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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城市工程系統規劃;教學改革;實踐教學
中圖分類號:G642.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7)28-0104-02
隨著我國城市化發展,城鄉規劃專業在培養專業人才方面逐漸得到重視,城鄉規劃專業人才主要分為人文地理類和工程應用類,我校城鄉規劃專業(本科、五年)培養目標是以應用型人才為主,設置的課程以建筑設計及規劃設計類課程為主。“城市工程系統規劃”課程是一門知識面廣、工程應用性強,具有課程內容專業跨度大的特點,其研究的主要內容有:給水工程、排水工程、電力工程、熱力工程、燃氣工程、通信工程、防災及環衛等工程規劃。城市工程規劃應用在不同規劃層面(總體規劃、詳細規劃)中,屬于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內容,是保障城市生活、生產的基本條件,在城市發展建設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依據城鄉規劃專業應用型人才培養的需求,以我校五年制城鄉規劃專業教學大綱及培養目標為指導,在我校城鄉規劃專業2017級培養計劃重新修訂前提下,依托城鄉規劃專業課程綜合改革對城市工程系統規劃課程的教學現狀及問題進行分析,對該課程進行教學改革。
一、課程教學現狀及存在問題
“城市工程系統規劃”課程是城鄉規劃專業核心課之一,是我校城鄉規劃專業本科生的一門專業必修課,該課程內容屬于城鄉規劃專業的專項規劃部分。“城市工程系統規劃”課程開設的目的是通過學習掌握城市工程系統中的各R倒婊,為后續的城鄉規劃設計中的專項規劃奠定基礎。“城市工程系統規劃”課程教學基本內容是講述六大管線工程規劃(給水、排水、電力、通信、燃氣、供熱)及城市防災、環衛工程規劃,因此該門課程具有專業方向多、實踐應用性強的特點,在教學中要求學生對本課程有較系統的認識,通過學習掌握工程系統規劃中三大主體內容,即各專項工程規劃設計容量規模、各專項工程設施布局規劃及六大管線敷設規劃,并且能將工程規劃內容運用到不同規劃層面的規劃設計中。“城市工程系統規劃”課程目前教學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聯系不夠緊密。我校城鄉規劃專業人才培養計劃的重點是在城市規劃設計中具有實踐應用能力,而該課程在教學中存在學生對工程規劃分析實踐應用能力缺乏的問題,在教學中存在理論與實踐脫節現象。我校“城市工程系統規劃”課程在大三開設,前期學習的相關課程有城市規劃概論、城市規劃原理,后期開設的相關課程主要有城市道路與交通、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及修建性詳細規劃等課程,該課程是學生較早學習的專業方向課,學時為56課時。我校針對目前城鄉規劃專業課程體系比較分散、課程設置的學期聯系不緊密問題,進行了2017級城鄉規劃專業教學培養方案修訂工作及教學計劃調節工作。在此次教學計劃調整中,將城市工程系統規劃課時數進行調整,由原來56學時的理論教學課程,調整為理論教學40學時,實踐教學16學時,在總學時、總學分未變的前提下,壓縮理論教學學時為實踐教學學時,提出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改革的新思路。
二、理論教學改革
1.教學內容優化。由于“城市工程系統規劃”課程的內容跨專業方向多,學生對該課程內容的掌握有一定難度。在教學改革中,城市工程系統規劃課程的理論教學內容優化應從兩方面考慮,一方面是該課程自身的內容體系建立,另一方面是該課程在城鄉規劃課程群體系建設中內容體系構建。在課程的教學內容優化中要與其他課程進行協調,注重與前導課程、后續課程的銜接,明確課程主干內容,將基礎理論的講授與規劃設計實踐培養相結合,在授課過程中增加規劃案例講解,貫穿“從理論到實踐”的教學理念,培養學生工程規劃應用能力。“城市工程系統規劃”課程內容講授中需對各專項規劃內容結合城市規劃的層面進行知識點分類整理,不僅僅是進行分專業講授,即需要結合總體規劃層面和詳細規劃層面(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進行工程規劃課程內容優化,有利于學生在城鄉規劃中對專業知識點的學習與掌握。同時隨著城市發展建設,在工程規劃方面出現了新的理論及應用知識內容,如針對我國城市內澇現象和排水問題,2014年11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指導我國城鎮排水防澇系統的建設,住建部2016年3月印發了《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編制暫行規定》,將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納入到城市規劃體系中,且規定海綿城市專項規劃可與城市總體規劃同步編制,也可單獨編制。學生還應對工程規劃的發展趨勢及理論應用進行了解、學習和掌握,才能適應社會對人才發展的需求。因此在教學中,應結合國家工程規劃發展的新理論、新技術、新規范進行教學內容的補充、完善與更新。
2.教學案例與素材庫建設。“城市工程系統規劃”是一門工程應用性的課程,其教學目的是學生在學習后能將各種工程(如城市給水、城市排水、城市供電等專業)運用到城市規劃專業中,而不僅僅是研究不同的工程專業內容。因此在課程講授過程中需要有豐富的教學案例及素材庫進行支撐,以達到較好的教學效果。教學案例與素材庫的建設應結合工程規劃的專業及城鄉規劃特色構建為三部分:第一部分為各種專業工程量的預測;第二部分為地上可見的各種工程設施布局規劃;第三部分為地下不可見的各種工程管線規劃設計。通過案例庫和素材庫的建設,豐富教學內容,提高教學效果,并進行跨學科專業內容整合優化。
三、實踐教學改革
城鄉規劃專業“城市工程系統規劃”實踐環節的教學質量,對于學生畢業后走上工作崗位能否勝任不同規劃層面的專項規劃工作的意義重大,傳統的教學方式很難適應日益發展的城鄉規劃專業需求,因此應在教學中開展實踐教學環節。實踐教學部分完成是通過采取設計類課程、工程案例及項目驅動“三位一體”的教學方式,增加學生實踐機會與能力。以課程設計為基礎、以工程案例為手段、以項目驅動為切入口,在課程群內形成教師團隊與學生團隊相結合的模式,對學生進行實踐教學及輔導。培養學生相互溝通與協作、互相幫助、共同進步的團隊精神,提高學生的工程規劃應用實踐能力。
四、教學模式與考核方式改革
1.教學模式改革。為了提高學生工程規劃應用實踐能力,進行了研究性教學模式探索,積極開展大學生創新實踐活動,培養學生自主學習的能力,結合城鄉規劃發展現狀及問題進行專項規劃設計應用,將學生獨立學習與團體創新結合,培養學生團結協作的職業素養和精神,同時提供本學科與其他學科之間互動學習的途徑。
2.考核方式改革。考核方式是檢查學生對課程學習掌握程度的重要途徑,城市工程系統規劃課程傳統的考核(期末考試)形式單一,對于工程實踐應用性強的“城市工程系統規劃”課程,學習內容的考核僅用單一的試卷形式存在缺陷。在考核方式改革過程中,探索了由傳統的終結性考核評價(期末考試)向形成性評價(50%)與終結性評價(50%)考核的轉變,其中形成性評價包括平時作業(10%)、平時考勤(10%)、課后小組實踐調研(20%)、課后小組實踐設計(10%)。通過考核方式的改革,調動了學生對該門課程主動學習的積極性,考核了學生的實踐應用能力,同時也提高了學生解決問題和團隊協作的綜合能力。
五、結語
“城市工程系統規劃”課程教學改革結合課程教學計劃及城鄉規劃專業培養方案修改,結合課程自身特點和城鄉規劃專業培養人才的需求進行探索。在教學改革中,理論教學改革應積極采用信息技術,以我校的信息化教學為突破口,利用信息技術,優化教學方法,加大教學改革的手段,實現城市工程系統規劃教學改革形式與內容的統一。實踐教學改革應積極探索新的教學模式,改變單一的課堂教授方式,增加團隊的實踐教學,創新教學模式,為城鄉規劃專業培B應用型人才奠定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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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析獨立學院現有課程體系的基礎上,從注重培養學生能力培養的角度闡述了獨立院校土地資源管理專業綜合實訓課程體系的構建及其特點,并通過問卷調查得到了綜合實訓的教學效果,并提出了未來綜合實訓的改進方向。
關鍵詞:
綜合實訓;課程體系;土地資源管理專業
隨著我國土地資源管理事業的發展,對土地資源管理專業畢業生的需求量逐年增大,招生規模也隨之不斷擴大,用人單位希望招聘具有較強實踐能力的畢業生。結合院校學科背景與辦學特色培養符合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專門人才就成為一個緊迫的課題。作為一所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主要目標的獨立院校,學生的實踐能力培養受到了高度重視,需要開設相應的課程來保障人才培養目標的實現。課程體系是實現人才培養目標的核心,其合理與否決定著人才培養目標的質量和實現程度[1]。
一、背景分析
為增強學生的實踐能力,通過對國土行業從業者、專家的走訪調查,收集分析當前國土行業主要面對的項目類型,在對這些項目類型進行分析歸納后,結合學院周邊環境以及院內實驗室軟硬件設施條件、師資力量、學生知識背景等客觀實際,設立了包括專題講座、城鎮地籍調查、農村土地調查和土地利用規劃等四個項目模塊的土地資源管理專業綜合實訓課程體系,每個模塊下設若干相對獨立并前后相承的實驗項目,具體實驗項目設置如表1所示。
二、課程特點
實踐教學是培養學生創新意識和將理論應用于實踐的重要過程[2]。在深入行業調研,綜合分析社會與行業需求的基礎上,結合我院師資以及教學資源條件,設置了由專題講座、城鎮地籍調查、農村土地調查和土地利用規劃等四個模塊組成的土地資源管理專業綜合實訓課程體系(表1所示),每個模塊下面又包含若干子模塊,這些子模塊分別承擔一個環節的實訓任務,共同構成了整個實訓體系。
1.以項目為載體,重點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實訓體系由專題講座、城鎮地籍調查、農村土地調查和土地利用規劃等四大模塊組成,除去以宣傳動員、職場人際關系處理為主題的專題講座外,城鎮地籍調查、農村土地調查和土地利用規劃等三大模塊被設置為三個獨立并完整的國土項目,每個項目又被分解為若干子項目。指導教師通過適當的演示,讓學生分組圍繞各自的項目進行分工協作,共同完成項目。在完成項目的過程中學生將按照行業規范,創造性地運用在前三年所學的專業知識,完成項目。既幫助學生理清了知識點之間的關系,形成了一個完整的知識體系,又激發了學生的學習興趣,充分調動了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更好地培養學生的動手實踐能力,打造自己的核心就業競爭力。
2.實訓模塊前后聯系,完整的模擬了國土行業常見項目流程土地調查主要是了解土地利用現狀,為今后的土地利用服務;而要進行土地利用規劃必須先取得土地利用現狀資料,必須進行土地調查。簡而言之,土地調查是基礎工作,土地規劃是對未來土地利用方向的規劃與布局。整個實訓體系涵蓋了從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國土業務流程,按照業務的先后順序模擬了國土業務的開展秩序,有助于學生更好的認識和理解國土業務流程。
3.多種教學方法結合使用,推動課程改革實訓過程中運用啟發式教學、項目驅動教學、演示法與課堂討論法等多種教學方法,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學習動機,充分發揮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創造性,以求取得較好的學習效果。
三、實訓教學效果
根據對參加了土地資源管理專業綜合實訓課程的本專業學生的問卷調查結果,79.25%的學生對綜合實訓項目的實踐教學效果表示滿意,18.87%的學生表示一般,1.89%的學生表示不滿意,說明絕大數學生認可綜合實訓這種集中式的實踐教學方式。71.70%的學生認為綜合實訓課程能夠提升自己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技能,24.53%的學生表示一般,3.77%的學生認為綜合實訓對自己作用不大,說明綜合實訓確實能夠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技能。86.79%的學生對綜合實訓課程的內容設計表示滿意,7.55%的學生表示一般,5.66%的學生表示不滿意,說明土地資源管理專業綜合實訓課程內容的設計得到絕大多數學生的認可,這與在用人單位得到的反饋信息是一致的,土地資源管理專業綜合實訓課程體系得到了市場的認可。綜合實訓課程體系受學校軟硬件教學條件、師資力量等方面的制約,還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體現在開設的實訓模塊較少,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對一些突發故障的處置能力不足。
四、結語
土地資源管理是一個多學科交叉的管理學科,仍處于快速發展過程中,因此,土地資源管理專業綜合實訓課程體系也需要不斷的改進與完善,實訓教學團隊應不斷追蹤行業的發展,將國土戰線的最新動態融入綜合實訓教學過程中,以保證學生能得到最符合行業需要的實訓,打造學生就業的核心競爭力。與此同時,良好的軟硬件教學條件也是高質量教學的保證,應進一步加強土地資源管理綜合實訓教學條件建設。
參考文獻:
[1]張守忠,李玉英,胡囡.應用型本科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課程體系構建[J].山西建筑,2013,39(12):228-229.
一、經濟法課程教學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經濟法》課程是高等院校本科學生的一門專業基礎課程。它具有理論性強、涉及面廣、實踐性要求較高等特點。在經濟法教學過程中,由于經濟法課程介紹的法律規范繁雜、知識記憶點繁多,容易陷入死記硬背的誤區。
(一)重理論輕實踐,職業技能培養欠缺
傳統的經濟法教學過分注重向學生傳授系統的、邏輯嚴密的經濟法學理論知識,而忽視了學習過程中學生內在智力的開發以及法律思維素質的培養,使得很多學生缺乏思考和解決經濟法律問題的能力。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傳統教學模式和師資的缺乏是其中的兩個主要原因。傳統教學方法強調經濟法基本理論、法律條文的傳授和講解,忽視將知識內化為學生能力與素質的提高,使得學生解決經濟法律實務問題的能力欠缺,更談不上運用經濟法理論去解決現實經濟生活中存在的各種復雜的經濟問題;而師資的缺乏,特別是雙師型教師即具有高校教師資格和律師資格的法學專業教師的缺乏,使法律職業技能的培養缺乏主導性,客觀上制約了職業技能培養的實現,而師資力量的加強非一朝一夕能解決的。
(二)經濟法教學內容與法律職業培養目標脫節
司法考試直接影響著大學法學教育和法律人才的培養,法學教育永遠是國家司法考試的基礎,沒有完備的、成熟的法學教育,國家司法考試只能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經濟法課程教學改革要在充分考慮國家司法考試這一因素的前提下,提出科學有效的改革方案,但不能以司法考試為指揮棒,更不能僅局限于司法考試。在培養和選拔法律專業人才方面,法學教育與司法考試的任務是共同的,法學教育與司法考試之間應構建一種新型良性互動。
(三)教學方法單一,師生交流互動不足
由于采取傳統的教學方法偏重于講解的多,忽視學生學習的自主性、主動性與創造性的發揮,再加上經濟法理論和條文很多,因此教學過程枯燥,教師無法有效地在短期內使學生進入學習情境,導致學生學習興趣低落,處于被動學習的心理狀態。尤其是對非法學專業的學生來說,要求他們對一門從未接觸過、并且處處遇到法學專有術語和各種需要記憶的法律條文的學科產生十足興趣,則更是困難重重。同時,學生參與實踐的機會偏少,最終導致培養出的學生知識面窄,綜合素質較低,甚至高分低能,很難融入社會。
(四)實踐教學體系不夠完整,法律技能鍛煉缺乏
經濟法是一門理論性和實踐性很強的學科,這就要求在經濟法教學中體現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知識與技能的結合,而實踐教學作為加強法學專業學生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重要途徑之一,已被廣泛運用于法學專業教學中,為培養理論與實踐密切結合的法律人才起了重要作用。但有一個現象需要引起我們的重視,即實踐教學發展至今已出現了形式化和走過場的傾向。因此,有必要對法學實踐教學問題進行全面、深刻的反思,加大法學實踐教學創新的力度,不斷整合優化實踐課程與理論課程的教學內容,構建以實踐能力為主的經濟法課程體系,從而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級法律人才。
二、法學教育與司法考試的辯證關系
司法考試是一種職業技能考試,其目的在于選拔法律職業專門人才。而法學教育的側重點是法學基礎理論、人文修養、政治素質以及學術精神,目標是培養法律人才。司法考試在對法律職業體系的統一、法律職業人才的選拔等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的同時,也不可避免地對法學教育產生了沖擊。首先,有可能形成所謂“雙學校現象”,各種專門講授“考試秘訣”的“法學教育”會使本來就浮躁的法學界更加浮躁,不利于法學教育的穩步發展[1];其次,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是從事法律職業的“敲門磚”,過高的職業門檻可能使法學教育重蹈應試教育的覆轍。法學教育不是司法考試的應試教育,更不能等同于司法考試。因此,法學教育和司法考試在性質和目的上是不同的。法學教育不僅向學生講授法律專業知識,而且要著眼于其綜合素質和理論水平的提高,著眼于法律人的培養。作為特殊的職業群體,法律人不僅要擁有扎實的理論功底及對法律制度的熟練掌握,還要有正確的價值判斷能力和堅定地政治信仰,這是法學教育的責任和使命,也是法學教育區別于法律職業培訓的顯著特點。法學教育必須要注重學生的人文精神、政治信仰的培養和對法律價值認知的提升,要避免將法學教學蛻變為應試教育。因此,法學教育的獨立地位不可動搖,不能將法學教育和統一司法考試混為一談。法學教育是司法考試的前提和基礎,沒有發達的法學教育,司法考試將缺乏優秀的應試者;而司法考試是法學教育質量的重要評估因素之一,也是法學本科學生走向職業道路的重要關卡,法學教學質量必須接受司法考試的檢驗。司法考試對法學教育結構性調整起到了重要的促進作用,法學教育應尊重司法考試的本質與規律,司法考試的具體應試科目和命題方式客觀上要求法學教育在教學理念和授課方法上有必要根據司法考試的要求進行適當調整,法學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將會更加切合實際。一方面,司法考試對理順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的關系頗有益處;另一方面,法學教育的發展則必然促進司法考試制度的不斷完善。法學教育與司法考試之間必須協調發展,只有準確把握二者的關系,才能做到相互促進,相輔相成。
三、司法考試對經濟法課程教學提出了新要求
法學是一門理論性和實踐性緊密結合的社會科學,由此決定了法學教育教學不僅承擔著傳授、整合與創新法律知識的基礎,而且承擔著訓練和提升法律技能、養成和改善法律思維方式的操作[2]。司法考試作為一種職業技能考試,更多地以現行法律規定、實務中的具體操作問題為重點。而高等法學教育的優勢和側重點是基礎理論、人文修養、以及學術精神。司法考試的命題特點與考核目標對我國法學本科教學提出了新要求,法學本科教學必須與國家司法考試形成相互協調與良性互動的關系。經濟法教學應定位于培養、訓練法學專業學生的實踐應用能力和提高他們的法律職業能力,應以培養學生經濟法律信仰、經濟法律意識、經濟法律思維、經濟法律能力為主要目標。要實現這些目標,可通過改革經濟法教學內容、經濟法教學方法、經濟法實踐教學等路徑來實現。
(一)經濟法教學內容的改革
不可否認,司法考試的內容對經濟法教學的內容具有一定的導向性作用,但經濟法教學畢竟不是司法考試的強化教育,不能一味以司法考試為指揮棒,既要避免出現“唯司法考試論”的傾向也要避免學生從未接觸過考試內容“學而無用”的現象,要避免這種惡性互動,建立和諧的良性互動關系,必須從以下方面入手:第一,將司法考試的內容及時補充到日常教學中,有針對性地進行講解。如2009年經濟法考試內容新增加了《食品安全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以及新《專利法》;2010年經濟法司法考試內容新增加了《城鄉規劃法》等。經濟法教材及教學內容相對穩定,而司法考試內容更新較快,幾乎每年都會有一些變化,這就需要教師對司法考試相關內容長期進行跟蹤,及時將新內容融入課堂講解中,使司法考試與經濟法課堂教學融為一體。第二,注重經濟法基本理論,遵循司法考試內在規律。司法考試作為職業資格考試有其內在規律和特點,如更加注重法律的實際應用,知識點細化,案例化等,重點考核考生的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而經濟法課程更偏重經濟法的基本理論基本制度基本概念及法律精神的講解,同時輔以法律的應用,否則將使法學教學職業化。第三,注重知識點之間的橫向聯系。經濟法學具有體系龐大、結構松散、綜合性、動態性等非常鮮明的特點。司法考試的經濟法題目中,很少有一個題目只考察一個知識點的,而且一個題目考察的多個知識點一般也不會只集中在同一節、同一章。這就需要在授課時,加強知識點之間的橫向聯系,培養學生綜合分析問題的能力。
(二)經濟法教學方法的改革
司法考試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題目案例化,重視考生靈活運用法條,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法條是司法考試的核心與靈魂,然而機械地背誦法條并不一定能夠取得好成績。近年來,司法考試“案例化”的趨勢日益明顯,以案例形式出現的試題占據了絕對的比例。司法考試案例往往以實踐中常見的或可能發生的情況為背景,聚焦司法實踐中的熱點和難點問題,將司法考試與司法實踐和社會生活緊密地聯系在一起。司法考試的這一特點敦促我們對教學方法進行改革———實施案例教學。
(三)經濟法實踐教學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