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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監抽檢:
微商售化妝品非法添加問題突出
一段時期以來,網售面膜受到大范圍追捧,由于價格親民,宣傳美白、補水、保濕、嫩膚等功效,銷量驚人。近日,廣東食藥監局針對網售片裝面膜進行抽樣監測的結果發現,24.1%的樣品被檢出非法添加“皮膚鴉片”糖皮質激素。工作人員從各大電商、微商處購買了各類功效面膜137個,樣品兼顧高中低端各個價位,不少面膜品牌聲稱“可在短時間內實現美白、嫩膚效果”。專家表示,長期使用這種面膜,皮膚會產生激素依賴,停用后會加重皮膚過敏現象,出現紅斑、毛細血管擴張等問題。
記者了解到,根據《廣東省化妝品安全風險管理年度報告(2015~2016年度)》,去年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全年診斷化妝品皮膚病258例,廣東省皮膚病醫院全年皮膚科門診40150人,確診化妝品皮膚病416例,占1.0%。監管部門在主流電商和微商平臺對標示為廣東企業生產、有非法添加嫌疑的面膜類化妝品進行針對性采樣,發現新的非法添加物質有2種22批,并發現多成分混合添加現象。
近期,北京、湖南等地食藥監局也在監測中發現,各大商場、超市里的問題面膜產品較少發現,而微商、電商、海代、跨境電商等渠道則是當前化妝品消費熱點和風險高發點。
記者調查:
微商炒作無節操難追究
當下朋友圈微商尤以美白、祛斑、祛痘等功能性化妝品為熱銷,不少微商甚至炒作說“可以吃的保養品”、“產品能愈合傷口”等,然而并沒有在國家食藥監局登記,甚至連備案都沒有。越來越多“微商”游離于監管之外,所售的食藥品質量安全隱患甚為嚴重。
“目前化妝品的網絡監管方面,國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食藥監部門該怎么監管。”業內人士表示:一些小作坊生產的食品藥品不具備通過傳統實體店銷售的資格,轉而通過微商渠道來銷售。“微商所售化妝品的藥用功能、治療作用不可信,所賣產品真假難辨,消費者不要通過網絡購買遠低于市場價的知名品牌化妝品。”
食品方面,雖然新食品安全法規中規定了“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的連帶責任”,要求平臺對入網食品經營者實名登記,但在實際操作中,不少第三方平臺對接入商家把關不嚴,特別是“微商”領域呈無門檻擴張態勢,一旦出現問題,很難追究責任。
微信管理方:
查處難微商問題被熟人“消化”
中消協曾消費提示,建議消費者不要輕信朋友圈內超低價銷售和代購,并呼吁社交網絡平臺和政府有關部門加大對社交網絡平臺中假冒偽劣、虛假宣傳等侵權行為的監管力度。對此,微信官方如何把控?
近日,微信公眾團隊在公眾平臺關于“處理返利返現欺詐行為”的公告,將虛假夸大效果但明顯無效的保健品、藥品、食品類廣告;推廣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廣告等定義為違規內容。微信方面表示:“一經發現即刪除內容,并屏蔽朋友圈。還將視情節對該微信賬號進行警告、限制功能直至注銷。”但都是收到投訴甚至報警后進行,還不能通過技術手段自查。
食藥監業內人士透露,近一年來對微商的投訴較少。“但網紅售賣三無面膜致毀容事件爆出,卻說明微商存在問題。”由于微商商品通過朋友圈私密圈子傳播,所以即使出現問題,也很容易在熟人關系間被“消化”掉,此外,調查取證難度也極大。
專家支招:
食藥妝微商應有銷售資質
微商的發展曾經造就了一批神話式的人物,但沒有競爭力的產品正被淘汰出局。當微商的大環境被差評時,消費者還會買賬嗎?專家認為,“微商正遭遇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機。”“相關部門應該加大網上巡查力度,對不符合規定、銷售三無產品的微商進行整治取締,要求第三方平臺落實相關準入責任”。食藥監認為,對于朋友圈中銷售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的行為,應該要求平臺方審核商家銷售資質,做到商品源頭可追,減少問題的幾率。
業內人士認為,對微商的監督應納入監管部門的工作范疇,要加大懲處力度。
消費提醒:
注意甄別慎購買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醒:消費者要掌握食品藥品安全常識,才能規避消費誤區。“規范的化妝品經營企業(包含美容院、電商、微商等)應當能夠提供《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復印件,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還需要提品備案電子憑證,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則需要提供《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批件》;如果是進口化妝品,則需提供《進口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批件》或《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憑證》及《檢驗檢疫證明》復印件。”
對于朋友圈內明顯低于正常價格的商品和服務,消費者要注意甄別;對于食品、保健品等涉及健康的商品,不要輕易購買;不要過分依賴朋友圈內曬單評價信息;注意保存好交易過程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投訴,交易過程中要核實對方姓名、所在地等信息,盡量選擇具有第三方平臺保障的渠道付款。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相關標識。
微商鏈條睇真D
進貨渠道:
①海外進貨;
②品牌(資質全或資質不全);
③小品牌(部分為假冒偽劣)
銷售渠道:
關鍵詞:電子商務;醫藥領域;必要性;措施
醫藥電子商務是在西方發達國家追求利潤最大化背景下,于20世紀90年代誕生的一種結合醫藥與信息技術的全新商務形式。醫藥電子商務的誕生,是兩大朝陽行業——制藥業與計算機電信行業的結合,其本身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廣闊的發展前景,一經出現便引起了各國政府和醫藥行業的廣泛關注,目前正在全球范圍內迅猛發展。然而,一種嶄新的商業模式的出現必然需要政府制定一系列完備的、與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規來規范其發展,以保證政府能夠采取有效監管措施規避醫藥電子商務快速發展過程中存在的諸多不良問題。
一、對醫藥電子商務加強政府監管的必要性
1.1醫藥電子商務在我國的快速健康發展需要強有力的政府監督作為保障醫藥電子商務是以醫療機構、醫藥公司、銀行、藥品生產單位、醫藥信息服務提供商以及保險公司為網絡成員的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從以上醫藥電子商務的概念中我們不難看出,醫藥電子商務包含了醫療機構、醫藥公司、銀行、藥品生產單位、醫藥信息服務提供商、消費者以及保險公司等多個相互聯系的參與者。雖然,在互聯網上進行醫藥電子商務所經歷的實際交易過程十分快捷、方便,交易雙方甚至只用動動鼠標就能完成大宗藥品的交易,然而,由于其參與者較多,保障交易順利實施的環節較多,而任何一個環節都有可能潛藏著欺詐行為,各個參與者在交易過程中,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比如藥品生產企業伙同信息服務商虛假藥品廣告,誤導消費者,損害消費者的利益。醫療機構也普遍存在著拖欠藥款問題,往往不能按時支付貨款,從而嚴重影響生產企業的資金周轉。這些問題的存在都有可能導致交易無法順利進行,甚至影響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造成比較嚴重的后果。那么僅靠各參與者之間的合同約束來規范彼此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顯然是微不足道的。因此,交易的各方都迫切需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加強對醫藥電子商務領域的監督管理來確保交易過程的安全與公正,為醫藥電子商務在我國的順利健康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外部保障。
1.2藥品的特殊性要求政府必須加強對醫藥電子商務的監督管理藥品是特殊商品,其質量關系到人們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因此,必須通過加強對醫藥電子商務的監督管理來確保藥品在互聯網交易過程及其網下配送過程中的藥品質量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明確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對藥品流通領域的質量安全實施全面的監督管理。因此,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醫藥電子商務領域實施政府監管責無旁貸。
我國醫藥市場體系尚不健全、不規范,藥品流通市場缺乏必要的自律和強有力的監督,加之傳統的購藥方式在人們心中已經根深蒂固,人們大多還是寧愿多花些錢、費些事到實體藥店去購買藥品,也不愿意輕易嘗試網絡購藥的方便與快捷。社會對于醫藥電子商務的淡漠,在客觀上就造成了醫藥企業對政府(BTOC)模式的醫藥電子商務在我國發展較為緩慢。因此,醫藥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迫切需要政府切實加強對醫藥電子商務的監管以及宣傳的力度,確保網上交易過程中藥品的安全性,使社會逐漸培養出對醫藥電子商務較強的認同感,以便早日得到廣大消費者的普遍認可。
1.3政府應當通過加強對醫藥電子商務的監管來杜絕網絡犯罪行為雖然醫藥電子商務自身存在諸多優勢,其快速發展確實有利于提高醫藥企業的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有利于形成有效的企業與客戶之間的互動機制,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有利于避免或減少醫藥商業賄賂及其他不良銷售行為。然而,一種嶄新的商業模式的出現必然需要政府的有效監管來規范其發展。否則,這種新興的商務形式也會給社會各方面乃至于公共安全帶來巨大危害,成為網絡犯罪的新渠道。
據報道,澳大利亞不少吸毒和販毒者在互聯網上匿名交換信息,并進行交易。警方苦于沒有法律依據對此束手無策。澳大利亞警方發言人稱,網絡是警方很難觸及和管制的領域,警方雖然可以針對具體的信息采取行動,但如果經互聯網來自海外,澳大利亞司法部門對此沒有任何制裁權。在悉尼,一些年輕人經常利用互聯網來購買。悉尼的一些大麻種植者也常在互聯網上定購大麻種子。這種通過網上交易濫用藥品的情況在歐美國家也普遍存在,令各國政府都為此十分頭疼。可見醫藥電子商務是潘多拉魔盒也是一把雙刃劍,我們既要看到醫藥電子商務自身的諸多優勢,同時也要加強監督管理才能保障其能夠順利、健康、快速的發展。因此,加強對醫藥電子商務政府監管是十分應該和必要的。
二、我國醫藥電子商務的政府監管現狀
醫藥行業是我國四大重點技術創新產業之一,也是世界公認的最適合電子商務發展的行業之一。為引導醫藥電子商務在我國的快速健康發展,我國政府在政策層面給予了大力支持,將發展醫藥電子商務確定為“十五”期間醫藥行業信息化建設的任務之一。早在2000年,國家經貿委在全國醫藥工作會議中就指出將醫藥電子商務試點作為我國醫藥流通領域體制改革的重點。國務院頒發的《關于城鎮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中也明確指出“在藥品的購銷活動中,積極利用現代電子信息網技術,提高效率,降低藥品的流通費用”。近年來,SFDA考慮時機成熟,廢止了2001年頒布的《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流通管理暫行規定》中限制電子商務發展的部分條款,積極推動并鼓勵BtoC醫藥電子商務模式在我國的快速發展。國家在引導醫藥電子商務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制定了一系列與之相配套的行政法規以規避醫藥電子商務推行過程中存在的諸多不良問題。
20000626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出臺了《藥品電子商務試點監督管理辦法》,選定了廣東省、福建省、北京市、上海市等若干省、市作為試點單位,對醫藥電子商務在我國開展初期的快速發展起到了較為理想的作用。
20010201,開始執行《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管理暫行規定》,該《規定》將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首次分為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兩類,它的頒布實施為后續的相關法規的出臺奠定了基調。
20040708,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局長簽發了第9號局令《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表明了藥品信息服務在互聯網的松動,突顯政府鼓勵開展醫藥電子商務的信心和決心,并與后繼的有關法規一同初步構成了目前關于藥品互聯網交易服務的法規框架。并在此之后,逐步放開了對BtoC模式的醫藥電子商務的種種限制,轉而鼓勵其快速發展。
20050930,由SFDA以局令形式頒布實施了《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該《規定》對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商在硬件設備設施方面進行了較為嚴格的規定,并從解決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商的市場準入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是現行的一部針對醫藥電子商務制定的較為系統和完整的法律規范。該《規定》出臺不久,SFDA便審批通過了我國第一家獨立的第3方醫藥電子商務企業,即海虹醫藥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
政策、法規的出臺對規范我國醫藥電子商務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然而,醫藥電子商務在我國出現僅有短短的10年時間,其自身發展并不成熟,至今尚未形成自身的行業管理規范。加之其模式的多種多樣,使我國的醫藥流通領域出現了多種購銷模式并存的復雜現象。就目前我國政府對其監管現狀而言,也確實暴露出諸多問題,亟待解決。
三、我國醫藥電子商務政府監管存在問題及解決措施
3.1監管主體網絡化、信息化建設滯后醫藥電子商務是當代信息社會網絡技術、電子技術和數據處理技術在醫藥流通領域中的綜合應用。因此,在客觀上,就要求互聯網藥品交易的監管主體——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自身的網絡化、信息化建設上能夠與時俱進、加大投入,以適應當今醫藥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SFDA應當有能力對互聯網藥品交易過程實施全面地、實時地監管,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以保證交易過程的安全、有序,切實維護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然而,目前我國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系統內部網絡化、信息化建設緩慢,電子政務系統仍未得到廣泛應用,醫藥企業對政府(BtoG)模式的醫藥電子商務在我國尚未出現,勢必影響監管主體的監管效果。因此,網絡化、信息化建設的滯后以及相關硬件設備設施的缺乏,已經成為政府對醫藥電子商務領域監管過程中遇到的首要難題。
因此,建議SFDA應加大對系統內部網絡化、信息化投入力度,加快建設針對醫藥電子商務的電子政務系統。該系統應滿足SFDA對國內目前所有應用醫藥電子商務的醫藥企業日常監管的需要。各級藥品監管部門應當能夠通過該系統直接進入任一醫藥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對互聯網藥品交易過程實施全程實時監控,形成有效的網絡預警機制,一旦發現藥品交易過程中存在問題,能夠通過該系統及時、快速地警告交易各方,并中斷交易進行,進行相關證據的提取,為日后處理提供依據。在實施監管的過程中,該系統應采取有效手段切實保證監管過程中系統的安全性,以免泄露有關交易雙方的商業機密。此外,該系統還應具備受理醫藥企業有關開展互聯網藥品交易的各種相關申請的功能。
SFDA應盡快創建以宣傳和監督醫藥電子商務為主要內容的政府網站。利用網絡媒體快捷、覆蓋面廣等優勢,向公眾介紹并宣傳醫藥電子商務的諸多優勢,使公眾逐漸培養出對醫藥電子商務的認同感,從而促進我國醫藥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與此同時,SFDA應在該網站設置專欄,定期對在日常監管中發現的有違法進行互聯網藥品交易行為的企業進行曝光。該網站還應具備對有關互聯網藥品交易的相關投訴的受理和及時回復功能,以切實保障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3.2監管系統內部人員培訓機制存在問題醫藥電子商務的政府監管是新時期我國藥品流通監管工作中遇到的一項新工作、新任務,也是對我國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的新的挑戰。藥品監管人員只有堅持不斷地加強對這一新鮮事物認識、學習,才能夠出色地完成對其的監督管理工作。然而,目前我國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內部人員培訓方面問題嚴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建立針對醫藥電子商務的內部人員培訓機制的重視程度嚴重不足,尚未建立有效的人員培訓機制。目前,由于缺乏必要的宣傳人員培訓,全系統特別是基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廣大藥監工作者對醫藥電子商務的認識程度令人堪憂。大多數人員甚至對于醫藥電子商務的概念和運營模式都不大了解,往往將醫藥電子商務片面地理解為醫藥企業利用自身網站進行藥品交易的銷售行為,或局限地將醫藥電子商務理解為現行的藥品集中招標采購行為。因此,對醫藥電子商務片面的理解和認識必然嚴重制約監管人員對醫藥電子商務領域的有效、合理監管。
建議我國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首先從思想上高度重視對醫藥電子商務的認識和學習,盡快在系統內部建立起有效的人員培訓機制,將對醫藥電子商務的學習制度化、規范化。通過定期組織培訓班,聘請國內醫藥電子商務方面的有關專家學者對負責醫藥電子商務監管工作的有關人員進行培訓,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為保證學習質量應將考核成績作為公務員年終績效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3.3《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存在漏洞,亟待補充和修訂《暫行規定》的出臺對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商在硬件設備設施方面進行了較為嚴格的規定,并從解決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商的市場準入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然而,就其內容而言在交易規則制定、交易活動各主體間權利義務關系、爭端解決和監督機制方面尚存在一定的欠缺,亟待完善。
《暫行規定》第7條規定對于獨立的醫藥電子商務企業“不得參與藥品生產、經營;不得與行政機關、醫療機構和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存在隸屬關系、產權關系和其他經濟利益關系。”但該規定中并沒有對“其他經濟利益關系”如何界定做出明確規定,對實際操作和監督管理帶來了困難。眾所周知,醫藥電子商務平臺就是通過提取交易服務費盈利的。因此,其與交易的雙方必然發生經濟利益關系,而這種經濟利益顯然是合法的。
因此,建議SFDA對“其他經濟利益關系”應明確界定。筆者認為,獨立的醫藥電子商務企業在交易過程中規避與交易的雙方有直接的或者間接的除交易服務所得之外的財務和債務關系。《暫行規定》中對此種情況應明令禁止,以免不公正交易的發生,也為政府監管帶來便利。
關于信息保密方面。《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機構驗收標準》中明確指出提供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的企業應具備相應監管子系統,以保證政府主管部門對藥品生產企業、藥品批發企業、交易的藥品、醫療機構臨床用藥目錄等相關信息,進行實時監測并依據具體情況作出相應處理。對在系統中發生的交易行為進行數據查詢、匯總。因此,在政府對醫藥電子商務企業的監管過程中勢必涉及到大量交易雙方的交易信息、數據等商業機密以及企業擁有的一些自主知識產權的管理技術與設施。一旦政府監管人員擅自將這些重要的商業信息透漏出去,勢必對企業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帶來極其嚴重的后果。而《暫行規定》中在監管過程中有關信息保密方面未做明確規定。
筆者認為,應建議SFDA在《暫行規定》中明確政府在對互聯網交易服務商實施監管的過程中,有義務對有關交易各方的交易信息、數據等商業機密以及企業擁有的一些自主知識產權的先進管理技術與設施,建立嚴格的保密機制,對監管人員擅自透漏交易各方重要商業信息的違法行為予以嚴懲,切實保障監管過程中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
四、結語
藥品互聯網交易服務是藥品監管工作中的新生事物,執法部門和立法機構應不斷地加強對該領域的理論研究和探索,充分利用企業和行業組織的技術優勢,探索出一條既能促進我國醫藥電子商務發展又能保證藥品安全的雙贏之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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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陳朝暉,林萬蓮.淺述醫藥電子商務[J].醫學信息,2002,15(12):683.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保障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目標,按照"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工作方針,建立和完善"兩網一規范"建設長效機制,不斷深化"兩網一規范"內涵,提高"兩網"運行質量,滿足農民的基本用藥需求,規范農村藥品、醫療器械使用行為,確保農村用藥用械安全。
二、工作目標
通過創建工作,進一步完善藥品監督組織架構,建立和完善藥品協管工作機制和相關制度,有效運行監督網絡,切實發揮監管和協管作用;運用政府引導和市場運作相結合的方法,進一步規范農村藥品供應渠道,確保質量可靠、品種齊全、價格合理的藥品進入農村,滿足農民的基本用藥需求;改善農村就醫環境,規范農村藥品、醫療器械使用行為,保障人民群眾安全有效用藥。
三、主要創建內容和具體措施
(一)堅持依法行政,凈化農村藥品市場。食品藥品監管、衛生、工商、物價等有關部門要按照《藥品管理法》、《價格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廣告法》、《執業醫師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對農村藥品的監管。按照食品、藥品放心工程的要求,嚴格農村藥品經營的準入條件,嚴厲打擊無證行醫、無證經營藥品行為;認真開展對農村藥品購銷行為的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購銷行為,確保農村藥品購銷渠道和行為合法規范;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藥品行為,取締游醫藥販兜售藥品活動,確保農村藥品質量;加強對農村藥品銷售價格的監管,切實降低農村藥品價格;在推行藥品快速鑒別方法應用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對農村藥品的質量抽驗與監督。
(二)加強藥學技術服務和用藥安全宣傳,加快信用體系建設。結合農民健康工程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體系建設,發揮各專業學會作用,加強藥學技術服務;充分利用各種媒介,多形式地對農民群眾開展科學用藥、安全用藥知識宣傳教育活動,使廣大農民掌握藥品安全知識;要積極宣傳"兩網一規范"建設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和有關政策,使"兩網一規范"建設家喻戶曉;要加快農村藥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涉藥單位藥品質量誠信數據庫,準確記錄涉藥單位是否依法生產、經營、使用藥品情況,實行藥品安全信用分類管理。
(三)完善監管網絡,提高運行質量。要結合食品安全監管責任網和群眾監督網建設,進一步完善監管網絡架構,各鎮鄉政府要配備一名食品藥品監督員;要建立健全藥品監督保障機制,進一步明確職責,規范管理,做到聘用有證書、上崗有培訓、崗位有職責、工作有聯系、活動有經費、反饋有記錄、年度有考核。
(四)創新供應網絡建設,規范藥品購銷渠道。要遵循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多方參與、依法規范的原則,以規范藥品購進渠道為核心,集中配送、連鎖經營為主導,藥品批發企業配送為形式,發揮市場調節機制的作用,鼓勵引導藥品連鎖企業向農村延伸網點,在零售網點數量不足的農村、偏遠地區"放心店"、鄉鎮連鎖超市內設置乙類非處方藥專柜,規范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村供藥模式,消除藥品供應"盲區",確保農民用藥方便及時,價格合理,安全有效。
四、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宣傳準備階段(月中旬-月中旬)。成立創建領導班子,制訂工作計劃,召開動員會議進行部署,大力宣傳創建工作的重要意義,營造領導重視、社會了解、群眾支持的良好氛圍。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月中旬-月中旬)。根據農村藥品"兩網一規范"建設示范縣創建標準,明確有關部門和鎮鄉政府職責,合理分工,積極實施。
第三階段:檢查考評階段(月中旬-月中旬)。各鎮鄉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考核標準和職責分工進行自查自糾、查漏補缺,形成自查報告。縣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創建標準逐條逐項進行自查,寫出自查報告,做好創建工作總結和各種檔案匯總。
五、幾點要求
(一)健全組織,加強領導。為切實加強對創建"兩網一規范"省級示范縣工作的領導,縣政府決定成立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為組長,相關職能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的縣農村藥品"兩網一規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詳見附表)。各鎮鄉政府要把"兩網一規范"建設納入年度工作重要內容,成立以鄉鎮長為組長的"兩網一規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名單于年月日前報縣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農村藥品"兩網一規范"建設工作的領導,明確分工,落實人員,強化監督,確保工作落實。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科學監管理念,以建立健全有效的農村藥品“兩網一規范”為目標,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整合各有關部門的監管職能,創新農村藥品監管工作的思路、方法和機制,不斷推進“藥品放心工程”的全面實施,服務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服務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促進藥品流通體制的改革和農村醫療機構藥品規范化建設,建立運行有效的藥品監管網絡和群眾滿意的藥品供應網絡,保證群眾用藥安全有效。
二、目標任務
(一)建立健全覆蓋縣、鄉(鎮)、村三級的農村藥品監督網絡。
在全縣農村形成行政監督、技術監督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的監管體系,建立和完善藥品監督管理專職隊伍與兼職隊伍相結合、日常監管與專項整治相結合、行政監督與技術監督、社會監督相結合的監督管理機制。在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人士中聘請兼職藥品監督員;在鄉鎮計生人員中聘請藥品協管員;在村計生人員中聘請藥品信息員。完善藥品監督員、協管員、信息員的聘用制度,加強培訓,制定考核和獎懲制度,明確責權利。形成縣、鄉(鎮)、村三級聯動的監管網絡,消除農村藥品監管盲區。
(二)建立健全農村藥品供應網絡。
做好配送源頭管理。引入競爭機制嚴格選定農村藥品配送企業,從而保證質量、降低藥品配送價格,使群眾得到最大實惠。農村藥品配送任務由縣食品藥品監管局和縣衛生局共同選定的藥品質量可靠、信譽良好、已通過GSP認證的藥品批發企業來承擔,實現藥品配送到村的目標。
引導和鼓勵多種主體在農村開辦藥品零售連鎖企業、藥品零售企業和村級藥品零售點。利用“千鎮連鎖超市和萬村放心店”工程的優惠政策,在偏遠山區設立乙類非處方藥柜,方便廣大農村群眾購藥。進一步規范藥品經營企業、醫療機構藥品采購渠道,采購單位要與供藥單位簽訂供貨意向書和藥品質量保證承諾書;加強對外來醫藥代表的管理,建立實名登記備案制度。加強對藥品從業人員的自律教育,加強藥品從業人員培訓。建立健全保證藥品質量的采購管理制度,從源頭上堵住假藥、劣藥進入市場,形成“合法的、清晰的、穩定的”全覆蓋的農村藥品供應網絡。
(三)深化醫療機構藥品規范化建設活動。
對醫療機構實施分類指導,按照“采購渠道清晰、倉儲條件合適、記錄臺帳健全、人員培訓到位”的要求,在2005年創建驗收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藥品規范化建設工作,消除農村藥品供應網絡用藥安全隱患,使醫療機構藥品管理規范,藥品使用質量管理制度健全,倉庫設施完備,符合藥品儲存條件,藥品陳列擺放符合要求,藥品購進、儲存活動規范,記錄完整。對個別還未達到要求的,督促其達標,不斷提高規范化水平。
(四)加強藥品零售企業日常監管,鞏固規范成果。
認真開展藥品經營企業GSP(復)認證和認證后跟蹤檢查工作,規范企業經營行為,使其能夠按照GSP規定從事藥品經營活動。推行藥品放心工程,鞏固創建成果,切實保證群眾用藥安全。
(五)實行藥品安全信用分類管理。
繼續推進藥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建立電子監管檔案,準確記錄在監督檢查中涉藥單位是否依法生產、經營、使用藥品情況,確定相應類別,對重點單位要增加監管頻次。
(六)做好制度建設與人員培訓工作。
藥品監管部門要出臺藥品監督員、協管員、信息員的管理辦法,明確其職責。定期開展對藥品監督員、協管員、信息員的專業培訓,每年不少于1次。重點加強對藥品監管的政策法規、安全用藥知識和藥品不良反應方面知識的培訓,不斷提高藥品監督員、協管員和信息員監管水平。建立農村藥品案件報告制度,并制定相應的工作程序。加強與基層藥品協管員、信息員的定期聯系制度,加強督促與指導,不斷提高藥品監督網絡的運行質量。
三、職責分工
創建農村藥品“兩網一規范”建設示范縣工作由縣政府統一領導,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組織協調,各鄉鎮政府和經貿、財政、監察、衛生、工商、計生、物價等部門參與。
各鄉鎮政府負責轄區內藥品監督網絡的組織、發動、實施工作,協助搞好農村藥品供應網絡建設工作。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全縣農村藥品“兩網一規范”建設的宣傳教育、人員培訓、組織協調、情況綜合和農村藥品監督網絡建設的指導工作。組織藥品市場的稽查打假,規范藥品經營、使用行為,負責組織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和個體診所及社會其他醫療機構藥品規范化建設工作。
縣經貿局負責配合、協助搞好農村藥品供應網絡建設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做好創建工作的經費保障工作,加大對“兩網一規范”建設的財政扶持。
縣監察局負責督查各責任部門“兩網一規范”建設工作任務落實情況,嚴肅查處“兩網一規范”建設中違紀違規行為。
縣衛生局負責配合、協助搞好農村各醫療機構藥品規范化建設工作。
縣工商局負責查處虛假藥品廣告,監督藥品購銷合同的履行。
縣計生局負責配合、協助搞好農村藥品監督網絡建設工作。
縣物價局負責做好農村藥品價格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擅自加價銷售藥品的行為。
四、實施步驟創建工作分五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動員階段(4月-5月)。成立創建工作領導機構,制定實施方案,召開創建農村藥品“兩網一規范”建設示范縣動員大會,布置工作要求。各鄉鎮相應成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明確藥品安全分管領導,聘任協管員、信息員,以文件形式報縣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組織實施階段(6月-8月)。要求各鄉鎮嚴格按照《浙江省農村藥品“兩網一規范”建設示范縣現場驗收細則》,認真落實各項工作要求。各醫療機構要按照“醫療機構藥品規范化建設”的標準,在以前創建驗收的基礎上,進一步做好藥品規范化建設工作,認真做好自查整改,確保創建工作保質保量按時完成。
(三)復查評定階段(9月-10月)。縣衛生局和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按照《醫療機構藥品規范化建設現場評分標準》,統一組織驗收小組進行復查,驗收人員以衛生人員和藥監人員為主,聘請醫學、藥學專業人員參加。對復查不合格的基層醫療機構采取限期整改措施,列為重點監管對象。衛生部門把“醫療機構藥品規范化建設”創建達標納入醫療機構年檢內容。
(四)迎接市考核組考核階段(11月)。各鄉鎮負責本轄區內創建單位的資料匯總,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全縣創建單位的資料匯總工作,迎接市創建農村藥品“兩網一規范”建設示范縣工作考核組的考核。
(五)總結提高階段(12月)。對創建工作給予大力支持的有關部門和先進創建單位進行表彰,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創建單位存在問題進行匯總、分析和總結,以便進一步深化農村藥品“兩網一規范”建設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開展農村藥品“兩網一規范”建設工作是保障我縣廣大人民群眾用藥安全的大事,同時也是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有效措施。《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20*〕18號)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對本地區藥品安全工作負總責。要加強組織領導,把藥品安全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擔負起保障本地區藥品安全的責任。高度重視農村藥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農村藥品監督網和供應網,鼓勵藥品生產批發企業面向農村配送藥品,支持藥品零售企業向農村延伸網點。加強農村藥房規范化建設,規范農村醫療機構藥品購銷渠道,提高農民安全用藥水平”。浙江省政府也把深入推進農村藥品“兩網一規范”工作列入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和監管工作的重點。為切實加強對創建工作的領導,縣政府成立了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組長,各相關職能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的*縣創建農村藥品“兩網一規范”建設示范縣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具體的創建工作。各鄉鎮也要盡快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由分管領導具體抓,并盡快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出創建工作的實施方案,方案報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精心組織,認真實施,要有專人負責,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相應的設施,經費有保障,并建立健全工作檔案,要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有機結合起來,要有規劃、有部署、有檢查、有考評。
(二)明確責任,搞好配合。農村藥品“兩網一規范”建設工作政策性強,時間緊迫,涉及面廣,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全縣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格局,密切配合,加強協作,根據職責分工開展工作。
(三)加大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體和手段,宣傳農村藥品“兩網一規范”工作的目的、意義、內容和先進典型;圍繞科學用藥、安全用藥等主題,經常性地對群眾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全民用藥安全意識,努力形成人人關心、支持農村藥品“兩網一規范”建設的社會氛圍。
一、存在的問題
1、法制建設存在漏洞。目前,國家出臺的相關法規僅涵蓋藥品生產和經營環節,對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實行準入制度,并對企業遵守質量管理規范作出了明確規定。但與之相比,藥品使用環節卻存在監管法規缺失的問題。例如,目前還沒有法律規定醫療機構藥房建設的標準,導致一些醫療單位重醫療隊伍和設施建設,輕藥房軟硬件建設,藥房管理存在藥品存儲條件簡陋、從藥人員素質低、藥品質量無保證等問題。由于法律沒有作出強制性規定,監管部門對一些問題只能聽之任之,極易形成藥品安全隱患。
2、處罰執行難以到位。目前,國家雖基本建立了藥械管理法律法規體系,但某些條款實際運用時缺乏可操作性。例如,《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處罰條款規定的處罰金額均在5000元以上,但對于不少村衛生室來說,一年的收入也就兩萬元左右,這樣的處罰標準過重,不符合實際,難以執行到位。執法人員在處罰時,往往還要運用行政處罰法來減輕處罰,而實際減輕的理由并不充分,這在一定程度上有礙法律嚴肅性的體現,也削弱了法律的威懾力。
3、執法力量仍顯不足。基層藥品監管部門均不同程度存在一線執法力量薄弱問題。例如,我市目前共有各類監管單位802家,其中藥品生產企業5家、零售藥店246、鎮級以上醫院51家、農村衛生室和個體診所500家,而我局藥品一線稽查執法人員僅有9名同志,監管人員與監管對象數量懸殊較大,執法力量不足,導致一些違法行為不能被及時發現和打擊,成為制約藥品監管工作深入開展的重要原因。此外,由于執法人員接受專業培訓較少,導致知識老化、工作方法陳舊,以致在辦案過程中不能一眼看出癥結所在,獲取關鍵證據,難以快速抓住違法線索,及時打擊違法行為。
4、經營行為不夠規范。具體表現為:一是藥品進貨渠道不夠規范。不法醫藥代表“走票”活動越來越猖獗,給假劣藥品銷售提供了平臺,如我局20__年查獲的一起某鎮醫院使用假洛賽克案,假藥數量達700多瓶,貨值高達13余萬元。此外,不少農村衛生室、個體診所只注重經濟利益,購藥以價格高低為標準,從個體藥販和無證單位購藥現象仍然存在。二是藥品經營企業自律意識不強。雖然藥監部門加大了gsp認證后的跟蹤檢查力度,但由于受經濟成本等因素的影響,零售藥店駐店藥師掛名現象仍較多存在。另外,因受利益驅動,零售藥店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等問題仍十分突出,雖經多次整治,但成效不夠明顯。三是藥品管理軟硬件投入不足。一些村衛生室和個體診所,沒有建立藥品管理制度,不做真實完整的藥品購進驗收記錄,未按規定索取和保管票據,使藥品購進和使用無據可查;藥房、藥庫的藥品擺放隨意,藥庫沒有按要求設置“四區”,也沒有良好的通風、防潮、防濕的設施等等。
二、原因分析
1、思想認識存在誤區。不少醫療單位存在“重醫療輕藥劑”的陳舊觀念,把藥劑科看成一個輔助科室,不重視藥械管理,舍不得在藥械管理和人員培訓方面投入,加之法律對藥品使用環節未實行準入制度和缺少一套可操作性質量管理規范,對藥品質量管理存在問題無具體處罰條文,造成了使用環節藥品質量管理滑坡,出現進貨渠道亂、藥房管理不規范、藥劑人員素質低等問題。
2、管理體制存在缺陷。《藥品管理法》頒布前,醫療機構行醫與藥品監管同時由衛生部門主管,《藥品管理法》頒布后,藥品使用監督權雖由藥監部門,但醫療機構憑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即可使用藥品,不管是否具有經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及與其使用藥品相適應的藥房(庫) 、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 這就使得藥監部門的工作非常被動,缺乏了“事前把關”的職能,且“事后修補”又缺乏法律支持。
3、監管力量不對等。一方面,基層藥品監管部門大多數監管人員從事藥品監管工作時間不長,對這方面的知識和經驗積累不夠,而藥品監管對人員的素質要求相對來說又比較高,應該既要懂藥、懂法,還必須具有較好的敏銳性和洞察力,然而實際基層監管人員整體素質還沒有達到這一要求,因此給深化監管工作帶來了困難。另一方面 ,農村地域廣闊,村衛生室、個體診所遍布在農村每一個角落,部分地方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基層藥監部門監管人員人少事多,要跑遍轄區內藥品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困難很大。因此,有些地方最多每年檢查一次,甚至得不到檢查,成為藥品監管的盲點。
三、對策措施
1、健全相關法律法規。一是制訂操作性比較強的政策法規。藥品監管的目的雖在于教育規范,但教育與處罰并重的原則必須堅持,實際工作中,現行法律對某些行為沒有規定相應的處罰措施,因此不能對管理相對人造成威攝力。對此,應盡快制訂出一些配套的法律法規,為監管工作開展提供有力保證。二是出臺醫療機構用藥許可證制度。生產是藥品流通的源頭、經營是藥品流通的中間環節,使用則是終端。源頭和中間環節對質量保障至關重要,但終端環節也不可忽視。如果生產、經營環節出了問題,還可通過終端環節加強監督,避免藥品質量影響使用者健康。但如果是終端環節出了問題,則無法防范藥品質量問題發生。因此,應該盡快出臺《藥品使用許可證》制度和藥品使用質量管理規范,任何一家醫療機構,要想設立藥房 ,使用藥品,就必須持有由藥監部門發放的藥品使用許可證,否則無權使用藥品。只有這樣才能做到“事前把關”,使藥品稽查人員在藥品檢查過程中,有規可依,群眾用藥安全才能真正得到保證。
2、加強執法隊伍建設。針對基層執法人員素質不能緊跟藥品監管工作發展的實際,首先應加強培訓,省級監管部門可以開辦一些短期學習班,內容包括法律法規、藥學、 醫療器械專業知識等,積極開展監管技能訓練,提高監管人員監管水平和辦案能力;其次應建立考核制度,定期對監管人員進行考核,堅持平時與年終相結合、內部考核與外部調查相結合,嚴格兌現獎懲,從而建立一支精干高效、行動快捷、紀律嚴明的監管隊伍。
醫用氧在臨床用于患者缺氧的預防和治療,在醫療救護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國家已將其納入藥品管理的范疇,實行藥品批準文號和許可證管理制度,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05年版)標準,其質量好壞直接關系到人體健康。根據全國整頓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要求,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萬州區分局最近對轄區內醫用氧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進行了專項檢查和整頓。通過對2個三甲、4個二甲、6個民營醫院和10余個鄉鎮衛生院的檢查,發現醫療機構醫用氧使用環節中存在的問題較多,管理也較混亂,亟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糾正。
1存在的主要問題
1.1對醫用氧認識不足
絕大多數醫療機構領導和相關人員對醫用氧屬于藥品的概念不清,也沒有把醫用氧作為藥品管理的意識,甚至不知道如何鑒別醫用氧和工業氧,不了解其執行標準和檢測項目的差異。
1.2進貨渠道不規范
醫用氧氣是國家實行藥品批準文號管理的產品,根據《藥品管理法》規定,醫療機構必須從獲得“藥品生產許可證”、醫用氧批準文號的生產企業和獲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的經營企業購進醫用氧。但有些醫療機構從未取得“藥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購進醫用氧,極個別醫療機構甚至用工業氧代替醫用氧。
1.3未將醫用氧納入藥品管理 大多數醫療機構沒有將醫用氧歸口到醫院的藥品質量管理體系,也沒有將醫用氧作為藥品實施統一招標采購和管理,而是由后勤部門或藥劑科以外的其他部門負責采購和管理,脫離了醫院藥劑科質量管理體系的監管。
1.4質量管理制度不完善
藥品管理有一套完整的質量管理體系和制度,醫用氧亦不得例外,但部分醫療機構沒有制訂完整的、可操作性的醫用氧采購、運輸、驗收、儲存和使用等管理制度,導致醫用氧無購進、驗收和使用等相關記錄或記錄內容不全。
1.5各種檔案和記錄不規范
部分醫療機構采購醫用氧沒有審查和索取供貨單位“藥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藥品注冊證”、“產品質量檢驗報告書”等證明供貨商和產品合法性的相關資料,也沒有建立相關檔案;多數醫療機構沒有對醫用氧進行購進驗收,醫用氧供貨商在送貨單上未注明產品批號和有效期,醫療機構也沒有作包括批號在內的真實完整的購進驗收記錄;沒有作各部門(科室)領用或使用記錄,無法對產品質量、采購和使用等環節進行有效的追蹤溯源。
1.6儲存、使用管理混亂
有的醫療機構的醫用氧儲存保管不當,具體表現是:未建立必要的醫用氧儲存倉庫,醫用氧同其它物品混放,有的甚至隨意擺放于樓梯口、走廊等空閑處,未采取任何安全防護措施;有的醫用氧鋼瓶雖粘貼有醫用氧標志,但標簽上沒有產品批號或有效期,有的清洗不徹底帶有多個標簽,有的標簽殘缺不齊或字跡模糊,有的甚至沒有任何標志;個別氧氣瓶陳舊生銹,是否經核準有資格的單位進行定期檢驗、氣瓶是否合格、醫用氧氣瓶是否專用等亦不明確;醫療機構使用醫用氧沒有詳細的使用記錄,患者使用的醫用氧不知何廠生產、什么批號、是否在有效期內,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患者身體不適或醫療事故,將導致無法追蹤醫用氧產品質量,也很難查明醫療事故原因。
2存在問題的原因
2.1法制觀念不強
部分醫療機構的領導和有關人員對醫用氧按藥品管理認識不足,學習相關法律法規不夠。長期以來,醫用氧在醫療機構沒有得到充分重視,許多醫療機構把醫用氧當作非藥品進行管理,由非藥品管理部門采購,脫離了醫院藥品質量管理體系,致使醫用氧有從非法渠道采購的現象,且購進、驗收、儲存和使用管理混亂,醫用氧產品質量無法得到有效保證。
2.2經濟利益的驅動
工業氧較醫用氧生產成本低,兩者價格相差很大,據調查,醫療機構購進醫用氧的價格為每瓶32~50元不等,而工業氧氣的價格則在14~16元。極個別醫療機構受經濟利益的驅動,違法使用工業氧。
2.3醫用氧供應網絡不健全
目前,醫用氧供應網絡很不健全,采購極不方便。醫用氧生產企業設立的銷售點偏少,由于交通運輸不便,再加上有些醫療機構用量少,醫用氧生產企業委托給當地氣體經營個體工商戶銷售,氣體經營個體工商戶卻將醫用氧和工業氧混存混運,醫用氧沒有明確固定的存放區域和明顯的標識,易產生差錯,存在嚴重的質量事故隱患。氣體經營個體工商戶加價銷售,出現無證非法經營的現象,脫離了藥監部門的正常監管。
2.4宣傳培訓不到位
由于對醫用氧的重視不夠,藥監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很少開展有關醫用氧知識的法律法規宣傳、培訓工作。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大部分人對“醫用氧按藥品管理”的概念不是很清楚,缺乏基本的醫用氧經營、采購、儲存、使用方面的法律意識和管理知識,在無意之中違反了有關法律法規,如無證非法經營醫用氧、從非法渠道采購醫用氧和使用過期失效醫用氧等。
2.5監管力度不夠
長期以來,由于醫用氧管理法規不配套,藥監部門對醫療機構使用醫用氧的監管一直較為薄弱,對醫用氧抽驗也很少,在日常檢查中也是重生產,輕經營和使用,對醫療機構醫用氧采購、儲存和使用行為監管力度不夠。
3對醫療機構醫用氧監管的對策
3.1加強醫用氧知識的宣傳及培訓工作
藥監部門和醫療機構應加大宣傳培訓工作力度,把醫用氧監管法規和管理知識,列入藥品從業人員培訓工作計劃。藥監部門要指導、幫助、督促醫療機構加強對院長、藥劑人員、醫用氧管理人員的培訓,糾正對醫用氧認識上的偏差,提高其責任意識。
3.2建立規范的醫用氧供應網絡
對醫用氧用量較大、運輸方便的醫療機構,醫用氧生產企業應直接供應;對交通不便、需用量較少的醫療機構和消費者,可由醫用氧生產企業委托具備一定條件的氣體經營企業進行配送。委托配送點必須持有“化學危險物品經營許可證”,具備一定儲存條件和配送能力,并報藥監部門備案。醫用氧生產企業應與被委托企業簽訂“委托配送協議”,明確雙方在質量、安全等方面的責任,經營配送點原則上不加價,因為它們只是作為生產企業的一個配送機構。醫用氧生產企業應制訂配送點醫用氧質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記錄,并定期進行檢查。醫用氧配送點應明確劃分固定的醫用氧滿瓶和空瓶專用存放區域,并有明顯標識。醫用氧生產、經營企業必須在送貨單上注明產品批號,建立醫用氧配送記錄(包括配送時間、醫療機構名稱、數量、產品批號等),形成質量責任主體明確、規范有序的醫用氧供應網絡。
3.3規范醫療機構醫用氧采購、驗收、儲存和使用管理行為
醫療機構應建章立制,明確責任,制定醫用氧采購、驗收、儲存、養護、使用等各項規章制度,明確相關人員職責,將醫用氧納入藥品管理部門統一管理。醫療機構必須從合法的醫用氧生產、經營企業購進,按規定審查、索取合法的“藥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藥品注冊證”、“產品質量檢驗報告書”、票據等資料,超過有效期的醫用氧不得使用。完善并堅持做好有關記錄,建立醫用氧購進驗收記錄、出入庫記錄和臨床使用記錄,各種記錄必須填寫批號和有效期,做到真實完整、字跡清楚,以便追蹤溯源。
3.4對醫用氧加大監管力度
今年以來,我們在縣委、縣政府和市局的正確領導下,認真扎實地開展工作,進一步規范了全縣食品藥品市場秩序,保證了全縣人民群眾的飲食用藥安全,現將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多措并舉,進一步整頓規范藥品市場秩序
一是切實加強日常監管。根據年初計劃,年內對全縣涉藥單位進行全面檢查,截至5月底,已監督檢查涉藥單位480家,占全縣涉藥單位(710家)的67.6%。查處涉藥涉械案件326起。二是認真開展各項專項檢查。先后開展了醫療器械、、藥品廣告、興奮劑藥品、醫療機構制劑、藥品分類管理、疫苗流通管理、藥品經營企業gsp跟蹤檢查等專項檢查活動,共查處不合格醫療器械5816件,違法經營的第二類2100片,向工商部門移交違規的藥品廣告18種,下架興奮劑藥品累計316種,對違反gsp規定的20家藥店、違反疫苗管理規定的5家防保站依法進行了處理。三是積極推行藥品使用質量規范化管理工作。首先在2家縣級醫院、19家鄉鎮醫院、46家城區衛生室、診所開展,我局派出人員深入醫療機構進行檢查督導。目前這67家醫療機構自查工作基本完成,正在申請檢查確認。四是認真開展做好藥品安全風險因素分級管理工作。執法人員結合日常監督、專項檢查等對經檢查的480個涉藥單位填寫了《__藥品安全風險因素分級管理信息登記表》,詳實填寫涉藥單位的基本情況,真實、完整地記錄對各單位監督檢查情況、違法違規行為以及重大藥品質量安全信息,為分級管理提供可靠依據。五是實行藥品日常監管的“網格化”管理。制定了《關于實行食品藥品日常監管“網格化”管理的實施意見》,對全縣涉藥單位實行劃區分片管理,以“網格”為單位,實行“定人、定崗、定責”管理,建立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管理到位、全面覆蓋、責任到人”的網格化監管模式,形成了全方位覆蓋、全過程監控、精細化監管的工作機制。六是認真做好抗震救災藥品的監督管理工作。我局主動與郵政、民政等部門協調,凡經郵政部門向災區郵寄的藥品和通過民政部門向災區捐贈的藥品均需經我局監督檢查,確定合格后方可郵寄或發送,以確保災區人民用藥安全。七是加大藥品抽驗力度。目前已抽驗藥品73批次,完成計劃的50.1%,藥品抽驗不合格批次為43批,不合格率達到42%。
二、突出重點,全力做好奧運食品和興奮劑治理工作
一是加強領導。縣政府成立了以縣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奧運食品暨興奮劑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協調奧運食品和興奮劑治理工作。二是加強奧運食品治理工作。縣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制定了《關于全縣奧運會食品安全保障暨興奮劑治理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了各部門工作職責。5月15日,召開了全縣奧運食品和興奮劑治理工作調度會,總結前段工作,并對下步工作進行了精密部署,同時決定開展為期20天的集中整治活動。截至5月底,農業、畜牧、質監、工商、衛生、財貿等部門共檢查食品生產、經營、餐飲及其他相關單位共1865處,查處案件126起,沒收不合格食品價值計19.2萬元,下達責令整改意見書188份。三是加強興奮劑藥品治理工作。我局采取以會代訓、廣泛宣傳、企業自查、拉網式檢查、網格化管理等方式強化興奮劑藥品管理。通過在縣電視臺、《新__》開辟專欄、向藥品經營企業發放宣傳冊、張貼警示語等形式廣泛宣傳,提高廣大群眾及藥品經營人員對加強興奮劑管理的重要性的認識。4月2日,召開了所有藥品經營企業負責人會議,采取以會代訓的形式對他們進行興奮劑治理工作法律法規和有關知識的學習培訓。4月2日至4月10日,各藥品經營企業進行自查,對照手冊目錄,將目錄中所列含興奮劑藥品未注明“運動員慎用的”一律下架,一律不得經營蛋白同化制劑和肽類激素(單位藥店可經營胰島素),必須做到憑原處方銷售含興奮劑的處方藥。自4月10日開始,我局稽查人員對所有藥品經營企業進行拉網式檢查,嚴格按興奮劑治理工作的有關要求進行監管。5月1日后,對所有藥品經營企業實行“網格化”管理,執法人員明確任務,明確責任,實行一對一幫促和監督管理。截止目前,在興奮劑治理工作中,我局共出動執法人員3
00余人次,平均對每家藥品經營企業檢查12次,下架藥品累計316種。經過努力,目前,我縣所有藥品經營企業無違法經營蛋白同化制劑和肽類激素的現象,未標注“運動員慎用”的含興奮劑藥品一律停止銷售。含興奮劑藥品全部實行專柜管理,并嚴格實行含興奮劑藥品處方藥憑原處方銷售,駐店藥師簽字,藥品購銷記錄齊全。三、實事做實,進一步完善“兩網”建設
一是進一步健全完善鄉鎮食品藥品監管機構。按照《德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農村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縣政府下發了《__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縣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的通知》和《__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設立鄉鎮食品藥品監管所和食品藥品安全助理員的通知》兩個文件,成立了縣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在12鄉鎮和開發區設立了食品藥品監管所,選配了食品藥品安全助理員。截至3月底,各鄉鎮食品藥品監管所全部設立了固定的辦公場所,選配了1名食品藥品安全助理員,配備了辦公桌、文件櫥、電話等辦公設施,鄉鎮食品藥品監管所建設達到了“六有”、“五上墻”、“四到位”的建設標準。即有人員、有場所、有辦公設施、有機構牌子、有規章制度、有工作職責;工作記錄、培訓記錄、會議記錄、舉報記錄、村信息員名單全部上墻;人員安排到位、制度執行到位、職責落實到位、工作開展到位。二是調整充實了鄉鎮協管員和村級信息員隊伍。我們在全縣每個鄉鎮聘任協管員3人,成員由鄉鎮衛生院長、工商所長、派出所長擔任,全縣共聘用鄉鎮食品藥品協管員39人。同時,對全縣990個村的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員進行調整充實,并全部進行了培訓,頒發了培訓證書。目前,全縣有村級信息員990名,實現了縣管鄉、鄉管村的分級管理體制,健全完善了“縣、鄉、村”三級藥品監管網絡體系。三是組建完成了鄉鎮藥品配送中心。我局積極推進鄉鎮衛生院中心藥庫的規范化建設,將其藥庫設為鄉鎮藥品配送中心,截至目前,在全縣12個鄉鎮和開發區組建了13處鄉鎮藥品配送中心。同時,積極引導藥品經營企業和個人在鄉鎮和鄉村開辦藥品零售藥店,截至目前,全縣鄉鎮藥店數量已達到12家。全縣初步建立起了渠道暢通、供給有力、質量可靠、便民利民的農村藥品供應網絡。四是加強協調,積極推進把符合條件的農村藥店納入“新農合”定點報銷范圍。3月份,我局將農村藥店納入“新農合”定點報銷范圍這項工作向分管副縣長進行了專題匯報,并與縣衛生局進行了多次溝通協調,現已就報銷辦法、費用結算等達成一致意見。目前,我局與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正在擬定納入“新農合”報銷范圍的農村藥店的資質條件,爭取在12月底前將至少3家農村藥店納入“新農合”報銷范圍。
四、加大力度,切實做好招商引資工作
今年以來,我局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經多方聯絡,于3月份促成北京四環科寶有限公司與我縣博誠制藥有限公司達成合作協議,成立北京四環科寶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由北京四環制藥控股90%,計劃投資3000萬元,一期投資1000萬元,已到位600萬元,其余資金預計年內到位。公司保留原生產品種6個,新上兩個品種,其中治療心腦血管病藥物苯磺酸氨氯地平片已報批生產,另一治療糖尿病的藥物復方咯列吡嗪膠囊已做好報批準備工作,還有4個品種正在調研中。該公司還計劃修建一個原料藥生產車間。此項目的成功引進必將促進我縣醫藥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五、狠抓黨風廉政,深入推進行風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一是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年初,我局制定出臺了《20__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實施意見》,并認真組織實施。局黨組同全體黨員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與其他通知簽訂了《轉變作風廉潔勤政責任書》,進一步擴大了廉政建設的責任范圍。我們還成立了由紀檢組長任組長的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督導工作小組,將督導檢查貫穿于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全過程。二是認真開展“機關效能建設年”活動。制定了“機關效能建設年”活動實施方案和政風行風建設實施意見。在“機關效能建設年”活動中,每個人都寫出了3000字以上的學習筆記,20__字以上的學習心得體會,提高了干部職工的綜合素質,每個人都查擺了問題,寫出了剖析材料,分析了存在的問題的原因,提出了整改措施,明確了整改方向。我局通過召開社會監督員座談會、發放征求意見函,設置投訴意見箱、公布投訴電話、開展問卷調查及走訪調查等形式,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查擺梳理存在問題和不足,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認真進行整改。通過
“機關效能建設年”活動,進一步改進了機關作風,改善了機關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樹立了良好形象。三是進一步加強精神文明建設。不斷加強軟硬件建設,進一步鞏固精神文明建設成果,順利通過了省、市級文明單位的復查。在當前的抗震救災中,我局全體干部職工踴躍捐款,表現出了良好的思想品格和高尚的精神追求。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繼續全力抓好奧運食品和興奮劑藥品專項治理工作。
二、認真做好抗震救災工作,加強與郵政、民政部門的溝通和協調,對郵往或向災區捐贈的藥品進行嚴格檢查,確保不出問題。
三、進一步整頓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完成對涉藥單位的全面檢查,開展好各項專項檢查。
四、完成縣、鄉醫院和城區診所、衛生室等醫療機構的藥品使用質量規范化管理工作。
五、全面完成藥品安全風險因素分級管理工作。
六、進一步完善藥品日常監管“網格化”管理。
七、加大與衛生部門協調力度。年底前,把符合條件的3家藥店納入“新農合”定點報銷范圍。
八、加強藥品抽驗工作,全面完成抽驗計劃,力爭不合格率達到40%以上。
九、深入開展“機關效能建設年”活動,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
十、積極協調縣政府有關部門,加強對縣醫藥有限公司督導檢查力度,使其盡快通過gsp復查驗收。
十一、加強對北京四環科寶制藥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的幫促指導,促進藥品生產企業的發展。
關鍵詞:“互聯網+”; 螺螄粉 ;產業化
一、前言
2015年3月5日,總理第一次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了“互聯網+”行動計劃,同年7月4日簽批了《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 ],推動了“互聯網+”戰略與各領域相互融合,打造了一個又一個經濟發展的新增長點。本文以柳州市地方特色食品螺螄粉為例,對柳州市地區進行實地調查,收集了其他地區螺螄粉相關資料,了解螺螄粉產業化發展的現狀,分析其結合“互聯網+”戰略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充分發掘成為地區新經濟增長點的潛力,為地區特色食品產業化發展提供借鑒參考。
二、廣西柳州螺螄粉產業發展現狀
1.螺螄粉產業國內發展初具規模
《舌尖上的中國》播出后,螺螄粉迅速走紅,柳州螺螄粉在全國的門店迅速增長,據統計,2016年全國的螺螄粉門店有5000家,全國一年的營業額達50億元,帶動就業人員5萬余人。近幾年,螺螄粉行業迎來新的發展良機,門店的銷售額增長迅速,其中作為柳州市“螺螄粉進京項目形象店的“螺師傅柳州螺螄粉”門店”,自2011年開張以來,生意火爆。截至2016年,“螺師傅柳州螺螄粉”品牌店已在長沙、廣州、深圳建成,其連鎖規模已達15家,每家店年均收入約400百萬元。
2.螺螄粉企業積極拓寬國內外市場
目前,柳州螺螄粉品牌企業已在北京繁華地帶開設螺螄粉門店20余家,并先后進駐上海、廣州等城市及港澳臺地區,甚至打入國外市場,進駐美國、泰國、澳大利亞等國家,門店數量增長迅速。如柳州市螺狀元食品有限公司螺螄粉體驗店于2017年3月18日在在美國紐約法拉盛美食廣場、紐約布魯克林的Sunset Park相繼開業,吸引很多當地華人前來品嘗,頗受歡迎。同時,生產螺螄粉的企業積極參加國內外交易會、博覽會,把作為柳州市名片的螺螄粉向全球推廣,拓寬螺螄粉行銷之路;2016年柳州螺螄粉企業在廣交會上簽約額達2000 萬元,第 94 屆成都全國糖酒交易會、第十一屆東亞國際食品交易博覽會參展的柳州螺螄粉企業又收獲了 2300 多萬元的訂單;其中,來自山東、遼寧、黑龍江等多個地區的近20個商家與柳州市螺螄粉企業有合作意向。
3.“互聯網+”促廣西柳州螺螄粉產業預包裝快速發展
消費者對于螺螄粉的青睞,為螺螄粉預包裝的發展奠定了深厚的市場。據統計,螺螄粉生產廠家從2014年底的1家發展到2017年的76家;截至2016年底,螺螄粉預包裝的品牌已有300余個。網店數量從2015年的1500多家發展到2016年5000多家;網店日銷售量從6萬多袋增加到20多萬袋;與此同時,螺螄粉預包裝市場迅速壯大,其中2015年銷售額為5億多元,2016年銷售額已增長至15多億元。(見表1)
4.廣西柳州螺螄粉產業園促進產業發展
柳州螺螄粉產業園于2016年1月26日在洛維工業園區揭牌開園,柳州螺螄粉產業開啟新的里程,進入規模化、標準化發展階段。截止2017年3月,已有10家企業入駐產業園,總投資額將達1.8億元,其中超過5000萬2家,超過1000萬4家,超過500萬1家,超過100萬3家,重點培育示范性龍頭企業4家。產業園的建立,能實現產業資源共享,形成集聚化效應;有效降低生產成本,便于集中監管,對螺螄粉產業的發展產生巨大促進作用。
5.“互網+”為廣西柳州螺螄粉產業提供網絡平臺,開拓網上市場
自實施 “互聯網+”戰略以來,當地政府以“互聯網+螺螄粉”為核心,充分利用“互聯網”資源,打造“電商柳州”的項目。柳州螺螄粉通過京東以及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寶、特色中國、聚劃算等網絡渠道進行銷售,與這些平臺項目親密互動,贏得廣大網名的喜愛,成為“網紅美食”。2015年,柳州先后推動阿里巴巴帶、淘寶?柳州特色館、京東?柳州特產館、蘇寧?柳州特色館的建設, 60余家螺螄粉企業入駐產業帶,200余家企業入駐三個特色館,初步形成螺螄粉產業“網上集聚區”。“一帶三館”的建立,拓寬了螺螄粉的網上市場,提高了螺螄粉的知名度,據統計,2014年柳州郵政快遞出港量為200多萬件,而2015年達到1600多萬件,其中,80%的出港快遞是螺螄粉。
三、廣西柳州螺螄粉在“互聯網+”背景下產業發展存在問題
1.“互聯網+螺螄粉”發展模式過于單一
在“互聯網+”戰略的助推下,線上預包裝螺螄粉銷售火爆。然而,只有生產螺螄粉預包裝和少數經濟雄厚的螺螄粉企業參與線上銷售;部分螺螄粉企業仍忽視預包裝螺螄粉的火爆市場,只專注于發展傳統的堂食門店銷售模式,發展模式單一。同時,參與線上銷售的企業局限于與京東、淘寶、天貓等電商合作,而忽略了其他成本更加低廉的互聯網營銷平臺,如微信、微博等平臺。柳州螺螄粉借助“互聯網+”發展成為一個新的螺螄粉預包裝產業,而這個新產業的“互聯網+”還有很長的路可以走。
2.“互聯網+螺螄粉”產業基礎設施短板的瓶頸作用日漸顯現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基礎設施的硬件及軟件的建設無法滿足日益增長的市場需求。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網絡速度、流量資費等基礎設施有待進一步建設升級,中國互聯網平均下載速度遠遠落后于其他發達國家的平均水平,硬件設施的缺乏嚴重阻礙了“互聯網+螺螄粉”信息的傳播;二是缺乏互聯網大數據開放、分享的政策與機制,大數據已經成為戰略性資源,是互聯網軟性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大數據的生產、研究和應用企業間各自為戰,不能充分發揮數據資源優勢。
3.門店螺螄粉價格參差不齊,網上銷售出現無序競爭現象
價格因素是影響消費者購買力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網絡具有開放性的特點,隨著人們互聯網搜索能力的提升,消費者可以輕松地通過反復對比了解到價格的最低點。通過調查,截止2017年1月,螺螄粉預包裝網絡售價每袋6-10元,相較于2015年螺螄粉預包裝網絡售價每袋10-13元,售價低于正常定價水平,嚴重危害到螺螄粉產業規范有序發展。
螺螄粉門店已經開遍全國各地,但價格卻參差不齊。據不完全統計,臨近廣西的省市螺螄粉價格與廣西相近,在7元左右。例如,云南昆明、湖南湘潭螺螄粉價格在7元左右,湖北武漢螺螄粉的價格在8元左右;沿海地區與北方地區,價格稍高,在10-30元不等。例如,海南、杭州、螺螄粉價格在15-20元不等,西安螺螄粉價格在13-20元不等,石家莊螺螄粉價格在20元左右,北京螺螄粉價格在15-30不等,大連螺螄粉價格在17元左右。(見表2)
經過兩年多的發展,螺螄粉已然成為網絡銷售平臺的熱銷產品,但銷售價格卻得不到合理的監管,有些企業為了搶占市場份額,相互拼價,甚至虧本銷售,嚴重影響了螺螄粉產業的有序發展。截止2017年1月6日,柳州市商務委員會通過對淘寶網柳州螺螄粉銷量和價格監測,結果顯示,銷售中價格在10元以下的占網上螺螄粉銷售品牌的72%,價格在8元以下的占網上螺螄粉銷售品牌的54%。
4.線上龍頭企業少,品牌意識薄弱
通過調查發現,截至2016年12月31日,柳州獲得許可生產的預包裝螺螄粉生產企業將近70家,其中龍頭企業只有廣西味之坊餐飲投資管理公司、廣西螺霸王食品有限公司、廣西螺狀元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龍頭企業少。其次,交易雙方更注重商品的價格,數量等,忽略了品牌的重要性,品牌意識淡薄。一個產業如果缺乏品牌,那么它的附加值就低,銷售也會受到阻礙,同時也會影響產品進入國際市場和市場競爭力。
5.網絡銷售食品安全不容忽視
2016年5月柳州市強制實施《柳州螺螄粉地方標準》,對螺螄粉的用料、生產過程和包裝制定了統一的標準,一定程度上防止了螺螄粉企業各自為營,按照自己的標準進行生產,食品安全問題頻發的行業亂象。但是,部分商家仍存僥幸心理,為節約成本,在產品生產過程中,忽視衛生問題,生產環境、設備簡陋,造成產品菌落總數超標。如2016年9月廣西食藥監管局的第57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廣西海瑞奇隆購物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廣西美哆哆食品生產有限公司生產的懷螺香螺螄粉,菌落總數(粉塊)檢出值為71000CFU/g,超過標準規定67000CFU/g;菌落總數(粉塊和調料)檢出值為180000CFU/g,超過標準規定150000CFU/g。
四、廣西柳州螺螄粉產業發展對策及建議
1.充分利用互聯網平臺
充分利用互聯網平臺發展柳州螺螄粉產業,不僅要加強與京東、淘寶、天貓等電商的合作,還要拓寬其他互聯網平臺,如微博、微信、論壇等。第一,要借助合適的網絡平臺,針對不同的消費群體相應的廣告;第二,要利用互聯網加強與消費者的交流,及時了解消費者的需求,提升消費者忠誠度,從而贏得潛在的消費者。[ ]如,螺螄粉先生被譽為“北京最好吃的螺螄粉”,不僅開了淘寶店,還注冊了微博公眾號,將微博作為宣傳店鋪的載體,并在微博上積極與消費者互動。螺螄粉先生創造了13天銷售1萬碗的奇跡,其中80%的顧客都是從微博上了解到并購買的。
2.以互聯網基礎設施建設為抓手,推動“互聯網+螺螄粉”新經濟增長點發展
我國擁有龐大的“互聯網+”市場和積極的“互聯網+”配套政策,各個領域面臨著融合升級的機遇,要讓“互聯網+螺螄粉”成為新的引擎引領地區經濟增長,就應該從互聯網基礎設施開始著手。以互聯網的基礎建設為切入點,兼顧市場各方的實際需求,逐步提高基礎設施的質量與標準,以點帶面,改善網絡進入市場“最后100米”的重要問題,進一步擴大“互聯網+螺螄粉”在市場中的影響,為“互聯網+螺螄粉”行業在推廣、宣傳、銷售、售后多個環節提供有力的保障。
3.合理運用價格策略
企業在進行網絡銷售時,可以運用適當的價格策略,提高企業在市場中的競爭力,但也不能為了銷量而盲目壓低產品的價格。(一)企業可以通過更換先進生產設備,進行科學化管理和降低原材料消耗來降低產品的生產成本,還可以建立原料供應、產品加工、包裝、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企業為一體的螺螄粉產業園,這既能擴大螺螄粉產業的生產規模,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共享,又能有效減少生產成本的支出;(二)企業可以通過對比分析其他渠道的售價后,再制定合理的線上銷售價格,采取成本定價法和心理定價法相結合的技巧,可以在市場調研同類企業商品售價的基礎上結合自身企業成本定一個較為合理的價格,不但可以借助互聯網強大的傳播力贏得一個較好的市場口碑,還起到了推廣宣傳作用。
4.打造螺螄粉品牌營銷模式
針對螺螄粉實體店銷售,柳州市政府提出 “百城千店工程”扶持政策,支持螺螄粉相關企業開展品牌連鎖經營,為企業品牌連鎖經營提供科學的管理方法和政策扶持,從而提高柳州螺螄粉品牌的競爭力。
針對螺螄粉預包裝線上銷售,企業可以運用互聯網建立品牌營銷,互聯網上交易雙方不是面對面的,交易建立在買家對賣家信任的基礎上,企業要想讓消費者信賴,企業可以通過保證產品質量,誠信經營,完善物流運輸等方面來建立消費者對品牌的信任。可以通過以下幾個途徑:一是保證產品質量,如果企業銷售質量不好的商品,在互聯網時代的今天,企業的負面信息也將會快速的傳播,最終導致企業嚴重虧損;二是誠信經營,企業應該提升自身的職業道德修養,不弄虛作假,虛假信息,誠信合法經營,從而獲得良好的信譽;三是完善物流的配送,物流的配送是否完善嚴重影響到網絡商家經營的持續發展,企業應該設立物流的監測跟蹤系統,可以讓消費者方便上網查詢商品的配送情況,保障商品配送的透明性,有條件的企業還可以配置自己的物流系統。
5.加強行業食品安全的監管
加強螺螄粉行業食品安全的監管可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一是建立日常監管長效機制。監管部門對產品生產全過程進行全方位、透明監管,定期、不定期對產品進行抽檢,建立日常監管長效機制,防止出現“大風刮過了無痕”的一次性監管現象。二是搭建互聯網信息監管平臺。建立覆蓋全市范圍的食品藥品信息資源數據庫、行政監督系統和公共服務平臺,將企業、監管部門、群眾三者聯合起來,推動食藥監管的科學化、規范化、現代化進程,實現信息公開透明、全民監管。三是加強企業和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意識。向企業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普及食品安全知識,強化從業人員的主體責任意識,讓企業經營者明白產品質量安全是企業發展的生命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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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是防病治病的特殊商品,關系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實施藥品放心工程的根本目的,是讓人民群眾用上安全有效的放心藥,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加快醫藥經濟的發展,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從而為實現市委提出的在北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做出應有的貢獻。
實施藥品放心工程的指導思想是:以黨的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工作方針,圍繞“突出重點,帶動全面”的工作思路,緊密結合市藥品監管形勢,把整治與建設、當前與長遠、專項整治與日常監管有機結合起來,抓農村,搗窩點,促誠信,通過完善監管體制、強化藥品認證、促進建立行業的誠信體系、全面整頓藥品市場,大力推進藥品標準化、規范化生產和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確保人民群眾用藥安全。為市藥品市場的長治久安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工作目標
(一)建立科學、完善的藥品監督管理體制。鞏固和發展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的成果,通過加強基層和基礎建設、完善制度體系、實現政務公開、創建藥監文明行業、規范行政審批和行政處罰、加強藥監系統信息化水平等工作,迅速建設一支思想過硬,作風扎實,行動快捷,依法行政,清正廉潔,敢于動真碰硬的藥品監督管理隊伍。
(二)藥品市場秩序繼續保持領先水平。通過完善日常監管工作和持續不斷的捫—擊制售假冒偽劣藥品和醫療器械的違法犯罪活動,使藥品市場不斷凈化,為實現省局提出的“全省藥品市場繼續保持全國最好水平”的目標做出應有的成績。加大藥品市場整治的力度,花大力氣杜絕無證生產和無證經營藥品、醫療器械,使各種涉藥違法犯罪活動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時查處,評價性抽檢藥品、醫療器械產品合格率不斷提高,尤其是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和骨科內固定醫療器械產品的合格率有較大幅度提高,人民群眾對藥品的安全感普遍增強。
(三)全面實施GMP、GSP,加快推進GAP。依法按期完成對現有企業藥品GMP、GSP認證工作,積極推進對中藥材種植的GAP認證試點。通過認證,將藥品的生產和經營及中藥材種植牢牢納入規范化、標準化軌道,從源頭上保證藥品的質量。年內,80%的藥品生產企業整體或部分通過GMP認證;所有大中型藥品批發企業、大中型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大型藥品零售企業必須通過GSP認證;其他小型藥品批發企業、零售連鎖企業也要按期完成GSP改造工作,遞交GSP認證申請。對逾期達不到標準的藥品企業,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直至取消藥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加快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提高藥品生產和中藥材種植的管理水平。
(四)推動藥品市場信用體系的建立。充分發揮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建立藥品市場誠信、行業自律建設中的推動、規范、監督和服務作用。年內基本建立可供社會查詢的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企業或單位的數據庫;基本建立執業藥師、從業藥師數據庫。從年起,由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建立信用檔案,采集相關信息,在數據庫中進行記錄并公開相關情況,對管理相對人的信用進行評定分級,公開接受社會的監督,實現信用信息的互通互聯、資源共享,增加不遵守信用企業的違信成本,起到警示和懲戒作用,具體辦法另行下達。
(五)加強農村藥品監督網絡和農村藥品供應網絡的建設。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縣以下藥品監督網,掃除農村藥品監督管理的空白點。將專業執法隊伍和建立群眾性藥品監督網絡結合起來,走專群結合、群防群治的路子,發動人民群眾參與藥品放心工程,營造人人關注藥品放心工程、支持藥品放心工程實施的良好局面。采取有力措施,促進藥品連鎖經營企業轉向農村開設連鎖門店,鼓勵并指導鄉村的普通商業企業按照規定經營乙類非處方藥,大幅度增加農村藥品供應網點。100%的鄉鎮要設立藥店或連鎖門店,行政村逐步達到方便農民群眾購藥。
(六)推進藥品連鎖配送工作進程。加大推動藥品零售連鎖化經營,力爭到年將全市藥品零售連鎖門店的數量增加到藥品零售網點總數的50%左右,將零售連鎖銷售逐步提高到社會藥品零售總額的70%左右。大力促進現代物流方式的運用,鼓勵大型藥品集團收購、兼并、組合我市的藥品批發企業,將其改造成區域性基層藥品配送中心,負責本地區零售藥店、社區衛生服務組織或其他形式醫療機構的藥品配送,減少藥品流通環節,降低藥品采購成本,減輕群眾用藥負擔。
三、主要措施
(一)嚴厲打假治劣,深入開展一系列專項整治行動。
1.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藥品違法行為。重點檢查違法生產、經營和使用假冒他廠生產的藥品、假冒批準文號的藥品、擅自配制的醫院制劑、未經檢驗就銷售的藥品、檢驗不合格的藥品、擅自添加藥品活性成份及非藥品冒充藥品、過期失效藥品、未注明效期的藥品、標簽及使用說明書不符合規定的藥品、獸用藥冒充人用藥品等行為。將“正源行動在農村”活動與各項專項整治活動有機結合起來,10月底前完成“正源行動在農村”專項監督檢查。
2.嚴肅查處無證經營藥品的違法行為。重點檢查從無證單位或個人手中購進藥品、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異地經營、出租證照、出租柜臺、提供票據、掛靠經營、醫療機構將其配制的制劑在市場上銷售、未經批準擅自使用其他醫院配制的制劑、鄉鎮衛生院超代購范圍銷售藥品以及個人設置的門診部、診所等醫療機構向患者提供的藥品超出品種規定的范圍等違法行為。重點查處藥品批發企業買賣、出租、出借或變相買賣、出租、出借證照,以及向非法經營者提供證照、票據、倉儲服務,吸納他人掛靠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對違規企業該停業整頓的停業整頓,該吊銷許可證的吊銷許可證。
3.嚴肅查處生產、經營和使用;無證醫療器械違法行為。凡是列入《國家重點監管醫療器械目錄》的醫療器械,以及助聽器、隱形眼睛、一次性使用輸注泵、合成樹脂牙、射頻消融治療儀、激光治療設備、與防治非典相關的醫用防護服、醫用防護口罩等,對其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組織一次全面檢查。加大對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在庫醫療器械質量的檢查力度,清理所有不符合醫療器械規定的產品。重點檢查:(1)產品是否具有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2)產品注冊證是否在有效期內;(3)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單位、標示的執行標準、產品適用范圍是否與注冊證批準內容一致;(4)年4月1日以后,生產、銷售和購進無證醫療器械的行為,對無證的產品,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4.開展對中藥飲片市場流通秩序的專項整治工作。集中力量重點檢查轄區內有關藥品生產、經營單位和醫療機構中藥飲片的進貨渠道,重點抽驗不合格率較高的中藥飲片,對來自安徽亳州等地集貿市場的中藥材及中藥飲片實行重點監控,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和假劣中藥飲片,均依法嚴肅查處。對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及各級醫療機構從中藥材專業市場購進中藥飲片的,一律按從無《藥品經營許可證》處采購藥品進行查處。
5.開展對計生藥具、隱性眼鏡市場整治工作。會同計生部門,在橡膠市場專項檢查的基礎上,繼續開展計生藥具的市場整頓。重點檢查零售藥店、計生用品商店、性保健品商店、計劃生育指導站是否存在無證經營現象,經營使用的計生用品是否合格,產品的包裝與標志是否存在法律規定禁止或其他不宜宣傳的內容。繼續開展隱性眼鏡市場整治,規范市場秩序。
6.開展對二類的專項檢查活動。重點檢查二類批發、零售企業對銷售對象的合法資格審查情況;二類零售企業憑蓋有醫療機構公章的醫師處方并按規定劑量銷售的情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二類購銷記錄、收支帳目、庫存以及處方管理情況;違規經營使用二類的情況。對違規銷售和使用二類的依法予以查處,至8月底完成二類的專項檢查。
(二)嚴格準入制度,從源頭上保證藥品質量。
1.深化藥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根據市政府關于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文件,進一步清理行政審批項目,凡無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不得設置行政審批項目。《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零售)等7個行政審批項目一律進市行政審批中心受理,涉及收費的一律在“中心”繳費,實行一站式、一條龍、通透式集中審批:當前,要按照“科學、規范、高效”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操作機制。要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零售藥店設置要針對當前的新情況,新問題,在堅持GSP標準的前提下,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則,修訂設置標準,減少審批環節,縮短周期,提高效率,方便群眾購藥,促進藥品零售業的健康發展。
2.繼續推進藥品GMP認證工作。著重做好對正在實施GMP改造,有望在年內申報并通過認證的愛普森藥業有限公司、長江藥業有限公司、黃河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的現場指導及市局初審工作。同時對8家已整體通過GMP認證或部分車間通過GMP認證的企業,做好跟蹤回訪檢查。年底前,全市需通過認證的47個劑型有70%通過GMP認證。對已通過GMP認證的企業、車間跟蹤回訪率達到100%。
3.加快推進GSP認證工作。深入企業調查研究,針對不同企業的不同情況,強化分類指導,突出對制度、職責、程序性文件的輔導和現場督導。年底前,完成15家左右藥品批發及零售連鎖企業的GSP認證或認證申請,占全部應認證企業數的90%以上;9月前,完成50家以上單體藥店的GSP認證申請,年底前完成150家單體藥店的認證申請,完成數達到單體藥店總數的30%以上。
4.清理整頓醫療機構制劑品種。根據省藥監局《關于對全省醫療機構配制制劑品種進行清理整頓和重新評價的通知》(藥監安[]423號)安排,對全市持有《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的單位所配制的品種進行—次清理,對符合要求的品種,統一報送省藥監局換發制劑批準文號。9—10月份,受理各單位申報資料,并對申報資料進行審核,10月底,對審核合格的材料,集中報送省局審批。
5.推行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建立組織機構和工作網絡,8月底前,成立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明確基層藥監部門、管理相對人不良反應監測報告工作的部門、人員和工作職責。完善激勵考核制度,將報告情況列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標,細化考核指標體系;嚴格報告制度,定期向省監測中心報告有關報表;嚴肅通報制度,監測中心每半年向各縣(市)藥監局通報全市ADR監測報表報送數量,對隱瞞藥品不良反應的典型案例,在全市范圍內予以通報批評。加大學習宣傳力度,重點是利用一切機會,不失時機的向各類管理相對人宣傳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的政策、措施和要求,不斷強化他們的報告意識;同時,利用多種形式,加強對社會的宣傳,提高全社會安全用藥水平。
6.推動GAP試點基地建設。將射陽縣洋馬鎮白種植GAP試點基地建設列入市局一項重點工作,組織專門人員加強與國家局、省局以及基地的信息溝通,按規范要求推動基地建設的開展。年內,試點基地建設通過省局立項初審,GAP認證依托企業射陽縣洋馬中藥飲片廠省局批準立項,并按照GMP標準完成基礎設施建設。
(三)強化日常監管,建立和完善日常監管制度。
1.加大對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的銷售行為的監督。凡在監督中發觀不合格藥品和醫療器械的企業,必須認真查明發生問題的原因,制定切實措施,防止再發生類似的事件。監管部門要督促其整改措施的落實,對再次發生同類事件的,將依照相應法規從重處罰。
2.加大對藥品質量的抽驗監控力度。藥品檢驗機構充分發揮技術監督的支撐作用,依法開展藥品質量監督檢查,進一步加大藥品抽驗力度,擴大藥品抽驗范圍,增力,抽驗品種數量,縣以上藥品產供用單位的抽驗覆蓋率達100%。基層醫療機構的抽驗覆蓋率不低于70%,全檢率保持在90%以上,使藥品質量始終處于嚴密的監控之中,力爭在假劣藥品出現的第一時間、第一地點就給予有力打擊,確保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
3.加強藥品市場誠信建設。藥品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是一項長期的任務。年下半年要重點抓好“誠信藥房”、“放心藥店”創建活動。有重點地指導條件較好的二、三級醫療機構藥房率先按照創建標準進行改造、提升。年底,按實施方案的時間進度與衛生行政部門共同組織現場檢查評定,給合格藥房授牌。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制定一級醫療機構和個人門診藥房(柜)創建“誠信藥房”的標準與實施方案。
把零售藥店GSP認證作為“放心藥店”創建的基礎條件,在藥品質量放心的前提下創造“價格放心”、“服務優良”、“咨詢到位”的全優型的“放心藥店”。年底,評選出50家以上符合“放心藥店”六項標準的企業,給予授牌。年底前建立起藥品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藥房的靜態信息資料庫及日常動態監管的記錄檔案;對藥房、藥店硬件條件差、軟件管理薄弱的重點單位督促其整改,對整改不力的予以通報批評或處罰,促進藥房、藥店誠信建設的全面開展。
4.加強農村藥品經營網點建設。通過政策引導,鼓勵在農村偏遠地區或行政村設置乙類非處方藥的經營企業;支持零售連鎖企業把門店設置到農村鄉鎮,使農村的所有中心鎮、3000人以上的行政村都有零售藥店合理分布;爭取年底,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總數和門店數由現在的4家和103個發展到8家和300個以上,門店數占全部零售藥店的50%以上;再經過一到二年的努力,將連鎖門店的數量提高到60%以上,銷售額占到零售總額的70%左右。
5.高起點、高標準地推進藥品分類管理工作。繼續保持我市藥品分類工作好的態勢。認真總結推二市在轄區范圍內100%實現分類管理的成功做法;10月份在東臺或大豐召開全市藥品分類管理工作現場會,指導全市藥品分類管理工作在店堂店貌和內部管理上有新的提高。年底,城市藥店100%實施分類管理,所有新設置藥店100%符合分類管理的要求,鄉鎮藥店80%以上實施分類管理;分類管理總體通過驗收的市(縣),其執業藥師(藥師)配置率100%;藥師出勤考核率100%;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陳列符合率100%;三針銷售的處方率100%;抗生素、激素類(不含外用)處方藥的銷售登記率100%,三針、抗生素、激素類處方藥的購銷符合率100%;店堂布置的標識、近效期標志、導購標志、警示語、忠告語符合率100%。通過努力,力爭使我市藥品分類管理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國走在前列。
6.建立健全藥品、醫療器械違法案件舉報投訴網絡,及時受理群眾投訴。做到及時受理,及時查處,及時反饋處理意見;在加強藥品監督管理隊伍建設的同時,努力提高稽查人員的專業知識水平和法律水平,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定的藥品行政執法裝備標準的規定,配齊藥品監督執法裝備,完善稽查工作制度;各地藥監部門要采取多種方式。加入當地公安部門110聯動機構,建立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精良、作風清正、紀律嚴明、行動快捷的高素質的藥品監管專業執法隊伍,采取更加有效的手段,加大打擊力度,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用藥、用械安全有效。
7.加強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審查工作。嚴格落實處方藥、試產階段醫療器械、改善和治療障礙的醫療器械不得在大眾媒體刊播廣告的規定。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大對媒體刊播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的檢查力度,加大對虛假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的查處力度,對發現違規刊播的藥品、醫療器械廣告要及時提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對參與刊播違法廣告的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要通過舉辦法規學習班、記錄和公開企業信用檔案以及采取相應的懲戒措施等辦法,促其規范廣告行為。配合工商部門對不屬于醫療器械的增高儀、減肥儀、點穴治療儀及部分日常生活用品作為醫療器械廣告宣傳的,堅決予以取締和查處。
四、時間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學習和傳達貫徹國務院食品藥品放心工程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國家局等部局《關于印發{食品藥品放心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省藥監局《省藥品放心工程實施方案》,聯系實際制定本地區、本部門實施藥品放心工程的行動計劃,動員全系統積極投入到實施藥品放心工程的行動中去。
(二)集中實施和督查指導階段。時間為到年年底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按照本方案和各自的行動計劃,抽調和組織人力,迅速采取行動開展藥品放心工程。省、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將組織督查組對各地實施藥品放心工程的情況、進度和質量進行公開和非公開的檢查、督查和指導,并且了解社會公眾對當地藥品放心工程的評價,對進度落后,實施不力的部門將予以通報批評。
(三)總結驗收階段。時間為12月中旬。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照工作目標進行自我檢查驗收,并由各縣(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將藥品放心工程的實施情況于12月5日前報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四)鞏固提高階段。時間為年。在總結今年藥品放心工程實施情況的基礎上,認真分析存在問題和工作中的不足,制定年度的藥品放心工程實施方案,使藥品放心工程在市長期開展下去。
五、幾點要求
(一)落實藥品放心工程責任制。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按照當地政府的統一部署,建立實施藥品放心工程的工作班子。藥監部門要主動靠前,發揮骨干和突擊隊作用,認真安排好年內的具體行動計劃,工作要想細做細,做到責任明確,措施得力,不留死角。要積極主動地向地方黨委政府匯報工作,加強與當地工商、公安、衛生以及整規辦等有關部門的協作,爭取他們的理解和支持。對于跨地區、跨部門的大案要案,要及時向政府和上級藥監機構匯報,做好地區和部門之間的聯動,該移送司法部門的及時移送司法部門查處。在工程實施過程中,要嚴肅工作紀律,認真貫徹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對不負責任、工作不力、違法亂紀的行為要嚴肅查處。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工程的實施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精心組織,統籌安排,認真落實,要將工程的實施和“爭先創優”活動結合起來,年底,市局將對成績顯著的單位進行表彰。
(二)加大對藥品放心工程的宣傳力度。近期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配合國務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的傳達,側重宣傳藥品專項整治工作的部署,公布舉報電話、電子郵箱,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發動群眾形成對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8月份后,可采取印發專題宣傳資料、開辟媒體宣傳專欄、舉辦藥品放心工程報告會等形式,宣傳實施藥品放心工程的重要性、實施進度和實施的成果,對典型案例和處理結果進行公開曝光。要注意與電視臺、阜大眾報、晚報、東方生活報等主流媒體和當地新聞媒體搞好協作,利用新聞媒體的優勢,加大宣傳力度。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對管理相對人《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開展好行業誠信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企業的自律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