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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拓寬信息反饋的渠道,構建城市管理快速反應機制和問題處理機制,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經研究,現就加強城市管理綜合信息反饋和處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建立信息員隊伍。
城市管理具有很強的動態性和不確定性。要及時發現和處理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問題就必須建立信息反饋機制,暢通信息報送、分類、處理、反饋渠道,而建立一支分布廣的信息員隊伍是信息體系各項工作的前提和基礎。城市管理信息員隊伍主體是局系統一線管理、執法人員,包括路面保潔人員,后街巷、溝河塘保潔人員。
二、明確信息反饋內容和方式。
城管綜合信息主要指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出現的情況,包含城市管理的各個領域,重點為:
1、環境衛生:即有無暴露垃圾、亂扔亂倒,工程渣土運輸有無拋灑滴漏,環衛設施有無破損等現象;
2、市容秩序:即有無出店經營、流動攤點、亂牽亂掛、車輛亂停亂放以及臨街叫賣等現象;
3、客運管理:即有無亂要價、不按規定使用計價器、有無宰客甩客,車容車貌是否良好、服務是否規范、公交站臺設施有無破損等;
4、戶外廣告:即店招店牌、沿街的廣告畫面有無破損,手續是否齊全,設置是否規范,有無亂張貼,亮化設施是否破損等;
5、景觀管理:即溝河保潔是否到位、亮化設施有無破損和人為破壞現象,綠化維護修剪是否及時。
6、市政建設:道路窖井蓋是否損壞、道路及人行道上有無私自挖掘現象、沿路公共物設施有無破損、臨街店面是否亂搭亂建。
7、隊伍建設:執法人員形象是否良好、言行是否端正、作風是否嚴謹、是否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嚴格執法等。局系統所有人員只要是發現上述方面的問題,可以通過電話、短信息、書面等形式在第一時間內向信息中心(即城管委辦公室)反饋,熱線電話。
三、構建信息反饋處理機制。
信息中心將信息員報送的信息逐條梳理,建立臺賬,并按規定要求通過電話、書面交辦單或網絡平臺等形式即時派發至相關的職能科室、單位,(下屬本局職能范圍內的應由城管委交辦給相關單位)各相關科室、單位接到交辦之后在限期內處理到位并將處理結果報信息中心。信息中心要將每條信息交辦情況,完成落實情況與局督查考核辦公室進行督查,并實施周通報、月小結,納入單位和科室日常工作考核。
四、加強信息反饋工作領導。
數據分析
2015年度的行政執法,一級指標涵蓋執法隊伍、執法程序、執法制度和執法狀況四個二級指標,下設9個觀測點,總分120分,各城市的平均分62.8分,平均得分率為52.33%。在被評估城市中,得分特別高和特別低的較少,三分之二的城市集中在50分到90分之間,但高分和低分之間差距較大,說明低分城市仍有很大提升空間。得分前五位城市為廈門、泉州、東莞、濟寧和大連。
此次評估,行政執法隊伍部分得分率41.7%,行政執法程序部分得分率59%,行政執法制度部分得分率50.62%,行政執法狀況部分得分率58.4%,四項二級指標中沒有一項得分率超過60%。與2013年度相比,除了行政執法狀況一項外,其他各項的得分率均呈現上升趨勢。而9個觀測點中也僅有執法權力清單、行政執法負面典型事件、執法人員法律培訓及考試三項的得分率超過60%,可見被評估城市在整體上距離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的目標尚有一定距離。
存在問題
此次評估暴露出行政執法在人員培訓、執法程序、制度建設和執法效果上仍存在如下問題:一是執法人員法律培訓“走過場”,缺乏效果檢驗機制;法律培訓缺乏及時性、主動性。2014年,所有被評估城市均開展了執法人員的法律培訓,但部分城市只開展培訓,不進行考評,未能充分調動執法人員的學習積極性,也浪費了人力與財力。2014年,三分之一的城市環保部門未能抓住《環境保護法》修改的契機,及時組織執法人員培訓。可見,地方政府及其職能部門面對國家重大法律制度修改缺乏敏感性,不能積極引導并督促執法人員更新法律知識、提升專業執法技能。
二是行政執法主體清理未能做到常抓不懈。執法主體及人員資格的有無,直接關系執法行為的合法性,它是保證執法質量的根基。在本次評估中,有50個城市在本年度未開展此項工作,這或許與地方普遍實行的兩年一清理的做法有關。但基層執法人員流動性大,為了提高執法公信力,有必要逐年開展資格審查并將清理結果對外公布。
三是執法程序參差不齊,實用性不強。從本年度評估結果看,評估對象在行政執法程序的制定與公開方面呈現出嚴重的兩極分化局面。在100個被評估城市中,只有較少的城市能夠做到執法程序事項完整、內容全面,能夠在政府門戶網站上提供清晰、有效的辦事流程圖,近一半城市滿足于申請條件、期限、需提交材料目錄及步驟的羅列,個別城市執法部門網站只有新聞報道和法律條文,與公眾辦事需求相距甚遠。另外,絕大多數城市的網站人性化服務程度低,缺少場景式導航設置,無法為用戶提供及時、有效的幫助。
四是選擇性開展案卷評查,評查結果缺乏透明度。在100個被評估城市中,只有少數城市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案卷評查,大多數城市只在小范圍內開展此項工作,且未公布評查結果。
五是未建立起全面、規范的裁量基準制度。行政裁量權行使是現代行政執法的核心問題。此次評估,只有少部分城市的執法部門建立了較為完備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而余下的大部分城市,要么沒有認真落實市政府要求各部門制定行政裁量基準的相關文件,要么索性照搬上級機關制定的裁量基準制度。
六是執法“權力清單”重形式、輕內容。在本次評估中,雖然大部分城市的工商部門都公布了權力清單,但清單內容各有不同。有些城市的工商部門僅公布了本部門的職能或者機構設置,與行政執法職權梳理相關度不大,另外一些城市雖然公布了相關信息,但不夠全面,缺乏職權類別、執法事項、執法依據三類信息中的一類,或者僅僅羅列法律、法規名稱作為執法依據。另外,大多數城市沒有隨著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與廢止,及時調整清單內容。
七是行政不作為、選擇性執法、以罰代管現象普遍。評估小組在“對行政執法負面典型事件和違法行為投訴查處實際體驗”兩個三級指標進行測評時發現,被動執法、選擇性執法、以罰代管的現象依然普遍,行政執法治標不治本的問題嚴重。另外,一些城市的執法人員對于違法行為,查處方式簡單、粗暴,極易激化社會矛盾。
改進建議
針對本次評估暴露出的問題,提出如下改進建議:一是培訓+考核,讓培訓成為執法人員管理的有效抓手。在執法人員培訓方面,只有將法律培訓與考核評價結合起來,將出勤率、考試成績與執法人員的上崗資格、年度考核以及工資晉升等結合起來,才能切實端正執法人員學習態度。未來應當建立健全執法人員法律培訓制度,規范授課內容,建立與培訓制度相銜接的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升遷、獎懲、任免制度。一些城市采用有獎問答、網絡課程等新穎形式調動執法人員學法、用法的積極性,這種做法值得推廣。另外在培訓內容上,除了講授法學知識外,還應當有針對性地組織執法技能培訓,這包括與行政相對人的溝通能力和對執法行為的解釋、說理能力等。
二是以實用、便民為導向,完善行政執法程序。隨著科技發展,電子政務將成為未來公共行政的發展趨勢。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應該在網上提供詳細的辦事指南、辦理流程、辦理依據、辦事狀態、結果查詢等公共服務。目前,個別城市在政府門戶網站上開設了在線辦事欄目,此種做法值得借鑒和推廣。
三是執法權力清單從運動式清理走向持續性、規范化運作。已經公布的權力清單,要隨著法律制度和機構調整及時更新。要讓權力清單制度運行從運動式清理走向持續性、規范化運作。要通過擴大強制公開的行政權力類別以及權力要素的方式,為新形態的權力失范提供有力的制約手段。
四是案卷評查全覆蓋,實現常態化運行。對于未來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可以做出如下改進:第一公開化。案卷評查活動的開啟以及案卷評查結果的公布應當及時錄入門戶網站,以促進執法部門積極改進不足。第二常態化。案卷評查制度應當定位為常態化的工作機制,而且不能滿足于一年一次的常規性檢查,應當綜合運用自查、互查與抽查多種形式。第三實用化。在案卷評查活動中,可以根據案卷評查的結果,對執法部門做出適當的獎勵和處罰,以充分調動其積極性,真正發揮案卷評查的作用。
一、總體目標
戶部山商城管理實行“片長”、“街長”負責制,是以路段為基礎,把戶部山商城片區劃成10條路段,片長全面負責片區內各項城市管理工作,分片長協助片長抓好片區內管理工作,路段上的執法隊員(街長)及協管員在各自責任路段全面履行巡查、發現、制止、處理或上報反饋等職責,通過對路段定點定崗、流動巡查及現場考評,真正做到早發現、早處理、早督辦,使各種問題在現場得到解決,從而達到城管執法點、段、片的結合,實現戶部山商城城市化管理全覆蓋、無縫隙。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該項工作的領導,管理處成立了城市管理“片長”、“街長”負責制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管理科,負責“片長”、“街長”制實施的組織、協調、考核、監督等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綜合管理科科長王炳君同志擔任、副主任由城管執法隊隊長王曉東同志擔任。
三、實施范圍及配備原則
1、實施范圍
戶部山商城區域。
2、“片長”、“街長”配備原則
按照“商業區、城管化、整合資源、整體聯動和定人定崗定責”的原則,結合各商業路段(片區)的實際需要進行配備。戶部山商城管理處處長是城市管理第一責任人,為“片長”;分管副處長是具體負責人,為“副片長”;“副片長”協助片長抓好片區內工作。戶部山商城各主、次干道(片區)實行“街長”負責制,城管執法隊員及管理科人員為“街長”,明確管理區域。同時,按照道路管理的實際情況實行分段管理配備若干協管員。
四、人員配備
按照《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紀要》精神,管理處現有在編人員17人中已按要求配置到位,已有三分之一以上人員專職從事城管工作。戶部山區域占地面積15萬平方米,現有五街、八巷、七廣場即五街(步行街、馬市街、翰林街、狀元街、王陵路),八巷(戶東1巷、戶東2巷、戶西1巷、戶西2巷、石磊巷、勞動巷、崔家巷、楊家巷),七廣場(王陵路廣場、東坡廣場、銅鏡廣場、廣場、戶北臺廣場、掛劍臺廣場、勞動巷廣場),另有三個停車場(海云停車場、噴泉停車場、地下停車場)。根據一級道路200米配備1名城管人員的標準,結合戶部山商城實際情況,按容貌管理區域路段(見附表1)、環境衛生責任區域(見附表2)、停車場管理責任區(見附表3)劃分,配備“街長”5人(城管執法人員),其中步行街2人,石磊巷和崔家巷1人,王陵路1人,馬市街、商城內、翰林街、狀元街1人;協管人員36人(24小時三班制);保潔人員30人;停車場人員19人。
五、工作標準和要求
(一)工作標準及要求
1、道路容貌管理
(1)道路兩側和交叉路口延伸30米(省級示范路兩側100米)無店外經營、占道經營、落地廣告(燈箱)和亂堆亂放等現象。
(2)道路、橋梁、綠地等公共場所和公共設施上無吊掛、晾曬衣物。
(3)道路兩側沿街立面、地面、樹木及各類燈桿或其他設施上無亂涂寫、亂張貼、亂刻畫。
(4)臨街建(構)筑物外立面及指示牌等公共設施定期清洗粉刷,保持整潔美觀,破損墻面及時拆除或整修。
(5)臨街建筑物外墻的空調室外機(窗機)統一位置安裝,支架底部離地面高度不低于2米。
(6)臨街建筑物無臟污破舊遮陽棚。
(7)非機動車按劃定區域定點停放,保持整齊有序。
(8)市容環衛責任區制度簽訂率100%,落實率95%。
(9)各類建設工地出入口通道硬化,配備和落實車輛沖洗設施,實行封閉施工,圍墻墻面美化處理。嚴禁車輛帶泥上路和拋灑滴漏。
2、戶外廣告管理
(1)道路兩側戶外廣告、沿街單位店牌店招設置符合規劃設計要求,設置規范,整潔美觀,亮化設施完好。
(2)無擅自設置、審批的戶外廣告牌(含條幅、布幅、門頭等);凡經審批的,核準期限到期后及時清理。
(3)戶外廣告專用設施無空置。對未能及時廣告的,以公益性廣告補充版面。
(4)夜景燈光亮化設施保存完好,運轉正常。
3、環境衛生管理
(1)保潔符合環衛作業標準要求,無垃圾暴露現象。
(2)廢物箱、果殼箱等垃圾收集設施完好整潔,箱體周圍地面無雜物。
(3)保潔區域內,無雜物,無積存垃圾,無積水,無塵土。
4、停車場管理
車輛停放有序,管理到位,秩序井然,無事故、無爭端。
(二)上崗時間
正常情況下,“街長”按區規定作息時間上崗,特殊時期上崗時間由管理處統一部署;協管人員實行24小時三班制;保潔人員正常班為8小時制(早上5:30-10:00,下午1:30-5:00),雙班為16小時制(早5:30-13:30,晚13:30-22:00)。
六、考核辦法
按照城市管理“片長”、“街長”、“路段長”責任路段管理標準,實行量化考核,績效掛鉤,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結合。
1、容貌、戶外廣告管理考核,基礎分100分,其中容貌60分,戶外廣告40分。凡未達到容貌管理9項標準的,每項扣5分;未達到戶外廣告4項標準的,每項扣10分。
2、衛生保潔考核,基礎分100分,凡未達到保潔3項標準的,每項扣10分。
3、停車場考核,基礎分100分,凡未達到停車場管理標準的,每次扣10分。
一、堅持體制創新,努力構建大城管格局
城市管理是一項綜合性和互動性很強的系統工程,必須依靠各部門統一管理,相互協作。從建局之初,我們就對如何構建大城管格局進行了積極探索實踐。一是構建城管特殊體制。我市城管體制與各地有所不同,市局實行與市城建委、市新城管委會合署辦公,領導班子內部分工交叉,市局書記、副書記分別兼任市城建委主任、副主任,綜合處室內部人員互相調劑,業務處室工作相對獨立。這一體制不僅有效緩解了城管部門工作人員少、資金困難等眾多壓力,同時在實際工作也便于協調,統一行動。如在開展建設工地、戶外廣告等多項整治工作中,我們充分發揮體制優勢,城管、城建兩家聯合行動,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成效。二是完善大城管組織體系。大城管涉及建設、公安、工商、環保、市場、衛生等眾多部門,為便于工作協調,市、區兩級分別成立了城管工作委員會,下設城管辦,設在城管執法局。城管委通過召開例會、管理通告、簽訂目標責任書、現場聯合辦公等形式,使各成員單位的行動都統一到政府意志上,形成了部門聯合管理的良好局面。同時,城管委對各成員單位建立了考核制度,根據各單位工作職責定期實施考核,增強了成員單位的責任意識。三是建立部門協作機制。我市各地基本完成了與公安、工商、環保等相關部門執法職能的交接工作,并建立了溝通及時、配合默契的協作機制。如與公安交警部門建立了人行道違法停車快速發現和查處機制,城管部門加大查處力度,交警部門建立違法停車信息庫,并跟蹤查處;在環保執法方面,建立了環保部門取證、城管部門處罰的工作機制,有效解決了噪音擾民的問題;針對影響市容市貌嚴重的餐飲業、機械車輛修理、大理石加工等經營行業,工商、環保、衛生、城管等部門實行聯合會審,一票否決制,從而在源頭上遏制各類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現象的發生。
二、結合創衛工作,著力破解市容難題頑癥
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是我市當前一項重點工作,兩年來,我市城管執法系統緊緊圍繞這一目標,切實加大市容環境整治力度,突出抓好占道經營、流動攤販、車輛亂停放、道路“滴灑拋漏”等市容老大難問題,努力維護市容整潔有序。在抓好市容工作中我們主要采取以下幾方面措施:一是全面排查。我市各地均開展了大規模的城管工作基礎大排查活動,組織人員力量集中對城區各類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因素和存在問題進行全方位排查,并分門別類,登記入冊,實行動態化、信息化管理,使城管第一手基礎資料得到了切實掌握。目前,市區已登記在冊的各類信息有一萬多條。二是分類整治。根據城區不同情況制定不同整治標準,對一類重點街區切實加大整治力度和管理力度,實行無縫隙、全時空管理。樹立城市管理精品意識,建立了一批城管示范街、示范路、示范小區,取得了良好成效。對二、三類街區適當放寬標準,在確保城市秩序基本有序的基礎上,允許攤販定點、定時經營。三是疏堵結合。牢固樹立和諧城管工作理念,按照“先修渠、后引水”原則,堅持抓源頭,治根本,努力實現城市管理與城市繁榮的有機統一。如在流動攤販管理中,引攤入市,在城區各大菜場先后設立了12處自產自銷菜農果農交易區,免費提供攤位500余個,為菜農果農進場交易提供條件。對大理石加工、鋁合金加工、摩托車修理、漁民網具修補等一批環境污染比較嚴重的店面,選擇合適地點集中搬遷經營,建立了多個專業加工場所,解決占道經營、噪音擾民等問題。四是強化執法。采取聯合執法與專業執法相結合的方式,提高工作效果。特別是對經營戶“門前三包”責任不落實、亂倒建筑垃圾等行為加大專業執法力度,提高辦案數量和質量,督促市民遵守市容規定。同時加大聯合執法力度,由公安、工商、環保等相關職能部門抽派正式執法人員組成聯合執法隊伍,對城市管理中的各種違法行為做到多管齊下,快速反應,及時查處。特別是公安進駐城管部門工作,不僅使原先一些容易被公安部門忽視的諸如街面賭博等影響市容的治安事件得到了及時處理,而且通過公安提前介入,提供警力保障,增強了城管執法的威懾力,減少暴力抗法。五是市場化運作。城區“牛皮癬”均采取了市場化運作方式,由專業公司負責清理,并逐步向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延伸。城區主要道路“三車”停放管理承包給個人,車輛停放更加規范、整齊、有序。
三、推行數字城管,切實提高城管工作效率
我市數字城管工作于20__年開始著手實施,經過兩年多的積極嘗試和實踐應用,得到了不斷完善發展,成為我市城市管理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一是構建數字城管市區框架體系。按照“先試點,后全面”的工作思路,在20__年底我市在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違法建設,是指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未按規定期限拆除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
涉及違反其他法律法規建設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州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
第四條按照“屬地管理”和“預防為主”的原則,州區政府和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為組織領導本轄區和管理范圍內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工作的責任主體。
第五條按照無新增違法建設,存量違法建設三年內全部拆除的工作目標,市政府對州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工作實行目標管理,納入年度綜合目標管理考核。市直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配合州區政府和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依法做好違法建設的查處工作。
州區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以下分別簡稱區政府、管委會)、市直相關部門應制定和完善目標管理責任制,層層分解并落實市政府下達的目標考核任務。
第六條市成立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查違辦”),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指導、監督、考核違法建設預防和查處工作。
第七條區政府和管委會成立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建立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工作協調機制,定期研究、通報違法建設綜合治理情況,協調處理查處違法建設中出現的突出問題。州區成立城管執法機構,主要職能是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
第八條在土地房屋征收中,對違法建設一律不予補償。
第九條區政府和管委會在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
(一)明確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以下分別簡稱街道、鄉鎮)和所屬相關部門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工作責任,確定街道、鄉鎮和所屬相關部門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的年度工作目標,并對年度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二)督促街道、鄉鎮和所屬相關部門制訂具體的預防和查處措施,抓好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各項制度的落實。
(三)對查處的違法建設,組織相關街道、鄉鎮和部門及時依法拆除;負責組織處理與查處違法建設有關的社會穩定和社會治安等問題。
(四)對本轄區和管理范圍內單位和居(村)民進行有關城鄉規劃、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傳教育。
(五)完成市政府下達的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目標考核任務。
第十條相關部門和單位在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
(一)城鄉規劃部門負責依照規劃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對在建和已建的建筑物、構筑物是否經過規劃審批進行審查和認定,并出具書面鑒定意見;對未按照規劃條件和規劃許可規定建設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尚未進行規劃核實的工程,不得組織竣工驗收。
(二)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負責指導區政府和管委會做好違法建設的管控工作,督查考核區政府、管委會和市直相關部門違法建設管控工作情況,積極配合區政府、管委會開展拆除大型違法建設行動。
(三)交通運輸部門負責依法查處位于職責管理范圍內的公路兩側建筑控制區的違法建設。
(四)水務部門負責依法查處位于河道堤防管理范圍和湖泊水域線內的違法建設。
(五)國土資源部門負責依法查處違法用地行為。
(六)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依法查處違反施工資質管理規定及危房鑒定中的違法行為。
(七)公安部門負責依法維護拆除違法建設現場秩序,及時查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等涉嫌違法犯罪行為。
(八)工商、稅務、衛生、文化、環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行政部門在有關行政許可、證照的管理上,對利用違法建設開展經營或不能提供經營場所合法證明的,不予行政許可、核發有關證照。
(九)供水、供電、供氣等單位在受理用水、用電、用氣報裝申請時,應當按照行業規定的條件嚴格審核,對不能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的,不得受理報裝申請。
(十)傳部門負責組織和協調各新聞媒體做好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的傳工作。
(十一)監察部門負責對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行政監察。
(十二)市、區所屬部門、企事業單位,中央、省駐單位和外地駐機構,應自行組織拆除單位所屬范圍內違法建設。
(十三)市、區、管委會的財政部門負責保障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所必需的工作經費。
第十一條在查處違法建設的執法過程中,各相關部門應按照第十條規定的職責密切配合,在接到其他部門協查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情況復雜的,可適當延長,但不得超過7個工作日。
第十二條區政府和管委會應當建立由街道(鄉鎮)、社區(村)和相關部門組成的巡查網絡,制訂巡查控管方案,明確街道(鄉鎮)和相關單位責任區域,分類別確定巡查時段和巡點,對轄區內的征遷及待征遷區域,強化巡查控管。
各街道(鄉鎮)須建立城管執法隊伍,由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經費,明確工作職責。
第十三條城鄉規劃部門應當加強在建工程項目的巡查,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建設工程項目,應制訂巡查控管方案,確定審批后管理責任人,嚴格驗線、跟蹤管理、規劃核實等各個環節的管理,及時發現和制止違法建設行為,并抄告州區城管執法局或市城管執法局開發區分局。
第十四條市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要按照數字城管網格化管理要求,安排信息采集員全天候巡查,負責違法建設的信息收集、派遣、處置工作,并對相關部門辦理情況進行監督、考核。
第十五條國土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務等部門應當在各自管理范圍內制訂巡查控管方案,明確責任人、責任區域、巡查時段和巡點。
第十六條違法建設巡查人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巡查控管方案規定的時段和責任區域進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記錄。
(二)發現違法建設及時制止、報告并采取攝像、照相或者現場勘驗等方式取證。
(三)發現施工現場未懸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書、施工許可證書的,督促企業限時懸掛;對不能出具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書、施工許可證書的,立即報告進行查處。
(四)發現堆有建筑材料的,及時登記并跟蹤監控。
第十七條區政府和管委會應當建立違法建設預防和查處信息平臺,負責收集、整理和通報相關信息。
負有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責任的單位,應當配合區政府、管委會做好違法建設信息的收集工作,及時報送相關信息資料。
第十八條區政府和管委會應建立健全違法建設舉報制度。對舉報違法建設的行為,經查證屬實,給予舉報人適當獎勵,并對舉報人信息予以保密。
第十九條違法建設一經發現,相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及時制止,依法快速拆除。
第二十條州區城管執法局、市城管執法局開發區分局對發現的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應當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并在調查取證后下達限期拆除決定書,責令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自行拆除。
州區城管執法局、市城管執法局開發區分局對未在規定期限內拆除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應下達限期拆除決定書,責令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自行拆除。
逾期不自行拆除的,由區政府、管委會組織有關部門按照相關規定。市有關參加部門必須嚴格履職,無條件配合。同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將限期拆除決定書等有關情況抄告工商、稅務、衛生、文化、環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及供電、供水、供氣等部門和單位。
因特殊情況不能在規定期限內拆除完畢的,經區政府、管委會同意,可適當延長。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10%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一條國土資源、水務、交通運輸等部門應當在職責范圍內,制定違法建設處置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及時有效地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
第二十二條因查處違法建設發生的安全事故,區政府、管委會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第二十三條在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過程中,當事人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實行目標考核。市政府每年評選表彰一批先進單位和個人,并建立保證金制度。區政府、管委會及其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每年須繳納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保證金,由市財政代管,專戶存儲,嚴格獎懲。(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條區政府、管委會在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年度考核中不達標的,市政府予以通報批評并取消當年考核評先評優資格;情節嚴重的,追究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區政府、管委會應制定對街道(鄉鎮)及社區(村)的考核獎懲辦法。
第二十六條市直相關部門未按照本辦法規定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不制定巡查控管方案和處置辦法的,對該單位予以通報批評;通報批評后仍不整改的,取消該單位當年考核評先評優資格。
第二十七條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紀追究其責任:
(一)在責任區內,不履行巡查職責,或發現后不及時報告、制止的。
(二)對違法建設應當依法處理而不處理的。
(三)對新增違法建設未及時預防和控制,導致新增違法建設總量不斷擴大的。
(四)謊報、瞞報、拒報違法建設信息的。
(五)對群眾舉報、上級督辦、媒體曝光的違法建設未及時查處的。
(六)為違法建設辦理房地產登記、營業執照、許可證等相關證照以及違法違規進行危房安全鑒定的。
(七)在查處違法建設現場,對阻礙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等違法行為制止和查處不力的。
(八)有其他、、、失職瀆職等行為的。
第二十八條因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不力造成嚴重社會影響,或者發生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責任,并按照安全生產事故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九條在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的行政執法活動中,供水、供電、供氣企業應當提供協作和配合而不提供的,對該單位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取消文明單位評選資格并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提出有關處理建議。
第三十條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實施、參與、包庇違法建設,阻撓違法建設查處工作的,按組織人事紀律和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所涉及的行政過錯責任追究,依照人事管理權限,由監察機關或有關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縣“五五”普法依法治縣工作規劃自20*年實施以來,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在依法治縣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按照省市有關部門的部署要求,以縣委、縣政府工作大局為中心,緊緊圍繞“兩個轉變、兩個提高”目標要求,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全面推進依法治理,不斷加快依法治縣進程,各項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現將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努力健全齊抓共管的領導機制。黨的十六大把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確定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把這項工作納入縣域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決策目標,執行責任、考核監督、“三個體系”建設。縣委、人大、縣政府及時出臺了普法依法治縣工作第五個五年規劃和關于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及時調整充實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召開了“四五”普法依法治縣工作總結表彰會暨“五五”普法依法治縣工作啟動動員大會,對“五五”普法依法治縣工作進行安排部署,簽訂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縣工作目標責任狀,明確了部門分工,強化了責任,把“軟任務”變成了“硬指標”。堅持每年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納入縣委、縣政府工作要點,確定每年召開一次以上專題工作會議,研究和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直保持依法治縣領導小組由縣委書記任組長,縣委副書記、縣長任第一副組長,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相關領導任副組長的組織領導形式,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司法局黨組成員、副科級實職領導專任,從而增強了辦事機構組織協調工作的權威和效率,促進了縣委、縣政府總攬作用的發揮。
(二)認真抓好普法依法治理的關健領域和關健環節,務求實效。
1、抓重點對象學法,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為實現社會法治化奠定思想基礎。“五五”普法期間,我縣深化領導干部法律知識水平和依法辦事能力考試考核制度、法律素質考查制度、法律知識任職資格考試。目前,縣人大任命領導干部都實行了法律知識任職資格考試。對一般公職人員,繼續推進普法合格證制度,并將此與年度考核、晉職晉級和提拔使用掛鉤。三年來,全縣每年統一組織近12000余名公職人員進行年度學法考試。同時,組織和推動司(執)法人員崗位學法的經常化、制度化,20*年至2009年,全縣每年都對行政執法人員開展了崗位學法培訓和考試,對考試不合格的進行脫產培訓。為了增強廣大群眾的法制觀念和法律知識,我們在每年的“3.15”、“3.18”、5月綜治宣傳月、“6.26禁毒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期間持續開展大規模的群眾性法制宣傳教育活動。三年來,我縣共征訂或免費發放《“五五”普法干部讀本》、《*縣“五五”普法農村干部讀本》、《農民工維權手冊》4萬多冊,發放宣傳資料8萬余份,出動宣傳車輛600臺次,受教育群眾達49萬余人次。
2、堅持三項制度,切實規范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第一,堅持中心學習組學法制度,縣委建立健全了縣委中心組學法制度,通過擬定學習計劃,采取領導班子成員專題發言、集中自主學習、開展討論等方式,定期組織學習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依照中心組學法制度,堅持做到每年至少2次以上學法活動。第二,堅持法制講座制度。堅持每年組織2次以上的領導干部法律知識講座,并把此項工作列入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五五”普法實施以來,我縣邀請了重慶市委黨校、西南政法大學、重慶工商大學的教授專家多次到*作了《物權法》、《人大常委會監督法》、《依法行政與行業體制改革》、《和諧社會與法治建設》等法制講座,全縣科級以上領導干部都參加了法制講座。第三,堅持學法考試考核制度。長期堅持并不斷完善領導干部學法用法考試考核制度,每年由組織部、人事局、依法治縣辦聯合組織開展干部法律知識考試考核。考試每年組織一次,參加考試合格,在《干部學法用法合格證》上進行注冊登記,成績進入干部檔案,作為干部職務晉升和考核部門工作成績的重要依據,還建立了干部任前法律培訓和考核制度,凡擬提拔任用的干部,必須進行任前法律知識培訓并進行嚴格的考試考核,合格者方可任用。
3、深入開展以“青少年法制巡回宣講”為載體的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活動。針對青少年成長和心理特點,實施分類別的法制宣傳教育,進一步加強各類在校生的法制宣傳教育,通過開展法制主題班隊會、案例剖析、法制講座、普法知識競賽、文藝演出、圖片展覽等青少年喜聞樂見的宣傳教育活動,吸引青少年學生主動參與普法教育活動。通過到法庭、看守所等單位觀摩體驗,組織犯罪犯錯青少年進行現身說法,開展青少年模擬法庭等活動,將法律知識深入淺出地融入到青少年熟悉的社會生活中,使法制教育變成一種生動直觀的生活體驗。20*年11月開始至2009年5月,由教育局、縣法院、*局、檢察院、團縣委、依法治縣辦聯合開展的“青少年法制巡回宣講”活動每年都要進行一次,全縣每年都有40000多名師生參與聽講和討論,效果明顯。20*年在加強“送法進校園”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為全縣各中小學師生征訂《青少年法制教育教學參考》3500多冊,榮獲遵義市教育局、司法局、綜治辦、市依法治市辦表彰為“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先進縣”.自從二郎鄉開展“三關工程”以來,切實加強了青少年法制宣傳和維權工作.全縣各中小學法制副校長每年必須完成2至3節法制課時,并且要求有課時安排表及教案,各個學校要制定法制教育計劃和實施方案。三年來,共為青少年發放宣傳資料4萬余份,懸掛橫幅、宣傳標語328條,送法進校園289次,觀看法制電影15場次,受教育12萬多人次。
4、加強對農民和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針對當前新農村建設的實際和農民工面臨生產安全、工傷致殘、超時勞動等侵害農民工合法權益的事件。20*年6月,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牽頭組織編寫了《*縣“五五”普法農村干部讀本》5000多冊發放到農村干部手中;20*年8月,由依法治縣辦牽頭,縣宣傳部、縣文化局、縣人民法院、縣*局、縣衛生局、縣教育局、縣民政局、縣計生局等39家依法治縣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分別在縣城五星街至新華橋設立咨詢臺,通過開展法律咨詢、發放法律知識讀物、宣傳資料等形式,使農民工熟悉依法維權的渠道,學會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適應城市和企業的各項依法管理,為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提供保障和支持;20*年2月,縣司法局、縣委宣傳部、縣工會、縣婦聯、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和二郎鄉等六家單位在二郎鄉政府開展一場題為“促進社會和諧發展,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的大型法制文藝演出宣傳活動;2009年1月結合返鄉農民工的培訓抓好法制培訓,增強了農民工的法律意識,為農民工依法維權奠定了基礎。2009年5月結合開展法制巡回宣講活動,組建宣講組深入鄉鎮、村開展法制宣講142次,受教育35000多人次。
5、抓重點領域法治化建設,推進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20*年以來,依法治縣領導小組先后組織開展了以依法行政為重要內容的行政執法質量考核評議工作,以解決職責交叉、重復處罰、執法擾民的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以引導和推動行政執法部門加強法制建設、提高執法和服務水平為內容的“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活動,嚴格考核獎懲制度,執法質量有了明顯的提高。在2009年全縣依法行政工作會上,縣畜牧局、工商局、計生局被表彰為“依法行政先進單位”,在各領域發揮了依法行政、嚴格執法的示范作用。
6、圍繞縣委政府中心工作,抓熱點問題的依法治理,促進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針對各個時期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熱點問題,我縣組織開展了多個專項依法治理活動。近幾年來,我縣大力開展了礦山安全整治、秩序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09年4月份以來,針對“8.15”案件暴露出來的干部管理和社會環境中存在的問題,開展為期三個月的社會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行動。縣司法局、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抓好宣傳發動、督促檢查等工作。一是組建宣傳車,在縣城和鄉鎮開展宣傳工作。由縣依法治縣辦公室制作宣傳光碟,組建“*縣社會環境綜合整治宣傳車”在縣城和鄉鎮圍繞工作動態和工作安排布置進行宣傳發動,共出動宣傳車86臺次。二是組織開展專題宣傳咨詢活動。4月18日,縣依法治縣辦公室組織依法治縣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58家235名工作人員在縣城開展以法制宣傳咨詢為主要內容的社會環境綜合整治集中宣傳活動。發放宣傳資料20000余份,宣傳手冊2000多本,展出展板60多塊、掛圖與圖片達400多張,受教育人數達8000多人次。三是精心安排、指導抓好社會環境綜合整治宣傳發動工作。各單位書寫、制作懸掛永久性標語70多條,制作宣傳專欄15塊。四是由縣依法治縣辦公室牽頭在縣城人口相對集中的地方創辦社會環境綜合整治宣傳欄,并定期公布綜合整治工作動態。五是在縣城公共汽車和出租車上張貼車身標語200多條,增強宣傳效果。六是在縣城主要位置制作大型宣傳標語牌5塊400多平方米,在鄉鎮公路沿線制作大型宣傳標語牌11塊100多平方米,形成了濃厚的宣傳氛圍。
7、辦好“紅城法治”欄目,擴大法制宣傳效果。自20*年自辦法治欄目“紅城法治”開播以來,在經費困難的情況下,制作播出22期節目。尤其是2009年在未安排專項經費情況下,還制作播出6期,受到群眾歡迎,效果明顯。
(三)建立健全組織協調機制和措施,促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有效開展。
1、強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責任機制。一是每年根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務和內容,制定具體的考核辦法,并對考核結果作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評先的主要依據;二是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內容,作為“一票否決”考核內容;三是建立依法治理專項考核獎懲制度。每年由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建檢查對普法依法治縣工作進行專項檢查,針對存在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2、創新宣傳方式,增強普法活力。一是形成合力。以專題法制宣傳活動為契機,整合黨政機關、企事業、人民團體、學校等單位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形成普法合力;二是專家講座、邀請省外法學專家教授為科級干部作法制講座;三是集中培訓。堅持把法制教育納入干部培訓計劃并認真落實;四是組織法制文藝演出,二郎鄉、仙源鎮等組織以文藝演出的形式向群眾進行法制宣傳,發揮了潛移默化教育的效果;五是法法專題欄目“紅城法治”深入群眾,效果良好。六是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法律八進”活動。
3、加強督促檢查。一是每年組建專門工作檢查組開展經常性的督查和年度工作考核檢查活動。由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從*局、檢察院、法院等依法治縣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抽人組建專門的普法依法治縣工作檢查組,開展專項檢查、中期檢查和年度工作考核檢查。三年來,檢查組先后到全縣24個鄉鎮和100多家單位檢查調研,對普法依法治理的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由縣政府法制辦建立依法行政、行政執法質量案件評查制度,強化對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
通過以上工作的扎實開展,20*年、20*年我縣普法依法治縣工作連續兩年年終目標考核獲全市一類縣位次。
二、存在的問題
三年來,我縣“五五”普法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1、保障措施不夠有力,考評機制有待健全。一是齊抓共管,整體聯動的“大普法”格局還沒有完全形成,“小馬拉大車”的局面還沒有完全突破。二是縣級財政體制問題,依法治縣辦要求落實的按普法對象人均每年0.5元的普法經費一直未落實到位。不少部門和單位存在普法工作人員缺、設施差、經費少的問題,少數鄉鎮還沒有將普法經費按標準列入財政預算,有的鄉鎮普法依法治理人員不能做到專職專用。三是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沒有單獨納入縣委、縣政府的綜合目標考核體系。這些都影響和制約著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健康開展和目標任務的全面實現。
2、思想認識有偏差,傳統觀念亟待更新。有的領導同志認為經過二十多年的普法教育,人民群眾已基本掌握了一定的法制知識,普法工作可搞可不搞。少數領導干部和部分執法人員認為普法的對象主要是老百姓,通過普法教育讓他們遵紀守法就行。少數公職人員帶頭學法用法的自覺性不高。有的單位沒有擺正經濟建設和普法工作的關系,把普法工作看成是可做可不做的“軟任務”、“軟指標”。
3、重點對象學法有待加強,死角盲點仍然存在。一是少數行政執法人員秉公執法的觀念淡薄,導致這兩年行政訴訟案件的敗訴率呈上升趨勢。二是受現有體制的制約,少數學校仍然沒有擺脫“應試教育”的束縛,導致有的學校片面追求升學率,忽視了對學生的法制道德教育。三是有的企業往往只注重經濟效益,忽略了法制教育,管理人員法律意識不強,導致勞資糾紛不斷上升。四是大量農民進城務工、經商,對他們的法制教育還沒有取得根本性的突破。這些問題的存在客觀上造成了大量矛盾糾紛隱患呈上升勢頭。
4、普法教育輕重失衡,學法用法結合不緊。一是重義務灌輸,輕權利宣傳。在普法教育的內容設定上,注重和強調義務性、禁止性、制裁性法律規范的灌輸和教育,忽略了權利性、許可性、保護性法律規范的宣傳。二是重計劃安排,輕落實檢查。有的部門和單位存在有計劃安排,無檢查落實的問題,對工作不到位的單位缺乏有力的制約措施。三是重宣傳形式,輕實際運用。少數部門和單位法制宣傳教育重形式輕實效的現象仍然存在,運用法律手段集中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的力度不夠,效果不明顯。四是有特色的普法“品牌”和“亮點”還不多。
三、下步工作措施
1、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要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實施、各部門共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廣泛動員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要把法律宣傳教育納入各部門各行業工作之中,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要進一步充實調整各級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2、突出法制宣傳,加強陣地建設,創新法制宣傳形式和方法。通過電視、網絡、報紙、宣傳欄等多種載體加強法制宣傳,迅速形成“大普法”格局和學法對象主動學法用法的濃原氛圍。縣司法局要結合*實際制定可行的運作方案,負責辦好“紅城法治”欄目,確保每月播出2期自辦節目,把“紅城法治”欄目辦成*“五五”普法依法治縣工作的品牌;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編寫農村常用法律知識案例手冊;《今日*》要開設“普法依法治理專欄”;各鎮鄉、各單位要建立專門的法制宣傳欄,永久性法制宣傳欄規格為150厘米*500厘米,面積不少于6平方米,并每月更新法制宣傳內容;縣依法治縣辦公室配合縣城管局要在縣城人口相對集中的地方統一制作永久性依法治縣工作宣傳專欄;各鄉鎮要在縣城出入口和鎮鄉公路沿線明顯的地方制作大型法制宣傳標語牌,面積不少于12平方米,宣傳內容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內容,為普法依法治縣工作營造良好的宣傳氛圍。
3、突出“法律八進”,豐富形式,提升法制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細化“法律八進”活動的內容、牽頭單位和協助單位。“法律八進”活動由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縣委組織部、縣人勞局、縣教育局、縣民政局、縣經貿局、縣*局、縣人武部、各鎮鄉黨委政府協助配合完成。結合建國六十周年大慶活動,由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縣文聯等相關單位配合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一次大規模的送法制文藝下鄉活動,將文藝演出和法律知識融為一體,以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開展送法進鄉村活動.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根據“法律八進”活動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制定任務分解督查考核方案,并加強檢查考核,總結先進經驗和典型。
4、突出創建示范,典型推動,全面提升普法依法治縣工作實效和水平。由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在基礎條件較好的單位、鎮鄉、企業、學校、村分類創建普法依法治理示范點,作為推進“法治*”創建的標準,加快各行業普法依法治理進程。2009年在全縣創建依法行政示范單位8個,普法依法治理示范鎮鄉3個,依法治校示范點4個,依法治企示范點1個,市級“民主法治村”5個,由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相關部門負責抓好落實和督查驗收。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為了積極推動我市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深入開展,加強對全市集貿市場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落實責任,建立“全市統一領導,區縣(自治縣、市)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格局,市政府成立了以包敘定市長為組長、許忠民、吳家農副市長為副組長的市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統一指揮我市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市經委主任兼任整規辦主任),負責全市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日常工作。各區縣(自治縣、市)政府成立了由區縣(自治縣、市)長掛帥的領導小組,建立了精干的日常工作機構,落實工作人員,負責組織實施本地區的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為了加強對集貿市場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在市整規領導小組的領導之下,市工商局、市衛生局、市公安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質檢局、市藥監局等部門分別成立了由局長或分管局長任組長的集貿市場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具體負責集貿市場專項整治工作。各區縣(自治縣、市)政府和相關部門都成立了相應的專門工作班子,負責本地區集貿市場專項整治工作。
全市集貿市場專項整治工作,由市工商局牽頭,會同市經委、市公安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質檢局、市衛生局、市藥監局、市商委、市農委、市建委等部門負責指導和協調。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嚴把市場準入關,加強對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和擾亂市場秩序行為的查處,規范市場經營行為,建立健全市場監管措施和制度;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集貿市場欺行霸市、強買強賣、盜竊、扒竊、搶劫、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建立和完善治安防范機構,維護好市場治安秩序;稅務機關負責集貿市場稅收專項整治,嚴厲查處偷逃稅款等違法行為,建立科學的市場稅收征管機制;質檢部門負責商品的質量監管執法和打假,建立聯合打假工作機制,加強對強制檢驗商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和經營者使用的計量器具的監管;衛生部門負責對集貿市場各類食品進行有害物質檢測及衛生安全性評價鑒定,嚴厲查處制售偽劣食品行為;藥監部門負責對中藥材市場的監管,依法查處制售假冒偽劣藥品的行為和違法分子。
各職能部門按照國務院和市政府的專項整治方案,根據各自分工,通力配合,協同作戰,齊抓共管,扎扎實實地開展了專項整治。工商部門一部分區縣局與市場業主簽訂了“集貿市場專項整治目標責任書”,有的建立了科、所聯動工作機制,有的依靠“市場協會”加強行業自律管理;衛生部門層層落實責任制,簽定目標責任書,將其納入年度考核內容,實行整治一票否決制。
(二)精心組織,周密部署
根據[XX]15號文件,結合重慶集貿市場現狀和經濟發展實際,3月8日,市政府召集市工商、公安、稅務、衛生、質檢、藥監、經委、商委、農委、建委等有關部門會議,專題研究貫徹國務院電視電話會議和15號文件的意見及專項整治工作方案。3月20日,市政府向各區縣(自治縣、市)政府、市府有關部門和相關單位下發了《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集貿市場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渝辦發[XX]44號)。各區、縣(自治縣、市)政府根據市政府文件精神,分別制定了貫徹意見,印發了文件,明確了各部門的整治任務和職責。部分區、縣政府召開了集貿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會議或動員大會,進行統一部署。市工商、公安、稅務、衛生、藥監、質檢等部門分別制定了貫徹意見,下發了文件,召開系統負責人會議進行動員布置,及時開展了集貿市場專項整治工作。
我市集貿市場專項整治工作,從XX年3月至9月,用6個多月時間,分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今年3月底前為安排部署階段,主要進行摸底排查,弄清存在的主要問題,確定重點市場名單,制定整治方案,開展宣傳動員和安排部署;第二階段,4月至8月為集中整治階段,各區縣(自治縣、市)對重點地區、重點市場、重點商品進行集中整治;第三階段,9月份為檢查總結階段,各地按照集貿市場專項整治目標,組織力量對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總結成績和經驗,找出存在的問題,加強監管的治本措施,完善各項管理制度。8月1日,由市整規領導小組組長、市長包敘定主持召開了重慶市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專題會議,市整規辦主任、市經委主任余遠牧、市質監局長孫波、市工商局長金起農、市商委主任王學斯分別就我市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上半部工作總結和下半年工作安排、打假專項整治、集貿市場專項整治、加油站專項整治等工作作了專題匯報。市長包敘定、副市長許忠民、吳家農在會上分別作了重要講話,肯定了上半年的專項整治工作,指出了存在的問題,對下半年的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從9月1日至5日,市整規辦和市工商局與市級8個委局分別組織了一次對全市重點整治的集貿市場的督促檢查工作。各區縣(自治縣、市)按照市里統一要求,對重點整治的216個市場進行了督查,并上報了集貿市場。
二、專項治理整頓工作情況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XX]15號文件提出的十個方面的整治內容和措施,我市集貿市場專項整治實行點面結合,突出重點的工作方針,按照全面檢查、突出重點、嚴格監管、完善制度、標本兼治的要求,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開展整治工作。這次專項整治,市政府確定觀音橋、朝天門、學田灣、道門口、龍溪、馬家巖、西物、渝州、袁家崗、泰興電腦等10個市場為市級重點市場,各區縣確定了216個重點市場,全市重點整治的市場共226個。整治的重點商品是集貿市場內與工農業生產和消費者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類假冒偽劣食品、藥品、農副產品、重要工農業生產資料、汽車摩托車及零部件、建筑裝飾材料等商品。按照分步推進的要求,XX年4月以前重點開展強化稅收征管,整治偷稅漏稅;春節前后開展了節日商品大檢查,重點整治假冒偽劣食品、煙酒等節日商品;春耕期間集中開展了農資市場整治,嚴厲打擊銷售假種子、假農藥、假化肥等不法行為,防止坑農事件發生;四、五、六月全市組織力量對市級10個重點市場和區縣216個重點市場的集中統一整治行動;六月對夏季飲料市場、保健品和藥品市場進行整治;七月份對建筑裝飾材料、汽車摩托車及零部件市場進行整治,進一步深入開展打假斗爭;八、九月份建立和完善集貿市場各項管理制度,積極開展“創誠信市場”、“文明市場”活動,建立長效監管機制,鞏固整頓成果,防止反彈和回潮。
(一)認真清查、審核市場主體,嚴把市場準入關
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結合企業、個體工商戶XX年度的年檢、驗照工作,在專項整治行動中,共出動4.38萬余人(次)對各類市場主辦單位和市場內的經營主體普遍進行了清理、檢查,認真審核其主體資格,把好市場準入關。凡是經營主體資格合法,均按規定辦理登記注冊、年檢,建立“經濟戶口”管理檔案。對全市納
入整頓范圍的1567個交易場所普遍進行了清理,其中辦理市場登記證的集貿市場1212個(占77.35%),出租場地或攤位的交易場所256個(占16.34%),將自有或自用場地(或柜臺)出租50%以上的商業企業99個(占6.31%);全市集貿市場經營管理機構1112個,其中進行工商登記并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556個(占50%),進行工商登記并領取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146個(占13.13%),“市場管理委員會”及街道辦事處、村社等單位410個(占36.87%);全市在集貿市場內的經營者總數為223270戶,其中個體工商戶213825戶(占95.77%),個體工商戶以外的各類法人和非法人企業9445戶(占4.23%)。通過清理整頓市場主體,查處了一批違法企業,取締了一批無照經營。共清理市場主體239199戶(次),查處“三無企業”52戶,變更登記17475戶,注銷企業1900戶,吊銷營業執照616戶,取締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攤位7522個,取締無照經營3640戶,共罰款576.63萬元。
(二)嚴厲查處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
在集貿市場專項整治行動中,打假的重點商品是假冒偽劣食品、藥品、農副產品、農資、汽車摩托車及零部件、建筑裝飾材料等。據工商、質檢、衛生、藥監、公安等部門不完全統計,至8月底止,共出動13萬多人(次),檢查市場1567個,檢查經營戶和企業109.84萬戶(次),查獲假偽劣食品330.45噸、種子42.42噸、化肥556.4噸、農藥13.95噸、藥品2879盒、飲料52012瓶、商標標識及包裝242.2萬件,查獲假冒偽劣商品貨值9598萬元,銷毀假冒偽劣商品標值911萬元,查處案件5469件、結案4349件,其中大要案(50萬元以上)39件,搗毀制假窩點612個,共處罰款1048萬元。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案件420件,打擊處理違法犯罪分子515人。查處了一批大案要案。如渝中區工商分局查處案值50萬元的何某假冒偽劣手機拼裝窩點案、梁平縣工商局查處42頭注水生豬案、開縣工商局查獲案值10萬元的注水牛肉窩點案、涪陵區工商分局查獲案值20萬元的假冒“老干媽”、“陶華碧”牌豆豉窩點案、沙坪壩區工商分局查獲70多輛拼裝“力帆”、“新感覺”牌摩托車窩點案、城口縣工商局查獲案值近10萬元的拼裝假冒摩托車案、永川工商局查獲43噸發霉變質大米案;市質監局在觀音橋農貿市場查獲案值8萬元的云南石屏縣豆制品、生產含甲醛次硫酸氫鈉的豆腐皮案(1200件)、以及案值54萬元、118噸不合格食用油案;沙坪區質監局查獲案值69萬元無證生產農藥案、大足縣質監局查獲案值50余萬元的生產假農藥窩點案;市藥監局查獲標值60萬元的銷售
假藥窩點案、查獲無證照無任何冷藏設施非法銷售生物制品、血液制品注射液案等,使一大批大要案得到及時查處,涉案人員受到嚴厲懲處。
同時,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共受理各類舉報3413件,受理消費者投訴8275件,查處各類案件5023件(其中10萬元以下案件4978件,10—50萬元案件30件,50—100萬元案件3件,100萬元以上案件12件),案值12530.65萬元,罰沒款1376.25萬元。
(三)強化質量監管
今年以來,市質檢局先后兩次組織近郊區縣質檢局對重點大型集貿市場商品質量、計量器具、定量包裝進行了大檢查。出動執法人員1.5萬人次,專項檢查白酒、茶葉、調味品、化妝品、棉花及制品、日化產品、熟肉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食用油、飲料、衛生巾等建材、木地板等15種商品,共檢查專業市場120個,攤點6618個,檢查商品質量30030批次,質量合格24047批次,并將茶葉、肉制品、衛生巾抽查結果在新聞媒體上進行質量公告;對定量包裝的飲料、小食品、調味品、酒類、茶葉、米面、冷凍食品、食用植物油、洗滌用品等10大類商品的質量、凈含量、標準方法等指標進行了檢查,共檢查580批次,涉及120家生產企業,70家經營戶,合格率達到85.9%;檢查農貿市場含有的食品攤位1643個,檢查批次1437批,查出含吊白塊的食品276批次,數量21.26噸;各區縣質監局對生產企業進行清查,查獲含吊白塊的食品73.77噸,貨值47.9萬元;對主城區大型建材市場銷售的細木工板、強化木地板和石材進行突出檢查,抽查641批次、9298戶經營戶、產品貨值1260萬元,查獲假冒偽劣產品標值795.63萬元。質檢部門還會同工商管理部門對集貿市場計量衡器進行了檢查,共檢定計量衡器195000臺(件),受檢率達60%;清理不合格秤支12976臺(支)。同時,還有針對性地開展強制檢驗,將醬油、食醋、粉絲、飲料、熟肉制品、食用油、化妝品等17種商品確定為集貿市場專項整治的重點商品,共強制檢驗1890批次,其中含吊的塊食品強檢647批,合格率為71.06%;毛肚產品強檢598批,合格率為65.8%;細木工板強檢394批,合格率僅為7.6%,并將檢測結果在重慶日報上質量公告,引起市民強烈反響,促使一些不合格生產企業積極整改,維護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衛生系統積極加強集貿市場食品衛生質量監測,在全市15個區縣(市)40個集貿市場開展糧油食品、肉制品、腌臘制品、調味品、保健食品等30余類商品衛生質量免費監測。專項整治工作以來,已對5個集貿市場的大米、小食品、蔬菜、醬油等29類食品987件進行了抽樣監測,合格率達89.12%。向社會公告了12期集貿市場食品衛生質量。4至8月在全市集貿市場中集中開展了食品衛生專項整治,檢查綜合市場和批發市場672個,檢查
食品經營戶13927戶,責令停止生產經營的61戶,吊銷衛生許可證的4戶,查處和銷毀不符合衛生要求和假冒偽劣食品20噸,取締集貿市場及周邊地區食品生產加工黑窩點31個,罰款25.92萬元。目前全市各區縣已分別建立了2—3個食品經營示范市場。
(四)整頓藥品流通秩序,強化中藥材市場監管
市藥監局在徹底關閉了南岸區南坪二貿易區藥品集貿市場的基礎上,大力整頓藥品流通秩序,取締非法藥品經營活動,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藥品的違法犯罪行為,重點整治重慶中藥材專業市場及周邊藥品經營戶,促進中藥材市場的規范經營。在專項整治工作中,印發了《整頓南坪地區藥品流通藥品流通秩序的通告》,責令無證照藥品經營者停止一切非法經營活動,做到撤貨、關門、走人、轉向。同時,采取由藥監、工商、公安等部門組成的聯合執法隊伍反復地對城南大道、金山支路、裕佳花園等地區開展重點執法檢查與設置聯合執勤點蹲點,執法與巡查相結合的辦法開展專項整治,使違法經營戶既無法開門營業也不能暗地經營,并及時查獲了一大批違法經營的藥品,查封了一批非法藥品庫房。另外,還發動群眾舉報,收到24件舉報線索,在公安機關配合下,以查戶口方式查獲了一批設在民宅中的非法藥品倉庫。通過專項整治,共取締非法經營、掛靠經營藥品戶153戶,查處違法經營、假劣藥品案24件,沒收藥品標值110萬元,罰款56.95萬元。
針對國家藥監局對重慶中藥材市場藥材質量抽驗,抽檢品種95.1%為不合格,以及市場周邊設置共40多個未經批準且不符合要求的藥品庫展和經營門店,對中藥市場的生顧構成了極大威脅的實際情況,在渝中區政府統一領導下,成立了整頓中藥材市場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組建了以市藥品稽查總隊、醫藥監分局、工商、公安、物價、衛生、城管等部門為主體的聯合執法隊伍武藝中藥材市場衣周邊經營門店的專項整治工作,了整治通告,對市場內的藥材經營戶重新登記,組織360名從業人員進行健康體檢和上崗業務培訓,對165戶經營戶核發了《重慶中藥材市場準入證》,建立了《違法違規記錄》,藥監分局在市場內設立辦公室,加大了監管力度。取消了市場周邊21戶經營藥品的資格,對3家醫療器械、24家保健食品經營門店加強了監督檢查,嚴查超范圍經營藥品行為。通過專項整治,共取締非法經營戶3戶,查處違法違規經營44起,沒收違規經營和偽劣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性保健用品488種,價值11萬元;查封無證經營的藥品庫房7個,貨值130余萬元。經國家藥監局XX年抽檢,其抽檢藥材品種合格率由4.9%上升到67.5%,超范圍經營中西成藥得到有效遏制;95%的藥材使用了物價局統一標價簽,從業人員佩證上崗,經營秩序有所
好轉。
(五)開展市場稅收專項檢查,強化稅收征管
市國稅、地稅機關按照[XX]15號文件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XX年稅收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認真開展集貿市場稅收專項整治。全市國稅系統對在集貿市場的經營戶辦理國稅登記的有133934戶,實行定期定額征收的116754戶,實行建帳征收的9865戶。對109279戶進入集貿市場從事經營活動的納稅人進行了稅收檢查,發現有問題戶13101戶,查補稅款1672.94萬元,加收滯納金28.34萬元,罰款163.28萬元,調整雙定戶29198戶。全市地稅系統將年納稅額在300萬元以上的集貿市場所有經營戶、以批發為主的批發市場所有經營戶、其他集貿市場中的經營大戶列入稅收專項整治工作的重點,從五個方面進行檢查:一是雙定戶實際經營額超過稅務機關核定定額的20%不主動申報的;二是建帳業戶設置虛假帳戶、帳實不符、隱瞞收入、虛假申報的;三是應建帳業戶不按規定建帳的;四是發票使用違反管理規定的;五是未辦理稅務登記,沒有納入稅務管理的。通過兩個多月的清理檢查,共清理出漏征漏管戶12684余戶,補稅及滯納金罰款共693萬余元。同時,還從五個方面加強稅收征管力度:一是加強與工商、公安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國稅、地稅統一行動,形成合力;二是全面調整定額,調整定額戶79238戶,平均提高業戶稅負水平20.81%;三是加強發票管理,強化以票控稅;四是堅持查帳征收,積極推進業戶建帳工作,對5688戶納稅進行了建帳整治;五是大力推行“銀稅一體化”,對實行定額征收的個體工商戶通過銀行劃轉稅款,既為11萬余個體工商戶提供了便利,簡化了辦稅程序,也保證了稅務機關重點稽查的實現,加大了對偷逃稅行為的查處力度。
(六)開展市場治安整治,凈化市場治安環境,維護市場秩序
我市公安機關對納入管理的1412個集貿市場,建立了756個市場治安室(警務室),朝天門等大型批發市場設置了治安派出所,全市共有市場治安工作人員6744人,其中公安民警1034名,工商干部1782人,聯防隊員1385人,保安1167人,市場治安員1376人,為強化市場治安管理奠定了基礎。全市公安機關積極與工商、稅務、質檢、衛生等部門協調配合,聯合行動,認真開展集貿市場專項整治工作,嚴厲打擊欺行霸市、強買強賣、坑蒙拐騙、偷盜扒竊等違法違規行為,對具有黑社會性質的“肉霸”、“菜霸”、“魚霸”等違法分子依法懲處,共查處欺行霸市案件158件,處理搗毀“菜霸”、“肉霸”、“魚霸”團伙42個,“市霸”人員158人;截至8月底止,共破獲發生在集貿市場及周邊的刑事案件166
2件,破案1170件,破案率為70%;查處治安案件2958件,調解治安糾紛9898件,打擊處理各類違法犯罪人員6887人,其中逮捕482人,刑事拘留698人,治安拘留3195人,警告787人,罰款1689人,為群眾和經營客商挽回經濟損失269萬余元。在對全國重點市場觀音橋農貿市場的治安整治行動中,捉獲違法犯罪人員19人,其中逮捕6人,刑事拘留1人,治安拘留4人。尤其是一舉搗毀了以謝靖為首的6人牛油壟斷經營團伙,查清了他們欺行霸市、敲詐勒索、行兇斗毆的犯罪事實,并將其逮捕法辦之后,對違法犯罪分子震懾極大,該市場內的治安問題迅速得到有效遏制,刑事案件較整頓前下降了68.9%。經過整治,86%的經營戶認為市場治安秩序有了明顯好轉,群眾對市場治安的滿意率在90%以上。北碚區公安分局在打黑除惡專項斗爭中,摧毀了以王興強為首的8人地惡團伙。該團伙以武力為后盾,在北碚城區開屠宰場強買強賣,壟斷生豬屠宰和銷售,經營戶因拒絕在其開設的屠宰場買肉而多次被毆打至傷,嚴重擾亂了肉食品市場秩序。王興強等6人因強迫經營罪被刑事拘留之后,使北碚城區市場經營秩序明顯好轉。在專項整治中,全市公安機關在加強市場違法犯罪活動打擊的同時,協同工商、文化、出版等部門,清理美容美發、書攤、電子游戲室、網吧等經營場所18407個,收繳黃色等非法出版物品49683件。為了切實抓好市場治安防范工作,本著邊整整治邊建章立制的精神,修改制定了《市場治安(警務)室工作職責》、《值班巡邏制度》、《安全防范措施》、《消防人員崗位職責》、《按處警規定》,使市場治安管理有章可循。督促有條件的大型集貿市場中的重點部位增設電視監控設備,組織市場保安人員、城市低保巡邏隊員加強對市場及周邊的巡邏防范。根據市場發案特點和市場貨運流量,及時調整力量加強巡邏,捉拿偷盜、扒竊、敲詐勒索等現行違法犯罪分子,加強防火安全,做到“打、防、管、控”并舉,預防和減少各類案件的發生,促進了市場的繁榮和穩定。
三、制定的措施及建章立制情況
(一)為了保證集貿市場專項整治工作達到國務院提出的預期目標,切實取得成效,我市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強分類指導。各區縣(自治縣、市)分別不同地區、不同市場存在的不同問題,加強分類指導。對全市確定的10個重點市場和各區縣確定的216個重點市場,重點抓違法違規問題的查處,有什么問題就整治什么問題,什么問題突出就重點整治什么問題,依法堅決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對制度不完善、消防安全不合格、管理跟不上的市場,重點抓規范;注重對經營戶的教育和消防安全的整改。堅持打擊與防范、整頓與規范相結合,邊查處邊整改,加強日常管理,建立治本的長效監管機制。
2.開展大規模的全市集中統一聯合執法檢查行動,形成專項整治的強大聲勢和高壓態勢。四月份和五月份已分別組
織了一次集中統一行動,以及食品衛生檢查和藥品市場、中藥材市場專項整治的集中統一行動和聯合執法,收到明顯效果。
3.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督導、檢查。各區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在整治期間組織檢查組,采取抽查、明察暗訪、行評代表評議等形式,對重點地區、重點市場進行檢查、督促、指導工作,及時掌握情況,總結經驗,研究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使專項整治工作不斷深入開展。3月底4月初,市工商局由七位領導率領7個督查組分片到40個區縣(自治縣、市)檢查了集貿市場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9月2日至4日,市工商局組織2個督查組分別對10個重點市場進行了專項檢查。市級有關部門也分別組織了督查活動。
4.加強輿論宣傳。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和市場有線廣播,廣泛宣傳集貿市場專項整治的意義、成效,查處的典型案件,使廣大人民群眾、經營者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以營造良好的整治氛圍。
5.強化政府責任制,狠抓落實。按照地方政府負責,工商牽頭,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方針,各區縣(自治縣、市)政府切實負責,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把任務分解到有關單位和責任人。全市集貿市場專項整治工作,由市工商局牽頭,各部門按照市政府統一的整治方案,根據各自分工,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協同作戰,齊抓共管,務求實效。市、區縣有關職能部門建立了情況通報制度或聯席會議制度,及時溝通專項整治情況和信息。如國務院七部委檢查組來渝檢查專項整治工作和這次全市專項督查工作,各部門都能及時將工作情況向市工商局整頓辦報送,便于整理全市綜合材料。
6.堅持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專項整治中加大了執法力度,建立健全了案件指導、督辦制度,廣泛發動群眾舉報制售假冒偽劣商品案件線索,堅決查處影響惡劣、違法性質嚴重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在專項整治中堅持依法行政,規范執法行為,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堅決查處執法腐敗行為。
(二)在專項整治工作中,堅持標本兼治的原則,以整頓促規范,邊查處邊規范,不斷強化對集貿市場的監管。在全市集貿市場中,普遍建立和完善了以下監管制度:
1.市場準入制度。根據《重慶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規定,所有市場(包括招商商場)須經市、區(縣)人民政府批準,工商分(縣)局登記注冊后方可開業。進入市場的商品經營者必須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工商所按經濟區域建立計算機管理的“經濟戶口”;堅決查處和取締無照經營。
2.完善和推進市場巡查制度。進一步完善局所兩級市場巡查制度,工商所按經濟區域建立若干巡查組,分(縣)局巡查隊與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結合,不定期地對各工商所和重點市場巡查。
3.農貿市場普
遍建立肉食品、糧食進銷臺帳制度和食品衛生監督員派駐制。豬、牛、羊肉銷售必須有“兩章一證”,否則不準入市;對進貨及銷售情況建立每日記帳的臺帳制度。在有條件的綜合集貿市場和大型批發市場由衛生局實施衛生監督員派駐制。
4.先行賠償制度。消費者買到注水肉、病死肉或短斤少兩,可在“市場監督崗”向管理人員投訴,市場開辦者實行先行補償或退賠,再由工商所依法對業戶進行處理。這項制度已納入全市工商企業信用工程,在有條件的專業市場中推廣開來。
5.建立市場預警制度。對違規市場由區(縣)局掛黃牌警告,并登記備案。
6.建立商品銷售索證制度。商品交易市場普遍推廣使用了“商品信譽卡”或銷售憑證(購貨單),發現商品質量問題可在規定時間內退換,大正商場、港渝廣場等市場向消費者公開承諾:“買到假貨包退賠”以加強信用監管。
7.不良經營行為警示制。對集貿市場經營戶違法違章情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并建立《違章違法案件登記簿》,記入經濟戶口檔案;對違規者黃牌警告,對違反《食品衛生法》,經銷假冒偽劣食品者予以重處。按照市政府“食品衛生一次違規,終身出局”的要求,市整頓辦、市衛生局、市工商局等部門正在制定具體的實施意見,由市政府以規范性文件后執行。
8.建立市場業主自律管理制度。各區縣(自治縣、市)根據各自實際認真學習、推廣了渝中區在市場業主中建立“商品交易市場協會”的經驗,合川市、江津市等地區陸續成立了“商品交易市場協會”或行業協會,充分發揮了市場業主自律管理的作用。
9.經營戶責任書制度。工商所與市場經營戶簽訂守法經營責任書,將經營戶應履行的義務,享有的權利、銷售的商品質量、服務質量的承諾及違規責任等逐項列明,雙方簽字,并存入“經濟戶口”檔案。
10.建立和完善市場商品質量監測和市場食品污染物監測制。由市質監局不定期地對進入市場的商品質量進行抽檢,并將抽查結果在媒體上公告。由市衛生監督所對集貿市場蔬菜、水果中農藥殘留,畜禽肉中獸藥、抗生素、有害添加劑殘留及調味品、大米等滲入有毒有害物質的檢測情況定期公告,以引導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