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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is paper takes the status of medical waste disposal in Henan Province as an example to analyze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of medical wastes. Through the classification of medical waste disposal and emergency management identification, the problems of medical waste management and disposal are analyzed. It is pointed out that the corresponding medical waste disposal and emergency plans should be implemented for the medical waste disposal facilities failure or serious epidemic and other emergency situations.
關鍵詞:醫療廢物;廢物產生;醫療廢物分類;問題識別;醫療廢物處置;應急管理
Key words: medical waste;waste generation;medical waste classification;problem identification;medical waste disposal;contingency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X799.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6)19-0218-02
0 引言
醫療廢物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這些廢物產生的有害化學物質,對空氣、土壤、地表水及地下水造成污染。鑒于此,我國先后頒發了《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用于對醫療廢物的收集、轉運、處理進行監控管理,以期使醫療廢物的處置管理有法可依并逐步取得成效。如果缺乏對醫療廢物處置及應急管理問題的識別,將給社會造成極大的損害。
1 醫療廢物的產生及管理現狀
醫療廢物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所產生的具有直接或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醫院是醫療廢物產出的主要場所,醫療廢物管理是否規范直接關系到醫院整體管理水平。由于醫療廢物的特殊性,使世界各國都對此高度重視。
1.1 醫療廢物產生
隨著河南省醫療廢物實際處置量逐年增加,部分醫療廢物處置中心的處置能力已超負荷或接近飽和狀況,面臨著急需擴大處置規模的壓力。據統計,2013年河南全省19個醫療廢物處置中心醫療廢物處置能力142噸/天,按330天工作日算,每年可處置4.69萬噸。2013年全省實際收集處置醫療廢物共計3.71萬噸,實際處置2.64萬噸。
1.2 醫療廢物處置中心現狀
河南省較具規模的醫療廢物處置中心有19家(主要分布在18個省轄市和1個直管縣),醫療廢物處置方法為:感染性廢物、損傷性廢物適合采用熱解焚燒法、高溫滅菌法及干式化學消解法處置;病理性廢物適合采用熱解焚燒法及干式化學消解法處置;藥物性廢物和化學性廢物適合采用熱解焚燒法處置。全省醫療廢物不同處置技術設施的設計及預留處置能力見表1。
表1焚燒工藝項目總設計規模3.04萬噸,實際處置2.64萬噸;干式化學法項目總設計規模0.55萬噸,實際處置0.39萬噸;高溫滅菌法項目總設計規模1.10萬噸,實際處置0.68萬噸。
1.3 醫療廢物協同處置管理
醫療廢物污染防治的管理不僅涉及醫療廢物從產生到收集、貯存、運輸、處置整個運行周期實施全過程管理,也涉及醫療廢物處置技術選擇,劃分醫療廢物協同處置片區,構建醫療廢物協同處置機制等的處置全過程管理。
2 醫療廢物處置分類及應急管理問題識別
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是實現醫療廢物無害化的關鍵環節,但大多數醫院沒有完善的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體系,導致各種類型的醫療廢物混在一起,給后續的醫療廢物處置單位帶來較大的不便,影響醫療廢物的處置設施的處理效率。
2.1 醫療廢物管理分類處置問題
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是醫療廢物處置的重要環節,河南省內大多數醫院在逐漸建立自身的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體系,給后續的醫療廢物分類處置帶來較大的便利。據悉,在不少醫療機構,損傷性、感染性醫療廢物分類較規范,其他病理性、藥物性和化學性等三類醫療廢物有時混放到感染性醫療廢物,時有醫療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現象,導致處置時不規范。
2.2 醫療廢物處置管理問題
河南省醫療廢物處置中心主要是嚴格安排行政區劃來劃分,受行政區域劃分限制,部分區域由于醫療廢物收運距離遠,存在收運路線極不合理,而造成醫療廢物處置費用成本過高的情況。由于經費緊張等原因,部分地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存在醫療廢物收集率低,醫療機構覆蓋率較低等,導致一部分偏遠山區、農村等地產生的醫療廢物尚未全部收集進行無害化處置,醫療運輸設備亟需專業化配置。
2.3 應急管理識別問題
河南省較大規模的醫療廢物處置中心有19家,醫療垃圾集中焚燒處理制度始于2003年“非典”爆發時期,各地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都把主要精力放在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的建設上,對突發性的醫療廢物處置問題考慮較少,應急預案和應急處理措施都比較缺乏。一旦發生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發生故障或需進行檢修無法正常運營、某一區域發生嚴重疫情等情況下,沒有相應的醫療廢物協同處置及應急預案來實施。
3 醫療廢物處置及應急管理對策與建議
醫療廢物處置應急管理是指在醫療廢物處置設備進行檢修或因故障不能正常運營時,或者某一區域突發疫情等應急情況下,醫療廢物處置不受環境和技術局限等因素影響,醫療廢物得到消納。根據《醫療廢物分類名錄》(衛生部和國家環??偩?003第287號),應急管理對策與建議有以下幾方面內容。
3.1 醫療廢物處置分類適用性對策
分類處置對象適用性,可以解決醫療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現象,處置時不規范問題。其策略:焚燒技術適用于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等各種傳染性醫療廢物;表2為三種醫療廢物處置技術對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藥劑廢物等五類醫療廢物的適用性比較(見表2)。
表2適應性比較表明,熱解焚燒技術適應性最強,處置范圍最廣,可以處理各種醫療廢物;高壓蒸汽滅菌法和化學消毒法適用性沒有熱解焚燒法適用性廣,一些藥物性廢物和化學性廢物不能較好的處理,高壓蒸汽滅菌法和化學消毒法在逐步得到推廣。焚燒爐的處理規模在10t/d或以上,適合醫療廢物大量集中處置。
3.2 醫療廢物處置專業性對策
河南省醫療廢物處置中心是以行政區域劃分而規劃建設的,各省轄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主要服務于本區域內醫療廢物的處置工作。醫療廢物處置處理成本高,醫療廢物焚燒處置項目的投資較大、運行費用較高,因而醫療廢物處理費用也高。常用的醫療廢物處置技術的投資和運行成本如表3。
表3所示,每噸醫療廢物處理成本為2000~3000元。由于醫療廢物的回收處理必須在廢棄物產生后的48h內完成,即醫療廢物回收物流網絡是帶有時間限制的。所以,醫療運輸設備需要專業化配置。鑒于部分偏遠地區的醫療廢物產生量少,造成處置單位對醫療廢物回收、運輸成本提升。如能優化醫療廢物協同處置布局,例如個別縣城可以就近選擇收運和處置運營商,做到突破地域限制,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成本,實現多方共贏,即打破地域限制,優化處置設施布局和服務范圍。從表3的工程實踐表明,醫療廢物焚燒廠處理量越大,每噸醫療廢物的處理成本越低。所以,醫療廢物堅持資源整合,實現對全省醫療廢物的協同處置。
3.3 醫療廢物協同處置對策
應對醫療廢物協同處置突發環境風險時,要有相應的醫療廢物協同處置及應急預案來實施。一旦發生重大疫情或者政府需要處置的廢物,要以及時、快速且安全處置醫療廢物為前提,啟動跨區域協同處置方案來實施。必要時可動用醫療廢物保證金,對協同處置單位進行費用補貼。來解決河南省19個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因故停運或檢修期間、應對突發疫情等情況下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能力不足的問題。對協同處置過程中可能存在的泄漏、爆炸、火災等事故制定完善的應急預案,確保應急器材、設備的配置,衛生防護設施和人員及時到位,確保最大限度地實現對區域醫療廢物的收集和集中處置。
4 小結
總之,醫療廢物處置及應急管理問題的識別,就是要以醫療廢物能得到無害化安全處置為前提,通過構建不同處置技術之間、跨行政區域的醫療廢物協同處置模式,實現對醫療廢物的安全處置。
參考文獻:
[1]孫寧,張矗張箏,任志遠.甘肅醫療廢物綜合管理和協同處置示范實踐與思考[J].環境保護科學,2015(5).
[2]張鳳云,梁艷芳.醫療廢物對健康的危害及管理規則[J].中華醫院感染學雜志,2005(01).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防止疾病傳播、保障人體健康和環境安全為目的,以實施醫療廢物集中安全處置工作為重點,以建立醫療廢物全過程監管機制為保障,進一步突出重點、落實責任、加強管理,杜絕醫療廢物違法排放,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和環境安全。
二、工作目標
(一)醫療機構實現醫療廢物規范化管理。組織、指導、要求各醫療機構依據醫療廢物管理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完善醫療廢物管理制度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明確專(兼)職人員負責醫療廢物的管理工作。要定期對從事分類、收集、貯存醫療廢物的人員進行相關法律、法規和專業技能、安全防護以及緊急事態處理等知識培訓,提高從業人員業務素質。
(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實現規范化收集、安全處置。
從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活動的單位,要穩定擁有經過培訓的技術人員以及相應的技術工人,具有保證醫療廢物安全處置的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各種檔案、臺賬、保留原始數據;嚴格執行定期報告制度,按時報送季(年)報。
(三)提高醫療廢物收集處置率。通過醫療廢物綜合管理示范城市工作的深入開展,我市醫療廢物的綜合管理工作要向小規模診所和鄉鎮一級衛生院深入,做到全覆蓋、無縫隙管理,實現鄉(鎮)以上醫療機構醫療廢物收集處置率達到100%目標。
三、工作任務及職責分工
(一)建立市級相關部門聯席管理制度和機制,進一步理順環保、衛生、發改、城管等相關管理部門在醫療廢物全生命周期的職能和協調關系,提升城市醫療廢物全過程的監管和協調能力。
市環保局牽頭,市城管局、市衛生局、市發改委配合。
(二)建立醫療廢物流向監督管理體系,有效協調醫療廢物產生、收運和集中處置各環節的銜接,建立醫療廢物申報登記制度。
市環保局牽頭,市衛生局、市城管局配合。
確保醫療廢物產生和分類環節,充分考慮城市處置設施的技術特點和要求,采取源頭合理分類管理和減量化措施,有效避免醫療廢物收集不全面、因分類不規范不合理引發的處置過程的安全隱患和二次污染等問題
市衛生局牽頭,市環保局、市城管局配合。
(三)充分考慮城市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的技術特點,制定廢物源頭分類管理與減量化方案,采取措施,有效解決受處置設施技術局限而不能完全消納的醫療廢物處置問題。
市城管局牽頭,市衛生局配合。
(四)充分考慮轄區內小規模診所和鄉鎮一級衛生院醫療廢物處置問題,提出經濟合理和技術可行的解決方案。
市衛生局牽頭,市城管局配合。
(五)充分考慮如何應對大型疫病的爆發、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提出相應的醫療廢物管理應急方案。
市衛生局牽頭,市城管局、市環保局配合。
(六)充分考慮公眾對環境保護工作的關注,提出可行的公眾參與計劃
市環保局負責。
(七)規范醫療廢物管理和處置的相關管理政策和技術標準,明確醫療廢物產生、包裝、收運、和集中處置各環節的環境管理要求,特別關注目前比較薄弱的管理和操作人員能力建設、事故應急管理機制、醫療廢物處理過程中二次污染(含二次殘渣)的監督管理、醫療廢物處置運行效果評估要求等。
市環保局牽頭,市城管局、市衛生局、市發改委配合。
(八)加大監督和執法力度,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嚴查醫療廢物流失、非法回收利用及違規處置等行為,確保城市醫療廢物無害化安全管理和處置
市衛生局、市環保局負責。
四、保證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市政府建立醫療廢物綜合管理示范城市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及時解決項目引進和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指導、監督和協調醫療廢物示范項目工作的開展,根據醫療廢物綜合管理示范城市工作大綱制訂詳細的工作目標,并將工作任務進行詳細分解,落實責任,實行目標督察責任制。
(二)分工負責,齊抓共管。
醫療廢物綜合管理示范城市工作涉及單位要根據各自在醫療廢物管理方面承擔的工作任務,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醫療廢物從分類、收集、貯存、運送、安全處置全生命過程進行嚴格監管,確保我市醫療廢物得以安全處置。
(三)加大力度,強化管理。
負有對醫療廢物監管職能的各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督促醫療廢物產生和處置單位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和完善醫療廢物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操作規程,規范醫療廢物管理;進一步完善醫療廢物管理臺賬,按照國家規定長期保存;對醫療廢物管理方面的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查處。
2021年衛生系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的危害,在各類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及時、迅速、規范地進行應急處理,維護國家和社會的穩定,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保障經濟發展,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天津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及有關法規規定,結合南開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突發事件及其界定
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直接關系到公眾健康和社會安全的公共衛生事件。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影響公眾健康的自然災害、危害嚴重的中毒事件、影響公共安全的放射性物質泄漏事件、放射性危害事件、各種危害健康的恐怖襲擊事件、群體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健康的事件等等。轄區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即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一)重大傳染病疫情
1.發生鼠疫、肺炭疽、霍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和
禽流感暴發;
2.發生動物間鼠疫,發生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類、丙類傳染病暴發或者多例死亡;
4.發生脊髓灰質炎野毒株感染病例;
5.發生罕見或者已消滅的傳染病;
6.出現新發傳染病或者疑似病例;
7.可能造成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社會穩定的傳染病疫情;
8.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重大疫情。
(二)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中毒人數超過30人或者出現死亡1例以上的飲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內發生10人及以上急性職業病或者職業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學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體性急性中毒事件;
4.有潛在威脅的傳染病動物宿主、媒介生物發生異常;
5.醫源性感染暴發;
6.免疫接種、藥物預防引起的群體性反應或者死亡事件;
7.嚴重威脅或危害公眾健康的水、環境、食品污染
和有毒有害化學性物質泄漏等事件;
8.群體性不明原因疾?。?/p>
9.發生生物、化學、核和輻射等危害公眾健康的恐怖襲擊事件;
10.放射性污染、丟失放射源和人員受超劑量照射等事件;
11.自然災害引發的疫情或者中毒事件;
12.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
二、工作原則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提高全社會防范突發事件發生的意識,按照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建立并實行對可能引發各類突發事件因素的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制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四)統一指揮、屬地負責
在政府統一領導和指揮下,衛生局及有關部門要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開展工作。發生突發事件的區域內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配合政府、街道辦事處、衛生局及有關部門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五)快速有效、減少損失
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要不失時機地做出快速反應,
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盡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保障社會秩序的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與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
(六)依靠科學、加強合作
開展突發事件防范和處置的相關研究工作。及時總結控制工作成效,溝通信息,推廣經驗,完善應急處理技術規范。積極引進先進技術和方法??茖W、規范、有序地處置突發事件。
三、組織指揮體系
(七)衛生局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組長由衛生局局長擔任,負責領導、指揮全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衛生局。辦公室由疾病控制、醫療救治、衛生監督等科室、部門有關人員組成。負責組織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和醫療救治工作。
(八)成立評估和技術指導組織。
分設突發事件評估組、醫療救護技術指導組、預防控制技術指導組和檢測技術指導組。各組由相應的專家組成。
(九)衛生局組建醫療衛生應急隊伍。
(十)衛生局組建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設在衛生防病站。
四、參與突發事件處理的有關機構、組織職責
(十一)衛生局
1.負責草擬和修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并報政府批轉執行;
2.組織協調衛生技術力量,防止、控制突發事件的蔓延和繼續發生;
3.對醫療救治、預防控制措施的效果進行評估,根據取得的經驗,不斷完善各項防治方案;
4.組
織推動社會心理衛生、衛生科普知識宣傳、咨詢等工作,開展健康教育工作;
5.組織突發事件處置相關人員的培訓;
6.建立檢查制度。督導檢查本預案各項措施在平時或者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的實施情況。
(十二)防病機構(含結防所)
1.做好突發事件的監測報告與預警;
2.確認突發事件性質。做出事件的發展趨勢報告和評估;
3.負責核實疫情,提出疫點和疫區的劃定意見。參與對控制疫情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疫點、疫區消毒隔離等預防控制措施的落實。匯總、分析、評估疫情;
4.建立緊急控制物資儲備庫。儲備消殺藥品、檢測試劑、防護用品和相關器械等;
5.對突發事件預防控制效果進行評估后,提出改進建議;
6.對醫療機構消毒、隔離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和評價。負責對在醫療機構外死亡的傳染性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體進行消毒處理;
7.具體落實對預防控制工作人員和醫務人員進行培訓;
8.承擔社會心理衛生、衛生宣傳教育和預防醫學咨詢服務工作;
9.依據有關規定實施其它疾病預防控制措施;
10.承擔對應急處理單位的技術指導工作。
(十三)衛生局衛生監督所
1.參加突發事件的現場取證和違法事實的調查工作;
2.監督檢查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措施或疫點、疫區預防控制措施的落實情況;
3.監督檢查收治病人的醫療機構及有關衛生單位的消毒、隔離、防護和醫療廢棄物的處理工作;
4.監督檢查醫務人員個人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
5.監督檢查醫療機構、疾控機構的疫情報告和突發事件中危害公眾健康,造成人員病、死、傷的報告情況;
6.監督檢查公共場所消毒;
7.監督傳染性疾病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疫點環境的消毒的落實情況;
8.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的消毒產品、防護用品的質量;
9.監督檢查學校、托幼機構和公共場所等預防控制工作;
10.依法進行其它監督檢查工作。
(十四)各級各類醫療機構
1.按規定進行疫情報告和突發事件所涉及病例的報告;
2.負責病人的診斷、治療和管理工作;
3.負責病房消毒、隔離工作;
4.對醫療機構內病人或疑似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排泄物進行衛生處理;
5.負責對醫療機構內死亡的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體進行消毒處理;
6.協同疾控機構或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完成流行病學個案調查和相關檢驗物、樣品采集等工作;
7.負責醫務人員的培訓和個人防護;
8.進行疾病及有關防治科學知識的衛生宣傳教育工作;
9.依據有關規定開展其它防治工作;
10.建設符合應急工作要求的門診、病房。
(xx)醫療衛生應急隊伍
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常備機動隊伍。由預防控制、醫療、衛生監督三部分組成。負責處置突發事件,參與和指導各級醫療衛生等機構進行應急處理。
1.進行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檢測檢驗、事件的分析、評估和上報;
2.協助和指導突發事件的現場救援、轉運和后續治療;
3.督導各項現場應急處理措施的落實;
4.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業務培訓和咨詢等。
(十六)評估和技術指導組
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成立評估和技術指導組,下設突發事件評估組及醫療救護、預防控制和檢測三個技術指導組;承擔社會心理衛生教育和咨詢工作。
1.突發事件評估組:了解和掌握相關知識和信息,為公共衛生政策和法規的實施提供咨詢;預測突發事件發展趨勢,提出啟動和終止預案的建議;
2.醫療救護技術指導小組:指導醫院的診斷、救治和醫療單位內醫務人員防護、消毒隔離等工作。負責重點病例的診斷。
3.預防控制技術指導小組:指導防止突發事件危害進一步蔓延應采取的預防措施、流行病學調查、疫情統計報告、消毒隔離與個人防護等預防控制工作。
4.檢測技術指導小組:指導并開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事件發生的樣本采集、運送和病原學檢測等工作。
(十七)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
1.突發事件發生時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組織工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對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或相關人員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現場監測、現場采樣、疫點消毒等工作;迅速查找突發事件原因,并按照突發事件應急報告要求,及時報告。
(2)提出防治措施、進行應急處理;協助各醫療單位進行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救治工作,對密切接觸者或相關人員采取有必要的控制措施;全面負責疫點、疫區現場的防疫控制工作。
2.日常工作
(1)對傳染病疫情和各類突發事件的信息資料以及其他國家、地區的相關疫情和信息資料進行收集、整理、分析、報告,為政府采取預防與控制應急措施提供科學依據;組織制定相關工作方案,收集、整理相關的技術標準、技術規范;突出突發事件的預警功能。
(2)置備、儲存、保管突發事件所需應急設備、藥品器械,現場防護用品、通訊設備、交通工具等等。
(3)對相關疾控人員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進行
模擬演練并對演練結果進行評估。
(4)組織開展社會心理衛生、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五、突發事件應急報告
(十八)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發現突發事件,必須在1小時內向衛生防病機構報告;
衛生防病機構應迅速進行核實,并在2小時內報告衛生局和市衛生防病中心;衛生局必須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報至政府和市衛生局;政府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報至市政府。
(十九)衛生防病機構在突發事件發生后,首次報告內容包括未經確認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隱患的相關信息,應說明信息來源、危害范圍、事件性質的初步判定、可能原因、病例發生和死亡分布及可能發展趨勢和擬采取的主要措施。
通過《國家救災防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系統》上報。
(二十)衛生防病機構在進一步調查基礎上,盡快做出階段和總結報告,階段報告包括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的診斷和原因;
總結報告包括對事件的發生和處理情況總結,分析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件防范和處置建議。通過《國家救災防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系統》上報。
(二十一)衛生局(含衛生防病機構)在接到毗鄰
地區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相關疫情通報后,要做好應對準備,必要時應及時通知轄區疾控和醫療機構。
(二十二)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現嚴重威脅或危害公共健康的水、食品污染、有毒有害化學性物質泄露、發射性污染等特大、重大事故時,主管部門、當事單位、個人要立即向衛生局和有關部門報告。
(二十三)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六、突發事件分級(執行市級分級標準)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突發事件劃分為四級:藍色預警、黃色預警、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
(二十四)藍色預警
1.發生腺鼠疫,一個平均潛伏期內病例數未超過20例;
2.其他省市已有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發生、本市存在傳入可能,但未發現疑似或臨床診斷病例;
3.發生霍亂,1周內發病10例以下;
4.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100人,無死亡病例報告;
5.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
6.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10~50人,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3~10人。
(二xx)黃色預警
1.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或周邊省市及地區疫情上升;
2.1周內霍亂發病10~30例,或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
3.1周內在一個區(縣)內乙、丙類傳染病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1倍以上;
4.在一個區(縣)域內發現群體性不明原因疾?。?/p>
5.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在學校、地區性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的;
6.預防接種或學生預防性服藥出現群體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
7.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50人,或死亡5人以下;
8.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51~100人,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11~20人。
(二十六)橙色預警
1.局部地區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續發病例,或發生局部暴發;
2.腺鼠疫發生流行,流行范圍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多點連續發病20例及以上;
3.霍亂在一個區(縣)范圍內流行,1周內發病3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1周內發病50例及以上;
4.乙類、丙類傳染病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1周內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2倍以上;
5.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擴散到其他區(縣);
6.預防接種或學生預防性服藥出現人員死亡;
7.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并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8.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101~200人,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21~50人,或重度放射損傷人數3~10人,
或極重度放射損傷人數3~5人;
10.鼠疫、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亂、脊髓灰質炎等菌種、毒種丟失。
(二十七)紅色預警
1.發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
2.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并有繼續擴散趨勢;
3.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涉及多個省份,并有擴散趨勢,造成重大影響;
4.發生新發傳染病或已消滅傳染病;
5.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200人以上,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50人以上,
或重度放射損傷人數10人以上,
或極重度放射損傷人數5人以上;
6.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認定的其它特別嚴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七、應急處理
當接到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藍色預警級別)報告后,衛生局應立即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調查確認,并對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必要時,向政府提出成立區級應急處理指揮部的建議。同時,迅速組織醫療、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機構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現場處理工作,并按照有關規定,向政府和市衛生局報告。
發生較重、嚴重、特別嚴重(黃色、橙色、紅色預警級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立即報告市衛生局和市政府,并進行應急處置。
(二十八)啟動預案
1.當天津市突發事件達到黃色預警程度時,衛生局應急辦公室根據黃色預警的要求,將有關情況立即上報政府和市衛生局。
2.當突發事件達到橙色預警、市政府決定啟動市級預案時,衛生局提請成立區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并
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處理需要,設置由有關部門組成的若干工作組。
(二十九)應急措施
應急處理工作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落實各項控制措施,有效地控制事態發展。
1.區衛生局在征得區政府同意或批準后,緊急調集、調配各類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進行應急處理工作。組織應急處理隊伍迅速趕往現場,開展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2.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應急隊伍到達現場后,盡快制定流行病學調查計劃和方案,專業技術人員按照計劃和方案,對突發事件累及人群的發病情況、分布特點進行調查分析,提出有針對性的預防控制措施。
3.實驗室檢測。衛生防病機構按有關技術規范采集足量、足夠的標本,送市級或區級實驗室,必要時送國家應急處理功能網絡實驗室檢測,查找致病原因,協助市防病中心的病原查詢和病因診斷工作。
4.劃定控制區域。甲類、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區政府報經市政府決定,可以宣布疫區;經市政府決定,可以對甲類傳染病疫區實施封鎖。對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根據污染食品擴散和職業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圍,劃定控制區域。
5.采取控制措施。根據突發事件類別和應急處理需要,按規定采取以下控制措施:病人和疑似病人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易感人群應急接種,疫點消毒,水源保護,污染食品追回和封存職業中毒事故物品等。
區衛生局報請區政府可以依法發出公告,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會、影劇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停工、停業、停課;臨時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閉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等緊急措施。對流動人口進行預防工作,落實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措施。
6.追蹤調查。防病機構根據疫情線索,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及其密切接觸者進行追蹤調查,查明傳播鏈。并向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通報情況。
7.開展醫療救治。區衛生局按照醫療救治方案啟動指定的專門醫療救治網絡,開展病人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實行重癥和普通病人分別管理。對疑似患者及時排除或確診。做好消毒隔離、個人防護和醫療垃圾處理工作,防止院內交叉感染和污染。要進行傳染病和中毒病人的報告。對因突發事件造成的病人,任何醫療機構不得拒絕接診。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相關的應急處理和醫療救治方案進行現場救援、病人轉運、后續治療工作。對新發傳染病作好病例分析與總結,積累診斷治療的經驗。必要時,請市衛生局或衛生部派出醫療專家組,參與和指導醫療救治工作。
8.督察與指導。區衛生局負責對轄區內的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
9.普及衛生知識。針對事件性質,開展社會心理衛生、醫療衛生知識宣教,提高公眾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消除公眾心理障礙,開展心理應激和危機干預工作。
10.進行事件評估。應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處理調查概況、患者救治概況、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評價等。
(三十)終止預案
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進展和突發事件專家評估委員會的評估建議,市衛生局向市人民政府適時提出預案實施終止的建議。區衛生局報告區政府后,執行終止預案。
八、工作保障
(三十一)技術保障
1.區衛生局負責建檔,列出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專家和技術人員的名單及相關個人技術檔案資料。同時列出相對應的第二梯隊名單及其技術檔案資料。
2.區衛生局負責組織醫療衛生專業人員開展突發事件處理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推廣最新知識和先進技術。建立考核制度。
區衛生局按照預案的要求,在市衛生局指揮下,統一組織、定期安排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演練工作。演練形式有:對單一突發事件從指揮到救治處理的全過程演練;局部演練;指揮系統、救治系統,涉及預案各系統、各單位、多發事件的全過程演練。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由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的系統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業務培訓。平時要針對不同學科舉辦培訓班。需要公眾參與的應急演練必須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3.常規監測。加強實驗室建設,按照市衛生局的要求,建立統一的突發事件監測、報告組織網絡系統。包括:法定傳染病監測報告組織網絡、衛生監測組織網絡、實驗室監測網絡、監測醫院監測網絡、突發事件報告網絡等。
4.醫療救治網絡。按因地制宜、平戰結合、防治結合的原則,建立醫療救治網絡。該網絡由指定的急救機構(包括市、區縣急救機構和院內急救機構)、綜合醫院、市、區(縣)傳染病??漆t院、后備醫院及職業病防治機構組成。針對可能發生的不同類別的突發事件,指定不同的醫療機構承擔應急工作。醫療救治網絡機構之間建立有效的橫向、縱向信息連接機制。
5.信息系統。建立突發事件信息系統決策支持與指揮調度的技術平臺。承擔轄區突發事件及相關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和應急處理工作。
(三十二)物資保障
1.建立已知可引起重大突發事件現場處理、診斷、治療和預防的常備儲存系統。包括:診斷試劑庫、血清庫、疫苗庫、藥品庫、特效毒劑庫等。
2.建立與突發事件相關的診斷,救治儀器裝備儲備系統。
3.建立應急物資信息管理系統。明確各種物資的儲備、運行、功能狀態標準,確??裳杆僬{配使用。
4.健全應急物資資產更新規定和操作規范,并強制執行。確保應急物資使用時的可靠性。
(三十三)經費保障
1.為了保證我市突發事件應急反應機制的正常運行,區衛生局要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專項基金,并建立相應的補充機制。
2.每年公共衛生事業經費的比例占衛生事業費的比例應逐步提高到30%-50%;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區衛生局財務部門應提供相應的經費支持,必要時,可向區政府申請專項撥款。
(三十四)人員保障
1.衛生局要組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備隊,隨時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2.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按照工作職責,配備各類
專業人員,并保證工作人員的相對穩定性,保障日常工作正常運轉;
3.充實專業技術人員,擴展傳染性疾病預防控制工作項目;
4.不斷完善社區防疫網絡。
5.第一中心醫院、第三醫院、第四醫院、傳染病醫院、海河醫院、醫大總醫院和兒童醫院等單位作為突發事件發生時,市級指定的應急醫療救治單位。
(三xx)宣傳教育
衛生局協調和組織有關單位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宣傳畫、冊等各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事件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廣大群眾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
年一月二十六日
南開區防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部門職責
一、環保局
根據突發事件處理工作的需要,監管醫療衛生部門對醫療廢水、廢棄物進行無害化處理;監控醫療廢水、固體廢棄物處理方式和最終走向,記錄廢水、固體廢棄物產量、處理量、排放量并上報;督查醫療機構對醫療廢水處理設施和固體廢物焚燒設備的安裝和使用等工作。
二、環衛局
根據突發事件處理工作的需要,加強晨掃和日、晚兩次保潔工作,做好重點路段水洗壓塵工作。督查落實門前衛生責任制,做好全區垃圾轉運站的內外環境衛生和消毒,做到生活垃圾集中清運,日產日清;全天候開放轉運站并增加運輸車輛,及時接納重
點區域的生活垃圾。搞好全區環衛公廁清掏、刷保、消毒工作。及時處理群眾熱線反映的問題。嚴格管理道路污染,大力處罰和處理違章飼養的家禽和家畜。根據需要,加強處理突發事件地域的清潔工作。
三、公安南開分局
協助有關部門,依法強制管理拒不服從監控隔離規定的被隔離人員和外部闖入人員。依法嚴肅處理嚴重擾亂救治秩序的違法人員。開展專項治理違章養犬行動。認真受理群眾舉報,做好查處工作;協助社區做好防治突發事件的宣傳工作。堅決打擊借機制造恐慌、造謠惑眾、哄抬物價、制售偽劣防護用品等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不法行為。必要時,選派警力全程駐守市傳染病醫院、防病站、醫學觀察所和突發事件發生地等重要場所,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四、愛衛會
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清除四害,使蚊、蠅、蟑螂和鼠密度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提高市容環境衛生水平;重點做好疫區及周邊地區的消毒工作,防止蚊、蠅、蟑螂和老鼠傳染病菌。
五、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
大力治理外來商販違章擺賣等亂擺亂賣和違章占路擺賣;嚴格清理違法經營盒飯、快餐和露天制售餐飲的馬路餐桌及馬路燒烤;徹底清理全區干、支道路兩側的餐飲、食品制售企業的里空外賣和露天加工;大力查處和拆除違章建筑,特別是嚴格治理對外來人口的違章建筑。聯合有關部門,負責農貿、封閉市場防控工作的檢查。
六、工商南開分局
加強市場巡查,強化對防治突發事件藥品及相關商品生產經營的監管工作,依法嚴肅查處趁機制售假冒偽劣藥品及相關商品,哄抬物價等違法經營行為;及時查處借機進行違法經營的不法行為。加強農貿市場食品安全監管。
七、建管委
全面負責對轄區建筑工地及其外來民工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督查各項防控制度的落實,專人負責各建筑工地外來人員的身體狀況、外出登記、民工駐地及重點部位的督查工作;一旦發現施工人員出現傳染病、中毒癥狀等,立即通報防疫部門,并立即進行對施工現場的消毒和有關人員的隔離。必要時,建立建管委、各建筑工地、衛生等職能部門負責人參加的例會制度,及時溝通信息,果斷處理有關防控問題。
八、財政局
強化預算管理,保障應對突發事件工作的經費,并及時足額劃撥。加強監督,確保經費??顚S?。
九、交警南開支隊
做好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備勤工作,及時處理交通突發事件。做好對重點醫院和隔離區周邊的道路疏導,確保交通暢通;嚴格安全檢查。協助衛生等部門做好進津車輛所乘人員的體質監測和車輛的消毒工作;加強逐級報告制度。
十、教育局
全面負責轄區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師生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督查系統單位做好教室、圖書館、食堂、實驗室、宿舍、廁所等部位的清潔、消毒工作,保證環境整潔,空氣流通,消毒到位。督查系統單位制定應對突發事件預案、防控工作措施和建立應急隊伍。督查系統單位設立隔離室;出現可疑癥狀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消毒和隔離。普及防控知識,提高師生自我防護能力;按全市統一部署,調整教學安排,合理安排學生生活。
十一、經貿委
全力組織好突發事件防控期間市場供應,做好市場監控;督查所屬各經營單位的消毒、通風、依規購銷貨等防控措施的落實;聯合有關部門,負責大中型商場與超市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檢查。做好突發事件預防、治療等工作必須的藥品、器械、消毒藥械、防護用品等物資的儲備和供應工作。
十二、科委(科協)
廣泛宣傳《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規,普及各種突發事件防治科學知識和方法,提高公眾科學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聯合有關部門,負責駐區大專院校、科研機構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檢查。
十三、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按照有關規定,協調市社會保障中心做好參保人員醫治突發事件涉及疾病的醫療保險和其他保險工作。
十四、民政局
做好老年公寓的預防和救助管理工作,做好低保人員和民政救助對象的疫病救治和社會救助工作。
xx、武裝部
協助街道辦事處做好基層武裝部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組織民兵積極參加愛國衛生運動和防控突發事件宣傳教育活動;建立防控突發事件民兵應急分隊,建立預案,及時處理突發事件。
十六、僑辦、民宗辦(外辦)
負責區內歸僑僑眷、海外華僑華人、在區外國人及宗教活動場所突發事件防控工作,加強疫情預防和其他應急措施;建立出入境人員的疫情報告制度
.
十七、房管局(含物業管理辦公室)
負責區域內各物業管理項目單位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組建區物業管理項目單位突發事件防控工作聯絡協調組,開展互助和互檢,做到監控管理不留死角;作好小區居民的預防宣傳、保潔消毒和外來人員登記等防控工作;督查全區物業管理項目單位突發事件防控各項措施的落實;及時受理業主投訴。
十八、物價局
有效監控藥店、醫院、超市、市場經營的藥品和相關商品價格,依法從嚴處理拒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明碼標價規定和價格干預措施的單位和個人。積極采取有效措施,認真受理群眾投訴,穩定價格和群眾情緒。
十九、文化和旅游局
加強和規范網吧、歌舞場所、電子游戲廳等公共娛樂場所的管理;督查娛樂場所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聯合有關部門,負責文化娛樂業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檢查。
二十、質量技術監督局
認真做好突發事件防控相關產品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以次充好等制假售假行為;督查食品加工企業落實從業規定的情況。
二十一、消防南開支隊
做好執勤備戰工作;督查火災救援中心的各種防護措施的落實;做好參戰人員和器材裝備的洗消工作,防止二次感染。及時調集所需警力及器材,應對處理突發事件時出現的其他緊急情況。
二十二、招商辦
督促大中型企業落實防控突發事件總經理負責制,協助企業做好防控管理和防控知識的宣傳工作,正確處理好企業生產經營和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關系。聯合有關部門,負責外資、合資企業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檢查。
二十三、宣傳部門
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宣傳市區有關突發事件防控的指示精神,廣泛信息收集,全方位搞好對內、對外的宣傳報道工作;多角度、多側面宣傳突發事件防控的科學知識,營造全民參與共同抗擊的良好氛圍。
二十四、供水、供電、商業部門(經貿委)
負責保障醫療機構、衛生防病機構和醫學觀察留驗場所等部門的用電、用水和有關生活用品的供應。
二xx、街道辦
組織各街道辦事處做好社區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督查指導各街道辦事處突發事件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幫助整改;及時協調街道辦事處與有關職能部門的關系,共同做好突發事件防控工作。
二十六、衛生局
組織協調衛生技術力量,防止、控制突發事件的蔓延和繼續發生;負責疫情監測并及時準確上報疫情動態;負責突發事件病例、確診及疑似病人的流行病學調查,提出疫點、疫區實施管制的建議;負責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指導并實施消毒和隔離工作;醫療救治
1 手術室醫療廢物管理的缺陷
1.1 醫療廢物分類不清 按衛生部文件規定醫療廢物分為:感染性廢物、損傷性廢物、化學性廢物、病理性廢物、藥物性廢物5類。根據這些類別規定了相應的分裝方法如利器回收盒,黃色、黑色塑料包裝袋等。在實施期間,部分工作人員分類概念混亂,對分裝的要求不清,造成各類醫療廢物相互混淆失去了分類的意義。
1.2 未重視醫療廢物的分類 由于手術室工作量大,工作持續時間較長,部分手術室醫生護士比較難以適應醫療廢物的分類放置,甚至不重視醫療廢物的分類,覺得比較麻煩,尤其是手術結束時,對產生的醫療廢物隨處丟棄,不按要求分類放置,過分的依賴手術室工人。
1.3 醫療廢物混入生活垃圾 在手術室的非限制區設有生活垃圾桶,在就餐或休息的時候,部分醫護人員將口罩、帽子、紗布等一次性醫療用品與廢棄的用物、食物等混裝。在運送垃圾時,手術室工人貴任心不強,未及時將生活垃圾與醫療廢物分開。
1.4 回收不及時超時存放 當手術過程中產生的醫療廢物較多因裝滿袋而外滋在地板上,手術室工人工作不到位,沒有及時更換包裝袋,使醫療廢物在區域內泛濫,導致相互污染。部分手術室工人為避免包裝袋浪費和減少工作的煩瑣,對醫療廢物較少的手術間內的包裝袋不予更換,只是將少的醫療廢物往多的袋里裝,或2-3天也不更換利器回收盒,嚴重違反了醫療廢物管理條例暫時貯存不超過2天的時限,給致病菌的滋生和繁殖創造了有利條件。
1.5 自我保護意識不強 部分手術室醫生護士不重視安全防護,在進行醫療廢物分類管理時不執行必要的防護措施,而被針或刀片、玻璃刺傷。手術室工人在清理手術間時,用手往下按壓裝滿醫療廢物的塑料袋,以致于被混裝的利器刺傷;在清理廢物時將使用過的一次性醫療塑料用品賣給收購人員,以致于回流到醫療機構或個體商販將其重新壓模成型制成別的物品,給公眾健康造成了嚴重危害,存在著法律糾紛。
2 管理對策
2.1 健全規章制度 科室建立醫療廢物管理制度、醫療廢物交接制度、崗位責任制、安全防護措施、督察員職責、醫療廢物應急處理預案等。做到醫療廢物管理各環節有章可循,逐項落實到人并嚴格執行。責任人切實履行職責,確保醫療廢物的安全管理。
2.2 加強培訓 定期考核手術室所有工作人員均應知曉醫療廢物的相關文件和法規,護士長將醫療廢物的危害性、如何分類處理和收集醫療廢物、具體實施辦法讓科室人人皆知,并互相監督??剖医M織學習、考核醫療廢物分類細則及相關規章制度。采取問卷的形式了解手術室護士關于利器防護的相關知識,針對個人不足加強教育。建立醫療廢物分類管理示范手術間,采用固定規格的利器回收盒及分裝桶,桶內套上印有國家頒布醫療廢物警示圖形標識的包裝袋,做好分類標志,組織手術室全體醫生護士來觀摩學習,達到了以點帶面的效果。
2.3 做好醫療廢物的管理工作 按使用量定基數準備好專用包裝袋、利器回收盒,以針對包裝袋短缺,防護不到位等情況。各手術間分裝桶數量規格統一,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袋、盒的外表應有醒目的警示標識,并系中文標簽.標簽的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產生的手術間、日期及需要特別說明的情況,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當檢查包裝袋的封口是否符合要求,運送時要防止醫療廢物的流失、泄露和擴散,并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嚴禁在非貯存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將醫療廢物混人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醫護人員還應掌握職業安全防護知識,預防醫療廢物刺傷的措施及發生后的處理,制定醫療廢物緊急處理預案,以減少對醫護人員及環境的影響。
2.4 建立督察小組 由科護士長、總務護士、院感監控醫生護士組成的督察小組,每天負責督察手術室醫護人員在行使醫療行為時醫療廢物的分類、處置是否按規定執行。如發現缺陷,與崗位責任人分析原因,令其立即糾正。檢查是否存在生活垃圾與醫療廢物混淆或其他違規現象,有無隔夜醫療廢物,集中暫存地的管理情況。
1.1目的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消除突發環境污染事件(以下簡稱環境污染事件)的危害和損失,保障公眾生命安全、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以人為本。
以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生態環境破壞為原則,對各類發生或可能引發的環境污染事件及時發現、預警、處置,提高全社會防范環境污染事件的能力。
1.2.2分級管理。
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堅持分級管理、分級響應、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指揮、協調環境污染事件的預警、應急、救助、處置等工作。
1.2.3依法規范
建立和完善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體系,依法實施應急預案。
1.2.4響應保證
在充分利用現有應急反應資源的基礎上,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物資、設備等能力建設,確保預案有效實施。
1.3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環境影響評價法》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例》
《核材料管制條例》
《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市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市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1.4現狀
我區環境污染事件發生或誘發環境污染事件發生主要有以下類型:
(1)工業企業排放工業污染物,造成局部環境質量下降。
(2)城市人口密度過大,城市局部大氣環境容量偏小,可能造成大氣環境污染事件。
(3)落后的生產工藝、設備、污染型企業存在安全、環保隱患。
(4)化學危險品、有害有毒危險品、放射性物質等利用類型繁多,在管理、使用、生產、運輸、儲備過程中造成的污染事件也有可能發生。
(5)小區開發可能帶來的生態環境改變和破壞。
(6)農業生產可能產生的污染事故。
(7)自然災害、人為破壞、恐怖活動等造成、引發的環境污染事件。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指的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是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以及因意外因素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或生態遭到破壞、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本預案適用本區行政區域內突發一般環境污染事件。轄區內發生較大、重大、特大環境污染事件,按上級預案和本預案執行,如本預案與上級預案沖突的,按上級預案執行。
2組織體系及職責
2.1市芙區處理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機構
區人民政府成立全區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部,隸屬于區應急委領導,為常設協調議事機構,在區應急委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并接受市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指揮機構領導。負責對全區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組織和重大決策。指揮部組成單位根據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性質和應急所需確定。
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區環保局、區安監局、區公安分局、區衛生局、區建委、區農林水利局、區城管局、區交管局、區市政局、區財政局等。
2.2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區環保局:組織擬定全區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在區應急委領導下,建立符合應急預案要求的應急機制和快速反應、協調保障的組織、指揮、協調體系與機構;參與環境污染應急事件組織、指揮、協調工作;負責提供現場或上報省、市環境監測機構進行污染物分析監測、放射源和其他危險廢物處置的應急處理監督。
區安監局:負責組織、協調危險化學品和企業重大安全事故引發的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區公安分局:負責放射源丟失被盜和放射事故報告后的安保應急工作;負責核材料事故的應急工作;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引發的環境事件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對環境污染應急處置中的重要目標,危險區域實施治安、警戒和交通管制。
區衛生局:負責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的毒性鑒定和事故傷亡人員的醫療救護;負責醫療廢物處置不當導致的污染事件;協同相關部門處理放射事故和放射源丟失被盜應急防治污染蔓延工作。
區建設局:負責建設施工過程中揚塵及其它污染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等。
區城管局:負責城市垃圾貯運、處置過程中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等。
區交管局:負責組織協調船舶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參與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區農林水利局:負責環境污染事件中國家級保護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的搶救、轉移、安置。負責流域水力應急調度,參與全區重點流域水環境污染事件和農業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的應急行動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
區市政局:及時發現水源異常問題;負責城市截污工程、污水處理廠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區財政局:保障突發環境污染事件處理所需設備、器材等物資的經費,做好上述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其他有關部門根據本部門職責和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置需要,履行好污染控制和監督管理職責。特別是各街道(鄉、局)應按職能職責,協助各個部門的相關工作,一旦突發事件發生,應配合相關部門對駐地人員進行管理救援。
2.3組織指揮
成立市區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部,區政府分管環境保護的副區長擔任總指揮長,區環境保護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長。情況特別時,由區長任指揮長,分管區長任副指揮長。突發環境參與部門的負責人為應急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處理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環保局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
2.4區環境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區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后,區應急委啟動區環境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區指揮部由指揮部辦公室和應急救援組、評估咨詢組、應急監測組、后勤保障組、新聞組等應急工作組組成。
指揮部職責:組織各工作組及時集結;指定當地應急指揮部為現場指揮部,并領導其工作,特殊情況下指定現場指揮長;對應急事件迅速做出評估、報告和通報;對應急行動下達指令;視情況,請求省環保局、市環保局、相鄰區區政府提供救援支持;根據事件發展趨勢與應急反應效果,及時調整應急行動計劃;負責應急事件的新聞;指導應急事件善后處理。
指揮部辦公室
成員:區環保局
職責:負責應急事件信息的受理、核實和匯總;承辦指揮部應急處置指令下達、記錄和督辦。
應急救援組
成員:根據環境污染事件性質和類型,由區環境應急委相關成員單位組成。
職責:負責受指揮部指令,對事件現場進行應急處置救援或增援。
專家評估咨詢組
成員:專家咨詢委員會專家成員。
職責:對應急事件危害程度進行分析、判斷、預測,評估應急處置的效果,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應急監測組
成員:區環境監測站
職責:負責對事件現場的環境監測提供相關技術支持;受指揮部指令赴現場進行監測或參與上級監測站現場監測;向指揮部提交監測數據與監測報告。
新聞組
成員:政府主管新聞部門
職責:負責對應急事件的宣傳、新聞和媒體采訪接待。
后勤保障組
成員:根據環境污染事件性質和類型,由區環境應急委相關成員單位組成。
職責:負責保障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的救援物品、器材、以及通信、交通、電力、供水等正常運行。
2.5應急處置工作流程
3環保系統應急處置管轄原則和辦法
3.1屬地管理原則
區環保局對本轄區內污染事故應急處置負責,一旦污染事件發生,有管轄權的區環保局、區環境保護監察大隊應就近先行趕到現場,做好相關緊急處置,并立即報市環保110(電話:)
3.2以污染狀況分級處置原則
3.2.1全市跨區域的污染事故,發生地區政府有關負責人和區環保局負責人必須同時參與處置。
3.2.2全區跨街道的污染事故,由區環保局主管局長或環境保護監察大隊主要負責人出面,事發地街道辦事處、科技園、湖管理局、鄉負責人必須同時參與處置;
3.2.3屬于較大、重大、特大敏感污染問題,區政府有關負責人及區環保局負責人、區環境保護監察大隊主要負責人參與處置。
3.2.4其他一般污染事件,按日常管理程序和辦法處置。
3.2.5所涉及污染事故的執法主體屬其他部門或涉及其他部門的,及時移送或聯合有關部門解決。
3.3應急準備
3.3.1區環保局和監察大隊、監測站配備應急處置必需夜間照明、煙道氣監測、噪聲監測采樣器材,專柜存放,隨時備用,定期檢查。
3.3.2消防、公安、安監、城管等部門及區局、大隊、監測站負責人應急聯系辦法(電話)存市環保110和區環保110值班室辦公桌臺面。
4預測、預警
4.1信息監測與報告
4.1.1環保、公安、安全監督、建設、交通、林業、水利等職能部門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開展對區管內環境信息、突發公共事件信息、污染物排放環境監測數據的監測與收集。
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認為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可能性很大的,應在2小時內向區應急委報告,同時向市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4.1.2相關部門負責環境污染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
(1)環境污染事件、放射源事件的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由區環境保護局和區衛生局負責;
(2)船舶污染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由區交管局負責;
(3)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事故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由區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2信息收集
4.2.1通過市和區環保部門環保舉報電話(市局,區局)以及環保舉報熱線,接受目擊者、當事人、知情人的報警。
4.2.2全區逐步建立統一的環境污染事件電話報警與信息監測、傳遞、網絡,實現信息社會化。
4.3預警分級
按照環境污染事件的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可能涉及的范圍,預警級別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大(Ⅰ級)四級,顏色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預警顏色應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
4.4預警級別確定與
4.4.1Ⅰ、Ⅱ級預警確定與
市環保局在收集到有關即將在我市境內發生可能導致重大環境污染事件或特別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的信息后,經初步核實,及時報市應急委和省環保局,由省環保局確定橙色、紅色預警建議,由省人民政府確定向社會。
4.4.2Ⅲ級預警確定與
市環保局在收集到有關即將在境內發生可能導致較大環境污染事件的信息后,經初步核實,及時報市環境應急委,并提出黃色預警建議,由市人民政府確定并向社會。
4.4.3Ⅳ級預警確定與
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在收集到有關即將在區境內發生可能導致一般環境污染事件的信息后,經初步核實,及時報區環境應急指揮部,并提出藍色預警建議,由區人民政府確定并向社會。
4.4.4途徑
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及時。
4.4.5預警級別由上級政府確定的,除由上級媒體預警公告外,事件涉及或可能涉及的區政府應當通過媒體預警公告。
4.5預警措施
進入預警狀況后應當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2)預警公告。
(3)針對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立即處置污染源,防止危害、污染和事態擴大。
(4)指令各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應急狀況;環境監測部門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報告事實進展情況。
(5)對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進行妥善安置。
(6)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防范準備。
4.6預警支持系統
逐步建立和完善本級環境污染事件預警體系,形成區環境預警監測、信息收集與傳遞、預警、應急指揮的環境預警網絡。
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完善和更新轄區內環境統計、污染物排放申報登記核定、污染物排放許可、危險廢物、輻射、放射源處置等資料檔案,為預警預防,應急處置提供支持。
4.7解除預警
指揮部確定預警級別信息險情完全解除后,上報區應急委,由區政府報市政府同意通過報紙、電視、電臺和網絡等公共傳媒解除警報信息。區應急委及區指揮部做好解除預警工作。
5應急響應
5.1事件分級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分為特別重大環境污染事件(Ⅰ級)、重大環境污染事件(Ⅱ級)、較大環境污染事件(Ⅲ級)和一般環境污染事件(Ⅳ級)四級。
5.1.1特別重大環境污染事件(Ⅰ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環境污染事件:
(1)死亡5人以上,或重傷10人以上,或中毒100人以上;
(2)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境遭到嚴重破壞;
(3)因環境污染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4)核設施進入場外應急狀態;
(5)利用放射性物質制造恐怖襲擊,或惡意襲擊核設施,或丟失、被盜、失控1類放射源或導致1人以上急性死亡或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的事件。
5.1.2重大環境污染事件(Ⅱ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環境污染事件:
(1)造成人員死亡5人以下,或中毒51人-100人;
(2)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境受到破壞;
(3)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
(4)核設施進入場區應急狀態;
(5)丟失、被盜、失控2類放射源或導致1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或局部器官殘疾(含截肢等)或10人以上急性輕度放射病的事件。
5.1.3較大環境污染事件(Ⅲ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環境污染事件:
(1)造成重傷5人以下,或中毒21人-50人;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市區行政區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
(3)丟失、被盜、失控3類放射源或人員受超過年劑量限值的照射。
5.1.4一般環境污染事件(Ⅳ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環境污染事件:
(1)環境污染事件造成人員輕傷,或者中毒20人以下;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群體性影響的;
(3)丟失、被盜、失控4、5類放射源。
5.2分級響應
5.2.1響應級別
按4.1環境污染事件的分級,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響應級別由高到低分別為Ⅰ級響應(特別重大環境污染事件)、Ⅱ級響應(重大環境污染事件)、Ⅲ級響應(較大環境污染事件)、Ⅳ級響應(一般環境污染事件)四級。
5.2.2響應級別的確認與實施
Ⅰ級、Ⅱ級響應:由省政府負責確定,省環境應急委組織實施;
Ⅲ級響應(較大環境污染事件):由市政府負責確定,市應急委組織實施;
Ⅳ級響應(一般環境污染事件):由區、縣(市)政府或市環境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確定,區、縣(市)環境應急委和市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實施。
5.2.3響應關系
5.2.3.1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后,確定環境污染事件的環境應急指揮部門應當立即啟動相應本級預案。
5.2.3.2省、市高級別預案啟動時,區應急預案同時啟動。
5.2.3.3確定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當及時請求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啟動上級應急預案。
5.3環境應急響應程序
5.3.1區環境應急辦公室接警后,向區指揮部、區應急委和上級環境應急委報告,啟動并實施區環境應急預案,迅速部署應急處置工作。
5.3.2快速集結應急處置工作組,趕赴現場處置。對本區應急救援隊伍、物資等應急保障資源進行統一調動。
5.3.3組織力量展開先期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5.3.4對本區在應急處置中自身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向上級指揮部提出請求予以幫助。
5.3.5當現場險情發生急劇變化時,現場指揮部有權采取背離本預案的合理行動,避免事件惡化。
5.3.6完成省、市應急辦安排的工作。
5.4指揮和協調
應急響應啟動后,區環境應急指揮部負責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的指揮工作,酌情派出有關領導和專家參加現場指揮部工作。
5.4.1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后,區應急辦和區指揮部均接受省、市應急委的統一指揮。
5.4.2在應急救援現場,進入現場的救援隊伍、人員和物資都必須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調度。省、市、區應急委有關領導到達現場后,由省、市、區應急委領導決定現場指揮人員的調配。
5.4.3區應急委全面負責應急工作,區指揮部或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現場指揮工作,并及時向應急委報告情況,請示重大問題的處理指令,各部門單位要服從區指揮部的調度。
5.4.4各街道(鄉、局)應急辦全面負責轄區應急工作。區環境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負責集結應急處置力量,接受區指揮部的指令。
5.4.5事發地應以優先控制事件惡化和搶救人員生命財產為原則,在事發確定后2小時內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力量對現場進行救助處置。當上級政府啟動預案后,現場應急指揮部在上級指揮部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5.5信息報送與處理
5.5.1環境污染事件報告時限和程序
環境污染事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以及負有監管責任的單位發現環境污染事件后,應在2小時內向區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上級相關主管部門報告。
接到環境污染事件報警信息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在初步核實環境污染事件級別后,應在2小時內分別向本級環境應急委辦公室、事發地環境應急委辦公室和按環境污染事件響應級別的環境應急委辦公室報告。
5.5.2環境污染事件報告方式與內容
環境污染事件的報告分為速報、確報。
速報從接到事件報警信息后2小時內上報。速報的主要內容為:信息來源、環境污染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原因、污染源、主要污染物、人員受害、環境受害(污染區域、流域、面積、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受害)以及事件潛在的危害等初步情況。報告方式為電話、電話傳真。
確報是在速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核實、確認的數據,包括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受害程度、應急救援、處置效果、現場監測、污染物危害控制狀況等基本情況。報告方式為電話傳真或書面報告。
5.5.3特殊情況的信息處理
如果環境污染事件的傷亡、失蹤、被困人員中有港澳臺人員或外國人,或者事件可能影響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有關機構或有關國家進行通報時,由區人民政府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5.6應急環境監測
區環保局負責轄區內環境應急響應時環境監測的組織協調工作,技術設備上存在困難的請求市級以上環境監測部門指導和支持本級環境監測機構進行現場環境應急監測。
(1)根據環境污染事件現場的情況,指示區環境監測站或請求市級以上環境監測機構及時、準確地確定與監測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和污染物擴散范圍。
(2)根據監測結果,綜合分析環境污染事件污染變化情況,并通過專家咨詢評估的方式,預測并報告環境污染事件的發展趨勢,為環境污染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3)區環境監測站應按就近就快的原則,及時趕赴事件現場進行取樣監測;對現場監測在技術或設備上有困難而無法進行的監測項目應及時向上級環境監測部門報告,請求增援。
5.7應急處置
現場應急處置主要依靠當地應急救援、處置力量。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后,區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應立即組織單位和群眾開展應急措施。
(1)劃定警戒線,對交通進行管制。
(2)緊急疏散現場人員,緊急搶救受傷人員和被困人員。
(3)迅速控制污染源,對現場泄漏、排放的危險品、污染物進行消除,轉移等安全控制,防止進一步擴散。
(4)對現場進行不間斷監測,防止疫病、其他環境污染等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發生。
(5)安置災民,保證基本生活。
(6)加強事故現場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實行24小時巡邏,切實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對肇事嫌疑有關人員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7)保護現場。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有關單位和現場人員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8)根據需要組織進行區域或者居民住宅區、居民及辦公樓棟的封閉與封鎖。封閉與封鎖根據規定程序由指揮部上報應急委,由區應急委主任簽署命令后實施。
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按環境污染事件的類型和性質,分別由環境應急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按其職責,相互配合,在指揮部的指揮下組織實施。
5.8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環境事故的特點,穿戴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進入和離開事發現場的程序。
5.9受災群眾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根據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性質、特點,向群眾告知應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
(2)根據事發時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情況,確定群眾疏散的方式,指定有關部門組織群眾安全疏散、撤離;
(3)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設立緊急避難場所。
5.10應急擴大
5.10.1當突發環境污染事件難以控制或有擴大、發展的趨勢時,指揮部可上報區應急委加大工作力度,組織增援隊伍,加大救援物資調撥、供應力度,并及時請求市環境應急機構援助。必要時,可上報區政府申請市政府提高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級別,啟動高級別預案。
5.10.2當涉及本區部分地區和涉及本區全部行政區域的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對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生態環境安全構成重大威脅,采取常態下的措施不能有效控制和消除其嚴重危害時,由區政府報請市政府按程序申請進入緊急狀態。
5.11事件通報
事件發生地環境指揮部認為本轄區內發生的環境污染事件可能涉及或影響毗鄰轄區的,應及時將情況上報區應急委和市環境應急委,由區應急委通報相關地區及上級部門。事件的有關情況需要通報相關部門必須經過審批。
5.12信息、新聞
區環境應急指揮部報區應急委,由區政府新聞中心具體負責。
5.13應急結束
5.13.1應急結束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應急結束:
(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級別條件已經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徹底消除。
(4)事件現場的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13.2應急結束確定
區環境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部在綜合分析有關應急處置效果情況后,認為符合應急結束條件時,在征詢專家組意見后,報區應急委領導批準同意,由區應急委宣布應急結束,并向社會相關信息。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置
應急結束后,組織本級環境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組成善后處置組,負責受傷人員康復、脫險人員安置、死亡人員家屬安撫、災后環境評估、事故調查、取證,現場清洗、消毒,病情控制,修復被損害設施等工作。
對應急處置工作中致病、致傷、致殘、死亡的工作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與撫恤;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應急處置期間緊急調集、征用的人員與物資給予依法補償。
6.2調查、總結
6.2.1應急行動結束后,區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應急事件處置過程中的情況進行匯總,派員參與事件調查,對事件進行評估與總結,及時編寫《環境污染事件調查總結報告》,報區應急委和上級環境應急處理部門。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積極配合調查,按要求提供有關情況。
6.2.2對責任事故,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和法律責任。
6.2.3通過總結,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環節,找出預防、預測、預警和應急處置環節中的經驗和教訓,提高管理水平和相應能力,修訂應急預案,逐步完善應急機制。
7保障措施
7.1通信與信息保障
逐步建立和完善區三級環境應急機構的通信、信息網絡;環境應急辦公室應配備報警受理、通信傳遞的專用有線、無線電話、傳真機、電腦等設備。
7.2物資裝備保障
環境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利用現有環境應急物資、裝備、設施的基礎上,根據應急工作需要,配備和更新本部門環境基本應急物資裝備,特殊設備和昂貴設備資源盡量與省、市共享;政府有關部門(財政、計統物等)負責組織實施本級環境應急物資裝備的保障。
7.3資金保障
7.3.1區環境應急組織體系運轉和物資儲備所需資金由區計劃統計物價局制定計劃,同級財政部門予以保障。
7.3.2區應急委統籌安排環境應急所需設備購置,信息系統和專業人員隊伍建設以及人員培訓等專項資金。
7.4技術貯備與保障
區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照環境污染事件所涉及的不同方面、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組建環境污染事件應急咨詢專家技術人員數據庫;區環保局組織有關部門對環境污染事件預警、應急處置開展技術學習。
7.5宣傳、培訓和演習
7.5.1環境應急指揮部應通過各種形式,向大眾開展環境應急預防知識和自救技能宣傳。
7.5.2環境保護部門應定期開展環境應急監測、應急處置人員培訓,邀請有關專家進行專題講座,提高環境應急隊伍的應急能力。
7.5.3環境應急指揮部應定期組織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綜合演練,提高事件預警、應急響應的組織指揮、部門協調、現場控制、緊急救援的應對能力。結合演習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改完善本預案。
8附則
8.1名詞術語定義
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簡稱環境污染事件):是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意外事故的發生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生態系統受到破壞、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生命財產受到損失的突發性事件。
環境應急:針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以避免事件發生或減輕事件后果的狀態,也稱為緊急狀態。
危險區域:根據污染范圍而劃定的防止生命受損的區域。
泄漏處理:泄漏處理是指對危險廢物、放射性物質、有毒氣體等污染源因事故發生泄漏時所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泄漏處理一般分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處置兩部分。
應急監測:環境應急情況下,為發現和查明環境污染情況和污染范圍而進行的環境監測。
8.2預案管理與更新
8.2.1制定與解釋:本預案由區人民政府制訂并解釋。
8.2.2修訂:根據本預案對環境污染事件的適用情況以及國家法律、法規的修改情況,對本預案及時進行修訂。
8.3獎勵與責任追究
8.3.1獎勵:對在環境污染事件應急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有關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8.3.2責任追究:在環境污染事件應急工作中,有,不服從上級命令和指揮,臨陣脫逃或阻礙應急處置行動,擾亂社會秩序等行為的個人,按照有關法律和規定,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給予黨紀、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4預案實施時間:本預案自年月日起施行。
9附件
附件1《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啟動審批表》
附件2《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擴大審批表》
附件3《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結束審批表》
編 制 說 明
我公司運用適合本公司的安全管理方法,運行于安全生產工作之中。為了在事故發生時,能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迅速控制事故發展,保護環境,保護現場和場外人員的安全,將事故對人員、環境和財產造成的損失降至最低程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和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04]56號)和《北京xxx有限公司安全評價報告》等文件編預案。
應急預案編制小組成員:xxx
編制單位:北京xxx有限公司
預案版本:預案01(版)
編寫:應急預案編制小組
簽發人(簽名):xxx
修訂實施日期:2011年6月1日
目 錄
1. 概況
2. 術語
3. 危險目標及其危險特性,對周圍的影響
4. 危險目標周圍可利用的安全、消防、個體防護的設備、器材及其分布
5.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人員和職責
6. 報警及通迅聯絡
7. 發生事故后的處理措施
8. 人員緊急疏散和撤離
9. 危險區的隔離
10.搶險、救援及控制措施
11. 受傷人員的救治
12. 現場保護和洗消
13.應急通訊系統
14. 預案分級響應條件
15. 事故應急救援終止程序
16. 應急培訓計劃
17. 演練計劃
18. 附加說明
19外部聯系
1. 概況
1.1基本情況 北京xxx有限公司創辦于1991年,以生產經營油漆涂料產品為主,屬民營企業,目前在冊職工有53人,工廠位于xxx中路北側,距離高速公路0.5公里,占地面積33000平方米,生產能力為6000噸/年,擁有1套生產裝置,間歇式生產方式,倉儲能力為2000平方米。
1.2主要產品有醇酸清漆和色漆、硝基清漆和色漆、聚氨酯清漆和色漆。
1.3主要原材料 有200#、150#、丁醇、丁酯、乙酯、等原料,為中高閃點易燃易爆液體物料等。原料通過供應商送貨到岸。
1.4交通、消防情況 交通便利,xxx城內有消防支隊,廠內有25人組成的義務消防隊廠區有150立方水池,半自動化消防系統,可以滿足消防用水。同時,配備有監控系統和火災預警系統。
2. 術語
2.1、危險化學品
指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和腐蝕品的化學品。
2.2、應急救援
指在發生事故時,用的消除、減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惡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損失的措施。
2.3、重大危險源
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2.4、危險目標
指因危險性質、數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險化學品所在場所或設施。
2.5、預案
指根據預測危險源、危險目標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別,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應急救援方案,要充分考慮現有物質,人員及危險源的具體條件,能及時、有效地統籌指導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2.6、易燃液體
指閃點等于或低于61℃的液體,液體混合物或含有固體物質的液體,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險性已列入其它類別的液體。
3. 危險目標及其危險特性,對周圍的影響
3.1危險目標的確定
根據《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和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04]56號)的要求,北京xxx有限公司儲存過程涉及的松香水、二甲苯異構體混合物等溶劑屬于《重大危險源辨識》中表二所列易燃物質。根據》重大危險源辨識》,儲存場所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如下表。
儲存場所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表
危險物質名稱
場所
物質臨界量Q(噸)
最大物質量(噸)
是否構成重大危險源
二甲苯異構體混合物
原料溶劑庫
20
6.3
是
松香水(200#溶劑油)
100
15.4
乙酸乙酯
20
6.48
乙酸丁酯
20
6.34
醇酸樹脂
中間品罐區
20
17.92
否
乙醇
溶劑庫
20
0.8
否
丁醇
20
0.8
硝化棉溶液
地庫
100
0.8
否
說明
計算過程如下:液體原料庫儲存方式為200升鐵通,每桶0.16噸。松香油最大量時不超過15.4噸;乙酸乙酯最大限量時不超過6.48噸;乙酸丁酯最大限量時不超過6.34噸;二甲苯異構體混合物最大量時不超過6.3噸。則:6.3/20+15.4/100+6.48/20+6.34/20=0.315+0.154+0.324+0.317=1.111構成重大危險源。
中間品樹脂儲罐區7個儲罐,總容積28立方米,17.92噸。中間品單個儲罐品種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地庫硝化棉液5桶,每桶0.16噸。5x0.16=0.8噸,單品種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綜上所述:溶劑庫桶裝多品種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公司溶劑庫桶裝危險化學品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
通過安全標法評價分析,本公司儲存條件基本合格;溶劑庫桶裝儲存場所儲存危險化學品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主要危險因素為火災爆炸,但本企業單品種為桶裝儲存方式,且安全設施、建筑、設備、工藝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操作規程的要求,制定了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事故處理方案及應急預案,成立了安全生產委員會。
評價結論:儲存條件符合要求。
評價人員
總經理xxx、各部門主管
3.2具體危險特性
3.2.1危險性類別:第3.2類 中閃點易燃液體
3.2.2健康危害:溶劑油蒸汽可刺激眼及上呼吸道,如濃度過高,可引起呼吸困難、出現紫紺等缺氧癥狀。
3.2.3環境危害:對環境有危害,對空氣、環境及水源可造成污染。
3.2.4燃爆危險:本品易燃,其氣體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有燃燒爆炸危險。
3.3對周邊的影響。
相鄰重點防火單位:xxx雖然公司有嚴密的安全管理措施,安裝有監控施設,發生事故的幾率很小,但一旦發生大規模泄漏,有發生火災和污染環境的可能。廠區東南角低向開挖的防滲防護池,容量約400立方米可防泄漏。故一般情況下可將泄漏事故控制在一定的程度內不會對周邊的環境造成大的危害,另四周地勢平坦交通便利,緊急情況下人員可順利疏散,故對周邊社區一般不會造成大的傷亡事故。
4. 危險目標周圍可利用的安全、消防、個體防護的設備、器材及其分布
4.1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不同備好相關的滅火器材和設施,現有消防栓系統一套,消防栓17套及配套水帶、水槍。
4.2現有滅火器35公斤和8公斤45具,做到每月查一次,發現壓力不足及時更換,并做好檢查記錄;熱煉爐位置同時備有砂土,以防萬一。同時保證器材始終處于完好狀態,維護、保管、檢查工作由xxx負責。通過人員培訓確保每個職工都會使用滅會器材和設施。
4.3遇特熱天氣時,備有2支水槍供平時噴淋降溫和消防使用。
4.4防毒面具30套,有防塵口罩若干。
4.5搶修器材:公司配備有電、氣焊、堵漏木及其它維修設施。
5. 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5.1組織指揮機構:
5.1.1消防安全負責人:xxx
5.1.2消防安全管理人員:xxx
5.1.3從業人員構成xxx
A、滅火救援組(21)
組長:xxx
組員:xxx
職責:主要負責火場滅火、人員及物資的救援工作。
B、設備維護組(4)
組長:xxx
組員:xxx
職責:主要負責水、電、監控系統、消防設備的維修和保養、火場現場設備操作等。
C、疏散演練組(12)
組長:xxx
組員:xxx
職責:主要負責火場被困人員疏散、警戒、救護工作。
D、檢查巡查組(8)
組長:xxx
組員:xxx
職責:主要負責消防設施器材的各項檢查工作以及協助疏散組檢查火場被困人員有無疏漏及人、物救援工作。
E、宣傳培訓組(7)
組長:xxx
組員:xxx
職責:主要負責防火安全教育培訓、火場組織人員保護火災現場,防止殘火復燃,為調查火災原因提供情況等工作。
5.2消防安全管理人:由在崗人員擔任。
5.2.1任務:根據消防安全責任人的指令主要完成;
5.2.2啟動滅火設施進行撲救;
5.2.3通知有關領導前往火場進行組織指揮;
5.2.4通知其他人員帶來滅火器材、用具等前往火災現場請領任務;
5.2.5向著起火點和其他范圍疏散命令;
5.2.6通知場內值班電工及時切斷相關電源;
5.2.7向社會有關部門報告,請求協助和支援。
5.3廠內值班人員應確保24小時開通手機,切實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
6. 報警及通迅聯絡
6.1報警裝置
6.1.1 24小時有效報警的固定電話。
6.1.2 防爆對講機(必要時配備)
6.1.3緊急報警電鈴
6.2通訊聯絡流程:
首先發現人高聲呼叫示警,報告領導或電話通知門衛聯系
門衛按動電鈴報警
同時電話報告領導
通訊聯絡組通知公司有關領導
并根據情況報告消防、環保、安監、公安、醫療、當地政府等單位
辦公室負責人電話報告
總指揮和通訊聯絡組
7. 發生事故后的處理措施
7.1報警
無論何人何時發現發生泄漏、著火、爆炸事故,應立即通知門衛和車間操作室, 門衛和車間操作室立即按動報警電鈴,當班的安全和生產人員立即開展應急處理。同時按報警程序報告,由指揮部成員通知各應急救援隊成員迅速趕往事故現場。
7.2.泄漏處理
7.2.1發生泄漏時,由技檢部及公司義務消防隊員立即做好防護后進入現場。首先察看現場有無受傷人員,若有人員受傷,應以最快速度將受傷者脫離現場,其次切斷火源、泄漏源,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
7.2.2小量泄漏:盡可能將溢漏液體收集在密閉容器內,同時判斷泄漏的壓力和泄漏口的大小及其形狀,準備好相應的堵漏材料,堵漏工作準備就緒后,立即用沙土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殘液。
7.2.3大量泄漏:在消防堤內,如有泄出,引流入防護河床。噴霧狀水冷卻和稀釋蒸汽,保護現場人員。用防爆泵轉移至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理。
7.3.著火處理
7.3.1發生著火時,由公司義務消防隊員立即做好防護后,首先察看現場有無受傷人員,若有人員受傷應以最快速度將受傷者脫離現場,其次切斷泄漏源,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
7.3.2小量著火:立即組織消防隊采用滅火器滅火,滅火后,確認不再復燃,立即采取小量泄漏處理方法處理。
7.3.3大量著火:立即組織消防隊起動消防系統噴淋噴灑大量清水,讓其冷卻,滅火后,確認不復燃立即采取大量泄漏處理方法處理。
7.3.4現場指揮人員要密切注意各種危險征兆,若遇到火勢難以熄滅,著火處火焰變亮耀眼,伴有尖叫、罐體發生變色、罐體晃動等爆裂征兆時,指揮員必須適時做出準確判斷,及時下達撤退命令,現場人員看到或聽到事先規定的撤退信號后,應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帶。
8. 人員緊急疏散和撤離
8.1當事故可能對企業內、外人員構成威脅時,必須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由安全警戒隊負責治安和交通指揮,對事故救援無關人員及可能威脅到附近居民以及相鄰的危險化學品進行緊急疏散和撤離,向上風向疏散到500米外的安全地點。
8.2事故現場人員的撤離疏散組通知各崗位人員迅速撤離,撤離時應對人員進行清點,若有未撤離的人員,應由義務消防隊員做好防護后到現場作搜尋。
8.3非事故現場人員的疏散,由應急指揮部下達疏散撤離的指令,按指定的路線進行撤離。
8.4周邊區域單位、居民人員疏散,由公司應急救援疏散組人員通知周邊區域各單位、各村莊及公司生活區居民按指示的路線進行疏散。
8.5應急救援人員的撤離,公司應急救援人員在發現事故現場出現危險狀況時(如危化物將要爆炸等),應由現場指揮部下達緊急撤離命令,撤離到指定的區域,同時要將撤離的報告馬上報告到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
8.6緊急疏散時應注意:
8.6.1應向上風方向轉移,明確專人引導和護送疏散人員到安全區,并在疏散或撤離的路線上設立哨位,指明方向。
8.6.2不要在低洼處滯留。
8.6.3要查清是否有人留在污染區與著火區。
8.6.4疏散時,被疏散人員嚴禁駕駛車輛及騎摩托車。
9. 危險區的隔離
硝化棉液為重大危險源,當此危險源可能對企業周邊人員和環境構成威脅時,必須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設定危險區。
危險區內與搶險救援無關的人員應當及時疏散,所涉及的公路應當通知政府有關部門進行斷路,使其改道行駛,直到指揮部下達撤消危險區的命令后,方可使其恢復正常狀態。
10.搶險、救援及控制措施
10.1搶險、救援,為確保事故傷害不擴大化,所有搶險救援人員,必須按規定戴好防毒口罩,在搶險救援時,不得獨自行動,作業時嚴格執行公司的安全管理規定,并高度警覺,服從現場救援指揮部的指令。
10.2應急救援隊伍的調度由現場救援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
10.3為防止事故擴大,應加大噴灑水量,增大沙土、等吸收入殘液的物質使用量,同時將情況上報縣主管部門請求增援,事故擴大后,根據實際情況重新核定危險濃度區,并相應調整疏散人員的范圍。
11. 受傷人員的救治
11.1受傷人員從事故現場救出后,由公司醫療救護組人員按受傷情況進行分類搶救,現場搶救后,重者立即送醫院治療。
11.2現場救治方法
11.2.1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衣著,用肥皂水及大量清水徹底沖洗皮膚。
11.2.2眼睛接觸:立即翻開上下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至少15min,就醫。
11.2.3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及心臟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心臟按摩術。就醫。
11.4苯對人體的危害
急性中毒:輕者有頭痛、頭暈、惡心,嘔吐、輕度興奮、步態蹣跚等酒醉狀態;嚴重者發生昏迷、抽搐、血壓下降、以致呼吸和循環衰竭而死亡。慢性中毒:主要表現有神經衰弱綜合癥;造血系統改變;白細胞血小板減少,重者出現再生障礙性貧血;少數病例在慢性中毒后可發生白血?。ㄒ约毙粤<毎詾槎嘁姡?。皮膚損害有脫脂、干燥、皺裂、皮炎、可致月經量增多與經期延長。
12. 現場保護和洗消
12.1現場保護
由公司應急救援的義務消防隊到達現場后,負責現場的保護工作,以便調查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為預防和制定防護措施提供第一手資料。
12.2現場洗消
事故現場的洗消由技檢部負責組織實施,現場洗消由車間及義務消防人員負責,做好防護后進入現場,用霧狀水稀釋蒸汽、用沙土、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殘液,或用防爆泵移至槽車或者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理。
13.應急通訊系統
辦公室、生產車間安裝有固定電話。
13.1應急電源
公司有柴油發電機組一臺,能夠保證全公司在出現停電時作為應急電源使用。
13.2應急照明
車間及各處重點部位都配有應急照明燈,以備在緊急停電時使用。
13.3應急救援器材
13.3.1滅火器材:35公斤的有6具,8公斤的有49具,做到每月查一次,發現壓力不足或有丟失的及時更換。
13.3.2防護器材:防毒口罩30套,防塵口罩若干。
13.4保障制度
13.4.1責任制度
公司根據各部門的實情制定有安全責任制。
13.4.2值班制度
公司建立了公司領導、安全值班24小時值班制度。
13.4.3培訓制度
公司建立了新入廠職工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轉崗人員培訓制度、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制度以及日常安全教育制度。
13.4.4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對重大危險源實行了承包和監控。
13.4.5安全檢查制度
包括現場檢查及消防物資、應急救援器材的檢查、維護和保養。
13.4.6演練制度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年組織一至二次專題演練演練。
13.4.7外部救援
13.4.8單位互助的方式
通過公司辦公室聯系城南街道政府進行救援。
13.4.9政府協調應急救援力量
昌平消防支隊。
13.4.10應急救援信息咨詢,可向國家應急救援中心咨詢,必要時請求救援搶險。
13.4.11專家信息(暫空)
14. 預案分級響應條件
14.1?;烦霈F滲漏、滴漏,啟動義務消防級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搶險救援。
14.2危化品出現較大滲漏啟動公司級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搶險救援。
14.3?;啡萜鏖_裂燃燒,廠區以外有可能受到危害時,在啟動公司級應急救援預案的同時,應立即上報當地政府,啟動政府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
15. 事故應急救援終止程序
15.1發生的泄漏、著火得到控制后,在通過倒槽、稀釋、吸收、回收后,全部將危化溶劑處理完畢,且用不燃性洗液稀釋后放入廢水系統,周邊地區大氣中油氣濃度小于0.2%時,由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宣布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結束。
15.2事故應急救援結束后,由指揮部通知各相關部門事故危險已解除,由應急疏散隊負責通知周邊村莊及公司人員,事故危險已解除,可以返回居住區和返回崗位。
16. 應急培訓計劃
為便于在發生事故時能夠迅速組織搶險救援和人員的疏散撤離,定期對應急救援人員和公司員工進行應急培訓和教育。
16.1應急救援人員培訓:公司的應急救援人員應選擇身體狀況良好,具有較高文化素質,便于通訊聯系,以及具有豐富的本崗位工作經驗的人員組成,為提高應急救援人員的救援能力和水平,由各應急救援專業隊負責人每年對其隊員進行不低于兩次的培訓。
16.2員工應急響應的培訓,公司的員工每季度參加由技檢部組織應急響應的培訓。
16.3周邊企業有培訓要求時,公司協助周邊企業搞好相應的知識宣傳教育。
17. 演練計劃
為確保在發生事故時,能夠及時組織應急救援,每年都要定期開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17.1演練準備,演練分為三個層次,即桌面演練、功能演練和全面演練,根據演練的方式和內容,準備演練所需器材,對人員進行演練教育培訓,并制定演練的方案和安全措施。
17.2演練范圍,公司級應急救援演練的范圍為全公司的應急救援演練,相關部門和領導要參加演練。
17.3演練時間,每年至少演練一至二次,每年的六月份“安全生產月”期間必須進行一次演練。
17.4演練組織,由公司生產部組織演練,辦公室做好記錄。
18. 附加說明
18.1預案編寫依據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簽發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和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04]56號)。
18.2預案指導原則和救援方針
在預案的編制過程中充分考慮了“安全第一,以人為本”的理念,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優先保護人的安全。作為崗位人員,救援人員必須做到處事不亂,應按預案要求盡可能地采取有效措施,若不能消除和阻止事故擴大,應采取正常的逃生方法進行撤離,并迅速將險情上報,等待救援。
預案作為應急救援的計劃方案,采取預防為主,常備不懈,高效協調的方針,同時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持續改進,使之更符合救援要求。
18.3夜間預案的啟用
夜間發生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人員在到達現場之前,臨時由公司義務消防隊值班人員和生產車間當班人員按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指揮事故處理和落實搶險救援任務。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人員到達現場后,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處理。
18.4若發生地震、臺風、洪水等自然災害,影響到公司安全時,應同樣啟動應急預案。
18.5預案打印
18.5.1使用A4白色膠版紙(70g以上)
18.5.2正文采用仿宋4號字
18.5.3打印裝訂成文本
18.5.4存盤電子版本一套
18.6預案版本
本預案為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第01版。
19、外部聯系
1、應急救援有關人員聯系電話:xxx
2、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應急咨詢服務電話(企業安全值班):xxx
3、外部救援單位聯系電話:
(1)消防:119
(2)巡警:110
(3)醫療:120
關鍵詞:核醫學;醫療機構;放射防護;個人劑量
隨著現代核醫學發展,核醫學診療人次不斷增加,患者和放射診療工作人員等遭受輻射危害的風險也增加[1-2]。有研究認為,核醫學的發展增加了公眾的潛在輻射照射及環境污染風險[3],規范核醫學科放射性藥品的使用和排污管理是今后醫用輻射管理的關注重點,了解核醫學衛生服務情況對提升核醫學衛生服務質量具有重要意義。于2018年對廣州市開展核醫學診療的醫院進行調查,為提升核醫學診療服務質量,合理配置核醫學衛生資源提供依據。
1對象與方法
1.1對象
以廣州市所有開展核醫學診療的醫院為調查對象。
1.2方法
1.2.1問卷調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4]、《放射診療管理規定》[5]、GBZ120—2006《臨床核醫學放射衛生防護標準》[6]和《廣東省醫療機構醫用輻射防護監測工作方案》設計調查問卷,由經過統一培訓的調查人員通過面對面或電話調查,收集醫院基本情況、核醫學科場所設置情況、核醫學診療設備及核素使用狀況、核醫學診療年人次和放射防護管理落實情況等資料。核醫學診斷年頻率(人次/千人口)=(核醫學年診斷總人次/2018年廣州市常住人口數)×1000;核醫學治療頻率(人次/千人口)=(核醫學年治療總人次/2018年廣州市常住人口數)×1000。2018年廣州市常住人口數資料來源于廣州市統計局(1490.44萬)[7]。參照聯合國原子輻射效應科學委員會[8]標準:核醫學診斷年頻率≥22.1人次/千人口為Ⅰ類醫療保健水平,年頻率≥1.0人次/千人口為Ⅱ類醫療保健水平,年頻率≥0.02人次/千人口為Ⅲ類醫療保健水平;核醫學治療年頻率≥0.47人次/千人口為Ⅰ類醫療保健水平,年頻率≥0.043人次/千人口為Ⅱ類醫療保健水平,年頻率≥0.0043人次/千人口為Ⅲ類醫療保健水平。
1.2.2場所表面污染監測依據GB18871—2002《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9],采用LB123污染監測儀及其β/γ探測器在非工作狀態下現場監測醫院核醫學科工作場所的表面污染情況,采用厚度為0.3cm的鋁板作為遮擋板,排除場所表面污染測量中γ射線的干擾[10]。監測場所包括99mTc注射室、18F合成室、分裝室、注射室、休息室、單光子發射計算機斷層成像術設備(SPECT)機房、正電子發射斷層成像術設備(PET)機房、131I分裝室、131I治療病房、洗手池、衛生間和放射性廢物桶等。β放射性物質(如18F、131I)在控制區(如回旋加速器機房、放射性藥物注射室)<40Bq/cm2,監督區(如回旋加速器控制室、PET/CT操作室)<4Bq/cm2即為合格。
1.2.3個人劑量監測依據GBZ128—2016《職業性外照射個人監測規范》[11],由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人員發放、監督佩戴和回收個人劑量計,采用FJ427A型個人劑量檢測儀測量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周期為3個月,全年分4個周期,以4個周期個人劑量當量之和為年個人劑量當量。放射工作人員年個人劑量當量≥20mSv/年判定為超標。
2結果
2.1開展核醫學診治療醫院基本情況
廣州市共23家醫院開展臨床核醫學診治工作,均為三甲公辦機構。省直管醫院5家,市直管醫院2家,區直管醫院1家,高校直屬附屬醫院15家。開展醫學診斷20家,占86.96%;開展核醫學治療17家,占73.91%;同時開展核醫學診斷和治療14家,占60.87%。從事核醫學放射工作人員313人。擁有核醫學設備70臺,其中SPECT設備(包含SPECT/CT)26臺,占37.14%;PET設備(包含PET/CT)12臺,占17.14%;回旋加速器5臺,占7.14%;其他核醫學設備(如甲狀腺功能儀、骨密度儀等)27臺,占38.57%。
2.2核醫學診療項目開展情況
核醫學診療項目以SPECT影像診斷為主,20家占86.96%;PET影像診斷10家,占43.48%;放射性藥物治療8家,占34.78%;敷貼治療5家,占21.74%;粒籽植入治療2家,占8.70%。使用放射性核素為99mTc20家,占86.96%;使用18F11家,占47.83%;使用131I8家,占34.78%;使用32P3家,占13.04%;使用89Sr和125I各2家,各占8.70%。
2.3核醫學診斷和治療頻率
2018年廣州市醫院核醫學診斷165498人次,年頻率為11.10人次/千人口,達到Ⅱ類醫療保健水平;核醫學治療18326人次,年頻率為1.23人次/千人口,達到Ⅰ類醫療保健水平。
2.4核醫學放射衛生防護和管理情況
23家醫院均配備至少1臺活度計和(或)表面污染監測儀。12家醫院5種個人防護用品(鉛圍裙、鉛帽、鉛頸套、鉛手套和鉛眼鏡)配備不齊全,占52.17%,其中未配備鉛手套10家。23家醫院均成立放射防護管理機構和明確人員職責;20家制訂放射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占86.96%;11家落實個人防護措施,占47.83%;21家制訂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占91.30%。
2.5場所表面污染情況
共監測醫院核醫學場所816點次,不合格16點次,占1.96%;其中131I治療病房8點次,放射性廢物桶6點次,PET機房地面2點次,均為控制區。
2.6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
313名核醫學放射工作人員人均年個人劑量當量為(0.83±0.12)mSv,其中年個人劑量當量<1mSv259人,占82.75%;1~<5mSv53人,占16.93%;5~<10mSv僅1人。無放射工作人員年個人劑量當量超標。
3討論
廣州市核醫學發展迅速,同1998年調查結果[12]相比,2018年開展核醫學診療的醫院數量增加了4.54%,放射工作人員數增長了71.03%,SPECT設備數量增加了36.84%,PET設備數量增加了500.00%,其他核醫學設備數量減少了68.97%,核醫學設備總數量減少了35.18%。核醫學設備總數減少可能與γ照相機等舊式核醫學設備逐漸被新型核醫學設備替代有關。核醫學診療項目方面,2018年廣州市使用放射性核素為99mTc的醫院數量最多,且99mTc已成為核醫學中最常用的放射性核素,與崔凡等[3]研究結果一致。放射衛生防護和管理方面,23家醫院均成立放射防護管理機構,在制訂放射事故應急處理預案、落實個人防護措施和制訂職業健康管理制度等方面落實得較好,但部分醫療機構個人防護用品配備不齊全。2018年廣州市醫院核醫學診斷年頻率為11.10人次/千人口,達到Ⅱ類醫療保健水平,高于1998年廣州市調查結果(5.74人次/千人口)[12]、2009年廣東省調查結果(9.72人次/千人口)[13]和2017年石家莊市調查結果(2.96人次/千人口)[14]。2018年廣州市核醫學治療的年頻率為1.23人次/千人口,達到Ⅰ類醫療保健水平,高于1998年廣州市調查結果(1.22人次/千人口)[12]、2009年廣東省調查結果(0.38人次/千人口)[13]和2017年石家莊市調查結果(0.76人次/千人口)[14]。提示越來越多的居民接受核醫學診療服務,可能與廣州市新型核醫療設備的快速發展或其他地區來廣州市就診患者數量增加有關。2018年廣州市醫院核醫學治療年頻率與1998年差距不大,可能因為核醫學治療應用范圍相對受限,也可能因為隨著放療技術和其他腫瘤治療技術的快速發展,某些疾病由采用核醫學治療轉變為采用其他方法治療[15]。場所表面污染監測結果顯示,1.96%的點次不合格,不合格點次主要來自131Ⅰ治療病房、放射性廢物桶和PET機房地面,與其他研究結果[15-16]一致。
【關鍵詞】 檢驗;職業;安全;防護
河南省傳染病院是河南省唯一一所傳染病醫院,尤在SARS后的近年來生物安全防護工作領導高度重視,工作人員防護意識大大提高,安全防護措施不斷得到加強。
1 醫院檢驗科職業安全危險因素決定安全防護之必然
醫院檢驗科是各種病原菌密集的地方,操作人員日常操作標本多為生物性危險品,如血液、血液制品、尿液及其他體液;醫源性病原體,如細菌、病毒、真菌和寄生蟲等,具有致病性,在標本接觸和操作過程中可能會產生致病微生物氣溶膠以及感染因子污染,從而可能會對實驗室操作人員帶來潛在的危險。有報道,當接觸到含高濃度病毒血液時,只需0.004 ml就足以被感染[1];血污染針頭刺傷后HIV的感染率為0.30%,HBV的感染概率為6.00%~30.00%,HCV的感染概率為1.80%,梅毒、淋病等病原菌可引起局部或全身感染[2]。同時,檢驗科檢驗人員要頻繁接觸各種化學試劑,如血球計數儀使用的溶血劑中含氰化鉀成分;顯微鏡油鏡使用后需用二甲苯進行擦拭;玻璃皿清洗使用的重鉻酸鉀洗液內含濃硫酸和強氧化劑,以及消毒滅菌常用的各種消毒滅菌劑(“84”消毒液、戊二醛、過氧乙酸、甲醛等)。這些化學試劑和消毒滅菌劑中均含有對人體有損害的化學成分,對人體皮膚、黏膜、呼吸道、視覺系統、神經系統都有一定程度的損害,甚至致癌[3]。
2 醫院檢驗科的安全防護
近年來,本院特別在SARS后,省衛生廳、市衛生局和醫院領導對檢驗科的安全防護工作予以了特別的關注和政策支持。
2.1 2008年醫院投入較大資金改造實驗室面積1030 m2,并按照《二級生物安全防護實驗室》的要求,安裝全自動生物安全柜1臺和生物安全柜多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操作實驗室生物通用要求》、《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安全管理條例》、《醫院感染管理規范》、《醫院消毒技術規范》、《消毒管理辦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標準進行改建和裝修。實行工作區域劃分,即無生物傳染危險性的“非污染區”和有潛在危險的“污染區”?!胺俏廴緟^”用于工作人員的休息、飲水、數據處理及辦公;“污染區”則是進行日常檢測的工作區,并為便于區別工作人員位置狀態,設計并規定在不同區域時換穿不同顏色的工作服,如在“非污染區”穿白色工作服,而在“污染區”穿黃色工作服;還在“污染區”入口處,安裝標有明顯國際通用的生物傳染性標識[4]。
2.2 臨床標本的處理,如離心后開蓋分離血清、加樣、預處理、接種等均要求在生物安全柜內進行,工作人員須按有關要求穿戴必要護具。
2.3 科室制定有出現意外,如標本濺至操作者臉上,眼內及表面破損等情況下的應急處理措施,并配備有洗眼器,消毒物品等必要用具。操作人員應詳細了解生物安全應急預案,在遇到潛在傳染性材料、化學品或有害物質的不利作用和事件時,能夠急時妥善處理。
2.4 檢驗后的廢棄標本處置,按照環保和國家醫療廢物處置的相關要求,對所有廢棄標本出實驗室前,都要進行化學消毒劑消毒或高壓滅菌消毒處理,然后交有關人員送至統一地點焚燒或按規定要求處理[5]。
2.5 科室領導加強對檢驗人員的職業安全教育,人人樹立自我防護意識,自覺遵守防護要求,主動規范個人習慣和行為;與此同時,科室不斷完善防護制度,推行標準化、規范化防護管理,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和消毒隔離措施。
2.6 工作人員注意個人保健
2.6.1 工作人員注意個人保健對于減少感染的危險性很重要,皮膚受損、患病都會增加感染的危險性,很小的傷口和擦傷都應以防水的敷料覆蓋。
2.6.2 進實驗室前要摘除首飾,修剪長的、帶刺的手指甲,以免刺破手套。
2.6.3 應穿戴實驗室的工作服、戴手套和其他防護衣物,以防污染暴露的皮膚和衣物。如有可見的血液或體液污染,應換防護服。離開實驗室要脫去防護服,摘除手套徹底洗凈雙手。
2.6.4 不在實驗室吃、喝、抽煙和使用化妝品。
2.6.5 盡可能減少利器(包括注射器及采血設備)的使用,避免使用玻璃器皿、刀、剪、鑷子等利器,吸管、量杯、平皿等可使用塑料制品代替。針頭、玻璃、刀、剪、鑷子等利器都應倒放在安全耐扎的容器中。利器(包括使用過的針頭在內)使用后,一定不能用手折斷、彎曲、毀形等。不要用手從注射器上卸下用過的針頭,以減少刺傷機會。
2.6.6 工作完畢,工作臺面應用1000 mg/L次氯酸溶液消毒。對大量濺出的濃度高的傳染物,在清潔之前應先用10000 mg/L次氯酸溶液浸泡,然后戴上手套擦凈。
綜上所述,醫院檢驗科的職業防護是其整個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實驗室按照相關規定標準設計、配置,工作人員思想上重視,操作上規范,嚴格執行技術操作規程并注意個人保健與防護,就可以避免或減少不必要的或人為的不安全事件發生。
參 考 文 獻
[1] 戴青梅,王立英,劉素英,等.醫護人員職業性損傷的危險因素及防護對策.中華護理雜志,2002,37(7):532534.
[2] 陳亮,張敏,繆劍影.醫護人員銳器傷害研究進展與控制對策.國外醫學衛生學分冊,2006,33(3):167.
[3] 郭宏.檢驗科職業危險因素與防護措施.中國民康醫學,2008,20(4):104.
第一條為加強放射診療工作的管理,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保障放射診療工作人員、患者和公眾的健康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開展放射診療工作的醫療機構。
本規定所稱放射診療工作,是指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進行臨床醫學診斷、治療和健康檢查的活動。
第三條衛生部負責全國放射診療工作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放射診療工作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放射診療工作按照診療風險和技術難易程度分為四類管理:
(一)放射治療;
(二)核醫學;
(三)介入放射學;
(四)X射線影像診斷。
醫療機構開展放射診療工作,應當具備與其開展的放射診療工作相適應的條件,經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的放射診療技術和醫用輻射機構許可(以下簡稱放射診療許可)。
第五條醫療機構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放射防護、安全與放射診療質量符合有關規定、標準和規范的要求。
第二章執業條件
第六條醫療機構開展放射診療工作,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經核準登記的醫學影像科診療科目;
(二)具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定的放射診療場所和配套設施;
(三)具有質量控制與安全防護專(兼)職管理人員和管理制度,并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監測儀器;
(四)產生放射性廢氣、廢液、固體廢物的,具有確保放射性廢氣、廢液、固體廢物達標排放的處理能力或者可行的處理方案;
(五)具有放射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第七條醫療機構開展不同類別放射診療工作,應當分別具有下列人員:
(一)開展放射治療工作的,應當具有:
1、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放射腫瘤醫師;
2、病理學、醫學影像學專業技術人員;
3、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學物理人員;
4、放射治療技師和維修人員。
(二)開展核醫學工作的,應當具有:
1、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核醫學醫師;
2、病理學、醫學影像學專業技術人員;
3、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技術人員或核醫學技師。
(三)開展介入放射學工作的,應當具有:
1、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放射影像醫師;
2、放射影像技師;
3、相關內、外科的專業技術人員。
(四)開展X射線影像診斷工作的,應當具有專業的放射影像醫師。
第八條醫療機構開展不同類別放射診療工作,應當分別具有下列設備:
(一)開展放射治療工作的,至少有一臺遠距離放射治療裝置,并具有模擬定位設備和相應的治療計劃系統等設備;
(二)開展核醫學工作的,具有核醫學設備及其他相關設備;
(三)開展介入放射學工作的,具有帶影像增強器的醫用診斷X射線機、數字減影裝置等設備;
(四)開展X射線影像診斷工作的,有醫用診斷X射線機或CT機等設備。
第九條醫療機構應當按照下列要求配備并使用安全防護裝置、輻射檢測儀器和個人防護用品:
(一)放射治療場所應當按照相應標準設置多重安全聯鎖系統、劑量監測系統、影像監控、對講裝置和固定式劑量監測報警裝置;配備放療劑量儀、劑量掃描裝置和個人劑量報警儀;
(二)開展核醫學工作的,設有專門的放射性同位素分裝、注射、儲存場所,放射性廢物屏蔽設備和存放場所;配備活度計、放射性表面污染監測儀;
(三)介入放射學與其他X射線影像診斷工作場所應當配備工作人員防護用品和受檢者個人防護用品。
第十條醫療機構應當對下列設備和場所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
(一)裝有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廢物的設備、容器,設有電離輻射標志;
(二)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廢物儲存場所,設有電離輻射警告標志及必要的文字說明;
(三)放射診療工作場所的入口處,設有電離輻射警告標志;
(四)放射診療工作場所應當按照有關標準的要求分為控制區、監督區,在控制區進出口及其他適當位置,設有電離輻射警告標志和工作指示燈。
第三章放射診療的設置與批準
第十一條醫療機構設置放射診療項目,應當按照其開展的放射診療工作的類別,分別向相應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建設項目衛生審查、竣工驗收和設置放射診療項目申請:
(一)開展放射治療、核醫學工作的,向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
(二)開展介入放射學工作的,向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
(三)開展X射線影像診斷工作的,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
同時開展不同類別放射診療工作的,向具有高類別審批權的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
第十二條新建、擴建、改建放射診療建設項目,醫療機構應當在建設項目施工前向相應的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職業病危害放射防護預評價報告,申請進行建設項目衛生審查。立體定向放射治療、質子治療、重離子治療、帶回旋加速器的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診斷等放射診療建設項目,還應當提交衛生部指定的放射衛生技術機構出具的預評價報告技術審查意見。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預評價報告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審核決定。經審核符合國家相關衛生標準和要求的,方可施工。
第十三條醫療機構在放射診療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前,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并向相應的衛生行政部門提交下列資料,申請進行衛生驗收:
(一)建設項目竣工衛生驗收申請;
(二)建設項目衛生審查資料;
(三)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護評價報告;
(四)放射診療建設項目驗收報告。
立體定向放射治療、質子治療、重離子治療、帶回旋加速器的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診斷等放射診療建設項目,應當提交衛生部指定的放射衛生技術機構出具的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技術審查意見和設備性能檢測報告。
第十四條醫療機構在開展放射診療工作前,應當提交下列資料,向相應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放射診療許可申請:
(一)放射診療許可申請表;
(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復印件);
(三)放射診療專業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復印件);
(四)放射診療設備清單;
(五)放射診療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第十五條衛生行政部門對符合受理條件的申請應當即時受理;不符合要求的,應當在五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資料或者不予受理的理由。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審查決定,對合格的予以批準,發給《放射診療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放射診療許可證》的格式由衛生部統一規定(見附件)。
第十六條醫療機構取得《放射診療許可證》后,到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衛生行政執業登記部門辦理相應診療科目登記手續。執業登記部門應根據許可情況,將醫學影像科核準到二級診療科目。
未取得《放射診療許可證》或未進行診療科目登記的,不得開展放射診療工作。
第十七條《放射診療許可證》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同時校驗,申請校驗時應當提交本周期有關放射診療設備性能與輻射工作場所的檢測報告、放射診療工作人員健康監護資料和工作開展情況報告。
醫療機構變更放射診療項目的,應當向放射診療許可批準機關提出許可變更申請,并提交變更許可項目名稱、放射防護評價報告等資料;同時向衛生行政執業登記部門提出診療科目變更申請,提交變更登記項目及變更理由等資料。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變更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做出審查決定。未經批準不得變更。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原批準部門注銷放射診療許可,并登記存檔,予以公告:
(一)醫療機構申請注銷的;
(二)逾期不申請校驗或者擅自變更放射診療科目的;
(三)校驗或者辦理變更時不符合相關要求,且逾期不改進或者改進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四)歇業或者停止診療科目連續一年以上的;
(五)被衛生行政部門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
第四章安全防護與質量保證
第十九條醫療機構應當配備專(兼)職的管理人員,負責放射診療工作的質量保證和安全防護。其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制定并落實放射診療和放射防護管理制度;
(二)定期組織對放射診療工作場所、設備和人員進行放射防護檢測、監測和檢查;
(三)組織本機構放射診療工作人員接受專業技術、放射防護知識及有關規定的培訓和健康檢查;
(四)制定放射事件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
(五)記錄本機構發生的放射事件并及時報告衛生行政部門。
第二十條醫療機構的放射診療設備和檢測儀表,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安裝、維修或更換重要部件后的設備,應當經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檢測機構對其進行檢測,合格后方可啟用;
(二)定期進行穩定性檢測、校正和維護保養,由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檢測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狀態檢測;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檢驗或者校準用于放射防護和質量控制的檢測儀表;
(四)放射診療設備及其相關設備的技術指標和安全、防護性能,應當符合有關標準與要求。
不合格或國家有關部門規定淘汰的放射診療設備不得購置、使用、轉讓和出租。
第二十一條醫療機構應當定期對放射診療工作場所、放射性同位素儲存場所和防護設施進行放射防護檢測,保證輻射水平符合有關規定或者標準。
放射性同位素不得與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同庫儲存;儲存場所應當采取有效的防泄漏等措施,并安裝必要的報警裝置。
放射性同位素儲存場所應當有專人負責,有完善的存入、領取、歸還登記和檢查的制度,做到交接嚴格,檢查及時,賬目清楚,賬物相符,記錄資料完整。
第二十二條放射診療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配戴個人劑量計。
第二十三條醫療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對放射診療工作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健康檢查,定期進行專業及防護知識培訓,并分別建立個人劑量、職業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訓檔案。
第二十四條醫療機構應當制定與本單位從事的放射診療項目相適應的質量保證方案,遵守質量保證監測規范。
第二十五條放射診療工作人員對患者和受檢者進行醫療照射時,應當遵守醫療照射正當化和放射防護最優化的原則,有明確的醫療目的,嚴格控制受照劑量;對鄰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組織進行屏蔽防護,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檢者輻射對健康的影響。
第二十六條醫療機構在實施放射診斷檢查前應當對不同檢查方法進行利弊分析,在保證診斷效果的前提下,優先采用對人體健康影響較小的診斷技術。
實施檢查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嚴格執行檢查資料的登記、保存、提取和借閱制度,不得因資料管理、受檢者轉診等原因使受檢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復照射;
(二)不得將核素顯像檢查和X射線胸部檢查列入對嬰幼兒及少年兒童體檢的常規檢查項目;
(三)對育齡婦女腹部或骨盆進行核素顯像檢查或X射線檢查前,應問明是否懷孕;非特殊需要,對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齡婦女,不得進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檢查;
(四)應當盡量以胸部X射線攝影代替胸部熒光透視檢查;
(五)實施放射性藥物給藥和X射線照射操作時,應當禁止非受檢者進入操作現場;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員陪檢時,應當對陪檢者采取防護措施。
第二十七條醫療機構使用放射影像技術進行健康普查的,應當經過充分論證,制定周密的普查方案,采取嚴格的質量控制措施。
使用便攜式X射線機進行群體透視檢查,應當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批準。
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進行放射影像健康普查,應當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批準。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在全國范圍內進行放射影像健康普查,應當報衛生部批準。
第二十八條開展放射治療的醫療機構,在對患者實施放射治療前,應當進行影像學、病理學及其他相關檢查,嚴格掌握放射治療的適應證。對確需進行放射治療的,應當制定科學的治療計劃,并按照下列要求實施:
(一)對體外遠距離放射治療,放射診療工作人員在進入治療室前,應首先檢查操作控制臺的源位顯示,確認放射線束或放射源處于關閉位時,方可進入;
(二)對近距離放射治療,放射診療工作人員應當使用專用工具拿取放射源,不得徒手操作;對接受敷貼治療的患者采取安全護理,防止放射源被患者帶走或丟失;
(三)在實施永久性籽粒插植治療時,放射診療工作人員應隨時清點所使用的放射性籽粒,防止在操作過程中遺失;放射性籽粒植入后,必須進行醫學影像學檢查,確認植入部位和放射性籽粒的數量;
(四)治療過程中,治療現場至少應有2名放射診療工作人員,并密切注視治療裝置的顯示及病人情況,及時解決治療中出現的問題;嚴禁其他無關人員進入治療場所;
(五)放射診療工作人員應當嚴格按照放射治療操作規范、規程實施照射;不得擅自修改治療計劃;
(六)放射診療工作人員應當驗證治療計劃的執行情況,發現偏離計劃現象時,應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向本科室負責人或者本機構負責醫療質量控制的部門報告。
第二十九條開展核醫學診療的醫療機構,應當遵守相應的操作規范、規程,防止放射性同位素污染人體、設備、工作場所和環境;按照有關標準的規定對接受體內放射性藥物診治的患者進行控制,避免其他患者和公眾受到超過允許水平的照射。
第三十條核醫學診療產生的放射性固體廢物、廢液及患者的放射性排出物應當單獨收集,與其他廢物、廢液分開存放,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醫療機構應當制定防范和處置放射事件的應急預案;發生放射事件后應當立即采取有效應急救援和控制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和蔓延。
第三十二條醫療機構發生下列放射事件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如實記錄,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報告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
(一)診斷放射性藥物實際用量偏離處方劑量50%以上的;
(二)放射治療實際照射劑量偏離處方劑量25%以上的;
(三)人員誤照或誤用放射性藥物的;
(四)放射性同位素丟失、被盜和污染的;
(五)設備故障或人為失誤引起的其他放射事件。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醫療機構應當加強對本機構放射診療工作的管理,定期檢查放射診療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的落實情況,保證放射診療的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
第三十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定期對本行政區域內開展放射診療活動的醫療機構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一)執行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范等情況;
(二)放射診療規章制度和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等制度的落實情況;
(三)健康監護制度和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
(四)放射事件調查處理和報告情況。
第三十五條衛生行政部門的執法人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出示證件;被檢查的單位應當予以配合,如實反映情況,提供必要的資料,不得拒絕、阻礙、隱瞞。
第三十六條衛生行政部門的執法人員或者衛生行政部門授權實施檢查、檢測的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檢查時,應當保守被檢查單位的技術秘密和業務秘密。
第三十七條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加強監督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建立健全對執法人員的監督管理制度。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根據情節處以3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一)未取得放射診療許可從事放射診療工作的;
(二)未辦理診療科目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進行校驗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變更放射診療項目或者超出批準范圍從事放射診療工作的。
第三十九條醫療機構使用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人員從事放射診療工作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以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第四十條醫療機構違反建設項目衛生審查、竣工驗收有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處罰。
第四十一條醫療機構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購置、使用不合格或國家有關部門規定淘汰的放射診療設備的;
(二)未按照規定使用安全防護裝置和個人防護用品的;
(三)未按照規定對放射診療設備、工作場所及防護設施進行檢測和檢查的;
(四)未按照規定對放射診療工作人員進行個人劑量監測、健康檢查、建立個人劑量和健康檔案的;
(五)發生放射事件并造成人員健康嚴重損害的;
(六)發生放射事件未立即采取應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規定及時報告的;
(七)違反本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二條衛生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對不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發放《放射診療許可證》的,或者不履行法定職責,造成放射事故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規定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放射治療:是指利用電離輻射的生物效應治療腫瘤等疾病的技術。
核醫學:是指利用放射性同位素診斷或治療疾病或進行醫學研究的技術。
介入放射學:是指在醫學影像系統監視引導下,經皮針穿刺或引入導管做抽吸注射、引流或對管腔、血管等做成型、灌注、栓塞等,以診斷與治療疾病的技術。
X射線影像診斷:是指利用X射線的穿透等性質取得人體內器官與組織的影像信息以診斷疾病的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