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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WTO;國際投資;資本出口中性
中國目確立改革開放方針以來,國際投資活動十分活躍。到2000年,中國的外資流入占到世界份額的5%以上,成為世界上利用外資最多的發展中國家;中國的對外投資占世界份額的0.6%,成為世界第資本輸出國。中國在國際投資方面所發揮的作用已越來越重要。與此同時,經過16年的不懈努力,中國加入了世貿組織。這意味著中國即將以更加開放的姿態融入到世界經濟的主流中去,中國的國際投資也將會更加活躍、更加擴大。對此,我們必須適時地對我國的國際投資稅收政策進行調整修訂,以適應入世后中國的國際投資形勢發展變化的需要。
一、對外商投資稅收政策的調整選擇
眾所周知,WTO規則是針對其成員國的產品貿易、服務貿易及與服務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交易進行約束規范的,而對各國間的跨國投資并無直接的要求,但它的透明度原則對各國選擇制定國際投資稅收政策卻是有約束力的,尤其是各國依據OECD范本和聯合國范本所簽訂的國際稅收協定,對各國的跨國投資稅收政策有許多具體的規定要求。在所有的國際稅收協定中,都有稅收無差別待遇條款,這與WTO協議中的國民待遇原則精神是一致的。稅收無差別待遇是締約各方向對方提出的稅收待遇要求,它要求締約國一方國民在締約國另一方所享受的稅收待遇不能比后一國的國民相同條件下享受的待遇差,具體包括:(1)國籍無差別;(2)常設機構無差別;(3)支付無差別;(4)資本無差別。在此條款的約束下,各國可以對外商投資提供與本國資本相同的稅收待遇或優于本國資本的稅收待遇,卻不能使外商投資承受比本國資本重的稅收負擔,否則,會被視為稅收歧視,影響國家間的對外投資關系。
(一)對我國現行的外商投資稅收政策的反思
我國現行的外商投資稅收政策,是依據涉外稅收全面優惠原則制定的,其核心內容是對跨國外國納稅人和本國納稅人分別制定兩套完全不同的稅法,給予前者以全面的、綜合的稅收優惠,使跨國外國納稅人的整個稅負明顯低于本國納稅人。顯然我國的政策選擇并未與國際稅收協定中的無差別待遇相違背,而且對外商投資者提供了遠優于本國資本的“超國民待遇”。這種選擇在國際上是少有的,甚至是獨一無二的。這樣做當然有利于加速吸引外資,但作為資本輸入國,卻往往需要付出很高的成本和代價。改革開放20年來,我國一直實行這一政策,其間有過一些調整,但兩套稅制、稅負外輕內重的基本格局始終沒有改變。隨著國內外投資環境的變化,這種多層次、多環節、全方位的稅收優惠政策體系的積極作用正日漸消減,而其所帶來的各種弊端卻在日益增多。
1.內外資企業稅負不平等,木利于公平競爭。近年來我國一直投資乏力,內需不足。而外輕內重的稅收優惠政策使外資的投資回報率大大高于內資的投資回報率,本國資本明顯受到歧視,一定程度上挫傷了內資企業的投資積極性。入世后,國內市場準入政策將大大放寬,外資企業會長驅直入。如繼續執行這種政策,勢必會使內資企業處于更加不利的劣勢地位,難以與外資企業公平競爭。
2.造成嚴重的稅收流失。有研究資料表明,中國對外資的稅收減讓及由此造成的稅收逃漏(大量的涉外稅收優惠刺激了假外資企業的衍生)每年不下一千億,這說明我國的引資政策成本相當高。
3.造成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我國自改革以來,對外商投資逐步形成了經濟特區。經濟開發區、沿海開放城市、內地城市等的差別稅收待遇格局。這種地區導向上的偏差,一方面扭曲了外資的地區選擇,使整體投資環境原本就優越的沿海省份在吸引外資時具備了更加有利的條件;另一方面又使中西部地區有限的資金,因競相追逐稅收優惠也紛紛流向東南沿海地區,更加劇了中西部地區的資金匱乏,擴大了東部沿海與中西部地區的經濟發展差距。
(二)對外商投資稅收政策的合理取向
入世前,我國在對外商投資實行全面優惠的同時,尚有一些能夠對內資企業予以照顧保護的稅收、行政措施。一旦入世,那些照顧保護措施很快會被取消,國門洞開,外資將大量涌入。屆時,內資企業將面臨與外資企業激烈競爭的局面。如果不改變現行的全面優惠政策,內資企業將處于更加不平等的劣勢地位,難以生存發展。因此,盡快調整改革現行政策已是勢在必行。而政策調整的合理取向應是涉外稅收平等原則,即對跨國外國納稅人和本國納稅人在稅收上實行無差別待遇,一律平等對待,按照同一套稅法規定的相同征收范圍和稅率征稅。這樣調整的合理性在于:
1.可以兼顧吸引外資和保護民族產業兩方面的需要。一方面,我們作為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水平與發達國家相比有很大差距,這決定了我們需要大量吸引外資以加快我國的經濟發展速度。另一方面,我國的工業化程度還不夠高,亟需鼓勵本國的民間投資,以發展壯大本國的民族經濟。在內資和外資都需要鼓勵的情況下,選擇平等原則恰可兼顧這兩方面的需要。
2.客觀認識稅收優惠政策的作用。改革開放的實踐已使我們認識到,稅收優惠政策雖是大量吸引外資必不可少的條件,但它并不是唯一重要的因素。對外商投資者而言,一國的市場潛力、經濟政策的穩定性、勞動力的價格和素質起著更為重要的導向作用。
3.統一稅收優惠,規范稅收制度,有利于增強稅收政策的透明度。我國現行的涉外稅收政策體系,涉及面廣、層次多,紛繁復雜,缺乏政策透明度,往往使外國投資者不得要領,這種做法雖然與WTO的國民待遇原則、國際稅收協定中的無差別待遇不相抵觸,但木符合WTO規則中的透明度原則。將現行的涉外稅收全面優惠原則改為平等原則,統一對內、對外的稅制、優惠,可使稅收政策透明規范,會更有利于吸引外資。
市場經濟要求平等競爭、公平稅負,按照涉外稅收平等原則設計外商投資稅收政策,就可以為中外投資者營造出一個公平、有效的稅收環境。因此,調整改革我國現行稅收政策的思路應當是:
第一,統一地方稅。按照涉外稅收平等原則統一內、外資企業分別適用的不同地方稅,將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并為統一的房地產稅,改按評估值為計稅依據,以實現與國際接軌;將車船使用牌照稅和車船使用稅合并為統一的車船使用稅,同時調整稅額,改進計征方法;將城市維護建設稅進行合理修訂,使其對內資企業與外資企業統一適用。
第二,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1)合理確定納稅人。改變目前內資企業以實行獨立核算的單位作為納稅人,按國際通行做法以法人作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把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個人獨資企業、自然人劃歸個人所得稅。(2)統一稅率。鑒于國際上公司所得稅稅率多在20%-35%之間及周邊國家對外開放吸引外資的情況,我國統一后的企業所得稅可實行25%的比例稅率,另設20%和15%兩檔低稅率,以對我國眾多小企業提供一定的稅收保護。(3)統一稅基。兩稅合一后,應在工資福利開支、交際應酬費列支、捐贈扣除、壞賬處理、固定資產折舊、殘值估價等方面實現統一。
第三,統一稅收優惠。(1)按照平等原則,統一設計優惠政策,對鼓勵投資的行業和地區,不論是內資還是外資一律給予相同的稅收優惠待遇,以鼓勵公平競爭。(2)統一的稅收優惠應以產業政策為導向。今后對國家鼓勵投資的基礎產業、高新技術產業、農業、交通運輸業等,應使內資與外資享受相同的稅收優惠待遇,徹底消除優惠外資、歧視內資的不合理現狀。(3)對在西部地區舉辦的符合國家鼓勵的產業,也應不分內外資實行相同的稅收優惠,以實現國內市場對內、對外的統一開放,從而誘導國內外資金向西部的轉移流動。
在實行涉外稅收平等原則的同時,為使我國現行的涉外稅收優惠政策具有連續性、穩定性,也為了在國際大環境的對比中,使我國的投資環境更具有吸引力,我國可借鑒周邊一些國家和地區的做法,制訂單獨的《引資法》,即根據我國經濟發展規劃、階段發展目標將利用外資的投資規模、項目的各種投資優惠政策,用法律形式規定下來。這樣,一方面可給投資者以安全保障;另一方面又可遏制各地區的優惠攀比,從而保證稅收政策在全國的統一性。
二、對外投資稅收政策的調整選擇
對外投資是我國對外開放、參與國際經濟活動的一個重要方面。
長期以來,由于受對外投資規模的限制,我國的涉外稅收政策研究一直限于我國境內的外資企業和個人方面,而對我國法人居民和自然人居民對外投資所涉及的國際稅收政策關注較少。相應地,這方面的稅收制度與稅收政策也不夠系統完善,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我國的對外投資發展。我國加入WTO之后,對外開放的角度將進一步擴大,發展海外投資,對外輸出勞務的項目會越來越多,因此我們必須抓緊制定對外投資稅收政策,積極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對外投資,鼓勵我國有資金、有技術的企業在海外設立子公司、分公司,帶動設備和零部件出口,發展工程承包和勞務輸出,以促進跨國資本的雙向流動。
我國經濟經過20年的調整改革,已實現了投資主體多元化,并積累了相當的經濟基礎和經濟實力。到2000年底,我國城鄉居民的儲蓄存款余額已超過64300億元人民幣,外匯儲備超過1656億美元,國內生產總值超過89404億元人民幣。這些數據表明,我國居民的對外投資能力已大大增強。但與此同時,充分利用國內外資金,加快實現我國的工業化、現代化的任務依然十分艱巨。根據我國現階段的經濟發展水平、發展要求以及國際稅收規范的要求,從稅收上來講,我們應對海外投資實施一種既不鼓勵也不限制的政策,而按照資本出口中性原則來設計稅收政策恰能符合這種要求。從理論上講,所謂資本出口中性原則,是指對本國納稅人的國外所得與國內所得適用相同的稅率,使其投資地點的選擇不受稅收因素的影響,從而使稀缺資源能夠在世界范圍內得到最有效的配置。
依據這一原則,我們可對我國的對外投資稅收政策做出如下的安排設計:
1.對國外繳稅實行限額抵免。純粹的資本出口中性,要求對本國居民的國外繳稅給予全部抵免,但這樣有可能侵占資本輸出國的稅收利益。因此,各國在采用抵免法時,都實行了限額抵免,我國也是如此。在我國現行的兩個企業所得稅法中均規定:納稅人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款,準予在匯總納稅時,從其應納稅額中扣除。但扣除額不得超過其境外所得依據本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外國稅率高,本國稅率低,投資者會有一部分超限額稅款得不到抵免,重復征稅將無法徹底消除,從而對資本輸出中性會有所偏離。不過采用超限額結轉抵免,可使這一問題基本化解。目前,美國、日本及中國等國都采用了這一做法,使資本出口中性得以保持。在今后的稅法調整改革中,我國應保留這一規定。
2.用綜合限制抵免代替分國限額抵免。在我國現行的兩個企業所得稅法中,對多國直接抵免我們選擇了分國不分項的限額抵免。這意味著,當各個非居住國的稅率高低不一時,采用此法會由于各個非居住國的抵免限額不能相互調劑使用,使適用高稅率的分公司的已納稅款超過抵免限額的部分得不到抵免,形成國際重復征稅,從而偏離資本出口中性。但它有利于維護居住國的財政利益。考慮到我國的境外投資者要面對比國內更加激烈的競爭,而國際上采用綜合限額法的國家又日漸普遍,我們認為應將分國限額抵免改為綜合限額抵免。這樣既可減輕我國境外投資者的競爭壓力,免受歧視待遇,又能更好地體現資本出口中性原則。
稅收饒讓制度1953年首創于英國,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以來得到了廣泛施行。它是居住國對其居民因收入來源國稅收減免優惠下未繳納的部分稅額視為已經繳納而給予抵免。稅收饒讓不是一種消除國際重復征稅的方法,而是投資母國對從事國際經濟活動的本國投資者實施的一項鼓勵對外投資的稅收優惠措施,是在稅收抵免基礎上進行的。
發達國家中對稅收饒讓條款存在較大的分歧,美國極力反對饒讓抵免條款,而大部分發達國家卻對該條款持肯定態度。發展中國家對于稅收饒讓條款的立場則較為明確,基本上持有贊成的態度。在實踐中,稅收饒讓較多地存在于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之間。發展中國家從加強外資利用的需要出發,推出了諸多形式的減免稅優惠措施,而多數發達國家為了增加資本輸出,促進本國經濟對外擴張,通常也愿意與東道國簽訂稅收饒讓抵免條款。
伴隨著經濟全球化的顯著加快,世界各國的稅收饒讓制度也在不斷地發展完善。日本和韓國分別作為發達國家和新型工業化國家的代表,在稅收饒讓制度和實踐方面各具特色。相比之下,我國的稅收饒讓制度安排還較為滯后。基于日韓兩國的制度設計與實踐經驗借鑒,圍繞鼓勵我國企業境外投資、減輕企業稅負等目標,著眼于饒讓條款的使用年限、饒讓比率以及使用年限等方面,促進我國稅收饒讓制度的進一步完善。
二、稅收饒讓的效應分析
(一)積極效應
稅收饒讓制度之所以受大多數發達國家以及發展中國家的追捧,是因為它對于東道國、居住國及納稅主體都產生了積極的效應,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對于東道國,稅收饒讓制度的實施可以促進東道國的資本輸入。若東道國和居住國之間簽訂有稅收饒讓協定,則居住國的企業更愿意在該東道國投資,這樣的投資軟環境更有利于從居住國引進外資、先進技術和管理方法,使稅收優惠更有效率和實際意義。我國在與丹麥、新加坡等國簽訂稅收協定中,為使稅收饒讓協定發揮積極效應,特別在有關法律中作出有關減、免稅或退稅的規定,并經締約雙方主管當局同意給予稅收饒讓抵免,帶動我國經濟發展。
2. 對于居住國,稅收饒讓制度的實施能夠提高本國投資者在東道國的競爭能力。在對外投資行為決策中,除了需具備產業、技術等區域比較優勢外,輸出資本的營運成本高低也是極其重要的一個影響因素。居住國給予東道國稅收饒讓待遇有助于減輕本國輸出資本的稅負,增強境外企業的成本優勢,像法國、韓國等國,不僅對來源于境外的營業利潤給予免稅外,還同意對投資所得給予稅收饒讓,這就提高了企業在東道國市場上的競爭能力。
3. 對于納稅人,稅收饒讓制度的實施可以給予其實際的納稅優惠減免。由于稅收饒讓制度的存在,跨國納稅人在居住國已經繳納的稅款可以得到優惠減免,這使得跨國納稅人真正得到了居住國政府所給予的實惠。若這部分的資金用于投資再生產,成本則會比同類商品低,這在無形中提高了產品的競爭力,增加了跨國公司的凈利潤。
(二)消極效應
正如美國極力排斥稅收饒讓制度那樣,該制度也存在著的消極一面。總的來說,對于不同的經濟主體,消極效應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對于東道國,稅收饒讓會使得投資者所得的優惠資金不匯回。投資者是否樂于把由于稅收饒讓而得到實惠的資金匯回,受諸如東道國的鼓勵再投資優惠政策、市場大小以及母公司的發展狀況等因素的影響。如果公司不把資金用于母國的再投資,這樣做反而會影響東道國的財政收入,不利于國家的長期發展。例如,加拿大就僅對在本國的營業利潤同意稅收饒讓,而對國外的投資所得一般不同意饒讓;英國也只是承認對我國常設機構征收的外國企業所得稅及地方所得稅的減免給予饒讓。
2. 對于居住國,稅收饒讓將會使管理成本的增加及本國資源的外流。一方面,如果居住國過度的實行稅收饒讓,鼓勵企業境外投資,這會使本國的就業機會轉移,影響本國經濟的發展。這一點上美國是典型代表,為了維護本國的財政收入和就業機會,一直反對簽訂稅收饒讓協定;另一方面,稅收饒讓抵免的計算方法較為復雜,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稅務部門的管理成本。
3. 對于納稅人,稅收饒讓會造成逃漏稅及資本外流。一方面,稅收饒讓協定的簽訂,不僅無形中會使本國納稅人存在逃避稅的可能,而且第三國的納稅人也會利用轉移定價、轉移避稅或者只將居住國用作避稅渠道等方式進行避稅。另一方面,稅收饒讓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有悖于資本輸出中性原則,使納稅人認為國外稅負要少于國內,這樣極易造成資本外流。
三、日韓稅收饒讓制度及其實踐
(一)日本的稅收饒讓實踐
作為亞洲最發達的國家,日本外向型經濟的迅速崛起與其中小企業的快速成長密不可分。它通過一系列細致入微的稅收服務支持機制,為中小企業營造了一個良好的投資環境。
日本是廣泛使用饒讓抵免條款的典型代表,在與亞洲各發展中國家的稅收協定中,多數為日本單方面承擔饒讓抵免義務,它對來自于發展中國家給予其直接投資的稅收減免額均視為已納稅款,允許從國內法人稅中抵扣,并根據稅收條約和締約對方國的國內法,通常把針對利息、股息和使用費等投資所得的減免額作為抵免對象。對于納稅人,為避免雙重征稅,日本專門設置了股息抵免項目。當應納稅總所得額低于1000萬日元時,扣除額為股息所得的10%,應納稅總所得額超過1000萬日元時,扣除額為股息所得的10%和超過部分的股息所得的5%的合計金額;對于中小企業,日本稅法明確規定了不同的饒讓對象及饒讓比率,將逃漏稅控制的到最低限度。若該企業是于2006年3月31日之前購進的指定機械和節能型設備,按其購進價的7%,從法人稅額中饒讓扣除,扣除限額為法人稅額的20%。同時,對于特定的中小企業,若其購進的商用機械、設備、家具、固定組裝設備、貨車、大型船只,則可選擇按購進成本的7%進行特別稅額扣除或者按30%提取特別折舊,7%的稅額扣除也可以適用于特定租賃資產。另一方面,對于從事技術開發的中小企業,稅法規定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的6%可從所得稅中給予饒讓抵免。
從日本援用饒讓抵免條款的實踐看,盡管其稅收饒讓體系是針對不同的對象,并且饒讓優惠額度也是在規定的限額內,但是據統計,日本公司對與其簽訂有稅收饒讓抵免協定的國家的投資是與日本沒有簽訂稅收饒讓抵免協定的國家的1.4至2.4倍,這在無形中就促進日本公司“走出去”開展境外投資(見圖1)。
(二)韓國的稅收饒讓實踐
韓國是成功運用稅收優惠政策激發其發展動能的新興工業化國家。圍繞經濟發展這個總體目標,現存的稅收優惠政策重點指向了企業結構與地區結構的調節以及投資增長與技術進步兩個經濟總量要素的激勵方面,稅收優惠手段多,導向功能較為突出。
韓國稅收饒讓的給予取決于韓國的經濟發展狀況、政府對資本外流的態度、國內就業的壓力以及雙邊協定的談判等諸多因素。對于納稅人,境外所得在國外已納稅款在計征個人所得稅時允許抵免,但是抵免額以該項所得按照本國稅法計算的應納稅額為限,不足抵免部分可以往后結轉5年;對于中小企業,稅務部門還做出了較為詳細的政策,針對于為提高生產率而進行的設備投資、環境友好型設備和安全設備的投資以及節能設備的投資的稅收抵免都作出了詳細比例,前兩類的投資均可按照投資額的3%抵免,但后者可高達10%比率,由此可以看出,韓國對節能設備的投資的重視;另外,韓國對于擁有特定資源的國家對其進行的投資,則其在母國免交的所得稅在韓國也給予饒讓抵免。
需注意的是,為控制稅收優惠濫用,韓國實行最低稅制度,即對于公司,其公司所得稅負不能低于未考慮稅收優惠前稅基的15%(中小企業稅基在1000億韓元以下的部分為13%),否則需要選擇繳納15%的最低稅以代替公司所得稅;對于個人的經營所得,其稅負不能低于不考慮稅收優惠前應納稅額的35%,否則按其優惠前應納稅額的35%計納最低稅以代替個人所得稅。隨著稅收饒讓條款的不斷實施、改進和應用,韓國對外投資的步伐也在不斷地加快、規模日益擴大(見圖2)。
(三)日韓稅收饒讓實踐比較
縱觀日本和韓國的境外稅收優惠的目標和稅收饒讓體系及其實踐,二者具有相似或共同點,均積極倡導稅收饒讓,利用在稅收優惠的基礎上更進一步的支持國內企業“走出去”開展境外投資。但二者奉行的經濟政策不同,稅收饒讓也要從本國國情出發,有所側重,體現本國的特色(詳見表1)。
四、完善我國稅收饒讓制度的思考
我國現行的稅收饒讓協定大部分都是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簽訂的,截止2010年1月,我國已經與89個國家和地區簽署了雙邊稅收協定,其中82個正式生效,包含稅收饒讓抵免條款的有41個,其中有22個國家單方面給予我國稅收饒讓待遇,19個國家與我國實施相互給予饒讓的制度安排。相對于目前我國經濟發展的實踐來說已顯滯后。同時,原有的稅收饒讓安排主要基于我國對外資流入的鼓勵,而且往往是單方面要求外國政府對其投資者在我國所享受的減免稅額予以稅收饒讓。在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簽訂的稅收協定中,一般都不列入稅收饒讓抵免條款。就總體而言,除了少數幾個國家外,我國對境外投資企業的境外所獲優惠不給予饒讓抵免。這種稅收饒讓制度安排反映了我國資本流動管理重點上的失衡,即注重鼓勵外來資本的輸入,而忽略了本國資本的對外輸出,顯然這對我國企業境外投資發展的不利的。因此,必須進一步完善我國的稅收饒讓體系。
(一)適度擴大稅收饒讓所覆蓋的國家范圍,建立合理評估稅收饒讓體系
稅收饒讓條款的簽訂應發揮其應有的效應,適度擴大其覆蓋的國家區域范圍。由于發達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規定比較少,而我國仍是處在凈資本輸入國的地位,因此我國現階段仍要擴大與發展中國家的稅收饒讓的協議簽訂,如與我國相互投資不多的發展中國家蒙古、巴林、尼日利亞和委內瑞拉等,雖然已經簽訂有雙邊稅收協定,但稅收饒讓抵免仍沒有實際實施,因而我國應盡量擴大適度的擴大稅收饒讓多覆蓋的國家范圍。此外,在此基礎上,也應該將稅收饒讓條款進行定性定量分析,建立稅收饒讓績效評價體系,合理評估稅收饒讓條款的政策目標是否與我國現階段經濟發展的總目標相符,優化稅收饒讓體系。
(二)合理的限制稅收饒讓的使用范圍
OECD(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簡稱經合組織)對稅收饒讓條款進行評估時,就明確指出要避免該條款的濫用。我國在簽訂饒讓條款時,要對一些限定行業和產業項目做出明確的限制,確保饒讓抵免條款不被應用于寬泛的稅收優惠項目及消極所得中。如韓國就對擁有特定資源的國家對韓國資源開發投資免除所得稅,則被免除的稅額在韓國給予饒讓抵免。目前資本短缺仍是我國制約經濟發展,如公共基礎設施、工廠、設備和技術等領域,政府應確保在引進需要的外資和先進技術的同時,保持行業的持續穩定的發展。
(三)靈活合理規定稅收饒讓的比率及使用年限
在簽訂稅收協定中,我國應針對不同的投資設定不同的饒讓比率或者設定一個比率浮動范圍,可以借鑒日本的做法,將利息、股息和使用費的稅收饒讓比率進行限制,避免濫用稅收饒讓條款的發生。另外,在設定條款是使用年限時,要進行實時調整,盡量避免簽訂永久性優惠條款,結合我國經濟的發展水平,當行業足夠成熟時,應進行必要的調整,針對不同對象堅持不同的原則,同時依據對方稅法確立不同的談判目標。
在對外談判簽訂稅收協定時,不僅要求對方承擔稅收饒讓抵免的義務,我方也應主動承擔此義務,使對外投資的各類跨國企業均能享受稅收饒讓的待遇,提高饒讓抵免條款的實施效果,促進對外投資規模擴大的同時開拓國際市場,轉移目前已出現的國內過剩的生產能力,提高我國企業對外投資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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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 緬甸經濟 對緬投資 投資影響 外國投資法
近年來,緬甸政府提出要把緬甸從一個貧窮的農業國轉變為一個生活富足、經濟發達的現代化高科技工業國家。這是個充滿挑戰的目標,緬甸政府也正為了實現這個目標而做出各種努力。在法律方面,緬甸政府繼1988年頒布《外國投資法》,采取鼓勵外國投資,實行對外開放的政策后,又相繼頒布了《外國人投資法實施細則》、《國家企業經濟法》、《國營企業法》等條例和法律,宣布實行市場經濟,并逐步對外開放,允許外商投資,農民可自由經營農產品,私人可經營進出口貿易,鼓勵發展私人企業。同時,緬甸政府也著手對稅制進行改革。稅制改革的主要舉措是頒布了三部法律,即《商業稅法》、《仰光城市發展法》和《關稅法》。上述三部法律連同《緬甸聯邦外國投資法》和《所得稅法》共5部法律(及其修正案或補充規定)是與外資公司的稅務直接相關的主要法律,這些法律對外資企業的征稅及其優惠政策做了規定。為促進緬甸的經濟發展,2011年1月頒布《經濟特區法》,同年,緬甸國家和平發展委員會又頒布第2011/17號法律《土瓦經濟特區法》,內容較之前的《經濟特區法》更充實,規定得更詳細、具體。《經濟特區法》和《土瓦經濟特區法》的內容涉及到了若在規定的期限內使用外匯可以免稅,這有助于外商到緬甸投資。2012年8月,出臺《緬甸外匯管理法》,同年11月2日,出臺了新的《外國投資法》,鼓勵外國人到緬投資。綜上不難看出,緬甸政府正努力改善緬甸的法律投資環境,目前的投資法律制度較之前相比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目前,中國的經濟出現強勢地位的趨勢,這對中國企業“走出去”提供了非常好的基礎。因為它間接提高了中國企業的可信度,提升了中國企業的國際形象。我國積極鼓勵企業“走出去”,但同時企業要高度重視對外投資的風險防控。2012年11月2日出臺了新的《緬甸外國投資法》,對我國企業“走出去”產生了重要的作用。
一、緬甸新《外國投資法》對我國企業到其投資之利
(一)明確了對外商投資的法律保護緬甸于2012年11月頒布新投資法。該法確立了緬甸吸引外國投資的法律基礎,加強了國家對外國投資的有效保障。這意味著,外國投資者依緬甸法律程序建立的外資企業同其國內企業一樣享有緬甸法人的地位,投資法宣告了外資企業在緬甸市場具有的法律保障。
(二)投資者權益的有力保障第一,投資者稅后利潤的自由支配。為保障投資者權益,緬甸《外國投資法》規定,投資商可以自行支配稅后收入,可以通過涉外銀行按匯率匯往國外。
第二,對財產國有化和被征收給予補償。財產國有化和被征收問題,對外國投資者來說至關重要,它關系到投資者的投資安全和利益保護問題。緬甸對這一問題提供了法律保障。
第三,外匯管制的放寬。2012年8月11日,緬甸總統吳登盛簽署頒布了聯邦議會通過的外匯管理法,《緬甸外匯管理法》共有13章,規定了緬甸國內、國外居住者持有、攜帶、使用、兌換外匯的有關事項,以及投資者、中央銀行使用外匯的相關規則。
(三)投資方式靈活要順利實現到緬甸投資,投資者還應根據項目投資的實際情況來選擇合適的投資方式。根據緬甸《外國投資法》的規定,投資者投資根據現有法律組建公司,外國資本與國民資本的比例可根據雙方商定辦理,外國投資者也可以按100%的外資進行投資。因此,外資企業在組建企業時有兩種主要形式,即可設立合資企業,也可以設立獨資企業。此外,在實際運作中,中國企業還可以選擇BOT等方式進行投資。投資者可根據自己的投資項目靈活選擇投資方式,強調意思自治,《外國投資法》中表現為根據雙方合同進行合作。
合資企業是指由投資雙方共同投入資本,組成一個經濟實體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共同研發、共同生產、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設立獨資企業是指投資者在緬甸獨立投資建業的企業,即投資者獨立出資經營、歸投資者所有和控制、由投資者承擔經營風險和享有全部經營收益的企業。
(四)鼓勵投資的優惠政策為了實現吸引外資的目的,緬甸《外國投資法》對內外資提供統一的投資優惠政策。根據緬甸《外國投資法》7條規定:本著“開發資源保障內需,擴大出口;增加就業機會;發展人力資源;發展銀行金融業、高級公路、跨國公路、國家電力及能源和現代信息技術等基礎設施建設;建設有利于國家整體發展的高等級鐵路、航運及航空事業;增強國民的國際競爭力;打造具國際水準的企業”的宗旨,緬甸政府鼓勵外資向除限制或禁止的項目投資。在規定的領域,政府提供優惠政策主要是:稅收優惠、免除關稅、享受國民待遇和減免貿易稅。
第一,稅收優惠,稅收優惠是指稅收國家為了實現一定的社會政治或經濟目的,通過制定傾斜性的稅收策法規來豁免或減少經濟行為或經濟成果的稅收負擔,是國家利用稅收杠桿對社會經濟運行進行調控的一種手段。稅收優惠在緬甸《外國投資法》中的具體表現是:制造業及服務業從 開始經濟運行第1年起連續5年免所得稅。并視項目情況延長減免期限。項目享受5年減免所得稅后,如果連續2年出現虧損,則從虧損年起連續后3年減免所得稅。這樣一來,減免稅的優惠期(含延長期)最長達到了8年。若項目利潤作為專項資金在1年內用于追加該項目投資的,減免所得稅。緬甸《外商投資法》第18條第7款還規定:“對在經濟落后及交通不便地區的外國投資項目,經政府同意后,委員會可延長第十二章規定的稅收減免期限”。另外,項目設備、建筑物及其他資本的折舊,按規定折舊率計算后從利潤中扣除,在境內從事項目有關的研發費用,從利潤中扣除。
第二,免除關稅,首先,對出口產品減免50%所得稅。其次,項目建設期間必要的進口設備、配件及其他物資減免關稅、國內稅或兩項并減。另外,項目竣工后頭3年進口的生產用原材料減免關稅或國內稅或兩項并減。最后,經委員會同意,對投資期限內擴大投資規模所必須的進口設備、零配件及其他物資減免關稅或國內稅或兩項并減。
第三,享受國民待遇和減免貿易稅,緬甸外商投資法第27條第5款和第11款分別規定:“外國人繳納所得稅稅率享受國民待遇”和“投資企業對出口產品減免貿易稅”。
(五)土地使用期限較長在緬甸,外商投資者對土地的使用年限最長可達70年之久。緬甸《外國投資法》規定,委員會根據投資項目和規模批準土地使用期限50年,土地使用到期后委員會可視情延長連續2個10年的土地使用期限。其中,若為發展經濟,經政府同意后委員會可批準在取得與土地租用人或使用人的初期協議后進行投資。經聯邦政府同意,委員會可對政府部門及組織所屬土地的地租標準進行調整。
二、新《緬甸外國投資法》對我國企業到其投資之弊
緬甸政府對外資的進入、經營以及退出均有不同程度的限制,這些限制主要體現在投資范圍、投資委員會權限過大以及雇工要求等方面。
(一)限制投資范圍緬甸《外國投資法》規定,影響民族傳統及習俗、影響民眾健康、影響破壞自然環境及生態鏈、輸入有害有毒廢棄物、國際公約限制的、生產或使用有害化學品、輸入國外不成熟或未經授權使用的技術、藥品及用具的項目以及投資法細則規定的僅國民從事的農業及種植業、僅國民從事的制造業及服務業、僅國民從事的畜牧業、僅國民從事的海洋捕魚的項目為限制或禁止的項目。如此一來,對外商投資者的要求無形中提高了,要到緬甸投資,就必須有較強的實力才行。
(二)投資委員會權限過大緬甸《外國投資法》規定,為貫徹本法,聯邦政府應適時組建緬甸投資委員會。選派1位聯邦級別的官員任主席,并選派相關部委、政府機構、非政府組織的專家及合適人員擔任成員。出發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保障外商投資者的利益,該法中明確規定了委員會職權,如:委員會直接決定了外商投資者是可以在本國投資,因為投資許可證由委員會來出具,沒有投資許可,投資者將無法正常、合法地進行投資。在辦理許可過程中,發現投資人的倡議書或合同資料不全或違規,有權進行處理直至暫停項目審批。另外,投資人的投資項目是否合法合規?投資項目是否需要減免稅收?投資人是否依法充分享有投資權益?也是由委員會決定的。除此之外,投資者在某些重大決策之前還必須得經過投資委員會的同意;投資者要想擴大項目規模或追加項目投資,也要經投資委員會同意才行,若工作人員故意刁難,對投資者是很不利的。最為嚴重的是,緬甸《外國投資法》中并沒有明確規定委員會的監督機制,該法中只是提到:委員會每6個月1次通過政府向聯邦議會報告項目運行情況,委員會3個月1次向政府報告項目進展及完成情況,委員會適時向政府會議提供工作報告。委員會受誰監督、對誰負責該法中都未作出規定,如此一來,外商投資者的利益是很難得到保障的。
截至今年3月末,我國外匯儲備余額突破3萬億,達到30,447億美元,同比增長24.4%,規模居世界第一位。其中,美元資產占有較大比重。2010年12月底,我國持有的美國國債數額占到外匯儲備總規模約41%。
大量的外匯儲備,增加了貨幣政策和管理通脹預期的難度,特別是全球經濟復雜多變的背景下,外匯儲備也面臨多重風險:一是違約風險。美國“兩房”的私有化改革不可避免,雖然不太可能出現“兩房”債券徹底違約的現象,但美聯儲此輪量化寬松結束之后,隨著各種債券利率的上升,“兩房”發行的相關證券價格會下跌。二是匯率風險。這主要來自美元與其他貨幣之間匯率的變動。三是利率風險。4月初,歐元區央行已經加息,其基準利率為1.25%。這無疑會提高歐元區各國家的國債利率,而現在市場預計美國至少在今年內是不可能加息的。也就是說,美國國債利率收益較低。
因此,盡快調整現有的外匯儲備運用渠道、機制和方法,提高儲備資產的運用效率,促進保值增值,已成當務之急。
首先,扭轉舊有觀念,拋棄外匯儲備“多多益善”的思想。中國國際收支的雙順差,以及中國央行在外匯市場上源源不斷地購入外匯,是中國近年來外匯儲備加速上升的根源。如2010年外匯儲備增4696億美元,而同期經常項目順差至3054億美元。時至今日,如此龐大規模的外匯儲備則是美國和中國經濟結構失衡的反映,是中美雙方經濟資源配置扭曲的結果,也是福利的重大損失。
其次,變“被動管理”為“主動運用”思路,減少增量,化解存量。一是從增量的角度看,減少“雙順差”。要降低中國外匯資產的風險,一個更可持續的方法是降低經常賬戶和資本賬戶順差的積累。早已擺脫資金匱乏的中國還面臨引進外資的回報率遠高于對外投資的收益率這一最突出結構問題。因此,中國應進一步取消對外商直接投資的各種顯性與隱性優惠政策,抑制FDI 存量快速上升;應繼續加強資本項目管制,防止各種短期資本流入進一步推高外匯儲備。如果不得不引入外國資金,則這些資金應該轉化為進口的增加而不是美國國債的增加。如果外貿順差在短時間內無法壓縮或壓縮代價過高,我們就應首先考慮讓這部分順差轉化為對外投資,而不是外匯儲備的增加。二是從存量角度看,多元化運用外匯儲備。首先,調整美元儲備資產的結構。其次,控制中國外匯儲備資產對美元資產的整體風險暴露。應提高美元和美國國債及準政府債券之外的其他貨幣和資產的持有比例,并使外匯儲備投資從金融領域向多領域拓展。
減持美元儲備資產的最大擔憂是中國一旦減持,相應資產價格就會下降,使中國遭受損失。其實這種擔憂無疑過慮。雖然中國購買美國國債的數量以絕對值衡量固然增加迅速,但對美國經濟以及美國國債市場的影響有所減弱,表現為中國占美國國債的份額并未相應增長。此外,其他國家購買的美國國債數量也在增加。
再次,打通專業金融機構運用外匯儲備的通道,并建立相應的激勵約束機制。現有的外匯儲備管理格局從管理體制設計上就限定了外匯儲備投資范圍囿于以美國和歐洲國債、機構債為代表的幾種固定收益率產品上。即使中司,因其財富基金的敏感身份,且缺乏透明度,在投資回報、資產風險等方面也面臨著不小的困難。
因此,外匯儲備投資多元化實質上取決于外匯資產管理機構的多元化。調動國內各類專業金融機構參與外儲投資是外匯儲備管理體系改革的可行思路。
而專業金融機構在分散外儲投資渠道方面具有獨特優勢和不可替代作用。以大型商業銀行為例。一是具有豐富的項目開發、融資及評審管理經驗;二是具有平臺功能和批發式融資優勢,可以將項目融資、技術轉讓和區域開發相結合,發揮資金的最大使用效益;三是外儲投資海外石油、天然氣和鈾等戰略性、長期性和基礎性的重大能源項目時,需要嚴格遵守安全、流動、盈利的使用原則,而這正是商業銀行經營的核心理念;四是以商業機構的面目運作,屏蔽外匯儲備運用的政治色彩,以免硬著頭皮接受收購溢價。
關鍵詞:外商直接投資;失衡;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F830.5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3544(2010)03-0028-04
20世紀80年代末以來,外商直接投資(FDI)大量流入發展中國家。2009年,我國新批設立外商投資企業23435家,合同外資金額1935.1億美元,實際使用外資900.3億美元,同比分別下降14.8%、8.4%和2 6%。2010年1-2月,全國新批設立外商投資企業3163家,同比增長14.56%;實際使用外資金額140.24億美元,同比增長4.86%。中國連續17年成為利用外資最多的發展中國家。改革開放30年來,吸引外資年均增長20%,是我國國內生產總值增速的2倍多,居發展中國家第一位,世界第二位。近年來,外商直接投資在促進我國外貿出口、引進先進科學技術、彌補國內資本的不足、增加就業機會、穩定人民幣匯率等方面產生了重要的影響,為我國經濟的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毫無疑問,外商直接投資對推動我國開放型經濟的發展和增強綜合經濟國力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不容忽視的是,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以來,隨著我國從整體性短缺經濟向結構性過剩經濟的轉變,雖然外商直接投資對我國經濟發展的推動作用依然強勁,但在引進外商直接投資中存在的一系列問題逐漸顯現,對我國經濟發展產生了一定的制約作用,對此我們應給予高度重視。
一、我國利用外商直接投資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產業分布極不平衡
外商直接投資在各產業的分布呈現出高度的不平衡性。這種不均衡突出表現為:2009年,我國在外商投資中流人第二產業的外商直接投資比重明顯偏高,實際使用金額達到500.7億美元,所占比重高達55.6%;第三產業次之,實際使用金額為385.3億美元,所占比重為42.8%;第一產業最少,外商投資農、林、牧、漁業新設立外商投資企業896家,實際使用外資金額14.29億美元,分別占同期全國總量的3.82%和1.59%,比重最小。這種投資結構與我國產業結構中第二產業產出偏高是一致的,如果不考慮其他因素,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外商直接投資加劇了我國產業發展的不均衡。
(二)行業分布結構失衡
外商直接投資不僅在我國三大產業之間的分布結構不均衡,在各行業內部的不均衡也十分明顯,主要表現在:外商在第二產業的投資中,過多地集中在制造業,且對勞動密集型產業和技術含量不高的制造業投資比較多,而對高科技行業的投資明顯偏少;第三產業則集中于房地產業,而房地產沉淀的資金給經濟走出低谷帶來困難。
從表1可以看出,我國吸收的外商直接投資約70%集中在制造業,20世紀90年代末期,我國制造業實際吸收的外商直接投資占總金額的比重約為56%,2000年以來,該比重呈顯著上升趨勢,2004年超過70%,比1997年增加近10個百分點,在2005年以后雖然有所下降,但2005-2009年間仍然達到50%以上。2009年,外商投資制造業新設立企業9767家,實際使用外資金額467.71億美元,分別占同期全國總量的41.68%和51.95%。制造業吸收外資主要集中于2009年,外商投資主要集中在通信設備、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和通用設備制造業等行業。
制造業是我國較成熟的行業,而外商對該行業的大規模投資,從另一個側面說明了外資未能充分引導我國新興行業的開發,在一定程度上更加劇了我國行業結構的失衡。而且,這種投資結構也容易使外商借此轉移過時的設備和技術,從而抑制我國自身的自主研發能力。可見外商投資產業過于集中、低水平重復引進造成資源浪費、效率低下。
同時,在第三產業中,外商投資于房地產行業的比重過高,2009年房地產業新設立外商投資企業569家,同比增長25.88%,實際使用外資金額167.96億美元,占第三產業實際投資額的43.6%。
外資過多地集中于制造業與房地產業,不但是造成我國近幾年來經濟發展受基礎設施行業發展滯后的瓶頸制約、房地產價格飛漲、經濟泡沫頻繁出現的一個主要原因,而且與我國“十一五”規劃中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與第三產業的戰略相悖,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我國產業結構的失衡。
(三)區域結構失衡
從整體區域分布看,FDI明顯呈現“東高西低”的基本格局(見圖1)。盡管20世紀90年代后期,在華FDI開始呈現出由東向西逐級推進的態勢,但1997-2002年東部沿海地區年均實際利用外資額仍占85%以上,東部地區始終是外商投資最集中的地區。2008年,東部地區合同項目23584個,實際利用外資783.44L美元,占我國實際利用外資總額的84.8%;中部地區合同項目2544個,實際利用外資74.4億美元,占實際利用外資總額的8.0%;西部地區合同項目1386個,實際利用外資66.2億美元,占實際利用外資總額的7.2%。2009年外商直接投資仍然集中在東部地區,實際利用外資的地區分布不平衡問題仍然比較突出,地區結構轉移緩慢。這說明我國外商直接投資過于集中在我國東部沿海和經濟發達地區,直接投資的地區結構明顯失衡。而且,在外商投資模式上,東部沿海和經濟發達地區的投資形式靈活、多樣,與國際接軌程度高,而西部地區引進的項目仍以勞動密集型、傳統商品和小項目居多,跨國公司進入少。
(四)規模與技術結構失衡,核心技術含量不高
目前我國外商直接投資項目表現為“三多三少”現象。即勞動密集型項目多,資金密集型項目少;中小型項目多,大型項目少;一般加工項目多,高附加值、高技術含量少。另外,外商投資大多集中于低技術檔次的輕工、紡織、食品及中低檔機電產品等,與國內商品技術差距不大,大都屬于同質產品,激烈的市場競爭又很容易使國內企業陷入困境。而支撐起東南沿海地區外貿工業的加工貿易,又往往是原料、市場“兩頭在外”,與國內企業的產業關聯度很小,對我國上下游企業的產業帶動效應表現微弱,不利于我國對國外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的學習,并限制了對外國先進企業的質量、營銷、財務等管理經驗的吸收與借鑒,也不利于我國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和長遠發展。如果我國在技術上特別是具有戰略意義產業的
技術上總是處于落后地位,那么我們將無法同國外競爭,甚至會危及我國的產業安全乃至整個國家的經濟安全。
(五)FDI利潤匯回將對我國國際收支產生潛在的風險
外商對我國直接投資規模不斷擴大,投資收益賬戶逆差也隨之逐年增大,并且投資收益逆差占貿易賬戶順差的比重很高,其中1995年、1996年高達60%,1993-2005年間投資收益賬戶逆差共沖減了23.2%的貿易順差(見表2)。這表明我們用貿易凈收入的近1/4支付了外商在我國的投資凈收益,這將對我國的國際收支平衡產生威脅。
即使按10%的年回報率來計算,外商在我國的年投資收益約為600多億美元,假使外國投資者每年將投資收益匯回,我國為保持經常賬戶平衡,每年就必須保持約600億美元的貿易順差。而我國1993-2005年間貿易順差平均只有395億美元。如果貿易順差規模出現下降,加之外商一旦增加利潤匯回比率,甚至將利潤全部集中匯回母國,我國將面臨FDI流入量減少,流出量增加的雙重影響,而利潤的大規模匯出會對投資收益項目、經常賬戶產生明顯的負作用。因此,如若外資企業所獲取的利潤在短時期內集中匯出,可能導致投資收益項目借方余額的急劇增加,可能會導致我國國際收支產生危機。
(六)吸引外資方式具有局限性
我國利用外資仍以吸收外商直接投資為主,而目前跨國公司并購已成為全球跨國投資的最主要形式。全球跨國投資中通過并購實現的比例高達80%以上,而我國近幾年外資并購的項目和并購的金額雖然在逐漸增加,但是從總體上來看,外資并購并沒有成為國內實際利用外資的一種主要方式,僅占5%左右。主要原因在于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與政策等方面的不完善以及缺乏相應的產權交易市場等。
(七)引用外資政策存在負效應
改革開放初期,我國投資環境尚不完善,為增強對FDI的吸引力,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吸引外資的優惠政策,如減免所得稅、免征投資品進口關稅和增值稅等,這的確對我國經濟建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優惠政策效用遞減,而且相當一部分優惠政策是以犧牲國家財政收入為代價的,其負面效應日益突出。首先,導致資源分配效率下降,高素質的勞動力、技術等資源常常以很低的成本被配置到外企中。其次,外資企業利用特殊優惠與強大實力,不但較容易地獲得了市場壟斷地位,使國內企業在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面臨不公平競爭,而且其利用壟斷優勢對我國部分產業實行產業控制,在一定程度上已威脅到了我國的產業安全與可持續性發展。另外,一些利用外商優惠政策搞“假合資”的現象更是屢見不鮮。
(八)外資來源結構不合理
目前,我國外資的來源主要集中于亞洲地區,特別是我國香港地區。2009年,我國香港地區對內地直接投資539.93億美元,占我國外商直接投資比重的59.9%。而從美國、日本和歐盟引進的外資比重卻很小。日本對華投資在2002-2006年憑借中國入世的契機高速擴張,其5年的投資總額相當于之前15年的日本企業對華投資之和,而在2006年之后,日本企業對華FDI全面放緩,2009年只有41.17億美元;歐盟對華投資這幾年處于波動時期,據歐盟官方統計,2007年歐盟對華投資20億歐元,僅占其對外投資總額的0.5%,2009年實際投入外資金額59.52億美元,同比下降8.76%;美國對華投資在2002年達到頂峰,為54.24億美元,此后連續5年下降,2009年稍有回升,達到35.76億美元,同比下降21.97%。
二、提高我國利用外商直接投資效果的對策思考
隨著我國經濟的進一步市場化、國際化及產業結構和技術水平的升級,我國需要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投資環境,繼續積極、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資。但更應當注意的是,在當前新形勢下,如何調整和改進利用外資的政策,不斷提高利用外商直接投資的效果,以此適應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需要。
1.利用FDI的規模要與國民經濟發展的總體目標相適應,均衡引導外商直接投資資金的流入與流出。在引進外資規模上,我們要根據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與發展階段有步驟、分階段地進行。如我國在經濟高漲階段,盡管對資金的需求會很迫切,但更要慎重決策,決不能不考慮經濟內在需要而盲目擴大引資規模,應將每項引資視同一筆交易,計算其交易成本,如果FDI對我國經濟產生的正面效應大于負面效應,就要堅持引進,否則就拒絕;同時,引資規模還應結合國內不同市場的競爭程度加以綜合考慮。對一些國內市場競爭非常激烈、技術又較為成熟的市場,應盡可能采取宏觀調控政策,避免外商直接投資的大量涌入,以減少重復投資和惡性競爭。比如日本歷時20年,分5個階段來開放資本市場,每個階段都根據本國經濟發展的技術水平與企業競爭力,慎重選擇開放部門,對本國的弱勢產業、新興產業和重點部門加以嚴格保護,以防止外國資本的沖擊。除此之外,我們還要綜合考慮FDI對國際收支狀況的影響,面對FDI集中匯回的可能性及對我國經常賬戶順差所產生的不利影響,一方面要密切關注投資利益的變動趨勢,盡快建立一套完整機制,對其總量和結構比例進行統計監測;另一方面外匯局要把握外商投資的總體及平均利潤率水平,在制定政策時應合理引導外資企業均衡地流入流出,可適當促進國內企業的對外投資,鼓勵成熟行業及具有核心競爭力的企業對外輸出資本,實施產業的國際轉移。
2.提高利用外資的質量,注重培育自主創新能力,以增強我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外資企業的進出口貿易是我國對外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推動力量,2009年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總值12174.37億美元,占全國進出口總值的55.16%。其中,加工貿易進出口值占全國加工貿易進出口總值的84.07%,因此應當科學、合理、高效地利用FDI。在積極引進外資的同時,立足于發展自主型民族產業體系,以培育我國產業自我發展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為核心目的,避免對其過度依賴。一方面,要進一步鼓勵、推動外資企業對外貿易的加速發展,并注重提高利用外資質量,對外資進入要逐步提高技術含量的壁壘,鼓勵高新技術產業進入,利用其溢出效應推動技術進步,嚴格限制低技術含量、高耗能、高污染產業外資的引進,減少勞動密集型產業的資金引進,使我國外資引進從數量型向質量型轉變。在第二產業中.特別是工業領域,要以提高質量效益與技術水平為中心,重點培育國家比較優勢產業的升級,努力發展國產品牌,提高我國制造業在全球價值鏈分工的地位,實現我國由制造業大國向制造業強國的轉變。另一方面,要不斷增強企業自身的競爭實力,形成有效的市場競爭主體,這是我國企業發展的必然選擇。我國作為一個大國必須在一些重要技術領域里有自己的產品、技術,要具備自主創新的不竭源泉,對跨國公司轉移的先進技術和技術外溢程度,不能過分依賴,戰略性技術必須依靠自己的力量進行研究開發,只有提高自主研發能力,才能真正避免危
害我國經濟安全的現象發生。而且,我們要特別注意建立面向市場、具有較強技術創新能力和融資能力的企業集團,使其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走自主開發創新之路。
3.加大對第一、三產業的投資力度,進一步擴大開放服務貿易領域。由于我國目前第一產業、第三產業的外商投資比重偏低,第二產業尤其是工業占了外商投資的絕大部分,因此,一方面應當引導FDI更多地投向第一產業,進而提高我國農業的發展水平特別是科技水平,以促進第一產業的快速發展和生產率水平的進一步提高。另一方面,應當引導FDI投向第三產業。眾所周知,服務業在許多國家外商直接投資中的比重達60%,而我國尚不足33%。隨著經濟全球化的快速發展,全球服務貿易領域的市場開放程度越來越大,金融、保險、電信、流通等行業的跨國并購已成為推動跨國投資的主要力量,技術密集型行業特別是服務業成為國際直接投資的流動主體,隨著取消或減少地域和所有權的限制,中國服務業必將成為跨國公司激烈競爭的平臺。對此,應擴大服務業市場準入范圍,放寬準入限制,除了加大對服務業領域的開放投資力度,還需盡快推進其改革,將其中以國有企業為主、壟斷性強、缺乏競爭的行業盡快推向市場,增強其競爭實力。同時,要注意加強對第三產業的引導與調控,要轉變目前外商直接投資主要集中于房地產和一般社會服務業的非均衡現狀,以產業結構優化調整為導向,在承接服務業國際轉移進程中主動出擊,通過產業政策的傾斜鼓勵外商對我國教育及科學研究投資,培育技術型人力資源等高級生產要素,提升生產要素的品質,使我國逐步形成發展高新技術的動態比較優勢。
4.積極開拓新的引資途徑,優化利用外資結構。當前,引資制度與方式的多樣化已成為發展中國家從國際資本市場上分享更多份額的重要手段,跨國并購、股權轉讓也逐步成為外商在華投資的重要方式。為此,我們在“積極開放、有效管理”的原則下,要積極探索新的利用外資方式,逐步適應國際資本證券化的趨勢,可根據經濟需要適時吸引國際證券投資。利用金融創新手段,提高資本市場的國外資本吸納能力,為外資參與國內企業的跨國并購、重組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在直接投資方式上,除了傳統的獨資、合資、合作等方式以外,還應積極探索采用擴大合作開發、實行BOT(built-oper-ate-transfer/建設一經營一轉讓)等新投資方式來擴大對外資的利用。同時,要注意避免在某些重要行業中外商投資股份比重過高的問題,以防止出現行業壟斷和行業支配。
5.將FDI與區域平衡發展相結合,鼓勵外商向中西部地區投資。針對我國目前存在的中西部地區投資環境不盡完善、吸引外商直接投資相對滯后的情況,應當把利用FDI與區域經濟均衡發展相結合。要推動外商到中西部地區投資,外資產業政策的重點應放在增強中西部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改善其投資環境及鼓勵中西部地區企業與跨國公司形成配套產業群等方面。對此,應注重加強改善中西部地區投資的“硬”、“軟”環境建設,如盡快建立起以產業政策與金融、財稅、投融資、就業等緊密結合的,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產業配套體系。加大對中西部地區的投資力度,放寬外商投資西部地區的股份比例和投資行業的限制條件,適當降低投資門檻,不斷改善其投資環境和產業配套條件,提高服務水平,為外商提供更多的發展空間與商業機會,最終實現東、中西部地區經濟共同快速、健康、均衡發展。中西部地區在爭取擴大吸引外商直接投資數量的同時,還應特別注重提升投資的效率,這是實現中西部地區合理有效利用外資,促進經濟增長的關鍵所在。
6.加快技術進步與創新,實現從引資到引知的戰略轉移。在我國引進外商直接投資的方式上,應當將過去偏重于引進資金流量逐步轉向以技術創新為重點。目前,應盡早制定必要的政策措施,適當鼓勵外資兼并和收購國內企業,使國際上先進的企業管理方式得到較快的擴散,并鼓勵企業增加研究開發投人,為企業特別是中小型企業的技術開發和人才培養創造便利條件,促進科技成果投入市場。同時,要特別注意建立面向市場、具有較強技術創新能力和融資能力的企業集團,使其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重點支持一些關鍵性和基礎性技術的創新基地建設,提高我國產業的技術創新能力與國際競爭力,以各種方式開展國際間的技術交流與合作。
關鍵詞:工商管理;招商引資;戰略分析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招商引資規模不斷擴大,同時伴隨著世界經濟全球化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的不斷發展,國際資本流動日趨活躍,規模和范圍不斷擴大,由于我國資源豐富、人口眾多,所以許多國家把投資的目光投向了我國。在這種大背景下,我國的招商引資工作得到了長足的發展,但是,隨著外資規模的不斷擴大和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們需要以新的目光和眼界來對待招商引資活動。招商引資作為一項商業活動,我們可以充分運用工商管理的知識對招商引資工作進行規劃和指導。
一、我國招商引資工作中的工商管理因素分析
1. 我國招商引資環境分析。企業經營的最終目的是為了獲取利潤,因此,在進行投資時他們首先看中的就是能否獲利。我國之所以吸引到大量的外資,與我國的投資環境是密不可分的,我國市場潛力巨大、政局穩定、產業群相對集中以及優惠政策等有力的投資因素對國際企業構成了巨大的吸引力。
首先是市場潛力因素,這是投資的決定性因素。是否擁有一個巨大的且富于潛力的市場往往是投資者首先考慮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我國人口眾多,同時社會經濟也不斷發展,這就有了形成巨大的市場的潛力,從而吸引了投資。其次,我國政局穩定,社會環境比較安定,有利于企業的穩定發展。再就是我國產業群相對集中,譬如我國的長三角和珠三角,以及我們所處的黃河三角洲地區,產業群相對集中,有利于投資。最后就是優惠政策,我國的各級政府給予投資企業的優惠措施對于降低成本和促進企業發展所起到的作用也是投資者關注的因素之一。
2.從工商管理的角度分析我國的招商引資。
2.1招商引資的統籌與策劃。招商引資是一個系統過程,包括多個不同的環節。以積極可行的方式吸引外來資金、技術等生產要素從而促進本地區經濟發展是招商引資的主要目的。同時要有科學準確的目標定位,這是成功策劃的第一要素。同時統籌規劃可以發揮地區的群體優勢。以群體的廣泛的詳實的信息促進招商引資戰略性目標的實現。面對當今社會激烈的資本市場競爭,招商引資的統籌策劃要把握時機,有所創新,采用一些工商管理中新的理念招數來促進招商引資工作的開展。
2.2地區招商的形象設計與推介。當今社會的競爭日益激烈,在如此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如何借助自己的特色進行推廣顯得尤為重要。因此塑造地區形象并有效地推介自己的形象,已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
我們可以把招商引資的過程看做工商管理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通過工商管理上的一些比較成熟的理論成果和成功的管理經驗來推動招商引資工作的開展也是一件順理成章的事情。這樣可以不斷提升招商引資的區域吸引力。
2.3通過市場調查發現投資者。通過市場調查,我們可以明確的獲取投資方的相關信息,進而做出正確的招商引資決策。我們在招商引資的過程中,要結合工商管理甄選目標投資者的相關信息,通過做市場調查了解對外投資的優勢,這樣就可以使我們根據自身的資源優勢、經濟特點及發展目標權衡利弊,確定具體的招商引資項目,從而有針對性進行策劃和開展工作,提高招商引資的成功率和質量。
2.4完善招商引資的服務策略。隨著我國近年來招商引資工作的不斷發展,各地提供高質量的投資服務越來越重視,這就使得投資環境得到不斷改善。良好的投資環境和優質的服務有利于吸引投資者的投資。為了確保自己的投資得到不斷的增值并確保安全性,因此投資者總是選擇那些具有最佳投資環境的地區進行投資。從這個意義上講,招商引資需要制定為目標投資者和既定投資者服務的策略,搞好投資服務,這樣才能進一步促進招商引資工作的開展。
二、轉變觀念促進招商引資工作的開展
招商引資作為一項經濟活動,與工商管理活動在本質上是一致的。因此,我們可以充分利用工商管理的知識,運用新型的工商管理知識對招商引資工作進行規劃,從而促進招商引資工作的順利開展。
1.將招商引資的模式由適應外商變為定向外商。工商管理中要求人們要采取針對性的管理措施。基于此,我們在招商引資的過程中要審時度勢,根據自身的投資條件,轉變觀念,調整產業政策和城區規劃,積極幫助外商做他們想做的投資,這樣就可以提高招商引資成功率,降低了招商引資成本。
2.形成產業群,為外商創造集體轉移的條件。隨著世界經濟全球化和全球經濟一體化步伐的不斷加快,市場競爭日益激烈,投資商們越來越希望可以群體性的進行投資,這樣就可以使他們在投資中相互照顧、互為依托,而且還有利于共圖發展,由此形成聚集效應。
3.加大對投資軟環境的改變。伴隨著我國基礎設施的不斷完善,我國各地區的水、電、汽、路等硬環境條件都得到了極大的改善。因此在投資過程中,投資者開始對治安環境、人文環境、社會環境和市場環境等軟環境建設倍加重視,因此,在招商引資的過程中,軟環境建設更重于硬環境建設。
4.知識型人才的聚集更有利于招商引(下轉第69頁)(上接第65頁)資。伴隨著我國社會經濟水平的不斷提高和高等教育的不斷普及,投資者越來越重視地區的科技水平和人才優勢。一個企業的發展需要懂經營會管理的決策層,更需要一支有知識懂技術的現代職工隊伍,他們是事業成功的中堅力量。因此,知識型人才的聚集更有利于招商引資工作的順利開展。
5.投資對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的依賴程度逐步削弱。伴隨著我國政府職能的不斷轉變,政府機構的辦事效率不斷提高,伴隨著我國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的逐步削弱。投資者在投資的過程中更加重視政府的辦事信譽度、透明度、工作效率和對突發事件的處理能力。政府職能的轉變有利于招商引資工作的開展。
三、招商引資管理創新研究
1、加強招商引資活動監控機制
首先深化政治體制改革,增加公民參政的公開、透明性形成良好的政府和社會互動局面。其次建立一個有效地社會監督機制,實行責任制,即誰引資誰負責的制度,杜絕把招商引資作為經濟績效短期追求,作為個人升遷指標的思想。
2、建立招商引資活動激勵機制
轉變傳統的以引入項目數量、引入資金數量為考核的激勵機制,建立以項目質量為基礎的全面考核激勵機制,如:環境指標、公共產品提供指標等。特別是對研發中心、重大項目的機構和個人給與更多的獎勵。其次為實現激勵的科學和公平性,應擴大考評主體范圍,增加部門間、投資商、群眾評價等。
3、完善招商引資配套服務質量保證體系,完善各項基礎工作
提高招商引資配套服務水平,必須有服務質量保證體系,而服務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又有賴于加強和健全各項服務基礎工作。
首先要建立招商引資配套服務的計劃制度,這是實現服務工作正常化的重要手段。然后制定招商引資配套服務工作標準,也就是根據服務工作的要求,制定各項工作標準。接著建立招商引資配套服務的信息管理制度。信息的收集和反饋,對提高項目質量,發展新項目、提高服務質量有重要作用。最后建立招商引資配套服務的統計和分析制度。這是為經濟區和有關部門作為檢查計劃執行情況的依據和改善經營管理的參考。
此外經濟區必須建立一個配備有各種技能和高效精干的服務組織,必須提高服務人員素質,重視對服務人員的選拔、培養、考核從而促進其業務專長和能力的增長。
關鍵詞:西部大開發 貴州 對外開放
一、貴州省對外開放面臨的新形勢與新機遇
自西部大開發提出以來,西部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鄉居民收入都明顯提高,并呈現出快速增長的勢頭,并且多年高于全國平均水平。為了加快推進西部大開發戰略,2011年國家在西部新開工22項重點工程。這些工程改善了交通,促進了西部地區與外界的交流與合作,加快了當地特色經濟的發展。根據發改委的數據統計,2000年-2011年期間,國家對西部大開發總共投入了165項重點工程,投資總額達3.1萬億元。黨在十報告中提出西部大開發在區域發展總體戰略中的優先位置,說明了黨和政府在統籌區域發展上對西部地區的更加重視。
貴州省憑借其在西南重要陸路交通樞紐的區位優勢,充分利用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大湄公河次區域、泛珠三角地區等平臺,積極參與東南亞、南亞等國際區域合作,成為中國內陸對外開放的“新高地”。2012年12月13日的《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貴州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國家將把貴州黔中經濟區的核心區貴安新區建設成為內陸開放型經濟示范區。
二、貴州省進一步對外開放的基礎和條件分析
1.貴州省對外開放的現狀
貴州對內對外開放起步于80年代,當時曾提出“用商品經濟的重炮轟開封閉的山門”、“以開放促開發”等口號,但由于主客觀因素的制約,擴大對外開放成效不甚明顯。通過這幾年來政府制定的關于對外開放的政策措施,包括引進先進技術和設備政策、扶持企業出口政策,招商引資優惠政等等,在招商引資過程中,貴州省政府采取了多種優惠政策,包括財政政策、稅收政策、金融政策、土地政策、獎勵政策和人才政策。使貴州省利用外資水平不斷提高,對外貿易不斷擴大。促進了貴州對外省外的交流與合作。
2011年進出口總額48.84億美元,比上年增長55.2%。其中,進口總額18.99億美元,比上年增長54.8%;出口總額29.85億美元,增長55.5%。全年新批外商投資企業70個,比上年增長89.2%;實際利用外資總額6.73億美元,增長127.9%。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完成營業額3.00億美元,增長36.0%。引進省外項目4637個,引進省外到位資金2580.32億元,比上年增長160.1%。貴州省的對外開放水平得到了進一步的提高,引進外資不僅有利于彌補了貴州本身資金的不足,而且有利于引進先進技術,改變貴州省粗放的經營方式,實現貴州經濟體制改革,變更人們陳舊的發展觀念,解放思想。
2.貴州省對外開放的基礎
貴州經濟增長和發展涉及的基礎問題非常多,但是最關鍵的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交通和信息對貴州經濟增長和發展的意義。
(1)交通基礎設施建設
貴州的經濟一直都很落后,最主要的原因在于貴州的交通落后。因為有獨特的喀斯特地形地貌,交通在貴州經濟發展中的地位顯得尤為重要。交通不僅是貴州經濟發展的基礎,而且是貴州實現對外開放的保證。貴州具有優越的地理位置,是祖國西南地區的交通樞紐,擁有對外開放區位優勢。大量的人流物流在貴州流轉,要有四通八達的交通運輸做保障,使人流物流能自由流通,促使貴州的對外開放得到不斷的發展和擴大。據了解,到2015年,貴州省鐵路通車里程將達到5000公里左右,高速公路通車總里程超過4500公里,省際間的高速公路特別是到廣東、到北部灣的出海通道的完善,將完善泛珠三角區域現代化綜合交通運輸網絡,推動泛珠三角地區合作,拓寬區域合作空間和領域,實現產業轉移。
(2)信息基礎設施建設
信息設施建設是新時期貴州經濟發展的又一大基礎。當今的世界已經進入了信息時代,信息是經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貴州經濟發展要后來居上,必須努力加快信息化步伐,加強信息通訊基礎設施建設。信息技術在國民經濟各部門的廣泛運用,將推動貴州經濟和社會的全面發展。
3.貴州省對外開放的條件
目前國內外都越來越重視對綠色的、無公害的農副產品的生產和消費,這對于自然成分比較重的貴州農業是十分有利的,要大量出口農副產品尤其是特色產品,開辟國內外農副產品市場,促進貴州農副產品的生產、加工、包裝和出口。
改革開放以來,在市場經濟大潮中,貴州一些企業經過艱苦的考驗已經發展起來了,成為了貴州對外開放的先鋒。因此,要支持和鼓舞那些有條件和有特色的企業到國外以及省外投資,使貴州的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和有效實施“走出去”戰略成為可能。支持和鼓勵有實力的企業對外投資,設立營業部,承包工程項目等,擴大貴州特色商品和富余勞動力的輸出,開拓貴州商品和勞務市場,有利于提高貴州商品和勞務的市場競爭力,同時也有利于貴州經濟的發展,開拓市場。
三、依托中國西部大開發,實現貴州省對外開放的對策分析
1.實現跨越發展的轉型
在新世紀,很多國家和我國很多地區已經通過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來培育核心競爭力。國發[2012]2號文件提出,貴州要“發展新材料、電子及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能源汽車燈新興產業,重點開發一批具有比較優勢的產品”。面對國內外新形勢,貴州應該站在新的發展起點上,抓住深入西部大開發戰略重大機遇,把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作為實現跨越發展的轉型。因此,要把貴州省粗放的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為綠色的經濟增長方式,就要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從本質上拋棄高成本、高按耗能、低產出的經濟增長方式,實行節能減排和低碳發展的經濟增長模式。溫室效應是世界上最主要的環境問題之一,二氧化碳也是造成溫室效應最主要的原因。貴州轉型發展方式,利用豐富的二氧化碳資源生產化工新材料,其中一些技術實現了產業化。戰略性新興產業依靠這些化工新材料的發展,已經使省內很多區域的經濟和環境得到協調發展,同時也減少了溫室氣體的排放有利于貴州的可持續發展。
2.招商引資,發展共贏
貴州長久以來的發展一直都和外商的直接投資密切相關。貴州未來的開發與開放需要更多的參與對外經濟貿易合作,貴州對外開放離不開這些外來企業的貢獻。通過國家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泛珠三角”區域經濟合作等努力,貴州對外經濟貿易合作的領域和成效不斷深化,合作的國家與地區也逐漸增多。這些外來企業在貴州得到了很好的投資回報,同時,也促進了貴州經濟的進一步發展。為使招商引資工作得到進一步的發展,貴州為此開展的“三個建設年”活動營造了良好的投資環境。并且出臺了一系列有關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2012年3月貴州在香港開展招商引資活動,投資總額達67.91億元。國發2號提出把貴州的發展提升到國家戰略,標志著貴州今年的發展將是一個新的起點,對貴州的政策支持有利于加快實現貴州經濟跨越性發展,為招商引資提供機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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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1年貴州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貴州統計局,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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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1年貴州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貴州省統計局,2012,(02)
“埃塞俄比亞具有勞動力成本低的競爭優勢,工業園的招商引資工作可側重于到國內相關地區吸引勞動密集型企業。”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兼高級副行長林毅夫此前在考察東方工業園時對園區負責人提出上述建議。
埃塞“東方工業園”:中國在非洲的重要制造基地
由江蘇永元投資有限公司負責投資興建的埃塞俄比亞東方工業園,地處埃塞OROMIA地區高原中的山谷地區,周圍15平方公里范圍內的土地為已經平整的農用耕地。工業園西北距離首都亞的斯亞貝巴和博萊國際機場約30公里,東南距塔博爾贊提市3公里,北側緊靠連接亞的斯亞貝巴和吉布提的國家公路和鐵路,距吉布提港約900公里。園區規劃面積5平方公里,首期開發建設2平方公里,基礎設施總投資5億元人民幣。
作為中國在非洲建立的六大經濟合作區之一,東方工業園是我國產業轉移的重要載體,承擔著境外加工貿易基地的作用,也是我國企業進入非洲、中東和歐洲市場的重要跳板和我國適用科學技術和文化對外輻射的窗口。園區在開發建設過程中,得到了國家和江蘇相關地區的大力支持,江蘇省政府成立了領導小組和協調機制。國家進出口銀行、開發銀行、中非發展基金以及世界銀行集團也分別就股權合作和信貸扶持展開了項目考察和評估。世界銀行IFC已經通過參股15%投資東方工業園“2+1項目”的決議。“2”即年產30萬噸的棒線材、年產10萬噸的鍍鋅彩涂2個自建入區項目,“1”即工業園基礎設施建設。
作為埃塞俄比亞國家“持續性發展及脫貧計劃(SDPRP)”的一部分,埃塞俄比亞政府高度重視東方工業園的發展,將其列為工業發展計劃中重要的優先項目。該國總理每月親自了解園區進展情況,并成立了以貿工部牽頭的工業園籌劃指導委員會及技術委員會,專門配合工業園的實施。同時,埃塞也將給出一系列豐厚的政策優惠:準許園內設立投資許可、海關、商檢等機構和參與管理,實現一站式服務;承諾將水電系統、通訊、道路接通至東方工業園紅線;準許工業園可以配合保稅倉庫設立專用的鐵路中轉站,并可以選擇其他運輸機構來滿足園區企業大量貨運的需要;同意工業園所有項目可以用土地及地面建筑抵押貸款;視具體情況給予更多的稅收支持政策。
據江蘇永元投資公司負責人介紹,經過3年多的開發建設,東方工業園基礎設施建設正在穩步推進,園區管理機構日趨完善,可以滿足企業入駐生產的基本要求。目前工業園招商引資形勢喜人:已經吸引入園開展投資和工程承包的中國企業有中非發展基金、中冶十九冶、中國路橋集團等近20家,注冊入園中方控股企業12家,協議投資額約13811萬美元;其中東方水泥、東方租賃、中舜水泥、玉龍科技、長城包裝、L&J工程制造、東方大酒店、LQY鋼管等8家企業已投產運營,實際已完成投資總額7714.44萬美元。同時,常發農機、蘇州金龍客車已經簽訂了投資協議。中非發展基金也已立項參股投資東方工業園項目。
“東非水塔”:埃塞俄比亞
東方工業園所在的埃塞俄比亞具有三千多年的文明史,首都亞的斯亞貝巴是埃塞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聯合國非洲經濟委員會和非洲聯盟總部所在地,埃塞因此被譽為“非洲的政治首都”,在非洲具有獨特的政治地位。
在回答為何選擇在埃塞建立東方工業園時,永元投資有限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埃塞正在一張白紙上開始大規模的改革開放和建設,已成為非洲最具投資潛力的國家之一,其資源、產業和市場與我國的互補性很強,潛在利潤和發展空間巨大。”張家港市外經貿局負責人進一步指出,東方工業園選址靠近埃塞首都亞的斯亞貝巴的主干道,地理位置有利于同非洲、中東、亞洲和歐洲進行國際貿易。埃塞商品通過東南非共同市場準入可自由進入23個非洲國家。我國企業投資埃塞不僅有該國巨大的消費市場并輻射眾多的周邊國家,還可以繞過歐美等國對我國商品的貿易壁壘直接進入歐美市場。
我國駐埃塞使館商務參贊處錢兆剛在線接受采訪時認為,埃塞政局較為穩定,政府治理較為有效,民風淳樸,社會治安情況較好;其次,埃擁有豐富的水利資源,被稱為“東非水塔”,氣候宜人且多樣性特征明顯,生物資源較為豐富,這在非洲是得天獨厚的優勢。埃是世界十大畜牧業國家之一,牛羊等牲畜存欄量居非洲首位。天然竹林面積是我國的四分之一,居非洲之首,其氣候適合桉樹、蓖麻和木薯等經濟植物生長。埃塞現政府自1991年執掌政權以來,努力實行對外開放政策,推行市場經濟和私有化政策,鼓勵外國投資者到埃塞投資,積極改善投資環境,增加投資優惠政策。同時,埃塞擁有較豐富的尚未開采的自然資源,并具有8000萬人口的潛在國內需求和充足的廉價勞動力。埃地理位置也有利于同非洲、中東、亞洲和歐洲進行國際貿易。作為東南非共同市場、非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組織等區域組織成員和最不發達國家,埃塞享受美國和歐盟對非洲產品免關稅免配額的政策,對周邊及美歐國家出口具有一定的便利。目前進入埃塞的外國企業很少,市場秩序較好,可以開發合作的項目很多。同時埃塞市政建設、交通建設、城市改造正在啟動,非常希望國外客商在能源、礦產、建材、機械、紡織、服裝、輕工、家電、皮革、食品加工、化工、醫藥、造紙、冶金等各個領域進行廣泛投資。
在“東方工業園”投資優惠政策多多
據永元投資公司負責人介紹,作為我國在非洲建立的經濟合作區,東方工業園的投資者可充分享受中埃兩國的相關扶持和鼓勵政策。比如,埃塞政府對所有的投資資本貨物,如廠房和機械、設備等,均100%免除進口海關稅和其他涉及進口的稅收。進口投資資本貨物價值15%的部件、非當地生產而且當地無法以同等數量、質量和價格得到的產品,均將享受相同免稅待遇。生產出口產品所需的原材料將免除海關稅或其他涉及進口的稅收。同時,在埃塞生產的預定供出口的產品和服務項目均免除支付出口稅和其他涉及出口的稅收。所得稅免稅期內,從事新的制造或農業工業活動的投資者,將免除的年限為2至7年的所得稅。對資本匯出免除任何稅收。
而我國對境外合作區除了國家有一系列的鼓勵措施外,有關地方政府也有一定的鼓勵政策。比如,國家相關金融機構對符合國家政策規定和貸款條件的建區和入區企業,積極提供必要的授信支持和配套金融服務。對投資到合作區的設備、原材料和散件,按政府統一規定的退稅率和其它規定辦理出口退(免)稅。國家設立非洲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貸款,對企業投資交通、電力、供水、郵電通訊、農林水利、公共基礎設施等,:加工制造、農業、建筑、建材、醫藥衛生、輕紡、電子等基礎產業和商業流通、服務業等提供信貸支持。而江蘇省對一般境外投資,按照企業境外投資項目實際投資額的1.5%給予補助,單個項目的補貼上限為80萬元。蘇州市對批準的境外加工貿易企業和境外非貿易實體型企業,按投資額大小給予3-5萬元人民幣補貼。其中:投資額在50萬美元(含50萬)以下的給予3萬元補貼;投資額在50萬美元以上的給予5萬元補貼。對用現有設備對外投資的境外加工貿易企業和非貿易實體型企業,視設備金額大小追加補貼人民幣3-5萬元。張家港市對境外加工貿易企業帶動本地原輔材料、零部件出口的,每出口1美元獎勵人民幣0.03元。
2011年中國利用外商直接投資回顧
2011年,在世界經濟增長緩慢、美歐等發達國家對外投資規模降低的不利條件下,中國利用外商直接投資在結構調整中保持了相對穩定的增長。
首先,從中國利用外商直接投資規模角度來看,2011年1~11月實際使用外資1037.69億美元,同比增長13.15%,中國仍然屬于被跨國公司看好的投資場所。
其次,從外商直接投資的產業分布看,2011年外商直接投資進入服務業的勢頭不減,服務業吸收外商直接投資也占據了半壁江山;制造業吸收外商投資繼續保持增長,但明顯增長速度慢于GDP增速和國內固定資產投資增速;而第一產業吸收外商投資沒有起色,繼續維持在低位,僅以微幅增長。2011年1~11月份,農、林、牧、漁業吸引外資17.05億美元,同比增長1.14%;制造業吸引外資473.15億美元,同比增長7.56%;服務業吸引外資487.68億美元,同比增長18.54%。
再次,從外商直接投資來源地看,2011年外商直接投資主要來自亞洲、歐盟、美國等國家和地區,其中,亞洲地區仍然為最大的外商直接投資來源地。據商務部統計,2011年1~11月份香港、澳門、日本、臺灣省、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度尼西亞、韓國等亞洲十個國家和地區實際對華投資895.85億美元,同比增長17.98,占中國利用外商直接投資的86.33%;歐盟27國對華投資59.82億美元,同比增長0.29%,占中國利用外商直接投資的5.75%;美國對華投資27.39億美元,同比下降23.05%,占中國利用外商直接投資的2.64%。
最后,外商投資區位轉移態勢已經確立。這不僅表現在2011年中西部地區吸收外商投資大幅度增長,增速顯著高于東部沿海地區,而且表現在東部沿海地區的外商投資企業謀求向國內中西部中心經濟區以及東南亞周邊國家、地區轉移投資。在東部沿海地區的外商投資區位轉移中,勞動密集型企業占據較大比重。
2012年影響中國利用外商直接投資的主要因素
2012年,中國利用外商直接投資將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主要包括國內投資環境、國際經濟形勢的變化。
第一,中國經濟發展步人新階段,對利用外資提出更高要求。
近年來,中國經濟快速發展,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成就。早在2010年,中國GDP總量達5.88萬億美元,已經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外匯儲備逾3萬億美元;利用外商直接投資的從2001年的469億美元,增長為2010年的1057億美元,10年增長2.3倍。毋庸置疑,外商直接投資對中國的經濟發展、產業結構升級、工業體系建設等諸多方面都做出了重大的貢獻。但隨著中國經濟實力的不斷增強,改革開放之初的“雙缺口”已經穩定轉變為“雙過剩”,中國對來華投資的外國資本也就必將提出更高的要求。
第二,調整經濟結構成為中國經濟發展面臨的重大課題,促使外商投資結構變遷。
順應調結構的要求,2012年,將繼續主要鼓勵外資投向高端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等產業,繼續嚴格限制高能耗、高污染和消耗國內資源的“兩高一資”項目,鼓勵外資企業在華設立地區總部、研發中心、采購中心、財務管理中心、結算中心以及成本和利潤核算中心等功能性、總部性的機構,鼓勵中外企業加強研發合作;在修訂中西部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中,增加勞動密集型項目的條目,鼓勵外商在中西部地區發展符合環保要求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對符合條件的西部地區內外資企業繼續實行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對東部地區外企向中西部轉移加大政策開放和技術資金配套的支持力度。這會影響外商投資的產業結構和區域結構。
第三,在穩物價、控房價中,經濟增長速度放慢,投資成本上升,對外商投資流入產生影響。
盡管2012年中國貨幣政策有所放松,但面對通貨膨脹壓力,貨幣供給不可能快速增加,加之控房價的政策持續,房地產以及與房地產相關的產業投資增速放緩,將拉低國民經濟增長速度。與此相對應,類似前些年外商投資借助房地產價格高企的機會大舉進入房地產的條件不復存在。同時,中國將繼續受勞工成本上升、原材料價格居高不下、匯率升值影響,投資成本上升,勢必影響外商投資增長。
第四,世界經濟復蘇乏力,經濟增長存在較大不確定性,外商投資趨于謹慎。
金融危機之后,世界經濟一直在艱難中前行,復蘇乏力。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近期分析,2011年全球經濟增長將低于預期,2011年全球增長率將從2010年的5%以上降至4%左右;先進經濟體實際GDP預計將以緩慢步伐增長,2011年僅增長1.5%,2012年增長2%。世界經濟的持續低迷必將導致各國對華投資熱情和力度下降,也將成為2012年中國吸引外商直接投資的又一影響因素。
第五,美國經濟持續低迷,“再工業化”戰略影響其對華投資。
美國作為世界第一大經濟體,在2008年金融危機之后國內經濟受到重創,失業率和財政赤字居高不下,經濟增速放緩。
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預測,2012年美國財政赤字仍將居高不下,財政赤字占GDP的比重將達到6.1%。雖然這一比例較先前預測的7%有所下降,但債務問題將是美國經濟復蘇的中長期制約因素,將迫使美國政府調整財政收支,公共支出可能明顯下滑,經濟復蘇之路會更為坎坷和漫長。
失業問題是美國當前所面臨的最大挑戰。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預測,2011年美國失業率將為8.8%~9.1%,2012年將維持在8.3%~9%的高位。盡管奧巴馬政府提出一系列促進就業的法案,但仍收效不夠理想,失業問題也將成為美國經濟復蘇道路上的最大障礙。
面對重重困難,美國經濟增長雖然有所提速,但仍處于低迷區間。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預測,2011年美國國內生產總值增幅預計在1.7%~2.1%區間,2012年增幅有望提高到2.6%~3.3%。在美國提振經濟、實行“再工業化”戰略的背景下'其對華投資力度必然下降,甚至吸引一部分海外投資回流。
總之,美國經濟走勢及其國內政策將成為影響其在2012年對華投資的關鍵因素。
第六,歐債危機持續發酵,歐盟經濟短期難以恢復,對外投資能力下降。
2011年,歐洲債務危機不斷發酵,主要表現在危機已經由愛爾蘭、希臘等歐盟國家向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等歐盟核心成員國蔓延。更為令人擔憂的是,法國的經濟形勢也不樂觀。2011年法國的公共債務占其GDP的比例逾八成,其承擔能力日益下
降。在歐元區6個信用為3A的國家中,法國最不被看好,平均國民負債為2.5萬歐元,高達七成債務掌握在外資手里。如果法國的財政緊縮計劃不能實現,債務危機很快就會波及到這個歐洲大國。
2012年,歐盟極有可能在應對債務危機中度過艱難的一年。主要原因包括:首先,歐洲出臺的救助機制短期內只能解決危機各國的流動性問題,而不能實質性改善各國的償付能力,各國債務違約風險仍在不斷累積;其次,歐洲債務危機可能從小型經濟體向大中型經濟體蔓延,特別是意大利債務問題的潛在風險巨大;再次,債務危機存在向銀行危機轉變的可能性,特別是占全球銀行業總資產約53%的歐洲銀行業持有“歐豬五國”超過5000億歐元債券。
歐盟深陷債務危機無法自拔,如果2012年歐洲債務危機進一步升級,將對歐盟經濟產生嚴重的持久性影響,使得歐盟經濟短期內很難恢復;即便歐盟債務危機不再升級,其以實行緊縮財政政策的應對方案,也會使歐盟地區公共財政支出下降,社會福利削減,制約公共投資和消費增長,甚至使個人罷工事件不斷,對社會經濟增長構成打擊。這都將極大影響其對華投資的力度。
2012年中國利用外商直接投資前景
綜合國內外經濟環境的影響,2012年中國利用外商直接投資形勢嚴峻,不容樂觀。
第一,外商投資規模預計將呈現穩中有降的態勢。
2011年11月,中國實際利用外資金額為87.57億美元,同比下降9.76%,出現28個月以來首次負增長。這表明金融危機及歐洲債務對中國吸引外商直接投資的影響已經開始顯現。2012年,世界經濟形勢依然嚴峻,美歐等發達國家很難在短期內實現經濟回暖,對華投資會繼續放緩;占據中國吸收外商直接投資八成以上的亞洲十國和地區經濟深受美歐經濟形勢影響。增長速度同樣會放緩,對外投資能力收縮;加之中國對外商直接投資的要求進一步提高,自身經濟增長速度放緩,投資成本上升,預計2012年中國利用外商直接投資將出現穩中有降的態勢。
第二,外商直接投資產業結構將進一步調整。
2012年1月30日開始實施新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該《目錄》將引導外資更多地投向現代農業、高新技術產業、先進制造業、新能源產業、現代服務業等領域,發展現代產業體系。促進外商投資企業與內資企業開展研發合作,促進利用外資與增強我國自主創新能力相結合。同時,著力推進節能減排,嚴格限制或禁止“兩高一資”類外商投資項目。在國家產業政策的指導下,預計2012年農、林、牧、漁業利用外資將有所提高,但所占份額仍然較低;受自身發展水平所限以及歐美“再工業化”政策影響,制造業利用外資增速將放緩,所占份額將有所下降;隨著中國金融、物流、旅游、醫療衛生、文化產業等服務業的開放提速,服務業利用外資金額將進一步擴大,并繼續拉大與制造業利用外資的差距,占據外商直接投資的主體地位。
第三,外商直接投資的區域結構將加速變遷。
中國吸引外商直接投資的地區分布一直呈現出非常明顯的非均衡性。外商直接投資絕大部分集中在東部地區,中部和西部地區所占份額很少。但隨著中西部地區投資環境持續改善,中西部吸收外商投資增速加快,特別是新修訂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提出發揮中西部地區土地、能源資源、勞動力等優勢,鼓勵外商在中西部地區發展符合環保要求的勞動密集型產業,預計2012年中西部地區對外商直接投資的吸引力將進一步增強,中西部經濟中心區的外商投資將顯著增加,外商直接投資的區域結構將進一步優化升級。
第四,外商直接投資撤離風險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