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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切實推進《稻殼兒有限公司考勤及休假管理辦法》執行,維護公司員工的合法權益和保障員工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權益保護法》和《稻殼兒有限公司勞動考勤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結合稻殼兒有限公司實際,制定《稻殼兒有限公司考勤管理辦法(修訂稿)》(以下簡稱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于全公司在冊在崗并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含試用期員工),實習生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本《辦法》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管理規定相抵觸的從其規定。
第二章
職責明確
第四條:本《辦法》由考勤管理領導小組負責檢查、監督、指導實施,根據公司現有機構設置考勤管理機構和考勤監督機構。
(一)設立考勤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
成
員: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各部門、各支部負責人;
職
責:對考勤管理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并對《辦法》
提出建議和意見。
(二)設立考勤管理工作辦公室,由人力資源部負責開展日常事務工作,各部門、各二級單位分別指定一名綜合管理人員作為考勤管理員。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負責日常考勤的管理。
2.負責考勤工作的執行及解釋。
3.對公司考勤過程中不規范行為進行糾正、處罰,確保考勤管理工作符合公司的有關規定。
(三)設立考勤管理監督辦公室,由紀檢監察室兼任,黨群、綜合、人資部門參與。主要職責:
1.監督、檢查考勤工作的執行;
2.根據檢查情況反饋違規違紀行為并提出處理意見;
3.查處和糾正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
(四)公司對應的總站成立考勤管理工作小組,支部書記兼任小組長,負責如實考核上報本單位的考勤情況;
第三章
考勤認定
第五條:工作時間界定。工作時間:公司正常工作日上班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周末加班調休除外),
09:00
—17:00(中午半小時午餐時間),駐外單位員工參照執行(注:執行應急搶險、防汛任務、抗凝保通等特殊工作任務及現場施工作業員工,由單位自行安排工作時間,須遵守事前報告,事后完善手續);
第六條:違反勞動考勤的行為有遲到、早退、脫崗、曠工及其它不遵守勞動考勤紀律的行為。
定性標準:遲到指上班時間已到仍未到崗,早退指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脫崗指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書面批準離開工作崗位和假辦公事為名在規定的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的;曠工指無任何手續無故不在崗、未經領導書面同意、拒不服從工作調整不到崗位的(以公司文件調整時間為起始時間),有特定情形的可先請假,經領導同意后再完善相關手續。特定情形是指不可抗力因素(直系親屬或本人突發性重大疾病、臨時安排陪同領導非因公外出、突發性自然災害、非因公突發性安全事故等)導致不能到崗的行為。
第四章
違規處理
第七條:對違反勞動考勤行為的處理。
1.遲到、早退按1分/次績效分值予以扣處(超過30分鐘按曠工處理),一月內出現
三次以上(含三次)的,按雙倍疊加予以扣處績效分值,一個季度超過六次的,計一個工作日曠工處理。
2.脫崗一次按2分/次績效分值予以扣處(超過
30分鐘
的作曠工處理),一周內出現兩次(含兩次)的,按雙倍疊加予以扣處績效分值;一個月內超過三次的,計一個工作日曠工處理。
3.曠工一個工作日的當月績效為零;季度累計曠工兩工作日的當月績效為零不再計發當季季度獎;半年累計曠工三工作日的當月績效為零外、不再計發當季季度獎和半年獎;全年累計曠工四工作日的當月績效為零外、不再計發當季季度獎和半年獎,并由人力資源部崗位召回學習三個月,學習期間根據屬地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生活費,其余公司應發福利待遇不予享受,必須遵守公司各項制度,學習結束后,另行安排接收單位;全年累計曠工10個工作日的,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制度,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4.其它情形: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等)提供虛假考勤記錄的,當月績效為零;違紀、違規行為造成的缺勤以曠工條款時間界定處理;觸犯國家法律法規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造成缺勤的按曠工時間界定處理(注:國家明確規定須解除勞動合同的與其解除勞動合同);未按程序辦理請假手續擅離職守的視為脫崗處理(短信、微信、QQ信息等不作為請假的書面依據,特定情形除外)。
第八條:考勤方式,以考勤機提供的人臉考勤記錄為主要依據,特定情形附單位或部門提供的書面說明。
第五章
考勤采集
第九條:考勤記錄采取工作日每天兩次打卡,上班打卡時間為9:00以前,下班打卡時間為17:00以后,為便于駐外補貼的發放,駐外職工在20:30-22:30內再打卡一次。
第十條:考勤的收集上報,每月5號以前報上月考勤記錄,如遇延遲按績效考核督查辦法相關規定處理。
第六章
病事假
第十一條:事假是指公司員工因私事、其他個人情況等非因公原因請假。
1.員工事假須提前一天填寫《員工請假審批表》逐級批準后交至人資部備案方為有效,因特定情形未能辦理請假審批手續的由人力資源部、紀檢監查室確認后予以認可,未按規定履行書面請假手續擅自脫崗的,一律視作曠工處理。
2.員工(含二級站負責人)請事假三天以內,由二級站報總站批準、部門員工由部門負責人批準,中層干部(含臨時負責人、享受同級待遇的管理人員)由分管領導批準,三個工作日以上十五個工作日以內報總經理批準,十五個工作日以上的須報總經理
會研究;凡經批準的事假按5分/工作日扣處績效分值,事假超過15個工作日的,當月績效為零。
3.員工請事假每月不得超過2天,每年累計不超過15個工作日,特殊情形須提前提交人力資源部按程序審批。
第十二條:病假是指公司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治時,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給予醫療期,并按病假規定計發工資。
第十三條:病假分兩類:短期是30天以內,長期病假:超過30天。
一至三天由總站或部門負責人審批,四天以上由分管領導審批,30天以內的由黨政主要負責人審批,超過30天由總經理會研究確定。
第十四條:員工因病不能上班請假時,必須提供本人親筆書寫的請假條、出具社保機構指定醫院的病歷、疾病證明書、藥費發票等相關證明(檢查費、治療費、檢查結果)方為有效。急診的需蓋有醫院的急診章,方可有效。病假員工居住地在市州所在地的,須提供三級甲等醫院以上醫院證明,居住地在縣級所在地須提供縣級及以上醫院證明;當月病假在10個工作日(含10個工作日)以內的,病假期間績效以2分/工作日扣處,當月病假超過10個工作日的,當月績效扣處實際考核數的一半;
第十五條: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間內,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員工崗位工資確定。病假工資支付計算標準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80%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
第十六條:員工因患重病或非因工負傷,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三)?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四)員工患重大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傷情比較嚴重的,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醫療期間的,由人力資源部提交總經理會研究決定。
(五)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間內的病假工資發放標準如下:
1.連續工齡不滿10年的,按本人崗位工資65%計發;
2.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崗位工資75%計發;
3.連續工齡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本人崗位工資85%計發;
4.連續工齡滿30年,未達退休年限的的,按本人崗位工資90%計發
5.以上病假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低于80%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
6.按照以上標準發放的病假工資,已包含員工個人應繳納的養老、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個人住房公積金等部分。
7.職工患重大疾病或經勞動部門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由人力資源部提交總經理會研究同意后,醫療期內崗位工資全額發放,每月生活補貼照常發放。醫療期滿仍不能返崗工作的,符合社會統籌病退條件的,辦理病退手續,病退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由單位補足;不符合社會統籌病退條件的,員工可提出退崗休養申請,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后,提請總經理會審批。
8.工傷認定與假期按國家《工傷保險條例》執行,工傷離崗休養期間,工資福利待遇照常發放,績效考核分值按所在部門的部門績效考核分值及權重確定。
第七章
工傷假
第十七條:員工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致人身傷害不能工作的可請工傷假。
第十八條:員工請工傷假,須持醫生出具需要醫療休息的診斷證明。
第十九條:員工請工傷假期間,事故責任人承擔醫療費、護理費、誤工工資等賠償的,公司不再支付相應費用。若未得到事故責任人賠償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賠償。
第八章
加班
第二十條:加班是指員工因工作需要完成任務占用正常工作時以外的個人時間。
1.加班需如實填寫《考勤表》,根據權限進行審核,每月提交人資部作為考勤認定的依據;
2.加班或值班時間可用于補休或沖抵病事假,要寫明具體加班的時間段;
3.國家法定節日按規定計發加班費;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員工假后上班應及時向直接主管提出銷假。
第二十二條:《辦法》由紀檢監察室負責監督執行,在實施過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者,經查實由紀檢監察室提請稻殼兒有限公司總經理會研究處理。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本公司上班時間為春冬季節:早上8:00—12:00,下午1:30—5:30;夏秋季節:早上8:00—12:00,下午2:00—6:00(后勤人員工作時間按《后勤人員崗位職責》規定另執行),每周6個工作日(周一至周六,周日休息)。
二、考勤管理辦法
公司考勤實行上午、下午分別打卡制度,員工本人應按實際到達公司時間打卡(包括遲到人員),不允許代替他人打卡。遇到緊急情況應及時致電公司領導,并交接安排好工作者,可補辦有關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1.遲到、早退:參照本制度第一條之規定,以本人打卡時間為準,處理如下:
A:遲到/早退0---5分鐘,每次罰款2元;
B:遲到/早退5---10分鐘,每次罰款3元;
C:遲到/早退10—30分鐘,每次罰款5元;
D:遲到/早退30—60分鐘,每次罰款10元;
E:遲到/早退60—120分鐘,每次罰款20元;
F:遲到/早退12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2.代打卡:代替他人打卡每次罰款100元,公司內通報批評。
3.忘打卡:忘記打卡的員工,需要在24小時內向直接上級說明忘記打卡的原因,到行政部補簽。超過24小時的一律不得補簽。每個員工每月補簽次數不得超過3次,否則,每次罰款5元。
4.不打卡:無故不打卡者,以曠工論處。
5.涂改考勤卡:擅自涂改考勤卡,按當日曠工處理。
6.短時外出:員工上班時間因私外出,應填寫外出登記表,經直接上級簽字后方可離開公司。返回公司后,必須在外出登記表上填寫返回的準確時間。外出超過半個小時者,按請事假處理。每個員工每月短時外出不得超過三次。
7.私自外出:員工未經公司同意,在上班時間內私自外出,按曠工處理,并承擔一切后果。
8.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必須告知直接上級和辦公室同事,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門主任或總經理批準,并到行政部登記。
9.全勤獎:公司為員工提供全勤獎。有遲到早退、請假、曠工等行為者扣除本月全勤獎。在“五一”,“十一”,“春節”當月,凡請假兩天及以上者,本月工資按當月實際出勤天數計算,取消公司相應的節假日補助。
11.考勤結果公示:每月1號到5號公布上月考勤結果,由行政部吳會計負責。
12.考勤罰款收支:實行員工考勤罰款收支公開化,每月5號由財務部吳會計負責公布上月考勤綜合收支情況,全體員工監督。拒不交納罰款者,從其當月工資中扣除。罰款所得全部用于公司員工福利事業支出。
13.曠工:員工在一個月內曠工一次,扣發當月全勤獎,并處罰雙倍基本薪(曠工半天,扣一天基本薪;曠工一天,扣二天基本薪;以次累計)。在一個月內連續曠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自動離職的員工相關手續一律終結)。
14.加班:經總經理批準,在節假日或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加班,可調休或發放補貼。節假日或公休日因工作需要要求加班或值班而不愿加班或值班者,或不接受部門或公司領導交辦的任務或臨時性工作者,據實際情況一次處罰30—50元。在本年度內累計違反此規定3次以上者,按自動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三、休假種類和假期待遇
1.病假:員工因病請假,需出示區、縣級醫院證明。病假第一天發放工資的70%,第二天發放工資的60%,第三天發放工資的50%,第四天發放工資的40%,第五天發放工資的30%,第六天發放工資的20%,從第七天開始按照請事假處理。
2.事假:員工因私事請假,需提前一天填寫請假申請單,經部門主任審批后提交行政部。如假期超過兩天的,需經總經理批準,方可準假。(請假期間的工作應交接清楚,并保持電話暢通,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員工請事假時間在半小時以上一小時以內的,扣除基本工資5元/次。請事假時間在一小時以上兩小時以內的,扣除基本工資10元/次。請假時間在兩小時以上者,扣除本人半天基本工資。請事假一天以上者扣除相應的基本工資。
3.喪假:員工直系親屬去世,可以享有四天有薪(基本工資)喪假。(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子女);非直系親屬去世可以享有一天有薪(基本工資)喪假。(非直系親屬指兄弟、姐妹、姐夫、妹夫、兄嫂、弟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兒媳)。
4.婚假:員工可以享受7天有薪婚假(公休、節假日計算在內),婚假必須提前向行政部申請并附上結婚證書復印件。婚假期間工資及補貼照發。無結婚證者不享受此待遇。
四、特別說明
8.1本制度修改解釋權歸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
(試行)
總則:為強化公司內部管理,規范員工行為,確保公司經營、安全生產指標的實現,根據歷年用電構成、用電指標(電費、電量、線損、均價)完成情況和今年市局相關要求特制定《××縣農電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各服務部參照本辦法制定每個員工的績效考核辦法及員工責任狀。
一、工資、費用
1、工資結算組成:固定工資、公司績效工資和供電所效益工資構成,與公司經營管理、經濟效益全面掛鉤,按效益獲取報酬。
①工資組成=現有勞資檔案工資(崗位)+績效工資(280元)+供電所完成公司指標后的績效返還。
②經考核績效拿保底工資的服務部人員工資按480元/人·月,完不成工作任務及指標的員工交通費均減半發放。
③各服務部對工資發放必須嚴格考核后造表上報公司統一發放,人平均分配的服務部工資一律停發,杜絕供電所的平均主義分配。
④完成公司指標后的效益各所按員工各項指標完成情況按利潤的40%發給員工做效益工資,10%為供電所發展基金(完成公司指標后的效益,40%的發放必須參照績效考核發放。
2、工資結算來源:為××電力局提供抄表、收費、10kv及以下線路設備代維、代管的勞務費和考核績效收益。
3、工資發放要求:管理人員、維護搶修人員和臺區管理員分別按工作任務由供電所分解到每個員工,根據分管的個人任務完成情況、抄表戶數、抄表率、高低壓線損、砍清掃障、安全用電、優質服務、設備的運行維護、基礎資料的整理,進行考核后發放。臺區管理員工資由戶數工資和效益工資組成,各服務部根據工資總額、營業區用戶數確定戶數工資,并實行多勞多得的工資分配原則來進行績效考核。效益工資根據服務部的考核利潤按公司要求,根據員工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報公司審批后發放。
4、交通費按外勤200元/月,內勤80元/月發放。
5、電話費、手機費按公司財務管理試行辦法執行(已在費用中給了計劃)。
6、供電所在雙休日加班,原則上安排調休。供電所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加班費按國家規定執行。但各供電所要嚴格控制加班人員,采取加班人數包干的形式,公司按管轄二個鄉鎮的供電所4人/天,管轄三個鄉鎮的供電所5人/天、管轄三個鄉鎮以上的供電所6人/天。
7、供電所所長的考核由公司統一實行績效考核,工資統一發放。
二、線損考核
1、服務部高壓線損率分線路考核到人。高壓線損率指標由各服務部根據公司下達給服務部的指標并結合本服務部具體情況來確定,高壓線損率指標服務部沒有根據公司下達給服務部的指標確定責任人的,公司直接考核到該所所長。
2、低壓線損率指標結合理論線損和實際完成情況核定到各臺區,實行指標公開,投標公開,考核公開的原則,增加透明度。
3、高、低壓線損率的考核金額由各服務部根據考核利潤完成情況確定。高壓線損率按照完成情況與指標相比上升或下降的百分點考核,低壓線損率按照完成情況與指標相比多損或節余的電量考核,具體的考核標準由各服務部根據經濟效益情況制定。每月考核時,應根據責任人指標完成情況實施考核,應根據多勞多得的原則(即戶數管理管得好的多管,多收益,管理差的少管,少收益,直到下崗與淘汰)。
三、業務管理
1、所有業務必須走業務流程嚴格辦理,嚴禁先裝表送電后補辦業務流程與手續。
2、所有現場無表,系統里無戶的一律按竊電處理,任何人無權不走業務流程與手續為客戶辦理業務。
四、營銷抄、核、收考核
1、抄表紀律:嚴格遵守臺區關口表與客戶表抄表時間同步的規定,一般為月初1-4日完成,特殊情況聽從通知,服從調度,保證抄表到位率100%,抄表差錯率控制在1‰。嚴禁找抄、估抄、漏抄。嚴禁人為抬高和壓減電量及其他造假行為,否則按該電費1-5倍進行經濟處罰,并通報批評,性質嚴重的并處下崗1-3個月的處罰。高壓線損超過下達指標、低壓線損低于5%和高于25%必須寫出書面分析報告,并上報服務部和農電公司。進行營業普查時,竊電與違章用電務必兩人到場,并向服務 經理報告,得到批準后按相關程序辦好筆錄手續,嚴禁以個人行為補收電量電費。
2、核票:每抄完一個臺區速交微現室開票,不得積壓,各服務部必須在當月7日前交將表碼輸入完畢并拖出電費電量清單進行復核,并做到差錯不出門,經復核無誤后打出電費收據,由臺區責任人到電費專責人辦理領票手續,原則上不得隨意改票,已實行一點座收的電費座收鄉鎮,客戶交費時打票;未經復核或復核不認真造成差錯的,每次不少于50元的處罰。
3、收費:實行抄收分離,全面執行一點座收制,全面推廣購電制,當月及全年電費回收率必須保證100%,往年陳欠電費回收率必須保證完成公司下達的回收任務。
4、結算:每月20日為電費專責人對收費人員的電費結零日,每天收取的電費必須繳入指定的銀行或信用社,不得存入個人銀行帳戶,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未結零的按電費回收率在當月工資中考核兌現。凡未電費結零的員工,必須向服務部上報客戶欠費明細報表,服務部必須建立電費收取日記帳、總帳和欠費明細帳。具體的電費回收率考核標準帳中服務部確定。
5、對服務部的電費考核按公司電費考核辦法予以考核。
五、各供電所結算考核注明(單月考核、雙月兌現)
①結算電量=10kv關口電量-營銷系統內專變電量×(1+6%)-指標線損電量。
②結算電費=①×公 司指標均價。
③盈虧情況=服務部應收電費-②
盈利部分50%返回給供電所使用(其中40%為績效發放、10%為發展基金);虧損部分,虧購電費(關口電費)的實行全賠。對照公司考核指標虧損在2萬元以下的按5%扣工資,2萬元及以上5萬元以下的按10%扣工資,5萬元及以上按20%扣工資。
a、高壓線損的處罰:
線損為12%-14%的每條每月扣500元
線損為15%-16%的每條每月扣1000元
線損為17-18%的每條每月扣1500元
線損為19%-20%的每條每月扣20__元
線損為21%-22%的每條每月扣2500元
線損為23%-25%的每條每月扣3000元
線損為26%及以上的每條每月扣5000元
線損為負值按每條每月1000元考核(特殊原因的除外)
b、高壓線損的獎勵:
線損低于指標10%-20%的每條每月獎300元(含20%)
線損低于指標20%-30%的每條每月獎400元(含30%)
線損低于指標30%-40%的每條每月獎500元(含40%)
線損低于指標40%-50%的每條每月獎600元(含50%)
線損低于指標50%以上的每條每月獎800元
c、低壓線損的處罰:
線損為20%-22%的每臺每月扣30元
線損為23%-24%的每臺每月扣40元
線損為25%-26%的每臺每月扣50元
線損為27%-29%的每臺每月扣80元
線損為30%-35%的每臺每月扣200元
線損為36%-40%的每臺每月扣300元
線損為41%-49%的每臺每月扣400元
線損為50%及以上的臺區(無特殊理由與原因)臺區營銷員實行工資保底。
線損為負值按每臺每月50元予以考核(特殊原因除外)
d、低壓線損的獎勵:
線損為10%-15%的每臺每月獎勵20元
線損為10%以下的每臺每月獎勵30元
六、安全考核
按上級與公司的安全相關考核辦法與規定執行,故障處理和網改施工必須嚴格按照省公司標準化作業指導書的要求作業,外協隊伍必須簽訂安全協議書,化解企業安全風險。
七、網改工作,各所批了網改計劃后,必須保質保量按時完成,獎罰按網改有關規定執行。
八、優質服務
1、服務范圍與內容
按照國家電網公司《供電服務規范》執行。
2、考核標準:根據上級及農電公司有關制度考核。
九、用工管理。隨著農電員工待遇逐步提高,各所必須實行全日制的用工管理,員工有事,必須執行請銷假制度,所長批假權限為1天,所有請假1天以上的請假批準必須寫出請假條,由農電公司審核,主管局長審批,報勞資備案,否則按曠工對待。
2、嚴禁工作期間喝酒,違者下崗1個月。
3、所長與考勤員對曠工人員不按時按要求填寫考勤或不及時上交考勤視為所長與考勤員曠工處理。
十、其它規定:
1、在機關工作的農電工,從08年5月份起執行80元\月的交通費津貼;
2、在機關工作的農電工按績效考核原標準不變,各部門考核、勞資造表發放;
3、各所20__年1-4月份的績效考核按08年年初經營考核辦法考核兌現;
4、從20__年5月份開始返回給所里的計劃,按20%添置有形資產并要求書面報告,待審批后方可使用;80%用于員工效益工資,并嚴格考核;
5、08年1-4月份有虧損的供電所,5月份后有效益的,返回的計劃40%彌補虧損、60%作效益工資;
6、返回給各所的計劃不低于70%的效益工資,由公司轉到員工的工資卡上,審批手續不變。
十一、其他未盡事項按《××省電力公司員工獎懲辦法》和公司的其它規定執行,如本考核方案規定與《××電力公司員工獎懲辦法》沖突,則以《××電力公司員工獎懲辦法》為準。
十二、本辦法解釋權屬××縣農電公司
一、銷售部成員組成
目前,銷售部共有業務人員9人,他們進公司的時間最短的也有3個月,經過公司多次系統地培訓后,他們已基本熟悉了制冷機組的技術性能、構造以及制銷售業務運作的相關流程。對這9名業務人員,我們按業務對象和重點進行了任務區分,在業務人員比較少的情況下,使每名業務員既當終端客戶的業務員又當商主管,既突出了業務工作的重點,又防止了市場出現空白和漏洞。與此同時,銷售部長在統抓全面銷售的情況下,不定時的對各個分點進行實地檢查督導,與商當面溝通,探討分季節段的制冷機組銷售工作,使銷售部的工作穩步發展。
二、建立了一套系統的業務管理制度和辦法
我們在總結去年工作的基礎上,再加上近半年來的摸索,我們已經初步地建立了一套適合于商銷售隊伍及業務開展的管理辦法,各項辦法正在試運行之中。首先制定了“管人”的《銷售部業務人員考核辦法》,對業務人員的考勤辦法及每天的工作重點和建立的客戶對象作出了明確的規范;對每一項具體的工作內容也作出了具體的要求。其次,出臺了“管事”的《銷售部業務管理辦法》,該辦法在對銷售部進行定位的基礎上,進一步地對接到發貨通知后的發貨準備、發貨流程、機組安裝及機組安裝后的運行情況等業務開展的基本思路作出了細化,做到了“事事有要求,事事有標準。”第三制定并規范了銷售合同。在原有銷售合同的基礎上,我們又請集團法律顧問對銷售合同進行了再規范,在與商簽定合同時基本沒出現因合同制定而發生的遲簽和不簽現象。第四形成了“總結問題,提高自己”的業務辦公會制度。業務人員每次出差回來后首先到銷售部集中報到,由銷售部長主持如開業務辦公會,及時找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調整營銷策略,尊重業務人員的意見,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統一思想,端正態度
從銷售部成立之初,我們便站在以尋找戰略伙伴的角度,和公司一道謀求制冷機組快速推進市場的方法。堅持短期效益和長遠計劃相結合的方向,一方面盡快尋找具有良好影響力和推廣力的商,一方面大量的作基礎性工作,深入漁港,了解掌握各地漁業的基本情況和漁民的觀念、效益和保鮮需求,擴大漁民對產品的認知度,為以后全面推進市場作好鋪墊。并試圖以現有的價格體系磨合市場,保證公司的利益,由始至今我們一直堅持,對產品充滿信心,并不計成本地努力。
四、建設并鞏固了一張制銷售的終端營銷網絡
工作中我們以指導商銷售幫助商盡快建立起自己的銷售網絡為主。在建立制銷售網絡之初,我們加大了對商的考查力度,接待各地前來公司考察的商有30余人次,最終我們從實力較強的8人中選定為商重點考察培養對象,現已簽定合同的有5家,其中一家為澳大利亞、新西蘭總;另4家分別是浙江省舟山定海捷宇有限公司的特約商王珙;福建省廈門市得志貿易有限公司的福建省總商史志偉;廣東省總商邵家儒;海南省總商張德峰、時麗敏。在工作中我們給商定任務、定期限、壓擔子,在業務員對其實時的督導,內勤人員不定時的電話督促下,商的責任心增強了,業務人員的協調能力提高了,營銷藝術也得到了很好的鍛煉。從近期商反饋的市場信息來看,各地的商在銷售部的統一指導下,逐步建立起了各自的銷售網絡,對我公司的制冷機組銷售前景更樹立了信心。
五、工作中不斷總結并大力推廣產品銷售中好的作法和經驗
目前,由于全國漁業受到國際原油價格上漲的嚴重影響,以及漁業資源的減少、捕漁成本高、風險大,多數漁船主選擇近海作業,有少數漁船主甚至停船作業,只有少數漁船主將作業區域外移,這樣直接給我們公司的產品銷售造成一定的影響,同時,由于少數漁船主的作業區域外移,給我們的產品推廣提供了平臺,另一方面,停港靠岸的漁船因出海次數少,致使用冰量少,降低了漁船主的投資欲望,但從總體來看,隨著產品推廣的進一步深入,漁船尾氣制冷機組的市場前景非常廣闊。
(一)在重點漁港的現場演示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三月份,在漁船上塢前期,我們為使漁民能對制冷機組由一個全面的了解,在公司王總的帶隊下,我們組織技術骨干,業務人員到福建、兩廣、海南、浙江等南方幾個大的漁市進行現場交流和機組的制冷效果演示,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基本達到了使漁民對我公司產品有全新的認識的目的,排除了之前在漁民心中對這種新產品技術上的疑惑,船老大們對我們的制冷方式和經濟效益分析基本贊同,由于
沒有親身使用過該產品,沒有對產品提出過多的問題,許多想購買的船長邀請我們對他們的漁船進行了測量。同時,我們也同福建船檢部門和個別漁業公司建立了合作意向,同福建商簽定了兩臺機組的購買合同,使商我公司產品的信心更加鞏固。
(二)電視廣告的大力宣傳確保了產品占領市場的時機
我們在派業務人員深入各漁港對終端客戶進行產品推銷的過程中,對商進行電視廣告支持。確保了產品迅速占領市場的有利時機,真正地在商與漁民之間形成了天(廣告)地(公司)人(業務)三網的有機結合,滿足了商的廣告支持的要求。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XX年1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有效期自年月至年月日止,共五年。
第二條乙方享有的工作條件與辦公設施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身不受侵害、人體健康不受損傷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用品與設施條件。
3.甲方將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包括參加各種行業研討和培訓會。
第三條乙方工作崗位、工作報酬和福利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甲方。以上崗位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職責由甲方員工規章制度等內部管理制度予以規定。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專業特點、業務能力和工作表現,可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甲方根據合同簽署時乙方的工作崗位和職位,保證乙方的月均工作報酬不低于元人民幣,并向乙方提供各種保險,包括但不限于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若合同簽署后,遇甲方工作需要,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則乙方具體的薪酬待遇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
4.職工有權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節日、婚嫁等假期,具體標準見《公司考勤管理規定》。
第四條工作紀律
1.乙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與人事調度。
2.乙方實行坐班制,正常工作時間必須在崗。遲到、早退、病假、事假等不在崗狀況按照《公司考勤管理規定》計扣薪酬。
第五條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1.甲方與乙方嚴格按照本勞動合同,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3.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4.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具體程序見《員工辭職管理辦法》。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經甲方警告后在合理期間內仍未改正或由此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
(2)營私舞弊,侵占甲方財產或串通第三方,惡意泄露、出賣甲方機密等以主觀故意或重大過失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共2頁,當前第1頁 12
(4)甲方頻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因工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員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為乙方繳納各種保險和公積金,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解散、前算或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勞動合同期滿或者合同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即自行終止。在勞動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七條經濟補償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第六條4款,第六條7款(4)和(5)項解除勞動合同或依據第六條7款(1)項終止勞動合同;
(2)乙方依據第六條6款解除勞動合同的;
2.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按每滿一年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執行。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在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必須按合同約定標準結算欠發乙方的工作報酬。
4.若由于甲方崗位需要,甲方認為有必要對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項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訂立針對此次培訓的服務協議,并約定服務期限。若乙方違反約定,應按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參見《員工學習培訓管理辦法》。
5.在乙方履行合同期間,乙方不按合同規定辭職或擅自離職,乙方不得將從原崗位工作中獲得的資料、技術信息或客戶名單等商業秘密泄漏于與甲方從事相同或相似業務或其他有競爭關系的新雇主,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并且乙方無權依據第七條1款要求甲方經濟補償。
第八條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包括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而產生的爭議),按XX年1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條款解釋和執行。
2.甲方在制定、修改或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勞動定額管理和績效考核等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全體員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并且協商確定。甲方應當將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等決定公示或者告知乙方。
3.若遇實習或者試用,依據公司具體的實習協議或試用協議而定,若實習或試用者通過,則依據董事長簽署的轉正決議,簽署本勞動合同,勞動期限從實習或試用算起。
4.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而本合同尚未涉及的,雙方可以簽署補充協議予以調整。
5.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二(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
蓋章:
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一、
公司形象
1、
員工必須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經營范圍和管理結構,并能向客戶及外界正確地介紹公司情況。
2、
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視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3、
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范,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嘩。
4、
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包括午餐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
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嚴禁占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
6、
員工在接聽電話、洽談業務、發送電子郵件及招待來賓時,必須時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體規定使用公司統一的名片、公司標識及落款。
7、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公司員工管理制度范本
8、
員工要注重個人儀態儀表,工作時間的著裝及修飾須大方得體。
二、生活作息
1、
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統一的工作作息時間規定上下班。
2、
作息時間規定
1)、夏季作息時間表(x月——x月)
上班時間
早
9:00
午休12:00——13:00
下班時間
晚
18:00
2)、冬季作息時間表(x月——x月)
上班時間
早
9:00
午休12:00——12:30
下班時間
晚
17:30
3、
員工上下班施行簽到制,上下班均須本人親自簽到,不得托、替他人簽到。
4、
員工上下班考勤記錄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
5、
員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時間內外出,要向主管經理請示簽退后方可離開公司。
6、
員工遇突發疾病須當天向主管經理請假,事后補交相關證明。
7、
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并填寫【請假申請單】,經批準后方可休息。
8、
員工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常休息的權利,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鼓勵員工在日常工作時間內做好本職工作。如公司要求員工加班,計發加班工資及補貼;員工因工作需要自行要求加班,需向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請,準許后方可加班。
1)、加班費標準
公司規定加班費標準為10元/小時;
2)、加班費領取
加班費領取時間為每月24日(工資發放日)。
三、
衛生規范
1、
員工須每天清潔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確保地面、桌面及設備的整潔。公司員工管理制度范本
2、
員工須自覺保持公共區域的衛生,發現不清潔的情況,應及時清理。
3、
員工在公司內接待來訪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會客區。
4、
辦公區域內嚴禁吸煙。
5、
正確使用公司內的水、電、空調等設施,最后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關閉空調、電燈和一切公司內應該關閉的設施。
6、
要愛護辦公區域的花木。
四、工作要求
1、
工作時間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閑聊、吃零食、大聲喧嘩,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2、
新入職員工的試用期為三個月,員工在試用期內要按月進行考評。詳見《員工試用期考核表》。
3、
公司內所制定的《員工日程表》是衡量員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據,要求員工每天要認真、詳盡的填寫,作為公司考核員工工作量的標準。
4、職員間的工作交流應在規定的區域內進行(大廳、會議室),如需在個人工作區域內進行談話的,時間一般不應超過三分鐘(特殊情況除外)。
5、
加強學習與工作相關的專業知識及技能,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培訓(培訓將施行簽到制,出席記錄和培訓考核也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部分)。
6、
經常總結工作中的得失,并參與部門的業務討論,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
7、
不得無故缺席部門的工作例會及公司的重要會議。
8、
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9、
員工在任何時間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場所、設備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10、
員工須保管好個人的文件資料及辦公用品,未經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資料和辦公用品。
10、員工要保管好個人電腦,按公司規定進行文檔存儲、殺毒及日常維護,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綜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五、
保密規定
1、
員工須嚴守公司商業機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業客戶資料、數據等信息。
2、
管理人員須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備份及存檔工作,并妥善記錄網絡密碼及口令。并向總經理提交完整的網絡口令清單。
3、
任何時間,員工均不可擅自邀請親朋好友在公司聚會。
4、
員工及管理人員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發展計劃、策略、客戶資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發現,除接受罰款、辭退等內部處理外,情節嚴重的,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人員管理
1、
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整體管理,包括職務的分配及工作內容的安排。
2、
員工須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導進行工作并主動向上司匯報工作情況。公司員工管理制度范本
3、
員工有關業務方面的問題須及時向部門主管或經理反映,聽取意見。
4、
涉及超出員工權限的決定必須報經部門主管或經理同意。
5、
員工不服從上級指揮,目無領導,頂撞上級,而影響公司指導系統的正常運作,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理。
6、
管理人員應團結互助,努力協調好各部門的關系,鼓勵并帶領好員工隊伍,時刻掌握員工的工作情況,確保公司整體策劃順利進行。
7、
公司是一個大家庭,員工應團結互助,為公司發展做出努力。
七、
物品管理
1、
辦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綜合管理部專門人員負責定期購買;
2、
每月10日之前,個人將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填寫在公司【購物申請單】上,由管理部專門負責人提交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后,由專門負責人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需要有計劃地發放。
3、
若急需某類辦公用品,也應先填寫【購物申請單】后,交由專門負責人,經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購置。
4、
新進人員到職時由綜合管理部門統一配發各種辦公物品。
八、電腦管理:
1、使用者應保持電腦設備及其所在環境的清潔。下班時,務必關機切斷電源。
2、使用者的業務數據,應嚴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儲在網絡上相應的位置上。
3、未經許可,使用者不可增刪硬盤上的應用軟件和系統軟件。
4、嚴禁使用計算機玩游戲。
5、公司及各部門的業務數據,由公司資料管理員至少每周備份一次;重要數據由使用者本人向資料管理員申請做立即備份。
6、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盤、軟盤不得在公司的計算機設備上使用。
7、使用者必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嚴防被竊取而導致泄密。
九、網絡管理
1、
工作時間內禁止瀏覽與自己工作崗位或業務無關的網站。
2、
工作時間內不允許在網絡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行為(如:上網聊天),也決不允許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信息出現在網絡上。
3、
嚴禁在公司網絡上玩任何形式的網絡游戲、瀏覽圖片、傾聽音樂等各種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4、
禁止利用公司網絡下載各種游戲及大型軟件
5、
公司網絡結構由網絡工程師統一規劃建設與管理維護,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網絡結構,個人電腦及服務器設備等所用IP地址必須按網絡工程師指定的方式設置,不可擅自更改。
十、獎懲辦法:
1、員工獎勵分為口頭表揚及物質獎勵;公司員工管理制度范本
2、員工懲罰分為口頭警告、罰款及除名;
3、有下列事跡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獎勵:
A、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其建議被公司所采納者;
B、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資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4、下列事由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懲罰:
A、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
B、泄露公司經營管理秘密的;
C、私自把公司客戶介紹他人的。
5、公司將設立年終全勤獎(未有遲到、早退現象及病事假),獎金為1000元,于年終考評后一次性發放(以每個月的考勤統計為依據)。
6、在公司服務滿三年(不含三年)的員工,將給予一周的帶薪休假(休假期需提前和公司協商,以不耽誤工作為前提,得到許可后方可休假)及2000元的一次性旅游補貼。
7、在公司服務滿五年(不含五年)的員工將給予300元/月的住房補貼,發放辦法從第六年度合同期開始,本年度合同期滿時一次性發放;無論何種情況,未履行滿從第六年度開始簽定的本年度合同期的員工將不享受此項福利補貼。
十一、
經費管理
1、
因外出購物或出差需向公司借用備用金時,應首先填寫公司【借款申請單】,交主管經理核準、審批簽字同意后方可借款;借款后必須在一周內報銷銷帳(出差人員在回公司上班一周內);借款未沖平者,不允許再次借款。
2、
員工報銷已發生費用,首先需找主管會計領取并填寫公司【支出憑證】或【支出報銷單】(由主管會計負責提供、審核);主管會計簽字后,到借款處填入【借款申請單】中的報銷日期,方算完成報銷手續。
3、
公司員工因公外出辦事,交通工具以公交車為主,特殊情況需要乘坐出租車時須向主管經理請示同意后方可執行,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4、
公司薪金發放日定為每月24日。
十二、
出差細則
1、
員工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表】,主管經理簽字后方可辦理借款手續。出差期限由主管經理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2、
出差途中除因病、遇意外災害或工作實際需要經請示主管經理批準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外,并依情節輕重論處。
3、
出差費用的報銷:
3、1)、
交通費:
a、總經理、副總經理可乘坐飛機,費用實報實銷。公司員工管理制度范本
b、其他員工出差原則上乘坐火車(硬臥);特殊情況需乘飛機時,必須經主管經理特批,否則不予報銷。
c.、出差地交通費,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其他員工交通以公交車為主、原則上盡量少乘坐出租汽車,實報實銷。
2)、
住宿費:
a、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
b、其他員工住宿標準為:一般地區120元/天/人以內,上海、深圳等地區200元/天/人以內
為基準實報實銷。
3)、伙食費:
a、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
b、其他員工伙食費標準為:一般地區50元/天/人以內,上海、深圳等地區80元/天/人以內為基準實報實銷。
4)、出差補助:
a、乘坐火車路途補助50元/晚/人。
b、在外補助100元/天/人。
4、
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5、
出差回來后一周內填報【出差費用結算單】,辦理報銷手續。
6、
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出收據,核發之,但如發現有虛報不實之事,除將所領追回外,并視情節之輕重,酌予懲處。
十三、培訓管理
1、新員工培訓內容及管理
1)、培訓內容
a、公司文化(概況、成立歷史、公司理念、團隊品格、道德修養、行為規范等);
b、公司規章制度
c、新老員工認識;
d、辦公設備的使用;
e、指引工作地點區域設施(洗手間、就餐處、乘車處等)。公司員工管理制度范本
2)、培訓注意事項
a
、新員工到崗時,公司全體員工應表現出熱情、禮貌的態度,營造歡迎的氣氛;
b、培訓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執行,涉及到各部門業務時,部門負責人要有所準備,予以配合。
2、在職員工培訓內容及管理
1)、培訓形式
a、公司舉辦的各種形式的在職培訓,包括座談、講座等;
b、員工業余時間自學。
2)、培訓考核
a、培訓活動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采用簽到的形式記錄考勤。(出席記錄將列入到公司的績效考核范圍)
b、培訓考評由培訓講師負責考評,其成績列入公司績效考核范圍。
十四、名片管理辦法
1、總則
為使公司名片統一規范化,強化對外公關形象的塑造,特制定本辦法。
2、名片格式
公司名片格式統一化,由公司行政管理部門依據企業形象設計。
三.名片印制程序
1、根據工作需要,需要印制名片的員工需首先向主管副總經理提出申請;
2、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會通知綜合管理部門;
3、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對外印制名片的印刷業務,印制完畢后發給當事人
四.名片使用
1、名片使用須恰到好處,不可像撒傳單般濫用,掌握使用范圍。
2、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印刷或使用未經公司批準的名片。公司員工管理制度范本
3、員工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后,嚴禁再使用公司原有的名牌從事任何活動,如若發現,公司將追究其責任,并予以支付人民幣壹拾萬元的經濟損失費,同時對于造成甲方任何重大損失者,甲方保留以估算的損失額向有關機構提起訴訟的權利。
公司員工守則
第一條
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二)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秘密。
(四)愛護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六)保持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八)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客戶的合作。
(九)嚴謹操守,嚴于律已。
(十)全休員工必須時常鍛煉自己的工作技能,達到工作上精益求精,以期能提高工作效率。
(十一)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或互為聊天閑談,或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應按規定打卡。打卡均應親自為之,不得托人代為打卡或代人打卡。違者依本規則的規定論處。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除規定的放假日及因公出差或因故與其他正當事由外,均應按照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任意遲到或早退。
第四條
各級員工每日應辦事務必須當日辦清,如不能于辦公時間內辦妥應加班趕辦。加班發給加班費,其標準另定。
第五條
各級主管就其監督范圍以內所發命令,其屬下員工有服從的義務,但對其命令有意見可隨時陳述。
第六條
各級員工對于兩級主管同時所發命令或指揮,以直接主管的命令為準。
第七條
本公司員工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除辦理本公司業務外,不得對外擅用本公司名義。
(二)對于本公司機密無論是否經管,均不得泄漏。
(三)未奉核準不得擅離職守。
(四)非因職務的需要不得動用公物或支用公-款。
(五)對所保管的文書財物及一切公物應盡妥善保管之責,不得私自攜出或出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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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及員工績效考評管理制度
為規范公司對部門和員工的績效考評制定本制度。
1.目的
通過對部門和員工日常工作和行為規范的考核、考評,建立公司績效考評管理系統,促進個人工作素養和整體工作效率的不斷提高,防止和糾正部門和員工瀆職、失職、違紀、違規行為,保證公司績效目標管理的達成。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內部對部門和員工的各級考評、各類行為規范的考核的管理。
3.職責和權限
3.1總經理或其授權人或公司主管領導對總經理辦公室和人力資源部有考評權和考核權,負責對各類考評、考核結果的最終認定。
3.2公司成立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主管領導、總經理辦公室和人力資源部等職能部門組成的考核小組,考核小組對各部門有考評權和考核權。
3.3各部門和生產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員工進行管理,行使考評權和考核權。
3.3人力資源部負責歸口公司考評和考核結果,并將結果與績效工資掛鉤。
3.4員工和部門對同級和上級單位有考評和考核的建議權。
4.績效考評管理程序和考核管理辦法及考核實施細則
4.1績效考評、考核管理程序
4.1.1員工每月26日向部門負責人匯報或提交工作總結,作為月度考核的依據。
4.1.2部門負責人根據員工的工作總結、工作表現和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填寫《績效考核表》(員工,見附錄1),打分并作出評估,并將考核結果于每月27日交人力資源部存檔和作為計算績效工資的依據。
4.1.3部門負責人每月27日向考核小組交個人工作總結和部門工作總結(兩項總結可以合寫,也可以分開寫),作為對部門負責人和部門工作的考核依據。
4.1.4公司考核小組根據部門負責人個人工作總結和部門工作總結、工作表Q/BW·G0802-04
現和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填寫《績效考核表》(部門負責人和部門兩種,分別見附錄2、附錄3),打分并作出評估,由總經理辦公室將考核結果交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并將審批后的考核結果于每月30日前交人力資源部存檔和作為計算績效工資的依據。
4.1.5人力資源部將收到的各類考核結果根據規定計算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員工的績效工資,并與員工薪酬兌現。
4.1.6負責考核的負責人應及時將考核結果與被考核部門負責人或員工見面溝通,出現異議時被考核部門負責人或員工可直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裁決,由人力資源部調查落實,確屬必要時可對考核結果進行適當小的調整。
4.1.7人力資源部每季度末根據各類考核結果和部門及其負責人、部門員工的工作成果,進行一次綜合評價,按規定對員工進行獎勵或處罰。
4.2考評、考核管理辦法
4.2.1考評、考核的組織:考核小組組織對公司部門和部門負責人的考評和考核,部門負責人組織對本部門員工的考評和考核。
4.2.2考評、考核的原則:重點考核原則——以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完成結果為主要依據,按照崗位職能職責標準對員工進行考核;分別考核原則——按對應的崗位職能設置考核要素逐項進行考核;主體對應原則——由各自的直接上級進行考核,并對考核結果及時溝通;部門聯動原則——部門經理和一般員工的最終績效均受部門整體考核結果的影響;目標考核和專項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對各部門負責人的質量、安全、成本等專項工作,設置相應的權重,與考核期內的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一并納入考核體系。
4.2.3考評、考核的方式:考核以月度為單位進行考核,考評以季度為單位進行考評,年終進行一次總考評。
4.2.3.1采用通用評價和崗位職能職責評價法對員工進行考核,并結合目標管理法對部門進行考核。
4.2.3.2部門考核以部門月度業務計劃和部門職能職責執行結果為主要考核、考評依據,按考評、考核實施細則和考評、考核程序進行。
4.2.3.3員工考核以崗位職能職責和工作任務執行結果為主要考核、考評依據,按考評、考核實施細則和考評、考核程序進行。
4.2.4考評、考核結果的處理
4.2.4.1按月度考核結果確定績效系數:部門績效系數和員工個人績效系數
為考核結果分值的百分數,部門負責人個人績效系數為工作目標考核結果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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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專項考核結果分值的百分數的連乘積。
4.2.4.2按績效系數與工資掛鉤計算發放薪酬:
部門員工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總額+年功工資總額+全勤獎總額+(崗位技能工資總額+績效工資總額)×部門績效系數=∑部門員工工資
部門負責人工資=基本工資+年功工資+全勤獎+(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負責人個人績效系數
員工工資=基本工資+年功工資+全勤獎+∑部門(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部門績效系數×[(個人崗、效工資和×個人績效系數)÷∑部門(個人崗、效工資和×個人績效系數)
(“個人崗、效工資和”=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
4.2.4.3按考核、考評分值調整薪級。
4.2.4.3.1連續三個月考核低于65分的的員工或部門負責人解除聘用或解除勞動合同。
4.2.4.3.2年度綜合考核經考評為75分以下的員工或部門負責人,75~70分的,下調一級,70~65分的,下調二級,低于65分的淘汰。連續兩年考核經考評低于75分的淘汰。
4.2.4.3.3年度綜合考核經考評為90分以上且無月度考核不合格記錄的員工或部門負責人,90~95分的,上調一級,95分以上的,上調2級。76~89分的不調整薪級。
4.2.4.4按考核、考評分值調整薪等。
4.2.4.4.1連續2年考核經考評95分以上的上調1個薪等。
4.2.4.4.2年度考核經考評100分以上的上調1個薪等。
4.2.4.4.3連續2年考核經考評低于80分的下調1個薪等。
4.2.5無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間內上交考核、考評結果的,視為考核者工作失誤,按每延誤一天,減發考核負責人10%的績效工資,直至減完為止。
4.2.6考核負責人應采取公正、公開、公平的態度對被考核部門和員工進行考核和準確的考評,若在考核、考評的過程中發現弄虛作假、蓄意打擊報復等惡,一經查處,減發考核負責人20%的當月績效工資,并提出書面警告一次;若一年內考核者出現三次考核、考評失誤,導致人力資源部裁決的,視同失職處理,對考核負責人將考慮降級、降等或轉崗直至解除聘用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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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考評、考核實施細則
4.3.1員工獎勵條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門負責人或考核小組上報人力資源部酌情簽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報總經理批準后予以獎勵。
4.3.1.1對公司業務有特殊功績或貢獻,有利改進計劃經采納施行,觀察六個月以上有效的;
4.3.1.2對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權益之事,能事先發現或防止,而使公司
減少或免受損失的;
4.3.1.3遇到非常,能臨機應變,措施得當,奮勇救護保全公司財物或人身安全的;
4.3.1.4研究改進設備、工藝、材料,提高公司產品生產能力、降低各種消耗有顯著成效,觀察六個月以上有效的;
4.3.1.5才能卓著、業績優異、品德優秀,可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員工樹立良好風氣的;
4.3.1.6領導有方,服務勤勞,受到各部門贊譽的。
4.3.2員工獎勵種類和標準
4.3.2.1能衡量創造價值的,按年所創造的價值評定(公司可指定專家評定小組評審):10000元以下的一次獎勵100元,記嘉獎一次;超過10000元至100萬元的按5%提取獎金,20萬元以下記小功一次,20萬元以上記大功一次,50萬元以上上調一個薪級;超過1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上調二個薪級。
4.3.2.2不能直接衡量所創造價值的,參照4.3.2.1條進行嘉獎、記小功、記大功、加薪等獎勵,獎勵金額一次最高不能超過1000元。
4.3.2.3嘉獎三次算記小功一次,記小功三次算記大功一次,記大功兩次上調一個薪級,不跨年度計算。
4.3.3員工處罰條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門負責人或考核小組上報人力資源部酌情簽報予以處罰,出現記過以上處罰的須經主管領導審批報總經理批準后予以處罰。
4.3.3.1有瀆職、失職、對問題失察、違規行為,給公司財物和工作造成損失的;
4.3.3.2泄露公司機密、向主管人員或有關人員隱瞞或謊報事實的;
4.3.3.3故意浪費、損害公司財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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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4遇有突發事件故意逃避,知情不報的;
4.3.3.5未經公司最高管理者允許而為其它公司、機構或私人工作的;
4.3.3.6工作時間干私活、竄崗、睡覺、怠工或擅離職守的;
4.3.3.7工作不服從分配、擾亂秩序、侮辱同事、妨礙他人工作的;
4.3.3.8品行不端、行為粗暴屢教不改的;
4.3.3.9拒絕接受主管人員或上級正常的工作檢查的;
4.3.3.10任何時候有從事與公司利益沖突的任何行為的。
4.3.4員工處罰種類和標準
4.3.4.1能衡量經濟損失大小的,如屬非故意行為,按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的大小處罰(公司可指定專家評定小組評議):1000元以下口頭警告一次;1000元至5000元以下的一次處罰50~500元,記書面警告一次;超過5000元至1萬元的處罰500元~1000元,記小過一次;超過1萬元至5萬元的按5%提取罰金,記大過一次;超過5萬元的按損失大小處罰金1000~5000元,并免職或解除合同。
4.3.4.2不能直接衡量經濟損失大小的,如屬非故意行為,經濟損失參照4.3.4.1條進行,其它按工作損失天數處罰:工作損失1個工作日以下的,記書面警告一次;工作損失3個工作日以下的,記小過一次;工作損失5個工作日以下的,記大過一次;工作損失5個工作日以上的,免職或解除合同。
4.3.4.3經濟損失或工作損失如屬故意行為,按一般故意、輕度故意、重度故意、嚴重故意處罰如下:經濟損失1000元以下或工作損失1個工作日以下的,屬一般故意,按非故意損失加倍處罰,給予記小過一次;經濟損失1000元至1萬元的或工作損失3個工作日以下的,屬輕度故意,按非故意損失加倍處罰,給予記大過一次;經濟損失1萬元至5萬元的或工作損失5個工作日以下的,屬重度故意,按非故意損失加兩倍處罰,并免職或解除合同。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或工作損失5個工作日以上的,屬嚴重故意,按損失金額全額賠償,免職或解除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4.3.4.4一年內書面警告二次算記小過一次,記小過二次算記大過一次,下調一個薪級,記大過兩次免職或解除合同。
4.3.5月度考核按公司《績效考核表》中部門、部門負責人、員工三種情況分別考核,其中關于獎懲情況的考核如出現上述考評、考核細則規定的事項時,在《績效考核表》中規定的考核仍要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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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生產人員的考評、考核可參照本制度有關條款進行,不再另行規定。
4.3.7各類專項考核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
5.相關文件
Q/BW·G0205-04質量管理工作考核辦法
Q/BW·G0305-04安全生產獎懲條例
Q/BW·G0306-04環境保護獎懲條例
Q/BW·G0702-04成本管理工作實施細則
Q/BW·G0801-04員工聘用管理規程
Q/BW·G0803-04員工薪酬方案
Q/BW·G0805-04考勤管理制度
6.記錄文件
GJ0802/01績效考核表(員工)
GJ0802/02績效考核表(部門負責人)
GJ0802/03績效考核表(部門)
附加說明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編制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
本標準主要審定人:
日期:04年5月30日
版本號:G-A受控(編號/章):
Q/BW·G0802-04
附錄1、績效考核表(員工)
編號:GJ0802/01-(樣表)年月日
姓名:部門:職務:
考核時間考核人:考核人職務:
考核項目考核內容加減分標準該項扣分考核得分
廠紀廠規1、遲到、早退-1分/次
2、中途外出(未經請假)-1分/次
3、串崗、脫崗-1分/次
4、其它違紀被公司扣罰或通報批評-3分/次
5、會議遲到、早退、曠會-0.5分/次
工作主動性1、不服從安排(包括臨時性抽調)-3分/次
2、遇到困難不想辦法、不協調、不反映或反映不及時-2分/次
3、服務態度差、有投訴-4分/次
4、與其它部門缺少溝通,不能很好協調-2分/次
專業水平1、進、銷、存信息反映不完全-2分/次
2、儲存信息和實物不相合-4分/次
3、保證24小時手機暢通,發現聯系不上-4分/次
4、錯發、不按計劃收貨-5分/次
5、帳、卡、物記錄不完全、不完整-3分/次
6、專業水平欠佳,其它部門有抱怨(技術狀態)-2分/次
7、不按工作程序辦事-2分/次
8、每月大件盤存表不按時交納-2分/天
9、每月積壓不合格明細表不按時交納-2分/天
10、貨物擺放不整齊-2分/次
職業素養1、思想不端正,有投訴(查情況屬實)-10分/次
扣分合計
獎勵情況1、為改進部門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3分/次
2、為公司工作提供建設性建議并采納+5分/次
3、公司級獎勵+5分/次
4、經評議服務態度好+3分/次
5、在公司《博盈園地》上發表文章+4分/次
加分合計
最后得分(≤120)
說明:100分制,95分以上為優秀,80分及以上為合格,70分及以上為基本合格,60分及以上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綜合評價結果:分級
總結部分:根據員工各自的工作能力,從實際出發,表揚先進以鞭策每一位員工在自己的崗位上努力工作,使本部門的績效工作上一個新的臺階。
考核人評估:
考核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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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2、績效考核表(部門負責人)
編號:GJ0802/02-(樣表)年月日
姓名:部門:總經理辦職務:
考核時間:考核人:考核人職務:
考核項目考核內容評分標準總分得分
部門考核不重新考核,按專項考核結果≤120
關鍵指標計劃的可行性,計劃實施的監控非調整每更改1次扣2分100(注:此三項指標根據部門職能由人力資源部制定,指標可以不同)
規章制度的糾察,部門關系的協調缺項扣5分;
投訴屬實每次扣1分
公司級會議的組織安排投訴屬實每次扣2分
質量考核不重新考核,按專項考核結果≤120
安全考核不重新考核,按專項考核結果≤120
成本考核不重新考核,按專項考核結果≤120
小計
考勤情況1、事假每次扣1分
2、病假每次扣0.5分
3、曠工每次扣5分
4、遲到、早退每次扣2分
獎懲情況1、為改進部門工作提供建設性建議并被采納每次加2分
2、為領導決策提供建設性建議并被采納每項加5分
2、公司獎勵1次加5分
3、書面警告1次扣2分
4、通報批評1次扣5分
合計得分
說明:優秀(95分及以上)合格(80-94)基本合格(70-79)不合格(70分以下)
綜合評價結果:分級
考核人評語:
考核人簽名:
Q/BW·G0802-04
附錄3、績效考核表(部門)
編號:GJ0802/03-(樣表)年月日
被考核部門:考核時間:
考核小組成員:
考核項目考核內容評分標準總分得分
部門目標完成情況
(90分)1、按時、保質完成總經理辦公會布置的任務未完成每項扣5分,單項扣完為止30
2、按時、保質完成部門周、月計劃30
3、按時、保質完成部門日常工作20
4、按時、保質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任務未完成每項扣2分10
協作情況
(10分)1、部門內員工思想統一,工作熱情高列舉事實,1分/件5
2、部門間協作順暢,無不配合或配合不力現象列舉事實,1分/件5
小計100
獎懲情況1、部門受獎勵每次加5分
2、部門受表彰每次加2分
3、員工受表彰每次加0.5分
4、部門受罰每次扣5分
5、員工受罰、書面警告、通報批評每次扣0.5分
6、部門被投訴且有事實依據每次扣2分
7、員工被投訴且有事實依據每次扣0.5分
8、為改進部門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每次加0.5分
9、對公司工作提供建設性建議并被采納每次加2分
10、宣傳稿件2篇每篇加1分,缺篇扣1分
小計
合計得分≤120
說明:優秀(95分及以上)合格(80-94)基本合格(70-79)不合格(70分以下)
綜合評價結果:分級
總結部分:請說明該部門需要采取何種行動或接受何種培訓來改善其工作,并根據以上各方面情況總結該部門的總體工作績效水平。
第一條為了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合法權利,建立和完善公司規章制度,規范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當地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各部門、下屬各單位、各子公司和被錄用的員工,適用本規定,并依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本公司自總經理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員工。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職務、任免、調遷、解職、服務、交卸、給假、出差、值班、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恤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皆按本規定辦理。
第二章員工勞動關系的確立和解除
第五條公司實行聘用制。公司與員工通過訂立勞動合同確立公司與員工的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七條公司采用向社會公開招聘的方式,依工作崗位需要、品德端正、專業對口、身體健康、履歷清楚、業務熟練、經驗豐富等標準,個人的學識、能力和經驗能適合于招聘崗位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經過筆試和面試,擇優錄用符合標準的各類人員和其他臨時用工人員。
第八條公司因業務發展需要,新增設部門或各部門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由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統籌計劃,呈報標準,經公司業務主管領導同意,并報總經理核準后,由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辦理人員招聘事宜。
第九條試用期:
一、新聘員工應試用合格后方可錄用,試用期為三個月(特殊情況可延長,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二、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使用
三、新聘員工報到時,必須辦理報到手續:
1.填寫規定的表格和個人簡歷;
2.提供本人戶口本(或身份證)復印件和照片;
3.學歷證明;
4.體驗證明(縣級以上醫院)。
手續完備后方可上崗。
四、公司有權根據新聘員工的考核情況和實際具體情況,選擇終止試用、調換崗位或正式聘用。
第十條新聘員工經試用合格后,與公司訂立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臨時合同。
第十一條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有刑事處分記錄或通緝尚未結案者;
2.貪污公款受處罰有案者;
3.精神病或傳染病患者;
4.因品行惡劣,被原單位除名者;
5.體格檢查,經本公司認為不適合者;
6.年齡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者。
第十二條新聘員工接到《正式錄用通知》后,戶口在本市的必須在一個月內,由原單位辦妥調離手續,將人事關系轉入本公司(待業人員持本人待業證明到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報到和辦理手續),戶口在外省市的時限二個月。新聘員工如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將人事關系轉入本公司者,一律視為不能來本公司工作,公司有權終止《勞動合同》(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準同意者除外)。
第十三條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十四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其他危害公司利益,被除名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一、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安排的工作的;
二、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公司與員工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員工辭職,須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請核準,在未被核準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離職員工必須按公司規定辦妥離職手續后,方可離職;否則,公司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章工作崗位的確定和調動
第十八條公司根據工作和業務的發展需要,依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設立或撤消工作崗位。
第十九條公司的工作崗位一般分為高級管理崗位、中層管理崗位和普通工作崗位。高級管理崗位是指可以享受相當于副總經理待遇以上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職位。中層管理崗位是指公司直屬各部門、各單位的負責人,或者享受相當于同等職務的各級中級管理人員的職位。普通工作崗位是指公司直屬各部門、各單位所屬員工的崗位。
第二十條各崗位職務的任免除依章程項目須由董事會核定者外,中層管理崗位以上的職位由公司負責人力資源的部門按程序考核后,呈報總經理核定任免;普通工作崗位由各部門、各單位的負責人直接安排;各部門、各單位下屬主管崗位,由各部門、各單位的負責人填具任免意見表,由公司負責人力資源的部門按程序考核后,呈報總經理核定任免。
第二十一條職務任免經核定后,由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填發人事任(免)通知。
第二十二條被聘任各級管理崗位的管理人員,享有以下權利:
1.根據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和在公司賦予的權限內,行使經營管理權;
2.受總經理委托,對下屬員工進行聘任或解聘;
3.在職權范圍內,有權調動下屬員工的崗位工作;
4.有權選擇下屬工作人員。
第二十三條被聘任各級管理崗位的管理人員,應承擔以下義務:
1.自覺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公司形象;
2.自覺執行公司的各項決定,維護公司利益;
3.努力完成公司交給的任務;
4.協助上一級領導的工作;
5.不得假公濟私和有損害公司的行為。
第二十四條本公司基于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下屬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地點,被調的員工如借故推諉,均以抗命論處。
第二十五條各部門、各單位負責人依其管轄內所屬員工的個性、學識和能力,力求達到人盡其才,同時根據業務需要,有權調動下屬員工的崗位。
第二十六條奉調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后,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應于10日內,普通員工應于7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前項奉調員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別繁雜,無法如期辦妥移交手續時,可酌予延長,最長以5日為限。
第二十七條奉調到異地的員工可比照出差旅費支給辦法報支旅費。其隨往的直系眷屬得憑乘車證明實支交通費,但以五口為限,搬運家具的運費,可檢附單據及單位主管證明報支。
第二十八條奉調員工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才能赴新職單位報到,不能按時辦理完移交者呈準延期辦理移交手續,否則以移交不清論處。
第二十九條調任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遺職務可由直屬主管暫
第三十條奉調員工在公司內部各單位或部門之間調動,在收到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簽署的“內部調動通知單”后,須按時到調入部門報到,逾期不報到者,將視作曠工。
第三十一條如果員工個人想調換工作,首先必須在本崗位上工作滿六個月以上,在此基礎上,員工可向本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由部門負責人同意后,轉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報呈總經理同意批示后,由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的部門執行。
第四章工資、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三十二條本公司員工的工資待遇包括:
(一)基本工資:對員工工作的基本保證。
(二)崗位等級工資(又稱崗位津貼):根據員工本人情況及工作崗位確定,通過評介員工所具資格及公司崗位的不同職責和要求,確定員工的工資等級及水平,反映員工的技能及貢獻。
(三)工齡津貼:補償員工對公司過去的勞動貢獻。
(四)福利津貼:用以保證員工必需生活水平的各類國家、公司規定的津貼補貼。
(五)公司補償養老保險金:公司根據員工所具有資格給予員工的養老保險福利補貼,以補償員工對國家及公司的貢獻。
(六)交通津貼:補貼員工上下班的費用。
(七)特殊津貼:對從事特殊工種所設的特殊補貼。
(八)加班工資及中夜班津貼:員工在規定工作時間以外繼續工作的報酬。
(九)午餐補貼:對員工上班工作給予的一定伙食補助。
(十)績效工資(又稱獎金,以下同):根據公司效益及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工作表現,所作貢獻而給予的超額報酬。
(十一)公積金:公司根據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對員工購買住房給予的補助。
(十二)基本養老金:公司根據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對員工離、退休、養老而給予的補助。
(十三)醫療保險:公司根據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對員工看病、就醫而給予的補助。
第三十三條下列款項由公司在其工資待遇中代為扣繳:
(一)個人所得稅;
(二)員工養老保險金;
(三)員工公積金;
(四)醫療保險金;
(五)其它必要的款項。
第三十四條工資的發放:
(一)工資的發放以月為計算單位;
(二)基本工資、崗位等級工資、工齡工資、福利津貼、企業補充養老保金、交通補貼、午餐補貼、特殊津貼于每月月初發放;
(三)績效工資年底發放。
第三十五條員工對工資有異議時,可以提出核查。如自發生日起兩年內未行使其權力的,視為棄權。
第三十六條各項工資、津貼的計算、發放和考核
一、基本工資
(一)基本工資標準執行公司自定工資崗位等級表;
(二)基本工資評定辦法按照經董事會批準的公司文件規定執行。
(三)物價補貼并入基本工資。
二、崗位等級工資
(一)崗位等級工資標準執行公司自定工資崗位等級表;
(二)崗位等級工資晉升由員工每年崗位考核結果確定。考核升崗者,直接進入新的崗位等級工資;考核降崗者,以新的崗位等級工資為準。
(三)新進員工在試用期間的崗位等級工資按以下標準發給(以正式錄用為準):
1.試用期限由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決定;
2.新參加工作的應屆畢業生,大專、本科生執行公司自定工資崗位等級表;
3.特殊人才及外部招聘的人員按簽訂協議的工資發給;
4.試用期人員不享受績效工資;
5.試用期后,根據考核進入所聘崗位等級工資。
6.公司招聘、調入人員被聘于2崗(副總經理)及以上崗位的,不實行試用期,直接進入所聘崗位等級工資。
(四)公司內部調換工作崗位者,按新的崗位等級工資發給。試用期內調換工作的,其崗位等級工資不變。
(五)待崗人員的工資管理按如下辦法執行。
1.待崗次月起扣除各項工資,按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費發放。
2.待崗人員重新上崗后,實行試用期,試用期限由所簽上崗協議確定。試用期滿后,根據被聘崗位實行崗位等級工資。
(六)臨時工轉合同工者,其崗位等級工資視同外部招聘、調入人員進行管理。
三、工齡津貼
員工工齡的計算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工齡津貼的計算=基數×工齡
工齡按虛年計發。
新參加工作的員工,從起薪之日起享受。
每年一月份,根據員工工齡的自然增長,職工工齡津貼自然增長。
四、福利津貼
(一)福利津貼的計算按公司有關文件獨立計算,合并到崗位津貼中計發。
(二)福利津貼的調整根據物價調整及公司承受能力進行調整。
(三)福利津貼自職工起薪之日起享受。
五、公司補充養老保險金
(一)補充養老保險金的計算辦法=職工工齡×基數×系數
(二)補充養老保險金基數、系數標準根據公司經濟效益及承受能力確定和調整。
(三)補充養老保險金按公司經濟效益確定。
六、交通津貼
交通津貼的計發辦法參照公司制定的相應規定執行。
七、特殊津貼
特殊津貼參照公司制定的相應規定執行。
八、加班工資及中夜班津貼
加班工資及中夜班津貼參照公司制定的相應規定執行。
九、午餐補貼(參照公司制定的相應規定執行)
(一)午餐補貼的計算方法=基數×出勤天數
(二)以下情況屬于出勤:
正常上班;
因公國內出差;
因獻血休假。
(三)以下情況視為出勤但不計發午餐補貼:
產假;
國外出差;
按公司有關規定享受的職工帶薪休假;
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的探親假;
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的婚假;
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的喪假;
按國家規定享受的健康療養期;
因工傷休假;
公假。
(四)以上各類情況中出勤日數均不包含其中的法定節假日。
十、績效工資
(一)績效工資的計算辦法:
根據所在單位(或部門)當年經濟效益情況計發。
(二)年終獎根據公司考核年度的經濟效益情況發放,其總額及考核辦法由負責人力資源的部門提出,總經理批準決定。
十、公積金
(一)公積金的計算辦法=員工月平均工資×x%
(二)員工出資=職工月平均工資×x%
(三)公司出資=職工月平均工資×x%
(四)公積金的計算年度為每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每一計算年度內確定公積金的最低和最高水平。
(五)具體規定按當地政府規定執行(x%為國家規定的百分比例)。
十一、基本養老金
公司參加當地或養老保險統籌,由公司與員工本人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資,存入員工個人帳戶,直到退休時使用。具體存儲及提取辦法按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工作時間和休假、請假
第三十七條公司根據行業的特點,依據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社部發<___>___號《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規定,按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20.92天和工作時間167.4小時進行工作安排。
第三十八條公司各部門(單位)按照本部門(單位)的實際工作性質安排好作息時間,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公司總經理辦公室依據公司和各部門(單位)的意見,統一下發作息時間通知。
第三十九條休假日:
一、國定假日
1.元旦(一天);
2.春節(三天);
3.五一勞動節(三天);
4.十一國慶節(三天)。
二、每星期日。
三、其他經公司決定的休假日。
第四十條生育待遇
一、假期
1.產前假: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經領導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產前假只能按預產期在產前執行。
2.產假:
(1)女員工:正常生產,產假90天,其中產前30天,產后60天。
(2)難產:加假15天。
(3)一次多胎:每多育一個嬰兒加假15天。
(4)晚育假:年滿24周歲的初產婦,加假15天。
(5)自然流產:妊娠三個月以內假期30天,妊娠三個月以上假期45天。
(6)人工流產:妊娠三個月以內假期14天,妊娠三個月以上假期30天。
3.哺乳假:產假期滿,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經領導批準,可請六個半月,不申請哺乳假或產假屆滿的女員工,在嬰兒一周歲內,每天可授乳兩次,每次半小時,但往返時間需半小時以上的,只能兩次合并,每天一小時。
4.女員工生育期間,丈夫可享受二天的助產假。
5.產假、產前假、哺乳假時間均包括期間的法定節假日和規定的休息日。
二、待遇
1.產假、男員工助產假期間,除扣其績效工資和午餐補貼外,不扣任何待遇。
2.兩個半月產前假和六個半月哺乳假期間,扣午餐補貼和50%崗位津貼及由單位扣除其兩個半月及六個半月績效工資,其他待遇不減。
3.如符合國家、當地政府及有關規定,六個半月以后繼續申請哺乳假的,按事假處理。
第四十一條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及事假
一、員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待遇如下:
1.醫療期內每日扣:(本人崗位等級工資+各種補貼)/21。
2.醫療期外停止一切待遇。
3.因病假扣發工資后,確有生活困難者,經本人向公司申請,由公司根據申請者的實際情況而定,發給一次性生活補助。
二、事假每天扣:(本人基本工資+崗位等級工資+午餐補貼+各種補貼)/21。
三、績效工資原則上按病事假每日扣(績效工資/21)。具體考核由各單位(部門)根據考核標準、職工工作情況而決定。
四、病事假時間累計計算,扣除期間的休息日、節假日。
五、連續病、事假跨月度者,分月計算。
第四十二條帶薪休假
一、特別休假
特別休假依其服務年資,可分別給予特別休假(具體規定另行通知)
(1)假期包括期間各類休息日(國定假除外)。
(2)假期不跨年度使用。
(3)新調入人員。上半年調入者,可享受當年休假,下半年調入者,自第二年起享受年休假。
(4)一年內病假、事假、待崗、下崗累計超過二十一天者,取消當年休假;如已休假,病假、事假、待崗、下崗超過二十一天者,取消第二年休假。
(5)享受探親假、婚喪假、產假者仍可享受當年休假。
(6)凡療養或休養者,其當年療養或休養時間不足當年休假時間者,可以補休;先進工作者和職工獻血獎勵的療養或由公司安排的療養或休養不在此列,仍可享受當年休假。
二、待遇
帶薪休假扣除午餐補貼外不扣任何待遇,各單位不得因員工特別休假的原因扣其績效工資。
第四十三條婚喪假
一、婚假:
1.員工結婚可請婚假7天;
2.子女結婚可請假2天;
3.兄弟姐妹結婚可請假1天;
4.婚假包括除國定假日外的休息日。
二、喪假:
1.喪假給假3天。
2.喪假系員工的直系親屬(包括員工的岳父母、公婆)死亡時才享受。
三、待遇:婚喪假期間,扣(午餐補貼+各種補貼)/21,各部門(單位)根據本部門(單位)考核標準核發績效工資,其它待遇不減。
第四十四條職工死亡待遇
一、撫恤金:
1.員工病故撫恤金為本人10個月工資。
2.工傷死亡或烈士撫恤金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喪葬費:員工死亡喪葬費為公司2個月平均工資。
三、員工如有直系供養親屬,可享受困難補助如下:
1.先發6個月本人工資;
2.第七個月起:
(1)因公死亡員工的供養直系親屬定期撫恤費人均為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2)非因公死亡或因病死亡員工的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為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四、本人工資指扣除績效工資、午餐補貼等工作性補貼外其它列入工資統計的費用。
第四十五條職工公假
一、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參加社會活動、學生家長會,須憑通知,經單位領導批準,時間由具體情況而定。
二、子女參軍可享公假1天。
三、員工公假,由各單位(或部門)根據本單位(或部門)績效工資考核標準,視員工工作情況核發,超過三天以上起扣發午餐補貼,其它待遇不減。
四、因兵役檢查或軍政各機關的調訓,期間不滿1個月者或應國家考試或擔任各級人民代表出席會議期間在3天以內者,可請公假。
第四十六條其它情況
一、經公司同意,脫產學習三個月(含)以上的,自上學之日起,崗位等級工資按崗位等級工資基數的70%發給并停發午餐補貼、績效工資。
二、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或因嚴重失職,造成經濟損失者,原則上由失職者自行承擔,并視情節扣發一個月以上績效工資或崗位等級工資。
三、受公司警告處分者,扣一個月績效工資和崗位等級工資。
四、受公司行政記大過處分者,扣三個月績效工資和崗位等級工資。
五、受留用查看處分,在崗工作的,扣除一切待遇,按當地政府最低工資標準計發;被司法部門判刑、管制、收容審查或勞動教養,在崗位工作的,扣除一切待遇,按當地政府最低生活費標準計發。
六、被司法部門依法拘留的,按日扣除午餐補貼、績效工資、崗位等級工資,如扣除后待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給。
七、曠工在7日以內,按日計扣薪津,并處罰款月薪的10%。
第四十七條以上待遇的考核僅包括基本工資、崗位等級工資、工齡津貼、福利津貼、物價補貼、午餐補貼、績效工資等部分,年終獎等一次性發放的費用以及其它待遇均按有關規定另行考核。
第四十八條以上規定所涉及的公司人均平均工資、當地人均年平均工資及當地最低工資水平以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每年公布為準。
第四十九條員工申請探親假、婚喪假、帶薪休假應由各單位(或部門)領導同意,經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批準。如有產假、產前假、哺乳假、療養、病假、事假者,均應由有關部門領導同意,報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部門(或單位)負責人請假和脫產學習及其他脫產情況者,須由公司主觀領導核準,報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各單位(或部門)應如實、及時做好每月考勤申報工作,協同公司進行管理,如職工不經批準進行休假者,按事假處理,情節嚴重者,按曠工處理。
第五十條本公司員工因執行職務所生的危險致傷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論,期間以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假期中薪資照給。過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規定命令退休。
第五十一條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事假愈期按日計扣薪津,一年內事假積計超過30天者免職或解雇;
病假愈期可以未請事假的假期抵銷,事假不敷抵銷時按日計扣薪津。
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特別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五十二條特準病假以半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特準病假期間薪資減半發給,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資遣。
第五十三條本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呆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須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第五十四條本公司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第五十五條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第五十六條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第五十七條計算全年可請假日數,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職者,比例遞減。特準病假延至次年銷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職人員計算。
第五十八條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各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第五十九條在本公司服務1年以上滿3年者每年給予特別休假7天。服務3年以上未滿5年每年給予特別休假15天,滿10年以上每增滿1年加給1天,但至多以30天為限。
第六十條特別休假按以下手續辦理
一、每年初(元月)由各單位在不妨礙工作范圍內,自行排特別休假日期。特別休假日期表一式兩份,一份留存原單位,一分逐級轉呈各部(室)經理(主任)核閱后送人事單位備查。
二、特別假休假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填員工請假記錄卡),并覓妥職務人,辦妥職務交待后才能休假。
三、基于業務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時,可比照休假天數的薪津數額改為獎金,若干休假期間,因業務需要奉令銷假照常工作而不被休假者,亦行照其未休假天數的薪資額改發獎金。
第六十一條員工在休假之前一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給予特別假
一、事、病假積計逾21天者;
二、曠工達3天以上者。
第六章培訓
第六十二條員工培訓分為崗培訓和在崗培訓。
第六十三條凡新聘員工進入公司時,須進行上崗前培訓,經考試合格者,方能上崗。
第六十四條根據崗位需要,員工須外出接受培訓,經公司批準的,培訓費用先由個人墊付,按下列情況處理:
一、新聘試用期員工,培訓合格者,在試用期滿合格后,如培訓費在300元以內,全部予以報銷,培訓費超過300元,則先報銷50%,待工作滿一年后,表現良好的,再報銷另外50%;
二、已簽訂合同聘用制員工,培訓合格后方予以全部報銷;
三、凡培訓不合格者,培訓費不予報銷。
第六十五條須外出接受培訓的員工,經公司批準,并在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簽訂外出培訓合同后,方可外出接受培訓。
第六十六條接受公司外派培訓的員工,須按“外出培訓合同”規定的服務年限為公司服務,如中途辭職或因違反公司規定被解聘者,須按規定賠償扣除從培訓結束后已為公司服務部分以外的培訓費用(服務時間按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
第七章員工的行為規范
第六十七條本公司各級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及公告。
第六十八條本公司員工應接受上級主管的指揮與監督,不得違抗,如有意見應于事前述明核辦。
第六十九條本公司員工應尊重公司信譽,凡個人意見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經許可,不得對外發表,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義。
第七十條本公司員工不得經營或出資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事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務,但經董事長(或總經理)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七十一條本公司員工應盡忠職守,并保守業務上的一切機密。
第七十二條本公司員工執行職務時,應力求切實,不得畏難規避,互相推諉或故稽延。
第七十三條本公司員工處理業務,應有成本觀念,對一切公物應加愛護,公物非經許可,不得私自攜出。
第七十四條本公司員工對外接洽事項,應態度謙和,不得有驕傲滿足以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第七十五條本公司員工應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妄生意見、吵鬧、斗毆、搬弄是非或其他擾亂秩序,妨礙風紀情事。
關鍵詞:高職院校;實踐教學模式;“教學公司”;會計實訓基地
中圖分類號:F230-4;G712.4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31-000-02
引言
“會計”是一門實踐性較強的學科,需要通過加強實踐教學完成職業人才的培養。因此,高職院校在會計人才培養上,應緊跟市場需要、及時把握新的培養理念,不斷創新會計實踐教學模式,加強會計實踐教學,以更好促進高職教育發展。
一、高職院校會計實踐教學模式創新的必要性
目前,高職院校在會計專業人才培養方面存在學生技能水平低、崗位適應能力差等問題,以至于無法滿足社會對會計人才的需求。而這些問題的出現,是源于高職院校會計實踐教學模式未能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及時作出調整。鑒于這一情況,國家教育部門提出了“推進人才培養模式創新”這一舉措,要求各高校通過堅持校企合作實現教學、實訓的相互融合,進而取得更好的實訓教學成果。為積極響應教育部門這一舉措,各高校紛紛推行工作過程導向教學、項目教學和案例教學等新型教學模式,以實現實踐教學模式創新。而高職院校作為職業人才培養基地,應擔負起為國家輸送高技能人才的責任。同時,會計專業作為高技術含量的專業,更應注重實踐性,加強實踐性教學研究[1]。為此,創新高職院校會計實踐教學模式,是當前及未來高職院校會計專業建設和發展的重要內容。
二、高職院校會計實踐教學模式的創新途徑
1.“教學公司”理念的提出
所謂的“教學公司”,就是將公司運營和教學管理有機融合到一起的一種教學理念,能夠使學生在校內學習過程中不斷生產產品、完成項目任務,是一種能夠將實踐教學和理論教學有機結合的教學模式。而該種教學模式是由學校和公司共同創建,學校或公司都能成為投資主體,可將雙方優勢資源和育人環境完美融合,并將教學活動與實踐生產緊密結合起來,同時需要按照市場機制運營。從特征上來看,學校和公司都要參與到“教學公司”建設中,雙方都需要投入場地、資金、設備和人員等生產要素,共同組織生產性教學。而二者也需要同時承擔技術研發項目或生產經營任務,以實現學校和公司的互利共贏。在學生培養上,學校和公司需要采取“互聘共培”方式完成師資隊伍建設,按照工學結合方式完成學生職業能力和創新能力的培養。由于來自公司的兼職教師需要承擔至少一半的教學工作,所以還應參與到人才培養方案制定、課程教材編寫、教學實施和學生考核等工作中[2]。此外,采取該種教學模式,需實現教學活動與公司生產過程的相互融合,確保“教學公司”建設能夠滿足一線崗位實際需求,并以真實生產任務為教學載體,以便使學生真正在職業環境中接受教育。
2.校內會計實訓基地建設模式的創新
在過去較長一段時間里,由于會計專業崗位群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校外實訓基地建設通常難以達到預期教學目標。因為,財務部門是公司的重要部門,有著較高保密性和安全性要求,無法進行批量流動性實習生的接收。同時,會計信息是公司的商業機密,所以一般公司也不愿意將學生安排到實質性崗位實習。而公司專業會計人員通常缺少教學經驗且工作繁忙,無法為學生提供完善實習指導[3]。此外,校外實訓基地主要由公司按照實際生產經營情況進行實訓教學管理,學校只能配合公司安排教學,所以無法為實訓教學效果提供保障。在高職院校會計實踐教學模式創新中引入“教學公司”理念,則可以通過建設校內“教學公司”完成校內會計實訓基地建設模式創新。在該模式下,“教學公司”位于校園內,由學校提供場地、管理和師資等條件,由公司提供設備、技術等。在“教學公司”運營的過程中,需要在校園內部完成生產經營任務,同時進行會計人才培養[4]。具體來講,就是在學校內部完成會計記賬公司、會計財務咨詢公司等多種形式的生產性實踐基地的建設,就能將會計崗位課程和實訓內容充分結合。而開設這些公司,能夠將資金、設備等瓶頸因素合理避開,所以能夠真正加強學生職業能力培養,進而確保學生經過實訓后能夠順利上崗工作。
三、“教學公司”理念下的校內會計實訓基地建設
1.明確校內公司業務覆蓋范圍
在建立校內“教學公司”開展會計實訓教學前,高職院校還應明確公司的業務范圍。以財務咨詢公司的開設為例,應明確公司的對外經營業務,以確保公司正常運營。具體來講,公司對外經營業務應包含記賬、申報、稅務和咨詢等基本業務。在此基礎上,還應明確公司需提供的對內教學服務、科研服務和培訓服務。其中,教學服務應包含實訓教學、職業崗位實踐操作教學和真賬實踐操作教學,以便為會計專業學生實踐教學提供實習、就業、實訓的教學指導。在科研服務上,公司應加強實訓基地教材開發,并承擔教學教改、仿真實訓室建設和職業教育等課題的研究工作[5]。此外,“教學公司”作為校內實訓基地,應為校內教師提供實踐鍛煉場所,以便使學校的師資力量得到提高。同時,其也應該對缺乏實務工作經驗但有職業資格證的會計人員展開實戰培訓,進而更好的完成職業會計人才的培養。
2.建立校內實訓公司運行機制
作為校內會計實訓基地,“教學公司”同時也是一個公司,需要在完成實訓教學工作的同時,取得一定的經濟效益。所以,“教學公司”應具備市場經濟中的企業特征,需以實現經濟效益為基礎,并建立相應的運行機制。首先,應由學校和公司共同委派人員組建董事會,并對相關產權進行明確。而公司的運營可以實行總經理負責制,需完成合理組織架構的構建,并按照公司業務范圍完成公司辦公室、業務拓展部、培訓部和實訓管理部的設置。其次,需要使學校和公司的責權得到明確。其中,公司應負責業務經營,需完成業務質量的把關和稽核。而學校應負責輸送實訓員工,并參與到學生實訓管理和工作指е校加強學生職業素養和會計工作技能培養。但是,學校不能參與公司經營,也不與公司進行利潤分層,因此不擔負公司經營風險[6]。再者,應完成合理業務規范和崗位的設置。具體來講,就是可以完成稽核會計崗位、指導會計崗位等崗位設置。其中,稽核會計崗位負責下達工作任務、評價實訓員工工作情況,參與實訓教學研究和稽核記賬業務,可由公司優秀員工擔任。而指導會計崗位負責實訓學生管理、實訓檔案管理、學生實訓總結、會計工作方法指導等工作,可由會計專業教師擔任。此外,根據會計工作流程,還應完成其他會計崗位設置,以滿足會計專業學生實踐學習需求。為加強學生培養,還應安排會計專業教師和公司會計人才負責學生崗前培訓,并開展日常實踐教學工作。最后,還應完成各項管理制度的制定,以確保“教學公司”的正常運營。比如在員工工資薪酬方面,應由會計專業教師參與到公司工資標準制定過程中,以確保公司能夠完成合理學生補貼標準等制度的制定[7]。另外,還需完成公司保密制度、實訓指導教師制度、員工管理考核制度等多種制度的制定,以確保師生能夠更好的參與到公司治理中,進而使公司保持正常運營。
3.深入挖掘實訓基地教學功能
校內會計實訓基地的建設,目的是加強會計專業人才的培養。所以,學校還應聯合公司完成實訓基地教學功能的深入挖掘,以便使“教學公司”更好的為會計專業實踐教學提供服務。一方面,在實訓課程開發上,應根據公司業務難易程度完成不同實訓項目的劃分。比如,較為容易開展的業務就可以當成是入門實訓項目或引導實訓項目,而較難開展的業務可以被當成是自主實訓項目或實踐創新項目。在對各個年級會計專業學生開展實訓教學時,則可以有選擇的應用這些項目。另一方面,“教學公司”在運營的過程中,將積累大量的會計數據和豐富的財務資料。利用這些數據資料,能夠更好的完成會計專業實踐教學課程的開發,繼而使會計專業理論研究和教學研究得到進一步發展[8]。此外,也可以使“教學公司”為會計專業群的其他專業服務,如稅務籌劃專業和財務管理專業等,進而完成各專業公共教學平臺的搭建。
4.加強雙師師資隊伍建設管理
通過建設校內會計實訓基地開展實踐教學,還要擁有較強的師資力量。為使高職院校的會計人才培養質量得到提高,并推動會計實訓基地建設,還應加強雙師師資隊伍建設與管理。具體來講,就是以學校專業教師為主,以“教學公司”會計人才為輔,完成會計技能培養方案、會計專業實訓計劃和學生考核管理辦法的制定,以確保參與實踐教學的人員都有能力勝任教學指導工作。為此,還應加強雙師素質教師的培養,采取職業資格培訓和企業實踐等方式提高學校會計專業教師的職業能力,并通過為專業教師和兼職教師提供互動交流平臺提高兼職教師教學能力。此外,為使教師參與實訓教學的積極性得到提升,還應制定相應激勵措施,以確保教師指導工作量能夠得到提高,進而為實訓基地的運轉提供保障。
5.強化實訓培訓的全過程考核
在會計專業學生參與實訓基地培訓的過程中,想要確保學生能夠為“教學公司”運營提供服務,并達成預期的教學目標,應加強培訓的全過程考核。為此,應在實訓基地引入行業企業標準,并結合這些要求完成考核指標的設置,如工作規范、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等。在學生進入實訓崗位后,則應完成學生實訓過程的全面考查,從而給出綜合評價結果。根據學生考核成績,學校將能給出學生的學分。而在進入實訓基地后,學生同時也是“教學公司”的員工,應遵守公司考勤記錄,并滿足公司職業操守和業務操作規范要求。滿足這些要求,使學生順利完成角色的轉變,并樹立為公司服務的意識,使學生的職業素質和職業能力得到培養[9]。此外,為激勵學生參與實訓教學,還應制定相應的激勵措施,即學校可以為在公司業務開展中表現良好的學生提供獎勵或者頒發優秀證書。
6.嚴格進行校內公司風險管控
在校內會計實訓基地建設管理工作中,應加強公司風險管控,以確保“教學公司”的正常運營。對校內“教學公司”來講,其較容易產生信息安全風險和涉稅法律風險。為避免公司商業秘密被泄露,學校還應確保安排學生進入實訓基地中能夠進行承諾書的簽訂,以確保學生不會在執行業務過程中將公司商業秘密泄露給他人,從而有效減少公司承擔的信息安全風險。此外,校內“教學公司”還有可能出現納稅申報事物或納稅籌劃失當等問題,以至于將導致客戶未能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10]。針對這一情況,還應建立指導教師責任制,以確保參與“教學公司”日常業務開展的會計專業教師能夠正確進行納稅申報,并提供準確的會計信息,進而有效減少公司承擔的涉稅法律風險。
四、結論
通過研究可以發現, “教學公司”理念下的校內會計實訓基地的建設,將為學生提供良好的職業環境,能夠有效地加強會計專業學生的職業能力和職業素質的培養,使實踐教育教學工作得以在真真正正的企業環境下進行,實現了企業崗位和學校教W要求的零對接,同時,也可以借此推動我國高職院校會計實踐教學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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