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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服務中心的2021年度工作計劃
根據教育部17號令《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和及省、市有關文件會議精神,結合xx區教育局內部審計制度及具體情況,制定20xx年內部審計工作計劃,具體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xx大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繼續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指導思想,牢固樹立“審計為發展服務”的科學理念,切實履行監督職責,發揮審計工作推進教育發展、推進依法行政、推進制度創新的作用。
二、工作重點
(一)繼續深化經濟責任審計。認真執行《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做到凡“離”必審。同時加強任期內經濟責任審計,使審計關口前移,變審計發現型為預防型。進一步規范經濟責任審計行為,嘗試實行經濟責任審計預告制、工作聯系制、情況報告制、跟蹤落實制、結果公告制等。
(二)繼續深入開展財務收支審計。以自主創新為動力,在經濟責任審計的基礎上實施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的審計,努力深化審計內容,不斷改進審計方法。積極開展食堂、房屋出租等情況的審計,逐步規范核算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進一步完善相關的內部審計制度和操作規程,搞好內審人員后續教育工作。
(四)認真抓好跟蹤審計,以審計意見、建議的落實和審計成果的運用為重點,實行跟蹤審計回訪制度。督促檢查單位自覺執行審計意見和建議,促進單位財務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健全組織機構,完善健教工作網絡
完善的健康教育網絡是開展健康教育工作的組織保證和有效措施,20xx年我們將結合本社區實際情況調整充實健康教育志愿者隊伍,加強健康教育志愿者培訓;組織人員積極參加市、區、疾控部門組織的各類培訓,提高健康教育工作者自身健康教育能力和理論水平;將健康教育工作列入中心工作計劃,把健康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二)加大經費投入
計劃20xx年購置新的照相機、電腦、打印機等設備,印制健康教育宣傳材料,保障健康教育工作順利開展。
(三)計劃開展的健康教育活動
1、舉辦健康教育講座
每月定期開展健康教育講座,全年不少于x次。依據居民需求、季節多發病安排講座內容,按照季節變化增加手足口、流感等流行性傳染病的內容選擇臨床經驗相對豐富、表達能力較強的醫生作為主講人。每次講座前認真組織、安排、通知,在講座后接受咨詢、發放相關健康教育材料,盡可能將健康知識傳遞給更多的居民。(后附健康教育講座安排表)
2、開展公眾健康咨詢活動
利用世界防治結核病日、世界衛生日、全國碘缺乏病日、世界無煙日、全國高血壓日、世界精神衛生日、世界糖尿病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各種健康主題日和轄區重點健康問題,開展健康咨詢活動,并根據主題發放宣傳資料。
社區服務中心的2021年度工作計劃
一、主要工作任務
依照健康教育工作規范要求,做好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各項工作任務。圍繞甲型流感、艾滋病、結核病、腫瘤、肝炎等重大傳染病和慢性病,結合各種衛生日主題開展宣傳活動。特別是積極開展“世界結核病日”、“世界衛生日”、“全國預防接種日”、“防治碘缺乏病日”、“世界無煙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各種衛生主題日宣傳活動。繼續做好針對農民工、外出打工和進城務工人員的艾滋病防治項目傳播材料的播放工作.根據《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開展群眾性的健康安全和防范教育,提高群眾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加強健康教育網絡信息建設,促進健康教育網絡信息規范化。加強健康教育檔案規范化管理。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健全組織機構,完善健教工作網絡
完善的健康教育網絡是開展健康教育工作的組織保證和有效措施,20xx年我們將結合本社區實際情況調整充實健康教育志愿者隊伍,加強健康教育志愿者培訓;組織人員積極參加市、區、疾控部門組織的各類培訓,提高健康教育工作者自身健康教育能力和理論水平;將健康教育工作列入中心工作計劃,把健康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二)、加大經費投入
計劃20xx年購置新的照相機、電腦、打印機等設備,印制健康教育宣傳材料,保障健康教育工作順利開展。
(三)、計劃開展的健康教育活動
1、舉辦健康教育講座
每月定期開展健康教育講座,全年不少于12次。依據居民需求、季節多發病安排講座內容,按照季節變化增加手足口、流感等流行性傳染病的內容選擇臨床經驗相對豐富、表達能力較強的醫生作為主講人。每次講座前認真組織、安排、通知,在講座后接受咨詢、發放相關健康教育材料,盡可能將健康知識傳遞給更多的居民。(后附健康教育講座安排表)
2、開展公眾健康咨詢活動
利用世界防治結核病日、世界衛生日、全國碘缺乏病日、世界無煙日、全國高血壓日、世界精神衛生日、世界糖尿病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各種健康主題日和轄區重點健康問題,開展健康咨詢活動,并根據主題發放宣傳資料。
社區服務中心的2021年度工作計劃
一、為社區普通人群提供心理咨詢,普及精神衛生知識
要通過二個途徑為社區普通人群提供心理咨詢,普及精神衛生知識。其一是在例行的對社區居民進行健康體檢的過程中,有針對性的進行心理活動的評估,尤其是對于重點人群,如婦女在孕產期的情緒狀態,老年人的記憶、智力活動等,以早期發現抑郁癥、老年期癡呆等。二是通過舉辦科普講座、開展咨詢活動、發放科普宣傳讀物、制作宣傳展板等形式,向社區居民普及精神衛生知識,促進其精神健康水平。
二、開展精神疾病線索調查,建立疾病檔案
對社區精神疾病患者進行線索調查,是開展社區精神衛生服務的首要任務,也是動態掌握社區精神疾病變化的第一手資料。社區精神疾病的建檔立卡率應不低于社區覆蓋人群的0.6%。還將組織精神科醫師對社區的精神疾病患者進行年度的免費檢查。如果社區的精神疾病患者因病情復發加重,緊急住院治療,出院后其住院治療有關情況將被及時轉入社區,以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繼續進行社區康復治療。所建立的是一套完整的連續的疾病檔案資料。將對社區精神疾病患者的疾病資料進行妥善保管,堅決維護患者的隱私權。社區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屬可以充分利用這些疾病資料。
三、定期隨訪,對重性精神疾病進行管理治療
精神疾病,尤其是以精神分裂癥為主的重性精神疾病,由于疾病自身的特點,多不承認有病,不主動治療,特別是在疾病的嚴重期,因此需要對社區的精神疾病患者給予的關懷和看護。個案管理員,每個月至少一次主動對建檔立卡的社區精神疾病患者進行家庭隨訪,通過隨訪與患者及其家屬保持密切聯系,并取得患者的信任和配合。隨訪內容包括:患者的服藥情況、病情穩定情況等,并指導家屬開展家庭精神疾病的家庭護理。以此提高社區精神疾病患者的服藥率,動態掌握患者的病情變化社區精神疾病患者可就近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理進行服藥期間必要的實驗室檢查和化驗檢查,以保證用藥的安全。
四、開展社區康復治療,促使早日回歸社會
個案管理員在對社區精神疾病患者進行隨訪的同時,將對患者進行社區康復治療。社區康復治療的內容包括:心理康復指導、家庭護理指導、勞動技能訓練、工娛治療和職業康復等。社區康復治療的目的是減輕精神殘疾的程度,促使患者早日回歸社會。中國殘聯制定的"xx"發展規范要求,加強精神病康復機構建設,統籌規劃,每縣(市、區)都將扶持建立一所示范性精神病康復機構。康復機構的形式有:工療站、農療基地、活動中心、托養中心、中途宿營、職業技能培訓中心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將在殘聯的配合下開展"社會化、綜合性、開放式"精神疾病康復工作。
一、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 自發文之日起至9月5日,完成年度“對縣督導”整改及年度區教育工作督評估自評工作
1、鄉鎮和有關教育職能單位自評整改時間:自評的過程也是整改的過程,因此,整改工作貫穿自評工作的始終。自發文之日起至8月26日,各單位務必根據“對縣督導”的評估標準,對照整改方案(詳見附件1),認真制訂本單位年度“對縣督導”整改工作計劃及年度本單位“對縣督導”自評工作計劃,確保按時完成第一階段自評整改等工作。
年9月6日起。
第二階段 年9月6日至10月20日,完成年度區教育工作督評估自評工作
1、鄉鎮和有關教育職能單位自評時間:自年9月6日至年9月30日,完成整改、自評、匯總上報等工作。
年10月20日至年10月25日。
第三階段 迎接省、市對我區教育工作“對縣督導”評估工作,市政府擬在年11月份對我區年度教育工作督導評估,省政府將在年月對我區年度教育工作督導評估,迎評工作安排屆時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年月26日至30日,省政府對我區年度教育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為期5天的教育工作督導評估,評估結果不容樂觀。全區教育工作基礎薄弱,事業發展各指標中部分指標達不到要求。《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關于全面開展縣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意見的通知》(政辦[]15號)文中明確規定:“對不合格的縣(市、區)進行通報批評,限期整改,一年以后仍達不到要求的給予黃牌警告”。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該項工作,成立了“市區教育工作督導評估自評工作”領導小組。各單位務必充分認識我區教育工作問題的嚴重性、復雜性和艱巨性,務必充分認識我區教育工作督導評估自評、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務必針對本單位的實際問題及時做好自查自糾、補缺補漏等整改工作,并切實做好省級督導存在問題的整改及年度和年度教育工作督導評估自評工作。
(一)加強領導,建全機構。建立對縣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制度,是確保縣級人民政府依法切實履行教育管理職責的一項重要舉措。百年大計,教育為本。各鄉鎮、各教育職能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抓,各鄉鎮、各教育職能單位有人員變動的,應根據政辦〔〕15號文件要求,及時調整、充實自評工作領導小組和下設評估辦人員,并認真制訂自評工作計劃,協調有關事宜,開展日常工作。確保督導評估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對縣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導評估是一項常規性、制度化的工作。各鄉鎮、各職能單位每年在制定教育工作計劃時,應當根據督導評估標準要求,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全年的工作目標任務。并督促對照指標要求加強過程管理,力求責任到人、落實到位。
(三)切實整改,認真自評。各單位要根據《市區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省級督導評估整改方案》(詳見附件1)的要求,做到:一是根據對應的指標要求,核清基礎數據,查找問題與原因所在,明確整改目標,制定整改計劃方案,并認真抓好落實,確保各項整改項目到位;二是認真做好年度和年度自評整改工作。自評工作要依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關于全面開展縣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意見的通知》(政辦〔〕130號)等文件精神,對照《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認真做好區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自評工作的通知》(政辦〔〕74號)文中的責任分工,認真做好本單位的兩個年度自評整改工作。
(四)加強督查,促進落實。區委、區政府將在各單位自查自評的基礎上,由督查小組對各階段自評工作進行督查,促進各階段自評工作扎實有效開展。對認真履行教育工作職責,及時完成自評工作的單位予以通報表揚,并作為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對不認真開展自評工作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問題嚴重的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三、工作重點
(一)各鄉鎮
1、要進一步履行教育工作職責。認真做好組織入學、控輟保學等工作,要與各行政村簽訂“控輟保學”責任狀,制定保障適齡人口接受義務教育的鄉規民約。完成適齡人口就學取證工作,不得弄虛作假。積極配合區殘聯做好本鄉鎮適齡殘疾少年兒童的普查、鑒定工作。認真做好年度和年度履行教育工作的總結。(各階段主要工作安排詳見附件2、附件3)
2、重新核實3~24周歲人口基數。一是核準戶籍人口基數(參照附件4核實,并打印遺漏的適齡人口名冊,在以鄉鎮為單位按年齡組,村的順序統一編造序號)。二是核準未申報戶口和外來常住人口基數。避免學齡人口漏登、錯登等現象,確保各種表冊卡數據相符。
3、文化戶口冊重建工作。即對上面已核定的各類適齡人口基數重新用《3-24周歲適齡人口接受教育情況登記表》以鄉鎮為單位統一用電腦打印,并按年齡組、村的順序統一編造序號(與電腦打印的《戶籍人口花名冊》序號相同)。
4、分別填報《年區 鄉鎮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匯報材料》及相關報表的過渡表。
5、認真做好15-24周歲戶籍中文化程度更改工作。并認真做好核實更改后的統計工作(詳見附件5)。
6、認真做好各種備查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區教育職能單位
1、區教育局
區教育局是區政府管理教育的行政主體,在做好本單位自評工作的同時,還要督促指導各鄉鎮、各有關教育職能部門和轄區內各類學校認真履行教育工作職責。
(1)認真做好存在問題整改工作。針對年月26-30日,省政府對我區教育工作督導評估中提出的具體問題,進一步梳理、整改,能整改的要及時整改,一時有困難的不能整改到位,要提出具體整改方案。重點協調區財政局、人事局、公安分局、衛生局、殘聯、文體局、教師進修學校等教育職能單位認真做好自評整改工作。
(2)督促學校做好組織入學和動員輟學生返校,要與各校簽訂控輟保學責任狀。
(3)核清各類學校的基礎數據。對照評估標準要求,核準各種基礎數據。同時,為了幫助鄉鎮做好轄區內在學生取證和文化戶口的滾動登記工作,還要做好以下三項工作。一是核清轄區內“戶籍人口”就學基礎數據;二是核清轄區內“未申報戶籍人口”基礎數據;三是核清接收外縣區人口就學基礎數據。要求各類學校把本轄區外的學生分別用《學生接受義務教育情況匯總表》按年級、鄉鎮、行政村、年齡段歸類造冊及時送給本鄉鎮或轄區內各鄉鎮,作為鄉鎮文化戶口的滾動登錄的依據。同時報送區教育督導室1份。
(4)繼續加強對學校的管理。促進學校重視自評工作,以積極向上的精神狀態、整潔優美的校園環境和科學規范的內部管理來開展自評和迎評工作。
(5)協調區公安分局做好15-24周歲人口文化程度核實更改工作。對在我區就學的15-24周歲人口文化程度進行全面摸底、認定。以后每年均提供各類學校畢業生信息,協調區公安分局或有關單位及時輸入戶籍人口中“文化程度”信息欄,并做好核實更改后的匯總統計等工作(詳見附件5)。
(6)準備好相關的備查資料。區教育局要根據指標要求,為區政府提供或協調提供相關的備查材料。
2、區財政局
根據省督導評估時提出的有關問題,制訂整改方案并加以落實,繼續逐步加大對教育的財政投入力度,并準備好相關的備查資料。
3、區政府教育督導室
要加強業務培訓,做好教育工作督導評估的業務指導,認真開展年度、年度自評、整改工作的檢查、指導和服務工作。
4、區殘聯
區殘聯要會同各鄉鎮、區衛生局、區教育局等有關部門,全面完成對全區適齡殘疾少年兒童普查和醫學鑒定工作,并及時匯總、統計。
5、區公安分局
要求各派出所及時為鄉鎮重新核實3-24周歲戶籍人口花名冊;及時做好15-24周戶籍人口中的文化程度核實更改工作。
四、上報材料
1、鄉鎮人民政府應上報材料:年度教育工作總結(、年度各一式2份);《年度區鄉鎮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匯報材料》一式八本;《省縣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基礎數據統計表》中的事業發展表1—表5相應的各種過渡表(含各村)一式二本。
2、區教育局應提供上報的材料:《年度市區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自評報告》;《年度市區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自評匯報》(領導講話);《年度市區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自評表》(審核時、年度各1份)。
3、區財政局提供上報的材料:教育經費與管理中的相關報表、自評表;年度、年度工作計劃、總結。
4、區教育督導室提供上報的材料:《年度省縣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登記表》;《年度省縣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基礎數據統計表》(年度、年度)。
5、區殘聯應提供的材料:提供適齡殘兒童花名冊,按鄉鎮、年齡、類別分別造冊、統計。
6、其他職能單位(即自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提供年度本單位工作計劃和總結(各2份)。
主任
中心機構社區培訓用品用具
專管員康復康復指導員配發殘車
指導員指導員專員
二、崗位職責:
主任
參與本區(縣)殘疾人康復配套實施方案、年度工作計劃的制定和實施,承擔對社區康復站(點)、街道(鄉鎮)殘疾人服務社、居(村)委會殘協的業務指導工作。
負責本區(縣)殘疾人康復訓練和康復服務的實施工作,參與各類指標任務的匯總和統計。對中心成員的日常工作進行考核。
負責向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擬制訂本單位內部管理制度。
提請聘任或解除本機構的成員。
負責本單位的日常工作。
指導本區殘疾人康復需求的綜合調查、殘疾人康復需求評估。建立殘疾人康復檔案,管理殘疾人康復信息,掌握本區康復資源,制定康復工作管理制度等工作。
負責康復項目的業務經費和康復訓練與服務補貼經費的申報和使用工作。
承擔本區(縣)各類殘疾人康復工作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服務人員的培訓工作。
參與本區殘疾人康復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質量驗收的組織協調,承擔對本區殘疾人康復工作考核評估的具體實施。
在本區縣開展殘疾預防和康復知識的宣傳普及工作,承擔對殘疾人及其家屬、志愿者的康復教育工作,組織本區各類殘疾人康復技術指導組專家提供康復技術支持、開展康復咨詢服務工作。
組織與同行的交流。
承擔上級主管部門和殘康辦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務。
中心專管員
負責各種資料與文件的收發、整理及保管、存檔。
申請、下撥各項康復專項經費。
組織、籌備會議,并負責會議簽到、考勤。
組織中心內部聯誼活動,增進內部團結。
對新成員進行培訓。
與基層各殘聯組織、各康復機構進行聯系與交流。
完成上級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機構康復指導員
聯系召開殘康辦、專家技術指導組會議。
下達本區年度機構康復任務指標數,下發、收集、整理康復訓練檔案,交中心專管員存檔。
對機構康復訓練的質量進行跟蹤,及時反饋信息。
利用各專門節日,組織機構進行各種形式的殘疾預防、心理健康宣傳活動。
向各康復機構征集課題,關注我區主要康復機構的課題研究動向。
完成上級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社區康復專管員
下達本區社區康復任務指標數,收集、整理各種社區康復服務檔案,交中心專管員存檔。
組織召開社區康復員工作例會,布置各項康復任務。
負責進行相關的調研工作和各類社區康復主題活動的組織和開展,訂閱相關期刊,整理各項社區康復服務資料,參與社區康復的科研課題。
兼任社區康復服務信息員,廣泛收集各類社區康復服務動態信息,負責策劃、編輯、印制社區康復服務導報。
參與對社區康復工作的考核。
完成上級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人物。
培訓指導員
承擔中心的各項培訓業務,收集、整理各項培訓資料,交中心專管員存檔。
指導各社區康復管理、技術培訓工作,配合各社區進行必要的康復保健知識的宣傳。
與區殘疾人康復專家技術組建立長期友好關系,為中心的基層康復培訓工作爭取外部支持。
維護、管理O-18歲殘障兒童數據庫,做好信息采集、輸入、統計工作。
負責中心的宣傳及對外聯絡工作,樹立中心形象。
完成上級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用品用具配發、殘車專管員
下達殘疾人用品用具、殘車更新、年檢任務指標。
組織做好殘車更新、年檢工作,按時完成市交辦任務。
做好用品用具的配發、統計和匯總工作。
組織聯系區用品用具個性化配發評估專家進行個性化評估,做好用品用具個性化配發工作。
負責區用品用具供應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完成上級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會議制度
本中心會議分理事會議、全體會議、社區康復聯席會議和工作例會。
理事會議每年召開兩次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開。總結工作經驗,制定工作方向。
全體會議由主管部門分管領導、中心主任及全體成員參加,每月定期召開,貫徹理事會議精神,匯報中心近期工作情況及自查各自工作。
社區康復聯席會議由主任、中心社區康復專管員、中心培訓指導員、區殘疾人康復中心。社區康復指導員和各街(鎮)社區康復員參加,每月召開一次,總結近期工作,開展業務培訓,布置工作任務。
工作例會由中心主任主持召開,每周召開一次,安排近期工作
。
各項會議必須貫徹嚴肅、認真、高效、有序的原則。
各項會議做好考勤和會議記錄,與會者不得無故遲到、缺席,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者應事前請假。
四、日常工作制度
(一)上下班
工作時間:每周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由中心專管員負責日常考勤工作。
工作時間內注意個人形象,不遲到,不早退。
事假:請假半天的,須征得中心主任同意,請假半天以上至三天以內的,須征得上級主管部門——殘聯分管理事長同意;請假三天及以上的,須征得殘聯理事長同意,并辦理書面請假手續。一年中累計事假不得超過十天,超過十天按礦工處理。
(二)接待
接待時間:每周二至周四上午9:00-11:00
對有事詢問的殘疾人、同行及其他來訪人員應熱情接待,妥善安排,維護中心形象,營造良好聲譽。
接待殘疾人時,做好接待記錄,對符合政策的要求,在規定辦結時間內辦理完畢,遇到重大事件不能解決時,應盡快與主任聯系,將詳細情況上報,不與殘疾人發生爭執、爭吵。
接聽電話要有禮貌,文明用語,電話不作私用,辦公室不作私人會客場所。
對不在接待時間內來訪的殘疾人也應做好接待工作,并告知其接待時間。
(三)其他
各種證明、請示、報告、介紹信、經費申請及協議書的蓋章必須經主任同意,并做好登記,做到有據可查。
工作人員應節約用電,做到人走關燈、關空調、關電腦、關飲水機。
五、財務管理制度
本中心經費來源為市殘疾人康復服務指導中心、區殘疾人保障金及其它合法收入。
所有經費收支須以財務報告的形式,在理事會上公布,由主任監督、查閱。
使用經費時,都必須先作好經費預算,報主任審核,經上級主管單位——區殘聯理事長同意后才給予報帳,對犯有財務錯誤的成員應從嚴處理。
大型會議、活動的高額經費應由主任制定相應的收支細節,寫出書面報告,交區殘聯理事長審批。
會議、活動結束后,對相關財務進行嚴格審核,由活動責任人收集整理本次活動的發票、收據,檢查是否有效。
六、人事檔案制度
(一)錄用
本中心錄用的成員,采用公開招聘、嚴格考核的辦法,在編制限額內按照所需職位擇優錄用。
本中心實行主!任負責制,各成員須德才兼備,具備較強的組織能力、策劃能力和協調能力。
(二)考核
總體要求:工作熱情高、工作能力強。對每個干部、成員進行考核,包括平時考核和任期考核,平時考核作為任期考核的基礎,任期考核作為本中心決定獎懲、續聘以及辭退的依據。
考核辦法:考核成績分四等:優秀、良好、一般、較差,考核周期為每一年一次,考核結果經理事會討論通過,若中心成員兩次被評為較差,將予以辭退。
獎勵:本中心對忠于職守,積極工作,表現突出的成員進行獎勵。
(三)檔案
檔案分為文件類、會議記錄類,工作計劃類、工作總結類、策劃書類、個人檔案類、特色工作類等。
本中心專管員負責檔案管理工作,對各種文件、會議記錄報告及其它形式的材料進行管理分類、歸檔,由中心專管員負責管理中心業務檔案。并對各項工作進行綜合總結。
個人檔案建立中心成員檔案,由上級主管單位區殘聯辦公室負責管理個人檔案,做到每個中心成員都有個人檔案。
工作檔案中心各成員每年初須向中心專管員遞交詳細的工作計劃,每次大型活動后應遞交工作總結,作為工作檔案。
七、附則
中心各項工作都必須按照此工作制度執行。
一、 領導重視、責任落實
保密工作是維護國家和單位安全和利益的工作,做好保密工作是我們的基本職責。我會領導歷來就十分重視保密工作,每年年初就將保密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及時成立以理事長為組長,副理事長為副組長,各科室為成員的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設立辦公室,安排專人承辦日常工作。領導班子在做好保密帶頭作用的同時,時時開展保密法規、政策宣傳,不定期對單位保密工作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督促保密工作的落實,推進了保密工作縱深發展。
二、加強學習、增強認識
今年年初市殘聯組織各科室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等保密法律法規,對全體工作人員進行保密教育,提升了職工對保密工作重要性和嚴肅性的認識,增強了全體干部職工的保密認識。為加強對保密工作的領導,切實落實保密工作責任制,保守黨和國家秘密,單位及時制定了《保密工作管理制度》、《送閱、傳閱文件保密管理守則》、《計算機網絡安全保密制度》、《計算機崗位保密工作職責》、《信息公開審查制度》等一系列管理機制,逗硬落實管理措施,規范工作流程,提高了涉密載體和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的水平和技術防護能力。全年無失密、泄密事件發生。
三、嚴格管理、措施到位
我單位涉密工作不多,但領導卻很重視保密工作的管理。在各涉密工作中,始終堅持以領導審簽制度為原則,采取專人管理和縱向傳遞,嚴格做好收文、發文、傳閱、銷毀等登記管理,專人傳遞,定人閱辦的工作方法,減少了保密信息的流通環節和知曉范圍,保證涉密資料在工作中的嚴肅性和密級性。對于涉密計算機仍然采取專機、專人管理,采用與因特網脫離的裸機工作方法運作,并設置了必要的身份認證等措施加強防范。在保密資料制作、存儲、傳輸過程中加載密碼設置等措施,有效防范了網絡泄密、失密事件。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面,我單位成立了信息公開審查領導小組,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審查制度,對信息公開進行嚴格審簽,保障了政府信息公開無泄密發生。
機關單位保密工作自查報告【二】根據清遠市府辦《關于開展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自查工作進行檢查的通知》要求,我市高度重視,組織有關部門對我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進行了全面的自查,未發現泄密內容和不宜公開的政務信息。現將我市開展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的情況報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保密組織和保密制度
我市一直以來十分重視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把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一是健全組織機構,確保領導到位。20xx年4月,由于市委保密委員會部分成員的工作變動,我市對市委保密委員會成員作了相應調整,明確了保密工作的領導機構和人員,由市委副書記擔任市委保密委員會主任,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市委辦公室副主任擔任副主任,成員由市人大、市紀委、市委組織部等重要部門領導組成,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抓,專職人員具體抓的優良格局,為開展信息化建設工作奠定了堅實的組織基礎。二是建立健全各項保密工作制度,確保制度到位。我市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廣東省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出臺了《關于落實連州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建設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責任的通知》、《連州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網站建設和管理規則》、《連州市涉密計算機及其網絡保密管理規定》等文件,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辦事,確保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順利開展。
二、主動開展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宣傳教育
一是組織有關人員參加有關部門舉辦的各種學習培訓,增強保密能力和認識。二是深入開展保密法制宣傳,充分利用市廣播電視臺、《連州報》等媒體以及參觀保密法法制宣傳展覽等形式,采取多渠道加強對領導干部、重點涉密人員和保密干部的保密法制宣傳認識,通過學習教育增強機關干部的保密認識,提高業務能力。三是主動開展保密知識競賽。去年11月,我市按照清遠市保密局的工作要求,主動組織全市各鎮(鄉)及市直副科以上單位開展新《保密法》知識競賽,共發放500多份競賽試題,回收500多份,有效地擴大了新《保密法》學習宣傳的覆蓋面和影響力。
三、認真開展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專項檢查
我市主動開展對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的檢查工作。去年5月,我市對市紀委、市委辦、市府辦、市檢察院、市法院和市政法委等7個重點部門進行了涉密載體清理情況檢查;去年11月中期,我市對有關單位的信息安全保密情況進行抽查,對抽查中發現的如部分涉密計算機交叉使用U盤和部分單位上互聯網的計算機存儲涉密文件等存在問題立即要求整改。本月中期,對我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進行自查,檢查中發現全市各機關單位門戶網站均能貫徹落實《廣東省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的規定,按照“誰公開、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執行信息保密審查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對在網站的文件資料進行嚴格審查,落實審查責任,切實做好門戶網站信息的保密審查工作。到目前為止,我市沒有出現門戶網站上違規涉密文件資料,不存在網絡泄密事件,杜絕了泄密事件發生。
四、存在問題和今后工作措施
(一)不斷加大保密工作的教育力度。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有個別干部保密認識有待進一步加強,今后要繼續開展對保密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保密工作人員干部的素質,增強保密認識,提高做好保密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進一步完善相應的規章制度,切實加強和重視網上信息的保密管理,確保信息公開審查到位。
(二)以監督檢查為手段,堵塞管理漏洞。為了確保保密審查管理工作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堵塞管理漏洞,今后需對信息工作進行定期檢查。
機關單位保密工作自查報告2016年三
根據屯溪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的通知》(屯政辦秘〔20xx〕33號)文件要求,我局在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的基礎上,按照文件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對開展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進行了認真自查,未發現泄密內容和不宜公開的政府信息,現將自查情況簡要報告如下:
一、領導重視,責任落實。我局領導高度重視保密工作,始終堅持把保密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目標責任制管理內容,納入本部門工作整體規劃,同部署、同檢查、同總結、同考核。成立了保密領導小組,帶頭落實領導干部保密工作責任制,自覺執行和遵守保密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規章,對年度內單位保密工作及時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并明確了一名分管領導全面負責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并確定由紀檢室具體負責對全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二、健全制度,強化教育。一是進一步修改完善《屯溪區財政局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屯溪區財政局財政信息公開制度》,對保密職責、保密范圍、保密措施做出具體規定,將制定的制度落實到每個崗位和個人,從制度上保證保密工作務實高效。二是有重點地開展對保密干部、涉密人員、和全體干部職工的保密教育,將學習《保密法》作為創建學習型機關活動的重要學習內容,按要求上報總結材料,定期組織保密兼職人員開展保密業務知識的學習,進一步提高了保密業務管理和業務指導能力。三是堅持及時組織全體干部職工學習保密工作有關會議、文件精神,不斷強化保密認識。
三、措施到位,嚴格管理。加強對涉密信息傳輸保密管理和涉密載體保密管理。一是加強“三密”文件資料的管理。對“三密”文件實行專人管理、專人負責,責任到人,無有丟失文件現象。二是建立健全財政信息上報審核制度,嚴格遵守了"誰公開、誰審查"、"誰審查、誰負責"和"先審查、后公開"的原則,明確了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編輯、審核、、更新過程中每個人員的具體責任。政府信息在公開前,經分管領導保密審查批準后才進行公開。對單位信息設有專人報送,嚴格網上保密報送制度,采取了有效的防范措施,確保了單位信息工作的萬無一失。三是提高計算機保密維護。我局共有計算機五十余臺,其中涉密計算機7臺,互聯網的計算機與局域網物理隔離,上互聯網的計算機無涉密信息資料。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是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城鎮新增勞動力、下崗失業人員就業的高峰時期,勞動力供大于求的矛盾突出并將長期存在。特別是受經濟大環境影響,企業經營遇到困難,就業崗位需求下降,就業壓力進一步加大。為認真貫徹落實《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甘政發[*]56號)、《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做好當前形勢下就業工作的通知》(甘政發[2009]24號),努力實現全市城鎮新增就業崗位年均2.5萬個以上,城鄉勞動力就業技能培訓年均4萬人以上,輸轉農村勞動力年均25萬人以上,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5%以內的目標。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把就業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經濟發展促進就業
(一)大力實施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加強產業政策、財政政策、金融政策與就業政策的協調配合,在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和增長方式轉變的同時,堅持把擴大就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注重發展有利于增加社會就業容量和充分利用人力資源優勢的產業和項目。各級發改、勞動、人事、建設、交通、水利等部門要密切協作,搞好配合,抓住國家擴大內需、調整結構和振興十大產業的重大機遇,深入實施工業強市戰略,加快交通和城鎮基礎設施、重大水利工程、生態保護建設,推進基礎產業重大項目建設,以項目建設帶動我市勞動者就業。項目實施單位要有就業的具體安排和工作方案,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主動與項目建設單位聯系對接,組織城鎮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農民工等群體積極應聘。
(二)加快中小企業、非公經濟發展。積極創造條件,營造中小企業、非公有制企業發展的寬松環境,落實鼓勵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在稅收、信貸、土地使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職稱評定,安全環保治理等方面的各項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服務體系,提供政策、資金、信息、管理、技術咨詢等專項服務,著力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支持企業做大做強,擴大就業領域,增加就業容量,發揮中小企業和非公經濟吸納就業的主渠道作用。
(三)加快發展服務業。在鞏固提高商貿流通、餐飲娛樂、休閑旅游等傳統優勢產業的同時,鼓勵發展具有增長潛力的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產服務、生活服務、救助服務等服務業新領域,重點開發養老服務、醫護服務、殘疾人居家服務、物業服務、廉租房配套服務等社區服務和農業技術推廣、農用生產資料連鎖經營等服務業,拓寬就業空間,挖掘就業崗位。要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扶持政策,推動房地產業發展,擴大就業。充分利用新建園區、基地、產業集群等配套服務擴大就業。積極開發文化、旅游資源,帶動旅游產業和中介服務業發展,促進就業。
(四)統籌城鄉就業。將統籌城鄉就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和完善統籌城鄉就業政策體系、社會保險體系、培訓體系、服務體系、領導體系和考核體系。加大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工作力度,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扶貧資金的10%和就業再就業資金的10%用于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的要求,鼓勵和動員各類培訓機構,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的開展勞務培訓,不斷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實效性。積極發展鄉鎮企業和農村二、三產業,加強與境內和周邊大企業的勞動用工協作,大力組織對外勞務輸轉,打造一批勞務品牌,促進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加快發展勞務經濟。積極做好返鄉農民工就業工作,鼓勵和引導一批有資金、有技術的農民工返鄉創業。
二、落實就業政策,以政策扶持促進就業
(五)積極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各項政策。要將高校畢業生就業一并納入全市就業工作計劃,統一部署,統一實施。通過“三支一扶”“進村(社區)”“農村特設教師崗位”“甘肅省醫療衛生類大學生進農村”“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志愿服務西部”等扶助一批,挖掘機關事業單位空編招聘一批,落實創業政策帶動一批,支持大中型企業接收一批,鼓勵非公有制企業吸納一批,開辟基層公益性崗位安置一批,組織人才交流合作輸出一批,開展技能培訓儲備一批等途徑,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人事、財政、教育、衛生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切實做好純農(牧)戶中零就業家庭未就業本科以上畢業生就業和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中小學、鄉鎮衛生院就業工作,確保8月底前完成純農牧戶畢業生的安置、農村中小學教師和鄉鎮衛生院醫療人員的選拔錄用工作。選拔農村中小學教師和鄉鎮衛生院醫療人員要優先安排符合條件的純農牧戶零就業家庭本科以上畢業生。健全高校畢業生就業相關政策措施,在扶持創業、技能培訓、小額擔保貸款等方面優先考慮高校畢業生。同時對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等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的,要落實薪酬或生活補貼,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所需資金按現行渠道解決。對到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農村基層單位就業并服務滿一定期限的,以及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精心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系列活動,提高就業服務的針對性、有效性,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參加社會實踐,增加見習機會,提高就業能力。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權益維護工作,保障其就業權利不受侵害。各縣區要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預警機制,實行月報告制度,對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進行跟蹤調查和統計。
(六)積極落實就業困難人員各項補貼。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要優先安排符合崗位要求的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并視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在相應期限內給予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對各類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相應期限內給予社保補貼;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后申報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期限,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對2009年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期滿、仍未能實現穩定就業的靈活就業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將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期限一次性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從2009年起,全市統一實行《就業失業登記證》,將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在常住地穩定就業滿6個月后失業的農村進城務工人員納入登記失業范圍,由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免費向勞動者發放。登記失業人員憑《就業失業登記證》享受公共就業服務和就業扶持政策。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和創辦企業的,繼續執行原稅收優惠政策。
(七)積極落實企業穩定就業政策。認真落實“五緩交四降低三補貼”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可在一定期限內緩繳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可在一定期限內按照一定比例降低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率;失業保險基金結余可用于困難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補貼或崗位補貼,對困難企業開展職工在崗培訓的可從就業專項資金中予以適當補貼。由市勞動保障、財政、經委(國資委)、地稅等部門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八)積極落實企業吸納就業政策。延續鼓勵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的稅收扶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在新增加的崗位招用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招用人數,在相應期限內定額依次減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審批期限延長至2009年底。對當年新招用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達到現有職工總數30%以上、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可以申請最高額度200萬元的貸款,并由財政部門按有關規定貼息。
(九)規范企業裁員。各縣區政府要建立失業動態監測報告制度和失業預警制度,制定失業預警應急預案,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開展失業動態重點監測,對異常失業情況進行及時干預和處理。規范企業裁員行為,切實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企業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20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需提前30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后,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報告裁減人員方案,確保解除勞動關系人員社會保險費足額繳納,并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對符合條件的人員,要及時足額發放失業保險金和一次性生活補助,并統一進行失業登記。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力度,勞動保障、公安、工商管理等部門和有關金融機構要加強協調,積極防范和嚴肅查處少數企業主欠薪、拖欠社會保險費后轉移資金、關廠逃匿等行為,妥善處理因此類問題引發的職工,努力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倡導和鼓勵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各類用人單位應積極響應我市20戶企業向全市發出的穩定就業倡議書,通過加強企業內部管理,開展技術創新,增強企業競爭力,努力克服金融危機造成的影響,采取在崗培訓、輪崗輪休、降低薪酬等階段性措施,合理安排生產,挖掘用工潛力,通過多種方式穩妥分流安置富余人員,盡最大努力不裁員或少裁員。
三、大力實施全民創業工程,以創業帶動就業
(十)政策扶持創業。各縣區、各部門要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實施全民創業工程的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鼓勵支持大中專畢業生、失業人員、農民和返鄉農民工、復員轉業軍人、殘疾人等社會群體自主創業,積極落實稅費減免、場地安排、創業激勵、創業培訓等扶持政策。充分發揮小額擔保貸款扶持創業的政策效應,發放對象由下崗失業人員擴大到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城鎮就業轉失業人員、城鎮其他失業人員、未就業的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大中專院校畢業生、職業學校畢業生、回鄉創業帶頭人、有創業愿望的城鄉婦女;貸款額度由2萬元放寬到5萬元;對各類創業主體貸款產生的利息,由財政部門按有關規定貼息。創業成功、按期足額償還貸款、誠信度高的借款人和吸納就業人員多、按期還款、有償還能力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可再次申請貸款。要創新貸款管理模式,盡量簡化貸款手續,降低反擔保門檻,反擔保人員可擴大到經營良好、收入穩定的企業員工,允許經濟基礎好的創業人員之間實行“聯保”,積極開展信用社區創建評選活動,經信用社區推薦的,可取消反擔保。實施小額擔保貸款工作激勵機制,對小額擔保貸款工作開展較好的社區、經辦銀行、擔保機構等給予一定的工作獎勵。
(十一)加強創業培訓。將創業能力培訓范圍由下崗失業人員擴大到全體有創業愿望和培訓需求的城鄉勞動者,給予培訓補貼。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根據實際,組織開展“改善你的企業(IYB)培訓”。
(十二)完善創業服務體系。各縣區、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建立完善組織領導、政策支持、創業培訓、服務保障等工作體系,規范服務流程和標準,將創業服務工作延伸到街道社區、農村鄉鎮、職業院校、用人單位,為城鄉創業者提供創業服務。依托市、縣各類園區、基地,加快中小企業創業孵化基地建設,構筑支持創業的服務平臺。加強創業服務信息網絡建設,建立創業項目和城鄉勞動力資源庫,向社會公開創業信息。組織開展創業項目推薦會、創業帶頭人先進事跡報告會、創業先進個人評選等各類活動。引導城鄉勞動者轉變就業觀念,走自主創業、自謀職業之路,營造全社會支持創業、服務創業的良好氛圍。
四、加強職業培訓,以技能促進就業
(十三)擴大培訓人員范圍。將職業技能培訓范圍由下崗失業人員擴大到全體有就業愿望和培訓需求的城鄉勞動者,給予培訓補貼。繼續完善整合部門職能、整合培訓機構、整合培訓資金、做好跟蹤服務的“三整合一跟蹤”工作模式,集中力量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將免費培訓人員范圍由初高困畢業生擴大到普通高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全面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建立職業技能鑒定多元化考核評價機制和質量管理長效機制,推進技能人才成長和職業技能鑒定質量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建設。落實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政策,對就業困難人員、進城務工的農村勞動者和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通過職業技能鑒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一次性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十四)組織實施特別職業培訓計劃。引導幫助生產經營困難企業組織待崗人員開展技能提升或轉業轉崗培訓,組織返鄉農民工參加實用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提升技能水平,幫助其尋找新的就業機會,鼓勵返鄉農民工參加技工學校學制教育。幫助失業人員參加再就業培訓,提升再就業能力。組織引導退役士兵免費參加相關職業技能培訓,培養技能型人才。充分利用市內職業學校的教學、實訓設施等條件,對農村應屆初、高中畢業生未能繼續升學的人員(以下簡稱“農村兩后生”)實行勞動預備制培訓,使其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或掌握一定的職業技能,加強技能勞動力資源儲備。
(十五)加快技能人才培養。創新技能人才培養方式,通過校企合作、地校合作、校校合作等多種形式,積極培養重大項目實施、企業發展和產業升級中急需的技術工人。加快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等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建設,積極推動公共實訓基地建設。鼓勵指導經濟實力雄厚、培養能力較強、培訓制度較好的大型企業開展高技能人才培養和考核,在企業推動“名師帶徒”活動,實行技師、高級技師與技能勞動者結對培養,不斷發展壯大我市高技能人才隊伍。
五、強化公共就業服務,積極開展對困難群體的就業援助
(十六)加強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按照《就業促進法》的要求,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完善公共就業服務制度,著力提高就業服務制度化、專業化和社會化工作水平。加強基層勞動保障平臺建設,充分發揮街道、鄉鎮和社區促進就業工作的作用,將就業服務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按照《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甘肅省人力資源市場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建設規劃的通知》(甘政辦發〔*〕141號)要求,加快推進市、縣兩級人力資源市場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建設,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把人力資源市場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建設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城鄉人力資源開發、做好就業服務和社會保障的重要載體和發展平臺,在編制規劃和項目建設上重點支持。要培育一批規模較大、注重服務質量的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和勞務中介組織,全方位、多渠道、多層次為城鄉勞動者提供就業服務。
(十七)積極開展就業服務專項活動。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按照《就業促進法》的要求,突出公益性特征,建立健全面向所有勞動者的就業服務制度。認真開展城鄉就業援助、春風行動、民營企業招聘周和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等就業服務專項活動。加強組織領導和部門協調,突出活動重點,創新活動方式,確保活動效果。
(十八)完善城鎮就業困難人員援助機制。對城鎮零就業家庭、大齡、身有殘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連續失業1年以上、未就業的城鎮退役士兵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的人員給予重點援助。各級就業服務機構要開展上門服務和“一對一”的援助服務,政府開發的公益性崗位要優先安排就業困難人員,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建立動態管理、動態援助的長效工作機制。各級勞動保障、民政部門要科學編制下達企業安置退役士兵計劃,有關企業特別是國有大中型企業,要切實履行法律規定的安置義務。繼續對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對2009年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期滿、仍未能實現穩定就業的靈活就業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將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期限一次性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
(十九)建立農村零轉移就業家庭就業援助制度。在做好城鎮零就業家庭動態消零工作的基礎上,建立農村零轉移就業家庭就業援助制度。農村零轉移就業家庭是指農村家庭成員中在勞動年齡內、有轉移就業愿望但無人外出務工或就地從事二、三產業的家庭。各縣區、各相關部門要把解決農村零轉移就業家庭的就業問題作為農村扶貧工作的突破口,加強組織領導,制定相關扶持政策,將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與農民就業結合起來,實行“以工代賑”,就近就地開發就業崗位,優先吸納有就業愿望的農村零轉移就業家庭有1人就業,力爭在三年內逐步解決農村零轉移就業家庭的就業問題。
六、明確政府責任,完善工作機制
(二十)強化政府責任。各級政府要堅持把促進就業作為重要職責,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目標,作為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并制定促進就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在發展經濟促進就業、城鄉統籌就業、創業帶動就業、政策扶持就業以及發展勞務經濟、規范人力資源市場、完善就業服務、加強職業培訓、開展就業援助等方面制定具體措施,努力實現社會就業更加充分的目標。
(二十一)加大財政投入。各級政府要建立就業專項資金投入機制,加大資金投入,在同級財政預算中安排促進就業專項經費。就業專項資金用于職業介紹、職業培訓、公益性崗位、職業技能鑒定、社會保險等補貼和特定就業政策補助,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和微利項目的小額擔保貸款貼息、公共就業服務以及促進就業再就業工作經費補助等。將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工作經費、就業信息網絡建設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加強鄉鎮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臺建設,保證必要的工作人員和工作經費。建立和完善貸款擔保基金的持續補充機制,各縣區每年新注入小額貸款擔保基金的數額不得少于50萬元,不斷增加基金額度,擴大貸款發放規模。
(一)各級政府要把擴大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位置,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堅持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的方針,多渠道擴大就業。
(二)強化統一領導、分工協作的促進就業工作機制。省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更名為省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調整充實成員單位,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定期研究就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推動全省促進就業工作。省勞動保障廳具體負責全省促進就業工作。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共同做好促進就業工作。
各市、縣(區)政府要根據工作需要,成立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協調解決本行政區域就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三)縣級以上政府要建立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制,制定本行政區域內促進就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把城鎮新增就業、失業人員再就業、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因就業而退出低保人數和控制城鎮登記失業率等指標納入政府考核目標,繼續實行就業工作月通報、季調度工作制度,依法加強監督考核。省政府根據全省就業工作形勢的需要,對考核目標適時進行調整。
(四)縣級以上政府每年對在促進就業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五)充分發揮各派、工商聯、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及其他社會組織的積極作用,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齊心協力做好就業再就業工作的局面。
二、完善政策支持體系,進一步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
(六)妥善處理法律規定與現行政策的銜接問題。按照法律要求,對政策進行完善和規范,明確政策支持對象和內容,調整完善操作辦法,解決政策落實中的難點問題,提高政策的實際效果。
(七)繼續執行《**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政發〔**〕1號)規定的各項稅收政策。
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業、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氧吧外)、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就業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4800元。
對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氧吧外),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對國有大中型企業通過主輔分離和輔業改制分流安置本企業富余人員興辦的經濟實體(從事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服務型企業中的廣告業、桑拿、按摩、氧吧,建筑業中從事工程總承包的除外),經有關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
零就業、低保戶和殘疾人家庭成員自主創業或被用人單位招用,憑有效證明可比照上述政策執行。
(八)嚴格執行新《企業所得稅法》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支持鼓勵下崗失業人員、大中專畢業生、殘疾人、軍隊退役人員等各類勞動者創辦小型微利企業,發揮創業帶動就業的倍增效應。
(九)對民政部門認定集中安置殘疾人的社會福利企業,實行由稅務機關按單位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定額減征增值稅、營業稅。對單位支付給殘疾人員的實際工資可在所得稅前據實扣除,并可按支付給殘疾人的實際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十)開展全民創業活動,激發全社會的創業熱情和創造活力。各市、縣(區)政府要建立創業服務專門機構、創業孵化基地和培訓基地,**、**、**市市級創業孵化基地規模要達到一次性接受創業戶數30戶和從業人員600人以上,其他市要達到15戶和300人以上,縣(區)要達到5戶和100人以上,各產業園區要達到10戶和200人以上。進一步完善創業服務體系,加強創業指導,營造支持創業、鼓勵創業、保護創業的良好環境,推動創業促進就業和創新型社會建設。對自主創業人員提供創業培訓、開業指導、項目推介、小額貸款、經營咨詢、提供創業社保補貼等創業服務。開展創業服務所需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
(十一)登記失業人員創辦企業的,凡符合相關條件,可按國家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符合有關殘疾人就業優惠條件的,可以享受現行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稅收優惠政策。
(十二)登記失業人員和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的,按規定免收屬于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扶持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具體政策由省財政廳和省發展改革委制定。
(十三)進一步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創新小額擔保貸款管理模式。對登記失業人員、殘疾人、軍隊退役人員、軍人家屬、大中專畢業生和外出務工返鄉創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自籌資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額擔保貸款,貸款額度一般不超過5萬元,對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按照人均不超過5萬元、總額不超過50萬元的標準給予小額擔保貸款支持。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到期確需延長的,可以展期兩年。對微利項目在貸款期限內由財政全額貼息,展期不予貼息。對微利項目,各市可在省規定的25個微利項目基礎上,根據本地區實際做30%的調整,各市調整的項目,須報省勞動保障廳和省財政廳備案。
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集中使用殘疾人或自謀職業的軍隊退役人員的企業,根據實際招用人數,合理確定貸款額度,最高額度由不超過100萬元提高到不超過150萬元,并由小額擔保貸款基金提供擔保服務。
各級政府要積極幫助商業銀行回收小額擔保貸款,省政府將把各市小額擔保貸款回收率作為對各市政績考核的重要指標之一。
各級財政部門要進一步拓寬貼息資金的使用渠道,從貼息資金中安排部分資金支持完善擔保基金的風險補償機制,建立新增信用貸款補償機制。具體辦法由省政府金融辦會同省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和人民銀行**分行等有關部門制定。
各級政府在當年財政存款行招投標書中將商業銀行當年發放支持就業、創業貸款增長幅度超過當年各項貸款平均增長幅度3至5個百分點,作為招投標條件之一。同時,對當年發放支持就業、創業貸款增長率達不到其貸款平均增長率的商業銀行,將降低其財政存款比例。
各銀行金融機構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就業和創業工作,地方銀行金融機構發放小額擔保貸款的余額要達到當年貸款余額的20%。各級政府要加強信用社區建設,積極促進小額擔保貸款發放與信用社區建設有機結合,認真落實對信用社區的激勵機制,為創業融資營造良好條件。**年底,各市創建信用社區總數要達到社區總數的10%以上,其中,至少有1個社區要達到A級。3年內,各市信用社區要達到25%以上,并至少有1個社區達到3A級。
對于不能按時歸還就業、創業貸款的,將記入人民銀行企業或個人征信系統,定期予以公告。
(十四)扶持困難人員就業。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因身體狀況、技能水平、家庭因素、連續失業1年以上,以及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的人員。主要包括: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4050”人員、登記失業人員中距退休年齡5年以內的人員、低保戶和低保邊緣戶家庭成員、連續失業1年以上的失業人員、處于失業狀態的殘疾人、自謀職業的軍隊退役人員、縣以上(含縣級)勞動模范、軍人配偶、烈屬、單親撫養未成年人者。對各類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相應期限內給予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補貼;各地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要優先安排符合崗位要求的就業困難人員,并視其簽訂勞動合同情況,在相應期限內給予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補貼、適當的崗位補貼;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后申報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十五)對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軍隊退役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低保戶及低保邊緣戶家庭成員首次自主創業(指首次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正常納稅經營1年以上的,可給予2000至4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所需資金由省、市、縣(區)三級財政各承擔1/3。
(十六)對低保戶及低保邊緣戶家庭成員自主創業和就業后,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戶和低保邊緣戶標準的,其原享受的低保戶或低保邊緣戶待遇可保留3至12個月。具體期限由各市確定。
(十七)加大就業再就業資金投入。各級政府要認真貫徹落實《就業促進法》,加大資金投入,改善就業環境,擴大就業。縣級以上政府要設立就業專項資金,本級安排的就業專項資金不得低于上年和本年可支配財力的1%,不足部分在年度執行中足額籌集。就業專項資金用于職業介紹、職業(創業)培訓、公益性崗位、職業技能鑒定、特定就業政策和社會保險等補貼,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和小額擔保貸款貼息,以及扶持公共就業服務等。就業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辦法由省財政廳和省勞動保障廳制定。
三、加強就業服務和管理,健全職業技能培訓制度
(十八)按照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的要求,加強部門間協調,完善管理制度,維護人力資源市場的良好秩序。各市、縣(區)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要統一加掛“人力資源市場”牌子,并按照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求,規范完善服務內容和服務程序,**年5月底前要全部落實。加強街道(鄉鎮)、社區等基層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建設,所有鄉鎮都要建立勞動保障服務所,村級設有勞動保障協理員,健全城鄉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提高公共就業服務的質量和效率。合理確定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人員編制,加強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將公共就業服務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保障其向勞動者提供免費的就業服務。進一步加強公共就業服務基礎設施建設,要將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各級政府基本建設支出計劃,逐步提高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到**年底前,全省建成不同層次、規模適度、結構合理、功能完善、運轉協調、滿足需要的公共就業服務基礎設施體系。**年底前,各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面積要達到省政府規定標準。目前已經達標的地區,要根據就業工作需要,不斷完善服務設施,提高服務能力。要著力加強鄉(鎮)、村就業服務機構能力建設,鄉(鎮)就業服務機構的服務場所面積要達到100平方米以上,村要有固定的公共就業服務場所。切實加強對職業中介機構的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各類職業中介機構為登記失業人員提供就業服務并實現就業的,按規定給予職業介紹補貼。
(十九)縣級以上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建立綜合場所,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提供“一站式”就業服務;街道、社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設立服務窗口,開展公共就業服務。要規范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服務流程和標準,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以“4050”人員、零就業家庭、困難家庭大中專畢業生、殘疾人、自謀職業的軍隊退役人員為重點,開展就業援助工作。
(二十)要建立健全就業登記和失業登記制度。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負責為勞動者免費辦理就業登記和失業登記,并做好登記統計工作。登記失業人員應當積極求職,參加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安排的就業服務活動,定期向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報告就業失業狀況。在全省范圍內實行統一的就業失業登記證(以下簡稱登記證),向勞動者免費發放,并注明可享受的相應扶持政策。登記失業人員憑登記證在全省范圍內享受公共就業服務和就業扶持政策。對就業困難人員在登記證上予以注明。就業、失業登記的具體程序由省勞動保障廳另行制定。要切實加強登記證發放和使用的管理。
(二十一)建立健全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鼓勵支持各類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用人單位依法開展就業前培訓、在職培訓、再就業培訓和創業培訓,鼓勵勞動者參加各種形式的培訓。對失業人員、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參加職業培訓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對就業困難人員、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限國家規定實行就業準入制度的特殊工種),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一次性的職業技能鑒定補貼。要根據職業培訓的實際需要,合理確定補貼標準,現行補貼標準不足彌補實際培訓成本的,可提高補貼標準。完善職業培訓補貼辦法,建立健全職業培訓補貼與培訓質量、促進就業效果掛鉤機制,提高勞動者參加培訓和各類職業教育培訓機構提供培訓的積極性。要完善勞動預備制度,對有就業要求和培訓愿望的大中專應屆畢業生實行6個月以上、12個月以內的預備制培訓,使其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職業技能。積極探索職業培訓項目化運作模式,將補貼資金與項目運作緊密結合起來,提高職業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四、進一步完善面向所有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援助制度,及時幫助零就業家庭解決就業困難
(二十二)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就業援助制度,積極幫助和扶持有就業愿望和就業能力,且積極求職的就業困難人員就業。要通過公益性崗位援助等多種途徑,對所有就業困難人員實行優先扶持和重點幫助,在公益性崗位上從業的就業困難人員,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含5年,計算年齡截止到**年底),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期限延長到法定退休年齡。各級財政對公益性崗位的補貼標準統一調整為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的50%。從**年起,對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增加工傷保險補貼,工傷保險的繳費基數為在單位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總額,繳費比例為繳費基數的0.5%,各級財政按照用人單位為公益性崗位人員實際繳納工傷保險數額的100%給予補貼。**年,省政府繼續下達3萬個公益性就業崗位補貼指標,用于支持和幫助困難人員集中的地區解決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問題。
對困難家庭未就業的應往屆大中專畢業生實行兜底安置。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對回原籍的困難家庭大中專畢業生逐一登記,提供有針對性的就業服務和公益性崗位援助。各市、縣(區)政府要根據政府對社會提供公共就業服務的需要,積極培育和購買一批適合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的公益性崗位,及時提供崗位援助,確保困難家庭應往屆大中專畢業生在登記當年實現就業。
(二十三)加強對零就業家庭的就業援助。要依托街道社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一步完善零就業家庭申報認定制度,規范審核認定程序,建立專門臺賬,及時接受零就業家庭的就業援助申請。要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提供有針對性的職業介紹、職業培訓等就業服務和公益性崗位援助,通過多種就業形式,幫扶零就業家庭人員實現就業。對其中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要及時兌現各項扶持政策。建立動態管理、動態援助的長效工作機制,確保城市有就業需求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實現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