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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石油化工;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中圖分類號:X93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7)15-0269-01
當前,我國石油化工生產安全管理水平不斷提高,但基于石油化工生產運行中的危機特點,很難杜絕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事故發生并不可怕,通過構建有效的事故應急機制,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危害。因此,有必要對石油化工事故應急機制構建和應用進行探究。
1 石油化工事故危機特點
1.1 不可預測性
石油化工生產運行中涉及眾多設施設備、人為操作和自然環境因素,如設備老化泄漏、人為操作失誤、自然環境惡劣等,都可能誘發化工企業安全生產事故,而很多事故的發生時間、危害程度等,都不可預測的,加大了事故應急處置難度。
1.2 社會影響性
在當今網絡時代,移動通訊技術發展,使信息傳輸速度加快、渠道增多,化工企業一旦發生事故,極易在短時間內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個別化工企業生產介質有毒有害的特點,極易引發周圍和一定區域內恐慌,不利于社會穩定。
1.3 危害巨大性
危害性與事故不可預測性是相輔相成的,因為很難做出相應準備,加之化工企業各類工作介質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特性,很容易造成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
1.4 處置緊迫性
安全事故的危害性,使事故延續時間越長,則引發的危害也就越大,因此,一旦發生就需要即使采取應急處置措施,盡量降低事故危害,將事故危害和影響降到最低。
2 石油化工事故應急機制的構建
石油化工生產運行特點和事故危機特點,使事故無處不在、無時不可能發生,因此,要強化危機意識,按照最新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風險評估與應急資源調查指南》等行業規范和標準,構建事故應急機制。
2.1 實現事故危機管理制度化
要在建立產權清晰、權責明確的企業管理機制基礎上,健全完善現代化企業管理制度,對生產運行的計劃、質量、進度、安全等進行全方位、系統化、制度化管理,構建涵蓋危險源識別、風險點確定、危險分級管控、危險預警監控和事故應急處置等全流程的事故應急機制,形成“事前防范、發生控制、事后彌補”的事故處理體系。特別是要強化應急機制的組織領導、資金保障等,確保主要領導和基層作業班組、部門相關負責人參與,從組織層面加強對事故應急機制的重視,在職工中營造重視事故應急的濃厚氛圍;應急機制構建涵蓋了預案編制、物資儲備、演練培訓等眾多活動,需要應急資金支持,要從企業發展戰略層面建立資金保障機制,確保應急機制構建有充足資金。
2.2 有效識別事故風險
風險精準識別是事故應急機制構建的基礎,不僅能通過識別危險源實現針對性的事前控制,而且能通過風險確定,針對不同區域、設施和類別風險,采取相應措施。事故風險識別評價基本流程如圖1所示。在準備階段中,要根據生產運行流程和崗位職責分工,建立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覆蓋化工企業生產運行全流程和各環節的風險評估小組,通過制定風險識別工作方案,對照各環節國家行業標準、其他企業事故信息、生產運行狀況等信息,按照事故發生概率、危害等,根據不同作業環節事故潛在危險源,采取安全檢查表、工作危害分析、風險矩陣等適用的風險評估方法,為確定具體風險等級奠定基礎。在風險評估實施階段,要根據前期工作和風險評價方法,對照GB6441-86、GB18218-2009、DB37/T 2882-2016等家、行業標準劃分危險源級別。要在資料分析基礎上,結合事故發生特點和趨勢,由高到低劃分四個不同等級,具體可由“紅橙黃藍”分別標識。在劃定風險級別基礎上,通過有針對性的采取監控預警措施,對事故進行動態把握,特別是對危險級別高的兩個等級,要落實公司級管控單位和責任人等,落實責任,完善管控措施,將風險維持在可控范圍內。上述工作結束后,要編制企業內部風險評估報告,為應急機制構建提供參考。
2.3 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實施
要在風險分級管控和編制風險評估報告基礎上,結合企業實際編制應急預案,并加強預案演練和應用,這是事故應急機制構建的主體。一是應急預案的編制。要堅持以人為本、突出實效、符合規范、切合實際原則,立足于行業安全規范、生產運行特點進行預案編制,通過預案明確不同崗位應急處置職責,對應急處置基本流程予以確定,并落實好應急措施實施的各項保障。具體可參照風險評估小組人員,組建預案編制小組,適當補充處置事故經驗豐富的一線人員參與,在把握企業風險評估、應急儲備物資儲備情況等基礎上編制。對風險級別最高、屬于重大危險源的生產環節或區域,可編制重大危險源專項預案,特別要突出特定工作區域、崗位的簡明應急操作措施,必要時可編制重點崗位應急處置卡,作為附件在預案中予以明確,并在崗位培訓中予以宣傳和落實,確保事故發生后,相關的重點崗位和關鍵環節能夠及時采取正確措施。預案編制中,還要明確重要負責人和聯絡人的聯絡方式,確保應急預案可以及時落實到具體人員。二是應急預案的評審。化工企業應急預案編制之后,都要進行書面評審,對預案進行全方位論證分析,重點對預案基本內容是否完整、組織領導是否有力、措施針對性是否較強、是否切合實際、與生產運行銜接性是否較強等進行綜合評價,最終形成預案文本和涉及相關風險評估及應急資源情況調查等資料的評審、論證分析審查意見,對預案予以備案。三是應急預案的實施。企業要結合應急預案主要內容,定期組織職工開展應急演練和專項培訓,確保職工熟練掌握預案實施措施和流程,對實際演練中存在的問題,特別是對預案指揮體系是否有力、應急措施是否得當、救援隊伍是否訓練有效、物資儲備是否足量有用等情況進行評價,對不當之處要進行適當修正,不斷完善應急預案。
3 結論
綜上所述,化工企業事故危險因素多、危害大,要高度重視化工企業事故危害性,正視事故的不可預測性,積極構建涵蓋制度建設、風險識別和分級管控、應急預案編制和實施等內容的應急機制,確保生產運行安全穩定。
參考文獻: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完整版全文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20xx〕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宣傳、教育、培訓、演練、評估、修訂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 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范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 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 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并結合事故風險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并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 對于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并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 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征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系方式,便于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 應急預案的評審、公布和備案
第二十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 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二十三條 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并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并抄送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進行告知性備案。
中央企業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跨行政區域的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 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三十四條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并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面臨的事故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問題需要修訂的;
(七)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 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并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并嚴格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 對于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的;
(三)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
(四)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五)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六)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并重新備案的;
(七)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吸取日本強震教訓,筆者認為,我國化工企業要積極開展對煉油生產、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場所可能發生事故的危險性、環境影響范圍等方面的風險識別和評價。按照發生自然災害的預想,采取預防和應急措施,建立環保防控體系,進一步完善廢水貯存及處理系統,從根本上排除發生事故時因化學物質泄漏對水體可能造成的污染風險。企業要修訂完善應急預案,與地方政府建立應急聯動機制,加強企業周邊高風險區群眾的宣傳教育工作,有針對性地告知群眾,在遇到管道爆炸、泄漏等事故如何進行自救等相關知識;同時,要深入管道沿線評估高風險區,對管道進行內外檢測,加強管道日常防護。
化工設備生產企業要提高設備的制造等級,尤其是提高應變承受能力。今后建設項目時,要充分考慮自然災害的因素,對大型油品儲罐、重點設備提高制造級別。這樣在突況下,才有可能保證設備完好。此外,還要提高自動化控制快速反應水平。有效、靈敏的自動化控制,可保證突發事件的瞬間,進行安全停車、關閉相關閥門、停止設備運轉。這不失為一條保證安全的有效舉措。
盡管天災不能避免,但將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人類是可以選擇的。據筆者了解,目前國內化工企業的應急預案往往比較注重應對“人禍”,較少涉及天災的預防。因此,從設計源頭加強對天災的預防和應對能力,科學制定針對天災的應急預案已是十分必要。
首先,化工企業要制定嚴密的措施來維護危險設施和危化品安全。對在建和籌備建設的化工項目,要開展地震、水災等自然災害造成火災、爆炸、劇毒物質泄漏等次生災害的安全風險評估。地方政府在調整和布局產能時,不能僅僅考慮人力、土地等要素成本及交通條件等因素,還要把當地環境、地質狀況等因素納入考慮范圍。
其次,做好危險隱患的源頭控制。由于化工企業生產具有連續性,使得廠房之間各種埋地架空管線相互連接,地震來時廠房之間容易產生位移,進而造成管線斷裂,致使危化品等泄漏。因此,企業要加強廠房和管道的防震措施,提高防震性能。此外,在設計一些原料和產品儲罐時,必須進行抗震驗算,若罐壁厚度不夠,要采取補救措施。
關鍵詞 集散控制系統;應急體系;建設;實施
中圖分類號TP3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674-6708(2013)93-0074-02
0引言
集散控制系統是石化裝置使用的重要設備,由于其自身的集中性和互聯性,當出現故障時,往往會產生災難性的后果,所有針對集散控制系統應急管理方法必不可少,本文集中討論了這個課題, 指出了集散控制系統應急響應的概念和建立方法;在此基礎上,還討論了如何確保預案的執行問題。
1建立集散控制系統應急體系的必要性
集散控制系統(Distributed control system)簡稱DCS系統,是以電腦微處理器為基礎的對生產過程進行集中監視、操作、管理和分散控制的集中分散控制系統,它通過將過程儀表分散控制集合為計算機集中控制,改變了常規儀表功能單一、人--機聯系差以及單臺微型計算機控制系統危險性高度集中的缺點,實現了三方面的集中,即:管理、操作和顯示,以及三方面的分散,即功能、負荷和危險性。是目前最先進的控制系統,在現代化煉油化工生產過程控制中起著重要的作用。
編寫和完善集散控制系統故障應急處理預案,并在此基礎上組織反事故演習,不斷提高相關人員的事故處理能力,對于減少這類設備運行異常時因操作不當造成故障擴大的發生很有必要。
2 建立集散控制系統應急管理的目標
建立應急組織和應急體系是石油化工行業安全生產重要保障,石油化工應急體系隨著新技術新工藝的實施要通過實際工作的檢驗逐漸形成,需要不斷補充和完善;即通過體系保障,實現各個控制點及要素的及時處理,系統人員的協同配合,明確各個控制點及要素的職責范圍,各負其責,就會保證整個維護系統有效的運轉。
應急處理是出現緊急狀況或故障后保障后續安全的處理方法,事實上,應急防護方案、應急安全設施、應急策略規定等,都是應急處理工作的一部分,要想做好集散控制系統應急管理,必須針對具體情況,通過在辨識評價風險、制定安全策略、采取風險防范措施、監測事故事件、響應處理和恢復等方面進行努力,從而健全完整的應急處理程序,在實際中,還要體現應急管理的持續改進過程。以上環節都很重要,但基礎應該是及時發現,根本性目標是確保恢復:
及時發現是應急管理的基礎:系統通過監測到位使得事件事故得以及時發現并提供準確的判斷,確認事件事故的性質和影響范圍。
確保恢復是應急管理的根本性目標:要通過正確的操作程序,消除事件故障造成的影響,確保系統恢復正常工作狀態。確保受影響的集散控制系統恢復正常的功能。
3 建立集散控制系統應急管理的方式
國內外企業經過多年安全生產實踐,從經驗教訓中總結出來的經驗告訴我們,應急管理體系建設與實施是必要和必須的,建立應急管理體系的目的,不僅在于事故發生時啟動預案來應急處置,更重要的是平時發揮應急管理體系的預防作用,做到有備無患、防患于未然,盡量化解可能導致突發事件的風險隱患,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和此生災害的發生。
由于各集散控制系統廠家產品質量不一,控制系統的各種故障,如電源失電、操作員站“黑屏”或“死機”、計算機病毒侵入、控制系統主從控制器切換異常、通信中斷、模件損壞等時有發生。有些時候因處理不當,造成故障擴大,甚至大規模停工的事故。因此制定全面、合理的應急預案是減少集散控制系統故障和損失程度的保證。
在程控系統的應急預案編制中,應考慮下列因素:
1)歷史情況:本部門及其他兄弟單位在各類裝置以往發生過的緊急情況;
2)地理因素:單位所處地理位置,如區域裝置工藝的特點,對其它裝置的影響等;
3)技術問題: 程控系統出現故障可能產生的后果,包括通訊系統失靈、控制器損壞、電源故障等;
4)人的因素:人的失誤可能包括培訓不足、工作沒有連續性、粗心大意、錯誤操作等;
5)物理因素:考慮集散控制系統的物理條件,包括危險工藝和副產品,控制系統的布置,照明,通道等;
6)管制因素:要考慮出入、電力故障、通訊中斷、工藝要求等情況的后果。
4 強化集散控制系統應急演練
與預案編制同等重要的是預案的執行,要建立一套完整、可行的應急處置機制,基本原則應該是:
1)先期處置:屬地管理,專業處置,邊處置、邊報告;
2)應急響應:分級響應,基本應急/ 擴大應急;
3)預防次生、衍生災害,保護最初響應者。
在預案演練方面,應從組織領導、注重實效、總結和評價、嚴格程序、單位間信息交流、加強培訓等幾方面著手。另外,為了提高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必須加強集散控制系統應急預案培訓,即:通過培訓,保證操作員工掌握預案,通過演練,保證預案的實效性。并保證預案得到持續改進。在突發事故面前保障生產安全。
5結論
建立和實施集散控制系統應急體系是一個系統工程,客觀上涉及不同廠家、各種類型的集散控制系統,以及控制器、通訊、電源、計算機病毒等問題,主觀上涉及維護運行機制、維護質量、人員的素質等狀況,需要做的工作很多,有待深人開展這方面的研究,努力提高集散控制系統的可靠性。
要堅持“環保優先,安全第一,以人為本,質量至上”的安全生產理念,認真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突出集散控制系統應急預案的演練、修訂、培訓教育,認真落實屬地化管理,從管理機制、工作方法、設備設施、人員可靠等方面全力以赴確保蘭州石化集散控制系統的安全環保工作,努力實現零事故、零傷害、零污染目標。
石油化工企業地下管線損壞、破裂,物料發生泄漏,可造成供(排)水或工藝物料中斷,會影響生產裝置的正常運行,甚至造成生產裝置停車。泄漏出來的易燃、有毒物料,易引發火災、爆炸、中毒、污染等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生產裝置運行不正常或發生事故的情況下,泄漏出來的易燃、有毒生產物料以及事故處理產生的污水進入地下排水管網,也有可能引發火災、爆炸、中毒、污染等事故。原料、成品油地下管線一般需要穿越公路、河流、田野、居住區、村莊等,地下管線長、埋設情況復雜、管理難度大。一旦損壞,如發生油氣泄漏,不易及時發現,易引發火災、爆炸、污染等事故,如處理不及時,往往會造成災難性的后果。a)火災、爆炸危險性分析。輸送可燃物料的地下管線、含油污水管線如發生損壞、破裂,危害較大。其泄漏出來的油氣、可燃物料,不易及時被發現,如積聚在管溝內、流入地下排水系統或滲入地面,遇點火源,有可能引發火災、爆炸事故,造成危害。b)毒物危害因素分析。輸送有毒物料的工藝地下管線、含硫污水管線如受到外力的影響,造成地下管線損壞、破裂,或管線發生腐蝕、損壞。管內有毒物料泄漏,人員接觸,有可能發生中毒等事故。輸送含硫化氫的天然氣地下管線如腐蝕、損壞、破裂,管內天然氣泄漏,人員接觸,可發生硫化氫中毒事故。排水系統內的局部區域(如暗井、積水池等)在運行過程中,還有可能在局部空間、區域內積聚硫化氫等有毒有害物料。當檢修作業時,如未置換合格,又未采取安全措施,作業人員即進入該空間、區域內作業,極易發生人員中毒或窒息事故。此類事故在石化企業曾多次發生。c)污染危害因素分析。輸送可燃物料的工藝地下管線、含油、含硫及生產污水管線,如發生損壞、破裂,泄漏出來的油品、可燃物料、生產污水可漫溢到地面,處理不及時,油品、可燃物料、生產污水有可能進入排水系統。如處理不當,污水可通過排水系統進入自然水體,而發生污染事故。
2安全措施及建議
2.1地下管線的設置應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的規定
原料、成品油地下長輸管線的設置應嚴格執行國家《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以及GB50253-2003《輸油管道工程設計規范》等的規定。石油化工廠區地下管線的設置應符合GB50187-2012《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489-2009《化工企業總圖運輸設計規范》、GB50160-2012《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SH3034-2012《石油化工給水排水管道設計規范》等標準的規定。
2.2地下管線的設置應符合發展規劃
廠外地下管線的布局、設置應符合地方政府的規劃,與土地利用整體規劃、城鄉規劃相協調。廠外地下油氣管線應避開居民生活區、水源保護區、飛機場、火車站、海(河)港碼頭、軍事設施、自然保護區、名勝古跡和地下文物遺址等敏感區域;遠離居民區、村莊、公共設施等人員密集區域。油氣管線規劃建設還必須符合油氣管道保護要求,應避開滑坡、崩塌、沉陷、泥石流等不良工程地質區、礦產資源區、嚴重危及管道安全的地區。對不符合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要求的現有地下油氣管線,要立即制定整治方案,盡快組織實施。
2.3建立、完善地下管線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
建立、完善有關地下管線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明確地下管線的安全管理職責。完善地下管線定期檢測、維修、報廢、更新制度。建立健全地下管線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加強地下管線日常巡護,保證設備設施完好,確保地下管線安全穩定運行。建立地下管線安全風險評價制度,地下管線應與裝置、設備、地上管線一樣,進行安全風險評價。
2.4設置完善的安全設施
油氣及工藝物料地下管線應設置壓力、溫度、流量監測、自動控制、調節系統,以及報警、聯鎖、超壓泄放、緊急切斷裝置等安全設施。供水管線應設置壓力、流量監測、調節設施,以及排氣、安全閥、切斷閥等安全設施。污水排水管道(含可燃液體)應設置管道水封、排氣管等安全設施。廠區排水系統應設置雨水收集、監測控制以及事故消防廢水收集、處理設施,防止發生污染,造成危害。雨水監控及事故污水收集系統的設計,應符合GB50483-2009《化工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計規范》的規定。在埋設地下管道的地面設立管道埋設標志。廠外輸油管道地面沿線應設置里程樁、轉角樁、陰極保護測試樁和安全警示標志。地下油氣管線、工藝可燃有毒物料管線的封閉空間(如地下管溝)應設置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裝置。鋼質長輸油氣管線應設管道電流陰極保護設施,以減輕輸油管道的腐蝕。
2.5設立地下油氣管線安全監控及信息管理系統
設立地下油氣管線自動監控及信息管理系統,實現生產操作自動化及工程管理信息化。地下油氣管線生產操作采集和處理主要工藝變量數據,實時進行顯示、報警、存儲、記錄、打印,通過控制系統進行遠程控制、調節、全線緊急停運、水擊控制、并進行管道的泄漏檢測與定位。通過地下管線信息管理系統,對生產操作數據進行分析,給地下管線的運行管理、決策提供指導依據。
2.6提高地下管線安全保障能力
地下管道應采用防腐蝕的新材料、新技術,減輕地下管線的腐蝕危害,提高使用壽命。修訂、完善地下管線安全法規標準,適當提高地下管線的安全等級和安全標準,提高地下管線所需的安全環境要求。解決地下管線,特別是地下油氣管道的規劃、設計、建設、運行面臨的安全技術和管理難題。開展地下管線長周期運行、泄漏檢測報警、泄漏處置和應急技術研究,提高地下管線安全保障能力。
2.7提高事故應急處置水平
企業應按照GB/T29639-2013《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的要求,根據地下管線輸送介質的危險特性及管道狀況,制定有針對性的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并定期組織演練。通過演練檢驗預案的實用性、可操作性,不斷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加強事故應急處置隊伍的建設,不斷提高應急處置人員的專業素質。配套完善安全檢測及管道泄漏封堵、油品物料回收等事故應急處理裝備,保持處于備用狀態。事故處置中要對事故的危害和風險進行辨識和評估,做到準確判斷,杜絕盲目處置,防止事故擴大。并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及救援需要及時劃定警戒區域,疏散周邊人員。建立地方政府與企業溝通協調機制,開展應急預案聯合演練,提高應急響應能力。
3結語
一、存在問題
1、個別領導認識不足,缺乏應急救援意識。個別領導的危機意識不強,未能嚴格落實行政和部門首長負責制,落實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個別地方、部門和單位還沒有制定預案,地方預案沒有形成體系,上下脫節、不對應,企業預案與政府和部門預案不銜接,有的應急處置機構和隊伍也比較分散,存在多頭指揮、功能單一、缺乏統籌的弊端,應對重、特大事故能力差。
2、預案不規范,可操作性不強。有的單位或部門在應急救援問題上草率應付,責任心不強,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不規范、不完整或過于原則化,可操作性不強。有的雖然也制定了一整套事故應急預案,但只是掛在墻上或緊鎖柜中,除了制定人知道內容之外,再也無人問津,更沒有組織學習,使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成了“聾子的耳朵”,失去了實際作用。
3、人員配備差,安全投入不足。有的雖然已經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但尚未建立應急救援隊伍,或雖然建立應急救援隊伍,但應急救援人員素質低,思想不穩定,作風不過硬,業務不熟悉,或救援技術裝備水平較低,個體防護不足,難以適應應急救援特別是事故搶險救援的需要。
4、從業人員缺乏必要的培訓,應急能力差。比較普遍的狀況就是許多單位的從業人員應急教育和培訓相對滯后,沒有很好的對相關的應急預案進行宣傳、教育和演練,其識災、防災和自救能力較差,對預案內容不熟悉,對預案也未檢驗,存在較大的盲目性,并且也沒有對預案進行及時修改。一旦發生生產事故,連自救能力都不能保證,更不用說要配合專業救援人員共同抗災。
由于存在上述種種問題,在一些重特大事故救援中,不但影響了救援效果,而且還擴大和次生了事故。據不完全統計,2006年1-8月全國發生了25起因企業應急管理水平低、應急人員素質低、應急裝備水平低、指揮施救不當造成傷亡擴大的事故,導致95人死亡。這25起事故,原本只有41人遇險,但由于上述原因和施救不當,造成54名參加救援人員犧牲。
二、對策建議
針對以上存在的這種問題,必須綜合治理、辯證施治,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普及事故災難預防救助知識,增強公民的自我保護能力。應急管理機構要加強應急預案和安全知識、應急管理知識、災害知識、防災救災和自救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組織編制科普讀本、影像資料、典型案例分析和舉辦知識講座等多種形式,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宣傳欄等多種媒體,宣傳應急預案的主要內容、應急處置程序,普及事故災難預防、避險、報警、自救、互救等知識。尤其是位于重大危險源周邊的人群,要讓他們了解潛在危險的性質和對健康的危害,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識,了解預先指定的主要及備用疏散路線,了解各種警報的含義和應急救援工作的有關要求,提高公眾應對各種突發公共事件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如重慶開縣2003年“12?23”井噴事故,由于沒有事故預案,事故發生后沒有及時同地方政府銜接,老百姓又不了解事故的危害性,結果造成大量人員傷亡。2006年3月25日,井噴事故發生在同一地點、兩口事故井相距不到10米、時間僅隔了兩年多。再次發生同樣的事故,有了第一次教訓,企業已制定并完善了井噴事故應急預案,國家安監總局和重慶市主要領導、中石油主要領導親臨指導,及時啟動了應急預案,經過7天的反復搶險施工,中石油“3?25”天然氣井漏事故終于“堵漏壓井”成功。4月1日,1萬多名疏散的群眾開始陸續回家,未造成人員傷亡。這充分說明對預案的宣傳非常重要,尤其是化工企業的預案不要關起門來自己搞,還要搞好對外宣傳,應該讓周邊群眾知道的一定要公開。
2、強化培訓,提高相關人員應急救援能力。首先要重視對應急管理人員尤其是救援指揮人員的培訓。應急預案的制定,應根據危險分析和應急能力評估的結果,確定最佳的應急策略,慎密周全,翔實具體,將可預見的危險和漏洞都解決和處理好,使預案更加科學和具有可操作性。這要求應急管理機構要加強對應急培訓工作的組織和指導,通過開展有針對性的培訓活動,使預案編制者不僅具備全面的風險管理知識,而且掌握預案的制定方法;讓救援指揮人員對預案的掌握理解、現場指揮和綜合協調能力得到鍛煉和提高;將地方和部門各級領導干部應急指揮和處置能力的培訓,納入各級黨校和行政學院教育培訓內容,使其切實掌握應急預案的有關內容、應急響應的程序和各個崗位的職責。其次要強化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基礎訓練。應急管理機構經常開展專業救援隊伍訓練,保證救援人員具備良好的體能、戰斗意志和作風,明確各自的職責,熟悉潛在危險的性質、救援的基本程序和要領,熟練掌握個人防護裝備和通訊裝備的使用,運用各種專業技術,提高現場救援應變能力和救援水平。再次要分級分類開展應急培訓工作。生產經營單位應將與本單位相關的應急知識融入新員工的“三級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及特種作業人員培訓中,保證相關的管理人員、職工熟悉和掌握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程序、任務和措施,一旦事故發生,知道誰應該干什么不應該干什么,應急人員能馬上到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提高執行應急預案的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特別要強化對重點、高危行業企業的員工培訓工作,讓企業員工了解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中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學會自救和互救。
3、應急管理工作要“重心下移、關口前移”。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兩個主體責任”,應急管理工作必須“重心下移、關口前移”,各級政府要依法組織制定和完善各專業性、地方性和區域性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并在規定范圍內予以實施,建立應急救援體系,加大安全生產投入,保障救援器械裝備的配備,搞好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基地和隊伍建設,加強日常隱患排查和事故預防,事故災難發生時,依托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在第一時間里組織開展有效救援。生產經營單位也要根據自己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有針對性事故應急預案,并報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備案。同時,不能忽視社區應急救援建設,它也是國家應急救援體系中重要的一個部分。有關部門通過對1976年唐山大地震的幸存人員統計表明,95%以上幸免于難的人不是靠專業隊伍救援出來的,而是靠鄰居施救或自救逃生的,由此看出,出現突發事故的第一時間,最能發揮作用的還是社區居民。
4、建立完善預案演練制度,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損失。預案制定的是否可行要靠實踐去檢驗,而實踐最好的方法是預案演練。應急預案的演練是檢驗、評價和保持應急能力的一個重要手段,預案演練可在事故發生前暴露預案和程序的缺陷,發現應急資源的不足和存在的問題,檢驗各級預案之間的協調性,有利于提高整體應急反應能力。所以,演練一定要著眼于實戰,符合實際,演練一次發現一次,經過演練評估,不斷修訂、補充和完善預案。事物是變化發展的,裝置、人員、生產條件等也是如此,隨著它們的變化,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隨時重新修訂,有的企業經常忽視這一點,制定一次預案便一勞永逸,再也不完善不補充,發現的問題也不修改,久而久之應急預案便成了一堆廢紙。許多事故教訓也表明,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落實的好,就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反之就將受到它的懲罰。
從現實的角度來說,石油化工企業安全管理過程中,每一個生產環節的工作人員都要提高規范化生產的意識,因而需從細節抓起,找到各環節中危險因素出現的根本原因,將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扼殺在萌芽之中,將安全防范措施與完善的生產技術相融合,才能體現出我國石油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和管理的嚴密性,在此基礎上才能談及企業的生產效益以及社會效益。
2石油化工企業安全管理模式的核心內容
2.1制定石油化工企業安全管理的應急預案
鑒于石油化工企業在實際生產中需要用到具有高毒性、強腐蝕性等特性的危險化學品,則制定基本的石油化工企業安全管理應急預案是極為必要的。企業需定期開展系統檢查,嚴防出現重大生產事故,一旦發生爆炸、毒物泄漏等突發性事件,則要極力采取應急措施將損失降到最低[2]。
2.2嚴格規范石油化工類型企業生產原料的標準
我國行業監管機構對于石油化工行業所出臺的政策較為明確,其核心在于實現節能減排,嚴格控制能耗比指標[3]。與此同時,國家對石油化工類型企業生產原料的標準也有著嚴格的規范,不僅相關的原材料的挑選要符合國家標準,而且相關的技術操作人員要盡可能選擇機械化、自動化的手段來維系生產,避免人體直接與化工硫酸等物質相接觸,從而降低人體受到危害的概率,并要合理地使用相關原料及設備,管理者及一線工人要時刻注意生產安全制度的履行。
2.3針對相關的一線操作技術人員進行系統化安全教育
石油化工類型企業可以定期對操作人員進行培訓,使其掌握先進的處理方法,并能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以及專門針對石油化工產品泄漏的應急處理設備,以系統內部層級宣傳的模式來強化企業安全管理。石油化工企業安全管理模式探討劉鵬(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河北唐山063611)摘要:隨著我國石油化工類型企業生產規模的擴大,需要采取行之有效的企業安全管理模式來應對實際的生產狀況。而且如若必要,企業管理層以及國家監管部門需依據企業的生產工藝和狀況的變動,對規范化安全管理的模式進行適當的調整。本文就針對啟用石油化工企業安全管理模式的現實意義以及石油化工企業安全管理模式的核心內容進行闡述,并探究如何更好地改進石油化工企業的安全管理的策略,以期為同質類型企業管理帶來有益的借鑒。
3更好地改進石油化工企業的安全管理模式
3.1安全管理模式的選用要與石油化工企業的生產實踐相配套
通過對我國石油化工企業生產危險因素的分析,更加深刻地體會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目前,我國絕大部分石油化工企業單位采用了HSE管理體系的框架來鞏固自身在市場中的位置,并適時根據生產工藝技術的變化來調整安全管理模式,簡單來說,我國石油化工企業要與時俱進,采取先進的管理模式來保障生產,其安全管理模式的選用要與石油化工企業當下的生產實踐相匹配。
3.2實施石油化工企業安全管理與環保理念的整合模式
從各產業發展的實際狀況來看,我國石油化工行業的發展較為迅速,為社會總體經濟的發展貢獻了較大的力量。但從環境保護的角度來看,石油化工行業的負面效益值得管理層深思。基于此,石油化工企業的安全管理模式的調整也要本著順應國家環保標準要求的原則來執行,堅持“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并重”的理念,將安全管理與環境治理結合起來操作,這樣不僅能夠提升企業生產管理的效能,還能有效降低企業管理成本,為石油化工產業的可持續發展夯實基礎。
4結語
此次演練有參演單位20多個,參演人員600余名,動用各種先進車輛裝備70余臺次,是近年來我省最大規模的一次安全生產綜合應急救援演練。這次演練是我省“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重點之一,旨在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提高事故防范和處置水平,檢驗各級各部門各單位的應急指揮能力、協調配合能力和搶險救援能力,為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提高預案科學性、針對性積累實踐經驗。
上午9時整,隨著河南省副省長、演練總指揮史濟春一聲令下,演練正式開始。
第一個演練項目是由多部門聯合參與的一起化工裝置泄漏爆炸事故應急處置演練。鄭上路某化工集團因工作人員操作不當,化工生產車間反應釜發生爆炸燃燒,生產裝置一、二、三層陷入一片火海,大量有毒液體硫酸二甲酯外泄,情況萬分危急。接到事故報告后,鄭州市人民政府立即啟動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領導為總指揮的應急救援總指揮部,迅速調集公安、消防、安監、衛生、氣象、環保等社會聯動力量,攜帶相應裝備趕赴現場,全力處置。
第二個演練項目是油罐火災撲救演練。9時16分,某油庫1號油罐遭到雷擊爆炸起火,熊熊大火沖天而起,現場情、況萬分危急。交警支隊迅速到場實施交通管制,引導救援車輛順利進入事故現場。消防部隊一次性調集四個中隊所有大噸位水罐車、泡沫車火速前往現場處置。在油罐發生二次爆炸后,五十鈴泡沫水罐車、16米高噴車、泡沫輸轉車、指揮車、救護車、電力搶險車等特種車輛陸續趕到現場。罐體得有有效冷卻后,總指揮要求搶險隊員開始總攻,9時28分,大火被撲滅,油罐險情排除。
【關鍵詞】危化企業;應急管理
1.引言
隨著社會的進步與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貫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過程的長期歷史任務,而增強全社會防災減災能力,預防危險化學品事故和減小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現實課題。
危險化學品危險性大,在生產和使用過程中易造成大量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在2003年“12.23”中國石油川東井噴事故中造成24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9269.71萬元;在近期發生的2013年“6.3”吉林寶源豐禽業有限公司火災爆炸事故,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82億元。這些事故的教訓告誡我們做好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和事故應急對安全生產大局至關重要。
2.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管理的現狀
2.1 危險化學品事故后果嚴重
危險化學品是化學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毒害、腐蝕、放射性等危險性,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物處置等過程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毀損、環境污染的均屬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多發生火災、爆炸、中毒事故,遼寧省2013年1到7月份就發生較大的危化品事故5起,共造成17人死亡,事故的危害極大。
2.2 危險化學品事故隱患不斷增多
2.2.1 隨著工業經濟規模迅速擴大、生產過程日益復雜以及空間布局日趨集中,危化品從業人數明顯增多,僅遼寧省就有石化企業2119家,危化企業791家,重大危險源數量與危害程度也大幅增加。而我國安全生產總體基礎較弱,安全生產建設歷史欠賬較多,平均工業技術水平和安全科技裝備水平明顯落后于發達國家,由此造成危險化學品行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風險不斷增大。
2.2.2 能源資源需求持續上揚,企業安全生產面臨很大壓力。巨大的能源資源需求不僅造成了煤炭、電力、石油等能源資源供應的緊張局面,而且對化工、采礦等能源資源生產企業的安全生產帶來了沉重壓力,導致部分企業超能力、超強度生產問題日益突出。
2.2.3 生產裝備的逐步機械化、操作程序的自動化和經營管理的網絡化,極大地提升了勞動生產效率,但對安全生產保障條件的要求也更高、更嚴了。其中安全技能培訓任務明顯加重,由于農村勞動力大量轉移,在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儲存等安全生產風險較大的企業中,農民工的比例過高也給安全管理帶來一定難度。
2.3 事故處理難度逐漸加大。
群死群傷事件時有發生,應急救援工作面臨嚴峻考驗。近年來,我國生產安全事故總量一直處于高位狀態,造成重大傷亡的生產安全事故往往事發突然,搶險救援、傷員醫治、責任認定、損失賠償等工作時間緊、頭緒多、難度大,應急救援任務艱巨。
社會關注程度不斷提升,事故處理工作出現新的課題。隨著社會公眾獲取和傳播信息的方式深刻變化,政府和企業的生產安全事故處理工作面臨著新的課題。每一起生產安全事故不論大小,如果不及時妥善處理,很容易造成簡單事件復雜化、負面影響擴大化、社會危害嚴重化。
2.4 事故應急管理理念。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管理是對企業生產經營中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給企業帶來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事件的預防、處置和恢復重建等工作,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它涵蓋在事故發生前、中、后的各個過程,包括為應對突發事故而采取的預先防范措施、事發時采取的應對行為、事發后采取的各種善后措施及減少損失的行為。
傳統的突發事故應急管理注重發生后的即時響應、指揮和控制,具有較大的被動性和局限性。
而從70年代后期逐步形成的現代應急管理理論,將應急管理歸納為預防、準備、響應、恢復四個階段,結合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特點和實際,強調應急管理貫穿于各個過程,充分體現“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應急理念。
2.5 事故應急預防和應急準備還有很多不足。面對讓人深思的事故案例,我們不僅要問,事故的發生是否可以避免;事故發生后的應急反應是否能更快、應對措施是否能更科學有效;總結我們的差距,就是在應急預防和應急準備上還有很多的不足,準備不足,遇有突發事故何以響應和應對。
3.事故預防是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管理的前提
3.1 事故預防是指在危險化學品突發事故發生之前,為了消除突發事故的幾率或者為了減輕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損害所做的各種預防性工作。
在突發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管理中,預防又有兩層含義:一是通過管理和技術等手段,盡可能地防止突發事故的發生;二是在假定突發事故必然發生的前提下,通過預先采取一定的預防措施,達到降低或減緩其影響或后果的嚴重程度。從長遠看,低成本、高效率的預防措施是減少危險化學品突發事故損失的關鍵。
3.2 事故預防主要運用工程技術手段,通過加強風險管理、重大危險源管理、事故隱患排查整改等工作降低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和嚴重性。
3.2.1 風險管理貫穿于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的全過程之中,包括原料運輸、儲存、前處理、化學反應生成、精制、產品各環節,風險的大小用風險度來表示,它由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和事故發生的嚴重程度決定的,為降低系統的風險度,實現事故預防的目的,我們的安全原則要包括優化工藝,以低危險、低毒物質代替高危險性、高毒性物質,化學反應密閉隔絕;采取自動化控制,減少人工操作;設置安全報警聯鎖裝置和緊急排放泄壓裝置等。
3.2.2 采取的安全措施遵循“3E”原則,要從工程技術、教育培訓、管理上三方面做起。首先在項目建設階段的“三同時”要嚴格執行,我們有些項目在建設之初就存在“先天不足”,而一味的追求效益,不按標準執行,加之個別審批部門執法不嚴,使項目違規或帶病上馬,這就給項目運行后買下了極大的事故隱患,我們提到的吉林寶源豐禽業有限公司就有在建設中違規大量使用易燃的聚苯乙烯保溫材料,而釀成嚴重的事故災難。所以做好項目的科學論證、安全設施的驗收審批,提高本質安全性是至關重要的。
其次,要加強日常的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工作,我們要從應對突發事故的角度去開展安全檢查,把可能造成事故和擴大事故的隱患查找出來,及時整改。
再有就是在管理環節上,堵塞漏洞,強化教育培訓,杜絕人為因素造成的事故隱患,避免災難發生。
在中國石油川東井噴事故中,就是因為違規未安裝回壓閥,這一隱患又沒有及時處理,而使井噴失控,造成嚴重事故。
通過各種手段以及采用高新技術裝備來加強事故預防管理,極大地提高了危險化學品生產的安全性、可靠性,也為事故應急狀態下提供了堅實的資源保障。
4.應急準備是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管理的基礎
4.1 準備是應急管理過程中一個極其關鍵的過程。指針對特定的或者潛在的突發公共事件,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各種應對準備工作。因而,充分準備是應急管理的一項主要原則。
4.2 應急準備的主要措施包括:建立應急信息系統;組織制定應急預案并開展演練;建立突發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和預警等級;簽訂應急互助協議,落實應急裝備和人員等。
4.3 制定應急預案雖為應急準備的一項工作,而應急預案文本卻包含了整個應急管理的全部內容。
應急預案的編制要遵循導則進行,它對每個要素對應的管理環節都提出標準和要求,認真按導則編制并且落實,能夠有效提高應急管理各環節的水平。比如建立完善的事故預警機制,就能夠做到事故的早預警、早發現;明確了應急響應程序就能夠在事故發生后,科學確定出響應級別和相應救援措施;應急預案的評審和定期修訂是對預案編制質量的一個把關,也能夠確保生產現狀和其他因素改變后應急內容隨之變化。
4.4 應急演練作為應急準備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整個應急管理的中心環節。
應急演練是指由多個組織或群體的人員針對模擬的事故,執行實際緊急事故發生時各自所承擔任務的排練活動。它以預防為主的原則,在重大事故預防過程中發揮以下作用:
4.4.1 對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可操作性進行評估,發現并及時修改應急預案中的缺陷和不足。
4.4.2 評估重大事故應急能力,識別資源需求,澄清相關機構、組織和人員的職責,改善不同機構、組織和人員之間的協調問題。
4.4.3 對員工起到教育作用,增強安全意識,掌握應對突發事故的技能,促進公眾、媒體對應急預案的理解,爭取他們對重大事故應急工作的支持。
4.5 應急演練可以暴露應急管理中的不足,提高企業應對突發事故的能力。
通過應急演練,會發現在應急準備方面存在的不足。比如我們在演練穿戴呼吸器時,就出現過一臺呼吸器背帶打不開的現象,這就暴露了我們平時對應急器材的維護保養存在問題,到了戰時派不上用場。
還有在使用滅火器演練時,面對鐵桶里引燃的油火,打了5瓶干粉滅火器也未能撲滅,現場考察后,是由于使用距離太遠,沒有在最佳距離,這就暴露出員工沒能熟練掌握滅火器具的使用技能,這樣的排險救援水平,又如何撲救戰時的初起火災。
在選擇現場應急指揮場所的環節上,有時就未考慮氣象的影響,將指揮所設在了模擬事故點的下風側,雖然使用煙霧彈來模仿火災煙霧,對現場指揮、觀摩人員并無傷害,但這也就暴露了我們在應急指揮策劃上還有疏漏,也就無法保證戰時疏散工作的有效開展了。
應急演練是對應急預案的檢驗,本質上是對應急管理上的檢驗和總結。假如認真開展應急演練,寶源豐公司就能夠發現安全出口被封堵這一隱患,事故發生后,員工就能夠有序疏散,或許大量生命可以保全;而川東鉆探公司就能夠及早通知附近鄉民,就可能挽救更多寶貴的生命。
總之,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管理要重在預防和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