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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交通執法隊伍建設
狠抓交通行政執法人員基本道德規范,從制度上約束執法人員的行政行為。建立科學合理、操作性強的行政執法考核評價機制,全面實施執法業績考核,獎優罰劣。認真開展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活動,培樹典型,以點帶面。嚴格執行“十項禁令”,保證“五項執法行動”取得成效。
二、開展交通執法技能比武
運管處、綜合所、公路站、海事處、航道站五個行政執法單位要認真組織開展以崗位知識培訓、行政執法知識競賽和隊列訓練比武為主要內容的崗位練兵活動,確保參加省廳大比武取得好成績。
三、完善交通行政決策機制
嚴格執行《交通運輸重大行政決策制度》,完善決策程序,科學合理界定交通運輸行政決策權限,建立健全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研究決定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制。建立決策評估機制,及時跟蹤了解、適時評估重大交通運輸行政決策實施情況。加強責任追究,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執行交通運輸行政決策錯案責任追究制度。
四、嚴格規范性文件制定備案審查程序
根據交通運輸發展和行政管理的需要,及時研究起草以政府名義出臺的規范性文件,認真制定和實施局規范性文件。嚴格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確保規范性文件的報備率、及時率、規范率均達100%。同時,認真做好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征求意見工作,進一步規范文件制定備案審查程序和質量。
五、積極推進鄉鎮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工作
根據《全省鄉鎮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實施意見》,完善相關管理制度,理清綜合執法關系,規范交通執法行為,全面推進鄉鎮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工作順利實施和“四個統一”。
六、加強交通運輸執法證件和服裝管理
嚴格按照蘇交法[2012]3號《關于規范全省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著裝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嚴格著裝資格審批工作,建立著裝檔案,交通運輸執法著裝的對象主要為在一線從事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的人員。加強對執法人員著裝的日常管理,嚴格著裝規范,法規科、監察室將通過執法檢查、明查暗訪等形式加強執法人員著裝情況的監督檢查。
七、認真做好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
深入推進交通運輸系統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深化政務公開,加快職能轉變,打造“效能交通”品牌,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交通。對交通運輸系統運管、綜合、公路、航道、海事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的辦件上網率、辦件實時率,督辦件反饋率、辦件及時率進行檢查,考核結果將納入年度考核,檢查情況將在全系統范圍內通報。
八、嚴格規范交通行政執法行為
一是以“規范執法、提升服務”為主題。深入開展崗位大培訓、全員大練兵、技能大比武、效力大提升活動,全面提升交通運輸執法隊伍整體素質。
二是各行政執法單位要緊緊圍繞依法行政、文明執法,以“我市一名交通運輸執法人”、“執法為民”、“執法就是服務”等為主題,開展全員文明執法大討論。
三是切實加強交通行政執法工作,積極開展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熱點、難點、群眾關注的焦點問題的研究。
四是認真梳理非許可類行政事項的辦理條件和時限,進一步規范交通運輸行政許可事項的辦理程序。
五是嚴格執行交通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進一步規范行政處罰行為。
六是樹立“執法為民”的理念,在創新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模式等方面積極探索,推行執法告知、說理式文書等柔性執法模式,做到管理與服務并重、處罰與教育相結合。
七是高度重視新版IC卡交通行政執法證件的保管使用工作。
八是認真做好“96196”交通服務熱線的運行工作,做到有機銜接、上下聯動,及時辦理熱線投訴舉報事宜,確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結果,服務對象滿意率100%。
九、強化交通行政執法監督管理力度
不斷完善與上級交通主管部門聯網的交通運輸執法監督網絡,加大對交通運輸執法領域執法行為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不正當行政執法行為。會同局紀檢監察室開展執法專項檢查、執法案卷評查和明查暗訪活動。
一、加快推進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
1.統籌推進法治交通建設。制定印發《關于貫徹落實黨的四中全會精神推進全省交通運輸行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實施意見》及重點任務分工方案。開展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大調研,總結評估2015-2020年法治政府部門建設情況,全省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情況報告。
2.健全交通運輸法治建設工作機制。各單位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擔負起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及時研究部署解決法治交通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推動落實法治政府部門建設領導責任制,完善黨政主要負責人年度法治述職制度,建立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推進法治建設評價和法治談話制度。各單位法制工作機構要發揮參謀助手作用,牽頭組織協調推動法治交通建設各項任務落實。
3.積極為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提供法治保障。全面貫徹省人大常委會《關于依法全力做好當前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關于依法做好多元化解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中矛盾糾紛工作的意見》和《交通運輸部關于進一步依法加強野生動物運輸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完善疫情防控相關制度規定,加強交通運輸疫情防控和野生動物運輸的執法監管力度,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積極做好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中的法治保障工作。
4.提升行政決策水平。健全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制,全面履行政府部門職能。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事關交通發展全局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事項,應當經過廣泛征求意見、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等必經程序。進一步提高參與度,切實發揮好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隊伍的積極作用。
5.基本建成法治政府部門。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依法治省、依法行政等各項任務要求,建立法治政府建設任務、責任清單,實行銷號管理,確保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部門。堅持以創建促提升,積極開展行業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力爭更多交通運輸部門創建成為示范單位。
二、完善交通運輸法規制度體系
6.加快重點領域立法。根據省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計劃,配合做好《省港口條例》和《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修訂及宣貫實施工作,開展《省航道條例》等立法調研論證。做好《省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實施情況檢查和立法后評估工作。
7.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嚴格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推進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全覆蓋,實行“三統一”管理,加強文件備案監督。定期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實行目錄動態化管理,根據立改廢情況及時作出調整并向社會公布。
三、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
8.健全權責清單調整機制。構建權責清單制度體系,健全動態調整機制,及時完善交通運輸部門權力運行監管細則。按照國辦審核印發的《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全面梳理、規范和精簡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最大限度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執法事項。
9.深入推進簡政放權。以全面貫徹《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省實施辦法為契機,持續開展創優營商環境提升行動,持續壓減行政審批事項。深化“一網、一門、一次”改革,全面推進交通運輸審批事項告知承諾制,積極推進交通運輸道路和水運領域電子證照場景應用,加強省政務服務中心交通窗口建設,提升服務效能。
10.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做好“互聯網+監管”平臺數據對接,提高監管效率。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常態化,鞏固省事中事后監管平臺應用成效,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計劃,健全抽查工作細則和工作指引,深化部門聯合抽查監管。扎實推進“信用交通省”創建,完善信用評價考核機制。加快構建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重點監管為補充、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
11.加強對民營經濟的平等保護。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積極開展不利于民營經濟發展的交通運輸地方性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通過開展執法檢查和案件評查,服務民營經濟改革發展。
四、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2.加快推進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改革。繼續深化省級改革,推進交通工程質量監督執法職能整合和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隊轉隸盡快到位。督促指導市縣加快推進改革,確保6月底前完成綜合執法機構掛牌,9月底前完成綜合執法隊伍組建。加快建立適應綜合執法需要的業務協作、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溝通協調等運行機制和制度體系,適時啟動統一執法服裝和執法標志、執法證件換證以及執法系統調整等工作,夯實基層執法工作基礎。
13.持續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嚴格落實《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程序規定》。開展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素質能力形象提升三年行動,積極推進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四基四化”建設。創新執法案卷評查方式,實行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制度。建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制度,做好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
14.全面推進執法信息化建設。制定《省治理貨運車輛超限運輸非現場執法程序規定》,規范非現場執法行為。開展部省共建行政執法綜合管理信息系統省級項目二期建設,完善拓展系統功能,積極推動部省執法數據信息交換共享,不斷提升綜合執法和人員管理信息化水平。
五、繼續組織開展“七五”法治宣傳教育
15.深入學習貫徹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堅持將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與交通運輸改革發展穩定的實踐緊密結合起來,貫徹落實到子行業、全過程、各環節。把深入學習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作為重大政治任務,通過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專題講座等方式,抓好各級領導干部和全體執法人員的學習培訓,做到學懂弄通做實。
16.深入推進普法宣傳工作。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現普法責任制清單全覆蓋,抓好憲法法律和新頒行業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貫徹。打造交通運輸法治宣傳品牌,創新普法宣傳新機制新方法,利用信息化、網絡化推進“交通運輸法治宣傳+”,培育行業法治文化,讓法治成為全體交通運輸從業者的思維方式和行為習慣。
17.扎實開展法治培訓工作。認真落實黨組(黨委)中心組集體學法和公務員學法用法制度,辦好法治專題培訓班。以交通大講堂為陣地,舉辦法治專題講座,不斷提升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能力。
六、不斷完善法治監督保障體系
18.強化行政權力監督制約。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深化廉政風險防控。嚴格執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認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強化內部監督,重視社會監督、輿論監督,重視網絡輿情、網絡問政,及時依法處理群眾舉報投訴和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形成對權力行使的監督合力。
19.做好復議應訴工作。依法受理行政復議申請,規范案件審理程序,提升案件辦理質量。加強行政應訴工作,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行政訴訟出庭應訴制度,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審理行政案件,尊重并執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做好行政復議與訴訟的報告、分析和研判工作,強化對基層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的指導監督。
一、加強組織領導,切實推進法治交通建設
高度重視交通運輸依法治區建設工作,始終把依法治區建設作為一項重要工作長抓不懈。一是強化組織領導,確保責任到位。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運管所所長為副組長,局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機關各股室長為成員的交通運輸依法治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了主要領導負責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部門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強化責任。認真推行執法責任制,明確執法單位各自的權力、義務和責任。把執法責任分解到崗,落實到人,做到各司其職,齊抓共管,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
二、重視普法宣傳,營造良好行業法治環境
為進一步深入推進交通運輸行業普法工作,增強人民群眾愛路護路意識,營造和諧交通管理氛圍,促進依法行政工作順利進行。統籌策劃,精心組織,結合路政宣傳月、法制宣傳日、安全生產月、國家法制宣傳日等節日,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交通法規宣傳活動。
(一)利用各重大節日,深入實地進行宣傳。通過路政宣傳月、安全生產月、國家法制宣傳日等重大節日開展交通法規宣傳活動。執法人員深入實地進行宣傳,發放《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公路路政管理條例》等各類宣傳資料2000余份,出動人員25余人次。同時,利用4月15日安全生產日、6月16日橫山鎮禁毒宣傳活動和6月18日安全生產月主題廣場活動,向廣大市民宣傳公路安全、車輛超限超載等法律知識,共發放資料2000多份。
(二)積極開展五走進,加大宣傳力度。全面鋪開交通宣傳走進機關、走進企業、走進校園、走進社區、走進村鎮等“五走進”活動。創新宣傳載體,通過“點、線、面”加大宣傳力度,起到了良好的宣傳氛圍,使得交通相關法律法規深入人心。
(三)開展充分利用各類載體,加強交通標語宣傳。在單位門口、4個停車服務區懸掛橫幅標語;在轄區公路沿線、汽車站等顯要位置設置宣傳標語;充分利用單位、公交車的電子顯示屏,開展滾動宣傳,營造了良好的的法治宣傳氣氛。
三、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執法人員素質
嚴格落實領導班子學法制度,上半年局黨組會前學習《省禁毒條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辦法》等法律法規,局屬各單位結合工作實際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在全局內形成,學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培養交通運輸執法人員的法治思維與法治方法,不斷提高交通執法人員的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
四、深入推進交通運輸“放管服”改革
(一)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優化營商環境。大力開展“減證便民”活動,徹底清理交通運輸領域各類證明,凡是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事項一律予以取消,優化流程、減少材料、縮短期限,完善規范的辦事指南體系,最大限度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
(二)強化事中事后監管長效工作機制,推動監管工作更加公開公正、規范高效運行。認真落實執法監督工作,堅持執法責任追究,實行執法獎懲并行機制,以構建科學合理的執法評議考核體系推進交通局執法監督檢查工作。
五、切實推進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
按照上級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要求,整合路政、運政執法資源,理順綜合執法大隊職能配置和權責關系,層層落實責任,穩步推動我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現目前,執法人員編制均已調整完畢,但因市、區編辦對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機構的定性不明確,文件中只明確了核定人員身份為參公事業編制。目前,與區委編辦、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相關領導匯報改革推進情況,適時請教改革政策,并結合交通運輸工作實際,共同研討改革方案,確保改革舉措經得起歷史檢驗,經得起政策推敲。
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對依法治區建設工作的認識和重視意識還需要進一步提高和加強,在具體執法中還不同程度存在重實體輕程序、重結果輕過程的現象,部分執法文書檔案資料需要進一步規范。
(二)“誰執法、誰普法”意識還需提高,交通法規的宣傳普及有待進一步加強,部分執法對象的法制意識和法制觀念較低。
(三)行政執法人員的法治意識和綜合素質還需要進一步提高,執法單位的人力物力和技術手段還跟不上新形勢對行政執法工作的要求,部分執法工作還任重而道遠。
七、下步工作打算
關鍵詞:道路運輸 法制建設
中圖分類號:U48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運管是交通運輸管理的一個窗口,運政執法人員執法水平的高低、服務質量的好壞、執法形象的優劣,直接影響到交通運輸部門乃至政府的形象,尤其是《道路運輸條例》及與之配套的規章相繼出臺后,如何使執法人員在日常交通運輸管理中熟練掌握法律法規,并運用到執法當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對加強道路運輸法制建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法制建設現狀
以貫徹《行政許可法》和《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為契機,積極推進依法行政,法制工作不斷取得新進展。但仍然存在著一些薄弱環節:一是依法行政的意識還不夠強,法制工作的理念還不夠端正,“重建設、輕管理”、“重審批、輕監管”、“重處罰、輕引導”的思想觀念還沒有得到根本扭轉。部分基層執法人員沒有樹立正確的執法理念,“趨利”執法的現象也還存在。二是制度建設反映客觀規律還不充分,法律規范有效解決實際問題的作用還不明顯,法制工作還缺乏上下聯動、橫向互動、整體推進的長效工作機制。三是一些地方和單位法制工作機構缺少人員和經費,力量薄弱,不能滿足實際工作的需要,道路運輸法制隊伍的整體素質還有待提高。四是道路運輸行政執法裝備的整體投入還比較少,統一執法標識、執法服裝、執法車輛和執法場所外觀等問題還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二、循序漸進,加強法制建設
道路運輸行業種類繁雜,社會性、關聯性、群眾性強,保障和監督運管機構嚴格依法履行職責,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保護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隨著道路運輸事業由傳統向現代的轉變,尤其是大部制改革的實施,道路運輸管理工作增添了更加寬泛的領域,面對的情況也日益復雜。為此,要不斷改善行政執法,引導道路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規范執法行為,拓寬服務理念,提高執法水平,杜絕執法擾民的現象。我認為,基層運管部門應從以下四個方面入手,來提高執法質量,促進基層法制化進程。
(一)抓宣傳教育培訓,增強執法意識,提高執法效率
行政執法人員掌握法律知識的多少,直接影響到其執法水平的高低,影響到是否能夠嚴格執法、依法行政。因此,強化法制宣傳教育,營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圍,提高執法水平是加強道路運輸法制建設工作的關鍵。我們對執法人員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要突出長期性、針對性、反復性和靈活性等特點。開展業務培訓要適應素質教育需要,緊密結合運管工作的發展和實際需要來制定培訓內容,加大實踐性教學,突出培訓的實戰性和實用性,做到三個結合,暨集中與分散相結合、定期與日常相結合、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二)抓形象建設,提高社會公信度
全面加強道路運輸執法形象建設。努力實現執法形象“四個統一”,即統一執法標志、統一執法證件、統一執法服飾、統一基層執法場所外觀,正確處理好外在形象與內在素質的關系、硬實力與軟實力的關系、統一要求與分類指導的關系。不斷改善執法形象,增強社會公眾的認同度、滿意度。
(三)抓內外監督,規范執法行為
有效運行執法評議監督機制,健全層級監督、外部監督、社會監督和新聞媒體監督,加大對道路運輸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力度,依法追究相關領導和執法人員的執法責任。
1、堅持執法公開,強化外部監督。定期將涉及行政相對人的權利、義務以及有關道路運輸行政執法的內容、法律依據、操作程序、工作規范、廉政紀律以及監督措施向社會公開,使執法工作置于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長期聘請行風評議監督員,開展行風問卷調查,召開行風評議座談會,廣泛征詢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對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查找問題,采取措施,促使執法人員不斷提高辦事效率,改善服務態度,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建立走訪群眾制度,定期組織執法人員深入到轄區經營單位和廣大群眾中調查專訪,發放征求意見表,廣泛收集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
2、完善考核制度,強化內部監督。推行道路運輸行政執法責任制,定期梳理執法依據、界定執法職責、落實執法責任,使整體執法水平得到進一步提高。定期組織開展行政執法評議考核,修訂完善有關檢查標準和考核辦法,通過自查和交叉互查等多種形式加強執法機構人員的相互學習和交流,發現、表彰、推廣執法先進典型,及時處理、糾正執法中存在的問題。
3、突出重點,組織開展道路運輸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將執法案卷評查作為強化執法監督的重要途徑,將評查結果在全行業進行通報,將優秀文書、案卷作為示范文本在行業內進行推廣。
(四)抓創新,完善行政執法
1、要創新行政執法管理手段。推行調查、審核、決定“三分離”,推進“三步式”行政執法程序,由現場執法人員、案件審理部門、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分別行使執法辦案程序中的調查、審核、決定等關鍵環節的職能,建立和完善行政處罰行為的實施檢查、預警糾錯、績效評估和信息服務制度。
2、要開發應用執法管理軟件,推廣執法記錄儀、移動視頻裝置、監控系統等先進科技,通過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信息化推動管理現代化。
3、要增強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保障力度,加大執法硬件投入,推進執法裝備標準化建設,開展執法隊伍交通工具、執法器材、執法通訊設備、現場取證設備、執法處理窗口等的標準化配置工作,增強執法力量。
4、要推廣和規范使用道路運輸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規范行政處罰行為,有效避免隨意執法的問題。執法人員要熟悉道路運輸有關法律法規,具備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正確進行裁量的能力,能夠正確使用從重處罰、從輕處罰、減輕處罰和不予處罰,妥善解決處罰不到位的問題。根據交通運輸部《關于規范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若干意見》的規定,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綜合考慮道路運輸管理相對人對違法事實情節、違法手段、社會危害后果等因素,合法合理地綜合裁量擬適用的行政處罰種類,制定一個相對通用的標準供執法人員使用,確保行政處罰公平、公正,從源頭上解決失職、瀆職問題。
1、加強法治宣傳。在認真總結“六五”普法工作的基礎上,結合當前實際,制定了“七五”普法規劃和年度普法計劃,調整完善了普法工作機構,召開了普法工作動員會,全面啟動“七五”普法工作,根據“誰執法、誰普法”工作機制,借助報刊專欄、交通網站等平臺,認真開展社會普法工作,運管部門深入社區進行平安法治交通宣傳,海事部門圍繞水上交通開展法制宣傳,航道部門把日常巡航與法治宣傳相結合,公路部門深入到全市所有村莊,發放《公路兩側違法建設管理工作責任追究辦法》到責任人。
2、強化法治教育。堅持兩手抓,一手抓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把學法與公務員考核、技術人員評聘結合,舉行黨委中心組專題學法講座,深入學習貫徹《關于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意見》,定期編印《學法參考》,及時更新法律知識,不斷筑牢國家工作人員的法治根基。一手抓行業從業人員。把法律知識教育考試與資格年審結合,將法治教育落實到常規工作中。在__節舉辦前,對行業從業人員開展專題教育,培訓規范經營、安全駕駛等相關法律知識,推進行業法治建設。
3、強化隊伍建設。嚴把執法人員資格關,更新了全國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做好在崗執法人員的日常管理,注重執法人員的能力提升,按序時完成三年大輪訓計劃,3月25日至4月1日質監執法人員、5月5日至5月12日運管執法人員、5月14日至5月27日公路執法人員參加了省廳執法人員輪訓。
4、推進綜合執法改革。進一步推進鄉鎮交管所綜合執法改革,擴大了交管所運政管理前置職能,深化了交管所農村公路管理職能,新辦了63名江蘇省政府頒發的路政管理執法證件。
5、強化行業執法。各執法部門加強一線執法力量,開展多種專項整治活動,先后組織開展了春運、“__節”道路運輸市場整治活動、出租車專項整治、平安法治交通建設等活動,努力營造規范、文明、有序的交通運輸市場環境。
6、強化平臺建設。對照行政權力目錄庫,補充完善了18項行政權力項目。完成了網上政務系統行政權力項目信息錄入工作。加強了數字化城管平臺、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公開透明運行系統等涉法平臺的運行管理,及時辦理相關案件、報送相關信息。
7、強化法制監督。一是開展交通執法明查暗訪活動。和局作風辦配合,多次組織對全市交通執法服務窗口、基層交管所等單位進行明查暗訪,對暗訪情況及時進行通報和督促整改。二是落實有關專項工作報備。積極推進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報備、重大行政處罰備案等監督工作,落實了涉企執法檢查計劃和報備工作。三是認真開展文書評審活動。認真組織執法案卷評審活動,及時通報糾正文書制作中存在的問題,發現優秀案例推薦參加全省第二批法治實踐優秀案例征評活動。
8、做好法律服務。認真參加局重大行政決策活動,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充分發揮法律顧問作用,積極協調相關訴訟應訴工作。開展法制惠民活動,深入實施法治為民辦實事項目,提升群眾對法治交通的滿意度。
上半年,法規科圍繞法治交通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為缺乏“三力”:一是力量不足,法制管理機構、人員、經費有所不
足。二是力氣不大。全行業依法行政不平衡性較大。三是力度不夠。法治建設方式有待創新,水平有待提高。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決,不斷提升交通法治水平。1、扎實做好執法評議考核工作。按照交通部、省廳的工作要求,完善行政執法評議考核相關制度,落實執法責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以開展評議考核為契機,完善督促糾正違法行政行為專項活動,端正執法人員執法理念,規范執法行為,整頓執法作風,保障交通運輸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正確實施,營造良好的交通法治環境。
2、加強執法監督,規范執法程序。認真執行《江蘇省行政程序規定》,進一步規范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程序,開展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保證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推進重大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規范化。組織開展“加強風險防控推進廉潔執法”專項整治活動,堅持事前監督、事中監督與事后監督相結合,明查與暗訪相結合,專項檢查與全面檢查相結合,以嚴格的管理,嚴厲的紀律,促進執法行為規范。
一、圍繞發展抓研究,強化交通運輸法規體系建設
1、積極爭取縣政府出臺《自治縣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實施細則》。該規范性文件已于去年將《實施細則》(送審稿)上報縣政府法制辦,今年又納入縣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要積極配合做好《實施細則》的修改和相關協調工作,力爭今年經縣政府常委會討論通過。
2、抓好費改稅后交通部門職能轉變工作的政策法規研究。重點是對各級交通部門新出臺的政策和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范的研究,加強對相關經濟政策和行業管理措施的探討,不斷探索適應我縣新形勢發展的管理思路和方法對策。
二、圍繞規范抓執法,強化提高行業執法水平
3、進一步推進“交通執法規范化工程”建設。以規范交通執法行為為著眼點,繼續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頒布的《交通行政執法五個規范》、《交通行政執法忌語》、《交通行政執法禁令》和《省交通文明執法行為規范》,嚴格規范執法人員的行為,確保交通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穩步推進。
4、進一步規范執法文書和執法案卷卷宗。我局將按照交通運輸部規定的執法文書格式,統一執法文書填制和案卷歸檔工作,各單位要組織培訓執法人員,促進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熟練運用交通執法文書。
5、進一步規范交通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執行標準。我縣《交通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執行標準》已基本完成,要依據省市出臺的《交通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執行標準》,進一步全面規范我縣交通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達到易操作、能執行的目的。完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重大和復雜案件集體討論、法制工作機構審核以及執法檔案管理等相關制度,努力規范交通行政執法行為。
6、進一步規范交通行政審批行為。以農村公路建設和管理為重點,今年我局將對農村公路建設審批和招投標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推動農村公路健康發展。繼續推行行政審批“一個窗口”對外制度,要不斷健全和完善“一門受理、統籌協調、規范審批、限時辦結”的運作方式,優化審批流程,規范審批制度。
7、進一步加大治理公路超限超載管理力度。公路部門要充分發揮治超站的作用,開展治理公路超限超載整治活動,抓好治超工作的源頭控制,進一步遏制超限超載車輛上路行駛。擴大治超覆蓋面,積極配合各鄉鎮做好農村公路的治超工作,保護好農村公路限寬設施。
8、進一步化解交通行政爭議。認真貫徹執行《交通行政復議責任追究管理辦法》和《交通行政復議人員資格管理辦法》,對交通行政復議人員實行資格管理和持證上崗。開展行政復議人員培訓,規范行政復議程序,完善交通行政復議文書,認真做好交通行政復議應訴工作,不斷提高行政復議質量。充分發揮法律顧問的作用,防范和化解法律風險。
三、圍繞管理抓執法,強化塑造執法隊伍新形象
9、著力抓好交通執法機構建設。搶抓機構改革機遇,理順交通法治機構,明確法治機構職能,配備專職法治工作人員。根據市局的要求,力爭設立交通局政策法規股,配備一名專職法治工作人員。
10、著力抓好交通行政執法人員崗位培訓工作。按照省市三年輪訓方案,分期分批組織實施執法人員培訓,各單位要確保三年崗位輪訓任務年底完成。同時,要積極參加省市組織的培訓和執法技能比武活動,采取送出去或單位組織培訓相結合,重點是對轉崗人員的執法培訓。局在第三季度對崗位輪訓情況進行檢查。
11、著力加強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嚴格執法準入關,要嚴格按照交通行政執法人員資格條件,并通過執法資格培訓、考試和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交通執法,重點是做好新增執法人員和轉崗人員的資格管理。
12、著力建立執法評議考核制度。根據《全省交通系統文明執法規范化達標標準》和《交通行政執法人員評議考核辦法》,對執法單位和執法人員實施評議考核,做到獎優罰劣。
13、著力抓好執法管理數據庫和執法證的換發工作。嚴格按照省市交通部門的要求,認真做好本單位的執法人員、執法證件、執法案件相關信息和數據的報送審核工作,各單位要建立交通行政執法綜合管理信息平臺和數據庫,實現執法信息資源共享。根據省廳的要求,做好證件發放的前期準備工作,確保IC卡證件更換工作按計劃順利進行。推廣新的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標識,積極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請示,使新的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標識在我縣應用,加快統一全縣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新形象。
四、圍繞監督抓質量,強化責任追究機制
14、繼續開展經常性的執法監督檢查。局將定期組織開展交通行政執法規范落實情況專項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考核專項評議考評,重點檢查不規范許可、不規范執法、濫用自由裁量權等問題,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促進執法質量不斷提高。
15、全面推行“一案一考評”制度。按照一案一考評、一月一小評、一年一總評的工作要求,將一案一考評工作納入行政執法的日常工作范圍,對每個執法案件都要指定考評人員,對行政執法的每個環節進行動態跟蹤考評,及時發現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及時進行提醒,督促辦案人員及時改正,提高行政執法效率。
16、切實規范行政強制措施。審慎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確需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要對案件情況進行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證據,查清事實,并制作相應的執法文書,經執法機關負責人簽字同意后,由兩名以上執法人員實施;對重大復雜案件,要經集體討論決定;必要時,可征詢上級法制工作機構和有關專家、律師的意見;要重視做好對暫扣車輛的處理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17、認真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執法責任追究制。進一步健全層級監督、外部監督、社會監督和新聞媒體監督等監督機制,加大對交通行政執法工作監督力度,建立權責相統一的責任追究制度,對因執法過錯被新聞媒體曝光或導致產生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關領導和執法人員的執法責任。
五、圍繞普法抓執法,強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8、大力推進“法律六進”活動。廣泛開展以“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為主題的教育活動。各單位要結合本單位的實際,突出重點,形式多樣的“法律六進”活動,推動“法律六進”活動深入開展。
19、切實加強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把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作為提高領導干部法律素質和依法執政能力的重要內容,擺上議事日程,把學習法律列入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不斷健全和完善領導干部法制講座、中心組學法、公務員法律知識考試考核等制度。
一、行政執法規范化
(一)做好行政執法證的核發和換證工作。嚴把執法隊伍準入關,按規定的條件和要求,做好行政執法證件的核發和換證工作。
(二)加強執法人員崗位培訓。按照執法人員三年崗位培訓的要求和培訓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執法人員崗位培訓。堅持做到理論學習與案例模擬相結合,重點培訓執法文書填制規范,執法文明用語、執法程序規定和執法行為規定等內容,并通過組織開展“執法大比武”等活動形式,創新培訓方式,增強培訓實效,提高行政執法規范化水平。
(三)規范執法文書填制。按照交通部的《交通行政執法文書制作規范》要求,進行執法文書填制培訓,并通過開展執法案件評查等活動,努力實現全市交通行政執法文書填制統一規范。
(四)行政處罰制度化。一是嚴格執行重大案件集體討論制度。對不予處罰、減輕處罰、疑難復雜案件和重大違法案件都要由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二是嚴格執行行政處罰公示制度。各執法單位要通過公示欄、網站等向社會公布本單位負責實施的法律、法規、規章名錄、處罰幅度、執法程序、處罰結果、監督方式、投訴渠道等。三是嚴格執行重大行政處罰備案審查制度。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處以5000元以上罰款、吊銷證照或者責令停產停業的行政處罰案件必須按月報送交通主管部門備案。
(五)推進“六個統一”工作。一是統一執法標識,二是統一執法制式服裝,三是統一執法案卷填制規范,四是統一執法設施裝備,五是統一執法場所外觀,六是統一執法用語規范和執法行為規范。通過逐步推進“六個統一”,進一步規范交通行政執法行為,提升執法能力和水平。
二、行政審批便民化
(一)進一步推行行政審批“三集中”制度。進一步完善“一門受理、統籌協調、規范審批、限時辦結”的運作方式;進一步鞏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成果,推動行政審批工作規范化服務;進一步明確崗位職責,強化功能,切實做到“項目到位、授權到位、業務骨干到位、管理到位”,確保縣級權限范圍內的交通審批事項在行政服務中心辦結。
(二)進一步倡行“執法為民”理念。深入落實“首問負責制”,“限時負責制”,“AB角互補制”,做到“即辦件”當場辦,“承諾件”限時辦,“聯辦件”牽頭辦,“急辦件”特別辦。建立重大項目和重點企業服務“綠色通道”,逐步推出上門服務、預約服務、延時服務、重點項目跟蹤服務等便民服務措施,拓展交通窗口的服務功能。
(三)積極推行電子審批。根據市委市政府統一安排部署,全面推行電子政務,實行網上審批。所有項目的法律依據、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程序等在網上公開,并實行網上申報,網上受理,網上審批和網上監管。
三、執法監督常態化
(一)繼續推進交通行政執法責任制。繼續貫徹落實交通部《關于推行交通行政執法責任制的意見》,市局與各單位繼續簽訂行政執法責任書。進一步健全層級監督、外部監督、社會監督和新聞媒體監督等監督機制,加大對行政執法工作監督力度。建立權責統一的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對因執法過錯產生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關領導和執法人員的執法責任。
(二)開展經常性的執法監督檢查。堅持每季度組織一次行政執法規范落實情況專項監督檢查,重點檢查不規范的交通行政許可、不規范的交通行政執法用語和行為,上級濫用自由裁量權等問題。通過整頓執法風紀,促進執法隊伍不斷加強自身建設,提升交通執法隊伍的整體形象。
(三)落實各項監督制度。落實行政執法督察制,依法依規開展集中性督察和不定期督察。落實錯案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行政審批責任追究制,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落實法制機構核審制和重大案件集體討論制度,進一步規范自由裁量權。
(四)積極化解交通行政爭議。積極受理舉報投訴、行政復議、行政調解案件,確保渠道暢通,把交通行政爭議納入行政調解范圍,力爭行政爭議化解在行政程序之中,實現“紛爭止、事情了、人氣和”。
四、普法宣傳全員化
(一)開展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活動。不斷健全和完善領導干部法制講座、中心組學法用法和公務員法律知識考試考核等制度,強化領導干部參加學法用法,增強領導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決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強廣大交通工作者的法制宣傳教育。在全市交通運輸系統廣泛開展以“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為主題的宣傳教育活動,大力推進“法律六進”活動,培養、樹立和表彰一批交通執法和法制工作的先進典型,在全市交通運輸系統營造創先爭優氛圍,建立和完善文明執法長效機制。
(三)深入開展“法治交通”和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活動。根據省廳制定的“法治交通”和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活動實施方案,深入開展“法治交通”和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活動,提高全市交通系統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加快推進依法治交進程。
(四)堅持開展“”法制宣傳活動。圍繞法制宣傳日主題,開展“一學三講”,法律咨詢及講座,法律知識競賽等活動,加大對交通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增強人民群眾對交通法律法規知識的了解,增進全社會對交通依法治理的認同和支持。
五、交通發展制度化
關鍵詞:六安市;基層交通執法;對策
我國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中,要求一切政府機關都要必須依法行政,市場經濟條件下,每個參與者都處于平等的位置,從市場主體到商品交換,都依靠法律加以保障,對破壞市場秩序的行為加以制裁。依法行政使我們的各項管理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保證各項工作的有序進行,從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社會穩定,為經濟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政治環境。
筆者以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區交通運輸行業為例,闡述當前基層行政執法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并加以研究分析,試圖尋求解決辦法。
一、六安市裕安區交通行政執法現狀
六安市裕安區位于安徽省西部,是1999年12月由六安撤地設市成立的市轄區,該區現有交通行政持證執法人員191人,其中綜合執法人員8人,路政執法人員24人,運政執法人員159人,35歲以下72人,36-45歲79人,46歲以上40人,98%都達到大專文化程度。2009年燃油稅費改革實施后,該區全面加強了行業管理,從過去重收費輕管理的模式中脫離出來,在全市率先設立了交通行政案件處罰中心,對于公路路政、道路運政、超限超載等違法案件進行處理,實施查處分離、罰繳分離。
二、交通行政執法存在的問題
一是年齡逐步老化,沒有新鮮血液進行補充。就六安市裕安區交通執法人員而言,目前執有執法證的人群中,46歲以上的人員占到20%,還有近20%的不在一線執法崗位,導致真正在一線從事執法工作的人員力量減少,一些執法任務不能很好地完成。
二是執法理念未從根本上進行轉變,服務手段薄弱。在為誰執法怎樣執法上存在誤區,總是以管理者自居站在管理對象的對立面發號施令,指手劃腳,造成管理對象的逆反心理,有的甚至使矛盾激化。一些執法人員未受過系統法律知識教育,執法工作全靠老同志傳幫帶,沒有真正體現“執法為民”的思想。
三是交通執法與交警、農機等部門交叉執法,缺乏協調配合。由于體制原因,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與公安公警、農機管理等部門有職能交叉現象,往往出現多部門重復檢查一輛車、多部門處罰一輛車的現象,各部門各自為陣,在工作中形成相互制約,有的甚至產生矛盾和磨擦。
三、規范執法、依法行政的建議及對策
1.端正執法理念,強化交通執法為民的服務意識
目前交通部門的職能工作中,建設養護是基礎,交通運輸是目的,行政執法是保障。當前一些地方執法工作中出現的趨利執法、以罰代管等問題,其中一個重要根源就是部分執法單位、執法人員,其執法動機和目的偏離了執法為民的要求。因此,要通過嚴把進人關口、加強教育、嚴厲整頓和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強化執法為民的服務理念。
要加強輿論宣傳力度,爭取社會各方對交通行政執法工作的理解支持。要積極主動地向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以及有關專門機關匯報交通行政執法工作,邀請各有關部門對交通行政執法工作進行指導、專項檢查和評議,進一步贏得重視、關心和支持。同時要加強交通普法工作,加大對社會的宣傳力度,從增強人民群眾的交通法律意識。
2.理順體制機制,快速適應新形勢發展需要
進一步理順執法體制,按照《交通運輸部關于加強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促進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各項配套制度的進一步落實,結合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逐步使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機構納入行政機關序列。組織開展執法機構定崗定編研究,梳理執法崗位名目、崗位權限、崗位職責和任職條件,探索建立統一科學的執法機構編制核定依據和標準。切實解決交通行政執法經費基本保障問題。解決交通行政執法經費保障等問題,既是履行好交通法定管理職責的需要,也是杜絕趨利執法的關鍵,交通主管部門必須將此作為交通行政執法的基礎性工作抓緊抓好。
3.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激勵、約束機制
深化行政執法公示制。要大力推進執法公示,充分利用政府網站、新聞媒體、執法窗口等有效載體,將行政執法主體、執法依據、執法職權、執法結果、等向社會公示,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主動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構建完善行政執法監督網絡。由法制工作機構牽頭,紀檢、糾風以及各執法業務部門參加,對各個執法領域實施執法監督,及時發現問題,落實整改。要促進形成更有效的監督機制,將事后外部監督與事前內部監督相結合,將查案糾錯監督與超前防范監督相結合,將個案監督與全面監督相結合,推動形成行政執法監督的長效機制。
綜觀基層行政執法工作,可以概括為5個并存:一是成績與問題并存;二是有利條件與困難并存;三是緊迫性與長期性并存;四是動力與阻力并存;五是將法治作為價值目標與將法治作為實用工具并存。正是這“五個并存”的存在,決定了我國當前全面、深入推進依法治國的必要性和緊迫性,也決定了嚴格依法行政,實現國家行政管理的法治化,對于貫徹實施依法治國方略,具有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特此通知。
附:水路貨物運輸實行保險與負責運輸相結合的補償制度的規定
第一條 根據《水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和一九八四年國務院批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關于加快發展我國保險事業的報告》中關于“貨物運輸實行保險與負責運輸相結合的補償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實行保險與負責運輸相結合的補償制度”的具體含義是:對投保貨物運輸險的貨物,由于承運人責任所造成的損失,由承運人在限額以內按照實際損失負責賠償;超過限額的部分由保險公司在保險金額內給予補償。不屬于承運人責任而屬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由保險公司按照實際損失,在保險金額內給予賠償。
第三條 托運人托運按件承運的貨物,每件貨物價值在七百元以上(含七百元)或只按重量承運、不計件數的貨物,每噸貨物價值在五百元以上(含五百元)的貨物時,承運人應積極動員托運人投保貨物運輸險。對不投保貨物運輸險的,承運人可不受理承運。
第四條 托運人托運貨物時,應在貨物運單“貨物價值”欄內準確地填寫該批貨物的總價值。對不具備“三同”條件(同品名、同規格、同包裝)的計件貨物,還應向承運人遞交貨物單件價值清單,清單格式同《水路貨物運輸規則》中規定的“物品清單”。
第五條 承運人從承運貨物時起,至將貨物交付收貨人或依照規定處理完畢時止,對按本規定已投保貨物運輸險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由承運人和保險公司按下列規定賠償,但屬于《水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中第二十一條規定的原因造成,以及規定由托運人負責賠償和自行負責處理的,承運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承運人對每件貨物價值在七百元以上(含七百元)的,賠償金額按實際損失最多不超過人民七百元(含七百元)計算賠償;對每噸貨物價值在五百元以上(含五百元)的,賠償金額按實際損失最多不超過人民幣五百元(含五百元)計算賠償。但因責任海損事故造成的貨物損失,按上述規定計算的賠償總額,不應超過海損賠償最高限額的規定。
二、貨物的實際損失超過承運人負責賠償的部分,均由保險公司在保險金額內給予補償。
第六條 托運人或收貨人按本規定投保貨物運輸險的貨物發生貨運事故的索賠案件,應在規定的索賠期限內按下列兩種情況辦理:
一、對每件貨物的實際損失超過七百元或每噸貨物的實際損失超過五百元的,按保險條款規定的手續逕向當地保險公司索賠,再由保險公司向承運人追償應由承運人負責賠償的部分;
二、對每件或每噸貨物的實際損失未超過上述一款規定標準的,按《水路貨物運輸規則》規定的手續,逕向承運人提出索賠。
第七條 沿海航線蜜蜂運輸,仍按《關于沿海航線蜜蜂運輸的幾項規定》及《沿海航線試辦蜜蜂運輸保險座談會議紀要》的規定辦理。
第八條 個體(聯戶)船舶承運的貨物,按國務院規定已投保承運貨物運輸險的,以及航行國際航線,香港、澳門航線的船舶及所載貨物,在我國港口作業中發生的船體、船具或貨物的滅失、損壞事故,均不適用本規定。
第九條 按《水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規定,由托運人或收貨人證明貨物損失的發生確屬承運人的故意行為造成,并由合同管理機關處以造成損失部分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五十罰款的,其損失均由承運人負責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