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經濟糾紛如何調解范文

    經濟糾紛如何調解精選(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經濟糾紛如何調解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經濟糾紛如何調解

    第1篇:經濟糾紛如何調解范文

    [關鍵詞]多元化;社會糾紛;解決機制

    [作者簡介]黃嫻,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碩士研究生,北京100871

    [中圖分類號]C9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2728(2007)07―0089―04

    一、引言

    自人類社會產生以來,實現社會和諧穩定始終是人們追求的一個社會理想。但是,在一切有利益追求的社會中,社會糾紛作為一種客觀存在的現象幾乎是不可避免的。荀子云:“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解,則不能無爭?!?《荀子?禮論》)穩定的社會秩序是社會和諧發展的前提。在不同的社會環境中,糾紛的產生與表現形式雖各有不同,但都是一定范圍的社會主體之間喪失均衡關系的狀態,它威脅著現實的社會秩序,影響社會的發展。社會沖突與糾紛如果得不到有效、徹底的解決,人類社會就會處于不斷內耗的無序狀態,社會發展就會停滯不前。為此,各國的相關部門都致力于完善糾紛解決機制,為公民提供有效和公平的糾紛解決途徑,我國也不例外。2003年以來,構建和諧社會成為了我國改革和發展的目標。社會要穩定發展,人民要和諧相處,就得有高效和公正的社會糾紛解決機制。近年來,國內外政治學界對中國糾紛解決情況的研究方興未艾。學者們認為,透過中國的糾紛解決的制度和實際情況可以看到中國的民主化、政治改革、法制建設、現代化、公民社會興起、經濟發展狀況等等問題。不少學者呼吁要建立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機制以應對改革開放以來伴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而出現的種種社會問題和社會需求。同時,案件的飛速增長使得近年來人們越來越關注糾紛的解決方式?,F階段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機制究竟對解決社會糾紛和矛盾有哪些實際效果?是否還需要進一步開辟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本文從大量調查結果對上述問題作淺顯的分析。

    二、理論背景

    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是指在一個社會中,多種多樣的糾紛解決方式以其特定的功能和運作方式共同存在所結成的一種互補的、滿足社會主體的多樣需求的程序體系和動態的調整系統。所謂多元化是相對于單一性而言的,其意義在于避免把糾紛的解決單純寄予某一種程序,如訴訟,并將其絕對化;主張以人類社會價值和手段的多元化為基本理念,不排除來自民間和社會的各種自發的或組織的力量在糾紛解決中的作用;目的在于為人們提供多種選擇的可能性(選擇權)。有學者認為,從根源上看,引發社會矛盾和社會糾紛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解決這些矛盾和糾紛的方式和途徑也應當是多方面的和多渠道的。在訴訟與非訴訟解決方式的功能嚴重失衡、訴訟解決機制具有局限性的情況下,建立與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擯棄將權利意識等同于訴訟意識的偏見,實現訴訟內外的各種糾紛解決機制的功能相濟、有機銜接與整合,將成為穩定社會發展、建立和諧社會秩序的必然。還有學者認為,20世紀以來,訴訟案件的大量積壓是世界各國法院面臨的嚴峻形勢,而司法資源的相對不足使得不少國家在注重改革訴訟程序、提高訴訟效率的同時,都在積極探索調解、仲裁等替代性糾紛解決方式。多元化的社會糾紛解決機制由此形成。也有的學者認為,完善訴訟外糾紛解決機制,建立起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機制才能化解當前社會存在的各種矛盾;而完善訴訟外糾紛解決機制就應當完善人民調解制度、仲裁制度和制度。

    關于如何有效解決日益增加的社會糾紛,現有的研究多數只停留在定性分析上,雖然建立多元糾紛解決機制與構建和諧社會之間的聯系在理論闡述上比較清晰,但是實際效果是否真的如學者所想象的那樣:國家多開辟幾條糾紛解決途徑就能夠幫助百姓解決實際問題?在現階段,法院和政府為了方便人們處理糾紛的確設計了多種渠道(包括、仲裁、行政訴訟、法院調解等等),可是這些糾紛解決途徑在實際運作中是否真的有效?多種糾紛解決途徑的相關單位和機構之間是否權責分明、有機配合、互相協調?等等。如果忽視了這些問題,即使國家再多設計幾種糾紛解決辦法或多建立幾條解決渠道都于事無補,社會并沒有真正從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機制中獲益?;谝陨峡紤],本文借助大規模社會調查收集上來的數據,分析探討當事人所采用的糾紛解決辦法的總數,以及其所要解決的糾紛類型是否真的對其糾紛解決的結果和滿意程度有顯著的影響。

    三、資料分析

    (一)數據來源

    本文賴以分析的數據來源于北京大學于2003年組織實施的“中國公民思想道德觀念狀況調查”。該調查旨在了解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鄉居民思想道德觀念、法律意識、維權行為方面的變化,產生這種變化的原因以及這些變化對我國現代化進程的影響。該項調查的研究主體為居住在全國(不包括香港、澳門、臺灣)31個省、市、自治區有固定住所的18~65歲居民,包括離開戶口所在地并且在現住地居住一個月以上的流動人口,共完成有效樣本7,714份。問卷中的問題主要集中于糾紛及其解決的相關態度和行為。此項調查首次將空間抽樣方法應用于國家范圍的調查,因此將流動人口這一使用傳統戶籍為抽樣基礎而無法觸及的人群包括進了總樣本。

    (二)相關結果分析

    1.糾紛類型

    根據受訪人在過去的20年里所親身經歷過的民事、經濟、行政糾紛的情況歸納,我們得知分別經歷過三種糾紛的人數比例都沒有超過10%,其中經歷過民事糾紛的比例相對較高,而經歷過經濟糾紛和行政糾紛的人數比例則相差無幾??紤]到有些人可能會經歷過多種糾紛,因此我們又將全部有效樣本進行了細分,結果發現,沒有經過任何糾紛的人數占82.1%,也就是說,在過去的20年里,有17.9%的人曾經經歷過民事、經濟或行政糾紛,其中有2.5%的人曾經經歷過兩種以上的糾紛(詳見表1)。

    通過進一步的考察,我們發現居住在城市和農村的居民所經歷過的某些具體的糾紛案例存在著一些差異,如表2所示。

    從表2可知,過去20年來,農村居民經歷過鄰里糾紛的百分比高出城市居民一倍,而發生離婚糾紛的百分比則是城市居民的一半。在所經歷過的經濟糾紛方面,城鄉居民之間的百分比差異并不太

    明顯。在行政糾紛方面,農村居民經歷過的計劃生育方面的糾紛遠遠高于城市居民,所經歷的拆遷糾紛則遠遠低于城市居民,均表現出中國城鄉居民現實生活中的一些基本特點。

    2.解決糾紛的辦法

    通過此次調查收集上來的數據表明,中國老百姓解決行政糾紛的主要途徑是調解、找政府和上法院,這也是現有體制下比較常見的處理糾紛的三種辦法。相比之下,找政府和上法院是比調解更為制度化、正式和規范的糾紛解決途徑。調解主要是利用社會上的“關系”幫助調和具體的糾紛和矛盾。調查顯示,調解作為解決糾紛的方式在我國被廣泛運用,并作為一種制度文化深刻地影響著民眾的社會價值觀,“和為貴”在我國體現了傳統儒家文化追求自然秩序和諧的理想。“調解與傳統儒家文化的‘無訟’理想是一致的,從某種意義上,傳統的調解制度是儒家文化的產物。”西方學者將20世紀80年代以前的調解稱為“時代的調解”,其特點是體現著政治化功能,滲透著斗爭哲學理念,全面承擔著社會調整職能,并且幾乎不存在與之相對照的法律體系。在某種意義上,80年代以前我國社會調解的空前發達和成功,恰恰是法制不健全的產物和象征。這說明,在從農業化社會向工業社會過渡的現階段,“關系”仍是中國老百姓解決社會問題的重要因素,這使得“沒有關系”的人客觀上損失了解決糾紛的資源,主觀上也減少了解決糾紛的信心。盡管90年代以來,我國法律專業化范圍不斷擴大,但是運用調解來解決法律問題仍然相當普遍。解決行政糾紛的行政途徑指的是當事人通過直接找相關政府部門或行政機關比如辦,按照相應的規章制度和程序來解決糾紛。這種方法的最大特點在于公民需要直接與政府部門打交道。法律方法解決行政糾紛是指公民上法院通過訴訟等司法程序來解決糾紛的辦法。這種民告官解決行政糾紛的司法途徑的確立,得益于1990年10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1999年10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也進一步為公民借助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解決行政糾紛提供了法律保障。問卷還調查了受訪人采取除了調解、行政辦法和法律辦法以外的其他辦法去解決行政糾紛的問題,這些其他辦法包括“雙方直接協商解決”、“找新聞媒體反映”和“找人大代表反映”等等。

    3.糾紛解決的結果

    數據顯示(表3),雖然采取了措施解決糾紛,但是還有相當部分的民事和行政糾紛當事人沒有解決糾紛。尤其是經濟糾紛尚未有結果的人數比例高,超過了民事和行政糾紛近20個百分點。在民事糾紛方面,因雙方各有讓步而解決了糾紛的比例比較高。在經濟糾紛方面,受訪人贏了的比例高于另外兩類糾紛中的同類情況;而在行政糾紛中,受訪人輸了的比例不僅在三類糾紛中最高,而且在行政糾紛的解決結果中也是最多的。行政糾紛的主體是政府(或其他行政部門)和普通公民,其特點在于公民在解決行政糾紛的過程當中需要跟比自己的個人力量強大得多的政府打交道。中國行政糾紛的常見類型是計劃生育、收費收稅和拆遷這類與平常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問題。對于大部分公民而言,行政糾紛對他們的生活影響重大,因此,行政糾紛的解決結果和過程會影響甚至改變普通百姓對政府的認識、政治態度和今后類似情況下的行動選擇。此次調查收集的數據表明,在行政糾紛解決的結果中超過三分之一的公民“輸了”是個有趣的現象,具體原因還有待進一步分析。

    4.對糾紛解決結果的滿意度

    從圖1可以看出,人們對民事和經濟糾紛解決結果的滿意程度比較高,相比對行政糾紛解決結果的滿意程度最低,有66.5%的人表示對行政糾紛的解決結果不太滿意或者非常不滿意。人們對于行政糾紛解決結果滿意度相對較低雖然不是本文分析的重點,但是筆者認為這個現象值得仔細分析,這有可能需要從行政部門辦事效率、干群關系和引起糾紛的具體政策問題人手分析。

    四、實證結果

    為了檢驗當事人采用的方法數和糾紛類型是否對其糾紛的解決結果有影響,以及當事人采用的方法數和糾紛類型是否對其糾紛解決結果的滿意度有影響,本文專門設計了兩個量化模型,采用定序回歸(Ordinary Regression)方法分析,最終結果表明:(1)控制住戶口類型、教育水平和年齡對于當事人糾紛解決結果的影響,方法數對糾紛解決結果的影響,只有在“沒有結果”與“其他結果”之間、“雙方各有讓步”與“其他結果”之間,方法數造成的差異顯著;除此之外的其他各種結果之間的對比當中,方法數帶來的差異并不顯著,也就是說方法數對于“我方輸了”、“我方贏了”和“其他結果”的影響差異是不顯著的;關于糾紛類型的影響,除了在“我方贏了”與“其他結果”的對比當中,民事糾紛比行政糾紛更容易造成負面影響之外,糾紛類型所造成的差異都不顯著。(2)方法數、糾紛類型和教育水平、年齡組對于糾紛當事人對解決結果的滿意度的作用并沒有顯著的統計意義。

    五、結論

    第2篇:經濟糾紛如何調解范文

    關鍵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造價;問題及對策

    中圖分類號:E271文獻標識碼: A

    一、存在的問題及產生原因

    眾所周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其合同條款是確定工程造價的依據。發包人與承包人在訂立施工合同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按照合同規范要求,堅持平等互利好等價有償的原則,根據工程項目和自身的具體情況,逐條認真分析訂立合同條款,認真履行合同。然而,由于發包人與承包人為了各自不同的利益,在訂立建設工程合同時,對建設工程項目有關技術問題和相關合同文件特別是涉及工程造價方面條款的理解難以完全達成一致,加上合同條文的某些疏漏與含義不清,因此,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出現分歧和矛盾,從而產生合同糾紛。此外,由于發包人與承包人法律意識淡薄,不嚴格按規范簽訂合同,有的甚至僅草簽一個協議,忽視合同的周密性與嚴肅性,有的即使簽訂了合同,也往往因合同的約束條款不全、內容不明、責任不清,為日后因涉及當事人經濟利益而導致合同糾紛留下隱患,進而影響工程價款結算工作的順利進行。在實際工作中,這種因合同條款不齊全、內容不明確而影響工程造價的經濟糾紛時有發生。

    施工合同的管理是整個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最重要的環節,也是因工程造價問題產生經濟糾紛最多的環節。由于前面所提到的各種原因,這類合同中條款訂立不規范、不嚴密、不細致等現象時有發生,特別是工程造價的確定條款不明確,使工程造價的編制和審計依據不足或在理解上出現明顯分歧,因而所產生的經濟糾紛問題比較多。下面列舉幾種情況加以分析:

    1、工程造價下浮系數問題

    一般說來,施工合同簽訂的內容包括土建、水電、附屬配套工程,而工程招標往往只是對土建部分進行了招標,在簽訂合同時,對水電、附屬配套工程部分造價是否與土建部分造價一樣參與下浮未予明確。結算時發包人認為土建、水電、附屬配套工程是同一個單位工程,理所當然都應該下浮,而承包人認為投標時只是土建部分進行投標,其它部分沒有參與投標,不應下浮,雙方由此產生經濟糾紛。

    類似的另一種情形是施工合同簽訂的內容均齊全,造價下浮系數執行了中標單位投標報價時的下浮系數,然而合同沒有明確甲供材是否執行下浮系數,發包人認為既然下浮系數采用了投標報價中的下浮系數,甲供材就應該下浮,而承包人認為既然材料由發包人供應,不應參與執行下浮系數,如下浮則使承包人在甲供材的造價問題上蒙受損失,在未收取甲供材的工程款的情況下,還要對甲供材價款下浮,不合理,因此雙方因甲供材料是否執行下浮系數產生經濟糾紛。

    2、合同價款確定方式帶來的結算問題

    出于對各自利益的考慮,以及對合同簽訂的重要性、嚴謹性和嚴肅性一是淡薄,發承包人往往對施工合同中合同價款結算依據是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結算,還是按中標價加設計變更簽證造價進行價款結算沒有明確訂立,或是合同條款未寫清楚。當進行合同價款結算時,由于沒有寫清楚結算依據,發包人認為應該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結算,而承包人則看結算時對其是否有利,因為按實結算,有些分部分項的工程量和套用定額會與中標價有誤差,因此承包人往往會考慮自己的利益,選擇中標價加設計變更簽證方法結算,若結算時對自己不利,承包人就選擇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進行結算,這樣一來,發包人處于被動,經濟利益無法得到有效保障。

    3、政策性文件及地方性規定的調整問題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有些工程由于工期拉得很長,政策性文件及地方性規定的調整在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或含糊不清,這就給結算留下了有爭議的問題,比如人工單價的調整。由于招投標時人工單價文件未到執行時間,而簽訂施工合同時,文件調整時間已到。介于這種情況,雙方均考慮原有的經濟效益,就會各執一詞,為施工合同的簽訂、執行留下隱患。還有除合同沒約定政策性可以調整,但未完成工程量的劃分執行有困難。在合同中只提及按政策性規定調整,在結算時,發包人認為不應納入工程造價,而承包人則認為按規定,人工是調整文件執行后,未完成的工程量應執行新的人工單價。

    4、材料結算價格調整問題

    由于目前市場上材料的價格波動較大,為了便于工程價款的結算工作,各地管理部門隔一定的時間就有關材料的信息價格作為結算時的參照依據。在實際工作中,發包人與承包人雙發在訂立合同時往往對結算價格如何調整未作明確的規定。例如對于實行中標價一次性包干的工程,由于招投標時執行的材料價格,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價格變動且波動較大,特別是一些主材,量大的材料或一些新型材料,由于合同重沒有明確規定材料價格是否可以調整,或者如何進行調整,則在合同的執行過程中或進行工程價款結算時,往往會因發包人與承包人利用工程材料價格浮動而采取對自己有利的方式來要求進行工程結算,這將不可避免地產生經濟糾紛。例如,某些工程在施工重設計變更簽證內容多、量大,對于變更、簽證結算時是否參照原中標價中的材料價格,還是進行調整,將產生分歧,不難想象,出現經濟糾紛就在所難免。

    5、材料、設備、采購中的問題

    材料、設備采購和供應是建設項目中常常發生經濟糾紛的環節。由于新材料、新設備大量應用于建設工程項目中,其中有許多沒有定額標準可執行,而發、承包人雙方缺乏規范合同意識,在合同中沒有訂立相應條款對所采購的材料、設備、型號、規格、數量、單價、質量要求、運費以及采購時限等加以明確,因而個別承包人有意提高材料單價和和虛增數量,或是不提供采購票據,或是虛開票據,還有現在工程中主材多數是甲供材料,材料的質量、數量、時間要求常常不能符合施工需要,這就給工程施工帶來一定程度的影響,由于缺乏合同條款的約束,顯然易產生經濟糾紛。

    二、建議及措施

    在執行施工合同中,雖說發生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但如果發、承包人雙方在訂立有關合同時,能夠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范合同簽訂行為,特別是涉及到諸如工程名稱和地點、工程范圍和內容、開竣工日期及中間交工工程開竣工日期、工程價款確定方式、工程價款結算方式、工程價款調整方式、合同約定風險范圍、工程進度款支付方式、施工企業管理費收費標準、執行當地有關部門的文件規定、主要材料與設備的采購及單價確定、供應方式和進出場期限、工程變更、不可抗力與不可預見事件、交工驗收辦法、工程質量書、設計文件及概預算和技術資料提供日期、雙方相互協作事項、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的條款應逐條分析,認真訂立,嚴格擬定合同條款,盡可能減少不確定因素對工程造價的影響,避免合同糾紛。為此,建議采取如下幾點措施: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機制

    建立合同簽訂、審查、監督制度,建立并完善合同簽訂審批程序,加強合同管理,認真執行合同條款,履行合同義務,貫徹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則,實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加強經濟核算,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機制,避免出現不必要的合同糾紛。

    2、加強法律意識,規范合同簽訂行為

    認真學習和遵守國家有關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提高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的法律意識與合同意識,規范合同簽訂行為,按合同示范文本的要求認真洽商逐條訂立合同條款,實行合同公證制度,完善并促進合同簽訂法制化規范化。

    3、施工合同的簽訂應與招投標工作緊密結合

    招、投標書中發包人和承包人承諾的內容為施工合同的簽訂提供了條件,合同是招投標工作的延伸,也是約束發、承包人雙方的法律性文件。因此,合同的主要內容應與招投標文件內容一致,合同訂立不能違背招投標文件中實質性條款,使發包人和承包人真正認識到合同簽訂的嚴肅性,明確所承擔及履行合同的法律責任。

    4、施工合同簽訂中應注意細節問題

    施工合同的簽訂一定要注意細節,要認真訂立,逐條推敲,尤其使對涉及工程造價、結算價款的確定、結算價款的調整方式等合同條款的訂立要明確具體,對容易發生經濟糾紛的地方更不能含含糊糊,不能只是訂立大的條款,細節部分也要明確具體,要盡可能地減少差錯,注重合同的規范性、周密性和嚴肅性,尤其應當明確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違約,雙方各自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以及解決問題的方式,只有這樣,才能完善和規范合同的簽訂,約束發、承包人雙方的行為,達到完全履行合同的目的。

    第3篇:經濟糾紛如何調解范文

    關鍵詞:民法基本行為差異;經濟法界定性互補;法律原則差異;問題研究

    一、經濟法與民法的法律原則差異

    在經濟的發展趨勢下經濟法與民法在法律原則的相互作用下,有著基本的行為敘事差異,其一表現在社會經濟糾紛的行為判定,通過在不同主體下對經濟行為的原則判定分析來審視法律責任主動方和被動方,以基本的法律前提為假設,在民事或者經濟糾紛中來劃定基本的主體責任。當然,只是單純的依據法律條約來限定責任主體雙方顯得是不一而足的,還需要結合經濟法和民法的基本概念對法律事實來進行限定,通過對已發生的既定事實來雙方相互選取有力證據來支持彼此的法律立場和觀點。但是在既定事實的定性方面民法趨向于主被動雙方的基本民事權利的看重,而經濟法更加注重是經濟權利的界定和經濟責任的判定,雖然在既定的法律事實當中,二者有著不同的立場和出發點,但是二者在法律的責任和權利判定的過程當中是相互依據的,是通過彼此的法律條款為相互依據,從不同的立場角度來全方位的判定已發生的法律事實,保障法律原則公平公正。但是經濟法和民法在基本的原則表現上還是有著極為突出的沖突的,一方面是法律原則出發點的不同,對于已發生的法律事實的責任判定二者相互沖突,另一方面是在法律取證和經濟責任的劃分上有著差異,一方面重視基本權利,一方面重視經濟事實的法律依據,導致二者很難再某些細小的法律方面進行配合,嚴重限制了經濟法與民法的界定性互補,導致二者有所一寸,又有所差異。

    二、經濟法與民法的法律行為性

    經濟法與民法不僅在法律原則上有著極大的差異,在法律行為性的判定方面也是有著極大的差異的,其不僅體現在法律行為主體上的判定不同,同時也體現在法律精神的體現原則上面,通過在對既定法律事實的作用行為上判定來理清法律的集體差異,以法律雙方彼此的相互作用來看待已經發生的法律事件,當然在不同的主體行為上,民法與經濟法在行為的審視條款上也是有著不同行為原則的體現的,是根據在不同的法律發生情態下對法律的集中進行約束,滿足法律責任劃分的需要。當然其法律約束適用的范圍是非常之多的,其理論情態對于社會經濟的道德性制約一般是強力而附帶影響的。經濟法的理論價值相對于社會實際來說只是具有理論假設情景下的參考價值,對于市場經濟發展中的諸多經濟犯罪案件和民事案件并沒有明顯的作用,在證據不足的前提下其經濟法的主導形式完全是在理論假設的背景下實現的,與實際出入甚大,無明顯的法律顯現作用。因此,提倡符合于市場經濟發展趨勢的叫經濟法草案是極為重要的,經濟立法必須是在經濟改革或者是經濟結構性調整前提下的做出的未來經濟背景框架,它必須將市場經濟的一切自然行為因素都集中性包括進去,為實際做出的經濟改革提供強有力的法律意志支撐,以此來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的平穩,保障市場經濟的有效的運行。當然在市場經濟體系下的經濟法是寬泛而言的,其立法主體在做出法律出臺之前,最重要的是要做好市場經濟發展現狀的調查,將市場經濟運行中的一切因素都要集中的考慮進去,匯總各個方向的匯報結果將制定經濟法草案,這里要注意的一點就是經濟法的立法出臺最主要考慮的就是如何讓經濟法發揮實際的作用將市場經濟的各個方面都有效的覆蓋進去,而民法更多的體現在集中的社會行為約束和法律道德方面,更多關注于社會糾紛的合理化調解,法律的確權保障和對社會道德的關心,只有在社會糾紛當中合理的引進民法章程依據經濟法對經濟責任進行責任劃分,才能有效促進兩者的相互聯系,提升二者的相互輔助關系。

    三、經濟法與民法的確權影響差異

    經濟法與民法在社會經濟糾紛當中雖然有著一定的適用范圍但是在集體性的糾紛確權方面表現的又有些不足,不僅體現在法律的集中影響力方面還體現在二者對于法律責任的行為約束上有著較大的迥異,在形成基本的法律化背景差異方面,二者法律權利共享會相互影響,沒有集中的法律顯現性,導致在事件的基本問題有著原則立場的矛盾,形成了基本的確權影響差異。當然,只要在法律的集中顯性方面,協調好二者的相互適用范圍,協調好二者的法律影響關系,就能避免二者矛盾的顯現,確立基本的法律原則主體。

    [參考文獻]

    第4篇:經濟糾紛如何調解范文

    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迅速發展,經濟組織規模的不斷擴大,現代金融工具的不斷創新,當代社會的經濟現象變得越來越撲朔迷離。在這背后也暗藏著大量的經濟犯罪和經濟糾紛,而且隨著社會的發展,經濟犯罪的形式越來越多,手段更為高明,經濟糾紛也趨于多樣化和復雜化。由于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所以,法庭為妥善解決經濟糾紛,嚴厲打擊經濟犯罪,客觀、公正度量經濟損失,客觀公正地對經濟案件做出裁決,有時就必須要求會計專家來協助他們對經濟犯罪和經濟糾紛案件進行調查。

    近年來,隨著涉及量化損失等經濟案件的增加,需要會計師參與法庭辯論、訴訟、調解和仲裁的事件日益增多。由于會計問題的專業性,會計資料的復雜性,對于非專業人員來說是非常難于理解的,只具備單純的法律知識并不足以解決這些問題,因此如何將會計更好的服務于司法活動的問題就擺在了人們面前。作為對司法活動的公正性的要求,司法活動必須了解這些經濟活動,了解這些經濟活動所具有的本質和規律;但考慮到司法活動的效率性,司法活動并不需要自身具備了解這一切的功能,因為這既不經濟也不現實。作為這種內在矛盾發展的必然結果,一種法律與會計的交叉學科就相應誕生了,這就是本文所討論的“法務會計”。

    國外會計理論早期對法務會計的研究,是隨著會計人員作為專家證人在法庭上作證這一現象的大量發生而產生的. 20世紀90年代以后公眾對法務會計尤其是舞弊調查的興趣和需求大大增加,會計執業界開始更多的致力于舞弊調查準則的探索。雖然國外關于法務會計的研究起步較早,但是對法務會計的理論淵源和理論框架的探索則非常少.從國外已有的研究成果來看,它們更側重于對法務會計實務的探討.而在我國,目前已有不少學者教授開始涉足這一研究領域,并發表了一系列的論文。其中有李若山,蓋地,張蕊教授等等一批學者.他們在法務會計理論框架,法務會計市場,法務會計人員應當具備的素質要求,法務會計的制度建設領域等方面發表了各自的觀點和見解,為推動我國法務會計的研究起到了積極作用。

    那麼究竟何為“法務會計”呢?美國人默瑞克派勒博特于1946年首次使用“Forensic Accounting”。“forensic”據《牛津詞典》解釋為“屬于、適合于司法法庭的”。而在我國,雖然對“法務會計”有各種不同的表述,但基本認同的看法是:“法務會計”是會計和法律相結合產生的邊緣學科,其工作主要是對涉及會計的法律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為法庭提供證據.

    法務會計從學科角度屬于應用會計學之一。既然屬于會計學領域,那麼它就與一般會計有著廣泛的聯系,同時也具有明顯的區別。

    首先,從學科角度講,法務會計屬于會計學的一個分支。會計學可分為理論會計學和應用會計學。而從法務會計的產生和發展來看,它無疑是屬于應用會計學之一。因此法務會計學要應用一般會計學的理論和技術,解決實踐中的有關問題。

    第二,會計學原理是法務會計的理論基礎之一。法務會計理論研究的出發點是基于案件所涉及的財務會計業務具有可認識性和可鑒別性,法務會計理論在揭示這種可認識性和可鑒別性時,必須借助會計學原理才能實現。此外,大部分法務會計理論研究的成果需要對相關的會計對象進行表述,這些表述所需的會計專業術語只能來源于會計學原理??梢哉f,會計學原理是法務會計理論基礎中最重要的原理。

    第三,法務會計一般以會計的假設為前提,遵循會計的原則、程序和方法。一般會計是法務會計產生的前提和基礎.

    法務會計在與一般會計有著密切聯系的同時,也有一些其本身獨有的特點。

    首先,法務會計作為會計學分支之一,它側重研究的是如何運用會計學的專門知識,解決訴訟活動中涉及的會計問題。而一般會計的研究對象、研究范圍則比較寬,其中包括會計的產生和發展,會計的任務和作用,會計的原則和方法等等。

    其次,法務會計與一般會計是性質不同是兩種社會活動。法務會計活動屬于訴訟活動,雖然它也可以通過司法機關的整體訴訟活動對經濟管理起一定的保護和促進作用,但它并不直接干預經濟過程的管理和監督。而一般會計本質上是從事經濟管理的工作,即會計活動屬于經濟管理活動。

    第三,法務會計的對象是案件涉及的財務會計業務或財務會計問題,一般會計的對象是能夠用貨幣表現的經濟活動。

    第四,法務會計工作的目的是為了查明案情,正確處理案件,而一般會計工作的目的是加強經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第五,法務會計的方法主要包括尋找的方法和邏輯推理的方法,而一般會計的方法則主要是核算的方法和控制、監督的方法。

    第六,法務會計的手續較為簡單,主要是受理和提供證據;而一般會計手續較為復雜,包括憑證審核、制作記帳憑證,帳簿登記和報告。

    最后,法務會計與一般會計在遵循的標準,控制的依據,服務對象及從業的人員資格方面都有所不同。另外,法務會計與審計也有著很多不同之處,這里就不一一贅述了。

    那麼,究竟法務會計有些什麼自身的特點呢?

    通過以上對法務會計的產生背景及其與一般會計的簡單論述,可以看出法務會計有以下特點。第一,法務會計涉及的學科非常廣泛。法務會計既全面吸收了會計的基本原理,又遵循了法學原理,特別是證據學的基本理論,同時也吸收了審計學中部分審計的技術方法和統計學中的某些統計分析、比較分析方法。

    其次,法務會計所關注的是經濟糾紛中的法律問題。由于市場經濟是契約經濟,因此社會組織、經濟組織、個人相互之間的經濟聯系主要是以契約為紐帶。市場經濟同時又是法制經濟,合同的履行、契約關系的維系,必須要有法制做保證。為了妥善解決經濟糾紛,客觀度量經濟損失,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就必須強化法制建設,完善經濟立法、經濟司法及其支持體系。法務會計就是為了適應這一客觀需要應運而生的。它運用專門的知識,通過深入細致的經營調查和財務會計分析,為度量經濟糾紛、經濟過失和經濟犯罪等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提供系統、客觀、細致的會計證據,從而使法庭的裁決更為客觀公正,即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又使經濟當事人的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最后,法務會計的目的是提出專家性意見作為法律鑒定或者用于法庭作證。在法律實踐中,訴訟當事人往往從自身利益出發,僅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證據。而律師由于缺乏專門的會計知識,難于深入開展經營和財務調查,在缺乏有效財務證據的情況下,很難有效維護受托人的權益;法官在缺乏有利財務證據的情況下,很難做出客觀公正的裁決。由于法務會計專家較熟悉經濟糾紛的性質和經濟損失情況,又比較熟悉相關的法律,可以幫助法庭作出公正的裁決。

    第5篇:經濟糾紛如何調解范文

    一、加強領導組織,齊抓共管

    加強組織領導,制定2020年法治建設工作實施方案,落實普法責任。為抓好本年度普法工作,鎮政府根據實績情況成立了法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黨委書記擔任組長,鎮黨委副書記、鎮長任副組長,政府各站所成員為小組成員,負責法治建設工作研究和決策,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司法所,負責處理領導組的日常工作,制定本年度法治建設工作實施方案,將法治建設工作納入每年工作計劃,使法治建設工作與本鎮各項工作有機結合,緊密相連,完善各項工作制度,明確各部門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大力推進“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做到普法和法治建設工作和活動開展有人負責、職責清晰,有序開展,落到實處。同時確保每村法律明白人落實到位,為各村法治建設宣傳工作順利推進提供了隊伍保障。

    二、深入開展普法活動,營造和諧社會

    我鎮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宣傳法治思想,加大全民普法宣傳力度,通過開展法治宣傳活動,普及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維護法律權威,推動全社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促進全面依法治國。

    (一)針對不同群體開展普法宣傳,深入開展“法律六進”和“法律進鄉村”活動。一是加強領導干部法制宣傳教育,著力提高依法決策能力和依法執政能力。鎮黨委很好地堅持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制度,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國家公務員法》、《黨的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法律法規和的重要講話精神為重點的宣傳教育工作;二是加強公務員法治宣傳教育,著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鎮政府工作人員利用每周二上午學習時間進行相關學習,內容為與本階段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三是送法進鄉村,著力提高農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開通“400-0356-148”免費法律服務專線,線上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服務咨詢。線下充分利用好公共法律服務平臺,每周二免費為群眾提供法律服務咨詢,解答群眾疑惑,對于農民工討薪問題實行優先受理、優先指派、優先辦理的“三優先”法律援助服務。在全鎮26個村張貼《縣司法局關于開展“農民工討薪法律服務專項行動”的公告》,為農民工討薪難提供新渠道。深入村、村開展《民法典》大講堂,針對村民關心的問題積極進行解答,引導廣大村民依法行使權利、依法履行義務、依法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和依法解決各種矛盾糾紛;四是全面普法宣法,通過“6.26”禁毒日、“三零”創建活動、“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等有利時機,大力宣傳與群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進一步提高廣大群眾的法律素質和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五是切實開展“法律進企業”活動,司法所開展法律知識講座、疫情期間“法治體檢”等多項送法入企活動,在杏林磚廠法律小分隊專門為企業農民工講解了如何保障自己的權利,遇到法律問題如何走法律援助程序。在煤礦由村法律顧問本和律師事務所律師李亞芬為煤礦中層以上領導干部講解了企業如何和職工簽訂有效的勞動合同,職工的五險一金企業應該如何支付,如何鑒定工傷以及煤礦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規定。為本轄區內中小企業提供優質法律服務,減輕企業負擔、解決企業難題、保障企業和員工合法權益,促進企業依法平穩有序復工,為其發展保駕護航。

    (二)利用多種形式開展普法宣傳。我鎮組織各村、各部門分別采取會議、標語、橫幅、發送普法小冊子等形式多樣、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開展普法,利用“趕集日”走上大街小巷進行普法宣傳,解答群眾疑問,進一步宣傳人民調解、法律援助等,引導廣大群眾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通過“互聯網+法治宣傳”,關注相關公眾號,開展憲法、社區矯正法網上知識競賽和線下學法考試活動。司法所定期發放普法宣傳資料至各村宣傳欄進行張貼。

    (三)開展專題法治宣傳活動。本年度我鎮陸續開展“三零”創建活動、“憲法宣傳周”系列宣傳活動、“農民工討薪”專項活動等,派出所、綜治辦、司法所、法庭、工商所等部門聯合開展宣傳活動,為我鎮群眾送上“普法大餐”。

    三、多措并舉化解基層矛盾糾紛

    一是落實調解機制,多方合力化解矛盾。對受理和排查出的矛盾糾紛進行梳理歸類,并組織司法所、法庭、村干部、村調解委員會成員開展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把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基層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的目標。同時加強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部門信息聯通共享,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快速反應化解矛盾,共同維護轄區和諧穩定。

    二是加大法律服務力度,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鎮政府針對轄區內群眾關注的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加強綜合治理,落實法律服務措施效果明顯;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充分發揮村法律顧問、人民調解組織作用,逐步建立完善相關制度;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實現“應援盡援”,尤其是針對農民工討薪難、孤寡老人維權難等群體,通過人民調解、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據統計自2020年年初以來,共排查矛盾糾紛65件,調解成功56件,村法律顧問參與各村重大事項決策3起,充分利用法律顧問和調解員的專業知識和業務經驗加大對重大疑難糾紛和案件的處理,努力打造基層人民調解品牌,為群眾提供新的糾紛化解渠道。法律顧問走進民營企業開展法律宣傳、法律體驗,助推民營企業發展,為我鎮經濟發展、社會穩定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

    三是積極開展學習培訓,增強調解能力。組織村調委主任以及人民調解員積極參加本鎮、縣級組織的調解知識培訓;由村法律顧問對鎮、村兩級干部講解如何調處矛盾糾紛及有關法律知識,尤其是與群眾生產生活相關的法律法規,重點集中于土地糾紛、婚姻糾紛、鄰里糾紛、道路交通糾紛等方面,不斷增強法制觀念,拓寬工作思路,提高調解能力。

    四、全面推進依法行政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能力,有利于保障人民群眾的權利和自由;有利于加強廉政建設,保證政府及其工作人員不變質,增強政府的權威;有利于防止行政權力的缺失和濫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有利于帶動全社會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維護法律,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切實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為此我鎮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權力清單、責任清單管理機制。我鎮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按照權力類別,對現有權力進行了全面的清理和規范,建立了鎮權力清單、責任清單管理制度,要求全鎮各站所嚴格按照清單內容開展自身工作,對于超出自身權限違反規定的行為,將按規定給予相關責任人處分。

    二是嚴格執行行政決策制度。依法規范行政決策行為,凡是群眾切身利益的行政決策事項,向社會及有利害關系的群眾公開征求意見。

    三是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我鎮結合各站所自身職能特點,為各站所制定相應的職責規范,并有針對性地在重點領域改進行政執法工作、規范工作人員的行政執法行為。

    五、推進依法管理

    為充分發揮法治在社會建設發展中的重要作用,針對各村婚姻家庭糾紛、重大變故事項等存在安全隱患問題進行排查,重點做好社區矯正對象、刑釋解教等人員學法和依法管理情況,預防高危人群違法犯罪。綜治辦以“三零”創建活動與掃黑除惡相結合,從各村、各企業為切入點,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司法所聯合村調委主任年底開展“兩類人員”摸底排查活動,將重點放在鎮轄區“兩類人員”中,對刑滿釋放39人,社區矯正解除97人,社區矯正11人,共計147人進行摸排調查,掌握“兩類人員”在村表現、現工作情況、有無家庭矛盾、重大變故、經濟糾紛等情況,做到早發現早介入,快速反應化解矛盾,維護轄區穩定。

    六、存在的問題

    2020年法治建設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不可否認的也存在著一些問題與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普法工作還存在薄弱環節,總體工作發展不夠平衡,流動人口密集區和個別行業法治教育還有待加強;二是宣傳方式有些單一、片面、覆蓋面不廣;三是法治工作點多面廣,工作量大,工作人員少,任務重,難免有時候顧此失彼,特別是對于如何進一步提高法治工作的質量和效果,如何讓更多的人民群眾能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有待于進一步探索和努力。

    第6篇:經濟糾紛如何調解范文

    給實際處理帶來定性上的認識分歧,故很有研究、探討的必要。

    案例2王某與步某原來有業務聯系,步某將承接的工程交王某施工,并按工作量結工程款給王。在2004年的一起工程中,雙方因為工作量認識不一,繼而在給付款項上發生矛盾,后經中間人調解,以步某所認可的金額一次了斷雙方債務糾紛。王某雖勉強接受,但內心堅持認為步某少付了他5000元的工錢。后王某手下工人陸續離開王某至步某處工作,更引起王某不滿。其遂于2005年的一天,糾集數人強行挾持步某至其雇來的車輛內往城外駛去。在車內,王某伙同他人向步某逼取二萬元(稱討回欠款加上利息),并對其采用輕微暴力,還威脅步某如不答應,將帶其到外地關幾天。步某無奈,同意給付款項20000元,但王某不放心,在扣押了步某的駕駛證件后才放其離開。經步某報案,王某在相約取再次談定的10000元錢時被公安人員抓獲。

    案例3吳某系本市某公司經理,因經營業務需要資金,遂通過朋友向姚某商借高利貨15萬元,并約定借期為1個月。到期后,姚某向吳某催討欠款及高額利息,吳某因公司無資金歸還,在要求延期付款遭拒后,一直避債應付。姚某遂在糾集人員上門多次催討未果后,終將吳某找到,并將吳某挾持至某賓館一房間內逼其還錢,期間,還采用毆打、讓吳某洗冷水浴及裸身示眾等暴力、污辱方法施壓,并逼迫吳某打電話借錢還債,長時間限制其人身自由,直到吳某家屬帶錢來賓館并交給姚某才讓其離開。

    上述案件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即均以挾持并控制他人人身的手段,進而逼取債務或者所謂的債務。在進行審查中,認定犯罪嫌疑人錢某、王某、姚某的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綁架勒索罪、非法拘禁罪以及構成這幾個罪名的數罪爭議頗大,究竟應該如何認定上述犯罪嫌疑人行為的性質呢?一罪還是數罪呢?

    但可考慮是否成立侵權類犯罪。與此同時,要注意的是行為人假借所謂的債務糾紛實施犯罪的情形,這就需要在排除經濟糾紛的前提下

    第7篇:經濟糾紛如何調解范文

    【案情回放】

    幾條微博引發波瀾

    陳女士與胡某均為溫州本地人,兩人曾是朋友。陳女士是私營網店店主,主要通過新浪微博等網絡平臺從事海外代購。

    今年2月23日,一個ID為“給力的Andy”的新浪微博用戶,在陳女士用于經營海外代購的微博上發表言論,留言評論“全詐騙的”、“到處借錢賴賬”。之后,“給力的Andy”又在陳女士個人微博留言說她詐騙。

    陳女士發現,“給力的Andy”就是她曾經的朋友胡某,兩人因經濟糾紛鬧不和。陳女士無法忍受胡某在網絡上搖唇鼓舌的行為,便找到對方家中,想說理解決。

    不料,胡某卻避而不見。陳女士一氣之下,將胡某放在門口的兩雙鞋拿走,并稱等胡某肯面談再把鞋還他。之后,新浪微博上,一個ID為“NO2Andy”的用戶發表言論,稱“房地產女老板偷鞋”,附有未經過馬賽克處理的陳小姐身份證復印件照片,并@了溫州知名微博“溫州草根新聞”。

    3月11日,這條內容為“房地產女老板住32平方房子,欠賬不還被告到法院,還來我家偷鞋”的微博被轉發21次,評論65條;這條微博又被溫州某網站轉發,一度置于首頁,瀏覽次數達2萬多。

    4月7日,陳女士狀告胡某侵犯名譽權,要求對方停止一切侵害其名譽權的行為,刪除其在新浪微博等網絡平臺上的侵權文字,并在網絡和溫州本地報刊上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同時索賠經濟損失、精神損害賠償、公證費、律師費合計35400元。

    【庭審現場】

    是否侵權各有說法

    5月7日,該案一審在溫州鹿城區法院第四法庭開庭。陳女士委托律師出庭,本人沒有露面。開庭后,現場火藥味十足。

    “在微博這個公開的平臺,使用‘詐騙’、‘賴賬’、‘偷鞋’這些詞語明顯帶有侮辱、貶低性?!标惻康穆蓭熣J為,胡某多次發表貶低性言論構成惡意中傷。該律師還表示,胡某沒有經過陳女士的同意,就將陳的身份證復印件曬到網上,嚴重侵害名譽權、隱私權,造成精神損害,并且影響了她網店的生意,造成經濟損失。

    “我沒有過錯,在微博上說的都是事實,且網絡上很多網友都認為,陳女士網店出售的是假貨?!焙痴f,新浪微博上“NO2Andy”是他注冊,但之后已經注銷,至于后來為何又有人通過“NO2Andy”發表與陳女士有關的微博,這與他本人毫無關聯,是別人冒用他的名義發表。

    胡某還表示,他確實通過“給力的ANDY”這個ID發表過與陳女士有關的微博,但的內容都是真實的。他和陳女士之前是朋友,雙方因為民間借貸糾紛訴至法院,法院已經判決,要陳女士歸還其欠款50萬元及利息。陳女士在電話中表示愿意還款,但之后一直未還,稱其“詐騙”并不為過。胡某在微博發表的言論,均是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且后來及時刪除,有效制止了事態的擴張;之前他發上網絡的身份證照片也經過馬賽克處理。

    雙方經過兩輪辯論,均不能達成調解。法院將擇日宣判。

    【以往案例】

    微博糾紛并不少見

    2012年9月,杭州一位小伙子王某在新浪微博上,以“柚總”的用戶身份,了多條微博,稱浙江盤石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非法裁員”。

    不想,這些微博被盤石公司知曉后,認為王某侵犯了公司的名譽權,把這名網友告上了拱墅區法院。這也是我省第一起微博侵權案。

    這起案件開庭時,王某堅持說“盤石裁員”是事實,他發微博的目的,是督促這家公司妥善解決跟離職員工的勞資糾紛;盤石公司方面卻說,王某所有的微博指控都是無中生有,公司因此蒙受聲譽損失,王某不僅要登報向公司道歉,還得賠償各種經濟損失。

    幾經爭辯后,去年12月,雙方在法院的組織下,達成了調解協議:王某要寫致歉聲明,在涉案的“柚總”微博上至少一個月。王某還要支付盤石公司1元錢象征性的經濟損失賠償,雙方各自承擔200元的訴訟費。

    【專家點評】

    亂發微博易構侵權

    “微博作為新興媒體,其傳播范圍非常大,速度也非????!闭憬彩兰o律師事務所胡航波律師表示,現在有不少人法律意識淡薄,認為微博上說什么也沒關系,很喜歡通過微博發泄情緒。其實,在微博上發表言論,要非常注意,稍有不慎就可能侵犯他人名譽權。

    第8篇:經濟糾紛如何調解范文

    關鍵字:刑事訴訟,刑事和解,實證考察

    一、問卷發放概況

    此次的社會調研以A市為樣本,我們一共發放了479份問卷,收回問卷432份,有效問卷為395份,分析過程主要按照實踐過程的訴訟程序進行分析。

    自2013年1月1日刑事和解制度實施以來,南昌市公檢法三機關中有56%的人員辦理過刑事和解的案件?!v觀全國的情況,刑事和解在新刑訴頒以后,適用率持續走高,作為法律人為之高興。

    二、刑事和解在各個階段的實際運行情況

    在立案程序中,對于案件受理范圍有57%的人員認為親友、鄰里之間因經濟糾紛或損毀財物引起的輕傷案件可以適用刑事和解,19%的人員認為除瀆職外的過失犯罪可以適用刑事和解,雖然刑事和解制度尚未對未成年犯罪做出特別規定,但是在和諧社會的總體局勢下,和解成為恢復社會關系的重要途徑,公檢法三機關在處理未成年犯罪時進行刑事和解幾乎成了共識。公安機關在刑事和解制度尚未寫入《刑事訴訟法》之前,就有有大量的關于調解的實例,并件根據《刑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進行處理,其中大部分案件在公安機關就做出了撤案處理。2013年1月1日刑事和解制度正式出臺后,公安機關辦理的輕傷害案件在達成和解協議后公安機關不再有撤銷案件的權利,必須要移送檢察院提訟。在對公安機關相關部門進行調查的過程中,發現有50%的人員辦理過刑事和解案件,且76.5%的案件集中在親友、鄰里之間因經濟糾紛或損毀財物引起的輕傷害案件和未成年犯罪的案件。檢察院辦理刑事和解案件的人員占其總人數的95.6%,主要集中于公訴科,并且親友、鄰里之間因經濟糾紛或損毀財物引起的輕傷害案件和未成年犯罪的案件占到總體案件的77.8%。相對于公安機關和檢察院來說,法院刑事審判庭人員辦理過刑事和解案件的人員僅占16.7%,適用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公安機關和檢察院來說相對較少。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大部分的親友、鄰里之間因經濟糾紛或損毀財物引起的輕傷害案件和未成年犯罪的案件在公安機關和檢察院已經達成了刑事和解協議,法院只是就此做出最終的判決。

    案件受理后,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刑事和解條件的情況下公檢法是否會主動告知當事人可以和解,100%的公安司法人員都會告知當事人可以和解,充分尊重了每個公民的知情權,節約了訴訟成本和資源。其中61%的人員對當事人主動提起促成刑事和解,但是尊重以當事人的意愿為前提;39%的人員則根據當事人提起的情況進行處理,不會出現勸阻的情況。這主要是為了審查當事人提出刑事和解的自愿性和合法性。

    從表一和表二可以看出,案件和解過程中,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的和解率偏低,在司法機關介入之后,對雙方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從經濟損失及法律后果等方面分析雙方的情況,使得雙方更加理性處理問題。再從表三分別看公安,檢察院,法院在刑事的概率,法院達到了52.13%,檢察院相對較低只有21.32%,而公安機關達到28.65%,刑事和解案件在公安和法院和解率更高主要原因在于公安機關首先接觸案件,對于案件情況了解較為充分,同時基層公安對于基層老百姓的生活狀況較為熟悉,對如何調解加害方和受害方的矛盾更有經驗;法院的和解率最高正是基于法院擁有最終裁判權,越來越多的加害人和受害人知道判刑權利在法院,檢察院雖然建議法院考慮加害人賠償這一量刑情節,但是對判決的最后結果仍然是未知,或者是由于受害方想要獲得更高的賠償,因此就想拖到法院去進行和解。由上三表可以看出,目前刑事和解案件的和解率還是相對較低的。群眾還有個接受的過程,而公檢法還有對業務流程從了解到熟悉的操作過程。

    證據作為訴訟程序的靈魂,在刑事和解案件證據收集過程中,根據調研數據可知,78%的公安人員會按照一般案件的程序進行調查取證,22%的人員因為案件事實清楚而則選擇簡單調查取證。刑事和解案件都是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案件,因此,檢查機關和法院一般不再另行手機證據而直接采用公安收集的證據。

    在辦理刑事和解案件中的阻力中,三機關受困因素不同。公安承擔了維護社會治安的重要責任,公安內部對公安人員的嚴格要求,及基礎民警人員的不足,要求每個公安人員要承擔多少的案件,內部考核機制給公安人員造成了重要的辦案負擔,為了追究案件和解有時也會擴大刑事和解的范圍以有利于案件的偵破。在檢察院,賠償難則是處理刑事和解案件最頭疼的一點,常常因為犯罪嫌疑人沒有能力賠償或是受害方漫天要價,亦或是受害方報復思想作祟,導致和解工作難以進行。基層法院則認為,辦案人員不足是阻礙刑事和解案件的重要因素,法院不僅僅有刑事和解的案件,還有其他的案件,案多人少,又由于刑事和解案件的和解過程耗時較長,使得辦案法官工作量劇增。

    對于刑事和解案件最終執行方式上,78.63%的加害方希望達成和解協議后一定期限內履行,52,1%的受害方希望當場履行,32.64%的受害方接受一定期限履行,15.25%接受協商履行方式,但是實踐操作過程中,80%的公安司法機關人員接受當場履行,因為一定期限履行或當事人協商履行(在執法人員的監督其合法性和自愿性的情況下進行)有可能會出現反悔現象而導致和解程序功虧一簣,同時法院執行局面臨了執行難的問題,為了減輕檢察機關及法院的工作負擔,他們大多數選擇當場履行。在加害人賠償到位,受害人出現收條和諒解書的情況下,才會使受害方和加害方簽署調解協議書解協議。不可避免有一部采用一定期限履行,當事人協商履行方式出現加害方反悔不賠償的情況,此時司法機關工作人員中72%選擇繼續偵查、或者審理, 11%的人員在已經簽署了調解協議書的情況下采用強制執行,同時給予一定的處罰,否則和解工作會變的復雜、反復,6%的人員認為當事人不履行又造成其他傷害的則應當另案處理。

    當下許多公眾認為對刑事和解與花錢買刑有必然聯系或者誤認為是同一個概念,因此,如何消除這一誤區,避免加害人出錢了事的心理就顯得較為重要,在問卷調查中,22%的人員認為建立初期定時報到機制是可行的,33%的人認為建立回訪機制能較好的避免,17%的人認為建立暫緩機制較為可行,28%的人認為建立存檔機制,大多數人認為無論上面哪一種機制,都不太能夠避免這一現象的發生,司法實踐中80%群眾及司法工作人員認為只要做出了合理的賠償即可不考慮這一問題。

    刑事和解作為化解社會矛盾,構筑和解社會的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實踐過程中阻礙刑事和解發揮作用的因素如下: 加害人與受害人之間賠償達不成一致,或者加害方不知悔改或是受害方得理不饒人,采用威脅,報復等方式使得沖突更無法解決,破壞的社會關系無法恢復,這必然成為阻礙刑事和解發揮作用的最重要的因素。法律需要監督,在沒有監督、監督不到位、司法不公開的情況下都容易滋生司法腐敗。在刑事和解中,由于目前的監督主要靠的公檢法三機關的內部監督,缺乏外部監督機制,因此,過程不公,無法申訴也就成為了阻礙刑事和解發揮作用的重要因素。 目前,兩高關于刑事和解制度的司法解釋已經出臺,公安的司法解釋還未出臺?;鶎庸珯z法辦案人員卻主要依據的省檢,或省高院,公安廳的辦案意見來實際操作法律,由于新法剛實施,問題還沒有完全顯示,實踐部門還處于探索階段,在沒有規制知道的情況下也難以操作刑事和解。對于調研中也就發現公安,檢察院,法院的內部考核機制或多或少的影響刑事和解案件的適用,這是行政化對于司法的干擾的。

    在對《群眾對刑事和解制度的認知度》調查中我們發現,有52.3%公民想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利益卻不知道怎么使用,有18.6%的公民不會通過法律來保護自身利益。雖然群眾想要了解法律,但是在日常 生活中 的了解法律知識的途徑卻較窄,56.3%通過電視普法節目了解法律,大學生群體還會通過自己閱讀書籍和報紙了解法律知識,3.6%的人會通過社區普法活動了解法律。同時只有12.39%的群眾了解刑事和解,而這當中86.5%的群眾僅僅只是通過電視或網絡聽說了刑事和解。極少部分的人熟悉刑事和解制度。由此可見我國群眾對法律知識的了解還是比較欠缺的。因此我們急需要加大普法的力度。

    在訪問的一些加害人和受害人中,80%的受害人在接受的賠償基礎上接受刑事和解,10.2%的群眾不接受經濟賠償,而要求加害人以賠禮道歉,恢復原狀,公益方式等其他方式給被害人進行補償。

    三、結語

    以上就是對調研資料的整理與初步與簡要分析。刑事和解制度剛實施,但是在不同的機關和不同的實施階段及具體環境下面臨著復雜多變的需求和期望,這使對其實施現狀的考察分析以及解決對策的提出存在著一定困難,刑事和解制度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還存在許多不足之處,不僅需要公民更加了解法律,也更需要司法機關正確理解刑事和解的精神內涵,同時立法機關對對實際操作規定更為細致的法律規定,以發揮刑事和解的作用。

    參考文獻:

    [1]李奮飛:"刑事和解制度的中國式構建"[J],中國檢察官,2006.5

    [2]王鵬祥:"我國刑事和解制度的立法價值與進一步完善[J]",江西社會科學院,2012.6

    [3]宋英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精解[M],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2

    第9篇:經濟糾紛如何調解范文

    我國現代化建設中,經濟立法及經濟司法、執法的莫大成功居至關重要的地位?,F在,我們應密切關注司法與執法領域尚存的問題,以求改善有關工作。本文擬略議經濟司法與執法中的問題,并提出若干對策性建議。部抵觸造成司法上進退失據。例如,關于動遷戶的住房安置辦法,中央立法與上海立法之間就有矛盾。前者依面積補償,后者依人口補償。對不了解有關法律者,其權益往往被無端侵犯;對了解法律者,動遷主管單位與司法機制。

    一、經濟司法與執法中的幾個主要間題。

    第一,經濟糾紛案件的內容日益復雜化,反映市場經濟發展的新型案件到處出現,給司法、執法帶來了許多困難。市場經濟的發展,改革開放范圍的擴大與程度的加深,全國人民發展經濟的積極性的極大調動,在使經濟繁榮的同時,也使經濟糾紛增多、類型更新并復雜化。如果立法工作能夠與之適應,那么對司法、執法來說絕對必要的“有法可依”一環,算是具備了。近幾年來,我國的立法工作進展極大,態勢積極,進度加快,舉世公認??梢哉f,我們已從政策調節向法律調節大大前進了一步。去年以來,國家立法機關陸續修改了與市場經濟體制密切相關的經濟合同法、商標法、專利法、個人所得稅法,制定和頒布了公司法、產品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外貿易法、勞動法、仲裁法等一系列規范市場經濟主體及其行為,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保護市場經濟參與者權益的新法律,為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等司法、執法,中關就束手無策。其三,法律配套欠缺。例如,刑法規定的某些罪名與市場經濟發展后的社會關系不相適應?!豆痉ā诽匾庠O立“侵占罪”以制裁“三資企業”和私營企業的雇員侵吞公司財產,然而《刑法》迄未補充有關罪名與公司法配套,司法機關仍然難以定罪量刑。第二,部分審判機關、審判人員的能力和素質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對經濟司法與執法工作的要求。表現主要是:其一、沒有嚴格按照訴訟程序辦案,本應由經濟審判庭和人民法庭審理的經濟糾紛案件,交由其他庭、室和沒有審判職稱的人去辦理。其二,有的承辦人員辦案質量不高,甚至偏袒一方,而在執法過程中又故意顛倒寬嚴對象。其三,司法、執法人員不足,往往因此而延緩審案或執法時間,加深受害方受損失的程度。其四,司法、執法人員知識欠缺,其能力與新形勢要求不盡相稱。隨著證券、期貨、房地產、技術、信息以及海外、港澳臺的投資參股、航運、補償貿易、國際融資租賃等方面的經濟糾紛案件的增加,司法、執解決經濟糾紛案件,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有力的法律武器。但是,立法工作仍然存在若干問題,計其大者為:其一,仍存法律空白,某些急需的法律尚未出臺。立法的滯后,造成不少案件審理時無法可依。其二,尚有法律矛盾,已立之法的內司《社會科學》1995年第8期)法人員的原有知識與能力就相形見細、難于應付了。以上兩點,往往造成司法、執法過程中激烈爭論、各執一辭,從而增大了難度。第三,地方保護主義嚴重,導致辦案人員執法困難重重。例如,就某市法院的一項判決,執法人員赴涉案的外地執行時,先是當地法院不予協助,繼之涉案單位故意推說責任者出差外地。當執法人員沖破重重阻力達到部分執法目的后,歸途中執法警車被非法攔截,所載沒收的假冒產品被公然搶走,執法人員被野蠻毆打。更為令人氣憤的是,當進而追究豐述干預執法、毆打執法人員者的法律責任時,當地公安機關竟輕描淡寫地以“毆打他人”僅處行政拘留數日,被搶之假冒產品則被以真品偷換從而掩蓋了搶奪贓物的罪責。如果說該案比較典型,所涉間題特別多而重要,那么,退而次之的地方保護主義影響執法的例子,則不勝枚舉.概而言之,計有下列數類:其一,當地法院對他地法院的執法人員不作協助;其二,當有執法人員前來執法時,故意向案犯透露風聲,使之得以躲避執法;其三,對本地的違法事件輕判或不判,客觀上縱容違法,從而造成有法不依或執法不嚴。第四,觀念落后造成執法不嚴。不少司法、執法人員的法制觀念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一為法制觀念不強,不把司法、執法當做整個法制工作不可或缺的一環,因而司法心軟、執法手軟;二為市場經濟法制觀念不強而計劃經濟政策觀念未改。這就造成以下兩種情況:其一,對當事人(包括法人),尤其是對國營企事業當事人(包括法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或拖延履行的,抱遷就態度,不敢或不愿依法采取強制制裁措施,其二,對抗拒執行構成犯罪的,以紀律處分代替法律制裁,以經濟罰款代替刑事制裁,其三,對當事人確實無力履行的,未能依法中止或者終結執行。第五,不少經濟糾紛案件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巨大而復雜,司法、執法上都有極大難度?,F在,全國各地群體涉案到處發生,不少案件涉及數十人、數百人或雙位數以上的單位,處理不慎,即會引發社會危機,造成社會不穩定。目前較多的群體涉案類型為:(1)征用農村土地引起糾紛。如上海市松江某村253畝地被征用剩20余畝,農民得益極少,且勞動力未妥善安排,造成村民集體圍攻鄉鎮干部。后雖經律師調解,擬經法律程序解決,但若解決不慎,則仍會引發嚴重沖突。(2)市政動遷和安置引起糾紛。目前已發現多起動遷戶集體靜坐、示威事件。(3)外匯交易引起糾紛。如香港某公司在滬經營,引起了當事人的集體抗議。有的事件中,還發生非法扣留有關人員的事件。處理不慎,涉案雙方都可能制造社會治安問題。(4)集資不當或非法集資引起沖突。有的地方非法集資金額已達天文數字,而案犯或已遠走高飛,或將錢財大肆揮霍而無力償還.受害者往往數達百、千,處理不當,亦會造成人心不穩甚至傷亡事件。(5)巨額購銷引起糾紛。如上海某廠生產的“紀念表”的質量問題,黑龍江180多名消費者向上海楊浦區法院集體提訟,揚言法院如處理不妥,將采取集會等行動對付。

    主站蜘蛛池模板: 成人无遮挡裸免费视频在线观看 | 国产成人精品综合在线观看| 欧美成人777| 日本成人在线免费| 国产成人艳妇aa视频在线| 久久久久亚洲AV成人片| 成人区人妻精品一区二区不卡网站| 国产成人久久久精品二区三区| 欧美成人精品一区二三区在线观看| 怡红院成人在线| 日本成人在线免费| 亚洲精品成人a| 成人在线综合网| 欧美成人精品第一区二区三区| 国产成人免费永久播放视频平台| 亚洲AV无码成人专区| 国产成人精品无码专区| 欧洲成人全免费视频网站| 亚洲色成人网站WWW永久| 国产成人综合在线观看网站| 红楼遗梦成人h文完整版| 亚洲欧美成人网| 国产成人A亚洲精V品无码| 天天摸夜夜摸成人免费视频| 欧美成人一区二区三区在线视频 | 国产成人免费网站在线观看| 欧美14videosex性欧美成人| 亚洲成人自拍网| 国外成人免费高清激情视频| 国产成人精品一区二三区| 欧美激情成人网| 4444亚洲国产成人精品| 亚洲成人黄色在线观看| 依依成人精品视频在线观看| 口国产成人高清在线播放| 国产成人yy免费视频| 国产成人精品亚洲精品| 国产成人综合亚洲欧美在| 国产成人高清视频| 国产成人久久777777| 亚洲国产精品成人久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