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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古建筑有著悠久的歷史,而且在發展過程中對周邊國家有很大的影響力,在建筑領域中占據了非常重要的地位。我國古建筑是古代勞動人民的智慧結晶,體現了我國社會的發展和進步。隨著時代的變遷、人類的進步,我國古建筑作為一種印證了國家和社會進步的文物,面臨著諸多的考驗。由于其年代久遠,風吹雨淋,破壞嚴重,同時環境污染、人為的破壞等對古建筑也有很大危害,這些都是導致我國古建筑受到損壞的很大因素。當前人們對古建筑文物的保護意識也在不斷的提高,不過還是有很多不足之處。因此改變當前我國古建筑文物保護中存在的問題,將我國古建筑文物保護工作做好是一件亟待解決的事情。本文通過對當前我國古建筑文物保護情況的了解,采用實地考察,文獻查找等方法,了解我國古建筑文物保護中存在的問題。并通過對我國古建筑保護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及破壞我國古建筑的原因追溯,并且結合社會的發展情況,力圖提出適合我國古建筑文物保護的方法及解決對策。
2我國古建筑文物保護的意義
(1)歷史意義。在我國五千年的歷史長河中,古建筑文物是留給我們子孫后代的寶貴財富。我國有著眾多的古建筑,遍布全國。同時由于我國古建筑文物采用獨特的結構形式,使我國古建筑成為了一種獨具特色的建筑。在我國遺留下來眾多的古建筑文物中,有很多有著重要的意義。古建筑文物展現了我國建筑歷史的發展,是我國人民智慧結晶的體現。保護我國古建筑文物,是對歷史的一種保護,是給子孫后代留下了解和探索歷史的重要依據。
(2)文化意義。通過我國古建筑文物,可以讓大家了解到我國古代那時期的建筑發展水平,通過對其建筑風格的分析,以及在建筑中所設計的圖案等方面的分析,可以對當時人民的愛好、興趣以及當時人民所信奉的宗教等方面都能有所了解。同時還有助于對當時建筑文化的了解。因為建筑本身就是一門學問,通過對我國古建筑的保護和研究,可以了解到當時社會發展中建筑水平的發展,并且其中還有很多都是有著歷史典故的建筑,保護這些我國古建筑文物還會讓我們大家對古代文化有一定的了解。若不保護的話,后人將無法了解到關于我國古建筑方面的知識,即使是了解到的,也基本都是通過書籍,缺少了真實性。
3我國古建筑文物保護現狀
(1)專門人員有限。進行古建筑文物保護是一項重要工作,其中還涉及到許多重要的技術方面的問題。以及在對古建筑文物的認定過程中涉及到專業性的問題,這些都需要有專門的人員來進行,只有專業的人員在進行對古建筑文物保護的過程中才會能夠有更好的效果。現在有很多古建筑文物特別少的地區和省份,其對古建筑保護方面根本沒有專門的人才,所以在進行保護的過程中就會出現這樣,或者是那樣的問題,甚至是會導致古建筑文物得不到保護,即使是得到了保護,但保護的效果也差強人意。
(2)資金缺乏。由于進行古建筑文物保護需要大量的資金,同時也要通過這些資金來進行文物的修復和保護,只有資金的保障才會讓我國古建筑文物保護得到最好的效果。有些地區不是不重視人才的培養,由于資金有限,有些地區在進行古建筑文物保護方面的宣傳,和進行維修等方面都不能很好的進行。
(3)未列入我國古建筑文物保護中的古建筑保護不利。我國古建筑有很多,有些現在已經被列入了我國古建筑文物保護的行列,這些是要求必須進行保護的。而有些古建筑尚未被列入我國古建筑文物保護行列中的,這些未被列入我國古建筑文物保護行列中的古建筑其保護不當,甚至是在很多地區對于未列入我國古建筑文物中的我國古建筑沒有得到保護。
4解決對策
(1)加強我國古建筑文物保護的立法。進行我國古建筑文物保護必須要有法可依,只有在法律的保護下才能夠保證我國古建筑文物保護達到最好的效果。在法律的層面上對我國古建筑文物進行保護,同時要保證執法嚴格,違法必究,在最大的程度保護我國古建筑文物。地方政府應當根據自己地方的我國古建筑文物的數量,以及其現存情況,制定適合本地區的地方條例,在保證實施國家的法律為前提下,地方條例中應有更詳細的計劃和保護條例,讓我國古建筑文物保護真正的做到有法可依。
(2)注重我國古建筑文物保護人才的培養。進行我國古建筑文物的保護,專門人才是必須的,而在進行我國古建筑文物保護的時候,應當注意這方面人才的培養。因為進行我國古建筑文物保護要有科學的保護方案,要有專門的人才對導致我國古建筑受到破壞的問題進行研究,制定適合我國古建筑文物保護的方案。這些方案應當包括建筑周邊環境的破壞,人為對建筑的破壞以及建筑本身存在的問題等等來分析,通過這幾方面的來制定維修方案,使我國古建筑保護達到最好的效果。在進行我國古建筑文物保護人才的培養方面,要有專門的機構,保證所選機構是一個正規機構,保證進行培養的過程是科學的,保證所培養的我國古建筑文物保護人才能夠針對我國古建筑文物保護中存在的問題制定合理的保護方案,通過這方面的努力保證我國古建筑文物保護的有效進行。
(3)加強在我國古建筑文物保護方面的資金投入。在進行我國古建筑文物保護方面需要進行宣傳,對已經遭到破壞的文物進行修復等,這些都是需要大量的資金。同時,在進行我國古建筑文物保護方面,還需要進行專業人員的培養,在這方面也是需要有資金支持的。在經濟上保證我國古建筑文物保護可以順利的進行,這是我國古建筑文物保護的基礎支持。
(4)加強人民意識的提高,對未列入我國古建筑文物行列文物進行保護。通過各種手段進行宣傳,利用媒體等方式,增強人民對我國古建筑文物的自覺保護意識。同時在進行保護的過程中,對于未列入我國古建筑文物保護行列中的文物進行保護。人民的意識提高了,就會主動的進行我國古建筑文物保護。同時人們的意識提高,對于那些未列入保護行列的我國古建筑保護也會更好的進行。
5結語
關鍵詞:歷史文化名城面臨的問題保護內容
隨著中國城市化建設步伐的加快,歷史文化名城的原有空間形態正在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如何在確保城市發展的同時,又能做好古城歷史文化風貌的保護工作,首先就需要我們能了解并認識歷史文化名城在發展中所面臨的問題和需要保護的內容。
1.壽縣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面臨的問題
壽縣是1986年被確定為全國第二批歷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它展現出來的歷史價值、人文價值和社會價值,對研究古代城市發展、演變,建筑藝術,社會人文等方面都有極高的價值。但是,至2009年壽縣才編制通過《壽縣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所以在壽縣改革開放三十多年的城市建設中,其古城區內一直處于一種盲目改造、無規劃、無控制的狀態。因為缺少規劃的指導,古城內建設性破壞常有發生,許多歷史文化遺產已經消失殆盡,而現存的文化遺產中有很大一部分存在著年久失修、無人管理、維護不當、無序改建等現象。新的居住小區、改擴建道路網等都弱化了古城歷史風貌,同時大量的仿古建筑,破壞了古城的歷史原真性。
以上盲目改造行為,使得壽縣從一個歷史悠久、文化璀璨的古城,變成了缺失自身特色、千城一貌的城市,城市的整體魅力已經到了瀕臨消失的地步。面對如此現狀,日后如何在確保城市發展的同時,又能做好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是當下壽縣發展面臨的重大問題。通過實地調研,筆者認為壽縣古城目前存在以下六個問題:人們對古城保護認識不足、人口密度高、古城內發展與保護的矛盾、多數民居類古建筑現狀堪憂、管理宣傳工作有待改進和資金短缺。
1.1對古城保護認識不足
自改革開放以來,革故鼎新的思想就深深的影響著壽縣當地領導及百姓。由于對壽縣發展的歷史文化價值及特征缺乏理性認識,造成人們對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意識的欠缺,且自發性不強。當地政府對于國保單位――楚壽春城遺址和南宋古城墻,給予了高度的重視,并制定了詳盡的保護規劃方案。報恩寺、清真寺等宗教建筑群,因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地位,受到了當地居民自發保護。但是民居類古建筑和其他歷史遺存則被忽視,不僅對保護工作不利,而且時刻面臨著被原住戶或開發商拆除的危險。此類現象表明,當地文物保護工作存在片面性。另外,人們對城市整體性保護缺乏必要的了解和認識,忽視了城市整體歷史風貌的保護。
1.2人口密度高
近年來,伴隨著壽縣的快速城市化,古城區內人口數量快速增長。古城3.65平方公里的范圍內居住了13.2萬人,人口密度達到361641人/平方公里,超過香港人口密度近6倍。如城東南側錢李巷往北至東大街一帶為整片現代居住建筑,多為一層瓦屋,有少量二、三層房屋。這一帶居住密度較高,多數為幾戶人家合住一個小型院落,狹長的小巷兩側建有高密度住宅。居住密度高,造成了整個區域中居住環境差、基礎設施狀況落后等問題。
1.3古城內發展與保護的矛盾
當前壽縣城市建設及居民活動主要集中在古城范圍內,古城是當地商業、教育、行政機構的聚集地。隨著當地經濟的快速發展,古城內主干道兩側原有的古建筑群被新的商業、辦公等建筑取代,不僅造成了古城內建筑風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同時也使改建后的功能區內建筑容量增大、人口增多。為滿足城市化進程的需求,大量新建筑的建設破壞了古城的特色建筑風貌。
另外,基礎設施建設行為,給古城風貌保護造成壓力。隨意建設的現象普遍,如80年代擴建的棋盤街,寬度超過了城市主干道,成為目前古城內等級最高的道路,使得原有街巷兩側古民居被拆除。
城市的格局是重要的文化遺產,應當在沿用原有道路肌理的同時,避免大拆大建。對于散落在古城內的眾多歷史建筑、遺跡,應當劃定保護范圍加以嚴格保護,防止其周邊的現代化建設與文物出現不協調的現象。
1.4多數民居類古建筑保護現狀堪憂
民居類古建筑不僅僅反映一個城市中原有的建筑風貌,同時還反映了當地人民生產生活中的物質和精神文明,建筑是精神狀況外向表達的載體。民居保存是否完好,直接關系到原有的文化內涵能否充分展示在世人面前。在壽縣的城市大建設中,保留下來的古民居數量較少,現存建筑多不成體系,失去了原有的整體性,具體表現在原有院落空間體系的喪失。隨著城內人口數量急劇攀升,原有的房屋已經不再能滿足居住容量的需求。由于管理不嚴等原因,給住戶留有了私自改建、搭建的空間。其方式一般有:在室內設置頂棚、將原有窗戶更換成鋁合金門窗或木質平開窗、在建筑外墻搭建簡易房等。這些對古民居歷史價值、文化價值缺乏認識,肆意對建筑進行改建的行為,破壞了建筑的原有風貌,也抹殺了建筑內歷史元素的可讀性。
1.5管理宣傳工作有待改進
壽縣在1986年被確定為全國第二批歷史文化名城,然而在當地文物工作中有法可循的僅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壽縣城市總體規劃》、《壽縣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這些只能算是形成了一套初步的法律法規體系,當地尚未出臺系統的文物保護條例。在實際的文物保護工作中,這些法律法規的執行也是相當的欠缺。由于當地文物保護條例的缺乏,古城內群眾無法了解到古城保護的相關規定,造成一些群眾對文物的隨意處置。行走于壽縣的小巷之中,常常能看到丟棄于墻角的古建筑柱礎及石鼓。這與當地對文物保護宣傳力度不夠有著直接的聯系。
1.6資金短缺
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是一個龐雜的系統工程,它包含了文物、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保護區、舊城格局和傳統文化等內容,這些保護工作需要大量的資金作為基礎。雖然現在每年國家和政府在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方面投入大量資金,但是對于有著千年歷史的古城來說,這些資金僅能維持重點文保單位的日常維護,要想做好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工作還需要社會各界的參與和支持,目前這種公眾參與的體制尚未形成,這就使得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工作受到制約。
2.壽縣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內容
2.1城市格局與風貌保護
城市的整體格局反應了城市的整體空間布局形態。它包括了城市外部空間、城市輪廓、道路系統、功能布局等。通過對城市格局的研究能讓我們直觀的了解古代城市規劃中關于選址、功能分區和道路設計的特點。
(1)古城格局
關注古城的格局不僅要關注古城的城市布局形態,還應包括其整體歷史環境,只有將豐富的歷史文化納入到古城的格局中來,才能體現出古城所具有的歷史、文化、地理信息。
壽縣城外北有東淝河,西有壽西湖,北枕八公山,東為楚壽春城和淝水之戰古戰場。壽縣古城略呈方形,城內以十字路為中心,有通往四門的四條大街。各大街兩側又有數條或平行、或垂直的小巷相互連通,整個城區內保存有完整的棋盤狀路網。寺廟、學宮、州署譙樓等散布于城內,城市布局與城墻形態有機結合在一起,古城格局保存較為完整。
(2)古城風貌保護
根據提取出的古城特色元素,可從軸線、邊界、節點三個方面入手對古城肌理、用地功能、建筑重建等進行規劃指導。東、南、西、北四條大街作為古城內縱橫方向的兩條軸線再配以城墻、街巷就可以劃定古城內的空間形態、道路結構及空間格局,而寺、廟等作為古城內的節點,為劃定保護范圍、保存歷史風貌提供了可靠的依據。
(3)城市風貌保護要素
研究一個城市風貌,首先應從其歷史文化遺產開始,提煉出古城中的特色元素,壽縣古城內的特色元素共有八種。
1.城:現存的古城墻形制最早修建于南宋嘉定年間,城墻完整。
2.門:現存的城門中,東、北兩門為遺存,有甕城,內外城均設城門。南門與西門為后期重建。
3.巷:由于生活方式的改變,致使很多巷道路面拓寬,但是走在這些巷道中仍然能感受到當地街巷中的人文氣息。
4.寺:壽縣古城內有兩大寺院建筑群。一為東北角的報恩寺,一為西南角的清真寺。報恩寺始建于唐朝,有著悠久的文化歷史,其山門與二殿之間留存有宋塔地宮遺址。清真寺建于明清之間,采用漢式建筑風格,無像寶殿氣勢宏偉。兩座寺院周邊歷史環境保存尚可,能集中反映壽縣的宗教文化。
5.廟:孔廟建于西大街中段,其泮池、戟門、大成殿、明倫堂和奎星樓為歷史遺存,其余為建國后重建。孔廟內環境宜人,有少量綠化。另有火神廟、東岳廟、關帝廟等,皆已破敗,急需維護。
6.居:南北大街的東西兩側巷道內有多處古民居,建筑風貌一致,但損毀及改建嚴重。
7.樹:城內報恩寺內有兩顆千年銀杏樹,清真寺內有兩顆樹齡在500年以上的古銀杏樹。
8.井:古城內原有170余口井,為人們提供了日常生活用水。現在僅存8處,分別是清真寺內2處、錢李巷1處、白帝巷1處、北過驛巷1處、觀巷2處、稅務巷1處。
2.2文物古跡保護
(1)楚壽春城遺址、古城墻
根據壽縣的《壽春城遺址保護總體規劃》和《壽縣古城墻保護總體規劃》等相關法律法規,需處理好楚壽春城、古城墻與古城區的關系,劃定保護范圍,在文物保護單位本體和周邊保護控制范圍內禁止一切違規的建設行為。
(2)孔廟、清真寺、報恩寺、基督教堂
作為古城區內保存狀況良好的寺廟、文廟建筑群,應當在對其文保單位保護的同時,加強周邊歷史風貌的保護。對于已經消失的應盡力恢復,無法恢復的則應對其現狀加以維護。另外,對于建筑群中存在的古樹、古井也應當予以積極保護。
(3)古井
目前古城內現存的8處水井,有些已經廢棄不用,常年的無人使用造成了古井開始出現損壞,其中損壞情況最嚴重當屬位于南過驛巷內的三眼井。對于古井的保護應當呼吁周邊居民積極參與,及時清掃古井周邊的垃圾,確保古井不會應無人管理而慢慢消失。
(4)古民居、其余廟宇
壽縣城內的古民居、火神廟、東岳廟等保存狀況較差。古民居內居住的多為低收入人群,無力承擔房屋的日常維護,建筑的改擴建現象嚴重。而火神廟、東岳廟、關帝廟等由于長期無人管理,損壞狀況及其嚴重。對于以上這些文物古跡,政府應加大監管力度,派專人管理損毀廟宇,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撥給經費按原樣式對其進行維修、重修,確保其能得到應有的保護與利用。
關鍵詞:青巖古鎮;古鎮發展;內在問題;解決方法;景觀保護
中圖分類號:TU-87 文獻標識碼:A
前言
我國是具有五千年文明歷史的國家,從古到今延續下來的社會歷史文化形成了中國特有的文化積淀。當越來越多的時尚元素沖擊著歷史遺跡的時候,開發和保護成為了相互矛盾的問題。現如今在這個快速發展的經濟時代,青巖古鎮的規劃和建設成為人們越來越重視的問題,而越來越多的規劃和建設卻古鎮的社會歷史性,在實施保護的時候,并沒有更多地重視歷史文化遺產。以科學合理的方法對古鎮文化和古鎮景觀實施保護,促進古鎮的長期發展和穩步提升,達到理想的效果成為了現在文化保護的重點課題。
二.青巖古鎮景觀保護中存在的問題
(一)青巖古鎮景觀現狀
青巖古鎮作為貴州省保存完好的文化古城,是集各種文化與商貿于一體的文化古城。這里所展示的是明清文化圖景,就宛如是一幅社會經濟文化發揮在那的完整畫卷。就是在這個極富南方山寨特色的地方,以城墻為界,建成了30多座的寺宇祠觀。古樸的風貌,豐厚的歷史,是青巖鎮的人民在精神生活了更為富足。中國古老的傳統文化在這里依然延續著,形成了地方特色。然而,在市場經濟的沖擊下,對于古鎮的自然景觀以及人文景觀的保護成為了亟待面臨的難題。
(二)自然環境與古鎮景觀保護之間的問題
古鎮景觀在保護的過程中會受到自然因素的影響和危害,其中有很多的自然因素是不可避免的,例如狂風、暴雨、沙塵、洪水、霧霾等一些惡劣天氣,對古鎮建筑和古鎮文化景觀帶來一定程度上的破壞,甚至還會給古鎮帶來毀滅性的破壞。特別是近年來,隨著城市的發展,自然環境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如帶有腐蝕性的雨水以及異常的氣候;這對于古鎮自身的承載力是一種挑戰,這也對古鎮的保護增加了難度。
(三)人口增長、人為因素與傳統風貌對古鎮保護的影響
古鎮本身的人口承載力是根據當時古鎮的人口的建設;近年由于古鎮的發展,人口在不斷的膨脹,遠遠超過了古鎮原有的人口基數,這打破古鎮的生態平衡;青巖古鎮景觀的對外開放,越來越多的人們可以觀賞古鎮悠久的文化和景觀,但在保護古鎮景觀的過程中,人為因素在古鎮的保護中有著重要的影響。因為游玩觀賞古鎮的公民自身素質不高、涂抹亂畫、垃圾的隨處丟棄等現象普遍存在,給古城鎮景觀和外貌帶來一定的破壞。
古鎮百年來具有的獨特景觀,有著自身的特殊風貌,主要的建筑物以及其相當的體量;在現代建筑的影響下,古鎮原有的建筑與周邊的顯得格格不入,無論是在色調還是在材質上都不協調。故在古鎮的保護中,保護古鎮固有的環境顯得尤為的重要。
(四)青巖古鎮景觀保護與發展之間的問題
多年以來,中國對于文化古鎮的保護非常重視,青巖古鎮在遺產保護上也采取了必要的措施,并獲得了一定的收效。但是,由于保護措施單一化,導致了文化古跡留存下來而沒有實現其社會價值,而創造了經濟價值的古鎮,卻因迎合了時代的特點而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壞。
旅游經濟是近些年來新興的文化經濟增長途徑。其是充分利用了當地的旅游資源,進行合理地開發和利用之后,創造更多的經濟效益。青巖古鎮在旅游文化的開發上投入了大量的資金,特別是在慈云寺、迎祥寺以及北城樓和北街道都實施了搶救性恢復建設,并對于一些基礎設施也實施了復古性地修繕。但是對于這些歷史遺跡的修復或者是恢復進行反思,就會發現,這些修復性建設并沒有將青巖古鎮的歷史留住,而是充滿了現代的氣息。古老的建筑之所以有存在的價值,并不是其建筑形式的存在,而是因為其中蘊含著文化,承載著歷史,這些都是現代式的“古建筑”所無法做到的。所以,采用現代的施工技術對于古建筑的恢復,所留下的僅僅是符號,而沒有成為青巖古鎮中歷史以及的一部分。
解決的措施和途徑
(一)古鎮的保護規劃要符合古鎮的地域特色
古鎮的保護要具有科學性,主要體現在古鎮要從整體性出發,以將當地的民族文化保留下來,而不僅僅是單獨的古建筑保護。對于古鎮的保護進行系統性規劃,將這里的傳統風貌與人文歷史相融合,將古鎮需要采取保護措施的規劃范圍和控制地帶都劃定下來,統一實施保護措施。對于需要修整的歷史文化遺跡在修繕的同時,還要實施必要的保護措施,以使其符合現代古鎮生活需要的同時,還要實施人文環境保護。在當代社會,對于古城鎮修復工作發展的比較迅速,在古城鎮的修復過程中,必須要有著一種整舊如舊的態度,要盡可能按照原有古鎮的摸樣加以修復,對于古鎮中一些特別需要修復的建筑,要嚴格的分析修復過程中的程序和步驟,要想在古城鎮中建筑新的建筑物,一定要符合那些傳統的文化特色去新建,在新的建筑物上相應的大小、布局、顏色等方面,要與傳統老建筑的文化特點相符合,堅持保護古鎮原有的建筑特色,促進古鎮長久的發展。
(二)提高保護意識,搶救瀕危歷史建筑
加強保護古鎮悠久的歷史文化、特色景觀、和古鎮的背景,會推動整個社會的穩步發展,增加中華民族的自豪感,同時也會促進古鎮城市經濟、文化長期穩定的發展。悠久的歷史是古鎮的一種體現,它的內涵包括歷史文化和當代社會文化。保護古鎮景觀和古鎮文化,不是在原有古鎮景觀的基礎上去改變古鎮的面貌,我們要做的是多宣傳和保護悠久古鎮文化和古鎮景觀,并積極的參與當中,提高每一位公民保護古鎮景觀的意識,促進古鎮景觀和古鎮文化的長期發展。在青巖古鎮的保護規劃中,要以遺跡保護為主,實施必要的搶救措施,并在強化管理的同時,實施合理地開發和利用。將青巖古鎮的保護與利用合并為一體,以實現雙方之間相互促進的作用。對古鎮的傳統文化遺跡實施搶救工作的同時,就是在其中滲入了時代性元素,將傳統與現代相融合,讓傳統保留下來,以彰顯著時代的特點了。那么,青巖古鎮的保護就成為了涵蓋現代社會歷史的歷史遺產。
(三)古鎮的保護要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
在當代社會,很多具有古城鎮的省市都頒布了相應的保護條例和城市法規,在很多的古鎮當中,由于當地城市建設和規劃的需要,不一定要把所有古鎮景觀都加以保護,要選擇具有一定歷史意義的古鎮加以保護,例如:單獨的一間房子可能算不上是保護區,但是要把所有的房子連在一起就會表現出某個歷史時段的特殊文化,它們連載到一起就會得到升值,有很多時候,在保護好古鎮景觀和文化的前提下,去建設一個新城也能更好的去保護這些遺留下來的歷史文化,只有科學合理的分布整個城市規劃,重新找地去開辟一個新的城區,就能從根本上去緩解古城鎮帶來的壓力,所以另建一個新區而來代替古城所在的老區也是一種很好的策略。
(四)實施古鎮保護的同時,提升古城鎮文化特點
在一個城市的發展過程中,歷史的文化是一個城市的標簽,是這個城市不同于其他城市的個性化表現。古城鎮的建筑是我國民族的文化遺產,是一本寫滿歷史的書籍,是悠久文化的一種體現和完全不可再生的資源。在現如今的建筑行業中,要想發掘出古城建筑的特色和文化精髓,就要盡最大可能體現出古鎮固有的文化特色,運用先進的手段來創建古城特有的建筑文化。在當代社會,要想建設古鎮建筑就必須要保留古鎮原有的文化個性和特色景觀,可以找一些專業的相關人員對古鎮建筑進行實際考察,根據古鎮景觀特點來建造出相應的傳統建筑。
結束語
在古城鎮保護的過程中,這些工作是很復雜的,是一個很漫長的過程,我們要從始而終的投入到保護古城鎮這項工作中去,在現代城市建設規劃中,既要促進城市的規劃建設也要保護古鎮長久的發展。如果對古城鎮進行開發和改造,一定要注意古城鎮自身的文化特點和景觀,保留古鎮獨有的文化景觀和特色。使歷史留下來的遺產、古鎮建筑特色與當代的建設相結合,從根本上保護和發展好我國特色的古城鎮,讓我國的古城鎮永久的保存下去和傳承下去,成為我們永遠的瑰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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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文化遺產;保護;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K297.4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9/j.issn.1674-9340.2016.01.006
文化是民族的血脈,是人類的精神家園。我國的文化建設作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體現了中華民族的凝聚力和創造力,是國家綜合實力、社會進步、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文化遺產是指人類在數千年的社會發展過程中遺留下來的,具有重要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物質和精神遺存。下面結合保山市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現狀,就如何做好保山市文化遺產的保護和開發談幾點感受和看法。
一、保山歷史文化遺產的基本情況
保山地處古亞洲大陸與東南亞、南亞半島接合部,自古以來就是我國西南邊地主要的人類聚居區和對外交往通道。由于開發早、歷史長,各個時期遺留的文化遺產十分豐富。這些遺產,就其存在形式來講,主要包括有形的物質文化遺產和無形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兩大類型。
(一)物質文化遺產基本情況及經費投入狀況
物質文化遺產是指以物質形態遺留下來的各個時期的不可移動文物如古遺址、古墓葬、古建筑、古石刻、近現代紀念性設施及可移動文物如石器、青銅器、瓷器、字畫、文獻資料等。保山市現有文物保護單位308個,其中,國家級8個,省級18個,市級45個,縣級237個。在三百多個文物保護單位中,文物古建筑類222個,其中國家級5個,省級8個,市34個,縣級175個。到目前為止,全市已知的不可移動文物有隆陽太保山玉皇閣、漢莊古城、騰沖國殤墓園、和順圖書館、龍陵松山抗戰遺址、施甸清平洞等500余處,可移動文物有昌寧戰國銅鼓、銅盒、銅鉞,騰沖西漢銅案和隆陽徐悲鴻字畫等10000余件。隨著國家對公共文化建設的日益重視,各級政府對文物保護投入的經費也地日益增長。特別在文物古建筑保護方面,2014年云南省文物局和保山市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共計投入780多萬元,好幾項文物保護工程得以有效落實。隆陽區國保單位玉皇閣、省保單位光尊寺和梁金山故居;施甸縣省級文保單位鄧子龍靖邊遺跡群;騰沖縣省級文保單位英國領事館舊址,縣級文保單位藥王宮、鎮邑關橋、護珠寺、龍川江鐵索橋修繕工程;龍陵縣市級文保單位蘇帕河朝陽風雨橋修繕工程等已完成。還有部分文物修繕工程正在進行中,如省保單位保山抗日江防遺跡群、惠通橋,市級文保單位騰陽會館、打魚村水月寺等。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主要類型及保護人員編制情況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以非物質形態遺留下來各個時期的傳統藝術形式如民歌、音樂、戲曲、舞蹈、雜技、美術、雕塑和傳統工藝技術如冶鑄、制陶、雕刻、紡織、刺繡、編織、造紙、印刷等。到目前為止,全市已知的傳統藝術形式有隆陽漢族洞經、彝族擦大鈸、德昂水鼓舞,騰沖佤族清戲、傈僳族上刀桿、漢族皮影戲,施甸布朗山歌、龍陵阿昌族登窩羅、昌寧苗族踩花山等上百種,傳統工藝技術有隆陽金雞制陶、烏銅走銀、沙登甄子、永鑄鑄鋁、潞江傣錦,騰沖土法造紙、藤編、玉雕、制藥和昌寧苗族刺繡等數十種。而保山市自上世紀80年代始,相繼設立了市、縣文物管理機構,構成了市、縣(區)兩級文物保護網,在鄉鎮文化站工作職責中設有文物保護內容。全市現有文物管理機構12個。市級設有文物管理委員會,2006年還成立了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將文物保護執法納入其工作范疇。文物保護工作者102人,其中隆陽區文管所7人,施甸縣5人,龍陵縣14,昌寧縣3人,騰沖縣文管所及所屬各文物管理所共計55人,市文管所(博物館)18人。以上歷史文化遺產,是保山市各族人民在長期的生產生活實踐中創造的、體現一個地方傳統文化特色的精神和物質產品,是各族人民數千年心血和智慧的結晶。做好這些文化遺產的保護和開發利用工作,是我們今天繁榮文化事業,振奮民族精神,推動地方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重要根基和源泉。
二、保山市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發展現狀
保山市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利用工作,最早是從上世紀八十年代改革開放以來開始形成和發展起來的,由于得到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的的重視支持,經各級文化部門的幾十年的努力,到目前為止,已形成一定的規模和氣勢,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和效果。
(一)文物古跡保護取得初步成效
首先,在物質文化遺產即文物古跡的保護方面,從上世紀八十年代逐步建立完善市縣兩級的文物保護管理機構以來,主要取得了以下四項成效:一是經過1981和2008年兩次大面積的文物普查以及一系列的專題文物調查發掘,先后發現和揭示全市地上地下各類不可移動文物500余項,并逐項進行了系統的實地測查和登記存檔,基本摸清掌握了全市現有的文物家底。二是在基本查清其歷史現狀的基礎上,根據其內涵價值的不同,先后推薦公布了隆陽和騰沖兩個省級歷史文化名城,金雞、板橋、蒲縹、和順、姚關、象達六個省市級歷史文化名鎮和太保山玉皇閣、漢莊古城址、和順圖書館、綺羅文昌宮、松山戰役遺址、板橋光尊寺、騰越會館等市級以上重點文物保護單位71個,為日后進一步的保護和開發利用打下了堅實基礎;三是通過廣泛的調查征集,先后收集各類館藏文物1萬2千余件,其中包括具有重要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國家一級文物14件、二級文物6件、三級文物200余件,為日后更深一步的研究和宣傳展示打下了堅實的物質基礎;四是利用現有的業務技術力量對已知的各類文物史資料進行了系統的分析研究,先后編印出版了《保山史前考古》、《哀牢文化研究》、《中國遠征軍滇西大戰》、《保山碑刻》《保山歷史文化詞典》《保山文化史》等十余部文物地方史書稿,整理發表各類專業文章約300萬字,初步確立了保山市的文物考古和地方史研究體系;五是根據實際工作的需要,逐步建起了以保山市博物館為中心,包括騰沖滇西抗戰紀念館、李根源故居、艾思奇紀念館、龍陵抗戰紀念館、龍陵日軍慰安婦制度罪行展覽館在內的多個地方歷史文化陳展基地,有效推動了當前全市社會教育和對外宣傳工作的發展。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成果
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方面,從2004年成立市文化館“非遺”保護辦公室并啟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以來,主要取得了以下幾項成效:一是根據省市要求組織了全市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經過三年多的努力,先后查清全市五縣區11個民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311個,整理調查報告297份共120余萬字,記錄曲譜313首,拍攝照片4600余張,錄制影像資料65份,基本摸清了全市現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家底;二是根據調查掌握的情況,及時申報公布了一大批有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其中包括具有重要價值的騰沖皮影、佤族清戲和昌寧苗族刺繡三個國家級保護項目和烏銅走銀、騰沖玉雕、滇灘傈僳族傳統文化區、龍陵蠻旦阿昌族傳統文化區等18個省級保護項目。并有國家級傳承人3人,省級傳承人55人、市級傳承人148人。為推動保山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全面開展,打開了全新的局面;三是根據保護開發的需要,實時整理出版了《保山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隆陽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等一批專業書稿,為今后進一步的研究開發提供了可靠依據;四是組織指導各縣區對其中有價值的項目如騰沖玉雕、背幺刺繡、隆陽金雞制陶、烏銅走銀、龍陵紙傘、黃龍玉雕、施甸彩扎、昌寧苗族刺繡等作了進一步的開發利用,有力推動了當地社會經濟的繁榮發展。
三、保山市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差距和不足
縱觀上述情況,幾十年來,雖然我們在全市文化遺產的保護開發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引人注目的成績,但從黨和政府的要求和地方經濟文化長期發展的實際需要來看,仍有一些明顯的差距和不足,其中最突出的問題主要有三點:1、保護管理機制不夠健全目前全市文化遺產的挖掘整理和保護主要是由文化部門一家來做,其別是“非遺”一塊,市縣兩級都只是在文化館內設有一個辦公室,人力物力都十分有限,無法適應保護開發工作長期發展的需要。另外,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還沒有引起全社會的足夠重視,全民參與文化遺產保護的社會輿論和氛圍沒有形成,政府部門的宣傳力度不夠,人、財、物方面也沒有給予足夠的傾斜。2、文化遺產保護體制不完善因文化遺產保護體制不完善,文化遺產保護的執法力度有限,遠遠適應不了保護工作的實際需求。其中尤其是在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方面,面對當前全市各地基本建設規模不斷擴大,亂拆亂建和盜掘破壞文物現象不斷發生的現實,我們的文物保護工作,時常處于一種十分無奈的境地。而由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不能直接產生經濟效益,政府部門沒有對相關項目投以足夠重視和開發利用。3、人員、經費投入與保護工作的實際需求差距較大人員、經費投入與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實際需求的差距嚴重制約著保護工作的及時有效展開,其中尤其是重點文物和非遺頻危項目的的搶救保護,時常因經費不足、人才缺失而讓人扼腕嘆息,留下許多不應有的遺憾。特別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方面,由于多元文化和強勢文化的沖擊和資金投入不足導致民間藝術門類市場疲軟,文化藝術項目缺乏支持,傳承人員出現斷層現象,在藝術表現方面仍然停留在粗放的原生態,缺乏創新。
四、保護市文化遺產的對策建議
鑒于以上問題,要使保山市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能夠穩步健康發展,我認為需要從以下幾方面解決問題:
(一)以政府為主導,倡導社會各方共同參與
從意識上重視保山市文化遺產的現狀調查及發展前景的規劃,要認真做好宣傳動員工作,進一步認識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當前,特別是要從領導層面充分認識文化遺產保護在整個社會主義文化建設中所占有的重要地位,充分認識文化遺產保護開發對推進全市經濟社會事業發展的重要作用和意義,把文化遺產保護開發工作納入各級政府的工作日程,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予以通盤考慮,只有在思想觀念上得到轉變,才能在行動上付諸實踐。可在全面摸清本市的文化遺產現存情況的基礎上,確立一批具有較大歷史研究價值、特色突出鮮明并處于瀕危狀態且急需搶修保存的文化遺產項目,建立起科學并切實可行的保護規劃和實施方案。
(二)建立保障體制,加強法制化管理
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建設,切實把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納入法制化管理軌道。2005年以來,國家相繼頒發《國務院關于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等,說明相關法律法規的建立和完善,顯示國家對文化遺產保護的宏觀管理的加強。[1]在認真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云南省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強調把文化遺產保護項目列入各級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門的日常工作中,聯合各相關部門把對文化遺產的保護作為業績的一項重要標準加以實施,同時要盡快結合實際制定保山市各類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辦法,由市人大公布實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管理、依法保護,堅決制止各類破壞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不法現象發生。
(三)加強機構和業務隊伍建設,加大資金投入
進一步加強保護機構和業務隊伍建設、加大保護資金的投入,為保護工作的順利有效開展創造堅實的條件。確保保護工作的規范有效開展,要注意人才隊伍的建設和文化環境保護,其中尤其是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方面,要特別強調其所需要的傳承空間和場所以及傳承人的觀念更新,在目前市文化館“非遺”保護辦公室的基礎上,盡快建立保山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配備足夠的專業技術編制,有效承擔起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搶救保護工作,同時利用文字、圖片、數字化等方式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系統、有效的記錄,建立起全面系統的檔案和資料信息庫。[2]更重要的是,要尊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本質內涵,遵循其演變規律,不可一味尋求經濟效益而改變其面貌和精神。同時,要加強對縣鄉兩級文化館站的業務培訓扶持,協力做好當地文化遺產的搶救保護和開發利用工作。
參考文獻:
[1]陳鈞賢.溫州畬族文化遺產保護現狀及對策[J].浙江工貿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