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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城市化進程和新農村建設的加速,城市“新陳代謝”的速度也隨之加快了。在這個過程中,大量的建筑垃圾隨之產生。建筑垃圾是指建設、施工單位或個人隊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網等進行建設、鋪設或拆除、修繕過程中所產生得渣土、棄土、棄料、余泥及其他廢棄物。據有關部門統計,我國現有建筑總面積400多億平方米,以每萬平方米建筑施工過程中產生建筑廢渣500噸至600噸的標準推算,我國現有建筑面積至少產生了20億噸建筑垃圾。到2020年,我國還將新增建筑面積約300億平方米,新產生的建筑垃圾將會是一個天文數字。目前我國建筑垃圾的數量已占到城市垃圾總量的30%-40%,建筑垃圾產生的污染相當于汽車排放尾氣的兩倍。[1]建筑垃圾的帶來的危害如此巨大,已經得到了各界充分重視。該怎樣處理這些建筑垃圾,是一個越來越值得關注的社會課題。
1、建筑垃圾的組成
建筑垃圾的產生主要集中在生產施工以及裝修過程中,建筑垃圾的主要成分是混凝土、石灰、砂石、渣土等,不存在“二次污染”的問題,比較利于處理;但是建筑垃圾中的建筑用膠、涂料、油漆不僅是難以生物降解的高分子聚合物材料,還含有有害的重金屬元素。這些廢棄物如果處理不當會直接危害到周邊居民的生活。
2、建筑垃圾的危害
建筑垃圾對生活環境的影響包括以下幾點:
2.1 大量占用土地,降低土壤質量
城市建筑垃圾量的增加,垃圾堆放點也隨之增加,由于管理的不規范,從而占用了大量的土地,改變土壤的組成和理化性質,破壞土壤的結構,降低土壤的肥力。
2.2 影響大氣環境質量
建筑垃圾在堆放過程中,會產生一些有害氣體,散發出大量的腥臭味,垃圾中的細菌、粉塵及白色垃圾隨風飄散,從而對大氣環境造成污染。
2.3 對水體的污染
建筑垃圾在堆放和填埋過程中,由于雨水的沖刷,產生大量的滲濾液,滲濾液含有大量金屬和非金屬污染物,水質成分很復雜,對地表水和地下水都造成嚴重污染。
2.4 影響市容
城市建筑垃圾往往堆放雜亂無章,如不能及時清理及轉移,將會占用大量的空間,與城市整體形象極不協調。陰雨天氣,臟水四溢,惡臭難聞,造成細菌滋生。[2]
3、建筑垃圾的處理利用措施
要想從根本上解決我國建筑垃圾存在的問題,應采取以下措施:
(1)從源頭上加以控制,大力推廣節能降耗的建筑新技術和新工藝,從而減少建筑垃圾的產生。在建筑過程中堅決杜絕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等降低工程質量的現象發生,保證建筑物的質量,減少維修及重建工作。[3]
(2)對建筑垃圾要加強管理,合理選擇堆放場地并遠離城區減少對城市環境的影響。1)對建筑垃圾堆放場地地面進行硬化,設置圍堰,防止建筑垃圾對地下水體造成污染;在建筑垃圾周圍設置擋護措施,防止坍塌。2)禁止將建筑垃圾傾倒在河流、湖體等地表水中,減少對地表水的污染。3)對臨時堆放的建筑垃圾應進行覆蓋,并進行消毒,防止細菌及蚊蠅滋生。
(3)對建筑垃圾要進行分類收集綜合利用。例如對廢金屬制品經分類收集后由回收公司回收作為其他企業的原料;廢木材除作為模板和建筑用材再利用外,還可作為造紙原料;混凝土廢料經篩分后滿足強度要求的可以作為建筑材料,不滿足強度要求的可用于鋪路;對廢磚塊及渣土可用于道路工程的填方,既減少了廢料在存放過程中占用土地的面積,又減少了道路工程取土對土地的破壞。
總之,建筑垃圾不加強管理亂堆亂放,不僅破壞了人類賴以生存的自然環境,而且也是資源的巨大浪費。只有積極采取措施,才能減少建筑垃圾對環境的影響,確保資源的再生利用。
參考文獻
[1]梁忠凱.論建筑垃圾的處理問題.
【關鍵詞】建筑施工;綠色建筑;施工監理;措施
1 前言
由于我國人口基數大和工業化大國排放量大,已經成為全球能耗最大的國家之一。而伴隨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可持續發展戰略在建筑施工過程中也逐漸被重視起來,綠色建筑施工也成為建筑行業所廣泛推廣使用的技術。但綠色建筑在我國的推廣卻仍存在諸多的障礙和困難。除了認識不到位、缺乏有效的激勵政策以及強有力的法律法規外,更重要的是與綠色建筑項目相適應的、行之有效的建設管理相應措施的缺乏。
2 落實綠色建筑施工的監理措施
從綠色施工的定義可以看出,實現綠色施工要靠科學管理和技術進步,二者缺一不可。但定義中將科學管理置于技術進步之前,說明科學管理比技術進步重要,其包含的實質內容也是管理重于技術。下面結合個人的看法及經驗論述落實綠色施工的監理方法。
2.1 綠色施工中的成本控制
建筑施工企業通過使用環境工程技術、新能源技術、新材料技術、運籌管理科學、信息管理技術、智能控制技術和國內外同行及相關行業的成果和經驗,制訂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的價值工程原理方案最終實現施工項目成本控制。
2.2 遵循減物質化生產原則
減物質化生產原則是一種物料和能耗最少的人類生產活動的規劃和管理,是循環經濟的必然要求。具體包括:
2.2.1 減量化原則。是要求用較少的原料和能源投人來達到既定的生產目的或消費目的,進而從經濟活動的源頭就注意節約資源和減少污染。
2.2.2 再使用原則。是要求制造商應該盡量延長產品的使用期,并且包裝容器能夠以初始的形式被反復、長期使用。
2.2.3 循環再生利用原則。要求生產出來的物品在完成其使用功能后能重新變成可以利用的資源。
3 實施先進合理的施工方法
先進合理的施工方法對于施工成本的控制作用很明顯,優選施工方法是提高施工效率、縮短工期、降低施工成本、降低能源和材料消耗的關鍵措施。
3.1 合理使用能源
施工現場能源結構包括:煤、天然氣、液化氣、電、汽油、柴油等。施工現場的能源管理能保證能源的利用達到最高程度、消耗降低至最低程度,減少浪費,提高效益。
3.1.1 節約電能:降低用電量,節約電能,在施工機械及工地辦公室的電器等閑置時關掉電源。安裝節能燈具和設備、利用聲光傳感器控制照明燈具,采用節電型的施工設備,合理安排施工時間。
3.1.2 保養設備: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證設備運轉正常,降低能源消耗。實時檢測機器的運轉情況,確保沒有機械的空放。
3.1.3 完善操作:優先采用技術成熟、能源消耗低的工藝設備進行操作,同時配備技術嫻熟的專業操作人員進行相關操作。
3.2 合理使用資源
3.2.1 合理使用土地資源。
土地是一種特殊的資源,不可再生。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間,如多建高層建筑、地鐵、地下公路等。在設施的布置中要節約并合理使用土地,盡量減少施工用地。土地使用后盡量還原和修繕,不留任何地質災害隱患。
3.2.2 合理使用建筑材料。
在工程施工中盡量使用生態建筑材料。生態建筑材料是指材料在生命周期各階段節約資源、節省能源,可循環再生,無環境污染或很少污染的材料。在保證材料質量的基礎上做到物盡其用,避免人為因素的浪費。
4 綠色建筑施工的環境保護措施
4.1 施工垃圾的環境污染與妥善處理
建筑垃圾大多為固體廢棄物,一般是在建設過程中或舊建筑物維修、拆除過程中產生的。我國建筑垃圾的數量已占到城市垃圾總量的30%~40%。絕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經任何處理,便被施工單位運往郊外或鄉村,采用露天堆放或填埋的方式進行處理,耗用大量的征用土地費、垃圾清運等建設經費,同時,清運和堆放過程中的遺撒和粉塵、灰砂飛揚等問題又造成了嚴重的環境污染。關于對建筑垃圾的處理,我國政府提出要通過“三化”措施(即“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將其對環境的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施工過程中的具體做法有:
4.1.1 制定建筑垃圾減量化計劃,如住宅建筑,每萬平方米的建筑垃圾不宜超過400噸,盡可能防止和減少建筑垃圾的產生。
4.1.2 加強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力爭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達到30%,建筑物拆除產生的廢棄物的再利用和回收率大于40%。對于碎石類、土石方類建筑垃圾,可采用地基填埋、鋪路等方式提高再利用率,力爭再利用率大于50%。
4.1.3 施工現場生活區設置封閉式垃圾容器,施工場地生活垃圾實行袋裝化,及時清運。對建筑垃圾進行分類,并收集到現場封閉式垃圾站,集中運出。對垃圾的流向進行有效控制,嚴禁垃圾無序傾倒。
4.1.4 在施工過程中要注意選擇環保型材料和設備,防止二次污染。
4.2 施工噪聲的控制措施
施工噪聲是指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是噪聲污染的一項重要內容,對居民的生活和工作會產生重要的影響。建筑施工噪聲被視為一種無形的污染,是一種感覺性公害,被稱為城市環境“四害”之一。惡劣的噪聲常常使周圍居民難以忍受而采取措施阻止施工,使一些建設項目被迫停工,甚至有時會發生和法律訴訟。施工過程中的具體做法有:
4.2.1 從聲源上控制噪聲,這是防止噪聲污染的最根本的措施。
4.2.2 現場噪音排放不得超過國家標準《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l2523.90)的規定。
4.2.3 在施工場界對噪音進行實時監測與控制。監測方法執行國家標準《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測量方法》(GBl2524.90)。
4.2.4 在傳播途徑上控制噪聲。具體包括:吸聲、隔聲、隔振和阻尼。避免或減少施工噪音和振動。
4.3 施工粉塵的環境污染
建筑粉塵是地表揚塵的主要來源,是影響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的重要因素,且近年來其對環境空氣的TSP貢獻率有逐年上升的趨勢。建筑粉塵污染主要是指水泥、石灰、沙石和回填土等建筑原材料在運輸、堆放和使用過程中由于人為原因或某些氣象因素造成的部分建筑原材料小顆粒散失到環境空氣中所造成,也包括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地表對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施工過程中的具體做法有:
4.3.1 運送土方、垃圾、設備及建筑材料等,不污損場外道路。運輸容易散落、飛揚、流漏的物料的車輛,必須采取措施封閉嚴密,保證車輛清潔。施工現場出口應設置洗車槽。
4.3.2 土方作業階段,采取灑水、覆蓋等措施,達到作業區目測揚塵高度小于1.5m,不擴散到場區外。
4.3.3 結構施工、安裝裝飾裝修階段,作業區目測揚塵高度小于0.5m。對易產生揚塵的堆放材料應采取覆蓋措施;對粉末狀材料應封閉存放;場區內可能引起揚塵的材料及建筑垃圾搬運應有降塵措施,如覆蓋、灑水等;澆筑混凝土前清理灰塵和垃圾時盡量使用吸塵器,避免使用吹風器等易產生揚塵的設備;機械剔鑿作業時可用局部遮擋、掩蓋、水淋等防護措施;高層或多層建筑清理垃圾應搭設封閉性臨時專用道或采用容器吊運。
4.3.4 施工現場非作業區達到目測無揚塵的要求。對現場易飛揚物質采取有效措施,如灑水、地面硬化、圍檔、密網覆蓋、封閉等,防止揚塵產生。
4.3.5 構筑物機械拆除前,做好揚塵控制計劃。可采取清理積塵、拆除體灑水、設置隔檔等措施。
4.3.6 構筑物爆破拆除前,做好揚塵控制計劃。可采用清理積塵、淋濕地面、預濕墻體、屋面敷水袋、樓面蓄水、建筑外設高壓噴霧狀水系統、搭設防塵排柵和直升機投水彈等綜合降塵。選擇風力小的天氣進行爆破作業。
4.4 光污染
光污染在施工過程中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電焊過程中產生的強光;另一方面是夜間施工照明造成的污染。施工過程中的具體做法有:
4.4.1 盡量避免或減少施工過程中的光污染。在施工中,燈具的選擇應以日光型為主,盡量減少射燈及石英燈的使用。夜間室外照明燈加設燈罩,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圍。
4.4.2 在組織施工時,鋼筋連接應盡量采用機械連接方式,減少其焊接量;鋼結構采用工廠化加工,現場螺栓連接,減少現場鋼材焊接量。應將鋼筋加工場地設置在距居民和工地生活區較遠的地方,若沒有條件,應采取遮擋措施,如設置遮光圍墻等,以消除和減少電焊作業時的電焊弧光外泄及電焊等發出的亮光;還可選擇在白天陽光下工作等施工措施,來解決這些問題。
一、寧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情況
寧波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為市、區(縣)分級管理模式,城市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處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實施管理工作。各縣(市)、區城市管理(建設管理)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建筑垃圾處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建筑垃圾的處置管理工作。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建設部139號令)頒布實施以后,寧波市城市管理局依法對城市建筑垃圾的運輸、處置及經營服務企業實行許可管理;寧波市建設委員會對城市建筑垃圾的運輸、處置及經營服務企業實行市場準入管理,凡從事城市建筑垃圾經營服務企業,必須取得城管部門頒發的《城市建筑垃圾經營服務企業資格證書》;對建筑工地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采取簽署責任書和預收衛生保潔費用的措施。對全市渣土運輸車輛的實施密閉改裝管理工作,目前其相關政策正在報批。在建筑垃圾消納處置管理工作方面,主要以調劑利用回填為主,目前寧波市還沒建設有專用建筑垃圾消納場地。
二、鎮江市建筑垃圾管理情況
鎮江市(地級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為統一管理模式,城市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處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其直屬單位鎮江市特種垃圾管理處(全民事業單位)具體負責組織實施管理工作。在管理體制上從有利于建筑垃圾管理出發,建立與之相適應的管理機制: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機動大隊成立四中隊,6名干警與渣土管理處合署辦公;市城管行政執法支隊成立直屬三大隊也與渣土管理處合署辦公。這種管理體制,加大了管理力度,融管理、服務和執法于一體,提高了行政管理效能。
鎮江市建筑垃圾處置管理的地方性法律法規相對比較健全,制定了《鎮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的暫行辦法》、《鎮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特種垃圾管理規定》、《<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準運證><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處置證>使用暫行規定》、《鎮江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業務工作規定》、《鎮江市渣土運輸行業行為規范》、《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運輸車輛安裝使用gps全球定位系統暫行規定》等10多個規范性文件。對建筑工地的監督管理方面,要求各施工工地出入口路面必須硬化處理,配備洗車(洗輪機)設備,并確定一名衛生監督員,不經監督員同意,車輛不準出場。同時采取預收一定數量的衛生保潔費用,以利于開展監督考核。
早在的時候,鎮江市對從事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實行密閉裝置的改造,由市政府辦公室牽頭,市城管局、執法局、公安局、交通局、環保局、質監局聯合下發通告,提出具體工作要求。為推動這項工作的開展,市政府還決定,采取優惠的鼓勵政策,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車輛改造的,市政府給予經費補貼。全市120余輛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市政府共補貼40多萬元。同時為了遏制建筑垃圾運輸車輛亂棄土偷倒行為,對車輛利用gps全球定位系統實施全程監控。
在建筑垃圾消納處置管理工作方面,主要以調劑利用回填為主,目前鎮江市政府還沒建設有專用建筑垃圾消納場地。目前,鎮江市從事建筑垃圾處置施工單位有18家,其中主城區有5家。主城區有建筑垃圾棄置場4家。為了加強行業管理,鎮江市于12月經市民政部門批準,成立了鎮江是建筑垃圾處置協會,經過2年多的引導和強化,其行業自律管理步入健康有序的發展軌道。
三、南京市建筑垃圾管理情況
南京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為市、區(縣)兩級級管理模式,市市容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處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南京市固體廢棄物管理處(全民事業單位)受南寧市市容管理局委托,依法按照《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南京市市容管理條例》、《南京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處置管理規定》、《南京市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負責對全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處置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指導、協調工作。主要包括:負責渣土的產生、運輸、消納和建筑垃圾綜合利用、處置的管理;制定全市渣土管理的發展規劃和日常整理工作;負責全市渣土管理信息收集、統計及上報工作;指導、協調、檢查各區渣土業務管理工作;負責南京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處置核準,核發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運輸準運證;負責南京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處置場的設置審批;并依法對渣土處置違章行為進行查處。
南京市對市區建筑施工工地的監管力度大,對市區主要施工工地的出入口均安裝設置無線視頻監控設施,對施工工地出入口路面硬化、進出車輛沖洗和保潔行為實施監管。
在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運輸車輛監管方面,南京市于已經實施渣土運輸車輛密閉化改裝、和市場準入管理工作,相關的政策法規健全,渣土運輸行業自律管理規范。
11月22日,南京市政府頒布實施第262號人民政府令,進一步規范渣土設置場的審批和監管,以獎勵的措施鼓勵部門、單位和廣大市民對規定的實施進行監督,加大了建筑垃圾處置監管力度。與此同時,在建筑垃圾消納處置(調劑)管理方面,南京市固體廢棄物管理處制定了渣土(泥漿)處置場的審批條件及標準、渣土處置費補償標準及審批規定,使渣土(泥漿)消納處置場的審批和監管工作更加規范化。
四、意見和建議
綜合這次考察的情況,3個城市在建筑垃圾處置管理方面的管理模式、體制合理,相應的建筑垃圾處置管理職能明確;建筑垃圾管理相關政策法規比較健全,都有一個互通的建筑垃圾核準信息監控平臺和有效的聯動機制。結合我們的工作實際,為逐步做好建筑垃圾處置管理工作,建議:
1、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處置核準信息互通監控信息平臺,同時制定出臺建筑垃圾運輸市場準入管理規定并組織實施。促使我市城市建筑垃圾排放、運輸、消納處置核準和監督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化。
一、本通告所稱建筑物料,是指在新建、改建和擴建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網以及裝飾裝修房屋、城市綠化等過程中使用的砂石、水泥、土方、混凝土、涂料等散體物料。本通告所稱建筑垃圾,是指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各類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網以及城市綠化,河道、市政設施清淤、裝飾裝修房屋等過程中所產生的棄土、棄料、余泥及其它廢棄物。
二、本通告所指的運輸車輛主要包括:城區范圍內從事建筑物料、建筑垃圾運輸的車輛;商砼企業運輸車輛;經營性貨場、堆場等散裝物料運輸車輛;途經城區的運輸建筑物料、礦石、煤炭(渣)等的車輛。
三、從事建筑物料、垃圾運輸的車輛必須實行密閉運輸。要求車箱板必須牢固密閉,無破損變形;運輸時必須采用蓬布苫蓋等密閉措施,嚴禁運輸途中撒漏、飄散和揚塵污染;商砼企業運輸車輛必須車容整潔,并采取必要的防漏措施。
四、從即日起,市區內運輸建筑物料、建筑垃圾實行限路線、限時間、限車速、限載重的“四限”管理。
(一)建國路、大眾街、共和路、花園南街、花園北街、南小街、北小街、翠南路、東大街、西大街、南大街、北大街、東關大街、長江路、黃河路、同仁路、西關大街、五四大街、冷湖路、昆侖大道(共和路口至同仁路口)、七一路(報社路口至建國路路口)等道路禁止核定載重量4.5噸以上(含4.5噸)的運輸車輛通行。
(二)運輸建筑物料和建筑垃圾的車輛在上述道路通行時間為凌晨0:00至7:00。
特殊情況需用4.5噸以上車輛以及規定時間外在禁止通行的道路運輸建筑物料、建筑垃圾的,須到轄區交警部門辦理車輛臨時通行證。
(三)團結橋以西、柴達木路(湟水路)以東、祁連路(互助路)以南、南山路(南川東路、南川西路、香格里拉大道)以北范圍內運輸建筑物料、建筑垃圾的車輛行駛速度不得超過40公里/小時;其他區域不得超過60公里/小時。同時,上述區域內禁止運輸車輛鳴號。
(四)建筑物料、建筑垃圾裝載不得超過車廂高度。
五、運輸車輛上路行駛時,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和保險標志,隨車攜帶機動車駕駛證以及車輛臨時通行證、建筑垃圾準運證等證件。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和線路行駛,并做到車容整潔,禮讓三先,文明行駛。
六、加強對城區建設工地的管理。城區內所有建筑(拆遷)工地一律圍檔施工,并保持圍檔整潔。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必須硬化和設置沖洗裝置,運輸車輛必須經清洗后方可出場。車輛夾帶泥土上路行駛污染路面的,視為遺撒建筑垃圾。施工單位在工程施工中,必須采取有效的“降塵”、“降噪”措施,嚴防揚塵污染和噪音擾民。工程施工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須與所在地區的城管、建設、環保等部門簽訂環境衛生、控制揚塵和噪音污染的責任書。
七、實行工程證件辦理部門間相互備案制度。從即日起,辦理“建筑施工許可證”、“房屋拆遷許可證”、“建筑工地車輛臨時通行證”、“城市建筑垃圾準運證”等證件時,須在建設、房產、公安交警和城管部門同時備案。未取得其他“三證”的,不予辦理“建筑垃圾準運證”。建筑垃圾必須按相關部門指定的地點傾倒,禁止隨意傾倒建筑垃圾。
八、所有工程建設、施工以及從事建筑物料、建筑垃圾運輸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本通告。對違反通告規定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音污染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市建設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從重處罰;情節嚴重的,對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將按照上述法律法規規定的最高額度予以處罰。
九、各級城管、建設、房產、交警、環保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專項治理力度,加強對建設工地的管理,強化建筑物料、建筑垃圾運輸環節的監督檢查,密切配合,聯合執法,保證運輸建筑物料、建筑垃圾秩序良好,市容環境衛生整潔。
一、以科學發展觀指導建筑渣土的管理工作
幾年來,雖然縣城建設取得了很大發展,但渣土管理方式沒有得到及時改進,工作中處處處于被動。“哪里癢,抓那里”成了渣土管理工作的真實寫照,往往在污染已發生才介入管理,造成“時時被動,處處挨打”局面。要實現建筑渣土更高層次的規范化、專業化管理,就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不斷提高政府的執行力,滿足經濟發展和城市發展需要,從而不斷提高建筑渣土管理水平。
二、加強建筑渣土管理,必須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縣城由于自然條件和無環城公路等原因,導致大部分建筑渣土在清運過程中必須經過縣城鬧市區或主要交通要道。而一些建設施工單位為了加快工程進度,往往忽視建筑工地渣土運輸管理的相關要求,隨之造成的是工程運輸車輛帶泥行駛、沿途撒漏建筑渣土污染環境的現象時有發生。同時,此類污染有其隨機性和流動性,給渣土管理工作帶來很大的難度。
(一)設立建筑渣土處置許可制度
根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中規定的“建筑垃圾處置核準為一項確需保留的行政許可”設立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制度,可以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在建設工地開工前對其環衛設施、運輸工具、包裝方式、運輸處理等進行驗收,達不到標準的不予開工;對其工作和運輸時間作出合理的安排,減少擾民,消除安全隱患;同時對其運輸車輛發放建筑垃圾準運證,可以減少偷運和亂倒建筑垃圾的現象發生。
(二)進一步完善建筑垃圾處置收費和保證制度
依據“四部委”(2002)872號文件精神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誰產生垃圾,誰承擔處置責任”的原則,進一步完善建筑垃圾收費制度,可以有效控制建設工地的施工時間等。同時設立保證制度,使施工單位在施工期間對環境衛生作出一定保證,徹底杜絕其在施工期間對縣城環境衛生造成污染。
三、建筑施工企業應把建筑垃圾處置等費用列入工程預算
長期以來,大部分建筑施工企業在工程預算中沒有把建筑垃圾處置的相關費用列入工程預算,導致在工作中經常與施工方發生了許多不必要的糾紛,影響了社會的和諧,同時也給工作人員造成了較大的生活壓力。
四、部門協作、上下聯動,徹底杜絕建筑垃圾污染行為
(一)加強城管、建設、環保等部門的協作,對建設施工場地的建筑垃圾管理的手段前移,減少建筑垃圾對環境的污染。
(二)加強城管、交警、路政等部門的協作,根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建設部139號令)規定,強力打擊無證運輸建筑垃圾和亂到建筑垃圾現象,徹底杜絕公路邊等亂倒建筑垃圾和沿街遺撒建筑垃圾現象發生。
(三)村、居委會應制定有力措施加強對建筑垃圾的管理。“整臟治亂”工作是一個全社會、人人參與、人人受益的工作,不是任何一個部門能夠完成的。特別是縣委、縣政府開展“三創”工作后,“整臟治亂”工作作為一個展示地方社會經濟發展和地方政府執政能力的窗口,將會提出更高的要求。經過調研,發現大部分市民在對自己的住所進行一些小裝修時,經常將所產生的建筑垃圾堆放于街道的角落或公路邊,成為影響縣城市容的“牛皮廯”,而環衛工人所用的運輸設備較為落后,無力承擔運輸處置任務。因此,村、居委會作為當地的基層組織,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關的村
規民約或其他管理措施,徹底根治影響縣城市容的“牛皮廯”。
五、加大宣傳力度,建立良好的建筑渣土管理氛圍
建筑渣土的管理不僅需要政府的高度重視,同時必須依靠和發動社會方方面面的力量。要實現對其有效管理,首先不斷加大宣傳聲勢,讓建設、施工方和廣大市民知曉有關建筑渣土管理的法律法規,認識到建筑垃圾亂倒產生的危害,使之自覺地支持和積極參與渣土管理工作。
【關鍵詞】綠色理念施工技術綠色施工組織管理
綠色施工技術的優勢綠色施工概括起來就是“資源有效利用”,即一是減少建筑材料、各種資源和不可再生能源的使用;二是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材料三是設置廢物回收系統,利用回收材料;四是在結構允許的條件下重新使用舊材料;五是減少污染物的排放,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同時,綠色施工也是融合保護環境親和自然、舒適、健康、安全于一體的建筑。推進“綠色施工”的目的是為人類提供舒適、健康、安全的居住、工作和活動空間“綠色施工”要求在建筑的全生命周期內實現高效率地利用能源和資源(土地、水、材料)和最低限度地影響環境。“建筑施工”是建筑產品生產過程中的重要環節,是建筑企業組織按照設計文件的要求,使用一定的機具和物料,通過一定的工藝過程將圖紙上的“建筑”進行實現的生產過程。“綠色施工”實質上是以保持生態環境和節約資源為目標,對工程項目施工采用的技術和管理方案進行優化,并嚴格實施,確保施工過程安全和高效、產品質量嚴格受控的方式方法。“綠色施工”不再只是傳統施工過程所要求的質量優良、安全保障、施工文明、CI形象等,要從生產的全過程出發,去統籌規劃施工全過程改革傳統施工工藝,改進傳統管理思路,在保證質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實現“施工過程中降耗、增效和環保效果的最大化。我們要引入全壽命周期成本(LCC)的概念。壽命周期成本概念最早是由美國國防部提出的,其主要原因是典型武器系統的運行和支持成本占了產品購買成本的75%。美國國家標準和技術局的研究認為壽命周期成本包括初始化成本和未來成本。我們認為廣義的建設項目全壽命周期成本,即是基于全社會的角度,在建設項目的壽命周期內(從構思、決策、土地獲取、設計、施工、使用、維護、翻修、拆除的整個壽命周期)生產者、消費者以及公眾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綠色施工是建設項目全壽命周期中的一個重要階段。實施綠色施工,進行總體方案優化雖然相對增加了資金成本,但也降低了環境成本和社會成本,即降低了壽命周期成本,更符合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理念。
組織管理角度的綠色施工技術研究綠色施工管理主要包括組織管理、規劃管理、實施管理、評價管理和人員安全與健康管理五個方面。
1、組織管理建立綠色施工管理體系,并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與目標。項目經理為綠色施工第一責任人,負責綠色施工的組織實施及目標實現,并指定綠色施工管理人員和監督人員。
2、規劃管理編制綠色施工方案。該方案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獨立成章,并按有關規定進行審批。綠色施工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環境保護措施,制定環境管理計劃及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環境負荷,保護地下設施和文物等資源。(2)節材措施,在保證工程安全與質量的前提下,制定節材措施。如進行施工方案的節材優化,建筑垃圾減量化,盡量利用可循環材料等。(3)節水措施,根據工程所在地的水資源狀況,制定節水措施。(4)節地與施工用地保護措施,制定臨時用地指標、施工總平面布置規劃及臨時用地節地措施等。
3、評價管理(1)對照導則的指標體系,結合工程特點,對綠色施工的效果及采用的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與新工藝,進行自評估。(2)成立專家評估小組,對綠色施工方案、實施過程至項目竣工,進行綜合評估。
4、人員安全與健康管理(1)制訂施工防塵、防毒、防輻射等職業危害的措施,保障施工人員長期職業健康。(2)提供衛生、健康的工作與生活環境,加強對施工人員的住宿、膳食、飲用水等生活與環境衛生管理,改善施工人員的生活條件。
綠色施工從環境保護方面的研究
施工揚塵的控制(1):運送土方、垃圾、設備及建筑材料等,不污損場外道路。運輸容易散落、飛揚、流漏的物料的車輛,必須采取措施封閉嚴密,保證車輛清潔。施工現場出口應設置洗車槽。(2)對易產生揚塵的堆放材料應采取覆蓋措施;對粉末狀材料應封閉存放;場區內可能引起揚塵的材料及建筑垃圾搬運應有降塵措施,如覆蓋、灑水等;高層或多層建筑清理垃圾應搭設封閉性臨時專用道或采用容器吊運。(3)施工現場非作業區達到目測無揚塵的要求。對現場易飛揚物質采取有效措施,如灑水、地面硬化、圍檔、密網覆蓋、封閉等,防止揚塵產生。(4)構筑物爆破拆除前,做好揚塵控制計劃。可采用清理積塵、淋濕地面、預濕墻體、屋面敷水袋、樓面蓄水、建筑外設高壓噴霧狀水系統、搭設防塵排柵和直升機投水彈等綜合降塵。
噪聲與振動的控制(1)現場噪音排放不得超過國家標準《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l2523.90)的規定。(2)在施工場界對噪音進行實時監測與控制。監測方法執行國家標準《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測量方法》(GB l2524.90)。(3)使用低噪音、低振動的機具,采取隔音與隔振措施,避免或減少施工噪音和振動。
光污染控制(1)盡量避免或減少施工過程中的光污染。夜間室外照明燈加設燈罩,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圍。(2)電焊作業采取遮擋措施,避免電焊弧光外泄。
水污染控制(1)施工現場污水排放應達到國家標準《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的要求(2)在施工現場應針對不同的污水,設置相應的處理設施,如沉淀池、隔油池、化糞池等(3)污水排放應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廢水水質檢測,提供相應的污水檢測報告。(4)對于化學品等有毒材料、油料的儲存地,應有嚴格的隔水層設計,做好滲漏液收集和處理
土壤保護(1)保護地表環境,防止土壤侵蝕、流失。因施工造成的裸土,及時覆蓋砂石或種植速生草種,以減少土壤侵蝕;因施工造成容易發生地表徑流土壤流失的情況,應采取設置地表排水系統、穩定斜坡、植被覆蓋等措施,減少土壤流失。(2)沉淀池、隔油池、化糞池等不發生堵塞、滲漏、溢出等現象。及時清掏各類池內沉淀物,并委托有資質的單位清運。
第一條為加強對建筑垃圾的管理,維護城區市容秩序和環境衛生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住建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市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標準》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建筑垃圾是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網等以及居民裝飾裝修過程中所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它廢棄物。
第三條城區范圍內所有單位和個人,凡涉及建筑垃圾的產生、收集、運輸、消納、處置等內容的,均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是城區建筑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辦法的實施。
縣住建、規劃、國土、環保、公安、交通等部門以及洺州鎮、賀營鄉、方營鄉、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積極配合行政主管部門做好城區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建筑垃圾管理
第五條產生建筑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建筑垃圾處理費。
第六條單位和個人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傾倒建筑垃圾,禁止將建筑垃圾與其他城市生活垃圾、危險廢棄物混合傾倒。
第七條單位和個人不得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所堆放物料。因建設等特殊需要,確需臨時占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所堆放物料的,應當到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辦理審批手續。
第八條臨街拆建、施工工地應當嚴格使用統一規格、標準、規范的圍擋,按要求進行圍擋作業。禁止在圍擋外堆放材料、機具和建筑垃圾。竣工后及時清理和平整場地,恢復原貌。
第九條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應當確保建筑垃圾日產日清,達到不暴露、不積存、不污染、不留死角的環境衛生標準。
第三章法律責任
第十條單位和個人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城市建筑垃圾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對單位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二百元以下罰款。
第十一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采取補救措施,并按污染面積,每平方米處以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一)建筑材料等堆放在圍擋以外的;
(二)運輸液體、散裝貨物不做密閉、包扎、覆蓋而撒漏飛揚,污染道路和影響環境衛生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
(一)將城市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二)將危險廢棄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三)擅自設立棄置場受納建筑垃圾的。
單位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行為的,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有前款第(三)項行為的,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個人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行為的,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前款第(三)項行為的,處三千元以下罰款。
第十三條臨街建筑工地不圍擋施工或竣工后不及時清理和平整場地,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責令改正,采取補救措施,并處一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第十四條施工單位未及時清運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環境污染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第十五條施工單位將建筑垃圾交由個人或者未經核準擅自從事建筑垃圾運輸處置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十六條未經核準擅自處置或者超核準范圍處置建筑垃圾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對施工單位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建設單位、運輸建筑垃圾的單位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并處一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一)施工場地的施工車輛不按指定路線、時間行駛,不按指定地點傾倒,或者沿途撒落砂石、塵土等建筑垃圾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
(二)施工場地的泥漿水未沉淀排入下水道的。
第十八條侮辱、毆打環境衛生管理人員、建筑垃圾收費人員和作業人員或拒絕、阻撓其履行職責的,由公安部門依法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有關行政工作人員及建筑垃圾管理人員、、的,根據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工作
整治活動,對違章車輛的打擊查處,遏止工程運輸車輛違章,城市道路干凈整潔。,強化工地源頭管理,監管、嚴把審批關,督促工地強化內部管理,市容環衛責任,工程運輸行業規范發展。
二、工作措施
1、聯合整治行動。各區以塊為主,設卡布控的,查處一批違章車輛,遏止工程運輸車輛無證運輸、無密閉運輸、擅自傾倒建筑垃圾、拋灑滴漏、車胎帶泥上路等違章,城市道路整潔美觀,揚塵。
2、審批發放建筑垃圾車輛準運證。嚴把材料審核和現場勘察關,凡未合法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車輛行駛證的,不予辦理建筑垃圾車輛準運證;凡未規定道路運輸安全責任和市容環衛責任的,不予辦理建筑垃圾車輛準運證;凡未按規定安裝密閉運輸機械裝置和gps裝置的,不予辦理建筑垃圾車輛準運證。
3、審批發放建筑垃圾運輸處置許可證。嚴把資格審核和現場核查關,凡將建筑垃圾運輸處置發包給不具備建筑垃圾運輸處置資質的或者個人的,不予辦理建筑垃圾運輸處置許可證。
4、年內建筑垃圾運輸車輛、運輸的記分公示制度。對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和運輸違反工程運輸安全規定、違反市容環衛責任等法律法規的扣分,對扣分規定分值的建筑垃圾運輸車輛、運輸,社會公示、一限內不予辦理建筑垃圾車輛準運證和建筑垃圾輸處置許可證等措施。
5、建筑垃圾安全運輸管理聯動工作。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或者運輸,在安全隱患整改期內,暫緩發放該整改車輛的建筑垃圾車輛準運證,暫緩發放該整改新增車輛的建筑垃圾車輛準運證,暫緩批準該整改的建筑垃圾運輸處置許可證。
6、健全在建工地市容環衛責任制度。與全市在建工地簽訂市容環衛責任書,簽約率100%,并督促工地方好市容環衛責任。
三、工作
1、摸底檢查階段(3月底前)。對轄區內的在建工地逐一統計,臺帳。在摸底過程中下列標準檢查:
(1)工地出入口硬化,有的清洗設施,簽訂《市容環衛責任書》并在位置公示。
(2)車輛外形完好整潔,離開工地大門時清理及輪胎沖洗工作,細顆粒散體材料的運輸、存儲遮蓋密封。
(3)建設或者施工在開工前辦理建筑垃圾處置許可,將建筑垃圾交給不具備條件的建筑垃圾運輸運輸,將建筑垃圾交給未建筑垃圾消納處置許可的處置。
(4)用于運輸建筑垃圾的車輛,應當建筑垃圾車輛準運證,建筑垃圾運輸使用未建筑垃圾車輛準運證的車輛運輸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車輛準運證應貼在車輛擋風玻璃右上角位置,出租、出借、倒賣、轉讓、涂改、偽造建筑垃圾車輛準運證。運輸建筑垃圾的車輛,隨車攜帶建筑垃圾運輸處置證明。:
【關鍵詞】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綠色;環保;環境保護
一、問題的提出
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建筑工程施工建設規模不斷擴大,在施工生產中產生的廢氣、污水、煙塵、廢棄物等,對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造成巨大的壓力,所以環境保護問題日益成為建筑施工中的一個重要問題,建筑垃圾的處理和建筑原料的耗費同樣成了體現建筑工程與質量管理水平高低的標志。在建筑施工中要重視環保問題,對環境加以保護,減少施工污染。
二、什么是綠色低碳施工
綠色低碳施工是指工程建設中,在保證質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過科學管理和技術進步,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與減少對環境負面影響的施工活動。實現環保包括節能、節地、節水、節材和環境保護。
三、當前建筑工程中環境保護應注意以下幾點
(1)施工現場揚塵控制。散狀顆粒物的防塵措施:砌筑用砂子等進場后,臨時用密目網或者苫布進行覆蓋,控制一次進場量,邊用邊進,減少散發面積,用完后清掃干凈。切割、鉆孔的防塵措施:齒鋸切割木材時,在鋸機的下方設置遮擋鋸末擋板,使鋸末在內部沉淀后回收。消解石灰的防塵措施:石灰應遠離居民區、莊稼、易燃物的空曠地方堆放,裝卸不宜在大風中進行,裝卸布撒做到輕裝、低撒,并及時耕旋碾壓,石灰堆放處經常灑水降塵,周圍設置彩條布圍擋。鋼筋接頭:大直徑鋼筋采用直螺紋機械連接,減少焊接產生廢氣對大氣的污染。撒水防塵:常溫施工期間,每天派專人撒水,將沉淀池內的水抽至撒水車內,邊走邊撒。車輛運輸防塵:保證垃圾運輸車、混凝土攪拌運輸車、大型貨物運輸車輛運行狀況完好,表面清潔。(2)噪音與振動控制。降低噪音具體措施:一般設備噪音控制:鋼筋加工機械:工程的鋼筋加工采用現場加工,現場設置鋼筋加工棚,盡量減少噪音。木材切割噪音控制:在木材加工場地設置木材加工棚,盡量減少噪音污染。混凝土輸送泵噪音控制:結構施工期間,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確定泵送車位置,布置在遠離人行道和其他工業區域的空曠位置,采用噪音小的設備。混凝土澆筑:盡量安排在白天澆筑。選擇低噪音的振搗設備。(3)廢氣排量控制。(4)光污染控制。具體措施:設置焊接光棚:鋼結構焊接部位設置遮光棚,防止強光外射對工地周圍區域造成影響。對于板鋼筋的焊接,可以用廢舊模板釘維護擋板。(5)水污染控制。施工現場污水排放應達到國家標準《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的要求。設置沉淀池、隔油池、化糞池。具體措施:雨水:雨水經過沉淀池后排入市政管網。污水排放:辦公區設置水沖式廁所。在廁所附近設置化糞池,污水經過化糞池沉淀后排入市政管道或安排專業隊來清理。(6)土壤保護。保護地表環境,防止土壤侵蝕、流失。因施工造成的裸土,及時覆蓋砂石或種植速生草種,以減少土壤侵蝕;沉淀池、化糞池等不發生堵塞、滲漏、溢出等現象。及時清掏各類池內沉淀物。對于有毒有害廢棄物如電池、墨盒、油漆、涂料等應回收后交有資質的單位處理,不能作為建筑垃圾外運;廢舊電池要回收,在領取新電池時交回舊電池,最后由項目部統一移交公司處理,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7)固體廢棄物分類處理。垃圾分類處理,可回收材料中的木料、木板由膠合板廠、造紙廠回收再利用。非存檔文件紙張采用雙面打印或復印,廢棄紙張最終與其他紙制品一同由造紙廠回收再利用。廢舊不可利用鋼鐵的回收:施工中收集的廢鋼材,由項目部統一處理給鋼鐵廠回收再利用。(8)建筑垃圾控制。我們要按照“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的原則采取以下措施:固體廢棄物減量化:通過合理下料技術措施,準確下料,盡量減少建筑垃圾。實行“工完場清”等管理措施,每個工作在結束時,在遞交工序交接單前,負責把自己工序的垃圾清掃干凈。充分利用以建筑垃圾廢棄物的落地砂漿、混凝土等材料。提高施工質量標準,減少建筑垃圾的產生。
在建筑行業蓬勃發展的今天,我們的專業人員更應該遵循實際,切實制定出合理解決辦法,把建筑工程中的環境保護這一問題有效地解決好,為推動社會文明和進步而做出自己的貢獻。
參 考 文 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