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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相關制度尚不健全,審計流程不規范
在建國以后,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農村經濟可以說得到了空前的發展,農村的面貌煥然一新。但是,也出現了一定的問題。例如,一些地區的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還是改革開放以前甚至建國初期頒布的,其適用性已經嚴重與現代的農村經濟發展的要求脫節,嚴重制約了農村經濟與財務監督制度的發展;同時,一些地區由于對審計流程的不重視,造成了審計流程“流水化”現象相當嚴重,許多步驟都是“走個過場,可有可無”。以上兩點是一些地區的村級財務管理監督制度無法發揮其應有作用的原因,值得相關的主管部門深思。
1.2 宣傳力度不到位
我這里所說的“宣傳力度不到位”,主要是指兩方面。一方面是對相關的主管部門的宣傳不到位,根據我的工作經驗以及一些地區的反饋來看,許多地區的農村財務管理監督部門都只是掛個名,甚至有一些人“吃空餉”的現象存在。歸根結底,是相關的宣傳部門的宣傳工作不到位,沒有讓主管部門的相關人員認識到其工作的重要性,使得這些部門喪失了其應有的作用,從長期的角度來看,是極其不利于村級財務管理監督制度的發展的;另一方面是對群眾的宣傳不到位。其實,人民群眾也是村級財務管理監督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我們在監督的同時需要發動廣大的人民群眾,讓他們參與進來,織成一張“天羅地網”,讓任何違法亂紀的現象都無所遁形,真正促進對村級財務管理監督制度的發展與革新。
1.3 從業人員質差、量少
從我的實際工作情況來看,許多地區的村級財務管理人員都是“半路出家”的,許多人原先都是務農的,這就使得其專業素質幾乎不能夠滿足相應的市場需求,也自然不能滿足村級財務管理的相關要求。同時,一些從業人員抱著一種“渾水摸魚”的態度,對于工作能躲就躲,能讓就讓,甚至出現了“服務外包”的現象,這樣的做法顯然是對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極大傷害,其工作質量也自然可想而知。最后,我發現許多地區的從業人員的所占比例相當至少。一方面是與近幾年相關的專業人才沒有及時輸送有關,另一方面是由于一些從業人員都是從上世紀便開始從事此類工作,隨著其年齡的增大逐漸不能適應相關的工作而退居幕后,使得相關的從業人員的數量大幅度縮減,嚴重影響著相關工作的開展,相關的監督工作也自然無從談起。
1.4 監督、審計工作開展困難
許多同行在工作后交心時都表示現在的村級財務管理監督工作開展的很困難。一方面是由于村級財務管理的工作方法日新月異,一些監督人員在開展相應的監督工作時對一些工作方法感到不理解,導致了工作開展的一定程度的困難,另一方面是由于一些財務人員私欲膨脹,在工作中損公肥私的做法使得監督審計工作開展的難度越來越高。
2 做好村級財務管理監督制度的幾點建議
2.1 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規范審計流程
由于農村經濟發展的速度與規模都是不可估量的,因此村級財務管理的工作其專業性與數量都是很強、很大的。因此,相關的財務監督制度是必不可少的。具體來說,可以由政府牽頭,結合相關的專家與各地的實際情況,建立起一套屬于當地的村級財務管理監督制度,同時,派出專業的人員深入到各個階層中,對審計的流程予以規范,使得村級財務管理監督的相關工作能夠規范、科學開展,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
2.2 加大宣傳力度
這一點也要從兩個方面來做。一方面,加強對相關的領導干部的宣傳,使得其能夠明白監督崗位的重要性以及必要性。具體來說,定期召開針對于領導干部的培訓工作,使得其在認知以及專業技能上都能對村級財務管理監督制度有一個清晰的認識;另一方面,在農村集體之間展開廣泛而深入的農村財務管理監督制度的宣傳活動,使得社會群眾能夠對此制度有一個清晰的認識,同時開展形式多樣的監督活動,確保群眾能夠行使其監督權,為全面開展村級財務管理監督工作作出自身的貢獻,為農村經濟的健康發展推波助瀾。
2.3 提高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以及數量
從這一角度說,一方面,對于現有的財務管理人員,首先要對其專業水平以及對工作的基本技能?M行考核,對于不合格的要促使其“回爐重造”甚至予以辭退,同時,定期安排專業技能考核與相關經驗交流活動,使得從業人員能在不斷地學習中穩步地提高其專業技能;另一方面,針對現今從業人員數量較少的問題,我認為,可以由政府牽頭,在一些高等院校與農業中心或者農業站之間建立起一個輸送人才的高效通道。
3 總結
關鍵詞:村級 財務 委托 問題 發展方向
一、村級財務委托的涵義
村級財務委托概念最初起源于本世紀初,是在浙江某市的實踐后總結出來的一套較為完善的村級財務集中管理制度。簡單來講,村級財務委托主要指的是“一項委托,四權不變”,其中一項委托是指在保證農民群眾自覺自愿的前提下,經過合法的程序,村民在村干部等的領導下集體與更高一層的財務管理中心簽署財務管理協議,而“四權”則是指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和收益權,在政策實施的過程中應保證這四項權利不變。具體的做法是:在征求農民同意的前提下,鄉鎮政府聯合組織成立專門的財務管理機構,按照正規的流程,將村級的財務管理委托給管理機構,各村不再設立單獨的財務管理部門,從而使村級的財務管理更加正規,避免出現財務混亂的現象,同時能夠加強對財務管理的監督,確保財務狀況公正、公開,更好的推動農村民主政治建設,有利于農村經濟更快更好的發展。
二、村級財務委托存在的問題
隨著改革開放政策的不斷向前推進,農村經濟取得了較為長遠的發展,整個村級面貌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在此新形式下,原先的財務委托模式出現了較多的問題,具體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會計工作基礎不扎實,業務處理不規范
相較于城市,市場經濟的特征在農村地區表現的并不十分明顯,從而導致在農村出現的財務經濟狀況不能完全按照規范的會計方法進行處理,而且受知識水平的制約,大部分農民和村干部對財務管理和會計內容的了解較少,對于相關業務的處理方式不當。另外,由于農村地區發展相對落后,福利待遇較差,所以很難吸引專業的財務管理和會計管理人員,從而出現農村會計委托機構的工作人員專業素質普遍不高,組織結構不合理的現象,而且相關人員也很少有機會能夠參加專業培訓,對財務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了解的較少,執行程序不夠規范,從而給農民的合法權益帶來了較大的威脅,腐敗現象很難得到有效遏制。
(二)財務管理程序不規范,民主理財透明度不高
村委會一般在村級財務委托中發揮橋梁的作用,是基層民主的主要體現,同時是委托機制的領導核心。村委會一方面需要管理村里的基本事務,另一方面需要與上級接觸并反映農民的基本訴求,行使基本的行政職能,這就導致村委會在委托中存在雙重身份,出現權利責任不明確的現象。另外,村級干部具有一定的政治色彩,村民很難對其進行監督,同時它又是特殊的政治團隊,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隨意性,上級政府難以開展有效的管理工作,導致在實施委托相關政策時程序較為簡單,執行力度和透明度不夠。村委會在對財務狀況管理的過程中避重就輕,敷衍了事,村民很難對實際的財務狀況進行詳細的了解,財務委托也無法達到實際的效果。
(三)委托觀念淡薄,模式執行不力
雖然政府相關部門對財務委托給予了高度的重視,各級單位和部門也制定了相應的政策,但是由于區域條件的差異性特征,導致財務委托在各農村地區的執行情況存在不同步的現象。[4]在經濟相對落后的地區,財務收入來源單一,村民收入金額較少,基層干部認為沒有實施委托的必要,導致財務委托實施的力度不足,而在經濟發展迅速的農村地區,經濟來源較為廣泛,業務較為復雜,而村干部和村民對委托的認識較少,觀念較為淡薄,而且經過前期的發展,各地區已基本形成自身的財務管理模式,很難對其進行改變,這就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委托的實施難度,在推廣上也存在較大的阻力。
(四)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審計監督存在盲區
農村地區由于觀念較為落后,與政治權利中心距離較遠,從而導致地區政治制度不健全,執行力度不夠,目前在農村并沒有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營造的環境也不能滿足實際的要求。村級干部的選舉較為簡單,流程不夠規范,建立的體系也不夠完善,各部門職能之間的劃分不明確,對于各項業務的操作存在一定的瑕疵,內部控制力度不夠。另外,受政治素養的制約,農民并沒有建立民主的意識,對村委會行為的監管不足,導致村委會權利過度集中,現象時有發生。目前財務委托機構主要核算與政府性資金相關的收入,而對于捐款等特殊性質的財務狀況很難核實,這就會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審計監督的盲區。
三、村級財務委托未來的發展方向
(一)財務委托制度更加完善
完善的制度建設是加強財務委托政策順利實施的根本保障,所以鄉鎮政府要想發揮村級財務委托的真正作用,就必須為委托制的實施營造良好的制度環境。未來各級政府將會增強對財務委托的重視度,加強對相關理念的宣傳,增強責任感與使命感,不斷提升委托機構的政治地位。各級主管部門應進一步統一思想,積極推進財務委托長效機制的建設,加強對制度實施的監督和管理,不斷增強村級財務管理的透明度,嚴格規范備用金使用的標準,定期開展財務管理相關工作的檢查,將政策落到實處,加強對合同執行的管理,從而更好的發揮財務委托制度對于農村地區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
(二)人才隊伍建設更加合理,人員素質會越來越高
隨著政府對村級財務委托重視度的不斷提升,對相關方面的投資力度會越來越大,從而為委托政策的實施提供了積極的環境。充分的資金和物資支持為吸引和培養專業的會計和財務管理人員提供了條件,有利于進一步優化委托隊伍建設,不斷提升工作人員的專業素質。另外,在以后的發展中,政府會為財務工作人員提供更多深造的機會,這對于加強他們的工作能力,提升他們的業務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財務委托的地位將會不斷提升
財務委托作為鄉鎮政府的下屬機構,目前在獨立性方面較為缺乏,嚴重阻礙了其作用的發揮,但是隨著政府和農民對財務委托意識的不斷增強,其社會地位也進一步提升,在農村財務管理中的作用會更加突出。另外,財務委托的業務水平會越來越高,相關程序和流程會更加科學、合理,從而不斷提高其在農村的影響力,獲取廣大農民干部和群眾的支持,有效避免財務糾紛,更好的促進農村地區的經濟發展。
參考文獻:
我縣每個鄉鎮選擇一個財務基礎好、財會人員素質高的村作為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試點示范村,其中**鎮**村、**鎮**村、**鎮**村為重點示范村。
二、工作措施
1、加強領導,制定方案。開展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試點示范工作是加強農村民-主政治建設、促進基層組織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我局從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把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試點示范工作列入了農經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制定并印發了《**縣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試點示范工作方案》,確保了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試點示范工作的有序開展。各鄉鎮根據試點工作方案精神,認真挑選試點示范村,并結合當地實際切實抓好工作落實。
2、組織培訓,確保質量。財務管理是一項政策性強、業務要求高的工作。為確保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試點示范工作質量,我局組織鄉鎮財會輔導員、試點村會計或報賬員、試點村出納、試點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參加培訓,宣傳鞏固政策,學習財經制度,提高業務素質,加強紀律約束。通過培訓,有效地促進了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試點示范工作效果。
3、指導督促,落實工作。方案再好,關鍵還在于抓好工作落實。為確保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試點示范工作落到實處,我局組織督查組定期不定期下到鄉村開展工作督查與指導,督促工作進度,強化工作責任,增強工作效果。
4、強化監督,完善制度。做好一時的工作并不難,難就難在能否長期堅持下去。要確保工作質量的長期穩定,必須加強財務的日常審核與審計監督,同時健全完善相關制度,讓制度管人,用制度理財。為此,我局一方面及時督促做好村級財務民-主理財監督工作,逐步擴大農村財務審計面和加強農村財務審計力度;另一方面指導試點村完善《村級財務預決算制度》、《村級財務收支票據管理制度》、《村級財務開支審批制度》、《村級資產臺賬制度》、《村級財務公開制度》、《村民民-主理財制度》等項制度。
5、規范票據,嚴格管理。鑒于村級財務收入票據雜亂難以控制財源,白條列支現象非常嚴重的事實,我局下發文件,嚴格要求村級財務收入統一使用市減負辦監制的專用收款收據,白條列支行為分5年糾正,力爭到2012年規范性支出票據比例達到95%以上。
三、工作成效
通過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試點示范,推動了村級財務管理相關制度的進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實,帶動了村級賬務處理的及時、規范與完整,促進了村級財務公開的經常化、制度化和有效化,增強了村民民-主理財的實質性、責任感與監督力,保障了村級集體資產的安全、穩定與保值、增值,維護了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減少了因村級財務問題引發的群眾上訪案件。
四、存在的主要問題
1、村級財會隊伍不夠穩定。由于村級財會人員存在臨時調換和換屆選舉后另外任用或者落選的可能性、隨意性和動蕩性,隊伍穩定性較差,很難確保村級(本文來自中科軟件園,轉載請注明!)財會人員的專業素質和綜合素質長期穩定在一個較高水平的層次上,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試點示范面的擴大、示范帶動效果的提高和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水平的可持續發展。
2、村級財務公開不夠規范。一是公開的時間上有時不及時;二是公開的內容有時不全面;三是公開的數據有時欠真實準確;四是有時回避群眾關心的重點問題,公開時避重就輕。
3、村民民-主理財制度落實不夠到位。一是對村級財務活動的監督有時受到限制;二是否決村級不合理開支有時難以執行;三是受托查閱審核村級財務賬目有時被加以約束;四是民-主理財小組成員行使監督權有時夾雜著個人好惡與私心雜念。
4、村級報刊征訂與招待費用較難控制。村級報刊征訂雖然沒有明顯的攤派現象,但實質上存在隱性壓力,迫使村級報刊征訂費用嚴重突破限額。村級"零招待"制度很難落實到位,一是監督力度不夠;二是有關規定與農村工作實際情況不太吻合,執行上有難度;三是思想認識不到位,不配合、不遵守、不履行職責。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保持隊伍的相對穩定,保障村級財會人員整體素質的不斷鞏固與提高。隊伍的穩定是確保工作質量的前提條件。盡管當前推行村級換屆選舉,但總體原則上仍然要維持村級財會隊伍的相對穩定:一要選撥任用德才
本文來自2中科軟件園2轉載請注明!版權歸屬原作者 兼備、誠實穩重、群眾口碑好的同志從事村級財會工作或民-主理財工作;二要經過縣鄉農經部門的專(勵志 )業培訓,并通過考試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三要報鄉鎮農經部門審核、縣農經站審批后,才可以正式任用和調換村級財會人員或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四要積極爭取鄉鎮黨委、政府對縣鄉農經部門審核、審批權限的支持;五要培養村級財會人員或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的自學精神,激
發他們的進取心,增強責任心,樹立榮譽感;六要獎罰分明,鼓舞先進,鞭策落后。
2、規范村級財務公開。一是做到全面、真實、準確、及時、重點公開;二是經常聽取群眾意見,拓展財務公開內容;三是加強財務公開監督,嚴格責任追究。
3、落實民-主理財責任。一是嚴格挑選民-主理財成員;二是強化培訓指導;三是明確責任;四是保障權限;五是公開監督成效。
1 農村財務管理的涵義
農村財務管理是對直接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支配、管理的各種資產所發生的一切收入及其使用、分配等財務活動的核算、計劃、監督與控制。農村財務管理的核心是要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加強農村財務管理,是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客觀需要,也是規范村級財務管理的現實需要,還是加強村級干部隊伍建設的制度需要。
2 農村財務管理的有效模式--村級會計委托
村級會計委托形象地說就是會計在鄉(鎮)里,出納在村里。 2009年云南省在全省范圍內全面推行村級會計委托服務,鄉鎮成立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免費為村集體經濟組織記賬,實行村級財務和資金委托的管理方式,服務的內容主要包括:會計核算、資金管理、財務收支、會計檔案和提供會計信息。以筆者所在的縣為例,全縣統一模式,鄉鎮掛牌設立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按照統一管理、集中核算的管理方式開展委托工作。村級財務在堅持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收益權不變的前提下,按照民主自愿、因地制宜的原則,在對村級進行全面清產核資的基礎上,由村集體和鄉鎮中心簽訂委托協議,將會計核算、資金管理委托鄉鎮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代管,中心以村為主體分設賬套、獨立會計核算,取消村會計和出納,設立村報賬員。制定了縣級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具體規定了現金和銀行存款、票據管理、集體資產臺賬管理、債權債務管理、財務審批、財務結報、民主理財及財務公開、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財務審計、會計檔案管理等十制度、明確規定中心主任、會計、出納、審核、微機檔案員和村報賬員崗位職責等六職責,明晰賬務處理流程和報賬流程兩流程。做到全縣統一模式制度上墻,統一配備財務軟件及相關設備,全面實行會計電算化,為加強村級財務管理提了基礎保障,截止2015年末全縣代管村集體資產4660萬余元,其中貨幣資金1883萬余元、固定資產及林木資產2688萬元,2015年度代管村級收入3419萬余元,支出2081萬余元。
推行村級會計委托服務8年來,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從根本上得到了改善。特別是長期以來村級缺乏專業會計人員,會計基礎工作薄弱,債權、債務不清等問題基本得到了解決,有效解決了村集體賬務不健全的問題,結束了過去那種農村財務白條抵賬、回憶賬、多頭賬、包包賬的歷史,使村級賬務由糊涂賬變成明白賬。
3 當前農村財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3.1 村級會計委托機構存在的主要問題
3.1.1 機構不健全
鄉鎮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是在整合鄉鎮農經站現有人員基礎上設立的,但鄉鎮機構改革撤消了鄉鎮農經站,中心不再單獨掛牌,致使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在管理體制上存在著主管部門、單位性質不明確的問題,導致工作中經常出現扯皮推諉現象,直接影響著村級會計服務工作的正常開展。
3.1.2 人員素質不高
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整體素質不高,直接影響農村財務管理的質量和效果。鄉鎮會計委托服務中心沒有專門的人員編制,工作人員基本是農經員兼職且部分人員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造成工作人員不穩定,且難以適應村級財務工作質和量上的要求,如一個有33個村包含5個社區的鎮,村級會計服務中心只有3名兼職工作人員,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只有2人,目前全縣中心工作人員33人,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只有17人,僅占51.51%。
3.2 村級資金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3.2.1 賬外賬和私設小金庫。村集體雖然簽訂了委托記賬協議,但沒有將全部財務收支交服務中心核算和管理,由村直接收取的資金如房屋租金、山林承包款、捐贈收入等未進入服務中心統一開設的銀行存款賬戶,以村干部個人名義儲存。資金收支管理、使用混亂,形成賬外掛賬,村級資金安全完整得不到保障。
3.2.2 資金收支缺乏有效監管。實行委托加強了核算職能,但對各村的經濟活動內容不掌握,只能以賬論賬。村開支隨意性大,村干部人人收錢,人人管錢,形成誰收錢,誰花錢,再加上審批手續不健全,個別村干部管錢、花錢、批錢自己一人負責,會計核算成了記賬員,失去了應有的監督,報賬不及時,白條列支現象普遍存在。
3.3 村級財務公開不規范
3.3.1 公開存在走過場,搞形式的問題。村級財務公開流于形式,在公開內容上輕描淡寫,沒有涉及實質性的問題,甚至出現內容與形式不一致的情況。部分村的財務公開就是直接復印幾張賬頁粘貼在公示欄,財務公開數據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
3.3.2 無監督,不透明。有些村賬務一年或幾年不與群眾見面,使民主理財、財務公開等管理制度成為一紙空文,使村級財務管理失去了應有的監督和約束力。
3.4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不完善
3.4.1 制度不健全,無章可行。有的村在財務管理方面沒有制度,財務管理無章可循。
3.4.2 執行不嚴,有章不循。雖然制定了相關制度,財務人員卻聽之任之,財務手續混亂,內部制約失控。村報賬員未按結報制度及時報賬,報賬手續不全,部分村大量列支會議費,但無相關會議記錄材料;部分工程建設未進行公開競價或招標,未簽訂施工合同,工程完工沒有結算,支付款項未按規定取得合規的票據等。
3.4.3 集體資產產權登記管理缺乏統一完善的操作程序。清產核資工作滯后,臺賬不清,資產處置不報告、對外發包不向群眾公布。
3.4.4 村級一事一議籌資捐資管理制度不完善,籌資捐資管理工作難于規范。在一事一議 公益事業項目建設籌資捐資管理中,村、組對一事一議 籌資捐資交會計委托中心管理有顧慮,給資金管理及工作帶來了困難。
3.5 各方監督不到位
3.5.1 重核算、輕監管。村級會計委托工作中只注重核算,缺乏行使村級財務監督職能的積極性。
3.5.2 村級報賬員缺乏財務知識,對村財務監督不夠,管理不嚴。
3.5.3 村財務公開制度形同虛設。村集體對財務公開隨意性很大,什么時間公開,公開什么內容,怎樣公開很大程度取決于村干部對財務工作和民主監督的認識,村民難以監督。
3.5.4 村務監督委員監督不到位、不完全。從監督內容來看,主要是對村支出的監督,對支出是否合理合法進行審核,但是對收入是否入賬并不能加以有效監督,另外由于村務監督委員缺乏財務知識,要想監督到位是很難的。
3.5.5 審計監督缺失。會計委托中心工作人員基本上由鄉鎮農經員兼職,農經人員對村集體進行審計形成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縣、鄉農經管理部門審計監督弱化。
4 加強農村財務管理的對策建議
4.1 強化委托中心機構建設,完善工作機制
村級會計委托是實現村級資金、資產、資源規范管理,促進農村穩定和諧發展的有效措施,其作用的發揮,需要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首先要從明確村級會計委托中心管理體制入手,明確縣級管理機構、細化責任、強化措施,規范對鄉鎮村級會計委托中心的監督與管理工作,適當增加人員編制,相對穩定工作人員,從體制和管理上提高中心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建立健全農村財務管理長效機制。其次是在工作人員調配上引入競爭機制,對現有人員難以滿足工作需求的適當考慮政府購買服務,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農村財會人員的培訓,切實提高中心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再次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積極配合,廣大群眾的監督認可。形成思想認識統一、機構人員到位、工作措施具體有力、責任明確的村級財務管理體系,為農村財務健康運行提供強大的機制保證。
4.2 建立健全制度,規范財務行為
4.2.1 完善農村財務管理制度。各級部門特別是縣級財政、農業部門對所制定的相關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和報賬流程等規定中,已不適應當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規定、條款,進行全面梳理完善,鄉鎮要結合實際對各項具體實施辦法和工作流程進行梳理完善,推進財務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4.2.2 完善村級資金管理制度。明晰村級資金撥付流程,強化資金支出審批,從源頭上治理賬外賬和小金庫問題,對不按資金管理程序撥付資金,造成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管理混亂和流失的,明確追究其責任相關規定,確保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全部納入鄉鎮會計委托服務中心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4.2.3 完善村級一事一議 籌資捐資制度。建立完善一事一議管理制度,規范議事、籌資、建設等程序,財政、農業部門做好事前引導、事中指導、事后審計,保證一事一議制度執行中的公開透明,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4.2.4 完善村級資產登記管理制度。規范資產資源承包、租賃、出讓、拍賣行為,使集體資源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護。完善村級資產臺賬,所有資產上報委托中心登記管理,三年一屆的村兩委換屆工作中,要認真開展清產核資工作,進行資產產權登記規范管理。
4.3 健全財務監督管理機制
4.3.1 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機構,規范村務監督委員的職責、工作制度和議事規則。充分發揮村務監督委員的作用,貫徹落實農民群眾依法行使的民主權利,保證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4.3.2 完善村級會計委托中心監督機制。建立中心工作考核責任制,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業績突出的,按《會計法》規定給予一定獎勵。提高中心工作人員的綜合業務水平,充分發揮委托中心的監督職能,加強對村集體經濟業務和財務收支的監督。
4.3.3 主管部門和鄉鎮配備專職或兼職財務審計人員或審計小組,切實履行財務審計監督職責,對農村財務進行常規性審計和村干部離任審計,必要時由縣審計部門直接進行審計。
4.3.4 堅持村級財務一年一審,村干部任期屆滿或離任時按規定進行審計。審計工作結束,形成書面審計報告,由審計負責人簽名后,報縣、鄉經管部門備案,審計結論在財務公開欄和村民代表會議上進行公開。
一、具體做法
余杭街道分步驟完成了“錢賬雙代管”工作,下面從村賬鎮管及資金兩個方面進行介紹。
(一)村賬鎮管
2002年4月余杭街道開始實行“村賬鎮管”,其具體做法是堅持統一管理,分村核算,資金所有權和使用權不變的原則,將各村的賬務交由“村級財務服務中心”進行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在這種模式下,各村助理會計進行票據的收集,報賬等工作。
“村級財務服務中心”的會計人員(即中心會計),主要集中履行以下職責:一是集中會計核算,每月各村助理會計都要按時到中心報賬,并且中心會計有責任審核各村的票據的真實、合法、合規性;二是統一管理各村會計檔案。服務中心建立獨立的會計檔案庫,存放各村的會計憑證,報賬相關的合同、協議等資料。
實行“村賬鎮管”之后,各村的財務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有所規范,穩定了農村大局,改善了村干部的作風,密切了干群關系。
(二)資金
雖說村賬鎮管為規范農村財務管理,遏制坐收坐支、白條抵庫,超預算開支等起到了明顯的效果,但是各村仍然存在超預算開支、入賬不規范、工程款支付不規范等現象,為了能進一步明確各層次的責任,更好的用好村級集體資金,余杭街道借 “三資”(資金、資產、資源)規范化管理之勢及時推進了村級集體資金街道工作,并在2011年11月11日完成資金協議的簽訂工作,至此,余杭街道全面實行“錢帳雙代管”。
從2011年11月11日以后余杭街道的16個村(含2個農村社區)如果支取現金和進行支票轉賬都要填寫相關的審批單,同時轉賬支票上除了需要蓋股份經濟合作社公章和法人章之外,還需要到“三資”服務中心1加蓋“三資”服務中心負責人的私人印章,印章由專人保管。村級集體支取不同的金額需要由不同的領導進行審批。支取現金1萬元以下和支票轉賬10萬元以下由農經站長審批;支取現金1-5萬和支票轉賬10-50萬元由“三資”服務中心負責人審批;支取現金5萬元和支票轉賬50萬元由分管農業的街道副主任審批。
村級資金街道的實施在很大程度上規范了村級集體資金的使用,避免各村無憑證支出,超預算支出等現象的出現,明確了各層之間的職責。但是在實際操作的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問題。
二、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錢賬雙代管的作用是顯而易見的,但是實施過程中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錢賬雙代管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主要可以總結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收入監管仍需改進
每月一次的報賬和支取現金及銀行轉帳的審批雖然在一定程度上規范了村級集體資金的使用和支出,但是仍然無法很好的監管到村級集體的收入資金,這使得坐收坐支現象仍然無法完全杜絕,并且白條抵庫的現象也時有發生。
(二)票據錄入不及時
賬務管理系統是每個助理會計進行賬務處理的系統,同時也是農經人員及中心會計進行財務監督的主要平臺,但是很多助理會計沒有形成及時錄入憑證的習慣,往往是在報賬的前幾天突擊錄入各種憑證,這很容易導致錄入錯誤,并且也不利于監管,不利于及時發現問題。
(三)“三資”信息更新不及時
“三資”清核使各村的資金、資產、資源都錄入了農經管理系統,并且實現動態管理,但是隨著日常經濟活動的開展,村級集體都會有資產資源的增加和減少,有的村助理會計不能做到每月對變動的“三資”數據進行系統更新,不及時到“三資”服務中心打印條形碼和進行條形碼的張貼,所以經常會發生賬實不符、賬賬不符等情況,從而造成集體資產的流失,也不便于“三資”監管的順利進行。
(四)助理會計工作質量有待提高
各村助理會計除正常會計工作外,還要參與村里其他多種事務管理,這使村助理會計沒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專研業務,提高技能,會計工作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
(五)財務監督小組不到位
村財務監督小組只在月末結賬時,對所有的支出憑證進行審核和蓋章,甚至有個別村沒有仔細逐張審核,不能起到對村集體支出資金的實時監管,并且有的村財務監督小組成員對農村財務管理制度和相關規定及會計業務知識不夠熟悉,對農村財務憑主觀去審理,再加上有的成員責任心不夠強,對相關具體項目不清楚,導致個別村財務監督流于形式。
三、對“錢賬雙代管”的幾點建議
“錢賬雙代管”工作的推行帶來村級財務管理的進一步規范,也避免了村干部的腐敗,優化了干群關系,但是實際運作中存在的問題需要進一步的完善和解決。就現實中的問題,我提出幾點建議:
(一)健全制度,嚴格管理
建立健全各種制度,讓各相關工作人員(包括財務監督小組成員、助理會計、出納等)了解這些制度,并在工作要嚴格遵守。同時“三資”服務中心每月要定期不定期與有關人員對賬,查明有無未入賬的單據、坐收坐支、借出的款項、白條抵庫、實有現金等。
(二)形成習慣,及時更新信息
通過加強工作指導,提高助理會計的工作素養,形成“日清日結”的好習慣,助理會計應對各種憑證進行及時的錄入,這不僅減輕了自己的工作量,減少的工作差錯,同時也可以便于農經站和中心會計對村級財務情況的監管。
對于村級集體 “三資”信息的變動要及時錄入農經管理系統,這里不僅包括固定資產的新增減少,在建工程的開工、變動、完工、結轉,還包括經營收入收款后要及時在經營合同管理的相關條目中登記,便于中心會計和農經站工作人員及時了解各村的經營收入的收取情況。除此之外,對于新增的資產、資源不僅要及時錄入,而且要及時到財務中心打印條形碼進行張貼,做到“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這樣有助于真正的做到“三資”動態監管,也可以確保村集體資產的真實性,做到賬實相符。
(三)加強培訓,完善管理
加強對村助理會計和財務監督小組以及財務相關人員的業務培訓,除了財務相關知識之外,還要加強會計職業道德、農民負擔等相關知識和政策的講解,明確何種費用是明令禁止,不可以收取和入賬的,對于各種加重農民負擔的收費和支出都要及時處理;明確界定財務監督小組的職權,完善財務管理程序和手續,做好財務管理登記。
(四)完善財務報賬程序
村級財務支出必須堅持“專款專用,量入為出”原則,“三資”服務中心應對每一筆村級收支原始憑證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或手續不完善的單據,要進行逐筆登記并將不規范憑證的記錄作為考核村助理會計的一項指標,從而督促助理會計從源頭上控制不規范支出。
(五)完善財務公開制度
一、農村村級資金管理主要存在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
(一)村級資金來源渠道相對較多,管理相對較混亂。一是財政部門按規定撥付的資金。如村干部工資;國家轉移支付的支農資金(主要是專項轉移支付即專項撥款),退耕還林補貼資金,糧食直補等這部分資金由財政直接一卡式發放給農戶,在管理上相對較規范;為了改善村級公共基礎設施,提高村民生活生產條件而投入的資金。比如上級投入的水利資金,修路資金,這部分資金一般通過鎮經管站撥付給村集體,資金的使用過程缺乏跟蹤、監管,弱化了資金的使用效益;二是自籌資金。主要用于修整村級道路或村級公益事業,由村民自愿出資的資金。這部分資金一般不在村集體賬面反映,資金的管理和使用透明度不高。三是村干部通過各種渠道向上級或者有關部門爭取的資金。這部分資金的爭取實際就是社會關系和村級經濟實力的比拼,造成國家支持新農村建設發展的資金旱澇不均,致使村集體經濟貧富分化差距拉大,直接影響國家惠農資金效益的發揮。四是駐村企業、對口支援單位捐助的資金,也是村級資金重要來源。這些資金在數額上有大有小,且不穩定,也形成了農村財務管理新的難點和盲點。還有公路、鐵路征地補償款、城市改造補償款、城市擴展補償款、集體資產租賃、處置費、集體企業的贏利、土地復墾費、移民搬遷安置費、塌陷區改造補償款等各種補償款的管理、使用方面都已成為新農村建設中必須面對的現實問題。
(二)村級資金管理軟化現象比較普遍。一些村干部財經知識欠缺,法制觀念淡薄,村級部分資金不及時入賬,村賬視同家賬,公款私存。有的新當選村干部墊資辦事,事后籌資補還已成為普遍現象,公私難分,也包括一些媒體上宣傳的優秀的村干部。部分村干部認為《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農村村級財務是村民自治重要組成部分,實行村賬鎮(鄉)管,完全是政府強制行為,把所有的村級日常經濟活動納入經管站代管,自己村的錢,自己村的賬還要由其管,太不方便了。部分村級集體力量擴大,村級經濟得到恢復和發展,認為自己的錢辦自己的事,到經管站結賬就行了,把鎮經管站看成一個單純的管賬單位;有的村干部甚至越過村會計到經管站直接經手辦理相關重要經濟手續。因此,經管站僅僅是代為記賬,管賬不管錢,村級資金實際還掌管在村干部手里,鎮財政所的“統一村級資金賬戶”和鎮經管站只不過充當“過路財神”而已。一些村集體取得的原始票據不符合會計基礎規定,把三條款(便條、借條、領條)等同于發票,發生費用支出時不索要發票,三條款一大把,不能及時換成正式稅務發票入賬,“頁頁賬”“片片賬”、甚至“煙盒賬”,“布袋賬”還在某些村集體中依舊存在,造成入賬時說明不了理由,增加審核難度。特別是三條款抵庫、現金坐收坐支的現象較為普遍。還有部分村存在不按規定報賬結賬、財務不公示等現象。村級財務公示了卻不按規定時間辦理,經管干部督促一下就辦一下,不督促就拖著不管,或者公示的村務內容含混籠統,村民看不懂。
(三)村鎮兩級財務人員素質與工作要求不相適應。村級會計人員的不穩定性影響了村級財務工作的質量。由于農村三年一次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對村級財務人員有很大的影響,這在一些經濟強村表現十分突出。原來選出來的財務人員對農村財務知識原先不懂,剛熟悉又要換屆走人;有的村換屆時存在“一朝天子一朝臣”現象,上任就換掉原業務精素質高懂管理的財務人員,啟用自己信得過的人擔任村會計,使懂賬的不管賬,管賬的不懂賬,不利于村級財務人員的穩定與獨立。鎮(鄉)財務人員身份的多重性影響了村賬鎮管的嚴肅性。實行村賬鎮管后,鄉鎮干部一方面要行使財務管理職能,監督村級的財務收支活動,嚴格執行財務紀律;另一方面由于擔負著鄉鎮的其它工作任務,離不開村干部的支持和協助,因此抱著必須與村干部搞好關系的目的,例如在合作醫療基金、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的征收等鎮政府安排其它工作上,如果要嚴格履行財經紀律,堅持原則,難免與少數村干部發生摩擦,導致工作受到阻力,影響任務的完成。所以有的鄉鎮干部就在管理和履行村級財務政策時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得過且過,把關不嚴。
村級資金的監管問題一直是農村基層熱點、難點、敏感和突出問題,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為了加強對村集體資金的管理,保證資金的安全完整,切實提高資金的管理水平和資金的利用率,必須構建科學有效的村級資金管理制度,以規范村組干部廉潔自律行為,最大限度地堵塞村級資金管理上的漏洞。
二、建立規范有序的村級財務管理機制
(一)制定和更新相關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市(縣)級部門應修訂完善相關財務制度。對《農村財務管理實施細則》、《農村財務現金管理制度》、《農村財務收支預決算制度》、《債務債權管理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等進行重新修訂完善,以適應新形勢的需要。
1、統一賬戶,專戶存儲。在村級財務管理方面,村干部不論是通過何種渠道獲取的資金,必須通過預算外資金統一管理;支出有據,沒有村民理財小組和村長簽字的費用單據,不得列支;若是工程項目必須有立項資料,村民大會會議紀錄或者村民委員會的會議記錄、招投標合同、中標人相關信息資料,工程預決算報告單,施工進度表和支出的正式發票方可列支。
2、實行村級財務雙管雙簽。“雙管”即村級收入支出實行村賬鎮代管和村財專管員雙重管理監督。將現有鎮(鄉)經管站與鎮(鄉)財政所合并成鎮財政結算中心,這也是大勢所趨,將會計業務能力強,懂會計電算化的人員充實到會計工作崗位。設立村鎮聯絡報賬窗口,還可以實行預約服務或者上門服務,使村鎮之間的賬務往來方便、快捷、暢通。鎮結算中心要明確記賬員,專職會計主管,對所轄的村日常經濟活動進行核算監督,做到一月一結賬,一月一報表,一季一公示,做到陽光透明;賦予村財專管員對村級財務收支活動進行日常監管的職責,執行對所有村級收入支出的票據嚴格審核,對不符合規定的“三條”、違紀違規的票據嚴禁入賬,做到沒有專管員的簽字,記賬員拒絕入賬。“雙簽”就是對于如捐資修路、或政府征(占)地、移民資金、村級轉移支付等重點資金撥付必須要經過分管的鎮領導和財政所長親自審核把關簽字后才能撥付,同是建立重點資金撥付日記,規定村集體與財政所辦理村級經濟活動手續的人員必須是村財務人員,不能由其它村級干部代辦,切實把村級財務管理好。
3、明確票據領用核銷規范。明確村級票據管理責任人為村財務人員,其它村級干部不得經手票據管理事項。村集體從外取得的原始票據必須是印有稅務部門監制章的發票;村集體領用的《村級合作經濟組織收款收據》,根據業務量大小實行限額領購,交舊領新,實行稅票式管理,加蓋鎮結算中心專用章,明確無此章的收據,視為白條處理不得入賬。
4、制定村級收入入賬入庫和定期報賬結賬制度。對村集體取得各項收入必須在一周內進財政專戶,作為一項鐵的紀律執行,否則不與辦理撥付支出手續,卡死坐收坐支的門路,同時規定每月的報賬結賬日期,逾期則追究村財務人員和管村管賬干部的責任。
(二)制定村級財務基礎處理流程程序。對賬冊、表格、單證、報表制定詳細的流程,根據流程,制作辦事程序示意圖,把管賬干部的電話號碼、工作職責范圍、村賬鎮管工作事項程序等全部編制成冊或固定專欄形式公布,以提高辦事效率。
三、進一步完善村級民主理財監督制度
村級財務收支決定權在全體村民,只有村民最了解村級經濟情況,每個村應該由村民(或村民代表)推薦思想品德高、作風正派和有理財經驗能力的村民組成3―5人的民主理財小組,組長在小組成員中產生,其相關的待遇由鄉鎮財政按比例負擔一部分,而且制定《村級民主理財小組職責與獎罰辦法》,把職責與待遇掛鉤,杜絕老好人現象,切實讓制度發揮監督作用。加強村賬鎮管宣傳力度。不斷加強村賬鎮管宣傳力度,利用一切機會向村干部宣講村賬鎮管的重要意義和有關政策法規,糾正某些村干部錯誤的思想認識。村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應該制度化、常態化。定期與不定期的進行村級財務稽查審計,對違規違紀的案件進行通報批評,限期改正,性質嚴重的案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一、村級財務審計工作存在問題
(一)審計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現階段,很多村級財務機構由于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是導致村級財務審計工作存在各種問題的重要原因。比如,在村級財務管理中存在財務結算未經過審核便予以保障,或入賬發票未正規等問題,另外還常常會出現會計資料不齊、數據不全等情況,雖然村級財務由鄉鎮村級財務中心管理,但中心無約束村級干部機制,致使村級財務審計工作開展質量較低。此外,在進行村一級財務工作審計過程中,由于缺少針對性內控制度,難以確保審計有序進行,一些較為落后農村地區財務機構甚至并沒有設立專門的核查賬簿或登記賬簿等。農村財務設置賬目缺失情況嚴重,許多賬目信息在記錄時沒有進行明確歸類,再加上最初原始賬目記錄憑證沒有有效保存,或保存憑證不齊全,造成審計監督工作難以有效開展。
(二)財務審計結果透明度不高
許多村級財務審計工作在針對最終審計結果公示上都存在透明度不高的問題,財務審計公示大多數時候都是表面工作,沒有起到公示作用。結合我縣村財務審計工作來看,審計結果公開僅僅只局限于村一級行政村,我縣是山區縣城,本就人口分散,不集聚,2011年又進行了村級合并,由于地理、經濟等條件的約束村級合并了人口末集聚,沒有實現大面積審計結果公開,財務審計結果透明度還有待進一步提升。農村財務審計的意義是為了確保所有農民利益,因此在審計結果上應做到公開、公正,提高財務審計結果透明度,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以此來確保農村財務審計工作能夠與大多數農民意愿相契合。所以,農村財務審計應盡可能提升結果透明度,讓廣大農民群眾可以在第一時間了解村內經濟情況及經濟發展趨勢,及時掌握村級財務管理中出現的問題。
(三)財務審計未實現全面規范
首先,是財務審計欠缺獨立性。我縣鄉鎮街道并沒有設置有專門的財務審計組織,在進行財務審計監督過程中常常聯合進行,同時村集體經濟普遍薄弱,再加上村干部的思想認識,無意愿委托第三方專業審計機構審計,審計監督難做到獨立性及公正性原則。其次,是村級財務審計監督專業性欠缺。在審計方法選擇上大都以民眾調查或宏觀查賬為主,且很少借助計算機網絡輔助進行,審計結果實用性也不高。最后,是審計存在較大風險。村級審計活動很少有制定針對性的制約體系,由于一些財務審計人員自身權限與業務水平的欠缺,或對財務審計的價值認識不到位,造成審計活動進行中欠缺規范性,存在形式性、走過場的問題,許多審計流程在具體實施過程中雜亂無序,使得審計效率和審計質量受到一定影響。
二、加強村級財務審計監督措施
(一)完善內部控制體系,落實民主監督機制
首先,在進行財務審計監督上嚴格依照財經發及會計制度相關規章制度進行,著重構建村級審計工作內部控制制度,充分發揮財務審計職能效益,以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為標準進行財務審計監督工作。其次,是財務審計監督人員要增加和村集體之間的溝通交流,協調各項經濟事宜,全面了解各項財務活動前后因果,提高財務信息真實性和準確性,避免出現村集體私設小金庫情況。然后,是鄉鎮街道領導在構建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過程中,要充分結合村鎮實際,聯合會計人員共同制定,確保內控制度的針對性、有效性和可行性。同時進一步調動會計人員審計監督積極性,依法指導財務活動的執行和開展,并提高?務審計活動透明度,主動接受民眾監督。最后,如何充分發揮村級財務審計監督小組的職能,并加強對他們的指導,提升小組成員對民主監督工作意義的認知,提高監督小組成員民主監督責任意識,將財務審計監督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二)強化財務審計監督,做好事前事中監督
一方面,是要提高審計監督強度。鄉鎮設置專門審計監督組以及專崗人員,或由縣審計局設審計組專派各鄉鎮財務審計人員進行無償,強制性審計,開展村級資產、資源利用、村級財務收支等問題專項審計監督。每隔一段時間或定期進行村級財務全面檢查,針對農村財務管理相關章程制度內容落實情況、村級賬簿、憑據及會計檔案等內容進行監督,切實提升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度。另一方面,是要重點落實民主監督。完善民主理財制度,明確民主理財小組職責,真正發揮民主理財小組職能,使理財不走過場、不流于形式,充分發揮民主理財小組作用。切實做好財務公開工作。健全和完善村務監督機制,切實保障村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特別是對村民關心的熱點問題,要專項公開,重點解釋。
(三)做好審計基礎工作,明確突出審計重點
村級財務審計工作應重點從以下方面進行:一是防止出現白條抵庫情況。即避免出現用白條來掩飾公款玩樂或貪污挪用等行為。二是準確判斷虛假憑證。在審核原始憑證時重點檢查經濟活動真實性,是否存在添加、篡改情況。三是落實收支款審計。審查有無財務未入賬、隱瞞、截留情況,支出憑證是否完整,是否按流程審批、簽字、蓋章。四是專項資金審計。審查是否存在專項資金收取、使用不合法、不合規等情況避免出現資金挪用、流失情況。五是重點落實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針對村主任、村會計、村企業負責人及離職干部相關經濟工作進行審查,調查是否存在有損害集體經濟的行為,降低集體經濟損失。
關鍵詞:完善;;機制;對策
村級會計委托,是新形勢下規范農村集體財務管理,提高村級財務公開水平的有效載體,是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農民的合法權益,改善黨群干群關系的重要舉措,對鞏固統分結合的農村雙層經營體制,增強農村集體經濟實力,促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但從一些地區在實施村級會計委托服務的情況上看,還是存在著很多問題亟待解決。為此,筆者結合工作實際,對鄉鎮核算中心的運行機制進行探討。
一、實施村級會計委托情況
推行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以來,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從根本上得到了改善。特別是長期以來缺乏專業會計人員,會計基礎工作薄弱,賬目混亂,債權、債務不清,缺乏可靠會計信息等的問題基本得到了解決。以筆者所在的鄉鎮為例,2009年開始推行村級會計委托工作。實施工作中,鎮成立了村級會計委托工作領導小組,并組建了以鎮農經部門為主的村級會計委托核算中心,設置總會計、會計、出納、審核等多個獨立工作崗位,明確核算中心工作職責及各個崗位職責,同時,配備相關的財務電算化設備;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財產清查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等。到2010年末,全鎮轄15個村民委員會2個社區居委會中,有16個村(社區)簽訂村級會計委托代管協議書,經清理完成委托代管資產873.27萬元的移交工作,并以各村(社區)為單位分設賬務、獨立會計核算進行代管。在會計核算與處理上嚴格執行《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及有關財經制度,使用省統一印制的收據票據;規范了開支票據,杜絕了“白條”抵庫的不良行徑;明晰產權,健立資產產權臺賬,進行登記管理;規范債權債務管理,有效地管理債權債務不清的問題,一定程度上杜絕了不良債務的發生;編制可靠的會計信息資料,徹底解決了以往無會計信息或會計信息失真的問題。
二、村級會計委托代管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機構不健全,隊伍渙散
目前,各鄉鎮都已建立起村級會計委托服務機構,可有的只是一種擺設,缺財會人員或財會人員極為不穩定,甚至,存在著村級會計委托服務機構只有一個人的現象,工作難于開展好。財會人員絕大多數屬兼職的,而且沒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經驗不足。
(二)管理制度不夠完善
管理制度不夠完善主要表現在:一是現金管理中,規定村委會備用金控制在500元以內,村民小組備用金控制在200元以內的,難于運作;二是集體資產產權登記管理中,缺乏統一完善的操作程序,清產核資工作滯后;三是欠缺村級“一事一議”籌料管理制度,籌料管理工作難于規范。
(三)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素質低監督不力
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文化低、為群眾維權意識不強,難于履行好其職能。民主監督發揮不了作用,特別是對開支的合理性、非生產性支出過大等的問題沒能把好關。
(四)法律意識淡薄,私設小金庫的現象嚴重
在實施會計委托服務工作中,有的村負責人法律意識淡薄,無視規章制度,總是抓住村集體經濟組織發生的經濟收入和不經財政的捐贈、扶持等的收入不放,私設小金庫。對小金庫的錢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五)經費短缺,運轉難
由于種種原因,中心的工作經費不到位,經費短缺成了鄉鎮村級會計委托核算中心面臨的一大難題。經費短缺業務人員培訓工作難于啟動,村、組報賬員報酬也就難于落實。
三、建議與對策
(一)加強領導,提供組織保障
村級會計委托服務,是新形勢下規范農村集體財務管理的重要途徑,是提高村級財務公開水平的有效載體。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把推行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工作提到關系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和農村和諧穩定的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在組織實施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工作中,要統一安排部署,強化管理部門職能,組建好機構,提供組織保障,明確責任,強化措施,規范對鄉鎮村級會計委托核算中心的監督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農村財務管理長效機制,切實保障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1 村級財務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1 思想認識不夠 有些村干部沒有意識到加強村級財務管理是預防職務犯罪、保護干部自身的需要。對鎮制定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缺乏學習了解,財經紀律意識談溥,責任心不強,以至不能嚴格執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
1.2 財務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業務水平低 村級財會人員大都沒有經過系統的專業培訓,沒有經過業務考核,無證上崗,業務水平低,且村級財會人員崗位變動比較多,難以勝任新時期下的農村財務管理工作。
1.3 監管不到位 鎮農業服務中心3個人負責全鎮23個村委會、2個居委會的村財務監督管理工作,由于鄉鎮工作千頭萬緒,3個人不是只做村財務監督管理工作,而是更多的時間用于鎮黨委政府分派的諸如計劃生育、農村合作醫療、森林防火等其他工作,缺少精力和時間用于村級財務管理的業務指導工作,放松了監管,茲生了村級財務亂象的發生。
1.4 民主理財小組監督多流于形式,缺乏應有的監督 各村雖建立了村務監督委員會,開展監督工作,但有些村的村務監督印章由村干部掌握,有些理財小組雖有參與討論、審議的本村諸多事項,但未有記錄或簽名,或雖有簽名蓋章卻是村干部代簽代蓋章,未正常開展民主理財活動或流于形式。同時普遍存在理財程序不夠規范,平時的開支,無論多少,村監委成員都沒有參與審議或討論,而是季度結帳時,叫村監委代表參與一下,該蓋章的蓋章,該簽名的簽名,趕鴨子上架,那能監督村財務的收支?
1.5 村級發包、出租項目不規范 審計中發現,有些村發包集體項目、出租集體資產程序不規范,有些村支書或個別干部搞暗箱操作,徇私情,不公開招標,甚至有的不開“兩委”會,少數人說了算,損公肥私,造成一些集體資產流失。同時還發現簽訂的合同要素不全,條款不明,權利義務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法定要求等等問題,這都直接有損于村集體利益。
1.6 審批手續不規范,報銷普遍不使用正規票據 按規定,村級支出必須取得正規有效的票據,按財務規范執行后,方可報銷。結帳中發現,有些村支出票據只有審批人,而無經辦人、證明人;有的大額票據只有審批人、經辦人而無證明人、村務監督人;有的無正式發票,不使用鎮規定的規范發票,而是直接用白條入帳,且無任何附件。
1.7 財務公開多流于形式 村里的財務公開,多出于應付上面檢查,沒按規定的按月(季)公開,短期行為嚴重。有公開而又不規范,在財務公開的內容方面存在著欠細欠具體的問題,對于重大支出項目沒有專項公布,避重就輕。
2 應對措施
針對村級諸多財務管理上的問題,我們職能部門一一進行了梳理,制定完善了相關的財務管理制度,研究對策,制訂工作方案,穩妥推進,一一化解矛盾和問題,為使我鎮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步入規范化、制度化軌道,更好地促進新農村建設和基層黨風廉政建設。
2.1 提高村兩委班子的思想認識 加強對村干部,特別是村支書、財會人員的黨性教育、財務管理相關制度、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樹立正確的權力觀、人生觀、政績觀,增強法紀觀念和廉潔自律意識,讓他們真正懂得什么是違法、什么是合法,切實做到按章辦事,不徇私枉法。
2.2 提高村財務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穩定財務人員隊伍 農村財務管理工作不僅是一項政策性很強,而又是一項業務性非常強的工作,因此,我們制定了學習培訓計劃,區財政局、鎮會計中心通過分散或集中培訓等多種形式,每年安排至少3到5次對鎮、村財會相關人員開展業務培訓和財經法規的教育培訓,以不斷提高村財務人員的業務水平和遵章守紀的自覺性。同時,我們也盡量多地和村財務人員溝通,解疑釋惑,以更好更快地提高村財務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為了保障村級財務人員隊伍的相對穩定,我們鎮出臺了《村級財務人員管理辦法》,規定了各村財務人員要由鎮會計中心進行考察選配,不是由村支書(主任)隨意點將,不經鎮主管部門批準,任何人不得隨意調換和聘任村級財務人員。
2.3 推行村帳鎮管模式,便于監督村級財務活動 2004年以來,畬江鎮全面推行了村帳鎮管工作,形成了村級會計業務由鎮會計中心人員負責的監督管理模式。村里設1個報帳員(一般會計兼),每季度末報帳員將本村已經審核好的單據和現金、銀行日記流水帳一并交鎮會計中心,中心將一一審核無問題的單據,按會計處理程序做好分錄,通過會計電算化處理,生成系列的憑證和報表。這樣會計中心能在審核單據過程中,及時掌握并監督村級的財務活動,如發現有不按財務管理相關制度規定的收支單據,責成所在村兩委干部馬上整改,否則中心將不予入帳。
2.4 制定財務開支審批制度 日常開支按規定程序審批,重大事項開支應當履行民主程序。財務開支事項發生時,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注明用途,連同證明人一并簽名,交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審核。審核同意后,由村出納人員用備付金支付,月末(或季末)當期所有開支單據由村監委會成員集中匯審(如審核內容有異議,需報鎮紀委最終裁定),由鎮農村會計中心工作人員審核記賬。并按照財務公開程序進行公開,接受監督。財務開支審批標準:(1)單筆開支200元以下(含200元)的,由村經濟負責人審批;(2)單筆開支200元以上1 000元以下(含1 000元)的,需召開村兩委會議集體研究審批;(3)單筆開支1 000元以上3 000元以下(含3 000元)的,需由村召開村兩委會議并經村監委會同意后,方可開支;(4)單筆開支3 000元以上的,需召開村兩委以上的會議討論通過,并嚴格執行大額資金申報制度:即村集體開支、 提現或轉賬單筆3 000元及以上款項時,需召開村兩委會議并經村監委同意后,由村填寫大額資金使用申報表,由鎮分管領導或由其授權鎮會計中心審核同意后,方可辦理。支付該額度的款項時,必須通過集體銀行基本賬戶進行轉賬結算。
2.5 建立村級財務工作監督機制,確保村財務公開工作步入制度化、經常化、規范化軌道
2.5.1 鎮建立常態監督機制 鎮里成立了財務管理監督審計領導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村財務管理進行審計,并建立了村干部離任審計制度。鎮會計中心將每季度做好的會計報表及時返回給村,并要求連同需要公開的材料一并公開在村務公開欄,同時,鎮里每月還及時將村級財務公布在梅州市黨廉信息公開平臺上,以便更好接受全社會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