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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畢竟是冒出的新事物,認識和經驗必然不足。由于規范和監管缺失,互聯網金融行業也暴露出諸多問題。2015年,央行等十部委關于互聯網金融的指導意見出臺后,有關互聯網保險、非銀行業支付的監管規則陸續落地。2016年,網絡借貸和股權眾籌的監管規則也有望推出。這些都意味著,互聯網金融規范監管時代終于到來。
隨著多項政策的落地,2016年開局,互聯網金融領域的監管配套體系也加速推進。目前,由央行牽頭組建的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已獲國務院批準,有可能于春節后正式掛牌,行業自律將拉開帷幕。據悉,該協會籌建工作組組織開發的互聯網金融服務平臺已進入系統測試階段。
僅有政策和行業自律是不夠的。《財經國家周刊》記者了解到,2015年底,由央行、銀監會、公安部等多部委聯合組成了一支約300人調查隊伍,并調配各省區市相關工作人員,展開一場大規模規范互聯網金融經營和打擊非法集資的活動。
各項政策的密集出臺以及相關整頓活動的展開,透露出一大信號:2016年,互聯網金融的關鍵詞是“規范”。
只是,在現有金融牌照制、分業監管、央地分工的大背景下,互聯網金融作為互聯網、金融、大數據相融合的新金融生態,既要適應新舊金融體系的融合,又要適應監管的要求。如何做好政策加減法,考驗著監管者的智慧。
由亂到治
自2013年爆發式增長開始,網絡借貸跑路、欺詐風險頻發,2015年底“e租寶”涉嫌集資詐騙案件的爆發更是引起全社會的關注。在經歷了數年野蠻生長之后,有關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政策在2015年密集而至。
2015年7月,央行等十部委聯合下發的《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成為互聯網金融監管的綱領性框架,該文明確了監管分工、確立了監管思路和方向。
隨后,保監會印發《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明確了參與互聯網保險業務的主體定位,規定銷售、承保、理賠、退保、投訴處理及客戶服務等保險經營行為,并有條件地放開了部分險種的經營區域限制。
2015年12月28日,當業內人士為銀監會突然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作各種解讀時,央行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也同日下發。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政策一日兩文。
針對互聯網金融領域的專項整治活動陸續展開。2016年1月底召開的中央政法工作會議釋放信息:政法機關將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互聯網金融領域專項整治,推動對民間融資借貸活動的規范和監管,最大限度減少對社會穩定的影響。
在2016年1月11日召開的全國銀行業監管會議上,銀監會高層表示,要認真配合做好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抓緊時間出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監管辦法,嚴防互聯網金融風險。
由于網絡借貸的管理辦法賦予了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相應監管權,由地方政府發起的行業整頓也陸續展開。
2015年12月29日,重慶市出臺《關于加強個體網絡借貸風險防控工作的通知》。從2016年1月1日起,深圳暫停新增互聯網金融企業名稱及經營范圍的商事登記注冊。從1月4日起,上海市工商局也暫停互聯網金融公司注冊。有注冊公司稱,只要是經營范圍里有“金融”、“外包”等字眼的注冊,都無法得到批準。1月11日,北京市開始暫停投資類企業登記注冊。
一場自上而下的規范監管、風險糾察系統化大規模啟動。接近監管層的人士透露,有關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政策會陸續頒布。由于2015年年底民間金融風險事件爆發較多,加快了政策出臺的速度。“既要保證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發展,又要避免有人假借互聯網金融的外衣行非法集資之實。”
從此前爆發的泛亞、e租寶等風險事件來看,由于缺乏必要的監管,確實存在許多機構打著金融創新、互聯網金融的旗號,涉嫌非法集資和龐氏騙局。
而風險的集中爆發,一些正規金融機構也難置身事外。
《財經國家周刊》記者獲悉,在e租寶事件爆發后,銀監會向各類型金融機構下發緊急通知,要求銀行業監測資金流向,加強對涉嫌非法集資可疑資金的實時監測預警。“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確保分支機構和員工不參與非法集資。
上述人士指出,監管是規范,也是正名。監管層鼓勵互聯網金融發展,主要是看重了對普惠金融的重要作用,要滿足中小企業、個人的融資需求和可廣泛參與的投資理財需求,但業務模式不能脫離普惠金融的根基。
近日,銀監會副主席王兆星對外表示,正式版的網貸監管細則很快會,網貸平臺代銷金融產品須獲得相應監管牌照。
參與細則制定的銀監會相關人士透露,大的監管方向不會做過多調整,網絡借貸監管細則有望在2016年上半年。一位參與證監會座談討論的股權眾籌平臺負責人透露,股權眾籌的監管細則也有望在上半年出臺,還將公開一批股權眾籌試點機構,并頒發牌照。
至此,包括第三方支付、網絡借貸、股權眾籌、傳統金融產品互聯網化、征信等各細分領域的監管悉數落地,用整治和規范推動的合規發展時代正式開啟。
如何分工協作
當互聯網金融不再是法外之地時,具體監管的分工與協作就變得非常重要。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涉及十個以上部委,這或許是目前“責任單位”最多的行業之一。
其實,在眾多部委中,除工信部、公安部、工商總局的事前備案、事后追責職能外,真正對互聯網金融行業進行具體監管的還是“一行三會”。
原本在傳統金融體系內存在的混業經營、分業監管的矛盾,在互聯網金融領域也同樣存在。
目前,包括螞蟻金服、騰訊金融、京東金融等互聯網金融平臺,幾乎都涉及支付、信貸、基金、證券、保險、征信等業務,將這類機構稱之為新金融集團并不為過。這些基于互聯網巨頭起家的新金融集團,正拼搶集齊各類金融牌照。
一些網絡借貸平臺也在轉型為綜合類理財平臺,基金、證券產品不斷上線,新型的混業形態正在誕生。但由于網絡借貸征求意見稿中不允許網貸平臺從事基金、證券、眾籌等業務,已經有此計劃的公司紛紛以設立關聯公司的方式規避監管。
互聯網金融混業化的趨勢和創新比傳統金融機構來得更快,于是“一行三會”合并的提法又在新金融業態下迅速被炒熱。
對此,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的相關負責人表示,盡管對“一行三會”的監管協調效率頗有微辭,但短時間這一架構難以變革。因此,關于互聯網金融監管要求甫一出臺,就明確了各自分工。由于互聯網金融的聯動性、系統性更加明顯,監管協調的效率亟需提高。
“其中一個協調的準則是普惠金融性,凡是有助于普惠金融發展的、符合監管要求的新金融創新將給予支持,而有悖普惠金融精神的創新,則在各類監管部門都不予以放行。”上述人士表示。
2015年12月31日,國務院印發的《推進普惠金融發展規劃(2016-2020年)》對此亦有明確的規定,促進互聯網金融組織規范健康發展,加快制定行業準入標準和從業行為規范,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提高普惠金融服務水平,降低市場風險和道德風險。
由央行和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共同設計的互聯網金融數據統計監測體系也基本成型。目前,參與該體系統計業務和信息共享業務的公司包括BATJ(百度、阿里、騰訊、京東)和數家知名P2P平臺,以及一家消費金融公司。
央地之間的監管分工也是將監管職責落地的關鍵。尤其在網絡借貸的監管上,銀監會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出將包括備案、規范引導和風險處置等職能交予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參與過多次銀監會研討的網貸平臺負責人透露,從對網絡借貸的征求意見稿來看,銀監會負責的是制定大的監管方向,具體監管職能多落在了地方金融監管部門。
前期,關于網絡借貸監管的意見征集活動已陸續在各地金融監管部門中展開,最終由地方監管部門和行業協會將收集的意見統一上報銀監會。
目前,包括北京、上海、浙江、山東、海南、貴州、江西、深圳等省市,已陸續出臺了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有關文件。
《財經國家周刊》記者發現,這些地方政策的制定多以加強產融結合、促進區域內產業轉型升級為主要目標。
業內人士對此認為,過去,為了搶占先機,地方政府往往對互聯網金融持開放態度,這也是地方經濟轉型的需求。隨著地方政府被賦予更多監管職責,未來,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要在風險防控上做更多工作。
待解難題
伴隨監管規則的陸續落地,互聯網金融由亂到治的一系列博弈正在進行中。
在互聯網金融監管細則中,包括網絡借貸、股權眾籌都定性為中介屬性,這就意味著這些平臺對投資理財用戶不負擔任何風險損失。
但是,中國的金融投資者往往趨向于盲目投資、片面追求高收益、輕視投資風險,泛亞事件、e租寶事件爆發的影響面之廣也足以印證,普通投資者的風險意識并不強,對于互聯網金融沒有足夠的分析能力。
還有業內人士擔心,即使各項監管政策到位,假借互聯網金融和金融創新的名義沖破監管底線、擾亂金融秩序的事件可能還會發生,要謹防監管背書效應被放大,干擾投資者的正確判斷。
中國政法大學金融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愛君表示,亟需解決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教育問題。“教育是預防性的,可以發揮市場對金融運作的約束機制,降低自身風險、操作風險、市場風險、社會風險。”
另外,在監管分工上,中央和地方的監管責任和職能劃分上需要更加對等,以防引發監管博弈。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長張承惠認為,目前互聯網金融方面存在對地方政府過度授權的情況,中央政府不可能對所有地方性或類金融機構進行監管,應由中央政府做頂層和制度設計,賦予地方政府執行的權利,不能讓地方政府同時制定和執行規則,“泛亞教訓已深刻證明這一點。”
“泛亞交易所把所有監管體制的問題都推到了面前,中央的、地方的、金融的、非金融的、銀監會的、證監會的,全都暴露出來。”中國銀行首席經濟學家曹遠征預測,“十三五”期間建立的金融監管體制將會以人民銀行為主,以金融基礎設施建設為核心,建立專業性的監管機制。這個監管機制是以功能、產品監管為核心,而不是以機構和行業監管為核心,而且一定是混業監管的。
互聯網金融作為傳統金融行業與高新技術產業的結合產物,采用先進的互聯網技術將金融行業與相關用戶有效地聯系在一起,為廣大用戶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務。但是,互聯網金融在為用戶提供便捷服務的同時,也存在較大的金融風險,對用戶的資金安全產生嚴重威脅。本文在對互聯網金融行業風險問題進行分析的基礎上,詳細概述了風險防范策略,以期對行業的健康發展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
一、互聯網金融簡述
互聯網金融,即互聯網企業與傳統金融行業采用先進的互聯網技術與信息通信技術實現用戶資金支付、借貸、投資與信息中介服務的新型金融模式。也就是說,互聯網金融是互聯網技術與金融行業的結合衍生體,其主要形態包括金融電子商務、第三方支付、互聯網貨幣基金等。對于互聯網金融而言,其最大的特點就是開放與包容,這也是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行業最突出的不同之處。
互聯網金融采用先進的大數據技術與社交網絡技術,將廣大用戶聯系在一起,為線下用戶提供了一個自由平等、開放包容的互聯網平臺。資金需求方與資金供給方可以通過該平臺獲得自身的所需信息,同時,可以在公平環境下進行自主交易,交易過程真實透明。
二、互聯網金融風險
(一)風險問題
1.網絡安全風險
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網絡安全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第一,第三方支付終端安全問題。因第三方支付終端出現技術漏洞,使得用戶交易信息發生泄露。例如發生在2013年的支付寶信息泄露事件,對用戶信息產生嚴重的安全威脅。第二,數據庫安全問題。如今的數據庫時代,許多用戶信息被曝光,如果發生惡意侵襲事件,必定涉及用戶信息,最終導致用戶數據安全受到威脅。第三,平臺安全問題。互聯網金融交易平臺一旦受到安全攻擊,可直接導致系統癱瘓,導致用戶數據被曝光。
2.技術風險
在互聯網金融行業,對于成熟技術方案的要求非常高,一旦發生技術安全問題,后果不堪設想。然而,在對技術方案進行選擇時,往往存在錯誤選擇的風險。此類風險不但出現在操作系統中,而且還會因客戶最終的軟件兼容差導致信息傳輸變慢,最終導致更大的風險問題。
3.信用風險
通常情況下,在用戶約定的借款期限內,若借款方未履行約定的業務期限,就會引發信用風險。在互聯網金融行業,因其服務模式存在一定的虛擬性,支付雙方僅能通過網絡技術進行溝通,因此交易信息的真實性受到一定的質疑,進一步增加了信用風險。
(二)原因分析
1.監管政策缺失
當前,互聯網金融行業監管政策欠完善,行業相關監管機制大多通過企業自律的形式維持,互聯網金融平臺存在較大的安全風險。在一定程度上講,網貸平臺跑路潮就是監管機制欠完善的重要表現。截止2015年11月,我國網貸平臺總體數量達3769家,其中問題平臺達1157家,僅11月份,問題平臺就達79家,其中跑路的平臺占77.22%。這在很大程度上顯示出互聯網金融行業監管政策的缺失。
2.行業自律能力較差
當前,互聯網金融行業還處于初級發展階段,行業相關法律法規并不完善,政策監管并未完全覆蓋,這就給那些并未打算長期發展的企業帶來可乘之機,許多不具備行業資質的企業混進來,導致整體行業的自律能力下降。
3.傳統金融行業的回擊
毋庸置疑,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發展,對傳統金融行業帶來一定的沖擊。但傳統金融行業已提高警惕,不斷完善自身組織架構與業務體系,在諸多方面做出回擊。例如,各大商業銀行逐漸開始建立互聯網金融體系,組建電子商務平臺;各大保險公司開始網上銷售保險理財產品;各大證券公司逐漸實現網上開戶,設立互聯網網絡平臺等。
三、互聯網金融風險防范
(一)進一步完善監管機制
雖然互聯網金融發展時間相對較短,但其在行業內的影響力卻不容小視,因此,對于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監管政策必然要盡早提上日程。2015年12月28日,為規范互聯網金融行業相關業務活動,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正式。以負面清單形式劃定業務邊界,并且明確提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吸收公眾存款、不得歸集資金設立資金池、不得自身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等,嚴格打擊非法集資行為,力爭全面凈化市場環境,為廣大用戶的合法權益提供安全保障。相信該《意見》的,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給予違法違規行為重重的打擊,進而促進行業的健康發展。
(二)加強行業自律
互聯網金融屬于新生事物,作為互聯網技術與傳統金融行業的創新產物,監管政策難免存在涉及不到的領域。在監管政策欠完善的背景之下,互聯網金融行業需要自律。這就要求互聯網金融企業對整個行業負起責任,自我監督,自我控制。同時,行業應建立自律協會,參與企業進行互相監督,并定期舉行行業自律活動。如此一來,不僅可以凈化行業亂象,而且在很大程度上避免行業內各大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惡性相爭。
(三)完善風險控制制度
對于互聯網金融行業而言,保證其正常運行的關鍵問題就是風險控制。在當前互聯網金融監管政策相對匱乏的階段,全面的風險控制制度的建立必不可少。企業應組建起專業的風險控制團隊,對企業運營中潛在的風險因素進行全面監控與評估,建立起完善的風險管理制度,避免風險問題的發生。
1.美國互聯網金融監管模式及其特點美國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基本上采取比較寬松的政策,主要是補充新的法律、法規,使原有的監管規則適應網絡電子環境,或者是明確現有的法律制度體系對互聯網金融的適用性,對消費者的保護以及信息披露等措施實施適度的監管。美國互聯網金融監管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注冊登記制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將P2P和眾籌發行的收益權憑證視為“證券”,并將其列入監管范圍,要求其在SEC進行嚴格完整的注冊登記,同時就平臺運作模式、經營狀況、潛在風險以及財務狀況等提交報告。此外,P2P平臺還需將每天的貸款列表提交給SEC,即平臺須持續說明出售的收益權憑證和貸款的具體細節及相關風險,以保障投資者能在SEC的數據系統和網站查到這些數據。除了在SEC登記之外,P2P網絡借貸公司還需要在選定的州證券監管部門進行登記,以得到向該州居民發售收益權憑證的許可。(2)多個監管主體美國沒有單獨的互聯網金融監管機構,而是由金融監管機關根據法定職責各司其職開展監管,重點是規范信息披露、業務風險提示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等行為。以美國的網上銀行為例,其監管政策、執照申請、消費者保護等方面與傳統銀行的要求十分相似。網上銀行的監管機構主要是美國貨幣監理署(OCC)、美聯儲(FED)、財政部儲蓄機構監管局(OTS)、聯邦儲蓄保險公司(FDIC)、國民信貸聯盟協會(GNMA)以及聯邦金融機構檢查委員會(FFIEC)。其中OCC和FED是主要監管機構,OTS則主要負責對網上公眾儲蓄進行審核認定,如美國第一家純網上銀行第一安全網上銀行(SFNB)的營業執照就是由OTS頒發的。除此之外,網上銀行業務在美國還受到諸如清算協會、行業自律性組織等的管理。不過,這些管理只是針對其會員,而且需要會員同意,其所涉及的領域也主要是技術、標準等,根本目的是為金融創新創造條件。(3)聯邦和州的法律監管目前,美國聯邦和各州的監管機構在監管以及推動互聯網金融公司健康發展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較好地控制了與消費信貸、電子商務有關的風險。2010年7月,美國國會通過《金融監管改革法案》,該法案加強了對金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以保障消費者和投資者權益不受金融系統中的不公平待遇和欺詐行為的損害。在州層面也有相應的監管法律規定,這些法律規定都要求信貸提供者披露信貸條款,禁止歧視、不公平及欺騙性條款,要求互聯網金融公司保護消費者個人金融信息安全等。以網上銀行為例,要同時受聯邦和州兩級法律的約束。在聯邦一級,美聯儲針對網上銀行的發展修改了聯邦儲備規則,規則規定,在客戶同意的情況下,銀行可以使用電子網絡手段定期披露有關信息,并認可了電子表格的法律效應。在州這一層級,涉及網上銀行的主要法規是《統一商業法典》(UCC),各州根據實際情況執行該法典,總的來說執行情況差異不大。
2.英國互聯網金融監管模式及其特點(1)注重行業自律2011年8月,3家占英國P2P借貸市場份額92%的公司(Zopa、Ratesetter、FundingCircle)成立了全球首個P2P行業自律協會,即英國P2P金融協會。作為一個非官方非營利性的行業協會,英國P2P金融協會制定了行業準則規范業務模式和內控機制,并于2012年6月正式出臺《P2P融資平臺操作指引》,提出P2P金融協會成員應滿足的九條基本原則,即至少有一位董事;至少有10萬英鎊以上的資本金;客戶資金與自有資本金隔離制度;完備的公司章程以及規范的平臺操作與管理體系;公平、清晰的客戶溝通和市場營銷渠道;安全、可靠的IT系統;公平的客戶投訴機制;應急機制以及恰當的信用評估和欺詐防范機制。2012年,12家英國眾籌公司成立了眾籌協會,并推出了相關行為準則,通過設定融資平臺最低資本額、IT信息安全管理、信用評級、反洗錢和反欺詐等措施,保護出資人權益,促進市場良性發展。英國自律組織對整個行業的規范運營、良性競爭和保護消費者權益等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2)實行寬松的監管政策為鼓勵金融創新,英國對于互聯網金融的監管采取以行業自律為主、監管為輔的方針,沒有設立專門的互聯網金融監管機構或出臺專門的法律,而是實行建立在行業自律基礎之上的較為寬松的審慎監管政策,僅對投資者保護進行頂層設計,讓行業自律組織發揮更大的作用,以平衡效率與安全的問題。(3)對互聯網金融采取扶持政策2012年,英國商業創新技能部《增加企業融資來源》報告,提出要大力推動P2P等互聯網金融創新,增加企業融資來源,并將其列入財政部“企業金融伙伴計劃”。2013年,英國財政部選擇通過P2P平臺向英國中小企業發放了2000萬英鎊貸款。
3.美、英互聯網金融監管模式共同特點(1)機構監管較為寬松,注重強化法律的監督管理作用總體來看,在機構監管上,美、英都對互聯網金融采取了寬松審慎的政策,既沒有針對互聯網金融成立專門的監管機構,也沒有指定機構進行專門的監督管理,而是利用現有的監管框架,按照職責范圍進行監管。對P2P借貸和眾籌融資業務也沒有準入的門檻和特許的限制,完全采取開放的態度。與寬松的機構監管政策相反,兩國法律層面的監管比較完善。美、英都是法律體系完備的國家,特別注重利用信息披露和投資者保護等方面的一系列相關法律,加強對出資人和投資人的權益保護。(2)注重行業監管,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組織的自律職能在強化法律規范的同時,發揮廣泛而強大的行業協會組織的自律職能,是美、英互聯網金融監管的顯著特點。與中國的行業協會職能不同,美、英兩國的行業協會不僅是同業交流和溝通的平臺,而且在監督管理協會成員、制定行業業務規范、促進公平競爭等方面也發揮著積極的作用。(3)鼓勵金融創新,對互聯網金融采取支持或扶持政策世界上第一家P2P借貸公司誕生于英國,第一家眾籌公司誕生于美國,究其原因,除了兩國科技實力較為強大外,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兩國都擁有適合創新的經濟和社會環境。美、英對金融創新都采取鼓勵和寬容的政策,對金融創新沒有政策法規等條條框框的限制,只要現有的法律體系沒有禁止,金融創新就不會受到監管機構的干預,并受法律的保護。
二、對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啟示
1.實行適度寬松的監管政策,尋找金融創新與防范風險的平衡點無論是P2P借貸還是網絡理財,其功能無外乎資金融通或交易中介等,并未超出現有金融體系的范疇,其創新點主要是交易渠道或者交易方式。互聯網金融并不是對傳統金融體系的革命性變革,而是傳統金融在網絡時代的新發展。正如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羅伯特•莫頓(RobertC.Merton)所說:“金融功能比金融機構更為穩定。因此,面對互聯網金融的沖擊,我們沒有必要過分擔心,而是應該以更加開放和包容的心態對待金融創新。”當前我國互聯網金融剛剛起步,應該實行適度寬松的監管政策,允許和鼓勵互聯網金融不斷探索嘗試新型的業務和模式,在不違背現有法律法規和不產生較大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前提下鼓勵其自由發展,重點是通過觀察其發展態勢、研究其潛在影響,對相關風險進行有效防范。
2.完善法律法規體系,進一步強化法律的規范調節作用當前,我國并沒有專門的規范P2P借貸和眾籌融資業務活動的法律規范。事實上,互聯網金融并沒有改變金融的本質和功能,或者可以說互聯網金融是金融的一部分,因此互聯網金融也應該處于現行金融監管框架之內,其業務活動也應該遵守相應的金融法律法規要求。目前相關部門需要在明確對P2P借貸和眾籌融資監管邊界的基礎上,通過修改相關的金融法律法規以明確互聯網金融的適用性。而對于眾籌融資來說,其業務跨越多個領域,涉及的法律問題較為復雜,有可能違反《證券法》關于“非法發行證券”的規定,也可能觸及《刑法》關于非法集資的紅線,應修改《證券法》中關于“非法發行證券”和《公司法》中關于“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人數不得超過50人和200人”等規定,為眾籌融資的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法律環境。與美、英兩國相比,我國缺少完備的金融消費者保護和強制信息披露的法規體系,特別是2008年金融危機后,發達經濟體普遍通過修改法律強化了金融機構對消費者保護和信息披露的義務。對于互聯網金融來說,開放、分散、便捷的優勢也正是其最大的風險因素,因此更應該提高對互聯網金融信息披露的規范性和強制性要求。今年新頒布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雖然將金融領域消費者列入法律的保護范圍,但缺乏詳細的法律條文和具體的相關規定,未來應通過細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或者制定《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進一步強化對金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
3.加快信用體系建設,盡快建立我國統一、共享、開放的社會信用體系美、英的行業協會之所以能夠在互聯網金融監管方面發揮較大的作用,根本原因就是兩國都具有成熟完備的社會信用體系,構筑了一個誠實守信的經濟社會環境。這使互聯網金融公司失信的成本較高,為相關協會發揮對互聯網金融的規范、自律作用提供了基礎保障。反觀我國的社會信用體系,除了在金融領域建立了征信信用體系外,其他領域尚是一片空白,因此應加快我國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統一的社會信用基礎數據庫,并對全社會開放。
4.加強行業組織建設,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自律職能我國的行業協會組織與美、英等國行業協會職能的差別主要在于自律管理職能相對弱化,這與我國的社會傳統及社會信用環境缺失密切相關。要發揮行業組織的自律作用,除了要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外,還要加強對行業組織自身的建設,通過制定行業規范、自律公約,以及同業交流等形式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自律職能。目前我國已經建立P2P小額貸款協會,并正在組建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這些協會的陸續建立,必將對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起到規范和促進的作用。
1 當前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1.1 缺乏規范的管理
這種互聯網金融模式是在互聯網快速發展,人民大眾廣泛運用的基礎上自主產生的。從產生之初就按照較快的速度發展著。因此,缺乏有效的規范管理。在大數據金融、商業銀行合作等業務當中,這些情況展現的更為明顯。以商業銀行較為熟悉的金融業務為例,其在互聯網金融發展過程中,建立了相應的電子商務平臺。它所堅持的管理和監管理念,仍然沿用傳統的。但是對于電子商務平臺的運作模式,并不是十分熟悉,而且存在許多缺陷。
1.2 影響金融政策的穩定性
非銀行主導的互聯網金融活動雖然經營較為靈活,但是缺乏有效的監督。給傳統的理財產品的銷售帶來了較大的沖擊,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我國貨幣政策的實施。例如,在我國頒布調息政策之后,我國各大銀行都響應這一號召,能夠保持一個統一的步調。互聯網金融因為自身的特點,所以受到的影響較小,其利率有可能會達到商業銀行的兩倍,甚至更多。這就大大影響了我國實施的金融政策的穩定性。
1.3 準入門檻低,導致監管困難
互聯網金融開始初期,市場的準入要求較低,從而導致監督難度較大,監管效果較低。隨著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相關的一些法律、法規在不斷完善。但是仍然跟不上互聯網發展的實際要求。除此之外,支撐互聯網應用功能開展的軟件和硬件設施存在較大的差異,大大影響了我國互聯網金融的安全性。
1.4 相關法律體系不完善
相關法律體系是保障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基本保障。我國的許多法律、法規大多是在出現問題之后,才進行修改的。這樣的法律、法規缺乏預見性,難以跟上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速度。
1.5 監管方式較為陳舊
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監管,仍然按照傳統的銀行金融監管方式。例如,在網上接待、融資業務當中,對銀行主導的金融業務的監管較多,這將閑置銀行借貸融資的自由發展。對于非銀行主導的金融業務監管,則存在監管力度不夠的問題。那么就會大大增加金融交易的風險,容易導致金融行業發展的不穩定。
2 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必要性分析
互聯網金融是一種新起的金融模式,在發展中展現出了較多的問題,需要在研究人員的研究下,以及相關部門的監管下,才能走向穩定發展階段。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仍然處于起步階段。更應當加大金融監管力度,掃除互聯網金融發展過程中的障礙。
2.1 端正個體金融借貸中存在的不理智行為
互聯網金融的一個重要的價值就是,提升了借貸雙方的信息對策性。這種金融方式,需要借助網絡數據信息的匹配來實現。但是互聯網具有明顯的開放性、虛擬性的特點。因此,往往無法實現信息對稱,也無法保障信息的真實性。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不采用有效的監管,就會擾亂正常的金融秩序。除此之外,對很多的民眾而言,互聯網金融是一種新起的事物。因此,往往沒能對借貸行為產生正確的理解。就會不可避免地出現許多不理智借貸行為,導致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2.2 集體金融行為的必然要求
互聯網金融會受到集體行為的影響。投資者一旦集體撤資,就會嚴重擾亂互聯網金融的秩序,嚴重時甚至還會造成金融機構破產。以現在的余額寶為例,人們運用余額寶的某些功能來進行投資,期望從中獲取一定的收益。但是,如果人們集體撤資,那么就會導致余額寶運行上的重大事故。金融業也將會受到重創。
2.3 互聯網不安全性的必然要求
我國互聯網金融產生的時間較多,在法律上、技術上、工作人員整體素質上還存在較多不成熟的因素,導致其面臨著較大的金融風險。首先,我國的互聯網金融尚處于摸索階段,相關的法律制度不健全。因此,導致互聯網金融的運營模式、管理制度上缺乏明確的法律保護。法律上的漏洞,就會吸引許多想要鉆空子,獲取經濟利益的人。其次,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依賴于互聯網技術的運用,互聯網本身就存在較大的安全漏洞,在此基礎上建立起來的互聯網金融必然也會面臨著互聯網的安全威脅。一旦互聯網出現病毒,或者不法分子的惡意攻擊,那么繼而就會導致互聯網金融的安全漏洞,影響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正常秩序。因此,我們必須要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力度。
3 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實施途徑分析
3.1 建立一個健全的互聯網金融監管組織體系
從當前的實際情況來看,我國缺乏一個完善的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首先,我國的政府機構應當明確自身的責任。我國最主要的監管部門是“一行三會”。這些部門一定要從自身的特點出發,綜合國內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現狀,明確規劃自身的監管任務。其中,銀監會主要負責第三方支付機構,以及P2P網絡借貸機構兩個。證監會主要負責的是眾籌機構。為了保障這些部門監管工作的有序開展,必須要在這兩個監管部門之下,設立專業的監管機構。該監管機構只負責一項任務:管理互聯網金融,引導互聯網金融走向正規化。其次,我們要建立一個行業協會。該協會的主要任務就是制定該行業發展的基本規則。建立協會有利于引導互聯網金融行業的規范運營;為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提供更多的未來發展空間。目前,我國建立協會的主要領域是第三方支付機構。即由央行主管,銀行對該項進行支付階段。對于P2P,以及眾籌平臺的發展來說,我國可以效仿英國的處理辦法,建立一個完善的自律協會,幫助進行微觀調控,從細節方面對該領域進行監管。最后,我們要完善社會監管體系。所謂的社會監管體系也就是我們常常提起的大眾監管方式。對該監管方式的完善,可以實現運用外部手段來監管該行業,比如社會輿論等。
3.2 完善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體系
近年來,我國互聯網及金融行業一直處于快速發展的時期,但是仍然與發達國家有較大的差距。我國為保障互聯網金融的安全,在20世紀90年代頒布了許多有關計算機以及互聯網安全的法律條文。但是從實施的情況來看,并沒有起到十分明顯的作用。而且,法律法規上的不完善,嚴重阻礙了現代化技術在金融行業中的運用。互聯網金融的進一步發展,也就為民眾的安全帶來了更大的威脅。我國相關監管部門應當盡快組織互聯網金融方面的專家以及優秀工作者進行探討,還要總結發達國家的金融監管手段,設計出一套適合中國發展國情的金融法律體系。只有這樣,才能發揮互聯網金融的最大價值,才能促進我國經濟的整體發展。
3.3 互聯網金融的功能監管
互聯網的發展和普及,給人們對于金融行業的認識帶來了較大的沖擊。如果對功能監管進行再劃分,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方面,是對企業行為的監管;另一方面,是對業務模式的監管。具體來說,我們可以將監管行為總結為三種類型;第一種,是審慎監管;第二種是對交易行為進行監管;第三種是對金融消費者的保護。從這幾個方面來考慮監管方式,更加具有針對性和全面性。在保障互聯網金融自身安全的同時,也增加了大眾對于互聯網金融的認識。并站在一個整體的角度,為互聯網金融提供法律保障。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風險;防范
在2013年以來我國互聯網金融得到了快速發展,可以說是互聯網金融發展最快的一年。互聯網金融是一種利用互聯網進行營銷的過程,它能夠突破時間和空間的限制進行金融交易,并且成本十分低廉。同時,互聯網金融能夠不斷推出創新性的產品,獲得用戶的認可,當前我國互聯網金融所占市場的比例在不斷的壯大。而當前我國互聯網金融定位主要就是服務微型企業,為微型企業提供金融支持,它的發展模式主要就是金融機構+電商的模式進行。雖然互聯網金融相對于傳統銀行能夠節約許多成本,但是要進入互聯網行業必須要巨大的資金支持,所以在我國互聯網金融市場基本上都是由幾家大型金融企業對互聯網金融市場進行了壟斷。但是,隨著社會的進步以及市場的不斷完善,各個傳統的銀行業開始探索實施互聯網金融,隨著他們的加入互聯網金融領域必將引起一輪新的競爭。但是互聯網金融與我們的傳統金融機構相比,具有巨大的優勢,但是也同樣面臨著巨大的風險,并且這些風險是不可預測的。據有關數據顯示,到2013年底,我國的網上貸款平臺就有500余家,但是隨著增長的不斷加快,我國互聯網貸款平臺也在不斷的倒閉,在2013年我國就有近60余家的互聯網貸款由于貸款的現金等方面的原因,出現了倒閉,有些由于不能夠極大的提供貸款常常跑路。除此之外,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速度較快以及是現行發展然后再進行的規劃,因此我國互聯網金融在監管方面也存在諸多的風險,比如我國沒有出臺相關的監管法規。
1 當前互聯網金融存在的風險
1.1 監管缺失帶來的安全風險
先進的互聯網金融產品,往往采取的模式是傳統金融產品加互聯網進行,我國中央銀行在2010年開始就對其納入監管,并且專門由央行的支付結算中心和支付清算協會進行監管。但是相對來說P2P的商業模式與相關的監管對策都還沒有最終定型,加上P2P是行業中最具代表的模式。因此,真正引來金融風險的就是P2P模式。同時,由于監管的缺失P2P一直在被質疑中發展,并且往往游離于監管之外未被納入監管體系,國內眾多的P2P公司缺乏監管主體。
1.2 信息安全風險
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一方面降低了我國進行金融交易的成本,另一方面時間更快,縮短了時間和空間的距離。同時,信息安全也帶了巨大的道德風險。比如在2012年我國既然有85%的人遭遇過網絡信息安全問題,人數既然達到了4.6億人次。這些信息安全事件當中有些人個人資料遭到了泄露、有些遭遇了釣魚網站、有些遭遇了支付風險,這些不安全的信息對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帶來了巨大的挑戰。除此之外,由于互聯網金融采用的網上交易,現場無人確認交易信息,具有很多的不確定性,容易造成相關財務被非法盜取,再加上現在許多互聯網金融網站沒有建立起一個好的保護個人隱私的機制,這就增加了個人信息的泄露危險。
1.3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主要是我們互聯網金融交易者沒有按照相關的約定履行具體的義務,或者沒有按時的履行義務而產生的風險就是信用風險。互聯網金融由于都是在網上進行,通過互聯網的形式進行交易因此互聯網金融都是在虛擬的環境當中進行的,出現信用風險的幾率也變大。同時,虛擬化的金融機構都是通過互聯網技術來進行金融交易,他們不像傳統的銀行一樣需要設立相關網點才能夠從事金融服務。而互聯網金融則是通過虛擬化的金融服務開展業務,比如進行的轉賬、支付、結算、傳遞相關信息等都是通過虛擬的世界進行。除此之外,互聯網金融與我們的傳統金融機構相比具有很多優勢。比如與傳統金融機構相比不需要建筑以及過多的人力、物力等,節約了成本。還有就是互聯網金融采用的是虛擬化的交易能夠突破時間和空間的限制。雖然互聯網金融具有這些優勢但是也有許多的風險需要我們去防范。比如互聯網金融交易往往是通過互聯網進行,不能夠及時的對交易對方的信息進行確認,不了解對方的信用狀況等加大了信用風險。而這種風險恰恰也就是由于服務方式的虛擬化以及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不完善所造成的,增加了違約的可能性。
2 解決當前互聯網金融風險的對策
2.1 大力發展先進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信息技術
互聯網金融主要是利用互聯網技術進行,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所使用的計算機系統以及各種硬件都是從國外引進,并且我國的信息技術十分落后,這就加大了互聯網金融在發展過程中的技術風險和安全風險。因此,要應對這種情況我國首先應該加強對電子信息技術的研究,大力發展先進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計算機技術,力爭互聯網金融所使用的硬件和軟件技術與發達國家的技術進一步縮小,提高這些設備的安全防御能力。
2.2 加強社會信用制度建設
社會信用制度的完善是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和減少互聯網金融風險的重要保障。如果沒有建立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人們會根據具體金融的多少而出現不同的信用,再加上互聯網金融業務是在虛擬的世界進行交易,這種不確定性更加明顯,不利于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發展。同時,我國進行法律制度的調節也會存在障礙。因此,加強社會信用制度的建設十分必要。
2.3 加快電子商務和網絡銀行的立法進程
目前,我們針對互聯網金融存在的相關問題,我們必須要加快相關法律制度的建設,出臺有關互聯網金融的法律法規,進一步降低互聯網金融的法律風險,規范互聯網金融交易。筆者認為要實現互聯網金融立法首先要確定電子商務交易的合法性。比如進行電子商務交易的電子憑證能否作為法律依據以及跨國進行互聯網交易的法律問題;其次進行互聯網交易的保密設定也必須要有法律保障,對有關泄密的問題提供法律依據及時的進行制裁;再次,充分運用政策措施,鼓勵互聯網銀行按照可持續方向發展。最后,提升信用水平,建立完善信用制度。
2.4 建立網絡金融統一的技術標準
由于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時間較晚,因此采用的是現行發展然后再進行規劃的路徑。因此,我國互聯網金融建設存在著規劃和相關技術標準不統一的現象,特別是各個商業銀行之間的安全協議等都存在著不同。因此,筆者認為我們應該建立一個統一的技術規范和發展規劃,只有建立了統一的規劃和技術標準才能夠有利于監管,進一步減少互聯網金融風險。比如減少支付風險、結算風險。同時,我們建立的發展規劃和技術標準要與國家上有關的技術標準相結合,使我們制定的標準與國際接軌,讓我國互聯網金融風險的控制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2.5 加快人才培養
加快人才培養筆者認為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一是金融院校要緊緊抓住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大趨勢,加緊開設與互聯網金融能夠進行有效結合的專業,同時應該加大對有關金融知識的專業課程教學力度,比如在公共課當中增加證、保險、基金、信托等方面的課程,著力培養社會需要的復合型和綜合性人才,為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和監管等提供高素質人才。二是適度引進金融專業人才。隨著我國金融發展的需要,我們一定要加強與其他金融發達國家的合作,建立通暢的金融人才引進機制及時的從國際市場引進專業的金融人才,這不斷可以改變我國的金融監管隊伍,還能夠通過這些國際化的金融人才學習國外的先進經驗。三是加強對現有金融專業人才的培養。我們要積極采取開辦培訓班、考察學習、異地實習等方式進行金融專業人才的培訓和培養。我們可以邀請金融方面的專家培訓金融理論知識,也可以邀請互聯網金融方面的經驗人士談經驗。同時,我們還應該加強對現有互聯網金融監管人員的培養,建設一支懂信息技術和網絡金融知識的專業人士積極的防范互聯網金融風險。從而促進互聯網金融的可持續發展。
2.6 建立網絡金融統一的技術標準
發達國家在發展互聯網金融之前就根據相關信息服務標準的基本原理提出了總體規劃,并在總體規劃下提出了網絡金融發展的統一技術標準。而我國網絡金融由于發展時間較晚,采取的是現行發展然后建立技術標準的道路。這就給我國網絡金融發展帶來了一定的問題。比如我國由于標準化意識缺乏,所開發的網絡金融業務都缺乏一個統一的技術標準和信息格式。筆者認為我國應該借鑒廣大發達國家的經驗做法,按照相關原則規定制定一個統一的網絡金融技術標準,對我國互聯網金融進行統一的規劃,提供統一的信息技術。但是要實現這個標準我國的金融監管部門必須要制定網絡金融發展的總體規劃和統一指標,增強網絡金融系統的協調性,減少有關風險,并建立風險預測機制,促進互聯網金融得到健康發展。
3 結論
隨著我國經濟技術的不斷發展,互聯網金融給我國傳統銀行發展帶來了巨大的挑戰和機遇也為我們銀行的合作帶來了一定的機會。在今后的發展過程中銀行業將會與互聯網進行充分的融合,并且互聯網會加速金融的發展,促進銀行業的進一步跟上信息化時代。但是在我們必須要防范好互聯網金融的風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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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05年至2011年,第三方支付方式的d起與發展使得互聯網支付得到迅速的擴張。而2013年以來,隨著互聯網和通信技術的快速發展,以大眾籌資、點對點信貸、第三方支付、余額寶等為代表的互聯網金融發展模式蓬勃發展,特別是以阿里巴巴集團為代表的電子商務平臺的擴大與增多,使我國互聯網金融用戶規模不斷增加,至2015年達4.89億人,整體市場占有接近15萬億。但互聯網金融方興未艾的同時,也出現了許多問題。2017年國務院組織召開電視會議,宣布對互聯網金融領域進行專項整治,加強互聯網相關監管。本文旨在針對互聯網在法律監管上存在的相關漏洞與問題進行探討,并提出相關的建議,以達到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快速發展的目的。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監管漏洞;相關建議
互聯網金融以成本低、效率高、覆蓋面廣為主要特點,在近年來發展迅速,但相關的互聯網法律法規并沒能跟上其發展的步伐,立法的過程復雜且要考慮諸多問題,這就使得許多市場操作缺乏法律依據與政策規范,法律監管的不足與缺陷,使互聯網信用風險和網絡安全風險不斷增大。
一、加強互聯網金融法律監管的動因
(一)互聯網金融法律監管存在缺漏
目前的互聯網金融法律法規中,除了第三方支付有了較為明確的明文規定外,其他的互聯網金融模式的監管法規少之又少。如果互聯網金融監管僅僅依靠《勞動合同法》、《民法》、《物權法》、《經濟法》等比較籠統的法律法規,那么互聯網金融的高風險的境況以及由此帶來的問題將無法得到全面的解決。雖然前有工商總局互聯網金融廣告的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后有中國上海“互聯網金融法治高峰論壇”,但是就目前而言,互聯網金融創新不斷涌現,高風險活動突破地域限制,現行的法律監管無法解決這些問題,還需要繼續完善。
(二)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需要加強
互聯網金融模式相對于傳統的金融模式,在市場風險,技術風險,信息風險等有明顯增加,許多消費者可以通過網絡云平臺進行交易,雖然更加便捷和節約時間,但是對第三方支付平臺而言,消費者只要動動手指就可以輕松支付,甚至在沒有能力支付的情況下,系統還給予了其他支付方式,以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寶為例,如果支付寶沒有錢,還可以使用螞蟻花唄等信貸平臺。然而,支付的方便卻引發了多起詐騙案件,不僅僅第三方支付,在點對點信貸等互聯網金融模式下也存在類似情況,許多消費者的風險意識薄弱,在高利益的誘惑下難免會中圈套,在遭遇詐騙的情況下也往往不知所措,最后自認倒霉。因此,加強互聯網金融法律監管,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以及提高消費者法律意識非常有必要。
(三)降低金融市場的系統風險
就傳統的支付模式而言,新興的移動支付方式使雙方的地域限制、時間限制縮到最小。如支付寶和余額寶,現在已經成為人們常用的支付和理財方式之一,它們不限用戶數量,不限資金規模,甚至不在人民銀行的征信系統之內,據報道,余額寶規模達500億元,支付寶更是每天以百萬計的資金量在流通,如此龐大的資金規模,一旦出現問題,即使使用出清的方式也不能夠挽救損失,最終可能帶來金融市場的系統性的風險。
二、互聯網金融法律監管存在的困難
(一)法律監管存在制度上的漏洞
一方面立法速度跟不上行業發展。上述已說明只依靠基本的法律是行不通的,還要有針對性的法律法規解決對應的問題。例如,針對點對點信貸,理財產品魚龍混雜,中介身份不明等情況要盡快制定《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辦法》;針對電子征信困難等問題出臺相關政策和法規等。
另一方面,現有的法律法規有待完善。隨著互聯網金融的不斷發展,新的亟待解決的問題不斷給原來法律帶來挑戰,甚至有些法律已經不適應當前的社會背景,比如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隨著電子商務的進步,許多信息不再止步于紙質化,而是越來越趨向于電子化,然而《票據法》并沒有針對電子簽名、數據影象等做詳細規定,對電子票據當事人的責任也不明確。如此,就會給有心人創造機會,鉆法律的空子,使他人蒙受不白之冤。
(二)現行監管體制難以適應快速發展的互聯網金融
我國目前實行分業監管的體制,在體制內,各銀行機構和各監管會各司其職。但互聯網金融的迅猛發展使得許多金融業務之間的界限越來越模糊,甚至還出現了監管盲區。各個監管機構針對各自的金融業務制定不同的方針,這就有可能出現不同機構針對同一業務制定不同的規范,從而造成矛盾沖突,在問題出現時,有些監管機構為了逃避監管不當的責任,甚至主動忽略問題的存在,來保護自身的利益。金融機構利用盲區進行非法活動,提高了互聯網金融業的風險,因此各監管機構之間應明確各自的監管范圍。
當前,我國的一些法律不但沒有促進該行業的發展,反而在無形中形成了阻礙。比如點對點信貸,法律規定民間借貸利率最高不得超過36%,但是就現實而言,在急于用錢的時刻,往往會忽略短期的利息支出,而點對點信貸偏偏就是針對那些急于用錢而籌集不到錢的用戶而推出的一個渠道。除此之外,互聯網金融業所觸犯的法規,如違反了法規中資本、股權比率不符的問題等,明顯也適用現在互聯網金融人數眾多,資金規模巨大的特征。
(三)互聯網金融電子信息采集困難
傳統的金融業在識別客戶身份時往往會使用到身份證原件,做現場驗證,但互聯網金融采用電子征集信息的方法。一方面當事人提供的證件是否是他本人的證件,有待查證。在現實操作中,網站為了增加注冊的數量,也為了節約時間,審核方便,往往在客戶填列了基本信息后,草草了事。另一方面,客戶提供的信息認證困難。雖然目前已經采取了身份證認證、銀行卡認證以及短信認證,但是真偽難辨,同時法律依據甚少,我國法律規定在辨別材料內容真假時,強調原件的重要性,但電子數據經過一定的傳播途徑之后,相比于原件而言,只是“仿造品”,而不是原件。
(四)信息共享存在阻礙
我國現在的信息數據庫有金融信息基礎數據庫,公共服務平臺數據庫以及互聯網企業建立起來的數據庫等,但各自之間保密程度較高,沒有實現共享。互聯網時代是以大數據和電子商務為基礎,各個平臺為了保護各自的商業利潤,也沒有向其他平臺共享數據,不能達到信息共享的目的。
三、互聯網金融提高法律監管的相關建議
(一)完善互聯網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規
首先是在原有法律上不斷完善,如《票據法》的電子漏洞問題,點對點信貸中的利息比率的問題,只有不斷的推陳出新,結合互聯網金融的特點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才能在題出現時有法可依。其次,建立新的法律法規,我國目前的針對互聯網金融的相關規定還比較少,比如客戶個人隱私以及電子合同身份認證等需要有明文規定,制定相關的標準。
(二)實行多重互聯網監管
我國實行分業監管的監管體制,本身沒有問題,但在復雜的互聯網環境下,互聯網金融企業把原來毫不相關的多個金融產品融合成為一個新的產品,造成了各個監管機構之間的監管漏洞。在這種狀況下,不妨實行集中管理模式,把混業經營下的金融企業統一由一個機構監管,這樣監管的漏洞問題就可以得到解決了。但目前要形成集中監管模式,還缺少一定的條件,所以各個機構之間要加強溝通與協作,盡快實行信息共享。
(三)自律組織加強自我監管與輔助監管
互聯網金融企業之間可以發揮行業間的自律行為,在行業之間建立許多不成文或明文規定,來約束自身行為,使互聯網環境不斷變好。這樣不僅在無形中彌補了國家法律法規的缺陷,還有利于行業的發展。例如,2015年,中國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在會議上宣布了自律公約,公約中涉及到了資金運用,信息披露與審查、營運能力、商業欺詐等。
(四)加強與國際監管組織的合作
我國的互聯網起步較晚,雖然發展快,但是經驗不足,如上述說到的金融企業混業經營,我國沒有前車之鑒,然而許多西方國家卻早已有了成功的經驗,這一方面我國可以借鑒。
比如,澳大利亞實行對虛擬賬戶實名制,網上支付服務商必須要對其交易的對象進行實名身份核實并且如果客戶的交易額達到一萬澳元以上,必須提交詳細的分析報告,否則后果自負。加強與國際監管組織的合作,有利于我國監管系統的完善。
(五)提高對電子信息數據的采集
針對我國電子信息采集困難的問題,一方面完善《票據法》等有關于互聯網金融的規定,解決電子證件與法律上規定的原件之間的矛盾。此外,相關的監管人員應該適當加強學習計算機方面的知識,培養專業的電子信息數據辨別人才。在設備上要不斷研發新的設備,跟上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以便處理好電子數據識別困難的難題。
(六)加強信息共享建設并嚴懲失信行為
我國的互聯網金融信息沒有納入人民銀行的征信系統,這有利有弊,但就互聯網長遠發展而言,納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不僅使得我國數據庫信息得到不斷的完善,而且可以更好的保護消費者的信息安全,同時可以早日實現信息共享。互聯網金融行業也應該建立自己的征信系統,實現數據共享,規避許多不必要的風險。
而對于失信行為,可以提高失信的懲罰度,如增加罰金,建立黑名單等,也可以加強傳統金融機構與互聯網金融企業之間的合作與交流,針對客戶信息在認證時及時對接,提高身份認證的時效性。
四、結語
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彌補了我國傳統金融的許多不足,同時也對我國經濟做出了重大貢獻,為我國國民生活提供了巨大的便利。對互聯網金融的法律監管進行不斷的完善,發現和解決在互聯網監管上的難題,才能使其更好更快的發展。
參考文獻:
監管沙箱是什么?
“沙箱”是一種容器,里面所做的一切都可以推倒重來,在軍事、計算機等領域指的都是一種進行試驗推演的環境。FCA的監管沙箱是為金融科技公司測試創新產品提供的監督管理機制和政策環境,使用監管沙箱的公司可以測試創新的金融產品服務而不需要擔心因此帶來的監管后果。軍事、科技等領域的沙箱對現實世界沒有影響,而監管沙箱允許其中的公司對一定的消費者實施測試,只是測試過程處于FCA的監督之下,同時必須遵守相關消費者保護的要求。
監管沙箱的使用條件:一是測試的產品服務屬于金融行業;二是測試的產品服務屬于創新或與現有方案顯著不同;三是測試的產品服務有消費者明顯受益的前景;四是產品服務確有在沙箱測試的必要;五是公司在新產品服務上有足夠的資源投入,對適用法規有充分了解,能采取措施減輕相關的風險。
監管沙箱的激勵政策。FCA對使用沙箱的公司采取以下激勵政策:一是限制性許可授權。對希望測試新金融產品服務又尚未取得FCA金融業務許可授權的公司,FCA可根據其測試的產品服務定制限制性的許可授權。二是無異議函。當FCA認為測試活動沒有突破法規要求、沒有損害其監管目標時,FCA可以無異議函,聲明將不對測試活動采取執法行動,但保留終止測試活動的權利。三是個別指導意見。FCA可以就測試活動適用的規則向公司單獨的指導意見。如果公司按照此指導意見執行,FCA將不會對其采取執法行動。四是豁免。如果測試活動明顯不符合FCA相關規定,但可以達到有關法律規定的豁免標準,FCA可以在其職權范圍內提供豁免,允許其臨時性突破規定開展測試活動。
運作流程及配套措施
監管沙箱的運作流程。一是申請。公司向FCA提交使用監管沙箱的申請,內容包括擬測試的新產品服務情況以及標準符合情況。二是評估。FCA審核申請,如果申請通過,FCA將指定專門的聯系人。三是合作。FCA與公司協商確定適用的政策,制定測試參數、評估方法、報告要求以及消費者保護措施。四是開始測試。五是對測試情況持續監測。六是報告。公司提交測試結果的最終報告,FCA審核報告。七是上市。最終報告通過審核后,決定是否在沙箱之外推行新產品服務。
監管沙箱的配套措施。FCA將采取措施推動監管沙箱的發展:一是建立專門的沙箱管理團隊負責沙箱使用的申請審核、監測評估等工作。二是對相關法規進行修改,以符合監管沙箱的需要。三是推動行業共同建立非營利性的沙箱傘公司。沙箱傘公司是取得FCA完整許可授權的公司,它可以向擬測試創新產品服務的公司提供代表授權。取得代表授權的公司不需要FCA的完全許可授權或限制性許可授權就能使用監管沙箱。四是推動行業建立虛擬沙箱。與FCA的監管沙箱不同,虛擬沙箱是使用數據測試金融產品服務的虛擬環境,部分大公司已建立,但數據并不共享,小公司沒有資源和財力建立。FCA將推動建立行業性的虛擬沙箱,實現數據的共享和使用,使所有金融科技公司特別是初創公司受益。
與此同時,FCA提出幾種可選的消費者保護措施:一是只有客戶對測試活動表示同意并被充分告知潛在風險、補償措施情況下,使用沙箱的公司才能進行測試。二是由使用沙箱的公司提出測試活動的信息披露、保護、賠償等方案,由FCA逐一審核。三是測試活動涉及到的客戶與其他普通客戶具備同等權利,比如同樣得到FSCS(Financial Services Compensation Scheme,金融服務補償計劃)和FOS(Financial Ombudsman Service,金融申訴服務公司)的保護等。四是進行測試的公司向客戶賠償所有可能的損失(包括投資損失),且需證明他們具備賠償能力。FCA從降低創新成本的方面考慮,將不同時采用上述所有方法,而是采用幾種組合的方式。
監管沙箱的作用新在何處?
FCA的監管沙箱創新了監管方式,在互聯網金融創新、風險防范和消費者保護之間取得了平衡。從互聯網金融行業方面看,監管沙箱能夠減少監管的不確定性,增加創新產品的種類和數量,縮短創新產品和服務進入市場的時間,改善公司估值,使其更易獲取融資,推動行業整體發展;從消費者方面看,監管沙箱能保障參加測試的消費者權益,發現互聯網金融創新產品存在的固有缺陷,確保其完善消費者保護措施,引導互聯網金融向有利于消費者的方向發展;從監管機構方面看,監管沙箱能幫助監管機構把握前沿產品動態、運行機制及風險,使監管跟上創新的速度,提高監管機構應對互聯網金融創新的決策能力。
啟 示
建立產品測試機制,防范互聯網金融創新風險。我國互聯網金融的創新風險主要來自于兩個方面:一方面互聯網金融創新產品可能未經充分測試和評估。在商業競爭壓力下這種情況比較突出。另一方面,我國互聯網金融存在監管遲滯的情況。表現在監管機構對互聯網金融新模式、新產品、新技術缺乏深入了解,風險控制反應遲緩。解決這兩個問題我們可以借鑒FCA的做法,建立監管機構主導的創新產品公開測試機制。一是要求互聯網金融機構報備創新產品,制定報備的標準、內容和時效性要求。二是要求符合條件的創新產品必須在經過內部測試后參加監管機構組織的公開測試,監管機構與互聯網金融機構共同制定完善的測試方案。三是對測試進行全程監測。四是互聯網金融機構提供詳細的測試報告,由監管機構對測試情況進行評估。五是根據測試情況及時出臺或調整監管政策。
實施產品干預,加強互聯網金融創新的消費者保護。當前我國互聯網金融產品開發過程中存在著忽視消費者權益的情況。有的互聯網金融機構開發產品以便利性和客戶體驗為絕對導向,使上市的產品缺乏消費者權益保障措施。FCA的監管沙箱是一種產品干預的新方法,我們可以借鑒其做法使創新產品在上市前具備完善的消費者保護措施,從源頭遏制不實宣傳、捆綁銷售等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一是從發售范圍適當性、產品合同和信息披露設計、隱私保護、損失賠償能力等方面制定產品干預的標準。二是從產品測試的早期階段介入,既督促互聯網金融機構保障參與測試的消費者權益,又要排查產品可能存在的不利于消費者的缺陷。三是對達不到消費者保護要求的產品采取終止測試、更改設計、限定發售、禁止上市等干預措施。
狂飆突進的互聯網金融熱潮,哪里才是邊界?
9月16日,阿里巴巴與中國民生銀行在杭州啟動戰略合作,民生銀行將在淘寶開立直銷銀行店鋪,直銷銀行電子賬戶系統與支付寶賬戶系統將互通,網店則預計于10月面世。
作為互聯網金融的“帶頭大哥”,阿里巴巴在互聯網金融的作為還有更多想象空間。但它的影響力已經開始發揮作用。那句“銀行不改變,我們就改變銀行”的話猶在耳邊,金融業已經看到了來自互聯網的洶涌攻勢。
前有宜信、快錢、阿里巴巴小微金融公司等諸多先鋒,后有京東、騰訊、百度乃至傳統金融機構創新的大部隊,最近半年來,互聯網金融已迅速成為各方關注焦點。
但問題在于,互聯網“法無明文禁止便可為”的思維,對金融“法無規定便不為”思維的沖擊,正令互聯網金融的監管進退兩難。既要鼓勵創新,又要確保不致紛亂,政策紅線將如何前進,或是后退,已成一道考驗決策智慧的關鍵之題。
試探底線
就目前而言,互聯網金融的游戲規則仍未最終落定。
不久前,央行副行長劉士余曾在《財經國家周刊》主辦的高端閉門會議中透露,國務院已經批示,由央行牽頭、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工信部、公安部、法制辦等相關部門組成互聯網金融發展與監管研究小組,赴上海、杭州進行調研,其中包括上海陸金所和杭州阿里巴巴兩家國內最大的互聯網金融企業。
而在最終意見出臺前,各方對監管層的底線試探一直在持續。
曾發出“改變銀行”號角聲的阿里巴巴,已然成為中國互聯網金融的“帶頭大哥”。阿里巴巴每一次金融產品的誕生,都充斥著與其他利益群體的博弈。
當阿里巴巴虛擬信用卡誕生之際,就被各大銀行視作來勢兇猛的“狼”,批評其“涉足銀行業務”;余額寶“出生”后,也因“業務中有部分基金銷售支付結算賬戶并未向監管部門進行備案”,被證監會認為“違反了相關規定,若逾期未進行備案將受處罰”。
在多方博奕后,證監會最終態度大變,界定余額寶“為投資者提供了更多投資理財選擇,是市場創新的積極探索”,表態“會積極支持市場創新發展,為市場創新發展提供制度保障和寬松環境”,只要余額寶在期限內備案。
而阿里巴巴申辦銀行的傳聞更是刺激了傳統金融機構的神經。盡管阿里巴巴小微金融CEO彭蕾對外否認了這一消息,但《財經國家周刊》從知情人士處了解到,阿里巴巴確實在申請銀行牌照,但無法確證是否涉及“網絡銀行”。
對于阿里巴巴申請組建網絡銀行,該人士表示“并不看好”,原因很簡單——納入到一行三會的阿里巴巴銀行與傳統銀行性質無二,將失去互聯網獨特的創新性。
不過,更多業內人士指出,也正是無法融入傳統金融業,才加速了阿里巴巴在自身特色上的創新性——虛擬信用卡、小微貸、余額寶,以及后來的“東證資管-阿里巴巴專項資產管理計劃”。
8月27日,支付寶官方微博宣布,“由于某些眾所周知的原因,支付寶將停止所有線下POS業務”,此舉也被外界視作“迎戰銀聯”的又一著棋。
在此之前,銀聯已將對第三方支付的不滿由桌底擺在了臺面。
從2012年12月印發的17號文,到今年8月22日銀聯在董事會上再次提出議案,要求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跨法人交易不得繞過銀聯,并且制定了強迫第三方支付遷至銀聯網絡的詳細路線圖和時間表,并在此后對銀行及第三方支付進行“處罰”,銀聯一直在試圖從政策與市場的各個環節,將第三方支付全面收編或扼殺。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樁公案,也是傳統金融對互聯網金融的另一個試探前哨戰。
不能碰的雷區
實際上,出于對風險的擔憂,更多新進者也選擇了更為保守、更為謹慎的切入點。
比如,另一家互聯網巨頭百度對金融業的試探,就選擇了一個“顛覆性”和“破壞性”不強的領域——金融搜索。有百度人士表示,金融將是百度未來發展重點領域,產品則定位于標準化理財產品,包括理財、保險、基金等。
分析人士指出,從百度進入互聯網金融領域的切入點來看,創意不足保守有余,不過,這樣的做法也能確保不會越過紅線。
在此之前,P2P網絡借貸的傾覆,就已讓諸多后來者心生警懼。
2013年7月,5家重慶P2P網貸公司接到當地金融辦監管部門的整改通牒:清理債權債務退出市場。5家公司涉及債權債務4.86億元,其中一家網貸公司被注銷。
在此之前,已有更多風險案例:淘金貸在一周之內獲得超100萬元的投資款額后,網絡無法登錄,負責人失去聯絡;融宜寶高層離奇死亡并被調查;優易貸網站負責人攜款潛逃,總金額高達2000多萬元……
有利網CEO劉雁南告訴《財經國家周刊》記者,在美國,P2P業務是純粹的點對點,但在中國已經被“創造性地發展”為由線上發展至線下,從而風險劇增。
與其他互聯網金融業務相比,P2P網絡借貸更容易觸及監管底線的原因在于,P2P一旦脫離平臺操作功能,就容易演變成資金池,進而演變為影子銀行。而這正是監管部門的禁忌。而P2P網絡借貸有兩個底線不能碰——“一個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一個是非法集資”。
監管底線進退
對互聯網金融的從業者而言,現在最大的難題在于,既缺乏政策細則,監管者心中的那根紅線未來將前進還是后退,也依然存在懸念。
監管層將如何規范、管理互聯網金融這個新生事物,是放手讓其野蠻生長,還是及早納入監管體系?對此業內有諸多說法。而不少人認為,為P2P業務設置的兩條堅決不能觸碰的底線,也同樣為整個互聯網金融而設置。
此前,一些互聯網金融公司的經驗是,政策明確允許的業務機會有限,政策禁止的業務自然是,那些未許可也未禁止的“灰色地帶”才是最好的尋礦之地。
而在一些這樣的領域,監管層也確實在民間力量自下而上地“蹚出一條路”之后,以政策加以規范陽光化。
此前,劉士余曾在互聯網金融大會上,將互聯網金融比作是“愛折騰的孩子”:如果孩子在家折騰,盤子碎了,沙發捅出窟窿,這都可以,孩子以后可能有出息;但如果孩子在家把房子燒了,將來一定沒出息。
央行行長周小川也曾對外透露,央行對“互聯網金融采取支持發展的態度”,周本人對互聯網金融“是樂觀的”。但央行對互聯網金融仍處于觀察階段。
但怎樣才算是把房子燒掉呢?
好貸網創始人李明順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說,目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底線已經清楚,“不能涉獵資金池,否則有非法集資的嫌疑。特別是做P2P和理財的網站,投向目的要特別明確,否則就有攬儲的嫌疑。”
李明順認為,未來互聯網金融應該采取與傳統金融不同的監管方式,互聯網金融創新性必然受到阻礙。
融360CEO葉大清認為,法律出現一定滯后性很正常,但監管一定會跟上,互聯網金融終將被納入一行三會或者各地方金融辦的監管范疇,“不過,基于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趨勢,監管也應該會出現創新,不會和傳統金融一個管法”。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風險管理;風險防范;具體措施
一、互聯網金融的內涵與互聯網金融的特點
(一)互聯網金融的內涵
相較于傳統的金融模式,互聯網金融屬于一種新型的金融模式,互聯網金融實現了互聯網技術與金融行業的有機結合,互聯網金融是在傳統金融行業的基礎上,利用互聯網信息技術來進行網絡上的借貸、投資以及資金支付等金融活動。互聯網金融包含著許多方面的內容,主要有第三方支付、電子商務金融以及互聯網貨幣基金等。互聯網金融具有一定的“開放性”,這是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行業的主要不同之處。互聯網金融通過現代的金融管理模式將所有的客戶連接在一起,并應用互聯網以及大數據等先進的技術來為客戶打造一個廣泛的互聯網平臺。通過這個平臺,無論是資金供給方還是資金需求方,都可以獲取自身想要的金融信息,這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交易過程的公平性、公正性、真實性以及透明性。
(二)互聯網金融的特點
由于互聯網金融是互聯網與傳統金融行業的有機結合,這使得互聯網金融既有互聯網的特點,也具有傳統金融行業的特點,因此,互聯網金融的特點既包括開放性、公平性的特點,也包括資源共享以及合作共贏的等聯網方面的特點。與此同時互聯網金融還具有“去中介”“去中心”“扁平化”“輕資產”等金融方面的特點,并且互聯金融的特點主要表現在金融方面,主要體現金融的功能。
二、互聯網金融風險的類型
互聯網金融風險的類型多樣,其中既包括互聯網方面的風險,也包括傳統金融方面的風險,因此,互聯網金融不能忽視傳統的金融行業風險,也不能過度的依賴互聯網技術,應全面分析互聯網金融的風險類型,概括來講,互聯網金融的風險類型主要包括以下四點:
(一)技術風險
所謂互聯網金融,是指以傳統的金融行業為基礎,并應用互聯網技術,其重點體現在金融功能方面,無論是客戶還是企業,都會將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資金收益方面,在選擇投資的過程中,會更加注重金融服務,這就使得互聯網金融對互聯網的技術要求比較高。互聯網的安全性以及穩定性會直接影響互聯網金融服務的質量,一旦存在互聯網風險,會給客戶以及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除此之外,由于計算機技術以及互聯網技術尚不夠完善,存在著一定的缺陷,網絡病毒以及網絡黑客等都會對互聯網的安全性造成一定的威脅,互聯技術的應用難度較高,一旦互聯網技術應用不當,便會導致更大的風險問題。
(二)操作風險
互聯網金融所提供的一切金融方面的服務,都要借助互聯網平臺以及互聯網系統,這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互聯網金融服務的風險,尤其體現在操作方面。互聯網平臺以及互聯網系統的操作風險不僅僅只是體現在操作方面,而且也體現在網絡病毒與黑客的威脅等方面,例如,電子貨幣支付、大數據經營以及互聯網金融賬戶轉變等,這些活動都會受到黑客入侵的威脅。除此之外,在互聯網服務程序發生變化的過程中,也會存在操作風險。并且信息技術的設備使用過程中,為了降低成本,部分互聯網金融機構會選擇使用外部的技術,這不僅會在很大程度上降低金融服務的質量,而且會產生較大的互聯網操作風險。
(三)信用風險
互聯網金融是通過互聯網完成相關交易的,但是由于互聯網金融對客戶難以進行有效的約束,如果在約定的期限之內,借款客戶沒有根據相關約定進行還款,這時便會出現金融風險。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下,所有的金融活動都是虛擬交易,無論是資金的支付方,還是資金的借貸方,都需要應用互聯網進行支付活動,這種網絡的虛擬性支付會使雙方都存在一定的質疑,這便存在著一定的信用風險,與此同時,也會導致金融風險的產生。
(四)網絡安全風險
互聯網金融對網絡的依賴性較強,網絡的安全性,將會直接影響到互聯網風險的產生。一旦網絡存在著安全風險,便會帶來金融交易風險。互聯網金融是利用互聯網的金融交易,這種交易所采取的是第三方支付的形式,這就對第三方的安全性提出了較高的要求,一旦第三方的交易信息或者金融信息被竊取,便會造成比較嚴重的互聯網金融風險。與此同時,由于互聯網數據庫的儲存能力較強,一旦互聯網數據庫出現問題,便會對用戶數據產生較大的威脅,這也會導致互聯網金融風險的發生,除此之外,互聯網信用平臺的安全性也是互聯網金融風險產生的主要原因之一。由于互聯網的所有金融交易都要通過這個平臺來完成,如果平臺的安全性得不到有效的保障,便會導致系統癱瘓,進而使客戶的數據被曝光,這不僅會使客戶產生較大的損失,而且會嚴重影響金融公司的服務質量,會對金融公司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
三、互聯網金融風險產生的原因
(一)缺乏有效的監管
由于目前我國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制度尚不夠完善,這使得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很難發揮出其應有的作用,進而導致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工作很難順利開展,使互聯網金融行業缺乏有效的監管。目前,我國的關于互聯監管的政策都是要求金融企業自行監管,通過金融企業對自己的經營行為進行規范,進而起到監管的作用。但實際的情況并不理想,對金融企業的管理和監管,應用這種自律的方式很難起到有效監管的作用。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使得金融企業越來越多,隨著金融企業數量和規模的增加,也產生了更多的問題,單靠金融企業進行自律,很難保障金融行業的持續發展。因此,政府監管政策不完善,使產生互聯網金融風險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受傳統金融行業的抵制
互聯網金融是指互聯網與金融的有機結合,金融企業與互聯網互相融合、共同發展。隨著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對傳統的金融企業會產生較大的沖擊,影響傳統金融企業的發展,因此,會受到傳統金融企業的抵制。傳統金融企業要想適應新的金融行業的發展趨勢,需要對自身的管理體系以及管理制度等進行進一步的完善,并且還要組建電子平臺等,雖然傳統金融企業已經認識到了互聯網金融的優勢所在,但其往往不能及時進行改革,進而會使其受到比較大的來自互聯網金融的沖擊。因此,傳統金融行業的抵制也是造成互聯網金融風險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金融行業缺乏自我管理意識
由于互聯網金融屬于一種新型的金融模式,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還處于初期階段,關于互聯網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規尚不健全,這給了一些想要獲取短期利潤的企業以可乘之機,雖然這些企業的相關資質并不符合規定,但是由于互聯網金融行業的整體自我約束能力較差,并且缺乏自我管理意識,使得一些相關資質不符合規定的企業可以從中牟利,但這會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經營風險,影響整個金融行業的發展。
四、互聯網金融風險管理及防范措施
(一)提升互聯網金融技術的安全性
互聯網金融通過互聯網信息技術向人們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因此,要想對互聯網金融風險進行有效的管理和防范,首先要注重提升互聯網金融技術的安全性。應從硬件以及軟件兩個方面入手,不斷完善互聯網金融的安全體系,進而起到對互聯網金融風險的防范作用。就硬件方面而言,需要加大對硬件設施的投入,注重提升計算機的性能,確保計算機的高效運行,并且要注重不斷提升計算機的穩定性;就軟件方面而言,要注重加強對安全密匙以及身份驗證技術的應用,進而實現網絡門戶的安全訪問,這樣可以有效防范不法分子登錄網站。除此之外,還應注重提升相關操作人員的專業水平,加強培訓,使相關操作人員掌握先進的操作技術以及安全防范措施。并其通過培訓還可以增強相關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使其在日常的工作過程中能夠主動查找安全漏洞,并對安全漏洞進行修復。這是重要的網絡金融風險防范措施。
(二)完善互聯網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規
法律法規的不完善,是產生互聯網金融風險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需要完善互聯網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規,這樣才能使互聯網金融風險的管理和防范工作有法可依。首先要加強互聯網金融方面的立法強度,這是目前的重點工作。通過不斷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來壓縮影子銀行的生存空間,進而降低影子銀行帶來的負面影響,這樣才能保障我國金融體系的平穩運作。其次,要注重創建產業規范以及相關的部門規章制度。由于互聯網金融是通過網絡平臺進行交易,這與傳統金融行業的運營模式存在著很大的不同,傳統的行業標準已經不能適用于現代的互聯網金融行業。因此,應創建符合時展需要的行業管理規范。
(三)推動行業自律
對互聯網金融風險進行管理和防范,不僅需要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支持,而且需要互聯網金融行業的自律,這樣才能提升互聯網金融的安全性。互聯網金融相關的法律法規只能對互聯網金融風險起到硬性的約束作用,而良好的行業自律行為可以從主觀上對互聯網金融風險進行防范,因而其具有更加深遠、更加持久的效果。由于目前我國在互聯網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規尚不完善,這使得行業的自律行為顯得更為重要,它是互聯網金融監管的重要補充,也是互聯網金融風險管理和防范的重要手段。除此之外,推動行業的自律,還需加強從業人員的職業操守以及專業水平,這樣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因從業人員瀆職或操作不當而導致的互聯網金融風險。
結束語
綜上所述,隨著經濟的發展以及科學技術的進步,互聯網金融已經成為金融行業的發展趨勢,但在互聯網金融發展過程中,隨之而來的風險也應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應對互聯網金融風險的類型以及引發互聯網金融風險的原因進行全面的分析,進而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互聯網金融風險的管理和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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