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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組織落實情況
一是加強領導。為加強對專項行動的領導,縣政府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建設局、環保局、監察局、發展計劃局、經貿局、工商局、司法局、安監局、電力公司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為開展專項行動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對專項行動的指導思想、整治范圍及重點、工作步驟、工作措施及組織領導都作了明確要求。同時,按照專項行動的進度要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多次對全縣專項行動進行督辦檢查,有力地促進了專項行動的深入開展。
二是深入宣傳。為取得社會各界對專項行動的支持和擁護,我們采取多種形式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宣傳,一是利用新聞媒體進行宣傳。專項行動期間,先后多次組織當地廣播局記者隨專項行動工作專班深入鄉鎮、工廠及礦山進行全過程的新聞采訪活動,制作專題節目,用正面與反面報道相結合的方法,宣傳表彰先進典型,曝光違法排污企業,取得了良好的輿論效果;二是利用網站對外宣傳。通過在內部網站公布舉報電話以及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及時接受群眾的舉報和監督;三是積極向上級報告工作動態,對外擴大宣傳范圍,營造強大的專項行動輿論聲勢。
三是搞好協調。環保專項行動中,縣建設、環保、監察、計劃、經貿、工商、安監等有關職能部門,按照縣政府的統一安排部署,聯合行動,各負其責,協同作戰,狠抓落實,切實保證了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在礦山生態環境治理中,國土、環保、水利、安監等職能部門通力協作,密切配合,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實行礦山開采全過程監控,及時制止、糾正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形成了礦山生態環境保護的強大合力。在環保執法檢查中,各有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通力協作,確保了環保各項執法和監督管理工作順利進行。
(二)整體工作情況
一是集中整治飲用水源污染和隱患,全縣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為切實保障飲水安全,我們結合縣人大視察《水污染防治》的貫徹實施情況,集中開展整治水源污染工作。一是開展水環境安全大檢查。對全縣范圍內的新建項目和工業污染源進行了現場檢查,對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未經處理直接向廠周圍和河內傾倒、造成環境污染的企業,依法依規進行了查處;安排專人在各企業巡回檢查,“三廢”治理設施的正常運行率得以提高,有效杜絕了企業“跑、冒、滴、漏”現象;對醫療機構的廢物廢水,我們配合縣衛生局,對縣醫院和5個鄉鎮醫院認真進行了檢查,督促醫院按縣環保局、縣衛生局的要求,將醫療廢物集中處置,防止醫療廢物對水體的污染。二是加強水源保護。組織工作專班對全縣集中式供水的飲用水源及供水設施開展了全面監測調查,針對存在的問題逐一落實整改措施,確保供水安全。
二是集中整治建設項目違法問題,環評制度進一步規范。我們在七月中旬抽調專人組成專班,對全縣2003年《環境影響評價法》頒布實施以來,全縣水電開發、單位建房、化工建材等建設項目執行環保法律法規情況進行全面清理整頓,對未作環評的單位下發了《補辦環評通知書》,進一步規范了建設行為。目前全縣新上的新、改、擴建項目都能及時辦理環評審批手續,做到了與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保持“三同時”,建設項目的環評執行率和“三同時”執行率有所提高。
三是集中整治礦山環境,生態環境得到切實改善。我們把礦山環境整治納入專項行動的重要內容之一,集中力量開展專項整治。一是調查摸底。對全縣3家礦山開采企業進行拉網式排查,全面掌握了全縣礦山廢氣廢水排放、尾礦堆放、植被損毀以及辦理環境影響評價等詳細情況。通過深入調查,摸清了全縣礦山企業的底子和現狀,為開展礦山生態環境管理奠定了堅實基礎。二是嚴格監管。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治理”的基本原則,落實礦山生態環境治理責任人,按照法律規范督促其落實治理任務。對管理混亂、并造成環境嚴重污染、森林植被損毀嚴重的,責令限期整改,及時指導和督促其建設高標準規范化的環保設施;對拒不治理或治理不達標的,予以重罰或處以關停。三是嚴格驗收。環保設施工程竣工后,在治理責任人提出驗收申請后,我們立即聯合財政、水利等部門的專業人員,按照治理方案和資質部門設計的技術標準進行驗收。對驗收合格的,適當安排礦山生態環境治理補助資金;驗收不合格的,責令治理責任人按要求重新整改。同時,督促各礦山企業開展礦區綠化建設,在生態毀壞區域覆土種植,治理水土流失,加速了生態恢復進程,礦山生態恢復率正在逐步提高。通過建立和完善機制,依法規范業主開采過程的保護行為,基本遏制了無序排放,有效保護礦區生態環境。
四是認真抓好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議案、意見(建議)、提案以及群眾投訴工作,代表和群眾滿意度進一步提高。我們本著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態度,結合專項行動,對各項議案提案逐一進行了落實,給予了書面回復,同時采取開門辦案,向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匯報議案及提案的辦理情況,得到了代表和委員的充分肯定。二是認真接待辦理群眾來信來訪。環保專項行動以來,共接待來信來訪15件,其中因廢氣污染舉報1件。對這些來信來訪我們堅持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給予了認真辦結和回復。群眾的切身利益得到了維護,滿意度進一步提升。
二、環保專項行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部分達標企業超標排污時有發生。部分達標企業的環保治理設施設備老化,工藝落后,運行費用高,難以做到穩定達標排放。加之環保部門監管目前還不可能全方位及時到位,導致部分企業在專項行動期間思想警惕,達標排放,專項行動過后思想放松,超標排污,偷排偷放現象時有發生。
二是建設項目管理有待進一步加強。少數企業環保法制和環保意識觀念不強,重經濟、輕環保的現象依然存在,致使建設項目違法建設屢禁不止。在建設項目審批時把準入口關,加大環境影響評價和環保設施“三同時”制度執行力度迫在眉睫。
三是礦山生態環境治理進展不夠平衡。礦區生態治理進展不平衡。大部分企業能夠按照要求建設規范化環保設施,有效治理尾礦和廢渣,保護礦區生態環境。仍有少數企業業主對礦山生態環境治理的認識還未上升到一定的高度,未能按要求建設環保設施,廢渣尾礦治理還不到位,致使礦山生態環境局部地區還存在急劇惡化狀態。同時,治理資金投入難也是制約礦山生態治理與保護的“瓶頸”問題。
三、今后工作打算
為進一步鞏固環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的成果,保障群眾健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繼續加大環保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保障群眾環境權益,改善環境質量,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努力構建和諧社會。
一是繼續深入開展宣傳教育,提高社會各階層的環境意識。通過電視、報紙、信息、網站等多媒體、多視角、全方位地深入宣傳環保法律法規和環保正反典型,提高社會各階層的環境意識,進一步引導社會公眾樹立大環保意識,從而營造一個人人重視、關心、支持環保執行的社會氛圍。
二是嚴禁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提高執法監管能力。在推進面上工作的同時,對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問題,要集中力量,重點解決。對違法企業依法查處,該取締的取締,該淘汰的淘汰,該關停的關停,絕不心慈手軟,姑息遷就,確保執法到位,提高執法監管能力。
三是嚴把環評準入關,控制新污染源產生。環保、建設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在建設項目管理上,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第一審批權”,強化“環評”和“三同時”管理,把好新上項目環保關。嚴格環境準入制度,對于污染重的項目堅決做到一個也不引進,從嚴控制新的污染源產生。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環保局成立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長由李明國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岳存義、張智華和蘇慶春同志擔任,局辦公室、污控處、自然處、法規處、監察室、宣教處、稽查大隊、監察支隊、監測中心、信息中心、監管處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各成員單位按照分工履行職責。
環保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稽查大隊,辦公室主任由李國榮同志擔任。
各部門既有分工也有合作,為環保專項行動工作的順利開
展發揮多部門聯動優勢,增強聯合執法合力。
二、制定措施,精心安排
我省“環保專項整治行動電視電話會議”召開之后,我市主管環保工作的領導非常重視,要求我局盡快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措施,并提出了具體要求。市局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的通知》([2005]34號)和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石政辦函[2005]23號文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為使該項工作有條不紊的開展,制定了《石家莊市環保局關于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實施計劃》,將該項工作分為4個階段,并對每個階段的工作和任務作了精心安排和部署。為了使專項整治行動有一個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制定了《石家莊市環境保護局關于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宣傳報道方案》,在整個行動過程中聯合新聞媒體計劃跟蹤報道設置宣傳專欄,并掀起三個:一是公開披露環境違法問題的,二是集中整治、解決問題的,三是展示環保專項整治行動成果的。
三、確定專項整治范圍,明確目標和重點
在去年環保專項整治行動成果的基礎上,今年重點擴大整治范圍,集中治理以下八個方面問題。
1、解決群眾反復投訴的重點環境污染問;2、加大噪聲污染治理力度;3、集中整治城市大氣污染;4、檢點流域、重點地區污染防治情況;5、檢查企業執行有關環境保護政策規定情況;6、對連續兩年環保專項行動以來查處的環境違法企業整治情況進行全面復查;7、對再次出現“十五小”、“新五小”企業和列入國家淘汰產品、工藝、生產能力目錄的企業連片反彈的地區進行督查;8、對制革、造紙、化工、水泥、煉焦、冶煉等重污染行業和重污染工業密集區突出環境問題進行全面清理,逐一檢查,逐一落實整改措施,并向社會公布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環保局成立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長由李明國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岳存義、張智華和蘇慶春同志擔任,局辦公室、污控處、自然處、法規處、監察室、宣教處、稽查大隊、監察支隊、監測中心、信息中心、監管處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各成員單位按照分工履行職責。
環保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稽查大隊,辦公室主任由李國榮同志擔任。
各部門既有分工也有合作,為環保專項行動工作的順利開
展發揮多部門聯動優勢,增強聯合執法合力。
二、制定措施,精心安排
我省“環保專項整治行動電視電話會議”召開之后,我市主管環保工作的領導非常重視,要求我局盡快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措施,并提出了具體要求。市局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的通知》([2005]34號)和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石政辦函[2005]23號文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為使該項工作有條不紊的開展,制定了《石家莊市環保局關于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實施計劃》,將該項工作分為4個階段,并對每個階段的工作和任務作了精心安排和部署。為了使專項整治行動有一個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制定了《石家莊市環境保護局關于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宣傳報道方案》,在整個行動過程中聯合新聞媒體計劃跟蹤報道設置宣傳專欄,并掀起三個:一是公開披露環境違法問題的,二是集中整治、解決問題的,三是展示環保專項整治行動成果的。
三、確定專項整治范圍,明確目標和重點
在去年環保專項整治行動成果的基礎上,今年重點擴大整治范圍,集中治理以下八個方面問題。
1、解決群眾反復投訴的重點環境污染問;2、加大噪聲污染治理力度;3、集中整治城市大氣污染;4、檢點流域、重點地區污染防治情況;5、檢查企業執行有關環境保護政策規定情況;6、對連續兩年環保專項行動以來查處的環境違法企業整治情況進行全面復查;7、對再次出現“十五小”、“新五小”企業和列入國家淘汰產品、工藝、生產能力目錄的企業連片反彈的地區進行督查;8、對制革、造紙、化工、水泥、煉焦、冶煉等重污染行業和重污染工業密集區突出環境問題進行全面清理,逐一檢查,逐一落實整改措施,并向社會公布情況。
為認真貫徹落實《20*年*市環保專項治理工作方案》(長環聯發[20*]2號)精神,整治我市違法排污企業,解決群眾關心的環境熱點難點問題,保障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切實改善環境質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污染減排為中心,以水源地和一江五河、重點流域污染防治為重點,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突出解決影響人民群眾健康,影響可持續發展的問題,為保發展、保民生、保穩定提供有效的環境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開展對環境保護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嚴肅查處違反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行為,集中整治飲用水源地、重點流域環境違法違規等突出問題。
1.深化環保專項行動。一是加大對違法排污企業的打擊力度。加強對造紙、釀造、食品加工、屠宰、塑料顆粒加工、水泥、制藥、化工、規模化畜禽養殖等重污染行業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的監管,加強對重點污染源、污水處理廠在線監控設施運行的管理。通過采取掛牌督辦、停產治理、行政處罰等手段,嚴厲查處偷排和超標排放等行為,集中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違法問題。二是對石頭口門飲用水源地環境違法行為開展集中整治。重點檢查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排污口的取締情況和二級保護區內2000年以來新(改、擴)建項目的關停情況,防止死灰復燃。確保石頭口門水庫一級保護區內無排污口,無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三是開展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執法檢查。著力查處20*年以來環保部門在建設項目環評審批中是否存在違法審批、越權審批和錯誤審批等問題。
2.集中開展一江五河重點流域超標排污企業專項整治。
加強對松花江、飲馬河、干霧海河、小南河、沐石河、霧開河等重要支流水質狀況調查及排污企業的監管,對排污企業逐一登記,建立臺帳,把造成流域污染的原因查明,情況分析清楚。對私設暗管偷排偷放、事故狀態下“清凈下水”收集措施不到位、超標排放危及城鎮污水處理廠安全運行及存在重大污染隱患的企業,要采取停產整治、掛牌督辦、行政處罰等措施嚴厲打擊并跟蹤整治全過程。對治理無望的要堅決予以取締關閉,對已經完成整治任務的,仍要將其作為重點監管對象,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3.對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規劃項目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積極推進松花江《規劃》中確定的工業企業污染治理項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等項目建設,加快《規劃》項目的實施,及時掌握建設項目的進度,協調有關部門解決建設中的具體問題。
4.著力打擊“兩高一資”行業重污染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一是對“兩高一資”行業重污染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對于不符合準入條件,未經審批擅自開工或建成投產的企業;使用落后淘汰工藝、設備的企業,要一律依法予以取締關閉。嚴厲打擊已被取締關閉后死灰復燃的企業。二是認真貫徹國家《鋼鐵行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中控制鋼鐵產能,加快淘汰落后產能的要求,開展鋼鐵行業環境污染專項檢查。
5.加強對重點放射源安全監管,確保輻射環境安全。對重點放射源應用單位以及移動通信、電力等重點行業電磁輻射技術應用單位進行全面檢查。對于未辦理輻射安全許可證的III類以上放射源應用單位;存在安全隱患的III類以上放射源應用單位;未按要求辦理備案手續以及工作現場不符合要求的流動源使用單位;未履行環保手續擅自開工建設的電磁輻射技術應用單位,要進一步明確要求,限期整改。
(二)加強對污染減排工作的監督檢查
1.全面落實政府污染減排責任書有關任務要求,明確20*年污染減排的目標任務及措施,對全市污染減排項目全過程跟蹤。積極推進結構減排、工程減排和管理減排。
2.對當地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項目執行減排政策情況進行檢查,防止和糾正違規審批,特別要防止借機上高能耗、高污染項目。
3.按市政府要求對減排年度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強化目標責任,督促整改落實。
4.要加大環保案件的查處力度,健全舉報投訴處理和環保案件移送制度,嚴肅查處違反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案件。
(三)強化對環境行政審批權、評審權、執法權的監督
1.加強對環評評審權的監督。嚴格按照規定標準收費,專家咨詢費由評估單位承擔,降低企業評審成本。重大敏感項目要經局黨組討論,嚴把建設項目審批關。
2.加強對行政審批權的監督。在建設項目管理上,實行審批和驗收分開,解決權力過于集中問題,對違規審批項目要實行責任追究。
3.加強對行政執法權的監督。規范執法行為,實行案件移交、立案和調查、處罰分開。切實解決因自由裁量權過大引發的違法行為。加強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落實,解決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的問題。
4.加強對排污收費權的監督。加強排污費稽查,規范收費行為,實行陽光收費。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杜絕坐收坐支。糾正和解決協調收費、人情收費,以監測費代排污費、以物代費等違規收費行為。
三、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從4月28日至4月30日),結合實際制定方案,明確措施,安排部署。
(二)自查自糾階段(5月1日至5月15日),結合方案要求,完成轄區內自查自糾工作,5月15日前上報*市環保局自查自糾工作總結。
(三)檢查督察階段(5月16日至7月20日),市環境保護局與市監察局組成聯合工作組,對《方案》明確的工作落實情況及市政府、環保部門履職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四)總結階段(從7月20日至8月20日),分析查找出來的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對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通報情況,8月20日前把總結材料上報給*市環保局。
四、工作要求
(一)要強化組織領導。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親自抓,明確工作重點,有步驟、分階段認真落實。
(二)要強化督查督辦。要將群眾反映強烈、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環境問題作為重點,采取有力措施,明確解決時限,接受群眾監督。
(三)要強化行政問責。認真執行《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對違反環保法規、違法審批項目、不履行環境監管職責的環境違法行為,不僅要追究環境違法企業的責任,還要追究相關部門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精神,按照縣消防安全委員會的部署,在全系統廣泛開展消防宣傳培訓,全力做好滅火救援準備,全面排查整治火災隱患,確保全縣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為春節、“兩會”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機構
成立以縣社主任為組長,吳車云副主任為副組長,縣社安監員、各股室及下屬各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三、工作措施
1、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培訓。認真貫徹《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全面加強冬季防火知識宣傳,組織實施“五大消防宣傳專項行動”,開展全民疏散演練、消防知識技能競賽等系列宣傳教育活動。廣泛宣傳普及以《消防安全常識二十條》為重點的消防安全常識和逃生自救知識,組織開展一次滅火和逃生疏散演練,著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識和火災自防自救能力。組織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和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2、全面排查整治火災隱患。持續排查整治火災隱患,不斷改善消防安全環境。深入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重點排查整治土產公司煙花爆竹倉庫和批發部。
3、發動全體干部職工參與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發動全系統干部職工排查火災隱患,針對干部職工反映火災隱患集中的部位,組織開展集中治理,切實解決消防安全突出問題。
四、工作步驟
“除火患、保平安”冬春專項行動分三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3年元月18日至2013年元月22日)。各鄉鎮、各單位制定實施方案,成立組織機構,建立工作機制,召開專門會議,逐級動員部署,落實工作任務、責任、措施。
(二)實施攻堅階段(2013年元月23日至全國“兩會”閉幕)。各單位按照確定的目標和任務,細化工作措施,抓好各項工作落實。春節前,要專題分析消防安全形勢,針對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查漏補缺,開展攻堅行動,強化督導檢查,確保各項火災防控措施落實到位。尤其是春節和全國“兩會”期間,強化重點保衛目標現場監護,確保萬無一失。
(三)總結提高階段(全國“兩會”閉幕后2日內)。各單位對“除火患、保平安”冬春專項行動情況進行匯總分析,認真總結經驗做法,研究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及時將工作開展情況報縣消防安全委員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單位要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切實把“除火患、保平安”冬春專項行動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精心謀劃、周密部署,嚴密組織。
根據《**嚴厲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和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生態環境分局認真開展了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和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排查整治,現將工作開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危險廢物違法排查整治情況
(一)領導重視、親自部署。**生態環境分局主要領導親自對危險廢物違法排查整治工作進行部署,**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具體負責,**生態環境分局生態辦協助形成合力,保障專項行動圓滿完成。
(二)建立并完善危險廢物環境重點監管單位。建立并完善危險廢物環境重點監管單位清單,去年,**危險廢物管理系統中產廢單位為225家。通過排查,截至目前在監管系統中新增66家醫療單位(衛生服務中心),4家機動車維修行業。督促產廢單位在安徽省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中執行管理計劃、申報登記、轉移聯單、經營情況報送等制度情況,督促相關企業如實通過信息系統申報危險廢物產生、貯存、轉移、利用、處置情況。
(三)組織學習,提升業務水平。組織業務科室和執法人員學習新《固廢法》,依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違法行為的特點,創新監管手段和機制,嚴格依法查處相關違法行為,提高執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并組織轄區內危險廢物產生單位開展了《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培訓會》。
(四)開展涉危廢企業專項檢查。2021年1月至9月**生態環境分局共對16家涉危廢企業進行了專項檢查,出動執法人員41人次,發現問題企業1家,罰款19.9萬元。
二、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排查整治情況
(一)加強宣傳、提升企業認識。為更好的開展自動監控工作,**生態環境分局于2021年7月8日召開了自動監控數據培訓會,**重點排污單位及所有涉自動監控企業代表參加了會議。會議邀請了市局專家對企業自動監控工作進行了指導。
(二)開展自動監控數據造假專項排查。**生態環境分局根據方案要求,結合**重點排污單位規范化環境管理檢查工作,以企業在線超標數據現場核查為抓手,推進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排查整治工作。2021年1月至9月田家庵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大隊共對72家企業進行了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專項檢查,出動執法人員163人次;其中根據自動監控系統線索,檢查發現1起涉嫌比對檢測偽造監測數據案件,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保障群眾健康為目標,以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為重點,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為手段,集中整治和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維護群眾環境利益,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也是關鍵一年。今年我市環保專項行動總的指導思想是以改善環境質量,年是國家環保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監察部、司法部、工商總局、安全生產監管局開展環保專項行動的第三年。
二、年環保專項行動的重點
1群眾反復投訴的重點環境污染問題。特別是年開展專項行動以來仍沒有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
2糾正各級政府違反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的政策措施。檢查有關部門在環境監管中能否依法履行職責。
3加大城市噪聲污染治理力度。把城市噪聲污染綜合整治作為當地人民群眾辦實事的重要舉措。對各類生產、建設、生活、娛樂及交通噪聲進行整治。
4集中整治城市大氣污染。把此次專項行動工作與我市正在開展的三塵一煙”整治大氣環境工作相結合。保質按期完成。
5開展飲用水源地專題檢查和整治。市以三個水源地為重點。重點排查向飲用水源保護區內排放廢水的各類污染源和建設項目,確保飲用水安全。
6對連續兩年環保專項行動以來查處的環境違法企業整治情況進行復查。加大對污水處理廠的監督檢查力度。
要追究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行政責任。對再次出現“十五小”新六小”企業和列入國家淘汰產品、工藝、生產能力目錄的企業連片反彈的地區。
7結合我市實際確定重點區域、重點流域和重點行業的違法排污問題。區要把建筑施工噪聲擾民和餐飲業油煙的整治作為重點;北戴河區重點監控海浴場水質。確保暑期海水浴場水質安全;區重點監控幾家排放污水大戶和重點旅游景區周邊大氣、噪聲污染源,確保達標排放;縣要加大“南水北塵”監管力度,對環境違法行為堅決查處;縣做好自然生態保護區的環境保護工作,嚴把污染項目審批關;縣以飲用水源保護和甘薯、淀粉加工行業為整治重點;縣要加大對采礦、選礦業的整治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并做好生態恢復工作。
8對淀粉、釀造、化工、水泥、鋼鐵、造紙等重污染行業和重污染區域。對發現的問題,要逐一落實整改措施,對按照要求需要安裝在線監控的企業必須強制安裝使用,強化環境管理措施。
9加大對污水直排入海的企業管理。進行排查,必須實現達標排放,確保我市近海海域海水質量。
三、具體要求
1市政府已成立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名單附后)負責此次專項行動的統一指揮、調度。各縣、區政府要成立以政府主要領導牽頭的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將此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廣泛動員,全面開展整治。
2對本行政區域內企業的違法排污情況進行全面清理。提出一些環保專項整治行動中需要解決的重點掛牌督辦問題,明確責任人和責任單位,限期解決并向社會公布處理結果。
3加大對違法排污企業的懲治力度。責令關停。對在飲用水源地、自然保護區違法建設的項目,責令停建和拆除。對不能正常運行并超標排污的污水處理廠,責令限期治理。堅決遏制有法不依行為。對未通過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項目,責令停建或停產,并限期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未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沒有污染防治設施的排污企業,責令停產并依法給予處罰。對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設施且排放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的責令改正并依法給予處罰。對長期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責令限期治理,并對嚴重污染環境的企業實行停產;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責令停產或關閉,對未按期淘汰的生產線,責令停產或關閉。對“十五小”和“新六小”企業,
4、要把此次專項行動工作與國家環保總局與監察部聯合開展的對企業違法排污損害群眾利益問題開展專項檢查工作相結合。出現重大決策失誤,造成環境嚴重污染的對環境違法行為查處不力,甚至包庇、縱容違法排污企業,致使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對不依法行使職權,并造成嚴重后果的政府及部門負責人、有關人員,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5、要建立和完善長效工作機制。各縣、區(開發區)要認真研究政府工作和干部任期綜合考核指標體系。納入政府考核目標。
6、建立與完善公眾監督機制。提高公眾參與程度。各縣區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動員、宣傳并重點曝光一些重點違法案件的查處情況,公布環保舉報電話和有獎舉報辦法,提高群眾舉報、監督違法排污企業的積極性,促進專項行動的深入開展。
7、各相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環保專項行動期間的每個階段開一次工作例會,并形成會議紀要,由各部門遵照執行。要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建立定期協商、聯合辦案制度和環境違法案件移交、移送、移辦制度,共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發展改革部門要監督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監察機關要依法依紀追究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政府及部門負責人、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司法行政機關要加大環境保護法制宣傳的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對涉法糾紛提供法律服務;工商部門要依法注銷、吊銷被依法關閉企業的營業執照;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危險化學品監管。
8、加強信息動態管理和報送工作
并報送環保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各縣、區每周要向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一次工作進展情況,各級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確定專人負責環保專項行動信息管理工作。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編發工作簡報,上報省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并按期上報階段報告。重要情況和工作中遇到難點隨時報告,重點環境污染問題和查處的典型案件要及時上報。
四、環保專項行動的具體目標
環保“三同時”制度執行合格率達到90%以上,重點監管企業穩定達標排放率提高到90%以上。基層政府違反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的錯誤做法基本得到糾正,群眾反復投訴的環境污染問題基本得到解決。
五、各階段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階段
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動員和部署,各縣、區政府要根據本《方案》要求制定實施方案。并將有關情況在月日前報告市環保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自查自糾階段
對年以來重點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深入檢查,各縣、區政府對轄區內重點污染問題。對群眾舉報問題進行認真梳理,確定第一批掛牌督辦名單,各縣、區不少于3個。各縣、區環保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于月日前將檢查情況和掛牌督辦名單報市環保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全面整治階段
公開查處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各縣、區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清查出的重點環境問題進行集中整治。數量不少于3個。各級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和掛牌督辦問題整改情況于月日前報送市環保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公開查處一批突出環境違法問題。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組成督查組。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實施重點工作集中突破的總體要求和全縣環境保護工作會議的安排部署,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遏制污染事故的發生,消除環境安全隱患,以保護飲用水源安全為重點,著力解決一批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努力實現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持續發展,為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環境保障。
二、加強領導,建立組織機構
為了確保各項整治工作順利實施,縣政府決定成立“*縣2009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副縣長何玉昆任組長,縣政府辦主任韓家根、縣環保局局長凱富才任副組長,縣發改委主任和山林、縣城建局局長宋華棟、縣司法局局長波鄧子、縣經濟委主任阿慶林、縣安監局局長怒富慶、縣監察局局長青三一、縣工商局副局長(主持工作)龍德金、縣電網公司經理鄧云濤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由環保局局長凱富才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工作重點
(一)加強縣城環境的綜合治理
1、完善門前衛生“三包”機制;解決占道經營、亂擺亂放、亂設攤點的相關問題;依法對建筑工地、商業場地等各類噪聲進行整治,遏制噪聲擾民問題。
2、加強縣醫院、各醫療衛生門診醫療固廢物處理情況的監管,確保醫療固廢物集中處置,杜絕亂堆放。
(二)集中整治建設項目環境違法問題。要加強源頭控制,加大建設項目“環評”和“三同時”制度執行力度。對未經環保部門審批的違法違規建設項目依法查處,對未按規定申請環保“三同時”驗收,長期以試生產名義違法排污的企業,一律停產整治。
(三)排查中小水電站溢流水破壞生態環境的問題。認真開展中小水電專項執法檢查,對縣域內大小水電站的泄洪道進行逐一檢查,徹底排查環境安全隱患。對沒有修建或架設泄洪道,任溢流水隨意流淌,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的水電站,必須進行限期治理,未按時完成整改任務的要對其依法實行停業整頓。
(四)認真開展建筑施工環境執法檢查。城區建筑施工產生的揚塵、噪聲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環保部門要加大對建筑施工的檢查力度,對未依法申報建筑施工事項和未經批準進行夜間施工的建筑企業要實行嚴厲的處罰,嚴肅查處因施工造成的生態破壞、亂棄廢渣,污染環境等違法行為。
(五)加強石油液化氣項目的監管。對全縣范圍內存在環境風險的加油站及成品油貯存庫、液化氣站限期整改,確保環境安全。
(六)整治垃圾“圍城、圍鄉、圍村”和“占河、占道、占田”的問題。要重點解決公路沿線、城鄉結合部、河道城區段、村鎮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亂排亂堆問題。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6月15日—6月30日)
研究成立“*縣2009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制訂工作方案。
(二)集中檢查和整治階段(7月1日—9月30日)
組織有關部門對涉及飲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隱患問題、建設項目的環境違法問題、環境安全問題進行集中調查摸底和集中整治,并將掛牌督辦名單和各項整治情況按期報告州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總結階段(11月1日—11月10日)
認真總結環保專項行動取得的成效與不足之處,提出加強長效管理的措施,并于10月25日前將《*縣2009年環保專項行動工作總結》報送州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幾點要求
(一)切實加強協調配合
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履行各自的監管職能,切實加大監管力度,經濟委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監察局要依法依紀追究違反環保法律法規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司法局要加大環境保護法制宣傳教育、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力度;建設局要加快縣城環境綜合整治;工商局要及時注銷、吊銷被依法關閉企業的營業執照;電網公司要按照政府決定對違法排污企業采取停電、限電措施。各部門一定要繼續加強協調配合,不斷完善定期協商、聯合辦案和環境違法違紀案件移送制度,充分發揮部門聯動優勢,切實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合行動、公眾廣泛參與,共同解決環境問題的工作格局。
(二)切實加大責任追究力度
監察機關要將貫徹執行《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作為環保專項行動的重要工作,認真組織實施,要直接查辦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嚴肅追究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違法違紀責任人的行政責任,堅決糾正損害群眾環境權益的不正之風。
(三)切實加大公眾監督力度
要制定和實施環保專項行動的宣傳計劃,要定期公布掛牌督辦的環境違法案件和環保專項行動進展情況,要積極組織新聞媒體深度報道環境安全尤其是飲用水源環境安全形勢,披露重大環境安全隱患問題,不斷形成環保專項行動的宣傳。同時充分發揮3411237環保投訴電話,暢通投訴渠道,積極鼓勵群眾舉報環境違法問題,營造社會廣泛參與和監督的良好氛圍。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著力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以環保執法工作情況、保護飲用水源安全、遏制“兩高一資”行業污染反彈為重點,促進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的順利實施,維護社會穩定,為實現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目標提供環境執法保障。
二、工作重點及要求
(一)鞏固六年來環保專項行動成效,進一步加大環境保護工作力度,開展環保執法工作情況督導行動
1、為推進環境監察系數核算工作穩步進展,對國、省控重點企業、減排工程進行督導。對各縣級環保部門是否明確主管領導主抓重點企業監管和監察系數工作;是否設有專職人員負責監察系數工作的匯總、核算、上報工作;是否建立完備的重點企業日常監管檔案;是否按照《做好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監察系數工作的通知》(環辦[]號文)的有關規定對重點企業進行檢查;以及重點企業是否建立了污染防治設施、運行吸收劑等耗材使用量臺帳(對重點企業臺帳的抽查率不低于)等情況開展督查。
2、對各縣(市、區)排污費征收情況開展稽查。對縣級環保部門是否正確執行排污費征收法律、法規;對排污收費執行標準是否按規定SO2自年月日起,由元/污染當量提高到元/污染當量,COD自年月日起,由元/污染當量提高到/污染當量的收費標準;對排污申報登記與核定情況,排污費核算與征收情況,排污費減、免、緩繳情況,年和年第一季度排污收費臺帳及污染源檔案管理情況以及排污費解繳入庫及排污費票據使用情況開展稽查。
3、對生態環境監察和環境監察機構標準化建設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導。對各縣(市、區)是否按照省環保廳生態環境監察會議要求開展生態環境監察工作;對市、縣《區域性生態環境監察試點實施方案》的組織實施情況,對其他縣(市、區)是否將生態環境監察納入日常環境執法進行督導。對各縣(市、區)環境監察機構標準化建設工作是否按照省環保廳要求的東部地區三級標準(市、市作為擴權市要達到二級標準)的建設情況進行督導。對年秸稈禁燒工作準備部署情況進行督導。
4、對向轄區內主要河流排放廢水的企業進行專項整治。對長期超標、超總量向河流違法排污的企業,要徹底摸排清楚,嚴肅處理,有效改善轄區內的水環境質量,其中,要以河、河、河為排點;和開發區要以為排點;要以河、河為排點;要以河和干渠為排點;要分別以河和河為排點。對所有向河流排放廢水的企業和單位要根據所屬河流進行登記,建立檔案,對超標排污的企業要依法采取治理、關停或取締等整治措施,確保實現達標排放。
5、對重復案件以及久拖不決的重點環境問題進行督查。對群眾反映強烈、反復舉報的環境案件,要逐一說明查處和解決情況;對欺上瞞下、偷排偷放污染物、屢次整改不到位的排污企業,一律停產整頓,給予高限處罰,依法足額追繳排污費;對群眾有舉報、上級有批示、基層不作為的行為,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集中整治“兩高一資”企業,開展鋼鐵行業、涉砷行業專項檢查
1、對“兩高一資”行業重污染企業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查處不符合產業政策、準入條件、未經審批擅自開工或建成投產的企業;不符合有關環保規定、超標排放污染物的企業;拒不執行國家產業政策,使用落后淘汰工藝、設備的企業。嚴厲打擊已被取締關閉后死灰復燃的企業。
2、認真貫徹國家《鋼鐵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中控制鋼鐵行業產能,加快淘汰落后產能的要求,開展鋼鐵行業環境污染專項檢查。摸清鋼鐵企業執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及國家產業政策的基本情況。嚴肅查處違反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拒不淘汰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淘汰類目錄的設備和工藝,主要污染物超標和超總量排放的鋼鐵企業。
3、針對近年來砷污染事件高發態勢,對涉砷行業(硫化物、磷礦開采、選礦、冶煉;硫化工;磷化工;砷化物生產)企業進行全面檢查清理。重點查處沒有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或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符合產業政策和環境準入條件,采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產工藝的;沒有治理設施,污染物超標排放的;含砷廢渣堆放處置不符合法規、標準的;未按規定進行危險化學品登記的企業。
(三)開展飲用水源保護區后督察和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集中整治
1、對年和年飲用水源保護區集中整治中發現的環境問題進行跟蹤督辦。凡是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和調整不到位、縣以上城鎮飲用水源保護區內各類排污口取締措施不落實、保護區邊界地理界標和警示標志設立不規范、保護區或周邊化工企業對防止事故狀態“清凈下水”污染環境無有效措施的,一律實施掛牌督辦。
2、督促重點流域城鎮污水處理廠加快建設進度、提高運行負荷和出水達標率。對于重點流域規劃內污水處理廠,重點整治建成運行三年后處理負荷仍達不到設計能力75%的;不能保證正常穩定達標排放的;污泥外排或棄置造成環境污染的。同時,對排入市政管網嚴重超標、影響污水處理廠運行的工業企業進行集中整治。
3、全面整治垃圾填埋場環境違法問題。重點整治垃圾填埋場中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已經投入運行但未通過"三同時"驗收的;直排滲濾液和滲濾液超標排放對周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的問題。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繼續把深入開展環保專項行動作為重點工作內容,強化政府牽頭、各部門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廣泛動員,周密部署,有序推進各項工作開展。要在組織開展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對發現的問題制定全面的整改計劃,明確整改重點、目標、時限、責任人,限期完成。要將整改完成情況作為各級政府環保目標責任制的內容進行考核,凡無故不能如期完成的地區,一律取消評先創優資格。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責,堅持定期協商、聯合辦案制度和環境違法案件移交、移送、移辦制度,共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二)強化全面整治
要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在加強掛牌督辦、后督察等環境行政執法手段基礎上,環保部門要分階段對照工作重點進行拉網式檢查,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行政處罰;經濟、工業主管部門要切實發揮在淘汰落后產能工作中的職能作用,查處違反國家產業政策的行為,并定期向相關部門通報淘汰落后企業名單;監察機關要強化行政監察職能作用,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司法行政機關要有序推進環境法制宣傳教育、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建設部門要強化排水許可管理,并加強對城鎮污水和垃圾處理建設的監管;工商部門要嚴肅查處"兩高一資"行業企業違反注冊登記法規的行為;安全監管部門要嚴肅查處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違反安全生產法規的行為,督促企業防范生產事故引發環境污染事件;電力監管機構要監督供電企業,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節能環保電價政策,對違法企業依法采取限電、停電、斷電等有效措施。要進一步加強與相關管理部門的配合,在金融信貸、進出口監管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不斷強化環境執法效果。
(三)嚴格執法監管
各級環保部門要強化分類指導的執法意識,對于存在主觀惡意的屢查屢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等環境違法行為,要依法從重處罰,并移送法院,追究法律責任;要規范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堅持教育與懲罰相結合的原則,監督并指導企業切實解決問題。建立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有效發揮企業監督員監督企業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等方面的作用,促進企業守法意識的提高。
(四)建立長效機制
要以環保專項行動促進建立健全日常環境執法的長效機制,將專項行動檢查過的重點行業企業納入日常重點監管范圍。建立后督察制度,將定期檢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結合,鞏固整治成果,防止環境違法企業死灰復燃。規范和完善掛牌督辦制度,對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實行掛牌督辦,做到處理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要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進水監管,建立污泥轉移聯單制度。要積極組織新聞媒體進行跟蹤報道,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加大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暢通投訴渠道,營造群眾參與和監督的良好氛圍。
四、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月日—月日)
各縣(市、區)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結合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整治重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完成環保專項行動的動員部署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也要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內容,落實工作措施。于月日前,各地各有關單位將實施方案、領導小組名單及動員部署情況報送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人:,聯系電話:)。
(二)摸底和集中整治階段(月日—月日)
各縣(市、區)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織有關部門,對環境執法工作情況督導行動中提出的五個方面工作重點及要求要嚴格落實,開展自查自糾,對存在的問題進行逐條梳理,列出明細,制定時間表逐一進行解決,并于月日前將工作報告報送至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兩高一資”行業企業、鋼鐵企業、涉砷行業企業開展集中檢查,并于月日將工作報告報送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飲用水源保護區整治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后督察、對城鎮污水處理廠和垃圾填埋場存在的環境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并于9月日前,將工作報告報送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適時對各地環保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并適時召開新聞會,向社會專項行動有關內容,公布掛牌督辦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