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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費管理
按照統收統支一個漏斗進出的原則,單位財務部門負責單位預算內、外資金的統一管理;各科室負責編制本科室下一年度的預算并及時上報財務部門進行單位預算匯編,經班子會議研究通過后按預算控制數嚴格執行。
二、經費收入
1、市財政局撥付的辦公經費和專項經費。
2、其他各項收入。
單位財務部門負責機關一切費用的收取,各科室不得收取任何費用。財務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收費政策,按照上級文件規定和物價部門核發的收費標準,使用市財政局統一印制的專用發票進行收費。凡不開收據或開非財政部門發放的收據以及收據不加蓋財會專用章的收費均屬違紀違法行為,當事人必須承擔一切責任。
三、經費支出
會議費
單位召開的各種涉及經費支出的會議,由主辦科室填寫《會議報批單》,按報批程序進行審批,食宿、會場、禮品等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和結算。
辦公費
(一)辦公費指辦公用品購置費、機關辦公水電費、電話費、郵寄費、房屋修繕費,公車油料費、路橋費、維修費,各種表冊資料印刷費和其他支出。
(二)辦公費用由辦公室統一結算。
差旅費
(一)市內:科室人員出差由科室負責人批準,科室負責人出差由分管領導批準。
(二)市外:出差人員須填寫《出差審批單》經領導批準同意方可出差,并報辦公室備案。管委會副主任由主任(書記)批準,其他人員由分管領導批準。
(三)出差費用相關標準按《樂清市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規定》(樂財行〔2003〕16號)執行。
(四)差旅費報銷時間:原則上在出差的當月內報銷完畢。
接待費
接待工作一律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一)重要接待事項先由辦公室向領導報告后,由主任辦公會議確定接待方案,辦公室負責實施。
(二)科室相關業務的接待,由相關科室負責人報分管領導審批后提請辦公室安排。
(三)辦公室具體安排就餐地點、就餐標準、住宿標準和其他事項。
(四)在實行掛帳結算的地點就餐或住宿,由協議規定的簽單人員在帳單(底單)上簽字并適當注明。
(五)嚴格執行就餐標準和陪餐人員規定,不得隨意突破接待費用。
借款
凡因公需要暫借款的,有關人員要提前一天向管委會主任申請,經主任同意后財務部門方可予以借款。凡因公出差暫借款的必須在出差完畢后一個星期內結清,如無故逾期,將從工資中扣除。
宣傳費
(一)宣傳工作(包括廣告宣傳、宣傳冊制作、節日慶典活動、網站等)由辦公室歸口管理,大型招商選資活動由招商局負責。
(二)重要宣傳活動由辦公室向分管領導報告后,由主任確定宣傳方案。
(三)日常宣傳活動由辦公室提請分管宣傳的領導確認后實施。
(四)相關科室如須進行業務宣傳,由科室負責人提請分管領導審批后實施,并報辦公室備案。
(五)宣傳費用一律由辦公室統一結算。
(一)工程開工后,工程責任科室須及時將相關文本(合同、招投標文本、中標通知書等)報財務部門備案;如未能及時提交相關資料,一律不予支付或退還相關工程款項。
(二)工程款項的支付須嚴格按照相關工程法律法規及合同文本執行;
(三)具體款項的支付:由工程現場負責人審核承包單位上報的工程支付票據及相關材料,嚴格核對實際工程量,確定建設工程價款數額并簽署意見;報請工程負責人(或分管領導)審核后交財務部門。
(四)財務人員須嚴格審查支付手續的合法性及工程資料的完整性,并報請單位負責人審定后予以支付。
(五)造價變動:材料價格漲跌、政策處理等引起的工程造價變動及設計變更引起的單項造價增減超出10%的事項須提交班子會議研究確認后予以實施,變動部分款項待工程竣工驗收后由造價咨詢部門審核一并結算;單項造價增減幅度在10%以內的設計變更事項由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予以實施。
補助款
(一)相關補助款的發放一律由班子會議研究確定。
(二)辦公室根據班子會議記錄發文抄告相關科室后予以支付。
其他款項
涉及款項支出的其他事項,均須事前提請班子會議研究后方可支出。
四、經費支出的批準權限
各項經費的支出均實行“一支筆”審批。
五、經費報銷程序
各項經費支出的原始發票首先由經辦人簽字(相關業務費用還須科室負責人簽字),再交財務部門由會計按財務管理規定對發票的真實性、合理性進行審核,然后由分管領導簽字,最后經單位負責人簽署同意支付意見,出納在以上手續完備的基礎上再次審核無誤后予以報銷。
六、報銷注意事項
1、在資金結算中,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業務,不得使用現金支付,需轉帳支付;對于有經營收入性質的支付款項,金額在100元以上要求開具正式稅務發票,不得使用收據。
2、由于月底帳務處理工作需要,每個月的最后兩個工作日原則上不予業務報銷;發票一般不能跨年度報銷(12月20日后取得的發票可在下年度報銷),如有特殊情況當年不能及時報銷的,須經單位負責人簽字,方可在下年度報銷。
3、報銷會議費,須附會議經費預算審批意見、會議簽到名冊及具體費用清單;報銷接待費,須附“公務接待審批單”及“酒店簽單”。
4、報銷汽車修理費、汽車燃料費、車輛過路費等其他費用,須附詳細清單及事由;汽車保險參照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5、報銷差旅費,須附“出差審批單”及詳細消費清單,住宿費發票要注明:付款單位名稱、結帳時間、住宿天數、人數、房間數等信息。3人以上集體公費外出活動,須附樂清市集體公費外出活動審批表。
6、購買屬于政府采購范圍內的物資,須按政府采購程序辦理有關業務,發票及時交給財務部門。因特殊情況不經政府采購的,須附政府采購中心出具的自行采購意見單。
7、評審費和會議補貼只限于參加會議的專家,單位內部人員不得領取。
8、工作人員加班須發放加班費的,須附加班卡,注明加班原因、時間等信息。
9、外地施工企業在開發區從事建筑安裝等工程業務,每筆工程款都要求開具稅務發票,支付工程款時,須附工程合同書、工程款支付審批表(注明:監理意見、工程管理人員意見等);支付村集體或個人承包的工程款項,要求開具稅務發票,須注明審核意見;支付政策處理中征地款、補償款時,須附征地合同、協議書等材料。
10、任何報銷發票上的付款內容要與實際項目內容一致,收款人與發票的收款單位名稱(加蓋公章)必須一致。每張發票必須要有經辦人簽字、主辦會計核對、領導審批意見。
11、工程責任科室要及時收集、保存工程項目相關材料,并建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等臺帳;要及時清理各種往來款項,對于預支付的款項,要及時辦理結算。
七、財經紀律
(一)單位職工要自覺遵守財經紀律,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嚴格按照單位財務管理制度辦事,支持財務人員履行工作職責。
(二)財務人員要堅持原則,不得擅自報銷未按規定程序審批的發票;不得報銷白條和非正規發票;不得戶外開戶、帳外設帳、公款私存、挪用公款。
八、財務人員工作職責
(一)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單位財務制度,做到會計管賬、出納管錢,錢賬分離。
(二)出納人員要認真做好現金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定期與開戶銀行(資金部)對帳,確保資金安全、完整。
(三)會計人員應切實搞好會計核算、財務分析工作,按月編制會計報表,準確及時向主任和分管領導或辦公室負責人報送會計報表和財務分析報告。
(四)要建立財務報告制度,每季度應將單位財務收支情況向主任報告,每半年向主任辦公會議報告,每年向全體工作人員通報。
九、財務監督管理
[關鍵詞] 學校;基建工程;支付結算;管理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3 . 18. 004
[中圖分類號] F27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 - 0194(2013)18- 0006 -03
0 引 言
學?;窘ㄔO工程任務繁多,建設資金大,專業性強,而對于基層學校來講,缺乏相應專業的管理人才,稍有不慎,會導致工程手續不全,質量低下,更有甚者觸犯法律,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因此,切實加強中小學基建工程財務管理,特別是加強基建工程支付結算管理,有助于完善學校基本建設程序,規范建設工程各方行為,確?;üこ藤|量,提高教育投資效益,健全建設工程檔案管理,加強學校基建維修過程中反腐倡廉,有效預防工程建設中的違法違紀行為。
1 加強學?;üこ讨Ц豆芾淼囊饬x和特點
學校基建工程財務管理,是指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方針及建設相關文件和概預算,加強基建工程資金管理,確保建設資金的籌集、使用和控制。學?;üこ讨Ц豆芾恚鳛榛üこ特攧展芾淼闹匾獌热?,有助于提高基建工程財務管理水平,防止違法違紀行為產生,提高基建工程質量。
學?;ㄍǔ檎顿Y項目,項目所需資金包括財政預算內基建資金、預算外基建資金和其他基建資金,均應納入財政基建財務管理,并接受財政管理部門的監督。學?;üこ添椖恐饕攸c包括:
(1)工程資金容易出現缺口,財務管理難度較大。學校基建工程資金通常來源于政府投資,學校自籌資金比例較小,因此學校通常容易陷入財務困境,導致資金需求與資金到位情況之間形成缺口。近年來,學?;üこ淌┕ぶ?,學校無法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項而被訴諸法律事件時有發生,既為學校帶來不良的社會影響,同時又給學校帶來財務壓力,影響學校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
(2)基建工程管理相對專業,管理人才配備不到位?;üこ讨Ц督Y算管理與基建專業密切相關。一個基建工程往往涉及土建、給排水、裝飾、綠化、供電供氣、網絡、空調設備、教育設備等各種子系統,基建工程中各類新技術、新設備大量使用。要加強基建工程支付結算管理,必須對基建過程中各種技術、工藝、設備等有一定了解,才可能準確把握合同,針對基建過程及時籌集資金,撥付和支付資金,保證支付結算的準確性和有效性。
(3)部分基建工程審批手續不全,監管部門監管不力。學校基建工程是政府項目,都是在得到當地的行政領導同意后實施的,用的都是財政資金,有的地方財政資金比較緊張,為了節約資金和加快建設速度,一些行政領導會直接參與到項目中來,要求一些相關部門簡化手續,還有些領導往往口頭直接表態,要求學校先建設再辦手續,所以往往會導致有些基建工程審批手續不全,逃避了有關部門的監管,為工程質量缺陷埋下了隱患。
2 加強學校基建工程支付結算管理的措施
2.1 嚴格工程款項支付審批程序
學校財務部門在基建工程項目資金支付中應制訂嚴格的資金支付審批程序,嚴格按照??顚S玫脑瓌t進行處理,在工程資金支付過程中應把握好按預算、按進度、按流程支付的關鍵點。按預算是指該基建工程款項應是預先已經進行了計劃,并列入預算之中的工程項目,項目經費由財政統一撥付。對于無計劃或者金額超計劃的項目,在履行報批程序之前,均不應進行支付。以筆者所在地區為例,工程量發生增減時,要求學校應根據實際情況由施工單位先申報,學?;I導小組審核同意,學校負責人簽批后方可實施。若工程量增加幅度超過中標額的10%,必須事先報局領導小組批準。無批準手續的,財政支付中心拒付工程款。按進度是指進行款項支付時,應結合工程項目實際進度及項目合同規定的支付進度綜合進行判斷,財務部門應準確掌握施工單位建設進度情況,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款項支付。按流程是指應制訂科學嚴格的資金支付程序,財務部門在進行款項支付時,應按照審批權限和流程,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和合規性,在憑證合法、手續完備、支付合理、??顚S玫那闆r下,履行支付義務,同時強化財務監督職能。工程款項支付可以基本按照如下流程執行:①施工單位進度款項申請表;②基建工程領導小組審核;③跟蹤審核的中介機構審核蓋章;④基建工程分管領導審核簽字;⑤財務部門審核并付款。對于大額基建工程款項還可建立聯審聯簽制度,由領導進行集體討論,集體決策。
2.2 加強工程款項支付憑證控制
工程款的支付不僅要依據主要領導核批的諸如發票等付款憑證,還要具備其他一些重要的憑證。工程款支付憑證主要有3種:①與項目有關的合同,一般包括建筑安裝合同和設備采購合同。實際工作中,財務人員必須對合同條款,包括通用條款和強制性條款,進行認真學習,仔細研究,對支付方式、支付時間都應心中有數。②支付證書,支付證書包括中期支付證書和終期支付證書。中期支付證書是報學校核準的工程施工進度支付憑證。終期支付證書是工程款的最終結算憑證,除了要考慮收尾工程量之外,還應該考慮各種索賠、價格調整、變更等因素,這是工程竣工結算的法律文件。支付證書既是完成工程量的證明,也是支付工程價款、扣收工程預付款與保留金的依據,是工程款支付中最重要的支付憑證。③工程款支付審批單,是由財務部門根據實際項目管理機構、職能設置以及項目工程款的財務支付程序自行設置的一種內部自制支付憑證。以筆者所在教育局為例,我們設計了《項目工程款結報清單》和《工程款結算明細表》,要求財務人員根據流程中的要求收集好相關的佐證資料,并根據收集的資料逐欄填寫《工程款結算明細表》,通過該表設計的勾稽關系計算出項目本次應付的金額。然后將計算得出的應付金額與準備支付金額核對,如果應付的金額大于等于準備支付金額,那么就應該付款,反之不能付款。
2.3 加強工程中期進度款支付管理
中期支付是整個工程支付中最為頻繁、往來款項發生最多的過程, 有的工程完工可能要進行多次的中期支付, 因此, 認真對待每一期的中期支付, 不僅是日常財務工作的需要, 也為日后工程竣工決算打下良好的基礎。在中期支付中往往涉及本期結算工程進度款、材料預付款、扣留的保留金、借款代為支付款項的發生, 使中期支付過程較為繁瑣。因此更應加強工程中期進度款支付管理,特別是材料預付款的控制等,確保階段性中期進度款項準確支付。
2.4 加強工程竣工驗收和價格審計管理
學校所有的基建維修項目在編制年度預算時,應按要求向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申報,待有關部門批準后由學校按程序組織實施。以筆者所在地區為例,一般3萬元以下的基建維修項目,發生費用在學校公用經費中列支。超過3萬元的項目,由財政局、教育局共同確定,在資金落實的情況下實施。項目及投資額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項目和增加工程量。
學校的基建工程和維修項目竣工后,施工單位應會同學校核定好工程量,施工單位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一月內報送工程決算書(包括設計變更決算)。由建設學校將施工合同、施工圖紙、工程簽證單、工程決算書等資料送交市局基建維修領導小組辦公室,費用在1萬元以上的項目由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工程決算進行審核并提出審核意見。超過5萬元的項目由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后送交審計局審核或送交有資質的社會審計機構審核,取得審計報告。學校憑審計報告進行工程財務結算,財務結算完成后,由教育內部審計部門對工程的決算、審核單、財務結算和資金進行內部審計。工程決算的審計報告,是建設單位與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及施工單位進行財務決算的依據。工程項目無審計報告的,建設單位所有暫支費用不得作支出處理,余款不得結清。
工程款的支付要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條款執行。嚴禁白條支付、現金支付、超前支付,嚴禁支付與簽訂的合同不一致的施工單位的工程款,工程款發票必須是所在地稅務部門開具的統一發票,不得用自制憑證(白頭發票)預付工程款。工程款付清前應按合同規定保留工程款總額5%的質量保證金,待質保期滿后支付。學校基建工程竣工、審計、決算后,應及時辦理固定資產入賬和資產移交手續。
3 結 論
學校基建工程支付管理是基建工程管理的重要內容,應當建立嚴格的基建項目工程款支付的審批程序和管理辦法,實行項目管理和財務管理相分離,加強工程中期支付管理,強化工程竣工驗收和價格審計管理,促進基建工程款準確支付。
主要參考文獻
論文關鍵詞:基建財務;內部審計
論文摘要:該文從提高醫院基建資金使用效益的角度,就基建項目內部會計控制審計與基建資金籌措與管理、成本核算、工程造價、收入核算、賬務處理這幾個方面進行了具體的審計設計,為醫院基建財務管理的內部審計提供了一個清晰的審計思路和方法。
醫院基建項目內部審計對于降低醫院成本,提高醫院的資金使用效益,規范基建程序,維護醫院利益都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醫院大都采用外部審計來保證審計的效果,但是基于內部審計外包中的審計合謀風險和提高醫院管理水平角度來講,內部審計是不可或缺的一個部分,它可以通過全過程的參與基建項目,來評價和完善醫院的內部控制制度,從而搞好醫院建設,保證工程質量,節約投資,維護醫院的合法權益。建設項目內部審計是財務審計和管理審計的融合,風險管理、內部控制、效益審查和評價貫穿于建設項目的各個環節。下面主要從評價醫院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和財務管理的具體內容來談如何作好基建項目財務管理的內部審計工作。
1.基建項目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審計
基建項目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是醫院基建財務管理的一個主要方面,做好這項工作對于防范工程項目管理中的差錯與舞弊,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定期對基建項目的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審計和評價,發現內部控制中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應當積極采取措施,及時的加以糾正和完善。具體包括以下六個方面的內容。
1.1不相容職務的混崗現象。其不相容崗位主要包括:項目建議、可行性研究與項目決策;概預算編制與審核;項目實施與價款的支付;竣工的決算與竣工的審計。
1.2重要業務的授權批準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權審批行為。經辦人對于越權審批的工程項目業務,有權拒絕辦理,并及時向審批人的上級授權部門報告。
1.3決策責任制度是否健全,獎懲措施是否落實到位。單位是否有工程、技術、財會等部門的相關人員對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出具的評審意見;單位是否對工程項目實行集體決策制度,并有完整書面記錄。
1.4概預算編制的依據是否真實,是否按規定對概預算進行審核。
1.5工程款、材料設備款及其他費用的支付是否符合相關法規、制度和合同的要求。
1.6是否按規定辦理竣工決算、實施決算審計。
2.基建項目財務管理內部審計
2.1審查建設資金的籌措與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2.1.1在資金的籌措方面:包括審查資金的來源是否合規、完整、落實;審查籌資方式的合理性、合法性、效益性;檢查籌資數額的合理性、分析所籌資金的償還能力。
2.1.2在資金的管理方面,首先是審查資金是否按照建設計劃及時到位,是否與工程用款進度同步,有無超前融資閑置資金增加成本,有無產生缺口影響工程進展。第二審查資金的管理是否合規。查明有無轉移、侵占、挪用資金或造成資金流失,有無銀行開戶過多,造成資金管理分散。
2.1.3審查資金的撥付。第一,開工預付款的支付:1.憑證是否齊全。支付申請書,履約保函、開工預付款保函,以及經監理簽字的開工預付款支付證書;2.是否有工程部門的審核意見;3.財會人員對施工承包商申請支付的金額是否與招標文件核對,核定應付款金額,并報部門負責人簽署支付意見。在核定應支付金額時,若銀行保證金額與合同規定的支付金額不一致時,超過合同規定金額的,按合同規定金額支付,不足合同規定金額的,按照開工預付款保函金額支付。財會人員付款、入賬。第二,工程進度款支付。工程進度款是指建設單位按合同約定的工程進度向承包商逐筆支付的款項。由工程部門、會計部門及監理部門共同保障實施,層層把關。1.憑證是否齊全。施工承包商提出支付申請,經監理部門審核的工程進度報表,包括申請支付理由、申請支付金額、工程進度報告等,同時要附上現場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2.醫院基建部門的審核意見;3.會計部門應根據技術負責人核定的已完工工程量及合同總價款、合同變更金額、累計已付款金額以及工程合同中的其他規定等,核定本次應付進度款金額;4.單位負責人簽署支付意見,嚴格控制“超付”。第三,工程結算款支付:結算款是指工程竣工后,雙方對工程總價進行結算所確認的工程款,對已付工程款與結算款的差額部分,建設單位應予支付。支付時應審核:是否有醫院內部審計部門或會計師事務所對工程結算的審計報告,單位主管領導是否按審計結果核定的最后結算額。
2.2審查建設成本的核算與管理,加強控制管理,堵塞漏洞。
2.2.1審查建設總成本歸集與分配程序是否恰當與合規。查明成本核算范圍是否與批準概算相符,列支的依據與手續是否合規;查明有無混淆成本項目界限,混淆與其他項目的成本界限,混淆各部分分項工程成本界限,混淆資本和收益性支出界限;查明有無虛增和虛減投資完成額,有無擅自挪用預備費用,有無虛增支出,賬外設賬。如進行票據事前審計,將違規違紀問題消滅在萌狀態;加強材料管理審計;搞好設備耗費審計。
2.2.2審查建安投資中工程款的支付、甲供料劃轉、價差結算與結算范圍調整是否合規與合理。
2.2.3審查設備投資中貨款及運雜費、采保費支付是否合規與合理、是否按設計要求。
2.2.4審查待攤投資與其他投資中建管費、培訓費、征遷費、設計費、大件運輸費等費用支出是否合規與合理。查明共同費用分攤是否合理、資本化時間與范圍是否恰當,有無將各項非稅收入掛賬支用、不沖減相應的建設成本。審查勘察、設計、監理、征遷等工作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其收費是否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2.2.5審查其他財務收支及債權債務核算是否恰當、完整和合規。
審查流動債權是否真實和完整,有無隱瞞、轉移或者挪用資金,形成呆賬損失,對于大額或賬齡較長流動債權,要抽樣函證是否真實;審查流動債務是否真實完整,有無虛列債務,將資金掛賬直接支用,抽樣函證大額或賬齡超長流動債務是否真實。
2.2.6審查財務審批制度的執行情況。
2.3以建設項目工程造價審計為重點,減少支出,避免浪費。
2.3.1審計工程量。工程量是編制預算、決算最基本的內容,也是整個建設項目取費的基礎。審計重點是注重設計要求,定期勘察現場,核對施工記錄,審核虛報重報多計問題。如單層木門油漆工程量計算應該為洞口面積,而有的施工單位按照木門正反兩面面積計算就錯了,工程量大了兩倍。所以實際勘察現場就顯得尤為重要。
2.3.2開展工程定額使用審計。主要是審核定額套用是否符合現行規定。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建筑的新工藝、新方法不斷涌現,與定額不相同做法的項目越來越多。在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應該重點審計施工單位有無高套定額或重套定額的現象,定額換算是否合理準確,補充定額編制依據是否充分。如有的該套用修繕定額的卻套用裝飾定額或新建定額,有的該套用某一部分項目工程單價的卻高套另一單價。
工程取費是否按照施工企業的性質,級別,建設項目的類別標準來確定。
2.3.3材料價格的審計,審計材料價格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實際材料價格與預算定額發生價差進行調整。不僅應從資料、圖紙、賬目上進行審計,還應從施工現場、材料市場進行審核和調查掌握第一手材料。
2.4審查基建凈收入的清算。
審查基建凈收入是否合規、完整和真實,有無隱瞞或轉移收入,有無擴大其他基建開支范圍;審查各項基建凈收入留成、上繳、沖銷或核銷是否合規。
2.5賬務處理的真實性、合規性。
2.5.1檢查“工程物資”科目,有無盲目采購的情況,有無違規多付的情況,是否按合同的規定扣除了質量保證期間的保證金,對于完工后的剩余工程物資的盤贏、盤虧、報廢、毀損等是否作了正確的財務處理。
物業管理是一個新興行業,微利的服務行業,物業管理公司如何在日益激烈的經濟環境中求生存、求發展呢?而物業管理費收入的數額大小又不能由公司隨意確定,是根據公司向用戶所提供服務項目的不同性質、當地經濟發展水平,按政府定價、行業定價和協議定價來確定;只有通過在對用戶優質服務的基礎上,控制物業管理成本費用的開支來提高公司的競爭力。維修工作是物業管理公司工作的一大內容之一,維修費用是物業管理費用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包括大樓外墻、樓梯、步行廊、電梯、中央空調系統、消防系統、保安系統、電視音響系統、電話系統、配電器系統、排水系統及其他機械設備、機器裝置等公共物業及配套設施的維護保養費用,控制好維修費用對降低物業管理費用意義重大,因此,我認為要圍繞如下三大方面來工作,達到既維護好物業管理各種設備,又控制好了維修費用。
一、認真編制維修費用的全年預算
首先,由公司工程部計劃列明維修項目的內容、規模、金額。規模是指大修、中修還是小修。其次,財務部應根據歷史會計資料、目前市場維修行情對預算作出修改意見。歷史會計資料包括設備新舊程度、往年可比項目、可比規模的支出情況,再次,聽取其它部門意見,如計劃部、采辦部和公司領導的意見。最后,預算交由預算委員會討論通過后確定全年維修費用的預算。
二、建立和完善維修費用審批制度
(一)事前審批
財務人員必須參加合同的談判,根據預算資料就財務方面提出意見。若是中修或大修合同須附合同修理工程預算表。合同內容、合同金額、會間預算經主管領導審批后,合同調法部才可與維修單位簽定維修合同。
(二)事中審批
預付維修合同款時,根據公司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維修工程預付款的規定、合同的約定等來支付維修工程款,財務人員還要隨時了解工程進度。
(三)事后審批
工程完工結算時,要注意前面預付款有無發票,收尾工程款有無扣除保修期的金額,更重要的是工程人員的驗收簽字、公司主管領導簽字。
三、控制和降低維修費用的主要途徑
(一)簽定定期合同。與優質服務、價格合理、講信譽的維修公司簽定定期合同,不但服務質量可得到保證,還可得到價格上的優惠。
(二)采用競爭招標方式。對大項目的維修要實行競爭招標,通過維修單位提供的服務、價格的比較,挑選出合適的單位來為公司服務,盡量把費用控制到最好的水平。
(三)把握好維修時間。平時就要注意小修理,該修時要及時修理,別讓機器超負荷運轉后才修理。
第六條貨幣資金的管理崗位,由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在編職工擔任,根據“不相容職務分離”的原則,本單位貨幣的收付、結算、審核、記賬等工作,不得由一人兼管,審核會計和出納的崗位必須由不同人員擔任,出納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第七條單位應當配備合格的人員辦理貨幣資金業務,并定期進行崗位輪換。
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人員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品質,忠于職守,廉潔奉公,遵紀守法,客觀公正,不斷提高會計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
第八條單位應當對貨幣資金業務建立嚴格的授權批準制度,明確審批人對貨幣資金業務的授權批準方式、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規定經辦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職責范圍和工作要求。
第九條審批人應當根據貨幣資金授權批準制度的規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經辦人應當在職責范圍內,按照審批人的批準意見辦理貨幣資金業務。
未經授權的部門和人員一律不得辦理貨幣資金業務。
第十條單位取得的貨幣資金收入必須及時入賬,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賬外設賬,嚴格禁止收款不入賬的違法行為。
第十一條嚴格按照下列規定的程序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
(一)支付申請。單位有關部門或個人用款時,應當提前向審批人提交貨幣資金支付申請,注明款項的用途、金額、預算、支付方式等內容,并附有效經濟合同或相關證明。
(二)支付審批。審批人根據其職責、權限和相應程序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不符合規定的貨幣資金支付,審批人應當拒絕批準。
(三)支付復核。復核人應當對批準后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復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準程序是否正確、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是否妥當等。復核無誤后,交由出納人員辦理支付手續。
(四)辦理支付。出納人員應當根據復核無誤的支付申請,按規定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手續,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冊。
第十二條單位辦理重要貨幣資金支付業務,應當實行集體決策和審批制度,任何個人都無權決定劃轉巨額貨幣資金,嚴防貨幣資金的挪用、貪污、侵占、外逃等非法行為。
第十三條嚴禁未經授權的機構或人員直接辦理貨幣資金結算業務。
第三章現金和銀行存款的管理
第十四條現金管理
一、單位應當加強庫存現金庫存限額的管理,在銀行核定的庫存限額內支付現金,不得任意超過庫存現金的限額,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
二、單位必須在《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的范圍內使用現金,不屬于現金開支范圍的業務一律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現金使用范圍:
1.支付職工(含臨時工)的工資補貼、津貼、獎金、勞保、福利費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2.個人勞務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和備用金;
4.支付總額在一千元以下的零星開支。
不屬于上述范圍的開支,一般應使用銀行轉賬支票結算。
三、單位應當加強現金的管理,明確收款、付款、記錄等各個環節出納人員與相關人員的職責權限。
四、單位現金收入應及時存入銀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單位自身的支出,嚴禁座支現金。
五、出納人員應當依據審核無誤的收付款憑證收支現金,設置現金日記賬,逐筆登記現金收支,賬目應當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
出納人員、相關部門及人員必須牢固地樹立安全意識,時時提高警惕,加強庫存現金的保管,保險箱鑰匙必須隨身攜帶,確保現金的安全。
六、單位應當定期和不定期地對現金收支情況和庫存現金進行稽核檢查并作好記錄,確?,F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相符。不得白條抵庫和挪用現金。
第十五條銀行存款管理
一、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在銀行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銀行賬戶統一由財務部門開立,其他部門一律不得開立銀行賬戶。
二、銀行開戶,必須按有關規定經市人民銀行審批同意。
三、一個單位只能選擇一家銀行的一個營業機構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不得在多家銀行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根據實際需要可以在其他銀行開設一般專用帳戶,但不得提取現金。
四、單位除了按規定留存的庫存現金以外,所有貨幣資金都必須存入銀行,單位一切收付款項,除制度規定可用現金支付的部分外,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五、單位應當嚴格遵守銀行結算紀律,不準簽發沒有資金保證的票據或遠期支票,套取銀行信用;不準簽發、取得和轉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票據,套取銀行和他人資金;不準無理拒絕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資金;不準違反規定開立和使用銀行賬戶。
六、財務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銀行存款日記賬,逐筆登記銀行收支情況,每月必須與銀行對賬,對賬由指定的會計人員和出納共同進行,如有未達賬項,必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保證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
對銀行賬戶核對過程中發現的未達賬項,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七、嚴格遵守國家銀行的結算制度和結算紀律,不準出租、出借和套用銀行賬號;不得將收入的款項"公款私存"或借用、套用其他單位的銀行賬戶存儲。
第四章票據及有關印章的保管
第十六條支票、印鑒管理
一、支票的管理和簽發,由出納人員擔任,其他會計人員不能兼任支票的簽發工作
二、出納人員在簽發支票前,必須先查明銀行存款的余額,嚴禁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
三、支票必須依據經會計審核無誤、并經復核與按權限簽批的支付申請簽發。簽發時,應當詳細填寫簽發日期、收款單位(或收款人)、款項的用途和金額,不準簽發沒有真實業務或無日期、無用途、無限額的支票;控制簽發限額支票。收款人或經辦人支取支票時,應當在支票存根上簽字
四、簽發的支票必須交單位財務負責人或指定的印鑒保管人審核,加蓋印鑒章后生效;支票存根應附在記賬憑證上。
五、銀行出納負責保管空白支票,必須設立支票登記薄,及時登記支票的購入、使用和注銷情況。財務機構負責人應指定專人定期核對支票情況。
六、寫錯或退回作廢的支票,須逐張登記,每本支票用完時,由財務負責人或指定人員進行核銷。
七、預留銀行的財務印鑒必須分人管理,財務專用章由出納保管,非上班時間應當存放在保險柜內。保險柜鑰匙要隨身攜帶。單位負責人名章由本人或授權指定專人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八、支票發生遺失,應及時向領導報告,采取果斷措施,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十七條收據管理
各種收據是財務收支的法定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是審計、稽查的重要依據。單位應加強對各類收據的使用管理,堵塞漏洞,防止貪污、挪用、偽造、冒領、盜竊、毀損等給單位帶來不必要損失。
一、單位必須指定專門人員負責票據管理,建立健全票據收發、領用、核銷的制度和手續。
二、各類票據必須妥善保管,保證票據完整,不受損失,并定期進行盤點。
三、收據在使用過程中,不得跳號、拆號使用。開具收據時必須一次復寫。對作廢的收據應把各聯完整地粘貼在存根上,不得私自銷毀。
四、每本收據使用結束后,必須進行銷號,注明每張收據的使用情況。
第五章往來款項的管理
第十八條本辦法所指往來款項包括:“預付工程款”、“預付備料款”、“其他應收款”等應收與暫付類款項;“應付工程款”、“其他應付款”、“應交稅金”、“保留金”等應付與暫存款。
一、應收與暫付類款項管理。
1.應收與暫付類款項,主要指單位暫時墊付或預付給有關單位或個人而形成的一種停留在結算過程中的資金。包括預付給各施工單位的動員預付款、材料預付款等預付款項,墊付的差旅費借款、暫付給上級單位或所屬單位的各種款項及應當收取但尚未收到的其它各類款項。
2.由于應收款項與暫付款項特點不同,單位應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和方法進行管理:
(1)對動員預付款和預付備料款,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合同條款進行撥款和扣回。對于預付的征地拆遷款,各單位必須嚴格按專款專用的原則進行使用和管理,嚴禁移作他用。
(2)除“預付工程款”、“預付備料款”以外的其它暫付款,應遵循按時清理及結算原則。
(3)所有暫付款原則上必須一事一借,一事一清,不能一借多用,長期掛賬,以免造成債權關系的混亂。
(4)對金額較大的暫付款管理應遵循預算控制原則,不得支付無資金來源,無預算計劃或超預算的暫付款;
(5)所借款項必須限期結算,前賬不清,后賬不借。如有特殊情況,須經領導批準。
(6)所借款項須及時辦理報銷結算手續。所借個人差旅費,應在返回單位五日內到財務部門辦理報銷結算手續(節假日順延)。
3.暫付款管理應遵循公款公用原則,嚴禁挪作他用,違者以挪用公款論處;除個人借支的差旅費,不能支付其他個人借支款。
4.對于無法收回的款項,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報領導批準后,方可在支出中列支。
5.所有借款應按規定程序辦理借款手續,在借款單上須寫明借款事由,按經濟合同或有關工程進度預付的款項,須附有關經濟合同或工程資金計劃的復印件。所有借款應建立明細賬,及時清理核對,對超過期限的及時打印催收單催結。
二、應付與暫存款項的管理。
1.“應付及暫存款”是指在日常結算過程中,與其他單位或個人未結清有關債務而形成的負債。包括按規定從計量款中暫扣的保留金、測量等工程款項及其他暫收、應付而未付的款項等。
2.單位應加強對“應付及暫存款”的管理,每年年底進行全面清理,對掛賬三年以上的應逐項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報領導審批后處理。
(一)市政府成立建設領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市長任組長,主管建設和勞動保障的副市長任副組長,主要負責全市建設領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組織領導工作。工程款清欠辦公室設在市建設局,農民工工資清欠辦公室設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政府對本轄區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并全面負責本級政府投資項目的決策、資金籌集以及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支付管理工作。政府各有關行業管理部門依據職責對建設工程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二)市、縣發展改革和財政部門負責本級政府投資項目清欠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要嚴格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嚴禁政府投資項目由施工企業帶資承包建設,對政府投資項目資金不落實和未能提供有效資金來源證明的不予審批;建設單位要按照批準的建設規模、標準進行建設;確需變更的,應由同級發展和改革、財政部門審查后,按程序報批;對違規造成的“超規模、超概算、超計劃”項目,要追究業主單位負責人的責任;政府投資項目決(結)算需財政評審或年度審計的,財政評審或審計報告應就工程款支付情況做出專題說明;對于評審或審計中發現的拖欠工程款問題,項目審批和主管部門應立即督促建設單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對企業投資項目不能提供有效資金來源證明的不予批準;對有拖欠工程款記錄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償清工程欠款前,發展改革部門不予核準新的開發建設項目,國土資源部門不得允許其參加新開發項目用地的招標或拍賣,規劃部門不得為其新開發的項目辦理規劃許可手續。
工業、交通、水利、教育、衛生、中小企業、信息產業等部門負責本行業投資項目的清欠和督導工作;各級國有資產監管部門負責所屬企業拖欠工程款工作;對政府投資項目以外的其他工程建設項目,按照“誰批準開工誰負責”和“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由項目行業監管部門負責清欠工作。各級行政主管部門要對政府投資項目合同執行、工程進度款撥付、工程變更等環節實施監督,發現拖欠的,立即責令建設單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三)各級建設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設領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因拖欠工程款造成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負責建筑市場各方主體的監督管理。嚴厲查處出借資質、掛靠經營、轉包和非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加強工程建設各個環節的監督管理。發包人要求承包人帶資施工或支付履約擔保金的,發包人也必須向承包人提供給付工程款的擔保;施工合同和勞動合同要使用全省統一的示范文本;發包人應當自接到承包人結算書三個月內完成工程結算,否則,按承包人結算書數額認定工程決算,支付工程款;發生質量糾紛而拖欠工程款的情況,屬地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要監督工程監理單位對質量責任予以區分認定;在辦理竣工備案時,須有承包人出具的發包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的證明,沒有工程款支付證明的,視為不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不得辦理權屬登記手續。
嚴格對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監管。對有拖欠工程款記錄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償清拖欠工程款前,不得為其新開發的項目辦理施工許可手續;實行商品房預售的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在銀行設立預售資金專用賬戶,預售款優先用于工程款支付;房地產管理部門要加強預售資金使用的監管,對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企業,不予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同時列入信用企業不良記錄檔案;對拖欠工程款情節嚴重的企業要降低或吊銷其房地產開發資質,并積極支持債權人對涉及拖欠的房產通過司法程序拍賣償還工程款。
土地、規劃、建設、房管、城管、工商、交通等部門要聯合嚴厲打擊沒有任何手續的違法工程,杜絕違法工程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
(四)各級勞動保障部門按照“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的管轄原則負責對本行政區域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協助建設行政部門和項目行業主管部門解決因拖欠工程款造成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受市勞動保障部門委托,市建筑工程勞務管理機構對市區內建筑業企業的勞動用工、勞動用工備案、執行勞動合同制度進行監督管理。
(五)司法部門要及時受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案件,簡化有關程序,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應減免有關費用。
(六)公安部門負責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和突發事件的處理和穩控工作,依法打擊欠薪逃匿、惡意討薪等危害社會的不法行為。
(七)部門負責做好農民工上訪的勸返和化解工作,協調處置突發事件。
(八)人民銀行、銀監等部門要監督指導商業銀行對房地產開發項目貸款使用的監管,嚴禁挪用信貸資金;要將拖欠工程款和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借貸人列入信用不良記錄檔案,減少其投信額度或不予授信;要嚴厲查處提供虛假證明文件和項目批準后抽逃、挪用資金以及有拖欠工程款行為的建設單位及有關人員,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九)工會負責幫助指導建筑企業建立工會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建立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長效機制,督促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二、規范建筑業責任主體市場行為和勞務用工管理
(一)建設單位在建設工程招標文件中明確施工企業支付勞務用工工資專項條款,加強施工企業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施工企業及時支付農民工工資;施工企業拒不支付的,建設單位可以動用履約保證金支付農民工工資,并由施工企業承擔違約責任。
嚴禁建設單位違法將工程肢解發包或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組織或個人,因此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承擔全部責任,并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由建設行政部門依法追究總承包企業違法分包責任,記入不良信用檔案,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或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應依法吊銷資質證書。
(二)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的農民工工資支付全面負責,勞務分包企業對農民工工資支付直接負責;施工總承包企業負責對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企業的勞動用工、工資發放等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企業未按時支付農民工工資的,由施工總承包企業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
(三)建設單位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且超過約定期限1個月的,施工企業應停止施工,并向項目主管部門和行業監管部門報告;項目主管部門和行業監管部門應立即督促建設單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在拖欠工程款未支付到位的情況下,施工企業如擅自繼續施工,由施工企業對因此新形成的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承擔全部責任;因建設單位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造成的工期延誤和施工企業損失,由建設單位承擔全部責任。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建設工程難以繼續履行合同的,雙方應協議解除合同,及時完成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工程決算和結算。否則,建設單位不得招標或未經招標使用其它施工企業續建工程。
(四)嚴格勞務分包合同備案管理。建筑業總承包企業或專業承包企業沒有自有勞務作業人員或自有勞務作業人員不足時,必須使用具有相應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勞務分包合同簽訂雙方應當在分包合同訂立后到當地建設工程勞務管理機構辦理勞務分包合同備案手續;嚴禁將勞務作業分包給無資質的“包工頭”等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由此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施工總承包或專業承包企業承擔全部責任,并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施工總承包或專業承包企業拒不支付且情節嚴重的,由建設行政部門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照各自職能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五)建筑業企業辦理招投標手續和建筑項目竣工備案時,必須出具由建設行政部門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出具的無拖欠工資證明,否則,建設行政部門不予辦理。
三、強化農民工工資支付的制度保障
(一)農民工工資保障基金制度。建設單位在領取工程施工許可證前,必須按工程總造價款的1.5%繳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后,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實無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銀行將基金及利息返還建設單位。
建筑施工企業按其主項資金等級交存保障金,交存標準為: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企業50萬元;施工總承包二級和專項承包一級企業30萬元;專業承包三級企業10萬元;勞務分包企業交存5萬元。
建筑業企業交存保障金額度,應與誠信評價等級掛鉤。連續三年無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行為的,可向市建設局申請下浮50%的交存額度。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經調查核實建筑業企業有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行為確需動用工資保障金的,應書面通知建設行政部門,建設行政部門經核實后,應在兩日內下達書面改正通知書,責令其限期支付農民工工資。逾期仍不改正的,由市建設行政部門告知建筑業企業從其存入專戶的保障金中先予墊付。同時將其情況記入該企業的信用檔案,并將相關情況通知項目業主。
對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動用保障金的建設單位或建筑施工企業,應在動用保障金之日起30天內,向市建筑勞務市場交存動用保障金數額的2倍保障金,否則,建設單位不得辦理竣工備案、不得建設新的項目。施工企業不得參與建筑市場建筑工程投標活動。
建筑業企業在其所承包的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之日起滿6個月以后,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實企業無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簽署意見后,即可返還繳存的保障金本金及利息。
(二)建立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制度。建筑業企業應當根據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和支付日期,按月向農民工本人支付工資,并不得低于我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嚴禁將工資發放給不具備用工資格的組織和個人。支付農民工工資應編制工資支付表,如實記錄支付單位、支付時間、支付對象、支付數額等工資支付情況,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建設行政部門應加強對在建工程施工單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拖欠項目變現工程款制度。建設單位因資金不足等原因無力償付工程款而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應通過項目資產變現、轉讓部分產權或股權、以所欠工程款參資入股等方式償付工程款,該工程款優先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對政府投資項目拖欠的工程款,建設單位確屬無力償付,但又不宜通過以上方式償付的,由當地政府從本級財政用于建設的資金(包括預算內資金、土地出讓收入、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各種政策性收費等)中予以償付。
(四)拖欠警告限制制度。對拖欠工程款一個月以上的建設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一個月以上的施工企業予以警示,對于拖欠農民工工資三個月以上的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解決的,不得參加新的建設工程發包和投標。
(五)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建設、勞動保障、公安、和工商部門之間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將在解決拖欠工程款和拖欠農民工工資過程中發現的違法行為及時以信函的形式通報給有管理權限的職能部門。有關部門在接到信息后,要立即進行調查核實,一經核實,嚴格依法處理,并將處理結果通報信息報告部門,不得延誤。
一、嚴格招投標審批程序。
1、管委會所屬部門或國有企業實施的應該招標的項目,要求采用除“公開招標”形式外的招標方法,必須經管委會招投標領導小組審批。嚴禁“先實施,后報批”現象。
2、村級集體經濟要求自行實施的建設項目,預算金額在10萬元以下的由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審批,預算金額在10萬元以上的經招標辦審核,報招投標領導小組審批。
二、加強對附屬工程(或配套設施)、業主掌握金、材料(或設備)暫定價的管理。
1、附屬工程(或配套設施)原則上要與主體工程一起招標。確實不能一起招標的,實施前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招標。
2、嚴格控制招標文件中設立業主掌握金。確需設立的,動用業主掌握金的建設項目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招標。
3、嚴格控制招標文件中設立材料(或設備)的暫定價。確需設立的材料(或設備)必須由建設單位提供,采購時按有關規定進行招投標。
三、智能化系統的采購、安裝項目
設計單位與投標人必須分離,有條件的可實行設計與采購安裝一起招標。既有工程設計資質又具有建設工程投標資格的單位,要求參與由該單位設計的項目的投標,必須經管委會招投標領導小組批準。
四、加強對招標單位的管理。
1、發現招標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在六橫的招標資格,并提請有關主管部門作出相應處理:
(1)與投標人串通損害招標人的利益的;
(2)泄露與工程招標活動有關需保密情況和資料的。
2、實行招標機構的服務質量考評。由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制定具體的考評辦法。
五、加強招投標過程中的保密工作。
招標人、招標人、招投標工作人員、監督人員都不得泄露投標單位數量、投標單位名稱、預算標底、專家名單等資料,如有發現并經查實,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六、由財政資金、國有資金投入建設的項目工程決算,必須送區審計局工程造價審核中心審核。
七、加強工程款撥付前的審核。
財務人員在支付工程款前,除了按財務規定審核票據和審批手續外,還必須審核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工程量增加審批表、結算審核書等相關資料。對一些不符合手續或違反招投標規定的工程賬目應拒絕入賬,如有發現將追究有關財會人員責任。
八、加強標后工程管理管理。
1、建設單位加強對施工單位的管理,特別是在項目班子(包括監理人員)到位情況、低價風險金的繳納、施工工期約定、工程款的撥付等方面必須嚴格要求施工方依法履行合同。
2、嚴格控制設計變更。確有特殊原因需要變更的,增加的工程量在10萬元以下的,由分管處室負責人審批;增加的工程量在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由管委會分管領導審批;增加的工程量在50萬元以上的須經管委會主任辦公會議審定。
(一)參與編制基建計劃 基本建設投資計劃是控制基建規模、辦理基建撥款、進行基建財務核算的依據?;ㄘ攧杖藛T應了解基建項目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項目規模、項目用途、項目預算及概算數等,并在基建計劃管理中參與基建部門年度基建投資計劃的制定。學校財務部門主要負責工程項目資金的管理和監督工作,財務部門應根據學校的財力情況,對基建部門所編制的年度基建計劃提出合理化建議。年度基建投資計劃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財務部門應維護計劃的嚴肅性,嚴格執行計劃,積極籌集項目所需資金,合理調度、安排資金,防止資金閑置造成浪費。同時,對在基建計劃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也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建議基建部門調整、追加或減少投資計劃。
(二)參與簽訂施工合同建設工程必須實行合同管理制度,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設備及大宗材料采購、工程監理都要依法訂立合同?;ㄘ攧杖藛T應參與施工合同的簽訂,了解合同的內容是否完整、條款是否清晰,是否有明確的質量要求、付款條件、履約擔保責任和違約處罰條款。合同簽訂后,基建財務人員應按照合同規定的條款支付工程進度款、辦理竣工決算。與此同時,應建立工程合同輔助賬,設置合同單位、合同金額、已付款金額、未付款金額等欄,分工程項目逐一編號,登記入冊,輔助進行基建工程的監督與管理。
二、基建財務核算的監督與管理
(一)進行歸口管理建設工程用款要由基建部門負責人簽字,由基建財務人員審核是否與工程合同相符,并簽署付款意見?;窘ㄔO資金支付的審批權限可定為:10萬元以上由財務科長審批,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以下由財務處長審批,100萬元以上由主管校長審批。
(二)嚴格執行計劃 審查所付款項是否已列入批準的計劃項目內,有無計劃外工程或任意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筑標準的情況,對基建投資計劃中未作安排的工程項目應拒絕支付工程款,對超標準、超計劃的支出一律不得在項目成本中列支。要嚴格按照批準的基建計劃、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組織項目實施?;椖康耐顿Y計劃和初步設計一經審批,不得隨意調整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及使用性質。凡調整幅度超過已審批建設規模的5%或投資規模10%以上的,須按基本建設項目申報程序追加相應的基建投資計劃。
(三)認真履行合同基建財務人員應對每筆工程款的支付都對照合同認真仔細審核,檢查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方式及金額是否與合同規定相符。當主體工程的付款額達到合同總額的80%時,可不再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結算審計后,扣除質保金支付結算尾款。對于無效合同或支付工程款時尚未向基建財務人員提供合同的拒絕支付,超出合同或協議條款議定的工程進度款額度的,一律不予以付款。
(四)保證與實際相符撥付工程進度款要與工程進度相適應,基建財務人員應適當深入施工現場調查、了解、核實工程進度和設備、材料到貨的實際情況,了解資金撥付和到位情況,以防止發生工程、設備、材料款超付現象。
(五)確保手續完備一是承建單位合同專用章名稱與支付工程款時所提供發票上的發票專用章名稱應一致;二是承建單位應開具正式發票作為結算依據,對于已開具全額發票的工程項目,支付工程尾款時可提供收據;三是基建部門應編制基本建設付款明細表,該表包括項目名稱、合同金額、形象進度、累計付款、本次付款等內容,可根據付款情況隨時變動并調整;四是支付工程進度款時,承建單位應提供經監理部門、跟蹤審計部門審核和建設方有關管理部門復核會簽過的工程進度資料;五是支付工程結算尾款時,承建單位應提供中介公司出具的工程結算審計報告及建設方有關管理部門復核會簽過的工程結算資料。
三、基建財務決算的監督與管理
(一)財務決算工程竣工后,財務部門應根據中介公司出具的工程結算審計報告與承建單位核對、審查工程款項的支付情況,按合同規定的比率(不低于合同總造價的5%)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后結清尾款。質保期滿,經相關部門驗收簽字后支付質保金。財務部門還應對工程項目的待攤費用進行合理計算和攤銷。
(二)竣工財務決算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是正確核定新增固定資產價值、反映竣工項目建設成果的文件,是辦理固定資產交付使用手續的依據。工程竣工后,財務部門應及時編制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會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做好交付使用資產的審查,辦理資產移交手續,及時登記交付使用資產,保證基建投資形成的資產完整反映在財務賬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1)認真執行有關的財務核算辦法,嚴肅財經紀律,實事求是地編制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做到編制及時、數字準確、內容完整。(2)對于建設周期長、建設內容多的項目其單項工程竣工,具備交付使用條件的,可編制單項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待建設項目全部竣工后編制竣工財務總決算。(3)在編制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前要認真做好各項清理工作,主要包括基本建設項目檔案資料的歸集整理、賬務處理、財產物資的盤點核實及債權債務的清償,對各種材料、設備、工具器具要逐項盤點核實、填列清單、妥善保管,做到賬賬、賬證、賬實、賬表相符。(4)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核通過后,財務部門應依據上級部門下達的審核批復進行賬務處理,同時辦理固定資產交付使用手續,以確保學校的賬面資產與實物資產相符。
(三)投資效益分析基建投資效益指基本建設所耗費的人力、物力、財力與所取得的經濟、社會效果之比,它反映基建投資領域全部投入與產出的關系。財務部門應根據基本建設計劃和基本建設投資、基建財務報表及其他有關資料,對一定時期內或某基本建設項目的基建財務狀況、建設成本進行系統剖析、比較和評價,及時反饋基建投資的執行情況及原因,并在此基礎上建立財務綜合分析數據庫,定期提供分析報告,及時提出財務建議。
四、充分發揮審計監督作用
【關鍵詞】工程;索賠;技巧
對工程索賠的審批,是審計人員的一項重要工作和權力,工程法規和有關書籍上對此都有比較詳細的規定和說明,現實中也都有相當規范的模式,網絡上對于工程索賠方面的論著,也多不勝數。種種情況似乎說明:審計工程師對索賠的審核是有章可循的,按既定的程序或模式進行,是比較容易的。但實際并不如此,當前的工程系統現況存在很多不規范的現象,許多正常的程序實施起來相當困難,真的遇到了工程索賠審核,才發現許多關于索賠處理的方法和規定在實踐中根本用不上。尤其是對于造價審計工作經驗較少的人來說,處理索賠就是一大挑戰!
2008年底,在煙臺某工程中發生的一起關于停工的索賠,就是現實施工中比較常見的,對該索賠的處理比較典型,也是比較成功的,這一實戰案例對于經驗較少的審計人員來說,具有較高的參考價值。下面,結合實例詳細說明對該次停工索賠處理的過程。
一、索賠產生的背景
該工程合同價為2.42億元,合同工期為20個月。工程于2008年4月8日開工,根據合同約定,業主最遲至開工后兩周內把工程預付款支付給施工單位,即最遲至4月22日,業主應當把預付款二千四百二十萬元一次性支付給施工單位。但實際上,4月25日業主才第一次支付預付款200萬元,5月13日業主第二次支付預付款430萬元,因資金不到位,造成工程于6月底局部停工;直到2008年7月初預付款才全部支付給施工單位,而這期間的施工進度款沒有支付。
另外,工程開前,業主改變現場布置,把原定的臨建場地改做它用,另安排一塊尚未平整的山丘做為臨建場地,致使施工單位推遲三個月完成辦公和生活區建設,施工人員的進場組織也因此受到很大影響。
考慮到國內工程市場現狀,施工單位為了與業主搞好關系,進而開拓山東方面的工程市場,對業主預付款不到位和施工場地沒有提供等情況沒有采取進行索賠,只是較溫和地進行溝通。同時,在資金受限制的情況下,縮小施工面,只進行基坑開挖,其它輔助工程暫不開工。
二、索賠事件
2008年7月初工程預付款全部到位,因該筆資金數額相對較大,施工單位在收到后,適時地加大了施工組織力度,人員、機械等都進行較大補充。在資金受限的情況下,維持了一種比較正常的施工。
但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業主資金出現問題,工程進度款不能及時支付,施工單位利用有限的資金,維持低效率的施工。2008年8月中旬,業主支付第一筆工程進度款計374萬元,而當時實際累計完成工程款2483萬元;9月中旬,業主支付第二筆工程進度款計250萬元,而當時實際累計完成工程款3240萬元;10月中旬,業主支付第三筆工程進度款計200萬元,而當時實際累計完成工程款3866萬元。即到10月中旬,施工單位完成工程款累計3866萬元,按合同約定70%支付比例計算,應得到支付工程款2706萬元,實得支付工程款為824萬元。
從9月底開始,施工單位每次工地例會都要求業主支付工程款,從10月底開始,因資金影響,材料不能及時組織進場,工地出現了局部停工現象,而且停工范圍逐漸增大。施工單位在正常的工地例會上也及時通報了相關情況。
施工單位考慮到自身情況,主要是擔心全面停工會造成人員流失,局面不可收拾,因而盡最大限度防止出現全面停工現象,在人員和機械工作效率極低的情況下維持工地運轉。
三、工程索賠
11月中旬,業主支付了較大一部分工程款,工程逐漸恢復正常。同時,施工單位就本次停工損失提出索賠要求,向業主單位遞交了索賠報告。該索賠報告的核心部分是對停工期間窩工人員工日和閑置機械的臺班的確認。施工單位遞交的索賠報告附有如下表格:
四、溝通協調
業主項目部接到施工單位的索賠報告后,對施工單位遭受的損失表示理解,同意給予補償;但同時要求審計人員對索賠的審批要準確,并且要有說服力。
五、索賠分析
這是一起很簡單的索賠,初看起來審批也不麻煩:人工工日單價和機械臺班單價可以根據投標書中所附的“人工、機械及主要材料單價表”中單價確定,只要確定停工期間人員窩工工日和機械閑置臺班,馬上就可以計算出索賠費用(施工單位沒有索賠其它相關費用,只索賠直接停工損失);施工現場各種人員和機械總數,在施工過程中已經業主、監理、施工三方共同清點簽認,存有原始數據,只需確定其中閑置部分即可;而在現場人員、設備閑置情況確認表中,預制件、土石方爆破挖運相對明確,牽扯到人員機械較少,并且停工情況相對集中,從施工記錄和監理日志以及同期的會議紀錄中很容易查到證據,算出數量,對機關管理人員怠工情況,業主、監理、施工三方統一了意見,暫不計算。實際上,需要進行確認的,只有混凝土澆筑部分閑置的人員機械。
但混凝土澆筑部分是這一階段的重點,施工單位的主要力量都集中在混凝土澆筑施工上,這部分閑置的人員機械確認相當麻煩:工地沒有全面停工,混凝土澆筑場每天均有人干活,干活的人數可能在一天內多次變化,相當不確定,人工窩工的工日統計相當困難;停工期間機械工作時間比較容易統計,但有一個相對問題,就是正常施工期間的施工機械也不是每天工作八小時,比如說,停工期間某機械三天只工作了四個小時,那不能確認該機械三天閑置了2.5個臺班,因為在正常施工期間該機械可能一天工作十幾小時,也可能一天只工作幾小時,也就是說,機械閑置的原因除了業主應負責的資金原因外,還有施工單位自身的組織安排原因,要從全部閑置臺班中扣除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閑置臺班,幾乎不可能。
要按照正常的現場統計對混凝土澆筑部分閑置的人員機械進行確認是相當困難的,也不具有說服力,不能保證讓業主單位滿意。施工單位提交的相關證據水分較大,且十分雜亂,對合理確定混凝土澆筑部分窩工人員和閑置機械沒有很大幫助。
六、索賠核算
施工單位提供的證據和審計人員現場統計的人員機械情況不足以支持索賠審核的情況下,審計人員審核索賠就得另想辦法。通過對施工情況的全面分析,最終決定采用施工成果縱向對比法審核混凝土澆筑部分窩工人員和閑置機械。
1.收集證據
收集經批準的月進度計劃、月報、天氣情況等原始記錄證據,逐月分析混凝土澆筑情況。
6月份,混凝土剛開始澆筑,人員不熟練,機械設備準備情況也不太充分,當月進度計劃中對混凝土澆筑數量未做要求。而實際上該月只完成了1段混凝土澆筑。
7月份,當月進度計劃中要求混凝土澆筑完成25段。而實際上受第一次停工影響,該月只完成了6段混凝土澆筑。
8月份,當月進度計劃中要求混凝土澆筑完成20段,而實際上該月只完成了18段混凝土澆筑。當月因天氣原因,影響混凝土澆筑3天。
9月份,當月進度計劃中要求混凝土澆筑完成20段,而實際上該月只完成了18段混凝土澆筑。當月因天氣原因,影響混凝土澆筑2天。
10月份,當月進度計劃中要求混凝土澆筑完成20段,而實際上該月只完成了14段混凝土澆筑。當月因天氣原因,影響混凝土澆筑2天。
11月份,當月進度計劃中要求混凝土澆筑完成17段,而實際上該月只完成了7段混凝土澆筑。而截止到11月18日(該日業主支付了部分工程款,施工單位恢復了施工,因而施工單位遞交的索賠報告中,索賠截止時間為11月18日),只完成了4段混凝土澆筑。當月因天氣原因,影響混凝土澆筑2天。
2.分析歸納
如果按照同比例計算,可以推算11月份18日以前按計劃應當完成17×18÷30=10.2段混凝土,而這段時間內實際只完成了4段混凝土澆筑。再分析本月計劃完成17段混凝土澆筑,比以前幾個月少,所少部分原因是混凝土澆筑于本月全部完成(剩余混凝土澆筑工作量只有17段了)而并非施工單位施工能力下降的原因造成計劃完成工程量減少,因此,對11月份的分析,仍與正常施工做對比。
把上述資料列表對比如下:
根據上述資料分析,6、7月份因開工初人員、機械及第一次停工影響,屬于非正常施工狀態。8、9月份,人員機械等情況均無變化,受外界干擾較少,可以認為是正常施工,而且這兩個月及以后兩個月,施工單位本身條件沒有變化,因而與停工期也就有了可比性。10、11月份受資金影響,也正是需要核算停工情況的月份。
3.第一種計算方法核算
8、9月份,兩月合計施工天數均為61天,而實際完成混凝土澆筑均為36段,可以計算正常狀態的施工能力為61÷36=1.694天/段。
10月份,混凝土澆筑14段,按正常施工能力計算應占用1.694×14=23.7天,資金影響折算停工天數為31-23.7=7.3天。
11月18日前混凝土澆筑4段,按正常施工能力計算應占用1.694×4=6.8天,資金影響折算停工天數為18-6.8=11.2天。
合計本次資金影響折算的總停工天數為11.2+7.3=18.5天。
4.第二種計算方法核算
再把天氣影響對施工的影響考慮進去,對停工天數重新進行對比計算:
8、9月份,扣除受天氣影響不能施工的天數,每月有效施工天數均為28天,而實際完成混凝土澆筑均為18段,可以計算正常狀態的施工能力為28÷18=1.56天/段。
10月份,混凝土澆筑14段,按正常施工能力計算應占用1.56×14=21.8天,天氣不適合施工2天,可以施工有效天數為29天,資金影響折算停工天數為29-21.8=7.2天。
11月18日前混凝土澆筑4段,按正常施工能力計算應占用1.56×4=6.2天,天氣不適合施工1天,可以施工有效天數為17天,資金影響折算停工天數為17-6.2=10.8天。
合計本次資金影響折算的總停工天數為10.8+7.2=18天。
5.結論
通過上述計算,可以得出一個結論:混凝土澆筑部分的計算停工天數,只要施工單位的主張不超過18天,都是可以接受的。而施工單位實際主張的天數為18天,應予批準。
七、結束語
本次停工索賠是工程實施過程眾多索賠中普通的一個,毫無出奇之處,但造價審計人員在審核過程中,能夠跳出條條框框,另用一種思路進行審核,簡便易行,可以為許多實際工程中發生的索賠事件提供一點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