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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電力設施保護條例最新版全文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電力設施的安全,保障電力生產和建設的正常進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電力設施是指發電、變電、調度、電力線路設施及其附屬設施。
第三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已經運行和正在建設的電力設施的保護。
第四條 省電力工業局主管全省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市地、縣(市、區)供電(電業)局主管本轄區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其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有關電力設施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制定電力設施保護規劃;
(三)協調解決電力設施保護的有關問題;
(四)組織電力設施保護的培訓、宣傳和普及教育;
(五)本級人民政府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五條 電力設施的保護,貫徹預防為主、防治兼顧的方針,實行電力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人民群眾相結合的原則。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領導。各有關部門應當配合電力主管部門做好電力設施的保護工作。
第七條 電力主管部門應當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的統一規劃和規范標準興建電力設施,并加強技術、質量監督管理,搞好維護檢修,確保電力設施安全,為用戶提供優質服務。
第八條 對于危害電力設施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制止、檢舉揭發的權利。
第二章 保護范圍
第九條 發電、變電、調度設施及附屬設施的保護范圍:
(一)發電、變電、調度場所內的發電、變電、調度設施及其附屬設施;
(二)發電、變電、調度場所外各種電力專用管道(溝)、閥門井、水井、泵站、冷卻塔、油庫、堤壩、鐵路、橋梁、道路、碼頭、煤場、燃料裝卸設施、灰壩(場)、水庫、避雷針、消防設施;
(三)水力發電廠使用的水庫、大壩、取(排)水口、引水隧洞(含支洞口)、引水渠道、調壓井(塔)、露天高壓管道、廠房、尾水渠設施;
(四)風力發電站風機、鐵塔、塔下電子箱、聯網設施;
(五)其他發電、變電、調度設施及附屬設施。
第十條 電力線路設施的保護范圍:
(一)桿塔、塔基、拉線、導線、接地裝置、避雷線、金具、絕緣子、爬梯、腳釘,導線跨越航道的保護設施、巡(保)線站、巡線檢修專用道路、橋梁、標志牌等架空電力線路設施;
(二)架空、地下、水底電力電纜和電纜聯結裝置、電纜分支箱、電纜管道、電纜隧道、電纜橋、電纜溝、電纜井、蓋板、人孔、標石、水線標志牌等電力電纜線路設施;
(三)電力線路上的變壓器、電容器、斷路器、刀閘、避雷器、互感器、熔斷器、計量儀表裝置、配電室(架)、箱式變電站等設施。
第十一條 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為導線邊線按下列標準向外側平行延伸所形成的兩平行線內的區域:
1至10千伏 5米
35至110千伏 10米
220千伏 15米
500千伏 20米
在廠礦、城鎮等人口密集地區,架空電力導線邊線向外側延伸的距離可略小于上述標準,但應當滿足導線在最大風偏時與建筑物保持如下安全距離:
1千伏以下 1米
1至10千伏 1.5米
35千伏 3米
66至110千伏 4米
220千伏 5米
500千伏 8.5米
第十二條 電力電纜線路保護區:
(一)地下電纜為距電纜溝、隧道、直埋電纜護板兩側各零點七五米內的區域;
(二)敷設于二級以上航道的電纜為距外側電纜兩側各100米內的區域,敷設于三級以下航道的電纜為距外側電纜兩側各50米內的區域;
(三)海底電纜為距外側電纜兩側各兩海里(港內為兩側各100米)內的區域。
第十三條 發電、變電、調度、供電專用的輸水、輸油、供熱、沖灰管道(溝)的保護區為距管道(溝)兩側各1.5米內的區域。
第三章 保護措施
第十四條 電力設施周圍及沿線的鄉(鎮)人民政府、企事業單位、村(居)民委員會應當配合電力主管部門、公安部門組織群眾做好電力設施的保護工作。
電力主管部門應當選聘、培訓群眾護線員,開展群眾護線。
第十五條 電力主管部門應當在電力線路設施易受損壞地段采取下列措施:
(一)在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的區界上,設置保護電力設施標志牌;
(二)在架空電力線路跨越重要公路和航道的區段,設置垂直安全距離標志牌;
(三)地下電纜和水底電纜鋪設后,設立永久性標志,并將電纜具置書面通知胡關部門。
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有下列危害發電、變電、調度設施的行為:
(一)闖入發電、變電、調度、供電場所擾亂生產秩序,封堵、破壞進出道路、損壞電力設施;
(二)打砸、破壞輸水、輸油、供熱、沖灰管道(溝)、水井、泵站等設施;
(三)在輸水、輸油、供熱、沖灰管道(溝)保護區內采石、取土、鉆探、挖掘,傾倒酸、堿、鹽及其他有害化學物品,堆放垃圾和礦渣,放置易燃易爆物品,興建建筑物、構筑物;
(四)危害電力專用鐵路、公路、橋梁、碼頭;
(五)利用發電、變電、調度、供電場所的圍墻興建建筑物、構筑物,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在電廠灰壩上挖掘、取土,興建建筑物、構筑物,種植農作物;
(七)在用于水力發電的水庫內,進入距水工建筑物300米區域和火力發電循環水入口劃定區域內炸魚、捕魚、游泳、劃船;
(八)在水底沖灰管道保護區內拋錨、拖錨、炸魚、挖掘;
(九)其他危害發電、變電、調度設施的行為。
第十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有下列危害電力線路設施的行為:
(一)盜拆或破壞桿塔、變壓器材,盜割電力導線,移動、損壞永久性標志或標志牌;
(二)向電力線路設施射擊,向電力導線拋擲物體;
(三)在架空電力線路兩側各300米的區域內放風箏或其它放飛物;
(四)擅自在電力導線上接用電器設備;
(五)攀登桿塔或擅自在桿塔上架設電力、通信、廣播線路,安裝廣播喇叭、廣播牌;
(六)利用桿塔、拉線作起重牽引地錨、懸掛物體、拴牲畜、攀附農作物;
(七)在桿塔支柱間或桿塔與桿塔固定拉線之間修筑道路;
(八)在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和電力電纜線路保護區內采石、挖掘、取土、燒窯、燒荒,興建建筑物、構筑物,種植喬木,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礦渣、易燃易爆物品,傾倒酸、堿、鹽及其他有害化學物品,安裝易燃易爆設施;
(九)在水底電纜保護區內拋錨、拖錨、炸魚、挖掘;
(十)其他危害電力線路設施的行為。
第十八條 實施下列行為必須征得電力主管部門同意,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一)遷移、拆除電力線路設施;
(二)在架空電力線路設施保護區和電力電纜線路保護區內進行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及打樁、鉆探、挖掘等作業;
(三)在距離電力設施周圍300米范圍內從事爆破作業;
(四)在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從事起重機械施工作業;
(五)在架空電力導線的垂直距離小于國家規定安全距離的運輸機械及裝載物,通過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
(六)在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和電力電纜線路保護區內新建、改建道路、鐵路、橋梁、隧道工程及敷設管線、疏浚河道;
(七)在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架設通信、廣播、電車線路及其他線路;
(八)在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和電力電纜線路保護區內拆除建筑物、構筑物,砍伐樹木;
(九)其他影響電力設施安全的行為。
第十九條 除持有特種廢品收購許可證的廢品收購站、點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收購廢舊電力設施專用器材;出售廢舊電力設施專用器材的,必須交驗電力主管部門或者公安部門開具的證明。發現盜竊電力設施專用器材的可疑線索,應當立即報告電力主管部門或者公安部門。
第二十條 土地、城建、林業等部門在審批建設用地、規劃建設項目、制定造林規劃時,應當避開電力設施保護區。
第二十一條 對新架設電力路線保護區內的原有樹木截干或者伐除,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架空電力線路穿過林區時,應當征得有關主管部門同意后砍伐出通道,通道寬度為擬建架空電力線路兩邊線間的距離與林區主要樹種自然生長最終高度兩倍之和。
樹木因不可抗力危及線路安全的,電力主管部門為緊急避險,可以先行截干或者伐除,事后及時通知樹木所有人。
第二十二條 在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種植低矮樹木,必須事先征得電力主管部門同意,并保持樹木生長最終高度、寬度與導線之間能滿足下列安全距離:
電壓等級 最大風偏時的安全距離 最大弧垂時的安全距離
1至10千伏 1.5米 2米
35至110千伏 3.5米 4米
220千伏 4米 4.5米
500千伏 7米 7米
第四章 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各級人民政府或者電力主管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
(一)對破壞電力設施或者哄搶、盜竊電力設施專用器材的行為檢舉、揭發有功的;
(二)對破壞電力設施或者哄搶、盜竊電力設施專用器材的行為進行斗爭,有效地防止事故發生的;
(三)為保護電力設施而同自然災害作斗爭,成績突出的;
(四)其他為維護電力設施安全,做出顯著成績的。
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的,法律、法規已有明確處罰規定的,由有關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處罰;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電力主管部門按照下列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危害發電、變電、調度設施的,責令其停止危害,賠償直接經濟損失,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3萬元以下或者直接損失額5倍以下的罰款;
(二)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危害電力線路設施的,責令其停止危害,賠償直接經濟損失,沒收違法物品和非法所得,并可以處以2萬元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額3倍以下的罰款;
(三)違反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二十二條規定擅自實施影響電力設施安全行為的,責令其限期改正,賠償直接經濟損失,沒收違法物品,并可以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盜賣非法收購電力設施專用器材的,責令其賠償直接經濟損失,沒收非法所得,并處以非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
前款規定的處罰,可以單處,也可以并處,但對同一違法行為,不得依據本條例重復處罰。
第二十五條 電力主管部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失職瀆職、濫用職權、以權謀私,由所在單位或者其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 電力主管部門工作人員行使處罰權時,應當出示省電力主管部門統一頒發的行政執法證件,并使用其統一制發的處罰決定書;執行罰款處罰時,應當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罰沒款收據,罰沒收入全部繳同級財政。
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同級人民政府或者作出處罰決定機關的上一級主管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自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水行政主管部門所管轄的電力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的保護,由水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條例規定的直接經濟損失賠償費,按修復電力設施成本費加少供(發)電量損失折款計算。
第三十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國務院關于修改《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的決定一、第二條修改為:本條例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已建或在建的電力設施(包括發電設施、變電設施和電力線路設施及其有關輔助設施,下同)。
二、第三條修改為:電力設施的保護,實行電力管理部門、公安部門、電力企業和人民群眾相結合的原則。
三、第四條修改為:電力設施受國家法律保護,
這一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電力企業應加強對電力設施的保護工作,對危害電力設施安全的行為,應采取適當措施,予以制止。
四、第八條第一項修改為:發電廠、變電站、換流站、開關站等廠、站內的設施;
這一條第二項中增加儲灰場。
五、第九條第三項中增加電抗器。
這一條增加一項,作為第四項:電力調度設施:
六、第十條中的導線邊線向外側延伸所形成的兩平行線內的區域修改為導線邊線向外側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兩平行面內的區域地下電纜為線路兩側各零點七五米所形成的兩平行線內的區域修改為地下電纜為電纜線路地面標樁兩側各0.75米所形成的兩平行線內的區域。
七、第十三條第二項修改為:危及輸水、輸油、供熱、排灰等管道(溝)的安全運行;
這一條增加一項,作為第五項:其他危害發電、變電設施的行為。
八、第十四條增加一項,作為第十一項:其他危害電力線路設施的行為。
九、第十五條第四項修改為:不得種植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植物。
刪去這一條第五項。
十、第十九條修改為:未經有關部門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購電力設施器材。
十一、刪去第二十條。
十二、第二十二條改為第二十一條,修改為:新建架空電力線路不得跨越儲存易燃、易爆物品倉庫的區域;
十三、第二十三條改為第二十二條,修改為:公用工程、城市綠化和其他工程在新建、改建或擴建中妨礙電力設施時
十四、第二十五條改為第二十四條,修改為:新建、改建或擴建電力設施,
這一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在依法劃定的電力設施保護區內種植的或自然生長的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樹木、竹子,電力企業應依法予以修剪或砍伐。
十五、第二十七條修改為三條,作為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
1.第二十六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作業、恢復原狀并賠償損失。
2.第二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危害發電設施、變電設施和電力線路設施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0000元以下的罰款。
十六、第二十九條修改為:違反本條例規定,危害電力設施建設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恢復原狀并賠償損失。
十七、刪去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
為了認真貫徹《電力法》和《電力設施保護條例》,保證電力能源供應,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推動全縣電力工業和縣域經濟的協調發展,現就我縣開展高壓線路走廊下違章建筑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電力工業關系到國計民生,作為現代社會的“經濟大動脈”,電力設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保護電力設施安全,對于促進經濟健康發展,保障人民群眾正常生活秩序,維護社會穩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近年來由于城填、農村的發展,違章建筑物與線路保護區的矛盾便凸顯出來了,已經嚴重危及電力線路安全運行,也對人身安全造成極大的威脅。據供電部門的調查,不完全統計,目前我縣高壓線路走廊下違章的建筑共有190戶。供電線路保護區內的違章建筑已成為供電安全的最大殺手,它危及安全供電,更給人民的生命、財產帶來危險和威脅。為此,整治電力線路下違章建筑迫在眉睫。為了保證已建架空電力線路的安全運行,必須設置安全區域。這個問題必須引起各地各部門的高度重視,并采取有效措施,認真加以解決。整治線下違章建筑工作政策性強,影響面廣,涉及的部門多,是一項長期的、艱巨的任務,為進一步加強對全縣高壓線路走廊下違章建筑整治工作的領導,縣政府成立縣高壓輸電線路走廊下違章建筑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縣經貿局、公安局、安監局、建設局、國土資源局、供電局等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XX單位。由縣供電局、公安局、國土局及相關職能部門聯合采取清理違章建筑行動,該拆的拆,該封的封;各鎮人民政府都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積極配合整治工作,確保全縣高壓線路走廊下違章建筑整治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二、明確職責,強化措施
各鎮人民政府負責屬地的高壓線路走廊下違章建筑整治工作,同時對沿線群眾進行《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和有關電力規程的宣傳教育工作,讓沿線人民群眾認清輸電線路走廊下違章建筑的危害性,調解和處理因整治工作與當地村民發生的矛盾和糾紛。
縣經貿局負責監督、檢查《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及有關規章的執行情況,開展清理違章建筑保護電力設施的宣傳教育工作,讓人民群眾認識到在高壓線下建房的危害性,指導和協調相關職能部門解決整治高壓輸電線路走廊下違章建房工作中的相關問題。
縣公安局要增強協作意識,加大執法力度,確保清理違章建筑工作的有序開展。對危及電力設施的高壓輸電線走廊下違章建筑拒不整改的違法行為要依法公開處理。
縣建設局負責把好規劃審批和執行關。編制城鎮規劃要結合電力工業發展規劃,預留輸變電設施的通道位置和安全保護區域;新建和擴建項目,凡涉及電力設施安全的,必須征求當地電力安全管理部門的意見;會同經貿部門依法處理違反電力法律、法規的建設項目。
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審查辦理電力設施通道和保護區域土地征(占)用手續以及涉及電力設施安全的建筑用地手續;依法查處侵占電力建設用地的違法行為,從源頭杜絕違章建筑的產生,并將結果報當地高壓線路走廊下違章建筑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縣供電局負責組織所屬部門建立和完善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網絡,加大資金投入,落實人防技防措施,做好電力設施安全防范工作,加強備用電力設施的安全管理,切實加強線路巡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五十三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依法劃定的電力設施保護區內修建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建筑物、構筑物,不得種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物品。”對發現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已建成危及電力線路安全的建筑物,及時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單,并做好統計,及時向地方政府反映和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報請縣級人民政府根據《電力法》第六十九條規定:“違反本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的,……由當地人民政府責令、砍伐或者清除。”并結合實際情況對已經形成事實的進行研究對策,及時解決。提出整改意見和具體措施方案時,要首先考慮電力線路的安全運行,然后根據具體情況采用拆除、封堵門窗、更換絕緣導線、懸掛警示標志等方法補救,保證達到安全標準,從而確保高壓輸電線路走廊通道暢通和電網安全運行。
三、加強宣傳,群防群控
通過各種途徑廣泛深入地宣傳《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尤其是關于電力架空線路保護區的規定:1~10千伏線路兩側各5米;35~110千伏各10米;154~330千伏各15米范圍,屬于電力設施保護區,均不得建房。高壓電線有熱脹冷縮的屬性,其伸縮距離在0.5至1米以內,一旦衣物搭上高壓線,則易發生事故。同時,由于高壓線一般是且是放電的,人體離高壓線垂直距離太近,有觸電的危險。供電管理部門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宣傳車、通告、標語等形式,廣泛宣傳電力架空線下建房的危險性和保護電力設施安全的法律法規,并結合線下建房危及電力設施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典型案例,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加強對人民群眾進行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教育,印發電力線下不準擅自建房的法規宣傳單發放給人民群眾,以便互相監督,也便于群眾對違章情況及時舉報。同時,要將中小學校作為保護電力設施宣傳的重要陣地,不斷提高群眾安全用電、科學護電的自覺性,樹立“關愛生命,關注安全”意識,真正杜絕線下違章建筑。
四、強化責任,確保實效
各級政府要統一領導,精心組織,形成合力,將整治高壓線下違章建筑工作與依法行政、項目規劃、項目建設、市政建設等相關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協調一致,整體推進。各級電力部門要進一步履行好法規賦予的職能,切實擔負起執法主體的責任,認真做好整治的牽頭工作。各級公安機關要增強協作意識,加大執法力度,確保整治工作的有序開展。同時,要建立重大事項請示匯報制度、工作聯系制度和工作情況通報制度,切實暢通整治工作的信息渠道,增強高壓輸電線路走廊下違章建房整治工作的透明度,確保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取得實質性成效。
為依法保護電力設施,消除電力隱患,確保電力生產和建設正常進行,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國務院《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加強我市電力設施保護和電力隱患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充分重視電力設施保護和電力隱患整治工作,統一認識,加強領導,建立健全電力設施保護和隱患整治的組織領導機構。各級政府要分別成立電力設施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和電力線路保護區內安全隱患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議,及時研究解決電力設施保護和電力線路保護區內安全隱患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供電公司要定期將電力設施保護和電力隱患整治情況,向電力設施保護領導小組和電力隱患整治領導小組報告,向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通報。重大隱患要及時報告,并研究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認真加以整改。
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危害發電設施、變電設施和電力線路設施及其有關輔助設施的行為,不得從事危害電力設施建設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內修建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建筑物、構筑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物品。
三、在依法劃定的電力設施保護區內,規劃、國土、建設等有關部門不得批準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建筑物的建設用地和報建申請。特殊情況,確需建設的,應征求電力管理部門和電力設施權屬單位的意見。
四、在依法劃定的電力線路保護區內,除有協議規定的依照協議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種植危及電力線路安全的樹、竹子或高桿植物,否則電力設施權屬單位可無償修剪、砍伐。在電力線路保護區外,如有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超高樹木、竹子或高桿植物(街道和人行道樹木),需要修剪或砍伐的,由電力設施權屬單位向當地林業、園林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當地林業、園林主管部門應在法定工作日內給予答復。經當地林業、園林主管部門批準后,在電力設施權屬單位的指導下,由林權人(單位)進行修剪或砍伐,電力設施權屬單位依照有關法規和政策規定予以補償。如出現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致使樹、竹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緊急情況,電力設施權屬單位可先行處置,然后按規定報告當地林業、園林主管部門,并依法補辦相關手續。
五、根據城市綠化規劃,需在已建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種植樹木的,綠化建設部門應會同電力管理部門與電力設施權屬單位協商種植低矮樹種,簽訂相關協議,并由綠化建設或管理部門負責修剪,以保持樹木和架空電力線路導線之間的距離符合安全規定。
六、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要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嚴肅查處無照經營廢舊金屬、電力設施器材等違法違規行為。對違章收購電力設施器材的單位,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省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對特大安全事故隱患整治工作的要求,明確電力安全隱患整治目標,落實隱患整治任務。全市電力隱患整治工作要從*4年起在3年內完成,其中:*4年完成30%,*5年完成40%,*6年全部完成。各縣、市、區及各鄉鎮要層層簽定電力安全隱患整治工作目標責任書,層層分解任務,確保隱患整治年度目標和總體任務的完成。
八、各級發改委(經貿委)作為電力行政管理部門,要會同公安機關負責做好監督、檢查、指導和協調轄區內電力管理及電力隱患整治工作,在項目審查時嚴格把關,從源頭上杜絕安全隱患。
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電力隱患整治工作的綜合指導、重要事項協調、計劃進度安排和督察,承擔電力線路保護區內安全隱患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司法機關要嚴厲打擊盜竊、破壞電力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快對重要案件的偵理,嚴懲破壞電力設施的不法分子。同時對電力設施權屬單位依法開展的清障工作給予積極支持與配合。對清障過程中阻撓或者妨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要予以制止和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六十八條和國務院《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規定,未經批準或未采取安全措施在電力設施周圍作業,或者在依法劃定的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進行燒窯、燒荒、拋錨、拖錨、炸魚、挖砂作業或在桿、塔附近取土,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由各級發改委(經貿委)責令停止作業、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應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十二、各電信企業應對攀附電力桿塔、穿越電力線路等不符合安全規程要求的各類通訊線路進行整改,并限期完成,確保通訊線與電力線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各電信企業在進行新的通訊線路架設時,需要攀附電力桿塔、穿越電力線路的,應會同電力設施權屬單位進行現場勘察,經電力設施權屬單位簽字認可后方可施工,否則電力設施權屬單位有權無償清除。對于未經電力設施權屬單位同意,擅自在電力線路下架設通訊線路引發電力線路跳閘事故的,應按有關規定賠償經濟損失,并依法追究責任。
十三、交通部門在審批道路建設項目時,要綜合考慮穿越電力設施和占用電力設施保護區等因素,避免產生新的安全隱患。對已建、在建公路與電力線路存在的安全隱患,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妥善予以處理。
一、充分認識電力線路通道整治工作的緊迫性、必要性
隨著經濟社會的迅猛發展,我縣電網密度不斷提高,城鄉覆蓋范圍不斷擴大,電力通道不暢等問題也嚴重凸顯。特別是“7.3”洪災以來,一些受災群眾擅自在電力通道范圍內建房、搭建臨時建筑等行為愈演愈烈,還有一些持有山權的村民在電力通道范圍內種樹,阻止供電部門檢查清理通道。這些違章行為極易引起輸電線路短路引發森林火災,給森林資源保護、可靠供電造成重大安全隱患。因此,電力線路通道專項整治工作十分迫切、也十分必要。
二、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
為加強電力線路通道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
三、明確整治重點
電力線路通道保護區內的違章建筑和樹障。具體為南安鎮17處、新城鎮10處、青龍鎮9處、浮江鄉22處、池江鎮13處、吉村鎮4處、黃龍鎮9處,共84處線下建房(詳見附表1);吉華線、寶吉線、合池線、新合線4處山林通道;南安鎮30處、浮江鄉4處、吉村鎮1處、黃龍鎮24處、青龍鎮8處、池江鎮6處、新城鎮4處、左拔鎮1處,共78處電力線路下方種植樹木(詳見附表2)。
四、時間安排
從年7月15日至年12月30日
五、工作步驟
1、宣傳發動階段(年7月15日至7月20日)。在城鎮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各主要街道懸掛大幅宣傳標語,制作宣傳資料廣告牌(車),通過廣播電視作專題宣傳等多種形式廣造輿論,營造氛圍。由縣工信局牽頭,縣國土局、縣城鄉規劃建設局、縣林業局、縣供電公司參與具體實施。相關單位對線下建房、林木等查實后,由縣安委會給當地鄉(鎮)政府下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提出整改要求。
2、督促整改階段(年7月21日至7月31日)。由縣工信局牽頭,相關單位協同,針對每一處線下建房、林木具體情況,提出整改方案。對要求整改的對象,要不斷跟蹤,做好思想和司法解釋工作,督促其按時按要求整改到位。
3、集中整治階段(年8月1日至11月30日),依據《電力法》第六十九條,“在依法劃定的電力設施保護區內修建建筑物、構筑物或者種植植物、堆放物品,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由當地人民政府責令、砍伐或者清除。”由各部門配合,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對所轄區內供電線路障礙進行整治,切實解決供電線路通道的通暢問題,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4、檢查驗收階段(年12月1日至年12月30日)。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對專項整治工作結果進行驗收,對整治遺留問題進行梳理解決,形成總結材料。
六、各相關單位工作職責
1、各鄉鎮人民政府工作職責: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電力線路專項整治工作,將專項整治工作納入當前安全生產工作重要范圍,積極配合縣供電公司的線下隱患整治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做到分階段、有計劃、有重點,按照縣電力線路通道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的工作要求和縣安委會下達的整改通知,指定專人按時、按質完成相關專項整治工作;要督查、督辦本鄉鎮專項治理工作進度;要上報專項治理工作信息;要協調和處理因整治工作與當地村民、居民發生的矛盾和糾紛。
2、縣工信局工作職責:負責牽頭組織本次專項治理活動,做好綜合指導、重要事項協調、計劃進度安排等工作,發揮行業管理部門的作用,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與聯系,負責及時掌握、牽頭協調和解決整治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協調解決存在的困難,部署下一階段工作。
3、縣安監局工作職責:負責電力線路通道專項整治工作的監督、組織、協調工作,以縣安委辦名義向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發出整改指令,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將整治結果和任務完成情況納入相關單位的全年安全生產目標考核。
4、縣國土局工作職責:負責檢查線下違章建房戶是否辦理建房用地審批手續,并督促整改。
5、縣城鄉規劃建設局工作職責:協助核查全縣電力通道范圍內達不到安全距離的新建房屋規劃建設手續辦理情況;協助各鄉鎮依法查處電力設施保護區內的違章建筑。
6、縣林業局工作職責:協助用地單位辦理電力線路所需征占用林地手續;對影響電力線路安全運行需要采伐林木的,依法及時向林權所有人辦理采伐許可證。
7、縣公路分局工作職責:按照有關規定批準對本轄區內涉及的樹木矮化、砍伐,以達到電力設施的安全距離。
8、縣公安局工作職責:積極配合整治行動,組織專門力量,嚴厲打擊阻礙專項整治行動的違法行為,并依法從快、從嚴處理,保證專項整治工作的順利進行。
9、縣供電公司職責:負責加強電力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認真排查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違章建筑、違章植樹的違法行為,提出線下建房、林木砍伐的整改方案,配合政府部門做好整治活動的相關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各鄉鎮、各成員單位必須明確一名分管領導和工作人員負責此項工作,做到專人負責。
關鍵詞:電力 設施保護 供電企業
引言
電力行業是國民經濟的發展動力,是為全社會服務的公共事業,關系到各行各業的生產、工作和億萬人民的生活。由于發電、用電在同一瞬間完成,就必須要求電力系統的各個生產環節時刻處于完好的狀態,一旦遭到破壞,就不能實現讓電能造福人類、造福社會的目的。電力設施中的一個螺栓、一根塔材都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是維護整個電力系統正常運行的基石。
正是基于社會賦予供電企業安全、可靠供電的使命,對于眾多威脅電力設施安全運行的現象,一經發現,供電公司積極派專人到現場聯系多方請求協助解決,但往往不能及時、合理得到解決,給我供電公司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同時,給社會公共安全造成極為嚴重的威脅,電力設施保護工作仍然面臨著很多問題。
一、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外力破壞
隨著地方經濟的發展,大量建設工程相繼破土動工,在線路保護區內進行施工、建筑的現象也大大增加。一些施工單位無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事先不與電力主管部門進行協商,擅自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進行違章施工、違章修建建筑物、違章植樹等,造成線路跳閘頻發。城市建設施工挖斷地下電纜造成停電的事故也在不斷增加。施工機械車輛不斷增加,車輛碰觸電桿、碰掛導線的故障也時常發生。
(二)蓄意盜竊屢禁不止
為防止因盜竊造成電力實施故障,基層供電公司每年投入大量資金安裝防盜設施和聘請當地護線員的方法進行防范,仍經常發生設施被盜現象。主要是因為部分群眾法律意識相對淡薄,盜竊慣犯常犯受利益的驅使,加上銷贓容易,致使盜竊電力設施屢禁不止,造成供電企業巨大經濟損失,同時,也嚴重影響了群眾的正常生活秩序。
(三)線樹矛盾日益突出
隨著各地綠化工作逐年增加,興起大面積植樹造林之勢,致使線路保護區內違章植樹現象十分嚴重。許多電力設施保護區新增的樹木品種以速生楊為主,這些生長速度快的樹種將在今后2-3年內直接危及線路的安全運行,形成人身和電力設施的安全隱患。在發現這些樹木種植初期,盡管供電公司已經派專人深入各鄉鎮、村莊進行宣傳、講解,說明《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等相關條款和在線路保護區內植樹的危險隱患,但不能得到支持。以文件形式請示當地市政府給予協調解決,雖然市政府批示到相關部門要求給予解決,但各鄉鎮不能按照《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的相關要求進行處理,索要高額賠償,致使電力線路保護區內的樹木無法得到控制。
(四)電力保護區內違章施工、違章建筑、隨意堆物等層出不窮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在線路保護區內推土開田、修路、建房、開挖人工湖等威脅電力設施安全的活動大量增加,已經直接或間接威脅到人身、設備的安全。這些存在極大危險隱患是在線路巡視中被發現,往往是正在進行或已經完工造成安全隱患,任何施工單位或個人從未事先告知我局需要在線路保護區內作業,置人身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于不顧,仍強行野蠻施工。
(五)“三線”違規搭掛屢禁不止
部分電信、廣電單位施工時,為了降低成本,將弱電線路架設在電力線路桿塔上或自電力線路下方穿越,但無法保證與電力線路的有效安全距離,易造成強、弱電線路相互碰觸,直接后果就是造成人民群眾人身與財產傷害。地埋線路也存在類似現象,隨意穿越甚至封堵電力管道,給電力線路的運行維護帶來極大不便,這無異于埋設了一顆“不定時炸彈”, 無法切實保證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供電企業正常供電。
二、采取的措施及建議
(一)加強宣傳力度
供電企業應加強電力法律、法規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宣傳媒體、電視廣播、宣傳展板、電力宣傳車等在人員密集及公共場所,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工作,增強群眾守法意識,共同維護供電企業和國家利益,提高廣大人民群眾保護電力設施的自覺性和社會責任感。
(二)強化執法力度
積極與當地政府以及公安部門取得聯系,借助政府和公安部門大力支持,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制定并實施保證電力建設、電力施工不受阻的相關行政制度,以保證地方經濟建設穩步發展,確保電力正常供應。對蓄意盜竊、破壞電力設施的行為予以堅決打擊,并追究法律責任,減少盜竊、破壞電力設施事件的發生。
(三)完善管理制度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相關規定,針對影響電力設施安全運行存在的問題和違規行為,制定出保證電力建設、電力施工不受阻的相關行政制度和行之有效的管理辦法,在政府大力支持下,執行并落實行政制度和管理辦法,保證地方經濟建設穩步發展,確保電力設施和電力建設工程和諧、健康發展,確保電力正常供應。
(四)加強組織協調
在以后需要跨越、穿越輸配電線路的規劃建設中,要求設計、規劃單位要充分考慮輸配電線路的安全運行,尊重電力設施保護區規劃。如果需要,設計、規劃、建設、施工單位應積極并提前與我供電企業取得聯系,以書面形式說明施工建設情況,共同協商,做好預防措施。
(五)做好長遠規劃
供電企業各級管理人員要高度重視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充分利用高科技防盜手段,在偏遠山區、易發生被盜地段輸配電線路、配電變壓器安裝防盜報警裝置,同時,聘請義務護線員,發動廣大人民群眾群防群治作用,共同保護電力設施。
三、特別重視充分依靠和發揮政府職能
(一)要堅持依靠當地政府,成立由政府負責人牽頭,發改、建設、國土、林業、安監、公安等政府部門負責人任成員的“電力設施保護領導組織”。電力設施保護領導組織辦公室設在電力主管部門(發改委),強化電力主管部門執法力度,采取多部門聯動執法,多管齊下,在規劃、審批、開工、施工、竣工、驗收等各個環節嚴厲打擊違反《電力法》和《電力設施保護條例》、《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實施細則》的違法行為。
(二)要注重收集和匯總當地、全省甚至全國近幾年因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違章施工造成的各種事故,以及造成的損失和惡劣影響的數據。推進和提高政府各有關部門對電力設施安全保護重要性的認識,促成地方政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出臺一些規范性文件。建立起以政府為主,供電企業為輔的政企長效機制,并把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納入政府日常工作和行政執法機制,做到機構健全、措施得力、責任明確、流程規范、人員到位。
(三)對違章施工、作業、建房的行為,在送達《電力設施保護告知書》的同時,以書面的形式將違章施工的詳細情況及時報送當地電力設施保護領導組織辦公室(發改委),將其盡快轉入政府行政工作流程,由發改委按照法律、法規和政府文件規定進行發文處理。并將處理結果予以通報或公示,以起到以儆效尤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為確保我市電力設施保護工作有效開展,按照國務院、省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市政府換屆后迅速調整了市電力設施保護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市委常委、副市長龍福清任組長。各縣(市、區)政府也要根據各地實際情況調整電力設施保護工作機構。各級電力設施保護工作機構的主要任務和職責是負責組織領導轄區內的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組織貫徹落實《電力法》和國務院的電力設施保護條例》以及《省人民政府的省電力設施保護實施辦法》組織指導開展多種形式、多層次的電力設施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和各種電力設施保護安全活動;根據電力設施被破壞的情況,適時組織指導開展嚴厲打擊盜竊破壞電力設施犯罪活動的專項斗爭;調查處理電力建設設施的現場和電力設施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糾紛;組織開展調查研究、總結推行先進經驗,表彰在電力設施保護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績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二、落實責任。形成保護電力設施的強大合力
部門各司其職,電力設施保護工作要在各級政府統一領導下。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齊心協力,確保電力設施的安全。
加強經常性的監督、檢查、指導和協調工作,各級電力主管部門要牽頭做好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切實履行好電力管理職能,依法保護好電力設施。要根據《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嚴格執行電力設施保護區內的施工許可證制度,對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行為要依法予以打擊,對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違章植樹、違章建房、塔吊碰線等突出問題,要依法清除和整改,并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或采取強制措施,以提高電力設施保護的防控能力。
應依照有關規定征求電力線路管理單位的意見,各級城鄉規劃、交通、國土資源等部門在依法辦理新建、改建和擴建建設工程項目許可時。凡建設施工作業對電力設施安全運行構成威脅的不得批準施工。各級林業、國土資源部門要妥善處理電力設施建設工程中征、占用土地和林木采伐及補償等相關事宜。
需在已建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種植樹木的應會同電力主管部門、電力企業與電力設施權屬單位協商種植低矮樹種,各級林業和城市園林綠化部門。并負責日常修剪,以保持樹木和架空電力線路導線之間的安全距離符合規定。對危及電力線路安全運行的樹木,必須限期清除,拒絕整改的由有關部門依法進行強制修剪或砍伐。
并針對實際情況適時組織專項整治行動,各級公安機關要依法有效打擊和防范盜竊、破壞電力設施的違法犯罪活動。要組織開展打擊盜竊破壞電力設施犯罪活動。對重要案件要加大偵破力度,嚴懲破壞電力設施的不法分子。各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要把電力設施保護納入考核內容,協調司法部門依法處理破壞電力設施犯罪行為。
密切配合,各級工商、供銷、商務、公安等部門要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當地物資回收、廢品收購業進行清理整頓,堅決取締無照經營廢舊金屬、電力設施器材等違法違規行為。對違法收購電力設施器材的單位,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和廢舊器材收購證;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收購、銷售贓物問題突出的鄉鎮、市場和廢舊物品收購站點聚集的地區,要加強監督管理,徹底清理整頓。
提高防盜竊和防破壞的能力,電力企業要加強防范盜竊和外力破壞的內部管理和防范機制。加強電力設施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工作。建立健全電力設施安全保障機制和巡查、處置、搶修、報告等防范措施。要加強電力設施保養維護,加大電力設施保護區的巡視力度。對危害電力設施安全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對擅自在電力設施保護區施工作業的供電企業可以不予報裝或中止供電,并及時報告電力主管部門;對取得施工許可的建設項目,電力企業要與其簽訂施工作業安全協議書,做好現場監管,及時制止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行為。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加強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并積極主動配合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執法工作和群防群治工作。
三、加大力度。切實做好日常管理維護工作
強化電力設施的日常運行維護和管理,電力企業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訂切實有效的管理措施。層層落實責任制,要設專職人員負責電力設施保護工作,配備電力設施保護專用車輛和設備器材,提高專業巡線到位率和缺陷消除率。要加大電力設施保護經費的投入,健全電力設施保護經費管理使用機制,提高防盜、防破壞能力。要建立群眾舉報有獎制度,鼓勵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切實維護電網安全穩定和全市正常供用電秩序。要不斷創新管理辦法,學習黃梅、龍感湖“誰受益,誰管理,誰負責”責任追究制度,探索更科學、更有效的電力設施保護工作機制。要建立健全電力設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預案,完善預警機制,定期組織演練,提高搶修能力,降低事故損失,確保電力安全和可靠供應。要建立健全內部安全防范網絡,大力推廣應用電力設施安全防范新技術、新成果,不斷提高電力設施整體防控水平。
1、《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第五條有明確的相關限定,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各級電壓導線邊線在計量導線最大風偏情況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離66千伏—110千伏為40米。
2、根據有關限定,高壓線與住宅樓應距離20米。如將高壓線移到地下,高壓電纜外皮到地面深度不得小于0.7米,位于車行道和耕地下,不得小于1米。1KV以下距離為4米;1-10KV距離為6米;35-110KV距離為8米;154-220KV距離為10米;350-500KV距離為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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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配電線路;故障;維護;搶修
中圖分類號:TM726 文獻標識碼:A
配電線路的特點比較多,比如說面廣、點多、走徑復雜線路非常長,并且其跨度范圍也比較廣,這便導致了其設備質量參差不齊,容易受到自然因素的影響,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線路故障出現的概率。怎樣更好的對故障類型以及故障出現的原因進行分析,并有針對性的采取一些措施進行問題的解決,也是很多電力企業都非常重視和必須解決的問題。
一、配電線路經常出現的故障以及故障出現的主要原因
通過故障分析我們能夠將導致故障出現的原因分成下面幾大類,分別是因為外力因素而導致線路出現故障和因為設備因素而導致設備出現故障。
(一)外力因素會導致配電線路出現故障
1電力線路周圍的環境不夠安全。配電線路在進行鋪設的時候,范圍比較廣泛,這也導致了電力線路周圍可能存在一系列的不安全因素,從而導致線路出現故障。比如說山林失火或者是在配電線路下面進行垃圾或者物品的焚燒等等,這些因素都會導致配電線路出現故障。此外,若是線路需要交叉的進行公路跨越或者是存在房障等因素也會導致電力線路故障的出現。還有一些單位或者是個人在用電的時候,沒有根據電力保護條例進行,在配電保護規定的范圍內種樹、修路或者進行房屋建造等都會導致電力線路出現安全問題,給配電線路運營的正常造成很嚴重的影響。
2人為因素會導致配電線路出現故障。配電線路在運行的過程中出現故障的誘因還包含人為方面的因素,比如說人為的進行電力設備的偷盜、破壞或者改造等,都會給配電線路造成嚴重的危害。還有有些企業在針對電力設施進行安全保護的時候,由于重視程度不夠,從而導致故障的產生。比如說在施工的時候存在撞倒桿塔、挖斷電纜以及高空拋物等方面的問題,這也會增加配電線路故障出現的概率。
3改造的時候,不夠合理。有些配電線路沒有經過改造或者改造的時候不夠合理,安裝的分段開關數量比較的少,或者是根本沒有進行分段開關的安裝,從而導致電力線路改造之后沒有達到預定的標準。若是其中某段配電線路出現故障,那么變電所會跳閘,但是出現故障的線路在核查的時候卻比較的困難,這也會影響配電線路的運行,給其帶來一系列的問題。
4自然災害會導致配電線路出現故障。若是遇到一些嚴重的無法抗拒的自然災害,那么也會給配電線路的運行造成一定的影響,嚴重的時候也會出現故障。比如說暴雨、大風、大雪、雷擊、冰雹、洪水以及地震等嚴重的自然災害,都非常可能導致配電線路出現嚴重故障,給電力輸送造成嚴重的影響。
(二)設備因素導致的故障
1配電絕緣子出現問題會導致故障。配電電線路運行的時候,絕緣子會慢慢的老化,若是更換的不及時,出現大雪或者雷擊的時候,絕緣子非常容易被擊穿,從而導致故障產生。
2設備老化。若是配電設備出現嚴重的老化,便會出現一系列的故障,在季節交替的時候,配電線路跳閘的情況便會出現。
3線路交跨距離不夠合理。若是電力線路存在檔距過大的情況,很容易導致導線弧垂的出現,在遇到大風的時候,混線情況容易出現,短路故障產生的概率也會有明顯上升。
4避雷裝置等因素。在進行線路架設的時候,若是比較空曠,那么很容易導致雷擊的出現。并且,現在很多時候,在進行線路架設的時候,并沒有進行避雷線的設置,甚至避雷設備出現故障的時候,維修也不夠及時,這會提高故障出現的概率。
二、配電線路進行維修以及搶修的相關措施
(一)維護或搶修外力因素導致故障的措施
1加強管理。必須做好線路周圍違章活動的管理,若是單位或者個人在配電線路的下面或者周圍進行違章建筑的建造、種樹等等,相關的工作人員必須跟其解釋,勸阻這種行為,讓其真正的認識到線路保護的重要性。若是爭執不下的時候,則應該針對其破壞行為,進行一定的處罰。
2做好宣傳工作。在配電線路周圍可以進行標語的張貼,讓人民群眾真正的認識到電力線路保護的重要性,對于那些存在偷盜線路或者電氣設備的行為的地區,必須做好人員巡視工作。
3做好監督和管理。將企業本身的執法權利真正的發揮出來,做好線路監督管理工作,并針對實際情況采取一定的措施進行預防,真正的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維護和搶修設備自身故障的一些措施
1保證絕緣子本身的質量。在進行電路安裝的時候,應該檢查好絕緣子的質量,確保其符合標準,在將來進行維護或者檢修的時候,若是存在絕緣子老化的情況,那么必須及時的進行絕緣子的更換。
2檢修更新老化線路和設備。若是電力線路或者設備出現老化的情況,必須根據需要進行檢修,在確保其正常運行的基礎上,延長其壽命,若是老化嚴重,那么必須分析其老化原因,并進行設備的更換。
3對檔距進行調整。根據實際的情況進行桿塔高度的調整,綜合考慮其預應力,確保其檔距在四十米到六十米之間,若是無法滿足需要,那么必須及時的改造或者進行調整。
4做好防雷擊方面的工作。雷擊很容易導致配電線路出現故障,在巡視的時候,若是發現出現避雷設備損壞的情況時,必須進行維修或者維護。最為重要的便是,必須保證電力線路上的避雷設施必須真正的到位。
結語
在電力輸送的時候,配電線路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若是其出現故障,那么會給人們的正常用電造成嚴重的影響,所以必須對其故障出現的原因進行分析,并有針對性的找到一些措施做好維護和搶修方面的工作,保證電力供應的政策。
參考文獻
[1]信衛紅.淺談低壓線路故障的維護與維修[J].價值工程,2013(13):35-36.
[2]劉保平,趙培養.低壓電力線路架空與地埋方式的優缺點[J].農村電氣化,2013(10):59.
[3]孟杰,趙文藝.淺談高低壓電力電纜線路的運行維護[J].電腦知識與技術,2014(11).
關鍵詞:輸變電線路 運行 維護
0 引言
輸變線路是電網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不僅是輸送和分配電能的載體,還能將幾個電網連接起來,形成電力系統。輸變線路故障是電網故障的誘因,一旦電力線路的某一部位發生問題,則會產生連鎖反應,影響整個電網系統的運行,所以輸變電線路的安全運行是電網安全運行的保障,輸變電線路的運行和保護是電力設施保護的重點工作之一。
1 當前輸變電線路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隨著社會 經濟 的 發展 ,城鄉一體化的腳步加快,我國電網的規模也在迅速擴大,500kv電網的建設得到了快速發展。輸變線路置身于大 自然 中,其運行環境復雜,容易受氣候、環境、人為等因素的影響,在當前的線路維護中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1 雷擊 雷電是一種很嚴重的自然災害,雷電會引起巨大的熱效應、電效應和機械力,從而具有極大的破壞力。雷擊是造成輸電線路閃絡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我國跳閘率較高的地區,高壓線路運行的總跳閘次數中由雷擊引起的次數約占40%~70%,在多雷、土壤電阻率高、地形復雜的地區,雷擊輸電線路而引起的事故率則更高[1]。輸變電線路遭受雷擊后,會產生雷電過電壓,使設備的介電強度下降,甚至會損壞敏感設備中的 電子 器件,而且沿輸電線傳入的侵入波會威脅著變電站的電氣設備安全,因此加強輸變電線路的防雷是保證電力系統穩定運行的重要環境。
1.2 覆冰 在低溫雨雪天氣里,天氣寒冷時,由于濕度高,大量水氣凝聚在導線表面造成覆冰,容易造成電力系統的冰凍災害。覆冰時保桿兩側的張力不平衡,會出現導線斷落沖擊荷載造成倒桿;結冰的電線遇冷會收縮,風吹引起震蕩,電線有時會因不勝重荷而斷裂,即使不斷舞動時間過長,也會使導線、塔桿、絕緣子和金具等受到不平衡沖擊而疲勞損傷[2]。由覆冰、舞動引起的輸電線路倒桿(塔)、斷線及跳閘事故會給電力系統的輸變電線路造成重大的損害,更會威脅到電網的安全穩定運行和供電系統運行的可靠性。
1.3 外力破壞 外力破壞電力線路引起的故障越來越多,情況也較復雜,分布面廣。在山區,開山炸石很容易炸傷絕緣子、炸斷導線;在線路經過的下方燃燒農作物,火焰和濃煙易導致線路跳閘;在線路保護區內施工的大型吊車、挖掘機有時會碰斷導線,撞壞塔桿等;還有些不發分子受到經濟利益的驅使盜竊塔材、拉線等電力設施;以及在輸變電線路下釣魚、違章施工等。
2 輸變電線路運行的維護
2.1 雷電是不可抗拒的自然外力,因此需要結合實際情況,從完善輸變電線路手段入手,提高線路的防雷水平,還需因地制宜,提出不同區域線段的防雷措施。從線路地理環境來看,部分地區土壤電阻率高,塔桿接地電阻偏大,容易引起跳閘;山區的線路因為存在山坡傾角使導線暴露的弧面增大,從而易遭受雷電繞擊[3]。輸電線路的防雷措施有很多,包括安裝避雷線、安裝線路避雷器、提高線路絕緣水平、架設耦合地線、同塔多回線路的不平衡絕緣以及改善桿塔接地裝置沖擊特性等。對于已500kv的高壓輸變電線路,最有效的防雷措施是安裝線路避雷器,線路避雷器與絕緣子連接,雷擊時,一部分雷電流通過避雷器流入相導線,導致相導線的電位升高從而使絕緣子兩端的電位降低,避免閃絡[4]。
2.2 防止輸變電線路覆冰災害的重要方法是在設計階段采取有效措施,盡量避免橫跨埡口、風道、湖泊和水庫這些容易覆冰的地段,翻越山嶺時應避免大高差、大檔距,轉角點架不要設在開闊的山脊上,以減少覆冰的的概率和覆冰的程度[5];同時在覆冰季節前應對線路做全面檢查,消除設備缺陷,做好防備工作;覆冰季節中,要加強巡視和觀測,特別是對覆冰地段塔桿的運行狀況要嚴格檢查,對耐張桿各側的拉線進行調整,確保桿身受力均勻;還可以通過一些 現代 的技術加速除冰,如短路融冰技術、熱力融冰技術和過電流融冰技術等來除冰,以降低覆冰對電路的危害。
2.3 外力破壞電力線路引起的故障越來越多,一方面,需要政府執法部門的密切配合,加大處罰力度,依法保護電力設施的安全,嚴懲蓄意破壞分子;另一方面,增強宣傳力度,向沿線居民宣傳《電力法》和《電力設施保護條例》,使農民自覺維護電力線路器材。對于在線路附近有施工基建時,運行人員應及時予以制止吊車等大型施工機械在保護內違章施工作業,向施工人員和戶主宣傳電力法規和有關電力安全知識,并提出安全要求,告知通過線路下邊的允許高度,一般不超過4米[6];對于桿塔和拉線基礎距行車道路較近時,就在附近埋設護樁;春季加強巡視,制止在線路兩側300米之內放風箏;燃燒農作物秸稈季節應提前對沿線種植戶進行摸排,向沿線居民進行線下禁止焚燒的安全 教育 ,張貼散發宣傳單,告知其危害性;對于線路跨越有魚塘的地方,立警示牌,告之電力線路下,禁止釣魚;對于在偷盜嚴重區域桿塔9米以下螺栓及拉線ut線夾采取有效的防盜措施,防止他人盜取桿塔構件而造成事故[7]。
2.4 加強輸電線路日常維護工作。線路巡線員在巡視高壓輸電線路時仔細觀察電力線路可能存在的問題:如拉線位置,鋼線卡螺栓的松緊,拉線的檢查,導線絕緣子的完好,線路通道內樹木的生長高度等,這樣也可以及時地發現問題,對所發現的問題進行及時的處理,避免倒塔、倒桿及斷線事故的發生。
3 結束語
隨著社會 經濟 的 發展 ,500kv的輸變電線路建設規模的擴大,其覆蓋面也會更廣,長期暴露在曠野中,設計電線路的優化和維護方案,提高線路抗 自然 災害的能力非常重要,我們要加強分析,積極探索,多方位、全時段地保護好輸變電線路,及時地發現隱患,解決出現的問題,維護輸電線路的暢通,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參考 文獻 :
[1]500kv高壓線路防雷設計中的幾個問題[r].武漢:武漢高壓研究所,1982.
[2]胡毅.輸電線路大范圍病害事故分析及對策[j].高電壓技術,2005,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