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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國有企業;治安保衛;探討
Abstract: The work of state-owned coal enterprise security i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works of state-owned coal enterprises. This paper from the strengthening of enterprise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 four aspects to analyze how well the state-owned coal enterprise security work.
Key words: state-owned enterprises; security; explore
中圖分類號:D631.4
一、著眼長遠,強化企業治安保衛工作體系
企業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要主動適應社會及企業內部的治安形勢不斷發展、變化的客觀規律的內在要求,不斷分析研究治安保衛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準確預測和把握違法犯罪的新動向、新特點,始終掌握工作的主動權。要針對企業內部突出的治安問題和違法犯罪活動呈現出組織化、暴力化、智能化的新特點,一方面要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通過治安防控體系的建立和完善,進一步適應動態管理的要求,解決基層企業之間各自為戰、工作運行機制不協調、銜接配合不力等問題,不斷加強點線面結合、專群結合,人防、物防、技防結合的治安防控網絡,依靠公安機關的打擊力量,實行打防控一體化。同時要建立和完善保衛工作的保障機制和懲后獎先的激勵機制,逐級抓好落實,使企業治安保衛工作滲透到企業各項管理之中,主動參與企業管理,發揮應有的職能,為企業創造一個良好的治安環境。另一方面,要積極溝通,依靠政府及其職能部門進一步優化企業的外部環境,促進企業內部治安管理工作的加強。一是要依靠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對企業與周邊的各種矛盾及時予以化解。對存在問題及時疏導調解,不讓矛盾發展激化,保障企業生產經營建設的順利進行。其次是要依靠政府和公安機關對企業內外治安秩序進行綜合治理,及時解決妨礙企業生產、經營的問題,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三是依靠政府及其職能部門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強外來人口和收購點的管理,從根源上鏟除違法犯罪,最終實現企業的長治久安。
二、與時俱進,完善企業治安保衛工作制度
企業內部治安保衛管理制度需要不斷完善和細化,要根據國務院頒布的《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和本企業的自身特點,制訂更加細致、覆蓋企業全角落、有針對性的管理規章,同時要與企業和社會發展同步,不斷修改和完善企業內部治安保衛管理細則,使之更有實際操作性,更有說服力和約束力。目前,很多企業都有企業內部治安保衛管理制度,但總結以往大大小小的治安保衛事例,其遇到的新問題還是現有的治安保衛制度不夠準確,還需隨時修正,使之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留彈性空間。因此,企業要尋求健康發展,就要根據實際需要完善適合本企業治安保衛工作的治安巡邏、人員(物資)進出、關鍵裝置要害(重點)部位治安管理、放射源危險品治安管理、技防、承包商治安管理、治安保衛培訓、治安保衛考核獎勵等規章制度,使企業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開展在制度的規范下有序進行,并在嚴密的規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三、增加科技含量,提升治安防范水平
治安防范要走依靠科技進步、提高科技含量的內涵式發展道路,使科技手段成為推動治安防范的巨大動力。在犯罪日益科技化、智能化的情況下,傳統意義上的群防群治已明顯地暴露出它的局限性。對此,企業內部治安防范如果沒有科學技術作保障,僅靠人海戰術、拼體力,其效能不可能有效提高。因此,我們應該向科技要穩定,向科技要安全,加大技術防范力度和密度,加大企業內部防控網建設。在安全防范工作中,最大限度、盡最大可能地使用高新科技手段,形成治安防范的網絡化,加大技術防范力度,提高治安防范能力,最有效地預防和打擊犯罪。依靠科技強保、科技創安是實現企業內部治安根本好轉的強有力的手段。
四、加強保衛隊伍建設,促進企業和諧發展
現代企業生產中面臨許多不確定的安全因素和突發事件。一個良好的企業內部保衛工作,必須有一支強有力的治安保衛力量和素質能力很強的治安保衛隊伍。這支隊伍在企業面臨如火災、爆炸、危險品泄漏等安全生產和地質災害事故時,能快速反應,實施道路封閉、交通管制、人員疏散、可疑人員或物的搜尋、搶救傷員等等,為企業安全生產提供支援。在面臨突發的職工集訪、鬧訪等時,能夠引導分流人員,協助化解矛盾,有效控制事態發展,為企業的穩定工作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五、正確處理好四種關系
為做好新時期國有煤炭企業治安保衛工作,必須正確處理預防與安全、保衛組織與公安機關、專門工作與群眾工作、企業與周邊等四種關系。
一是正確處理預防和安全的關系。“預防”就是要求在企業治安保衛上,在處理預防與其他治安保衛工作上,要強調預防,突出預防,把著眼點放在預防工作上。所謂“安全”,是企業治安保衛工作的根本目的。企業治安保衛工作職能部門的建立,治安保衛工作的研究和實施,治安保衛工作的一切努力,都是為了保障所在企業內部的安全。所以說,保障安全是整個企業治安保衛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切實保障安全,即要求各企業千方百計地做好防范,通過堅強的思想政治工作、嚴密的組織工作和嚴格的管理工作,堵塞一切違法犯罪分子可利用的漏洞,彌補發生災害事故的一切缺陷,減少違法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 即使發生也可及時發現,立即采取措施排除危險,避免和減少損失。內部治安保衛的一切工作措施都是為了保障安全,如果離開了安全保障這個目標,也就失去了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建立和存在的意義。
二是正確處理保衛組織與公安機關的關系。隨著國家各項改革事業的進行和法制建設的加強,企業治安保衛機構已不具有雙重性質,不再行使公安機關的執法權力,其中心工作是做好預防工作。但是,內部治安是整個社會治安的組成部分,內部治安的好壞和整個社會治安的好壞有緊密的聯系。要抓好企業治安管理,促進社會穩定的共同奮斗目標,使公安機關與企業保衛組織始終保持唇齒關系,做到分工不分家。為此,企業保衛組織在抓好內部防范上要與公安機關時刻保持緊密聯系,通過公安機關充分了解本地區社會治安的情況、動向,分析可能給內部治安帶來的問題和影響,以便在其監督指導下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維護好內部治安秩序。對待各類違法犯罪,保衛組織要以對本企業地形熟、情況明的優勢,從人力、物力上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對其進行有力打擊,起到“打擊一片威懾一方”的作用。
三是正確處理企業治安保衛專門工作與群眾工作的關系。企業治安保衛工作涉及生產、 業務及職工生活等各個方面,保衛組織只有發揮協調指導作用,廣泛調動各部門及職工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做到專群結合,綜合治理,各種安全防范措施才能做到全面落實,企業治安才能得到有效保證。要同企業內部各相關部門協作配合,充分發揮其力量。各有關部門掌握所管轄范圍內的各種情況,保衛組織必須同這些相關部門,如生產管理、技術安全、經管、財務后勤以及政工、工會、教育、團組織等部門搞好配合,才能在人力、財力、物力等方面得到最大限度的支持與幫助,為做好防范措施的落實打下堅實的基礎。同時,要緊緊依靠他們做好群眾的法制宣傳教育,以及各類矛盾糾紛治安不穩定因素的排查調處化解工作。
四是正確處理企業與周邊的關系。任何企業都不是孤立存在的,都和周圍社會毗鄰企業有密切的聯系,因此企業要同周圍的農村、鄉鎮及其他企業做到相互配合,共同鑄造聯防體系,動員群眾力量,維護好聯防區域治安,有效預防和制止犯罪活動和治安事件,齊心協力抓好平安創建活動。首先緊緊依靠地方公安機關徹底鏟除侵害企業利益的路霸、煤霸,為企業生產經營穩定發展除垢化淤、掃清障礙。二是由企業外事部門配合保衛部門與周邊鄉村、企業成立地企共建委員會,建立聯系制度,做到定期召開會議,經常互通信息,及時發現商討處理各種治安問題。 三是與企業周邊成立治安聯防隊,加強聯防區域的治安防范工作。 四是扎實開展平安創建活動,使聯防區域群眾自覺做到文明守法。
參考文獻
1. 鄧文興.煤炭企業加強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有效途徑[J].中國西部科技.2005(06)
關鍵詞:治安保衛 ,突出問題 , 管理措施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coal mine, the deepening of the reform of the, because the redistribution of interests, and combination, produced within the enterprise security situation is strong, are correlated with sudden and so on some issues, produce, are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stability and development of the enterprise. A good enterprise internal security work, to construct the socialist harmonious society and promoting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has a very important role. For society, the company to create a harmonious and stable, good production and living environment talk about some superficial understanding:
Key words: public security, outstanding issues and management measures
中圖分類號:X75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一、企業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重要性
(一)為企業發展創造良好治安環境
做好企業內部治安保衛工作,保護國有資產不受不法侵害,使企業生產經營在穩定的環境中進行,為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的治安環境。特別是煤炭行業具有易燃、易爆等特點,一旦受到破壞,會給國家造成重大資產損失,同時還會引發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嚴重的會引發社會不穩定。
(二)為企業安全生產經營保駕護航
做好企業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在某種程度上能夠減少或防止犯罪,為企業減少或挽回經濟損失。通過加強治安防范工作,與公安機關相互配合,打擊盜竊等犯罪活動,使犯罪分子不敢對企業資產及物資有非分之想。
(三)為企業職工隊伍營造和諧氛圍
企業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好壞直接影響著職工的切身利益。只有搞好企業內部治安保衛工作,才能使企業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得到保障,有了良好的治安環境才能使職工有安全感,才能讓職工全身心地投入到日常生產建設中去。
二、企業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忽視抓好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重要性
有些企業將保衛工作與生產經營和經濟效益對立開來,認為保衛工作不產生效益,視保衛工作可有可無,甚至撤消保衛組織,導致企業各項治安防范措施得不到落實,治安問題比較突出,影響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部分企業內部治安防范意識淡薄,多數單位防范機制不健全。單位的領導對企業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從思想上沒有引起足夠重視,認為治安保衛工作非本企業本職,是公安部門的事,治安保衛工作在單位里的地位無足輕重,在治安保衛方面的投入過分吝嗇。由于部分企業領導對企業保衛工作缺乏改革創新的意識和能力,根本沒有重視如何研究新情況、新問題的特性以及相對措施,仍然沿襲過去的方法辦公,這些都導致了一些企業內部治安防范工作基礎薄弱,人防、物防、技防等防范設施未能達到規定的標準,治安防范網絡還沒有建立起來,使企業治安保衛工作喪失了內部安全防范中應有的威懾力,讓違法犯罪分子有機可乘,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犯罪分子的氣焰。
(二)治安形勢相當嚴峻
一是隨著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入,進入企業務工的臨時用工隊伍壯大,有一些人文化素質不高,法制意識淡薄,不遵法守紀,由于利益的誘惑,有時會鋌而走險,盜竊企業物資時有發生,這是當前危害企業治安的重要的行為因素之一。二是在企業周邊,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廢品收購站,這就給犯罪分子提供了銷贓渠道。
(三)企業保衛人員的職責和素質還不完全匹配
保衛人員職業素質和專業能力水平參差不齊,是目前企業內保存在諸多問題的主要原因之一。按照“抓基層、打基礎、苦練基本功”的工作要求,原有治安內?;A工作必須延伸、重構和優化;企業保衛組織的法定職能必須強化、細化和深化;企業保衛組織的協調關系有待于進一步強化。
三、做好企業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措施
(一)企業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要主動適應社會及企業內部的治安形勢不斷發展、變化的客觀規律的內在要求,不斷分析研究治安保衛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準確預測,始終掌握工作的主動權。
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通過治安防控體系的建立和完善,進一步適應動態管理的要求,改革基層單位之間各自為戰、工作運行機制不協調、銜接配合不力等問題,不斷加強點線面結合,專群結合,人防、物防、技防結合的治安防控網絡,依靠公安機關的打擊力量,實行打防控一體化。通過以基層單位黨支部為核心的組織體系建設,將內部治安保衛的范圍和工作任務分解給各基層單位,層層簽訂切實可行的《內部管理保衛工作責任書》,把搞好治安管理防控體系建設的責任落實到各基層單位負責人的肩上,建立起工作網絡,動員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同時要建立和完善保衛工作的保障機制和懲后獎先的激勵機制,逐級抓好落實,使企業治安保衛工作滲透到企業各項管理之中,主動參與企業管理,發揮應有的職能,為企業創造一個良好的治安環境。
(二)企業內部安全保衛工作正常開展的關鍵在于規章制度的健全完善和工作責任的具體落實
要堅決貫徹“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和“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根據本單位自身特點,制定更加細致、覆蓋企業全角落、有針對性的管理制度。同時要與企業和社會發展同步,不斷修改和完善治安保衛管理細則,使之更有實際操作性,更有說服力和約束力。
(三)從源頭上杜絕案件發生
首先是抓好部門門衛管理。要嚴格按照管理規定,對進出公司的人員及車輛加大檢查力度,凡是出入公司的機動車輛必須登記換證,進入公司的人員需在門崗處登記清楚,驗名身份后,方可進入公司,杜絕無證車輛、人員進入公司,從源頭上把好第一關,真正起到第一道防線的作用。其次是抓好治安巡邏工作。要采取定時或不定時巡邏,加強對重點崗位、要害部位、等地方的巡查,轄區重點防范能力進一步加強,筑牢第二道防線。
一、企業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內容和意義
1、企業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內容
企業內部治安保衛工作主要是指對企業內部的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生產經營秩序等治安保衛工作。其主要包括幾下幾個方面:
第一,積極學習黨和國家在安全保衛工作方面的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方針并徹底貫徹落實。企業安保工作必須遵循貫徹相關的法律法規,將安全保衛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落實到位,保證企業安保工作的順利開展,進而確保企業生產經營秩序的安全穩定。
第二,依據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建立健全與企業現實相適應的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并認真組織實施。企業安保工作首先應當建立在相關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的基礎上,其次要能體現出企業自身特色且要符合企業基本情況,制定好之后還要能夠保證得以順利組織實施,進而確保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沒有隱患、沒有漏洞。
第三,廣泛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法制教育。在企業生產過程中,生產人員天天都在重復干著相類似的工作,時間久了就會容易產生麻痹大意的心理,而且平日里都比較注重生產而忽略了對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學習和認識。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安保工作就顯得格外重要。廣泛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法制教育,首先應當起到宣傳教育的作用,進而提高企業員工的安全法制意識和安全生產防范意識。其次應當起到警示作用,有效地讓企業員工牢牢樹立起責任意識和防患未然的危機意識。
2、企業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意義
企業是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全面抓好企業的安保工作,為企業實現快速發展提供穩定的運行環境和安全保障,使企業生產經營活動能夠在安全和諧的環境下進行;與此同時,通過和公安部門相互配合,能夠實現防范和打擊搶劫、偷盜等相關經濟犯罪活動,從而減少企業經濟損失及挽回損失財產。另外,做好企業安保工作不僅可以為企業提供一個安全的發展環境,還可以保護員工的人身與財產安全,增加員工自身的幸福感和安全感,使其可以放下所有顧慮,百分之百全身心地投入到日常工作中,為企業和社會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企業是社會經濟市場中不可忽視的一部分,企業內部安保工作的好壞,不僅是企業自身的事情,同時也是社會的事情。做好企業安保工作,對社會安定和諧都存在著重要的促進作用。
二、企業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存在的問題
1、內部矛盾突出
一方面是企業內部安保工作分工明確。隨著經濟改革全面推進,企業安保工作過去是由公安機關全部包攬,之后變成企業內部單純性的治安保衛,到最終又形成了高效的綜合性安保工作,漸漸弱化了公安機關的監督作用,在目前內部的管理機制又尚未健全之時,我們應當高度重視企業的安全工作,不應當盲目去追求經濟效益的最大化而忽視安保工作的重要性,給企業安全生產帶來不良影響。
另一方面是企業內部缺乏充足的安全防范意識。如今,大部分企業內部缺少對安全工作的重視,主要存在防范費用投入少、防范能力弱、防范技術落后等問題。由于沒有得到企業內部充分重視,投入經費長久欠缺,人員安全、設施建設得不到相應的保障,無法引入先進設備和技術,因而使犯罪分子趁虛而入,導致了企業資產流失,破壞了企業內部的穩定性。
2、外部矛盾造成嚴重影響
當前,我國正處在經濟結構調整的重要階段,伴隨著經濟由粗放型向集約型的轉變,許多勞動密集型企業也逐漸轉變成技術密集型和資金密集型企業,導致下崗職工數量增多,加上下崗職工的自身權益沒有得到很好的保障,容易產生不滿情緒,做出過激行為,大大增加了社會和企業的不安定影響因素。
此外,伴隨經濟的進步,人員地區間流動更加頻繁復雜,大量農民工涌入城市尋找工作,這里面有的人由于文化水平相對較低,對法律知識缺乏了解認識,出于方方面面原因,難以抵御利益的誘惑,導致其對企業內材料進行偷盜,倒賣,進而對企業安保工作產生了巨大的挑戰。
三、做好企業安全保衛工作的方法與措施
1、防范為主
增強安全宣傳教育力度。改變守舊的思想觀念,全面認識到安保工作對企業經營發展的重要意義。根據新的社會經濟發展對企業的經營要求,企業應當完善管理制度,多角度、全方面的開展道德、法制觀念宣傳教育,加大思想觀念宣傳活動,這對減少和預防企業內部的治安案件會起到十分積極的作用。并且要在新進廠的員工中開展法律知識教育和自我安全防范教育,一方面避免其產生犯罪行為,另一方面在碰到安全突況時,增強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嚴格加強對外來人口的管理。根據當前企業外來人口多,流動性強,結構復雜的情況,要實行實名登記,全面可靠的了解外來人口的家庭住址、家庭組成人員、收入水平等有關信息,知道從哪里來,知道來做什么,知道其活動動態,切實實現“三知”。通過細致詢問,全面走訪,保證真正的了解企業內部的所有外來人口狀況。
提高企業安保隊伍組織能力。一方面增強安全知識培訓力度,構建專業化考試以及實戰訓練為主的考核體制,確保安保隊伍思想堅定,作風過硬;另一方面提升安保隊伍思想覺悟,加強安保隊伍的政治建設,提高安保工作質量。
2、防治結合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創建“和諧”為主題,深入貫徹落實黨的精神和省、市、區政法綜治工作會議精神,不斷鞏固“平安”、“法治”建設成果,夯實基層基礎工作力量,深化政法隊伍自身建設,全面提升街道政法綜治部門的執法能力和執法水平,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
二、主要工作目標和任務
年的綜合治理和平安創建工作,以構建和諧社會、實現長治久安為總目標,著力做好五個“確?!惫ぷ鳎捍_保社會治安持續穩定;確保妥善處理;確保社會熱點和敏感問題不出問題;確保不發生群眾生命、財產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確保政法綜治隊伍公正廉潔。具體任務:
1、加大派出所對刑事案件和特大案件的控制及偵破力度,堅決“嚴打”方針,全力維護社會穩定。年內力爭刑事案件發案率降低5%;八類案件發案率降低10%;八類主要刑事案件破案率達85%以上;重特大案件(命案)破案率達100%。實現和突破“三個確保,一個零指標”的目標。
2、加大“大調解”工作力度,著力化解社會矛盾。一是進一步加強街道、村(社區)企事業單位的“大調解”機制建設,各村配備專兼職調解人員2—3名。充分發揮村(社區)企事業單位調委會的第一道防線作用。二是加強對基層調解組織、網絡和信息員隊伍的建設。各自然村配備1—2名工作信息員,發揮村民小組長及老干部老黨員的作用,提高基層排查調處矛盾糾紛的能力。三是妥善處理各類,遇到重大事件,做到快速反應,熱情處置,堅持依法辦事,按政策辦事,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可能引發的。四是實事求是地辦理群眾的來信來訪,扎實細致地做調查研究,按照《條例》做好及時接待、及時調處、及時回訪工作。力爭各類矛盾糾紛調處率達98%以上,調解成功率達95%以上,做到一般矛盾不上交,重大事件有匯報,不發生群體上訪、越級上訪、重復上訪,不發生民轉刑案件和其它重大事件。
3、繼續加大對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建設,不斷提升社會安定、政治穩定的新局面。一是切實加強農村治安防范工作。繼續鞏固“技防進萬家工程”,進一步提升農村治安防范科學化、社會化和專業化水平,全面完成“村戶接警系統”工程建設。二是切實加強治安防范工作。在加強村級警務室聯防隊伍建設的基礎上,加強對省道各路口治安巡防工作。三是加強和完善道路臨控設施建設。大力推進對治安卡口、主要道口、集貿市場、公共場所、金融、學校、醫院、小區等重要位置監控系統的建設,實施人防、技防、物防一體化。四是加強對小區、金融、企業等單位的內部防范管理工作。逐步實施對較大企事業單位和儲備毒化物倉庫的視頻監控和“CK”報警系統建設。五是加強人防隊伍建設。聯防保安按轄區實有人口萬分之十五配備,外來人員協管員按300:1配備,實行公安聯防、企業、小區保安一體化管理模式。六是加強農村消防工作和安全生產工作。大力宣傳消防法規和消防知識,加大消防經費投入,不斷完善消防設施,建立健全消防志愿者隊伍。在農村配備消防手抬泵,明確專人保管保養,并設立專用取水口,設置明顯取水口標志,企業必須設置消防栓及消防器材,內部有明顯消防標志和緊急疏導出入口。各村(企業)要有8—10名的消防志愿者隊伍,并具備一定的消防知識和使用消防器材的能力。派出所消防辦、街道安全辦每年搞1—2次消防知識培訓和消防演練,增強群眾消防意識和消防能力。
4、加強外來人口管理與服務,提高防范能力。一是加強外來人員信息采集化管理,健全對外來人員的管理制度,強化協管員信息采集及登記發證工作。街道外管辦實行民警、聯防人員分片(段)包干,責任到人,明確職責,狠抓落實。外來人員登記發證率達100%以上,將犯罪率降低到最低限度。二是加強外來人員集宿管理,大力推進外來人員集宿區的建設。在已建打工樓15347平方米的基礎上,加快集宿樓17568平方米及配套房3360平方米工程建設,年內逐步實施外來人員集宿管理模式。三是加強高危人群的控制。規范廠內集宿和私房出租,加強鎮區重點場所、廢舊回收、建設工地、娛樂場所的控制管理,擠壓犯罪空間,依法嚴厲打擊各類犯罪活動。
5、加強基層綜治基礎工作,打牢平安創建根基。一是加強基層綜治組織建設。切實加強村(社區)綜治工作建設,落實人員、經費和辦公場所,做到人員到位,職責明確,活動正常,臺帳齊全。二是加強綜治基層基礎性治安管理,進一步落實預防青少年犯罪,刑釋人員安置幫教、社區矯正、禁毒、反及重點治安整治等工作措施,嚴格開展危險品和公共復雜場所的治安管理以及交通、消防、安全生產管理。三是推進基層平安創建活動。深入開展平安街道、平安村(社區)、平安單位、平安家庭系列創建活動,不斷推進“平安”創建活動成果。四是建立健全街道綜治委成員單位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參與綜治工作的職能作用。強化綜治委成員單位的領導責任,充分發揮帶頭和協調作用,形成通力合作,齊抓共管綜治與創建工作的整體合力。
三、主要工作措施及要求
l、積極預防和有效化解社會矛盾。要充分發揮司法調解對化解糾紛的積極作用,進一步完善“綜治中心”建設、“大調解”機制,加強街道矛盾糾紛調處中心的規范化建設,努力提高調處化解矛盾糾紛的質效。繼續抓好處理涉法上訪問題的專項工作,努力把涉法上訪案件控制在比較低的水平上。
2、有效控制刑事案件,依法打擊各類嚴重刑事犯罪活動。重點打擊嚴重暴力犯罪、黑勢力犯罪、有組織犯罪和“兩搶一盜”等多發財犯罪,對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的嚴重暴力犯罪和大型惡性案件,要快偵快破,及時打擊,消除社會影響。要加大對犯罪的查處打擊力度,深入開展“無毒社區”活動,全面落實禁吸、禁販、禁制等各項措施,努力遏制娛樂場所吸販毒蔓延勢頭。
3、加大投入,提高治安防控整體水平。一是強化街頭路面防范,針對流竄犯罪的突出情況,及時調整巡街劃分、巡邏密度、力量配置,切實加強路面巡防警力投入,增強治安巡邏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強對易發案地段的防范,特別是鎮村結合部、社區金融、公共復雜場所,不斷擴大技防覆蓋面,對菜場、網吧、旅社、洗頭房、浴室等公共場所加強平時管理和突擊清查。三是提供卡口防范,進一步配齊配強卡口人員裝備,提升堵截和查控犯罪分子的能力。四是加強單位內部防范,深入開展創建“平安單位”活動,加大單位內部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力度,全面落實治安保衛責任制和安全防范各項措施。
4、加強外來人口管理工作。一是派出所要把加強和改進外來人員管理作為平安創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實提高效率和管理水平。實行民警分片包干責任制,全街道分11個包干區(點),由11個民警、52個戶籍協管員負責進行登記造冊發證工作;二是各村綜治主任(村主任)負責各自然村的出租戶和租住戶的雙向管理工作和信息反饋工作;三是加強對外來人口的集宿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對企業內部集宿區的管理、完善協管員制度;四是加大對土建工程零星人員和外來人員的管理,落實企業法人的崗位責任制,堅持貫徹“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外來人員管理工作順利開展。五是加強對高危人群的管控,對高危重點人群要落實管控措施,開展經常性的清查和盤查,從根本上預防和減少外來人員違法犯罪。
5、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力度。進一步加強對刑釋解教人員和社區矯正對象的教育管理,落實有效政策和法律及管理制度,搞好派出所、民政、司法、行政村(社區)的銜接、跟蹤幫教。重點放在他們回歸社會后的思想教育、生活幫助及工作安置,讓刑釋人員和矯正對象盡快脫離社會的歧視和生活上的困難,為他們重新做人提供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用政府的關心、社會的容納,感化和改造他們的思想。對部分有可能重新犯罪的對象要嚴格落實監督管理措施和重點幫教,通過幫教減少重新犯罪。
6、進一步提高社會管理水平。不斷研究當前社會的新矛盾、新問題,探索制訂新對策。一要狠抓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加強預防青少年犯罪的機制,強化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設和法紀教育,建立健全學校、社會、家庭三結合的工作機制。重點抓好閑散人員、輟學、失學和有不良行為或有輕微違法犯罪行為人員的預防工作。堅持政法干警兼職學校法制副校長制度,對學校不定期的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安全校園活動。整治學校周邊地區治安秩序,加強對網吧、娛樂場所、文化市場的治安管理,為青少年成長營造良好社會環境,二是要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對易爆、易燃、劇毒危險品的生產管理,要嚴格落實生產、銷售、儲備、使用責任制,規范管理、堵塞漏洞,嚴防危險品丟失、被盜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三是要進一步加強交通和消防監督管理,排查和整改安全隱患,預防和減少重大惡性事故的發生。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勞務市場的管理。
本辦法所稱勞務市場,是指勞動力供求雙方進行雙向選擇的場所,包括綜合勞務市場、行業勞務市場、專項勞務市場和企業內部勞務市場。
第三條 市、區、縣勞動局是同級人民政府管理勞務市場的主管機關,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勞務市場進行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有計劃地在本市建立多形式、多層次、多專業的勞務市場體系。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對勞務市場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按行政區域組織開辦綜合或專項勞務市場。市級各行業主管部門或其他社會組織可以開辦行業或專項勞務市場。
企業或企業主管部門可以在市、區、縣勞動局的指導下,開辦在本企業、本系統范圍內調劑富余勞動力的企業內部勞務市場。
個人不得開辦勞務市場。
第五條 開辦綜合、行業或專項勞務市場, 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本市勞務市場發展規劃;
二、有明確的業務范圍;
三、有固定的場所;
四、有勞務市場服務組織,其中專職工作人員不少于10人;
五、有健全的市場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員守則;
六、有與業務工作量相適應的計算機設備;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 開辦勞務市場,由開辦單位向市勞動局提出申請,經市勞動局審核批準取得勞務市場開辦資格,方可開辦。未取得開辦資格的,不得開辦勞務市場或者以營利為目的從事勞務中介活動。禁止自發的勞務市場。
申請勞務市場開辦資格的具體辦法,由市勞動局制定。
第七條 勞務市場服務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行業主管部門或其他社會組織開辦的勞務市場的服務組織,必須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注冊登記。
第八條 勞務市場服務組織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一、收集、提供勞動力供求信息;
二、開展勞動就業指導和咨詢;
三、組織需求勞動力或勞務的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居民家庭(以下統稱用工單位)同求職人員直接洽談;
四、協助企業調劑勞動力余缺;
五、為在職職工合理流動提供服務;
六、組織勞務協作或地區間的勞務輸出與輸入;
七、組織、協調有關單位按照用工需要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技術培訓;
八、介紹單位的臨時性用工;
九、介紹家庭服務員、個體工商戶幫工;
十、法律、法規、規章準許的其他勞務中介服務工作。
各勞務市場服務組織的具體業務范圍,由市勞動局在核發勞務市場開辦許可證時核定。
第九條 用工單位在勞務市場招用人員, 必須持市勞動局規定的有關證明和招用簡章,面向社會、公開招收、全面考核、擇優錄用。求職人員在勞務市場求職,必須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和市勞動局規定的有關證明。用工單位和求職人員達成用工協議后,必須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并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條 勞務市場服務組織必須在市勞動局核定的業務范圍內,按照國家和本市各項勞動法規、規章、政策進行勞務中介服務活動。勞務市場服務組織在勞務中介服務活動中,不得侵害用工單位的用人自主權和求職人員的職業選擇權。
第十一條 進入勞務市場的用工單位和求職人員, 必須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遵守勞務市秩序,服從管理,不得利用勞務市場從事違法活動。
第十二條 勞務市場服務組織應定期向市勞動局報送勞動力供求信息,為本市制定就業規劃和有關政策提供依據。各勞務市場之間應當加強信息交流和協作;必要時,市勞動局可以對各勞務市場的勞動力資源進行調劑。
勞務市場的勞動力供求信息交流和勞動力資源調劑的具體辦法,由市勞動局制定。
第十三條 勞務市場服務組織為用工單位和求職人員提供服務,可以收取服務費。服務費的標準和收取辦法,由市勞動局會同市物價局制定。
第十四條 對違反本辦法的, 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對自發的勞務市場,由市、區、縣勞動局會同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予以取締。
二、對未取得開辦資格擅自開辦勞務市場或以營利為目的非法從事勞務中介活動的,由市或者區、縣勞動局責令其停辦或者停止違法活動,并根據情節輕重,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對超出核定的業務范圍或者違反勞動法規、規章進行勞務中介活動的勞務市場服務組織,由市勞動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取消開辦單位的勞務市場開辦資格。
四、對在勞務市場活動中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
五、對擾亂勞務市場秩序、違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六、對利用勞務市場進行違法活動的,由各有關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 本辦法執行中的具體問題, 由市勞動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1991年2 月1 日起施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北京市勞務市場管理暫行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現《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北京市勞務市場管理暫行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侗本┦袆趧帐袌龉芾頃盒修k法》依照本決定修正后,匯編重新公布。
全文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北京市勞務市場管理暫行辦法》的部分條款作如下修改:
1、第六條修改為:“開辦勞務市場,由開辦單位向市勞動局提出申請,經市勞動局審核批準取得勞務市場開辦資格,方可開辦。未取得開辦資格的,不得開辦勞務市場或者以營利為目的從事勞務中介活動。禁止自發的勞務市場。
“申請勞務市場開辦資格的具體辦法,由市勞動局制定?!?/p>
2、第十四條第二項修改為:“對未取得開辦資格擅自開辦勞務市場或以營利為目的非法從事勞務中介活動的,由市或者區、縣勞動局責令其停辦或者停止違法活動,并根據情節輕重,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p>
第三項修改為:“對超出核定的業務范圍或者違反勞動法規、規章進行勞務中介活動的勞務市場服務組織,由市勞動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取消開辦單位的勞務市場開辦資格?!?/p>
一、主要做法
1.公寓化居住。力邦村首期投資1800萬元,占地面積40000平方米,建筑面積19228平方米,4幢公寓樓共可入住2800人。自2002年10月開村以來,村里采用和相關企業簽定協議的方式,所有入住者都由企業組織統一入住,目前已有周邊15家企業的來自全國17個省市的2700余名民工入住。為做好村民的入住管理工作,村內實行樓、層、室三級管理,分別落實了宿舍樓管理責任人、樓層長和寢室長,共同協助村里做好村民的管理工作。為方便村民生活,村里還設立了超市、食堂、醫務室、理發室、浴室、酒家、銀行、郵政室、電話吧、臺球室、籃球場等綜合設施,為居民提供系列服務。
2.市場化運作。由力邦村所在地政府―――西塢街道與力邦投資公司合作建立力邦村后勤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具體管理力邦村內事務,西塢街道擁有其中10%的股份,并對力邦村的重大事項如住宿費、餐費價格變動具有否決權。目前,力邦村主要收入有四塊:一是住宿費,包括基本水電費在內為每人每月18元。二是食堂收入,每人每餐2元。三是商鋪租金,一年固定收入在20萬元左右。四是酒店經營收入,年利潤預計在30萬元左右,其他還有網吧收入、浴室收入等。即使某些環節出現一定的虧損,但只要整個消費鏈不斷,公司的效益就可以從其他環節上得到補償。力邦村在開村第三個月就產生了第一筆利潤,由于入住率高產生的規模效益,成本回收期也從原來預計的20年縮短到8年。
3.社區化服務。為實現外來務工人員的自我管理,2003年力邦村通過選舉產生了全國首家外來人員自治組織―――力邦社區居委會,在7名居委會成員中,有4名為外來人員。同時,制訂了社區《居民自治章程》,并在全體居民中,選舉了35名居民代表,按季召開會議,討論社區管理事宜。社區還在各住宿樓設置了居民意見箱,及時搜集、處理、反饋大家的意見和建議,努力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和自我制約。此外,社區還與企業建立了協同管理網絡,凡有職工居住在力邦社區的企業,都落實1~2名聯絡人員協助管理,他們除了幫助外來人員做好登記、做證等服務外,還參與社區晝夜值勤,及時掌握居民的思想動態,為社區與廠家的管理提出意見與建議。在此基礎上,社區還建立了各種規章制度,包括晝夜值班、衛生督查、樓室綜合評比等制度,對社區的環境衛生、安全防范、文化娛樂、住宿守則等都作了明確規定,對居委會成員、辦事人員、部門負責人、保安、清潔工、食堂人員都分別制訂了工作職責,做到職責明確、有章可循;還相繼成立了黨支部、工會、共青團、婦聯、計生等組織,并根據工作需要開展活動,各個組織的凝聚力不斷增強。為提高居民的民主法治意識,社區還廣泛開展了“法律進社區”,爭創“民主法治社區”等系列活動,通過普法講師團舉行法制講座,開展法律咨詢、知識競賽、圖片展覽、法制文藝演出等活動,不斷增強居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
4.人性化管理。力邦村組建后,我市各部門都主動在村里設立了工作聯絡室,為村民提供服務。目前,村里已建立了流動黨員活動室、警務室、司法聯絡室、青年活動室、計劃生育指導室、醫療室等,街道還專門委派一名黨委副書記擔任力邦村黨總支書記,吃住在村里,實地辦公。根據入住村民中90%以上為年輕人的實際,村里還專門成立了力邦青年中心,根據青年人特點,定期舉行文化娛樂活動,為村民提供集生活、娛樂、培訓、維權于一體的綜合服務,讓來自五湖四海的外來人員真正感受到家的溫暖。在力邦村內,對所有外來務工人員都平等對待,沒有任何歧視,統稱為“村民”。后勤服務公司作為力邦村的管理機構,突出服務職能,淡化管理色彩,一切以“村民”為本。盡管公司在力邦村管理上制訂了相應的制度,但這些制度都來源于村民的建議,這些“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管理制度,也樂于被村民們接受。社區工作人員把外來人員當作自己的親人看待,從困難求助到崗位擔保,從幫助學習到工作介紹,無不盡心盡力。為緩解部分村民資金上的困難,公司還專門建立了“力邦村暫借資金”。為豐富打工人員的業余生活,村里還組建了籃球隊,乒乓球隊,女子舞龍隊等,定期開展文體比賽活動。每逢過年過節,村里還組織全體村民舉行卡拉OK、趣味游戲比賽,文藝演出等。每年除夕,街道領導、企業負責人、社區管理人員都要與留村人員共同吃年夜飯,共同參與文藝晚會。為促進青年的成才,村里還成立了成人學校,法制學校等,為居民提供自大、電大學習和英語培訓,幫助務工人員提高綜合素質。
二、初步成效
力邦村自開村以來,已逐步形成為一個規模大、設施全、功能多、環境美、服務好的外來務工人員集居地和周邊企業的后勤保障基地,不僅讓政府放心、企業滿意、員工開心,而且也讓經營者得到了實惠。實踐證明,力邦村模式是一個成功的外來務工人員管理模式,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一是促進了企業后勤社會化,改善了當地的投資環境。力邦村把原來由企業直接辦理的職工吃、住、醫療、娛樂等后勤管理集中到力邦服務中心,為企業減輕了負擔,解決了企業經營者的后顧之憂,使他們能集中精力經營企業。這一做法極大地吸引了外地企業前來投資辦廠,最近三年,到西塢街道投資的項目已達100多個。臺商投資企業奉化震達服飾制衣有限公司就是專門沖著力邦村來的,公司用400萬元資金買下力邦村附近的一家小企業,然后迅速擴張,目前300多名外來民工全部吃住在力邦村。
二是實現了外來人口本地化,使外來人員真正融入了當地的生產生活。力邦村竭力創造舒適的居住、生活、學習環境,營造“立業西塢街道、安居力邦社區”的氛圍,使外來人員真正找到了主人翁的感覺,真正融入到建設奉化大軍中來,盡心盡力地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貢獻。同時,村民良好的素質,也贏得了周邊本地人的認可。許多好學上進、表現突出的外來務工人員與本地民工一樣得到了提拔重用,成為企業的生產骨干。
一、指導思想
各相關責任部門和單位要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把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和建設和諧社會作為抓好春運工作的出發點,高度重視春運工作,按照“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快捷方便”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做好“人、車、站、路”四個環節的安全預防和管理,扎扎實實地做好春運各項工作。
二、時間安排
20*年春運從1月23日開始至3月2日結束,為期40天。各相關部門、單位要認真做好春運期間的客貨運輸、假日旅游運輸、客運車輛組織和除雪防滑工作,保障廣大旅客安全、便利、快捷、有序出行,確保廣大農民工、學生平安返鄉和順利返回工作、學習崗位。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健全春運工作組織機構
1、切實加強對春運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相關單位要把春運工作作為當前交通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要求,建立健全春運工作領導組織機構,負責本單位春運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安全管理,及時解決春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市政府成立春運工作領導小組,各有關部門和涉及春節旅客運輸的企事業單位也要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確保春運工作順利進行。
2、落實春運工作包保責任制。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春運職責,落實春運工作任務。市交通局包保轄區內運輸企業、客運站、運管所和公路段;市公安局包??瓦\站“三品”查堵、站車治安管理、駕駛員安全教育及打擊車匪路霸工作;市公安交警大隊包保春運車輛安全行駛監督管理工作;市經濟局包保全市轄區內的鐵路平交道口管理工作;舒蘭火車站和鐵路派出所包?;疖囌緝戎伟?、旅客疏導、危險品查堵工作;市行政執法局包保主干道車輛占道停放及占道經營,特別是客運站周邊占道經營行為的治理工作;市農業局包保農用車載客危害性教育工作;市衛生局包保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治工作;市廣播電視局包保春運宣傳報道工作;市氣象局要及時、準確地預報氣象災害的發生發展情況,及時暴雪等對交通有嚴重影響災害天氣預警信息;市運管所重點負責轄區內運輸組織和運輸安全監管工作;市公路管理段重點負責當地除雪防滑和清理占用公路經營的集貿市場;市地方海事處重點負責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市客運總站重點負責源頭安全檢查和服務工作;運輸經營者重點負責安全生產和服務措施的落實工作。
3、建立獎勵與懲處機制。為確保圓滿完成春運各項任務,市政府將對今年參加春運工作的單位進行監督和考核,對在春運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予以表彰;對工作不負責任,出現運輸安全事故和服務質量問題的單位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全力保障安全,強化春運安全管理工作
1、提高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保證運輸安全是春運工作的首要任務,各相關部門、單位,特別是運輸企業要認真落實國家和交通部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切實做好各項運輸安全管理工作,遏制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
2、加大客運稽查工作力度。運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要深入到春運一線進行行業監管,各相關單位要認真按照《省交通廳關于認真做好20*年春節道路運輸工作的通知》要求,與公安、城建部門緊密配合,積極開展聯合執法,調動各方面力量齊抓共管,維護好客運秩序,嚴厲打擊超員、超速、客貨混載、無證經營、私加(改)座椅、無從業資格證上崗及宰客、倒客等嚴重擾亂市場秩序和損害旅客合法權益的違法違章經營行為。嚴格監管客運經營者的經營行為,對檢查中發現超員的客運車輛,采取分流措施,分流費用由超員車輛的經營者承擔,并按照《*省道路運輸條例》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3、嚴格把好車輛安全技術關。春運前要對所有參加春運的客車和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術狀況檢查,對不合格的車輛要責令整改,嚴禁整改不合格、安全無保障的車輛參加春運。對技術條件不符合規定、罐車核載噸位與罐體容積載質量不符、沒有配備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不準從事危險貨物運輸。對已安裝GPS設備的車輛,要加強設備的使用和管理,做好企業內部監控平臺建設,充分發揮其在安全行車方面的作用。
4、強化駕乘人員的管理和安全教育。運政管理機構要加強對從事道路客運和危險化學品運輸從業人員的資格審查,要督促運輸企業強化對駕乘人員的安全教育,對超長途客運班車要按規定增配駕駛人員,避免疲勞駕駛。在雨雪天氣要及時為車輛配備防滑設備。
5、加強對客運站的源頭管理。市客運總站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和《*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做好進出客運站車輛的安全例檢工作,要嚴格按照客車載客定員發售客票和檢票,嚴防超員車輛出站。嚴格執行“三不進站、五不出站”的規定。協調公安部門做好“三品”查堵和防火、防爆工作,對站內用火、用電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把安全隱患消滅在源頭。雨雪天氣及時發放安全行車提示卡。
6、加強對公鐵平交道口的管理,提高司乘人員的安全意識。車輛在通過公鐵平交道口前,要嚴格執行“一停、二看、三通過”的規定,必須下車瞭望,乘務員要下車引導,確保安全后方可通行。
7、海事管理機構要加強對渡口的安全管理,積極有效地排查和解決存在的安全隱患,堅決杜絕船舶超員超載和冒險航行。
8、做好除雪防滑工作。公路管理機構要加強對公路的巡查,及時清除占道經營的集貿市場,對危險路段、橋涵、隧道要派專人負責踏查,設立明顯標志,為車輛的安全通行創造條件。備足除雪機具和防滑材料,提高應對暴風雪等惡劣天氣的能力,及時清除路面積雪,確保道路安全暢通,并及時向春運辦公室報告路況信息。
9、制定春運應急預案。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要制定春運工作應急預案并進行全面檢查,對出現過的突發緊急事件,要認真總結,吸取教訓,有針對性地采取防范應對措施。針對春運期間雨雪霧風等惡劣天氣較多的特點,各相關單位要采取車輛安全運行的保障措施。一旦出現惡劣天氣,要迅速采取措施增派維護人員和設備,及時清掃路面冰雪,撒布防滑料。確需封閉公路時,要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合理安排繞行路線,提前交通中斷和繞行信息,保持車輛有序通行。
(三)合理調配運力,加強運輸組織工作
春運期間,客流量大,時間集中,運政管理部門要根據市交通局的統一安排,組織充足的運力,最大限度地滿足旅客出行需求,避免發生旅客滯留現象。
1、合理調配運力。運政管理部門、各客運站和運輸企業要認真總結春運期間的客流變化規律,提前調查、預測本地旅客的流量、流時、流向,根據客流變化及時調配運力數量和班次密度,及時增開包車或加班車,確保運力充足、調配合理。
2、充分發揮農村客運網絡的作用,保證農村運力充足,滿足廣大農民群眾節日期間返鄉團聚、趕集購物、探親訪友的需要。
3、采取多種措施最大限度地方便旅客購票??瓦\站要采取多設售票窗口、延長售票時間、提前預售票等措施,以春運為契機,進一步推進全省聯網售票工作,為旅客購票提供便利條件。
4、市運政管理部門要配合市發改局、市交通局在春運期間加強運價管理,認真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部關于做好20*年春運期間道路、水路旅客運輸價格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
(四)認真做好春運統計、宣傳和值班值宿工作
關鍵詞:城市公共安全;社會力量;角色定位
作者:高中(湖南大學法學院,湖南長沙410082)
一、加強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城市公共安全是一個永恒的話題。相關數據顯示,1979年到2013年,城鎮常住人口從1.7億上升到7.3億,城鎮化率從17.9%提升至53.7%,城市數量從2173個增加到20113個。僅京津冀、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三大城市群,就以2.8%的國土面積集聚了18%的人口,創造了36%的國內生產總值①??梢哉f,城市己成為引領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旗幟和核心,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著力點。而2016年《城市藍皮書:中國城市發展報告No.9》指出,我國交通事故、電梯事故、城市火災、危險品爆炸、城市內澇等各類安全事故頻發,經濟社會損失嚴重,安全問題已成為制約城市健康發展的“短板”②。城市公共安全風險防范和控制已成為影響城市發展、人民生活質量的重要因素,越來越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
依據理論界和實務界已形成的大致共識,所謂城市公共安全,是指城市內的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未受到威脅,涉及公共領域的秩序、利益、價值能夠按照公共生活的固有邏輯正常運轉的狀態。就所指涉的范圍而言,廣義說認為城市政府對轄區內出現的安全問題都需要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間接地進行管理,因而將城市任何安全問題均歸入公共安全的范疇。狹義說則主張特指具有公共性的城市安全問題。本文采用狹義說。
關于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類型,學界從不同角度有不同的劃分。例如,在成因上,可簡單地分為自然災害管理和人為災害管理;在管理環節上,可分為日常預防、預警準備、應急響應、恢復常態;從應急管理角度看,可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與社會安全四大類;從公共安全風險管理保險產品開發的視角,則包括自然災害、安全生產、市政安全、交通安全、社區安全、公眾安全、職業責任、社會安全、食品和環境安全、健康疫情安全等十類領域??梢姡鞘泄舶踩捌涔芾硎莾群瓨O其豐富且實踐形態極其復雜、多樣的城市社會政治現象。
在公共安全領域,我國基本上仍處于“國家力量包攬一切”的無可奈何的格局下,對社會力量參與公共安全管理,雖有期盼但仍處躊躇、懷疑、不知所措的狀態。在新形勢下,這種模式暴露出了覆蓋范圍有限、保障力度不足、保障效果欠佳等問題。而繼續單純加大行政力量投入,無論從結果導向,還是從效率導向的角度,均非最優選擇。城市公共安全保障體系成熟的國家,實行的都是一套以行政力量為主導,多種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成效顯著的安全管理體系。社會力量的參與,不僅是對行政力量守護公共安全的積極補充,同時還是從“被動防治”到“主動防治”、從“部分防治”到“全方位防治”轉變的關鍵要素。究竟如何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到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來,已成為一項亟待深入探討的議題③。
為了解我國目前社會力量參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現狀,探究社會力量參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可行路徑,本課題組在湖南省政法委的牽頭協調下,特選取開福區網格化社會管理服務指揮中心、天心區高橋派出所、雨花區高升法治社區三處進行實地調研。對開福區網格化社會管理服務指揮中心的調研,重心在了解網格化社會治理模式的施行現狀和支撐力量,及網格化管理(信息指揮平臺)的運行方式及問題;對高橋派出所的調研,目的是了解當前警務模式在城市治安管理中的現狀和問題;對高升社區的調研,主要是了解并探索社區力量在城市安全管理中可發揮的作用和可調動的資源。此外,本課題組還廣泛了解了涉及社會力量參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本文擬從社會力量參與的多元主體角色及其功能切入,分主體進行論述,以期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并尋求應對之策。
二、社會力量參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多元主體及角色定位
結合國內外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理論與實踐,以及實地調研的心得體會,本文認為,可以把社會組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引入到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來。
(一)社會組織
社會組織是社會力量參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核心載體,又可劃分為營利性組織與非營利性組織。下面將分塊闡述這些社會組織在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的角色定位。
1.營利性組織。營利性組織的主要形式是企業。企業參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主要途徑有兩個:
第一,做好企業內部安全管理與安全教育,讓企業成為保障城市公共安全的基本單位之一。企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既是法定義務,同時也是企業自身健康、長遠發展的必備要素。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開展安全知識教育,系統排查安全隱患,妥善處理可能引發安全問題的糾紛、事故及其他隱患,并積極配合相關政府部門的安全監督、查處工作。值得強調的是,應明確企業負責人的安全責任,可以考慮參考“行政首長負責制”,做實“企業負責人安全責任制”,倒逼企業負責人狠抓安全管理工作。對上述建議,一些地方條例已有關注,如《湖南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第八、九條對企業安全管理教育及企業負責人的安全責任就有涉及,但都是粗線條的,缺乏相應實施細則和懲戒規定,以致難以取得較大實效。筆者建議在《湖南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中圍繞“企業負責人安全責任制”這個主題,細化企業等單位的安全責任并完善實施細則,增設具可操作性的懲戒規定。
對于有條件的企業,應鼓勵其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條就有企業應承擔社會責任的規定。即將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八十六條也規定了營利法人應“接受政府和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企業社會責任感也越來越成為影響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積極承擔社會責任的企業,能建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獲得更多的社會認同,有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目前,我國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行為,常見的有抗震救災中企業捐資捐物、承擔對口幫扶責任,企業捐贈消防器材等等,間接維護了當地的公共安全。當然,也有直接維護公共安全的例子。實地調研獲悉,高升法治社區的高升實業有限公司雖是一家集體企業,但亦承擔了社區治安巡邏人員的費用,為保障社區安全主動承擔了一份社會責任。政府應從多渠道倡導企業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通過開展典型企業評選、授予榮譽稱號等方式推動企業參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這也正是調研時常常聽到的基層呼聲。
第二,為政府提供公共安全服務。其具體形式多樣,如有資質的企業可以提供城市安全管理軟硬件系統、治安保障服務等。其中,最值得我們關注的有兩種企業,一種是保安公司,一種是保險公司。
保安公司,作為“警務社會化”理念的重要實踐,具有效率高、針對性強等特征,是對警察體制的積極補充。與國外先進保安公司相比,我國保安公司存在不少差距:從業人數比例過低,我國保安服務人員和警察的比例平均不到1∶2,而先進國家一般為3∶1,最高達6∶1④;專業化水平層次不齊,我國保安服務業還未形成嚴格規范的職業培訓機制;業務范圍相對過窄,先進國家保安公司已經發展到以安詢、技防為主,而我國保安公司的業務更多的還是人防。差距雖然存在,但潛力同樣巨大。如果我們能更重視、支持保安公司的發展,通過政府購買保安服務的方式,更多地鼓勵保安公司參與大型活動安保工作,協助公安部門日常巡查,為社會各類主體提供安全方案設計、技術支持等,這會比單純增加行政警力成本更低、效率更高⑤。另外,我們也要考慮破除保安公司發展的一些阻礙,改變目前保安服務業近乎行政壟斷的局面,鼓勵市場和資本的進入,激發保安服務業潛力,同時要完善監管機制和考核機制,確保保安服務業健康發展。
保險公司,依據其企業本身的業務特性,可在城市安全管理中起到事前防范、事后補償的作用。保險公司的風險評估能力是其核心競爭力之一,專業化程度高。如果讓保險公司大范圍地評估城市規劃、公共設施等城市公共安全要素,合理地設計險種和保險費,依法建構合理、可行的強制與自愿相結合的多元公共安全險種投保機制,可很大程度上消除潛在安全隱患,從而起到事前防范的作用。2013年深圳市政府與民太安保險公估集團攜手推出《深圳市公共安全白皮書》,成效較為顯著。政府攜手保險公司評估城市公共安全風險,這完全是可以借鑒和推廣的。
此外,保險公司在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還可以起到分擔風險、事后補償的作用,體現于微觀和宏觀兩個維度:微觀維度,涉及作為個體的人或組織可以參保各種人身險、財產險等來分擔風險,這個已經發展得較為成熟;宏觀維度,涉及如何把保險理賠范圍擴到其他重大安全事件。這是目前的一個難點,因為大多數保險產品的理賠范圍都排除地震、臺風等自然災害,對于類似的重大災害,保險還無法起到分擔風險、事后補償的作用。對此,聚焦于重大災害的“巨災保險”的概念應運而生,很多城市已經開始設計、實踐,其中深圳的“政府巨災救助保險、巨災基金和個人巨災保險”三位一體的模式走在了前列。“巨災保險”的模式,值得相關部門關注和探索。
2.非營利性組織。非營利性組織參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主體更為多元,主要有NGO、社區、學校、媒體,以下分論之。
(1)NGO。NGO,即非政府組織,學術界普遍認為,非政府組織是依法建立的、非政府的、非營利性的、自主管理的、非黨派性質的,并且具有一定志愿性質的、致力于解決各種社會性問題的社會組織。NGO基于本身的專業性和公益性,可以在政府職能之外,為社會治理提供積極補充。但在實踐中,我國NGO的發展相對比較緩慢,這有很多制度上的原因,如《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十條對成立社會團體在人數和資金上的較高限制,以及必須掛靠業務主管機關的要求,給NGO的成立設置了很高的門檻。在公共安全領域,能被人熟知的只有中安救援隊、藍天救援隊等幾個全國性的救援組織,而且這些組織的主要領域在地震之類的大型自然災害的救援上,與城市公共安全幾乎沒有其他交集。但實際上,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有大量的工作可以由NGO來承擔,既可以是衛生知識、消防知識、安全知識普及,公共安全事件醫療救助等需要專業知識的NGO,也可以是社區志愿巡邏、糾紛調解等不需要太多專業知識的草根NGO。因此,有必要放寬NGO設立門檻,鼓勵、支持、引導更多有資質的NGO組織參與到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來,可以考慮在起步階段通過政府適度提供財政支持的方式加以扶持。
(2)社區。社區,是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圍內的人們所組成的社會生活共同體⑥?,F今我國大陸的社區,絕大部分是由城鎮的居民委員會改名而來,少部分由并入城鎮的村委會改名而來。因此,社區不僅是民眾自治的重要平臺,也是基層治理的承載核心,擔當著區域內公共安全的重任。社區參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關鍵在于發揮社區的自治作用,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第一,社區物業公司。安全管理是物業公司的一項基本職責,物業公司理應成為社區安全的第一道防線。物業公司維護社區安全,可以通過“人防+技防”的模式運行。人防,主要是物業公司人員通過門禁管理、治安巡邏等人力手段來維護社區安全;技防,主要是物業公司通過建立、管理現代化的門禁系統、監控系統等技術手段來保障社區安全。此外,在社區管理中,物業公司還應當承擔起安全教育的責任,提高社區居民的安全意識。但在現實生活中,因為各小區經濟情況及物業公司水準的差別,社區治安水平往往參差不齊。因此,有必要規范物業公司安全管理活動,可以考慮設置行業門檻和考核機制,督促物業公司建立完備的“人防+技防”體系。此外,也可以把社區安全情況作為社區、街道工作的必須考核項目,以社區、街道辦的力量反向監督物業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強化物業公司安全管理的職能。
第二,社區治安巡邏隊。很多地方都興起了社區志愿者巡邏隊,志愿者們身著特定衣服、佩戴特定袖章進行義務巡邏,這既能起到治安巡查的作用,又能對潛在的可能造成治安問題的人起到震懾作用。由于社區志愿者對社區布局和社區居民情況比較熟悉,了解哪些地方是安全問題多發區,志愿巡邏工作通常能取得不錯的成效。但一方面志愿者基本未受過嚴格培訓,遇到緊急安全事件很難進行恰當、及時的處理。另一方面,由于缺乏長效機制,社區志愿巡邏常出現虎頭蛇尾,逐漸消失的現象。對此,可以考慮建立“社區民警+專職巡邏隊員+義務巡邏隊員”三結合的治安巡邏機制。社區民警,當然由基層派出所指派?,F在公安部已強化社區民警的角色定位,把更多的警務資源投放到了社區,以便能把治安問題控制并消滅在最基層。專職巡邏隊員,可以由物業公司保安人員和社區居委會成員組成,對他們可以提供一定財政補貼或獎勵。義務巡邏隊員,可以由社區志愿者以及“五老”(老黨員、老干部、老教師、老知識分子、老政法干警)組成。社區民警對治安問題的解決起主導作用,專職、義務巡邏隊員起輔助、配合作用。這種模式可以做到職業與志愿相結合,專職與兼職相結合,具有很強的實用性和長效性。
第三,鄰里守望制度。鄰里守望制度是在西方發達國家普遍實行的一種治安制度,它把一定區域內的居民聯合起來,相互幫助,共同預防犯罪,體現了群防群治的思想[1]。目前我國城市是一種陌生人社會,鄰里之間缺乏溝通和信任感,而鄰里之間關系的疏遠甚至冷漠,客觀上給犯罪行為提供了更多的可乘之機。因此,我們完全可以借鑒西方的鄰里守望制度,鼓勵社區居民訂立《鄰里守望公約》建立鄰里守望制度,成立鄰里守望志愿組織,鼓勵社區居民之間相互往來、互相保護,讓每一個社區居民都能成為保護鄰里安全、維護社區治安的“守望者”。鄰里守望制度是居民自治的典型實踐形式,是發揮群眾力量的集中體現。鄰里守望體系的建立,能最廣泛地動員鄰里參與到治安保護活動中來,能更好地發現安全問題,能更及時地上報問題、解決問題。
第四,社區志愿組織。社區志愿組織,是居民自治精神和志愿精神的集中表達。社區志愿組織,扎根社區,更能理解社區本身的需求。就社區安全工作而言,我們既要倡導像社區治安巡邏隊一樣的、直接維護社區安全的志愿組織,也要提倡其他類型的保障社區安全的志愿組織,如社區矛盾調解組織,能把安全問題消除在萌芽之時。當然,社區志愿組織除了治安巡邏隊、矛盾調解組織外,還有更豐富的形式。我們可以通過精神或物質上的獎勵,來推動社區志愿組織發揮更大的作用,如授予榮譽稱號、適度給予補貼、物質獎勵等等。如果社區志愿組織發展成熟,效果明顯,甚至可以申請成立NGO,把輻射范圍拓展得更寬,把成功經驗擴散得更遠⑦。
關于社區主體,還涉及到一項重要制度,即網格化管理制度,各地的具體實踐形式多樣。以開福區為例,每個社區劃分為兩到三個網格,每個網格配備網格管理員、網格民情員、網格監督員、網格治安員和網格黨支部書記5種基本服務力量。一員多能、一崗多責的工作要求,實際讓每個網格員都成為網格的安全守護員。網格員堅守在一線的網格管理崗位上,能更快速、更準確地發現安全隱患、安全事件,并通過電子工作平臺上報,而“上報、派遣、處置、審查、核查、歸檔”的工作流程可以讓安全隱患、安全事件得到及時的解決??偨Y包括開福區在內的地區網格實踐經驗,網格化管理可以使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力量下沉到最基層。
調研獲悉,網格化管理存在著以下兩大問題:其一,行政力量有局限。網格員的配置受到地方財政的限制,財政狀況好的地方,網格員往往是單獨聘請的、專職的,效能較高;財政狀況一般或不好的地方,網格員通常由社區居委會成員兼任,效能會打折扣。同時,無論是專職還是兼職,網格員的工作基本上也是正常八小時工作制,不能全天候、全范圍地覆蓋整個網格;其二,工作內容有重疊,共享有障礙。網格管理系統,跟公安、安監、食藥等行政系統至少在安全管理上,工作內容有重疊,而且各系統工作側重點、工作方式不同,彼此很難做到相互協調,容易出現該管的沒管,不該管的管了也管不著、管不好等消極現象。
針對上述問題,建議將網格化管理由行政主導模式逐漸轉變為“行政指導+社區自治”的混合模式。用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來鼓勵、吸收網格內的民眾、志愿者參與,也可以考慮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入社會組織乃至個人的參與。這比單純增加財政、行政力量投入,效果會更理想。地方黨政部門核心負責人應提升區域安全責任意識,整合力量,下大力氣打通各行政系統的信息壁壘,就公共安全事務建立統一的信息溝通、協調的平臺,籍此減少信息壁壘和信息成本,共享信息,協調工作,避免工作重疊和行政資源的浪費。
(3)學校。學校在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主要發揮兩種作用:其一,作為城市安全的基本單位,保障在校人員安全。校園安全是一個很敏感的話題,出現過諸如校園踩踏、食品安全、校園治安等問題,再加上學生身心不成熟,更易引發安全事故。應下大功夫,系統排查、集中整治校園安全隱患,把校園變成“安全保障園”,可以借鑒前文提到的“企業負責人安全責任制”,做實“學校負責人安全責任制”,以督促學校各級負責人進一步做好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其二,作為教育機構,傳播安全知識?!吨腥A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三十條規定“各級各類學校應當把應急知識教育納入教學內容”,但目前基本處于法律虛位的狀態。安全教育應作為素質教育的有機組成部分,切實得到施行。學校課程的設計應保持必要的、循序漸進的安全教育課程,從娃娃抓起,讓學生在校接受系統的安全教育,無論是食品安全教育,還是應急安全教育、應急安全演習等,都應納入學校常規教育日程中,以培育學生(公眾)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能力⑧。
(4)媒體。媒體在我國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本應發揮重大作用。《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二十九條明確規定:“新聞媒體應當無償開展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自救與互救知識的公益宣傳”,但目前,進行過這樣的公益宣傳的媒體很少,缺乏常態化的傳媒公共安全宣傳機制。在現實生活中,安全知識宣傳幾乎只能在電影院、地鐵上看得到,而且僅僅只是緊急逃生知識。媒體作為直接面向民眾的信息傳播平臺,不應只考慮經濟收益,應更注重社會責任的承擔。既然公共安全宣傳是新聞媒體的法定義務,媒體主管部門就有責任采取可行舉措,切實保障該項法定義務得到貫徹落實。
根據上述數據,2011年浙江省全年平均各月存款余額為58691.33億元,貸款余額為50623.79億元,按存款比例計算的社會游資總量8803.6995億元,按貸款比例計算的社會游資總量10124.758億元,全年平均多發貸款6605.2935億元。在多發的6605億元貸款中按照20%的比例,相當于多了1321.06億元的社會游資。兩項加也是10124.758億元。這個數字與網絡上流行的浙江省游資總量介于8000億元到1萬億元的說法接近,所以能夠基本反映浙江社會游資的總體情況。
綜上,我們應切實加強相關法律的執行力度,細化媒體在公共安全中應有的責任,加強媒體的公益宣傳的法定責任意識。媒體不僅要在日常工作中突出安全宣傳,達到普及安全知識的效果,而且政府、企業等主體也要在合適的地方搭建傳媒平臺,以便在需要的時候進行應急宣傳。
(二)個人
與社會組織相對應,我們同時也要高度重視作為個體的“人”在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就公民個人而言,一方面應該自覺汲取公共安全知識,掌握一些應急處理方法,這與上文提到的安全知識教育有直接緊密的關系;另一方面,作為一個能動的主體,也應該發揮主動性,積極參與到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來。因為公民自己既是公共安全利益的享受者,也應是公共安全的維護者。面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每一位公民都應摒棄“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心態,做到對安全隱患“零容忍”,對可疑分子“不無視”,才能提升社會的整體安全水平,公共安全的大網才能越織越密。
近年來,“朝陽群眾”“西城大媽”等民眾自愿自發參與到打擊黃賭毒,乃至黑社會組織、間諜組織的行為,引起了社會的高度關注和廣泛贊揚,充分體現了人民群眾的巨大力量和群防群治的顯著成效。我們應采取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的方式,鼓勵支持民眾積極參與到公共安全管理中來。精神獎勵,可以考慮用授予榮譽市民、通報嘉獎等方式實現,用榮譽去鼓舞人,但如果涉及打擊安全犯罪等特殊情形,務必注意保護民眾的隱私,確保參與民眾人身安全。對于民眾參與對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隱患的上報、處理等行為,可以予以較大數額的金錢或物質獎勵。對于日常公共安全隱患、問題的發現和反映,可以用小數額的物質獎勵⑨。
可以考慮使用專項財政補貼的方式,支持相關民眾志愿組織的成立和發展,把個體的力量匯聚起來。如“朝陽群眾”實際上是一個有秩序的志愿組織,最近北京市朝陽區公安局還推出了“朝陽群眾”微信APP,進一步方便了“朝陽群眾”開展群防群治工作。這說明“朝陽群眾”現象的興起和發展,既體現了民眾在公共安全管理上的自覺自醒,與此同時也與相關政府部門的重視和扶持是分不開的。此外,可以考慮發動系列專項活動,激發民眾參與熱情,培育良好的社會風氣。如上海的“城市公共安全隨手拍”活動,收到了良好的成效[2]。
同時,也應該注意消除民眾參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后顧之憂。即將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三條和第一百八十四條,可以說是初步解決了“見義勇為”行為的法律爭議,確立了承擔見義勇為者損失的主體,以及見義勇為行為不擔民事責任的原則。這兩條“好人條款”,卸下了見義勇為者的負擔,能鼓勵民眾更積極地維護公共安全和秩序。但民法責任之外還有法律的模糊地帶,而且按法定程序見義勇為者在實施相關行為中受傷獲得賠償等救濟所需時間較長,不利于保護見義勇為者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們應不斷完善“見義勇為基金”等保障體系,進一步減少乃至消除民眾參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心理障礙和經濟成本,不讓英雄流血又流淚?!耙娏x勇為基金”在設立和運作的原則上,應具有鮮明的價值引導性,并通過進一步降低評審門檻等舉措,鼓勵救死扶傷的義舉,而不是因為制度性合理定位的缺失和某些滯后性規則,削弱乃至損傷個體在此方面的積極性,甚至導致激發負能量的后果。
三、社會力量參與城市公共管理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一)社會力量參與城市公共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和障礙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是一個系統而復雜的工程。國內外長期的經驗表明,建立以行政力量為主導,多種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安全管理體系,是符合實踐規律的。但我國目前仍處在以行政力量為絕對主導,社會力量基本不參與公共安全管理的階段。盡管涉及公共安全的國家立法、地方性立法,以及政府規章和各類規范性文件,均明文強調應積極吸納社會力量參與公共安全的管理,并且各級政府似乎也確實意識到社會力量參與公共安全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但“講多做少”卻是現實狀況。從頂層設計到基層治理,各級黨和政府雖已認識到光憑政府力量來充分有效地解決城市公共安全問題,已面臨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困境,但如何調動社會力量參與其中,卻始終是個難以突破的難題。其主要原因如下:
其一,囿于長期以來“大政府、小社會”的國家治理結構和至上而下的壓力型政治體制,廣大民眾長期以來缺乏像歐美國家那樣歷史形成的自治意識和自治能力。事實上,直到市場經濟背景下國企大規模改革后,職工與單位之間的那種家長主義范式的血肉相連的密切組織關系才被真正瓦解。但是,“組織的人”轉換為“原子的人”后,由于缺乏有效的基層民主建設,多元社會組織的形成與發展壯大依然受到體制機制的嚴格制約,作為個體的人難以有多元的渠道融入新型的集體(自組織)中以培育一種新型的社會合作意識與合作關系,過去的集體主義精神尚未被公益意識所取代。而公益意識恰恰是社會力量積極主動地參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思想基礎。在城市公共安全領域,人們依然習慣于認為公共安全的管理完全只是各級黨委和政府應肩負的不可推卸的責任,“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自覺的公共安全管理的參與意識尚未成為公民意識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因而,在調動社會力量參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這個問題上,往往是政府這邊一頭熱,但民眾方應聲附和者寥寥無幾。
其二,雖說維護公共安全人人有責,但對絕大多數面對著生計壓力的普通百姓而言,確有勉為其難的客觀現實。即使是在小區生活的居民,大多是朝九晚五,忙于工作、生意,很難有精力去關注和參與公共安全的管理工作。即使是組建一個能有效運作的小區業委會,在很多住宅小區也是一件很棘手的事情,而能勝任居委會全身心、全職工作崗位的往往也以下崗職工、退休者為主。
其三,正是因為上述原因,有意識地調配各種資源,拓寬民眾便利性地參與公共安全管理的渠道,著力培育民眾公益心,已成為各級黨委和政府面臨的一項新的課題和挑戰。但中國政治的特點決定了掌握著資源調配的核心領導才是關鍵,而這依賴于這些領導是否能真切地意識到社會力量在公共安全管理中的意義和功能。實證調研顯示,真正有此意識的領導并不多見,導致已形成的參與公共安全管理的社會力量在實踐中由于缺乏必要的政府資源的投入、引導和重視,逐漸流于形式,部分民眾本于初心的參與熱情漸漸消失殆盡。
(二)微觀著手與頂層設計相結合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對策
本文在立足長沙市城市安全管理實踐、借鑒國內外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建議將社會組織和個體這兩種基本的社會力量作為抓手,構建各層級的常設公共安全管理協調機構,有的放矢地推進社會力量參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
第一,社會組織參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可以從企業、NGO、社區、學校、媒體五大主體重點推進。就企業而言,應建立健全“企業負責人安全責任制”,督促企業抓好安全管理工作,鼓勵有實力的企業承擔更多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社會責任。其中,要重視保安公司和保險公司兩類特殊企業,發揮保安公司對當前警務模式的補充作用,發揮保險公司在評估安全風險、分擔事故損失的作用。就非政府組織(NGO)而言,應放低其成立門檻,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提供適度財政資金扶持等方式支持一批在維護城市安全、消除安全隱患等領域,有特色、有實效的非政府組織的發展。就社區而言,要加強物業公司的安全責任考核力度,建立健全社區治安巡邏制度、鄰里守望機制,鼓勵發展社區志愿組織,推動建立“行政指導+社區自治”的新型網格化管理制度。尤其應注重發揮“夕陽紅效應”,重視、引導、鼓勵、組織、保障街道和小區的身體健康的離退休職工參與到上述機制的建構中來,通過適度的資源投入,扶持這些自組織的壯大和發展。就學校而言,重點在抓好學校本身安全管理工作,并把安全教育納入學生的課程體系。針對媒體,相關主管部門要細化、落實媒體“安全公益宣傳”之法定義務的履行,搭建媒體平臺,發揮媒體在安全事件中的信息傳播、疏導和指引作用。
第二,調動個體參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引導公民自身做好安全知識儲備,提升應急能力;以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的方式,鼓勵公民參與公共安全管理,疏通公民參與渠道,如微信、微博等互聯網+的靈活形式;建立健全“見義勇為基金”等保護公民參與公共安全管理的機制;高度重視從民間、基層組織中充分發掘既熱心公益又具備豐富調解經驗的“糾紛解決能手”,通過讓其登臺講課、編寫調解實務指南等方式推廣民間調解經驗。這是化解基層矛盾,消除安全隱患,低成本高收益的舉措。
第三,成立常設的公共安全管理協調機構。應從中央到地方分別成立以黨政負責人牽頭,政法委擔綱,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參與的公共安全委員會。只有針對性地加強承擔公共安全主責的黨政力量的建設,方能為社會力量的參與提供更多的便利。
城市公共安全內涵廣泛,形式多樣,具體對應、負責的行政力量也因事而異,但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發生,常常需要多種行政力量的共同協調參與。我國目前應對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方式通常是啟動各級應急預案,成立以黨政主要領導為負責人的處理機構,協調各職能部門共同應對,但這種模式有很大的缺陷性,即專業化程度很低,容易受領導者個人因素的影響。在處理重大的公共安全事件時,臨時成立的處理協調機構很難做到專業、高效,稍有不慎,會造成重大損失,如天津爆炸事件中消防員盲目用水滅火造成了巨大損失,又如SARS在北京的傳播因某市領導隱瞞情況造成更嚴重后果等等。同時,應急機構的臨時性,不利于總結經驗教訓和應急工作結束做針對性的改進,等下一次同類事件發生,很可能又是一次從頭摸索的過程,經驗成本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