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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洛陽市 財富管理業務 轉型
近年來,隨著洛陽市經濟持續穩定增長,個人財富積累逐漸增加,個人財富管理的需求日益突出,由此財富管理業務應運而生。本文主要研究了建設銀行洛陽市財富管理中心的發展歷程及經營現狀,針對發展問題提出了一些建議。
一、洛陽財富管理中心發展歷程和經營現狀
2007年12月26日,中國建設銀行洛陽分行在洛陽率先成立了財富管理中心。自成立之日起,在沒有現成模式借鑒的情況下,該行成功創建了“1+1+1”高端客戶維護模式和“1611工作法”,成為當地同業和省分行系統一顆耀眼的“明星”。
作為在當地和河南省分行最早開辦高端客戶業務的洛陽財富管理中心,硬件設施方面,中心辦公面積1400多平方米,裝修考究,環境幽雅,功能分區人性化,并對客戶具有很強的私密性;人力資源方面,自2007年以來,該行注重理財師隊伍建設,通過集中組織專業資格培訓考試,全行先后有250多名員工獲得金融理財師和國際金融理財師資格。
二、洛陽財富管理中心業務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
問題一:財富中心辦理業務的功能不完善。
因為中心沒有建立自己的專門交易平臺,不能直接經營客戶。客戶都由網點推薦,中心沒有自己經營的客戶。每當客戶活動日,客戶紛至沓來,而平時卻門可羅雀。這樣既增加了經營成本,有沒有達到應有的效果。“客戶只能當面聽建議,不能現場辦交易”的現實,不僅使客戶滿意度打折扣,也成為困擾財富管理業務發展的主要瓶頸。
問題二:沒有形成一套相對科學的考評和激勵約束機制。
由于沒有建立以價值創造為導向的績效計量、考核和激勵約束機制,中心投入產出的效果不能明顯顯現,市場拼搶意識不強,主動性不能充分調動和發揮。
問題三:服務機制不完善。
財富管理是從客戶的角度出發篩選商品,同時重視延續,并與客戶保持密切合作。除了提供國門外最新信息,也會對投資理財提出合作報告和建議。中心的服務質量尚未達到一定水準,再加上宣傳工作不到位,致使許多潛在客戶因為對此業務不甚熟悉而流失,這也成為中心在此項業務發展的桎梏。
問題四:理財產品品種單一。
與大眾零售市場的經營模式區別不大,產品同質化強,缺乏創新。國內的理財產品結構單一,為了能為客戶創造更高的收益,在國內管制制度趨嚴的情況下,要善于創新。
三、洛陽市商業銀行財富管理業務發展的對策建議
要改善經營機制的不足,使財富管理中心業務得到長足發展,必須做到轉型。具體要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從后臺到前臺
基于對財富中心定位,從轉型的實際出發,財富中心要申請獨立的機構號,開通各類理財產品以及大額現金和實物黃金的銷售交易功能,并建立信貸綠色通道和中小企業集合理財產品專屬渠道,專門配備交易、核算與風險控制人員。獨立于其他零售網點,可以提高辦理業務的效率。客戶當面聽取意見,隨時做出的投資決定就可以隨時處理,及時,迅速,讓客戶放心而歸。不必多次往返周折辦理業務,同時給以客戶最優厚的保證。
(二)從被動到主動
推行“雙算考核、業績歸零”制度,每月將獨立機構號下核算的所有推薦客戶業績返還網點,不與網點爭利。建立合理的績效計量,每月評定業務服務質量,分析計量結果,找出優勢,提出不足,尋求合理化解決方案。鼓勵客戶經理主動地頻繁地與客戶交流,準確把握投資者類型,是積極型,穩健性,還是保守型,以此更有效地為客戶提供信息,提出投資建議。設定一系列獎勵機制,對業績好的員工進行獎勵,激勵員工的競爭意識,發揮主動性。
(三)從維護到拓展
整合現有的客戶資料,力求對每一個客戶了如指掌,準確做出投資分析,做到周到的服務,維護好現有客戶群。同時,要加大拓展力度,要對市場進行研究調查,確定目標客戶群體,明確營銷對象,做到有的放矢。把對財富管理中心的宣傳工作做大,在居民中普及開來,增大影響力。可以以廣告等形式企劃一系列方案,增加知名度,使洛陽市高收入階層知道“財富管理”這個新興概念,了解財富中心能為他們帶來的便利,這樣便會主動參與這項業務。
(四)從銷售到服務
從業人員應該轉變思想觀念,財富管理是更側重于對客戶周到專業的金融服務,因此,應做好以下幾點:要根據目標客戶的不同需求和自身情況,進行產品組合,確定風險等級,制定個性化的理財方案,為客戶提供多樣化的選擇。要加強客戶經理和理財分析師的培訓,及時了解金融服務業最前沿的動態,借鑒最先進的經驗。
財富管理業務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業務,涉及銀行、保險、證券、基金、信托等行業,涵蓋金融、法律、財務、稅收等知識,包括黃金、外匯、股票、債券、保險、基金等投資產品,專業性很強,對從業人員素質要求很高。從業人員不僅要具備扎實的專業知識和熟悉的業務技能,還要具備良好的人際交往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公關能力。因此,財富管理員工需要持續提高其業務能力。
(五)可從三方面做好延續服務
可定期向客戶公布產品投資動向情況和成果,消除銀行與客戶之間信息不對稱產生的疑慮;可定期為理財客戶舉辦理財沙龍和投資理財知識講座,為客戶提供一個學習交流的平臺;可根據客戶的綜合貢獻度情況為客戶提供附加值服務,比如免費贈送電影票,定火車票、機票和贈送精美禮品等貼心服務。
(六)從一專到多能,致力打造一站式服務的多功能平臺
一方面,要做好基礎的財富管理產品組合。對固定收益產品和不動產,要保證其收益性維持在預期水平;另一方面,可以嘗試另類投資,積極在現有體制下拓展投資渠道,建立公司、房金條線與財富中心的聯動推進機制,加大整體營銷力度,加強與證券、保險等其他金融機構的聯系,推進資源共享。
參考文獻
近年來,我縣在中央及省市的大力支持和干部群眾的共同努力下,每年都有許多建設項目開工、在建或竣工,有的項目已投入使用,其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日益顯現,有力地拉動了戶縣經濟增長,特別是不少較大的民生項目既為群眾帶來了諸多實惠,也為創建文明、和諧戶縣營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但我們在檢查中,也發現政府投資或使用國有資金的項目在土地使用、勘察設計、招投標、質量安全管理及基建財務等方面還存在著不少問題,應當引起足夠重視。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未取得用地手續就開工建設。在檢查中,我們發現交通、城建部門道路改擴建項目未辦理土地審批手續就施工;部分鄉鎮衛生院、中小學校新建項目在原有土地上建設,目前沒有任何土地手續;還有一些建設項目是建設單位采取長期租賃的方式把建設用地從農戶手中取得后隨即開工建設。
(二)勘察設計違紀違規亂象多。檢查發現有的建設項目,設計圖紙和方案未經上級專業機構審查認證就施工;有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聘請的設計單位無資質,致使勘察設計定點出現了不到位的問題,不但造成了不應有的損失,而且延誤了工期;有的投資五六百萬元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竟然與個人簽訂設計合同;有的單位為了爭取建設項目獲得上級部門批準,先自行找單位進行勘察設計,而一旦項目獲得正式批復,就難免為項目的實施埋下了因設計不周出現變更多、現場簽證多的隱患。由此出現工程中標價與實際造價相去甚遠的情況。
(三)招投標行為不規范。檢查中發現有的建設項目只是僅施工項進行了招標,而對已達到招標條件的設計、監理項目未進行招標;有的建設單位為了規避招標,將建設項目化整為零、漏報項目減少投資規模,致使結算價比中標價高出許多;有的建設單位以搶進度、降低工程成本為由,把應進行公開招標的建設項目采取了邀請招標的方式,自己內部研究選定施工單位;個別項目的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依法應當進行招標的未招標。
在招投標的過程中,有的機構人員素質不高,服務質量差,操作不規范,程序不到位而發生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不符、未按規定的招標時間進行;有的機構因利益關系甚至成了招標人的代言人;有的專家評委八面玲瓏,與機構關系密切,也看招標人眼色行事,不按照客觀公正的原則進行評標。
有的施工企業招投標時采取低價投標的策略,而一旦中標,就在隱蔽工程、現場簽證、材料價格上做文章,利用氣候、地質條件等自然因素加大索賠;部分施工企業之間相互出借資質證書和法人營業執照,或者掛靠有資質企業投標、轉包、分包。
(四)質量管理不規范,存在較多漏洞。1、未辦理規劃許可就開工建設。檢查中發現有的建設單位未辦理規劃許可手續就開工建設;有的建設單位為了部門利益,擅自調整建設內容。2、未辦理施工許可手續就開工建設。這種情況發生在為數不少的建設項目上。有的項目甚至竣工了建設單位也未辦理任何建設手續。3、監理工作不到位,服務質量差。有的建設項目監理人員資格不符合要求,監理人員無監理資格證書就上崗;有的項目監理機構是由兩人組成;有的監理人員還是一馬雙掛印,兼了兩個甚至三個工地的監理。監理人員履行職責不到位,有的總監幾乎未到過施工現場,監理資料上的總監簽名還是監理人員代簽的;有的監理日志不全,有的甚至無會議記錄。4、建設項目管理人員素質不高。項目建設管理具有很強的專業性,需要專業技術人員為項目建設服務,但是檢查中發現,不少建設項目的管理人員,都是臨時從機關或者下屬單位抽調的,由于籌建處人員自身管理水平和能力所限,施工單位違反施工程序,未按設計方案要求施工,隨意增加變更也未發現。此外,有的項目中標人、承建人不一致,甚至還有違規轉包、分包的現象。
(五)安全管理不規范,措施不到位。檢查中發現有的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措施未落實到位,臨時架設的電線不符合安全要求;有的建設及施工單位未提供安全資料;有的建設項目沒有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六)財務收支不規范,資金違規使用現象多。檢查中發現有的建設單位違反現金管理條例,擅自用大額現金支付工程款;有的建設單位在招標現場直接收取投標保證金(大額現金);有的建設單位用收款收據作為支付工程款的憑據,或以建筑材料發票抵沖工程款,導致了施工方漏繳稅款;有的建設單位項目竣工后還遲遲未作財務決算;有的建設單位將工程預付款直接付給施工方的項目部;有的建設單位撥付的工程款單據下未附三方簽字的工程量清單。
(七)征地拆遷困難制約了項目的實施。一些項目施工方已進場很久,但因建設用地上建筑物的拆遷賠償問題致使項目無法開工;有的項目甚至因拆遷戶百般阻攔,建設單位不得不做出大的變更。
(八)項目配套資金不到位。為數不少的建設項目存在著配套資金不到位的問題,其中省市個別項目存在著應配套資金到位遲的現象。地方財政不少應配套的項目資金不是不予配套、即使配套了,也是撥付時間一再拖延。檢查中發現有的建設項目已經竣工,應配套的資金也未撥付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項目的進度和質量。
(九)超概算投資較為普遍。有的項目因本身設計深度不夠,概算粗略,中途變更較多;有的建設單位批少建多,擅自擴大建設規模,提高裝修標準,導致預算超概算,決算超預算,工程造價失控。
二、上述問題產生的原因
(一)項目建設單位法制觀念淡薄。有的項目建設 單位在對政策法規把握不準、理解不透、部分建設手續未辦理的情況下就開工建設,擾亂了建設領域的正常秩序。更有甚者,個別單位在熟悉政策法規的前提下,心存僥幸,刻意隱瞞,鉆法律法規的空子,導致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頻頻發生。
(二)項目工期時間要求緊。有些工程項目是省市下達的重點建設項目、縣委縣政府安排的民生工程項目,縣上已公之于眾,要求承辦部門或單位不得講任何條件,限期完成任務。這樣以來,如果按正常渠道辦理各項審批手續,那么在期限內就根本無法完成。為此,建設單位不得不刪繁就簡,匆忙上馬,違規施工。
(三)政府投資項目計劃撥付資金與實際需要資金存在差距。檢查發現不少建設項目配套資金不到位,致使工程款不能按合同支付、工期拖延甚或工程質量差。上級財政部門撥付建設資金僅限于工程主體的完成,前期配套資金要求地方財政提供。而前期配套資金相對較大,實際上地方財政運行困難,很難保證項目配套資金。因此,項目建設前期要辦理的相關手續所需資金項目建設單位很難籌措到位,致使建設單位寧可接受罰款,也不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四)在固定資產投資方面還存在著機制、體制不完善的問題。如不少單位特別是衛生、教育部門的基層單位,由于歷史遺留的原因,鄉鎮衛生院、中小學校目前所在地原來沒有任何土地手續。再如有的項目盡管在實施的過程中存在著嚴重的違法違紀問題,但由于追究機制不完善,加之局部利益、小團體利益在作怪,因此也就不了了之。
(五)工程建設領域存在問題隱蔽性高而現有監察監管技術力量薄弱。在工程建設領域,有形市場中的違紀違法行為較為隱蔽,其往往是在有形市場外一對一地進行,很難被抓住把柄,就算在招投標過程中有一些異常行為,也可以憑目前法律法規的漏洞輕易搪塞過去。相比之下,目前的建筑體量越來越多,建筑層越來越高,建筑結構越來越復雜,建筑新材料、新技術應用越來越廣泛,這就給行業主管部門監督機關提出更高的要求,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及監督機關的執法力量不強,部門間協調配合薄弱,許多環節管理不嚴,在工程建設的管理上專業水平不高,致使違法建設行為不能及時糾正,往往出現即使明知違法也沒法查出的現象。
(六)管理力度弱化,基本建設程序執行力不強。由于基本建設程序管理主體是政府部門,建設事項又屬于政府事項,政府自己管自己,造成內部控制制約力度大大減弱,尤其是在客觀條件欠缺的情況下,在某些方面的積極協調下,管理部門開綠燈,沒有了制約監管項目運作單位就名正言順“省略”、“后置”建設程序。
(七)征地拆遷困難制約了項目的實施。一些項目受用地條件的限制,不能按期動工;還有部分項目受用地影響進展緩慢,不能按建設工期順利完工。征地拆遷難度大不僅影響了項目的建設進度,還影響了地方的對外形象,
三、意見和建議
通過僅幾年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開展,項目建設中的許多問題得到了有效治理和糾正。但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了此項工作的艱巨性和復雜性。為了使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真正減少和徹底糾正,使“陽光工程”充滿陽光、“民心工程"體現民意、“實事工程”體現實效、“放心工程”讓人放心,提出如下意見建議:
(一)深入開展教育培訓,增強法制觀念。要組織部門領導干部及所屬單位負責人,認真學習中央省市關于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和相關法律法規,通過專題會議、案例剖析等形式進一步提高領導干部對做好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落實專項治理工作各項任務的能力。
(二)加大基本建設程序的管理力度。縣發改、財政、國土、建設、安監、環保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項目建設中的管理職能,認真履行職責,對各自審批的環節嚴格把關,保證審批資料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實現基本建設程序無縫隙管理體系,杜絕因管理斷點而形成漏洞。 同時,要加大監督檢查和協調服務力度,通過多種形式督促指導工作,協調解決問題。通過督查督辦等行之有效的措施,促進各部門之間相互協調、配合,從而為全縣重點項目建設任務的順利完成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三)創新方式、完善舉措,推進征地拆遷工作。要采取過硬措施,真正解決征地折遷難題。靈活運用各種手段,除現金補償和搬遷安置等方式外,還可以實行“土地換保障”的征地補償安置辦法,以解決被征地農民生活及養老的后顧之憂,緩解征地拆遷中的矛盾沖突。要嚴格 按照征地拆遷工作條例規定,及早做好規劃區內的征地拆遷工作,讓受影響的項目早日建設完工;對肆意阻擾征地拆遷工作的,政府有關部門應依法依規采取相應的強制措施,保證征地拆遷工作正常進行。
(四)切實加強在建項目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項目建設單位要進一步細化年度和季度投資計劃,克服各種因素的影響,精心組織,精心施工,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加強建設項目工程質量檢查,實行重大項目工程“終身負責制”,按照“誰建設誰負責”的原則,對出現的質量問題,要嚴肅追究失職人員的責任。
(五)加大檢查監督力度。針對建設項目專業性強、涉及面廣的特殊情況,一是紀檢監察及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和完善項目建設督查落實制度,既要加大檢查力度,還要加強溝通協作,經常性地召開聯席會議,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總結工程建設領域問題存在的根源,制定可行性措施,使發現的問題能夠得到有效解決。二是建立整改工作協查督辦制度。要以縣專治辦為協查督辦中心,發改、財政、國土、建設、安監、環保等行業主管部門為協查督辦點,將存在問題按行業主管范圍劃分、分解,充分發揮專治辦的協調作用,各負其責,相互協調,互通信息,形成資源共享。三是在完善機制、體制上下功夫。上述相關部門要在堅持落實目標責任、制定完善業務規范、監督關口前移上出新招,創新工作方法,出臺一批覆蓋全局、配套完備、規范性強、約束有力的工程建設領域法規制度,從根源上遏制違紀違規問題的再次發生。此外,政府向社會公開承 諾的惠農利民項目,有關審批或監督部門要本著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與承擔項目建設的單位及時溝通、聯系,主動送政策上門、送服務上門,以求取得項目建設既合法合規,又進展順利如期完成的雙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