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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的一半來自合同”,合同是企業從事各項經濟活動獲取經濟效益的橋梁和紐帶。當前,合同管理非常重要,關乎企業生死存亡,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是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的最基本的要求。筆者針對黑龍江墾區國有農場土地等資源合同管理中出現的突出問題,提出了具體解決辦法,旨在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規避各種經濟風險。
【關鍵詞】
土地資源;合同管理;存在問題;措施及辦法
黑龍江墾區擁有土地總面積5.54萬平方公里,耕地4338萬畝,其中水田2268萬畝。黑龍江墾區占全國農墾耕地面積近一半,是我國耕地面積最大的墾區,土地是墾區立足之本,發展之基,土地等資源收入是墾區目前主營收入,占其自身資源收入的80%以上。土地承包合同好與壞,不僅關乎墾區的發展,而且直接關系到墾區的穩定及廣大職工的切身利益。
一、合同簽訂情況
黑龍江省農墾齊齊哈爾管理局土地總面積398.23萬畝,其中耕地面積219.83萬畝,按照管理局關于對農(牧)場2016年上半年經濟活動開展考核調研的通知要求,管理局黨委責成相關部門組成調查組,對全局土地資源合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下一步如何完善合同管理體制、合同簽訂和履約等情況進行充分的調研,通過檢查,共清理各類經濟合同24540份,其中:當年簽訂土地承租合同21837份,長期出租土地承租合同502份,草原合同1684份,林地合同391份,水面合同55份,資產租賃合同8份,建筑施工合同59份,其他資源合同4份。在對土地承包合同進行查閱過程中發現,全局共有外來承包戶408戶,占全局土地承包總戶數的1.8%。這些外來戶一部分是當年農場種植業結構調整,職工沒有水稻種植經驗,從外地引來的水稻種植戶;另一部分是2000年初農場土地效益不好,農場職工沒有種地積極性,土地發包較困難,在周邊農村通過做工作吸引來場的種植戶。從合同管理來看,總體情況較好,但個別農場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視的問題。
二、合同管理現狀
黑龍江墾區由于歷史機構、管理體制、客觀形勢和相關管理制度的變更等多方面因素影響,引發合同糾紛呈逐年增長態勢,合同管理需加強,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合同簽訂不規范
通過調查發現,一些農(牧)場在合同簽訂規范上存在大量問題:一是格式化合同筆填出現失誤后,經辦人直接在合同上修改。二是一些補充條款不注明在相應的位置,而是填寫在合同空白處。三是土地承包合同漏填相關項目條款。四是土地承包合同承包人簽字有錯誤。五是合同數字書寫潦草難辨。六是合同審查校對不細,存在多、少、錯字。七是合同漏填重要內容。八是簽約人簽字蓋章不全。九是合同變更不簽補充協議。
(二)合同內容存在問題
1.缺乏必備條款。重點體現在缺少合同的變更、解除、中止等條款以及違約責任條款。這樣將直接導致有的合同不能變更解除,有的合同不能中止,如當事人違約不能受到相應的制裁。
2.條款內容存在問題。一是內容簡單,約定不細。二是表述存在問題,容易產生疑義。三是約定不合規、不合理。四是權利義務條款有失公允。
3.無用條款過多。主要是一些采用格式化范本的合同。一些范本為了適應大范圍使用,規定羅列了很多方面的條款。有的農場簽訂合同將范本照搬照抄,一些無用的或雙方未約定的條款也不刪除,造成合同條款過多,很多條款不能執行。
(三)簽約技術存在問題
1.不達成合同約定生效條件。達成合同中約定生效的條件是合同生效的基礎。因此要使合同真正生效,合同的約定必須達成,但實際上這方面也存在問題。如合同中約定簽字蓋章后生效,但合同只簽字不蓋章或只蓋章不簽字,或簽字蓋章不全。有的合同約定公證后生效,但簽訂合同不辦理公證。
2.合同生效時間與合同約定生效時間存在矛盾。如某承包合同為2011年7月30日簽訂,但在合同中約定“承包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造成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7月29日承包不發生效力。
3.既又承包,合同簽訂無效。在各場簽訂的承包合同中,有的約定了人,由人代表農場在合同上簽字,但同時有的人承包了土地,又在承包人一欄上簽字,造成了合同的無效。
4.簽約時間過長,合同難以履行。有一租賃合同,期限50年,但租賃人已經57歲,如合同履行完,其已百歲以上,但合同中還約定合同履行完,租賃人有優先承租權。其中提前終止合同條款約定如乙方確需提前解約,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本合同應針對乙方年齡特點,重點考慮合同期限及中止解除等條款。
(四)簽約主體存在問題
一是無主體資格者簽訂合同。各場簽訂的各類合同,簽約主體只能是農(牧)場,不應當為其他的非法人單位。但還有少部分合同由非法人單位作為甲方簽訂承包合同。二是代表人無主體資格。有的合同人在法定代表人一欄上簽字,顯然不具備主體資格。有的合同未約定人,合同簽字一欄也未載明是法定代表人還是人,卻由人簽字。三是無主體資格認定材料。雙方是單位的無營業執照,是個人的無身份證明,建筑公司等特殊行業無資質證明,法定代表人無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托人無授權委托書。
(五)長期合同問題較多
一是個別農(牧)場簽訂土地長期合同,存在問題較多,如承包期限太長。二是承包費過低。每畝幾元、十幾元、幾十元的都有。三是合同條款過于簡單。有的合同就是幾句話,普遍缺少切實可行的變更和解除條款,造成無法有效地調整承包費用或解除合同。四是發包方五花八門,有的是農場、有的是分場、有的是連隊、甚至是莫名其妙的單位。長期合同基本上都是歷史遺留下來的,體現了當時機構管理體制和經營管理出現了許多問題。
(六)合同管理制度滯后
一是合同管理檔案沒有完全建立,底數不清,合同編號不統一。個別農(牧)場合同管理檔案還沒有建立,單位究竟簽訂多少份合同底數不清,各類經濟合同編號無序、混亂。二是合同管理缺少審批、會簽、登記、備案歸檔等管理制度。農(牧)場基本上沒有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的各環節沒有制度約束,管理存在漏洞。三是重大的經濟合同簽訂無會議紀要或相關文件、合同履約中隨意變更。四是合同保管分散,無統一保管部門,出現“誰都管,誰都不管”的現象。五是合同管理委員會沒有真正發揮作用。在合同起草、訂立、簽訂等過程中沒有起到應有的審批和監督作用,存在監管真空狀態。六是合同歸檔不夠嚴肅。將一些未簽訂完成或有缺欠的合同保存歸檔。
三、提高合同管理的建議和措施
1.認真貫徹執行《齊齊哈爾管理局合同管理辦法》,要將合同管理辦法作為各單位簽訂、履行、管理各類合同的規范性文件,貫穿于合同管理工作的始終。各單位應當依照管理局的管理辦法,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制定本單位的實施細則,并在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中認真貫徹執行。
2.認真清理合同,摸清底數。要認真清理本單位的各類合同,分類建立好管理檔案,準確摸清底數,檔案中要按照合同類別統一進行編號,做到紙質合同與編號對應,以便查閱。管理檔案要載明合同當事人、標的、履行期限、履行狀況、是否修改及修改補充內容、是否產生糾紛和產生糾紛的原因及如何解決處理等內容。針對合同存在問題,各單位要及時整改不合規合同。如對簽訂不規范,缺章少字、填列內容筆誤等能夠補充完善的合同進行認真整改。
3.對顯失公平等不合規合同進行清理。必要時通過政法機構部門付諸法律程序予以修改和完善。
4.成立合同管理組織機構,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各單位要按照合同管理辦法的要求,成立合同管理委員會和合同管理辦公室。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有效地監督管理各類合同的簽訂和履行。合同管理辦公室要及時搜集、整理合同,要及時將到期的合同向本單位檔案管理部門移交,并編制移交清冊,重要的合同實行文本電子儲存。合同正本、副本、附件,以及雙方變更、修改合同的協議或往來傳真函件,都要妥善保管。
5.認真清理、保管和使用合同印章。企業要認真清理合同印章,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的印章必須唯一,嚴格控制非法人單位對外簽訂合同,對外的合同印章必須報管理局備案,合同印章要指定專人保管,印章使用要建立登記和審批制度。
6.加強合同訂立人的身份確認和主體資格審查。合同簽訂對方是自然人的,要審查其身份信息。是單位的,審查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訂人的授權委托書和身份信息,并對企業的勞務、供貨或生產等資信和能力進行審查。
7.大宗資源承包或租賃合同簽訂期限不宜過長。要在合同中約定切實可行的變更解除條款,保證合同的順利履行和合理有效地變更解除。
8.簽訂合同應使用管理局下發的統一文本。無統一文本的,各單位要在起草合同后,及時由合同管理辦公室進行審查修改。
9.嚴格履行合同簽批手續,有效杜絕訴訟風險。根據合同管理辦法中的各類合同審批權限,制訂更加詳細的補充規定,將哪一種合同由誰審批,多大標的合同由誰審批等內容作具體的規定。
10.加大公證力度,規范合同管理。對各類合同,特別是大標的或其他重要的合同,應當辦理公證,對合同內容、簽訂程序等進一步規范化,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和損失。
潘口水電站設計概算采用2005年第三季度平均物價水平進行編制,2007年9月通過國家發改委核準,進行項目建設。在項目建設期間,建設征地移民費用上漲、建筑材料大幅漲價,導致投資費用比核準概算有增加。在六年的工程建設中,業主按照投資方的要求,從合同管理、設計優化等方方面面采取了有效地措施,通過加強合同管理等,嚴格履行合同條款,控制合同額的增加,降低了工程造價,有效地控制了工程投資,順利完成項目工程建設的要求。
合同管理是投資控制的基礎,正確科學地運用合同管理手段,實行規范管理,能在保證工程項目順利實施的同時,能有效地降低工程造價,獲得投資的最佳效益,提高工程建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1 完善合同管理過程是合同管理有效實施的基礎,合同順利實施是投資控制的保證。
工程施工過程也就是承包合同的實施過程。對于涉及到工程建設各方面的合同進行嚴密的合同管理,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完成工程任務,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嚴格控制合同額,有效控制投資,取得最大的經濟效益,是潘口水電站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
為做好項目建設,需要建立科學的的合同管理體系,潘口水電站確定了較為完善的合同管理辦法。
(1)潘口水電站對合同管理體系有著明確的規定,“計劃合同部是公司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公司相關職能部門是合同實施管理部門,按照實行“分級負責、歸口管理、部門實施”的原則進行合同管理”,“合同實施管理部門應對合同的工期、質量、投資進行監督和控制”。
(2)工程建設合同由計劃合同部負責起草,移民安置合同由移民環境部負責起草,貸款合同及保險合同由財務部負責起草,辦公管理合同由綜合部負責起草;合同內容涉及其他部門專業的,相應部門應協助起草相應章節。
(3)合同簽訂之前,會由合同管理部門將合同草稿送交個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審核,把好業務技術關口,再交到其部門主管領導及公司領導處,按照各自的管轄權限分別進行合同審核。合同審核通過后,再由合同管理部門繼續與對方進行合同的訂立工作。公司設立專門的檔案室,合同訂立簽署完成后,合同管理部門會將合同分別在本部門及檔案室各自存檔保存。接下來,合同管理部門及格相關職能部門就開始根據合同中涉及的內容和條款進行合同的履行工作。
(4)合同額的結算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內容,結算款為合同履行的重要執行手段,發揮著支持和調節工程建設的作用。在保證工程質量、工期的前提下,控制合同款結算不超合同額,是合同履行的目標,也是投資得到有效控制的體現。
潘口水電站的合同結算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辦法的規定實行嚴格的會簽制度。
(1)首先,由各施工單位(各設備/材料供應商)按監理批準的工程結算報表申報,經監理單位造價工程師、項目監理室主任、總監理工程師審核,報工程部(機電設備部,下同)專工、工程部部長審核;與此同時,各施工單位還要按監理批準的甲供材料扣款報表報監理審核,監理審核后的甲供材料扣款報表,報工程部審核當期應扣還甲供材料數量,工程部將審核后的報表報合同管理部門核價。
(2)在上述工作完成后,由合同管理部門專工審核工程進度款當期結算金額,并按照合同條款約定扣留保留金、扣還預付款、甲供材料扣款,以及需要扣留的其他款項,簽署當期應付金額并由合同管理部門部長簽署當期支付意見。完成上述簽證后,合同結算進入公司網上支付會簽流程,會簽完成后交由財務部辦理支付程序。
由此可見,潘口水電站合同從準備到簽署到合同款的結算,整個合同管理流程均由合同管理部門和相關職能部門互相配合,有著較為完善的審核和監管體系。尤其是合同結算程序的嚴格,最大程度的保證了合同金額的控制。
2 完善的合同條約以規范投資過程
工程建設的過程是大大小小合同履行的過程,合同額組成了工程投資,合同條約的確定是投資控制的基礎。通過確定完善的合同條款,可有效地控制工程報價,為投資控制提供可行的目標。
招標文件是做好工程招標和合同簽訂的基礎、關鍵工作,是今后合同管理的基礎。水電工程耗資巨大、涉及面廣、個性差異大和履約時間長,增加了工程實施階段的投資風險,在招標階段,對于招標文件中合同條款(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要進行詳細的規定和要求,盡可能做到內容全面,為合同管理的事前控制提供科學的依據。要保證合同條款全面、詳細、縝密,技術規范內容翔實、準確、可操作,不留或少留缺陷,盡量消除索賠的誘因,明確界定變更的條件和處理變更的辦法,以避免實施過程中扯皮現象發生(徐繼先、孫羽,2008)
1985年3月,潘口水電站初步設計即由原水利電力部對其進行了批復,但批復后,工程一直未開工建設,直至2007年,國家發改委才對潘口水電站項目進行了批復,工程進行開工建設,由于核準周期較長,項目的建設情況與初步設計發生了一定的變化,因此在招標階段需要時充分考慮工程建設可能會出現的各種情況,用嚴密的合同條款防漏補缺,限制合同執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合同變更、防止合同費用增加是及其重要的工作。
潘口水電站在整個工程建設期間進行了將近上百項的項目招標,包括了土建、設備采購、安裝、項目管理等方方面面,招標金額多達十多億元,既保證合同簽訂方滿足合同管理的基本要求,避免合同簽訂方的良莠不齊,也是整個工程建設投資控制的基礎。為了更好地控制項目造價,保證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結合潘口水電工程的實際,在招標過程中按照水電工程建設招標合同范本對招標文件進行了完善,根據國家計委關于基本建設大中型項目開工條件的規定,結合潘口水電站工程總體進度安排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招標投標法、合同法及有關的規定,遵循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的方式,完成了砂石料加工系統、大壩溢洪道施工、發電廠房施工、施工監理、水輪發電機組采購等70多個工程項目的招標及合同簽訂工作,簽訂合同總金額約17億元,70多個招標項目中僅有17個項目招標額超概算額,對從源頭控制工程投資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一)在依法履職的大背景下,加強合同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緊迫性不斷增加。
隨著市場經濟法制觀念的逐步建立和國家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推進,人民銀行及分支機構以往大多數按慣例、憑經驗開展的工作,正逐漸依照法制的思維和方式,首選或優選合同形式來框定工作內容,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防范工作風險,確保履職效果,維護人民銀行權益和聲譽。同時,近年來,以人民銀行及分支機構作為當事人對外簽訂的合同數量、合同金額不斷增加,合同內容、合同范圍也在不斷豐富和拓展。以人民銀行某地市分支機構為例,自2011年“六五”普法以來,累計簽訂各類民事合同60余份,年均簽訂合同近20份,并且呈現逐年增加態勢。合同標的也從以往簡單的物品、服務買賣擴展到事物委托、技術開發、基建工程等專業領域。因此,從確保依法履職、防范風險的角度來考量,加強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和緊迫性與日俱增。
(二)在規范管理的制度層面上,關于合同管理的相關規定散見于人民銀行的一些規范性文件。
2006年7月,人總行頒布了《對外簽訂法律文件操作規程》(以下簡稱《操作規程》),明確了對外簽訂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工作程序,包括協商、會簽、審批、授權、簽署、蓋章、歸檔等一系列互相聯系、銜接有序的工作,首次涉及了合同管理的部分內容。2007年1月,人總行制定了《中國人民銀行集中采購工作規程》(以下簡稱《工作規程》),在第六章專章規定了采購合同,用6個條款對采購合同簽署程序、形式、必備條款等首次做出了比較原則的規定。2010年1月,人總行修訂了《中國人民銀行集中采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在第五章采購程序管理中規定:采購合同須經本單位法律部門(人員)或本單位指定的法律中介機構審核。2010年3月,人總行制定了《關于建設工程領域應予注意的法律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用13個條款對合同簽訂和履行中應注意的法律問題進行了提示,首次對人民銀行系統工程建設領域的合同管理進行了比較詳細的規范。2012年,人總行下發了《中國人民銀行合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全面系統規范了合同管理事項,但迄今未正式制定印發。
(三)在加強管理的實踐層面上,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正在對合同管理的內容和手段進行積極探索。
例如,人民銀行某地市分支機構結合實際,積極探索合同管理的規范化。主要表現在:一是在職責分工上,建立發起部門承辦、法律部門審核的機制。明確所有以單位名義對外簽訂的合同,合同的簽訂、履行均由發起部門負責,合同中涉及的權利義務分配、責任承擔等由法律部門負責審核,出具法律意見。二是在合同審查上,建立雙審復核制和限時辦結制度。即由法律部門A、B崗分別審查后,雙人簽名,再由法律部門負責人復核并簽署意見;對涉及重大疑難問題的合同建立會審制度,即由法律部門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審查。同時明確規定法律部門應于受理后五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查意見,因特殊情況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的,須經部門負責人同意,方以適當延長。三是在合同履行上,建立溝通協調機制。注重法律部門與發起部門的業務溝通,認真聽取情況介紹和背景說明,認為合規合理的應吸收采納。注重法律部門與行級領導之間的信息溝通,審查意見書應經發起部門分管行級領導簽署意見方可執行。注重審查意見執行情況的及時反饋,發起部門若有不予采納的意見,應五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反饋,否則視為完全采納。
二、目前人民銀行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合同管理規定逐步建立,但仍然缺乏統一全面的合同管理基本制度。
梳理文件可以發現,迄今為止人民銀行系統關于合同管理的有關規定,散見于一些總行制定的規范性文件之中,自上而下尚沒有形成一套統一全面的合同管理基本制度。一是2006年7月總行制定的《操作規程》,即便有合同管理的相關規定應當遵照執行,但從文件的適用范圍來看,該規程僅適用于總行層面,不涉及分支機構及直屬企事業單位。二是體現于集中采購類合同。2007年制定的《工作規程》、2010年修訂完善的《管理辦法》盡管在合同管理的局部環節上規定有所不同,但仍就集中采購類合同的管理提供了基本規范。首先,在對集中采購的定義上,指出集中采購是指采購單位使用預算資金以合同方式有償取得納入集中采購范圍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這就將是否采取合同形式確定為滿足集中采購行為的一個必要條件,足以顯示合同在集中采購活動中的重要性。其次,在集中采購組織實施中,明確規定了采購合同的簽訂依據、法律審核以及簽署對象三個問題。《管理辦法》規定:采購單位根據中標(成交)結果簽訂采購合同。采購合同須經本單位法律部門(人員)或本單位指定的法律中介機構審核。合同簽署由采購單位主要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署。最后,合同約定在驗收和資金結算環節發揮著關鍵作用,《管理辦法》明確要求根據合同的約定進行驗收,并按照合同規定的付款條件履約付款。三是體現于工程建設類合同。由于工程建設類合同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合同標的大、履行周期長、施工情況復雜,所以2010年總行制定的《通知》要求該類合同必須采用國家有關部門的建設工程合同規范格式文本,對合同的審查應要求外部房地產專業律師進行初審并提交法律意見書,以及應關注合同簽訂主體的適格性等法律問題。實際情況表明,人民銀行及分支機構目前簽訂的合同已不僅僅局限于集中采購、工程建設類領域。因此,履職實踐中豐富具體的合同管理需求與規范統一的合同管理制度缺乏的矛盾,是目前合同管理的中存在的首要問題,亟需制定一部統一全面的合同管理的基本規范,使人民銀行及分支機構全部合同的規范管理均有章可循、有據可依。
(二)注重合同簽訂環節管理,對合同履行等重視不夠。
梳理現有的制度規范可以發現:一是只注重合同簽訂環節的管理。如2006年總行制定的《操作規程》,規范對象僅限于包括合同在內的法律文件的協商、會簽、審批、授權、簽署、蓋章、歸檔等一系列互相聯系、銜接有序的工作。因此,就合同管理而言,《操作規程》制定的主要意圖是對包括合同在內的法律文件的行內審批、辦理流程給予明確,關注的焦點和重點是合同簽訂環節的諸多問題,尚未涉及合同簽訂后的履行管理等后續問題。二是在專項合同管理制度中,也較少涉及合同履行等后續管理內容。如《工作規程》關于集中采購合同的6個條款,其中有4個條款事關合同簽訂,1條是關于合同副本的持有備案工作,只有剩下的1條是關于合同履行事項的。《工作規程》第四十條籠統規定:項目需求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監督合同的履行情況,對于合同履行中出現的問題,由簽訂合同的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后來制定的《通知》中,首次明確提出了工程建設領域合同履行中應注意的問題,包括合同生效后履行過程中,違約責任的約定、新加入文件的優先解釋順序、情勢變更原則的適用、不可抗力的規定、糾紛解決方式以及履約擔保制度等涉及合同履行后續管理的相關問題。盡管該《通知》首次對合同履行做出了較為全面的規定,但這僅適用于工程建設類合同,集中采購類合同的履行管理還很原則和概括,包括合同履行在內的諸多合同管理問題還尚未有明確全面的管理規定。三是實踐中合同履行管理尚不到位。具體到實踐層面,由于合同簽訂環節的相關規定明確具體,簽訂單位對合同簽訂環節的管理把關較嚴,具體操作也比較到位,很大程度上規避了潛在的法律風險,保障了人民銀行的合法權益。但由于制度建設滯后、部門職責模糊不清,加之受合同周期較長、情勢變更等履行環節諸多因素影響[1],導致對合同履行等后續環節的管理重視不夠,合同后續環節的執行管理偏弱,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合同整體法律效果的發揮。
(三)發起部門合同管理責任不明確,職責落實不到位。
合同發起部門,是指根據業務或管理職責需以所屬單位名義對外簽署合同的部門。按照總行合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規定,建議合同管理實行總行統一管理,各分支機構分級負責,法律事務部門與合同發起部門分工協作、各負其責的管理體制。按照這種管理機制和職責分工,在合同管理上,法律事務部門承擔以下四項職責:即負責制定本單位合同管理相關制度、對合同進行法律審查、協調處理合同糾紛、總結和提示合同存在的法律風險。作為合同發起部門,分別負責合同起草、談判、業務審查、送交法律審查、報批、簽署、履行、保管、報告重大合同信息等工作。歸根結底來講,合同發起部門對合同的法律效果承擔主要內部責任。如此規定顯然有利于從職責分工上廓清法律部門和業務發起部門的職責,便于合同簽訂前的起草、談判,簽訂后的履行、報告等環節的具體操作,從根本上而言有助于加強合同管理和提高合同效率。但在合同管理實踐中,部分發起部門及經辦人員對發起部門的合同管理職責認識不足,認為合同管理僅僅是法律事務部門或集中采購部門的事情,所以在起草、談判合同時關鍵環節把關不認真、核心條款審讀不仔細,致使條款表述瑕疵,數據計算錯誤,必備要素欠缺,合同后續管理松散等等。如工程建設類相關招標、建設、施工合同,約定的專用條款與通用條款內容自相矛盾現象時有發生,部分采購合同合同價款不清、驗收付款等環節不能較好地保護單位權益等,給包括法律審核在內的合同管理工作帶來極大的難度[2]。具體到基層央行的合同審核,由于合同內容單一重復、標的金額較小、合同對象較為固定,受慣有的工作習慣和“熟人舊路”思想的影響,有的發起部門認為對所有合同進行法律審核似乎顯得有些多余。加之合同需要進行法律審核,無形中延長了合同簽訂時間,有時候容易給發起部門造成法律部門有意阻礙或制肘拖延的顧慮和嫌疑。在合同簽訂環節,尚有法律部門把關審核和溝通提醒,合同簽訂生效后管理職責全在發起部門自己掌握,所以發起部門樹立承擔合同效果主要內部責任的思想認識,保證合同管理責任落實到位顯得尤為重要。
(四)注重民事合同管理,對勞動合同、行政合同等管理尚處于空白。
就合同分類而言,前文述及的集中采購、工程建設等合同均屬于民事合同類型。理論上來講,關于合同管理的問題,不應僅僅局限于民事合同范圍,還應包括勞動合同、行政合同等領域。在最早規范人民銀行對外簽訂的法律文件、防范法律風險的《操作規程》中,規定合同僅是法律文件的一種形式,并將法律文件分為外事類、業務類、采購類和其他類,由此可見對合同的管理并不必然僅僅指向民事合同,盡管后者在具體實踐中占據了較大比例,并呈現逐漸增加態勢。隨著《勞動合同法》的頒布實施,加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業務操作崗位和勞務派遣用工等多種用工形式的出現,致使勞動合同這一較為特殊的合同形式,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也屢次使用。此外,隨著人民銀行及分支機構對履職方式的不斷探索,支農再貸款、支小再貸款、再貼現貸款合同等此類行政合同的出現已是不可否認的事實。盡管行政合同的法律地位仍有爭議,但是行政主體以實施行政管理為目的,與行政相對一方就有關事項經協商一致而達成的協議,即行政合同已是現代行政法、行政管理中合意、協商等行政民主精神的具體體現,也是現代行政管理的迫切需要。因此,隨著上述新型合同種類的不斷使用,盡管總行也制定了此類合同的范本,但是有關此類合同的管理,特別是審查、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等環節,具有不同于民事合同的法律特征、遵循原則、實施方式和救濟途徑,所以對此類合同的管理亦應有一定的預見和足夠的重視。
三、人民銀行加強合同管理的對策建議
(一)盡快制定出臺統一全面的合同管理基本制度。
為了明確職責,加強內部控制,防范和控制法律風險和操作風險,建議盡快制定出臺人民銀行系統統一適用、全面具體的合同管理基本制度。一是建議明確基本管理制度所涉合同為民事合同,合同管理的內容包括起草、談判、審查、審批、簽署、履行、保密、保管和報告重大合同信息等行為,并對這些合同管理行為分別作出相對明確具體的規定,為民事合同基本管理奠定制度規范基礎。二是根據集中采購、工程建設類合同的專業特點和存在的法律風險,進一步統一完善較為分散的相關專有規定,以總行規范性文件的形式,適時制定出臺關于集中采購、工程建設類合同管理的相對詳盡的專門規則,加強此類使用頻率高、專業性強合同的管理工作,最大程度維護好人民銀行及分支機構的合法權益。三是針對技術開發類合同的專業特點,考慮到近年來該類合同使用呈現出不斷增加趨勢,建議總行必要時制定出臺技術開發類合同管理的專門規則,促進技術開發活動高效安全進行。
(二)加強合同履行等后續環節管理。
一是要摒棄以往思想認識上“重簽訂、輕履行”、“緊審核、松實施”的合同管理舊思維、就習慣,讓合同管理“全過程、系統性、動態性”管理的思維貫穿于合同始終。認識到合同管理就是由洽談、草擬、簽訂、生效開始,直至合同失效為止。不僅要重視簽訂前的管理,更要重視簽訂后的管理。二是要學習正確全面的合同管理知識,使相關管理部門認識到,合同管理不僅僅是起草、談判、審查和簽訂合同,這些行為的完成才標志著合同的生效。合同生效后的履行、變更、解除、爭議處置和權利救濟等等后續環節,也是合同管理的分內事宜,不容忽視。凡涉及合同條款內容的各部門都要一起來管理,要注重履約全過程的情況變化,特別要掌握對自己不利的變化,及時對合同進行修改、變更、補充或中止和終止。三是要對合同履行等后續管理涉及的履約擔保、情勢變更、驗收付款、維保售后等環節,明確相關單位和部門的管理責任,建立責任追究機制,確保合同后續管理按照規定、穩步有效推進。
(三)夯實合同發起部門的管理責任。
一是要徹底改變合同管理僅僅是法律部門或集中采購部門等一個或幾個部門職責的思想認識。要在工作理念和職責分配上明確:合同管理實行總行統一管理,各分支機構分工負責,法律事務部門和合同發起部門分工協作、各負其責。二是要明確合同發起部門對合同的實施效果承擔主要內部責任。法律部門僅負責制定本單位合同管理的相關基本制度,在簽訂之前對合同進行法律審查,當合同履行中出現糾紛時協調處理,并及時總結轄區合同存在的法律風險,適時進行風險預警提示。除此之外,有關合同的其他所有行為或活動,都屬于合同發起部門應該負責或牽頭協調的職責范圍,發起部門應當履行職責,不容推脫。三是要加強對合同發起部門負責合同管理工作人員的專業知識培訓。使負責合同管理工作的人員通過《合同法》及總分行合同管理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學習,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業務知識和總分行合同管理的有關制度規定,為合同發起部門順利履行合同管理職責奠定基礎。
(四)探索總結特殊合同的管理制度。
關鍵詞:內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設;績效評價
一、實現合同模板化,降低風險,確保經費安全
1.中小學校訂立合同易出現問題現狀分析
中小學校日常工作中常見合同包括商品買賣合同、勞務服務合同及建設合同。其中建設部門對建設類合同有合同范本,各單位可以填空式操作執行。而買賣合同和勞務服務類合同則因各中小學校沒有成熟的合同范本參考,訂立買賣合同或勞務服務合同時經常遇到不平等條款或陷阱,以及缺乏內部有效控制而遭受損失。課題組經過調研,發現各中小學校常見問題主要體現在:一是同類商品或服務比同類單價高,存在浪費經費或舞弊行為;二是只重視合同單價,忽視保質期或服務期限事項;三是購買的商品違反國家或地方規定,存在超標準采購行為;四是購買的商品與年初預算不符,存在違規采購行為;五是采購的商品或服務是否達到了預期目標,缺乏相應績效評價。
2.中小學校訂立合同實現模板化后的意義
辛集市中小學應用《辛集市教育合同管理軟件》后,中小學校訂立合同實現了模板化,填空后合同自動生成,簽署合同方便快捷,從根本上解除了中小學校相關負責人的煩惱。中小學校租車類服務合同屬于常見合同,有了合同模版后,各相關學校只需要進行填空即可,填空部分即為需要重點核對及控制部分。這一做法為各中小學校簽署合同節省了時間,解除了困惑,降低了風險,獲得了各中小學校相關人員的稱贊,確保了教育經費的安全。
二、合同的分級查詢及分類對比,杜絕經費浪費,預防腐敗
辛集課題組在調研中發現:部分中小學日常小型采購(政府集中采購限額以內)的同類同型號商品或相同要求的服務單價高于其他學校,造成這一現狀的主要原因是中小學校相關采購人員消息閉塞,極個別單位是存在相關人員舞弊行為。解決個別學校采購單價偏高問題,課題組研發的《辛集市教育合同管理軟件》添加了分級查詢及分類對比功能,即各學區中心校和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對相同類別的商品或相同類型的服務單價可以進行查詢對比,對比中發現單價較高的單位及時溝通聯系。通過這一做法的推廣,切實杜絕了中小學校經費浪費現象。據統計,應用該軟件,辛集市中小學校一年可以節約教育經費80萬元以上;同時更重要的是預防了職務犯罪,真正做到了“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保護了中小學校干部,為中小學校穩定健康發展奠定了基礎。
三、關聯預算編制與績效目標,確保經費使用合規合法,加強績效評價
新《預算法》規定,單位所有收支必須納入預算管理,編制績效目標,納入績效考核管理。課題組調研發現,以前年度,因為采購部門和財務預算編制部門缺乏有效內部控制,個別單位出現預算編制與采購兩張皮現象,績效評價很難有效推動。為切實解決以上問題,辛集課題組進行了以下有效嘗試,并取得了理想效果。
1.加強合同與預算編審關聯控制
所有需要簽訂的合同,首先由財務人員進行預算審核,財務人員根據年初預算把關審核后,簽訂的合同才能成立。這一做法的應用確保了簽訂合同行為符合預算的規定,保證了行為的合規合法。
2.加強合同實施與預算績效目標關聯及考核
為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近幾年,各級財政、教育主管部門一直在推行教育經費績效評價。但就合同簽訂與執行對教育預算績效目標的關聯考核尚無監督機制,造成監管缺失,績效評價效果不佳。為解決這一難題,辛集課題組就如何加強合同與預算績效目標的關聯考核進行了有益探索。績效考核設計分三部分:一是績效考核目標管理;二是績效評價考核評定;三是績效評價復核評價。(1)績效考核目標管理。源于預算編制的績效目標,主要分考核方式編號、考核方式名稱和考核結果的區分。此目標由基層學校設定,鄉鎮學區中心校及縣級教育主管部門最終審核確定。(2)績效評價考核評定。與預算關聯的相關合同履行完畢后,合同軟件平臺會自動顯示“履行完畢”,進行績效評價狀態。鄉鎮學區中心校可以根據合同編號、合同名稱對所屬基層學校進行對比評價,并根據學校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考核。(3)績效評價復核評價。為加強績效評價內部控制,辛集課題組引進了合同管理中的績效評價復核評價,即鄉鎮學區中心校對所屬中小學校有關合同執行進行評價后,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可以看到績效評價結果,為確保績效評價客觀公正,可以進行復核評價(抽檢),即縣級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學校編號、合同編號等信息,調閱相關資料及初步考核結果,復核評價后,軟件顯示復核結果。以上軟件的實踐應用,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對教育經費績效評價產生了積極影響。
規范的合同能有效的規避經濟風險。比如在工程建設合同中增加質保金條款,可以保證承包人在責任期內對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在舉辦演唱會等重大合同中,制定退出機制條款,避免了不可預知情況發生時電視臺經濟利益受損。化解合同風險,實際上就是為電視臺創造經濟效益,以某電視臺為例,2014年,僅裝修結算工程項目一項,就節省了資金20.46萬元。
二、合同管理過程中易發生的問題
1.關于簽約主體。
以某分公司、某辦公室、某領導小組等名義簽署,這些簽約主體不一定都不具有法律主體資格。不能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一旦發生合同糾紛,極有可能無法落實合同義務的承受人,因此在簽訂合同時,應首先審查對方的主體資格。
2.關于惡意欠款。
為避免惡意欠款,需要在合同中明確:先付款后履行合同義務。同時,費用支付條款應盡可能的細化,包括對方付款的時間、金額、對方違約的期限、違約責任等均應進行嚴格規定,以最大程度的保護自身的利益。
3.關于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為避免我方在訴訟中處于不利地位,在合同雙方協商不一致時,合同經辦人員不能隨意更改或終止正在履行的合同協議,合同經過審核后,如在執行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需要變更或終止,合同經辦人員應將變更后的合同進行重審備案。
4.關于合同的保管。
有的合同經辦人員習慣于自己保管合同,理由是自己保管方便,但合同執行完畢后不及時歸檔。這樣若日后發生合同糾紛,需要尋找合同時,由于合同經辦人員已經離崗或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合同丟失,就無法利用合同作為證據使用或索賠依據。
三、規范合同管理的應對舉措
1.規范合同的審批流程。
一是項目報批:合同經辦人員應以書面形式報合同承辦部門領導批準。二是談判、擬文:合同經辦人員與對方友好協商后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礎上擬寫合同文本。三是合同審批:合同經辦人員將合同文本交相關職能部門審核,審核通過后,相關職能部門出具《合同協議簽發稿》,連同審核后的合同文本、律師法律意見和建議的電子版一同發回給合同經辦人員。合同經辦人員按審核意見對合同文本進行梳理后,連同《合同協議簽發稿》打印出來依次遞送相關領導審閱簽字。
2.制定一套完善健全的簽約管理制度。
由于電視臺對外經濟往來頻繁,合同量大,為了便于合同的管理,電視臺各個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合同協議的整理、送審、備案以及與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工作對接。通過合同管理人的事前把關,合同經辦人員能夠在合同送審前根據合同的類型套用相應的合同范本。另外,嚴格合同用章管理,經審核的合同在蓋“電視臺”公章前,均需經過合同審核部門核對無誤后,加蓋合同審核部門騎縫章。確保每一份蓋“電視臺”公章的合同均是經過相關職能部門審核的合同。
3.多部門聯合把關,確保經濟運行順暢。
電視臺對合同的管理建議實行承辦部門負責制與審查會簽相結合的責任制度。審查會簽部門包括審計監察室、財務部、辦公室、廣告部等部門,各部門各司其職,分工協作,通過加強多環節審批,提高審批部門對合同信息的了解程度,規避合同立項或內容的瑕疵,確保了合同的順暢執行。
4.事后跟蹤合同執行情況防范經濟風險。
合同管理必須是全過程的、動態性的。全過程是指從項目報批、草擬簽訂、生效,直至合同執行完畢為止。動態性是指不僅要重視合同簽訂前的管理,更要重視合同簽訂后的管理,就是注重履約全過程的情況變化,特別要掌握對我方不利的變化,及時對合同進行修改、變更、補充、中止或終止。
四、合同管理的效果
1.杜絕“小金庫”現象的發生。
“小金庫”主要是利用暗箱操作方式將公有或國有資源變相地轉移為小集團或個人的收益。要斬斷這一利益輸送的鏈條,規范合同的管理是有效的途徑之一。實物抵廣告合同也是比較滋生“小金庫”重點的合同。對于抵扣的實物,去向要明晰,例如實物不能交給電視臺工會但可以作為獎品回饋觀眾,觀眾在收到實物后應進行簽收。發票要對開,即發出實物一方和接受實物一方均需向對方開具發票。否則頻道就有利用電視臺的資源私設“小金庫”之嫌。涉及“八項規定”中嚴格禁止的項目,比如月餅、煙、酒等,不允許做實物抵扣。涉及政府采購的項目,需辦理政府采購手續后,方可進行實物抵扣;另外,某些提供服務的合同也容易涉嫌設立“小金庫”,比如關于會議召開、安排宴請等與賓館飯店簽署的服務協議,電視臺的相關職能應共同審核合同,嚴格把關,嚴禁套取會議費設立“小金庫”。通過加強合同的審核管理,確保了中央八項規定落到實處。
2.規范經濟活動的運行。
仍以某電視臺為例,該電視臺在合同規范管理之后,各部門已經形成了相對規范的合同管理模式,合同經辦人員也已經能比較熟練的套用合同范本。取得的立竿見影的效果是:一是節省了開支,提高經濟效益;二是規避了電視臺對外經濟交往過程中的風險;三是提高經濟運行的效率。工程類合同是電視臺管理的各類合同中比較復雜的一類合同,在審核此類合同時,該電視臺把審查工作提前到事前,嚴把工程預算關、工程質量關、工程造價結算關,特別是加大對工程預算環節的監督。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工程類合同施工方報來的工程結算報告與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最后審核的工程造價核減率已從最初的30%降到不到10%。知識產權糾紛是當前媒體行業的容易出現的一類糾紛,稍不留心,就有可能侵權或者被他人侵權。該電視臺某頻道在拍攝欄目劇時,需要聘請群眾演員,群眾演員希望以稿費的形式領取報酬,為避免今后在進行節目的后續利用時造成侵權。經過與群眾演員的溝通協調,最后頻道與群眾演員簽訂了合同,該電視臺的知識產權得到了保護。目前,該電視臺已經形成了人事勞資、節目覆蓋、節目營銷、影視劇拍攝、節目錄制播出、品牌推廣合同、技術軟件研發、耗材設備采購、物業管理、對外投資、工程建設等多個類別的合同范本,供合同經辦人員選取使用。2012年,該電視臺制定并印發了《電視臺合同協議管理辦法》,對合同的立項條件、審批流程、部門職責等都做了明確規定,合同管理已經基本上形成了一套規范化的流水作業。
3.深挖合同背后的經濟價值。
以節目制作合同為例,此類合同是電視臺簽署數量最多的一類。有的節目制作非常復雜,首先需要引進節目模式,優秀的電視節目模式版權費是相當高昂的,但是如果能夠合理的利用該節目模式的思想而不是簡單的復制其表達方式,則可以省去一大筆節目模式費用,而如何區分“思想”和“表達”,則是當前媒體行業需要積極思考的一個議題。在節目制作階段,眾所周知,制播分離是電視業發展的方向和潮流,是電視業改革不可逆轉的趨勢,但其中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滋生腐敗的問題亦不可小覷。節目制作完成之后,為了使得節目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最大化,還應考慮如何進行節目的后續開發利用,比如進行節目版權授權,這其中也大有講究。授權的范圍應明確,只是授予電視播放權還是包括信息網絡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等權能,不同的授權范圍,版權授予的價格是不一樣的。
五、結語
2021年土地承包權轉讓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第二輪農村土地承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及有償土地轉讓條款,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__________土地承包權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承包權轉讓給給乙方從事_________使用。
第二條、轉承包地塊的四至為東至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具體座落地點和四至詳見附件。
第三條、轉讓期限、金額及支付辦法:
1、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乙方永久性擁有本土地的使用權及所有權。
2、轉讓該地的金額:甲乙雙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_________元/畝計算,土地總承包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為_________。
3、付款辦法:乙方簽合同時一次付清給甲方。
第四條、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乙方獲得土地經營權后,
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乙方生產所需要的人員必須_________村聘用60%。
2、合同簽訂后,五天內要將乙方租用地的界址范圍處理清楚,以利于乙方使用。
3、若國家及其他單位將該地開發占用,土地的一切賠償屬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4、若國家及其他單位將該地開發占用,乙方______設備的賠償屬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5、乙方獲得土地經營權后,如國家對該租用土地以及廠房出售的貨物、產品收取各種稅款,一切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本合同簽訂生效后雙方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相關義務。如有一方當事人違約,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賠償。
風險告知:明確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第六條、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積極,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告知:關于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或者選擇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約定仲裁解決仲裁一裁終局,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兩審終審。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見證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后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土地承包權可以轉讓嗎?
土地承包權是可以轉讓的,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1、轉包:轉包是指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把自己承包期內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內全部或者部分轉交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其他農戶耕種和經營。
2、出租:出租是指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作為出租人,將自己承包期內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內全部或者部分租賃給他人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并收取租金的行為。
3、互換:互換是指承包人之間為方便耕種或者各自需要,對屬于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交換。互換從表面上看是地塊的交換,但從性質上看,是由交換承包土地引起的權利義務本身的交換。
4、轉讓:轉讓是指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經承包方申請和發包方同意,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
總結過去,展望未來,法務部在公司領導的帶領下根據今年公司的發展規劃和工作要求展開2018年上半年工作,以資金安全、疑難賬款的強力收回為工作核心;以應收賬款的催收,公司重大事務的協助配合,新簽合同、補充協議、法務催款函的起草、審核把關等幾大方向為工作重點;對內協助支持公司客戶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辦公室、綜合管理部等部門的工作,對外以催款,商業談判等為法務部的工作拓展,下面將對法務部上半年具體工作進行總結并對下半年工作展開計劃。
2018年工作總結
一、合同管理
(一)審查、起草新簽合同數量
截止2018年6月31日,法務部共審查、修改合同260份,其中銷售合同86份,原材料采購合同55份;車輛配件、車輛維修、車輛輔助用油、機械設備、基建類合同53份;設備租賃合同(泵車、罐車、鏟車租賃合同)35份;其他合同(辦公用品采購、軟件維護、清理外包、皮帶外包等)31份。(合同臺賬見附件1)
(二)重大合同(標的額100萬以上)履行情況分析
1、2018年新簽重大銷售合同履行情況分下(詳見附件2)
2、原材料采購合同履行情況分析
為緩解中心資金緊張,并降低采購成本,2018年上半年中心以商承方式采購水泥,商承到期如未進行付款屆時將面臨巨大資金壓力與訴訟風險。為防范風險,法務部一方面將配合銷售部門加大應收賬款的催收,另一方面配合采購部與水泥廠家進行洽談,必要時達成還款協議延長付款期限。
3、順義攪拌站機組改造合同履行情況分析
(1)合同履行階段:
順義攪拌站機組改造目前正在進行基建工程,因地質原因導致基建施工中增加打樁降水工程量,加之一帶一路、降水天氣等不可抗因素的影響,機組改造工程工期延誤較長時間。
(2)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問題:
一是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數額較低,逾期一天按照合同金額的1‰支付違約金,最高不超過3%。對方違約成本較低,對其約束力不強,導致工期一再延誤;
二是總承包方對基建分包方監督力度小,致使分包方施工進度慢,時工期延誤的重要因素。
(3)應對工期延誤采取的措施:一是發工作聯系函、律師函要求總承包方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否則追究其違約責任;二是要求總承包方派駐工程監理人員,加強對分包隊伍的監督管理;三是要求總承包方更換基建隊伍,搶抓工期。
(三)合同審查簽訂、履行中存在的風險
1、合同審查中的不足
(1)合同審批部門將擬簽訂合同報法務部審核時,因合同相對方提供材料不齊全的原因,相關部門大多數情況下無法按照合同管理辦法的要求提交證明對方合同履行能力情況的文件和人的授權委托書。因此,在合同審查中,法務部僅通過網上查詢合同主體資質等情況對主體的合法性做初步判斷,對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對方資信等無法確信,有可能因為相對方不具有主體資格、人為無權、越權、缺乏履行能力等情形,從而影響合同的效力和履行。
(2)審查合同時遇格式合同文本、或權利義務內容簡單、風險較小的合同,僅是口頭告知合同經辦人需修改的地方或在擬簽訂的合同中直接修改,而未出具書面的法律意見書,使合同審核階段出現漏洞。
(3)審核新類型的合同或涉及專業領域合同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等,存在一些專業條款理解不到位、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違約條款不明確,缺乏可操作性,導致合同履行中難以限定對方違約行為,無法追究對方違約責任。
2、合同簽訂時的問題
合同訂立因存在一方先簽字蓋章,另一方再簽字蓋章的情況,此種情況下往往對方通過郵寄的方式將蓋章合同送達合同主管部門,合同上缺少對方的簽字及日期。合同中往往約定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或因越缺少簽字而使合同未生效,或因缺少簽字蓋章日期,而無法確定合同生效日期。因合同未生效,無合同履行及違約的限定,可能給守約方造成損失而無法彌補。
3、合同履行中的問題
(1)合同相對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經催告,對方同意及時付款或出具還款協議,但常借故拖延付款或簽訂還款協議,最終因無書面付款協議而成功拖延付款。
(2)商品混凝土買賣合同中付款條款常與結構封頂、辦理完畢結算有關,如工程結構封頂,辦理完畢最終結算后三個月內付清余款。合同中因未約定結構封頂時間、結構封頂后辦理完結算時間,對方常因此而拖延辦理結算,從而拖延付款。
(四)合同管理中的工作改進
1、合同審查時要求各部門嚴格按照合同管理辦法的規定,提交相關審查資料;仔細審查每一份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2、遇新領域合同有疑問時,一方面要自學,查找相關資料,另一方面向上級法務、顧問律師請教,切不可閉門造車。
3、合同蓋章時,要求經辦人簽字、寫明日期;如對方未簽字的,告知經辦人員通知對方補齊簽字、合同簽訂日期。
4、還款承諾、協議嚴格落實到書面上;對合同條款仔細斟酌、約定辦理結算、付清尾款的期限,保障條款具有現實可操作性。
二、訴訟案件
(一)2018年訴訟案件情況(詳見附件3)
截止到2018年6月31日,法務部接收債權共計23167047.93元,已通過訴訟和非訴相結合方式回收債權18571184.5元,其中訴訟案件為建工“潤世中心二期工程”、建工“動力增容工程”、通利達“百子灣公租房一標工程”,共回收債權18151022元;非訴案件中鐵遂“地鐵7號線3標”工程通過多次與對方洽商,結清債權420162.5元。
未結涉訴案件金額為5421995.93元,分別為:中建六局“奧林匹克花園二期(A)地塊工程”、大洋“A區地下車庫”、城建四“第五廣場”、總參四部“益泰恒生”。
(二)訴訟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及應對措施
1、訴訟過程中的存在的問題
(1)立案時因對訴的合并情況理解不到位,而被裁定不予立案,造成時間耽擱。將合同相對方一致的兩個獨立的買賣合同作為一個訴訟案件申請立案,被告知兩個案件應分別立案。上述情況屬于訴的客體合并的情形,應當分別立案,法官視情況可以合并審理、分別判決。
(2)訴訟程序戰,時間長,效率低。開庭前,被告為拖延開庭,于答辯期最后一天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法院作出駁回裁定后,對方又提起上訴至二審法院作出裁定之日一般為3個月時間,此段時間不計入審限,此種情況下簡易案件審結完畢至少半年以上。一審判決后,對方亦可能提起上訴,自立案至判決生效至少3個月至6個月。一個案件從一審到二審可能要經歷一年時間,這就體現出以訴訟方式收回債權效率之低。
(3)證據保全意識低。接收以及發出函件沒有保留快遞單號,無法查詢郵寄、送達時間,難以證明訴訟中對方或是法院程序上是否違法。
(4)獲得勝訴判決后,執行難。一般情況下,如對方有履行能力,僅為拖延付款的,立案后開庭前或開庭時雙方便能達成和解或調解協議,對方亦能按照和解、調解協議履行付款義務。如對方確實無履行能力,即便獲得生效的勝訴判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因對方無可供執行的財產,也無法執行回欠款。
2、應對措施
(1)加強理論知識的學習和理解,將理論應用于實踐。立案前,做好充分的論證,對案件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詳盡分析,對從立案到案件審結可能出現的情況進行預演并制定出應對措施。做到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2)如對方準備程序戰,一是盡可能通過己方訴訟行為在程序上縮短時間,比如收到對方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后立即向法院提交答辯狀可以節省5天時間;收到對方上訴狀立即向法院提交答辯狀可以節省15天。雖然這些時間微不足道,但應盡最大的努力爭取早日獲得勝訴判決。二是加強與書記員、法官溝通,盡快安排開庭審理。三是加強與對方溝通,盡可能達成和解,在一定期限內支付欠款,申請撤訴。
(3)提高證據保全意識,將合同履行過程中、訴訟過程中來往函件掛號、郵寄、電報、電話記錄和郵寄憑證等單據都要整理入檔。
(4)為保障債權的實現,及時采取訴訟保障措施,如訴前保全(采取訴前保全后30天內向法院起訴)、訴訟中保全及判決生效后進入執行前的訴訟后保全(應當在生效判決確定的履行期屆滿后5天內申請強制執行)。
三、其他工作
1、業務風險評估與規避、往來函件解讀與回復。
截止6月31日,法務部共協助客戶管理部、綜合管理部出具律師函5份,工作聯系函10余份。發函后對方積極還款或簽訂還款協議,通知回函的期限內未回函的法務人員則采取訴訟手段維護中心合法權益。
2、加強制度建設,并嚴格落實。
(1)為加強法治國企建設,促進企業風險管控水平的提升,法務部依據集團“七五”普法工作實施方案及實業公司的“七五普法”工作實施細則,制定了商混中心的“七五”普法實施細則并嚴格貫徹落實細則要求。
(2)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及銷售、采購、債權轉移等不同類型合同的具體實施細則,有效的規范了合同管理工作,健全了合同管理和風險防范機制。
(3)加大法治宣傳教育,將法律培訓納入企業培訓內容,提升廣大干部職工的法律意識和法律水平。2018年3月9日,通過組織法律知識考試的方式對中心各系統合同簽訂及管理人員40余人進行培訓,2018年5月9日,商混中心邀請實業法律合約部經理張憶南對中心領導職工進行合同法律風險防范的培訓,兩次培訓不僅調動了各崗位人員學法的積極性,提高了相關人員合同管理方面的專業知識,更有利于加強合同法律風險防范。
2018年法務部工作雖然較2016年有所提升,但仍存在較大的不足,為解決這些問題,法務人員在完成基本工作的基礎上,要不斷加強學習。強化理論知識的同時,要學會運用到企業治理中,踐行依法治企。
2019年工作計劃
一、提質增效把好合同關
1、鞏固和完善合同及法律文件的審核機制,不斷完善完善中心合同管理辦法及授權制度,嚴格依照制度進行評審,加強合同審核的有效性。
2、深入調研,根據商混行業的行業規范和商業習慣以及業務部門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合同范本的修改和制作,使其更符合實際操作和公司利益。
3、保證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審批速度,并提出相應的書面法律意見和相應的修改。
4、加強合同履行中的全方位管控,對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風險進行提示并制定可行的解決辦法,為領導決策提供法律依據。
二、攻堅克難降低應收賬款
1、協助業務部門對中心債權進行清理和催收,對存在風險的工程進行跟蹤。落實中心“三色預警”制度,對債權進行直觀分類并提出建議。
2、建立健全的訴訟管理制度。一是做好已發生的案件統計工作,建立大案臺賬、分析研究機制;二是在面臨可能發生的糾紛時,應采取及時有效措施應對;三是建立糾紛化解機制,做好訴訟前與對方當事人的協調談判工作,爭取雙贏;四是堅持訴前案件盡職調查、法律糾紛案件訴前、訴中法律論證、訴訟調解機制等訴訟管理機制;五是定期對已發生案件進行總結,把握案件發生規律和訴訟技巧。
3、對中心老債權(北京城建四集團第五廣場項目、總參四部、天津濱海新區案)進行持續跟蹤,探究可行性解決方案尋找新的突破點。加強與法院溝通協調,采取多種途徑推進歷史積案解決。
三、宣貫落實“七五”普法工作,推進法治國企建設
1、強化依法合規,完善制度建設。結合中心發展需要,不斷完善中心的制度體系,使企業在生產經營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真正做到依法治企。
2、主動適應發展,提升法律管理水平。做好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建設,切實將法律風險管理 “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全面全程深入參與企業改制改革、業務談判、重大經營事項決策、投資融資、合同審核、糾紛案件、知識產權保護、法治宣傳和企業文化建設等方面工作,充分發揮法務人員在企業經營管理中“事前預防、事中控制、事后解決”的重要作用。
3、豐富普法載體,加大普法力度。深入學習宣傳法治國企建設系列文件和要求,推進企業完善法人治理;豐富普法載體,創新普法形式,充分利用互聯網、微博、微信、客戶端等傳播作用,充分調動全體員工參與普法工作的熱情,調動全體員工學法用法守法的積極性;把法治教育納入職工教育培訓總體規劃,將法律法規與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培訓相結合,促進各項工作依法合規進行。
四、提高自身素質
大家好!首先感謝你們給我這個機會,我竟聘的職務是生產經營科科長。
個人簡歷
我叫XXX,95年畢業于重慶交通學院。技術職稱是工程師,2003年取得壹級項目經理資質,現為入黨積極分子。畢業后在南疆項目擔任技術員,從事施工和技術管理工作;96、97、98年在江西藥湖高架橋、南疆項目擔任工程部長;99、2000年擔任項目總經;2001年至今在生產經營科主持工作。個人條件滿足生產經營科科長任職的基本條件和補充條件。
有利條件
竟聘的有利條件有以下幾方面:1、95年至2000年我一直在項目從事施工管理和經營管理;2、熟悉生產經營科的業務內容和工作環境,具有一定的工作經驗和管理經驗。3、熟悉標后預算、計劃統計、合同管理、市場定額、企管和經營管理。4、我對工作的認真和執著;5、我喜歡這份工作,對工作充滿了愛心和激情以及對企業的責任感。
主要業績
主要業績:說不上有什么成績,只是我所從事的每一項工作我都認真的去作了,在南疆項目從事港區三號路和卡丁車道兩工程的施工管理期間,合理的安排工期、配制最佳的機械組合和科學的施工工藝,使機械生產率達到97%以上,直接工程成本降到最低。99年擔任衡水三分部項目總經期間,在皋經理的大力支持下,執行了標后預算、成本預測和日核算。日核算給工段職工注入了成本的概念,給每一工段根據施工方案計算出每天的最少工程量,晚上和工段職工一起根據當天的工作量、人員、機械、材料的消耗情況,核算出當天的盈虧情況,并分析出原因。在節流的同時積極拓展開源的途徑,為衡水三分部最終取得較好的效益奠定了基矗到生產經營后,在處領導的關心和其他科室支持下通過我科室全體科員的共同努力完成了以下幾項工作:1、順利通過了建設部壹級資質的申報,取得了公路工程總承包壹級,市政二級,路基、路面、橋梁、地基處理專項壹級。2、通過了全國用戶滿意施工企業,天津市的“守信譽、重合同”企業。3、及時編制了新開工項目的標后預算;為項目提供了一個明確的成本目標,為項目經理提供相對公平競爭的平臺;4、在經營管理方面修改了分包結算、分包合同管理辦法和設計推行了項目核算模板及施工合同范本。5、收集匯總了各項目所在地的工序市場價和修改我處工序施工定額。6、指導項目操作層的申報和參與項目操作層的核算工作。7、編制了QHSE體系的程序文件和推動了該體系的運行與實施。
因本人比較年輕,工作年限不長,工作經驗不足,因此我將加強與項目和各科室的聯系,創造各種學習的機會,增強自身的素質,逐步彌補自己的不足。
工作設想
農村土地轉讓協議書閱讀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1.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巫溪縣鎮村組小地名叫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永久轉讓給乙方。
2.地塊四至:
東齊:西齊:
南齊:北齊:
3.面積:
二、轉讓期限:永久。
三、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以甲方收據為證。
五、雙方約定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后即生效。
2.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該地塊的管理權及使用權完全歸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屬、親屬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則,視為違約。違約者,按該地塊轉讓費的三倍價付給對方。
3.乙方在使用該地塊的過程中,如出現與該地塊的爭端問題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礙等事端,甲方應立即出面排解,直至平息糾紛,排除障礙為止,為乙方順利使用該地創造有利條件。若因甲方化解無效導致乙方不能順利使用該地或因貽誤時間所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和村委會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甲方 畝地轉讓給乙方。并達成以下規定;
一、轉讓土地 至
東至 為界,西至 為界
南至 為界,北至 為界。
二、轉讓土地面積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面積為 畝。
三、轉讓金額
本次轉讓金額按每畝( )計算,共計 元整,作為征地補償費。由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四、其他規定
1、乙方在付清協議規定款項后,所取得的土地所有權自行轉讓給他人,甲方不得干預。
2、若乙方需要辦理土地所有權手續時,甲方須無條件協助辦理,并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3、若國家或政府等其他部門占用該地塊時,由于乙方已經付給甲方征地補償費,所以因土地所得的一切補償費及其他收入全部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五、轉讓期限
由于本次轉讓,乙方已一次性付給甲方土地補償費,因此,轉讓期限永久。
六、違約責任
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單方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雙倍損失。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證人: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轉讓協議書范本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____鄉(鎮)____村____組____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地塊名稱:
坐落(四至) 地塊數(塊) 面積(畝) 質量等級(肥力水平) 備注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_。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____。(為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____。(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鑒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鑒證、備案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乙方:(簽章)____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住址:____住址:____