安全管理,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㈤切實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1、加強應急指揮中心建設,按照新頒布的《漁業船舶水上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則》要求,建立24小時應急值班制度,并向社會公布值班電話,受理事故報告。
2、根據實際情況修訂完善《防臺風應急預案》、《水上突發事故應急預案》,按預案要求安排專項經費,購置設備、進行預案演練,預防和減少海洋漁業災害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的損失。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明確學校安全管理職責,加強學校安全生產管理,積極創建平安校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安徽省安全生產條例》、《安徽省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 本管理規定中的安全生產包括教學、科研、基礎建設、后勤保障等涉及師生人身與財物安全的各類活動。
第三條 學校安全生產工作堅持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原則,積極構建“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第二章 組織實施
第四條 學校成立“安徽師范大學安全生產委員會”,統一領導學校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五條 學校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由校長擔任,副主任由黨委常委中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領導擔任。成員單位由學校辦公室、宣傳部、教務處、 學生工作處、招生就業處、保衛處、科研處、研究生院、財務處、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后勤管理處、基建處、國際教育學院 、國際交流合作處、信息管理中心、繼續教育學院、圖書館、校醫院等單位組成。
第六條 學校安全生產委員會主要職責是:在校黨委、行政的領導下,負責研究部署、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學校安全生產工作;研究制定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重大方針政策;每年至少召開兩次專題會議分析學校安全管理形勢,研究解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相關制度;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條 學校安全生產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保衛處,負責學校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保衛處處長兼任。
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是:擬定學校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劃;協調學校各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督促或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對學校安全生產進行檢查;督促檢查學校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組織協調學校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督促或組織有關單位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進行調查;承辦學校安全生產委員會交辦的其它事項。
第八條 學校各部門、各單位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同時組織領導和監督管理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有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學院黨政聯席會議或部(處)務會議每學期至少專題研究一次安全生產工作。
各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組織領導和監督管理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各單位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職協助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組織落實和監督管理職責,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分管領導責任;各單位其他副職協助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并對分管工作的安全生產負主管領導責任。
第九條 學校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由學校安全生產委員會與學校各部門、各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學校新設單位應及時與學校簽訂相關安全生產責任書;因機構合并調整后的單位,其安全生產職責作相應調整。
學校建立安全隱患與風險查找、研判、預警、防范、處置、責任“六項機制”,堅持常管長嚴、常態長效。
第三章 安全職責
第十條 治安與消防安全,由保衛處歸口管理。主要職責是:制定學校治安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制定并實施學校重大活動安全保衛工作方案;負責學校公共區域安全管理和校園綜合治理工作;建立涉校涉生治安類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負責學校消防安全監督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監控網絡,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定期開展全校范圍的防災減災技能培訓與演練;負責學校重點部位和公共區域的視頻監控等建設和管理工作;根據物業管理合同,負責對物業公司的治安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考核。
各單位利用場地場館對外租賃,或組織、承接各類文藝、商業、會議及體育賽事等,其安全由場地租賃或組織、承接單位具體負責。
學校體育場館、禮堂、圖書館等公共區域和實驗樓、辦公樓等公共樓宇的安全分別由所屬管理單位具體負責;學校所屬經營單位和校內商業經營服務場所的安全分別由所屬單位、主管部門和場所租賃方具體負責。
第十一條 校園交通安全,由保衛處歸口管理。主要職責是:制定校內道路和車輛通行秩序管理規章制度;建設與管理校園道路標牌標識、道閘系統、停車場等校內交通設施;負責校園出入通管控和門禁管理工作;承擔學校交通安全知識和法律法規的教育宣傳工作;負責協調地方政府職能部門,加強校園及周邊交通秩序管控。
校車運行安全,由后勤管理處具體負責。主要職責是:負責校車運行安全管理,做好駕駛人員安全教育,保證車輛的安全運行,同時承擔對服務企業提供的車輛安全日常監管。
其他類型的校車運行安全,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相應的主管單位具體負責。
第十二條 食品衛生安全,由后勤管理處歸口管理。主要職責是:制定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學生食堂、校內接待餐廳、學校自營超市的食品原料采購、存儲、加工、銷售等環節的衛生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學生食堂、校內接待餐廳、學校自營超市從業人員的健康管理工作;負責校內各類食品經營攤點的經營許可,協調地方政府職能部門取締存在衛生安全隱患的食品經營攤點。
根據“誰引入、誰監管、誰負責”原則,非學校自營超市和餐飲等場所的食品衛生安全由引入或監管單位具體負責。
第十三條 衛生防疫安全,由校醫院歸口管理。主要職責是:制定學校衛生防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承擔學校傳染病等疫情的預防、監控及報告等工作;加強對教學、科研和生活等公共區域環境衛生安全的監控管理,對影響學校人群健康的有害因素實施醫務監督和管控;定期組織師生員工進行衛生防疫與救護知識教育培訓,做好健康保健與衛生防疫相關知識普及工作;制定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組織預案演練工作。
第十四條 實驗室安全,由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歸口管理,教務處、科研處協助做好教學、科研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學院是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主體,具體負責本單位的實驗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制定和審定各類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實施細則;定期組織開展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專項檢查,監督學院開展實驗室各類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建立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制;統籌監督學院處置各類實驗廢棄物品;制定和審定實驗室各類安全事故的預防與應急處置預案。
學院主要職責是:落實學校和職能部門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定相應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實驗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具體落實實驗室各類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處置各類實驗廢棄物品;組織開展安全教育、技能培訓以及實驗室應急處置預案演練工作。
第十五條 實習實訓活動安全,其中本科生實習實訓活動由教務處歸口管理,研究生實習實訓活動由研究生院歸口管理,學院具體負責本單位師生實習實訓活動的日常安全管理。
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制定學生實習實訓活動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學生實習實訓安全的專項檢查工作,監督學院開展實習實訓活動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建立實習實訓活動安全管理責任制;制定和審定實習實訓活動安全應急處置預案。
學院主要職責是:落實學校和職能部門有關實習實訓活動的規章制度;制定和落實本學院實習實訓活動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負責本學院實習實訓活動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組織開展實習實訓活動安全教育培訓;具體落實本學院實習實訓活動安全管理責任制。
其他單位開展的實習實訓活動安全由組織單位具體負責。
第十六條 學生活動安全,其中本科生由學生工作處歸口管理,研究生由研究生院歸口管理,留學生、外籍人員則分別由國際教育學院和國際交流合作處歸口管理,各學院具體負責本學院學生活動的安全管理。
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制定學生活動方面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組織開展學生活動安全的專項檢查工作,監督學院開展學生活動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建立學生活動安全管理責任制;負責學生安全知識教育和宣傳工作的管理監督;制定和審定學生各類活動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預案,組織開展或督促學院開展大型活動應急處置預案演練。
學院主要職責是:落實學校和職能部門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定和落實本學院學生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具體負責本學院學生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具體落實學生安全知識教育和宣傳工作;組織學生參加大型活動應急處置預案演練;建立本學院學生活動安全責任制;負責按照學校和職能部門有關規定及時申請和報告本學院組織的各類學生活動。
其他各單位在其職責范圍內組織學生活動的安全工作,根據“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由組織單位歸口管理。
第十七條 學生宿舍安全,由后勤管理處歸口管理。其中,
本科生、研究生、留學生在宿舍內的日常行為規范與安全教育,分別由學生處、研究生院、國際教育學院負責管理,各學院具體負責本學院學生在宿舍內的日常行為規范管理與安全教育。
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制定并落實學校有關學生宿舍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組織開展學生宿舍安全檢查,監督學院開展學生宿舍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負責學生宿舍安全知識教育和宣傳工作的管理監督;組織開展和督促學院開展學生宿舍大型活動應急處置預案演練;監督檢查物業公司各項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從業人員健康、從業條件管理情況。
學院主要職責是,落實學校和職能部門有關學生宿舍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定期開展本學院學生宿舍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工作;具體負責本學院學生宿舍日常行為規范管理,具體落實學生安全知識教育和宣傳工作;組織學生參加大型活動應急處置預案演練。
第十八條 基建與維修工程安全,其中基建工程或一定規模維修工程安全由基建處歸口管理;其他規模維修工程安全由后勤管理處歸口管理。
基建處主要職責是:對基建工程或一定規模維修工程承包承建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監督管理責任;制定和落實在項目立項審核、施工監理和竣工驗收等環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與措施;建立新建項目前期論證、設計、規劃安全風險評估評審機制。
后勤管理處主要職責是:負責本部門所管理的維修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制定并落實所管理的維修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對學校相關的維修工程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對學校水電氣管網線路及設施設備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建立學校維修工程前期論證與安全評估機制。
第十九條 網絡安全,由信息管理中心歸口管理。主要職責是:根據國家以及主管部門建設標準和建設要求做好學校網絡基礎建設工作;負責學校網絡設備的定期檢查和日常維護;負責校園網絡的日常管理和網絡技術防控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校園網絡安全防護、信息過濾、路由路徑控制等系統;負責校園網站的登記、備案工作,落實學校網絡用戶實名登記制度,做好校園網絡輿情監測與引導工作;制定校園網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做好預案演練和人員培訓工作。
第二十條 學校特種設備設施安全,其中實驗室所用特種設備,由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歸口管理;建筑物內電梯、食堂(澡堂)鍋爐等特種設備由后勤管理處歸口管理;相關使用單位負責特種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和安全管理工作。
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制定和審定各類特種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實施細則;定期組織開展學校特種設備設施安全工作專項檢查,監督使用單位開展特種設備設施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建立特種設備設施安全管理責任制,制定學校特種設備設施使用管理者職業技能培訓、安全教育和許可制度;制定和審定特種設備設施各類安全事故的預防與應急處置預案。
相關使用單位主要職責是:落實學校和職能部門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定并落實相應的特種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制定崗位職責、明確具體崗位專職管理人員;負責特種設備設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技術和使用維護檔案,及時記錄日常使用運行情況;具體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設施的各類安全隱患排查報告和消除整改工作;組織開展本單位有關特種設備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組織相關人員參加本單位或學校開展的特種設備設施應急處置預案演練。
第二十一條 校舍安全,由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歸口管理。主要職責是:建立健全學校校舍管理資料檔案,建立學校校舍安全年檢制度;負責學校校舍及附屬設施的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協調地方政府職能部門,及時妥善處置校園周邊可能危及校園安全的校外建筑設施和地質災害隱患。
第二十二條 重大自然災害和事故的應急處置,分別由保衛處、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后勤管理處、基建處、校醫院等單位按現行管理職責歸口管理。主要職責是:根據各自分工,制定并落實防范重大自然災害和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預案;負責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的儲備管理與更新補充;定期組織應急救援預案演練與人員培訓;負責應急救援預案的適時修訂與完善。
第四章 獎懲機制與事故處理
第二十三條 學校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學校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保證安全生產所需的經費投入;各單位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在年度考核中,應當按照“一崗雙責”要求,將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責任情況列入述職內容。
第二十四條 學校建立安全生產獎懲機制。對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或突出貢獻的單位或個人,學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單位或個人,堅持“一票否決制”;學校把安全生產工作績效考核作為職工晉升評優、單位評優以及領導班子和干部個人考核的重要內容。
第二十五條 安全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要及時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并保護好事故現場,同時第一時間向有關職能部門和分管領導報告。各單位接報后要迅速按照相應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施救,并及時向學校上報事故情況,不得隱瞞、謊報、漏報或遲報、不報,不得破壞事故現場。
第二十六條 學校安全生產實行責任追究制度。事故發生后,學校安全生產委員會根據安全事故不同類型和具體情況研究決定事故調查組牽頭單位和組成人員。事故調查組應當實事求是地查明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人員傷亡和財物損失等情況,客觀公正地確定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提出事故處理和整改建議,并形成書面報告,提交學校安全生產委員會。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xx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開展安全活動”為載體,以“警示教育”為主線,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進一步強化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大力拓寬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渠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長效機制,堅決杜絕大小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為全體師生創造一個安全、文明、和諧的環境,促進學校又好又快發展。
二、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治理學校安全隱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環節,建立重大危險源監控機制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建立較為完善的學校安全工作體系,健全安全工作各項規章制度,進一步推進學校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規范化、科學化。不斷提高安全教育管理水平和學生自我保護能力,使學校安全隱患明顯減少,周邊環境狀況明顯改善,杜絕學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教育教學質量和聲譽的提高。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加強制度建設,確保安全工作規范化。
1.完善工作責任制度,層層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安全工作職責,動員和組織師生、家長積極參與,群防群治,共同做好學校的安全工作。
2.落實教師安全培訓制度。深入學習相關的法律法規,增強學法知法用法的意識。上半年重點學習內容:《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下半年重點學習內容:《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
觀看學生傷害事故等案例分析錄像資料,提高分析、處理各種安全事故的能力。
3.強化安全預案制度。根據教育局印發的安全工作各種預案,制定或修訂適應本學校的安全工作預案,完善保障措施,健全處置機制,確保一旦發生突發性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使應急工作能有條不紊的展開,要使損失能控制到最低的限度。
4.強化值周值班制度。落實每日必查與不定期檢查制度。學校值班領導、值班教師與專職保安堅持每天巡查制度,使安全工作呈現常態化。做好安全隱患的排查工作,特別做好開學初以及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等的排查和預防工作,并及時向教育局做好安全匯報工作。
5.落實安全隱患排查制度。要嚴格按照“及時排查、各負其責、工作在前、預防為主”的十六字方針,把排查作為做好安全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在學校每月和重大節假日前必查的基礎上,點、重點查、查反復、反復查,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疏不漏,不留死角。繼續按月(每月25日前)上交安全隱患報表,進一步完善隱患整改臺帳,實行整改銷號制度。
6.嚴格執行安全工作例會制度。每月召開一次學校安全工作例會,主要是傳達上級部門安全工作會議精神,部署學校安全工作。參加人員為各部門的負責人,例會時間暫定為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二下午五點二十分。
7.進一步完善安全考核制度。安全工作人人有責,關鍵在于職責明確,責任到人。要進一步完善安全責任追究制,定期報告制(含零事故報告制度),學校安全工作嚴格按照教育局的考核要求進行考評,對學校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將給予表彰獎勵;因工作不力或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實行“一票否決”制,取消年度評優資格。
8.健全規范檔案資料制度。要按照教育局的要求將各種安全工作資料建檔,規范管理,為學校工作提供預見性和針對性的資料。
(二)加強安全教育,確保安全工作系列化
1.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輔導員和任課教師的作用。廣泛開展安全法制教育,幫助師生牢固樹立安全法制意識,要根據學生的實際情況,有計劃、有目的、有重點地開展主題鮮明、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安全知識教育。要通過安全知識的培訓、宣傳教育,使全校師生人人都具有高度的安全意識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識。
2.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嚴禁學生乘坐超載車、“三無”車、農用車等,嚴禁學生騎電動車。強化安全教育,周密調查,逐個排查,杜絕意外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
各班主任要利用晨會或班會時間經常講,反復講,天天講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并要防止學生用火、溺水、觸電等事故發生。
3.加強學生節假日的安全教育。一是加強學生活動范圍、活動內容、活動形式的限制與教育,教育學生不去危險或者存在安全隱患的場所;禁止學生進入不良場所和瀏覽不良網站,培養教育學生成為遵章守紀、健康向上的好學生。二是密切與學生家庭的聯系,讓學生家長主動參與到我們的教育活動中來,實現家校聯動,齊抓共管;三是學校要積極配合公安、城管部門對危害學校財產、師生安全的不良因素進行制約,校園外50米內杜絕擺攤設點、制止游商攤販,加強“三位一體”網絡管理,為學生營造良好的學習環境。
4.加強學生的法律知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尤其是班主任要及時了解學生的思想現狀,對有嚴重心理障礙的學生予以跟蹤,給予更多的關注和幫助,避免不測事件發生。加強學生珍愛生命的教育。
5.加強網絡安全教育。電教老師及班主任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全國青少年網絡文明公約》:要善于網上學習,不瀏覽不良信息。要誠實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詐他人。要增強自護意識,不隨意約會網友。要維護網絡安全,不破壞網絡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虛擬時空。
6.建立班級安全工作手冊。為了明確在學生傷害事故糾紛中的責任,每位班主任要對班內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進行書面記載。《班級安全工作手冊》記載的內容主要有:安全教育、學校安全會議記錄、安全主題班會、班級學生安全事故處理等,注意寫明時間、地點、學生人數、內容、措施等。(學校不定期抽查,學期末上交學校檢查。)
(三) 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安全工作常態化。
1.做好安全預警預報工作。利用校園網等通訊工具,根據季節、氣候等變化,對可能出現的各類安全隱患,向師生和學生家長及時安全預警,提醒學生家長及師生采取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加強教育教學安全管理。各科任教師要關愛學生,用科學的方法教育學生,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要寓安全教育于教學之中。班主任要做好安全教育記錄,做好晨檢工作。上課期間,嚴禁教師中途離開教室或放任自流。教師上課必須對教室空位查詢,發現學生缺席必須及時與班主任進行聯系,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查詢學生缺席原因。學生有事外出必須請假且有請假條,學生身體不好或其他原因需要離校的必須與監護人取得聯系,學生一定要在其監護人的帶領下方可離校。無論校內外,教師若聽到或看到有本校師生在場的突發事件,必須第一時間向學校領導匯報,并立即進行施救、求援。加強課間安全管理,班主任要經常教育學生課間不要在樓道內推、拉、跑、跳,不要攀爬欄桿和護欄,上下樓梯要靠右行。值周老師在課間要加強對樓道的巡視,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制止和消除。
3.加強學校門衛治安管理。落實門衛的工作責任,切實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建立健全進出校門盤查制、外來人員登記制,提高警惕,嚴把校門關,禁止閑雜人員進入校園,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刀具等危險器械進入校園,預防社會不良人員騷擾校園、侵害師生事件的發生。
4.加強交通安全管理。以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為目標,全體師生必須步行進入校園,禁止在校園內騎車;放學時,班主任必須將學生送到接送點,路口要有值勤教師進行指揮,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加大對學生“乘車安全、騎車安全、走路安全”等交通法規教育,對教師車輛、學生接送車、家長接送等加強監管。積極開展小學生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小學生交通安全小黃帽活動,邀請交通部門有關人員來校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講座,增強學生交通安全意識,有效減少交通事故。
5.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以預防火災事故發生為目標,強化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大力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緊急狀態下自救自護的能力;完善消防設施,配齊消防器材,并加強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繼續開展火災隱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定期對鍋爐房、供電設施、倉庫、電腦室、閱覽室、會議室等人員集中場所或可能造成火災事故的場所進行全面細致的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6.加強校舍及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做好學校安全工作,關鍵是要防范于未然。要實行定期檢查和日常防范相結合的安全管理制度。后勤處要派專人經常巡視學校,檢查學校安全隱患,發現重要情況,及時上報,不留盲點,不出漏洞。特別是暴雨、冰凍過后,注意觀察墻體、設施設備是否有裂痕或損壞,以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7.加強校園防盜安全管理。要加強對重點部位的管理,做到制度齊全,措施到位。財務室不超標準存放現金,嚴防盜竊事件發生。嚴格落實教職工值班和領導干部帶班制度,值班人員應按時到崗,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擅離職守。值班人員要熟知報警裝置和報警方法,做好值班記錄。學校領導要保持通信工具暢通,保證緊急情況下領導到位,組織到位,措施到位。
8.加強飲食衛生及防病安全管理。一是嚴禁過期食品、霉變食物、“三無”產品進校園;二是加強飲用水管理。嚴格落實《學校安全飲水管理制度》,負責人要定期對飲用水進行檢測,確保全校師生的身體健康。三是根據衛生部門的要求做好疾病的防治工作,組織春季傳染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培養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妥善處理。
9.加強學生活動的安全管理。集體外出和大型活動要嚴格把關,實行審批制度。各種大型活動和集體外出活動,應嚴格按照“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活動組織者必須首先排查不安全因素,制訂預防措施和應急預案,做到人員分工明確,各個環節有人抓有人管,確保活動人員的安全。加強對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教育,特別加強對體育課、課外活動、運動會和各種文體比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師生集體外出活動嚴禁使用沒有營運資質的車輛等交通工具。
10.加強體育安全管理。切實加強體育課、課間活動的組織管理,認真做好技術要領、運動準備、整理活動等方面的指導與安全保護,防止發生意外事故。體育教學應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教學內容應符合教學大綱要求,符合學生年齡、性別特點。體育教師在教學中要了解學生身體情況,科學設計教學內容并對體育器材進行安全排查,做好體育課必要的安全教育,確保萬無一失。
(四)大力加強與安全職能部門的配合協作,進一步整治校園周邊環境。
1.努力開創全社會齊抓共管、相互監督的學校安全工作格局。主動加強與家長、派出所及有關部門的聯系,明確各自在學生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責任,相互監督,形成合力,共同開創全社會齊抓共管、相互監督的學校安全工作新格局。
2.狠抓校園及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積極爭取并配合公安、綜治、工商、文化、城管等部門,加大宣傳和管理力度,加強與公安部門的聯系、合作,完善治安聯防網絡建設,協助公安機關嚴厲打擊敲詐學生財物、危害師生人身安全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和校園周邊地區的流氓團伙、黑惡勢力,為學生健康成長創造安全良好的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
四、工作安排
二月份:(安全教育月)
1.學期初安全教育。組織上好開學第一課(大隊部負責)。
2.制定并下發《XX年學校安全工作計劃》。
3.學習《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三月份:(疾病防控月)
1.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
2.開展全國安全教育日宣傳活動。
3.學習《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四月份:
1.學生傷害事故案例分析。
2.學習《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3.五一節前安全教育。
五月份:(防震減災月)
1.結合“5.12”開展防震減災活動。學校組織一次防震演練活動,各班召開一次主題班會,出一期專題板報,舉辦一次專題小報競賽。(月末,各班上交一份詳細的班隊活動方案和三份優秀安全小報。)
2. 學習《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六月份:(防溺水教育月)
1.對學生進行防溺水安全教育。各班出一期專題板報。
2.結合“6.26”國際禁毒日,開展禁毒宣傳活動。
3.學習《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4.案例分析。
七月份、八月份:
1.學生假期安全教育。
2.學校校舍安全檢查,做好災害天氣的安全防范工作(重點做好防汛工作,修定防汛預案。)。
3.學校校舍、安全設施維護。
九月份:(交通安全教育月)
1.開學安全教育。組織上好開學第一課。(大隊部負責)
2.開展秋冬季交通安全教育宣傳活動。各班召開一次主題班會,出一期專題板報,舉辦一次專題小報競賽。(月末,各班上交一份詳細的班隊活動方案和三份優秀安全小報。)
3.學習《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
4.國慶節前安全教育。
十月份:
1.十一黃金周安全工作自查。
2.開展鐵路安全教育宣傳活動。
3.學習《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
4.案例分析。
十一月份:(消防安全教育月)
1.結合“11·9”消防宣傳日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動。學校組織一次消防演練活動,各班召開一次主題班會,出一期專題板報,舉辦一次專題小報競賽。(月末,各班上交一份詳細的班隊活動方案和三份優秀安全小報。)
2.學習《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
十二月份:(法制教育月)
1.結合“12.4”法制教育日,開展法制教育活動。
2.學習《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
3.案例分析。
一、加強領導,做好宣傳動員工作
加強領導,統一認識,搞好宣傳。農村戶用沼氣建設,是造福人類,改善農村居住環境,消滅寄生蟲,提升廣大農戶生活質量的民心工程。為了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萬安鎮成立了由鎮長李玲為組長,分管農業的副鎮長林綿倫為副組長,農能辦等相關人員為成員的農村沼氣建設領導小組,各村也成立了相應的領導機構,多次發放安全使用沼氣的知識宣傳資料。層層落實責任,確保了此項工作順利開展。
二、抓好沼氣安全工作
為加強農村沼氣安全工作,預防和減少農村安全事故,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對和處置能力,最大限度維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我鎮層層簽訂了農村沼氣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并將《縣農村沼氣安全管理辦法》、《縣農村沼氣安全應急預案》、《農村沼氣使用安全手冊》、農村沼氣池出料安全操作程序等宣傳資料發放到每個沼氣用戶手中。要求農戶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沼氣。開展了日常檢查安全隱患排查以及整改排查隱患等工作,切實履行好工作職責,做好有關沼氣安全事故的救援、上報工作,并妥善處理相關事宜,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最大限度保障了人民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