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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監管責任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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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監管責任

    第1篇:消防監管責任范文

    20*年在*轄區全面開展“*”場所的整治,基本實現員工宿舍和工作場所分離,尤其是按摩業場所,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杜絕產生新的“*”場所火災隱患,進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設施,增強轄區的消防安全意識,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促進消防安全形勢良好。

    二、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會議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理念,按照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平安*”的要求,全面貫徹實施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著力整治“*”場所火災隱患,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強化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以“一化、二級、三制”為載體,加強消防安全監管,加大消防宣傳教育力度,完善長效監管機制,堅決遏制火災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產財產安全,為*轄區的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三、組織領導

    為全面深入地開展“*”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經研究,成立“*”場所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辦公室主任:*(兼)

    副主任:*(兼)*(兼)

    四、工作重點

    椒江區防火委員會列管的重點單位,*派出所、開發區治安大隊所列管的消防重點單位、人員密集場所、集員工集體宿舍與生產倉儲或經營等使用功能為一體的“*”企業、“多合一”建筑以及轄區內娛樂場所、旅館業、按摩業、桑拿浴室等部門是消防監督管理的工作重點。針對轄區“*”、“多合一”建筑,娛樂場所及居住出租私房等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通道不暢通、疏散障礙等突出問題,重點予以整治。對按摩業從業人員留宿包廂的問題,徹底加以根除,著力改善轄區消防安全環境,消除消防隱患,努力構建“和諧*”。

    五、工作措施

    (一)消防監管工作信息化

    消防監管工作實行網絡管理,將“基礎信息化、信息基礎化”的工作理念融入消防監管工作,按照信息化的要求,建立健全網上消防監管電子檔案,將轄區內的社區、出租私房、企事業單位、娛樂場所、旅館業、按摩業、桑拿浴室等部門的消防情況上網登記,尤其是“*”場所,并將對上述部門的消防檢查、整治及處罰等情況詳細記錄在電子檔案中,同時也全面體現消防監管工作的嚴謹性、共享性和可持續性。信息化具體內容:

    1、轄區內消防重點單位、所列管的重點單位的消防基本情況及消防設施的數量、質量與分布情況。

    2、轄區內除重點單位以外的一般單位、社區及出租私房的消防基本情況及消防設施的數量、質量與分布情況。

    3、轄區內消防安全隱患預測分布情況:

    (1)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

    (2)存放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單位的火災隱患;

    (3)出租私房火災隱患;

    (4)“*”、“多合一”建筑火災隱患;

    (5)公共娛樂場所火災隱患;

    4、轄區內重點單位及一般單位的消防檢查、整治和處罰情況。

    (二)消防監管工作等級化

    將轄區內的行業、場所、企事業單位分級別管理,即“二級”管理,將各行業、部門分重點消防監管單位和一般消防監管單位。重點消防監管單位包括椒江區防火委員會列管的25家和*派出所列管的27家。單戶住宿5人以上,連片住宿10人的出租私房列管一般消防監管單位。社區責任民警對重點消防監管單位每月要進行1次普遍性檢查,對消防監管單位每月抽查不少于5家。負責各社區消防監管的副所長對本社區消防監督檢查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半天。社區民警對居民住宅區的管理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消防監督檢查或業務指導每年不少于2次。

    (三)消防監管工作制度化

    消防監管工作堅持三項長效機制,扎實推進消防監管各項工作。一是定期聯系、定期檢查、定期提醒制度。每月聯系消防大隊一次,互換、互享、互醒消防相關信息;每季邀請消防大隊干部為社區民警進行一次消防業務知識培訓;社區民警聯合消防大隊每季為轄區居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講座,宣傳消防安全。二是責任到人制度。全面負責消防監管工作的責任人同轄區內企事業單位、娛樂場所、旅館業、按摩業、桑拿浴室等部門法人逐一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社區民警同本社區的出租私房業主也逐一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將消防安全責任逐一落實到人。三是建立消防監管單位的互查制度。不定期組織消防監管單位的負責人進行交叉檢查,通過檢查,使各消防監管單位負責人發現兄弟單位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同時,舉一反三,并有針對性的開展本單位消防安全檢查,從而提升了各業主的消防安全的意識。

    六、實施步驟

    整治工作從20*年1月開始,到20*年12月底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20*年1月15日前)

    召開各村、社區的分管領導和派出所民警大會,統一認識,廣泛動員,研究制訂具體可操作的整治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周密部署,將整治工作時間、范圍標準和要求等情況進行,發動群眾進行監督和舉報,提高整治有效性。

    第二階段:全面排查階段(20*年1月16日至2月10日)

    各村、社區在本村、社區內全面開展排摸,對“*”場所存在的基本情況、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匯總,有針對性地制定整治計劃,突出重點,明確整改措施,落實整治責任。

    第三階段:集中整改階段(20*年2月11日至12月)

    各村、社區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邊查邊改,對能立即整改的予以當場整改,對不能及時整改的責令限期整改,到期予以復查,對限期不整改的,按照相關消防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對一時難以整改的,要督促制訂相關整改方案,加快進行整改,并將情況及時匯總上報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組,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七、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要充分認識當前火災隱患突出,火災事故多發的嚴峻形勢,切實增強消防監管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公安派出所、開發區治安大隊要切實履行好消防監管的職責,要專門成立工作班子,制訂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確保整改措施到位。街道各村、社區及駐村(社區)干部要充分認識整治“*”場所的重要意義,務必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此項工作抓細抓好。

    第2篇:消防監管責任范文

    1.必要性思考

    (1)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以發展社會消防事業和解決民生問題為重點,優化公共消防安全資源,向公共消防安全服務薄弱的農村、基層、欠發達地區、社會弱勢群體傾斜,逐步形成惠及全民消防安全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管理好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公共消防安全問題,促進社會和諧和可持續發展。

    (2)適應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單純靠傳統的管理理念和方式,勢必導致失控漏管;僅僅靠運動式的排查、整治,只能帶來社會暫時“平靜”。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需要不斷創新社會火災防控模式,適應新形勢發展。

    (3)推進消防社會化進程的需要。消防社會化是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規范逐漸演變成社會個體自我約束、自我管理行為準則的過程,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只有改進消防安全管理理念、方式和方法,調動人民群眾參與社會消防安全管理的主動性、積極性,增加社會消防安全管理活力,才能適應消防社會化的需求。

    2.當前社會消防安全管理現狀

    2.1 政府主導機制滯后

    一些地方政府注重發展經濟,忽視消防基礎工作、基礎設施建設和企業消防安全管理、投入,農村、城鄉結合部、鄉鎮一級消防水源等基礎設施建設滯后,未審先建、消防科學與技術2014年9月第33卷第9期未改即用等違章建筑、員工住宿與生產經營合用、群租房屋、通天房等區域性消防安全隱患突出,形成大量歷史遺留問題,亡人火災多發高發。地方政府在消防監督管理工作中的角色大多情況下屬于“被動干預”,往往發生較大以上亡人火災事故后才引起重視。

    2.2 消防監督管理體制不適應

    (1)公安外部消防監管職能交叉。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與安監、質監、工商、建設等部門工作職能交叉較多。

    危險化學品行政許可和管理、消防產品監督管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管理、建筑外墻保溫、外墻廣告、居住出租房屋等消防安全監管職能重疊、重復執法,不但浪費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而且管理系統性不強。各職能部門各自為政,相互之間配合不多。

    (2)公安內部監管體制不協調。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履行消防監督、滅火救援職責,職業的特殊性、專業性決定了其難以完全執行部隊條令條例、地方政府規定及警察管理制度。消防部門屬于武警部隊性質,執行現役軍官法和兵役法規定,服役時間短,流動頻繁,難以保留人才;部隊管理與社會行政管理結合的角色,難以適應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作為公安機關的下屬部門,承擔的社會管理職能卻又屬于政府綜合監管部門的職責,作為政府的二級部門,難以調動其他消防監管和應急救援資源和力量。

    (3)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人事矛盾突出。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防火、滅火救援任務艱巨。就浙江省溫州市來說,全市火災隱患總量多、覆蓋廣,監督任務重,現有的防火警力與承擔的執法任務極不相匹配。目前溫州消防執法人員73人,人均管轄約1945家企業、5890家出租房、5186家個體工商戶,管轄范圍內違章建筑有3X107m2,2013年承擔轄區5000余起火災事故調查任務。此外,沿海地區及內地經濟較發達的城市消防執法人員還承擔繁重的滅火救援任務。這些地區消防中隊受編制限制,人員數量較少,面對繁重的滅火救援任務,大隊一線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基本都納入執勤備戰力量編成,隨第二、三車輛出動。

    2.3 社會單位自我管理無序

    許多單位和業主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盲目發展生產,忽視消防安全管理。浙江省溫州、臺州等一些鄉鎮和城郊結合部的企業普遍存在違章搭建問題,占用消防車通道,導致防火分區、安全疏散不符合規范要求,嚴重影響消防安全。2013年12月19日至2014年3月13日,公安部、浙江省公安廳部署開展的第二次“清剿火患”戰役期間,臺州市組織安監、建設、工商等24個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拆除違章彩鋼板建筑58355m2,拆除門窗障礙物6513m2。2014年1月15日至5月8日,浙江省臺州溫嶺市集中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發現并拆除存在隱患的違法建筑的企業9160家,建筑面積超過3.5X,存在火災隱患的居住出租房7373戶,建筑面積達559800m2。

    2.4 火災源頭管控機制不合理

    2.4.1 建設工程消防質量難以保證

    (1)消防備案抽查制弊端凸顯。備案抽查制導致大量中小型人員密集場所、地下工程等區域消防安全基本上處在失控漏管狀態。受政策扶持、處在資本原始積累階段的家庭作坊、合用場所、居住出租房屋、鄉鎮中小型公眾聚集場所、勞動密集型企業等市場準入門檻低、成本低,火災荷載多、隱患量大,既無法通過市場自我調解管理,又缺少法律監管強制手段予以全面治理,消防設計、施工質量難以保障,火災隱患十分突出。

    (2)技術審查存在局限性。現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行政審批制度要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做到技術審查和行政審批相結合。技術審查專業性強,涉及消防技術標準繁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警力不足、整體專業性力量不強,難以適應職責要求,施工現場檢查難以保證。

    2.4.2 火源管理存在盲區死角

    對于浙江省2013年火災事故分析,違反電氣安裝使用規定和電器故障等是引發火災的主要原因,占全年火災事故總數的34.8%。但是,目前全國范圍內沒有統一的法律、法規強制規定單位或者場所必須配備電工,達到一定年限的建筑必須定期開展電氣消防安全檢測、配備漏電火災報警系統等必要的電氣防火措施。在日常監管工作中,監管人員缺少電氣技術和防火技術的專業知識;在執法過程中,火源整治要求相對單一,難以提出有針對性的舉措。

    2.4.3 消防產品管理機制不健全

    在消防產品監管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消防法》)對質監、工商(現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消防監管職能的規定雖然變得清晰,但協同執法機制欠缺,尤其質監、工商對公安部的行業標準GA《消防產品現場檢查判定規定》效力不予承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違法消防產品采取扣押措施后無法移交,最終讓使用領域違法消防產品再次進入流通領域和其他使用領域。消防產品的質量保證、強制報廢制度缺少法律規定,建筑消防設施、器材質量、完好率不高。

    鋼結構建筑防火涂料施工技術標準、對施工人員在操作上的技術要求及施工質量保證年限均屬法律空白,防火涂料“一涂定終身”的制度設計存在先天性缺陷。

    2.5 管理專業化程度不高

    (1)政府及行業主管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專業性強、技術性強,對管理人員的專業理論素質和實踐能力有較高要求。各級政府及文化、建設、經信委、新聞出版、民政、安監等行業主管部門安全管理人員以及網格化管理中的網格員,大多缺少消防專門培訓,只能檢查發現一些基本的、較小的隱患,管理針對性不強。

    (2)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消防設施檢測、維護保養、消防安全評估、消防安全監測、施工圖審查等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及人員一直以來沒有消防資質、資格許可管理制度,成立、運行、管理缺乏法律具體規定,市場準入門檻低,從業人員素質和服務質量難以保證,受利益驅使還出現提供虛假、失實證明性文件的現象。盡管公安部了《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對部分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許可條件予以明確,但市場基礎培育、人員素質培養還處在起步階段。

    (3)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流動性大,接受專業技術培訓的途徑較少、工資待遇較低等現實條件,導致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單位自我火災防控能力普遍不高。

    2.6 管理責任機制不完善

    (1)政府及監管部門監管責任追宄機制沒有統一完善的標準。火災事故監管責任追宄沒有統一的依據和尺度,消防管理職責沒有邊界,消防安全監管人員基本上是承擔無限監管責任。實踐證明,責任追宄機制不合理直接導致工作推倭、責任扯皮、人人自危,嚴重影響消防工作人員的積極性。

    (2)單位主體責任機制不能體現“單位全面負責”的消防工作原則。一是違法成本與違法所得之比較低。經濟的發展促使超高層、大跨度、大空間、深地下等綜合體建筑層出不窮,此類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后收入可觀,《消防法》規定的處罰額度最高只有三十萬元,難以起到震懾作用。二是單位火災事故責任不清。根據《消防法》法律責任有關規定,一個單位如果存在消防違法行為或者火災隱患,即要受到法律制裁;而發生火災事故未構成刑事責任的,僅僅設定了警告或者處分,與責權一致和公平正義原則要求不一致,與“單位全面負責”消防工作原則初衷相違背,難以實現法律的震懾、教育及警示作用。

    3.對策探析

    3.1 改革消防安全職責體系,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1)明確各級政府職責。通過出臺行政法規或者地方性法規,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導職責。可以,September2014,Vol33,No.9參照國外消防救援管理體制,建立全國統一的應急救援管理機構,整合各部門防災減災、應急救援職責,在國務院直接領導下開展防火、滅火救援工作,解決消防安全重大問題。

    (2)理清消防監管職責。通過立法授權省人民政府出臺政府各部門、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等消防工作職責,實施項目化管理,作為火災事故追責的依據和尺度。火災事故監管責任的倒查和追責應充分考量社會面火災防控的客觀情況、監管主體能力的局限性及監管行為與火災事故之間的因果聯系,消防監管責任應符合法律規定和黨紀政紀制度設計的公平正義價值,應符合法治社會、法治政府的基本目標導向,不應適用無限責任。執法人員在執行國家消防技術規范過程中,只要誠實無惡意,不應負個人責任,即使存在責任也應當是單位責任。如,2005年美國NFPA防火規范技術委員會起草、標準委員會并實施的《通用防火規范》第1.9條規定,只要執行規范的人員“在履職的過程中誠實無惡意,不應對因履行職責或者由于履行職責的原因或履行職責過程中出現的行為疏失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負個人責任”;“在執行本規范相關法律、法令時出現的上述行為或疏忽而提出的訴訟,應由其所在機關進行辯護直到訴訟最終結束,產生的任何判決結果由其所在機關承擔”。

    (3)強化單位主體責任。單位主體自我管理職責的落實是消防安全責任機制、消防社會化的落腳點,是落實“單位全面負責”消防原則的必然要求。只有對消防違法行為和火災事故規定更加嚴厲的制裁措施,單位主體消防安全職責才能履行到位。因此,對違反建設工程消防行政許可規定及一些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可在立法時考慮根據違法成本實施倍數罰款,不設罰款上限;對單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引發火災或者火災損失擴大的,可考慮對單位及消防安全監管機構責任人員設定罰款或拘留處罰,以強化法律的震懾作用。

    3.2 改革火災源頭管控機制,減少亡人火災發生

    3.2.1 建立建設工程消防質量長效機制

    (1)規范建設工程消防行政許可范圍。將容易引發亡人火災事故的生產、經營、儲存、住宿合用場所以及公眾聚集場所改建工程納入建設工程消防行政許可范圍,實施重點源頭管控,以遏制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對依法經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把關過的建設工程,可以改行政許可為備案抽查制,壓縮行政許可權限,提高行政執法效率。

    (2)規范消防行政許可的審批主體。立法授予鄉級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對具一定規模的生產、經營、儲存、住宿合用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行政許可權及對應的消防監督檢查、行政處罰權,以解決基層監管力量有責消防科學與技術2014年9月第33卷第9期無權、消防執法效率低下、執法力量人少事多的問題。

    (3)建立建設工程消防技術審批與行政審批分離制度。對消防部門行政許可,將施工圖審查合格證明文件、消防設施檢測合格文件作為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合格的依據,消防機構對申請資料的形式合法性及技術抽查結果負責。如果立法授予鄉鎮街道、公安派出所消防行政許可權,則可以規定,消防設計資質單位出具的消防安全技術合格意見、社會消防技術服務出具的消防安全評估合格報告可以作為消防行政許可的必要條件。

    (4)強化設計、施工、監理、勘察、施工圖審查、消防設施檢測、評估等單位的火災事故責任。通過立法,細化《消防法》關于建筑消防設施檢測的規定,明確檢測主體、時間、程序和責任,確保建筑消防安全質量不良狀況得到及時發現和改正。同時規定,設計、施工、監理、勘察、施工圖審查、檢測、維護保養、評估等機構,不依法履行職責導致火災事故發生、發展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通過強化法律責任,促進設計和施工質量提升。

    3.2.2 規范火源管理

    對火源的管理,必須深入研宄火災發生的規律,針對致災新情況、新問題,通過立法予以規范。在電氣火災源頭管理上,對使用一定年限一定規模的建筑可以配備一定數量的專兼職電工實施常態化電氣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組織開展電氣消防安全檢測,并配置漏電火災報警系統、漏電保護裝置等設備。在生活用火方面,應當禁止在城市的建成區放飛孔明燈、在民用建筑疏散通道上停放電瓶車充電,對違者可以設定一定的法律懲戒措施,以減少此類火災事故發生。

    3.3 完善管理模式和手段,提高火災防控效能

    (1)健全“網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在各綜治委網格化管理基礎上,建立以安監、消防、消防工作站、公安派出所、專職消防隊為核心的基層網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消防隱患排查、抄告、整治、監管、督查、培訓等工作制度,完善網格員消防安全責任制,在鄉鎮一級構建消防安全管理網絡。同時,多措施、多途徑為網格員提供消防安全管理的專門培訓。

    (2)推廣應用便捷高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手段。物聯網技術、安全出口逃生報警門鎖、火災遠程監控、自動消防設施遠程監控系統等技防設施,并無法律強制要求配置。可以通過立法將公眾聚集場所和易燃易爆生產儲存場所火災公眾責任險納入強制保險范圍。通過建章立制,采取降低火災事故強制保險費率、減少消防監督檢查頻次、給予更加優惠的消防安全公共服務質量等途徑,鼓勵、引導單位推廣應用。

    (3)建立健全社會消防安全誠信體系。實行消防安全自我評估及委托依法成立的消防安全評估機構評估,將單位消防安全評估結果以及消防設計、施工圖審查機構、施工、監理、消防設施檢測、維護保養、消防檢測、消防安全評估等單位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查處情況、火災事故情況納入社會信用評價體系,作為對單位信譽評級、銀行貸款、保險費率、財稅獎補等的參考依據。對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在乘坐輪船飛機出行、出國出境、參與政府采購、大型工程項目招投標等方面予以一定期限的限制。

    (4)完善單位片組管理模式。單位片組管理模式是指相同行業、距離較近的單位組成消防安全片組,定期組織片組消防活動,相互監督管理職責落實、交流管理經驗,實現片組自律、自我管理的一種消防安全管理方式。

    建議片組管理由行業、單位配備注冊消防安全工程師、電工、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等專業管理人員具體實施。

    通過單位片組外部監督、內部自我管理、事故責任強化,實現單位自我管理。同時,對一些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單位和場所,將其加入片組管理、配備專業管理人員、具備專業管理能力水平作為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的必備條件。

    3.4 突出專業化教育培訓機制,強化管理能力建設

    (1)建立消防安全專業化培訓機制。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專職消防隊組成人員、保安人員、消防安全教員,消防工程的設計、施工、監理、維修以及施工圖審查人員,消防產品的檢驗維修人員、自動消防設施的操作人員,從事生產、儲存、銷售、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人員,電焊、氣焊操作人員,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執業人員,從事建筑內部裝修裝飾的設計、施工技術人員等,是消防安全管理的核心力量,必須參加消防安全專業化培訓,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并通過繼續教育制度保持其能力水平。

    (2)實行基層定點消防宣教培訓。依托各鎮、街道辦事處有關培訓機構、基層培訓點,建立常態化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室,為當地所有居民和外來人口提供免費消防安全常識培訓服務,作為各縣級人民政府法定職責。公眾可通過填寫申請書、觀看消防安全宣傳視頻、實地操作滅火器、答對消防安全基本常識取得消防安全培訓合格證,憑培訓合格證辦理流動人口登記證和暫住證。

    第3篇:消防監管責任范文

    認真落實各級政府、部門和單位的消防平安領導責任、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減少火災隱患“存量”嚴控火災隱患“增量”全力提升消防平安管理水平,為的建設發明良好的消防平安環境。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關注民生、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工作方針,依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消防工作原則。

    二、工作目標

    力爭實現“四個100%和“四個確保”工作目標:此次整治的重點地域是指城鄉結合部、棚戶區、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場所、務工人員聚集地等。通過消防平安專項整治。

    (一)四個100%

    1.未經消防驗收合格投入使用的違法建筑、影響滅火火救援的違章建筑、未經消防平安檢查合格營業的場所、三合一”場所、存在消防平安隱患的出租屋和務工人員聚集地的整改率達到100%

    2.消防設施設備完好率達到100%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合格率達到100%

    4.城鄉結合部、棚戶區、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場所、務工人員聚集地滅火救援訓練、研究。

    (二)四個確保”

    確保市政消火栓裝置到位;確保消防車通道疏通;確保居民用火用電基本規范;確保消防監管責任落實到位。

    三、時間及步驟

    至年月日結束,消防平安環境專項整治工作從年月日開始。分為動員部署、摸底排查、集中整治、檢查驗收四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

    制訂消防平安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依照市政府統一部署。組織召開動員部署大會,分解工作任務,層層落實責任。通過媒體消防平安專項整治工作公告,營造消防平安專項整治工作的強大聲勢。

    (二)摸底排查階段

    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登記造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集中組織開展“拉網式”消防平安大排查。對城鄉結合部、棚戶區、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場所、務工人員聚集地要全部建立檔案資料和基礎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同時,要將檢查和隱患情況逐級上報當地和上級人民政府,抄送上級主管部門或企事業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主動履職,加大對基層工作指導力度,確保消防平安專項整治工作穩步推進。

    (三)集中整治階段

    針對排查整治中發現的問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以省運會前為重點整治時段。制定針對性的整治措施,分解任務、明確進度、落實責任,不時強化全市各級各部門及各社會單位的消防平安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強力推進消防平安專項整治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四)檢查驗收階段

    將結果納入市政府對各縣(市、區)年度平安生產考核內容和領導干部的政績考核內容。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對消防平安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自查、總結。市防火平安委員會、市政府督查室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的消防平安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四、整治重點及內容

    (一)三合一”場所

    1.在生產、加工、維修企業的車間或倉庫內設置員工宿舍的生產型“三合一”場所;

    2.在貯存可燃、易燃或具有爆炸危險性物品的倉庫內設置員工宿舍的生產型“三合一”場所;

    3.在商場(商店)市場、超市等經營場所內設置員工宿舍的經營型“三合一”場所;

    4.設置在城鄉結合部、出租房屋內集住宿、生產為一體的作坊式生產加工場所。

    (二)城鄉結合部、棚戶區、城中村”及出租屋

    1.建筑規劃是否雜亂無章。

    2.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市政基礎消防設施是否設置;

    3.居民用火用電是否規范。消防平安意識是否淡薄

    4.行政區域街道的消防平安監管責任是否落實、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5.出租屋是否納入所轄公安派出所管理。

    (三)務工人員聚集地

    1.務工人員是否進行消防平安教育;

    2.務工人員集中住宿場所是否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用電用火是否規范;

    3.務工人員集中生產場所是否符合消防平安要求;

    4.務工人員所屬單位及行政區域街道的消防平安監管責任是否落實、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切實把此次消防平安專項整治工作擺上重要的議事日程。要嚴格實行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一崗雙責”和平安監管任期責任追究制。要依照本方案制訂本部門、外地區的消防平安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把責任落實到行業、系統,以及鎮(鄉)街道、社區和各社會單位,落實到人頭和工作的每個環節。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將消防平安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制訂情況納入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平安生產和“平安”建設的考核內容,予以考核評價。

    (二)加強隱患排查。組織開展消防平安大排查,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和手段,依法查處消防違法違章行為,強力整治各類火災隱患。對“三合一”場所的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要嚴格依照工作要求,強力督促整改;對未經消防驗收合格投入使用的建筑,經責令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堅決責令停止使用;對占用消防通道、影響滅火救援的違章建筑應立即拆除;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經營性場所,不能按期整改銷案的一律實施關停,對直接責任人員實施拘留。

    (三)加強協作配合。依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分兵把口、主動作為,狠抓工作落實。要對照工作目標,將屬于外地區、本部門、本單位職責范圍內的整治工作,制訂具體整治方案。需要聯合整治的應明確牽頭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形成齊抓共管、互相配合的消防平安專項整治工作局面。

    (四)加強督查檢查。做到企業自查、鄉鎮(街道)普查、縣(市、區)復查、行業部門抽查和市政府督查“五查并舉”其中,企業、鄉鎮(街道)自查、普查率要達到100%縣(市、區)復查率要達到50%行業部門抽查率要達到50%.對發現的問題,要分清原因、劃清責任、落實措施、督促整改,確保消防平安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市政府將對全市各級各部門消防平安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綜合督查,凡查出重大平安隱患沒有進入全市隱患監管系統、或沒有實行掛牌整治的將依照失職瀆職追究有關部門、單位責任人的責任。

    第4篇:消防監管責任范文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為黨的十勝利召開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在市局黨組統一領導下,全員參與、整體防控,確保消防安全工作不出問題。

    二、工作任務

    (一)強化火災防范工作

    1、全力整治火災隱患。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履行消防安全責任,嚴格落實《消防法》的有關原則,嚴格按照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要求,層層明確責任,人員分片包干,每月檢查不少于一次。9月上旬各單位要完成一遍自身和所屬單位的消防隱患檢查工作,9月中旬到黨的十召開前進行“回頭看”,對前期發現的火災隱患整改情況進行檢查落實,看是否已經完成整改,隱患是否消除。

    2、強化滅火和應急救援準備。各單位要強化水、電管理,每天下班前要關閉辦公場所的電腦、空調等用電開關,同時要開展消防設施的檢查和測試工作,修訂完善滅火救援預案。

    3、強化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各單位要全面深入地開展消防安全的培訓和宣傳,充分利用標語、板報、短信和宣傳欄進行消防知識的宣傳,擴大消防宣傳覆蓋面,9月底前,統一組織開展全員消防安全培訓。

    (二)開展流通領域消防產品專項整治工作

    1、對全市消防產品經營戶開展一次摸底清查工作。各單位要對轄區所有消防產品經營戶進行調查摸底,全面清理規范消防產品經營戶主體資質。

    2、強化巡查力度,加強日常監管工作。消防產品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各單位要強化日常監管,進一步嚴格落實消防等重要商品質量準入和自律制度、建立索證、索票和進貨臺賬制度,進一步建立健全消防產品銷售單位信用分類監管制度,促進消防產品市場質量監管長效機制的建設與實施。

    3、嚴厲查處違法案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執法分工和執法程序,以不符合市場準入制度的產品、質量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產品、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為整治重點,嚴厲打擊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無證無照經營消防產品銷售和消防產品維修等行為。對構成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罪的,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調查,追究刑事責任。

    4、加強協調配合,強化聯合執法。各單位要加強與公安消防部門的協調配合,建立聯合執法、信息通報等機制,齊抓共管,形成執法合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黨的十是我們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舉國關注,舉世矚目。各單位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堅決貫徹落實有關精神,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周密部署,確保安全。

    第5篇:消防監管責任范文

    為堅決防范和遏制高層建筑火災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經研究,決定在全街道集中開展高層建筑消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突出問題導向,強化底線思維,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物業按規展責、業主積極參與的原則,全面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通過綜合治理,全面摸清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實現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治理,每棟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得到有效落實,堅決預防和遏制高層建筑發生較大以上或有影響的火災事故。

    二、整治時間

    2020年3月至8月。

    三、整治范圍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層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其他民用建筑)。

    四、整治重點

    (一)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未設立或明確消防安全管理機構,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重點崗位人、特殊工種人員和員工逐級崗位責任不落實。

    2、消防控制室無人值班。

    3、消防安全檢查巡查不落實,不能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4、建筑外墻門窗違規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5、未按標準組建微型消防站,未開展針對性消防訓練,不具備“早發現、早處置”的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6、未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7、物業服務企業未按照合同約定對高層建筑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護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務

    (二)建筑消防設施

    1、高層建筑未按消防技術標準設置消防設施或設置的設施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2、建筑消防設施故障、損壞或癱瘓,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3、消防控制室設備故障,控制功能及聯動運行不正常。

    4、設有消防控制室的高層建筑單位未接入城市遠程消防設施聯網監測系統。

    (三)安全疏散設施

    1.疏散樓梯與安全出口數量、疏散樓梯間設置形式不符合標準;避難層(間)堆放雜物或擅自改變用途;避難區內穿越通風風管、排煙風管、電纜橋架和采用可燃材料包覆管道。

    2.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門損壞或構件缺失影響防火防煙功能;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和樓層指示標識的設置位置、數量、照度等不符合標準。

    3.疏散走道、樓梯間的內部裝修材料不符合標準。

    (四)消防車通道

    1、高層公共建筑、高層住宅小區的管理單位未按照《XX區消防通道專項整治行動》(X政傳發[2019]XX號)和《關于進一步開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動的通知》(X消委[2020]XX號)明確的《消防車通道標識設置標準》要求,施劃消防車通道標線、標志,設置警示牌。

    2、高層公共建筑、高層住宅小區的消防車通道上設置停車泊位、構筑物、固定隔離樁、影響消防車通行的門禁升降桿等障礙物,消防車通道與建筑之間設置妨礙消防車舉高操作的樹木、架空管線、廣告牌、裝飾物等障礙物。

    3、高層公共建筑、高層住宅小區的消防車通道上違法停放車輛。

    4、采用封閉式管理的消防車通道出入口未落實在緊急情況下立即打開的保障措施。

    5、建筑的管理使用單位或者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未依法履行消防車通道管理職責。

    (五)電動自行車停放管理

    1、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電動自行車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

    3、新建高層公共建筑、高層住宅小區未提前預留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場地;已建成的高層公共建筑、高層住宅小區未設置滿足居民停放需求的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棚和智能充電裝置。

    (六)建筑外墻外保溫材料

    1、高層建筑違規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

    2、高層建筑外墻外保溫防護層破損開裂、脫落,未將保溫材料完全包覆。

    (七)管道井

    1、電纜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獨立設置,井壁耐火極限達不到1.00h、管井檢査門未采用丙級防火門,電纜井、管道井未在每層樓板處進行嚴密封堵,電纜橋架等未在防火分隔處采用有效措施進行防火封堵。

    2、電纜井、管道井等管井內堆放雜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檢查門破損,日常維護管理不到位。

    (八)電氣燃氣管理

    1、電氣線路亂拉亂接或敷設不符合規范,電氣設備容量負荷超標或安裝不規范。

    2、消防用電負荷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未落實任何情況下不得切斷消防電源的安全保障措施。

    3、高層建筑、地下建筑內使用、儲存瓶裝液化石油氣。

    4、使用燃氣的場所、部位不符合相關技術標準;燃氣管線、燃氣用具的敷設、安裝等不符合相關技術標準;公共建筑使用燃氣部位未設置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和緊急切斷裝置。

    5、對電氣、燃氣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檢測等管理措施不落實。

    6.用火、用電、用氣不規范。動用明火作業時,未落實現場監護和安全措施。

    三、工作任務及分工

    (一)屬地板塊責任。

    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將高層建筑專項整治納入平安創建及基層網格化管理等工作統籌部署推進,定期對相關單位依法履職情況進行督導檢査。

    (二)部門分工。

    1、派出所。加強對除一、二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以外的高層建筑的監管,督促、指導高層住宅小區的物業服務企業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逐個居民住宅小區開展排查。

    2、綜治辦。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加強對高層建筑消防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并納入行業管理、信用評價范疇;強化高層建筑外墻保溫材料的監管,推動設置符合消防安全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將符合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規定的高層住宅建筑共用消防設施的維修,列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范圍,并暢通申領渠道。

    3、村建中心。督促、指導燃氣企業加強對高層建筑燃氣管道敷設、燃氣用具使用的定期安全檢查。

    4、市場監管分局高新區分局。加強對高層建筑消防產品、電器產品生產和流通領域的產品質量監管。

    5、安監站。加強對高層建筑中違規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行為的監管。

    6、城管環衛黨支部。加強對高層建筑戶外廣告牌、電子顯示屏廣告設施和建筑景觀亮化的監管。

    7、供電所。督促、指導電網企業加強對高層建筑供配電設施和線路安全的檢査,對電氣線路敷設雜亂、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高層住宅建筑,根據電氣設備產權歸屬,屬于電網資產的,納入電網企業改造計劃,屬于開發商或物業管理的資產,由資產實際所有者或管理者組織實施改造計劃。

    8.其他有關部門。社事辦、文廣中心、衛生院、郵政局等其他部門要履行對本行業、本系統所屬高層建筑的消防安全監管職責。

    (三)派出所責任。

    負責專項整治的組織協調、聯絡溝通、技術指導、業務培訓以及情況匯總等工作。加強對二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高層建筑及無行業主管部門的高層建筑的監管。

    七、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10日前)。

    各社區(村)、服務站、有關部門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職責分工,細化任務措施。通過召開會議、通告等形式,動員全社會參與專項整治工作。通過各種媒體媒介廣泛宣傳專項整治工作,營造整治輿論聲勢。

    (二)自查自改階段(3月10日至3月31日)。

    各社區(村)、服務站、有關部門單位要督促高層建筑單位、物業公司對照《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檢查要點》(可從“XX消防信息網”下載,網址XX),自主評估風險、自主檢查安全、自主整改隱患,向社會公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其職責,承諾本場所不存在突出風險或已落實防范措施,并向所屬行業主管部門保證消防安全。

    (三)全面排查階段(3月26日至4月30日)。

    各社區(村)、服務站、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職責任務分工,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和消防通道專項整治行動,通過聘請消防專家、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等方式,逐個區域、逐幢建筑對轄區所有高層建筑開展排查,切實摸清轄區建筑底數和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單位,査實消防安全隱患問題,明確隱患整改責任人、整改措和整改時限,列出隱患問題清單,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情況。排查期間,要同步開展高層建筑的隱患整治,做到邊查邊改,逐項消除隱患,確保高層建筑不發生較大以上或有影響的火災事故。

    (四)重點整治階段(5月1日至6月30日)。

    各社區(村)、服務站、有關部門要對照排査出的隱患問題清單,逐個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逐個落實整改方案、責任和資金,緊盯隱患不放,跟蹤督促整改,確保隱患清零。專項整治期間,對存在重大隱患和典型違法行為的高層建筑,要集中組織掛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處理一批。

    (五)總結驗收階段(7月1日至8月31日)。

    街道消防安全委員會將組織對各社區(村)、服務站、有關部門單位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檢査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一律督促重新進行整治。各社區(村)、服務站、有關部門單位要認真總結,固化經驗,針對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難點問題,及時修訂完善有關規章制度,健全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長效管理機制,從源頭上提升火災防范水平。

    八、工作要求

    (一)認清形勢,加強組織領導。

    各有關部門、社區(村)、服務站要充分認識當前消防安全面臨的嚴峻形勢,高度重視國務院安全生產督導組反饋的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問題整改落實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制,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作為防范火災、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舉措,貫穿到本地區、本系統的主要工作中,與重點任務同部署、同落實。各有關部門、社區(村)、服務站負責人是本地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親自研究、親自部署、親自抓落實。

    (二)齊抓共管,合力部署推進。

    各有關部門、社區(村)、服務站要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努力營造“部門聯動、全員上陣,人人有責、人人盡責”的消防監管良好局面,建立健全定期會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水平。物管中心要充分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和專業優勢,加強業務指導,大力提升工作質效。

    第6篇:消防監管責任范文

    為認真落實政府安全監管責任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商貿企業安全經營水平,加快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確保全區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形勢平穩,現就抓好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通知如下:

    一、對象范圍

    本通知所指的“商貿企業”是指商場、農(集)貿市場、超市、生豬屠宰加工場、專業市場和相關賓館、飯店、酒店及娛樂場所等。

    二、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安全經營意識,通過落實政府安全監管責任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強化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基層和基礎管理,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促進全區商貿行業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三、工作重點

    為加大安全生產監管和執法監察力度,確定在全區商貿企業組織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活動,嚴肅查處各類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及時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堅決杜絕各類事故發生,以隱患排查整治促進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建設。檢查主要內容:各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制度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制定及落實情況;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及安全經費投入情況;生產經營場所及消防設施、設備是否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情況;預防職業危害的制度、設備和設施落實情況;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落實情況;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情況,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以及員工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重大危險源的登記、建檔、檢測、監控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訂及演練情況;消防隱患排查、整改、治理、消除和報告制度落實情況。

    四、工作責任

    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實行“屬地管理”和“行業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商貿企業的安全監管,區政府各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能的部門負責本行業領域內的安全監管,各商貿企業落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體責任。

    1、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各商貿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安全工作。要定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建立隱患登記臺帳,逐步實現隱患排查治理規范化、制度化、經常化,切實提高安全經營水平。

    2、突出行業管理。區政府各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按照“誰審批、誰發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履行行政許可、行政執法監察、宣傳教育等方面的責任。各行業管理部門建立專門安全管理機構,調整充實人員,發揮專業特長和行業組織優勢,加強對本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和指導,組織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檢查,指導本行業排查治理隱患。

    3、落實屬地管理。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要加強基層安監機構建設,充實工作力量,專人負責商貿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確保監管人員、經費、裝備與工作任務相適應,并通過落實責任、建立制度、開展檢查等措施,延伸安全生產監管的觸角,確保各類安全隱患及時發現并消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要進一步加強對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切實履行安全監管責任,在轄區全面組織開展事故隱患專項整治。商貿、糧食、供銷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能,對本行業的安全工作具體負責。區安監局,依法行使安全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對商貿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公安分局,負責指導各派出所對轄區商貿企業實施消防監督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區消防大隊,履行對商貿企業消防重點單位的消防監督職責,開展消防監督執法檢查。工商分局,依法對無證無照的經營攤位、生產作坊進行清理整頓,對非法存在的“三合一”場所進行取締。各商貿企業要認真開展自查,重點針對火災、踩踏、疏散等事故或災情隱患,治理薄弱環節,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第7篇:消防監管責任范文

    為進一步強化基層消防監管職能,提升城鄉火災防控能力,保障公共安全,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及省、市政府有關文件要求,現就在全縣推行基層消防安全網格精細化管理工作模式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深入貫徹落實《消防法》為主線,以“消防安全基層基礎強化年”活動為契機,以確保全縣火災形勢持續穩定為目標,以推行“網格精細化”管理為手段,深化消防安全責任制體系建設,堅持工作重心下移,充分整合基層消防監管力量,不斷拓展消防監管層面,建立科學、規范、高效的基層消防安全管理機制,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為構建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推行基層消防網格精細化管理,進一步明確各級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和工作內容,全面落實社會單位的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體系,形成“機構健全、責任明確、力量整合、管理到位”的基層消防工作格局,實現基層消防工作組織規范化、監管有序化、責任明晰化、宣傳普及化和火災防控全民化。今年,全縣所有鄉鎮都要推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30%的鄉鎮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組織和工作機制要實現“責任明晰、機制健全、運行高效”的目標。年、年和年分別要有60%、80%和100%的鄉鎮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組織和工作機制實現上述目標。

    三、工作體系

    “網格精細化”管理是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元,將轄區劃分為“大、中、小”三級網格,明確網格精細化管理的人員、職責和任務,將轄區所有單位、場所納入監管視線,實現三級網格無縫對接,單位、場所一個不漏。

    (一)構建以政府為主導的全新網格化管理工作機制。縣政府成立以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各部門及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為成員的縣網格精細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對“大網格”、“中網格”、“小網格”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導,全縣整體消防工作的組織、協調。

    (二)構建以鄉鎮為基本單元的“大網格”。由鄉鎮主要負責同志牽頭負責,綜治辦、派出所、安監辦、工商所、文教辦、治安巡防隊等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對“中網格”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導,日常消防檢查、消防宣傳培訓和火災隱患督促整改。

    (三)構建以社區、行政村為基本單元的“中網格”。由社區書記、主任牽頭負責,社區村(居)委會,巡防隊、治保會等工作人員以及社區(駐村)民警組成。主要負責參與日常檢查巡查、集中排查整治、定期消防宣傳。

    (三)構建以片區、村小組為基本單元的“小網格”。由社區(村)工作人員、村民小組負責人負責,社會單位管理員、小區物業管理員、保安員、巡防員、居民樓(院)長、消防志愿者組成。主要負責日常檢查巡查、建立群眾性消防安全自治組織、開展群眾性消防工作。

    四、工作職責

    (一)縣網格精細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職責。負責本區域內消防安全網格精細化管理的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明確推進網格精細化管理的組成部門和具體牽頭承辦部門,落實具體工作措施;及時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研究解決本區域消防安全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加強對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監管,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對區域內的消防重點單位實施重點監控;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切實提高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

    (二)鄉鎮“大網格”職責。各鄉鎮政府負責本區域內消防安全網格精細化管理的具體實施和協調工作,將網格精細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內容,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督促中小網格完善消防制度,明確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對區域內的重點防火單位實施重點監控。定期對區域內的企事業單位、居民小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將檢查情況記錄備查,對本級無法解決的重大消防隱患及時上報。配合上級部門加強對企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采取多種形式適時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法規常識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從業人員和村(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

    (三)村居(社區)和片區、村小組“中、小網格”職責。負責區域內消防安全網格精細化管理的具體實施和協調工作,將網格精細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內容,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對區域內所有終端網格節點消防安全基本情況進行調查摸底,按照“一樓一檔”、“一院一檔”或“一個單位一檔”等模式分別登記建檔,形成本級消防安全管理數據庫。認真履行制定防火公約、開展防火檢查、進行消防宣傳的法定職責,對消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定期向村(居)民發放消防宣傳資料,糾正消防違法違章行為,經常對村(居)民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切實提高村(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轄區發生火災時,及時報警,組織人員撲救。

    五、監管分工

    (一)縣政府各部門。各部門是本部門內部消防安全工作的責任主體,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行業管理部門要對本行業消防安全工作負責,明確職責,落實人員,加強對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管;其他政府部門應對消防重點單位進行對口指導、協調、督促。

    (二)公安消防部門。縣公安消防大隊負責對轄區內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管、日常檢查和業務指導。消防重點單位、一般單位由公安消防大隊負責監管,“九小”場所由轄區派出所負責監管。

    (三)綜治辦。綜治辦主要負責發動巡防隊員、保安隊員、治保員等綜治力量開展日常巡查、檢查、宣傳,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督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完成鄉鎮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安監辦。鄉鎮安監辦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按照規定履行消防監督執法職責,主要負責轄區“九小場所”和村居(社區)的監督管理,指導警務區、警務室專兼職消防民警做好責任片區的監督檢查和消防宣傳工作。

    六、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逐級分包制度。縣網格精細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分包“大網格”,鄉鎮分包“中網格”,鄉鎮社區、行政村工作人員分包“小網格”。鄉鎮對轄區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社區對本社區消防安全工作負責,鄉鎮、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人員全部深入“小網格”開展檢查巡查、隱患排查和宣傳服務工作。消防監督員及公安派出所、社區警務室民警分別深入三級網格,配合指導鄉鎮、社區開展消防網格精細化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聯防聯治制度。各鄉鎮要充分整合綜治辦、安監辦、公安派出所和其他社會消防監管力量,結合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共同開展工作,形成合力。要開展以“戶戶聯防、部門聯查、片區協同”為主要內容的區域聯防工作,完善層級聯防聯治體系;要采取戶包戶、店包店、部門包路段等形式,大力實施消防安全互聯互防,提高防范和抵御火災風險的能力,積極構建“信息互通、安全共享、風險共擔”的工作格局,實現消防行政管理與群眾自治、行業自律的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

    (三)建立健全定期檢查制度。鄉鎮安監辦負責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解決并幫扶指導,每月組織一次有針對性的檢查巡查。村居(社區)消防管理人員在轄區內每周要開展一次日常消防安全檢查。保安、巡防隊員和多種形式消防隊員每天結合各自崗位職責開展消防巡查檢查。公安派出所每周組織對管轄單位開展一次消防監督抽查,警務室民警落實每周一查制度,專項行動期間,按照上級部署配合做好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

    (四)建立健全隱患處理制度。對社會群眾舉報投訴以及檢查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章行為,以村居(社區)為單位進行匯總并上報鄉鎮消防安全工作辦公室,鄉鎮消防安全工作辦公室督促限期整改。公安派出所社區(駐村)民警要落實每周一查制度,發現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章行為,及時查處。對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要立即報告縣公安局、消防大隊,由公安機關提請政府掛牌督辦、限期整改。

    (五)建立健全聯席會議制度。各鄉鎮政府負責本轄區聯席會議的組織實施,每兩個月組織召開一次。聯席會議成員由派出所、安監辦、工商所、綜治辦工作人員、消防機構聯系人以及轄區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等組成。聯席會議主要任務是傳達上級指示精神,通報轄區消防安全工作形勢,分析當前面臨的突出問題,研究轄區社會單位和群眾的消防安全訴求,查擺工作中的薄弱環節,交流好的經驗和做法,部署安排下一步消防工作。

    (六)建立健全宣傳教育制度。各行業部門、鄉鎮、社區(村)要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培訓。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重點崗位從業人員要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落實持證上崗制度。各社區(村)居委會要按照上級部署,重大節日、火災多發季節組織進行有針對性消防宣傳教育,提高居民防范火災的能力。

    (七)建立健全信息報告制度。對三級網格內的各類消防安全信息要進行及時采集更新,特別是對沿街門店、家庭工廠、小場所等消防安全薄弱區域要澄清底數、摸清狀況、建立臺帳,做到“鄉不漏村(社區)不漏樓,樓不漏戶”,采集的信息要通過三級網格逐級報告,登記造冊。對發現的火災隱患信息能整改的要立即進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消除的,應當及時將信息向上級或者轄區安監辦、派出所等有關部門報告。

    (八)建立健全火災隱患有獎舉報制度。各鄉鎮要依托消防安全工作辦公室設立火災隱患有獎舉報中心,建立健全舉報受理、核查、獎勵兌現、經費保障、舉報保密等工作機制和制度,采取多種形式向社會各界群眾廣泛宣傳火災隱患舉報獎勵政策,大力普及識別火災隱患的知識,切實調動公民參與監督消防安全、發現身邊火災隱患的積極性,引導廣大群眾踴躍舉報、據實舉報。同時,要制定和完善具體舉報獎勵辦法,合理確定獎勵范圍、條件和標準,確保舉報獎勵工作落到實處。

    七、工作機制

    (一)建立健全人員保障機制。各鄉鎮要依托安監辦、公安派出所,成立24小時值班的消防安全應急救援服務隊;各居(村)民委員會配備1-2名治安消防協管員,成立由保安、巡邏人員組成的義務消防隊;各社區(住宅小區)物業服務企業確定專兼職消防工作人員,組織熱心公益事業的居民積極參與消防工作;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負責;公安派出所明確一人分管消防工作,確定一名民警負責轄區日常消防監督管理,警務區確定一名民警,負責警務區日常消防監督管理。

    (二)建立健全經費保障機制。設立消防網格精細化管理基金,由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統籌,主要用于表彰在網格精細化管理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和個人,每年從管理基金中拿出部分資金支持鄉鎮、行政村(社區)開展消防工作;各鄉鎮消防經費保障由本級財政負責,維持本鄉鎮、行政村(社區)日常消防工作的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以及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等。

    (三)建立健全考核獎懲機制。建立分級考核獎懲機制,縣政府對各鄉鎮消防工作進行考核,各鄉鎮負責對行政村(社區)消防工作進行考核;縣公安局負責對各派出所消防管理情況進行考核;縣消防大隊負責對各鄉鎮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獎懲的主要依據。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推行消防安全網格精細化管理工作,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全縣安全和諧發展大局。各級各部門要切實把消防安全網格精細化管理納入工作計劃,強化領導,細化措施,全面推進,協調發展。

    (二)著眼長遠,健全機制。各級各部門要將消防安全網格精細化管理作為一項重要舉措長抓不懈,堅持抓眼前與管長遠相結合,在完善長效機制上下功夫,逐步建立健全隱患排查、宣傳教育、部門聯動、聯戶聯防、考評獎懲等工作機制,推動消防安全網格精細化管理持續健康發展。

    第8篇:消防監管責任范文

    今天,我們召集市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和各鎮(街道辦)分管消防工作的領導、公安分局分管領導和消防部門的負責同志,以及全市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代表,召開新《消防法》宣傳貫徹大會。這次大會在新《消防法》即將實施的前夕召開,非常及時,也非常重要。

    新《消防法》將于5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一部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應急救援工作,維護公共安全的重要法律,是消防工作的基本大法。《消防法》的修訂和頒布實施,對加強社會主義消防法治建設,推進消防事業科學發展,維護公共安全,促進社會和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學習貫徹新《消防法》,是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建設現代服務型政府、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要求,是提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的現實需要,也是我們全市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開展消防工作的行動指南。剛才,市公安消防支隊XX同志為大家深入淺出地解讀了新《消防法》,講得很好。希望大家回去以后,采取各種方式,自覺加強對新《消防法》的學習。下面,就宣傳貫徹新《消防法》,推動全市消防工作更好地發展,我講三點意見。

    一、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新《消防法》的宣傳學習活動,營造全社會學法、知法、守法、護法的良好氛圍

    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領導,把宣傳貫徹新《消防法》作為履行政府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推動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的重要基礎工作來抓。要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人民群眾喜聞樂見、通俗易懂的宣傳活動,營造濃烈的宣傳氛圍。特別是在新《消防法》5月1日正式實施前后,要利用1個月的時間,集中開展宣傳活動,重點要做好“六個一”工作。

    一是舉辦一個培訓班。各區在5月1日前,要舉辦一次職能部門、鎮(街道辦)、村(居)消防安全責任人的培訓班,專題學習新《消防法》。

    二是召開一次大會。今天參加會議的全市200個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代表回去以后,要以區為單位,在5月10日前,召集轄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召開宣傳貫徹大會,讓他們明確新《消防法》賦予的消防職責和義務,明確消防違法行為將會面臨的法律后果,起到警醒的作用。

    三是舉辦一場大型社會咨詢活動。各區在5月1日當天即新《消防法》實施第一天,要在轄區室外大型廣場舉辦一場大型宣傳咨詢活動,向市民宣講新法,普及消防安全常識。

    四是開展一個月媒體、網絡集中宣傳。要充分發揮報紙、電臺、電視臺和互聯網的平臺作用,通過新法解讀、公益宣傳、報紙專欄、群眾說法等形式,全方位宣傳新《消防法》。

    五是舉辦一次新《消防法》全民知識競賽。通過舉辦全民競賽,激發全社會的學法熱情,讓新《消防法》進街道、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大街小巷和千家萬戶。

    六是掀起一輪新《消防法》宣傳學習。通過懸掛標語橫幅、張貼宣傳畫、上門宣講、派發資料、發送短信等方式,掀起一輪宣傳學習。教育部門要開展一次學生消防宣傳活動,司法部門要將新《消防法》納入今年普法計劃加大宣傳貫徹力度。

    各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集中力量,廣拓渠道,大張旗鼓地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社會化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并將消防法規宣傳與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知識和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消防安全隱患整改相結合,形成多渠道、全方位普及消防知識的生動局面,力爭在短時間內使新《消防法》走進千家萬戶,確保取得實效。

    二、增強消防工作責任意識,以宣傳貫徹新《消防法》為契機,積極構建社會化消防大格局

    消防安全是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是實現社會穩定、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各級各部門必須站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現代服務型政府、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各級教育、公安、建設、勞動保障、工商、質監等部門要依法履行職責,即要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又要齊心協力、齊抓共管。新消防法繼承和發展了我國消防法制建設成果,規定“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社會化的消防工作網絡”,確立了消防工作的方針、原則和責任制。要通過強有力的行政監管措施,通過法律手段,強化社會單位的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社會單位對消防安全和致災因素的管理能力,反映了社會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一個城市、一個地區的消防安全狀況。當前,我們處于安全生產的行政監管期,社會單位的消防安全與否,關鍵在于單位自身重不重視、措施得不得力,但僅僅依靠單位自身的自覺性很難做好消防工作,必須通過行政監管才能推動單位主體責任的落實。要采取有效措施,嚴格督促社會單位履行新《消防法》規定的責任和義務,牢固樹立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切實做到“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今天,有全市200個消防重點單位的責任人與會,希望大家能夠把新《消防法》對社會單位消防責任的規定研究透徹,明確自己的責任義務,知道哪些是該做的,哪些是違法的,哪些是高壓線不能碰的。

    抓消防工作,不論從哪個層面講,關鍵是要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從各級政府、職能部門、社會單位到公民個人,建立和完善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消防工作責任網絡。要建立健全政府組織領導機制和部門聯動協作機制。比如說我們剛剛成立的消防安全委員會,就要充分發揮它的平臺作用;要建立健全監督執法機制,督促社會單位自我檢查、自我負責。要推廣新《消防法》規定的推行火災公眾責任保險,通過保險機制分擔風險;要進一步完善群眾舉報投訴和參與消防的機制,逐步構建社會化消防大格局。

    三、結合宣傳貫徹新《消防法》,切實抓好各項消防工作落實

    目前,我市依然存在一些制約消防事業發展的瓶頸性、障礙性問題,存在一些與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不符合、不適應的問題。在宣傳貫徹新《消防法》的過程中,各級各部門要切實立足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和諧社會建設大局,以科學發展的理念為指導,重點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高度重視,把消防工作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統籌部署。堅持所有工業項目建設必須符合消防安全條件,嚴格實行“三同時”制度,同步搞好消防設施建設。堅持城鄉統籌,把農村消防工作與村鎮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堅持科學規劃、嚴格實施、合理布局、設施到位,同步推進消防與城鎮化建設。

    二是加快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要以新《消防法》實施為契機,多渠道增加消防投入,將公共消防設施和裝備建設經費等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要著眼預防,進一步集中人、財、物資源,加大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完善城鎮消防安全保障體系,不斷改善城鄉防火安全條件。當前重點要抓緊解決市政消火栓、消防站建設問題。

    三是加大火災隱患整治力度。今年是建國六十周年和十周年,消防安全保衛任務艱巨,責任重大。要對全市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高層、地下建筑、公眾聚集場所進行拉網式大檢查,堅決整治火災隱患,嚴肅查處各類消防違法違章行為。社會單位要強化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意識,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和防火規章制度,依法對本單位的火災隱患進行全面的自查自改,使消防工作真正做到時時有人抓、處處有人管。

    四是消防執法部門要加大對消防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新《消防法》增加了15類消防違法行為。針對一些有消防違法行為的單位,在行政處罰的種類上,增加了責令停止執業;對一些嚴重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特別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增設了拘留處罰,并且取消了“限期整改”的前置條件,一旦發現違法行為將直接查處,給予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產停業和罰款的行政處罰。這些規定都將對強化執法產生積極效應,關鍵就是我們執法部門如何運用的問題,要采取鐵的手腕,保持消防監管的高壓態勢,用好用足用活法律,嚴肅打擊消防違法行為,絕不手軟。

    五是全面加強消防隊伍建設。要高度重視和加強消防隊伍建設,不斷提升正規化水平,提升消防監管能力和滅火搶險救援戰斗力,提高實戰水平,做到拉得出、打得贏,讓人民群眾放心。當前要重點加快鎮村專(兼)職消防隊和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

    第9篇:消防監管責任范文

    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強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察執法,促進全鄉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工作目標

    (一)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努力減少事故總量。各類生產經營性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2人。其中,生產經營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1人,工礦商貿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1人(含建筑領域)。

    (二)扎實推進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按時全面完成市、鄉掛牌督辦重大隱患的整治任務,部門、各村隱患整治率達98%以上。

    (三)創新監管,提升鄉安全生產信息平臺作用;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推行領導干部履職述安制度,強化安全生產目標績效督查考核。

    三、工作重點

    以防事故、保安全、促穩定為工作重心,繼續深化“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突出整治安全隱患,加強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員密集場所消防、特種設備、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民爆物品、教育、衛生、旅游等重點行業(領域)、重點建設項目的安全監管,繼續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文化、安全社區建設,開創全鄉安全生產工作新局面。

    (一)嚴格落實政府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

    各村、各部門要深入分析研究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按照安全生產行政首長負責制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的要求,努力形成科學化、規范化的安全生產監管長效機制和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分兵把口、齊抓共管的監管格局。堅持把安全生產事故控制、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安全生產基礎工作等納入各級政府重點工作,推進安全生產監管責任的落實,逐級、逐地、逐行業對所屬的安全監管對象進行責任劃片、掛牌公示,落實安全生產巡查員、監督員、安全員,實現監管無縫隙,責任全覆蓋。

    (二)加強制度建設,推進安全生產管理創新

    創新全鄉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目標考核機制,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黃牌警告”、“一票否決”制度,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安全生產工作述職和行政問責。

    (三)深化“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鞏固“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成果

    加大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力度,繼續保持“打非治違”工作的高壓態勢。要進一步強化鄉鎮政府、各部門、各村“打非治違”工作責任,加強部門聯動,深入開展聯合執法,重拳出擊,公開嚴懲,嚴厲打擊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公共消防、建設施工、特種設備、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等重點行業(領域)的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四)深化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

    按照隱患治理“五落實”原則,深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采取各行和各村自查與政府督查相結合、全面檢查與突出重點相結合、屬地檢查與行業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全面查找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認真落實隱患掛牌督辦制度,切實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全面貫徹實施隱患排查治理管理辦法,形成全過程、動態化、重預防的考核激勵機制。

    (五)強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突出抓好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

    1、交通安全。強化道路運輸企業安全源頭管理,相關職能部門要強化客貨運輸安全監管,督促客貨運輸企業和車站嚴格落實“三品檢查”、“五不出站”制度,加大打擊非法營運的力度,嚴格道路運輸市場準入;加強道路巡邏管控,加大客運(超長客運、農村短途客運)、旅游包車、校車、工程運輸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等重點車輛安全監管力度,嚴厲打擊和整治超速超員超載、超時疲勞駕駛、酒后駕駛、污損遮擋號牌、貨車違法占道行駛等交通嚴重違法行為;深化渡口渡船、漁業船舶安全專項整治;大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治理和安全設施建設,完成10千米波形防護欄建設任務;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開展交通安全“進機關、進院落、進企業、進單位、進學校”,倡導文明出行,促進交通參與者文明、安全參與交通。

    2、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繼續加強重點區域、重大建設項目工程及交通、水務、電力的施工安全監管。組織開展建筑施工防坍塌、防高墜、防觸電、防機械傷害、防中毒和窒息等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轉包分包行為;加強農村自建房、聯建房施工安全管理。

    3、消防和大型活動安全。嚴格落實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切實提高各單位檢查火災隱患、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全面建設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體系,延伸消防監督管控觸角,形成“群防群治、自防自治、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防控責任網絡。進一步細化消防工作責任制,落實監管責任,建立健全鄉消防安全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通報消防安全現狀,分析消防安全形勢。開辟“全方位、多領域”的宣傳方式,擴大消防宣傳的覆蓋面和影響力。進一步筑牢消防安全基層基礎,深入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老舊院落、寺廟、城鄉結合部、商(市)場、倉儲企業、集生產儲存居住為一體的“三合一”場所、高層和地下公共建筑等重點消防場所隱患排查治理。對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管理不到位、隱患嚴重的單位要堅決予以停產停業整頓,對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必須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堅決關閉取締;嚴格執行大型活動審批備案制度,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大型活動安全許可制度和監管措施,嚴防踩踏、火災等群死群傷事故發生。

    4、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安全。加大涉及“兩重點一重大”(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安全檢查力度,督促企業實施自動化監測控制系統改造并確保可靠運行;持續推進重大危險源分級分類管理工作,抓好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和劇毒化學品專項整治;依法關閉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要求的從業單位,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大力推進標準化、機械化、信息化建設,規范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市場經營秩序。

    5、特種設備安全。嚴格落實特種設備生產、使用責任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景區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嚴格執行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和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管理制度。重點開展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等領域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非法制造、安裝、使用特種設備行為。

    6、職業衛生安全。強化職業衛生源頭管理,深入推行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強化對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職業衛生教育培訓。

    同時,繼續開展教育、食品、衛生、林業、水利、環保、農機、電力等行業和領域的專項整治,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我鄉公共安全防控體系要求,制定專項方案,明確目標,落實措施,嚴格責任,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六)抓好安全生產基礎建設工作

    持續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堅持把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作為夯實安全生產基礎的主要抓手,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村和行業主管部門要牽頭做好本轄區、本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督促企業建立完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把安全生產的要求落到具體操作者、落到每個生產環節、落到每個工作崗位。對事故多發、安全管理水平下滑的企業,及時取消達標資格。充分發揮安全生產專家作用,加強宣傳指導和教育培訓,著力提升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改善企業安全生產條件。

    (七)大力推進安全文化建設

    以安全生產月、安康杯知識競賽等活動為載體,組織形式多樣的安全生產公益宣傳活動,營造全社會“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濃厚氛圍;各級新任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培訓率達到100%;大力創建安全文化示范企業,積極推進安全社區建設,推動安全文化繁榮。

    (八)加強安全生產源頭管理

    要嚴格許可項目資料初審、安全評價、現場審查、審核發證等程序;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健康“三同時”制度。

    (九)提升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能力

    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明確事故預警和響應機制,強化安全生產預案管理,修訂完善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事故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救援裝備建設,開展安全生產應急資源普查,掌握應急資源布局和存儲情況,定期開展專項和綜合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效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各村、鄉直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行政首長負責制和“一崗雙責”制,嚴格落實行業主管部門專業監管、行業管理職責和安全監管部門綜合監管職責,全面落實政府安全監管主體責任,促進全鄉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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