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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政府工作報告中首次寫到“設立新興產業創業創新平臺,在新一代移動通信、集成電路、大數據、先進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方面趕超先進,引領未來產業發展。”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涉及到全面深化改革的各個領域。改革有一點很明確,不僅是要改革外在因素,如市場、社會生產等等,還要改革政府自身。政府治理創新,是一個多方關注的話題,不僅是中國,世界各國政府,從建設善治政府的角度,都在積極探索。環境治理是政府治理的一個具體方面。
伴隨著經濟的迅速發展,環境問題也日益嚴重。黨的十報告首次將生態建設列入其中,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建設就是其中一個方面。由此可見,黨和國家高度重視環境治理工作。環境的治理需要多方面的努力,政府在這中間就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政府環境治理的意義十分重大,概括來講有以下幾個方面:有利于可持續發展,有利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有利于和諧社會的建設,人民生活幸福安康。
一、大數據時代
(一)大數據
1、含義
關于“大數據”的定義目前的說法沒有形成共識,不同領域的工作人員界定不一。工科研究人員偏好使用這個概念,而人文社科領域的學者對此反應稍微有點遲緩。全球知名咨詢公司麥肯錫是最早提出“大數據”時代的,他在研究報告中指出,數據已經漸漸影響到每一個行業和業務職能領域,慢慢成為重要的生產因素。維基百科則是這樣定義的:“無法在一定時間內用常規軟件工具對其內容進行抓取、管理和處理的數據集合”。結合不同領域的定義,總而言之大數據大致有三個特點:第一,信息龐大是它的首要特點,從TB級別,躍升到PB級別(即從1000G級別到100萬G級別);其二,載體十分豐富、形式多樣多樣,包括網絡日志、圖片、音視頻等等;其三,許多數據是重復的或者沒有價值的,因此需要“去冗分類、去粗取精”,一句話就是價值密度低。
2、特征
隨著移動互聯網、物聯網、社交網絡、云計算、4G網絡的快速發展,網上購物、網絡發言、網絡信息傳輸等行為產生了驚人的數據量,我們已經步入大數據時代。“大數據”的特點是可以歸納為4個V:海量(volume)、快速(velocity)、多樣(variety)和價值(value)。大數據時代的來臨標志著人類社會從此由信息時代,知識時代逐步向著智能時代過渡。大數據時代的特征,具體來講包括以下幾點:
一是大數據時代獲取信息的途徑更加多樣化,內容則更加豐富。對于任何一個我們想要調查的特定問題,只要運用恰當的方法,我們就能獲取比過去任何時候更豐富的數據,利用龐大的數據我們可以得到非常詳細的闡釋,從而作出判斷,這是傳統方法所不能做到的。
二是信息分析逐漸由微觀走向宏觀。在傳統數據時代,由于收集的數據較少加上收集數據的途徑單一,因此我們可以明確知道每個信息的來源與真實性。在大數據時代,大量的數據往往存在信息凌亂、參差不齊的情況,對于大數據的分析,我們需要宏觀層面來進行觀察。
三是人類社會思維方法的轉變。大數據時代人類的思維將從因果關系轉向相關關系。面對更豐富、更零亂的信息,在許多情況下,人們將僅僅尋找“是什么”,而不必完全理解“為什么”,這是大數據帶給我們的最根本性的轉變,對人類的認知和與世界交流的方式提出了全新的挑戰,人類千百年來的思維慣例被顛覆。
(二)大數據時代政府管理
“大數據”時代的來臨帶來了政府部門的一系列變革。首先,大數據超越了傳統行政思維的認識,使得信息公開從單一的政務信息公開逐漸過渡到數據庫信息的公開。其次,就技術而言,由于缺乏“大數據”意識,政府各部門之間容易出現信息孤島,各種信息不能有效聯通。大數據打破了政府部門之間的屏障,要求流動數據和部門利益必須讓位于公眾利益。一旦信息進入社會,公眾將對政府信息進行全天候的監督,每個部門的數據在橫向比較之后,就可能被公眾發現可以指責的漏洞。盡管存在信息安全的風險,政府可能被指責的風險,大數據推動政府管理創新勢在必行,它將帶來一個更加開放、透明的政府,推動政府從“經驗治理”轉向“科學治理”。
(三)政府治理
關于政府治理的概念也存在著不同的說法,通常我們一般認為政府治理是指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對公共事務的治理。西方國家理論界所說的“政府治理”,則是指由政府治理理念、治理結構和運作方式與過程所構成的三位一體的有機框架或網絡。從廣義和狹義方面來定義則是這樣的:廣義的政府治理認為整個公共行政的發展過程可以稱之為政府治理從傳統邁向“善治”的過程。狹義的政府治理則包括以下三種模式:
一是指封閉性和單向度管理的國家管理模式,在這個過程中國家是唯一的管理主體;二是半封閉和單向度的公共管理模式,國家與各種社會自治組織共同來進行管理;三是公共治理模式,由開放的公共管理與廣泛的公眾參與這兩種基本元素綜合而成的,其典型特征是開放性和雙向度。”狹義的政府治理是指第三種公域之治模式,也是“政府依法律善治”之“治理”模式。
二、當前我國政府環境治理的手段
目前環境治理的手段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一)法律手段
就是通過立法來治理環境,對于企業的污染行為要通過法律來制約,從而減少污染,達到保護環境的目的。
(二)行政手段健全相關法律機制,整合、完善現行生態環境法律法規,讓環境管理在立法與執法方面得到保證;第二,要加強環保部門的監管力度,提高國家環境監測、信息、科技、宣教和綜合評估的能力,同時其獨立執法能力和執法效率也要有所突破和發z展。第三,要做好充分的環境保護宣傳工作,利用網絡、媒體、雜志等平臺的豐富性和大眾性,向公民普及環保知識,宣傳環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呼吁公眾積極參與這一公益行動,使其從思想上和行動上支持、踐行環保。環境問題無國界,在做好國內工作的同時,環境保護也需要世界各國的共同參與,因此政府要處理好對外事宜。要加強各國間的交流與協作,達成環保共識,以求共同行動;要參與定期召開的國際環境會議,分享先進的環保經驗與技術,在公平原則基礎上擔起本國應盡的責任;要積極促進國際環保規則的制定,并依據各國實際情況使之盡快落實;各國之間要互幫互助,共同努力解決環境危機這一問題。
三、我國環境治理存在的問題
中國的環境問題已不是一個隱約逼近的危機,而是一個眼前的危機。過去的20多年里我國國民經濟發展迅速,不過這種發展是建立在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的基礎之上的。當前,我國政府已經意識到環境問題的嚴重性,正在逐步轉變治理理念和方式。
(1)政府扭曲的發展觀和不當的政績觀導致政府生態危
一直以來,我們一直認為經濟得到發展就能解決其他問題,其實不是這樣的,經濟的過度發展會對環境造成破壞,因此,相應的政治文明,生態文明的發展也會受到限制,從而影響整體的發展。
(2)政策失控,調控手段單一,治污流與形式
政策失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其一,誰污染誰治理的政策,對于企業而言,它的目標是利潤的最大化,這樣既可以增加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又能增加就業機會,同時,環境治理需要耗費大量的成本,因此環境治理往往只是口號而已;另一方面,政府制定的環境治理政策之間缺乏配套體系的支持。
(3)法律法規滯后,政府環境監管能力弱
面對日益激烈的國際競爭,我國正在積極調整產業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更先進的清潔生產要求提出來讓人措手不及。面對環境污染,我國缺乏有效的監管體制,政府的立法不健全,環保部門執法執法力度也不夠。
(4)環境治理信息披露不全
關于環境治理的信息,目前存在著披露不全的現象,從而影響了環境治理的效果。
四、當前鄉鎮環境治理存在的問題
(一)鄉鎮政府對于上級環保政策的實施流于形式
面對上級下達的環保政策,鄉鎮政府作為最基層的一員,往往只是按章行事,沒有把政策的實施與當地的實際情況相結合,存在本本主義。另外,環保政策即便的到落實,也是流于形式,比如地方垃圾站的建立,在那些稍微偏僻的地方就因為交通不便就沒有建立起來;每月一次的家庭衛生檢查也只是一時熱,政策過了就被冷落了。
(二)對于地方污染缺乏有效的監督手段和獎懲措施
對于地方存在的環境問題,不管是政府還是公民都缺乏有效的監督。政府缺乏有效的法規和強有力的執法手段,公民又對環保問題不夠了解和關注,導致許多企業在發展過程中以犧牲環境為代價謀取巨大的經濟效益。對于保護環境的行為又缺乏相應的獎勵措施,使得人們對和自己無關的問題或者是自己尚未意識到的問題漠不關心。
(三)環境治理的成本受到財政的制約
經濟利益的獲取是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的,同樣環境的治理也需要財政的支持。政府面對地方環保問題時,往往會缺乏配套的資金體制。
(四)環境治理主體單一,公民參與程度低
在我國,當前政府仍是重要的環境治理的主體,公民參與環保治理的程度低。
五、大數據代的鄉鎮政府環境治理創新對策
(一)充分發揮大數據時代網絡監督的作用
大數據時代的鄉鎮環保問題應當以網絡為依托,應當通過微博,互聯網等形式對破壞環境的行為進行曝光,對保護環境的行為進行表揚,鼓勵更廣大的人民群眾參與到環境保護的過程中來。
(二)實現多種治理手段的協調
環境的治理,政府要擺脫單一的治理手段,必須實現經濟,法律,行政手段等多種手段的協調。
(三)政府轉變職能,發揮政府采購環保項目的作用
在環境治理的過程中,政府要轉變職能,創新管理方式,引入市場和第三方主體參與到環境治理的過程中來,實現環境治理效率和環境治理質量的提高。比如,2014年5月22日國家環境保護部擬出臺的《政府采購環境服務指導意見》,征求意見工作已經基本完成并報送,預計6月出臺。《意見》規定,政府購買環境服務將一律通過公開招股標的方式獲得。
(四)合理運用網絡,用大數據說話,實現政府的精細化管理
對于環境治理中存在的問題,應該收集相關的資料類整理,前后對比,相關分析,用大數據說話。
(五)合理選擇經濟發展途徑
環境治理的過程中,我們必須始終注意一點那就是經濟的發展要與環境相適應,從而有效貫徹和落實科學發展觀。
總之,在大數據時代背景下,政府治理環境,需要轉變政府職能,引入更多的市場主體參與到環境治理的過程來,同時要創新治理方式,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社會的和諧安定。(作者單位:湖南農業大學)
本論文受湖南農業大學公共管理一級學科資助
參考文獻:
[1] 李園,政府在環境治理中的問題及對策分析[J].制度建設,2011,30.
[2] 佚名.網絡反腐:大數據引發政府管理新思路.學習時報,2012,11,05.
關鍵詞:新醫改 鄉鎮衛生院 人力資源配置 問題 措施
鄉鎮衛生院的人力資源配置是指根據鄉鎮衛生院實際運行的水平以及當地對醫療衛生事業的需求,在符合國家相關制度規范的基礎上對相關的醫務人員進行科學合理配置的工作。近年來,隨著現代社會環境的不斷變化以及醫療體制改革的深入,鄉鎮衛生院的人力資源配置工作出現了新的問題和挑戰。本文就新醫改環境下我國鄉鎮衛生院人力資源配置的現狀進行了研究,分析了新醫改環境下鄉鎮衛生院人力資源配置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探究了產生問題的原因,并且根據自己多年的實際工作經驗提出了切實可行的新醫改環境下,強化鄉鎮衛生院人力資源配置工作的措施。
一、新醫改環境下我國鄉鎮衛生院人力資源配置的現狀
通過對我國東、中、西部地區具有代表性的12個縣186所衛生院人力資源配置情況的調查發現,186所衛生院中,工作人員一共是7496人,其中衛生技術員占總人數的79.6%,而這些技術人員中35歲以下的占33.4%,這些技術員中本科以上的學歷占18.1%,由此看來,新醫改環境下,相關工作人員的老齡化現象比較嚴重,而且學歷普遍偏低。
而據國家相關制度規范顯示,鄉鎮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比例不得低于聘用人員總額的90%,公共衛生人員配備數量原則上按服務人口10000:3的比例配備,鄉鎮衛生院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辦事處配備專職新農合管理人員,配備數量原則上按轄區服務人口10000:1的比例配備。由此看來,鄉鎮衛生院的人力資源配置工作依舊不夠完善,存在技術人員少、老齡化嚴重、學歷偏低、人力資源配合不合理等問題。
二、新醫改環境下鄉鎮衛生院人力資源配置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雖然近年來隨著新醫改的不斷深入和發展,鄉鎮衛生院的人力資源的配置工作得到進一步的發展和完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制度、實施績效考核的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績效,但是就目前的執行情況來看,依舊沒有得到改革的初衷,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鄉鎮衛生院人力資源配置不合理
新醫改環境下,鄉鎮衛生院的人力資源配置工作需要改革原有的人事制度、實施全員配置制度,要根據當地的醫療環境和實際需求來科學合理的配置相關的衛生人員。但是就目前情況來看,一些鄉鎮衛生院沒有切實的意識到“因需設崗、按崗定員”的重要性,容易出現患者多、衛生人員少,或者患者少,衛生人員多的現象,前者容易增加衛生人員的工作壓力,影響工作質量;而后者容易降低工作熱情和工作積極性,使衛生人員存在很大的惰性,不利于鄉鎮衛生院的可持續發展和進步。 缺乏高精尖的復合型衛生人才
缺乏高精尖的復合型衛生人才是新醫改環境下,鄉鎮衛生院人力資源配置工作中存在的又一比較嚴重的問題。由上述的資料顯示,現階段鄉鎮衛生院的工作人員年齡普遍偏低,而且學歷也比較偏低,而鄉鎮衛生院沒有積極的引進專業素質比較高、專業技術比較強的高精尖衛生人才,使基礎本來就比較薄弱的鄉鎮衛生院很難應對現代復雜的信息技術時代給其帶來的壓力,不利于解決新醫改提出的“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 對衛生人才的考核和培訓力度亟待提高
新醫改環境下,鄉鎮衛生院人力資源配置工作中存在的又一主要問題就是對衛生人員的考核和培訓力度不夠,導致在執行工作時由于個人素質原因或者專業技術不夠強的原因造成不必要的問題,不能更好的服務于廣大的民眾,一方面表現在沒有及時的對相關的衛生人員宣傳新醫改的政策法規和所需具備的素養,一方面沒有定期的對衛生人員的工作進行考核和培訓,導致鄉鎮衛生院的人力資源不能實現人盡其才,才盡其用,人事相宜,不能最大程度上發揮人力資源的作用。
三、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及措施
通過上述對新醫改環境下,鄉鎮衛生院人力資源配置工作中存在問題的研究發現,這些問題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鄉鎮衛生事業持續健康的發展,也很難使其順利應對新醫改環境下,給其帶來的新的壓力和要求,所以探究出現上述問題的原因,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筆者根據多年的工作經驗和相關的調查研究總結出了一些原因和措施,具體內容如下所述: 原因
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方面政府的主導作用不明顯,眾所周知,政府是統籌鄉鎮醫療衛生的主導者,但是由于相關責任主體的不明確以及利益的影響,使得政府對鄉鎮衛生院的人力資源容易出現人才流失,配置失控以及上述問題的發生。另一方面由于新醫改環境下給鄉鎮衛生院的人力資源配置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缺乏相關的制度規范做根本的約束和保障,也沒有完善的、科學合理的考核體系,進而影響了人力資源配置工作的高效進行,導致上述問題的發生。 措施 科學設置崗位,實現人盡其才是解決上述問題的根本措施,這就要求鄉鎮衛生院要以“因需設崗、按崗定員”為總體原則,以《全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綱要(2015―2020年)》為指導,以實現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為目標,依據核定的聘用人員名額和職責任務,按照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三種類別,科學合理設置崗位,提高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熱情和責任意識,合理安排每個崗位的人數,在實現人盡其才的基礎上促進其他相關工作的順利開展和運行。 競爭上崗,強化衛生人員的綜合素質是強化鄉鎮衛生院人力資源配置工作的重要方法之一。這就要求鄉鎮衛生院嚴格實行資格準入制度,合理界定競聘人員的范圍,通過報批設崗方案、確定競聘人員、組織競聘上崗的步驟來完成競爭上崗,除此之外還要不斷的提高相關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技能,在實現衛生人員自身價值的基礎上促進鄉鎮衛生院人力資源配置工作的順利開展和運行。 按照《河北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試點辦法》來加強人力資源的績效考核力度能夠有效的提高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熱情和工作積極性,進而能夠有效的緩解民眾“看病貴、看病難”的問題,而鄉鎮衛生院對工作人員的考核結果,可以作為其考核周期(每周期為半年)崗位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和其晉級、獎勵以及聘用、續聘和辭退的重要參考依據。這樣一來不僅能夠保證鄉鎮醫療衛生院人力資源的配置工作的高效開展,而且有利于實現鄉鎮醫療衛生院的可持續發展和進步。
總之,鄉鎮衛生院人力資源配置工作對于鄉鎮衛生院的可持續發展和進步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及時的發現鄉鎮醫療衛生院人力資源配置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并且根據鄉鎮衛生院的實際運行狀況和戰略目標以及新醫改的要求不斷的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是十分必要的,也是需要相關的工作人員一直努力的方向和目標。
參考文獻
DOI:10.14163/j.cnki.11-5547/r.2016.22.161
慢性蕁麻疹是臨床常見的皮膚病, 由各種因素致使皮膚、黏膜、血管發生暫時性炎性充血與組織內水腫, 病因復雜, 病情容易反復且持續時間長。其臨床表現為患者不定時地在軀干、面部或四肢發生風團和斑塊, 臨床治療相對困難, 傳統的抗組胺藥物治療復發率較高, 效果不夠穩定。研究發現, 臨床慢性蕁麻疹患者經血療法治療后, 其免疫功能調節作用顯著改善, 輔以精細化護理科有效防止病情復發, 增強治療的效果[1]。現將60例慢性蕁麻疹患者施行治療后, 輔以精細化護理干預, 療效較為滿意, 現將報告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 1 一般資料 根據《中國臨床皮膚病學》中的慢性蕁麻疹診斷標準[2], 選取2014年12月~2015年12月被確診并接受治療的60例慢性蕁麻疹患者, 按照發病時間及患者意愿分為觀察組(35例)和對照組(25例)。觀察組年齡18~45歲, 平均年齡(28.43±6.64)歲;病程1~6個月, 平均病程(3.24±1.21)個月;對照組年齡18~51歲, 平均年齡(27.68±6.12)歲;病程1~7個月, 平均病程(3.34±1.22)個月。所有患者均有慢性蕁麻疹典型的臨床表現, 無明確誘發原因, 在1個月之內未服用抗組胺藥物、糖皮質激素、大環內酯類藥物及其他免疫調節劑, 且無其他系統疾病患者。兩組患者年齡、病程等一般資料比較, 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 具有可比性。
1. 2 方法 兩組患者均給予自血療法及常規藥物治療。對照組行常規護理, 以指導患者合理用藥為主要內容。觀察組在常規基礎上施行精細化護理干預, 具體方法如下。
1. 2. 1 治療護理 治療前充分而準確地向患者介紹自血療法, 讓患者充分了解治療過程, 以促使其積極配合治療。所有患者的抽血均嚴格無菌操作, 并由動作嫻熟的護理人員進行。在指導用藥方面, 護理人員向患者介紹用藥方法及其產生的可能副作用, 如抗組胺藥物可能產生鎮靜作用, 出現頭暈、嗜睡等現象。
1. 2. 2 飲食護理 護理人員囑患者進食清淡易消化食物, 避免食用辛辣刺激或腥冷食物, 多飲水, 多食用水果和蔬菜。多食用紅棗、阿膠、黑豆等補氣益血的食物, 以增強自身體質。
1. 2. 3 心理護理 患者因皮膚瘙癢、病情反復綿延, 易產生煩躁、抑郁等不良情緒, 因此護理人員應主動與患者溝通, 及時對患者進行心理疏導, 對患者的不適表示理解和同情, 解答患者的問題, 掃除患者疑慮, 鼓勵患者樹立積極心態, 堅定其治療的信心。
1. 2. 4 健康指導 該疾病病因復雜, 護理人員還需進行全面的健康指導, 以降低慢性蕁麻疹的病情復發的風險。健康指導包括強調保持環境空氣的清新, 叮囑患者盡管皮膚瘙癢也不可以手抓、摩擦等方式止癢;日常生活中要保持良好習慣, 每天定時通風, 必要時可對空氣進行消毒;注意季節氣候的改變而增減衣物, 避免驟冷驟熱引起皮膚的應激反應。
1. 3 觀察指標 觀察兩組治療總有效率和護理工作的滿意度。治愈:瘙癢和風團癥狀均完全消除;顯效:癥狀基本消除;有效:癥狀有所緩解, 偶有發作;無效:癥狀無明顯改善。總有效率=(治愈+顯效+有效)/總例數×100%。護理滿意度:滿意程度分為非常滿意、比較滿意、一般滿意和不滿意。總滿意度=(非常滿意+比較滿意)/總例數×100%。
1. 4 統計學方法 采用SPSS13.0統計學軟件對數據進行統計分析。計量資料以均數±標準差( x-±s)表示, 采用t檢驗;計數資料以率(%)表示, 采用χ2檢驗。P
2 結果
2. 1 兩組患者臨床療效比較 觀察組治愈17例(48.57%)、顯效6例(17.14%)、有效10例(28.57%), 無效2例(5.71%), 總有效33例(94.29%);對照組治愈8例(32.00%)、顯效4例
(16.00%)、有效7例(28.00%), 無效6例(24.00%), 總有效19例
(76.00%);比較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P
2. 2 兩組患者對護理工作滿意度比較 觀察組非常滿意20例
(57.14%)、滿意14例(40.00%)、一般滿意1例(2.89%)、不滿意0例, 總滿意34例(97.14%);對照組非常滿意8例(32.00%)、滿意12例(48.00%)、一般4例(16.00%)、不滿意1例(4.00%), 總滿意20例(80.00%);兩組比較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P
3 討論
慢性蕁麻疹病因復雜, 發病部位包括患者的面部、四肢、軀干等, 且發病不定時, 但以傍晚和夜間發作多見。該病癥狀雖較輕, 但病情容易反復發作, 患者常發生瘙癢、刺痛等現象, 給患者工作和生活帶來極大的不利影響, 以致精神緊張, 加重患者的心理負擔[3]。目前, 慢性蕁麻疹在臨床上以抗組胺藥物治療為主, 但是治療效果欠佳, 復發率較高。近年來的研究發現, 自血療法具有非特異性免疫的作用, 能夠增強機體的免疫力。臨床實踐證明, 自血療法聯合左西替利嗪治療慢性蕁麻疹顯示出了良好的效果[4]。然而, 由于慢性蕁麻疹的病因不明確, 患者無法改變不良的生活方式與習慣, 從根本上切斷致病的因素。因此, 在慢性蕁麻疹的治療過程對患者實施精細化護理具有極大的意義。
【關鍵詞】椎動脈型頸椎病;電針;液體張力療法;微量元素
【中圖分類號】R246.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1959(2009)08-0158-02
椎動脈型頸椎病中老年人的常見病、多發病。我們于2006年1月~2008年12月,用電針加液體張力療法治療椎動脈型頸椎病,取得了顯著療效。為了進一步探討其作用機理,我們觀察了椎動脈型頸椎病患者治療前后頭發微量元素含量的變化,現總結報告如下。
1 臨床資料
1.1 一般資料:
140例均為我院門診和住院患者,隨機分為兩組。觀察組80例中,男性42例,女性38例,年齡30~71歲,平均48.85歲;病程6月~8年,平均4.5年。對照組60例中,男性29例,女性31例,年齡23~75歲,平均49.45歲;病程6月~9年,平均為4年。
1.2 診斷標準 :
參照國家中醫管理局頒布的《中醫病癥診斷療效標準》[1]及1992年10月在青島舉行的第2屆頸椎病專題座談會制定的標準[2],擬定如下標準:①曾有猝倒發作,并伴有頸性眩暈。②旋頸試驗陽性。③X線顯示節段性不穩定或鉤椎關節骨質增生。④多伴有交感神經癥狀。
1.3 排除標準:
①頸椎病的其他分型。②腦源性、耳源性、眼源性、外傷性及神經官能性、顱內腫瘤等所引起的眩暈疾病。③鎖骨下動脈缺血綜合癥。④合并有心、肝、腎、造血系統等原發性疾病及其他嚴重性疾病,精神病患者。⑤未能按照實驗計劃完成治療過程者。
2 治療方法
2.1 觀察組
2.1.1 電針治療:
針刺部位:軟組織異常點。1點:C2棘突(頭后大直肌、頭下斜肌起點);2點:寰椎橫突尖(頭上斜肌起點頭下斜肌止點);3點:寰椎后結節(頭后小直肌起點);4點:下項線(頭后大直肌、頭后小直肌、頭上斜肌止點);5點:C3~C6椎橫突尖(前斜角肌、肩胛提肌起點);6點:肩胛骨的內上角及脊柱緣(肩胛提肌的止點)。操作方法:在以上諸點區,尋找軟組織異常點(硬結、條索樣變、壓痛等)中心區,常規消毒,均采用直刺,深度以達骨面或橫突、棘突為準,施用平補平瀉手法,當患者出現有酸脹感,以及向頭部或肩胛部放射樣感后,接通(中國青島鑫升實業有限公司生產)G6805-1電針治療儀,連續波,電流以患者舒適為度,頻率50次/min,留針30min,每日1次,10次為1療程,療程間隔2日,進行下1療程,共治療3個療程。
2.1.2 液體注射:
注射藥物:香丹注射液(十堰康迪制藥公司生產,每毫升相當于丹參、降香各1g)、2%的利多卡因注射液(十堰康迪制藥公司生產),按5∶1比例配制備用。操作方法:注射點同上,采用武漢市王冠醫療器械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一次性10ml無菌注射器,抽取上述混合藥液,注射區常規消毒,進針得氣后,回抽無回血時推藥,每一點注射1~1.5ml混合藥液,每次注射3~4點,隔日1次,5次為1療程。
上述兩種方法連續治療3個療程統計療效。
2.2 對照組:
采用5%葡萄糖250ml+復方香丹注射液30ml靜脈滴注,1日1次;口服西比靈 5mg,每晚1次,睡前服用。連續治療3周后評定療效。
3 觀察結果
3.1 檢測方法:
受測者均于空腹12h后晨起抽血,標本采集后離心15min(3000r/min),分離血清置于-20℃低溫冰箱保存待測。標本按操作規程處理后, 用美國Beckman公司生產的Spectra-span-V三電極直流等離子體原子發射光電直讀光譜儀(DCP-AES)進行檢測,單位用μg/ml表示。
3.2 三組治療前后血清錳、鋅濃度變化的比較,見附表。
治療后兩組血清錳濃度均呈上升趨勢,但觀察組明顯上升,且接近常值水平(P>0.05),與對照組比較,有顯著性差異(P0.05)。表明椎動脈型頸椎病血清錳水平顯著低于正常人,但血清錳水平無差異性;電針加液體張力療法治療椎動脈型頸椎病能使下降的血清錳濃度明顯上升,從而緩臨床癥狀及體征。
4 討論
椎動脈型頸椎病(CSA)是指因椎-基底動脈供血不足,最終導致局部腦血流量的改變,從而引起頭痛、眩暈、惡心、耳鳴、視物不清等一系列臨床表現的疾病。其發病的關鍵因素之一是骨質增生與骨贅形成,二者又與中老年骨質疏松關系密切,有研究發現中老年骨質疏松與微量元素錳、鋅的缺乏密切相關[3]。已知骨質增生與退行性改變有關,有報道表明機體缺錳可能是頸椎病發生的原因之一[4]。錳是體內精氨酸酶、脯氨酸肽酶的組成部分,錳離子又能激活精氨酸酶、磷酸化酶、醛縮酶和膽堿酯酶等,還參與人體的氧化磷酸化過程,影響糖和脂肪的代謝。所以錳很可能直接或間接影響鈣、磷代謝,導致骨質脫鈣,異常沉積后表現為骨質增生,并可壓迫椎動脈,引起腦供血不足。
電針具有疏通經絡、消炎鎮痛的作用,連續波電流作用于針柄,使針持續地有節律地上下跳動,令患部肌肉處于不斷收縮與舒張狀態下,僵硬,拘急的肌肉得到被動鍛煉,起到解除局部肌肉痙攣的作用。液體張力療法是在頸部各大肌群起止部位的軟組織異常點注入活血化瘀藥液,使藥物的有效成分直達病所,發揮最大的療效。由于一定量的藥液不易被機體組織迅速吸收,就會在病變局部占有一定的體積,通過液體表面的張力作用在有酸脹感或無痛的情況下充分將粘連、機化甚至攣縮的軟組織松解,消除機械壓迫、炎性介質對血管的不良刺激,使患處缺血缺氧狀態得到改善。
我們采用電針加液體張力療法治療椎動脈型頸椎病,治療后患者血清錳濃度明顯上升,與對照組比較,有顯著性差異(P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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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項條件
我市所有地質災害和廢棄礦山生態環境治理項目都必須嚴格按照“先立項后施工”的原則實施。
(一)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立項條件。
1.《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施行前(20*年3月1日),已列入《*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需實施搬遷避讓和工程治理的項目。
2.《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施行后,因自然因素引發的地質災害,確需搬遷避讓和工程治理的項目。
3.突發性地質災害治理項目按照《*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實施。資金管理按照《*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周轉金使用管理辦法》(富財綜字〔20*〕547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由責任單位承擔治理責任;市建設、交通、水利、教育、旅游等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二)廢棄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工程的立項條件。
1.符合《浙江省*市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規劃》或《*市礦產資源規劃》。廢棄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工作必須從實際出發,區別主次先后和輕重緩急,將城區周邊、320國道兩側、杭千高速公路兩側、富春江兩岸及風景旅游區等區域內的廢棄礦山列入優先治理范圍。
2.結合廢棄礦山土地利用的整治項目。
3.難以落實治理責任單位的已關停礦山,為避免安全意外事故的發生,有必要進行封堵整治的項目。
二、立項時間
每年的10月份為下一年度地質災害和廢棄礦山生態環境治理項目的申請時間,11月份為立項時間。
三、立項程序
1.地質災害和廢棄礦山生態環境治理項目由鄉鎮(街道)提出申請,在規定時間內報市國土資源局。
2.由市國土資源局牽頭,會同市財政局等部門對申請的項目進行實地踏勘,并對項目作出評估。
3.根據上級下達的年度治理任務和評估情況,對符合立項條件的立項申請,經市國土資源局和市財政局審核同意后,報市政府審批立項。
四、工程招投標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單項工程在5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和廢棄礦山生態環境治理項目,除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不進行招標之外,都必須實行公開招標。
2.單項工程預算在20萬元以上但不足50萬元的,也要按招標投標法的規定進行招投標,其中條件有限的,可以組織邀請招標和議標,選出二個優標報領導班子集體決定。工程結束后,要把邀標、議標的資料和領導班子決定記錄連同工程檔案一并存檔備查。
3.單項工程在20萬元以內的小額工程,要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承包人。工程結束后,承包單位推薦人和推薦理由及單位領導班子研究記錄一并存入工程檔案備查。
4.單位承攬工程后按規定可以分包的,按招標投標法的程序辦理;不能轉包或分包,但要請協作單位共同完成工作的,選擇協作單位由單位集體研究決定。
5.地質災害和廢棄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項目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或議標前,工程預算需經*市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進行審核。
五、工程實施
經市政府批準立項的地質災害和廢棄礦山生態環境治理項目,一律由項目所在地鄉鎮(街道)作為建設單位,全權負責項目的測量、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和工程質量的跟蹤管理以及青苗補償、搬(拆)安置等的政策處理工作;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對項目承擔單位與項目經理的資質認定、對工程項目實施情況監督檢查、提供相關技術服務和組織交工、竣工驗收等;市財政局保障項目預算資金,對項目概算審核、結算審核、決算審計等環節全過程管理,并對工程項目所用資金進行監督和績效評估。
(一)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1.項目的勘查與設計:由建設單位委托具有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和設計資質的單位對項目進行勘查和設計,勘查報告和設計方案須按照有關規范編制,并由建設單位組織專家評審通過,且勘查、設計單位要對提交的報告和設計方案的質量負責。
2.項目施工:承擔施工的單位必須具備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按建設單位提供的設計方案施工。在施工過程中,如需變更工程設計圖紙施工,施工單位必須向建設單位提出書面變更申請,建設單位要及時與所委托的設計單位進行銜接(必要時由市國土資源局牽頭邀請專家提出意見),并經建設單位和市國土資源局、財政局審核同意后,方可變更施工方案。變更增加的工程預算需經*市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進行審核。變更增加的工程款一般控制在工程合同價的10%以內,超過以上限額的,需報經市政府批準。
3.項目監理:承擔地質災害治理項目監理的單位必須具備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
4.對受災規模小、地質情況簡單、通過簡便的工程措施即可完成治理的項目,可根據資質單位提交的調查報告和搶險方案,采取簡易程序(設計、施工、監理等不作資質要求),由鄉鎮(街道)組織應急治理。通過治理達到及時消除、減輕和控制小規模地質災害災情的目的,治理預算一般控制在10萬元以內。
(二)廢棄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工程。
1.項目測量:建設單位委托具有測量資質的單位對所需治理的礦區范圍進行測繪,提供的數據和圖件技術要求必須符合工程設計的要求,同時測量單位對提交的測繪成果負責。
2.項目設計:建設單位根據測繪成果,委托具有地質災害設計資質和園林綠化設計資質的單位(單項資質單位可組建聯合體)對項目進行設計,設計方案必須按照《*市廢棄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工程設計方案要點(試行)》(杭土資礦〔20*〕41號)等有關規范編制,設計方案必須經建設單位組織的專家評審通過,且設計單位要對提交的工程設計方案的質量負責。
3.項目施工:承擔施工的單位必須具備地質災害治理施工資質和園林綠化施工資質(單項資質單位可組建聯合體),按建設單位提供的設計方案施工。在施工過程中,如需變更工程設計圖施工,施工單位必須向建設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建設單位要及時與所委托的設計單位進行銜接(必要時由市國土資源局牽頭邀請專家提出意見),經建設單位和市國土資源局、財政局審核同意后,方可變更施工方案,變更增加的工程預算需經*市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進行審核。變更增加的工程款一般控制在工程合同價的10%以內,超過以上限額的,需報經市政府批準。
4.項目監理:監理單位要求具有類似礦山邊坡治理工程監理資質和從事過相關工作的專業人員。監理工作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對*市礦山生態環境治理監理工作管理的通知》(杭土資礦〔20*〕26號)的具體要求執行。
六、資金管理
(一)根據《*市采礦權出讓金使用管理辦法》(富政辦〔20*〕1*號)的規定,地質災害和廢棄礦山生態環境治理項目資金來源于采礦權出讓金的留市部分;沒收的礦山治理備用金;上級補助收入;廢棄礦山地塊的土地出讓收入;財政預算安排等。
(二)項目資金的支出范圍為組織、實施、管理地質災害和廢棄礦山生態環境治理項目的各項支出。包括:前期費用(勘查設計費、政策處理費、項目招標費、工程監理費等),工程施工費,后期費用(決算審計費、交工竣工驗收費和業主管理費與不可預見費等)。
其中政策處理費標準原則上按照《關于*市征地區片綜合價標準的批復》中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執行,要妥善處理好國家、集體和個人的關系,減少矛盾,維護穩定;業主管理費與不可預見費總和不得超過工程合同價的5%,其中業主管理費不得超過工程合同價的3.5%;其余費用均根據合同和相關款據按實結算。前期和后期費用原則上在采礦權出讓金鄉鎮(街道)補助資金中列支,補助資金不足的,報市財政審核后列支。
(三)項目資金應根據項目預算和項目工程施工進度辦理資金撥付。
1.地質災害治理項目的資金撥付。
(1)按工程施工進度分五期進行撥付,即完成工程進度計劃30%時,支付工程合同價的20%;完成工程進度計劃50%時,支付到工程合同價的40%;竣工驗收通過后30天內,支付到工程合同價的70%,同時返還全部擔保金;工程竣工決算審價后,支付到工程合同價的95%;其余的5%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工程竣工驗收后滿一年,沒有出現質量問題,質量保證金全額退還施工單位。如工程竣工一年內發生工程質量問題,一概由施工單位負責修繕,并負責監測,否則酌情扣除。
(2)對受災規模小、地質情況簡單、通過簡便的工程措施即可完成治理的項目,根據資質單位的調查報告及搶險治理方案和初步預算,由市國土資源局牽頭,會同市財政局和所在鄉鎮(街道)、村委會、受益人共同進行竣工驗收,同時決算工程款,其中由所在鄉鎮(街道)或受益人承擔的工程款不少于30%。
(3)地質災害搬遷避讓補助資金按《*市地質災害搬遷避讓補助管理辦法》(富政辦〔20*〕110號)執行。
2.廢棄礦山生態環境治理項目的資金撥付。
按工程施工進度分四期進行撥付,即完成工程進度計劃30%時,支付工程合同價的20%;完成工程進度計劃50%時,支付到工程合同價的的40%;工程交工驗收達到標準后,返還全部履約擔保金,一個月內再支付到工程合同價的75%;工程竣工決算審價后,在三個月內付清全部余款。
(四)項目資金的撥付程序,由項目承擔的鄉鎮(街道)填寫《*市地質災害和廢棄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項目資金撥付申請表》(見附件)報市國土資源局,市國土資源局根據工程施工進度、質量狀況及撥付原則,提出撥款建議送市財政局,由市財政局審查同意后,及時撥付相關款項。各鄉鎮(街道)必須及時將資金撥付給施工單位,確保專款專用。
(五)突發性地質災害治理資金的撥付按應急程序辦理。
七、交工驗收、竣工驗收
(一)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竣工驗收。
1.地質災害治理項目,施工完畢后,根據施工單位提交的竣工驗收資料,由所在鄉鎮(街道)向市國土資源局提出書面驗收申請,市國土資源局組織專家會同建設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形成竣工驗收紀要及專家驗收意見。施工單位根據驗收資料和竣工驗收紀要及專家驗收意見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報建設單位和市國土資源局存檔備案。
2.對受災規模小、地質情況簡單、通過簡便的工程措施即可完成治理的項目,施工完畢后,由所在鄉鎮(街道)向市國土資源局提出書面驗收申請;并由市國土資源局牽頭,會同市財政局和所在鄉鎮(街道)、村委會、收益人共同進行竣工驗收(必要時請專家參加),然后形成驗收紀要。上述項目由受益人負責監測一年,一年后基本穩定的由受益人與地質災害隱患點監測人、鄉鎮(街道)分管人員簽字后存檔。
3.搬遷避讓治理項目結束后,由所在鄉鎮(街道)向市國土資源局提出書面驗收申請;市國土資源局牽頭,會同市財政局、所在鄉鎮(街道)、村委會共同進行竣工驗收,并形成竣工驗收紀要。
(二)廢棄礦山生態環境治理項目的交工驗收、竣工驗收。
1.廢棄礦山生態環境治理項目完工后,根據施工單位提交的交工驗收和竣工驗收申請資料,由所在鄉鎮(街道)向市國土資源局提出書面驗收申請,并由市國土資源局組織專家進行驗收。
2.廢棄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工程的交工驗收、竣工驗收遵照《浙江省露天開采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管理辦法》(浙土資發〔20*〕41號)執行。
3.經審定交工驗收或竣工驗收不合格的項目,由交(竣)工驗收組提出整改意見,并由建設單位督促施工單位限期整改,整改結束后,按照本辦法規定,重新進行交工驗收或竣工驗收。
八、有關事項
1.項目立項后,項目建設單位應明確專人負責。
2.項目所在鄉鎮(街道)和市國土資源局要互相配合、協調工作,共同做好地質災害和廢棄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工作。每個工程項目都必須建立規范的檔案,具體要求根據*市國土資源局《關于加強礦山自然生態環境和地質災害治理檔案管理的通知》執行。
3.市財政、審計等部門要加強對項目資金的核算管理與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專款專用。對弄虛作假、截留、挪用和擠占項目資金等違法違紀行為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經濟、行政責任;情況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關鍵詞】農村環境連片整治;政府職能
為加快解決突出的農村環境問題,改善農村環境質量,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探索出一條農村環境保護和環境管理的路子,國家環境保護部、財政部于 2010 年在全國啟動了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工作,整治的主要內容包括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農村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畜禽養殖污染治理以及歷史遺留的農村工礦污染治理等 5 個方面。
1.鄉鎮政府在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工作中面對問題
1.1根本問題
根本問題是鄉鎮政府在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工作中的角色。一方面,在環境治理的脈絡中,地方政府首先是國家權力的人。它的責任是完成治理工程分解的治理目標、任務,支配國家有著再分配性質的環境治理投資并對上負責。另一方面,作為地方經濟主導者的地方政府還是經營地方發展的主角。地方政府獨立的利益訴求成為其在項目運作中進行行為選擇的主要參照。因此, 地方政府在農村環境治理中扮演雙重角色。此時,政府在利益訴求中職能發生了扭曲。這給當地的環境帶來許多不確定的風險因素,亦給當地的經濟發展和社會文化變遷帶來很多盲目性。
1.2項目落實中遇到問題
目前各鄉鎮都還沒有建立相應的環保管理機構,缺乏環保專業人員,加之鄉鎮及村級財力大都比較困難,拿不出資金來支持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工作。在項目實施過程以及取得的實際效果來看,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有選址問題、占地問題、設施運行與管理的長效機制尚未建立等。
2.鄉鎮政府在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工作中的對策
2.1鄉鎮政府上報方案需科學、準確
實施環境連片整治前需要編制實施方案,鄉鎮及村按照審批的方案來實施。但是很多實施方案脫離實際,導致最后項目落實不了或不能達到理想的治理效果。如有大型沼氣項目用于畜禽養殖廢棄物的治理與綜合利用,但與村對接時本村實際情況為無集中式畜禽養殖,導致該大型沼氣項目最終無法實施。另一方面為是環保設施的處理能力與污染物排放量不相適應。如污水處理站收集不到相應處理能力的污水量,造成了很大的浪費。
如鄉鎮政府上報的方案是在詳細的調查了解、現場踏勘、收集資料的基礎上完成的,那么這些情況都是可以避免的。鄉鎮政府在調查、資料收集的過程中應重點摸清示范區域的人口、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現狀、畜禽養殖現狀、飲用水源狀況、環境污染及存在的突出環境問題、現有的環保設施情況等。鄉鎮政府摸清這些情況,再將此上報至方案編制部門,使其在充分掌握上述第一手資料的基礎上進行科學規劃,合理配置資源,使方案有較強的科學性、針對性、適用性和易操作性,做到即解決了突出環境問題又充分地發揮了資金效益。
2.2鄉鎮政府應科學選址
環境整治工程的選址很重要,選址不當則可能帶來負面影響。選址基本靠鄉鎮政府協調,環保部門在鄉鎮政府選址確定后會繪制定界圖等相關圖件、辦理一系列相關手續。但當項目興建、建設資金投入后方發現選址并不適合預建項目,造成前期投入浪費。某鎮項目村選址確定后找有資質部門繪制定界圖,后因土地征占問題項目不能落實,只好從新選址,從新繪制。
在確定選址前,鄉鎮政府應從農村環境治理的實際問題出發, 做好調研工作, 深入到農民、農業和農村生產與生活中, 廣泛聽取農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收集農村環境治理的一手資料,并有效地借助環境管理部門、環保專家的力量,在涉及相關利益的多方主體共同參與討論協商的前提下,選定合理可行的位置。
2.3鄉鎮政府應監督工程質量
環保設施的設計和施工專業性比較強,其工程質量如何,會直接影響到其處理效果。目前,農村環保設施的建設一般都是由小型環保公司來承擔,設計及施工水平良莠不齊,甚至有些設施是由鄉鎮當地的“建筑隊”來施工。鄉鎮政府對工程質量缺乏監管,質量出現問題。結果成了形象工程、擺設工程。這一方面浪費了資金,不能夠充分發揮資金效益,另一方面也不能夠發揮應有的環境效益。
其根本應轉變鄉鎮政府職能,加強政府地方公共服務能力建設。鄉鎮政府職能不僅僅體現在經濟建設方面,更重要的是體現在為村民服務方面。在改革開放進入成熟期之后,鄉鎮政府應當加強以提供公共產品和有效的公共服務為主的職能。鄉鎮政府至今仍側重經濟職能,而忽略了公共服務的職能。只有鄉鎮政府把公共服務能力建設放在首位,才能盡到監管責任。
具體操作首先在前期招標中應對環保公司進行仔細的甄別和篩選,選擇有實力、信譽好的公司參與項目建設。在項目招標時,應特別注重考察公司的技術實力、農村環境治理的業績以及信譽等。鄉鎮政府請環保專家對環保公司的設計圖紙進行認真審查,盡量采用技術經濟可行、投資省效率高、好維護易管理的工藝。
其次各鄉鎮一般都設有村建服務中心(或村建站), 可將村建服務中心納入鄉鎮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工作專班的成員之一, 明確要求其負責對項目施工進行質量監理并承擔相應的責任,保證農村環境連片整治項目的工程質量。
2.4鄉鎮政府應積極探索農村環保設施運行維護的長效機制
要使環保設施長期穩定地運行,使其能夠長期發揮效益,就需要對設施進行良好的管理和維護,而這必須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人員和資金來作保障。目前各鄉鎮亟需建立相應的環保管理機構,配備環保專業人員,及相應的財力支持。但是目前各鄉鎮沒有相應專業人才,拿不出資金來維持環保設施和垃圾車等設備的運行,這必然使設施的運行效果和環境效益大打折扣。
其根本在于政府政績考核制度。應將環境治理的任務、目標納入鄉鎮政府的政績考核范圍。鄉鎮政府在農村環境治理中的“力不從心”,在于鄉鎮政府政績考核機制圍繞著GDP指標。在經濟利益與政治利益的雙重驅動下,鄉鎮政府很容易將有限的財力、物力投入到短期效益中。因此,要改變農村環境現狀,必須改變現有的與環境政策不協調的政績考核制度,否則,再完美的環境政策在現實利益面前也只是一紙空文。
由于我國農村環境保護工作起步較晚, 農村環境管理的體制還未建立起來, 現階段某縣已可在這方面做一些有益的探索:在每個鄉鎮政府明確一名副職分管環保工作,并至少配備一名環保專職干部。縣鎮府實行農村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度,縣黨委、政府與鄉鎮簽訂農村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將農村環境保護作為考核鄉鎮政績的重要內容等。
鄉鎮政府應多渠道解決運行資金問題。大部分鄉鎮財政都比較困難,無法落實環保設施運行維護的所需經費。應向中央和省級財政不僅申請建設資金,更需要申請運行資金。多措并舉, 多渠道解決農村環保經費嚴重不足問題。
【關鍵詞】農村 生態環境 治理對策
生態環境是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近年來,農村生態環境問題已經引起了國家的高度重視,各地方政府也加大投入整治農村環境污染問題,但農村環境污染的形勢仍然嚴峻。這是由于現行的政府環境治理模式是針對城市“點源污染”所提出的,而農村生態環境污染屬于“面源污染”,這就導致傳統的治理方法一度陷入“失靈”,農村環境問題一直無法得到有效的解決。因此,本文在對農村環境污染問題及原因分析基礎上提出對策,以期對走出農村環境保護與治理的困境,提高農村環境治理效率有所參考。
1.我國農村生態環境及治理的現狀
雖然國家環境治理工作有所進展,但相對于城市環境的逐步改善,農村環境污染卻日趨嚴峻,具體問題有以下幾點:
1.1 現代化農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環境污染
首先,化肥農藥的使用。由于農村人口數量不斷增加、耕地面積大量減少,化肥、農藥的使用成為提高土地產出水平的重要手段。化肥使用量的嚴重超標,不僅造成了農村的土壤污染和河流水質污染,更嚴重的威脅到了居民的身體健康。其次,集約化畜禽養殖也給農村生態環境帶來一定的影響。改革開放以來,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方針政策鼓勵畜牧業發展,畜禽養殖業由以往的分散養殖轉向規模化養殖。主要表現在畜禽養殖過程中,養殖場排放的廢渣和畜禽糞便的堆放,再加上排污體系的不完善無法對廢棄物及時清理,這就造成一定程度的環境污染。
1.2農村居民生活區污染
一方面,居民生活垃圾和污水的隨意排放。經濟實力強、生活水平高的小城鎮,其生活垃圾產生量年遞增率近期接近于中小城市,遠期接近大城市。隨著農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的排量也逐漸提高。另一方面,農村居民缺乏一定的環保意識,生活垃圾和污水常常被隨意傾倒或直接排入農田水渠,塑料袋、泡沫飯盒等污染物也隨處可見,這些都對生態環境造成了重度污染。
1.3城市污染的轉移
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環保部門加大了城市環境污染的監管力度,那些污染嚴重的企業陸續遷移到小城鎮中,造成工業污染的轉移。很多城郊地區都變成了城市污染物堆放的垃圾場。目前,鄉鎮企業污染占整個工業污染的比重己由20世紀80年代的11%增加到45%,一些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已接近或超過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量的一半以上。
面對農村污染問題的加重,現行的政府環境管理模式未能得到有效實施。一方面,由于農村地域廣、人口眾多以及國家資金的有限性,導致農村環境治理的基礎設施建設不完善,垃圾定點傾倒、集中處理也只在部分地區得以實現,很大部分地區只能由著大量的農村生活廢水、廢物隨處亂排、亂丟,嚴重污染了農村的生態環境和居民的身體健康;另一方面,農村生產污染的治理采用了與城市相同的排污收費制度。該制度在“面源污染”的農村,針對農村污染排放的分散和面廣等情況顯得無能為力,所以農業污染惡化的態勢并沒有因為排污收費制度而好轉。
2.農村環境治理困境的原因分析
2.1參加環境保護的各主體過分追求經濟利益,與環境保護要求背道而馳
從政府層面上看,地方政府過分追求的政績觀和農村環境治理的目標之間本身就存在著沖突。部分地方政府和官員只重視招商引資,輕視環境保護,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在招商引資過程中沒有把生態環境問題考慮進去。從鄉鎮企業的層面上來看,鄉鎮企業有著唯利是圖的本能。
2.2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基礎設施建設滯后
長期以來,國家將大部分環保資金投入城市環境污染防治上,對于農村的生態環境保護投入較為欠缺。再加上農村環境保護體系建設不完善,對廢水和垃圾的處理上效率低下。有資料顯示,小城鎮廢水處理率僅為27%,垃圾處理能力為47%。排水設施往往采用簡陋的明溝或暗溝,環衛設施也比較短缺,生活垃圾的隨意堆放等都加劇了污染。
2.3農民淡薄的環保意識和落后的生活習慣
農民受教育程度相對較低,認識不到環境污染深層次的危害性和資源的保護與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隨意傾倒生活垃圾、任意排放生活污水、焚燒秸稈等現象屢見不鮮,加之長期傳統的生活習慣短期難以更改,也缺乏遏制環境污染的主觀能動性,這對農村生態環境的治理效率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影響。
2.4現行的環境管理機制效果受限
“農村環境所具有的公共產品特性、強外部性、地域性及公共產權屬性決定了環境治理是一項涉及而很廣的社會系統工程。”這在某種意義上強調社會各利益主體共同治理,而現行的農村生態環境治理模式是一種政府強制型模式,對于同樣作為環境治理主體的村民和鄉鎮企業來說,這種模式很難激發對環境保護的積極性。
3.解決農村環境治理問題的對策
3.1由政府強制模式向多元主體合作治理模式轉變
政府、市場、社會組織和公民都是環境保護的主體,他們之間的關系是相互依賴的和相互制衡的,在進行環境治理時,各方主體應通過協商和談判來形成一種自上而下的網絡體系。在這里需要說明的是多元共治模式并不是否定政府在生態環境治理中的作用和地位,它是在承認政府主導對于解決生態環境問題有著不可替代的功能的同時,希望政府將部分權力讓渡給市場或其他社會組織,充分發揮它們的和極作用,共同解決生態環境惡化的問題。
3.2引入市場機制
首先,要發展生態經濟、倡導綠色消費。生態經濟,也就是循環經濟。它提倡的是一種由資源到產品,產出的廢棄物再循環利用的一個過程。這樣大量減少了廢棄物的排放和資源的浪費。綠色消費是指有節制、可持續的消費。消費者應從轉變自身觀念做起,自覺保護環境,節約資源和能源。其次,引入市場機制,將推行環境治理市場化。通過地方政府環保政策的引導,積極探尋多種融資方式,以此來解決農村生態環境治理中的資金不足問題。
3.3健全和完善農村環保的相關法律法規
應建立健全法規政策制度體系,認真修訂完善現有與農村環境有關的法律法規,加強農村環境污染的法制力度,同時要加大對農村環境污染行為的懲罰。完善獎懲機制,對于污染受害者給予法律上的援助,對于各種污染環境的違法行為,追究責任并嚴懲。
3.4提升全民生態環保意識,加強公眾參與
農村環境保護與治理,需要在村民、政府與鄉鎮企業之間形成良好的協調與合作,從而實現真正高效的治理。因此村委會應完善農村環保宣傳教育體系,提高農民的環保意識。做好加強全民的生態環保意識的部署,對各項環保法規以簡單易懂的方式向村民宣傳,普及環境保護的基本常識,充分調動村民保護環境的積極性,提高全民的生態環保意識。
4.結語
我國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具有長期性和艱巨性,因此應將科學發展觀作為指導思想、生態文明為目標,因地制宜制定出綠色環保、可持續的發展戰略。在遵循自然生態規律的基礎上,實現環境、人口、環境資源和經濟社會的協調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潘曉東、劉學敏:《不能忽視農村的節能減排問題》[J].經濟縱橫,2010,(3).
關鍵詞:農村環境;環境治理;對策;環境污染
中圖分類號:X50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引言
為加快農村環境治理步伐,解決突出的農村環境問題,2010年,中央和國務院了關于農村環境整治工作的有關要求,國家財政部、環保部不斷深化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以獎促治”政策,將連片整治作為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的主要方式和中央農村環保資金的重點支持方向,并把2011年至2013年作為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的示范期,經過為期兩年的農村環境連片整治,使農村環境質量得到了有效改善,但是在農村環境治理的過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本文就農村環境污染的特殊性及環境連片整治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議,便于以后的農村環境治理工作借鑒。
1、我國農村環境污染問題的特殊性
由于農村在教育上比較落后,環保意識較弱,鄉鎮級政府管理上得不到跟進,所以,農村居民對于農村的整體環境問題認識不深,再加上農村村民可支配性收入較少,不愿投入環境整治資金,再加上政府管理不夠,基礎設施不完善,使得農村環境污染問題日益嚴重。當前,我國農村的環境污染問題主要有以下幾種:
1.1 垃圾圍村,生活垃圾隨意傾倒
農村生活垃圾主要由廚房垃圾、煤渣、廢紙、廢塑料、廢織物、廢金屬、廢玻璃、建筑垃圾等構成,所有垃圾未經分類收集,且垃圾收集—轉運體系尚未建立,收集—轉運嚴重滯后,生活垃圾棄置在路邊、房前屋后的空地、山邊、洼地、池塘邊、河岸邊。有許多多年沉積的垃圾污染環境,使大氣、地表和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在垃圾堆周圍,夏季蚊蠅滋生。
1.2 農村環保基礎設施落后,運行管理機制不完善
農村基層組織用于環境治理工作的資金相對較少,一方面,一味的追求經濟效益使的村民更愿意將資金投入到建設公路、水渠等見效快、經濟效益高的工程,而環境整治工程就被忽視,甚至走上“先污染,后治理”的舊路。另一方面,資金投入不足,整治項目所需資金有超過50%是來自中央財政資金,其余為省、市、縣負擔,配套資金缺乏,配套設施建設投資、青苗補償、占地賠償等導致環境整治項目難以實施。
1.3 村民環境保護意識缺乏,政府重視力度不夠
通過以上的各種現狀,我們可以看出,一系列的問題追本溯源,就是因為村民們對環境保護的認識不夠,沒有意識到環境保護對于他們的生活來說是多么重要,對于他們的發展是多么的有意義。還有就是政府的重視不夠,宣傳和教育強度低,對于農村的環境保護的管理力度低,導致農村環境問題不斷加重,而呈現出今日這種狀態。
2、農村環境連片整治中存在的問題
2.1實施方案脫離實際
《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實施方案》是項目實施之前,編制單位首先到示范村莊進行調研,包括飲用水源地水井個數、周圍環境(有無住戶、農田、離公路遠近等)、供水方式(自來水入戶、挑水等),現有污水排放方式,周圍是否有污水處理站,現有垃圾堆放、收集、處理方式,示范村莊是否有大型養殖廠、各戶畜禽養殖量等等,要摸清示范區內這些情況,就需要編制單位與示范區鄉鎮村委及農戶溝通了解、并實地勘察,有的編制單位為了方便,只向鄉鎮政府索要相關資料,有的資料是幾年前的資料,并沒有實地勘察,導致所編制的實施方案與實際脫離實際,例如人口變動誤差,使污水處理站設計規模偏大或偏小,造成投資浪費或不足。
2.2選址不當
污水處理站、垃圾填埋場等環境整治工程都需要占地,選址不當則可能帶來負面影響,事與愿違,得不到當地村民的支持,將嚴重影響工程進展,甚至導致無法實施。例如污水處理站占用耕地、林地,需要盡早和當地村民進行溝通,確認是否可行。選址不當也將導致投資估算存在偏差,影響項目順利進展。
2.3技術選用不當
農村環境治理不同于城市,農村經濟實力及技術力量很難滿足常規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填埋場技術要求,且基礎設施不完善,沒有專業運行維護人才,導致很多污水處理工程成了“曬太陽”工程,并不能發揮其作用。
2.4鄉鎮政府重視力度不夠,欠于溝通協調
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工程通過招標后,一般以總承包形式承包于工程設計施工企業,由總承包企業負責項目的建設實施,相關部門便不再或疏于與當地村民的溝通協調,村民對項目存在誤解,致使項目不能順利進行。
3、建議
3.1科學編制實施方案
編制實施方案的單位應當具有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資質,在詳細了解、現場勘查、收集資料的基礎上完成,要重點摸清示范區內社會經濟狀況、產業現狀、基礎建設狀況、飲用水源、污水排放、畜禽養殖情況等。環保設施應盡量選擇在荒地、廢棄坑塘等地建設,力求達到施工量少、投入少、效果好、群眾滿意。
因地制宜,立足于源頭消減,資源利用和全過程控制,緊密結合農業生產,結合當地生態環境,合理選用處理技術。污水處理工藝的選擇與村莊的經濟發展水平、村民的經濟承受能力相適應,力求處理效果穩定可靠、運行維護方便、經濟合理。
3.2 加快環保基礎設施的建設,建立農村環境治理長效機制
農村環境連片整治中應著重建設排污管網系統和垃圾清運、處理系統,而資金短缺是制約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的“瓶頸”因素。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應轉變觀念,通過各種途徑多渠道利用資金積極利用社會資金,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另一方面,按照“污染者付費”的原則,通過合理的價格體系,征收生活污水費和生活垃圾處理費,多渠道地加大環保投入。積極探索新辦法,著力構建農村環保長效機制,確保設施建有所成、成有所用。
3.3 繼續加大環境保護的資金投入
在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工作實施中不難發現發現,農村環保資金投入依然不足,要徹底解決農村環境污染問題還需加大環保投入。環保投入的實質是對環境的一種補償,是實現環境質量改善的重要保證。發達國家環境治理的經驗表明:要控制環境惡化的趨勢,環保投入須達到GDP的1.5%;要使環境改善須達到GDP的2.5%。而我國環保投入一直以來都低于GDP的1.5%,這從另一個側面表明我國的環境“透支”已相當嚴重。因此,要使環境質量得到改善,就必須加大環保資金的投入,以實現環境保護與農村經濟發展的雙贏。
3.4加強督促檢查、強化溝通協調
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實施方案編制階段要與當地政府村民進行溝通,了解所需,解其所急,工程實施階段更要加強各鎮區、村民及施工單位的溝通協調,指導村居科學選址、化解矛盾,努力為工程建設順利開展奠定基礎。
3.5 加強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力度,普及農村居民環保知識
要改變現狀,就一定要從根本做起,也就是說,一定要從農村居民的思想抓起,要讓他們主動認識到他們是生活在怎樣的環境中,讓他們意識到環境保護的重要性和對于維護他們生存是具有多么重大的意義。所以,相關部門應該要做到定期地為村民們提供相應的環保講座、知識普及大會等,充分調動廣大群眾參與農村環境整治的積極性,努力形成合力推進農村環境整治的良好氛圍。
結束語
通過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的方式有效的改善了農村環境污染問題,取得了不少成績,但是要徹底解決農村環境污染問題還要走很長一段路程,本文結合農村環境污染特點,分析農村環境連片整治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農村環境治理一些建議。總之,農村環境治理工作是一項長期的的戰斗,任重而道遠,需要我們工程技術人員不斷改革、不斷創新,開創農村環境治理新面貌。
參考文獻
[1]李書舒,陳銳.農村環境治理關鍵問題分析.生態經濟.2012(6).
一、加強治理工作的領導和督促。
(一)在區經濟局的牽頭下,定期組織下屬成員單位召開工作會議,根據區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的各階段的工作安排和部署下去,并通過定期走訪和匯報的方式督促治理任務的落實。
(二)認真開展調研工作。多次組織相關部門分管領導到各鄉鎮、街道辦、工業集中發展區和區屬重點企業就工業企業綜合治理工作進行調研,及時聽取職工、企業意見,找準解決治理過程中的難點,督促有關鄉鎮優先抓好所在轄區重點企業環境綜合治理,積極體現優勢龍頭企業的標桿示范效應。
(三)確定年度治理工作重點。進一步鞏固環境治理成果。今年3月切實督促有關鄉鎮具體抓了孝黃路沿線10余戶企業的廠容優化美化工作,進一步彰顯我區企業文明形象。
(四)加強所屬治理區域的整治工作。我局今年牽頭組織口內部門對工業發展區內責任區域的道路衛生環境進行了認真清理,對口內各單位所包干負責的衛生區域采取了定期檢查,確保責任區域不留死角。
二、扎實推進企業治理工作。
通過各鄉鎮經濟發展辦公室督促本轄區企業投入資金改善廠容廠貌,同時加強對企業污水排放的監督和檢查工作。通過積極支持企業申報節能環保技改項目為重點,把治理工作與企業的自身發展需要結合起來。
整體來看,全區大部分企業能夠嚴格以“清潔化、秩序化、優美化、制度化”為標準,深入開展“五亂整治”和綠化及容貌治理月”活動,積極開展節能減排,廠容廠貌了較大改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