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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中央、省、市各級關于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經研究,決定利用兩個月的時間,在全區范圍內集中開展報廢、拼裝及無牌無證等非法車輛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集中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甄仔文副區長任組長,經貿、安監、農機、公安、交警、公路、交通、工商、技監等部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河東交警大隊,翟玉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具體負責整治行動的組織、協調、檢查、督導工作。
二、整治重點
這次集中整治的重點是:
1、非法制造、改裝、拼裝、銷售報廢車輛的個體經營戶及相關企業;
2、無牌、無證、挪用牌證車輛違法上路行駛的;
3、已達報廢年限車輛、拼裝車輛上路行駛運輸的;
4、農用車、拖拉機載客的;
5、接送中小學、幼兒園學生的車輛。
三、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10月26日-10月30日)
各街道辦事處和有關單位成立整治領導小組,制定專項整治方案,加大集中整頓活動的宣傳力度,通過電視、報紙和張貼公告、標語,懸掛過街簾等多種宣傳形式將專項整治活動的有關要求和精神傳達到有關村居、企業和車主。爭取群眾對集中查處報廢、拼裝、無牌無證等非法車輛的理解和支持,努力營造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的強大聲勢和濃厚社會氛圍。
(二)自查自糾階段(11月1日-11月20日)
各街道辦事處組織人員深入轄區村居、企業、車主戶進行調查摸底,各職能部門對主管行業進行調查摸底,托清報廢拼裝及無牌無證車輛保有狀況和非法生產制造車輛網點情況,對整治范圍內車輛的狀況、生產網點、駕駛員基本情況進行登記造冊,并報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對屬于整治重點的單位和個人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改正。
(三)集中整治階段(11月21日-12月26日)
主要抓好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強源頭管理。對不聽勸阻繼續非法生產、拼裝車輛的經營戶,依法吊銷有關執照,沒收非法生產和拼裝的車輛。
二是加強路面巡查,對上路行駛的無牌、報廢、拼裝車輛和違法載人的農用車、拖拉機,一經發現立即暫扣,對違法駕駛員依法從嚴處理;對查扣的報廢車輛集中停放,由交警、農機等部門按有關規定統一予以報廢。
三是加強學校和幼兒園自備及單位自備專用車的管理。交警大隊要加強與學校及有關單位的聯系,強化對各類專用車輛的管理,對接送學生的專車要按規定進行安全性能檢測,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對達到報廢年限的堅決報廢。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無牌、無證、報廢拼裝車輛上路行駛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了極大隱患。機動車輛經過報廢、拼裝后,車輛技術狀況差,安全系數低,駕駛違法車輛的人員大都沒有接受過正規的駕駛技術和交通法規的培訓、學習,駕駛技術不過關,安全意識、法律意識淡薄。尤其是違法載人的農用車、接送小學生和幼兒的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人員傷亡多,社會影響極大。各級各部門要本著對國家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搞好治理工作。
(二)文明管理,熱情服務。要正確處理從嚴管理、從重處罰與文明執法、熱情服務的關系,規范執法,文明管理,積極征得廣大群眾的支持和理解,防止激發矛盾,保障整治活動的順利進行。
根據縣委《關于開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動的實施方案》的要求,為優化交通秩序和環境,深入推進平安道托建設,從現在起至11月底,在全鄉范圍內集中開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動。為確保整治活動健康順利有效,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要求
指導思想:以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建設平安道托、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以優化道路交通秩序為主要任務,堅持鄉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采取集中治理與長期治理相結合,經濟處罰與說服教育相結合,嚴格執法與文明執法相結合,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改善道路行車環境,增強全民交通安全意識,有效遏制交通安全事故,為建設“平安道托”,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整治目標:非法拼改裝車輛、報廢車輛和無牌無證車輛得到徹底消除,超員、超載、超限現象得到有效治理;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和偷逃交通違規行為得到有力打擊;道路交通事故隱患明顯減少,主要道路交通秩序明顯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有效落實。通過集中整治,全民交通安全意識明顯增強,全鄉交通秩序規范,交通環境優良,道路安全狀況得到徹底改善。
二、整治重點:
1、無牌無證車輛;2、報廢車、拼改裝車上路;3、農用車、拖拉機違規載人;4、酒后駕駛、疲勞駕駛等違法違規行為;5、超限超載車輛;6、侵害鄉、村公路路產、路權等非法行為。
三、整治階段:
第一階段(5月中旬至5月底),宣傳發動、調查摸底;
第二階段(6月上旬至11月底),分工負責,集中整治,
第三階段(12月上旬),檢查驗收,總結鞏固,個體措施是:
(一)宣傳發動,營造氛圍。按照“廣泛宣傳,加強配合,統一行動”的整治要求,本著“重點對象有針對性宣傳,重點區域有層次宣傳”的原則,緊緊圍繞建立健康、規范、有序道路交通秩序,不斷創新宣傳形式,營造濃厚的輿論宣傳氛圍,要把宣傳活動貫穿集中整治的全過程,動員各級各部門和廣大干部群眾積極參與整治工作,確保整治效果。版權所有
(二)深入摸排,托清底子。各單位組織力量,按照不漏內部單位,不漏村、不漏戶的要求,進行逐一排查,全面摸清整治的情況,撫清底子,登記造冊,建立檔案,形成系統可靠的基礎資料,為整治工作提供依據。整個摸排工作由鄉黨委統一組織,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調查摸排工作必須嚴格細致,做到誰摸排誰負責,各單位于5月底前完成摸排工作,并將摸排情況報鄉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分工負責,集中整治。有關部門要按照統一布置,分工負責,制定措施,抓好落實。農機部門要抓好拖拉機違規運營整治,并同公安交警、交通部門抓好分級管理,分工負責,對于在6月30號前未進行全面檢測的農機用車,達不到要求的,一律不準上路。農用車、拖拉機違法載人的,一經發現要立即查扣,該處罰的處罰,對無證駕駛等嚴重違規違章行為要嚴肅查處,對阻礙執行公務及暴力抗法的違法犯罪行為,要依法嚴厲打擊。
綜治辦、司法所、派出所、交管所、農機站等單位抽調精干力量,組成鄉整治辦公室,制定實施方案,抓好落實,進行共同檢查、聯合執法。
(四)檢查驗收,總結工作。集中整治行動結束后,各單位、各村要向鄉集中整治領導小組寫出驗收申請,進行檢查驗收,對領導不重視、工作不扎實、整治不徹底的進行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頓,并將整改情況納入全年千分制考核。
四、組織領導和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這次集中整治活動在鄉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鄉道路交通秩序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的直接指揮下,負責組織實施。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堅持“企業自查、行業檢查”的方針,結合市運管局組織的“安全生產月”活動的工作要求,吸取近期發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訓,精心部署安排,以客運車輛、危險品運輸車輛為整治重點,查找安全監管死角,保障全市道路貨運市場安全、有序、健康發展。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整治活動順利進行并取得實效,局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的道路運輸市場秩序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運管處,崔培華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本次道路運輸市場秩序專項整治活動的組織督導和措施落實。
三、整治范圍
本次道路運輸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以旅客運輸、危險品運輸、集裝箱運輸、普通貨物運輸企業為主要整治對象,重點檢查安全生產管理和道路運輸市場營運秩序等內容。
(一)客運市場整治內容
1、整治內容:按照交通部《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等規定,全面檢查旅客運輸企業和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切實把好汽車客運站源頭監督關。
一是落實駐站管理制度,履行好源頭監管職責。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駐站人員要加強現場監管,實施有效監督,及時抽查車站的發車情況,對存在的問題和隱患提出整改意見。
二是進一步落實省廳有關規定,健全和落實客運站安全管理制度,配備足夠的安全檢查人員,按照“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明確檢查責任、細化檢查措施,加強查檢力度。落實駕乘人員途中上車旅客的“三品”檢查職責,確保“三品”不進站、不上車。配齊配全車站消防設施設備,健全完善消防應急預案。
三是嚴格落實“三不進站五不出站”制度。二級以上客運站實行封閉發車,做到停車區、發車區和候車室“三封閉”,人、車分離,嚴防無關人員、車輛進入。
四是認真落實報班制度,落實省《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實施意見,使用《營運客車安全例檢項目合格通知單》、《營運客車出站登記表》,酒精檢測儀配備情況,認真檢查駕駛員、車輛的有效證件,檢查記錄,從業人員和進站車輛符合運行要求,嚴防不合格人員、車輛出站運營。
2、責任單位:運管處、客管站
(二)貨運市場整治內容
1、安全生產監管
(1)檢查貨運企業各種運輸經營證件,嚴把貨運企業的經營資質關、車輛技術關、從業人員資格關,取締不符合規定的經營者;檢查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檢查從業人員安全教育是否落實;檢查安全學習記錄是否建立、掛靠車輛是否落實安全監管職責;檢查危險品運輸企業安全標準化是否及時更新和完善、GPS監控是否落實人員到位;檢查對排查的隱患是否及時落實整改。
(2)檢查貨運企業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情況,重點檢查企業8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執行情況;檢查從事掛靠經營的貨運企業是否制定專門的“企業掛靠貨運車輛安全管理制度”;檢查企業經營場所、停車場地、站場配套設施的安全防護措施;檢查車輛營運證件和標志標識安裝張貼情況,消防器材配備情況;檢查貨運站場安全警示標志設立和進出車輛超限超載檢查情況;檢查集裝箱運輸車輛箱鎖完好情況、散流物體運輸車輛密閉改裝情況等。
(3)檢查企業是否結合夏季氣候特點,對從業人員重點從超速、超載、疲勞駕駛、防雷電、防爆炸、防火災、防汛等方面加強安全教育培訓;檢查文字資料和記錄掌握企業每月“三見面”情況;檢查企業對車輛定期檢測、維護、保養和車輛出入庫檢查情況;檢查企業應急預案制定和應急演練開展情況(危險品運輸企業每年兩次演練,其他企業和每年至少一次演練);檢查企業是否按規定參加保險、是否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營運保證書》。
(4)對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狀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重點檢查車輛的制動、轉向、燈光、輪胎、接地線等是否符合要求;檢查車輛轉鎖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器材設施是否配備齊全有效;檢查危險品運輸車輛標志標識是否配備齊全。
2、責任單位
運管處、十五處交管所、維管所
(三)運輸市場檢查
1、檢查內容
(1)加強對道路運輸車輛的路檢路查力度,重點查處超范圍、超類別、無證營運、貨車載人等違法行為,結合考核工作建立相應的企業、車輛、從業人員違法檔案。
(2)在整治活動開展期間,保證轄區內危險品運輸車輛進行100%過篩檢查;加大對集裝箱、大型貨車、自卸(傾斜)車的檢查力度。
(3)采取集中檢查、不定期抽查等手段,嚴格落實《超限車輛追蹤處理辦法》,完善超限超載檢查、巡查、查處、追究機制,全面規范源頭運輸經營行為。
(4)嚴格按照市政府《通告》要求,加強散流物體運輸車輛管理,嚴把車輛準入關,對未加裝密閉裝置的車輛一律不予辦理營運手續。對相關部門聯合執法查處的運輸企業責令限期整改,督導運輸車輛加裝密閉裝置。對密閉裝置破損、失效造成撒漏污染等違規車輛一律不予年審簽章。
2、責任單位
稽查大隊、運管處
四、方法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自6月日開21始至8月30日結束,共分為四個階段進行。
(一)摸底調查階段(6月21日至6月30日)
各站所要根據運管處提供的企業名單,對轄區內運輸企業進行摸底核實,并廣泛宣傳集中整治活動的意義、內容、措施及步驟等,使廣大企業法人和從業人員從思想上高度重視,積極參與,確保活動順利進行。
(二)集中整治階段(7月1日至7月31日)
運管處會同各相關單位按照整治方案要求,有針對性地對轄區內道路運輸市場中存在的各類違章行為進行集中整治。期間活動緊密結合道路運輸證件審驗及企業質量信譽考核等工作,確保各項整治措施落實到位。
(三)復核復查階段(8月1日至8月20日)
根據集中整治查出的問題和隱患,由各站所對轄區內運輸企業的整改情況進行復核復查。
(四)檢查總結階段(8月21日至8月30日)
各相關單位根據責任分工對責任范圍內的道路運輸市場秩序整治活動開展情況進行自查和總結,形成書面材料,9月5日前報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相關單位要充分認識搞好本次道路運輸市場秩序專項整治活動的重要意義,實行“一崗雙責”的原則,按照各自職能層層分解工作任務,責任落實到人,嚴肅工作紀律,確保整治工作扎實有序開展。
一、指導思想
這次綜合整治活動以黨的“十精神”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全面落實省、市、縣工作要求,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查處各種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狠抓事故預防,確保道路交通安全。
二、整治目標
通過開展集中整治活動,深入排查、整治和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隱患,確保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促進全鎮道路交通安全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
三、整治內容
這次集中整治活動,重點圍繞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道路交通秩序,“黑車”接送學生以及貨車、三輪車、面包車違法載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隱患排查治理,按照市安辦《關于深入開展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通知》要求,深入開展全鎮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改善道路通行條件。
(二)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公安、交警要突出重點,一是強化措施,依法查處交通違法行為,進一步規范道路交通秩序。依托交通安全為重點,對7座以上客運車輛、危險化學品運輸等進行逐車檢查登記,對貨運車輛反光標識粘貼情況和安裝防護設施情況進行檢查,加大對超速行駛、大貨車違法占道行駛、車輛違法停車等交通違法行為的糾正力度。二是嚴查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三是組織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活動,迅速掀起宣傳,引導全社會關注交通安全和預防交通事故發生,營造濃厚宣傳氛圍。
(二)對“黑車”接送學生上下學的集中整治。公安、交通要同教育督導站開展“黑車”接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集中整治,確保學生出行安全。依法從嚴查處“黑校車”超員、超速,以及報廢車接送學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教育督導站要督促學校落實安全責任,明確安全措施。加強學生上下學組織管理,杜絕違載超載現象。凡學校組織的學生集體出行活動,必須上報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許查,選擇安全路線、車輛,確保師生出行安全。
(三)貨車、三輪車、面包車違法載人集中整治。公安、交通等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貨車、三輪車、面包車違法載人集中整治工作。嚴禁鄉村道路多發的貨車、三輪車、面包車載人,無證駕駛摩托車載客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要對駕駛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對不符合安全運行條件的車輛,要嚴禁上道路行駛,對達到報廢標準的,要堅決予以依法報廢。
四、時間安排
這次集中整治活動從3月開始到12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第一階段:組織部署階段(3月1日—3月15日)。結合各村(社區)單位情況,研究制定具體整治工作方案,部署開展整治活動。同時,利用各種新聞、媒體進行廣泛宣傳發動,營造濃厚社會氛圍。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3月16日—12月中旬)。各村(社區),鎮級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認真開展綜合整治活動。
第三階段:總結驗收階段(12月中旬至月底)。組織工作組對綜合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總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村(社區)、鎮級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這次綜合整治活動,加強對整治活動的組織領導,針對薄弱環節及存在的突出問題,組織制定具有操作性和針對性的整治方案,認真實施。
(二)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綜合整治活動要堅持在鎮政府的領導下,相關部門組織實施。要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加強工作聯動,形成齊抓共管態勢,確保整治活動取得實效。
(三)嚴格責任追究,嚴肅查處事故,對整治工作不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依法進行責任追究。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自2019年10月22日起至2020年1月12日,在全鎮開展學生接送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為做好此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規范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接送學生車輛管理部門監管責任,增強廣大師生和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意識,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減少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事故發生。
二、組織領導
成立學生接送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XX任組長,鎮黨委委員XX任副組長,鎮政府綜治辦主任XX,鎮政府安監站站長XX,鎮政府交通站站長XX,鎮派出所所長XX,交警二中隊隊長XX,XX中學校長XX,XX中學校長XX,XX中學校長XX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鎮交通站站長XX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
三、整治時間
2019年10月22日至2020年1月12日
四、整治重點
(一)重點車輛:客運車輛、校車、無運輸資質的學生接送車輛。
(二)重點地區:全鎮中小學校、幼兒園門口及周邊路段。
(三)重點時段:中小學校、幼兒園上學、放學時段,重點是學生周末離校和周一返校高峰時段,節假日學生放學離校高峰時段,學校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時段。
(四)重點問題:接送車輛超員超速、無證無牌、未年檢無保險、無運輸資格、不按規定線路行駛、安全設施缺失;
駕駛員酒后開車、疲勞駕駛、準駕不符、無校車駕駛資格等。
五、工作舉措
(一)全面摸底,排查隱患。
各中小學校、幼兒園對接送學生全面摸底,按客運車輛、校車、無運輸資質車輛等類別造冊建檔。鎮政府交通站牽頭對學生接送車輛的道路交通隱患進行排查治理;交警中隊對學生接送交通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列出問題清單;公路客運企業、校車運輸企業對參運車輛、駕駛員進行全面自查,確保參運車輛手續齊全、安全設施齊全有效、駕駛員具備參運資格。
(二)源頭管理,有效管控。
各中小學校、幼兒園嚴把校門關、上車關,對接送學生車輛存在違法行為及時勸導制止,對周末節假日放學高峰期采取錯時放學等措施有效分流,對學生集中外出活動租車嚴格遵守申報審批制度,交警中隊加強對學校門口路段上下學和周末、節假日放學期間的巡邏管控,指揮疏導交通,對發現的接送學生車輛違法行為及時查處;客運企業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充分發揮GPS等車載監控的作用,加強駕駛員日常管理,預防和遏制接送學生車輛違法行和交通事故的發生。
(三)聯合執法,嚴管重罰。
針對少數中小學校、幼兒園存在接送學生車輛違法行為突出的現象,鎮政府將組織交通站、交警、安監站、學校等部門單位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從嚴查處,從重打擊,有效遏制接送學生車輛違法行為的發生;運輸企業加強自查自管,對發現的接送學生車輛違法行為,按照企業規章制度及時處理到位,嚴禁徇私包庇。
一、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全市成品油道路運輸市場專項整治行動,重新梳理成品油運輸市場準入條件,加強對成品油道路運輸的許可以及運輸車輛技術狀況的管理,并對成品油道路運輸車輛的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進行從業資格認定。嚴查安全隱患,形成管理工作機制,增強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生產防控能力,有效遏制成品油在運輸環節的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整治內容
專項整治工作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圍繞成品油運輸企業資質條件、安全隱患、安全生產制度以及車輛安全技術性能、從業人員管理及繼續教育落實等情況,進行全方位、地毯式排查整治,確保成品油道路運輸行業的安全、有序。
(一)加強對成品油道路運輸的許可以及運輸車輛技術的狀況的管理。
檢查成品油運輸車輛是否有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成品油運輸車輛罐體和附件是否良好有效,有無損傷、變形、嚴重腐蝕和滲漏,檢查罐體的相關檢驗合格證,嚴禁不符合條件車輛進入成品油運輸市場。
(二)對成品油道路運輸車輛的相關工作人員進行行業資格認定。
1、嚴格從業人員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訓。從事成品油道路運輸的駕駛員、押運員、裝卸管理人員必須持相應的資格證依法上崗。對道路成品油運輸企業的駕駛員、裝卸員、押運員的從業資格情況進行一次集中清理。對不符合要求的從業人員,應責令當事企業將其予以辭退或調整工作崗位,不得繼續從事成品油道路運輸作業工作。
2、定期檢查成品油道路運輸企業從業人員是否參加崗位安全教育、安全培訓和預案演練及突發事件處置措施等方面的崗前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檢查是否按規定穿著防靜電工作服上崗。
三、整治時間
(一)企業自查階段(5月下旬至6月)
市運輸管理所要統籌安排整治行動的實施進度,層層落實責任,要將整治行動的各項內容和要求傳達至轄區內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要求企業組織相關人員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對本企業車輛、從業人員、停車場的安全管理等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建立隱患排查臺賬。企業要將開展自查自糾工作情況報送市運輸管理所。
(二)集中檢查階段(7月至9月)
市運輸管理所要組織相關工作人員深入企業、深入現場開展督查檢查,對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對企業自糾不到位的安全隱患,督促企業全面落實整改。
一、指導思想
按照“管養一體、綜合治理、預防為主、依法治路”的方針,采取宣傳與治理同步、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方式,大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切實加強農村公路路政管理,提高廣大農牧民守法意識,從嚴治理危害公路暢通的行為,維護好農村公路路產路權,積極創新農村公路管理機制,不斷提升地區農村公路的整體服務能力,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良好的交通運輸環境。
二、目標要求
進一步完善公路交通安全設施,有效消除各類公路安全隱患,嚴厲查處各類公路違法行為,確保公路工程施工現場規范;整治不合理限速標志,營造安全、暢通、舒適的公路通行環境,開展路容路貌專項整治,保持路容路貌整潔美觀;著力解決“垃圾亂扔、廣告亂貼、攤位亂擺、車輛亂停、污水亂排、雜物亂堆”的公路“六亂”問題;加強超限超載運輸車輛治理工作,強化源頭監管和路面執法,嚴厲打擊重點路段的短途超限運沙、運碎石等車輛,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暢通。努力提高城鄉群眾文明意識,營造城鄉環境優美、生態良好、風貌協調、村容整潔、鄉風文明的新氣象,使整治活動大見成效。
三、治理范圍和內容
(一)治理范圍
國道212線(路段)和鄉村公路。
(二)治理內容
1、清除公路及公路用地內的違法堆積物、非公路設施、占道經營攤點和在公路兩側建筑控制區內嚴重危及公路設施完好或行車安全的違法建筑、進行集中清除。
2、對橋梁、涵洞等內的堆積物進行及時清理,對于一時難以清理的,可以聯合相關部門進行集中清理,加強公路邊溝、截水溝等排水設施的檢查,做到公路排水順暢。
3、對于近年來建筑控制區內搭建的各類違法建筑,要下決心排除干擾,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清理,及時發現制止新增違法建筑,做到發現一處清除一處,把違法建筑物遏制在萌芽狀態。
4、進一步完善公路標志標線,對不符合規范或者缺失的要及時整改修復;對于事故造成的交通安全設施損壞要及時進行修復,確保公路安全暢通。
5、對未經審批的非公路標志牌一律拆除,違規審批的按期清理,破損、銹蝕、歪斜等影響路容路貌和行車安全的、要求設置者及時采取修復、加固等措施。
6、督促施工單位在距離施工作業地點來車方向安全距離處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采取防護措施,對于未按照國家標準規范設置標志標牌,施工路面情況不符合的要及時糾正。施工人員著反光背心作業,施工完畢后,及時清理路面上的拋灑物和障礙物,對未中斷交通的施工作業公路,施工單位安排專人維持施工作業現場秩序,確保該路段安全順暢。
四、職責分工
(一)公安局:維護執法現場工作秩序,確保相關職能部門執法人員人身安全。對糾集聚眾、蓄意占道、惡意堵車、強行闖關、威脅恐嚇執法人員暴力抗法行為,實行嚴厲打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交警隊:維護公路交通的正常通行,根據實際情況實施交通管制,引導、分流、疏導各類機動車輛,開展道路巡查,及時處理公路沿線各類交通事故。
(三)建設局:對村鎮過境段、公路沿線規劃區、開發區內的商鋪、門面、臨時建筑物進行有效管理,與鄉鎮政府、工商、路政部門聯合執法,清理、拆除影響道路行車安全的違法建筑物。
(四)國土局:依法審批公路建筑控制區內各類地面建筑物、構筑物、會同鄉鎮政府、路政部門勘驗公路沿線違法建筑,并依據《土地法》和《公路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依法拆除。
(五)交通局和運管局:協調處理各有關部門和公路沿線鄉鎮公路路政管理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并督促檢查各路段整治進展情況。
(六)公路段:負責做好212線的整治工作,加強上路巡查,維護公路的正常通行,配合交警部門開展施工路段道路巡查,協助引導、分流、疏導各類機動車輛通行,做好過往車輛運行,做好過往司助人員和乘客的解釋、宣傳工作。
(七)工商局、商務局和公路沿線各鄉鎮人民政府:工商局和商務局結合馬路市場整治,對公路沿線擺攤設點、占道經營行為審查,對未辦理營業執照堅決取締,有經營執照但占道經營影響交通安全的,采取嚴管重罰的方式,督促業主在不影響交通安全通行的前提下依法經營;各鄉鎮人民政府結合城鄉環境衛生整治和文明長廊建設,協助各職能部門做好各類公路路政違法行為的調查取證工作,對違法當事人進行解釋、勸導、宣傳,同時對違法行為按照事前預防、事中監督、事后善處的管理原則,及時和相關職能部門溝通,共同擬定處理方案并予以實施。
(八)夏收季節各單位要嚴厲打擊公路打場曬糧行為,分段管理。交通局及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各自轄區內縣鄉道路;公路段負責212線城關以下路段;運管局負責212線城關至官亭路段;交警隊負責212線官亭以下至沙灣路段。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調查摸底階段(2012年5月6日-5月31日)
1、成立縣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考評辦法,安排部署整治工作任務,明確相關部門職責。
2、按照整治內容、標準和要求,全面調查摸清本縣區公路基礎設施、公路行業綜合管理、路域環境方面的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縣交通局、縣公路段、縣公安局分別負責全面調查摸清公路用地范圍以內的公路基礎設施、公路行業綜合管理、道路通行秩序方面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整治意見、制定整治工作計劃、實施細則。
(二)綜合整治階段(2012年6月1日-7月15日)
1、公路段具體負責組織對國道212線公路用地范圍內的公路基礎設施及公路行業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集中整治,所經鄉鎮應全力配合。
2、公安局、交通局、公路段、交警大隊等有關職能部門負責對道路通行秩序和超限超載運輸車輛進行集中整治,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各負其責,加強工作協調,密切搞好配合,確保通過綜合整治,道路通行秩序井然有序,超限超載現象得到有效遏制。
3、公路沿線各鄉鎮政府負責組織對國道212線公路用地外沿線可視范圍內的路域環境進行集中整治,并負責組織實施農村公路綜合整治工作。
(三)鞏固完善、檢查、驗收階段(2012年7月15日-8月10日)。
為推進全縣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動工作,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動領導小組將分別于2012年7月對全縣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動工作進行檢查考評,為此,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動領導小組將在加強日常工作指導、督促、協調、調度、檢查考評,并結合市檢查考評反饋情況,于2012年8月對全縣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動工作進行全面總結評比。對在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動工作和2012年干線公路養護與管理大檢查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作出積極貢獻的鄉鎮政府、縣直部門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工作不力、整治成效不明顯的進行通報批評和處罰,并進行責任追究。各鄉鎮政府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并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對本轄區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動工作的組織領導,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整治工作計劃,對整治任務進行分解,明確整治目標,層層落實責任,定期向縣公路綜合整治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取得良好的整治成效。
六、組織機構
為了確保政治工作取得實效,縣上成立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我縣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動取得實效,縣政府成立了由分管縣長任組長,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縣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動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動的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定期聽取整治工作情況匯報,研究解決整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交通局。各鄉鎮和有關部門也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按照各自職責和整治活動的總體要求,認真研究,精心組織,全面部署,制定具體、操作性強的實施方案,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制。要加強監督檢查,并于每月25日定期向縣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整治工作進展情況,確保完成整治任務。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全面清理整頓旅游客運市場,深入排查旅游客運安全隱患,嚴厲查處違法經營、違法運輸行為,嚴格落實“人、車、路、運”安全責任制;進一步落實旅游客運相關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規范旅游客運市場經營秩序,進一步規范旅游客運車輛通行秩序,進一步強化部門監管職責,著力提升全市道路旅游客運安全運行水平。
二、工作內容
(一)整頓旅游客運市場秩序
1、開展旅游客運企業規范經營專項清理整頓。即日起至12月31日,交通運管部門要對轄區內所有旅游客運企業、車輛及駕駛員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頓。重點清理整頓旅游客運企業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旅游客運車輛的道路運輸證、駕駛員的從業資格證、車載GPS安裝、使用和監控平臺。旅游客運企業每周至少對所屬車輛進行一次安全例檢,并出具車輛定期安全檢測合格證;必須與旅行社簽訂用車合同及結算費用;必須向旅行社提供具備合法營運資質的車輛及駕駛員,并出具“三證一牌一單”(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包車客運標志牌、車輛定期安全檢測合格單);旅游行程按規定需要配備雙班駕駛員的,旅游客運企業必須安排雙班駕駛員;不得安排與本企業無勞動(勞務)合同關系的駕駛員從事旅游客運。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旅游客運車輛、駕駛員、從業人員,要依法撤銷相應許可證照;對旅游客運企業、車輛及駕駛員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處理;對嚴重違法違規的,要依法撤銷企業、車輛及從業人員的相關許可證件,并將情況抄告旅游管理部門。
2、開展掛靠經營專項清理整頓。交通運管部門要會同公安交管部門對旅游客運公司的掛靠經營進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頓。旅游客運車輛必須由旅游客運企業全額出資。即日起至12月25日前旅游客運企業對車輛產權自查自糾,12月31日前必須對所有車輛提供實際所有權承諾書,否則不予辦理道路運輸證件。對以欺騙、賄賂等不當手段變相實行掛靠經營的旅游包車客運車輛,公安交管、交通運管部門應當依法撤銷相關登記、許可。專項整治期間,交通運管部門暫停許可設立新的旅游客運企業。
3、實施旅游客運車輛專段號牌和導游安全員制度。即日起,公安交管部門要對全市所有新增旅游客運車輛,統一使用專用號段,原有的旅游車輛號牌在年12月31日前予以更換;交通運管部門要同步對旅游客運車輛噴貼全省統一的旅游包車客運標識,公安交管部門同步辦理相關手續。要推廣實施導游兼職安全員制度,明確相應職責,落實監督責任。
4、開展旅行社規范經營專項清理整頓。即日起至2012年1月5日,旅游管理部門要開展一次旅行社規范經營專項清理整頓。旅行社必須按規定購買旅行社責任險,積極做好游客個人旅游意外險的推薦和投保服務工作;必須租用具備旅游營運資質的旅游客運公司車輛參與旅游接待業務,并與旅游客運企業簽訂用車合同及結算費用;用車前必須確認“三證一牌一單”;旅游行程按規定需要配備雙班駕駛員的,旅行社必須安排雙班駕駛員。對違法違規的,要依法處理。
(二)加強旅游客運車輛運行監管
1、公安部門要嚴格旅游客運車輛通行秩序管理。依托省際交通安全服務站,并在市際、縣際主要道路及出站、出城、上高速、景區等地增設臨時執勤點,嚴格對7座以上客運車輛安全檢查登記,認真檢查客運車輛配備的所有駕駛人員駕駛資格、駕駛時間、交通違法信息及車輛乘載人數、審驗情況、安全設施配備情況和輪胎磨損狀態,嚴查旅游客運車輛超員、超速行駛、疲勞駕駛、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違法超車等交通違法行為,登記營運相關手續備查,發現有非法經營行為的移送運管部門依法查處。
2、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對非法營運行為的監管。進一步加大旅游客運車輛運政稽查工作,依托客運站場、旅游客車集散地加大旅游運輸市場監管執法力度,嚴厲打擊不具備旅游客運資質的企業、車輛以及人員從事旅游客運;嚴查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坑客、宰客、甩客等擾亂客運市場秩序的行為。
3、加強旅游客運違法行為的抄告處理。各部門要及時匯總工作中發現的旅行社、旅游客運企業、旅游客運車輛、旅游客運相關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并于每月月底抄告至相關職能部門,相關職能部門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三)深化旅游客運安全宣傳教育
1、加強旅游客運從業人員宣傳教育。要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以及手機短信等多種形式,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廣泛宣傳旅游客運安全知識。要定期對旅游客運相關從業人員集中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并在媒體上曝光違法違規情況。
2、積極推廣實施旅游客運車輛發車前安全提示制度。12月25日以前,由交通運輸、公安交管部門負責,全市所有旅游客運車輛必須逐車張貼省安辦規定的《道路客運車輛安全監督標識》,發車前播放“道路旅客運輸安全告知專題片”,或對乘客發放安全告知卡。對張貼、播放不到位的旅游客運車輛,交通運輸部門不得核發包車客運標志牌。
三、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結合旅游客運的特點,強化告知措施,創新告知方法,提高工作水平,扎扎實實地開展好旅游客運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各縣(市)區要成立相應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加強督導檢查,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為進一步改善我鎮街容鎮貌,不斷鞏固和深化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成果,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開展鎮區“百日治亂”專項行動。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總體目標為依據,按照“和諧邱隘”創建要求,著力解決當前主要街區(道路)影響街容鎮貌的突出問題,提高廣大群眾共同參與改善環境、凈化環境、美化家園意識,不斷提升全鎮街容鎮貌綜合服務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標
主要街區(道路)兩側經營戶不規范營業行為極大改善,無照違法經營店鋪予以取締,亂停車、亂搭建、亂堆放、亂張帖、亂吊掛、亂拉接現象和跨門經營等行為得到進一步治理,經營戶門前擋陽傘、廣告牌(架)逐步規范,流動攤販擺放定點有序,街容鎮貌得到明顯改善,長效管理機制建立落實。
三、整治時間與范圍
(一)整治時間。2012年12月10日至2013年3月20日。
(二)整治范圍。邱隘鎮建成區范圍內主要街區(道路),具體包括:人民路、邱隘北路、邱隘南路、振興路、盛莫路、方莊路、邱隘大道、文衛路、東港路、百丈東路延伸段、鎮中路、引發路、青年路、邱寧路、邱隘菜場及學校周邊等。
(三)重點地段。七條街面和進出通行路口和一個市場周邊,即,鎮區內人民路、振興路、盛莫路、文衛路、鎮中路、青年路、邱隘北路和邱隘菜市場周邊。
四、整治內容
重點整治“三差、三亂"現象。“三差”,即:衛生行為差、環境行為差、交通行為差;“三亂”,即:經營場所亂、交易行為亂、市場秩序亂。
(一)整治“三差”
1、整治衛生行為差包括:亂扔果皮、紙屑、廢棄物,
亂倒污水、垃圾,亂貼亂畫等,重點是治理和解決“牛皮鮮”。
2、整治環境行為差包括:亂堆亂放,亂搭亂建,亂擺攤設點,亂設廣告,踐踏毀壞花草樹木,損壞公物,破壞公共設施,不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等,重點是治理和解決經營戶門前不規范搭建物、“檔陽傘”和亂設的廣告牌。
3、整治交通行為差包括:機動車輛、人力三輪車輛違章和不規范停車,公交車輛不按時發車、不停靠站點,駕駛員酒后駕車,行人亂闖紅燈、亂穿馬路,不遵章守規等,重點是治理和解決機動車輛、人力三輪車輛違章和不規范停車。
(二)整治“三亂”
1、整治經營場所亂包括:經營戶證照不全、無證經營、違章經營等,重點是治理和取締“無照經營”、扣罰無照(套牌)人力三輪車輛。2、整治交易行為亂包括:制售“三無”商品和假冒偽劣商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摻雜使假,商品價格不實,計量稱量不準,短斤少兩,欺詐欺騙消費者等,重點是整治和處理假冒偽劣商品和人力三輪車輛票價亂問題。
3、整治市場秩序亂包括:店鋪攤點布局亂和經營過程中跨門經營、占道經營、亂設攤點,重點是治理和解決占道經營和亂設攤點。
五、組織領導
為加強本次行動的組織領導,鎮成立鎮區“百日治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長李建東擔任,副組長由黨委委員、政法副鎮長陳德全、黨委委員姚剛毅、城建副鎮長陳鋒、邱隘派出所所長崔磊擔任,成員由鎮綜治辦、村鎮建設辦、公共安全監督所、邱隘派出所、邱隘工商所、盛墊交警中隊、邱隘交管站、下應路政中隊、邱隘衛生監督所、城管中隊等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綜治辦主任李明祥兼任,辦公室成員由盛墊交警中隊隊長馮亦斌、邱隘派出所副所長張海峰、巡邏中隊隊長范梅江、城管中隊方志堅等同志組成。
整治活動實施時編設指揮組、保衛組、報道組和八個聯合整治工作組:
(一)指揮組。由黨委委員、政法副鎮長陳德全任指揮長,城建副鎮長陳鋒、邱隘派出所所長崔磊任副指揮長,負責整個整治活動的組織指揮,協調調整整治力量,處置解決重大問題。
(二)保衛組。由派出所副所長張海峰任組長,巡邏中隊隊長范梅江任副組長,鎮區各轄區民警、綜治大隊負責人等為組員組成,負責處置突發性公共事件和治案事件。
(三)報道組。由鎮宣傳部門建立,負責整個活動的宣傳報道工作,重點宣傳專項行動的內容、目的、意義,報道整治成果,同時對問題突出的“三差”、“三亂”現象,特別是對重點人(戶)要進行公開曝光亮相。
(四)八個聯合整治工作組。即人民路、振興路、盛莫路、文衛路、鎮中路、青年路、邱隘北路等七個路段聯合整治工作組和一個巡查組。七個路段聯合整治工作組,以城管隊員、交警(協警)為主,鎮公共安全監督所、邱隘工商所、邱隘衛生防疫站、邱隘交管站根據需要派員參加;邱隘派出所每組應派出2至3名巡防隊員(鎮區重要路段應由民警帶隊)參加,分路段按照整治內容進行專項整治。巡查組,由城管中隊、盛墊交警中隊、邱隘派出所派員組成,對重點整治地段外的治理范圍進行巡查治理。
六、責任區分
此次集中整治行動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施,機關各辦、各成員單位、駐鎮區村(社區)既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又要加強協作,密切配合,掌握相關情況,協同搞好這次專項行動。對涉及到本單位(部門)的重點、難點問題,領導要親臨一線,加強指導,及時解決。
(一)綜治辦:負責抓好專項整治行動的牽頭、組織、協調和督查工作。
(二)村鎮建設辦、城管中隊:以村鎮建設辦牽頭,負責加強對主要街區(道路)兩側各種違法違章建筑(包括其它構筑物)依法責令業主(單位)拆除,對跨門經營、占道經營、亂設攤點行為進行規范,對亂踐踏毀壞花草樹木、損壞公物、破壞公共設施行為進行查處,對亂扔垃圾、亂涂亂畫行為進行教育,并根據需要設置清衛設施及標牌標線,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
(三)宣傳、鎮團委、社會事務辦、司法所:由宣傳部門牽頭組織,負責對環境衛生、交通、公共安全、城鎮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利用報紙、廣播、電視、宣傳窗等多種媒體和平臺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廣泛宣傳,增強群眾自覺維護街容鎮貌觀念。
(四)派出所:負責整治行動過程中維護社會治安秩序,防止暴力抗法事件的發生,強化消防安全監管,協助保障專項整治工作有條不紊的順利進行。
(五)工商所、衛生防疫站、公共安全監督所:以工商所為主,負責清查主要街區(道路)兩側經營戶,依法取締非法經營、不符合審批條件的經營戶,加強衛生防疫和公共安全監管。
(六)盛墊交警中隊:負責整治主要街區(道路)的交通秩序,對違規停車的機動車輛、人力三輪車輛和套牌、無照的人力三輪車輛加大查處力度,確保有序停車、有證運行和道路暢通。
(七)交管站:負責協調配合交通秩序整治,嚴厲查處摩的等非法營運行為,杜絕街道路口摩托車輛停車。
(八)方莊社區、鎮南社區、鎮北社區及駐鎮區各村:以各類志愿者隊伍和綜治隊伍為主,協助做好宣傳、勸導和巡查維護工作。
其他部門結合各自職能做好相關工作。
七、實施步驟
鎮區“百日治亂”專項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2012年12月25前):制定方案,落實準備。主要是明確整治任務、工作重點和責任單位。各成員單位按照任務和責任,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落實編組人員,并結合實際,采取可行措施,精心安排,廣泛動員部署,全面做好整治活動的組織準備、輿論準備和物資準備。鎮宣傳部門應協同有關責任部門,根據本次活動要求,結合“文明城鎮”、“平安邱隘”創建,在主要街道路口懸掛橫幅標語。城管中隊應核查、排摸整治重點,選定、設置禁止設攤標志牌和許可設擺位置標線。交警中隊應事先排查、選定鎮區街路許可停車位置并標線,在盛莫路轉向的文衛路、鎮中路、青年路進口和振興路與東港路、鎮中路、青年路交叉口標劃黃色網狀線,在萬齡路與人民路交叉口及其附近區域標設禁止停車牌,并對鎮區內已損壞的交通標志標線進行一次維護。各社區、駐鎮區各村要協助下發、張貼《告全體經營戶書》和鎮區街道管理有關規定。
第二階段(2012年12月25日至31日):突出重點,實施整治。按照活動實施方案明確的整治內容事項和任務區分,分組聯合實施整治行動。分組聯合實施整治行動時間為每日16時至20時,整治行動開始應以宣傳、勸導為主,之后應按規定依法進行處罰或采取強制手段進行整治;2013年1月1日后,由各組負責輪流巡查,對治后又復原的地段要延長聯合實施整治行動時間,及至達到整治目的、效果為止。
第三階段(2013年1月上旬至3月20日):總結經驗,長效管理。各責任單位在專項整治的基礎上,認真組織總結,并根據分工和各自責任,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將集中整治中反映出來的情況和問題進行專題研究,制定長效管理對策,明確鎮、責任單位和經營戶三方責任,建立健全責任機制、考核機制和協調機制,鞏固專項整治成果。同時,鎮建立由綜治辦牽頭協調,公安、城管、交警、交管、工商、衛生監督等部門人員參加的聯合執法巡查組,對鎮區范圍內停車、經營秩序實施長效管理。
八、幾項規定
(一)自整治開始起,整治區域內各經營戶及沿街道(路)單位,改建、裝璜門面和搭建擋陽傘等需經鎮村建設辦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進行,未經審批一律予以拆除。
(二)凡有建筑垃圾堆放整治區域內未審報的一律按規定進行處罰,并責令清除。
(三)現有不規范的檔陽傘、門前建筑物在整治期間一律予以拆除。
(四)對在禁止停車、設攤地段停車設攤的一律按規定予以處罰,不聽勸告、情節嚴重的應予扣車、沒收攤物。
九、工作要求
(一)人員到位。各責任單位應根據專項整治工作和今后管理需要,落實專人負責,協調辦理專項整治事務和長效管理責任。在聯合整治期間,要根據工作任務需要調整安排參加整治活動的人員,保證整治力量全員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