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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施工過程;合同管理;成本管理控制;研究分析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15-000-01
前言
在當前的社會中,各類建設事業在飛速的發展,施工企業也逐漸發展起來。在施工工程中,合同的管理對于工程的經濟效益有著直接的影響,同時它關系著施工工作是否能夠順利進行。而成本的管理是施工管理最基本的內容,它是工程管理中的核心工作。因此,做好合同管理和成本控制對于施工工程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如何做好相應的合同和成本管理,是相關行業領域重點關注的問題,本文根據當前的施工過程合同和成本的管理現狀,分析了工程合同管理和成本控制的具體方法,并提出了相關的建議。
一、施工中工程的合同管理
1.施工中的合同
在工程管理中,要規范合同管理,最重要的是做好合同的文本管理。隨著計算機技術和各項新技術的發展,傳統的文本格式已經不滿完全滿足合同的需求,且如今我國建筑市場對外開放的程度在加深,對合同文本的要求也與從前有所不同。而目前很多企業都是使用的傳統的文本格式,這就無法有效的與國際接軌,滿足市場的需求。在施工企業中,只有不斷的改革與發展,積極的推行能夠適應市場發展與需求的合同文本,才能真正的適用于我國的建筑市場。
2.基礎的管理工作
工程合同管理中,管理的質量與合同的基礎管理工作有著直接的聯系,因此首先要做好基礎的管理工作,才能做好相應的合同管理工作。在合同的管理中,首先要不斷的加強對建筑合同的管理,保證在建筑合同管理的過程中能夠全面的執行相關的制度,并結合財務部門對相關的數據等進行控制,準確的計算出合同的收入,從而反映出企業經營的真實業績。此外,需要提高企業預測成本和控制成本的能力,做好科學的監督,對目標成本進行規范的管理??偠灾?,要做好對合同的基礎管理工作,合理的預算和控制成本,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3.財務的核算管理
建筑合同執行過程中,給予工程化的核算程序,結合會計準則的基礎方法,在建筑合同的執行過程中體現核算程序的全面強化,基于施工企業的合理應用,不僅僅在當前采取核算對合同收入控制,同時也要做好費用的控制,對會計年度核算結果進行全面的分析,并在數據的整理分析中,結合市場經濟對合同行為進行全面規范,在施工企業會計制度應用中,注重結算和收入的綜合性核算和分析。
二、施工工程中企業的成本控制建議
1.完善相關的質量管理體系
要對企業的成本進行有效的控制,首先需要有完善的管理體系,以對成本進行規范性的管理。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主要是指施工企業在施工之前根據相關的質量標準制定的要求,并在工程的設計中對其進行指導,使工程的一切環節變得規范、有序。這樣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加強管理的質量,使施工過程井然有序。在具體的管理工作中,要由專門的管理人員來負責各項事務,并明確相關人員的責任,通過層層的把關,真正的落實制定的各項制度和政策。
2.做好成本核算管理
在成本的管理中,成本核算工作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它在很大程度上關系著工程的實際成本。在成本的核算工作中,最主要的就是對成本的均衡性及那些合理的控制。如果是在分包工程的成本核算中,可以通過自主完成工作量的形式來進行核算,同時也可以選擇不自行完成工作量的形式。如果在成本核算中可能會遇到與實際產生差異的,那么成本的預算控制就必須加強,全面的考量實際成本,再開始進行預算,防止在實際施工的過程中超出預算的成本。
3.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和人員的素質
在任何管理工作中,人都是作為主體而存在的,因此在管理中要以人為本,堅持對施工人員進行綜合性管理。在管理中要堅持質量第一的原則,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只有當企業的管理人員素質有所提升,管理的質量才能得到提升。企業在管理人員的選拔上,一定要選擇專業素質、文化素質較高的人來擔任,提高選拔的標準,任用專業的管理人才。在管理人員上崗之前,要開展相關的培訓工作,提高其道德素質和文化素質,提高管理人員的管理水平。在任職期間,要定期的進行抽查,保證管理人員在管理上盡量的不出現問題,使企業的成本管理質量有所提升,從而提高企業的效益,促進企業的發展。做好用戶服務觀念的合理應用,在以數據說話觀念的結合中,體現出社會效益和企業效益的綜合獲取。
三、結束語
在施工企業的項目管理中,需要在保證施工質量的基礎上,做好合同管理與成本控制,才能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其中,企業需要全面的分析工程的狀況和合同的條款,有計劃的對合同中的內容進行管理,控制住工程的成本。只有當合同的管理科學合理,且項目成本得到有效的控制,才能保證企業的經濟效益。在這個控制過程中,需要對影響成本的因素進行全面的分析,了解相關的材料、勞動力的費用,使項目的成本能夠最大限度的受到控制,這樣不僅為企業帶來了更多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同時也大大的推動了企業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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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施工階段 合同管理
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是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以工程項目為對象,以實現合同目標為目的,對資源投入進行高效率的計劃、組織、指導、控制的系統管理方法。工程項目合同管理貫穿于工程建設項目的全壽命周期中,按照建設程序可以劃分為以下幾個階段:策劃決策階段、勘察設計階段、建設準備階段、工程施工階段、竣工驗收階段等。其中工程施工階段歷時較長,工程參與方眾多,不可控因素頻發,是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點和難點。
從我國建筑施工行業現狀來看,從業人員法制觀念淡薄,誠信意識不足,惡性競爭普遍存在,針對上述情況,結合工作實踐,對施工階段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以下分析梳理并進行探討:
一、合同主體法律意識淡薄,要樹立合同法律意識,依法經營管理
目前施工合同普遍存在履約程度低,違約嚴重的現象,業主經常暗中以墊資為條件進行違法發包,隨意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施工企業利用其它承包人名義即通常所說的掛靠或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范圍違法簽訂合同的情況普遍存在。在此情況下,又加上工程標的額較大,施工周期又長,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的不確定性因素眾多,極易產生矛盾和糾紛。再加上一些施工組織通常是臨時機構,往往是工程一旦完工,項目臨時結構即解散,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形成的各種工程資料也隨之消失。撇開這些重要的過程資料對工程質量的評定、工程竣工后的驗收、結算等都具有重要的利用價值不說,一旦發生糾紛,往往會因為資料缺失造成舉證困難,白白錯失勝訴機會。
施工企業想要避免糾紛或在發生糾紛后能夠有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應加強以下兩方面的工作:
1、重視合同簽訂和談判工作,發揮好企業法律部門在合同談判、合同評審、合同規范、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審查和監管作用,對一些合同重大事項變更,特別是涉及工程成本、工期、質量等核心內容時,必須要征求企業法律部門的意見和建議,規避相關的法律風險,而不是糾紛發生后才將法律部門搬出來充當滅火隊員。
2、建立一套合理、完善的施工資料管理機制,配備專職資料管理員,明確責任和分工,做好工程基礎資料的收集和整理,保管和歸檔工作,保證在施工過程中或工程結束后隨時可查閱調取相關資料,避免因人員流動,工種調動等造成施工資料的混亂和遺失、在需要舉證時出現無據可查的被動局面。
二、合同索賠意識不夠強,要正確認識索賠,提升企業效益
從目前國內大部分建筑企業來看,大多對于工程索賠管理的水平與企業的發展和其在國內外所處的地位相比不匹配,索賠管理水平的落后,已經制約了我國建筑企業在國內外建筑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在國際工程中,工程索賠是有經驗的承包商的一種重要的經營策略,“中標靠低價,利潤靠索賠”,根據相關文獻數據統計,在國外,很多承包商通過索賠獲得的收入能夠占到合同額的10%-20%,甚至有些工程索賠所得金額甚至能超過該工程本身的合同額;而在國內,承包商從工程索賠中獲得的收入是少之又少。
建筑市場上對于合同索賠還有很多錯誤的意識及觀念,特別是作為承包商,往往把合同管理的重心放在如何與業主搞好關系上,一旦提起索賠,則被認為是雙方矛盾不可調和,最終導致撕破臉皮,因此大部分承包商輕易不愿提起索賠。同時由于在工程實踐中索賠的事例少之又少,缺乏豐富的實際操作經驗,真正到了索賠事件發生的時候,往往由于時限、程序等問題,或是證據不足,導致索賠不成功,這同樣也是索賠意識不夠強造成的。久而久之,索賠意識和機制的缺失,在重技術管理、輕商務管理的大環境下,沒有形成專門的索賠人才培養制度和環境,導致索賠專門人才更加稀缺。
當務之急是企業要正確認識索賠,認識到索賠并非是工作進行不下去背水一戰時的一種極端手段,工程管理各部門要轉變觀念,把索賠工作作為一種工作常態正確面對,提高索賠證據意識,認真研究并合理運用合同中的索賠條款,同時在工作中逐步積累經驗,培養專門人才,形成一套良性的索賠機制,逐步提高索賠收益在合同價款中份額,為企業創造更大效益。
三、合同風險防范意識較低,要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強化合同管理
建設工程規模大、標的額高,工程質量要求高,工期又長、材料設備消耗大、特別是在施工階段,不可避免的要面對各種不可預知風險,如隨國家宏觀經濟政策調整,對工程計價文件進行的政策性調整,各種生產要素市場價格隨市場正常、非正常波動,甚至工程量清單中的較大誤差、漏項、錯項沒能及時發現導致的經濟風險;由于工程地質、水文氣象條件資料不準確,施工現場協調,勞動力調配等施工技術組織風險;盲目報價、隨意承諾業主提出的各種合理不合理的要求,合同條款沒有認真研究、存在先天缺陷顯失公平等管理上的風險等等。
施工企業又屬于勞動力密集、施工生產流動性強的企業,是否能夠承攬到工程直接決定了企業是否能夠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占據一席之地,因此為了能夠拿下工程,企業往往風險防范意識較低,甚至對一些能預知到的風險抱有僥幸心理,先拿下工程再說,真的到了風險事件發生時再臨時抱佛腳,合同管理工作陷入被動局面,致使企業在人力、物力、財力方面付出額外代價。
針對這種情況,企業要從長遠出發,培養各類專門人才,在工作中關注、分析各種可能存在的上述風險因素,結合工程具體特點,做好合同交底工作,認真研究合同條款,嚴格履行現場各項管理程序,必要時通過專家評審的形式對工程水文地質氣象條件、材料供應、設計變更等風險發生的可能性進行分析評審判斷,采取積極措施,盡力規避能夠規避的風險,化解無可規避的風險,轉移能夠轉移的風險,降低風險損失。
四、合同管理信息化程度低,要大力推廣信息技術在合同管理中的普及應用,提升項目管理工作效率
很多企業在簽訂合同時仍然采用手工作業的方式,實際工作中通常會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并且很容易出現錯誤,效率低下。在施工過程中,合同信息的采集、存儲、加工和維護手段比較落后,合同管理應用軟件的開發和應用相對滯后,不能實現內部信息資源及時傳遞,信息化程度偏低。
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借助信息技術的推廣應用,可以確保信息各個環節的傳遞通暢,減少信息傳遞的工作量,保證信息的時效性,協調各單位之間的業務往來,為項目管理工作奠定基礎;實現資源共享,提高項目管理工作效率。既克服了傳統管理模式的缺點,又提升項目管理的現代化水平和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五、結論
合同管理工作是整個項目管理工作的關鍵,施工階段又是整個合同管理周期內最復雜、最難處理的一個環節,企業要高度重視施工階段的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的法律意識,誠信經營,正確認識和面對施工過程中的變更、索賠問題,要有憂患意識和風險意識,在施工技術日新月異的發展過程中,加強各種理論知識學習和信息技術的開發應用,為企業可持續經營發展提供堅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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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建筑工程 工程監理 項目管理
一、建筑工程監理與項目管理之間的區別
建筑工程監理是指監理單位受項目法人的委托,根據國家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有關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規和建筑工程監理合同及其他建筑工程合同,對建筑工程實施的監督管理。工程項目管理是指從事工程項目管理的企業,針對工程項目建設的要求,接受建設單位的委托,按照雙方合約的規定,代表建設單位對工程項目的組織實施進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管理和服務。
正因為二者之間的區別,工程項目管理是項目管理代表建設單位方,按照雙方合約的規定對整個工程項目組織實施管理或服務,而監理企業或公司則是一種有償的技術技能服務,它不具備項目管理企業更加廣泛的職能和職責。而且監理制度推行的本意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改革原有的建設管理模式,但由于在目前的經濟環境下,項目法人不可能將投資、進度、合同管理等交給監理人去進行。國家的政策法規又規定建設單位必須要有監理,則工程項目管理的全過程只有將質量管理交給監理公司來進行。雖然近幾年對建筑安全監管十分重視,各地均發文要求監理也要對安全負監管責任。這一系列的定位,職責的界定使工程監理和工程項目管理之間存在著一些問題和差距,按照市場運行規律,工程監理必然要向工程項目管理發展。
二、當前監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1.工程監理對建設單位行為無規范。建設單位行為規范與否,直接關系到建筑工程項目能否順利進行,建設目標能否如期完成。建設單位方往往是出資方,因而相當一部分建設單位對監理工作干預較多,有的不通過監理工程師直接給承包商下達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糾紛和誤解。對于大型的項目,有時建設單位還要自行組織一套人馬來控制工程進度和投資,從而形成惡性循環,造成極為不良的后果。從理論上講,監理工程師應該是建筑工程項目現場的唯一管理人員,建設單位委托了監理,就應由工程師去實施對建筑工程項目的監理與管理,建設單位的意見和一些決策也應通過監理工程師去實施,而建設單位真正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對監理的管理,而非直接對建筑工程項目進行管理。這似乎是一個很容易處理和解決的問題,但是在實際建筑工程項目中,由于對建設單位缺少規范,往往由此出現了許多問題。
2.工程監理缺少高智能人才。自從工程監理制度實施以來,對監理費的收取逐年呈下降趨勢,低價競標更加壓低了工程監理費的收取,有的項目工程監理費還未達到標準取費的三分之一。過低的監理費對工程監理行業的發展和監理人員素質的提高造成了極為不良的影響,具有高學歷、高職稱、高水平和高管理能力的人才不愿意到監理行業來。有些高智能人才即使愿意從事這個行業,也由于監理企業無力常年聘用,他們多為臨時工,有項目需要時被招聘過來,項目完成后即解除聘用。
3.工程監理就是質量監理。監理企業的職責原本應當概括為“三控、二管、一協調”。但是在目前整個工程建設過程中,由于種種原因,特別是體制原因、機制不配套原因,使原本監理單位的職責多被拆解,該做的沒做夠,該給的沒給到,不該的卻擔著。監理的三控“即投資、進度、質量管理”職能多被大大弱化,絕大多數監理單位僅僅是以“質量監理為主”。工程建設中的監理工程師也就是質量檢驗員。面對于工程建設中的前期咨詢、勘察設計、指標、設備采購與建造等內容服務卻基本不涉及。正因為如此,工程監理變成了業主單位聘請的工程質量監督旁站人員,有些業主單位甚至認為聘請工程監理純粹是為了滿足國家法規的要求,是應付上級政策的對策。正是由于對前期階段監理的缺失,使得前期階段在功能策劃、可行性研究、設計圖紙的完善性等多方面不夠完善和健全,直接導致施工階段設計變更較多,工期失去控制,成本預算超出范圍,工程質量得不到保障,嚴重的時候大大影響了整個工程的建設。
由于工程監理基本上是屬于施工隊伍的四控、二管、一協調與真正意義上的項目管理有很大差距,它們并未進入前期的調研和采購范圍。因此它們也缺乏適合項目管理的人才,尤其是經濟、管理、商務和法律等方面的人才,而目前工程監理企業所有的人才對這些方面的知識和能力嚴重不足?;谝陨显?,導致了專業監理人員的數量和質量不能滿足監理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建筑工程任務的急劇增加,而合格的監理人員又嚴重不足,使各監理企業和單位只有大量聘用非工程專業人員來充當監理人員。因此使得監理人員的結構不合理,職責寬泛,素質不高,加之監理單位考核激勵機制不健全,培訓費用少,人員調動困難等,使得整個監理行業很難形成具有核心競爭力的企業。
三、工程項目管理的意義
工程項目管理是建筑市場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因為隨著社會分工日益細化,專業化程度日益提高,建筑市場的規范也得到大大提升。目前從理論上講,建設單位方可以自行完成項目管理中的部分任務,但是從技術管理,經濟管理、合同管理、組織協調等多項業務職能上,建設單位的能力是與專業機構的能力無法對比的。對投資方的建設單位而言要配建各專業齊全的基建班子,是人力、物力所不允許的,而且是十分困難的事情。正因為這樣,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則為投資方建設單位提供了可以解決這些困難的途徑。這也是工程項目管理得以發展的基礎。而一個以質量監督為主要職能的工程監理企業,就勢必要向工程項目管理轉型和發展。
1.建立高素質的人才隊伍。項目管理從項目建議書階段就開始了,歷經可行性研究、設計、招標、施工招標、項目實施、竣工驗收、試運行和項目后評估等一系列過程,因此對人才的要求,特別是高智能、高素質人才要求十分苛刻。監理企業要過渡和轉型成為項目管理公司就要在人才的培養和引進上下大工夫。要建立合理的人才結構,采取積極的措施,引進急需的人才去實現專業功能配套,功能補全。除此之外,還應有不同類型的各種培訓,如對員工的項目管理基本知識培訓和著重實務實用的專題性培訓以及實用外語能力培訓等,提高員工的能力。通過以上這些手段,建立起一支具有復合型和開拓型能力的,懂設計和管理的高素質人才隊伍。
2.建立標準和工作規范。各個企業都有自己的項目管理唯一標準和工作規范。項目管理不同于工程監理。它除了自身完成相應的專業服務外,還要擔當起項目策劃及在建筑工程全過程中負起組織協調等主導作用。因此項目管理企業應建立具有自己特色和更為嚴謹的業務標準及工作規范。這些標準和規范應該和企業自身的內部基本管理制度結合起來,體現自己企業的文化和精神設計,這些標準和工作規范應該成為企業員工的業務手冊,成為保證企業正常運作的另一重要資源。
3.努力開拓市場。目前在我國的建筑市場上不可能將項目管理企業所承擔的工作全部交給監理公司來完成,即使已經從監理公司轉型過來的項目管理公司也不可能全部接手工程項目的全部管理。但是作為有實力的建筑監理公司負責承擔,則是今后的發展方向。除上述應該建設好的內涵部分外,還應加大對建設單位的宣傳力度,主動開拓市場,主動向建設單位方介紹項目管理的全過程、管理的內容、意義以及委托項目管理公司進行專業化管理的必要性,這些宣傳和市場開拓,對政府投資或者是私人投資的建設單位方均要實施。使它們逐漸明白項目管理對一個建筑項目的重要性和意義。
關鍵詞:施工階段合同管理造價控制
中圖分類號:TU723文獻標識碼: A
施工階段施工合同管理是指發、承包雙方按照合同約定,發包人要求承包人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施工任務并控制好工程造價;承包人要求發包人按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并及時支付工程款。在實際工作中,工程糾紛主要是由于施工合同約定不清、工期違約、進度款支付違約、變更簽證洽商過濫造成的。因此,要搞好施工階段的造價控制,必須加強施工合同的管理。
一、完善施工合同內容,減少施工合同糾紛
施工合同是發、承包雙方共同約定用以指導整個工程施工、結算、保修等綱領性文件,嚴密的施工合同有利于減少合同履行中的糾紛,維護雙方利益,合理控制工程造價。因此,合同訂立伊始,就要注意盡量準確全面約定有關事項,對工程承包范圍、合同價款、變更、價格調整、計量與支付、索賠、竣工結算等主要影響工程造價的條款進行完整約定、準確表述,并明確爭議解決辦法,違約應承擔的責任,索賠應具備的條件等,盡量避免以后糾紛。
(一)準確界定工程承包范圍。許多糾紛來自工程承包范圍界定不清,導致結算時互相扯皮。如有的工程項目,在招標時標段劃分不科學,標段或專業之間相互交叉;有的工程項目,在施工期間還有新的施工承包人加入,而發承包雙方又沒有理清相應的工程量;還有發包人憑借自身優勢,肆意從總包方拿出項目單獨發包,造成發包項目標的零碎,結算困難。因此,施工合同應清楚準確界定工程承包范圍,分清總包與發包人單獨分包的工程范圍,對招標項目不含而又有可能交有承包人施工的項目,應在施工合同中明確計量辦法,防止以后工程造價失控或引起爭議。
(二)合理約定有關風險。一方面,要對人材機市場價格風險進行約定,應根據工程建設規模、特點、復雜程度、技術水平等選定合同類型,合同類型確定工程風險分擔辦法。應特別注意采用固定單價或固定總價合同面臨的人材機價格風險,充分認識施工合同的效力是法律賦予的,只要不是國家的法律、法規的變化引起的稅費增減,就不能以任何理由調整合同價格,如施工合同采用固定價格,即約定了人材機價格固定不變,那么在施工期間,即使造價管理部門公布了相應的人材機價格調整信息,也應以施工合同的約定為準,而不能在結算時調整相應的費用。另一方面,對法律變化風險管理進行約定,基準日期后,法律變化導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所需要的費用發生除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調整以外的增加時,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減少時,應從合同價格中予以扣減。基準日期后,因法律變化造成工期延誤時,工期應予以順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在工期延誤期間出現法律變化的,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
(三)嚴格約定計量與支付程序。工程進度款計量與支付程序是經常引起雙方爭執的重要因素,有的是因發包人資金不到位,拖欠資金,影響工程進度;有的因承包人沒有按計劃完成施工,其工程進度款撥付受到影響;還有的是雙方在工程計量、支付上認識存在差異,不能確定價款而延遲撥款,進而影響工程進度。在簽訂施工合同時,一定要有針對性地進行約定,特別是約定好工程量與工程價款確認辦法,并在實際工作中按約定執行。應約定發包人有工程進度款支付控制權,承包人如果沒有按約定完成施工內容,發包人除不能撥付工程進度款外,在下次撥付工程款時還將扣減部分進度款予以警示。同時,應明確發包人拖欠資金、不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對工期延長、材料價格上漲等造成承包人損失應承擔的責任。特殊情況下,發包人資金不到位,可約定給發包人一定的籌款時間,并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逾期付款的利息。
(四)準確約定材料設備采購、接收、保管、使用。因同一材料設備在不同時間地點,其價格差別很大,發承包人應掌握材料設備市場行情,及時認定價格。一方面分清發包人應承擔的材料設備責任,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提供合格的材料設備,若因供貨延遲,影響關鍵線路上的關鍵工作施工進度,造成工期延誤,除工期順延外,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還應賠償。如發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承包人有權拒絕接收,已進場的材料設備,由發包人負責撤出場地;不合格的材料設備在施工中已經使用,需要拆除或返工的,承包人負責拆除或返工,但其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影響工程進度的工期順延。另一方面,明確約定承包人應承擔的責任,承包人應按施工進度計劃及時采購施工材料設備,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材料設備漲價,應按原確定的材料設備價格執行;材料設備價格下降,則按降價后的價格執行;承包人采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應保證產品質量合格,承包人應在材料和工程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監理人檢驗。承包人進行永久設備、材料的制造和生產的,應符合相關質量標準,并向監理人提交材料的樣本以及有關資料,并應在使用該材料或工程設備之前獲得監理人同意。
此外,在合同約定時還應注意兩個問題,一是約定不得違法或與相關法律法規相抵觸。如某施工合同約定“工程延期竣工每天違約金為萬分之十。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三十”。
而有關規定分別為萬分之三、百分之三。一旦發承包雙方放生糾紛,類似約定將得不到法律支持和保護。二是用語要規范嚴謹。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很多爭議是由于在簽訂施工合同時個別條款用此模糊,履行過程中一旦一方處于優勢地位時,就可能以此為借口,要求提高或減少工程造價,甚至以停工或撕毀合同相威脅。
二、依照施工合同嚴格進度控制,為搞好造價控制打下良好基礎
加快施工進度,爭取早日竣工,是發承包人共同追求的施工目標。但在實際工程中,有許多影響施工工期的因素,如地質勘測資料深度不夠,特別是地質資料錯誤或遺漏;設計深度不夠,規范應用不恰當;臨時停水停電斷路;組織協調不力以及發承包人為了趕進度而違規壓縮施工工期,或隨意追加工程量導致工期延長,這些因素既容易產生工程質量問題,又容易造成工程造價失控。因此,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合同進行進度控制、造價控制。
(一)合理確定施工合同工期。發包人應當依據當地現行《工期定額》計算施工工期,同時應充分考慮影響工期的各種因素,招標文件中應列出定額工期和招標工期,招標工期不得小于定額工期的70%;投標人承諾的投標工期不得小于定額工期的70%;投標工期小于定額工期的85%時,投標人應根據投標工期編制完成且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施工方案,承擔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責任,并計算搶工費。
(二)清楚記錄開竣工時間。開工、竣工時間是進度控制的重要環節。承包人應按照約定的期限,向監理人提交工程開工報審表,經監理人報發包人批準后執行。開工報審表應詳細說明按施工進度計劃正常施工所需的施工道路、臨時設施、材料、工程設備、施工設備、施工人員等落實情況以及工程的進度安排。合同當事人應按約定完成開工準備工作。經發包人同意后,監理人發出的開工通知應符合法律規定。監理人應在計劃開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發出開工通知,工期自開工通知中載明的開工日期起算。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證書中載明;因發包人原因,未在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42天內完成竣工驗收,或完成竣工驗收不予簽發工程接收證書的,以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工程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
(三)明確工期提前與延遲的費用計算辦法。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的,發包人應通過監理人向承包人下達提前竣工指示,承包人應向發包人和監理人提交提前竣工建議書,提前竣工建議書應包括實施的方案、縮短的時間、增加的合同價格等內容。發包人接受該提前竣工建議書的,監理人應與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采取加快工程進度的措施,并修訂施工進度計劃,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認為提前竣工指示無法執行的,應向監理人和發包人提出書面異議,發包人和監理人應在收到異議后7天內予以答復。任何情況下,發包人不得壓縮合理工期。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和(或)費用增加的,由發包人承擔,且發包人應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因發包人原因未按計劃開工日期開工的,發包人應按實際開工日期順延竣工日期,確保實際工期不低于合同約定的工期總日歷天數。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需要修訂施工進度計劃的,按照修訂的施工進度計劃執行。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應約定逾期竣工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和逾期竣工違約金的上限。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違約金后,不免除承包人繼續完成工程及修補缺陷的義務。
三、規范變更、簽證、洽商,有效進行造價控制
施工變更、簽證、洽商是施工合同的補充文件,運用它解決施工問題,即有利于完善設計,也有利于施工的順利進行。但變更、簽證、洽商過多、過濫,既影響設計意圖的實現,又可能增加工程造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約定,規范變更、簽證、洽商,達到有效控制工程造價的目的。
(一)保證變更的質量。一方面,發包人應針對施工遇到的問題,及時與設計人、監理人、承包人研究,選擇既科學又經濟可行的方案通過變更及時解決。另一方面,變更應內容具體、表述準確,有具體的變更部位、變更原因、變更項目和數量以及特殊情況的技術處理等,同時做到有編號、有臺帳,保證變更的質量,杜絕盲目與不準確的變更。
(二)嚴格現場簽證管理。施工時引起現場簽證的原因很多,如工程設計深度不夠,使工程實際與發包時提供的圖紙不符,市場供應的材料規格型號不符合設計要求等。一方面,在施工過程中,發承包雙方都應認識到簽證只是設計的補充、完善,發包人應嚴格控制簽證,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堅持按圖施工。如施工圖本身存在較多缺陷,應通過施工圖會審,找出存在的問題,而不是通過簽證解決施工圖本身存在的問題。另一方面,做好各種資料的管理與簽證記錄,保證簽證的準確性。簽證要盡量縮小范圍,限制簽證授權,嚴格簽辦審批手續,明確簽證要求。
(三)加強洽商的審核監督。實踐中,很多發包人急于項目的開工,既沒有對投資、建設標準、設計深度等進行認真深入的審查,也沒有對招標文件和承包合同的合理性與完善性嚴格把關,造成邊設計、邊施工、邊洽商,有的項目甚至一變再變。因此發包人必須對洽商的行為加強監督,因洽商造成損失的應追究相應人員的責任。嚴禁在施工過程中通過洽商擴大建設規模,提高設計標準,增加建設內容等。
四、依據施工合同,強化結算審核
工程結算是發承包人的后期合作階段,也是確定工程造價的實質性階段,在此階段,發承包雙方容易撇開施工合同就事論事,有的不按約定規則計算工程量或重復計算工程量,有的不按約定的計價方式計價,各執一詞,爭論不休。為維護發承包人的合法權益,必須以施工合同為依據進行工程結算。
(一)認真審核工程量。工程量審核是工程結算的基礎,直接關系到工程造價,造價管理人員不僅要熟練掌握工程量的計算規則,還應對工程的設計與施工過程有系統的認識。一方面,應審核承包人是否完成施工合同或變更簽證洽商約定的全部工程量,剔出未完成或未施工部分的工程量,尤其要剔出發包人另行分包的項目。另一方面,要審核工程量的計算是否符合現行計算規則,實際工程量與結算所報工程量是否一致,有無重復計算工程量等問題。
(二)準確核定變更、簽證、洽商費用。按施工合同約定的計價管理辦法審查變更、簽證、洽商內容與投標內容,特別是固定總價合同是否重復列項,審查變更、簽證、洽商手續是否符合規定,是否有發包人授權的現場代表、設計單位和監理單位的有關人員簽字、蓋章,如果內容模糊,應向相關人員了解情況甚至現場勘測。審查是否準確,有無把不屬于變更、簽證、洽商范圍的內容列入參與結算的情況,諸如承包人自身的原因返工的項目,施工現場臨時設施項目,及承包人現場自身用工等。
(三)依約確定項目單價。無論采用工程量清單還是預算定額計算造價,都應該按施工合同約定進行核查。執行預算定額進行結算的項目,應按照施工合同約定確定使用定額,審查有無亂套定額、混用新建與修繕定額的情況,有無高套定額字目或不套用定額字目的情況,審查工程內容是否與定額子目不符的問題。執行工程量清單的項目結算,應對招標時所依據的施工圖紙以外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變更和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量清單漏項或計算誤差進行調整,工程量清單中原有的項目,應按中標的綜合單價確定;工程量清單中有類似的項目,應參照中標的類似項目綜合單價確定;工程量清單中沒有的項目,可按預算定額或施工合同的約定計價原則予以相應處理。人材機價差按施工合同約定計算確定。
(四)按施工合同約定的費率計算。主要根據投標人報價或施工合同確定的計費標準,審查承包人結算有無抬高計費基數的情況,計費類別是否與施工合同或投標文件確定的標準一致,計費是否準確,是否存在已由發包人向外發包又重復計費的情況,項目之間是否存在交叉取費,是否存在高套計費標準等問題。
總之。施工合同管理是施工階段造價控制的重要手段。簽訂嚴密的施工合同,嚴格執行合同,并依據施工合同進行結算,才能既搞好進度控制、質量控制,又能搞好造價控制。
參考文獻:
論文摘要:結合山口水電站發電廠房工程監理實踐,以合同管理為主線,從質量(主要討論分包管理)、進度、投資等幾方面進行了簡要論述,總結了廠房監理中寶貴經驗,工程從開工建設至全部完工,圓滿地實現了工程建設預定目標。
1工程概況
山口水電站工程是新疆某河流干流梯級開發的最末一級,主要承擔發電任務,其次是反調節任務。工程規模屬大(2)型,工程等別為ii等。電站廠房、尾水渠等其它永久建筑物的級別為3級。廠房采用壩后式布置,由主廠房、副廠房和開關站組成。采用3臺機布置方案,總裝機為3×47mw,單機流量157.30m3/s。
2建設工程監理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合同標的不動產,受自然條件、地質水文條件、社會條件和人為條件等多方面影響,施工周期長、結構復雜、體積大、工作量大、用材量大以及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涉及的主體非常多的特點。作為山口水電站監理部發電廠房分部在施工合同的項目管理中,將三控、兩管、一協調的工作貫穿始終,通過對施工合同全方位管理,較好的實現了工程預定目標。本文主要從以下幾方面對工程監理過程中取得的經驗進行總結。
2.1合同責任的監管監理工程師在執行監理工作中,如果發現施工合同的各文件之間出現矛盾時,嚴格按照國家建設監理的有關規定,對業主和承包商的權利與義務進行合理的解釋,并做好雙方的協調工作,發揮監理的指導作用。山口水電站發電廠房監理部嚴格執行以下原則:一是檢查承包合同是否符合合同法相關規定,若與合同法條款規定相抵觸,建議業主對條款予以更改,使之符合合同法規定;二是監理工程師在執行解釋時,要按照合同文件的先后排列順序,有序安排,防止忙中出錯;三是監理工程師對文件之間的歧義的解釋,不能隨意修改文件中原定的雙方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四是對于固定總價承包項目,嚴格按照總價予以結算,不再吸納各方提出的任何主客觀理由,實屬各方應承擔的風險范圍;五是對于合同規定模糊之處,執行大局利益和業主利益等方面周全考慮,協調好多方面的關系。
2.2工程進度的合理控制監理工程師在施工合同的管理過程中,嚴格按照簽訂的合同,審批承包商編制的施工計劃,同時,嚴格按計劃進行監理,但是,對于承包商提出的組織施工方案,作為監理工程師不應過多干涉。特別是由于業主的某種需要,要求承包商提前完工的,監理工程師應協助業主與承包商簽訂提前完工協議,其協議內容應包括:①提前的時間和修訂后的進度計劃;②承包人的趕工措施;③發包人為趕工提供的條件;④趕工費用和獎金,以及專用條款相關具體規定。以便提高承包方工作積極性。
對于承包商未能按期完工的,嚴格按《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條件》(示范文本)(gf-2000-0208)的條款區別對待,特別是如由于發包人不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不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進行的,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超過專用合同規定百分比的,不可抗力原因的,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工等任何干擾或阻礙,要認真分析,做到公正、公平、合理解決。
2.3工程價款支付的監管監理工程師在監理項目時,嚴格按施工合同的有關規定協助業主按期審批工程款,工程款項支付不搞官僚,找理由拖后支付,廠房監理過程中,未有滯后支付工程款現象,確保了承包方按期得到應得工程款,保證工程施工正常進行。對于業主提留的保留金和保留金的返還以及由于物價上漲、意外事件等,應根據具體情況具體處理,防止造成甲乙雙方經濟損失。
2.4工程的變更管理監理工程師要加強對工程的變更管理。對于由于增加或減少合同中的工作量;改變使用功能、質量要求標準和產品類型;任何部分施工順序等原因造成工程變更的,監理工程師要根據工程變更令,從提高工程效率出發,避免造成管理混亂。
2.5工程分包的監理根據施工合同的通用條件規定,對于未經業主同意的分包項目,承包商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對于業主同意分包的項目,監理工程師要按標準審核分包商的資質,對不符合標準的一律不得批準,特別是當承包商與業主對分包商的選用發生矛盾時,要做好協調工作,保證工程按質、按期、按量完成。對未經監理批準的分包商,監理應執行不準分包商進入現場施工之權利。
2.6合同爭議與索賠管理
2.6.1合同爭議業主與承包商在工程建設中發生合同爭議時,作為建設監理,嚴格按照以下程序解決:一是監理工程師主動協調解決;二是對達不成一致意見的請第三方調解解決;三是對調解不成的,則需通過仲裁或訴訟最終解決。本人查閱很多合同時就存在專用條款并無規定,但山口水電站合同中就已作了約定,因此,監理工程師在協助業主簽訂合同時應提醒其在專用條款中明確約定共同接受的調解人,以便合同發生爭議時妥善處理。
2.6.2索賠管理根據索賠的依據,嚴格按照施工合同的約定,公正地判明責任方。施工合同索賠的成立條件是:①與施工合同對照,已造成承包商超出施工成本的額外支出,或由于業主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②不屬于承包商應承擔責任;③承包商按施工合同規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賠意向的通知和索賠報告。監理工程師在審核索賠條款時,應認真審核以下項目:①對某一事件的影響可能涉及到承包商成本的增加是否合理;②承包商的取費標準是否正確、合理;③分清總價合同與單價合同之間是否有出入,防止出現經濟黑洞。
3 幾點建議
結合山口水電站廠房監理實踐存在問題提出幾點建議,以期引起同行關注:①重視金結、機電設備訂貨與土建進度不協調及滯后現象;②重視金結、機電設備安裝與土建協調工作;③重視材料供應;④重視處理索賠及時處理。實踐證明,本文論述方面,工程監理中能夠引起重視,必將對工程監理工作的順利開展及工程建設順利進行起到積極作用。
參考文獻
[1] 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條件(示范文本)水利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電力公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gf-2000-0208第二版(2000年版).
[關鍵詞]ERP系統;人力資源管理;積極影響;注意事項
一、ERP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對人事工作的積極影響
自2008年ERP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在企業試運行以來,系統應用經歷了嘗試期、推廣期、深化期和升級期等階段,ERP人力資源管理系統也由最初的1.0版本全面向2.0版本升級,在提高人事工作效率、規范業務流程和輔助領導決策等方面,發揮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1.ERP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實現了企業范圍內的人事數據共享、數據標準化,利用全面、系統、準確、實時的數據支撐及其分析功能,有效提高了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效率。對通常兼職的統計人員而言,ERP系統的應用使以往需要一周甚至更長時間的才能完成的年度統計報表工作,僅需要輕輕的點擊鼠標就能自動生成,這不僅大大降低了勞動強度,提高了統計分析效率,而且還降低了數據差錯率,提高了統計分析報告的準確性,提高了統計分析工作效率。以往,工資調標、晉檔和變動使薪酬管理工作者感到頭疼,因為這需要建立龐大的數據庫系統,根據員工的不同情況完成相應業務處理。ERP人力資源管理系統為工資標準調整、工資晉檔提供了便利,通過系統能夠輕松地通過后臺配置完成工資標準整體調整,也能夠根據ERP人力資源管理系統中記載的數據信息,按照企業工資運行管理辦法完成部分人員的批量晉檔業務處理,提高了薪酬管理工作效率。效率的提高還體現在人員調動工作中,人員系統內調動在持介紹信報到的同時,需要提供本人的自然情況信息等多方面材料,ERP人力資源管理系統的應用徹底改變原有的方式,員工全部信息能夠通過系統自動轉入到新的單位。
2.ERP人力資源管理系統的應用,使業務流程得到進一步規范和優化,為企業做好控制機構編制、控制用工總量、控制人工成本過快增長,規范薪酬分配秩序等各項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手段,為規范企業管理構建了支撐平臺。ERP人力資源管理系統業務流程覆蓋了全部的人事管理工作,比如:招聘管理、組織機構管理、人力資源管理、領導干部任免管理、職稱管理、職業技能資格管理、培訓管理、薪酬管理、保險管理、統計分析等諸項工作都有統一、規范、標準的業務流程。企業可以通過對流程的管控,有效控制下屬單位的機構設置情況、員工總量情況、薪酬發放情況。比如,下屬單位需要通過申請才能建立科級以下的組織機構,而且需要企業主管業務處室審批方能生效。企業可以定期分析各下屬單位工資總額的執行情況,對照集團公司下發工資總額計劃和企業經營情況,分析工資總額使用是否符合當前企業實際,并做出相應的調整。
3.ERP人力資源管理系統的應用除貫穿于招聘、培訓、崗位調整、晉級、職稱評審、績效考核、薪酬核算、人員退出等各個業務工作中,系統還開發了BW報表系統和管理駕駛艙,這些基礎應用的支撐下,ERP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就能綜合的利用各種數據信息,對各項關鍵指標進行分析和監控,為企業人力資源戰略規劃和領導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確保員工的“選、用、育、留”和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良好有序開展。ERP是一種管理技術,但它更是一套管理思想,是從理念上對企業的再造工程,經過這一段艱苦的實施過程,有效促進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提升。
二、ERP人力資源管理系統應用需要注意的事項
1.要注意提高數據的準確性和信息的及時性。數據維護準確、信息錄入及時是ERP人力資源管理系統的基石,失去基石的支撐再好的平臺也發揮不了作用。要健全完善ERP人力資源管理系統數據維護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各業務模塊責任分工和數據標準要求。同時,要進一步加強ERP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培訓,深入推行系統用戶持證上崗制度,切實提高用戶對系統數據準確性和信息及時性的重視程度和系統操作業務水平。
現將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抵押登記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以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作為債務履行的擔保,抵押當事人申請辦理抵押登記的,登記部門應按房屋抵押登記的有關規定予以辦理抵押登記。凡權屬清楚、證明材料齊全的,登記部門應在受理登記之日起,15日內核準登記,核發《房屋他項權證》。
二、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的范圍按照《北京市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辦法》執行。
摘要:從施工合同管理的特點及我國施工合同管理的現狀入手,分析了加強施工合同管理的意義及通過加強施工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價的對策。
關鍵詞:施工合同管理;工程造價;對策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建筑法》的順利實施和《合同法》、《招投標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的相繼頒布,我國建筑業的法律框架已初步建立,這對施工合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結合實際,就施工合同管理的意義及通過加強施工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價的對策談了一些自己的認識和看法。
一、施工合同的概念及管理特點
工程施工合同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為完成商定的建設工程項目,確定雙方權利和義務而簽訂的協議。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建設市場主體之間相互的權利義務關系主要是通過合同確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規范建筑市場的重要內容之一。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不同于其它合同管理,呈現出自身所獨有的以下特征:
(1)施工合同管理周期長。因為現代工程體積大、結構復雜、技術和質量標準高、周期長,施工階段及保修期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項長期的、循序漸進的工作。(2)施工合同管理與效益、風險密切相關。在過程實施過程中,由于工程價值量大,合同價格高,合同實施時間長、涉及面廣,受政治、經濟、社會、法律和自然條件等的影響較大,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當事人的經濟效益。同時,合同本身常常隱藏著許多難以預測的風險。(3)施工合同的管理變量多。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內外干擾事件多、且具有不可預見性,使合同變更非常頻繁。(4)施工合同管理是綜合性的、全面的管理工作。在建筑工程項目管理中進度控制、質量控制、投資控制和信息管理已成為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
二、加強施工合同管理的意義
1.加強施工合同管理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是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生存和發展的必要措施。一方面,市場經濟本身就是法制經濟,而合同則是承包商與業主之間相互承諾的權利與義務的統一,具有法律的權威和強制性,違者必然受到法律和經濟的制裁;另一方面,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承包商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必然要全力地去追求經濟利益的最大化,而合同是其在追求最大化利益的過程中要時時遵守的法律依據,必然要受到承包商的重視,把加強合同的有效管理作為爭取經濟效益的最佳途徑。同時,市場經濟激烈的競爭性和工程招投標管理的規范化,也促使企業認識到,在過程管理中自覺地加強合同管理并圓滿地履行合同,這是維護企業良好形象和聲譽的重要基礎,是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的重要保證。
2.加強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國際化發展的必然要求。目前,工程管理國際化已是大勢所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形勢不僅使我國許多施工企業走向國際市場到國外去承包工程,而且國外的許多承包商也將紛紛進入國內市場,搶占建筑工程的市場份額。嚴格的合同管理是國際工程的慣例,也是工程監理制度的特點。因此,在國際工程承包中,都需要按國際慣例進行管理,使用FIDIC合同條件,實行工程監理制度。近年來,我國一些企業在承包國外工程中的很多失誤都是由于合同和合同管理的失誤造成的,由于沒有一個規范的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很多時候都處于被動狀態,而且很多工程糾紛最終只得由政府出面解決。因此,合同管理是我國工程項目管理走向國際承包市場目前最薄弱的環節之一,也是我國施工企業致命的弱點。
3.施工企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也是提高企業自身管理水平的需要。人們已經越來越清楚地認識到施工合同管理在工程項目管理中的特殊作用。合同確定工程的可控目標,涉及到工程在實施中的生產、供應、運輸、協作等多方面的分工與協作關系,直接牽涉到工程項目的經濟支出和控制,與承包商的利益息息相關。合同管理作為工程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必須融合在整個過程項目的管理中,也就是要實現工程項目的質量目標,必須對全部項目、項目實施的全過程和各個環節,以及項目的所有事件實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與其他管理職能密切結合,共同構成工程項目的監理系統。因此可以說作為企業,加強合同管理也是提高企業自身管理水平的需要。
三、我國施工合同管理的現狀
如上所述,施工合同是工程造價管理的重要依據,但目前我國施工合同管理還相當薄弱,主要體現為:
一是不少項目簽訂的合同十分簡單,不符合標準合同要求,更不符合國際上通行的合同文本的要求,仍然用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二是施工合同管理人才非常缺乏,有法不依的現象非常普遍,簽約雙方都不認真履行合同,隨意修改合同內容。如發包方往往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甚至惡意拖欠,造成承包方采取索賠措施。三是采用非規范合同文本。有些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四是合同發生糾紛時,大多采用行政手段解決,不采用法律手段解決,致使合同糾紛久拖不決,給合同履行方造成損失。五是不重視合同歸檔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一些建設項目合同管理仍處于分散管理狀態,合同的歸檔程序、要求沒有明確規定,合同履行過程中沒有嚴格監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沒有全面評估和總結,合同管理粗放。
以上這些現象嚴重影響了我國施工項目管理水平的提高,更對控制施工過程中的工程造價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
四、施工合同是工程造價管理的重要依據
工程造價是指完成建筑工程而發生的工程實際費用。包括合同價款及變更調整、工程前期費用和其他可攤入的有關費用。工程造價管理的主要任務就是對建筑工程的工程造價進行嚴格而有效的控制,使建筑方以最少的投入實現最大的投資效益。目前,我國建筑工程簽訂的施工合同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等為法律依據的。甲乙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一方面約定了承包方應完成一定的建筑工程任務,另一方面也明確了發包方應提供的必要施工條件并支付工程價款。隨著我國成功加入WTO,必然會在許多領域引發新規則與原有模式的碰撞和摩擦,為了盡快適應新的運作模式,早日與國際慣例接軌,建筑工程造價管理體系也已發生了重大改革。入世后,隨著造價體系改革的推進,工程造價通過市場競爭形成,并通過合同形式約定,將成為工程定價最基本的特征。在國際上應用很廣的FIDIC合同條件,隨著我國監理制的全面推行,和與國際接軌步伐的邁進,在我國已不陌生,現階段已廣泛地應用于世行貸款項目、國際援助項目,以及國際競爭性招投標工程。FIDIC合同條件中涉及費用管理的條款范圍更廣,包括有關工程計量的規定,合同履行過程中結算與支付的規定,工程變更以及索賠的規定等。所以,施工合同是核定和控制工程造價必需的依據,是嚴格按工程已被批準的總概算標準完成工程施工的重要保證,當然也就是工程造價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據。
五、通過施工合同管理加強對工程造價的控制
合同管理是實現對工程造價控制的重要手段,面對我國施工合同管理的現狀,除應嚴格把施工合同管理納入法治化的軌道外,為實現良好的工程造價控制,在具體的施工合同管理過程中,主要應注意以下問題:
1.嚴格審定工程預結算。認真審核工程預結算,剔除其中多算工程量,高套定額,高取費用,不合理的技術措施等增加的費用,使預結算真正體現工程實際造價,這是控制工程造價不可忽視的環節。
2.把好工程材料和設備價格關。建設工程的材料費是整個建筑工程費的重要組成部分,控制材料的費用支出是施工階段造價控制的一個很關鍵的環境,建設單位有權根據自己所掌握的材料價格信息要求施工單位選擇物美價廉的供應來源。
3.工程變更的管理。事實上從大量的工程實踐中,特別是工程造價控制的成敗中認識到壓縮工程實施過程中的工程變更始終是控制工程造價的難點,因其往往具有決策時間短,決策科學性差,監督薄弱的特點。主要表現為由項目設計變更引起的工程量變化,由施工進度變化引起的工程量變化等,因此,工程師應嚴格控制處理工程變更及價款。當工程變更發生時,要求工程師及時處理并確認變更的合理性,對于施工條件變化所引起的合同價款變化,主要是把握施工單價和施工工期的科學性、合理性,變更價款按合同價計算,無合同價的按類似合同價計算,無適用或類似合同價的由承包人提出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承包人的原因導致的變更,無權要求追加合同款。
4.索賠管理。索賠是承包商依據合同權利向業主提出的補償要求。為了控制工程造價,業主應盡量避免施工中索賠爭端的發生,并積極開展反索賠工作。索賠爭端的主要原因首先就是業主選擇了不適當的合同模式,其次是低質量的合同文件及合同管理,其他的原因還有業主不能提供合同執行條件的前提,地質條件的變化和不可預見的情況等等。隨著世界銀行貸款和國際招標項目的增多,索賠管理與國際接軌越來越近,由于索賠管理的不善,有些國際招標項目造成了大量的索賠,極大地增加了工程造價。因此,一定要加強合同的管理,避免索賠條件的成立,如果發生要及時科學地處理,在合同實施階段中的每一個施工索賠事項,都應按索賠管理和合同條件的具體規定,嚴格按以下程序進行: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索賠要求;報送索賠資料;會議協商解決;邀請中間人調解;提交仲裁訴訟。工程項目合同爭端的仲裁機構地點應盡量在文件中明確在項目當地,但盡可能力爭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不要輕易仲裁或訴訟,否則將耗資、耗時,提高工程造價。
總之,加強施工合同管理對施工企業具有重要的意義,也是控制施工階段工程造價的主要和有效的措施,必須加以認真研究,從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上采取措施,只有這樣才能使建設方以最少的投入實現最大的投資效益。
參考文獻:
[1] 余宜林,張海東.合同管理在施工企業中的重要地位[J].交通標準化,2004,(10).
【關鍵詞】 工程造價控制;合同管理;建設施工
1 引言
工程造價的含義從廣義上來說就是工程項目從開始籌劃直到竣工為止全過程中建設項目所花費的費用總和,它是直接設計合同管理的主要要素之一,從經濟學的觀點上看工程造價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問題,承包商就是要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少支多收,用最經濟、速度最快、最合理的人力和資源來配置以收到最佳的效果。
2 施工合同的概念及加強施工合同管理的意義
施工合同是承包單位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最高行為依據。工程中的所有動作都是為了履行合同內容,合同貫穿于工程施工的全過程,而合同管理是施工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經濟效益最有效的途徑。項目合同管理的時間范圍就是指從合同談判的初期開始,直到保修日結束為止。現在對施工合同的管理要求更加嚴格了,合同中的條款應該清晰、周密、詳細。合同簽訂以后,合同的甲乙方必須監督著施工的全過程,嚴格的執行合同中的內容,并且要注意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對于合同原件、補充合同、會議紀要、工作聯系單、簽證、設計變更、圖紙等工程記錄必須要妥善完整的進行保存,同時要求對合同的動態執行情況進行分析,確保合同能夠有效的履行。
加強施工合同管理的意義在于:它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素,也是企業能夠在市場競爭中取得生存和發展的必要措施;加強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國際化發展的必然要求;施工企業在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基礎上也直接提高了企業自身的管理水平。
3 工程造價合同管理中常見的問題
3.1 合同簽訂時顯失公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明確規定建筑工程的發包及承包單位應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但目前施工合同中的絕大數條款是對發包方制定,其中大多只強調了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當雙方發生了沖突時,合同對業主違約和賠償方面的制約不夠具體。因當今建筑市場上的競爭激烈,很多承包人在合同簽訂時都是處于弱勢地位,承包商對合同中這些問題都不敢要求業主清晰明確的約定。至使問題一旦發生,找不到有效的解決方法時,承包商就要承擔相當的經濟損失。
3.2 缺乏專業的人才
建設合同要求的方面很廣,不僅僅要求合同管理人員有良好的法律知識,還要求他們應該有很好的工程造價以及相應的專業技術知識,因此這種高要求就導致了人才的緊缺。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因為缺乏專業性的技術人員管理相應的合同或合同管理者缺乏專業性的知識而將合同簡單化,并且目前有法不依的現象非常的普遍,簽訂合同的雙方不認真履行合同內容,合同管理人員隨意修改合同條款,一旦發生糾紛時就會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3.3 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等價有償的原則
簽訂合同的甲乙雙方在原則上地位是平等的,沒有任何主從關系,而自覺執行合同中的條款,履行合同中的義務是合同雙方一切行為的最高準則。在實際的施工中,施工合同的大部分條款是對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很少,特別是違約賠償的約定不詳細,違背等價有償的原則。
3.4 缺乏合同管理體系
很多的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機構不健全,對合同的審查和監督不完善,不重視合同歸檔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的管理手段落后,很多施工項目的合同管理不集中,特別是中小型施工單位,重視公關和預算管理,輕視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沒有專門的部門從事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的歸檔程序沒有明確的要求,合同履行過程中沒有嚴格監督,合同履行后沒有全面評估和總結,合同管理粗放,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4 加強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合同管理里是一門科學,它也是實現對工程造價控制的重要措施,科學規范的合同管理可以維護發包和承包方的合法權益,使雙方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減少法律糾紛,促進工程順利實施最終達到工程造價的順利實施。面對施工合同管理的現狀,我們應該提出一些有效的措施來加強合同管理,有效地控制造價。在具體的施工合同管理中,主要的加強措施有以下幾點:
4.1 認真制定合同,實現合同的程序化、規范化、合法化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對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控制的有效措施,這是合同雙方關心的重點,也是招標工作的主要內容。簽訂合同時,應依據各工程的特點和招標文件以及發包人承包商雙方談判結果起草,合同文本應選擇國家通用的合同文本。合同中的條款要準確表達雙方談判的結果,文字表達清晰嚴謹。在合同履行之后,當出現與預算相差很多的情況時,應及時的簽訂補充合同以彌補原合同本身存在的一些缺陷。
4.2 嚴格的執行合同的內容
充分發揮現場項目工程師的作用,支持他們嚴格執行合同,合理安排施工,確保合同能夠有效實施。嚴格控制施工質量,減少返工、設計的變更和修改,控制除合同以外增加的額外費用,未經批準的項目費用一律不準簽證和支付。
4.3 公正的處理索賠與反索賠
索賠時合同履行的過程中一方主張權利的要求,因為工程合同一旦簽訂就確定了結算方式,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設計變更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因此就要求深入理解合同的每個條款,尤其是索賠和反索賠是合同的重要內容。根據事實證據和合同條款,另一方做出承認并予以賠償相應的工期和費用。當然也可以采取反索賠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同時,因索賠而引起工期或費用的增加會成為上級主管部門的審查對象。因此,施工單位為了能真實反映出索賠情況,應建立起完善的工程索賠臺賬與檔案,對索賠發生的原因、時間、索賠意向提交時間、結束時間、申請金額、監理單位審核結果、業主批復結果等內容予以重點關注。并嚴格按照合同內容,對合同要求工期內產生的每一筆索賠及時備案登記,在竣工時形成一冊完整的臺賬來作為工程結算的重要資料。在此過程中,應嚴格遵循合同管理要求,切實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以科學的管理程序控制好索賠管理工作的開展。
4.4 創造合同活動的良好外部壞境
大力倡導誠信原則,不管是業主或者承包商都應遵守這個原則,一定要杜絕為了眼前小利益作出不誠信的行為。要加強政策引導和支持,加快各種擔保和保險制度的推行,轉移風險也是值得借鑒的。
4.5 加強合同后評估工作
合同后評估是合同管理的最后總結階段,通常都不引起人們的重視,但往往這個階段很重要,它是對整個工程的一個評估,也為下一個工程項目提供可借鑒的經驗。因此,應嚴格合同管理,對合同規定與條款的多項履行情況進行嚴格審核,真正做好建筑工程驗收工作,切實控制好工程造價。
結語
綜上所述,加強施工合同管理對施工企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也是控制施工階段工程造價的最有效的措施,必須認真的加以研究,只有這樣才能使工程建設以最少的投資實現最大的投資效益。同時,參與工程建設的各個單位應認真履行施工合同中的各項規定與條款,加強合同管理,以相應的造價控制措施與方法認真處理合同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以嚴謹的工作態度使工程造價得到有效控制。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