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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生態文明制度;美麗蓬萊
中圖分類號:A715文獻標識碼: A
黨的十把生態文明建設提升到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并列的戰略高度,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的總體布局,黨的十是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關鍵時期和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攻堅時期召開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會。同志所作的報告,科學地總結了過去五年的工作和十年工作基本經驗,對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作出了全面部署,特別是對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全面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等方面進行了系統闡述,提出了“五位一體”、“建成小康社會”、“四個同步”、“兩個翻番”、“美麗中國”、“八個堅持”、“四個意識”、“三個自信”等新思想新觀點新部署。同志的報告是我們黨團結和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在新世紀新階段繼續奮勇前進的政治宣言和行動綱領。通過學習,加深了理解,感觸頗深。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緊緊圍繞建設美麗中國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態文明制度,健全國土空間開發、資源節約利用、生態環境保護的體制機制,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現代化建設新格局?!边@充分體現了我們黨對人類社會發展規律認識的不斷深化,體現了我們黨對生態文明基本特征的準確把握,體現了我們黨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決心。建設生態文明,必須對現行的不符合生態文明要求的制度、體制、機制進行改革。以來,我國建立了政府生態環境行政管理體制,在生態環境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是,經濟管理和行政管理還未能形成對粗放型、外延擴張型的經濟發展方式的有效制約,致使片面追求生產總值的增長,以攫取和損毀生態環境為代價獲得經濟增長,自然資源的消耗越來越多,對環境的破壞越來越大,生態越來越惡化。面對嚴峻形勢,必須加強制度建設,加快體制機制改革,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必須建立系統完整的制度體系。
作為一座生態宜居的現代化濱海旅游城市,蓬萊市始終以科學發展為主題,堅持制度保障與工程建設并重,全力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2011年躋身全省首批、煙臺市唯一一個省級生態市,2012年市委、市政府又作出了建設生態蓬萊的戰略部署,生態文明建設走在全省前列。
一是啟動生態蓬萊建設,推進生態文明發展。2012年4月12日,市委、市政府召開了生態蓬萊建設暨環境保護工作會議,四大班子領導全部參加。結合國家級生態市考核指標要求,把生態蓬萊建設工作任務分解落實到有關部門和單位,全面組織實施。制定下發了《關于加強環境保護建設生態蓬萊的意見》、《蓬萊市創建國家級生態市考核指標責任分工表》和《蓬萊市創建國家級生態市工作實施方案》等,成立了由市長任組長的蓬萊市創建國家級生態市工作領導小組,全面啟動生態蓬萊建設工作。
二是創建“蓬萊美麗鄉村”,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市委、市政府制定下發了《關于加強環境保護建設生態蓬萊的意見》和《關于在全市開展“蓬萊美麗鄉村”創建活動的實施意見》,深入推進“美麗鄉村”創建活動,集中整治農村垃圾、污水和畜禽養殖污染。全面推行“戶集、村收、鎮運、市處理”的城鄉垃圾一體化運行模式;大力推廣清潔能源,發展生態農業,對秸稈、禽畜糞便等農業有機廢棄物因地制宜地采取制沼氣、發電、還田作肥料等不同方式,全部綜合利用;抓好鎮駐地綠化工程,提高綠化檔次和綠化覆蓋率;加快推進鎮級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提高城鎮污水處理率。
三是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提高生態環境承載力。嚴厲打擊河道挖沙、亂采濫挖、無證開采等破壞生態的違法行為;加強陸岸水污染治理,減少入海污染物總量;加強對水土流失、礦區地面塌陷、破損山體、濕地和海岸帶等生態受損區域的治理修復,恢復區域自然生態功能;加快推進水系生態建設,積極實施沿海防護林、荒山綠化、封山育林等重點工程,構建綠色屏障,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四是加強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改善空氣環境質量。市政府制定下發了《蓬萊市大氣治理可持續改善實施方案》、《蓬萊市揚塵污染防治實施方案》等,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改善區域空氣環境質量。重點抓好燃煤電廠、水泥生產企業和工業窯爐的顆粒物污染防治設施的升級改造;不斷加強城鄉結合部、施工場地、地面的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完善環境自動監控系統,加強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建設,在市區兩個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開展PM2.5和臭氧監測。
關鍵詞:突破遼西北;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對策
一、“突破遼西北”戰略中生態環境保護的地位分析
2015年2月3日,《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入實施突破遼西北戰略的意見》出臺并再次強調,“十三五”期間,推進生態環境保護,著力實現綠色發展是突破遼西北戰略的重點任務之一。
在實施“突破遼西北”戰略過程中,要正視資源環境承載力。加強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是突破遼西北區域發展戰略的重要保障。
二、遼西北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體系方面存在的問題
遼西北地區長期以來工業發展相對緩慢,再加上該區域農業經濟的粗放經營導致水土流失、土地沙化、水資源浪費等生態破壞加劇,資源環境承載力極其脆弱。脆弱的生態環境極大地制約該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遼西北地區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體系方面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為:
1、在立法上,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法律體系不健全?!吨腥A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為主體的環境保護法律體系雖已初步建立,但其對農業環境保護的規定缺乏,使得許多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難以開展。
2、在執法層面,執法手段和措施單一。農業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統分結合的分層管理體制效率低下,且極易導致各執法部門互相推諉和爭權奪利現象產生。農業主管部門和環保部門都可以行使行政執法權,加之地方保護主義導致的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違法失職現象,使得農業生態環境保護陷入一個異?;靵y和尷尬的局面。
3、在運營環境上,相關制度協調性較差。許多生態環境法律制度雖已建立,但制度之間的配套性和協調性較差。在有關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如土壤污染防治、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公益訴訟制度等。
4、在法律歸責上,涉及生態環境保護的禁止性規定與法律責任規定不協調,法律責任規定相對較為寬泛不夠嚴苛,使得現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既不足以震懾違法的當事人,也不能發揮應有的警示作用。
5、在法律監督上,相關部門認識,行政管理手段單一,過分偏于經濟處罰,缺乏對于建立長遠有效的法律監督機制的重視,致使農業生態環境遭到破壞,嚴重威脅當地農業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三、完善遼西北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法律體系的建議
遼西北生態環境保護法律體系所存在的問題使得改善該區域農業生態環境顯得尤為重要。只有完善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法律體系,才能更好的發展遼西北地區的農業經濟,走可持續發展道路。
1、制定統一的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法
面對遼西北地區農業生態環境的困境,應制定統一的《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法》,以法律文件的形式規范對于農業生態環境管理;通過對現行環保法的修訂,完善對于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專項規定。
2、強化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力度
“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盵1]在農業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建立垂直管理體制,以求增強管理和執法效率,避免部門間相互推諉和扯皮的現象的發生。通過賦予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部門較多的行政許可、行政強制和行政處罰權,來增強其執法和管理權威;此外,應嚴厲打擊地方保護主義,嚴格執法,對危害農業生態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大行政和司法打擊力度,加強執法和司法保護。
3、明確農業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農業生態環境保護中“無法可依”的現象層出不窮。因此,農業環境保護法必須對污染和破壞農業生態環境的行為作出相應的處罰規定,加大處罰力度,完善相關處罰指標體系,從重從嚴處理相關違法行為,保證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的有序運行開展。
4、采用統一監督管理與分工負責相結合的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體制
信息不公開、不對稱是妨礙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根源。要不斷完善農業生態環境信息公開立法,積極構建我國農業生態環境公開法律體系?!白寵嗔υ陉柟庀滦惺埂保拍苁沟梦覈r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在公眾的參與下得到有效監督。
結語
“突破遼西北”戰略有利于提升全省經濟整體實力,促進區域發展,也踐行國家政策。因此,在這一過程中,要高度重視農業生態環境的保護工作,為經濟社會的持續健康可持續發展提供十足的動力。(作者單位:沈陽師范大學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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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林業;生態環境保護;重要性;原則
中圖分類號: S718.5 文獻標識碼: A DOI編號: 10.14025/ki.jlny.2017.05.040
生態環境主要是由非生物、生物群落等自然因素所組成的完整的生態系統,由于生態環境和人們生活密切聯系,一旦生態環境遭受破壞,人們生活環境也會隨之不斷惡化。基于此,我國應合理應用相關措施,確保林業經濟和環境保護的有機結合,以實現協調發展的目的,從而為林業生態環境保護奠定堅實基礎。
1林業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性
我國西北地區主要以干旱和半干旱為主,且地形呈現復雜多樣的形態,而生態環境特點表現為:水源匱乏、干旱少雨;沙漠戈壁總面積相對較大,且多數土地無法再次利用;森林稀少,植物的覆蓋率普遍較低;在土地沙漠化方面,西北地區則占全國的90%以上,呈現較為惡劣的生態環境。而西北地區出現環境問題多數是由于水土流失較為嚴重、土地沙漠化的不斷加劇、資源開采和廢棄物堆積等導致,因此對其進行林業生態環境保護極為重要。
林業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性主要表現為:一是生態建設中,林業資源屬于其建設的重要主體,在林業資源產品中,多數屬于可再生綠色能源,特別是節能減排方面,其作用不可忽視;二是林業資源作為生態文化的主要源泉,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逐漸形成相應經營理念,從而展現人與環境,資源與生態的協調發展;三是按照目前我國經濟正常和相關技術,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對其發展方向進行合理調整,可有效促進我國實現持續發展的目標;四是森林資源屬于林業關鍵資源,同時也是林業經濟基礎組成部分,只有通過對資源的合理應用,加大森林資源的保護力度,才能明顯提升林業經濟水平,為其更好發展奠定基礎;五是目前生態環境受到的破壞相對比較嚴重,導致物質的生產力不斷下降,使其各項功能隨之出現不同程度的衰退。
2林業生態環境保護原則
若要實現林業生態環境的保護,則應將持續發展作為核心內容,通過分析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承載情況,總結保護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包括:公平性。所謂公平性是指應該保證機會選擇具有平等性特點,例如應以公平為前提進行分配,消除兩極分化和貧富懸殊的情況以及有限資源的合理分配;可持續性??沙掷m性是在生態與環境系統遭受干擾時,可以維持自身生存率。由于資源、環境均屬于人類生存和發展的重要依據,只有保證資源可以永續利用,才能保證生態系統的穩定性,從而實現可持續性的發展目耍還餐性。若要保證林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順利開展,達到持續性的發展目標,則應在共同配合下進行,通過提升共同責任意識,保證各方可以獲取相應效益,同時保護生態環境的穩定;需求性。除了應符合相關基本需求之外,還需營造良好生活環境,其需求主要包括:發展需求。人類為了提升生活質量,向更高層次發展時的需求條件;基本需求。保證人類的正常所需物質、生活需求;環境需求。當滿足人類基本需求后,為符合人類身心健康以及生活和諧所需要的環境條件。
3優化林業生態環境保護的有效措施
3.1提升保護意識
為了保證林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正常進行,應將提升人們保護意識作為重點,尤其應該加強森林資源的保護意識。在人類生活中,生態環境屬于人類賴以生存的關鍵,對自然環境給予保護,是對人類本身的保護。森林作為生態系統的主體,同時也是防災減災和凈化空氣的關鍵,對其給予有效保護,不僅可以獲取一定的太陽能,而且還能提升有機物質制造數量,為人類更好的生存提供有力保障。
3.2構建林業生態環境保護制度
在對林業生態環境進行保護時,若要構建林業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則需要制定完善的林業法律法規體系,加強執法力度;強化林業生態管理;對林地征占管理方法、審批制度進行重點完善;建立林業生態相關補償制度,確保原有補償方案得到全面完善,認真開展環境恢復工作;將人工修復、自然修復進行結合,積極開展生態修復工作;加大林業法制的宣傳力度,定期開展培訓工作,促使法治觀念得到全面提高,從而實現依法辦事的目的;針對林業要案和大案,應進行重點查處以及懲治;提高林業相關項目檢查力度,保證林業生態環境保護資金得到合理應用,實現資金的專款專用,使其可以安全、高效運行,進而促進林業生態環境保護的順利開展。
4結語
林業發展和生態保護密不可分,不僅需要對林業資源進行合理應用,提升人們整體生活水平,而且還能對林業生態資源給予有效保護,保證生態環境維持平衡狀態。但是,人為所導致的環境破壞,嚴重影響了生態平衡,因此加強地方生態環境保護意識顯得極其重要,以長遠發展眼光制定林業發展策略,能明顯降低對林業生態環境造成的破壞。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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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生態環境法制建設是事關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措施,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動農村可持續發展;要完善立法,達到環境法制的科學化,可行化,用法律手段治理農村生態環境問題。
【關鍵詞】農村生態環境;環境法制;環境立法;環境政策
【正文】
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與新農村建設的加快,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與農村社會經濟發展相比較存在著明顯的不同步。昔日的山青水秀土肥村美的秀麗鄉村,出現了水體大面積污染、土壤肥力下降、垃圾隨意堆放、工業污染加劇的情況。長期以來由于國家政策、資金和技術支持力度不夠,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落后于城市速度,對農村居民衛生和健康構成了巨大的威脅。盡管近期國家加大了農村生態環境治理政策力度,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較大進展,但由于農村的點源污染與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業污染疊加,各種新舊污染相互交織,工業及城市污染向農村轉移,使農村環境形勢仍然十分嚴峻,并危及農村飲水安全和農產品安全,嚴重制約了農村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因此要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就要加強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切實解決危害農民群眾身體健康、威脅城鄉居民食品安全、影響農村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而解決這一問題關鍵在于是否建立健全農村環境保護的有效政策、法規與制度體系。
一、農村生態環境問題的表現
(一)水體污染嚴重,水生態系統破壞
農村水體污染主要表現是工業污水、農業污水和生活污水“三污合流”,未經處理的廢水直接污染飲用水源,無法滿足農田灌溉;同時近幾年農村旱澇災害頻發,河流斷流,湖泊萎縮,魚蝦絕跡,天然綠洲消失,水庫蓄水減少,地下水位下降嚴重。
(二)基礎設施建設落后,固體垃圾污染嚴重
長期以來,村莊建設規劃差,基礎設施少,道路無硬化、無公廁、人畜居住混雜、不可降解農膜使用量急劇增加卻無法回收,固體垃圾隨意堆放。
(三)農業生產不當,環境資源破壞嚴重
農民環保意識比較薄弱,濫施農藥、化肥,懇荒圍湖造田,亂挖亂采,不僅農業產品受到嚴重污染,也逐漸污染了土壤、空氣、水源,對農業生態系統造成極大威脅。另一方面由于人多地少,再加上自然災害多發,土地退化、沙化、堿化嚴重,進—步加劇了人地矛盾。
(四)集體林權改革滯后,林業生態系統破壞
集體林權改革滯后,經營主體不明確、經營機制不靈活、利益分配不合理,嚴重影響了農民發展林業的積極性。其次地方政府決策不當,盲目開發山區,發展果業,加劇了森林植被破壞。再由于農村經濟落后,農民伐木為柴,亂砍濫伐現象屢禁不止,結果是森林生態系統的破壞,使生物多樣性環境遭受了破壞,并造成了大量水土流失,土地蓄水量下降。
(五)工業向農村的轉移,加劇了農村的工業污染
鄉鎮企業大多是一種以低技術含量、布局不合理、無集聚效應、粗放經營為特征的工業化。由于其生存環境、基礎條件及管理水平的相對薄弱,造成污染后缺乏治理技術與資金,治理困難,使農村生態環境產生工業化污染問題。同時大量污染嚴重的城市工業企業搬遷到城郊或農村地區,或者直接將城市垃圾運往農村,造成城市工業污染“上山下鄉”。
二、農村生態環境問題法制成因與對策
農村生態環境問題的產生有著自然、歷史、經濟與社會等諸多方面原因,這里只對其法制成因與對策進行分析?,F行法制狀況對環境的保護力度不夠,立法是從過去的經濟發展為重,環境保護為輕出發,“環境立法缺位,農村環境管理機構匱乏,環境保護職責權限分割并與污染的性質不匹配,基本沒有形成環境監測和統計工作體系”。①所以,要健全和完善我國農村環境法制建設,以新的角度和新的觀念完善環境法治建設是統籌城鄉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重要舉措。下面對影響農村生態環境法制建設成因逐一進行分析。
(一)環境政策原因環境政策原因主要表現是環境政策失靈。環境政策失靈是指國家在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宏觀政策失靈和微觀政策失靈。宏觀政策失靈集中表現為政府在宏觀經濟政策制定過程中忽視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和缺乏必要的環境問題保護對策,只到07年國務院專門召開的全國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會議,才出臺了《關于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才將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提到了新的高度。與城市相比,城市早已在這些方面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環境噪聲和煙塵控治、工業企業污染物達標排放、循環經濟與節能及減排、綜合利用等方面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政策與措施。同時還有“創建環境模范城市”的鼓勵政策以及有“飛行監測、限期治理、關停企業”等強制措施,而農村在這些方面幾乎是空白。微觀政策失靈是指具體的環境保護政策的缺陷而導致的環境問題。一方面是政策不夠健全,在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缺乏實效性強的政策,即使有政策但因原則性太強缺乏可操作性而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另一方面是已有的環境保護政策存在著不一致和不協調之處,尚需完善。無論是政策體系,還是工作力度,農村環保工作都還在起步階段,其中農村生活污染治理、規?;笄菁八a養殖污染治理、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土壤污染防治技術、農藥和化肥面源污染防治等政策幾乎是空白。因此,要根據農村環境問題量多面廣、監督對象復雜的內在特點和工作基礎薄弱的實際現狀,加強農村生態環境政策支持工作,在政策上傾斜,在經濟上扶持,在技術上支持。要多出臺農村環保財政補助、污染減排財政獎勵等政策手段,推動實施農業可持續發展戰略。“盡管中國農村環境與經濟的矛盾有別于城市,但城市環境保護積累的經驗和各項管理制度足以供農村環境管理借鑒?!雹诃h境問題的出現與經濟發展密不可分。資源、環境是農業可持續發展的核心和基礎,農業可持續發展需要生態環境支撐。所以加大政策保障措施,優化農村生態環境,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關鍵。
(二)立法原因
立法原因主要是指農村生態環境立法缺位,已有立法對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力度不夠?!董h境保護法》立法時間較早,受時代影響側重于工業污染控制和城市環境保護,對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方面關注不夠,僅有幾個條文很簡單。我國目前的諸多其他有關的生態環境法規,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等,對農村生態環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具體措施與制度規定不足。二是農業自然資源利用與生態保護缺乏統一規范,并且未能將農村環境、農村自然資源和農村生態的保護統一起來,農民的環境權益無法得到有效保障。三是行政法規不到位,本應彌補農村生態環境的上位立法的過于原則性和不足這種情形,卻未能出臺一部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綜合性行政法規。“一些重要環境領域還存在立法空白,如土壤污染防治、農用塑料薄膜污染、農村噪聲污染、農村生活污水污染、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立法基本是空白”。③各地方即使有相關地方法規,在規定上也不盡相同,比較混亂,并且是條塊分割,形不成完整統一制度體系。如農業部負責農業環境保護工作,主要是保護和管理農業環境,控制農藥、化肥、農膜對環境的污染,推廣植物病蟲害的綜合防治。國家環??偩重撠熮r村村鎮環境保護工作,各個地方政府所頒布的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涉及到漁業、水利、林業多個部門,內容和規定都存在差異。因此,加強立法工作,完善農村環保的地方性法規體系是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基礎。將來的《環境保護法》的修改應強調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并制定農村生態環境單行法;相關法律法規的立法也要關注農業生態環境的保護。同時盡快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辦法》等專項法規,逐步把農村環境保護納入法制化管理體系之中,修訂原有涉及農村環境保護而不適宜的法律法規,做到有法可依,責權清晰,有效防止農村地區種植業、養殖業、工業、生活以及外來污水和廢棄物的污染,防止農村生態遭到破壞。
(三)法律制度原因在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制度方面,考察現有的有關生態環境建設的基本法律制度,會發現現有的制度比較零散、不全面,缺乏對農村生態環境建設的基本法律制度系統而明確的規定,無法滿足生態環境建設的實際需要,從而導致制度缺位、制度執行和監督不力的情況。目前相關法律法規雖已建立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排污收費制度、污染集中控制制度、限期治理污染制度等一系列生態環境管理制度,但這些制度主要應用于城市環境污染的治理方面。同時在農村生態保護方面仍存在制度缺位現象,至今仍沒有一套治理農村生態環境問題的制度具體安排。在這種制度缺位的情況下,諸如土地退化、水土流失、水資源浪費與污染嚴重等重大生態環境問題難以得到有效治理。再次,盡管在有些方面建立了制度,但由于制度執行不力,致使制度功能不能有效發揮。從環境污染的治理制度來看,如排污收費制度,資源收費制度雖然對控制環境污染有積極的作用,但在實施中存在著一定問題。此外,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計劃、農業、林業、畜牧、水利和科技等多個部門,管理體制與環節多、各項治理措施相互脫節,造成制度執行和監督不力。因此要盡快建立起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基礎制度?!稗r村環境保護制度和考核體系建設要盡快建立,將城市環保和農村環保置于平等位置,從法律、法規體系上,對農村環境保護制度的建立提供依據”,④它是構成農村生態環境建設法律的基本內容,對于實現生態環境建設法律的目的與任務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這些制度應當包括:除繼續完善排污許可證制度、征收排污費制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等制度在農村環境保護工作中切實可行外,還應建立如下制度:農村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制度、農村清潔生產促進實施制度,生態環境建設問責制度、農村環保責任制度和農村生態環境考核制度,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生態環境監測制度、農村生態環境信息公開制度、農村生態環境補償制度、農村生態環境建設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生態環境破壞事故防范與預警制度、農村環境糾紛法律援助和公益訴訟制度等。
(四)政府管理原因農村生態環境問題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環境管理不當。主觀上來看農村生態環境管理是有政策但政策在部門之間協調不足或沖突,無手段和措施來達到政策目標;農村環境管理機構匱乏,環境保護職責權限分割并與污染的性質不匹配,基本沒有形成有效行政管理工作體系和管理措施??陀^上是農村生產與生活中不科學的行為,長期形成的一些生活陋習和農村環?;A設施的缺失,企業地處偏遠、點多面廣,排污主體具有不確定性,監管主體很難界定,難以用城市的監管的手段與用行政執法的手段來治理。因此要克服以上不足,農村環境治理要走與城市環境治理不同的工作思路,要創新工作方法,增強服務意識,變監督管理為預防管理,變單純的依法行政為服務與執法相結合。具體工作中要將農村環境污染防治納入年度考核范圍,實行行政問責制的工作體制,形成黨委領導、政府推動、部門聯動的工作格局,落實工作人員與經費,探索多元化、市場化、專業化的農村環保治理社會化管理模式和機制。其次,制訂農村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及年度實施意見,根據年度工作重點,將各項整治和建設任務分別落實到相關部門,并建立農村環境保護責任制,設立環境指標作為對鄉鎮考核的重要指標,專門出臺年度生態任務和環保專項行動考核辦法。再次,要強化農村環境服務與執法力度。在服務上,要象創建國家環保城市一樣大力開展生態鄉村示范創建,重點開展農村工業點源污染防治、生活污水與垃圾治理、農村畜禽養殖業的管理、土壤污染防治、流域河道整治、生態產業實施等關鍵工程。加大農村農業污染控制與治理技術的推廣運用力度,落實好“以獎促治”和“以獎代補”的政策措施,做好農村環保項目申報,積極爭取中央和省里的專項資金,加快推進農村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在執法上各執法單位要切實克服地方保護主義,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鄉鎮企業的監管和對違法排污企業的打擊力度,加大農村環境執法力度。
(五)生態環境技術規范制定與推廣原因現階段農民的環境保護意識還不強,對環境保護的認識尚不足,對環境保護的知識很欠缺。濫用化肥與農藥、秸桿隨意焚燒、家禽糞便污染水源等問題日益突出,農民卻對破壞環境的行為及其產生的后果渾然不知。長期以來,農民缺乏環保理念,而政府在農村環境保護中主導作用不足,農民缺少科學規范來保護環境,也缺乏科技與資金,導致農村污染治理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的市場機制難以建立。過去的農業技術推廣體系隨著各鄉鎮精簡與壓縮,基本處于癱瘓與失靈狀態。既是尚存的農技推廣系統由于缺少財政支持,也無法開展農業技術推廣,從而切斷了農民獲取環保措施的最重要渠道。農村的環境污染治理正是由于存在著政策、技術、經濟等方面問題,從而使農村污染治理體系滯后于農村現代化進程,基本沒有形成有效防控與治理機制。因此要組織農業科技服務專家隊伍,在農村中大力普及環保法律法規和科技知識,提高農村干部群眾保護環境、防治污染和維護生態平衡的自覺性和責任感;要大力推廣綠色植保和環保防治技術,引導農民發展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生態畜牧業、改善農村環境質量、地表水環境等環境問題;要發展生態農業,控制農藥、化肥、農膜等對農田和水源的污染。積極推進農村環境的監測工作,加強農村環境質量監測。要針對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現狀和農民群眾的特點,采取符合農村實際、貼近農民群眾的形式,制訂簡單易懂的安全控害技術規程,把農產品安全生產安全與監控、農村生活污染防治、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秸稈綜合利用、水產養殖污染防治、農藥化肥面源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技術編發成切合實際的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技術手冊,把生活與生產活動的科學規范以及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送到農民身邊、農戶家中,使環??萍贾R與法律法規深入人心。
三、結論
環境法制建設是事關農村生態環境問題的重要措施,因此針對農村的生態環境保護問題,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動農村可持續發展。
【注釋】
[1]李建平,《農村環境污染防治對策研究》,《安徽農業科學》2007第3期35頁。
[2]林真、李衛華、丁洪,《我國新農村建設中的環境污染問題及其治理措施》,《農業環境與發展》,2007年第1期32頁。
1.1森林資源匱乏。森林資源匱乏是阻礙當前我國生態環境保護與林業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我國疆域遼闊,各種生態資源豐富,但由于長時間以來,我國太過于注重社會經濟發展,導致一些生態資源被過度使用和浪費,還有一些生態資源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壞,森林資源就是其中之一。由于我國沒有重視對森林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導致我國森林資源銳減,森林覆蓋率大幅度減少。根據權威的數據來看,我國的人均森林面積相比于西方發達國家具有較大差距,甚至落后于一些發達國家。因此,在未來發展過程中,必須要重視森林建設工作,合理進行植樹造林,不斷擴展我國的森林面積。1.2林業生態環境保護政策不健全。林業生態環境保護政策不健全是影響我國生態環境保護和林業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長期以來,我國太過于注重追求社會經濟發展,忽視了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致使一些企業在經濟發展過程中過度開發森林資源,亂砍濫伐現象嚴重。此外,我國的一些法律法規不健全,沒有形成有效的生態環境保護機制,沒有對森林資源進行合理保護。1.3林業生態環境建設工作不到位。隨著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也逐漸得到了越來越多的重視。但由于我國的林業生態環境建設工作不到位,導致生態環境治理結果不盡如人意。雖然我國已經開始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但是國家在這一方面的資金投入不足,相關的法律、法規還不健全,一些企業仍然有漏洞可鉆,導致林業生態環境建設工作難以取得有效的進展。還有一些政府部門的林業生態環境建設意識不強,相關工作開展不到位,這些都是影響我國生態環境保護與林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原因。
2生態環境保護與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措施
2.1完善林業產業結構調整。完善林業產業結構調整是當前加快我國生態環境保護以及林業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重要措施。我國幅員遼闊,各個地區的土壤、地質、氣候等條件大不相同,因此,在林業可持續發展過程中,應完善林業的產業結構調整。這就需要從市場的實際發展狀況出發,同時,結合不同地區的土壤、地質、氣候等條件,有針對性地調整林業產業。在不同的地區發展不同類型、不同結構的林業資源,從而實現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的最大化。2.2加強林業生態環境建設與保護。生態環境保護與林業可持續發展相輔相成,因此,在強調生態環境保護與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同時,首先就要加強林業生態環境建設與保護工作??梢詫⑾冗M的現代科學技術融入到當前的林業建設事業中,建立科學化、系統化的林業發展機制。同時,相關部門還要加強對林業生態環境建設的宣傳工作,提高人們的思想覺悟和思想意識,使人們積極參與到林業建設事業中,保護森林資源,推動林業建設事業的發展步伐。2.3完善林業生態環境建設管理工作。在加強林業生態環境建設過程中,相關部門應制定出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強對林業建設工作的管理監督,防止一些林業建設部門只做表面工作,從而保障林業建設事業的質量和效率。此外,對于林業生態地區要進行重點的保護工作,保護森林資源,同時合理調整林業產業結構,促進我國生態環境保護事業的不斷發展。
3結語
生態環境保護與林業可持續發展不僅關系著當代社會的經濟發展,更關系到后代人的生存和發展。面對當前生態環境惡化趨勢越來越嚴重的狀況,相關部門一定要引起重視,強化我國林業可持續發展,為國家經濟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
參考文獻
1朱曉梅.淺談生態環境保護中加強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措施[J].科研,2015(31)
關鍵詞: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問題;原因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加快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改革、建立與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相適應的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已經成為實現國家環境治理現代化、建設生態文明的緊迫要求,為我國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改革指明了方向。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已成為我國一個熱點問題,目前對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已有不少研究,一些學者梳理了國際組織和研究機構針對中國生態環境保護問題的研究。[1]有學者認為我國快速的城鎮化建設對生態環境帶來了一些問題,[2]但也有學者認為城鎮化建設有利于解決農村生態退化、鄉鎮企業污染等環境問題。[3]許多學者針對目前我國生態環境保護存在的問題提出了諸多建議。何隆德(2014)認為可以借鑒澳大利亞把生態環境保護納入國家戰略、建立全民參與的環境保護機制、堅持依法依規治理環境、實現城市建設和管理的生態化、強調尊重自然規律等成功做法;[4]謝枝麗、宋長英(2014)則提出環保管理的關鍵是要強化政府的參與和干預;[5]馬源春、高廣闊(2015)認為改革我國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要在構建生態環保預測機制、經濟懲罰機制、綜合評價應用機制以及“無悔”的環保政策等方面作出努力。[6]也有學者基于洞庭湖生態經濟區視角提出從行政體制改革推進生態環保管理。[7]不難看出,學者們從生態環保管理存在的問題、制度建設、政府職能等角度進行了較為深入的分析,這些成果極大地豐富了我國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問題的研究。本文通過對湖南省的一些生態主體功能區的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進行深入調查,對我國環保管理面臨的主要問題進行了闡述和原因分析,并針對相應的問題提出了更具有操作性的對策建議。
一當前我國環保管理面臨的主要問題
當前,我國環保管理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距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所確立的環保管理新常態,仍有較大差距,深度推進我國環保管理仍面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價值激勵嚴重不足
地方政府及其官員作為“理性經濟人”,有著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經濟追求,同時做出最大努力。長期以來,由于我國“重發展,輕環?!?,對經濟發展所帶來的環境問題投入偏少,一些生態主體功能區為生態環境保護做出了巨大經濟犧牲,其生態收益與經濟發展損失不匹配,以致地方政府對環保管理存在價值激勵嚴重不足,出現環保政策偏差。一是生態補償不足。2015年,中央政府對省內國家級和省級重點生態公益林補償標準每畝為17元,例如,湖南省江華縣生態公益林的補助才每畝每年15元,這個標準低于公益林的管護成本(約每畝每年35元)。二是權責不對等。法律法規沒有對中央和地方事權進行清晰界定、劃分,地方政府肩負有環保管理的職責,但缺乏提升環保管理服務的積極性和與之相匹配的財力。
(二)環境執法能力不足
一是環保管理職能分散。環保職能分散在環保、土地、農牧、礦產、林業、水利、交通、國土、農業管理、海洋、港務和漁政等近40個部門,執法主體林立、責權分散、效率低下。二是環保機構不健全。例如,截止2014年,湖南省鄉鎮級設有環保機構842個,但大部分無法正常運轉,大部分鄉鎮政府仍沒有環保管理機構,缺少專職環保人員。三是環保經費短缺。由于排污費的足額征收很難到位,基層環境監管部門的業務資金大大減少,且難以保證辦案資金來源。一些縣市地方財政困難,無法滿足環保機構的業務經費需求,用于環境監管工作的經費更是寥寥無幾,許多環保局依靠大量征收污染費解決辦公費用。四是環保執法人員不足。以湖南省環保系統為例,按照國家環境監察、監測標準化建設要求,中部省份省級環境監察人員應當達到40人、環境監測人員應當達到100人,而2013年底湖南省環境監察總隊與應急中心合署辦公,在崗才29人,目前執法人數少、任務重、執法難、難執法,極大影響了監管、監測工作的正常開展,環境違法行為時有發生。
(三)公眾環保監督缺位
一是公眾無法獲取準確環保信息。政府、企業對環保信息的公開率不高,公眾難以獲取真實有效的環保管理信息。二是公眾缺少合法參與途徑。目前,我國還沒有出臺關于環保公眾參與的條例或其他形式的法規,公眾參與環保監管,缺乏規范化、制度化途徑。一旦遇到具體的環境問題,公眾無從知道該用何種方式參與,更難以把握采取什么樣的參與方式最合理、最合法,公眾在環境監督中被邊緣化。三是社會組織難以發揮作用。環保社會組織沒有完全獨立,資金來源對政府有依賴,在表達意見的過程中沒有獨立的話語權,對政府環保權力的制約大打折扣。
二引致環保管理問題的原因分析
我國環保管理深度推進面臨瓶頸問題,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四個。
(一)“先發展后治理”觀念作祟
在處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間關系時,地方政府往往把先發展后治理的發展道路視為解決當地經濟社會問題的不二選擇。對湖南的一些縣市調研發現,一些縣市在實際做法中仍將干部績效考核與GDP掛鉤,刺激地方官員為促使所轄地域經濟增長最大化不斷尋找機會。一些縣市為能引進項目落戶,放松環保要求,甚至以招商引資為名簡化程序、減少環??己藱嘀氐刃问礁深A當地環保監管。
(二)部門之間利益掣制
市場經濟體制改革,政府部門趨利現象明顯,“政府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利益化”,對本部門有利可圖的互相爭奪,無利可圖的往往沒人愿意負責,互相扯皮推諉。環保各項管理職能分散在多個部門,不僅難以形成資金集中使用和嚴格監管的合力,反而加劇了不同部門間的利益沖突,造成環保管理的“公地悲劇”。
(三)環保管理政策滯后
污染防治政策文件不夠具體明確,一些必要的條款處于空白狀態。污染防治的立法政策軟弱,缺乏強制性和引導性。環境收費制度建設嚴重滯后,環境違法處罰標準明顯過低,無法對環境污染起到震懾作用。
(四)環保監督機制虛化
上級生態環境保護部門和地方政府生態環境保護部門之間主要是行政業務指導關系,部門的財政權也由地方政府掌管,為地方政府對污染企業實行“掛牌保護”提供了土壤,導致地方保護主義成為生態環境保護的“攔路虎”。公眾參與環保缺乏有效協調機制,遇到具體環境問題,公眾無從知道該用何種方式參與,難以把握采取什么樣的參與方式最合理、最合法,公眾在環境監督中被邊緣化。
三破解我國環保管理體制問題的對策
破解我國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問題是一項長期艱難的挑戰,只有構建起政府、管理部門、市場與公眾等“四位一體”的環境保護管理機制,實現“四個增強”,才能有效解決環保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
(一)增強參與主體環保管理的積極性,健全利益共享與成本分擔機制
一是創新生態保護財政補償機制。加大對生態脆弱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市)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探索建立區域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制定出臺《重點流域生態補償暫行辦法》和《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質量考核實施方案》,探索建立由屬地政府負主責、省政府明確一個對口部門為主指導督辦、相關部門配合支持的多方協同機制,對做出重大環境貢獻的縣市鄉進行適當的獎勵,省市不再考核其生產總值。探索建立生態文明建設考核評價制度、生態文明示范點建設管理制度等。二是探索市場化的生態補償制度。對具有明確的保護者與受益者的領域(區域),在生態重點區域設立碳排放交易所,推動橫向碳排放以及在交界省份之間實施碳排放權、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試點。還可以通過共建生態園區、在電價、水價中征收生態補償基金等形式來實現,實施各類排污指標的有償使用和交易。三是探索推進生態產品金融化。進行生態旅游項目經營權、林權等優質運營性資產抵押、收費權融資等,探索通過資產證券化方式直接融資。依托生態資源的市場資產定價,探索通過資產證券化方式進行直接融資。
(二)增強環保管理體系協調性,推動橫向環保職能整合與事權劃分
一是實現環保管理主體多元化。環境管理的主體由單純依賴政府管理發展到政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居民共同參與,健全“統一監管、分工負責”的監管體系,有序整合不同領域、不同部門、不同層次的監管力量,將全國所有排污單位的監管在中央、省、市、縣四級環保部門進行合理分工,明確各級執法檢查的層級責任、執法檢查頻次及程序,對全省所有排污單位實行“有計劃、全覆蓋、規范化”的環境執法檢查。二是實現環保管理決策多元化。明確各職能部門參與環境保護管理的責任范圍,建立統一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環境保護管理協調機構,加強統一監管。加強發改、財政、國土、水利、農業、林業、環保、住建等職能部門間的統籌協調,建議設立協調機構統一領導,如生態文明建設委員會,實現定期召開協調會議,通報部門工作進展情況,做到信息互換互通,形成議事會商制度,推動工作落實,開展聯合執法。三是探索建立區域共治的聯動執法機制。針對省級行政邊界區域權屬復雜、監管薄弱等特點,建立邊界相鄰地區環境執法聯動工作機制,從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建立區域監測網絡和應急響應體系。
(三)增強環保管理執行力,加強環保執法能力與設施平臺建設
要按照“控總量,優結構”的思路,調整機構編制、優化資源配置,通過跨部門、跨系統、跨行業調劑,逐步解決生態環境建設與監管機構不健全、人員不足的問題。一是建立健全環境執法機構。構建中央、省、縣、鄉(鎮)四級環境執法監管網絡,確保每一個鄉鎮有環保機構,提高執法裝備水平。二是充實各級執法隊伍。強化各級管理者的生態意識和生態觀念,提升管理者知識結構。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和機構改革,充實環境監管力量,配備專業環保人員,對重點生態功能區專設水資源法警、森林資源法警,培育和引進一批節能和環保監測專業技術人員。三是加強環保設施平臺建設。加強污染物排放等監測網絡、預報預警、應急管理等設施和公共平臺建設,支持相關領域的技術開發和推廣應用。
(四)增強環保管理監督力,推進環保信息公開法制化與規范化
一是整合各部門環境監測和信息網絡。建立統一服務于各級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環境監測和信息網絡平臺。二是加強環境信息披露。加快制定出臺《環境信息公開實施方案》,建立重點項目、重點企業環境信息強制披露制度。政府在制定重大環境法規政策、土地規劃、城市規劃時,以及批準建設項目之前,應依法公開相關信息。對排污量超過一定標準、環境風險大的企業,強制其公開環境設施運行情況和污染物排放信息。對涉及民生、社會關注度高的環境質量監測、建設項目環評審批、企業污染物排放等信息以及環境狀況、重要政策措施和突發環境事件,要及時公開,主動向社會通報。三是完善公眾參與環境決策的途徑。建立環境保護“自下而上”的公眾參與,重大的發展規劃和建設項目,要廣泛聽取公眾意見,建立中央、省、市、縣四級環保微信工作體系。四是培育、規范環保社會組織發展。引導環保社會組織有序參與環保決策,鼓勵和支持其參與重大環境決策,對政府環保工作進行監督等。
作者:范東君 單位:湖南省社會科學院 綠色發展與兩型社會建設團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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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肖金成.城鎮化與生態環境保護[J].區域經濟評論,2014(5):124-126.
[4]何隆德.澳大利亞生態環境保護的舉措及經驗借鑒[J].長沙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6):48-52.
[5]謝枝麗,宋長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中的政府干預手段探究[J].長春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6):4-6.
【關鍵詞】城鄉一體化 農村生態環境 政府主導 公眾參與
伴隨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與進步,農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也在加劇。無論是面源污染、點源污染,還是生態環境破壞,都已成為影響農村經濟持續發展、制約城鄉一體化進程的嚴重障礙。
城鄉一體化進程對于生態環境保護的新要求
城鄉一體化是我國現代化和城市化發展的一個新階段,包含城鄉生態環境保護的一體化:第一,城鄉環境保護重視程度一體化,即在觀念上樹立城市與農村環保同等重要的理念,努力實現城市和農村環?!皟墒肿?兩手都要硬”。第二,城鄉環境保護管理體制一體化,即管理體制的設計一體化(針對城市和農村的不同特點完善相應的環境管理體制)和保障體系一體化(對城市和農村的環保投入實現均等)。第三,城鄉環境保護法制建設一體化,即城市和農村環保工作同樣有法可依。服務于城鄉環境保護法制建設的平等化,必須根據農村環保的特點,制定專門的農村環?;痉?修訂與完善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體系。
農村生態環境保護中的政府主導作用
政府的職能和資源占有優勢決定了其在生態環境保護中的主導作用,這個作用不應局限于城市,更應當向農村延伸。
政府作為與農村環境保護的差距。第一,政府對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短視?,F存的政績考核體制是以經濟發展為重心的,缺乏對環境保護尤其是農村環保的戰略性、長期性考慮。同時,政府將環保資金過多投向工業和城市,農村環保幾乎享受不到環保專項資金的保障和先進環保技術的支持。第二,現行法律制度輕視農村生態環保。雖然現行法律提出了農村環保問題,但是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規定,一些重要的農村環保領域還存在空白。第三,農村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體制不科學?,F行環境保護體制過分強調政府在環境保護中的主導地位,忽視了公眾的參與,特別不利于公眾環境意識的培養。
消除差距,加強政府農村環境保護法律職責。第一,創制與完善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政策法律體系。結合農村生態環保的實際情況,在完善排污許可證制度、排污收費制度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基礎上,加快建立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農村生態環境綜合治理考核制度和農村環境應急處置機制等。第二,建立健全農村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政府要重視科學規劃在農村環保中的重要作用,合理安排鄉鎮企業的布局,控制污染物排放。設立專門負責農村環保的管理部門,明確職責,提高管理效率。第三,加大農村環境保護資金投入,運用經濟手段改善農村生態環境。堅持“污染者付費、開發者保護、受益者負擔”的原則,采取國家、集體、個人、外資多元投資的方式,保證穩定有效的環保資金投入。積極引入市場機制,特別是要鼓勵個人出資參與農村環境建設,探索建立生態環境效益補償機制。第四,加強農村環境監測與監管。建立農村環境監管平臺和監測體系,完善環境信息制度,嚴格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加大環境監督執法力度,提高污染事故鑒定和處置能力。第五,加強農村環境保護教育,培育公眾環保意識。針對文化素質較低和環保意識較差的廣大農村居民,政府應“自上而下”發揮引導、教育職責,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農村環境知識宣傳和培訓。
農村環境保護中的公眾參與
環境問題的社會性、復雜性需要廣泛的公眾參與和社會合作,在可持續發展模式的指導下,公眾參與已成為各國環境保護的公共基調。①我國農村生態環境的改善,同樣也需要各類團體和社會公眾的積極參與。
公眾參與農村環境保護尚存障礙。一是公眾參與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意識欠缺。農村居民隨意丟棄生活垃圾的現象很普遍,垃圾的分類處理更是無從談起。在農業生產領域,隨意使用化肥、農藥造成水體、土壤污染的現象也大量存在。更有甚者為了眼前經濟利益,盲目建設污染企業,使得農村生態環境遭受嚴重污染破壞。二是公眾的環境知情權缺失。我國現行法律缺乏環境知情權的規定,政府的環境狀況公報內容單一,指標種類較少,特定地區的環境整體狀況和變動趨勢難以客觀反映出來;且因一些環境狀況指標技術性過強,不便于公眾理解,達不到應有效果。三是公眾參與農村環境保護的救濟渠道不暢。我國法律規定有環境行政處理和環境訴訟兩種基本的環境糾紛解決機制,但由于現行環境訴訟制度對于人資格規定過嚴、對證據的科學性要求過高、公益訴訟機制尚未健全、法律援助不到位,導致農民因成本高昂而難以通過訴訟維護自身的環境權利。
開辟多方途徑,方便公眾參與農村環境保護。一要參與農村環境立法。廣泛征求公眾意見,根據公眾關注的程度和理解程度,創造條件,使公眾參與制定完善防治飲用水污染,土壤污染,畜禽、水產養殖污染,鄉鎮企業污染,農藥化肥污染,保護自然資源和發展生態農業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二要參與農村環境執法。加強農民的參與和監督力度,糾正、限制執法中的不當行為,減少的發生;同時,充分發揮農村基層組織的作用,利用村民自治的有利因素,建立一套自我管理、自我監督和約束的農村環保機制,提升廣大農民對環保執法的支持力度。三要參與農村環境普法。加強普法工作,提高農民的環境法律意識,使農民自覺地參與環境決策、維護其環境權利。通過多種形式的環境法制宣傳,強化農村干部和村民的集體榮譽感,積極參與農村生態環境建設。
農村環保:政府主導與公眾參與的有效對接
從目前我國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實際來看,環境問題的解決必須依靠政府與廣大民眾的傾力合作。②公眾參與并非公眾對抗政府的機制,而是優化政府運行的機制。環境保護領域的公眾參與機制所反映的理念正是充分吸收公眾的智慧和力量,使環境保護得到真正的實現。③
政府主導與公眾參與實現對接的可行性。農村環境保護是一項系統工程,僅僅依托“政府管制型”的行政管理機制難以滿足需要,引入以公眾參與為助力的“互動型”環保新機制已是形勢所需。第一,政府主導對于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引導、保障功能。一方面,政府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環保觀念,使公眾的環保意識不斷提高,最終在全社會形成統一的環境整體利益保護觀念。另一方面,政府為公眾參與環境保護提供制度保障。政府必須發揮主導作用,履行其公共利益代表人的職責,開辟多種渠道為公眾參與環境決策提供制度保障,為公眾環境利益受到侵害時提供救濟保障。第二,公眾參與對于政府主導環境保護的補充、監督功能。公眾參與環境保護不僅有助于克服政府職能的局限性,也對政府履行環保職能具有監督作用。
政府主導與公眾參與有效對接的制度構建。實現政府主導與公眾參與的有效對接需要相關法律制度的保障。第一,建立農村環境污染源頭控制制度。政府把環境指標量化作為鄉鎮企業設立審查及項目引入審批的重要指標,采用稅收等一些財政手段引導企業,建立綠色生產、營銷體系;通過科學規劃村鎮布局、居住和生活排污公共設施建設、防災減災等提高農村生態環境質量;依法推進農村土地集約利用,引進節約型的先進種植、養殖和灌溉技術,鼓勵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支持發展生態農業。第二,建立公眾參與環境保護保障制度。一是建立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定期有關環境監測信息和科技標準;二是建立公眾參與環境決策制度;三是建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第三,建立建全環境保護社會監督制度。一是建立專群結合的環境保護監管網絡制度。各級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全方位、多層次進行宣傳發動,實行專門機關和群眾路線相結合,建立起“專群結合、點面結合”,全面覆蓋農村的環境保護監管網絡。二是建立政府環境保護績效評價和責任追究制度。完善監督機制,積極組織和引導公眾充分發揮環保議事權,同時將政府環保職能的落實從某種程度上通過環境績效顯示出來,把環境績效納入每一級政府的政績考核體系之中。第四,建立環境保護社會教育機制。針對農村居民的實際情況,一是將環保教育納入農村中小學學校教育,把環保知識寫入教材,培養中小學生的環境意識和環境責任感。二是各級政府加大力度,定期組織有針對性的農村綠色生態教育,將環保法律宣傳,農藥、化肥和企業排污的破壞性、危害性宣傳以及環保型農業技術知識普及作為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增強農民的環境意識。三是利用各種媒介進行宣傳,引導農民樹立“綠色消費觀”,節約資源,通過轉變消費模式,間接引導生產模式的轉變。(作者分別為河北大學政法學院教授,河北大學經濟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法官;本文系河北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城鄉一體化進程中的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機制研究》的研究成果,項目編號:HB09BFX002)
注釋
①李摯萍:《環境法的新發展――管制與民主之互動》,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第15頁。
關鍵詞:城鄉一體化農村生態環境政府主導公眾參與
伴隨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與進步,農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也在加劇。無論是面源污染、點源污染,還是生態環境破壞,都已成為影響農村經濟持續發展、制約城鄉一體化進程的嚴重障礙。
一、城鄉一體化進程對于生態環境保護的新要求
城鄉一體化是我國現代化和城市化發展的一個新階段,包含城鄉生態環境保護的一體化:
第一,城鄉環境保護重視程度一體化,即在觀念上樹立城市與農村環保同等重要的理念,努力實現城市和農村環?!皟墒肿?,兩手都要硬”。
第二,城鄉環境保護管理體制一體化,即管理體制的設計一體化(針對城市和農村的不同特點完善相應的環境管理體制)和保障體系一體化(對城市和農村的環保投入實現均等)。
第三,城鄉環境保護法制建設一體化,即城市和農村環保工作同樣有法可依。服務于城鄉環境保護法制建設的平等化,必須根據農村環保的特點,制定專門的農村環?;痉?,修訂與完善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體系。
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中的政府主導作用
政府的職能和資源占有優勢決定了其在生態環境保護中的主導作用,這個作用不應局限于城市,更應當向農村延伸。
政府作為與農村環境保護的差距。
第一,政府對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短視?,F存的政績考核體制是以經濟發展為重心的,缺乏對環境保護尤其是農村環保的戰略性、長期性考慮。同時,政府將環保資金過多投向工業和城市,農村環保幾乎享受不到環保專項資金的保障和先進環保技術的支持。
第二,現行法律制度輕視農村生態環保。雖然現行法律提出了農村環保問題,但是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規定,一些重要的農村環保領域還存在空白。
第三,農村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體制不科學。現行環境保護體制過分強調政府在環境保護中的主導地位,忽視了公眾的參與,特別不利于公眾環境意識的培養。
消除差距,加強政府農村環境保護法律職責。第一,創制與完善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政策法律體系。結合農村生態環保的實際情況,在完善排污許可證制度、排污收費制度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基礎上,加快建立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農村生態環境綜合治理考核制度和農村環境應急處置機制等。第二,建立健全農村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政府要重視科學規劃在農村環保中的重要作用,合理安排鄉鎮企業的布局,控制污染物排放。設立專門負責農村環保的管理部門,明確職責,提高管理效率。第三,加大農村環境保護資金投入,運用經濟手段改善農村生態環境。堅持“污染者付費、開發者保護、受益者負擔”的原則,采取國家、集體、個人、外資多元投資的方式,保證穩定有效的環保資金投入。積極引入市場機制,特別是要鼓勵個人出資參與農村環境建設,探索建立生態環境效益補償機制。第四,加強農村環境監測與監管。建立農村環境監管平臺和監測體系,完善環境信息制度,嚴格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加大環境監督執法力度,提高污染事故鑒定和處置能力。第五,加強農村環境保護教育,培育公眾環保意識。針對文化素質較低和環保意識較差的廣大農村居民,政府應“自上而下”發揮引導、教育職責,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農村環境知識宣傳和培訓。
三、農村環境保護中的公眾參與
環境問題的社會性、復雜性需要廣泛的公眾參與和社會合作,在可持續發展模式的指導下,公眾參與已成為各國環境保護的公共基調。①我國農村生態環境的改善,同樣也需要各類團體和社會公眾的積極參與。公眾參與農村環境保護尚存障礙。一是公眾參與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意識欠缺。農村居民隨意丟棄生活垃圾的現象很普遍,垃圾的分類處理更是無從談起。在農業生產領域,隨意使用化肥、農藥造成水體、土壤污染的現象也大量存在。更有甚者為了眼前經濟利益,盲目建設污染企業,使得農村生態環境遭受嚴重污染破壞。二是公眾的環境知情權缺失。我國現行法律缺乏環境知情權的規定,政府的環境狀況公報內容單一,指標種類較少,特定地區的環境整體狀況和變動趨勢難以客觀反映出來;且因一些環境狀況指標技術性過強,不便于公眾理解,達不到應有效果。三是公眾參與農村環境保護的救濟渠道不暢。我國法律規定有環境行政處理和環境訴訟兩種基本的環境糾紛解決機制,但由于現行環境訴訟制度對于人資格規定過嚴、對證據的科學性要求過高、公益訴訟機制尚未健全、法律援助不到位,導致農民因成本高昂而難以通過訴訟維護自身的環境權利。
開辟多方途徑,方便公眾參與農村環境保護。一要參與農村環境立法。廣泛征求公眾意見,根據公眾關注的程度和理解程度,創造條件,使公眾參與制定完善防治飲用水污染,土壤污染,畜禽、水產養殖污染,鄉鎮企業污染,農藥化肥污染,保護自然資源和發展生態農業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二要參與農村環境執法。加強農民的參與和監督力度,糾正、限制執法中的不當行為,減少的發生;同時,充分發揮農村基層組織的作用,利用村民自治的有利因素,建立一套自我管理、自我監督和約束的農村環保機制,提升廣大農民對環保執法的支持力度。三要參與農村環境普法。加強普法工作,提高農民的環境法律意識,使農民自覺地參與環境決策、維護其環境權利。通過多種形式的環境法制宣傳,強化農村干部和村民的集體榮譽感,積極參與農村生態環境建設。
四、農村環保,政府主導與公眾參與的有效對接
從目前我國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實際來看,環境問題的解決必須依靠政府與廣大民眾的傾力合作。②公眾參與并非公眾對抗政府的機制,而是優化政府運行的機制。環境保護領域的公眾參與機制所反映的理念正是充分吸收公眾的智慧和力量,使環境保護得到真正的實現。③政府主導與公眾參與實現對接的可行性。農村環境保護是一項系統工程,僅僅依托“政府管制型”的行政管理機制難以滿足需要,引入以公眾參與為助力的“互動型”環保新機制已是形勢所需。
第一,政府主導對于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引導、保障功能。一方面,政府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環保觀念,使公眾的環保意識不斷提高,最終在全社會形成統一的環境整體利益保護觀念。另一方面,政府為公眾參與環境保護提供制度保障。政府必須發揮主導作用,履行其公共利益代表人的職責,開辟多種渠道為公眾參與環境決策提供制度保障,為公眾環境利益受到侵害時提供救濟保障。
第二,公眾參與對于政府主導環境保護的補充、監督功能。公眾參與環境保護不僅有助于克服政府職能的局限性,也對政府履行環保職能具有監督作用。
政府主導與公眾參與有效對接的制度構建。實現政府主導與公眾參與的有效對接需要相關法律制度的保障。
第一,建立農村環境污染源頭控制制度。政府把環境指標量化作為鄉鎮企業設立審查及項目引入審批的重要指標,采用稅收等一些財政手段引導企業,建立綠色生產、營銷體系;通過科學規劃村鎮布局、居住和生活排污公共設施建設、防災減災等提高農村生態環境質量;依法推進農村土地集約利用,引進節約型的先進種植、養殖和灌溉技術,鼓勵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支持發展生態農業。
第二,建立公眾參與環境保護保障制度。一是建立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定期有關環境監測信息和科技標準;二是建立公眾參與環境決策制度;三是建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
第三,建立建全環境保護社會監督制度。一是建立專群結合的環境保護監管網絡制度。各級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全方位、多層次進行宣傳發動,實行專門機關和群眾路線相結合,建立起“專群結合、點面結合”,全面覆蓋農村的環境保護監管網絡。二是建立政府環境保護績效評價和責任追究制度。完善監督機制,積極組織和引導公眾充分發揮環保議事權,同時將政府環保職能的落實從某種程度上通過環境績效顯示出來,把環境績效納入每一級政府的政績考核體系之中。第四,建立環境保護社會教育機制。針對農村居民的實際情況,一是將環保教育納入農村中小學學校教育,把環保知識寫入教材,培養中小學生的環境意識和環境責任感。二是各級政府加大力度,定期組織有針對性的農村綠色生態教育,將環保法律宣傳,農藥、化肥和企業排污的破壞性、危害性宣傳以及環保型農業技術知識普及作為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增強農民的環境意識。三是利用各種媒介進行宣傳,引導農民樹立“綠色消費觀”,節約資源,通過轉變消費模式,間接引導生產模式的轉變。
參考文獻:
①李摯萍:《環境法的新發展——管制與民主之互動》,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第15頁。
剛才潘圣明同志就“落實科學發展、建設生態文明、努力開創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新局面”作了一個很好的報告,回顧總結了近年來我省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并對下一步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我都同意,請大家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今天上午,大家現場考察了紹興縣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的3個工程。剛才,省廳對杭州市國土資源局等20個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先進集體和徐春喜等47名先進工作者進行了表彰,又聽取了紹興縣人民政府等7個單位開展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的經驗交流,講得都很好,我深受啟發。借此機會,我代表省廳向獲得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的單位和個人表示熱烈的祝賀!向奮斗在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第一線的廣大干部職工致以崇高的敬意!向一直以來關心支持我省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特別是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的國土資源部地質環境司、省人大農資環委、省政協人資環委、省財政廳、省生態辦、省林業廳、省環保局、省地勘局等表示衷心的感謝!
下面,我再強調三點意見:
一、充分肯定我省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取得的顯著成效
**年,我省在全國率先通過地方立法確立了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備用金制度?!墩憬〉V產資源管理條例》明確規定,采礦權人在采礦活動中造成礦山自然生態環境破壞的必須履行治理義務;采礦權人在領取采礦可證的同時與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簽訂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責任書,繳納治理備用金,并負治理責任。隨后,省政府出臺了《關于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備用金收取管理辦法》等配套文件?!稐l例》實施以來,全省所有礦山企業都簽訂了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責任書,治理備用金的收取面達到100%,實際收取治理備用金49735萬元,確保了“不欠新賬”。與此同時,為逐步“還清老賬”,大力開展廢棄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省政府出臺了《關于切實加強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工作的通知》,對全省廢棄礦山治理的目標任務、責任主體、資金籌措、項目管理等問題作出了明確的規定。我廳根據省政府的要求,以“百礦示范、千礦整治”為抓手,全面推進廢棄礦山治理。到2006年底,全省投入廢棄礦山的治理資金達5.62億元,治理廢棄礦山923個,占全省應治理廢棄礦山的57%,逐步“還清老賬”邁出了重要的步伐。到“十一五”末,全省應治理的廢棄礦山將基本治理完畢。
我省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及其備用金制度,在全國率先實施建立以來,在省人大、省政協,以及省級有關部門的關心支持下,取得了開創性和突破性的成績,有力地促進了“生態省”的建設以及科學發展觀的貫徹落實。
二、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進一步提高對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當前,全黨、全國上下都在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這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黨的首要政治任務。黨的十七大報告對國土資源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明確指出:“建立健全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環境補償機制?!薄皥猿止澕s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中華民族生存發展。必須把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放在工業化、現代化發展戰略的突出位置,落實到每個單位、每個家庭。要完善有利于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法律和政策,加快形成可持續發展體制機制?!秉h的十七大首次引入了“生態文明”這個新概念。把“生態文明”寫入黨代會報告,是我們黨發展理念的一次升華,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新要求。生態文明是指人們在改造客觀世界的同時,改善和優化人與自然的關系,建設有序的生態運行機制和良好的生態環境所取得的物質、精神、制度成果的總和。
全省國土資源系統要以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做到對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工作認識再統一再提高。礦山生態環境的保護與治理是建設“生態文明”的題中應有之義,體現了人們尊重自然、利用自然、保護自然,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生態文明形態,符合科學發展觀的精神實質和根本要求,是促進和諧社會建設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國土資源部門貫徹落實省委“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總戰略的需要。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任務光榮而艱巨,全省各級國土資源系統干部職工要進一步振奮精神,克難攻堅,扎實推進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工作,為全面建設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會作出新貢獻。
三、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切實抓好我省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
近期,省國土資源廳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十七大報告,并聯系我省國土資源工作的實際,提出今后一個時期,特別是2008年貫徹落實的初步設想。總體要求是: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省第十二次黨代會提出的“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的總戰略,以服務科學發展、社會和諧為目標,以守住耕地紅線、節約集約用地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科技興地為動力,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技術手段,嚴格規范國土資源管理,努力做到保護資源更加有效,保障發展更加有力,節約資源更加扎實,維權維穩更加落實,為全面建設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會作出新的貢獻。
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要體現上述總體要求。具體工作我再強調幾點:
1、切實加強領導。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將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工作內容,列入議事日程,認真研究,全面部署,在前幾年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2、進一步完善制度。完善治理備用金制度,進一步明確收取標準、收取方法、使用和返還程序。完善“綠色礦山”創建機制,全面推進“綠色礦山”創建。建立完善采礦權人礦山生態環境保護治理的激勵機制。
3、加大廢棄礦地的利用。鑒于我省露采礦山占大多數的實際,要進一步加大對廢棄礦山、礦地的整治開發力度,以緩解當前的用地矛盾。各市、縣(市、區)要對可整治復墾的廢棄礦山、礦地資源作一次普查,并制定整治復墾利用的專項規劃。這項工作可以與編制新一輪市、縣、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結合起來。同時,要依靠科技進步,努力采用新技術、新方法、新工藝,達到最佳的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成果。要加大對亂挖濫采礦山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鞏固和發展治理整頓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